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安全管理措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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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安全管理措施

学校的安全管理措施范文1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安全发展的观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学生假期安全、教育教学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大力拓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全体师生创设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努力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工作

1、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深入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各教学班班主任要利用班会课经常对学生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让“安全”二字深深地刻在他们幼小的心里,懂得哪些行为是安全的,哪些行为是不安全的,达到他们行为的规范化。任课教师,不管是什么课(包括室内室外课),都要对学生的安全负责,要坚守岗位,保护学生的人生安全。若需要做实验,教师实验要规范,把安全问题考虑周全。

经常利用集中学习时间,认真组织全体教师、职工,特别是班主任学习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常见事故的预防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及用水、用火、用电等安全等安全知识。要加强对职工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岗位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和保护能力。每学期要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一次紧急疏散、逃生自救演练,增强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不断完善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

学校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安排后勤人员和督促相关人员排除。

牢固确立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的意识。把学校安全管理列入学校日常工作的重要议题,定期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及时处理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逐级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不断完善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加强对各部门、教职员工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落实奖惩措施。制定和完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及时上报并协助查处各类事故,认真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对每一起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要求处理。

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认真执行每月一次、开学、放假前以及恶劣天气前后的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全面排大危险源,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并登记建档,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3、注重设施设备的投入,确保安全管理的各项活动和措施落实到位

在注意教育性投入的同时注意安全设施设备的投入,将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的经费列入学校支出预算。按规定完善和规范学校消防、防盗、防暴等各类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学校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三、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及分工:

1.建立安全工作领导管理机构,构建学校安全管理网络健全。

2.制订本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工作预案。

3.制订安全管理工作各项制度

四、具体措施

(1)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学生不要乱买小摊上的食物,注意饮水卫生,规范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严防学校群体性疾患的发生,卫生保健制度落实。加强学校饮用水的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检测,确保安全。学校不允许过期、变质食品进入校园。高度重视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坚持学生定期体检制度

(2)加强校园防盗安全管理。逐步建立起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动静结合,点线面结合,各项防范措施相互配套衔接。切实做到校园“不发案、不出事”。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理,做到制度齐全,措施到位。严格落实教职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要熟知报警装置和报警方法,做好值班记录。学校领导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保证紧急情况下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3)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内消防设施建设,加强维护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学校应组织师生定期开展消防演练,保证紧急情况下能遏制和消除火情,有序组织师生撤离火灾现场。

(4)加强校园用电安全管理。学校应严格遵守行业规定,加强校园用电设备和线路规范化建设,电气设备工作性能正常,无超负荷或缺相工作现象出现。

(5)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学校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应立即处理。从实际出发,在学生出操、集合、放学,适当错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

(6)加强体育安全管理。切实加强体育课、课间活动的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技术要领、运动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7)师生心理健康和心理安全教育。加强师德教育和教师心理调适工作,学校教职员工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禁教师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的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的开设,努力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和心理负担,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伤害事故。

学校的安全管理措施范文2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规定》,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校园”、“交通安全学校”和“等级食堂”的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做到无重大火灾、爆炸、重大交通安全、集体急性中毒、踩踏、坍塌等各类学校安全事故。

二、主要工作

1、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深入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各教学班班主任要利用班会课经常对学生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让“安全”二字深深地刻在他们幼小的心里,懂得哪些行为是安全的,哪些行为是不安全的,达到他们行为的规范化。任课教师,不管是什么课(包括室内室外课),都要对学生的安全负责,要坚守岗位,保护学生的人生安全。若需要做实验,教师实验要规范,把安全问题考虑周全。

经常利用集中学习时间,认真组织全体教师、职工,特别是班主任学习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常见事故的预防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及用水、用火、用电等安全等安全知识。要加强对职工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岗位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和保护能力。每学期要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一次紧急疏散、逃生自救演练,增强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不断完善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

学校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安排后勤人员和督促相关人员排除。

牢固确立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的意识。把学校安全管理列入学校日常工作的重要议题,定期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及时处理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逐级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不断完善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加强对各部门、教职员工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落实奖惩措施。今年,教育局将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学校办学质量综合评估的考核内容。

制定和完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市教育系统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及时上报并协助查处各类事故,认真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对每一起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要求处理。

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认真执行每月一次、开学、放假前以及恶劣天气前后的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全面排大危险源,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并登记建档,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3、注重设施设备的投入,确保安全管理的各项活动和措施落实到位

在注意教育性投入的同时注意安全设施设备的投入,将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的经费列入学校支出预算。按规定配足学校门卫,完善和规范学校消防、防盗、防暴等各类安全设施设备,为确保学校安全提供物质保障。学校重点单位,如实验室、阅览室、电脑教室、实物保管室、队部室和各办公室,由相关人员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学校的安全管理措施范文3

【关键词】独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

【Abstract】Laboratory is the base for training compound application talents with certain practical ability and innovation ability. Safety of laboratory is important for the security and stability of colleges.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safety problems of laboratory in independent colleges is analyzed in this paper. Some suggestions for establishing laboratory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in independent colleges are put forward.

