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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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最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1

   一、编制预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及依据

   1.1前言

   为适应新时期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需要,切实做好本局公共安全工作,防范公共事件发生,有效降低和控制公共安全事件的危害,根据邻府办发【20xx】63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预案指导思想、原则及依据

   1.2.1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促进公共安全工作由处理向主动预防转变,推动公共安全工作规范化。

   1.2.2编制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自救与社会救助相结合”原则;坚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依靠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坚持“先人员、后物质”的原则;坚持“先重要物品、后次要物品”的原则;全局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加或配合应急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

   1.2.3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依据是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1.2.4主要事件类型

   全局主要事件类型分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尤以自然灾害频繁,轻、中度旱洪灾害基本上年年发生,严重特大旱涝灾害几乎是十年一遇或两遇。

   二、预案内容

   2.1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局成立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工作小组,保障组和专家组等。

   2.2工作职责

   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协调、现场指挥、临机处理及后勤保障,灵通信息和善后处理;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及救援工作情况,与有关部门协调;组织单位职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的演练。

   2.3总体要求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县农机职工要牢固树立抗灾减灾、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全体职工和群众安全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抗灾减灾意识,立足于抗大灾、防大事故,战胜灾情保平安,切实做好应急救援物质,资金的储备和保障工作,积极组织,协调农机抗灾减灾工作服务,充分发挥农机抗灾能力,把灾害降到最低限度,最终杜绝灾害。

   2.4预案适应范围

   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用于对农机系统造成损失的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发生后,农机部门进行抗灾减灾工作。

   三、灾情预警和灾情报告

   3.1适时保持与县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救灾办、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密切联系,了解灾情信息,接到灾害预警后及时通知各工作小组,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汇报灾情。

   3.2建议与对策

   各工作小组应根据灾害预警和抗灾减灾物质配备情况向本级政府及上级农机部门提出抗灾减灾的建议及对策,必要时编制专项应急预案。

   3.3灾情报告

   灾害发生后,农机部门必须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农机部门报告初步灾情情况,并进一步实地调查核实。灾情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损失及发展趋势,采取的措施,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各级农机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根据灾害等级确定预案启动时机。特殊情况下上级农机部门可直接指令下级农机部门启动预案。

   四、灾害等级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4.1灾害等级划分

   灾害等级按县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4.2预案启动条件及方式

   发生重特大灾害时,县农机抗灾减灾预案启动,受灾片区推广站站长在当地党政领导下,启动农机抗灾救灾预案。其他灾害由受灾片区推广站站长根据具体情况启动预案。

   4.3应急预案等级划分

   根据全县洪涝、干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按照〈〈县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划分为三级应级响应预案:

   4.3.1I级响应预案

   县局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县局各部门负责人和各片区推广站站长参加,作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部署,宣布本县进入紧急救援,迅速将本系统情况上报县委县府、市农机局。同时增加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乡村机耕道和机电提灌站查险和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提水送水、抗灾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农机部门负责人,应按照职责赴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和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各抗灾服务队应发扬不怕苦、敢于碰硬的精神,认真履职、辛勤工作。

   4.3.2II级响应预案

   县局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县局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片区推广站站长参加,作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部署,根据情况下达本县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迅速将本系统情况上报县委政府、市农机局。同时,增加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做好抗灾救灾的应对措施和物资准备。

   4.3.3III级响应预案

   县级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县局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片区推广站站长参加,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将本系统情况及时上报县委县府和市农机局。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根据预案组织救援抢险或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助应急救援工作。

   4.4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行动

   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地区农机部门要核查统计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突发事件应急力量和资源需求及缺口等情况,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县农机局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市农机局报告,争取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资金支持。

   4.4.1火灾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时,应积极自救,扑灭火灾,同时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要说明单位、地点、物质燃烧种类、是否有人员被围困、火势情况,请求灭火,报告人姓名,并记录报警时间。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要现场指挥,组织灭火并组织人员、重要物资疏散。

