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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防火预案范文1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在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一)坚持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原则。
(二)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三)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四)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群众、义务扑火队伍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按程序逐级上报,按程序处理的原则。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成立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对工作。由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任总指挥,林业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林业局、司法局、粮食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广电局、卫生局、电信局、气象局、森林派出所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林业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2.2工作职责
2.2.1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条例》、《省实施森林防火工作条例办法》及本预案的实施情况;组织、协调、监督全县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研究,解决扑救森林火灾中的重大问题;统一调度全县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必要时直接指挥森林火灾现场的扑火救灾工作;统一协调武警消防支队以及公安民警参加森林扑火救灾。
2.2.2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公安局主要负责火灾案件的侦破,协助和指导森林公安派出所查明火因,对肇事人和责任人依法查处,并将结果及时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县公安消防支队配合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发生森林火灾时参加森林火灾抢险救灾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督促火案查处,维护火场周边秩序,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县财政局负责森林火灾预防及扑救专项资金的筹措拔付,扑火期间后勤供给的所需物资、运输、食品、药品及扑火后的抚恤等费用,一般实行先记账、后结算的应急办法。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为运送扑火人员、扑火物资、救灾物资和灾民等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
县电信局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的通讯联络工作,按照特殊通讯的规定,办理通讯事宜,保证火场指挥信息畅通。
县气象局负责火情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火险天气预报服务。
县粮食局和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扑火所需粮、棉、食用油、电、煤、油等重要原材料及医药用品等重要物资供应。
县卫生局负责安排协调伤员救治及卫生防疫工作。
县广电局负责正确及时报道和火灾信息。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人员参加灭火及火后损失评估、灾后处理等工作。
2.2.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县政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政策决定;协调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发挥森林防火工作效能;代表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实施森林防火监督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按照规定程序下达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意见;设立森林火灾报警电话;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制定火灾扑救方案,组织、协调、督促火灾扑救工作,上报火情信息;组织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会同公安机关调查起火原因、地点、损失情况和追查肇事人;解决和处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2.3应急联动机制
2.3.1发生下列森林火灾,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置意见。
(一)跨越乡(镇)行政界限的森林火灾;
(二)发生在森林公园、重点林区及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三)危及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及村庄、居民区的森林火灾;
(四)发生扑救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
(五)连续燃烧8小时且明火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六)其他需要县上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3.2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接到重、特大森林火灾报告后,开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会议,研究决定启动本预案;及时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派员立即赶赴火场,协助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责令公安、林业等部门组成森林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勘查;及时向有关新闻媒体通报情况,及时、准确森林火灾消息。
2.3.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通知后,要确定一名值班领导,落实预案涉及本部门的工作,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
3预警预测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每一位公民都有报告森林火灾的义务。按照“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的原则,各乡(镇)设置的护林站、瞭望台、护林员以及火点附近的村组居民,要将发现的火点在第一时间以电话、口头等形式报告乡(镇)政府或县林业主管部门,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
3.2预警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在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要及时查明火灾范围、地点、火势。火场附近的单位及火场所在乡镇要立即做出响应和处置。
3.3森林火灾的等级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火灾等级分为:
