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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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范文1

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健康的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校内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具体组织、指挥、协调,指挥有关科室及人员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2、协调并配合县内有关医院开展救治工作;

   3、根据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等相关设施、设备;

   4、根据需要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报请区教育局、卫生局等行政部门及社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5、根据需要对涉及师生及员工的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6、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和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结合实际,拟定本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四)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应急状态期间,各科室人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主要领导及值班人员电话要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并保持24小时畅通。

   (五)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导小组,负责协助医院预防、诊断、救治及隔离观察工作。

   (六)各科室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科室、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服从并配合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七)学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区教育局、卫生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医学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八)卫生室应当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治方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报告与监测

   (一)建立信息报告体系,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紧急或特殊情况随时上报。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汇总各方面信息,及时报告校领导小组,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应当坚持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二)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应严格贯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于涉及的如下内容应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并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1、出现大批中毒、重大交通事故致人员伤亡而急需抢救时,出现甲类传染病、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需抢救的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县教育局、卫生局提出书面报告。

   2、对于校内发生的影响师生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诸如爆炸受伤、集体中毒、群殴受伤、甲类乙类传染病爆发、意外伤害及其他原因的集体受伤事件等,应在第一时间运送校医务室或医院的同时,由有关值班人员向学校领导、保卫处、学生处、教务处及后勤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校医应在校领导的指导下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负责校内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审核、。与疫情相关的权威信息的,须经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请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能随意传播、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4、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5、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学校举报有关人员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要负责组织对突发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协调和配合县内有关医疗技术机构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实验室诊断,查明原因,并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议。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校内保健教师应当立即对突发事件所致的病人提供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护。医疗救护技术和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请求医院予以支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学生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隔离措施,要求学生配合调查及参加医学检查,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本校所属卫生室的医疗设施、设备、药品、器材、卫生人员及其应用等医疗资源进行整合调配。

   (五)当发生甲类传染病疑似病人或确诊病例后,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对疑似病例要及时按甲类传染病报告,同时要详细了解、记录患者家属情况及接触过的人员、去向、联系电话。为流行病调查医生提供详实的流病资料。

   2、学校要加强消毒管理,认真贯彻《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别要加强对教室、图书室、活动室等重点部位的消毒工作。

   四、应急预防与监控

   (一)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原则,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对本人及其亲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在家或者在医院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并要加强对重点班级、重点科室、重点环节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

   (二)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监测体温。为师生员工提供有关药品,实行药物预防。设置并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等。

   2、所有师生居所、办公室、会议室等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在公共场所工作的职工,如食堂员工以及其他窗口服务人员和就医的病人要加强防护措施,加强健康和卫生情况监控。

   4、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人员来源复杂的各种培训班、课程班尽可能调整,推迟来校授课时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5、一旦发生疫情,对校园要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制定学生外出校门的管理规定,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大型集会活动。对我校外出工作人员、学生要实行登记制度,提醒和动员学生、教职工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从突发事件发生当日起外出人员必须向学校及县教育局请假登记,并要求到过重大传染病疫区的人员返回时必须到县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

   6、对从传染病疫情重点区域返回的人员,必要时可以根据有关法规对其作出隔离医学观察的决定。对外地返回学校的学生、教职工进行登记,安排体检,对有症状者行必要的留诊观察,对无异常的教职工安排居家观察,对无异常的学生由学校安排集中观察。

   (三)加强消毒和爱国卫生工作

   1、各教学楼、食堂、图书室、办公楼等人员密集的地方及交通工具,学校统一组织消毒。对确诊的甲类传染病和高度疑似病人学习工作过的场所、居住过的寝室等要由专业人员进行消毒,对密切接触人员的工作地点、起居场所进行重点消毒。

   2、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校园内各个建筑物进行清洁打扫。

   (四)在必要时可提出申请,调整教学计划、授课方式和学习方式,不安排外出实习活动。

   (五)做好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正确认识、对待和防范疾病,消除恐慌心理,保证社会的稳定。向校内所有教职工、学生发放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预防知识卡。充分利用本校的现有媒体,普及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防范的有关科学知识。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范文2

1.1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涉及突发农业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切实有效预防和控制农(牧、渔)业环境(以下统称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统一管理,分工协作

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实施,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

1.2.2分级管理,属地负责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区域和危害程度,按照属地化的原则,进行分级管理,实行四级预警和应急处理。

