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前保健门诊工作计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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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前保健门诊工作计划

孕前保健门诊工作计划范文1

 

一年来我院工作在乡党委、政府及市卫计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精神,全院职工团结一致、努力奋斗、积极进取。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逐一认真落实,现将我院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景讷乡全乡总面积627平方公里,辖6个村委会,61个村民小组,总户数2928户,总人口13680人。乡卫生院占地面积24247.91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1158平方米,住院病床30张。有内儿科、产科、外科、功能科、公共卫生科、药房、财务。现有在职职工16人,聘用合同工32人。其中主治医师1人、执业医师1人、执业助理医师10人,主管护师3人,护师1人,护士6人、高级技工1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1人;本科学历4人、专科学历18人、中专学历21人、高中学历3人。退休人员8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医疗质量

通过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结合各项医改工作,坚持“医疗安全无小事,病人利益无小事”。 一是建立健全质控职能,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努力使上级主管部门制定和部署的工作要求落实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使医疗活动有章可依,有矩可循,严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三是完善医疗质量评价制度,坚持院长质量查房制度、医疗护理分级管理制等重要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四是以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核心的医疗风险教育,切实落实患者知情和风险告知制度,杜绝了盲目、轻率实施医疗活动的行为。五是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认真学习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处方、辅助检查申请单及报告单的规范化书写,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切实提高医疗文书质量。

1、1—10月份门诊48295人次,住院578人次,转院6人次,住院病人死亡数为0。

2、1—10月份医院业务收入2427048元:其中医疗收入892774元,药品收入1248657元,其他收入285617元,药占比54%。

3、人才培养方面:现在就读成人大专7人,全年安排进修学习2人,参加各种短期培训20人次,单位组织讨论学习医疗技术和有关文件会议6次。

4、开展内科、外科、妇产科等常见病诊断和治疗。1—10月份开展手术4台次。

(二)护理质量

  一是建立护理治理机构,加强护理队伍建设。护理部在业务副院长、医疗组组长和护士长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全院的护理工作。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护理工作计划,定期督导落实,不断提高护理质量,总结经验,对护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以整改。三是进一步规范各种护理文书,认真填写五种表格,根据具体疾病制定出合理的护理方案。四是以多种形式加强护理人员的培训,每季度开展业务学习以及“三基”考试。五是严格遵守护理操作规程,严惩护理差错,护理责任人应严格把关,勤检查,重督导,竭力避免因护理失误引起的医疗纠纷。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稳步推进

景讷乡卫生院按景洪市新农合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市农合办对我院督导检查1次,主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总结。严格执行景洪市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方案的通知精神和景洪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暂行)的通知,对住院月次均费用进行限额,严格管理新农合账务,按时上报及时兑现,现场减免。每月底利用黑板报等形式对当月就医报销费用及医疗总费用进行了公示。

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1146人,参合率92.35%。

1-10月共计获得新农合补偿17824人次,其中:门诊补偿17242人次,住院补偿582人次。新农合病人共计发生医疗费用1630148.3元,减免1092237.5元;其中门诊减免518268元,住院减免573969.5元。

(四)思想政治学习和行风建设工作情况

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和行风建设作为医院开展卫生工作的重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深入宣传,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全院职工的行动指南。认真搞好自查和整改工作,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护质量,改善医患关系,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做到“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一是成立了景讷乡卫生院行风建设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以院长担任组长,各有关成员为成员;二是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共组织加强集中学习6次共180人次;三是在门诊楼设立意见箱;四是做到全院职工挂牌上岗。

(五)医政、药政管理情况

在市卫生局的监督和指导下,为了净化我乡医药市场、杜绝无证行医个体户到我乡开展诊疗活动。我院成立了进药领导小组,按照我市药品统一配送管理实施方案,严格做好收购药计划入库、养护记录等,杜绝不合格药品入库,保证药品质量,保证药品价格,抵制假劣药品进入我乡境内,让全乡人民吃放心药、进放心医院。

(六)食品卫生工作

加强了食品卫生宣传。协助乡党委政府、安监站对学校进行4次大检查,并对其从业人员严格把关,使本年度辖区内学校没有学生食物中毒事件。有效的保障了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

(七)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辖区环境卫生

1—10月份先后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大型爱国卫生运2次。在春秋两季开展灭鼠活动,投入灭蚊经费2万元,灭鼠经费2万元,共对全乡61个村小组投放灭鼠毒谷5吨。开展对61个村小组和机关片区进行药物喷洒灭四害,有效控制了各类传染病的发生。

(八)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稳步推进

1、卫生信息管理。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12452人份。

2、健康教育。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截止2016年10月31日,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28次,开展健康知识讲座16次。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14次,发放各类健康宣传资料11500份。

3、传染病预防控制。手足口病、H1N1流感等病种严格按市疾控的通知要求和市卫生局的文件指示精神及时到门诊、医疗点、各校点进行严格监测布控。重点加强门诊、住院部的病人,及时做好登记、调查分析,传染病网络直报等一系列的工作,对上级临时通知的传染病做到及时上报的制度要求。

4、计划免疫工作情况

继续巩固现有AFP、麻疹、新破监测、预防接种副反应等监测系统,AFP、麻疹、新破、预防接种副反应等免疫规划各项监测指标达到市监测方案提出的要求。免疫规划工作资料收集,完善计免资料,使卡证符合率达95%,防疫工作记录本的填写要完善、真实。同时规范计免资料,上墙图表和档案管理符合要求,计免报表填写完整、真实,报告及时率、填写正确率均达100%。

5、艾滋病防治工作

积成立了艾滋病防治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具体开展艾滋病的宣传、防治工作。加强对医务人员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参加人数39人次。通过各种宣传活动加大对艾滋病的防治知识的宣传,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对艾滋病知识的认识。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

5、慢性病预防控制。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含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的高血压452人和糖尿病37人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对辖区内39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规范化管理,管理率100%。

6、妇幼保健。通过健康教育使群众对“降消”项目的知晓率达95%以上,孕妇知晓率达100%,妇幼人员对全乡孕产妇实行拉网式的摸底调查,孕情追踪,动员其到卫生院做产前检查及住院分娩,同时做好妇女保健工作,确保高危孕产妇的母婴安全。2016年辖区有孕产妇179人:其中住院分娩176人,住院分娩率98.32%;孕产妇建卡及产前检查143人,建卡及产前检查率79.88%,产后访视110人,访视率61.45%;孕产妇系统管理64人,管理率35.75%;高危孕产妇49人,管理49人,管理率10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49例,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7岁以下儿童数1023人,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725人,管理率70.86%;婴儿死亡1例,新生儿死亡0例;全年未发生新生儿破伤风病例,无孕产妇死亡。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2016年1-10月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九)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制定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以院长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我院各科室及生活角落进行安全大检查,杜绝了安全隐患,使我院在本年度工作中没有发生一次任何安全事故。

(十)继续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一是禁止使用B超鉴定胎儿性别。二是对本单位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不拖延处理。三是不非法为他人摘取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复通手术。四是不为他人做非法人流手术。五是按时上报各类计划生育相关表册。六是协助和配合计划生育部门进行康检。

(十一)计划生育工作

1、全面开展优生促进工作:全面规范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我们开展优生宣传、孕前培训、指导工作4次。重点做好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的工作,叶酸服用人数149人,发放 871瓶,叶酸随访服务450人次。目标人群服用率:100% 。孕前优生检查开展情况, 截止2016年10月份共对130.5对夫妇进行孕前检查,完成当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检查目标人数,完成家庭档案录入、归档。

2、药具发放及管理情况:避孕药具管理规范,职责分工明确,落实到人,建有专(兼)职药具管理员、宣传员及信息员花名册,做好育龄妇女避孕节育工作。为她们提供避孕药具和药具使用宣传资料。2016年全乡应使用药具人数为1444人,实际用药人数1314人,免费发放口服避孕药168板;16200只。按服药人数足量发放,建有药具库房面积约15平方米,放置湿温度表有记录表,药具库存量控制在50%之内,已组织开展2次药具市场检查,组织药具宣传、培训4次,有一台自动免费发放避孕机,有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网点,建有使用避孕药具登记册和随访登记册,每个村委会设有药具免费发放点和药具展示柜。

3、已婚育龄妇夫避孕巩固情况:对二查、四查对象及重点管理的育龄妇女做到及时检查,全乡应检查对象人数108人,应检查人次是316次,实际检查310人次。其中二检应检58人,116人次,实检114人次;二检率98%,四检中应检人50人,200人次,实检196人次,四检率98%,建有二查和四查人员花名册。

