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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个人总结范文1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届三中全会、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加快推进基层农业综合执法,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整治,确保蔬菜农药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有效遏制农产品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整治任务
(一)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
2.主要任务。一是开展高剧毒农药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制售5种高毒农药以及擅自更改配方和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二是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检测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成份。三是加强农药生产、销售的日常监管,重点检查违规制售高剧毒农药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四是开展农药残留监测,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创建县蔬菜、水果和茶叶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乐果、毒死蜱等农药,以及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重点单位:农药生产经销企业,蔬菜、水果、茶叶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区域:郑州、开封、洛阳、周口、商丘、南阳、新乡以及蔬菜集中产区。
此项工作由种植业管理处牵头负责。
(二)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2.主要任务。一是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规范苗种生产行为。二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加强水产品产地监管,严厉查处水产养殖过程别是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未依法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的行为,使用限用药物未遵守休药期制度售卖产品的行为。三是开展水产品药残监督抽查,加强产地准出管理。四是对养殖基地的标准化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3.整治重点。重点品种:鲤鱼、鲫鱼、团头鲂、青鱼、草鱼、鲢鱼、鳙鱼、甲鱼、小龙虾等我省重点养殖品种,大黄鱼等海水大宗品种,海参、鲍鱼等高档消费品种;重点单位: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水产苗种生产单位;重点区域:渔业重点县和全省水产品产量大于3000吨的县。
此项工作由水产局牵头负责。
(三)农垦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兽药残留合格率分别提高2个百分点,没有使用瘦肉精现象,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100%,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抽检合格。
2.主要任务。一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二是加强兽药使用监管力度;三是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四是指导开展农药残留监测。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乐果、毒死蜱等农药,以及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禁用兽药及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假劣兽药及兽药标签组方违规产品,非法企业生产的非法产品;猪、禽、牛奶等动物性产品中禁用药物、抗生素(抗菌剂)类药物残留,生鲜乳中的三聚氰胺,饲料中的瘦肉精。重点单位:重点大型农场,农垦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农场,黄泛区农场、浚县农场的养猪场,博爱农场和武陟农场的奶牛场。
此项工作由农场管理局牵头负责。
(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三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
2.主要任务:一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二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三是规范“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不符合“三品”标准的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不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产品;重点单位:“三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由农技推广和管理部门作为无公害农产品申报主体的生产基地;重点区域:“三品”集中生产地区。
此项工作由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委托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牵头负责。
(五)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1.具体目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强化农资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二是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三是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四是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提高抽检覆盖率;五是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模式;六是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种子(种苗)、农药、肥料等主要农资;重点单位: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农资市场和县乡农资集散地;重点区域: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地区。
此项工作由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牵头负责,相关处室(局、站、所)配合,与《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相衔接。
四、总体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3月1日-3月底)
启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工作。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11月底)
一是开展检查监测。各级农业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二是推进综合执法。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推进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加大渔政监督、植物检疫、农资打假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地域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四是及时查处曝光。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
五是强化督导整改。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是完善制度建设。引导农资经营企业,建立质量保证制度;指导规模种植(养殖)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种养殖生产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等各种追溯制度;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三品”认证行为及生产管理制度。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
各地对农产品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农业厅将组织召开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结会议,全面总结我省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优先向农业部推荐表彰。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