1.2.3整合资源,信息共享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信息等进行有效的整合,加强信息交流沟通,实现资源共享。

1.2.4快速反应,科学应对

建立预警和处理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善后等环节的紧密衔接,采用科学手段,快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

1.2.5加强宣传,公众参与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环境意识,鼓励公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加强防范。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业部的《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概念界定和适用范围

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是指由于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将某种物质和能量直接或间接引入农业生产相关区域,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农田土壤、农用水域、水区大气等受到污染,农业生产受到损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然性事件。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县农业局负责处置的较大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或者需要县农业局参与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1.6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发生区域、危害程度和损失大小,将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

1.6.1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Ⅰ级:

因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的;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

造成5000亩以上农田污染的;

造成社会影响特别严重;

造成跨省污染的。

1.6.2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Ⅱ级:

因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造成30人以下10人上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

造成1000亩以上5000亩以下农田污染的;

造成社会影响严重的;

造成*省内跨设区市污染的。

1.6.3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Ⅲ级:

因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50人以下中毒的;

造成300亩以上1000亩以下农田污染的;

造成本市内跨县(市、区)污染的。

1.6.4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Ⅳ级:

因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

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

造成100亩以上300亩以下农田污染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决策领导机构

按照突发事件等级,县农业局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部。县级应急指挥部由农业局局长任总指挥,成员由农业局办公室、农技中心、畜牧中心、土肥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水产站等有关部门组成。县级应急指挥部的职责:负责制定本县有关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方针、政策、全县性行动方案及其有关规定;协调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之间的联系和行动。

各乡(镇、场、区)应急指挥部,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分级负责当地有关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决策领导工作。

2.2日常管理机构

农业局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农业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成员由农技中心、畜牧中心、土肥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水产站负责人共同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与各部门信息沟通、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信息收集等;拟订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预警与处理的有关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完成农业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县农业局负责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2.3技术咨询机构

由*县农产品质量监测站、土肥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植保站、财务股等单位的专家、技术人员组成县级技术咨询委员会,作为全县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预警与应急处理工作的技术咨询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对突发事件预警等级进行评估;提出启动、变更和结束应急预案建议;负责突发事件处理的技术指导;对突发事件的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建设提供技术咨询。

乡(镇)建立相应的技术咨询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咨询。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信息收集

在县农业局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建立环保、安全监管部门以及种植业、渔业、畜牧业等相关行业间信息收集和交换机制,重点收集农区周围的工业污染源、农用水源水质、危险废弃物贮运等相关信息,为突发事件预警预报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源。

3.2监测报告

加强农业环境监测体系的设备、能力和信息系统建设,严格执行例行监测和污染事故报告制度,明确报告责任人,及时填写《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报告表》,并逐级报送上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遇特殊情况可直接报告。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靠现有监测网络,开展例行监测,

建立完善预防预警信息数据库,定期汇总、分析、评估监测信息,对突发事件的发生进行预测,提出有效应对措施,及时报告各级人民政府。

3.3预警预报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技术咨询委员会对预警报告做出分析判定后,报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变更或结束应急响应。

3.4信息

对已经发生的较大、一般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信息,由县政府办公室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县农业局负责;对已经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信息,按照《*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办理。

3.5宣传与演练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深入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章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进行农业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加强预防知识普及教育,提高公众意识,动员全社会参加与农业环境保护,做到群防群控、早防早治。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实战演练,提高防范与处理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4应急响应

4.1Ⅰ级响应

国家级技术咨询委员会根据各地上报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做出突发事件Ⅰ级预警后,经省农业厅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Ⅰ级响应,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赴突发事件所在地指导应急处理工作,并及时向省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农业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处理情况,同时抄送省环保局。突发事件所在设区市、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4.2Ⅱ级响应

省级技术咨询委员会根据各地上报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做出突发事件Ⅱ级预警后,经市农业局、应急指挥部决定,报省应急管理办公室、农业部应急指挥部备案,启动Ⅱ级响应。突发事件所在设区市、县(市)有关部门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4.3Ⅲ级响应

设区市级技术咨询委员会根据各地上报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做出突发事件Ⅲ级预警后,经设区市级应急指挥部决定,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省农业厅应急指挥部备案,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农业厅应急指挥部视情况决定进行支援。突发事件所在县(市)有关部门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4.3.1现场救助