   2、报警后,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要安排人员到指定地点迎接消防车,引导消防车辆人员到达指定位置。

   3、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员要向消防负责同志报告情况,移交指挥权,协同公安消防做好灭火工作。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现场指挥的要求边救火边负责内外警械,维护公共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保证人员通畅。

   4.4.2农业机械事故应急措施

   农业机械发生事故,无论何方责任,车辆驾驶(操作)人员应第一时间抢救人员,保护好现场,通知主管部门和投保保险公司,并及时上报。

   4.4.3盗窃案件应急措施

   1、遇到或发现有盗窃案件时,值班人员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保护好案发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触摸和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经过的通道、爬越的窗户、打开的箱柜、抽屉等留下的一切手痕、脚印、烟头等,待公安部门人员勘察现场或勘察完毕后,方可恢复原状。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记录好被盗物品的名称、价值等情况。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犯罪分子遗留下来的各种物品,作案工具等妥善保存,交公安部门处理。

   4.4.4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措施

   1、如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或发现可疑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时,发现人应立即向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拨打报警电话。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保护现场,禁止任何人接触可疑物。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对附近区域人员疏散,设置临时警戒线,禁止人员入内。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附近区域全面搜索,消除隐患。

   5、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协助警方排除爆炸等危险隐患和调查。

   6、如危险已经发生,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好抢救和转移伤员,同时组织人员安全撤离,保护好现场。

   4.4.5群体上访影响办公秩序事件应急措施

   1、有5人以上上访者来群访时,值班室要通知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或协调有关部室接待来访人员。

   2、办公室接待人员通知相关部室做好应急准备。

   3、经解释、劝阻无效,发生上访人员群体性冲击办公楼情况,办公室立即向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组织人员阻止。

   4、在人员阻止无效的情况下,办公室迅速向上级部门汇报并经同意后报警,由警方负责解决。

   4.4.6破坏性地震应急措施

   1、发生破坏性地震,要迅速躲在桌、墙角等坚固处,禁止跳楼逃生。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报告,指挥并疏散人员快速在室内安全地带避震或沿安全地带转移。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自救同时拨打“120”和“110”求救。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维护现场,防止失盗。

   4.4.7洪涝旱灾及泥石流应急措施

   1、发生洪涝旱灾、泥石流灾害,要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报告,指挥并疏散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自救,同时拨打“120”和“110”求救。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监测现场,防止灾害事故扩大和人员物质二次损害。

   5、严格按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启动预案。

   4.4.8抢运抗灾减灾物资。组织农机运输机械抢运抗灾减灾物资和抢险物资等。

   4.4.9做好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灾后重建工作需要,积极组织农机人员,设施设备投入灾后重建工作。

   4.4.10做好宣传工作

   按照当地公共突发事件报道口径,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认真宣传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五、农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机构

   农机公共事件应急机构由指挥决策机构、综和协调机构和具体工作机构组成。指挥决策机构是各级农机部门成立的农机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机构是各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工作机构是各级农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服务队。县农机局组建由局长任指挥长,副局长任副指挥长,相关股、室、站、校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抗灾减灾指挥部。指挥部负责对农机与其他公共事件应急主管部门工作进行协调、部署、组织,指导农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由管理站工作人员担任,其职责是:

   1、向各公共应急服务队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2、收集各公共事件应急服务队工作进展情况;

   3、负责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信息;

   4、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指挥部门汇报灾情和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情况;

   5、协调公共事件应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

   6、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农机公共事件应急服务队由农机技术人员,基层推广站人员及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组成。负责执行指挥部下达的指令,进行公共事件应急和事后工作

   六、公共事件应急准备

   6.1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人员组成

   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人员由农机部门工作人员、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手和突发事件地区的干部群众组成。

   6.2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物质储备

   物质储备工作主要包括:

   1、提前组织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保证设备随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提前采购、储备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设施设备及零配件;

