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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签约医生工作计划范文1
一、宣传对象
宣传对象为属地常住居民,重点是以下5类人群:
(一)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工作人员;
(二)社区、商业区及商业服务区流动人口;
(三)辖区0-6岁儿童家长;农村留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四)城镇、乡村等居民区常住人群;农村贫困人口;
(五)65岁及以上老年人;育龄妇女;慢性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等。
二、宣传内容及工作目标
(一)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职业人群因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不足而导致感受度不均衡问题;
(二)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提供的12大类具体内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使不同人群了解、熟悉与自身相关的服务内容和接受渠道,不断提高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等项目的服务利用率;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具体内容及服务方式,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走进社区、走进家庭,切实起到健康守门人的作用。
(三)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群众特别是重点人群所带来的实惠,以及实施过程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机构,引导全社会支持和主动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有计划播放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各单位积极与属地电视台沟通协商签约,定期播放公益广告(并留存好相关资料、图片等痕迹材料)。
三、宣传形式
(一)各相关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开辟宣传阵地,跟踪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提高城乡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率;
(二)在公共场所的电子屏幕,以视频、图片的形式,不定期播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知识;
(三)各相关单位在本单位要定期播放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公益宣传片,让辖区居民真正了解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免费政策,引导居民积极主动参与到服务中来;
(四)利用微信公众号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文章,并引导广大居民关注订阅,不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提高宣传效果;
(五)结合各大节假日、主题宣传活动日等契机进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专题宣传;
(六)深入乡村、居民区开展大型专项宣传活动,达到面对面沟通交流、面对面宣传效果,以此提高广大民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政策的知晓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工作,各相关单位积极制定本单位年度宣传年工作计划,有组织做好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宣传。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卫生监督所、结核病防治所和县、中两院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指导基层卫生机构做好宣传工作;
社区签约医生工作计划范文2
华新镇现有建制在原华新和凤溪两镇合并基础上建立,共有19个村、5个居委,另有一大型居住社区属市政府动迁实事工程,将筹备5~6个居委。据2016年末统计数据显示,华新镇实有户籍人口4.2万,常住人口约20多万。中心目前还设有19个村卫生室,2个家庭医生工作室,另分4个片区、组建24个家庭医生团队,深入开展社区卫生工作,共同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卫生服务。
1 多项举措并施,严抓质量管理
中心积极开展学《名医大家》、学身边先进人物等活动,宣传先进典型,树立服务标杆,以签订服务承诺等形式,倡导正确的服务理念。深入贯彻执行十二项医疗核心规章制度,全面提高病历书写水平,规范处方管理,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注重细节查找不足,全力杜绝医疗安全隐患。中心大力推行“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做到少花钱、看好病,使社区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公开为民服务承诺,严格落实首诊(问)负责制,优化门诊区域流程,设置药物咨询窗口,注重人文关怀,通过开展“微笑暖人心”、“医患双体验”等活动,促进医患沟通,改善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
2 做实和完善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
深入探索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逐步建立以家庭医生为责任主体的团队服务模式。中心通过成立家庭医生工作室,方便居民就诊和享受健康管理等服务,有效延伸了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曹波家庭医生工作室”以慢性病健康管理为重点树立了青浦地区家庭医生制服务的典范;“陈爱娥中医特色家庭医生工作室”充分发挥了祖国中医药的优势,很好的将中医适宜技术在郊区农村区域进行了推广。中、西医并重的发展思路为中心的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作为上海市首批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中心逐步完善家庭医生管健康、管费用的工作机制,并率先启动了“1+1+1”签约服务,推行分级诊疗和延伸二、三级医疗机构处方管理,努力做实健康管理,全面提升社区居民获得感,使家庭医生真正成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利用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开展舒缓疗护项目,探索符合郊区特色的居家舒缓疗护模式,为患者减轻疼痛,给予心理安慰。
3 优化社区卫生资源,发挥“医联体”优势
为方便居民就医,充分考虑便捷、高效、安全,努力实现“小病进社区,大病在医院”的目标,中心早在2012年就与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建立了医疗联合协作模式。此外,还与上海市胸科医院、上海市中医医院、中山医院青浦分院签订了协作协议,邀请专科专家定期到中心坐诊,进行健康咨询和疾病诊治。同时,选派工作经验丰富、资历较高的业务骨干跟随专家进行学习,提高各方面的业务服务能力和诊疗水平。此举不仅使居民在社区就能享受到二、三级医院专家的诊疗服务,更为中心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搭建了良好平台,真正实现了“居民”和“社区”双赢。
4 服务载体多元化,志愿服务惠民众
积极培育党、团员投入到社会公益事业,开展志愿服务。在中心党支部的牵头下,建立了一支以“健康驿站”命名的志愿者服务队伍,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服务制度和工作计划,使志愿者队伍管理逐步走向稳定和常态化。通过深入学校、企业、敬老院和社区等,定期向不同群体提供健康义诊服务;并主动宣传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的相关政策,使居民更深刻的了解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带来的实惠。在互动形式下增强医务人员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责任意识,同时也更好的赢得了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5 结对共建,优势互补,全面促进发展