【Key words】Independent college; Laboratory;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0 引言

实验室是高校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是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场所,也是高校安全事故高发场所,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是实验室正常运行的基本保证[1]。为贯彻“强化意识、安全第一、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意识,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及实验室财产安全,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并完善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刻不容缓。

1 独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特点

相对于其它各类高校来说,独立学院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具有以下特点:

1.1 实验室建设缺乏科学合理的中长期规划[2]

独立学院兴起于本世纪初,经过十几年的高速发展,到2014年,全国独立学院已达322所(2015年有50所独立学院转型,现有272所)。由于办学主体的资金投入不能一步到位,只能随着学生人数的增加,不断地增加教学用房,并对已建的教学用房逐年进行调整,重新分配,已建成的实验室很可能就需进行搬迁、扩建。又因新增的专业存在一定的不可预见性,难于对全校实验室规模、布局进行科学的中长期规划,一些教学用房不得不改建成实验室,形成一定的安全隐患。随着学校规模的不断扩大,专业的持续增多,学校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数量、种类、实验项目、实验人数均在增加,各种实验室安全隐患也随之增大[3]。

1.2 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不够健全

由于建校时间较短,规模不断变化,专业持续增加等原因,独立学院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大多尚未成型,还处在不断摸索过程中。

1.3 独立学院实验室以教学型实验室为主

大多数独立学院定位为教学型学校,致力于培训应用型人才,对科研方面的投入相对较少,一般仅存在一些教学型科研任务,因此,独立学院的实验室中安全隐患类型相对较少,可以对实验室存在的绝大多数安全隐患进行安全评估,实验室安全事故可预防性较高。

1.4 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师资力量匮乏,一方面是由于新建的学校缺乏积累沉淀,高端人材数量相对较少。另一方面是因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学校的科研条件无法与老牌学校相比,导致学校难于留住高级人才、人材流动性较大。

1.5 学生的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不强

受限于招生批次及分数线水平,学生的整体素质相对较低,动手能力较弱。

1.6 由于学校创办时间较短,实验室房屋、设备、线路老化等类安全隐患相对较少

由于存在上述特点,独立学院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本文拟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的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实践情况,就独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提出一些个人看法。

2 建立并完善有独立学院特色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

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从属于学校的校园安全大系统,但由于实验室的性质和特点,具有相对独立的特点。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必须遵循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客观规律和基本原则,对教学和科研实验活动中涉及到安全问题的各要素、各环节等进行全面系统的总体设计和构建。体系包括组织机构、制度保障、技术防范、教育培训、检查整改、应急预案等多方面内容[4-5]。

2.1 机构与职责

根据我校的现状,建立“学校―专业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房间(机台)安全责任人”四级安全管理构架,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明确各级机构安全责任,实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6]。形成校、院、实验室群策群防、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学校建立校级层面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行使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由校长牵头,后勤保卫处、条件装备部(注:实验室管理部门)、人事处、资产与预算管理处、法规与招投标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各专业学院主要领导为成员。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统筹管理,检查监督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

(2)组织制定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

(4)对学校实验室的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5)受理全校实验室安全事件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

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下设实验室安全专家组,从专业角度协助并督促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履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

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分工为:

(1)后勤保卫处作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归口职能部门及学校水电的主管部门,负责实验室的消防安全、用水用电安全、防盗防窃防虫害、房屋安全等管理,负责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实施安全月活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用电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指导整改。

(2)条件装备部是负责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制订实验室日常运行的相关规章制度,审核实验室建设项目及实验项目,督促各学院、实验中心落实危险设备及重大仪器设备的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监督各部门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督促落实各实验室或机台安全责任人,评估各实验室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并负责技术安全措施的落实,负责学生的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督促整改。

