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安全避险知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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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安全避险知识

森林防火安全避险知识范文1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多媒体等教学手段,播放森林火灾警示片和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片,在公路沿线使学生认清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引发森林火灾应承担的责任。

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

各类学校要结合教学工作实际,每学期开展一次“八个一”活动,即:开设一堂森林防火课、组织一次作文竞赛、举办一次专题讲座、举行一次主题班会、开展一次趣味活动、印发一本宣传手册、办好一期黑板报、给家长写一封信。通过这些活动,增加学生的森林火灾防范、避险知识,牢固树立森林防火意识。

三是加强学生用火教育管理。

要通过各种教育途径,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不准带火源入山,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山,不准在林区野外生火取暖、野炊,不准在封山育林内砍柴放牧,不准毁坏林内用于科学实验、生产作业及林界标志的规定,减少引发森林火灾的因素。

四是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

组织学生对家长进行不在林内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林内吸烟、不在林内焚烧杂草,不在林内烧荒耕种、烧灰积肥,不准用火枪打鸟驱兽的宣传,改变家长农事和祭祀用火陋习。通过学生的小手拉大手活动,使学生自觉养成自我教育管理的意识,牢固树立森林防火的责任意识,培养学生和家长互相监督的意识。

五是开展预防森林火灾家访活动。

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开展预防森林火灾家访活动,检查学生“小手拉大手”活动的开展情况,督促家长加强对学生监督管理,特别是在节假日期间的监管责任,严防学生在防火期和高火险期进入林区活动。

六是组织学生宣传森林防火知识。

在节假日组织学生充当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志愿者,在林区、街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从而进一步巩固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

森林防火安全避险知识范文2

*县是江西省重点林业县之一,森林防火的任务非常繁重。特别是受今年春季雨雪冰冻灾害的影响,一些地方森林火灾频发,森林火灾已成为影响我县安全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为切实提高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能力,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森林火灾预防,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

1、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多渠道、多形式、立体化、全方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用火知识,强化依法用火责任,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在持续干旱等高火险天气和元旦、春节、清明、冬至等重要时段,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及时火险预报,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林区各村、组要安排人员鸣锣警示,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林区中小学校森林防火知识教育要经常化。要加强对“痴、聋、疯、哑、孤寡”等五类人员的监管,建立登记卡,落实责任人,签订监管责任书。

2、加强野外用火管理。在森林防火重点期,严格控制烧荒、炼山、烧田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林业承包大户、租山造林大户、林业企业都应在重点防火期配合当地乡(镇)做好野外火源的管理工作,必要时还应派员巡山护林。

3、建立村级护林联防制度。以村为单位,结合林业“三防”协会,由村干部牵头,挂点干部、护林员和林农一起组成护林联防队,在高火险天气开展野外用火巡查。全面落实村级专职护林员待遇,将护林员列入村干部编制,并按县、乡(镇)各负担一半的原则,落实村护林员300元/人.月的补助待遇。

4、做好森林火险监测和预报工作。充分发挥护林队伍作用,加强林区巡山,对森林火险进行全方位监控,做到火情早发现、早处置。气象部门要加强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及时向社会森林火险气象等级。

5、推进林火阻隔网建设。要对全县的生物防火林带、防火线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努力提高控制重大森林火灾发生的能力。县际边界、居民点、易燃易爆品仓库等相关工程设施周围,重点林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周边,以及农田、道路等林缘地带,应当营造生物防火林带或开设防火线。新造林要按标准建设生物防火林带,造林规划及林区各类工程设施建设须征求县级森林防火部门的意见,确保各项防火设施与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县、乡(镇)政府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同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切实抓好生物防火林带的建设。

二、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提高扑火抢险救灾能力

6、建立森林防火应急平台。依托公共信息网,建立以东江源森林防火重点火险区划为主体,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集信息管理、远程办公、视频监控、指挥调度为一体的全县森林防火应急平台。

7、完善森林防火无线电通讯网。合理布设林区无线电台站,加强装备建设,县里将逐步完成7个国营林场(站)无线电基地台的架设任务,减少通讯盲区。

8、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按照“以县建队、分散养兵、集中使用”原则,推进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标准化建设,落实机构编制、经费保障、营房和装备,建立优胜劣汰的队员选拔机制,加强训练,提高扑火能力。同时,为加强重点区域和跨区域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县里在现有专业森林消防队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县级聘用制半专业队伍,县级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人数力争达到100名。抓好19个乡(镇)、7个国营林场(站)的半专业扑火机动队的建设。县里将采取补助的办法筹建重点林区村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并配备必要的扑火机具。