农业厅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执法年活动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各地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农业部和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要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各级农业部门要派出督导组,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及时指导各地行动实施。
(二)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任务牵头单位和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请各省辖市及扩权县于3月13日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厅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同时发电子文档(联系人:冯彦平,联系电话:0371-65918882,电子信箱:fyp65918882@)。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整体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的范围广、因素多,在整治工作过程中,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完成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的同时,梳理当地存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一并整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四)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报送信息
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加强系统内的配合,强化与外部门的协调,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省辖市及扩权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报送信息。从2009年3月开始,每月13日和28日前向省厅农产品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和有关牵头处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厅各牵头部门分别于每月13日和28日前向厅农产品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综合各整治行动参与部门的信息,有综述、有查处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各单位要密切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情况。
(五)强化技术服务,营造社会氛围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科学用药。加强对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各级农业质检机构要为整治活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各级农业部门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也要着眼今后的日常监管工作,要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标本兼治。要改善检验检测条件,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完善准出准入、质量追溯、包装标识等各项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综合执法,逐步完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六、重大活动安排
(一)启动2009年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2月底,启动“2009年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牵头负责)
(二)组织参加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印发《河南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抗旱保春管期间农资打假和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并对2009年农资打假工作进行部署。(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牵头负责)
(三)组织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4-12月,对农药市场集中进行清理整顿,重点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加大监管力度。4月中旬举行“农药市场监管年”启动仪式。(种植业管理处牵头负责)
(四)组织开展第五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月”活动。3月定为全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月”,3月11日举行启动仪式,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培训咨询活动,积极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牵头负责)
(五)组织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活动。3-11月,重点开展水产苗种场普查,组织各地渔业部门开展拉网式检查,进行苗种药残抽检,对检查抽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水产局牵头负责)
(六)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活动。3-12月,选择部分县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推动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提升综合执法能力,通报表扬农业执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综合与政策法规处牵头负责)
农产品质量安全个人总结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国务院食安委会议和全省、市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农产品生产环节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和执法检查,着力转变生产方式,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进一步构建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农产品准出管理,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我县农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农民收入稳步增长。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100%,蔬菜、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监测平均合格率96%以上,其中“三品”监测平均合格率98%以上,杜绝在生鲜乳和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整治任务
(一)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
1.工作目标。通过整治,杜绝在蔬菜、食用菌等种植业产品中使用禁用高毒农药、有毒有害原辅料和非法添加剂的行为,蔬菜等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农药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100%,农药经营企业100%纳入监控范围,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生产记录。
2.主要任务。一是开展“绿剑”集中执法行动,加强农药质量市场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二是推广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技术,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提高规范化种植水平。加快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和推广,加强非禁限用农药的使用指导。三是组织对整治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测。四是结合产业提升行动,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工作。五是全面推广连锁经营,开展农资企业信用评价,建立健全信用档案,探索实施作用等级分类监管。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茶叶、蔬菜、食用菌、柑桔等食用农产品,以及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克百威、甲拌磷、特丁硫磷、氧化乐果、水胺硫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重点单位: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种植大户。重点区域:茶叶、蔬菜、水果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较集中和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地区。