   3、做好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燃油储备和用水用电协调工作。

   七、公共事件应急具体安排

   7.1成立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按照县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求,全面组织领导防汛抗灾工作。

   7.2应急救援工作队

   队长:

   副队长:

   队员:农机系统在职全体职工

   工作职责:在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做好人员和国有财产等抗洪一线的抢险救援工作。

   7.3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全局抗灾减灾后勤物质保障及供给工作,负责抢险队员的医疗及抢险工作。

   7.4国排站防汛抗旱工作

   7.5各片区公共应事件急救援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实施,现场处理险情,同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当地政府汇报灾情,统计上报灾情情况。

   八、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纪律

   8.1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是各单位和个人应尽的法律义务,要无条件地服从上级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命令,决不允许推诿扯皮,讨价还价,拖延塞责。对消极怠工、玩忽职守而造成损失或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2局应急救援队队员及各单位抢险小分队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则胜。

   8.3各股室负责人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公共事件工作,充分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严格落实局机关防洪指挥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指令。

最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2

20xx年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20xx〕10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本省范围内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备案、演练、评估、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其具体分类和内容依据〔20xx〕101号文件确定。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负责制定本辖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划,具体指导、监督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修订、宣传、培训等实施工作。

第二章预案编制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本行业的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政府或本部门、本行业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第七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做好以下基础工作:

(一)成立编写小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成立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技术专家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应由预案编制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二)做好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分析事件的危害因素以及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衍生、次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消除隐患的措施。

(三)掌握应急资源。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本地区、本单位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避难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以及上级和相邻地区可请求支援的应急资源状况,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八条应急预案编制应当遵照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充分体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的应急管理工作原则。

(二)切合实际。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全面分析应急资源需求与现状,充分考虑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符合自身特点。

(三)协调一致。加强与应急预案涉及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与上级预案和同一层面已出台的相关应急预案做到衔接协调、表述一致。

(四)简明易行。明确谁来做、何时做、做什么、怎么做、使用什么资源做等具体内容,做到响应分级合理、应对程序明晰、处置措施具体。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一般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事件分级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突发事件应对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成员单位、工作组、专家组、现场指挥机构的组成及其职责等。

(三)预防与监测预警。包括风险隐患排查、监测、突发事件的预警分级标准及响应、预警信息或解除程序等。

(四)处置措施。包括信息报告与、先期处置、启动应急响应、响应措施、响应级别调整和终止等。

(五)恢复重建。包括善后处置、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等。

(六)保障措施。包括应急队伍、装备、物资、资金、通信、交通、技术保障等。

(七)日常管理与责任奖惩。包括应急预案培训、宣传、演练及责任、奖惩等内容。

(八)附则。包括预案解释、生效时间、名词术语解释等。

(九)附件。包括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应急处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应急资源情况一览表等。

乡镇(街道)的应急预案,以及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突出可操作性和现场处置的特点。

第十条应急预案在编制过程中,应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专家咨询、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听取意见,并书面征求与预案相关的部门、单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同时注重从突发事件案例、处置工作总结和应急演练评估材料中吸取经验,切实提高预案质量。

第三章审批、备案和公布

第十一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将预案送审稿、编制工作说明、各有关单位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等有关材料报送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对预案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以下事项:

(一)合法合规性;

(二)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情况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协调情况;

(三)主体内容的完备情况;

(四)责任分工的明确情况;

(五)预警和应急响应级别划分的合理性;

(六)应对措施的可行性等。

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评审。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后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单位备案。

(一)政府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村(居)民委员会应急预案,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五)需要与所在地政府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驻皖企事业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接受应急预案备案的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审查,备案审查与预案审核的内容和方法基本一致,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当责令应急预案审批单位进行修订。