4、宣传培训情况:为使广大育龄妇女对计划生育工作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群众自觉地实行计划生育。今年卫生院对自然村干部、村委会领导、宣传员及群众培训2次,受益人2400人,并与相关单位在重大节假日里加大力度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节假日“三八节”、“泼水节”、“5.29”协会活动日、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9.28男性生殖健康日、艾滋病宣传日在乡、村、街道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10余次,活动发出宣传单2000余份,咨询人数达40人次,我们还按市要求认真落实“15311”工程,乡有5条固定规范的标语,6个村委会各有3条固定标语,每个村小组有1条固定标语;乡有计划生育公示板2块。促使我乡“15311”工程顺利完成,村民的计划生育知识知晓率达到了96%,宣传品入户率达100%,促进群众转变旧的婚育观念,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信息上报全年完成12期。使我乡的计划生育宣传文化得到了进一步巩固。

5、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落实“三同”(同服务、同管理、同受益),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建立健全了流动人口社区网格化管理、部门协作、以房管人、区域协作等工作机制。与派出所、计生办协同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登记、宣传计生政策共2次,日常维护流动人口管理平台,育龄妇女及家庭成员数据库新增录入率达95%以上,准确率98%。

6、认真开展“推套防艾’工作,开展社会营销、宾馆及娱乐场所业主艾滋病防治宣传培训2次,建有业主培训花名册;对辖区内的宾馆、娱乐场所进行安全套免费摆放督查2次。宾馆、娱乐场所免费提供防艾1700只,防艾套发放率达100%。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人才结构不合理,人才短缺的问题比较突出。医疗卫生单位非卫生技术人员和低学历人员所占比例过大,人才梯队尚未形成,普遍缺乏学科带头人,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有待于提高,阻碍了卫生事业发展。疑难杂症无法在我院诊治,无法彻底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

(二)我院地理位置偏僻,业务用房少、交通不便,医院的硬件设施、就医环境与群众的需求仍有较大的差距, 严重制约了我院各项公共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医疗质量还存在薄弱环节,在例行工作检查中,发现处方、病历书写不规范等情况。虽然未发生责任性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医疗差错,但事故苗头尚存。

(四)人员编制严重不足,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卫生院的工作量成倍增加,现有的在职人员无法完成目前的工作量,因此聘用了较多的专业技术人员,造成单位负担过重,但还是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

(五)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困难大,因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进入到每个村寨进行开展,特别我乡是山区乡,60%的村寨在山区,交通不便,开展工作工作难度较大。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签订的责任目标要求,认真落实好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卫生改革发展三项任务,做好项目贮备工作,全面落实各项责任目标。

(一)严格执行新医改政策,全面完善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积极学习新医改政策,努力转变思想观念,强化卫生院的公益性,落实好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

(二)以抓好传染病防治为重点,全面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加强急慢性传染病的控制。一是加大艾滋病防治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认真开展好第三轮兴边富民艾滋病防治工程项目,抓好艾滋病示范村工作,全面推进我乡的艾滋病防治工作。二是继续做好流感防治各项工作,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和控制度。三是结核病防治,抓好结核病疫情的登记报告和结核病人的户口管理工作,严把疾检质量关,及早发现病人,严格实施短程督导化疗,扩大短程督导化的覆盖面,对病人服药进行更为个性化指导,加强疫情报告、资料和药品的管理,确保实现结核病防治规划目标。同时全面做好其他传染病的防治工作,特别是手足口病和狂犬病防治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按照“改革发展,依法监管、网络规范、住院分娩”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规范基层网络建设,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完善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发挥妇产科、儿科在妇幼保健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产科建设,提高住院分娩率。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切实抓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的实施。

(四)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推进农村卫生建设。积极深化农村卫生改革,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进一步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全面启动乡村卫生管理一体化工作,加强对村卫生室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巩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五)强化卫生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基层和农村地区卫生监督执法力量,确保群众公共卫生、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安全。

(六)转变职能,全力推进卫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两个责任制”的落实,不断完善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惩罚并举的纠风作为工作重点,建立和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强化“以人为本”和“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积极开展微笑服务工作,营造廉洁行医、优质服务的职业道德,努力塑造卫生院的新形象。

(七)注重人才培养,壮大卫生队伍。计划每年选派2名临床医生到州、市级医院进修,同时每年选派2名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到州、市级医院进行3个月以上的短期培训,其次要加强院内业务学习质量管理,深入开展继续教育,不断提升职工技能水平;积极探索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积极引进医学院校的大专以上的毕业生来我院工作,全面提高卫生服务质量。

(八)全面推进开展好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工作,实现100%任务目标。

在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工作开展基本顺利,无医疗纠纷,做到没有出现一次医疗事故及责任事故,杜绝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乡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全体职工将更加努力,力争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孕前保健门诊工作计划范文2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制度

一、机构准入监督管理制度1

二、人员聘用聘任管理制度1

三、人才培养管理制度2

四、财务监督管理制度2

五、固定资产监督管理制度3

六、药品监督管理制度3

七、质量控制管理制度4

八、绩效考核管理制度4

九、行政工作管理制度5

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5

十一、信息统计管理制度6

十二、行业作风监督管理制度6

十三、民主评议管理制度7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运行管理制度

十四、行政管理制度8

十五、人力资源管理制度8

十六、社区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团队制度9

十七、财务管理制度10

十八、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10

十九、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1

二十、物价与计量管理制度11

二十一、药品管理制度12

二十二、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制度12

二十三、医疗安全管理制度13

二十四、医源性感染管理制度13

二十五、消毒管理制度14

二十六、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4

二十七、信息管理制度15

二十八、档案管理制度15

二十九、后勤管理制度16

三十、医德医风管理制度16

三十一、社会民主监督制度17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管理制度

三十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制度18

三十三、传染病管理制度18

三十四、免疫规划制度19

三十五、健康教育制度19

三十六、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制度20

三十七、地方病管理制度20

三十八、职业病管理制度21

三十九、儿童保健工作制度21

四十、妇女保健工作制度22

四十一、孕产妇保健工作制度22

四十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制度23

四十三、精神卫生管理制度23

四十四、老年保健工作制度24

四十五、社区康复工作制度24

四十六、全科门诊工作制度25

四十七、首诊负责制制度25

四十八、双向转诊制度26

四十九、健康档案管理制度26

五十、处方管理制度27

五十一、病案管理制度27

五十二、急诊急救工作制度28

五十三、留观制度28

五十四、家庭病床工作制度29

五十五、综合病房工作制度29

五十六、护理工作制度30

五十七、执行医嘱及医嘱查对制度30

五十八、护理文书书写制度31

五十九、门诊咨询工作制度31

六十、注射室工作制度31

六十一、治疗室工作制度32

六十二、中医工作制度32

六十三、口腔保健工作制度33

六十四、检验科工作制度33

六十五、功能检查科工作制度34

六十六、药房调剂工作制度34

六十七、饮片调剂制度35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制度

机构准入监督管理制度

1.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可行性、选址和建筑设计合理性。

2.审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名称,监督检查专用标识使用。

3.监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登记、执业变更和年度校验。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指导服务。

5.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科室设置、人员配备、诊疗科目及设备配置。

6.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技术规范。

7.监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有隶属关系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一体化管理和非隶属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管理。

人员聘用聘任管理制度

1.按照本地区编制部门核编标准,每年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总量、岗位设置、岗位职责的落实情况。

2.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择优聘用、聘用制管理的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受聘人员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任职资格及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医师定期考核及护士岗位再注册管理情况。

5.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受聘人员获取工资报酬、津贴和享有国家规定福利待遇的执行情况。

6.每年第一季度核查上年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依据考核结果落实人员岗位调整及解聘、辞聘情况。

人才培养管理制度

1.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培养规划、年度计划及组织实施情况。

2.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完成人员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情况,及建立继续教育档案和获得的学分登记情况。

3.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年度安排卫生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学习,参加学术活动的计划及落实情况。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情况。

5.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本科及大中专毕业生参加规范化培训落实情况。

6.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及岗位培训专项基金的使用情况。

财务监督管理制度

1.每年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务制度、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的建立及会计人员合理配备落实情况。

2.每年第一季度审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每年底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财务工作进行内审。

4.每年至少两次核查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收入足额上缴、经费支出范围、支出标准落实情况;核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5.根据国家统一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收费标准,每年至少两次不定期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诊疗科目收费、检查项目收费、常用药品收费情况及价格公示的落实情况。

