校园电动车安全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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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电动车安全管理

校园电动车安全管理范文1

从学生、教师管理人员两个方面看我院的日常安全问题。

(一)从学生角度提出学院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宿舍区存在使用违规电器情况,用电管理难;宿舍内贵重物品易丢失,管理难度大;校园电动车车速快,放置、充电乱象多,自行车易被盗;宿舍管理不够严格,对外来人员登记、晚归登记等执行力不够;体育运动安全常识、应急处理方法教育不够到位;饮水、饮食安全问题需要改善。

(二)针对学院公寓管理现状,公寓科管理人员提出存在的问题:1.宿舍安全方面:宿舍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宿舍内排插质量差;宿舍区内学生电动车不规范充电;宿舍内固定插座安装不合理;学生安全意识淡薄。2.财物安全方面:学生宿舍丢失较多的笔记本电脑和手机。3.饮用水安全。桶装水存在安全隐患,如微生物超标、存在有害物质等,饮水机清洁与消毒,工作人员是否具备从业健康证等。

(三)针对学院校园安全现状,保卫科管理人员总结校园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1.手机、电脑、电动车、山地车等偷盗现象;2.购买赃车及使用劣质车锁;3.宿舍内外来人员推销伪劣商品;4.校道行人交通意识淡薄。

二、构建学生日常安全教育管理长效机制

(一)构建学生日常安全教育管理长效机制的内涵:融合安全管理理念,形成固有安全文化。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特别是特殊、重点时期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控网络。提升安全知识、技能水平,增强事故预控和应急救援能力。

(二)具体做法:针对我院存在的实际情况及管理方式,我们应做好无课时间安全、晚归管理、第二课堂安全管理、校外住宿管理、节假日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特殊时期的安全管理教育,形成长效的管理制度。

1.无课时间的安全教育管理。学生通过课堂形式在校开展学习活动,而无课时间多数处在管理游离区。针对此种现象,提出安全教育务必落到实处、细处;实施离校告知手续;加强纪律教育;强调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系统化,可通过签订协议方式开展;充分利用各种途径渠道,宣传防火、防盗、防电等安全知识,杜绝安全意识隐患;完善学生信息系统,做到有据可查。

2.学生晚归管理。通过板报、温馨提示宣传单、横幅、谈话教育等手段加强对学生晚归的教育与引导,使学生认识到晚归存在不安全因素;班级设两名安全员定期对本班宿舍进行晚归检查和登记;组织系学生干部对所在系宿舍进行晚归检查并统计上报系部按规定及时处理;实行定时进入宿舍区刷校园卡门禁制,加大物业管理的监督力度,及时网上公布晚归名单,学院对晚归学生及时教育和处理;定期收集学生晚归证据。

3.第二课堂安全管理。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宣导;组织者制定的活动策划案必须包含安全预警方案(尤其是涉及竞技类、体育类等活动),组织者针对活动方案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系数,判断是否开展相关活动;活动中负责人及组织方工作人员时刻保持警惕,同时提醒学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冷静沉着处理,启用应急预案并上报领导;活动后及时总结,积累经验,日后推广运用。另外,日常工作中可通过学校官方微博、讲座、主题班会、宣传片等形式宣传普及第二课堂活动的安全意识。针对《学院每月安全教育工作要点》中各月的安全工作要点:六月根据学院大二学生外出社会实践的情况,加强暑期社会实践安全教育引导内容;九月着重地震、消防等突发事件的演练教育;十一月针对大三学生需顶岗实习,加强就业安全教育方面的意识宣导。

4.校外住宿管理。主要措施有:1.把好学生外宿申请审批关。按照学院学生手册办理审批手续,学生提供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其上签署承诺;审批表格的家长签名和联系电话务必属实;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并做好沟通记录。2.开展外宿学生安全培训会。召开外宿学生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外宿学生学习《外宿学生安全事项告知书》并签订安全协议书。3.加强外宿学生后期追踪管理工作。做好纪律表现登记,及时处分违纪外宿学生。如旷课达20节(含20节)以上的,取消外宿资格。4.及时与班级信息员了解外宿生情况。建立外宿生联系花名册,详细记录外宿生信息。5.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管理未经审批办理而私自外宿的学生。

校园电动车安全管理范文2

为深入贯彻县政府《贺兰县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方案》(贺政办发〔2018〕73号)精神和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实际,对我镇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活动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为使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目标、要求、内容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效果,我镇切实加强了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并向各村下发《习岗镇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方案》,全镇上下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企事业单位全面抓”的良好局面,做到了行动迅速,部署周密,组织有序,措施有力。

(二)落实责任,健全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我镇瞄准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上狠下功夫。按照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我镇及时制定下发了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总体要求、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和组织领导,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为契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扩大宣传,掀起安全生产知识学习

我镇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采取会议、展板、横幅、电子屏和“塞上习岗”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在镇村两级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措施宣传教育。特别是针对第三季度特殊时节,集中开展消防、交通、食品安全和人群密集场所安全防范措施等内容教育,确保安全生产宣传进村(小区)入户、点面结合,扩大安全生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