9、积极配合森林航空消防。为支持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航空消防工作的需要,各乡(镇)应认真对照航空消防的要求,尽快落实航空机降地点,在重点防火期来临前加以维修管护,以备防火工作之需。

10、发挥人工增雨在森林防火中的作用。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降低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努力预防和扑灭火灾。进一步加强汉仙岩、岚山公园及重点林区等重点区域森林防火人工增雨作业能力建设,适当增配作业工具和设备。

11、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制度。各乡(镇)政府、国营林场(站)每年要安排一定经费,用于购置必备的森林防火物资,确保森林防火工作需要。

三、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水平

12、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各级政府对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林业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积极推行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工作。

13、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火灾发生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形成县、乡(镇)、村、护林员联动的快速反应机制。一般区域发生火灾,护林员必须立即报告村委会、林业站、乡(镇)政府,并积极组织扑救;乡(镇)政府接到火情报告后,应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敏感区域以及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必须立即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调度,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14、建立森林防火指挥长任职培训制度。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长须接受森林防火业务培训,掌握科学指挥和安全避险等基本知识,乡(镇)级指挥长和基层林业工作站站长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培训,扑火队员、村委会主任、护林员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培训。

15、完善森林防火相关制度。对《*县森林火灾处理预案》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制订森林火灾损失赔偿办法,完善充实扑火应急机制,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16、积极开展林木火灾保险。按照“政府引导、林农自愿、市场运作”的原则,稳步推进全县林木火灾保险业务。

森林防火安全避险知识范文3

我县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近几年有较大幅度提高,森林防火任务非常繁重。为加快建立建全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切实提高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能力,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森林火灾预防,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

1、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各镇(乡、街道)要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普及用火安全知识,强化依法用火责任,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在持续干旱等高火险天气和元旦、春节、清明、霜降、冬至等重要时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车、标语、通讯工具等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及时火险预报,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镇(乡、街道)要在重点林区、重点地段设立森林防火固定宣传牌,在森林火灾发生的附近村庄或道路旁,立森林火灾警示牌,标明火灾易发的具体时间、地点、损失、肇事者及处理结果。各村(居、场)、村民小组要安排人员鸣锣警示,提醒农民注意森林防火,做到防火宣传不留死角盲区。全县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林区中小学森林防火知识教育要经常化。

2、加强野外用火管理。在森林防火重点期,严格控制烧荒、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禁在林区和林缘地带开展生产性用火,制定切实有效的野外火源管理办法。要及时查处火灾隐患,组织护林员、巡逻队坚守在重点地段、要道、坟场墓区巡护,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建立护林员包片巡山护林责任制,实行定人、定点、定山头,查禁违章用火,杜绝火源、火种进山入林,谨防火灾发生。

3、建立村级护林联防制度。以村(居、场)为单位,由村(居、场)干部牵头,成立林业“三防(防火、防盗、防病虫害)”协会,协会会员由年龄在18—50周岁、思想觉悟高、身体状况好、能熟练驾驶摩托车和具有丰富扑火经验的青壮年组成,以自然村为单位组成多个护林小分队,在高火险天气开展野外用火巡查。

4、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督查制度。重点防火期高火险时段,采取“五督查一暗访”制度:一是县四套班子领导每2—3天深入到挂钩镇(乡、街道)的村组督查森林防火工作;二是县纪检监察部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组成三个督查组分片督查镇(乡、街道)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森林防火精神、野外火源管理责任、措施落实等情况;三是挂钩成员单位督查。帮助镇(乡、街道)巡查野外用火,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四是镇(乡、街道)巡回督查。每个镇(乡、街道)安排1—2辆巡逻车和不少于20人的巡逻队,对辖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流动巡查;五是村级拉网式督查。每个行政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安排一支野外火源巡查队,对照村规民约,从源头上处理野外违章用火;六是县防火办分南北乡2个督查组,深入各镇(乡、街道)对野外用火进行明查暗访,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对镇(乡、街道)按每起1000元进行经济处罚。对野外用火屡禁不止的镇(乡、街道),县电视台将予以曝光。

5、做好森林火险监测和预报工作。充分利用高山暸望、地面巡逻等手段,对森林火险进行全方位监控,做到火情早发现、早处置。加强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及时向社会森林火险气象等级。