6.每年检查会计核算、成本核算、收费、药品和物资核算管理等各项财务工作。

固定资产监督管理制度

1.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固定资产管理及执行情况。

2.每年第三季度审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下年度预购置仪器、设备、办公用品等品目、数量和经费额度。

3.每年审查固定资产“三帐一卡”制度落实、设备使用登记、日常保养和维修记录。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租、出借固定资产的数量、用途,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5.统筹协调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超标配置、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的使用。

6.监督审核因技术问题确需报废、淘汰的固定资产和已超过使用年限而无法使用的资产。

药品监督管理制度

1.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管理制度制订及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行药品目录、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情况。

3.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出入库、核销、盘存等工作流程的规范性。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的包装、贮存、保管和药品有效期内使用情况。

5.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登记、报告、处理、封存情况,定期公示监测结果。

6.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毒、麻、的管理、使用,处方医生的资质、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知晓情况。

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1.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质量管理部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及保障落实措施。

2.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医务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和知识知晓情况。

3.每年至少一次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的工作质量、技术规范、服务流程及基础质量指标达标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三基”(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础技能)“三严”(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岗位练兵活动。

5.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风险防范预案与医疗风险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6.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差错事故和医疗纠纷投诉的登记、报告、处理、分析情况。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1.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运行状况、服务功能、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和社会满意度,每年底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绩效考核。

2.评估、公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绩效考核结果、提出整改意见,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3.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岗位的绩效考核指标、考核办法及实施措施。

4.监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聘用人员业务水平、工作绩效、职业道德和接受服务居民的满意度考核的落实情况。

5.每年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情况。

行政工作管理制度

1.每年第四季度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年度工作总结、绩效考核的落实情况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2.监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会议制度的执行情况。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与辖区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协调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任会议;必要时召开紧急会议,及时传达相关政策精神、研究解决出现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做好会议记录。

3.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请示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请示,应在三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做好回复记录。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的医疗、治安、消防、水电、设备、建筑环境、信息安全等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演练及应急物资的贮备情况。

5.监督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医疗、行政、人事、财务、计量器具档案和文书的归档与管理使用情况。

6.不定期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值班制度落实情况。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全面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医疗安全、特殊药品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爆、中毒)。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情况;特种职业工种经培训持证上岗情况。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3.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用氧安全管理措施和操作规范落实情况、使用记录和定期检测情况。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整体环境、院容院貌、科室布局和清洁卫生。

5.每年至少两次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关医源性感染各项监测指标及控制、重点部门的管理,全员医源性感染知识培训情况,并通报检查结果。

6.每季度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废物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登记制度、警示标识、清洗消毒、收集、存放及运送的执行情况。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1.监督检查信息统计工作质量,满足社区卫生工作需求,并提供业务指导。

2.监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计信息原始记录,各种医疗登记、医疗质量统计、信息资料的收集、保管情况。

3.监督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执行情况,统计信息需有相关部门批准。

4.监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计算机网络平台的构建、升级、维护工作,保证软件、硬件安全。

5.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各种法定统计报表及信息统计资料上报的及时、准确、完整性。

6.对所辖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应做到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行业作风监督管理制度

1.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行业作风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医德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2.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全员行业作风岗前培训制度,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3.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销售、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违规违纪事件。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医疗设备、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

5.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医务人员利用各种方式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或其他馈赠的处理结果。

6.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定期考核,并建立医德医风考核档案,考核结果与聘用、晋升职称以及评优挂钩情况。

民主评议管理制度

1.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会民主评议监督管理组织建设,评议制度、评议方案及实施情况。

2.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环境、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价格等满意程度进行测评的情况。

3.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期召开民主评议会议的情况。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期通过各种媒介对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公示的情况。

5.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民主评议结果与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挂钩的落实情况,并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的情况。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运行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

1.在地方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为社区家庭和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认真落实各项卫生工作指标。

2.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及各专业防治、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

3.每年第四季度完成本年度工作总结及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4.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每年至少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提出可持续改进措施。

5.建立请示报告制度。遇各类重大事项及突发事件,及时向主管领导、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请示报告。

6.建立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任办公会、科主任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协调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和精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具体工作。

7.建立总值班制度。机构每日设专人负责处理医疗、行政事宜,并及时传达上级指令、处理紧急情况等。

8.实行院务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服务信息、服务规范、服务流程、服务价格;向职代会公开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人事任免、财务预、决算、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等。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按服务人口合理配置全科医生、社区护士、预防保健人员及一定比例的中医药人员,制定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及工作标准。

2.建立全员聘用聘任制度。通过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实行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签定聘用聘任合同。有法定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受聘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岗位合格证书和职称证书。

3.建立健全岗位考核制度。岗位考核以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居民满意度为主要标准,实行月绩效考核和年终绩效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

4.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聘用人员调整其岗位;对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者虽然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与之解除聘用关系。

5.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居民需求及机构内人员状况,制定5年人才培养、梯队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做好总结。

6.有计划地安排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及到上级医院进修提高,每年底对实施情况进行自查。

社区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团队制度

1.由全科医生、社区护士、预防保健人员组成社区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团队,按照所辖区域、常住人口、服务功能与任务等情况,分片包干,落实管理责任制。

2.积极开展社区卫生诊断,确定社区主要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采取干预措施,并对干预效果进行评价。社区卫生诊断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

3.与社区居民签订《社区家庭健康服务合同》、建立家庭及个人健康档案,履行合同条款,开展分类、分层的连续性健康管理和健康教育,提供主动上门服务、追踪随访。

4.健康管理团队应实行五个统一:文明用语、着装胸卡、服务流程、服务要求、出诊装备(出诊箱和出诊车)统一。

5.在所辖社区居委会向社区居民公示健康管理团队人员的姓名、服务项目、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接受监督,并应保证团队进入家庭实行健康管理的服务时间。

6.对健康管理团队工作进行定期考核,结合管理户数、管理质量以及管理对象的满意度进行综合测评,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财务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落实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2.严格执行会计内控制度和各项财会制度。按要求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做好财务分析和会计核算、成本核算、物资核算。

3.根据国家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合理收费,保证应收尽收。

4.规范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减少浪费,降低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5.严格现金管理。收费处、住院处等必须每日结账交款,所有业务收入的现金,一律于当日送交银行。

6.严格执行支票领取、使用相关规定及程序。遗失支票,应立即报告。

7.财会账目做到日清月结。记载清晰,数字准确,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妥善保管各种账册、凭证、报表等。

8.加强各级财政及有关部门下拨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用或变更使用性质。

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1.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独立法人机构,财务独立核算。中心和站实行一体化管理。

2.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及其他收入等全部收入足额上缴区(县)财政专户。

3.全部支出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包括经常性支出(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专项支出(设备购置、房屋修缮、房租、公共卫生工作、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等专项经费)。

4.药品每月盘点结算,按时上报区(县)财政,与中标企业统一结算药品费用。

5.经财政部门批准,在银行开立一个一般帐户,用于社区卫生服务的资金收缴,此帐户不能发生支出业务;开立一个基本帐户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核算。

6.实行收支两条线后不再进行结余分配,不再继续保留事业基金和提取专用基金(包括修购基金、福利基金等)。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设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三账一卡。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核实,作到账账、账卡、账物相符。保管人员变动时,应办理移交手续。

2.固定资产的购置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大型设备应根据机构的规模、任务、现状、发展规划和经费情况添置和更新。

3.设备操作人员须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并掌握设备安全使用程序,规范操作。

4.定期做好设备保养、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提高设备使用率。

5.固定资产的报废、转让、变价处理,严格执行有关报废的程序和规定并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6.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物价与计量管理制度

1.应在显著位置公布常用药品价格及检查治疗项目收费标准。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公布。

2.严格价格管理,不得多收、乱收、漏收。开展新服务项目时必须办理相关申报手续,审批后方可开展。

3.设专兼职物价员定期检查收费标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建立计量器具档案,由计量管理员统一管理。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计量检定并具有合格证,对无证的计量器具,使用人员有权拒绝使用。发现不合格的器具要及时修理,不可修复的器具应及时报残、更新。

5.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按照国家计量局的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周期检定。

6.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计量器具,注意定期保养、维护。

药品管理制度

1.购进药品应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渠道采购,验明药品相关合格证书,并对药品进行进货检查验收,保证药品质量。

2.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基本用药目录和社区居民用药需求,做好常用药物的储备。

3.设专人管理药库药品。根据药品特性(如避光、低温)分别保管,注意药品的失效期,避免变质、损失和浪费。

4.每月对机构内的药品进行盘点,做到账物相符,盘点登记表及处方应妥善保管。

5.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品种,应在指定的配送企业采购,按统一药品价格销售,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价销售。零差率药品与非零差率药品应分别采购、分别入账、分别管理。

