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紧急预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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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紧急预案

森林防火紧急预案范文1

一、职责分工

(一)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镇政府、林场和有关部门直接处理。

(二)发生下列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火场跨市或镇(场)行政界线的;

2.受害森林面积在20公顷以上尚未扑灭的;

3.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较大的;

4.威胁居民区和林区主要设施的;

5.需要市支援扑救的。

二、处理程序

凡发生森林火警,所在地的镇、林场必须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并立即组织扑救。在扑救期间,必须24小时值班。属第一点第二小点所述的五种情况之一的,必须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援助。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援助请求后,必须立即做好如下工作:

(一)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报告并同时向市人民政府值班室报告;

(二)市人民政府值班室接到报告并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授权指示后,立即向市武装部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

(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立即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紧急会议,研究火灾处理方案,经指挥长批准,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实施,必要时指挥部领导成员要亲临火场指挥扑火;

(四)一次过火面积超过20公顷以上,尚未扑灭的火灾或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情况,由市委、市政府研究紧急处理措施。

三、预案要求

(一)各镇、村对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和《*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积极组织扑救和紧急处理,防止山火蔓延,减少火灾损失,并在扑火过程中确保人员安全。

(二)要严格遵守火灾报告制度,火情信息、火场情况要及时准确地向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报告。

(三)对火灾现场要注意保护。发生森林火灾,要以市森林公安分局为主,辖区派出所配合,组织力量查明火因,若属人为山火,追查肇事者,对肇事者和责任人要依法处理。

四、预案内容

(一)组织领导。接到上述第一点第二项所列的“五种火灾”报告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要到防火值班室指挥。在特别防火期内,各级政府、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防火值班室除了组织人员坚持值班外,还要派出力量负责森林火灾处理工作,若人员不足,可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参加。有关镇森林防火指挥机构领导必须到现场指挥扑火。

(二)扑火力量。以镇(场)扑火队为第一梯队。发生山火后,当地镇(场)和火场附近镇(场)的扑火队要立即展开扑救,真正做到发现早、行动快、指挥强、方法对,及时把山火“打早、打小、打了”。市森林消防队为第二梯队,在接到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扑火指令后立即赶赴火场扑火。若火情发展形势紧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从各镇(场)和全市各机关、部门及市武装部、武警中队中抽调人员组成扑火队第三梯队,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统一安排调度参加扑火。

(三)火情监视和火场天气预报。火场所在地的天气预报由市气象局负责预测并尽快报告火场前线指挥部,必要时要派人到前线指挥部现场服务。

(四)通讯联络。发生火情时,各级电信部门要密切配合火场前线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做好线路保障工作,并按照特殊通信的规定,确保火场前线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通讯畅通无阻。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根据需要指定人员或调度市、镇电信部门人员携带移动通讯或有线通信、卫星通信设备到火场,同时可指定业务部门安排专人、专门电话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保持联系。

(五)扑火机具的调备。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根据扑火需要在市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中调拨扑火物资或从有关镇、部门集中调集灭火机具到火场前线供灭火使用。

(六)后勤保障。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专用车辆的各项优惠政策,发生森林火警时提供所需车辆并保证公路运输畅通无阻;公安部门负责组织维护火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灾民撤离和转移;卫生部门要配备必要的药品、器械,组织医务人员到现场做好医护工作;民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对灾民的转移、安置以及生活救济工作;财政部门要根据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及时安排抢险救灾资金。

(七)火案查处。对重大和查处难度较大的森林火灾案件,由市检察院和公安、、林业部门协同案发当地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责任人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八)善后处理。对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工作,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

森林防火紧急预案范文2

清明节期间是我区森林防火最为要紧,关键的时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按照上级有关精神,我区把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在认清形势的基础上,统筹做好清明期间和疫情防控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通过强化野外用火管理、排查隐患、加强宣传发动、充实防火物资储备等多项措施,确保我区清明节期间无森林火灾发生。现将近期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区上下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把遏制森林火灾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来抓,3月25日在参加全省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立即召开了镇分管领导、林场、景区管理局、局相关股室、林业站长森林防火工作紧急布置会,传达落实全国、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3月30日上午召开全区干部落实研究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落实再部署,压实森林防火责任,以管住人为火源是第一要务,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村,落实到组,落实到户,做到森林防火全覆盖。   