第十五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应急演练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应急演练按组织形式可分为实战演练和桌面演练等;按内容可分为单项演练和综合演练等;按目的与作用可分为检验性演练、示范性演练和研究性演练等。应急演练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跨地区跨行业、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整体协同处置能力。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和年度计划,合理确定应急演练的频次、规模、形式和演练内容、时间、地点等。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演练主办单位应当在上年年底前向本级人民政府应急办上报。

第十八条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1次应急演练。

洪涝、山洪泥石流、滑坡、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等,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第十九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演练目标的实现情况,演练的成本效益分析,以及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演练评估可委托第三方进行。

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参加演练的相关单位应当采取修订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完善物资装备等措施及时改进完善。

第五章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时效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规范管理。

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进行1次评估。

第二十一条总体应急预案应当适时修订,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修订1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或其他重要环境因素发生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应对或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六章培训和宣传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料、编制工作指南、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培训及公务员培训的内容,定期对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基层组织应当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普及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熟悉、掌握应急预案的内容和要求。特别是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普及材料,向公众免费发放。

第七章考核与保障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对预案规划、编制、评估、修订、演练、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的应急管理方面考核内容。

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确定承担应急管理职能的工作机构和人员负责应急预案管理具体工作,并将应急预案规划、编制、审批、、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第八章附 则

第二十八条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办法。

最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3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核心,通过狠抓安全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提高安全管理本质水平,全力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努力把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上新台阶。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今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一、继续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它始终贯穿到城管各项业务工作之中

在开展每一项工作时,都要考虑到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特别是在组织重大活动时,一定要首先认真做好安全评估。在开展工程建设的时候,一定要与监理方和施工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在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审批中,要制定严格的安全标准,强化安全监管力度。

二、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继续贯彻落实“天天巡查,一周一报,月月通报”的检查办法,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切实做到对一般安全隐患发现后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限期整改,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的跟踪督办力度,严格实行重大隐患逐项整改验收销号制度。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继续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度。认真落实与市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各项要求,与各单位签订新一轮责任书,层层抓好安全目标责任管理的落实。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责任追究。完善考核机制,严格实施考核奖惩。根据各单位的工作实际,制订安全生产年度考核量化指标,力求考核体系、方式创新,以发挥考核的科学管理作用,调动各单位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推行黄红牌警告制度,对辖区内发生伤人事故的的单位实行黄牌警告和责任倒查;对发生死人事故或较大事故的单位实行红牌警告和责任倒查,其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对相关责任人严格责任追究。

四、进一步完善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在新形势下取得新突破

我们要不断完善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日常工作机制,重点完善安全员制度、安全督查制度、台帐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流程。要完善应急预案。对《*市城管局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城管局防汛、防风、防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城管局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市城管局垃圾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进行修订。各单位也要根据形势发展的最新要求,并结合本身的实际进行修订。

五、突出重点,抓好专项安全工作

进一步抓好防汛工作,认真治理山体滑坡的地质灾害,对易涝路段、易滑坡路段加强检查和加固。进一步加大对道路、桥梁的检查、检测力度,继续狠抓道路桥梁安全管理,确保我局所管理的每一座桥梁的安全。继续狠抓所属物业的消防安全,防止发生各类消防事故。进一步强化对高压容器、填埋场、受纳场、游乐设施的安全防控,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运行。进一步抓好爱国卫生工作,加强防疫病物资储备,通过技术创新等手段加强疫情防控,切实提高应对突发疫情事件的能力。

六、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增加安全保障力度

在每年度的财政预算中要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对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劳动保护。做好安全物资储备和安全防护工程、基础设施设备及技术装备建设,消防器材该换的要换,防护栏、防护墙该建的要建,设备该添置的要添置。

七、建设覆盖全局系统的安全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平台

充分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构筑安全管理电子政务、隐患排查整治、预案及应急管理、量化考核等综合信息平台,并能与市应急指挥中心、市三防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气象中心等部门的信息资源进行共享,保证安全生产信息准确、快速传递和应急救援能够快速启动。