(一)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二)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四)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本条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火灾发生地应急反应
发生火情后,县护林防火部门应立即组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附近职工群众进行扑救。如发生本预案2.3.1条所述森林火灾时,县级扑火前线指挥部要立即组建到位,并由主要领导现场指挥。按照有关森林火灾火情报送工作的规定,将火场的综合情况及时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4.1.2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反应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大火情报告后,要立即核实起火地点、时间、起火原因、火场范围、天气形势及扑救组织情况,提出处置意见。24小时火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或跨乡支援扑救的,要建立县级扑火前线指挥部,依据扑火预案,进行规范化的调度和科学的组织指挥。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规范森林火灾火情报送工作的通知》(国森防正[2006]6号)要求,起草《重要森林火情报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同时抄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部门。
4.3基本响应程序
4.3.1基本应急
火灾发生后,要综合利用瞭望台、专业测量等方式确定火场面积、损失程度和可能进一步发生的危害,及时采取各种应对措施。
4.3.2扩大应急
当县级力量不能控制和扑灭森林火灾时,应及时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
4.4指挥与协调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政府或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应当成立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成扑火前线指挥部,服从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4.5新闻报道
新闻媒体要按照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掊署,组织现场采访,向社会及时报道火灾扑救情况、数字,必须经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审定。
4.6应急结束
林区内明火全部扑灭并确保不会再发生新的火点后,由扑火前线指挥部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宣布解除火灾警报,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5后期处置
火灾发生后,森林公安派出所应立即介入调查工作。火灾扑灭后,由森林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火灾统计、汇总及火灾报告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在火灾扑灭后8个工作日内报县委、县政府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
火灾发生地如有灾民伤亡的,要按照规定做好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及伤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工作;政府在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可号召和动员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社会救助。
6保障措施
6.1组织领导
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按分级管理原则,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或火灾发生地的乡镇领导在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工作。除正常值班人员外,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须到火场协调灭火工作,并可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参与工作。
6.2扑火力量
全县要组成三个梯队的扑火力量,分级调动,统一指挥。各乡镇要组成的由乡镇主管领导,行政村、自然村干部、群众参与的森林消防第一梯队;县防火办组成由林业局主管局长、森林派出所民警、林业局干部参与的森林消防第二梯队;必要时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有县消防中队、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参与的森林消防第三梯队。
6.3扑火器具的储备
根据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县防火办设专门仓库,储备存放一定数量的救火机具(包括二号打火工具、风力灭火机、铁锨、镰刀等),根据扑火需要,由县防火办调拨使用。各乡镇也要根据防火工作需要,筹集资金购买一些灭火工具,出现火警立即使用。
6.4后勤保障
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意见,积极组织力量,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提供各种救援。所涉及的费用按《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7公众宣传教育和培训
县林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要充公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教育辖区群众,严禁在林区和林缘地带烧草山、随意用火。使“进入林区,防火第一”成为广大群众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对半专业消防群众观点的培训和考核。半专业队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扑火集中培训和扑火演练。学习内容和成绩要记载归档。
8附则
8.1本预案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监督实施。
8.2本预案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森林火灾防火预案范文2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我乡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乡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全乡及各村制定本辖区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处置责任制。
2、专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和发动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备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空壳树乡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承担本乡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联系电话:7822021)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动态变化监测、信息统计汇报、森林火灾扑救协调等工作,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等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二)乡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乡护林防火指挥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信联系,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工作。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机具、装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协助和指导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乡护林防火指挥部由副乡长为指挥长,乡林站站长、乡武装部部长为副指挥长,有关乡直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成员单位在应急处置森林火灾中的的主要职责是:
1、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协同配合进行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2、乡林站:负责森林火灾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的管理及培训,扑火工具的准备、保管、维护,火灾调查与评估及组织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3、乡武装部:根据需要,调动全乡民兵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在平时组织全乡民兵进行森林火灾扑救演练。
4、乡综治办:负责协调县消防大队、公安等部门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并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及火案侦破等工作,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5、乡财政所、民政所:负责为扑火救灾所需经费提供保障。
6、乡卫生院:负责对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无法满足救助需要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7、乡司法所、国土所:负责组织对全乡中小学生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防止学生玩火引起森林火灾。适时组织全乡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
8、乡安监站:负责监督检查全乡各村及重点山头的森林消防安全,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四)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实行片区责任制,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经常性地到所在片区进行宣传、检查、督促。(五)村防火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和完善扑救森林火灾预案、做好扑火准备,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和上报。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乡防火指挥部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在各种宣传媒体公布“119”森林火警报警电话,要在全乡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各村森林管护人员要坚持巡山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重点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乡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我乡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 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管辖单位要立即向乡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情况,乡防火办接到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报告,并积极组织扑救。严禁组织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儿童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2、出现重要火情时,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应在发现火情后1小时内详细准确地将森林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扑火力量及设备,现场指挥负责人及联系方法,火情动态,发生地森林资源、道路交通、河流水系、地形地貌状况,火灾现场气象情况报告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3、当发生乡外火烧入或乡内火烧出的情况时,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通知相关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共同研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为前线指挥部、 扑救组、后勤保障组 、医疗救护组 及保卫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1、前线指挥部职责:制定扑救火灾实施方案;指挥扑救火灾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做好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各工作组的职责是:
2、 扑救组:全权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向上级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报告扑救火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上级部署和前指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清理、火场看守的工作。
3、 后勤保障组:根据前线指挥部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柴油、机油等)及食品,保障前方扑火需要;统一组织管理扑救火灾车辆;负责做好临时通讯系统的组建和架设;负责安排扑火人员食宿;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4、医疗救护组:组织管理好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和医疗卫生人员;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搞好食品检疫和防疫工作;接收、管理救灾药品。
5、 保卫组:负责起火原因调查和火案嫌疑人员的调查、拘留、审理工作;负责维护扑火现场治安秩序,保障各项扑火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前线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对火场进行全面、彻底清理。确定无余火后,报经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批准方可撤离火场,同时要安排专人留守火场4小时以上,经检查确认无火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三)、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它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四)、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五)、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村委会及村防火委员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案查处