根据污染情况,立即通知当地政府,采取必要措施排险、减害,实施现场救助。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积极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组织群众疏散或撤离。在污染区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有关警示通告。

4.3.2控制污染源

在明确污染源的情况下,立即控制污染物的泄漏或排放。

4.3.3控制污染蔓延

对污染物质可能扩散或传播的途径进行分析、调查和勘查,采取必要措施,堵截扩散或传播途径,对受到污染的农畜水产品进行截留、追回并妥善处置,防止污染扩散和蔓延。

4.3.4应急监测

立即组织农业环境监测人员携带仪器设备赴现场监测,尽快查明污染物质、污染来源及其危害。

4.3.5调查评估

对污染事件发生原因、危害程度展开全面调查,对污染事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综合评估。

4.3.6结束响应

在污染险情或危害排除后,由省级技术咨询委员会提出报告,经农业厅应急指挥部决定,本次应急响应结束。警示通告的,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警示通告的人民政府申请解除警示。

4.4Ⅳ级响应

县级技术咨询委员会根据上报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做出突发事件Ⅳ级预警后,经县级应急指挥部决定,报设区市农业局应急指挥部备案,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设区市农业局应急指挥部视情况决定进行支援。突发事件所在乡政府有关部门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人员安置

遭受污染伤害的群众应由当地政府妥善安置,伤害较重群众要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抢救。大气污染毒害区域的群众要转移到安全地带。对饮用水源被污染地区的群众,要及时供应清洁饮用水和食品。

5.1.2经济赔(补)偿

对能够分清污染责任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由污染事故肇事方负责赔偿损失;对不可抗拒原因引起的突发事件,由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按政策规定实施救济和救助。

5.1.3灾后重建

对由于污染突发事件造成农业减产、绝收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计划,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弥补灾害损失。

5.1.4污染整治

查明造成污染事件的原因及污染物质后,组织有关专家会同当地政府制定污染整治方案,对污染水体、土壤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进行治理与修复,使受污染的水体、土壤尽快恢复原有功能。

5.2法律援助

受污染损害严重地区的地方政府,应建立社会救助机制,由民政部门统一负责接收国外救助机构的援助,接受企业和个人捐助等。资金和物资统一管理,及时发放到受害人,做好登记和监督,严禁将救助资金和物资挪作他用。

调动法律援助组织,为受害地区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授助,维护受害群众的合法权益。

5.3突发事件调查报告

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发生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完毕后向上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调查报告。

6保障措施

6.1物资保障

污染保护用品、化学药品、净化设备、检测试剂、监测仪器等。县发改委、经贸委协调跨市、县的物资调用。

6.2资金保障

处置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所需经费,按县财政局《*县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因素所致污染损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政策规定补偿、救济资金。

6.3技术保障

整合现有资源,逐步建立健全县级农业环境污染检测系统,分级负责本区域的农业环境污染鉴定、诊断技术指导及污染物质的检测、诊断工作。农业环境污染检测实验室必须通过计量认证和农业部的考核评定。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范文3

本刊讯为加强中医药系统应对突发公卫事件能力建设,提高中医药救治能力和水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制定了《全国中医药系统应对突发公卫事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包括指导原则和目标、中医医疗救治机构、应急救治队伍、科研工作、应急反应和保障措施 6个方面的内容。《方案》的制定,旨在通过3年左右时间建设,使中医药系统应急救治基础条件与国家应对突发事件基本要求相适应,中医药应急机制基本完善,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得到显著提高,从而保证中医药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发挥重要作用。

《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强应急卫生救治队伍建设。县级及以上中医医疗机构要组建本单位的应急救治队伍。省、市(地)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组建本地区的应急救治中医药专家组,省级专家组一般不少于30人,地级专家组一般不少于15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建立国家应急救治中医药专家库。省、市(地)中医药管理部门争取在2~3年内,负责组织开展并完成中医医疗机构应急救治队伍的全员培训,并将培训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还将从四个方面加强科研工作,一是建立科研协作网络;二是建立临床研究基地;三是加强科学研究;四是加强组织培训。