最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4

一、制定目的

为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我县重大突发事件引发的医疗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二、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全社会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等的应急准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情况进行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根据突发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实行分级管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三)依法规范、反应及时

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体系,保障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快速、准确、有效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突发事件医疗救治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对突发事件应做出快速反应,采取有效的医疗救治措施,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缩小社会影响。

三、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突然发生3人(含)以上重伤的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医疗救治的。突发事件包括:

(一)暴力或恐怖事件;

(二)火灾、水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

(三)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厂房、矿山、压力容器)事件;

(四)各种建筑物倒塌和各类滑坡事件;

(五)各种重大交通事故;

(六)食物和化学物品等原因引起群体中毒或职业中毒事件;

(七)生物制品或化学物品或物理辐射物质泄漏,可能造成或已造成人身伤害、饮用水污染或持久性污染的事件;

(八)甲类传染病的发生或各类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九)其他对公众生命或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的各种突发事件。

五、分级预警救治

根据突发事件的范围、性质和伤害程度,将突发事件医疗救治预警分为三级:一级、二级、三级,以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一级预警

突发事件造成3-9人受重伤。

(二)二级预警

突发事件造成10-19人受重伤。

(三)三级预警

突发事件造成20人以上受重伤。

第二部分医疗救治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医疗救治指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县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县人民医院院长、县中医院院长任副组长,人秘股、医政股、防保股、计财股负责人为成员。

主要职责: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由县卫生局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应急救治指令,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应急救治行动,调用救治物品、设备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县政府报告紧急救治工作情况和提出相应的紧急管理办法或特别需要管制的措施及公告。

(二)建立应急医疗救治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的特点及处置工作的需要,局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可决定成立应急医疗救治现场指挥部,负责突发事件的现场医疗救治工作。现场指挥部由卫生局局长担任现场总指挥,卫生局分管领导和事件处理相关部门领导担任现场副总指挥,县级医疗机构领导为现场指挥部成员。

(三)*县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各工作小组。

1、办公室:设在医政股,医政股股长任主任,防保股股长为副主任。

主要职责: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执行领导小组指令,组织协调各小组的应急救治工作,传达上级精神,有关信息。

2、院前急救组:设在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急诊科主任任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安排各类急救车辆和随车急救医务人员,确保迅速、有效。

3、医疗救治组:设在医政股,医政股股长任组长,防保股股长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组织安排医疗救治工作,协调有关专家会诊,确定、落实救治方案。

4、疾病控制组:设在防保股,防保股股长任组长,疾控中心副主任、卫生监督所副所长为副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对突发传染病,生物、化学物品,饮用水、食品等事件的疾病控制、监测工作,及时提出保护公众的对策和建议。

5、后勤保障组:设在计财股,计财股股长任组长,人秘股股长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协调、保证救治物品和器材的供应。

二、医疗救治组织

(一)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曾华元任组长,成员由陈倩、肖冬泉、李晓玲、侯煜林、邹金华、赖申昌、黎功胜等人员组成。负责指导医疗救治工作,对疑难病、危重病的抢救、治疗提供技术指导。

(二)成立应急医疗救治小分队,曾洪运任队长,由李忠东、郭德明、朱艳萍、杨家惠、王华琴、赖晓蓉、林玉冬、张甜等方面的中青年医务人员组成。负责应急现场救治工作。

(三)医疗救治网络组织

医疗救治网络组织由院前急救科、县级医疗机构急诊科组成,形成一个紧密、强大的医疗救治网络。负责病人转运和医疗救治工作。

县级医疗机构应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小组和小分队,作好应急救治的准备,随时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四)医疗救治基地

设立2个医疗救治基地,设在县级医疗机构内。分别是县人民医院医疗救治基地、县中医院医疗救治基地、医疗救治以县人民医院救治基地为主,不能满足救治时启动县中医院救治基地。