(四)加大投入,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活动开展以来,我镇始终把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作为关口前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治本措施,围绕“两个重点”(重点行业、重点场所),抓住“三个关键”(关键部门、关键企业和关键岗位),开展以“二查”(企业全面自查、政府综合督查)为主的隐患排查活动,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各村主要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自查,对于前期发现的楼道乱堆乱放、焚烧垃圾秸秆等安全问题及时制止,排除隐患;督促企业重点做好消防安全、建筑工地施工安全和食品安全等问题排查,对于较严重的安全隐患,镇安监站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到位,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对上次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实地到村和企业盯着整改,采取查看防范措施、消防器材是否明确责任人等形式,促使责任单位按时整改安全隐患。通过安全生产“回头看”的方式,紧盯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时落实。

(五)突出重点,深化专项整治

活动期间,我镇集中对全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经营、消防领域、校园领域、水域安全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严格执法,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有效确保了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1、道路交通:协助县政府相关部门重点治理超速、超载、超员及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农用车非法载人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宣传力度,以“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印制了《致农村驾驶人的一封交通安全公开信》、《农民乘车安全须知》等宣传资料,深入辖区各村进行了广泛宣传和教育,提高了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2、建筑施工:督促和指导了建筑施工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治理。同时协助县相关部门开展建筑工地食堂联合执法检查,确保建筑个人的饮食安全。开展了夏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重点抓了建设项目、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和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3、燃气经营:大力查处了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坚决遏制擅自设点、倒灌倒卖、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镇安监站联合县住建局燃气办、公安部门、安监局、消防大队依法取缔经济桥一社两处私充贩卖液化气体、黎明村十社一处非法生产乙炔气体、红旗养殖区一处私自存放汽油和柴油工业用气的违法窝点。经查,两处充装点主业在未获得燃气经营资格证,没配备任何消防设施和器材,也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私自在出租房内分灌加装液化气,对附近居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4、校园领域:在暑假期间我镇辖区2家幼儿园、1家小学开展了校园安全大检查,重点排查了门卫管理、安保设施、消防安全等情况,有效防止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5、消防领域:集中排查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章用火用电等突出问题;对辖区企业消防器材数量不足、灭火器失压失效、消防警示标志不足的现象进行了重点整治。组织塞上名居、德胜花园、永胜花园物业公司对小区楼道和楼外乱堆乱放存在隐患的地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针对电动车火灾事故、居民用电用气事故频发的现象,我镇及时联系居民小区物业公司,安排专人开展巡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立即制止并组织清理,广泛宣传电动车安全存放、充电常识,加大居民用电用气等消防知识宣传,全面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预防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

二、活动取得的成效

这次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由县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镇政府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面抓,取得了明显成效,全民的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在活动期间,没有发生特大事故。

三、存在的问题

(一)有个别企业业主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重经济、轻安全的思想意识十分突出;

(二)少数业主,经营管理跟不上,安全生产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具体,急需整改。

四、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为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下一步要继续按照“立足当前抓重点、依靠科技抓基础、依法查处抓责任、长效机制抓根本”的总体工作思路,扎实工作,务求实效。

1、我镇要从“关心基层、爱护基层、帮助基层”的角度出发,强化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认真总结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有效做法,深入持久地开展领导干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加强安全监督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严格把关,从严执法,依法严肃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对严重违法、抗拒执法行为,必须加强配合,强制执行。

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以“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为引领,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近期我院安全生产形势,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卫生院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中旬,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专项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7月中旬,为期100天左右。

二、专项整治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动员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员,迅速行动起来,全面排查整治,集中摸排并解决突出问题,坚决消除各类问题和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消除安全隐患盲区;坚持“全面查、真正查、从严查”,

(三)坚持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并重;

(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自主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到位,事故防范能力加强到位。

三、专项整治任务

(一)认识到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各科室、村卫生室有关人员要清醒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清醒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医疗安全事故防范,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严格落实。

(二)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动态管理。严格督促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严格实行限期治理制度,凡隐患限期治理不到位的,该实施处罚的实施处罚、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

(三)强化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排查整治各项事故隐患,及时化解各项安全风险,做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四、实施步骤

(一)隐患排查阶段(即日起至4月底)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4月底前,完成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4月底至6月底)

开展广泛排查深度排查,会同各科室开展地毯式大排查,深入了解和掌握安全隐患问题,查找出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各类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查找原因,将排查整治的具体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期限、责任科室、责任人列表统计造册,逐一建立台账。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立即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严格落实好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

(三)督查总结阶段(6月底至7月上旬)

对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强化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卫生院成立院长李祥岭任组长的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信息科,对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组织指导。各科室、各卫生室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责任人责任,落实好本单位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二)突出重点,全面深入。根据我院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彻底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防控不留盲区、整治不留后患;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隐患突出的隐患点、及医疗安全隐患等,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报送,及时整改。各科室、各卫生室要确保做到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并做好记录,形成隐患普查整治台帐。安全隐患要排查出一个整治一个,发现一个消除一个。