6.毒麻药品和一类应有安全贮存设施,实行专库、专柜、双人、双锁管理。

7.临床使用新药需提出申请,经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购入。使用新药时,要注意临床观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制度

1.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健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明确组织机构、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应急措施。

2.定期对全体人员进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教育、技能培训,并组织应急预案模拟演练。

3.做好相关物资储备,进行动态管理。

4.按规定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上报突发公共事件。

5.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控制、监测和医疗救治工作。

6.发生火灾、地震等其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时,统一领导、听从指挥,做好报警、人员疏散及现场抢险等各项工作。

7.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应急预案的修订和补充。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1.围绕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制定医疗风险防范预案。

2.建立定期专题研究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工作的例会制度。

3.按照质量控制标准,定期监控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工作,对监控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改正。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和操作常规。加强“三基三严”和岗位技能培训。

5.制定医患纠纷管理规定,完善接待程序,发生纠纷,即时上报,妥善解决。

6.对医患纠纷进行统计分析,定期通报,制定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医源性感染管理制度

1.建立医源性感染管理工作部门或设专兼职管理人员,落实岗位责任。

2.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有关医源性感染方面的问题。

3.制订医源性感染的工作规范,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采取干预措施。

4.加强对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和耐药菌的监测管理。

5.对发生医源性感染的病例,组织流行病学分析及讨论,提出控制措施,防范医源性感染的爆发、流行,并及时上报。

6.加强全员的医源性感染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规范和标准、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提高控制医源性感染的能力。

7.根据预防医源性感染和卫生学要求,对机构的建筑设计、科室布局进行功能划分,避免医源叉感染。

消毒管理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工作,制定规范,开展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2.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用后必须消毒后毁形,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3.运送传染病人及其污染品、车辆、工具必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4.使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用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用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5.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要有专用洗手设备,按手的清洗方法和消毒指征,正确操作。

6.地面应及时清扫,保持清洁,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及时用含氯消毒剂拖洗消毒。

7.使用消毒灭菌药械应掌握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消毒灭菌液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更换时间、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

8.开展全员消毒知识和技能培训,掌握消毒知识,严格执行消毒规范。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2.医疗废物的暂存场所要合理选址,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鼠、防蚊蝇、防盗等安全措施,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3.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登记、分类收集、暂存、密闭运送。

4.医务人员出诊治疗后,应将医疗废物带回,不得留在出诊地点与生活垃圾混放。

5.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的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字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6.收集医疗废物的容器或收集袋要有统一标识,锐利废物和高度污染的医疗废物按规定分别放入密闭、防刺、防渗容器或收集袋内。

7.使用专用运送工具,将分类分装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路线,运送到指定的暂存场所,不得渗漏、遗撒、污染环境。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2天。

8.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信息管理制度

1.及时准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管理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科研及培训信息。

2.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统计制度,健全统计台账,做好统计汇编,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

3.按要求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各种统计数据和信息,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

4.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逐步健全网络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录入及整理工作。

6.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范,定期对计算机进行保养、维护及数据备份。

档案管理制度

1.加强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

2.做好各类文件资料、医疗文书、人事、科研、财务等档案的分类管理,件件有登记,卷上有编号。

3.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档案,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档案安全。

4.借阅档案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阅后及时返还。

5.坚持以防为主,切实做好档案“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6.达到保管期限的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后勤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房屋建筑设施的使用、维修和新建、扩建、改建等基础档案。

2.严格操作流程,保证供水、供电、供气、供氧、电梯等设施的使用、维修和安全管理。

3.严格医疗救护、办公用车的使用登记,做好车辆的保养和年检,保证车辆状态良好和安全行驶。

4.加强防火、防盗、防爆、防中毒等防范措施,确保重点部门的安全,杜绝灾害事故和其他重大意外事故的发生。

5.办好食堂,保证病人的营养餐、治疗餐和职工的膳食。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6.认真做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工作,为病人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的就诊环境和便民服务措施。

医德医风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卫生部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每年至少对医务人员开展一次医德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2.将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纳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和评价科室工作的重要标准。

3.制定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核办法,建立医德医风档案,每年底进行考核评价。

4.机构新成员必须进行医德医风岗前教育,未参加培训不得上岗。

5.建立医德医风自我评价、社会评价、科室考核和上级考核制度。经常听取患者和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社区群众监督。

6.医务人员医德考核结果,应作为应聘、晋升评优的重要条件。

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社会民主监督制度

1.建立和完善社会民主监督组织、制定评议管理办法。

2.设置意见箱、意见簿、监督电话、开展满意度调查等多种形式,加强社会民主监督。

3.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社会民主监督员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听取工作建议。

4.对各项意见建议及时登记、汇总、分析,并进行调查处理、督促改正。

5.监督结果与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挂钩。

6.定期公示社会民主监督情况。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管理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1.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包括部门职责、监测、预警、报告、程序、应急处理等。

2.定期对全员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并组织演练。

3.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物资储备,并进行动态管理。

4.疫情报告。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发生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应听从政府统一指令,服从统一指挥。

6.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书写完整病历记录,协助转送病人。

7.采取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传染病管理制度

1.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法定报告时限内,以最快速度向本辖区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简称疾控中心,下同)报告。

2.实行传染病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转入传染病定点收治医疗机构。

3.建立传染病个案登记卡,按照卡片登记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掌握其动态情况,做好追踪随访。

4.做好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应急救治、转院治疗等。必要时对病人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对病人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预防性用药。

5.协助疾控中心开展传染病症候群(如发热、腹泻、因病缺勤、缺课等)监测工作。建立监测资料档案,开展监测分析。

6.加强对结核病传染源的发现与报告,配合疾控中心做好辖区内恢复期结核病病人的送药和访视工作。

7.建立健全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度,开展防治知识宣传,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咨询、检测、转诊服务;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医学随访、医疗救助;妥善保管工作档案,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8.对传染病预防、治疗管理中,发生传染病疫情缓报、漏报、谎报、隐瞒不报,造成疫情扩大或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部门和责任人,应严格追究责任。

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1.对适龄儿童根据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疫苗接种,并宣传免疫预防知识。

2.建立儿童预防接种电子档案,及时做好信息登记和更新,上传至国家信息管理平台。档案应长期妥善保管。

3.疫苗专人管理,制定需求计划,从规定渠道购入。购入时须验收疫苗相关合格证件。做好领发登记,及时掌握使用量及耗损量。过期疫苗登记后上交。

4.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符合冷链管理要求。建立冷链设备档案,账物相符、专物专用。

5.合理安排疫苗接种门诊周期,设成人接种日。接种场所、接种人员、消毒、体检及接种均应符合相关要求。

6.及时建立接种卡、接种簿与接种证,按时预约接种。做好常规查漏补种和强化免疫工作。

7.做好接种率监测与常规接种月报表统计,定期评价疫苗接种情况。

8.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登记、调查,并及时处理、上报。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1.在街(乡)政府健康促进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2.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板报、橱窗,定期推出新的有关各种疾病的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3.开通社区健康服务咨询热线,提供健康心理和医疗咨询等服务。

4.针对不同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解答居民最关心的健康问题。

5.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书籍,宣传普及防病知识。

6.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社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社区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掌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

3.对人群重点慢性病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了解慢性病发生发展趋势。

4.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

5.对本社区已确诊的五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肿瘤)患者进行控制管理。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详细记录。

6.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对慢性病患者的连续。

地方病管理制度

1.结合本地区地方病流行情况,制定防治工作计划,开展综合防治工作。

2.做好地方病的登记、统计与上报工作。

3.配合专业机构开展地方病病情和相关危险因素的监测,准确、及时、定量分析和预测地方病情及流行趋势。

4.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地方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5.完善信息网络,为调整防治策略、制订防治规划、开展防治工作及效果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职业病管理制度

1.定期收集职业卫生基础资料,掌握本辖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与监测,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病发病、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等相关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动态变化。

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职业卫生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职业病危害和防护知识咨询、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3.发现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告知劳动者本人及用人单位。

4.建立辖区职业卫生档案目录,统一编号,实施计算机管理;定期检查核对档案的内容,记录变动情况。

5.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并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指导。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以及生命监测等工作。

2.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3.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4.对不同月龄和年龄的儿童进行血红蛋白、智力、视力测查,听力筛查和口腔检查,对检查结果异常的儿童进行登记、转诊、追踪和治疗。