第三部分应急准备

一、完善应急预案

县卫生局、县级医疗机构要按照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各项医疗救治工作。

二、医疗救治体系准备

由院前急救科、县级医疗机构急诊科组成医疗救治网络。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院前急救科、县级综合性医院急诊科建设,保证应急救治设施装备、医药器械机动性能完好,提高各类应急事件的综合抢救能力。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模拟实战演习,保持应急救治网络通畅,提高应急救治能力和水平,有效救治伤病员。

三、人员培训

要加强应急救治人员培训,从整体上提高全县医务人员对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应急处理能力,重点要提高ICU医护人员的数量和业务水平。要建立适应应急事件处理需要的医疗救护队伍,建立随时待命的机动队。

第四部分医疗救治预警

一、突发事件医疗救治报告

(一)突发事件的报告。院前急救科和医疗机构急诊科接到医疗救治信息后要及时报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都应及时报告,不得隐瞒、缓报。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同级政府报告。

(二)报告内容:突发事件的性质及原因,发生时间、地点及范围,人员的发病、伤亡情况,初步处理情况等。

(三)报告时限和程序:发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照以下程序和时限进行报告。

1、院前急救科、急诊科接到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信息和任务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接到报告的县卫生局对报告事件初步核实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市卫生局报告。

二、医疗救治情况通报

县卫生局要及时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在医疗机构救治人员的病情和救治情况。

第五部分应急响应

一、报告和启动预案

县卫生局按到突发事件医疗救治报告后,由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向局领导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等级及时机,县卫生局或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决定,由县突发事件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工作或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现场指挥部。

一级医疗救治时,由县突发事件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医政股)组织或协调医疗救治工作,必要时可成立县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现场指挥部,分管局长指挥救治工作。

二级医疗救治时,由县突发事件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或协调、督导医疗救治工作。必要时可由县突发事件医疗救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医疗救治工作或成立县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现场指挥部,领导救治工作。

三级医疗救治时,由县突发事件医疗救治领导小组组织或协调、督导医疗救治工作。必要时请求市卫生局或省级专家参与医疗救治工作。

二、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一)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

突发事件发生后,要迅速判明事件的性质,以及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救治措施。

(二)调配应急人员和物资

根据突发事件医疗救治性质,县突发事件医疗救治领导小组或现场指挥部或办公室,先行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和救援行动,同时迅速协调、调动全县相关医务人员、物资、车辆等相关设施、设备力量,全面开展医疗救治或现场救治等应急处理工作。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保证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等物资。

(三)开展医疗救治

按照医疗救治预案启动医疗救治网络,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别管理,及时确诊。对突发事件需医疗救治的病人,及时开通“绿色通道”,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

(四)信息与通报

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县卫生局必要时及时、准确、全面、公开、透明地向社会本县有关突发事件医疗救治的信息。

县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工作由县卫生局及时向市卫生局通报。

三、应急响应终止和善后工作

应急响应终止由原决定启动的机关决定。终止的条件为无新病人、医疗救治病人病情稳定。

县突发事件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参加医疗救治工作的相关单位对医疗救治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总结,积累经验,发现问题,完善预案。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

一、通讯保障

县院前急救科要配备无线电话,尽快完成县直医疗机构急救车辆的车载电话安装,设置与院前急救科和医疗机构急诊科的专线电话,确保本预案启动后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或现场指挥部与有关部门、单位、个人、医疗救治网络组织的联络通畅。

二、队伍保障

要大力加强医疗救治人才资源储备,积极培养结构合理、训练有素、德才兼备的各类医疗救治人才,重点培养一批有知识、有技能、有实践经验、高素质的高级医疗救治人才,县级医疗机构特别需要加强复合型高素质现场应急医疗救治人才的培养。各救治基地要确保救治相关疾病的人员配备、专业培训、病种管理及设备到位。还要培养擅长应对危机管理和心理干预专门人才。人才的选拔、培训要程序化、制度化。要创新医疗救治人才培养工作机制和优化环境,着力营造一个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才、干好事业的良好氛围,并切实改善工作条件,提高生活待遇,解决后顾之忧,稳定专业队伍。