轻微违章野外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则上由林站处理,一般及以上森林火灾案件报县林业局查处。
六、后期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乡林站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要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报县级有关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参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灾后安置及灾后重建:火灾发生后,乡人民政府和村委会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再建工程。
七、附则
(一)本预案是空壳树乡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按施行情况予以及时修改和补充。
森林火灾防火预案范文3
一、预案的启动
森林火灾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在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由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按照本地区重大森林火灾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凡有下列情况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经县指挥部指挥或副指挥批准,启动本预案:
(一)火场跨越镇乡、街道或县级行政界限且受害面积在5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二)正在燃烧且受害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三)南溪温泉、莲福山、梁皇山、雁苍山等重要风景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四)发生扑救人员重伤或死亡的森林火灾;
(五)严重威胁加油站、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及村庄、居民区的森林火灾;
(六)其它需要县里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处置的程序
(一)县防火办接到上述重大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县防火办副主任、主任及县指挥部副指挥、指挥报告,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值班室和市防火办报告。
(二)县防火办值班人员按照县指挥部领导的指示,立即向火灾发生地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并根据火场情况拟定紧急处置方案。
(三)县指挥部或县防火办及时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实施紧急处置方案,由县防火办向有关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下达执行。
(四)县指挥部指挥或副指挥和县防火办主任应亲自赴火场督查。必要时,经县指挥部指挥批准,成立县指挥部前线指挥部,组织、协调、督促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五)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县指挥部应立即成立调查组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并对火灾肇事者作出处理。同时应及时将调查和处理情况报市林业局。
三、预案的实施
(一)组织领导。接到重大森林火灾报告后,县指挥部必须有一位副指挥在县防火办坐镇指挥,县防火办集中力量投入火灾的处置工作,必要时可从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同时,县指挥部领导或指派的成员带领林业、人武部、公安等有关部门人员及预备役部队、扑火小分队,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火场,组织、协调、督促地方处理火灾事故。
(二)扑救原则。1.加强现场指挥,确保扑救人员人身安全。
2.牺牲局部,保全全局,阻止林火蔓延。3.火场扑灭后,必须留足看守人员,防止死灰复燃。
(三)力量组织。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军警民联动,分二个梯队做好扑火准备:当地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以扑火小分队为主的一级梯队,县指挥部组织以农林、人武部、公安等部门人员及预备役部队为主的第二梯队。必要时,向市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
(四)交通通信。在防火期内,县防火办、镇乡、街道、国有林场和旅游景区应配备机动车辆值班待命,必要时请交通部门支援车辆。县电信部门要与当地防火办、公安、人武部等部门紧急配合,确保火场与各级指挥部通信联络畅通无阻。
(五)灭火机具。县、镇乡、街道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并保持完好无损,以保证大部队投入灭火时使用。
(六)后勤保障。当地镇乡、街道要做好所需燃料、食品、饮用水的调运供应,保证扑火人员和灾民的需要。卫生部门应供应必要的药品、医疗器械,必要时组成扑火救灾医疗队赶赴现场救护。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民的安置和伤亡人员的抚恤工作。各部门和灾区各厂矿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应为灭火后勤保障提供方便。
(七)火灾案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由农林部门会同当地政府分级负责查处。重大案件,由公安、检察、法院、农林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做好火区治安管理、火灾原因调查,并对肇事者和责任者依法进行处理。
森林火灾防火预案范文4
【关键词】森林防火 扑救 善后
森林火灾是林地上失去控制的燃烧自由蔓延,达到一定面积,造成一定程度损失的林地火。森林火灾是自然灾害,属突发事件,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要完全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是不可能的。掌握森林火灾的发生规律,有效应对和处置,降低因火灾造成的损失,以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从事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的重要职责。
一、做好森林防火的重要意义
森林资源所面临最大威胁就是森林火灾,它是一种极为严重的灾害,具有很强的周期性、突发性和破坏性,不仅使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还给社会带来不良政治影响,而且直接危害野生动物和人类的生存环境。如何保护和发展大自然赋予人类赖以生存的森林资源这一绿色生态环境,各级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担负着保护森林资源和森林防火的重要历史使命,责任重大、任务越来越艰巨。如何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减少或降低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是我们每个森林防火工作者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值得我们深思去研究。
近年来,国务院、国家林业局对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相继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特别是新的《森林防火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政府已将森林火灾责任事故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可以说,森林火灾责任事故责任追究不亚于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特殊区域发生火灾造成的损失更是无法估量,一场森林大火,顷刻间会把大片苍翠茂密的森林化为灰烬,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同时,也烧掉了一批责任官员的“乌纱帽”,每次森林火灾都能警醒不少人员,一次次的警醒,使相关的同志们拿出了一定的精力抓森林防火,抓预防、抓扑救、抓处置,但最终看来,预防工作抓的不少,使出的招数也不少,也积累了不少典型经验,但效果还是“事倍功半”,森林火灾还是频繁发生,且火灾发生后,在扑救与灾后处置问题上,耗掉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目前,森林防火工作已成为各级人民政府和林业部门“老大难”问题,迫切需要从根本上控制和做好扑救森林防火工作。