5.在儿童定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体弱儿,按照管理常规进行登记和管理。

6.掌握辖区内托幼园所的基本情况,定期深入园所进行计划免疫接种、传染病预防、卫生消毒、五官保健等工作的督促与指导。

7.负责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生命监测工作,掌握辖区内出生活产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及死亡原因。

8.及时准确完成儿童保健信息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

妇女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妇女保健相关信息收集与管理、孕前与孕产期保健管理与指导、妇女多发病防治与管理、避孕节育咨询与指导等妇女保健工作。

2.掌握辖区内人口、已婚妇女、育龄妇女、孕产妇、人口出生、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等基本情况,定期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3.负责辖区内妇女常见疾病的筛查工作,对筛查情况进行登记,对筛查出的高危妇女进行随访治疗或转诊。

4.开展预防常见妇科肿瘤和生殖道感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

5.负责为辖区内妇女提供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开展妇女病防治工作。

孕产妇保健工作制度

1.为辖区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中的妊娠妇女建立“母子健康档案”(母子保健手册),并进行早孕检查与指导。

2.对孕产妇和围产儿进行访视,统计上报相关信息。

3.做好孕产妇与围产儿生命监测与管理工作。

4.对建册的孕妇进行高危筛查,筛查出的高危孕妇按要求进行登记、追访与管理。

5.入户调查、核实本辖区内的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含外地户口及外区户口)情况,填写死亡报告卡,及时上报。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制度

1.为辖区内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开展避孕节育知识宣传普及。

2.开展避孕节育咨询与指导,做好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指导育龄人群实施有效的避孕措施。做好性生活指导,提高已婚夫妇生活质量。

3.提供避孕药具,做好相关药具的储存与保管。

4.开展经常性的孕情监测服务,做好跟踪随访工作。

5.开展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的监测。

6.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数据的登记、汇总、统计与上报。

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1.成立地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精神卫生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上报精神卫生工作统计报表。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重点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老年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负责老年保健工作,建立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辖区内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康档案。

3.对以社区居家养老形式为主的老年人进行服务需求评估,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服务及精神慰籍、舒缓治疗服务。

4.对患有慢性病的老人进行管理,进行饮食、运动、合理用药、合理就医指导。

5.对于高危老人,进行健康指导、行为危险因素干预。

6.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对老年人进行疾病的预防、自我保健、常见伤害预防、自救和他救等指导。

社区康复工作制度

1.开展社区残疾人健康状况调查,掌握残疾人的基本状况和康复需求,并建立社区残疾人基本数据档案,实施动态管理。

2.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建立康复档案,进行功能评估,制定康复计划,实施康复治疗和功能训练。

3.积极开展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工作,对残疾人及亲友开展康复知识培训和指导。

4.对于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无法满足的康复需求,向设有康复科的上级综合医院或康复服务机构进行转诊。

5.利用各种方式宣传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康复服务。

全科门诊工作制度

1.全科诊室的工作应由具有执业医师资质的全科医师或持有全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医师担任。

2.全科医师应对病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整体的检查和评估,并将结果准确记载于健康档案。两次不能确诊的病人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对需要转诊的病人,认真填写转诊单,协助转诊至上级医院。

3.全科医师应根据病人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指导和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并记入健康档案。

4.全科医师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病人应进行规范管理。

5.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及相应信息,按时上报。

6.发现传染病病人,及时做好诊治、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及转运。

7.全科诊室应有相对独立的单人诊区,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感染,保持清洁整齐。

首诊负责制制度

1.首先接诊的科室为首诊责任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责任人。

2.首诊医师对病人进行初步诊断,并做出相应处理,不允许任何推诿或变相推诿现象。

3.遇到需要急诊抢救的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治疗;如设备、条件有限,首诊医师在应急对症处理的同时,与上级医院或120联系,并护送病人到上级医院。

4.遇危重、疑难病人处理困难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它科会诊,或转诊,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5.病人病情涉及多个科室,原则上首诊科室先处理,必要时请其他科室协同处理,各科室经治医师均应详细记录处理经过。

6.病人因病情需要住院或观察室留观,门诊医师须与有关科室医师取得联系并做好交接,以保证医疗安全。

7.危重病人进行检查、转科、留观、住院,均需有医护人员护送。

8.因病情需要转院治疗的病人,严格按照双向转诊制度执行。

9.病人病情变化或需要进行特殊检查治疗时,医生必须尽到告知义务。

双向转诊制度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与一所大型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签定协议,制定实施方案和服务流程,设专人负责,确保转诊渠道通畅。

2.培训社区医生,掌握双向转诊的病种范围、适应症、转诊流程和保障措施,熟悉转诊医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

3.社区医生对符合转诊条件的病人,认真填写转诊单,与上级医院接诊部门取得联系,优先接待转诊病人,确保病人得到及时治疗。

4.主动加强与上级医院的沟通,及时掌握上转病人的诊断治疗情况,做好转诊病人的追踪服务工作。

5.对转回社区的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或康复期病人,应及时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健康档案包括家庭健康档案、个人健康档案。家庭健康档案每户一份,个人健康档案每人一份,以家庭为单位成册。

2.应为辖区内重点人群(老年、妇女、儿童)、弱势人群(孤寡、残疾、低保)、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病人建立健康档案。

3.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肿瘤的病人,应在健康档案袋上用红、绿、橙、蓝、黑色标识区分。

4.健康档案由全科医师负责填写,项目齐全、字迹清晰、表述准确、不得随意涂改。诊疗记录按soap(主观治疗、客观检查、评价、计划)要求书写。

5.健康档案每年至少随访记录四次,进行动态管理。

6.健康档案应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个人健康档案分散存放的,应在家庭健康档案中标明其存放地。

7.健康档案管理应责任到人、制度到位、硬件落实、管理达标,逐步纳入计算机系统管理。

处方管理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签字或印章在机构留样后,方可开具处方。

2.处方标准、格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要求执行。

3.医师开具处方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医师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配伍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5.开具品和一类的医师应取得相应的处方权;使用专用处方;药师应取得相应调剂资格。

6.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7.处方应按照类别和期限妥善保存。保存期满后,经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病案管理制度

1.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病案的保存与管理工作。

2.门(急)诊病历及住院病历,应分别统一编号。实行封闭式管理,严防病历丢失。

3.严禁任何人涂改、转借、拆散、伪造、隐匿、销毁、丢失、抢夺、窃取病历。

4.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病人的病历。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查阅。阅后应当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5.患者诊疗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及时收回门诊病历;患者住院期间,住院病历由科室统一保管;各种检查报告单结果出具后、24小时内归入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

6.住院病历如需带离病区时,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需要复印病历时,按规定复印病历的客观部分。

7.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机构指派专人在患者或其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相关病历记录,专人保管,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急诊急救工作制度

1.选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护士承担急诊急救工作。

2.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坚持“先抢救后收费”原则,杜绝见死不救等违法违规行为。

3.严密观察急诊病人的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认真执行急诊技术操作规程。

4.院前抢救急救病人时,医务人员应立即到现场救护,并迅速与120联系救援,待病情允许情况下,及时转院。转院病人必须由医务人员护送,做好与转诊医院交接工作。

5.遇重大抢救,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应亲临现场指挥抢救。

6.急诊抢救药品准备齐全,抢救器材保证完好状态,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进行补充、更新、及时消毒维护。

留观制度

1.由于各种原因不需或不能立即住院,但病情尚须观察的病人和门诊输液治疗的病人,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留观病人一律由医生建立留观病历,留观结束可将病历归入健康档案中。

3.医师要严密观察留观病人病情,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及处理经过。

4.护士应随时主动巡视病人,按时进行护理并及时记录,向医生反映病情变化等。

5.医生、护士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留观病人交接班工作,并写出书面记录。

家庭病床工作制度

1.为适合在家庭条件下进行检查、护理、治疗的病人建立家庭病床。

2.家庭病床收治的病种范围应结合机构的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确定。

3.家庭病床的医护人员应由医疗护理技术骨干担任,经培训后上岗,严格执行诊治、护理常规和各项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工作效率。

4.建立家庭病床病历和家庭护理病历,定期查房,并对家庭病床病人进行诊断、治疗、提供康复指导,必要时安排会诊、转诊。

5.为医护人员配备适用于家庭病床开展工作的诊断、检查、治疗和抢救设备及必要的交通工具。

6.家庭病床的收费应执行国家统一医疗收费标准。

综合病房工作制度

1.根据社区居民基本医疗需求,开设老年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综合病房和日间照顾病房。