此项工作由产业办牵头、经济特产站、粮油站、食用菌办,农政科、植保土肥站配合。其中,经济特产站、粮油站、食用菌办分别负责相关农产品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整治,植保土肥站负责组织农产品质量抽检,农政科负责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
(二)生鲜乳专项整治
1.工作目标。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2.主要任务。一是检查生鲜乳收购和运输环节“两证一单”,以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等为重点,对生鲜乳收购站进行至少一次质量安全抽检,依据监测结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落实《省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监管行政问责暂行规定》,强化奶牛养殖场(户)和生鲜乳收购站监管责任人制度,坚持每个监管责任人每个月2次现场督查。三是开展《奶牛场卫生规范》、《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培训推广,结合奶牛良种补贴、后备母牛补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等项目,积极引导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四是开展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专项监测,在重点地区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监测;依法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生鲜乳;重点单位:奶牛养殖场(户)。
此项工作由畜牧兽医局牵头,农政科配合。其中,畜牧兽医局负责生鲜乳生产和奶站整治、检查,农政科配合检查和执行行政处罚。
(三)饲料专项整治
1.工作目标。饲料及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瘦肉精”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饲料产品及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等兴奋剂类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5%以上;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2.主要任务。一是组织开展饲料法规标准宣传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素质,提高监管和执法能力。二是加大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和频次;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坚决查扣销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产品;三是组织开展畜禽养殖场(户)“瘦肉精”、莱克多巴等重点违禁药物监督抽检,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加大养殖户普法宣传和教育。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
此项工作由畜牧兽医局牵头,农政科配合。其中,畜牧兽医局负责饲料行业整治、检查,农政科配合检查和执行行政处罚。
(四)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
1.工作目标。畜禽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普遍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推行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
2.主要任务。一是规范养殖过程管理,全面推行畜产品养殖记录制度,开展产地准出试点;二是结合产业提升行动,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加大兽药使用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用药宣传、指导,完善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三是以“绿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为抓手,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假劣兽药行为,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四是加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依法对假劣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处罚;五是加大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重点监测猪肉产品中喹噁啉类、硝基咪唑类等促生长剂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和磺胺类药物残留,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生猪、家禽、蜂产品,以及禁用、未批准的兽药;重点单位:畜禽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兽药经营企业;重点区域: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农业产业提升项目基地,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地区。
此项工作由畜牧兽医局牵头,农经站、农政科配合。其中,畜牧兽医局负责兽药行业、畜禽养殖环节整治和检查、畜禽产品质量抽检;农经站负责专业合作社整治和检查;农政科配合检查和执行行政处罚。
(五)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1.工作目标。杜绝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假劣农资投诉举报数继续下降,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强化农资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二是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配合工商局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三是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四是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制定和完善优惠政策,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村建设;五是开展农资企业信用评价,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加强农资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培训,推动农资诚信建设,确保农资质量安全;六是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种子(种苗)、农药、肥料、食用菌原辅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主要农资;重点单位: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农资市场和县乡农资集散地;重点区域: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地区。
此项工作由农政科牵头,畜牧兽医局、植保土肥站、种子管理站、食用菌办配合。
四、总体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2月-3月)
根据省农业厅和市农业局的统一部署,按照省、市印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结合本县实际,总结去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围绕整治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动员,开展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0月)
一是规范生产管理。局相关科站要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指导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主体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组织农产品产地准出试点单位,在产品上市销售前开展质量安全自检,出具产地证明和质量证明,做好与市场准入工作的衔接。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纳入各类生产性建设项目申报、立项、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是加强质量检测。组织实施农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农产品监测重点品种为省农业产业提升行动的主要农产品,重点区域为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农业产业提升项目基地,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较低的地区。农业投入品重点品种为近年来合格率较低的兽药、化肥和饲料等产品。