二、在森林火灾扑救和灾后处置中存在的问题
森林火灾的扑救和灾后处置,新的《森林防火条例》作了原则的宏观的法律规定,对于具体如何扑救和处置,未作出细化的说明,还需要各省、市、县相关组织和人员认真去探讨,摸索出一条符合当地实际的预防措施和指挥扑救战术。
(一)缺乏实战经验、善后处置鉴定不准确。
火灾发生后,各级领导立即赶赴火场,说明了指挥员反应能力快;重视程度高,也无可非议。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多数指挥员只顾赶赴一线火场,从现实情况来看,真正懂扑火战术的指挥员寥寥无几,多数是各级组织的行政领导干部,不能够正确运用兵力,火场指挥扑救出现混乱状态,往往忽视了兵力组织、物资保障等时机。导致了领导干部盲目奔火场,而到达火场后,“即无兵力、又无兵器”,火场指挥束手无策,更谈不上运用扑救战术,贻误了扑救最佳时机。善后对灾后损失估计不足,导致不重视,给以后防火带来沉痛代价和教训。
(二)缺乏火场扑救知识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扑火指挥机构层级的人员,一旦着火,心里多半恐慌,多数是以电话通知相关扑火队伍赶快上山扑火,确定不了最佳灭火方案,确定不了灭火措施,县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可以说都制定了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从文字上看,内容比较详细,可是一运用到实战上来,成了“纸上谈兵”,缺乏真正的扑火兵力、组织指挥人员、应急物资保障等。可想而知乡一级人民政府,可以说多数乡镇既无预案、又无经费和物资保障。这些也说明了基层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还非常滞后,大量实际森林防火工作应该是在基层,重点也应该在基层,所以,加强基层森林防火、基层设施建设势在必行。
三、对森林火灾的扑救和灾后处置的建议
(一)强化宜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知识和意识。
森林防火系统工程有软件和硬件两个部分。宣传教育虽属软件,但我们认为它是这一工程的首要环节。只有把这个环节切实抓好,唤起全民的防火意识,提高自觉性,才能防患于未然,牢固地筑起森林防火的第一道防线。在宣传教育系统中,我们把组织领导、宣传形式做到项项有人抓,项项落实责任。在组织领导上,我们建立了地区、县区局、乡镇林场、街道以及生产工段和班组等五级宣传教育机构,实行领导包单位,单位包职工,学校包学生,街道包家属,列车旅店包旅客的防火宣传责任制。
(二)注重实践,制定预案,强化火源管理。
能不能消灭森林火灾,关键是能不能把火源管住。只有千方百计地把火源控制住,才能从根本上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因此,我们把引起森林火灾的火源划为10 种, 根据不同特点, 制定具体的控制措施, 实行目标管理。, 针对入山捕鱼、狩猎、采集山产品等人员在野外弄火,我们一方面在防火期实行封山,另一方面组织公安、森警、民兵和防火专业队进行清山、清沟、清河套,对生产和家庭用火,我们规定五级风以上天气,停止一切野外和家庭用火,停止野外生产作业,针对雷击火,划定责任,制定预案,加强飞机巡护,并派专人,死看死守。针对每年“ 清明节” 上坟烧纸等引起火,要迅速启动预案。 防止他们弄火成灾。实践使我们体会到, 把火源管理作为系统工程的关锌环节来抓,就能从根本上减少森林灭灾的发生,这是我们这几年森林防火取得显著成效的基本经验之一。迅速准确地确定了火场的方位,地区防火指挥部按事先制定的综合扑救预案,及时调兵遣将,很快就扑灭了这场雷击火。
总之,需要唤起全社会民众都来关注森林防火、争当绿色卫士的良好氛围,使大家时刻树立“保护森林、爱护森林、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珍爱绿色家园,共创美好明天。
参考文献:
[1]杨晓洲.做好森林防火工作[J].科技资讯,2006(5).
森林火灾防火预案范文5
森林火灾突发性强,危害性极大,它不仅破坏了森林资源及生态环境,而且直接危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预防森林火灾,保护生态环境已成为人类的共同任务。
森林防火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统一领导,社会共同参与。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明确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负有重要责任,我镇各单位都要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
我镇是我县重点林区之一,森林火情隐患严重。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避免和减少森林火灾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规定,本着“预防为主,各级消灭”的方针,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金石桥镇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定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各村委会和镇属各部门响应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二)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坚持条块相结合、资源整合、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积极协调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预案有效实施。
(三)以人为本,科学扑救。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提高科学扑救水平,切实加强扑火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做到安全、快速、有效地处置,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四)平战结合,公众参与。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树立常备不懈的思想,经常性地做好应对森林火灾事故的思想准备、预备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依法动员和组织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森林防火、扑火工作,建立落实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1、领导机构: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负责全镇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镇党委书记李博任政委、镇长刘琴任指挥长,陈端阳、贺青贞、张文峰、王升(常务)、曾奖章、肖卫、寥雅妮、肖元中为副指挥长,镇属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行政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各村(居)委会也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2、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职责
①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履行下列职责:
a、对全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负总责;
b、加强全镇森林火灾预防、监测体系建设,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
c、对全镇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