《方案》指出,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发生突发事件的中医药机构,以及执行职务的中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个体开业中医医生为突发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一旦发现突发事件,应当在 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医药领导小组在全国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国中医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在全国指挥部有关部门内设立中医药工作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当地的指挥部工作,成立本省 (自治区、直辖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医药工作小组,并将该工作小组纳入本地的指挥部中,成为其组成单位之一,负责指挥、协调本地区的突发事件中医药防治工作以及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范文4

关键词:地铁 公共交通 应急处理模式

 

引言 

 

地铁一旦遭遇不可抗力,正常运营受到影响或中断时,必将对于城市居民的正常出行产生影响。健全和完善的地铁运营与地面交通应急机制与模式,有助于降低地铁突发事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国内外的一些城市,对此都日益重视,并陆续进行了一些探索性的研究和实践。

 

一、国内大城市地铁应急经验概述 

 

国内对于地铁应急做出了一定的尝试,如广东广州成立了城市轨道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实行首长负责制。还下发了一系列应急方案,增强地铁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这些模式的优点:能够实现应急接驳运力的集中投放,迅速疏散滞留乘客。存在的问题是:应急车辆完全依靠从既有的公交线路中抽调,高峰期的操作性和响应速度可能难以保证;应急接驳车辆只沿地铁故障段开行,乘客可能需要经过多次换乘,才能到达目的地;只实现了滞留乘客的疏散,而忽视了公交对地铁的功能补充;方案实施至地铁滞留乘客疏散完毕,而没有考虑滞留乘客疏散完毕,地铁可能尚未恢复正常,居民的出行问题依然没有得到缓解或解决;只对运力进行了重新分配,而总量供应没有增加。

 

二、地铁运营与地面交通应急处理模式研究简介

 

在总结国内各城市地铁应急经验的基础上,本文对国内各城市地铁运营与地面交通应急处理模式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和探讨。 

1.基本策咯 

从以上国内各城市地铁应急经验中可以总结出相关的应急预案所必须涵盖的构成要素包括协调机制和处理模式。 

2.地铁应急协调机制 

清晰明确的机构设置和职能分工,以及上下畅达的响应机制,是地铁应急协调机制高效的保障和支持。 

①构成要素。一套完整的应急协调机制应包含“责任主体”、“责任分工”、“应急方案”、“启动条件”、“协调机制”等五大基本要素。 

②协调模式 地铁应急响应模式有三种基本类型: 

a水平响应型:政府中没有常设的应急机构。地铁发生紧急事件后,一般情况下,地铁公司是应急处置的主体,地铁与其他相关应急单位或机构采取一对一的联系模式。2000年以前的北京地铁基本上是这样一种形式; 

b 垂直响应型:政府设立有专门的地铁应急指挥机构。专业常设应急指挥机构,作为紧急事态下的处理中枢,担负着指挥协调的任务,运用政府强制力保障应急措施的到位。上海地铁和广州地铁采取的是这样一种形式; 

c混合响应型:有常设的地铁应急指挥机构。由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下达命令,并协调工作,但是地铁突发事件下的地面交通紧急接驳,由地铁公司与公交公司自行联系,或交由自营巴士进行。北京地铁、香港地铁目前采取的是这样一种方式。

③机构设置和职能分工 

⑴ 轨道交通应急机构的设置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a成立独立的常设机构,以应对随时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 

b应急机构的成员,应涵盖紧急事态或突发事件下可能涉及到的各职能部门和单位; 

c由市一级的行政领导出任该应急机构的指挥,必要时以强力的行政手段保障应急措施的执行效力。 

⑵ 地铁应急指挥办公室的主要职能: 

a制订、审核和完善地铁突发事件专项预案; 

b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城市轨道交通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指定现场总指挥统一指挥对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现场的应急救援,防止事故和事件蔓延和扩大; 

c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等善后处理的工作; 

d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各项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每年组织领导重点防范单位进行一次应急救援的演练; 

e建立应急救援信息网络,向社会公众信息,平息误传或谣言,保持社会安定。

④地铁应急响应机制 

地铁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机制,是指地铁突发事件的事故现场(或灾害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以及应急处理单位三者之间,在既定信息通道上的信息发送与反馈机制,具体包括:预测预警机制、预案启动机制、指挥协调机制、信息机制等。 

⑴ 预测预警机制。一套完整的预测预警机制包括:预警、报警、接警、通报和响应五个部分。 

⑵ 事件报告机制。 

当地铁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特大事故,地铁控制中心值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将事故详细信息、已经采取控制措施和控制效果等,通过专线电话,迅速上报至市地铁应急指挥办公室。具体上报程序、上报形式、上报内容等,参照市应急指挥中心要求和《运营分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执行; 