2.病房实行科主任负责制,护士长负责做好日常病区管理工作。

3.认真执行行政查房、业务查房、医师三级查房,开展疑难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做好会诊和转诊工作。

4.按时做好病房交接班工作和交接记录。危重病人实行床头交接,新入院病人和出院病人实行重点交接。

5.严格执行住院病历书写规范,严格病案质量控制,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6.对病人实行分级护理,落实护理责任制。

7.做好病人的住院管理,入院、出院指导,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8.保持病区环境整洁、空气清新,严格消毒,防止医源性感染。

护理工作制度

1.以健康为中心为有需求的社区居民提供护理、保健、康复等服务。

2.与全科医生、防保人员组成健康服务团队,进行人群的健康管理、重点人群的护理保健;

3.根据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制定、实施护理工作计划。有针对性的提出社区慢性病人的整体化护理方案,并指导病人家属协助实施,及时向全科医生反馈相关信息。

4.遵医嘱完成担任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各项护理工作,并做好社区护理记录。

5.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做好查对和交接班工作,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6.保证急救药品、物品的使用,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器械完好,每日清点,账物相符并有记录,做好交接。

7.做好消毒工作,按要求将医疗垃圾集中回收、处置,避免交叉感染发生。

8.为辖区居民开展各种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执行医嘱及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护士执行医嘱必须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2.医嘱的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具体到分钟。

3.医嘱不得涂改。如需更改或撤消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全名。不执行被涂改的医嘱。

4.一般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危重病人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医生应及时补记医嘱。

5.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以保证执行医嘱的准确性。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交待清楚,并在护士交班记录上注明。

6.处理医嘱时必须经过查对后方可执行,及时查对转抄医嘱,对有疑问的医嘱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7.当日医嘱处理完毕后,要两人以上进行查对,并将所有医嘱核对一次。每周大查对一次。重整医嘱后必须两人查对签字。

护理文书书写制度

1.护理文书包括: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出入量记录、病房交班报告、手术护理记录单、护理病历、护理出诊记录等。

2.护理文书除特殊规定外,一律采用钢笔书写。表达内容真实,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语句通顺、标点正确,使用规范医学术语,及时记录,并签全名。

3.眉栏项目、页数应逐项、逐页填全,不得空项、漏项。

4.护理文书书写出现错字时,应用双横线画在错字上,进行修改并签名。

5.度量衡单位一律使用国家统一拟定的名称和标准,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6.护理文书纳入病案资料一并保存。

门诊咨询工作制度

1.设立门诊咨询台,负责门诊导医、咨询、预约、便民服务等工作。工作人员要认真、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的为病人服务。

2.负责协调病人就诊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接听热线电话,做好电话咨询工作。

3.发放健康手册、健康教育处方,播放健康教育的有关录象、光盘、录音。

4.为病人提供饮用水、出借轮椅、收费查询等服务。

5.保持环境整洁、维护就诊秩序,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安全隐患。

注射室工作制度

1.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一般外带药物注射须持医疗机构注射证明。

2.应严格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药敏试验,并重新确认外带药物的过敏试验结果,减少医疗风险。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密切观察病人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后反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经治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戴口罩帽子,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带一巾一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5.定期进行室内卫生清扫、消毒和空气监测。

治疗室工作制度

1.室内环境整洁、布局合理,严格区分无菌区和非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并有明确标志。

2.医护人员进入治疗室要衣帽整洁,操作前洗手、戴口罩。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3.药品及器械管理有序,内用药与外用药分类放置,标签清楚,定期清点,做好交接班记录。

4.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严格“三查七对”,输液加药要坚持现配现用的原则,严格执行药物配伍禁忌。

5.用过的医疗器具及时清理、清点、消毒、灭菌,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使用时限重新灭菌。

6.每日进行室内清洁卫生,定期进行空气消毒和空气培养。

7.各种登记、记录要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妥善保存。

中医工作制度

1.按要求配备中医药人员、中医药服务设施、开设中医诊室。有条件的应设置中药房,并配置一定数量的中药饮片和中成药。

2.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健康教育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3.针对社区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及疾病的流行趋势,应用中医药理论和方法开展疾病预防和健康教育,发放中医药特色的健康处方。

4.应用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熏洗等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5.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规范书写中医病历。

6.针灸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晕针、滞针、断针等意外发生。。针灸针具严密灭菌,一穴一针,防止交叉感染。

7.骨伤治疗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根据患者的年龄、身体条件等进行相应的手法治疗。

口腔工作制度

1.开展社区居民及托幼园所、中小学校等牙病普查普治工作,将筛查人员的口腔基本情况,认真地记载在健康档案中。

2.做好口腔保健及口腔疾病健康宣传工作。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诊治三次不能确诊者,要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减少复诊率,提高治愈率。对疑难病三次不能确诊的,及时转往上级医院。

4.口腔治疗需注射麻醉剂时应首先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按照常规做药敏试验,备常规急救药品。

5.严格无菌操作、器械消毒工作和室内紫外线空气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6.定期对器械清点、加油保养

检验科工作制度

1.收集标本时,应认真查对,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应妥善保管。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应保留24小时。

2.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按规定及时发出报告。

3.检验结果与临床表现不符合时,主动与全科医师联系,可重新检验。发现检查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一般标本和用具使用后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黄袋双层严密包扎,注明可疑微生物名称、产出日期、科室,由医疗废物处置专门机构统一处置,防止交叉感染。

5.实行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保证检验质量。

6.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

功能检查科工作制度

1.根据医师填写的申请单合理安排各项功能检查,特殊检查应事先预约并告知病人注意事项。

2.危重病人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

3.认真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检查部位、临床诊断、检查结果,并做好相关登记。

4.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疑难问题应与全科医师联系,共同研究解决。

5.放射科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人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定期集体阅片,提高投照技术和诊断质量。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病人和医务人员的x线防护。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妥善安排休假。

药房调剂工作制度

1.药剂人员应凭医师处方,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

2.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3.调剂处方时应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4.审核处方用药的适宜性。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告知医师进行更改。发现严重的不合理用药、用药错误和超剂量使用医师未双签字时,有权拒绝调剂。

5.配方时应遵守调配技术常规、称量、计数要准确。禁止取药时用手直接接触药品。

6.瓶签模糊或药品标志不清楚的药品暂不发放,查询清楚后方可调配。

7.处方调剂后,需经严格核对并由调配者及核对者双签字后方可发药。

8.发出的药品,必须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或“用前摇匀”,外用药注明“不可内服”等字样,并向病人讲明用法及注意事项。

饮片调剂制度

1.根据处方药品的不同体积和重量,选用相应的衡器。所用衡器要随时检查,并经计量部门定期校验,保证衡量器具的准确。

2.调剂人员接到处方后要再次审方,特别注意处方中有无配伍禁忌。

3.调剂人员对所调配的饮片质量负有监督的责任,所调配的饮片应洁净、无杂质等。发现霉变或假冒的饮片应及时更换后才可继续调配。

4.为了便于复核,应按照处方药味顺序调配,间隔摆放,不可混为一堆。

5.一方多剂时,按等量递减,逐剂复戥的原则分计量,每一剂的重量误差在±5%以内。

6.需要先煎、后下、包煎等特殊处理的饮片无论处方是否有注脚,均应按照规程要求处理。

7.一张处方不宜两人共同调配,防止出现重配或漏配。调配完毕自查,确认无误签字交给复核人员。

孕前保健门诊工作计划范文3

1体制改革取得的主要成效

1.1各项改革有序推进

1.1.1切实加强了领导,为医改有序推进提供组织保障2009年5月,我省成立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于同年11月明确了发改委、财政厅、卫生厅等16个成员单位职责,省政府加强了对医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市、州、县、市、区也相继成立了医改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协调配合的医改工作新格局。根据中央精神,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先后制定出台了医改实施方案、医改重点工作安排以及18个配套文件,大部分市、州出台了医改实施方案,有力地推进了医改工作。

1.1.2加大了医改投入,为医改有序推进提供财力支持2009年拨付医改五项重点资金144.1亿元(含基数和新增数,下同),2010年拨付165.6亿元,2011年1至4月省级财政已拨付69.6亿元。按中央和地方已明确的投入政策和预算安排看,年底肯定将超额完成三年新增425亿元的投入任务。落实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发展经费、人员经费、运行经费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经费,创新经常性收支和建设发展支出管理方式,进一步规范了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推进村卫生室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保障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运行经费。