为更好的学习市区先进模式,加快郊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2011年,我中心与普陀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为共建协作单位,并以技能比武、业务模式探讨、文体联谊及青年互动等为内容,开展“五个一”活动,不断为中心融入新元素,并以此达到共建共赢、共同提高的目的;党支部还与多个村居结成对子,利用中心的优势资源开展家庭医生结对帮困、专家进社区义诊、健康教育进老年活动室及节日送温暖等活动,深受广大居民的好评。
6 发展创新,品牌服务显成效
社区签约医生工作计划范文3
这一年来中心公卫办在区委、区政府、卫计局、中心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加强内部管理,推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充分调动公卫人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行团队人员合理配置,优化组合,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距离我们的要求和目标还存在不少的差距,来年我们将在总结经验、改正不足的基础上,将各项工作做实做好。现将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定计划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执行是中心的核心,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年初公卫办结合中心实际做好工作计划,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做了具体分工,各项工作按计划实施。
二、强化培训、定期督导
中心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培训,并多次进行督导检查,保证了各项公共卫生工作按照计划完成。全年共培训XX次,培训结束后并酌情组织考试;每月组织一次责任团队和公卫专干工作督查,对未完成既定任务或质量未达标的团队或个人进行通报后帮助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上报办公室扣除绩效考核分。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1.建立居民档案
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和完善常住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截止到现在应建档案XX人份,实建档案XX人份,完成率XX%(涵盖流动人口),儿童保健建卡XX人、孕产妇保健XX份、高血压XX份、糖尿病XX份、老年人XX份。其中今年新增情况为:新建档案XX人份,儿童保健卡XX份,孕产妇保健XX份,新增高血压XX份,新增糖尿病XX份,新增老年保健建卡XX份。
2.健康教育
本年度我中心全年发放健康教育文图、教育宣传册(页)共计XX余份,设置健康教育专栏XX个,其中一个每个月定期更换,举办XX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和XX次健康知识讲座。候诊大厅每天XX小时不间断循环播放音像资料XX种,其中中医类资料XX种。为辖区居民及就诊患者送去了健康知识和卫生保健常识。
3.儿童保健及孕产妇保健
本中心现管理辖区0-6岁儿童XX人,严格按照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对辖区0-6岁儿童进行体格检查。建立新生儿保健手册XX份,其中为XX新生儿提供了XX次的新生儿访视,新生儿访视率为XX%;本年辖区产妇XX人,早孕建册XX人,早孕建册率XX%;为XX孕产妇提供XX次及以上的产前和XX次的产后访视,规范管理率XX%;管理高危孕妇XX人、高危产妇XX人。
4.预防接种
本年度为适龄儿童应建立预防接种证XX册,免费接种乙肝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类疫苗(麻风、麻腮风)、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白破二联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各苗接种率均在XX%以上。按要求开展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工作。在接种过程中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全年未发生差错事故及未出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严格按规范管理疫苗。
5.老年人保健
对辖区内65岁以上老人进行登记管理 XX,建档率达XX%,按2017版服务规范执行一年一次的免费体检和随访服务XX人,规范管理率为XX%,但因中心未配备影像学医生,体检项目中的B超无法开展。
6.慢性病管理
截止11月底中心共新建高血压XX人份、糖尿病XX人份,为慢性病人进行免费检查,现管理高血压XX人,我中心高血压管理率为XX%;糖尿病现管理XX人,我中心糖尿病管理率为XX%;全年高血压患者免费体检XX人,糖尿病患者免费体检XX人,全年提供XX次及以上随访的高血压患者XX人、糖尿病患者XX人,规范管理率均达到XX%以上。
7.重性精神病管理
中心现登记精神病XX人,现已将同意纳入管理的XX名重性精神病患者均至少提供XX次以上的随访,对居住在家的XX名患者均进行规范管理。
8.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中心公卫办负责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年初制定应急预案,专人负责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定期对学校和辖区生活区域进行传染病防治宣传和督导,每周定期查阅门诊部和住院部日志,及时准确上报传染病。在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一年来辖区内传染病防控情况良好,未发现禽流感病例,未发生手足口病的聚集和流行,对一例麻疹监测病例处置到位,未发生传播流行,11月针对XX小学的水痘进行1次调查和处置,控制了疫情,避免了大规模的传染流行。这一年来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9.死亡病例报告和结核病、艾滋病管理
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死亡病例报告和结核病管理,同时门诊开展艾滋病初筛工作,管理层定期督导工作执行情况,未发现工作纰漏。
10.卫生监督工作
中心有兼职人员执行对辖区的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控和生活用水)、诊所非法行医与采供血、美容院、美发等公共场所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和指导,一年来巡查XX次,发现问题XX次,均进行了整改指导、问题上报和督促整改,一周后对整改是否到位进行督查,经过不断的努力,辖区的卫生监督工作较以前有了显著的改观。
11.中医药服务
中心通过多途径为居民提供中医药服务,具体体现在:在老年人管理方面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及健康指导XX人;在儿童管理方面为0-3岁儿童提高中医调养指导XX人;在健康教育方面通过健康教育宣传栏刊登中医知识XX期、发放中医健康教育资料XX种、举办中医药知识讲座4期;义诊巡诊服务时为居民提供三伏贴、穴位按摩XX次等中医保健治疗等服务。
1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增项目,中心管理层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纳入中心工作年度计划,任务指标分解到各团队,截止12月底,中心共签约居民XX人,签约率为XX%,其重点人群签约率均在在60%以上,此项工作有待加强。
13.结核病管理
本年度共接到上级定点医疗机构通知的结核病患者XX人,全部按规范进行管理,规范管理率为100%;在我中心结核病专干的督导下,XX人均接受居家药物治疗,全年患者规则服药率为100%。
四、工作亮点
1.我辖区健康档案电子化率100%,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服务率达到90%以上。
2.妇保、儿保、预防接种门诊分工协作,儿保门诊人员手把手的示范 0-3岁儿童的中医调养技术,并有影像资料。
3、计生特殊家庭100%签约家庭医生,全部接受履约服务。
4、慢性病患者家庭医生按时随访,指导用药,对高危人员增加随访次数,医患关系融洽。
五、 目前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上说本中心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执行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人员配置不合理,缺B超医师、中医师、公卫医师,影响了公卫工作的开展。
2.检验设备与办公设备落后,无彩超、胎监仪等设备,无法满足居民的检查需求,电脑配置低,速度慢,影响了工作效率。
3.基层医务人员待遇低,留不住人才。
4.中心建设已有XX年,设施已陈旧,就医环境满足不了居民的需求。
六、建议
1.重新配置人员,增加B超及中医师。
2.下拨部分居民急需的检验设备和办公设备。
3.提高医务人员的待遇,留住人才。
4.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简单装修,改善就医环境。
七、下一步工作思路