6、推进林火阻隔网建设。要对全县的生物防火林带、防火线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努力提高控制重大森林火灾发生的能力。县、镇(乡、街道)际边界、居民点、易燃易爆品仓库等相关工程设施周围,灵山景区周边以及农田、道路等林缘地带,要营造生物防火林带或开设防火线,形成比较完备的林火阻隔体系。新造林要按标准建设生物防火林带,造林规划及林区各类工程设施建设,须征求森林防火部门的意见。具体做法:一是对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荒山,做到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与更新造林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二是对尚未建设生物防火林带的或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不达标的林分,结合抚肓间伐工作,重新规划,在现有林分中改造补植生物防火林带;三是防火路的开设与维护。采取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镇(乡、街道)政府统一规划后,每年将房前屋后、山边、田边防火路开设与维护任务分解到村、到户,逐年实施,逐步完善。

7、培育造林专业队伍。采取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加快建设造林专业队伍,为山林承包者提供专业化服务。有条件的造林专业队伍要购置植树机械,争取纳入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范围。

二、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提高扑火抢险救灾能力

8、建立森林防火应急平台。依托公共信息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将逐步建立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集信息管理、远程办公、视频监控、指挥调度为一体的全县森林防火应急平台。

9、完善森林防火无线电通信网。完成灵山景区无线电台站的装备建设,基本形成无线电通信网络。

10、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按照“以县建队,集中使用”原则,县专业森林消防队按照省、市标准化建设要求,建立优胜劣汰的队员选拔机制,加强训练,不断提高扑火能力。同时,为加强重点区域和跨区域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县城管局、交通局、民政局、粮食局、教育局、卫生局、水利局、国土局等8个单位各组建30人的应急队伍,各镇(乡、街道)组建40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村(居、场)组建30人的森林扑火应急队,镇(乡、街道)要配备风力灭火机等扑火机具,村(居、场)也要配备扑火拖把、柴刀等扑火工具。

11、发挥人工增雨在森林防火中的作用。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降低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努力预防和扑灭火灾。

12、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制度。各镇(乡、街道)每年要安排一定经费,用于购置必备的森林防火物资,确保森林防火工作需要。

三、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水平

13、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各镇(乡、街道)、村(居、场)对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领导和村(居、场)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镇(乡、街道)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县、镇(乡、街道)、村(居、场)、村民小组、农户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落实好痴、呆、傻、精神病人和未成年人、60岁以上老人监护责任人,签定好监护责任状。实行县领导、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包镇(乡、街道),镇(乡、街道)干部包村,村(居、场)干部包组的森林防火工作分片包干责任制,划分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区。坚持政府工作与森林防火工作相挂钩,严格森林防火责任状考核制度,真正把森林防火的责任落实到镇(乡、街道)、村(居、场)、村民小组和农户,落实到山头、地块,并登记造册,明确责任人。县、镇(乡、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坚持24小时值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县、镇(乡、街道)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工作。

14、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火灾发生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形成县、乡联动的快速反应机制。一般区域发生火灾,镇(乡、街道)必须立即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明火2小时尚未扑灭的,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及时向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敏感区域以及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立即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15、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扑救制度。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队、半专业队和应急队为主。遇有较大森林火灾时,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各派一名副职协助县森林防火指挥长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确保在紧急状态下干部服从命令,并随时掌握行动情况,考察了解干部执行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坚决执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令,各镇(乡、街道)和成员单位的扑火队坚决服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调遣。明火扑灭后,各镇(乡、街道)必须留足看守火场人员,明确责任,彻底消除隐患,严防死灰复燃。各镇(乡、街道)必须在火灾发生后的第二天向县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交火灾报告。

16、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火灾的镇(乡、街道),要依照《江西省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各镇(乡、街道)凡一天当中发生2起森林火警、火灾,在对该镇(乡、街道)给予全县通报批评的同时,镇(乡、街道)指挥长必须向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凡出现人员伤亡、烧毁民房或持续时间超过6小时的森林火灾,除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镇(乡、街道)指挥长必须以个人名义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17、积极开展森林火灾案件调查。森林*机关在接到火灾报告时,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调查,侦破火灾案件,依法查处火灾肇事者,严禁以罚代刑。

18、建立森林防火指挥长任职培训制度。各镇(乡、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长必须接受森林防火业务培训,熟悉掌握科学指挥和安全避险等基本知识。镇(乡、街道)分管领导、扑火队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扑火队长、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村两委负责人由县组织培训,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镇(乡、街道)扑火队员由本单位组织培训。

19、完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各镇(乡、街道)、国有林场要根据当地实际并结合《*县扑救森林火灾预案》完善本单位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各镇(乡、街道)要依据森林防火法规指导村(居、场)制定村规民约,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