二、宣传发动,营造全员开展森林防火良好氛围

把宣传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坚持“以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积极倡导安全用火,教育引导群众在祭祀活动中破除迷信、更新观念,移风易俗,提倡文明祭祀,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设立文明劝导点,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进行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火意识。清明期间,我区共制作宣传横幅22幅,悬挂于交通要道;发放清明森林防火宣传单2000份,让村干部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制作文明劝导员袖标200个;制作设立文明劝导标牌37个;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2辆,累计宣传30余次;23个村和2个社区通过村专职巡火员、生态护林员用小喇叭录音,捆绑在摩托车和车辆上,循环播放,营造了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

三、“区镇联动”,保障防火一线力量充足

针对清明节期间“祭祀人员多,车辆密度高”的特点,为安全度过高火险期,保障森林防火一线力量充足,我区以“强化防范措施、强化各村祭祀管理”的目标,制定了《明月山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应急专项预案》,印发了《明月山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的紧急通知》和《明月山风景区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把森林防火落实到村,户。建立区、镇联动工作制,在各镇、村重要地段设立的“文明劝导点”, 严守重要路段、严守重点林区、严查火源火种,值守不留空挡,遇突发火情能及时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清明节护林防火期间我区共设立“文明劝导点”37个,发现隐患3个,整改完成3个,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四、加强物资储备、夯实防火工作物质基础

森林防火紧急预案范文3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我乡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乡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全乡及各村制定本辖区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处置责任制。

2、专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和发动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备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空壳树乡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承担本乡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联系电话:7822021)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动态变化监测、信息统计汇报、森林火灾扑救协调等工作,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等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二)乡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乡护林防火指挥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信联系,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工作。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机具、装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协助和指导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乡护林防火指挥部由副乡长为指挥长,乡林站站长、乡武装部部长为副指挥长,有关乡直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成员单位在应急处置森林火灾中的的主要职责是:

1、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协同配合进行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2、乡林站:负责森林火灾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的管理及培训,扑火工具的准备、保管、维护,火灾调查与评估及组织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3、乡武装部:根据需要,调动全乡民兵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在平时组织全乡民兵进行森林火灾扑救演练。

4、乡综治办:负责协调县消防大队、公安等部门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并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及火案侦破等工作,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5、乡财政所、民政所:负责为扑火救灾所需经费提供保障。

6、乡卫生院:负责对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无法满足救助需要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7、乡司法所、国土所:负责组织对全乡中小学生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防止学生玩火引起森林火灾。适时组织全乡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

8、乡安监站:负责监督检查全乡各村及重点山头的森林消防安全,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四)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实行片区责任制,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经常性地到所在片区进行宣传、检查、督促。(五)村防火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和完善扑救森林火灾预案、做好扑火准备,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和上报。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乡防火指挥部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在各种宣传媒体公布“119”森林火警报警电话,要在全乡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各村森林管护人员要坚持巡山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重点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乡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我乡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 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管辖单位要立即向乡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情况,乡防火办接到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报告,并积极组织扑救。严禁组织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儿童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2、出现重要火情时,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应在发现火情后1小时内详细准确地将森林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扑火力量及设备,现场指挥负责人及联系方法,火情动态,发生地森林资源、道路交通、河流水系、地形地貌状况,火灾现场气象情况报告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3、当发生乡外火烧入或乡内火烧出的情况时,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通知相关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共同研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为前线指挥部、 扑救组、后勤保障组 、医疗救护组 及保卫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1、前线指挥部职责:制定扑救火灾实施方案;指挥扑救火灾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做好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各工作组的职责是:

2、 扑救组:全权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向上级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报告扑救火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上级部署和前指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清理、火场看守的工作。

3、 后勤保障组:根据前线指挥部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柴油、机油等)及食品,保障前方扑火需要;统一组织管理扑救火灾车辆;负责做好临时通讯系统的组建和架设;负责安排扑火人员食宿;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4、医疗救护组:组织管理好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和医疗卫生人员;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搞好食品检疫和防疫工作;接收、管理救灾药品。