1、认真对照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紧密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责任,逐项落实到位,扎扎实实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力争在年内完成各项公共卫生服务指标。
社区签约医生工作计划范文4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基本路径,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便民惠民导向,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重点工作,力争在完善全民基本医保体系、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和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维护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加快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步伐,让人民群众从深化医改中更多地得益受惠。
二、工作任务
(一)继续完善全民基本医保制度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100%。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及在宁就业的外国人等参加职工医保。建立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长效机制,确保所有在校大学生全部参保。(市人社局、卫生局、教育局、财政局负责)
2、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对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40元,相应提高个人缴费水平,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300元。(市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负责)
3、提高住院费用医保支付比例。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支付比例稳定在80%以上;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支付比例稳定在70%以上,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22万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0倍以上,且不低于10万元。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引导群众到基层就医,促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形成。(市人社局、卫生局负责)
4、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各类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建立和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基本医保与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等的协同互补作用,从制度上缓解并逐步消除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市人社局、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负责)
5、扩大门诊统筹实施范围。普遍开展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统筹,探索建立医保门诊统筹对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促进建立分级医疗体系的引导支持机制。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市人社局、卫生局负责)
6、推进基本医保市级统筹。以统一职工医保待遇为基础,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就医结算、经办服务和信息管理。组织实施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市人社局负责)
7、开展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相适应的复合式付费体系。在试点基础上,稳步推进按病种(组)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控制下的预付制等多种付费方式改革,有效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增长,调动医疗机构自我管理的积极性。选择50%的新农合统筹地区开展住院按病种付费和按床日付费相结合的混合支付方式改革,做到机构、病种全覆盖。在乡村卫生机构全面推行新农合门诊总额付费改革。(市人社局、卫生局、财政局、物价局负责)
8、加强医保基金管理。建立与医疗机构、药品及特殊医用材料供应商的谈判协商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职工医保基金结余控制在合理水平,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0%以内,累计结余分别不超过4个月平均支出水平和当年筹资总额的20%。加强基金预决算管理,建立基金管理使用绩效考核机制。(市人社局、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9、提高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全面开展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农村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对列入重大疾病保障的救治病种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加强费用监测,确保符合救治条件的参合人员100%纳入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区县实际补偿额不受当地新农合以及农村医疗救助最高补偿封顶线的限制。进一步扩大救治病种范围,全面推开尿毒症等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市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物价局负责)
10、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各类对象实现医疗救助全覆盖。医疗救助全面实行与基本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资助救助对象参合参保,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各类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补偿后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在不低于50%的基础上有所提高,适当提高封顶线。加强对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患者的救助。(市民政局、卫生局、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11、强化医保监督管理。全面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协议化管理,细化协议内容,明确违约责任。鼓励大型零售连锁药店发展城乡社区服务网点,医保定点政策向大型零售连锁企业倾斜。完善职工和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机制及考核奖惩机制,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推行定点医保责任医师制度。依法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查处力度。贯彻执行《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规范新农合管理与服务。支持有资质的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市人社局、卫生局、商务局负责)
12、提高医保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能力。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规范和简化办事手续,确保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医保关系顺畅转移接续。深入开展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逐步扩大异地就医联网地区范围,为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提供高效便捷的结算服务。扩大新农合省内联网医院范围,推行转外就医预约服务,推进参合人员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报。(市人社局、卫生局负责)