三是及时查处曝光。广泛开展“绿剑”系列执法行动,加大禁限用药物清查力度,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检查,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强化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强监管队伍和制度建设,按照“三位一体”模式,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建设,制定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责任制和问责制,落实直接监管责任人及具体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开展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药物知识,全面报道专项整治和执法行动工作成效,曝光典型案件,营造专项整治浩大声势;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农业生产季节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良好氛围。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12月)
县局对农产品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全面总结今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
五、重大活动安排
(一)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3月初,制定和印发松阳县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治任务。
(二)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3-5月,一是结合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二是结合农资保质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农资保质宣传教育;三是结合春耕备耕,组织开展“送政策、送科技、送信息、送服务、送农资”为主要内容“五送”惠农服务活动。
(三)组织开展“绿剑”系列执法行动。4-10月,结合农药、兽药、饲料等专项整治,组织4次“绿剑”集中执法行动,以香菇、茶叶为重点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四)组织品牌农产品抽检。3-10月,完成对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和有效期内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监督抽检。
(五)组织开展“助世博、保安全”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1—12月,按照“统一部署、任务到点、定时送检、按季通报”要求,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4—11月,组织开展“绿剑”春、秋两次以农业投入品为重点的集中执法行为和一次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4—6月,实施上半年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开展“两证一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取缔无证生鲜乳收购站。
围绕“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6月,组织开展禁限用药物监督抽检。
4—10月,组织开展畜禽产品主产区养殖环节“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突击抽检,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3-12月,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追究制,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健全基层农技服务体系,确定一个乡镇,开展“三位一体”建设模式试点,由乡镇承担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七)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9-11月,制定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包括《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入市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省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监管行政问责暂行规定》等落实情况。
(八)组织开展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9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张贴宣传标语、发送手机短信、解读新饲料法规、媒体专题报道、饲料质量安全知识竞赛等为手段的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
(九)活动总结。12月,全面总结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六、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
局成立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各牵头单位和相关配合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局统一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督导检查,落实方案各项要求,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二)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任务牵头单位和各配合科站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整体提升
各单位要在完成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的同时,梳理各块存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重点整治茶叶、香菇、蔬菜等农产品生产过程的违规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个人总结范文3
关键词: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农业生态环境
中图分类号:F7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10-0019-1
1 发展现状
吉林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基地认定工作起步于2003年,在吉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的领导和支持下,产品认证和基地建设得到快速发展,经过4年的发展,共建设12大类791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建设省级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县17个,产品涵盖稻谷、玉米、杂粮、杂豆、蔬菜、水果、畜产品、禽产品、水产品、乳制品、山珍、特产等12大类,生产基地面积达到2300多万亩,占吉林省耕地面积的27.7%。产量达1300多万吨,占农产品社会总供给量的32.6%。实现产值91亿元,带动农民增收6.5亿元。
2 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 政府推动力度不大,难以形成产业规模
无公害农产品作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导产品,基地建设是基础性和公益性的,应该以政府推动为主体。而且无公害农产品以农副产品为主,保证的是人民的菜篮子、米袋子的安全,是直接涉及民生的一件大事。目前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主体是农民,分散的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方式,不是以市场定品种,而是凭上年的经验进行种植,今年什么畅销了,明年就种什么,没有计划、没有订单、没有组织,完全是无序的发展。这样很难规避市场风险,很难形成产业规模,更难以实现规模效益。
2.2 市场准入体系不完善,经济效益不明显
无公害农产品目前处在一个尴尬的位置,基地种植的无公害蔬菜因没有专业流通渠道、没有组织主体、没有专营市场或专营区,市场准入制度多年的试点,一直没有得到启动和推广,市场监管队伍体系的不健全,造成是不是基地生产的产品都说是无公害农产品,以次充好诋毁了无公害农产品的形象,造成基地的优质农产品难以实现优质优价。
2.3 市场监管体系不健全,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
省、市、县各级都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但由于机构改革,各级都在严控人员编制,造成国家和省级的组织管理机构健全,市、县、乡三级管理机构不健全,乡(镇)一级根本就没有管理机构的问题,也就是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和实施,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上,有了法律依据,但目前欠缺的是执法队伍和体系的建设,基地、市场、生产的每一个关键控制点都需要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而目前在市、县一级的情况是几个机构的工作由1~2个人去做,一人多职、一人多岗的问题十分突出,结果就是基层忙于对上级的汇报、检查、总结、报表,没有人员和精力去做市场的监管。另外,市场的监管也不是一两个人做得来的,需要一个队伍,一个体系。
2.4 基地基础设施落后,生产条件满足不了建设需要