当达到需要启动地面交通应急保障方案的条件时,地铁控制中心值班主任应将如下内容通过电话,迅速上报至市地铁应急指挥办公室: 

a中断的开始时间,影响区段、方向 

b预计影响的客运量; 

c预计影响持续时间; 

d需公交接驳的两端车站的站名、接驳地点; 

e其他有必要报告的信息。 

市地铁总公司在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必须按要求写出书面快报,分别报送市委、市人民政府,抄送市相关部门,并根据要求,续报有关情况。 

3.3应急处理模式 

应急处理模式包括地面交通应急和站内乘客疏散两个层面。站内乘客疏散的应急预案一般由地铁公司自行制订并完成,主要涵盖的要素有:站内监控、事态报告、信息、客流引导、进出站控制、地铁运营调整。 

制订紧急情况下的交通保障方案,主要目的是快速、安全地应对出现的紧急情况,及时疏散地铁滞留乘客和有效降低突发事件对城市公共客运体系的负面影响,减少地铁停运对居民出行产生的干扰,工作内容包括两个方面:① 制订不同等级突发事件情况下的交通保障方案;② 提出相应的实施方案建议。 

目前采用的交通应急保障模式主要有三大类:①疏运巴士;②出租车;③公交线路调整。其中,公交线路调整具体又分为:加密并行线路、开辟应急专线、线路延伸调整三种。 

 

三、结束语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范文5

从今年2010年3月底起,安徽巢湖农电系统近100名基层干部管理人员将分期分批集中接受公司自然灾害应急处理培训。如此大规模、高规格的集中培训,在巢湖供电公司尚属首次。为什么要进行如此空前规模的培训?这些基层干部管理人员究竟能学到什么?

1 加强培训,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通过自然灾害应急处理培训把新的工作思维、新的管理模式与新形势、新任务有机结合起来,熟悉应急管理流程与技巧,加强交流思考,让他们成为电力应急管理专业的行家里手,保证应急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分管农电工作的巢湖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徐凌云的话道出了首批学员的心声。徐凌云说,巢湖市地处长江沿边,冻雨、强对流、暴雪等自然灾害频发,凸显统一电力应急处理的重要性。这是巢湖供电公司党委从全局的、战略的高度,贯彻安徽省电力公司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全面加强公司应急管理的重要举措。

培训的规模如此之大,但每期的培训时间只有2天,短短2天如何保证培训的效果?

“在培训过程中采取了一些新的理念、新的方法,确保培训的效果。”徐凌云说。这次主题非常明确、课程设计紧紧围绕”规范应急处理流程,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和处理能力“这一主题,集中授课学习,设立互动研讨环节,学员可进行现场提问和发表自己的观点、看法,与授课人员进行交流、研讨,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同时,把一些抗雪保电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供电所长请上讲台,通过案例讲解传授成功经验,以榜样示范推进电力应急管理工作,这是保证2天内取得更大效果的关键。

“对农电干部管理人员进行这样的培训,对于我们这些最基层的供电所长来说,这种机会非常难得。”参加培训的庐江城郊供电所长范伟深有感触地说,“与5年前相比,现在的基层供电所长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不可同日而语,特别是面对突发自然灾害,一所之长必须具备更高的素质、能力和水平。”

“我们要学以致用,勤于实践,把这次培训的实效体现在应急管理的具体工作中,全力保障电力供应正常。”

“回去后,我将结合工作实际,提高各项工作措施的针对性、创造性、可操作性,确保电力应急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

”通过培训,会使我们从思想认识上有一个提高,增强了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了自身应急处理的能力与水平。”

在采访中,一些县公司管理人员和基层供电所长向笔者表达着共同的心声。特别是对基层供电所长这一岗位来说,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纷繁复杂,又细微具体,对供电所长的电力应急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学员们普遍反映,这次培训收获甚丰,学到了许多应急管理的新理念、新思维、新知识,进一步拓宽了视野,开阔了思路,明确了方向。

由此看来,巢湖公司这次农网自然灾害应急处理培训达到了预期目的。徐凌云认为,举办基层应急处理培训班,适时为基层管理人员,供电所长“加油”、“充电”, 既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开展“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要求,也是提高农电系统应急能力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和实际步骤。但应急培训只是一种必要的形式和途径,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实践应用。