13、加强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与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医保经办管理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风险管理。健全医保社会化经办服务体系,推进管理服务向社区前移。推行参保登记类业务“一站式”服务,开展“综合柜员制”试点。积极探索试点垂直管理。(市人社局、编办、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二)巩固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效
1、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对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区县结合实际,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落实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和医保报销政策。鼓励公立医院按规定比例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负责)
2、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建立紧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制定传染病治疗药品和急救药类基本药物供应保障方案。为急救药品、品、放射性药品和生物制品等特殊药品运输开辟绿色通道,适当放宽进入市区的限制,确保群众基本用药。(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经信委、商务局、人社局、物价局、公安局负责)
3、加强基本药物采购和质量监管。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采购计划,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基本药物。完善基本药物采购管理和对生产经营企业的考核监督,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供货企业配送工作的日常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新的质量标准,加大基本药物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基本药物评价性和监督性抽验,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定期药品质量公告;实行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确保所有集中采购的基本药物均为已赋码品种,提升从生产到使用全过程监管追溯能力。(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商务局负责)
4、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强化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的培训。结合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的监督评价,特别要强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管措施,形成科学用药观念,促进基本药物安全使用,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市卫生局负责)
5、保障基本药物生产供应。由生产企业自主选择经营企业进行配送或自行配送,开展药品流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鼓励通过发展现代物流等多种手段,提高配送效率。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加快结构调整,规范基本药物生产流通秩序,促进药品生产流通行业健康发展。(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商务局、经信委负责)
6、加强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在全市13个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点开展监测评价工作,利用监测数据,对全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和完善。加强基本药物价格监测,定期对基本药物价格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及时分析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市卫生局、物价局负责)
7、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落实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财政补助。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予以补助。各区县要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并落实医保支付政策,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医保基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补偿作用。(市财政局、卫生局、人社局、物价局负责)
8、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完成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人数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有竞聘上岗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市人社局、卫生局,市编办负责)
9、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以服务质量、数量和群众满意度、居民健康状况等为核心内容,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于操作的量化绩效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发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奖惩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以居民健康绩效为核心,实行公正、严格的内部考核和奖惩。(市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10、健全分配激励机制。在全面落实绩效工资的基础上,在绩效工资政策框架和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进一步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允许和鼓励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细化和完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提取医疗风险基金等。鼓励各区县结合实际,给予优秀业务骨干荣誉奖励。(市卫生局、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11、扎实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在认真核定债务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化解债务补助办法,指导协助各区县完成债务化解任务。(市财政局、卫生局、发改委负责)
(三)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制定卫生资源配置标准。根据国家医改“十二五”规划及我市“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要求,编制《市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并认真组织实施。(市卫生局负责)
2、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卫生院)要为农村居民提供方便、可及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发挥在健康管理和常见病、多发病防治中的主体作用。力争建成3个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率达到90%以上;符合省定建设标准并提供“六位一体”综合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达到90%以上。加快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认真完成中央投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的相关任务。市财政继续对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以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配备给予补助。(市卫生局、财政局、发改委负责)