目前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生产基地建设,主要是由民营企业或民间组织申报,由于资金和生产规模的限制,基地的基础设施、生产环境、生产条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推广的只是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改变的只是生产方式。在地方政府没有资金支持,只有政策倾斜的情况下,基地建设进展缓慢,基地农民、生产企业、民间组织也没有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中得到实惠。严重的制约了基地建设的进程,满足不了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要。
3 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的建议
3.1 加大政府推动力度,承担起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
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不断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的社会供给量,才能满足人民对安全优质农产品的需要,才能从根本上增加农民的收入。因此,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应该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资金投入,设立基地建设专项资金,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建设、生态环境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农村道路交通建设等有机的整合,把各级、各类涉及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生产的项目集中到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集中财力、物力、人力,建一个成一个发挥作用一个,不要搞各自为政、撒芝麻盐、蜻蜓点水式的建设。
3.2 大力推进市场准入步伐,实现无公害农产品的效益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决定生产,有市场才会有生产者,有效益农民才会追逐,才会有生产基地,这是市场经济规律。市场准入制度不会自发实现的,需要政府的强制推动,有了市场的规范,才会有按照市场需要的标准生产的基地。因此,中央和各级政府应加大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农产品零售市场规范和建设的力度,集中建设一批专业无公害农产品物流中心,统一配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建成无公害农产品专用绿色通道,便于无公害农产品的流通。
3.3 加强监管体系建设,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个人总结范文4
随着国民经济发展的加快,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期望又越来越高,对农产品的要求“不再是吃饱,而是要吃好、吃的健康”的问题[1]。而我国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小而分散,基层监管力量十分薄弱,风险隐患还未完全消除,长效机制还没有建立,形势不容乐观,因此加快基层体系建设,已是当务之急。
关键词:
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2]。近些年来,农药、肥料、兽药、饲料添加剂、动植物激素等农资的在农业生产中使用不断增加,为解决粮食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也因此导致农业生态与环境被破坏及污染、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必须正本清源,必须首先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抓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直接面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是实施农产品生产过程管理和质量安全源头控制的基础环节。因此,加快基层体系建设,已是当务之急,我们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1明确基层工作任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1.1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从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时掌握农药产品使用动态,杜绝禁限用农药进入农产品生产环节;向农产品生产者广泛宣传农药等投入品使用规范和要求、禁限用农药产品品种、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规定,增强生产者安全合理用药意识;以农产品基地和用药高峰期、采收前安全间隔期为重点,加强对农药等投入品使用情况的监管,及时处置违法违规使用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行为。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后,乡镇监管力量大大削弱,为保障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长阳县农业局充分调动县内农药零售商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直接面对农民的第一线优势,大力推进农技农资结合、企业直销等农业投入品有效服务模式,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标准、统一服务”的服务模式,有效提升放心农资的配送能力和水平[3]。
1.2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依法履行农业产地环境监管职责,切实保护农产品产地环境,以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为重点,加强对工矿企业“三废”、农村集镇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排放区的日常监测,防止污染农业产地环境[4]。通过调查我县农膜年残留量每年高达500t以上,回收率约30%左右,残膜率达70%以上;农药、肥料包装等废弃物每年达到100t左右,回收率达不到10%;畜禽粪便年产生量每年达到约10万t,80%没有正确处理利用;农村生活垃圾每年达到50000t以上。因此,必须充分运用电视、广播及报纸等公众媒体,宣传农村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政策和法规;政府要利用经济手段和相关政策引导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垃圾资源回收利用,开展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1.3加强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服务结合我县农业主导产业发展,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生产基地为重点,确定适用农业标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转化入户,积极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质量标准体系。制定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长阳县农业局根据上级相关农业生产技术规程,因地制宜编制并审定通过了《绿色食品大白菜高山栽培技术规程》、《绿色食品萝卜高山栽培技术规程》、《绿色食品辣椒高山栽培技术规程》、《绿色食品番茄高山栽培技术规程》和《绿色食品结球甘蓝高山栽培技术规程》五个地方标准[4],通过技术培训,印发资料等形式传达给广大群众,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种植技术水平;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体系。积极组织实施“绿色行动计划”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全面推行统一生产技术、统一农资供应、统一监管方法、统一产品标识等“五统一”操作规程;加大“三品一标”的开发及认证工作力度。在生产、加工、贮藏、流通等环节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长阳县着力建设0.66万hm2高山蔬菜、0.2万hm2优质茶叶、0.2万hm2优质柑桔、0.2万hm2优质粮油、0.06万hm2魔芋等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全力服务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提高了农业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1.4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以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生产基地为重点,加强田间指导,严格监督农业投入品的合理使用,及时违法违规行为,在病虫防治、农产品集中上市等关键时期增加巡查频次。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加强基地生产管理,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规范建立生产经营档案。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农业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国家禁用农药为重点,强化农药登记备案审批和市场监管,加强农药使用指导,严防超范围、超剂量使用。要大力推广农产品基地统防统治;在重点农时季节,开展种子、农药、肥料等重要农业投入品专项打假和执法。建立假劣农资涉案线索移送机制,以高压态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5]。