对于巢湖供电公司来说,今年的电力应急处理培训只是万里走完第一步,培训内容的结业并不能同实际应急处理能力划等号,因为应急能力素质的提高显然不仅靠培训,更需要在基层实践中长期锻炼和磨砺,在实践中加以检验,在实战中进行完善。

2 着眼基层,建立统一应急平台

近年来,各类电力突发事件进入高峰期,危机考量电网企业应急管理的能力。从全国来看,2008年春节和2009年11月的冰雪灾害,都在考验我们电网企业的应急管理能力。特别是,随着合肥经济圈和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顺利推进,巢湖市电力负荷将不断攀升,电网规模随之不断扩大,电力的保障需求将逐步提高,如何切实加强公司的电力应急能力?这是巢湖供电公司党委书记陈兆庆一直高度关注的问题。曾在华东电网公司担任副总工程师,具备丰富应急指挥经验的他,敏锐地感觉到抓好基层应急管理尤显重要,他一直在为巢湖供电公司酝酿制定一套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办法。

回想2009年11月的冰雪电网抢修,陈兆庆是那几天最繁忙的指挥者之一,因为重大雪灾发生在哪里,他就出现在那里,担当“应急”指挥顾问。之后,他还在各类重大会议上提倡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在他的很多工作报告中必有一个主题就是“如何提高电网对危机和风险的能力”,如何“健全突发事件电力应急管理机制”等。

基层组织指挥能力面临新挑战。在他积极倡导与推动下,巢湖供电公司及时总结抗雪保供工作经验,率先在安徽推出《农网自然灾害应急处理预案》,明确了应急管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相互协作、保主保重,反应及时、依靠科学、措施果断,减少损失”的工作原则,建立规范统一应急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公司应急响应机制及运作,明晰市公司、县公司、供电所的职责分工,促使公司的应急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确保公司电力应急工作有章可循。

“基层扎实,坚如磐石”,基层是绝大多数突发事件的第一现场,做好先期处置,就可以为整个事件的成功处置赢得宝贵的时间。如果处置失当、贻误时机,会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陈兆庆认为,应急处理,关键在应,重点在处,责任在人。特别是基层负责管理的人员,担负着本区域电网防灾抗灾指挥的重任,他们的应急处理水平和指挥能力,关系到公司整个系统的应急管理工作的成败。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巢湖供电公司把强化基层电力应急工作作为今年公司电力应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开办大规模的基层应急管理培训班,加强对应急管理的相关理论知识学习,确保基层单位有效应对,妥善处理,尽最大可能减少电网损失和危害。

陈兆庆告诉笔者,自从无为县,庐江县去年底发生大面积雪灾停电事件后,公司自上而下高度关注应急管理。为此,公司加大了应急管理预案的筹划和准备,各级管理层都自上而下的构建了大量应急管理预案。为了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平台,在陈兆庆亲自策划部署。徐凌云组织农电工作部、安全保卫部编制了《公司农网自然灾害应急处理预案》,整合了公司各层面的资源,公司系统各个与电力应急管理相关的内容都在平台上对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这个平台反应非常快,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处置,然后再通过平台进行反馈,同时,有效指导基层规范应急处理流程,及时组织各种资源处置,科学开展应急处理,不断为农电基层提高协同作战能力。3整合资源,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在2009年“11.15抗雪保电战役中,巢湖供电人表现出了勇敢、镇定,在事发五天内,巢湖供电公司迅速恢复了全市所有终端用户用电任务。他们表现出来的内在管理秩序和抢修恢复能力,不仅仅源于公司集团化、专业化程度,也取决于公司领导层对电力应急管理 工作的精细化管理。

2009年,巢湖地区出现大面积停电后,巢湖供电公司顶住了有史以来最大的各界压力,应急方案在一天内就得到落实:前线抢修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陶轶华担任,副指挥长由公司党委书记陈兆庆、公司副总经理倪光发、徐凌云、无为公司总经理邢应春担任;公司连夜紧急征调兄弟单位施工队伍,抢修工程进度精确到时,现场抢修作业实行每2小时一汇报,各供电所的物资需求实行每半天一掌控,同步开展电网财产理赔工作,每晚组织召开分析总结会,与地方政府实行条块对接制……。