三、药械保障

要建立健全本县突发事件医疗救治药品器械等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要建立健全药品、救护设备、快速检验检测技术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和应急设施等应急物质的储备制度,平战结合,确保突发事件医疗救治所需的医药器械等物资的应急供应。

四、经费保障

应对突发事件医疗救治所需经费,原则上由突发事件相关部门或单位或个人负责,当不能提供经费时可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紧急情况下,县政府是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好突发事件医疗救治所需的各项经费。

五、救治演练

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每年要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的模拟演练,确保掌握相关领域的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演练内容包括:疫情报告、应急指挥、现场处置、医疗救治、个人防护等,以不断提高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单位应对突发事件医疗救治的总体应急能力和水平。县级医疗机构要根据各自的职责经常性地开展应急医疗救治演练。演练原则上不惊动社会公众。

最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5

《开平市赤水水泥厂100万吨/年水泥粉磨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7月22日通过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批复,认为其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按照“清污分流、循环用水”的原则,优化设置全厂给、排水系统。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和化验室废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2010)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

(三)严格控制粉尘排放。按报告书要求落实配料、辊压、粉磨、存储、包装等生产环节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按报告书评价要求在无组织排放设施周边设置200米的防护距离,其他标准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要求的,从严执行。应协助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该防护距离范围内土地利用、规划工作,不得规划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四)采取综合降噪措施控制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五)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在厂区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含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落实生活污水和实验废水收集渠、废水处理池、事故废水暂存池、生产车间地面等的基础防渗、防漏措施,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七)按环境保护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10〕113号)要求,结合项目环境风险因素,制订完善的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广东东电化广晟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选址位于梅州兴宁市水口镇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三期,拟以金属钕(镨钕合金)和镝为原料,年产4000吨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日前,其环评报告通过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批复,认为其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循环用水”的原则,优化设置全厂给、排水系统。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企业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后,送广州(梅州)产业工业园水质净化厂作进一步处理。

(三)严格控制工艺粉尘排放。各污染源(熔炼炉除外)颗粒物排放速率与排放浓度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熔炼炉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应按报告书论证结果,设置一定的防护距离。

(四)采取综合降噪措施控制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五)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区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含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含修改单)等要求。

(六)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生产车间地面等的基础防渗、防漏措施,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最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6

一、总则

1、目的

为提高学院整体防汛防台和抗风险能力,确保迅速、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防汛防台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台风、暴雨、雷电、洪涝等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的危害,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学院财产安全,保证教学、科研和生活正常秩序,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上海市防汛条例》、《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上海市城市防洪排水规划》、《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学院所辖校区、各部门应对台风、暴雨、雷电、洪涝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

4、工作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原则。防汛防台工作要把最大程度地保障、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消除各类次生、衍生灾害,把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控制到最低。

2) 坚持"统一领导,条块结合"的原则。防汛防台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各校区、各部门防汛防台工作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督促和指导,同时接受本区域防汛部门的统一领导。

3) 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防汛防台工作坚持以防为主,常备不懈,认真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不断完善组织体系,遇到突发事件要结合日常防范措施,科学组织、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4) 坚持"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原则。学院防汛防台领导小组要加强协调指导,建立应急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迅速到位,职责明确,正确应对,协调一致,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最初,将损失减小到最低。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学院防汛防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 员:由学校后保处、办公室、学生处、经济贸易系、健康安全系、公共管理系、人文艺术系等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组长全面负责,副组长协助组长进行各项组织协调、统筹管理工作,各组负责人各司其职主动应对现场防汛防台的各种情况,做好各项防御和应急工作的管理、组织、沟通、布置、处置以及指导、部署下属进行防汛防台工作。