1.5加强农产品产地检测准出以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宗鲜食农产品上市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为重点时间,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检测;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组织配置农残检测设备,开展自律检测[5]。健全农产品监测档案,对检出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基地实施重点监控,限制产地准出并密切跟踪其流向和处置情况,防止不合格农产品流入消费市场。加强风险排查,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结合产地准出监管,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
1.6推进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以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环境,培育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意识为目的,规范经营者行为,净化农产品安全市场秩序,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组织面实行“4有”(即有记录、有检测、有标志、有包装)要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度。农产品经营者要建立农产品经销台账,如实记录经销时间、品类、数量和销售对象。
2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2.1健全监管网络全面落实乡镇监管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渠道,按照符合岗位需要、人员专岗专责的要求,每个乡镇农技推广中心要确定1名负责人和1名专职监管员,确保在岗履职;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基地监督员,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组织要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市县要规范建立基层监管人员档案,加强监管队伍管理。在乡镇农技推广中心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实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与农技推广机构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2.2加强条件建设结合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验收”的要求,落实乡镇农技推广中心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农残速测仪、冰箱、电子天平等监测仪器,不断提升监管装备水平。
2.3强化业务培训市县农业部门和乡镇农技推广中心要制定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对监管人员实施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结合“阳光工程”培训、送科技下乡等活动,组织开展村组、基地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培训考核,坚持持证上岗。建立健全业务学习培训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基层监管队伍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2.4加强制度建设乡镇农技推广中心要结合自身职责,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监管、农业标准推广、田间巡查、监督检测、产地准出、质量追溯、诚信承诺、应急处置等工作制度和岗位责任、绩效管理、考核评价、奖惩等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规范管理,落实责任,推进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3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3.1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管理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和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农业、畜牧水产、食药监、公安等相关部门参加工作会商调度和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项,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积极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机制,整体推进乡镇监管各项工作。
3.2县级农业部门要加强管理指导结合本部门其他职能工作、整合工作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对乡镇农技推广中心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综合协调管理。要认真统筹规划、统一部署落实乡镇监管体系建设、农业标准化、质量追溯、监督检测和管理考核等工作,稳步推进农产品收购、保鲜、贩运、储存等入市前各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要建立与食药监、公安、环保、工商、商务等相关部门工作联动机制,综合推进农业产地环境监管、投入品监管、专项整治、监督执法、风险应急、诚信建设等工作。
3.3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落实本地区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生产主体责任,建立村监督员队伍,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农产品基地准出、应急管理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调配工作场地、经费和人员,兼顾做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乡镇监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6]。
4加强组织管理,切实强化工作保障
4.1加强组织领导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依法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强化政策措施,认真部署和推进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加强对乡镇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解决好乡镇农技推广中心办公场地、监管装备、机构和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实际问题,监管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必须足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基层监管工作正常开展。市县农业部门要把加强乡镇监管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把握当前有利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统筹谋划、扎实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4.2加强督促检查县级农业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督办落实乡镇监管各项制度措施,有序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对乡镇监管机构建设滞后、监管工作缺位、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较低或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采取专函督办、诫勉约谈等方式及时督促整改;涉嫌渎职违法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3加强管理考核县级人民政府要制订明确具体的考核评价办法,对乡镇监管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并纳入县级政府对乡镇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4.4加强经验推介各乡镇要认真总结,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大力推介典型经验、亮点;积极开展乡镇监管示范典型建设,创新监管模式和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典型带动和示范辐射作用,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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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了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J].公民与法治,2009(8).
[3]孙政才.狠抓投入品监管强化源头治理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J].中国动物检疫,2007(12).
[4]陈芳莉.长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现状与对策[J].湖北植保,2015(01):15.
[5]张爱东.宿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践与思考[J].安徽农学通报,2009,15.