六、工作内容

  凡有可能引发各类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健康、财产损失的事故隐患,都是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主要包括:

1.安全管理组织设置,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签订;

2.各类安全生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应急器材、物资、药品准备情况等;

3. 酒精等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储存场所;

4. 配电房的管理、维护保养;

5. 车辆的管理、维修保养;

6. 医院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

校园电动车安全管理范文3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2〕148号),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

(一)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道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严把新增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关。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禁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严禁非法改装车辆从事旅客道路运输。要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将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用评价结果与客运线路招投标、运力投放以及车辆(工伤)保险费率、银行信贷、政府资金补贴、企业评先评优、线路审批(审核)、企业审验、企业资质评定、站级核定、车辆道路通行证申领等有关激励约束机制挂钩。鼓励客运和危运等重点车辆运输企业采用交通安全统筹、投保险外险(超额险)等形式,提高运输企业抗风险能力。

(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道路客运企业要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交运发〔2012〕33号)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强化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持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投入,用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考评体系,健全客运、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制度,深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停班、停线或停业整顿;对整改仍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的,要依法依规取消相应资质。

(三)严格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和剧毒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客运班线审批和监管,合理确定营运线路、车型和时段,严禁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通行。严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对次日凌晨2时前无法到站的长途客运车辆,22时后客运站不准发车,对22时前已经发车的,要严格落实凌晨2时至5时接驳运输和驾驶人落地休息制度,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予以停运。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建立旅游包车信息化数据库,逐步推行包车业务网上申请和办理制度,严禁发放空白旅游包车牌证。运输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对于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的客运车辆,必须配备两名以上客运驾驶人;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夜间客运车辆行驶速度不超过白天限速的80%。交通运输、公安、安监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驾驶人及相关企业依法严格处罚。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剧毒化学品运输线路通行证的审批,安监、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剧毒化学品运输途经道路的安全适应性评估,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剧毒化学品运输安全。

(四)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运输企业对所属车辆的动态监控工作负全责,按要求在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和校车上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建立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并接入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实行企业监管平台专人值守、24小时动态监管,确保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正常、监控有效,及时纠正和处理违法驾驶行为。对不按规定使用、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的值守人员,要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要加强工程运输车辆综合治理,加大无证运输治理力度,对使用无道路运输证和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工程运输车辆的用车单位,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严格驾驶人培训考试和管理

(五)严格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发证管理。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考试程序,加强对驾驶证申领条件和驾驶培训记录的审核,全面应用科技评判和考试监控手段,强化驾驶人安全、法制、文明意识,提高新考驾驶人的实际道路驾驶技能。客、货车辆驾驶人培训考试应按照2013年1月1日实施的考试内容标准,增加复杂路况、恶劣天气、突况应对处置技能的培训考试内容。大中型客、货车辆驾驶人增加夜间驾驶考试内容。要按照标准和业务权限建设驾驶人考试场地,建立驾驶人考试监管中心,实现汽车类驾驶人考试各科目音频、视频监控。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交通事故驾驶人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农业(农机)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农业机械驾驶证的考试发证工作,并严格责任倒查和追究。

(六)严格驾驶人培训机构监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驾驶人培训市场调控,严格驾驶人培训机构准入门槛,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严格核定招生规模,严格教练员资格管理。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驾驶人培训质量监督,实行培训全过程动态监管,提高驾驶人驾驶技能。交通、公安交管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考试合格率以及毕业学员交通违法率和肇事率等,规范办学秩序。要实行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责任倒查制度,对未按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学时不落实和培训记录弄虚作假等教学行为的教练员和培训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准入关,加强从业条件审核与培训考试。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要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加快信息查询平台建设,建立重点驾驶人信息库,落实客货运驾驶人“黑名单”制度。公安交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及时向交通运输、安监部门通报客货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情况;完善客货运驾驶人退出机制,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吸毒、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要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解除聘用,并抄告交通运输部门。

三、加强车辆安全监管

(八)提高机动车安全性能。工商、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对二手车市场、车辆维修企业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销售拼装、非法改装、组装车辆行为。工信部门要加强全市报废回收企业的日常监管,鼓励具有报废回收资质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或网点,方便群众就近交售报废机动车。工信、财政部门要优化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流程,加大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执行力度。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授权业务范围,扩大县区机动车注册登记权限,在重点乡镇交警中队设立服务点,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减少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

(九)加强机动车安全管理。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机动车产品公告和国家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办理机动车登记,切实加强机动车查验,严格机动车唯一性确认,暂停卧铺客车注册登记。农业(农机)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拖拉机登记和查验,严禁超范围发放牌照。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检验资格许可及监督管理,强化对车用(车载)气瓶、危运罐车罐体(含易燃易爆、有毒介质)以及流动式起重机械(含叉车)的检验,强化作业人员持证监管,对超过有效期的,要向社会公布,并抄告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同时通知车辆所有人停止运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要严格执行检验标准,经公安部门按照相关规定验收后,实现与公安交管部门的联网和检测数据及监控视频、图片的实时传输。公安、质监部门要强化危运车辆罐体、非传统能源汽车和营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对未按标准进行检验或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行为,要对有关机构和责任人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资质并追究法律责任。