(3)其它职能部门分别负责与其工作范围有关的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落实。

各专业学院成立院级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落实。

实验中心设安全员,负责本实验中心所有安全相关工作。

各实验室房间或机台确定明确的安全责任人,对房间或机台的安全直接负责。

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与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与实验中心(室)、实验中心(室)与各房间安全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级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和责任追究,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2.2 实验室安全管理主要内容

实验室安全涉及面非常广泛[7],与学校开设的专业和拥有的实验室类型有关。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2.2.1 实验室建设项目及新增实验项目安全审核工作

建立了实验室建设与改造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对新建、扩建、改造实验场所建立审核流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环保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施工,落实“三同时”制度,完工项目需经安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对存在安全危险因素的实验项目进行审核、评估,必要时邀请校外专家给予指导,使其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技术防范措施、特殊资质等条件,并在项目开设后进行重点监管。

2.2.2 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管理

对实验室使用的化学品及废弃物,建立从申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记录和控制制度,严格分库、分类存放,强化各环节的管理,堵塞漏洞,严防丢失、被盗和非法使用。定期检查物品台帐,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对于剧毒化学品和其他高危物品,严格落实了“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领取、双人使用”的管理制度。

2.2.3 实验室仪器设备与操作的安全管理

建立了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仪器设备安全运行。对具有危险性和安全隐患的设备如机械加工设备、高温高压设备等采取了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制订了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实验室仪器设备操作人员接受了业务和安全培训,了解了仪器设备的性能特点、熟练掌握操作方法和操作技巧,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按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持证上岗。

2.2.4 实验室水电的安全管理

按相关规范安装用电、用水设施和设备,定期对实验室的电源、水源等进行检查,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2.2.5 实验室安全设施的管理

学校根据实验室类别、潜在危险因素等配置了大量消防器材、烟雾报警、监控系统、应急喷淋、洗眼装置、危险气体报警、通风系统、防护罩、警戒隔离等安全设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安全设施定期检查,做好设备更新、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

2.2.6 实验室的消防安全管理

我校所有实验室均配备了相应的灭火器材,落实了消防器材管理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器材定点存放,性能良好。聘请了专业的维修公司对学校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保持畅通,禁止堆放杂物。实验室管理人员分批接受消防安全知识和相关技能培训,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掌握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保证安全教学。通过先进入消防体验中心进行体验等措施学校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学生)开展了防火安全教育。

实验室安全管理还应包括生物安全、辐射安全、科研项目的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8],我校目前的专业设置和实验室规划中,上述方面未涉及。

2.3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科学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实验室正常、高效运转的有力保障,是各项措施得以贯彻、落实、执行的前提和基础。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根据本校实验室设置情况和存在的危险源的类型,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基本任务之一。

我校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项目和人员的准入制度,危险品管理制度,易制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安全员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应急预案和事故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等。

除此之外,我校还编制了实验室安全手册,监督各学院、实验中心制订了重点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已上墙或放在可随时取阅的地方。

随着新实验室的建立,实验室危险源不断增加,需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源的辨识工作,及时制订及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使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2.4 实验室安全技术措施

学校要注重对实验室安全建设的投入,从硬件上保证消除安全隐患。首先,在实验室规划设计时,确保实验室基础设施符合实验室使用要求,如水电线路和容量和布局、通风要求,设备布局、安防系统等[9]。另外学校设立有实验室安全专项经费,保证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我校实验室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包括:

(1)消防器材配备充足:除各建筑物自带的消防设施外,我校所有实验室均根据室内易燃物种类另配了灭火器,部分实验室配备了防火毯、消防桶等;

(2)废弃物集中处理:化工实验室废弃物分类收集、集中处理,化学实验室的废水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

(3)安全标识种类齐全:除各楼内消防逃生标志外,实验室内危险源处张贴有化学危险品标识、机械安全标识、用电安全标识等安全标识,时刻提醒师生注意防护。

(4)防护装备齐全有效:包括个人防护用品及公用防护用品,如化工实验室的防护眼镜、防毒面具、通风柜、柜、气瓶柜、长袖工作服,机械装置的安全罩、安全连锁装置等。

(5)监控设备全面覆盖:所有实验室均处于监控设备覆盖范围,部分实验室安装有防盗门窗,保证实验室财产安全,并随时监测实验室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10]。