农产品质量安全个人总结范文5
一、监测内容
(一)风险监测。全年开展2大类风险监测,计划抽检400个样品。
1、例行监测。一是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开展4次例行监测。主要从市内生产基地、养殖场、产地运输车、水产品暂养池、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进行抽样。其中,蔬菜、食用菌和水果在各监测地的生产基地、运输车和批发市场抽样,生产基地要包含一定比例的散户,农贸市场作为抽样不足的补充;水产品在养殖场、运输车(或暂养池)、批发市场抽样,养殖场、运输车(或暂养池)、批发市场样品不足时可以在农贸市场补齐。二是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畜禽产品抽样范围为全市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屠宰企业、生鲜乳收购站及运输车等。覆盖试行畜产品合格证的生产经营主体,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抽样监测。畜禽产品监测品种包括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鸡蛋和生鲜乳。同时开展养殖环节瘦肉精检测。
监测范围、监测对象、监测品种、监测参数、抽样数量、监测频次和抽样时间由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分解任务。
2、专项监测。全年开展2次专项监测,计划抽检400个样品。监测参数根据我市生产具体用药情况确定。配合省农业农村厅主要对我市地产农产品的重点品种、重点生产季节、重点生产区域和重点生产主体开展专项监测,抽样时间由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分解任务。
(1)夏季露地蔬菜专项监测。5-7月份开始,以地产主要品种为主,按生产品种和面积抽样,对全市主要蔬菜基地开展专项监测。计划抽检160个样品。
(2)秋季蔬菜专项监测。9-10月份选择主要乡镇蔬菜生产基地作为监测地点开展专项监测。计划抽检160个样品。
3、速测筛查。
(1)在市辖区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集贸市场抽取蔬菜、水果,计划抽检8700个样品。其中18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检400个样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抽检1500个样品。
(2)水产品计划抽检20个样品。
(二)监督抽查。根据例行监测和专项监测结果,对存在风险隐患的蔬菜、水果、食用菌开展监督抽查,为监管执法提供依据。全年计划抽检80个样品。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全年开展3大类产品监督抽查,抽样时间由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分解任务。
(三)确证性检测和应急监测。
1、确证性检测。主要针对风险监测中出现的问题样品在各类监测中问题异议样品开展确证性检测,确保监测结果准确公正。
2、应急监测。主要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对存在安全隐患农产品开展跟踪检测,监督排查等应急性监测。
二、监测参数
(一)农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乐果、敌敌畏、毒死蜱、乙酰甲胺磷、三唑磷、丙澳磷、杀螟硫磷、二嗪磷、马拉硫磷、亚胺硫磷、伏杀硫磷、辛硫磷、氧乐果、六六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澳氰菊酯、联苯菊酯、氟胺氰菊酯、氟氰戊菊酯、三唑酮、百菌清、异菌脲、涕灭威(包括涕灭威砜、涕灭威亚砜)、灭多威、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甲萘威、三氯杀螨醇、腐霉利、五氯硝基苯、乙烯菌核利、多菌灵、吡虫啉、氟虫腈(包括氟甲腈、氟虫腈硫醚、氟虫腈砚)、啶虫脒.哒螨灵、苯醚甲环唑、嘧霉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烯酰吗啉、虫螨腈、咪鲜胺、嘧菌酯、二甲戊乐灵、噻虫嗪、氟啶脲、灭幼脲、阿维菌素、除虫脲、灭蝇胺、甲霜灵、霜霉威、多效唑、氯吡脲、氯虫苯甲酰胺、氯菊酯(异构体之和)、醚菊酯、虫酰肼和吡唑醚菌酯共68种农药参数。
(二)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包括有色孔雀石绿和无色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包括呋喃唑酮代谢物AOZ、呋喃它酮代谢物AMOZ、呋喃西林代谢物SEM和呋喃妥因代谢物AHD).氟喹诺酮类(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和洛美沙星)、酰胺醇类(甲砜霉素、氟苯尼考和氟苯尼考胺).磺胺类(包括磺胺噻唑、磺胺嘧啶、磺胺甲基嘧啶、磺胺二甲基嘧啶、磺胺甲基异囈唑、磺胺多辛、磺胺异嚦唑、磺胺喹嚦啉、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间二甲氧嘧啶、磺胺氯哒嗪和磺胺甲噻二唑等12种、氟喹诺酮类(包括恩诺沙星、环丙沙星)。