(十)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各县区政府要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意见》(〔2012〕48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体力特征、道路条件、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学校服务半径,尽量缩短学生上下学路途时间,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住建、规划、交通运输部门在规划城市和农村公共交通时,要根据学校的设置作出具体规划,合理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学生提供方便。各县区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组织教育、公安、交通运输、质监、安监等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严格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批、校车标牌发放制度,抓好校车的源头监管和路面管控。教育部门要督促校车服务提供者和配备校车的学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监督在校车上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建立健全校车安全运行GPS监控平台,对校车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提示、警告;要配合公安机关搞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并对学校门前的标志标牌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排查治理。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制定有关学生搭乘校车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学生交通安全隐患。公安交管部门要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速、超员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坚决制止采用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以及拼装车、报废车等车辆接送学生。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要密切协作,严查从事非法营运和无车辆保险、无承运人责任保险的“黑校车”,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十一)强化非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市商务局要会同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依法加强电动车辆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管,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非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非机动车通行秩序管理,严查电动车、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特别要严格四轮电动车辆通行管理,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四轮电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摸底调查,掌握本辖区电动车辆的底数,为开展电动车登记业务做好充分准备。

四、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

(十二)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各县区政府要严格落实农村道路建设养护管理主体责任,提高道路设计标准和安全性能,规范“村村通公路”建设,新建、改建农村道路要同步建设安全设施,已建成的农村道路要逐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加大资金投入,继续把“公路安保工程”向农村道路延伸,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各县区要统筹城乡公共交通发展,大力扶持和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拓展延伸农村地区客运的覆盖范围。

(十三)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落实乡镇政府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拓展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覆盖面。县区和乡镇要分别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力量,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安全监管工作。要在现有乡镇干部和农机监理人员中选配3至5人担任专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实行乡、镇政府和县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双重管理,业务上受县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队指导。要依据辖区交通状况,在交通流量密集的乡镇增设交警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警力。要从乡、镇现有人员中选调一定数量人员,充实到交警中队作为文职辅警。要在足额保障人员工资的基础上,参照人民警察保障标准妥善解决文职辅警的执勤补贴及岗位津贴。每个行政村确定1至2名交通安全协管员,配合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队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队、交通安全管理站开展工作,负责本行政村机动车、农业机械和驾驶操作人的基础性、劝导性管理工作,工资补助由县区财政落实。

(十四)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建立专业执法、安全监管、交通协管、交通志愿者、交通安全信息宣传员等“五支队伍”;健全乡镇长、运管所长、农机站长、派出所长、交警中队长“五长”联动机制。农村派出所要积极参与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化解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道路巡逻管控,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农机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积极推广应用农机安全技术,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

五、提高道路安全保障水平

(十五)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标准和制度。发改、交通运输、公路管理、公安、住建、安监部门要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建立完善道路工程设计阶段的安全预评价和交(竣)工阶段的安全验收评价制度,在建设项目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必须吸收公安、安监等部门人员参加,严格安全评价,对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通车运行。对因交通安全设施缺失导致重大事故的,要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前暂停该地区新建道路项目的审批。

(十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科学规划,逐年增加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投入,对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要严格按标准安装隔离栅、防护栏、防撞墙等安全设施,设置标志标线。要加强公路与铁路、河道联接交叉路段特别是公铁立交、跨桥梁的安全保护。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收费公路经营企业加强公路养护和运营管理,对安全设施缺失、损毁的,要及时予以完善和修复,保障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况。

(十七)建立完善交通事故应急保障与救援体系。各县区政府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建设交通事故急救通信系统,搭建急救指挥调度信息平台。要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建立完善重特大交通事故现场处置、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保障、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预案,组织协调公安、交通、民政、医疗、消防、保险等部门和行业,建立统一高效、运作灵敏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体系。要将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道路阻断等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置,纳入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区要尽快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配足必要救援设备,并将辖区拥有大型特种救援设备的单位纳入救援管理体系,提高施救水平。市人民政府要每年组织1次道路交通应急演练,县区政府要每半年组织1次道路交通应急救援培训,并适时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演练。财政、公安、民政部门要按照《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甘政办发〔2011〕154号)等规定,建立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和相关制度,规范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时得到救助。公安交管、运管部门要加强车辆保险、承运人责任险的督促和上路检查工作力度,有条件的交警大队和运管局可设立保险代办窗口,方便广大群众就近投保。保险部门要加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营运车辆承运人责任保险和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的投保力度,发挥保险机制的预防和补偿作用,确保事故受害者的赔偿。气象、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积极推进公路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对暴雨、浓雾、低温、冰雪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的防范应对能力。