(6)应急装备有备无患:如化工实验室的紧急冲洗装置、洗眼器、医药箱等。

另外,在进行实验项目设计进,学校要求各学院尽量利用替代品减少危险源,如用无毒物代替有毒物,低毒物代替高毒物,从根源上减少安全隐患。

2.5 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

学校重视安全教育工作,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教育思想,结合实验室特点,进行专业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开展各种预案演练、急救知识培训与操作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11-12]。

学校要求所有新生均需进入我校与珠海市合作共建的消防体验中心接受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学习实验室安全手册,让学生熟悉实验室工作时的各种注意事项,实验室的环境,预习实验内容,掌握设备操作规程、了解所接触的实验设备、化学药品的性能。对第一次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均进行培训,实行准入制度[13-14],采用网上培训考试系统、书面考试和实际操作等方式对实验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实验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参与实验教学和科研活动。实验中心对学生介绍实验楼内部建筑结构,实验楼内各种灭火器的类型及放置位置,介绍实验楼内各种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仪器等的管理人员及联系电话,紧急情况下的联系人及电话等,让学生清楚地了解出现事故时尽快离开现场的逃生方法等。通过上述措施,坚决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2.6 安全检查及整改

我校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实验室安全联合检查,条件装备部每学期进行4-5次安全检查(包括开学检查、节假日前检查、不定期检查等),二级学院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教育及培训情况,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档案建立健全情况,安全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安全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等。

在定期、不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我校均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并跟进督查整改情况。对不能及时消除的安全隐患,隐患单位及时向学校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由学校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2.7 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学校制订了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预案规定实验室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及时妥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发生较大险情时,应立即报警,并逐级报告事故信息,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发生实验室事故后,实验室所在单位应当配合相关职能机构,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写明事故调查报告,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四不放过”。

2.8 实验室安全评估及防范

鉴于我校实验室主要均为教学型实验室,实验室进行的教学活动处于可控状态,条件装备部定期统计各实验室开设实验项目情况,了解实验室使用仪器及易耗品的种类和数量,分析设备、耗材和工艺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对开设的实验项目的安全状态均进行安全评估,建立实验室安全台账,采取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同时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对重点部位加强监控及检查,以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

3 结束语

创造安全、和谐的实验环境,提供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确保学校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保护学校的财产不受损失,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最终目标[15]。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涉及的内容很多、范围很广,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是确保对实验室安全运行的前提和基础,是实验室安全工作者的共同任务。由于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系统,需要在各职能部门和专业学院协同努力下不断发展和完善,才能真正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安全管理体系的良好运行依赖于制度和组织机构,更依赖于各级单位及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对安全工作的理解与遵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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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叶秉良,汪进前,李五一,等.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构建与实践[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1,30(8):419-422.

[6]温光浩,周勤,陈敬德.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之思考[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2,29(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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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闻星火,李明.加强安全教育是保障高校实验室安全的关键[J].实验技术与管理,2007,24(9):8-11.

[13]孙立权,范强锐,陆捷.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几点思考[J].现代科学仪器,2008,(2):126-128.

学校的安全管理措施范文4

1.1美国美国在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方面十分重视立法建设,早在1994年国会就通过了《学校安全法》,随后又制定了《危机事件响应和学校应急管理指南》(CriticalIncidentResponseandSchoolEmergencyManagementGuide)、《危机响应和学校应急安全管理指南》(CriticalResponseandSchoolEmergencySafetyManagementGuide)等法规。各个学校可以根据上述文件来制定具体的校园安全管理行动方案。在校园安全管理中,学校备有各栋建筑物和文体活动场所的详细位置图,建筑和房间的每个入口,包括窗户、门、通风口等都有专门标注。美国的中小学校还十分注重通过权威性机构如学校安全服务署对校园安全管理进行评估。学校安全服务署是美国著名的为学校提供安全咨询、相关培训、学校安全评估以及其他有关青少年安全服务的专门组织。除此之外,美国中小学校每年都可以通过政府、非政府组织、各类基金会获得必要的安全管理资金资助。这些拨款主要用于购买物资和装备,培训工作人员和组织学生应急演练等。

1.2新加坡新加坡的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采取国家统一管理的体制,由国家教育部门对中小学实行科学、规范、标准的直接管理。各个中小学都通过网络系统与国家教育部门进行直接联系,从而保证信息的通畅。在具体的中小学资源和设施的安全管理方面,新加坡制定了标准化的模块管理方式,主要包括:1)要求各中小学必须制定计划定期进行硬件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2)硬件设施有问题,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维修;(3)至少指定一位专职员工管理硬件设施,硬件设施的维护必须形成书面记录;(4)中小学校必须及时处理对硬件设施的投诉;(5)必须制定防止硬件设施损坏的计划;(6)对于硬件设施维护的响应时间要设立目标进行考核;(7)中小学管理层至少每年检查一次硬件设施资源;(8)确保校园的安全,确保紧急通道的畅通,定期进行防火演习;(9)确保校园内的人身安全,安装保安报警系统。