5、 保卫组:负责起火原因调查和火案嫌疑人员的调查、拘留、审理工作;负责维护扑火现场治安秩序,保障各项扑火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前线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对火场进行全面、彻底清理。确定无余火后,报经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批准方可撤离火场,同时要安排专人留守火场4小时以上,经检查确认无火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三)、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它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四)、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五)、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村委会及村防火委员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案查处

轻微违章野外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则上由林站处理,一般及以上森林火灾案件报县林业局查处。

六、后期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乡林站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要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报县级有关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参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灾后安置及灾后重建:火灾发生后,乡人民政府和村委会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再建工程。

七、附则

(一)本预案是空壳树乡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按施行情况予以及时修改和补充。

森林防火紧急预案范文4

第二条:本方案所称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是指镇人民政府为预防和快速扑救森林火灾,是根据县防火办的森林火险预警信息而做出的应对性为标准的。各村、屯、参场要确定和实施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应当遵循科学应对,因险施策、分级响应、分岗落实、明确标准的原则,以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第三条:森林防火期内,镇森防指。每天根据县防火办电台通报情况,向全镇和村、屯、参场及相关单位通报森林火险预报及实况,发生二级以上森林火险时,要按照《县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分级标准及办法试行》的规定及时向全镇村、屯、参场及相关单位森林火险预警信息,以便指挥森林防火工作。

第四条:在森林防火期内,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行动划分。二级预警(低度危险、二级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中度危险、三级森林火险);橙色预警(高度危险、四级森林火险);红色预警(极度危险、五级森林火险),4个等级状态和基本应对措施(具体规定附后)镇森防指及村、屯、参场及相关单位必须依据森林火险警信息及响应状态规定来安排部署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并实行领导负责制逐日调度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降低响应状态和实施标准。

第五条:森林防火期内启动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应当遵循下列操作程序。

(一)、镇森防指,根据县防火办森林火险预警信息通告于村、屯、参场及相关单位。

(二)、镇森防指当日值班人员,应当按照森林火险预警信息直接通告村、屯、参场及相关单位和森林防火专业人员次日或近几日实施何种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并向主管镇长及站长报告。

(三)、镇森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带班领导,应当每日定时根据森林火险警信息确定或次日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对照《方案》规定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并严格检查各村屯、参场的岗位的实施情况,遇有橙色或红色预警时镇森防指应当及时向县防火办主要负责人请示应对措施和相关的意见。

第六条: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由高级别向低级别转换。应当以发生有效降水或风力明显降低天气现象为准,由镇长向县防火办报告并经同意后,才能适时转换低级别响应状态或彻底解除防范,在降低级别未被通报前,任何村、屯、参场和个人不得擅自转换响应状态。

一、森林火险预警信号等级划分及含义

根据县森防指的预警信号,各村屯要严格依据森林火险预警等级采取措施,组织好森林火灾防御工作,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划分三个等级,依此为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代表森林火险(中度危险),四级森林火险(高度危险),五级森林火险(极度危险)。

(一)、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指三级森林火险,未来24小时气象条件导致林内可燃物较易点燃、较易蔓延,具有中度危险。

(二)、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指四级森林火险、未来24小时气象条件导致林内可燃物容易点燃、易形成强烈火势蔓延具有高度危险。

(三)、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指五级森林火险,未来24小时气象条件导致,林内可燃物极易点燃、且极易迅猛蔓延扑火难度极大。

二、林火险预警等级防范措施

(一)、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防范措施:

1、各村屯、参场不得在林内及室外用火、吸烟及从事其它易产生明火活动。

2、镇、村、参场森林防火人员全部进入防火岗位,并做好巡护检查。

3、村、参场防火责任单位及兼职扑火队和村义务扑火队进入战备。

(二)、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防范措施。

1、林区、野外停止一切用火行为;

2、对危险部位区域实行封山防火;