(十八)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区政府要制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意见,落实治理措施和治理资金。根据不同等级,实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各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对隐患整改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要强化交通事故统计分析,排查确定事故多发点段和道路安全隐患路段,全面梳理桥涵隧道、客货运场站等风险点,建立管理台账,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和时限,全过程监督整治情况。公路管理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单位要深入开展公路安保工程,对国省道干线公路上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和桥涵隧道等危险路段实施综合整治,加强公路两侧农作物秸秆禁烧监管,严防焚烧烟雾影响交通安全。住建、规划部门要设置和完善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加强行人过街设施、公交港湾、公交专用车道、主干道中央隔离设施建设。安监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督办治理和检查验收。

(十九)切实加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各县区要把停车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基础开发项目,提高大型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繁华商业街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区的停车场配建比例,改善城市静态交通秩序。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大(中)型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和商务办公场所等经营性场所合理配建停车场,达不到配建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项目。要研究完善停车政策,鼓励停车产业发展,实施多元化的投资建设主体,大力发展地下和立体停车设施。公安交管部门要坚持疏治结合,在整治违法停车的同时,鼓励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有条件的道路可以推广路内分时停车、错时停车、分类停车等措施,全面清理挪用、占用停车设施的现象,盘活现有停车资源。

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理

(二十)严厉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公路巡查管控,加大7座以上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六必查”,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毒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推广使用电视监控等交通技术监控系统、车载查询终端和手持式警务终端系统,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发现、处置能力。交通运输部门要完善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对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要责令当事人消除违法状态,坚决杜绝只罚款不纠违。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黑车”尤其是县乡道路上非法载客营运的小型客车,全面净化道路运输秩序,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各县区政府要制定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将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作为执法依据,定期进行检查,依法严格处罚。要大力推进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加强城市道路通行秩序综合整治,规范机动车通行和停放秩序,严格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管理。

(二十一)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效能。市县道路交通执法部门要强化信息技术和科技装备在道路交通执法中的应用,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人员的定期培训,提高综合素质,确保执法效果。公安、交通部门要按照资源共享、合法利用的原则,建设交通违法行为智能监控系统,将交通监控信息通过公安边界接入平通至公安网,共享公路收费站出入车辆的相关信息,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和执法效能。政府法制办要协调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人民银行、银监会、保险行业协会等部门建立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相挂钩的制度。

七、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十二)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各县区政府应每年制定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加大宣传投入,督促各部门和单位积极履行宣传责任和义务,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制度化。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在重要版面、时段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充分发挥主管部门、汽车企业、行业协会、社区、学校和单位的宣传作用,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交通守法、安全和公德意识。建立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志愿者服务活动。

(二十三)全面实施文明交通素质教育工程。各县区要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推行实时、动态交通安全教育和在线服务。强化企事业单位员工交通安全教育,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全民普法和职业道德教育重要内容。进一步深化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将城市交通秩序管理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内容。建立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平台,加强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开展交通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实施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12分、发生人身伤亡道路交通事故负有同等以上责任和申请校车驾驶资格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教育部门要将交通安全教育内容纳入中小学校课程,作为学生和学校素质教育必修内容。

(二十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积极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渠道,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市民广场、农村重点集贸市场等阵地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创新宣传教育方法,以学校、驾驶人培训机构、运输企业为重点,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动在市、县区开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站、电视频道,加强交通安全文学、文艺、影视等作品创作、征集和传播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全民参与文明交通的良好文化氛围。

八、严格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

(二十五)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规范,落实跨区域责任追究机制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公开制度。对运输单位的公路客货运车辆一个月内发生2起(含)以上超员、超载违法行为的,除对驾驶人依法处罚外,依法对运输单位直接主管人员严格进行处罚。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责令停班、停线或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准予恢复运营,但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取消相应许可或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二十六)加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联合督办。严格执行重大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实行现场联合督导、统筹协调调查、挂牌通报警示、重点约谈检查和跟踪整改落实,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合力。要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奖惩制度,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单位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发生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区人民政府要向市人民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联合对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企业(业主)负责人等进行约谈。对一年内发生死亡5人以上或发生2起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九、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保障

(二十七)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将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市、县区政府每季度召开1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研判交通安全形势,评估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及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校园电动车安全管理范文4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开展学校安全综合整治行动为抓手,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超前预防,完善预案,强化监管,狠抓落实。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努力构建机制健全、全覆盖、无缝隙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内及周边的安全隐患,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范机制,有效遏制学校安全事故频发、多发的态势,确保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学校安全“十个一”教育活动。开展发放一份安全常识手册、发放一份致家长公开信(安全告知书)、上好一节安全教育课、开展一次以心理健康教育为主题的家庭教育活动、举行一次教职员工暑期集中培训、完成一项暑期安全作业、举行一次安全演练、开展一次安全示范课观摩活动、举办一次安全管理研讨会、召开一次安全主题班会等“十个一”教育活动。活动由碾盘小学牵头制定实施方案,乡安办配合。