1.3澳大利亚澳大利亚在中小学文体活动场所尤其是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具备先进的理念和管理办法。为了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中小学科学实验室逐渐成为重要的学生活动场所,与此同时,实验室安全事故频发,导致实验室成为中小学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澳大利亚针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定了严格的制度。(1)进入实验室的管理人员、教师、学生等要完成入门课程,了解实验室基本配备和操作方法,对于复杂或新的设备维护,还需要经过专门的培训;(2)在实验室安全保障方面,相关管理人员专门配备实验室管理手册,在设施设备上标注安全标识,同时配置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理设备;(3)对于设备安全管理,澳大利亚中小学制定了设备标准操作规程(StandardOperatingProcedure,SOP),对故障设备的隔离维修、化学物品的运输存储、废弃物管理、事故报告等方面进行了细致规定。

1.4日本2003年8月,日本文部科学省修订了《中学设施建设方针》,2007年12月,日本文部科学省修订了《中学设立标准》,这两个文件对中学的校舍、室内外运动设施设备、教室图书室等场所以及相关照明设备、电力设备、通信设备、排水设备、空调设备和防震防火设备的建设和管理标准进行了规定。综合以上国家针对中小学文体场所和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我们可以发现其安全意识较高,制度较为完善,安全管理可操作性较强,具有较好的管理实效,值得我国借鉴学习。

2我国中小学文体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问题的原因

2.1学校安全管理缺乏整体协调性在校园安全管理方面,无论是从国家层面,还是主管部门,都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或出台过相关文件。各地方或学校也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或具体的安保措施,甚至在某些方面还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为什么校园安全问题依然频繁发生,甚至有上升趋势?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不乏一些地方中小学校的领导过分重视学校扩大办学规模和硬件设施建设,追求升学率,而学校的安全管理被忽视。甚至有些学校畏惧承担安全责任,将单杠、双杠等器械拆除,跳马、跳山羊等有危险的体育活动也被取消。这样就导致了中小学对文体活动和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管缺乏主观推动力和事先预防,使很多本能避免的事故不断发生,形成了被动管理的局面。

2.2安全管理制度缺少有效的手段支撑任何制度的执行和完善都离不开有效的手段支撑。近年来,各地在落实国家有关中小学安保制度方面也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这些措施的实施对维护校园安全,规避风险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总体而言,我国中小学相关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在执行和操作层面上缺少相应的标准支撑。尤其是安全管理标准和规范十分有限,这导致了在实施安全管理活动中,茫然无力。

2.3安全管理制度实施不到位在具体实施中小学安全管理制度时,有些地方中小学的管理者存在职责不到位,这导致安全隐患不能有效排除。不可否认,定期评估、监测、检查文体活动场所、体育器材、教室、会场等工作负担较重,但是这些场所和设施设备的保养、维护是中小学生生命健康安全的重要保障。实践中,很多中小学由于经费等多种原因疏于维修、更新老化设施设备,检查活动走过场,相关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甚至擅离职守,最终导致发生校园安全事故。

3我国中小学文体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的实施路径

立足我国现实需要,借鉴国外有益做法,我国中小学文体活动场所和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应当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3.1加紧中小学文体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制定工作为了能够使我国中小学文体活动场所和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填补相关领域的空白,客观上需要加紧安全管理的标准制定工作。一方面,要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修订现有法律、法规,做到与时俱进;另一方面,要构建安全管理标准体系,使中小学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不但有法可依而且便于操作,为提高整体的安全管理水平创造条件。

3.2建立健全中小学文体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标准体系标准化管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其体系是否完善合理是标准化工作能否充分发挥作用的关键。因此,在标准制定过程中,既要分析现有标准的适用情况,做到协调互补,又要重点制定中小学文体活动场所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标准,从设施设备的选购、文体活动场所及设施设备使用前的安全风险评估、日常维护保养、检查检修、安全事故报告、设施设备淘汰更新等方面进行细化规定,从而增强各方面安全管理的可操作性,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3.3注重中小学文体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标准的实施针对我国已出台的有关中小学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实践中还存在着实施不到位、监管力度不足的问题,安全管理不能仅仅停留在纸面上、说教上,必须切实遵守,进行标准化规范管理。