3、增加镇、村参场巡护人员数量并延长巡护时间。镇、村、参场森防责任单位进入高度防范状态,镇兼职扑火队及村义务扑火队进入时应战状态。

(三)、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防范措施:

1、在林区内野外停止一切用火的行为;

2、对危险部位区域实行封山防火;

3、增加镇、村参场巡护人员数延长巡护时间。镇、村参场森防责任单位进入高度防范状态,镇兼职扑火队及村义务扑火队进入应时战状态。

(四)、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防范措施:

1、林区内野外停止一切用火的基础上,村、屯参场及生产作业点一律停止用火;

2、村、屯参场实行用火管制,切断一切火源,切实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3、参场要停止林内的一切生产作业活动,并向所有人员发出警告;

4、镇、村、参场要及时动员紧急应对预案和措施,要处于高度应战状态。

三、森林防火预警响应预案及实施要求

(一)、本预案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列入森林防火检查,监督的主要内容,按照本年镇森林防火考核细则执行。

(二)、对于不按本预案有关规定执行的镇、村、屯、参场责任人及护林人员一经发现,镇森防指立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或一票否决和经济处罚,对于执行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规定出现擅离职守或其它过失的,应当依法查处,造成森林火灾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并追究法律责任。

森林防火紧急预案范文5

一、全镇森林防火面临的形势

(一)林区人口密度大,从事生产活动频繁,生产人员带火入山或生产用火难于避免,加之林区环境优美,入山旅游来往人员多,稍有不慎,丢下火种就有发生林火的危险。

(二)我镇林区大多是以松杉树为主,易着火且燃烧时火势较旺。

(三)林区内地下植被丰富,特别是天然林保护原林木茂盛,枯落物增多,可燃量大,一旦着火,易漫延,难于扑救。

(四)林区通讯、交通、水源不便,扑火工具简陋,一旦发生火灾,信息不灵,施救车辆人员难以及时到达现场。

二、组织机构

镇政府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任成员,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的开展。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由扑救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医疗救护小组等组成。

三、主要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领导组。主要职责:制定扑火救灾《预案》;森林火灾发生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启用《预案》,并按照《预案》部署火灾扑救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负责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二)各小组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

1、扑救小组:由人大副主席担任组长,扑救小组由应急组、民兵应急分队和灭火队组成。职责是: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出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部署和镇政府森林防火领导组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看守人员的部署工作。

2.后勤保障小组:由副镇长担任组长,职责是:根据扑救小组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柴油、机油等)及食品、药品,保障前方扑火需求;统一组织管理扑火救灾车辆、工具;确保信息畅通;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3.医疗救护小组:由副镇长担任组长。职责是: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管理救灾药品。

四、预警预防

1、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3、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控检查。

4、健全防火网络,重点林区村在防火期内,要安排1名以上专职防火员,全天候巡山护林,全面监控林区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组建义务扑火队,并按要求进行培训和演练。

五、信息报送

1、遇有火情时,第一发现人立即报告村委会或拨打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和片区林业站电话。

2、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时,详细询问和记录清楚起火时间、火场位置、火场态势、前往路线、植被情况等,并立即报告镇相关领导和镇森林防火办公室。

六、应急处置

(一)处置程序

1、一旦接到火情报告,不论火势大小,扑救组前战人员应立即赶往火场了解情况。镇森林扑火应急分队队长负责召集本组人员,并携带好扑火工具,立即赶往现场。扑救组按照要求成立前线指挥部。

2、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在确认难于快速扑灭的火灾或接到前线指挥部要求增援的请求后,应当立即增派邻村义务扑火队前往增援。

3、若需要继续增援时,由镇应急领导小组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并指派扑火组的有关人员负责带路、联络。

(二)火线扑救

1、扑火人员在扑火过程中务必保证自身安全;

2、各队人员要逐级听从安排,服从指挥,全力扑救,绝不能打乱仗。

3、要根据火场火势情况选准突破口,充分发挥集体战斗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组织打,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及时扑灭。

4、各队(组)负责人应及时向前线指挥部、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及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火情。