完成时限:2017年7月1日

(二)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重点针对有心理问题、单亲家庭、留守儿童学生开展心理问题排查,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学生家长进行正确家庭教育,防止学生自杀;二是针对学生矛盾纠纷开展矛盾排查,设置学生救助电话,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严防校园欺凌行为;三是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针对校舍、教学楼安全、学校消防安全、教学设施设备安全、危险实验药品、校内施工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四是开展抵制死亡游戏专题教育,重点防范蓝鲸、日本死亡游戏等危险游戏在学生群体中传播;五是开展防踩踏事故安全教育,严防学生踩踏事故;六是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演练,提升学生应对自然灾害自救能力;七是开展警校共育活动,建立警校共育办公室,配齐配枪学校安保、宿管人员,警车、警察常态巡逻。

完成时限:2017年7月1日

(三)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项整治。一是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学校利用安全主题班会、学生大会等时间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专项教育活动,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各村每周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广播会。二是全面排查涉水安全隐患。各村要对辖区塘库堰河进行全面排查,统计无安全警示标志的塘库堰河道,报乡政府后,统一制作安装安全警示标志,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即查即改。三是落实涉水安全监管员。由各村村主任任该村防溺水安全员,全面负责辖区涉水安全监管,并落实塘库堰附近居民中责任心强的人作为该塘库堰安全监管员,设置安全有奖举报机制,强化涉水安全监管。

完成时限:2017年7月1日前设置警示标志,其它活动常态开展

(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学校食堂安全检查。乡食安办定期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四防设施”齐不齐全、卫生条件达不达标、食品原材料是否腐烂变质、学校食堂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二是开展学校周边小卖部食品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主体资格是否齐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卫生条件是否标准、食品是否有合格证明、检疫证明、以及是否存在假冒伪劣和“三无”食品,对无证经营的要现场关停,对假冒伪劣和“三无”食品一律予以没收销毁。三是开展食品安全教育。要通过食品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饮食习惯,自觉抵制不健康食品。

完成时限:常态开展

(五)开展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一是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开展“以学生带动家长,家长带动社会”的“小手拉大手”活动,让学生充当宣传员,带动家长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不安全乘车行为。二是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学校门周边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动态管理数据库,明确“一对一”责任人,限时逐条整改。三是开展交通执法检查。设置小学交通劝导点,由乡安办及学校安办工作人员任劝导员,建立学生上学放学重点时段交通劝导机制;乡安办要联合片区执法中队,针对学生集中返校、放学回家等特定时段,严查车辆非法搭乘学生、超速超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四是建立驾驶人员黑名单。全面摸排利用农村面包车、货运车、农用车、拖拉机及两(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非法接送学生驾驶人员,建立非法接送学生驾驶人员黑名单,对黑名单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教育,重点跟踪检查,从重处罚。

完成时限:2017年7月1日前完成隐患排查整治,其他活动常态开展

(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开展学校门通秩序整治。由乡安办牵头,重点开展校门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农村面包车、货运车、农用车、拖拉机及两(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非法接送学生行为,车辆乱停乱放、车辆无证驾驶、超速超员驾驶和不安全驾驶行为。二是重点开展校园周边小食店食品安全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对查获的假冒伪劣和“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一律予以没收销毁。三是学校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强化学校周边环境污染、噪音污染、污水排放等环境问题治理,为学校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完成时限:常态开展

四、组织机构

乡政府成立学校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详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学校安全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五、工作步骤

此次整治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18日前)。

乡政府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对照任务,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工作目标、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人,不走过场。

(二)排查整改阶段(2017年6月21日至9月10日)。

各责任单位依照本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各项专项活动。安全隐患排查要做到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9月11日至9月15日)。

活动结束后,各村、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形成好的经验做法,并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全面完成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体系,形成学校安全长效治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政府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活动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该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整治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取得明显成效。

校园电动车安全管理范文5

学校各单位:

今年11月份是我省第10个消防安全宣传月。为发动广大师生关注消防、参与消防,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避能力,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淄博市教育系统“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广泛发动全校师生关注消防、参与消防,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工作基础,全面提升学校火灾防控水平,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计划,现就2019年“119消防安全月”相关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注消防、生命至上”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11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请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好以下活动:

(一)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良好氛围。活动期间,各LED电子屏管理单位负责在电子屏上播放活动主题;保卫处负责在校园沿路悬挂横幅、在各教学场所入口处进行消防警示和常识展板巡展。积极营造浓厚氛围。

(二)扎实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师生消防安全素养。活动月期间,各院系要围绕火灾预防、报火警、使用消防器材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逃生自救等内容,组织召开一次班级消防主题班会,做好班会记录。保卫处根据不同场所防火要求,分批次开展学生公寓、图书馆、实验室、食堂、网络中心等重点部位消防培训,大力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全面提升广大教职员工消防安全综合素养;组织物业保安队伍全员轮训,完善考核标准,实施消防能力考核,确保其消防业务技能符合岗位工作要求。

(三)规范开展火灾应急疏散演练。院系、学生公寓、图书馆、食堂、实验室等防火重点部位要按照统一格式,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按照预案开展一次演练。演练要确保安全,注重实效。预案要专人负责,要根据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或人员变动及时修改完善并报保卫处备案。