(三)畜产品。猪肉检测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二甲氧嘧啶;牛、羊肉检测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禽蛋检测三聚氰胺;禽肉检测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和达氟沙星。
三、承担单位
市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四、结果运用
监测结果以检验报告的方式报送,同时报送总结分析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监测结果总体概况。
2、监测基本情况。包括监测地区、监测环节、监测种类、抽样数量、检测参数等。
3、监测产品的生产、销售和质量总体情况,生产中用药情况和用药趋势。
4、监测结果分析。
①各监测地区结果比较。
②各监测环节结果比较。
③不同药物(污染物)残留检出率(超标率)结果比较。
④不同品种(农产品)结果比较。
⑤监测发现的突出问题。
⑥不合格样品的溯源情况。
⑦同口径同比与环比情况。
⑧原因分析。
⑨对策、措施和建议。
监测结果将以通报、会商、检验报告、风险隐患通报单等方式向有关方面进行反馈。
五、保障措施
建立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开展日常监测信息收集与报送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协助做好监测有关工作,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在进入超市、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抽样过程中,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共同进场抽样。要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名录,全面掌握当地农产品生产基地信息,科学确定采样地点和品种,提前做好采样前期准备工作,按要求完成采样任务。要加强对承担监测任务质检机构抽样人员的工作监督,坚决杜绝集中采样、不具代表性采样等不规范采样以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农产品质量安全个人总结范文6
一、监测实施单位
市区农产品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实施监测,各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
二、监测区域和产品种类
监测范围为鲜榨菜生产基地、蔬菜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的蔬菜。具体如下:
(一)鲜榨菜生产基地:
区主要榨菜种植乡镇。于2月进行监测。
(二)蔬菜生产基地:
区蔬菜专业合作社和蔬菜大户的蔬菜基地。分别于3月、5月、8月、11月进行监测。
(三)批发市场
区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分别于3月、5月、8月、11月进行监测。
(四)超市:
重百超市()、新世纪超市(高笋塘)。分别于3月、5月、8月、11月进行监测。
三、抽样品种和数量
监测的榨菜抽检样品数量为50个。
监测的蔬菜为当地主要生产和消费的种类,每次抽检样品数量为75个,全年共300个,其中普通白菜、芹菜、豇豆、菜豆、蕹菜、叶用莴苣、韭菜和菜心不应少于30%,蔬菜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超市抽样数量比例原则上为4:3:3。
四、抽样制样要求
按《2011年市蔬菜例行抽样制样规范》执行。抽样地点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当地农产品生产、销售和管理水平。被抽取的样品应明确产地或进货渠道,尽量抽取本地生产的样品,对于来源不详的样品不抽,做到样品可追溯。各地各单位、个人应积极配合抽样,否则,按不合格产品处理。
五、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一)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监测项目为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水胺硫磷、乐果、敌敌畏、毒死蜱、乙酰甲胺磷、杀螟硫磷、马拉硫磷、辛硫磷、六六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三唑酮、百菌清。共22种农药。
检测依据按NY/T761-2008规定执行。
(二)判定依据
根据GB2763-2005、NY1500.1.1~30.4-2007、及NY1500.41.3~1500.41.6-2009NY1500.50~1500.92-2009进行判定,所检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GB2763-2005、NY1500.1.1~30.4-2007、及NY1500.41.3~1500.41.6-2009NY1500.50~1500.92-2009的要求”,否则即判定“该产品不合格”。
六、检测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当月逢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中秋等重大节假日,监测工作要在节假日前完成。
(二)监测工作应保证科学性、代表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