(三)余火看守

明火扑灭后,各组扑火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必须就地清理余火,看守火场,防止复燃。清理后的火场必须留下人员继续看守6到12小时,特殊情况下适当延长看守时间,经前线指挥部查验确认,在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后方可撤离。

(四)后勤保障

1、后勤保障组负责运送扑火机具、器材、设备、燃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和安排好扑火人员返回后的伙食,并优先保证一线扑火人员的食品和饮用水。运送扑火物资应落实责任,确保扑火物资安全、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应当组织人员维持好火场治安及道路交通秩序。

2、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其它事故时,医疗救护组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能当场治疗的要立即采取救护措施,不能当场治疗的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并及时向前线指挥部报告伤情。

七、响应结束

1、解除火警:森林火灾得到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镇森林防火领导组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森林防火紧急预案范文6

一、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一是单位自查。各国有林场、乡镇林业站和局属事业单位落实了专门的人员,按照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对各自辖区的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隐患着手进行自查。二是公安干警排查。按照县林业局的统一安排,森林公安局全员出动,从22日开始,分组分片区对各乡镇和国有林场的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同时就各乡镇和国有林场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隐患整改未落实的,采取现场填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办法,明确专人、落实专责督促整改。三是落实责任。按照“谁自查、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和“谁检查隐患、谁督促整改”的原则,把责任分解到每一个环节、落实到具体人头,凡发生森林火灾或出现涉林安全事故,首先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

二、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

针对集中排查发现的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隐患,县林业局坚持以宣传发动为前提,以落实责任为重点,以消除隐患为目的,不放过一个细节,不留存一处盲区,实行拉网式排查、搜索式整改,“边排查、边整改”,对排查出的每一处隐患,采取“明确时限、明确责任、明确专人、明确要求”的办法,以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一)完善措施,强化宣传,扎实抓好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工作。一是继续开展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进林区、进校园、进场镇、进院户等“五进”活动,努力提高广大群众、青少年学生和林区干部职工的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事故防范意识;二是书写和悬挂宣传标语,并督促护林员规范填写《巡山日志》;三是在林区入口树立永久性的防火警示牌,在紧、急、险、阻的林区路段设置醒目的标识、标牌。

(二)落实责任,加强整改,全力消除林区的森林防火和安全隐患。一是由森林公安局负责,对各场站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再排查,并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专门的领导和人员对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整改。二是由林业局主要领导挂帅,包片领导带队分组分片区对各单位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三)健全制度,严格问责,全力确保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本着科学、实用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林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二是进一步完善分级包保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协调配合机制、隐患排查督办机制及例会制度、监督员制度、群众举报奖励制度等,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深入检查,工作开展有序

(一)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监管情况等。

(三)检查森林防火。一是检查管护员、巡山护林员是否上岗到位,扑火队员是否保持待命状态,确实做到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二是检点林区,重点地段,重要交通路口等分片分段落实管护人员,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明确责任等情况。三是检查对痴、呆、傻人员、边远吊角户是否落实了专人看管,做到定员、定位、死守硬看。四是检查必需的生产用火是否报经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审批,是否落实了全程监督其用火。五是检查林区施工单位的管理,监督其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章制度,严管施工人员,杜绝施工过程中引发森林火情。

(四)检查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

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三、坚持强化措施,任务落实有效

(一)狠抓全民安全意识教育。一是统一部署。各站、场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与林业“三大工程”建设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强化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全面建设“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二是加强警示教育。一方面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明电[]35号)要求、《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巴府办发[20__]7号)文件精神,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确保林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要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尽职尽责,扎扎实实抓好。另一方面组织广大职工收看以“安全、生命、责任”为题的四川省典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认真吸取教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提高全民自我保护和识灾防灾的能力,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二)抓好森林防火。按照总理关于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五条标准”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的第一件大事、第一位任务、第一项职责抓紧抓好。一是采取超常规措施,开展森林防火。二是以站为单位、区分层次、分类办班、集中培训《森林法》、《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以深入学校为突破口,开展森林防火讲座,提高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三是深入重点林区村、组开展座谈,召开评议会,畅谈森林防火,在林区形成人人防火的森林防火氛围。

四、坚持在岗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一)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上报制度,确保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