1.1.3坚持试点先行,为医改有序推进提供制度基础重点抓了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联系试点城市株洲市的改革试点工作。株洲市推行资产重组、整体转制、公私混合经营、功能转换、联合体、托管与合作、成立医院集团等多种改革模式;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实行领导年薪制、全员聘用合同制、职称评聘分离制、会计委派制、后勤服务社会化等改革举措;初步建立董事会和院务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为自主经营和科学决策奠定了较好的制度基础和运行环境。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逐步开展了网上挂号、预约诊疗、“一卡通”、无假日弹性工作制等服务,积极推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推广临床路径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电子病历等多项试点。1.2四大体系基本建成

1.2.1全民医保的目标基本实现据统计,2010年全省新农合平均参合率达95.37%,与2005年相比较参合人口增长8.25倍;共筹集资金172.70亿元,累计补助7168.06万人次,补助支出162.11亿元;次均住院补助由2006年的685.25元增加到2010年的1294.48元,实际住院费用补偿率也由29.16%提升到了49.81%。同时,2010年湖南农村五保对象在县、乡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全额减免。2011年我省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822万人,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基本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80%的统筹地区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结报),新农合在100%的统筹地区、80%的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结报)。并且做好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保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推行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在补助城乡所有低保对象、五保户参保的基础上,对其经医保报销后仍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对农村五保户在县、乡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基本医疗费用全免政策。另外,开展了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取得明显成效。

1.2.2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趋完善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使老百姓就医看病更为方便。2009年总投资22.76亿元,在实施1195个基层医疗卫生项目建设的基础上,2010年启动1100个建设项目,其中县级人民医院4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4个、乡镇中心卫生院65所、村卫生室920所、精神卫生服务机构8所,极大地改善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条件。在加大硬件建设的同时,积极加强软件建设,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重点为乡镇卫生院招收400名定向免费医学生、招聘70名执业医师、安排87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巩固完善40个三级医院与120个县级医院对口协作关系,安排264名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在岗培训乡镇卫生人员9276人次,村卫生室卫生人员4.439万人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3892人次。全省2010年为乡镇卫生院人员培训3.14万人次,村卫生室卫生培训5.25万人次,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5545人次。同时,为提高基层卫生人才的待遇,省里投资3000万元在150所乡镇卫生院建设公转房1500套。通过强化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进一步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和服务模式,全面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逐步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群众就医的首选之处。

1.2.3基本公共卫生体系趋于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朝着均等化的目标迈进在2009年人均15元的基础上,2010年按人均17.5元的标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011年的标准进一步提高到24.5元;在城乡组织实施了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6个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并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惠及上千万居民。全省儿童一类疫苗免费接种由6种扩大到14种,完成了1056万个儿童的麻疹强化免疫和300万个15岁以下补种人群的首针接种。在76个农村县市区开展了常见妇科疾病免费检查,启动了国家下达的20个县区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和123个县区农村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补服叶酸项目。从2009年4月1日开始,全省农村妇女在县乡医疗机构平产分娩实行免费。为1.1万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了复明手术,完成2.2万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以及13万户地氟病区改灶,并在全省率先启动了新农合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救助试点。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实行健康档案信息化管理。截至2010年11月底,全省城镇居民健康档案平均建档率达到44%,农村居民平均建档率达到21%,超额完成了国家规定的目标任务。

1.2.4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基本药物体系全面实行建立了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优先配备、合理使用制度。成立了药品采购交易中心,建成了全省统一的药品采购网络交易平台,实行网上采购交易。除国家确定的307种基本药物外,还将省内增补的198种非基本药物经专家遴选后也纳入集中采购程序。组建编制为30人的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明确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省基本药物的集中采购和配送工作。1.3卫生服务公平性基本实现从卫生资源配置的角度,实现了村村有卫生室,乡镇有卫生院,社区有卫生服务站,各地、州、市城乡居民每千人口医生数、每千人口病床数等指标的区域差别不断缩小。从卫生资源利用的角度来看,改变了应就诊未就诊率、应住院未住院率较高的状况,基本实现城乡居民“病有所医”。据统计,2005年年末,长沙、衡阳、怀化三市每千人拥有医生数分别为2.11、1.38、1.22;而截止2010年年末分别为2.8、1.31、1.34;2005年年末每千人口病床数分别为4.41、1.93、2.31,2010年年末分别为6.53、2.77、3.47。除长沙市外,其他地市的资源配置水平差异明显缩小,其中,2010年末的每千人口医生数接近全省平均值1.56,每千人口病床数接近全省平均值3.29。1.4居民医疗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居民医疗费用负担明显减轻,这得益于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基本药物实行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其价格比省基层医疗机构原零售价平均下降了47.12%,比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平均下降了53.21%。据统计,2010年上半年,36个试点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次均门诊费用为50.33元,同比下降39.42%,次均住院费用为780.92元,同比下降16.9%。各级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从2009年人均80元提高到2010年人均120元,2011年已提高到人均200元。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区域内门诊统筹率达到100%;2010年全省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2.8%、60%、65.1%,2011年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将不低于70%。所有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6倍以上。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基本医疗保障运行效率有待提高

2.1.1“四分问题”导致医保运行成本过高“四分”指制度分设、城乡分割、管理分离、资源分散。全省城镇职工及居民医保系统归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农合系统归属于卫生厅,各自拥有一套独立的管理和经办服务机构。据统计,全省城镇职工医保系统共有在岗职工3502人,新农合系统在岗职工2800余人(2009年数据),按人均5万元/年的标准计算人头经费和办公经费,每年分别需要1.5亿元左右。在调研过程中,两个系统均表示编制不足,经费紧张;各自需要一套费用不菲的信息系统,尤其是新农合急需投巨资建设自己的信息系统,如此高昂的管理和建设、运行成本,极大地影响了基金运行效率。此外现有城镇与农村两个医保体系,政策差异较大,信息平台不同,不仅造成病人之间的误会和不平衡,而且大大增加了医院与医师的工作量,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苦不堪言!随着参保人数增多,基金规模扩大,人口流动速度快,加上新医改提出了医保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之间有效衔接、异地就医及时结算、统筹层次提高等一系列新问题,建立城乡统筹、平台统一、一体化管理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势在必行。

2.1.2医保支付范围及方式单一、结算明显滞后、引发连锁反应(1)医保支付重住院轻门诊,造成“住院难”。现行医保制度在统筹资金极其有限的情况下,一方面医保支付范围太宽,只有住院基本上可以报销;另一方面门诊控制太严,除特殊病种之外,门诊费用不能报销,使得参保病人舍门诊挤住院的现象十分严重,县以上医院人满为患,病床使用率多数超过100%;(2)医保支付按项目不按病情,诱导“过度医疗”。现行的按项目付费方式易诱导过度服务及“过度医疗”,造成医疗总费用的不断上升,成为“看病贵”的原因之一;(3)医保结算明显滞后,引发“三角债”。医保管理机构与医保定点医院就经费结算事宜本有协议约束,实际操作中由于费用审查费时、经办人员不足、服务意识不强等多方面原因,一般要3个月才能结算,有的还更长。由于结算周期长,支付不及时,造成医院资金周转困难,影响医院正常运转,医院只好延后支付药品及材料、设备供应商的资金,一般延后半年以上,造成企业资金运转困难,引发新的“三角债”。

2.1.3医保基金筹措困难,个人帐户沉淀积压一是医保基金征缴没有建立合理的动态机制,基金征缴不能足额到位,影响了医保的支付能力。医保基金支付的原则是“以收定支,收支结余,略有盈余”。据了解,我省医保基金缴付比例是1998年确定的,至今已十多年,这期间物价指数、城镇居民收入也上涨,由于医保基金来源不足、筹措困难,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却越来越广、支付标准越来越高,造成医保基金明显不足,长此以往将难以为继!据统计,2010年全省医保基金年收入增长21.2%,年支付却增长31.8%,收支相抵,亏损8个亿。二是职工个人帐户资金沉淀,不能发挥应有的效益。据统计,目前全省医保基金规模为133亿,其中个人账户上的资金就有70多亿,占52.6%,所以实际医保基金可用资金是严重不足的。由于对医保个人资金缺乏有效的使用、监督措施,有的被用于在零售药店购买生活用品,不能发挥其医疗保障的功能。

2.2基本药物难以满足用药需求

2.2.1基本药物品种不足在我省已确定的505个药物品种中,约有30%的品种由于毒副作用较大或耐药性等原因在大医院已基本淘汰。抗生素类药品由于长期以来滥用普遍,相当部分病人对目录中的主要抗生素产生了耐药性。在农村,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等已经成为影响农民健康的重大威胁,属于慢性病防治的重点病种,缓释剂需求量大且疗效持续稳定,但目录内该类药品很少。