3、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创新中医药服务模式,转变中医药发展方式,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推进中医药服务进社区,为群众提供中医药保健服务。(市卫生局负责)
4、实施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积极推进家庭签约医生制度,逐步建立全科医生(团队)与居民的契约服务关系,为居民提供连续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开展上门服务、巡回医疗,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分担。(市卫生局、人社局负责)
5、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将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录用临床医师纳入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并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力争到年年底,全科医生在培规模达到140人以上,实现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探索建立全科医生特岗制度,研究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增加岗位吸引力,稳定全科医生队伍。(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6、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积极开展学员招录和培训;扩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双向接轨试点工作范围。(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7、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城乡基层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工作,认真实施乡镇卫生院医生到县医院“务实进修”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计划;全面落实11项医改重大专项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市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8、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支持村卫生室建设,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结构,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和后备力量建设。严格乡村医生执业准入,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市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四)努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健全项目实施机制,加大统筹管理力度,强化协调配合,提高组织程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常住人口计,城市人均36元、农村人均32元。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市财政局、卫生局负责)
2、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涵。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统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开展监测评估。建立定期培训和逐级指导制度,帮助基层提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落实项目实施逐级绩效考核制度,发挥绩效考核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全面完成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年度工作任务,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60%以上。建立绩效考核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3、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分工,加强对项目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项目督导评估制度,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不断提高项目运行质量和实施效果。(市卫生局负责)
4、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市对经济薄弱区县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给予适当补助。(市卫生局、财政局、发改委负责)
(五)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步伐
1、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举办公立医院的数量、类别、规模、布局,采取改扩建、迁建、整合、转型等方式,优化公立医院结构。推广应用适宜技术,按相应标准和权限适当放宽二、三类相对成熟技术在县级医院的准入条件;控制公立医院开展特需服务的比例。加强对县级医院建设发展的指导。(市卫生局、发改委、编办、财政局负责)
2、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要求,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加强对公立医院投资、运营等行为的监管。完善以理事会、监事会、执行层为主体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构建产权明晰、责任明确、政事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根据权责统一的原则,规范实施院长负责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研究制定院长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任职资格条件,加强院长职业化培训培养。(市卫生局、编办、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3、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以实施全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绩效工资制度为核心,改革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建立能上能下、能出能进、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用人机制。完善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机制。(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物价局负责)
4、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以逐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重点,积极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落实公立医院各项财政投入政策。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根据成本、政府投入及社会保障情况,适当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护理等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检测价格,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验、检查行为,促进医疗机构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市财政局、物价局、卫生局负责)