d、对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或按规定需要报告的事项,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e、直接指挥重大森林火灾现场的扑救工作。
②工作职责
a、对辖区内森林火灾处置工作负责;
b、确立重点,防火林区、地段,排除森林火灾隐患;
c、对辖区内森林火灾应急资源进行调度,组织扑火队伍和社会力量参与扑火救灾工作;
d、负责森林火灾现场先行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三、预测和预警
(一)森林火情监测与报告
1、人工监测。各村在重点林区和重要防火部位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发现火情,及时报告。
2、群众举报。任何公民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当通过电话等各种通信形式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警。
(二)预警
1、接警:各村要向村民公布接警电话,镇森林防火办电话为:0739—8832304 8832310
2、处警:各村报警后,必须立即了解起火时间、起火地点,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县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
四、应急响应
4级预警响应: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24小时开通,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进入临战状态,扑火准备到位,随时保证投入使用。
3级预警响应:在保护4级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的巡查巡护。
2级预警准备:在保持3级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到各自联系的高火险地区进行督促检查,森林防火部门的工作人员全天候待命。
1级预警响应:在保持2级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由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通告,在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组织党政领导和干部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的巡查巡护。
五、报警响应:
1、基本响应程序
(1)火灾发生先行处置
a、森林火灾发生后,火灾发生单位或者接到报警的基层组织,必须立即组织群众扑救,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进行情况。
b、镇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报警后,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进行情况。
(2)应急处置级别
当森林火灾难以控制或有迅速扩大趋势时,镇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向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2、应急处置措施
由镇负责协调处置的森林火灾、设立现场指挥部全面负责火灾扑救指挥工作。现场指挥部人员到达现场,县、镇有关领导决定现场指挥部成立后,立即了解火情,制定扑火方案,并迅速开展工作。
a、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伤员和将被困人员转移到安全区并对受伤者迅速进行救治;
b、采取开辟防火隔离带等措施,防火火势蔓延。
c、若需救火设备、交通工具时,一般情况下先报后批,紧急情况下可先实施后报告。
d、若需森林火警部门或者其他兄弟单位增援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请求增援。
3、应急指挥原则:
a、统一指挥:火灾现场指挥部是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所有参加救火救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b、逐级指挥:坚持由上到下的指挥体系。下级防火指挥部必须执行上级防火指挥部的命令。
c、分级指挥:在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为若干地段,分片分救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现场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地段的扑火组织指挥工作。
4、火灾扑救原则:
a、在扑火过程中,要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重要设施和居民房屋安全放在首位。
b、在扑火战略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点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形式和手段,保证人员和居民房屋安全,尽量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c、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打旱、打小、打了”,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六、扑火力量保障
1、扑火力量组成:
镇、各村委会,要建立30人以上专业或半专业的森林防火队伍和群众志愿者扑火队伍,达到基本满足当地森林扑火所需要求。
2、扑火力量的调动:
火灾发生后,需要跨行政区域增援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实施跨区域增援。
3、扑火物资保障: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扑火任务和扑火力量,准备一定数量的扑火工具。要加强力量对扑火储备物资补充和更新(砍刀20把、打火棒20根,防火服20套)。
4、扑火资金保障:
镇设立森林火灾储备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为预防或应对森林火灾而建设的工程项目,购置设备、建设信息系统等所需经费,由财政预算部门统一安排。
七、后勤保障
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村、各单位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镇党政办要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派出所要维护好火场的治安管理,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镇医院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八、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除部分人员看守火场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扑救工作结束后,由镇政府或上一级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负责火案调查,核实受灾损失,核算扑火费用,提出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意见等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写出调查报告,上报镇政府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时,组织做好扑救火灾的总结工作。