在这次抗雪保电过程中,巢湖公司系统先后有4000余人参加无为电网修建工作,加上兄弟单位参加的800余名专业抢修施工人员,以及动员农民15000余人,至此无为电网会战参与人数超万人,参战人数之空前,参战场面之震撼,这在巢湖地区尚属首次。巢湖供电公司总经理陶轶华认为“没有这几年的努力,我们的抗灾能力恐怕无法达到这么高的水平”。

对于加速发展中的巢湖供电公司来说,不管是自然灾害,还是其他突发事件,都是他们要直面的问题,无论从公司决策层还是基层供电所,凸显公司各系统,整体动员协调的必要性。巢湖供电公司总经理陶轶华直言,

“2008年春节冰雪事件、2009年高考前夕强降雨事件、2009年11月的暴雪灾害,对电力应急工作提出新要求,在面对这些事件,如果我们的电力应急管理系统都处理得不好,极可能成为社会负面的典型,各级都要承担压力与责任。”

陶轶华告诉笔者:“巢湖每年春、夏季雨水较多,龙卷风、雷闪是不可避免。自然灾害如何有效应对,对我们有很大挑战。另外,我们正处在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过渡期,各类矛盾容易激化,这对我们公司的快速的应对、处置能力都是非常大的考验,如果突发事件处置不当,可能会造成很恶劣的后果。”

在陶轶华看来,目前一些基层干部管理人员应对突发事件在思想上有三大误区,“一种很典型的想法,事故和灾难等突发事件几率很小,不一定就在我这里发生!有些干部缺乏忧患意识,存在侥幸心理。一些基层供电所到现在还没有把这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不愿意把精力用在预防工作上。误区二就是做了预防就不需要应急了!预防为主是非常重要的原则,但没有应急准备是应急管理思想的误区。误区三是每当处理紧急棘手问题时,大家习惯于沿用过去熟悉的工作方法和手段,利用公司系统力量来开展应急处理,不善于借助外界社会资源来推动解决电力危机,这是我们今后要学习的一个重要课题。”陶轶华表示,第一时间处置好坏,往往决定公司损失大小和成本的高低;基层实践不仅是磨砺能力、锻炼本领的大课堂,更是施展才华、增长才干的大舞台,从这个角度讲,基层负责管理人员的理念、素质非常重要,必须要加强他们的能力培训。

据介绍,巢湖供电公司高度重视电力应急管理工作,采取积极有效的对策,加强电力安全形势预测分析,建立健全了应急管理组织体系、预案体系、联动处置体系,以最快速度化解各种危机,保障电网安全和电力供应正常,不断探索并形成了符合巢湖公司特点的应急管理新模式。

目前,巢湖市、县公司均已组建了应急管理办公室,明确了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公司近10个相关职能部室也按工作职责和突发事件分类,组成了多个专项应急指挥部,已形成了三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并与气象、地震、林业等有关政府部门,建立了灾害信息联动机制,实行24h值班。

目前,巢湖供电公司在各部门,各单位均设立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组建了信息网络体系。制定了由应急预警、事件报告、应急处置、应急终结四部分组成的完整应急处理流程,确保人、财,物的合理调配,形成了市、县公司、供电所三个层面的自然灾害灾情统计表模板,确保灾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范文6

[关键词]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对策

[DOI]10.13939/ki.zgsc.2015.20.147

1 高校突发事件的内涵

我国对于突发事件处理的研究起步较晚,自2003年“非典”突然爆发开始,理论界、学术界才开始将目光聚焦到突发事件的特殊性上。学术界普遍认为“广义的突发事件泛指一切突然发生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给社会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首次从法律角度对突发事件进行了界定,指出: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突发事件按照性质划分,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指由于自然界不可抗力造成的突发事件,如地震、洪水、旱涝、火灾等。二是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如暴力事件、意外人身伤害等。三是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如传染病、食物中毒等。四是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如政治运动、战争、非法集会等。根据诱发突发事件的成因划分,突发事件还可以分为自然性和社会性突发事件,以及内部产生型和外部导入型突发事件。

根据上述理论,高校突发事件可以概括为由于自然的、人为或社会政治原因引发的,在高校领域内突然发生的重大事件,这类事件通常是以大学生为主导,不以高校管理者的意志为转移,对学校工作及师生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冲击或危害的事件。