(四)开展一次学生志愿者消防宣传活动。团委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在校园人员密集区域集中开展一次“爱护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主题的倡议活动。积极在师生中普及灭火器、逃生面罩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倡议师生自觉爱护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

(五)开展一次火患自查自改行动。活动月期间,各单位要开展一次本单位管理使用区域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重点检查用电、用火、用气管理和疏散安全等方面。如:安全出口、楼梯间是否封堵、占用或使用期间锁闭;有无用电线路超负荷、私接乱拉、连接不良等不规范用电现象;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食堂油烟道是否每季度清洗及;燃气使用场所安全状况等。提醒教职工下班后关闭电脑、空调、饮水机等电器,严禁在学校建筑内停放电动车或充电(电瓶充电也不允许)。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本单位无法解决的及时书面报告,对火险隐患零容忍,做到无死角漏洞。保卫处在全校开展一次消防专项检查和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积极向学校汇报并落实临时防范措施。

校园电动车安全管理范文6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说到书信,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书信是生活中常用的一种文体。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书信很难写吧,为了让您在写的过程中更加简单方便,一起来参考是怎么写的吧!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学生安全承诺书,欢迎阅读!

学生安全承诺书1又一个学期即将结束,马上迎来暑假,为了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健康、快乐、有意义的假期,关注安全是重中之重——快乐暑假,安全第一!因此,学校向全体学生提出以下安全倡议,请全体同学务必遵守。

一、强化预防溺水教育。要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注意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二、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玩耍,行走时要走人行道和斑马线,注意红绿灯,不乱穿公路,要有意识与大货车、翻斗车保持安全距离;不搭乘非法运营和车况差的车辆出行;学生不得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12岁以下儿童不准骑自行车上路,16岁以下孩子不准骑电动车上路。

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正确掌握电器、煤气等设备的操作和使用方法,出现意外要及时求救并拨打119报警;要注意用火安全;汛期要注意防雷电;积极参与教育、公安部门组织的“大手拉小手”暑假消防科普活动和消防宣传实践活动;参与“火灾隐患随手拍”活动,拍摄居家周边、旅游点等场所的火灾隐患,向当地的“96119”举报投诉,培养关注身边消防安全的习惯。

四、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注意饮食卫生,不食用“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不食用街头小摊贩出售的食品,注意个人卫生;做好季节病和流行病预防工作,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带孩子就医。

五、注意人身安全。外出应有家长陪同,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外出、外宿或远游,坚决禁止私自在外留宿;远离拥挤人群和事故现场,不到建筑工地玩耍;单独在家时要关好门窗,不给陌生人开门。

六、加强社会活动安全教育,做文明小公民。不得进入营业性的“三室二厅”(歌厅、舞厅、录像厅;电子游戏机室、桌台球室)及“网吧”活动,不登陆不健康网站,不玩不良网络游戏,不外出会见网友;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设施,不破坏公共财物;讲文明,有礼貌,懂法、知法、守法,做个合格小公民。

七、加强铁路爱路护路教育:不做危及铁路行车安全的事。不上铁路玩耍;不翻越、进入铁路栅栏。不在铁轨上坐卧、行走、玩耍、逗留;不损坏、拆盗铁路设施、设备;不随意穿越线路,不击打列车,不摆放路障。如发现上述事项的人和事立即主动制止,或打电话向相关部门汇报。

班级: 班主任:

学生签字:

学生安全承诺书2原国家教委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中已明确规定,“学生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不归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人生安全,学校已明确规定学生不得在学生公寓外住宿。学生确有特殊原因,需在公寓外住宿,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自愿签订《大学生不在学校住宿安全承诺书》,承诺如下:

一、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

二、不在学校住宿期间、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以及发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负,与学校无关。

三、不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因乱拉电线,自行使用炉具,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由本人负全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四、若遇政府决策、重大疫情等特殊情况,本人一定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并愿意负担因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保证人: 班 (签名) 年 月 日

家 长(配偶): (单位)

家 长(配偶): (签名) 年 月 日

学生安全承诺书3为了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学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增强学校和家长的安全防患意识,多一分防范,少一分危险。确保学生的路途人身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承诺书,以明确学校与家长的责任:

一、家长的管理职责

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应对子女的教育、安全管理负责。子女在走读期间家长应有以下教育、安全管理责任:

1、走读生到校时间分别为:早上7:00—7:15

中午14:00—14:20

下午18:30—18:40。

离校时间分别为:上午11:35

下午17:00

晚上:9:10(小学部五年级以下8:20);上晚修的同学由家长自行接送;必须保证正常的教学时间,严禁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课;我校将派老师在马路两侧负责接送。

2、严格控制学生上学、放学的时间,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校、离校,放学后不得滞留学校,更不能在路上逗留,家长要规定好学生回家的时间。

晚自习放学时家长必须到校门口来接;

3、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或不能上学,家长须及时向班主任请假;

4、凡走读生家长必须负责子女上学及放学期间到校或回家的接送工作,并完全负责此期间子女交通、人身、财产等各方面的安全;