九、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森林扑火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森林扑火中牺牲人员需要追认为烈士的,由民政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对森林火灾行政责任过错人员进行追究。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森林火灾防火预案范文6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一是进入防火期先后召开1次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23次重点林区乡镇及林区经营单位森林草原防火会、雅安、八县护林防火会,先后4次组织督查组到乡(镇)、炉城街道办进行防火工作督查。二是分别与各乡镇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与各村、中小学、厂矿、寺庙、林区各水电、旅游开发建设单位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把防火责任落实到了山头地块、人头户主。今年,全县共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42份。三是形成了“政府负总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责任体系。
(二)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坚持把重点林区、高火险区的居民点和旅游景区、林区村寨和水电、矿产开发企业等作为重点宣传区域,把中小学生、林区群众、寺庙僧尼、务工人员、智障人员监护人等列为重点学习对象,一是建立森林防火短信平台,定期火灾情况、火险等级及警示短信10000余条;制作森林防火视频宣传带在电视台、乡(镇)滚动播放,并在重点林区、重要路口、景区、村寨等人口密集地刷写标语800余条,书写防火宣传标语500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
(三)加大火灾隐患排查。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和专项督查4次。在重点时段、高火险时段,增加巡山护林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对跑马山、木格措等重点景区,及时《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跑马山、木格措景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致城区公民严防跑马山景区森林火灾的公开信》,并通过抽派森警巡逻、组织人工撒水,清理林下腐质物等,及时清除火灾隐患。
(四)逐步提升防控能力。一是完善《县森林防火工作预案、扑救预案》、《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县重点景区森林防火工作预案》等3个应急预案。二是加快三期建设正在积极推进中。分别投入168万元和50余万元完成跑马山森林防火引水工程和300?的县级物资储备库建设。三是投入16万元购置相关扑火工具,向各乡(镇)发放,物资完好率保持在90%以上。四是建立森林专业扑火队2支120人,乡镇半专业扑火队21支635人。完善专业扑火队员联络、集中、运输等制度,组织开展专业培训1次,扑火队员免费体检1次。五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处理森林火灾信息和卫星林火监测热点等,确保防火工作下情上报,上情下达及时准确。
(四)及时控制各类火情。防火期以来,我县成功共扑救“1.30”舍联乡、“4.18”沙德乡森林火灾,核查卫星林火监测、火情遥感监测热点4起。一是第一时间核实火情,按照“就近就地”组织原则,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参加扑救,确保了火情及时控制,实现了零伤亡。二是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坚决依法严惩火灾肇事者和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截止3月1日,共调查森林火案2起,刑事拘留2人。
(五)科学增雨,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率。进入防火期以来,我县积极与州气象局衔接,对wr98火箭发射器进行了检修,通过4次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有效的增加森林草原湿度,降低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风险,为我县的森林草原防火的预防工作奠定了一定基础。
(六)严格管理任务明确。专业扑火队伍作为我县一支有生力量,严格按照建制化、系统化和梯队化进行管理模式。除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外,同时承担全县应急救灾机动力量,参加抗震救灾、应急抢险救灾、维稳等应急救援任务。通过参加抗震救灾演练,提高了的快速机动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防火形势日趋严峻。防火期以来,气温相较往年以偏高为主,近四个月基本无明显降水,且大风干燥,出现极易着火蔓延的高火险天气时段,森林防火等级居高不下。同时,受火场地理位置及风力风向影响,火势多变,火点不均,致使一次性扑灭难。
(二)防火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地方乡(镇)、部门、开发企业对防火形势认识不够,麻痹大意,工作满足于一般部署和安排,对通报的热点问题重视不够,森林防火巡护和野外用火,特别是对农事用火、输变电线路、施工用火管理不到位,造成森林防火工作被动应付。
(三)防火设施基础薄弱。专业扑火队伍建设较为滞后,防火通讯、交通运输、扑火机具、物资储备等装备设施与森林火灾应急扑救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四)森林火案查处困难。森林火灾大部分都发生偏僻山区,纵火嫌疑人不易被发现,火场容易破坏,给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带来困难。
(五)森林草原防火资金投入不足。按照相关要求森林草原防火资金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但我县在防火经费没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森林防火经费缺乏,难以适应防大火、救大灾的需要。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全面推进组织体系建设。一是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县级领导包片、县级部门包乡、乡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和管护人员包山头地块的管护责任制度,逐步规范管护人员巡山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全面清理在林地、草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逐户建档建卡、落实防火责任。二是建全联动责任机制。与周边县签订联防、联动协议,建立紧急互助机制,不断加强区域联防和扑火力量建设。毗邻乡镇确定重点联防区区域,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三是健全完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目标考核机制,探索建立森林草原防火奖惩机制。
(二)不断增强火灾防控意识。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及各部门、乡镇要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制定有效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方案,紧急动用林区各种宣传手段,再次掀起防火宣传教育,尤其是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时段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广播里有声音、电视上有字幕、林区内有条幅。
(三)努力遏制非法用火行为。一是针对我县野外用火管理难的实际,按照堵疏结合的原则,制定出台《县野外用火管理办法》,严格实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二是县、乡两级落实防火巡逻检查队伍3500人,佩戴袖标、每日巡山。各乡镇、村在重点林区、重要景点和重点地段增设临时检查站,固定专人,检查登记,杜绝一切火源入山。三是乡镇要对上坟烧纸、宗教祭祀等重点场所看守和巡视责任,并对辖区内“五类人员”逐一排查登记、切实落实“一对一”监护责任。四是迅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回头看”活动,针对责任落实、预警响应、火源管控、队伍建设、物资保障、基础设施及宣传教育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对火灾隐患进行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