5、改革公立医院监管机制。以公益性为导向,以质量、安全、效率、服务、费用和患者满意度为主要内容,建立公立医院运行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选择社会关注的主要指标,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指标社会公示制度。完善公立医院财务制度,加强公立医院成本核算和经济运行监管。加大公立医院日常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物价局负责)
6、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根据国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在江宁医院认真开展改革试点,逐步增加政府投入,改革医保付费方式,合理调整服务价格,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制度等改革,建立“体现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机制。加强以人才、技术为核心的县级医院能力建设。深化城市三级甲等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编办、人社局、物价局负责)
7、加强分工协作机制建设。按照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的要求,与城乡对口支援、预约诊疗和医师多点执业等有机结合,细化政策措施,强化工作落实,推进分工协作机制建设,确保可持续发展。(市卫生局负责)
8、改善医疗服务。深入推进“三好一满意”活动,全面落实改善医疗服务24条措施。建设预约诊疗服务平台,推进区域性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建设。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三级公立医院原则上所有普通门诊号源和专家门诊号源全部开放预约,二、三级医院出院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100%。深入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以平安医院创建为抓手,落实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各项措施。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市卫生局负责)
9、控制医药费用。深入推进检查检验结果同城互认,试行医嘱共享,落实“三合理”规范。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公开医药处方。严格控制药占比。扩大公立医院的集成化供应链药事服务试点,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向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延伸现代医药物流服务。建立临床用药和检验检查监控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合理医疗行为,并与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挂钩。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严格要素准入,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市卫生局、物价局、商务局负责)
10、构建多元办医格局。认真落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措施,制定和完善相关实施细则、配套文件,努力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积极帮助非公立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医疗服务领域公平有序竞争,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负责)
(六)着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1、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紧紧围绕医改目标,坚持以医保、医疗、公共卫生、药品供应保障为重点,制定完善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具体指导意见,构建智能、惠民、便民、高效的医药卫生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市卫生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人社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2、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涵盖基本药物使用、居民健康档案、基本医疗服务、慢性病管理、诊疗规范、绩效考核等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3、加快医院信息化步伐。依托临床路径和电子病历,优化诊疗流程,建立医院诊疗行为管理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实行精细化管理和绩效管理。加快在县级医院建立信息系统,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同步推进。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积极发展面向农村的远程医疗。(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4、完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立涵盖基金管理、费用结算与控制、医疗行为管理与监督、参保单位和个人管理服务等功能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实现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对接。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医疗保险和医疗费用数据的统计分析,促进信息技术与医疗机构管理、诊疗服务规范和日常监管有效融合,推进信息标准化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做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方便群众就医。(市人社局、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
市政府与各区县人民政府签订医改目标任务责任书。各牵头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制定工作计划,加强督促指导,统筹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区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区县医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区县医改任务完成情况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亲自抓。要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层层明确责任,扎实加以推进,确保落到实处。
(二)制定改革规划
根据国家、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全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明确—2015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阶段目标、改革重点和主要任务,各区县制定本区县“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年三季度前完成。
(三)落实资金投入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年医改任务,将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要强化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将医改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安排挂钩,建立长效投入机制,完善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督导考核
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区县医改进展情况和成效的监测评估,每月汇总实施情况,每季度通报工作进度,年终对医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建立督导机制,定期对全市医改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