2、应急联动机制

按照"有效控制、快速解决"的原则,学院防汛防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与市、区各有关委、办、职能部门以及各校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各校区、各部门有责任配合学院积极参与防汛防台的应对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努力做好各项防范和应急工作,完成任务,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三、应急措施

1、防汛防台期间根据情况随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干部值班,相关人员到场,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和代岗,密切关注通讯、广播、上级部门的电话和传真,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报传达,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保持上下各级各类通讯畅通;

2、后保处、物业公司、绿化、食堂等部门要将所有房屋和校园环境设施等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要高度关注排水防涝、高空坠物、雷击、地陷倒塌、漏电触电等情况的出现,做好排查工作,掌握学校的防汛防台状况。

3、成立防汛防台抢险队,对突发事件进行紧急抢险救助。

4、紧急情况下停止一切施工操作、户外和校园活动,关闭危房,对水电气等重要设施设备进行重点安全保护,并进行人员紧急疏散转移避险。

5、出现险情或灾难时,各部门建立半小时通报制,及时将现场防范情况和防范动态报防汛防台领导小组;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必要时与有关抢险部门联系,请求援助。

6、紧急做好各类物资供应工作。后保处、办公室在汛期负责采购、储备各种防汛物资和师生的生活必需品。

7、把学生安全和人的生命放在首位,不组织学生参加抢险,遇险时首先抢救人员。

8、防汛防台警报解除后,立即补充各类防汛抢险物资,加固设备,以备随时之需。并及时总结汛期的经验教训,提高防变能力,完善措施,改进工作。

四、防汛防台不同时期的应急预案内容

1、四级预案

按市防汛办的蓝色预警信号的响应要求,我院防汛防台机构和各负责人必须到位,加强值班,严格执行报告制度,执行市教委的四级响应提示,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值班领导和人员遇到突发事件或灾情,及时下达临时紧急处置指令,并迅速向上级领导汇报。做好防汛值班记录,检查学院各部门防汛值班到岗到位情况。

2、三级预案

按市防汛办的黄色预警信号的响应要求,我院防汛防台工作领导组成员和防汛防台抢险队全部到位。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及时向全院师生通知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雷情。同时加强值班,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组织防汛抢险队伍紧急排查、快速处置,严格执行市教委的三级响应提示,并落实好抢险物资器材和生活必需品,严阵以待。各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防汛值班记录,及时汇报汛期最新动态。

3、二级预案

按市防汛办的橙色预警信号的响应要求,当遭受暴雨袭击或有关部门紧急警报时,我院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将立即召开防汛防台紧急会议进行紧急部署、快速行动。此时把防汛防台作为压倒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将按防汛指挥网络形成指挥体系,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则按各自的职责进入工作岗位,高度戒备。严格执行市教委的二级响应提示,加强24小时值班,加强对重点场所和设施设备的看护防范,并强化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协助。强调"一个声音,统一行动".

4、一级预案

按市防汛办的红色(最高)预警信号的响应要求,遇特大暴风雨和突发性灾害天气时,学院将严格执行市教委的一级响应提示,一级战备,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全力投入抢险工作,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学院易倒塌、易滑坡、易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监督有关人员紧急到位、到岗,确保学院排涝设施全过程、满负荷运转,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并在任何情况下,以保护生命作为第一原则。当遇到暴风雨袭击发生险情时,学院将及时把师生疏散转移到安全地点,并紧急报告上级部门。如发生灾情,将根据情况,迅速联系有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做好抢救、转移和救灾工作。

五、后期处置

汛期过后,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抢险物资补充工作。根据物资消耗情况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并整理整顿剩余物资,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

2、环境整治和损毁设施修复。结合常规维护维修工作,对在汛期中损毁的设施设备和环境进行清查、整治和维修,尽快修复。

3、保险工作。及时处理各类保险事务,鼓励和增加新的保险。

4、防汛防台经验总结工作。全面分析、评估和总结汛期的各项防范和应急工作,改善措施,提高防抢能力,成文上报,为今后工作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