2 高校突发事件的基本特征

一是突发性。即突然发生,通常没有征兆或没有预警。事件发生之后的发展过程、走向、规模、持续的时间及危害程度均不可预测、难以把握。

二是危害性。即造成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非正常运行,给学校整体事业和师生生活带来一定损失,造成一定范围的思想混乱和心理恐慌。同时,危害容易扩展到社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特别是互联网的出现,使很多突发事件通过网络被别有用心的人散布,进而扩大和加深事件的危害性。

三是敏感性。这是由高校的特殊性决定的。高校作为特殊的社会组织,是开放性的文化组织和高知识群体聚集的地方,是先进文化传承和创新的前沿阵地。因此,高校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就会被无限放大,被普通大众质疑高校的先进性。同时,学生群体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不成熟,因此极易受到影响而令局面难以控制。

四是持久性。高校所处地理位置较为集中,导致在一个地方爆发的突发事件,会迅速波及周边高校乃至全国。而高校在应对突发事件时普遍存在重视不到位、缺乏有效的应急处理工作机制等问题,导致事件影响力不会因为事件的结束而在短时间内消失。

3 高校突发事件处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高校应对突发事件的管理理念较为滞后

虽然国务院、教育部对于高校突发事件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对高校应对突发事件提出了明确要求,但是,目前高校对突发事件的重视程度和处理态度较为被动,甚至有些滞后,一些高校没有充分认识到突发事件的重大危害,在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缺乏经验和能力,也没有借助和发挥校内外力量的配合。甚至有的高校仅认为突发事件只有在事发后才需要进行干预处理,而没有将其作为一项日常管理工作来进行。

3.2 高校突发事件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虽然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高校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了指导意义,但是《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并没有对高校应对突发事件作出明确规定,多数高校也没有制定配套的应急管理制度,导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很多高校都没有制度依据,因此不知从何处下手,事件处理时较为迷茫,导致学生与学校、学校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更加尖锐。由于制度的欠缺,也导致很多高校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往往是为了应付上级指令而制定的,不能发挥真正作用。

3.3 高校应对突发事件的管理体制还不健全

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是一个庞大的系统,不仅包括高校内部各相关单位、教师、学生、家长,更包括了教育行政部门、地方政府、社会相关单位、大众媒体等。但是,目前大多数高校在应急管理过程中仅仅依靠保卫处、学生工作处等校内职能部门,没有构建学校突发事件应对领导小组,没有专门的应急管理部门,学校与政府、媒体、家长、社会团体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没有借助各方力量共同处理突发事件。

3.4 高校对突发事件的日常心理预防和事后心理干预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虽然高校师生的心理状态和精神状态普遍积极健康向上,但最近几年频繁发生不良事件,其中很多是因心理因素引发的,不仅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甚至使很多人质疑高校的职责所在。这其中虽有社会和个人因素,但高校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很多高校不重视心理健康教育,一些高校甚至没有设立心理咨询相关机构,从事心理干预、心理辅导的专业人士较少,水平和能力也有待提升。

4 提升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的有效对策

4.1 提高重视程度,创新应急管理理念

高校要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重视程度,充分认识到高校突发事件是涉及学校、教师、学生、家长乃至社会多方面利益的大事,影响到社会稳定,对实现高校立德树人使命具有重大影响。在具体工作中,要创新管理理念,将突发事件管理作为一项常规化工作来抓,要把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师生主体地位,为教师潜心治学、学生安心学习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从而避免或减少校园突发事件的发生。

4.2 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高校应积极借鉴国外高校应急管理的制度成果,推进校园安全立法进程,完善高校制度体系,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法律法规。在制度制定过程中,要在充分调研、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围绕突发事件事前预防、事中处理、事后恢复等环节,完善应急预防机制、应急准备机制、监测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善后处理机制。要突出制度的科学性、规划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4.3 发挥多方力量,构建高校突发事件联动治理体系

要积极构建高校突发事件联动治理体系,集体参与到突发事件的决策、统一指挥、信息收集、信息、联合治理、舆论引导等环节中来。这个联动治理体系要在高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学校各职能部门协同合作,各学院、党团组织、学生社团积极配合,并联合地方政府、社区、媒体、家长、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协调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使突发事件能够被遏制在萌芽之中,或避免和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