学校的安全管理措施范文5

关键词:寄宿制学校;火灾隐患;预防措施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7-0150-01

一、寄宿制学校存在的现状及火灾隐患

(一)校方领导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未能真正将宿舍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到议事日程

各级各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虽然形成了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岗位责任制度,但对学校及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落实情况,只停留在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方式应付了事,不注重工作的完成情况。

(二)消防安全管理滞后

学校主要领导对消防安全管理缺乏必要的科学方法和监督管理手段,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现象,造成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上的混乱局面。多数学校消防工作由保卫部门负责,对消防部门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难以得到及时有效落实。有的宿舍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职责履行不到位,经常出现不在岗不在位等现象,对宿舍管理上只停留在人员管理上,而对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工作不细,不能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对宿舍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初期火灾时不能完好有效的使用。

(三)建筑陈旧且存在先天和人为隐患

1、由于资金紧张,学校用地有限,致使一些学校将建筑建成时间较早,消防设施不健全的旧式楼房作为学生宿舍。这些楼梯的形式、数量宽度不能满足要求。而且有的宿舍楼仅设有一个疏散楼梯,不能满足火灾事故发生时学生及时疏散。

2、由于防火与防盗本本就是矛盾的结合体,而学校领导为了便于对学生的管理,往往把防盗置于防火之前,将宿舍的安全出口上锁或是加装防盗门,只留有一两个出口用于日常进出。有的学校受条件限制,为了防止男女生混窜宿舍,校方让男、女生各住一半楼,在楼道中间加门、隔墙进行分隔,宿舍被一分为二,楼梯、消火栓、安全出口等消防设施也被一分为二。

3、由于学校疏于对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在一些学校的学生宿舍存在乱拉乱接电线、违章用电、宿舍内吸烟、蜡烛照明、熏蚊、楼道不畅通和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等问题。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

二、寄宿制学校火灾隐患的预防措施

(一)学校应建立健全一整套完善的消防安全制度,严格落实校园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疏散设施、消防设备、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定期疏散演练制度,消防宣传教育等制度,加强消防安全监管,保证消防安全有人决策、有人管理、有人落实,建立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长效机制,形成消防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良好局面。同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同时,要不断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学校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消防责任管理机制,明确岗位消防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人、到位、到岗。

学校的安全管理措施范文6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学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学校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条学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八条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与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七)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十条学校必须设立或者明确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消防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拟订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拟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二)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

(四)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审批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八)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九)受理驻校内其他单位在校内和学校、校内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

手续的校内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申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十二)协助公安机关

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二级单位和其他驻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四)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备消防值班人员,制定值班岗位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八)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九)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十)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驻校内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除本规定第十一条外,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

(三)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将下列单位(部位)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一)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校医院、体育场(馆)、会堂(会议中心)、超市(市场)、宾馆(招待所)、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其他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和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

(三)车库、油库、加油站等部位;

(四)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六)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使用部门;

(七)实验室、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和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配备有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的部位,监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八)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九)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在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集会、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并经学校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依法应当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十七条学校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学校各项工程及驻校内各单位在校内的各项工程消防设施的招标和验收,应当有学校消防机构参加。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学校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文件等应当报学校档案机构和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学生宿舍。

生产、经营、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学生宿舍等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九条利用地下空间开设公共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学校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学校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

学校对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应当向学校消防机构申办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二十三条学校内出租房屋的,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出租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学校授权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内用人单位负责。

第二十四条发生火灾时,学校应当及时报警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学校应当在火灾事故发生后两个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较大以上火灾同时报教育部。

火灾扑灭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现场并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二十五条学校及其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四章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条学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四)单位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五)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校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十一)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九条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校医院、学生宿舍、公共教室、实验室、文物古建筑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检查、巡查人员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九)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十一)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三十二条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或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四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五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条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第三十七条学校二级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八条下列人员应当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一)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学校、二级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四十条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十一条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七章消防经费

第四十二条学校应当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条学校日常消防经费用于校内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保证学校消防工作正常开展。

第四十四条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专用给水管网、消防专用供水系统、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第四十五条消防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第八章奖惩

第四十六条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七条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前款涉及民事损失、损害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学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除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外,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学校应当依据本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