5、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到校自主学习补课的学生必须签订就读协议,一切按学校要求执行;凡是违返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6、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刀棍、烟酒、不健康书籍等违禁品进入校园;

7、放学途中不准私自下塘洗澡、摸鱼;不准踩水过河、过沟;不准在黑暗、滑坡等危险地段行走;路途如遇有危险必须绕道行走或返校、返家;

8、学生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与监护,经常督促子女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子女加强安全自护。

必要时应协同子女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对于子女在家庭中显露的不良苗头,家长必须及时告知老师,并配合学校积极做好指导工作;

9、家长经常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规则,行路靠右、靠边,不追车、不扒车,不骑电动车、摩托车,不在路上停留或打闹,不接触陌生人。

如若出现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自负;

10、教育子女注意饮食卫生,不随便在外就餐、不购买地摊食品、不乱吃零食、不喝生水

11、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学生、家长承担,学校概不负责

二、学校的管理责任:

1、学校对走读生应加强管理,严格履行走读生审批手续,对不符合走读条件的学生,要告知家长,以便于学校和家长对学生进行教育安全管理。

2、向家长提供学校的作息时间、管理制度、便于家长对子女的监控和管理。

3、学校班主任应与家长保持联系,通报走读生在校的表现情况,对旷课、迟到、逃学的学生学校要及时通知家长到校,共同对学生进行教育。

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家长、学校各执一份。

凡走读学生,在上学到校、放学离校时若有安全事故发生,按国家《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解决。

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

政教处签字:

五指山实验学校

20__年5月

学生安全承诺书4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从我做起。为了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尊重和珍惜生命,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确保学校安全有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从即日起,我郑重香学校承诺:

1、我将提高自己的防火意识。

不在校园内玩火、烤火、点蜡烛、焚烧纸物、燃放鞭炮,不私接电源,不触碰电线。不在宿舍内私自接线,安装插座、存放或使用高功率电器(电饭锅、电热棒、电热毯等违禁电器)。使用各类电器时,认真做到"人走电关"。不违反《消防法》的有关规定,不损坏消防设施和安全标志,如灭火器、室内外消防栓、应急灯、安全出口指示灯等。

2、我将提高自己的防盗意识,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数额较大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防止被盗和丢失;

不在宿舍内经商,不允许销售人员随便进入宿舍内,不在学生宿舍留宿异性和外来人员,出门后及锁门,防止他人"顺手牵羊"。

3、我将认真遵守交通规则,高度重视交通安全,行走靠右,不抢道,不占道,不在公路上打闹,骑自行车不带人,不骑飞车或作双手离把、互相追逐的危险行为,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出入校园时,选择安全性高的交通工具(例如校车),不乘无证、车况不好和超载车辆。

最大限度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和意外事故。

4、我将不到校外无卫生保证的饮食场所用餐,不去无正规营业执照的食品摊铺,尽量提醒同学及他人注意饮食安全。

5、我将养成健康上网习惯,自觉遵守国家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的规章制度、社会法规,加强网络安全的信息工作,不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

6、在外出求职应聘、家教及打工时,我将提醒自身增强自我安全意识、不听信不正规广告,谨防上当受骗和人身意外伤害。

7、我将做到未经批准不无故旷课,严格遵守请假制度,不私自外出游玩、逃学、出走,放假期间不滞留学校,及时回家,及时返校。

未经学校批准,不私自离校及校外租房居住,无正当理由不迟归,不夜不归宿,不在学生宿舍留宿异性和外来人员。

8、我保证做到

不在宿舍、教师、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赌博、酗酒、打架斗殴、聚众起哄及其他影响和干扰其它同学正常生活秩序的违法违纪行为。

9、在外游玩时,谨遵带队人员安全指挥,不到危险地带拍照、嬉戏。

10、我将承诺与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不与他人吵口打架,不藏匿、使用或为他人提供各类管制器具,不帮他人斗殴或请校外人报复同学,不以任何方式索取、偷盗他人钱物。

本人已经明确以上安全承诺,并保证认真遵守。若因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任何事故,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相应的校纪校规处分。

学生安全承诺书520__年寒假已经来临,为确保过一个平安、快乐、充实的假期,我郑重做如下承诺:

1、语言上讲文明,行为上讲规范,学习上讲刻苦,生活中讲卫生,活动中讲合作,集体中讲团结,家内外讲节约,校内外讲安全。

2、不乱贴乱画、乱扔杂物;

不践踏草坪、损毁花草树木;不违反交通规则;不私拿公物、破坏公共设施。

3、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使用礼貌用语,态度友善,做一个讲文明、懂礼貌的好孩子。

4、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不到危险的地方去,不玩危险的物品,不独自外出,不到江河、水库或山塘等地玩耍。

5、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看不健康的书籍、录像,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进入营业性网吧等场所,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文化影响。

远离、珍惜生命。

6、出行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法规,不在公路上玩耍或追逐打闹,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

7、注意饮食卫生,讲究健康饮食,不购买和食用“三无”食品,防止疾病的发生。

8、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自救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防止受骗上当,防止盗窃偷抢,防止出现拐骗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