2.2.2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形成“乡镇孤岛”目前,基本药物制度仅在乡镇卫生院一级实行,上至县及县以上医院,下至村卫生室都没有实施,对于转诊病人形成明显的用药差别。乡镇卫生院难以执行上级医院回转病人的医嘱,不能满足转出机构的处方要求,或者不能保证病人治疗的连续性,或者因为病人自购药物带来严重的医疗安全隐患。

2.2.3基本药物制度受到了社会药店的冲击社会药店普遍采用价格竞争的办法来争夺药品市场,以低于乡镇卫生院招标采购价向农民出售基本药物,给乡镇卫生院带来了一定的冲击。

2.3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运行机制不健全

2.3.1村卫生室条件差,功能不健全所调查乡镇的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素质差,60%以上没有经过系统培训;卫生人员服务过程中存在严重陋习,特别是无菌观念差,医用材料、药品、医用废弃物等随意堆放,甚至有一次性注射器重复使用的现象;实行乡村一体化后,村卫生室没有编制,卫生人员没有“五险一金”,乡镇卫生医疗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措施。

2.3.2乡镇卫生院补偿机制不健全我省各地财政状况差别很大,对乡镇卫生院的县财政补偿受到当地财政状况的制约,在补偿标准、补偿资金到位的及时性等方面差异明显。

2.3.3乡镇卫生院用人制度不完善,激励机制不健全(1)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标准滞后,影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和相关医改任务的落实。目前我省乡镇卫生院的编制仍沿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编制标准,但目前乡镇卫生院承担的任务与当时有较大区别,现在的乡镇卫生院除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外,还提供了大量的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和业务指导等工作,其编制标准应适时调整。2009年省编委出台文件规定: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按每1000人服务人口配备0.8~1.2人的标准核定,但如何根据各地实际,将乡镇卫生院的编制落实到位、落实到人则还有很多工作要做;(2)专业卫生技术人员聘用制度不完善。在许多乡镇卫生院的在岗人员中,自筹经费的聘用制人员占较大比重。这些自筹经费的聘用制人员,都是近年来新招的工作人员,往往呈现学历较高、技术能力较强等特点,是目前各个乡镇卫生院开展业务工作的生力军。但由于政策限制,难以入编,影响了这部分人的积极性。此外如果只对在编人员实施绩效工资,将会引起新的矛盾,一方面导致非在编人员工资无法解决,另一方面导致那些停薪留职人员重新回乡镇卫生院领取绩效工资,从而造成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的不稳定;(3)医改后,一方面由于药品提成等隐形收入受到了约束,较之没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待遇下降明显。

2.4公立医院改革进展缓慢

2.4.1公立医院“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然突出样本医院调查显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门诊“三长”(挂号候诊时间长、检查排队时间长、划价取药时间长)现象依然严重,病人住院等候时间长,医疗费用水平并无明显下降。

2.4.2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无突破从试点的情况来看,目前改革大多围绕较易推动的项目来进行,如住院医师培训、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医疗服务信息化、集团化等,对深层次的关键问题,如管办分离、法人治理结构和人事制度改革等却并未从根本上予以触及,以药养医的模式没有打破。

2.4.3公立医院规模扩张迅速,债务负担沉重且继续增加2008~2010年,我省累计批准医院基建项目24505个,实际完成投资额2181838万元。3年内累计房屋竣工面积1197818平方米,新增固定资产606722万元,因新扩建增加床位13169张。公立医院规模扩张反映出政府和医院的投资需求膨胀,也反映出区域卫生规划对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缺乏应有的指导作用和约束力,同时医院的规模扩张带来了沉重的债务负担。

2.4.4公立医院管理惰性严重,改革动力不足在现行的体系中,由于缺乏有效激励,再加上供给诱导需求所带来的持续回报,使医院产生了管理惰性,突出表现在对成本控制的不力和对知识资源的开发不够。由于药品和物化技术手段给医院带来了丰厚的盈余,使医院获得了“发展”的物质基础和经验,从而产生了对药品和物化技术手段的依赖与迷信。所以,尽管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作为遭受公众舆论批评最为强烈的一个利益集团,他们缺少改革动力,另外,在医改过程中,医院和医务人员被作为改革对象而使其对医改缺乏热情,表现“两头热、中间冷”的状态。

2.5医药定价机制急需改革

目前我国的药品价格采取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管理形式,分别占已上市药品数量的0.8%、22%、77%。现有医药定价机制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2.5.1药品价格管理政府不占主导地位70%的药品品种由企业自行定价,不在政府价格管理部门管控范围,为药价“虚高”开了方便之门。医院用量极大的医用材料及耗材也由企业定价,为商业贿赂及回扣留下较大空间。

2.5.2管控品种价格审定缺少客观依据我国目前实行分级管理,国家及省价格主管部门任务重,人手严重不足,同时,缺乏医疗服务和药品生产流通的成本信息,因而也难以制订出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基本上以企业报价为基础,或以此备案。此外还允许处方药品在进价基础上收取差价,导致多开药、开贵药很自然就成了医院的“常规行为”。

2.5.3医疗服务价格不符合市场规律(1)最基本的常规服务项目收不抵支。改革开放以来,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指数变化不大,大约只是消费价格指数变化的1/4,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自2002年制定后,一直未调整。导致最基本的常规服务项目收不抵支,如诊查费、护理费、注射费、针灸推拿费、手术费等;(2)定主项目不定细目引发分解收费。尤其是一些新项目,初期物价部门提供的收费标准缺乏明确的界线,仅规定了主项目,但没有对服务项目包括的医疗用品和辅助服务作出明确规定,而医院的反应是分解收费,将更大的注意力和热情转向药品和能够增收的项目等;(3)高新服务项目收费收大于支。物价部门容许“新设项目新定价”,这些项目所定的价格基本上收大于支,如早期CT、MRI等的过高收费,后期则起到了鼓励医院想方设法增加新的服务项目的作用,即使是过去的一些常规项目也以更新的仪器设备重新定价。所以,我国CT、MRI等高新尖设备按人口配置密度,不亚于西方发达国家。

2.5.4缺乏合理的价格浮动机制药品价格只降不升,而且一降再降,有的已接近或低于成本,其结果是降一次价格,死一批药品,老百姓很难享受到药品降价带来的实惠。药品作为一种商品,它的原材料是受市场价格波动而变化的,尤其是中成药,原材料属农产品,价格波动非常大,以常用的几种中药材为例,2011年与去年同期比较:太子参涨价600%,党

参涨价400%,涨幅之大出人意料!如果不管原材料价格,一味强调降价或采用行政干预不准涨价,其结果是药厂停止生产,市场无药可卖,最终受影响的还是消费者和患者。2.6中医药在医改中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2.6.1中医药在医改中具有明显优势,但遇到了发展难题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在降低群众疾病的经济负担、促使健康观念的转变,在治疗、调理慢性病,健康饮食,营养搭配等预防保健领域有着不容置疑的优势和前景。中医药在缓解“看病难、看病贵”方面应当可以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对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张涤教授一周(2011.8.7~2011.8.14)的全部门诊病历计1078例小儿常见病例的分析,结果显示,次均费用95.98元,其中挂号费50元,中草药费43.26元,西药费0.29元,中成药费0.04元,检查费1.84元,治疗费0.50元,去掉挂号费,实际次均费用仅45.98元。可见,发展中医药有利于节约降低医疗费用,有利于医疗收费价格的合理化,也必将有利于节约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水平。但是,中医发展面临巨大困难,过去中医药在基层,尤其在农村广受欢迎,现在的情况却不容乐观,以宁乡某卫生院为例,年药品销售收入600多万元,其中饮片收入仅10万元,而且全靠一个兼通中西医的老医生在门诊使用。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是中医药诊疗服务收费标准低,补偿机制不健全;二是中医特色发挥不够,“简、便、验、廉”的实用技术和方药推广不力;三是中药材大幅度涨价所带来的中药生产成本提高,使中药企业的生产面临诸多难题。

2.6.2缺乏过硬的、实质性的扶持政策对于中医如何在医改中发挥积极作用,如何制定既能鼓励医疗机构提供,又能引导患者选择中医药服务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如何完善乡村、社区中医药服务网络,探索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的途径和方法等方面,并没有明确的意见和具体的措施。

3对策与建议

3.1加强领导、坚定信心、当好保障者

3.1.1增强全局意识善于从全局的高度,宏观的角度,准确地分析当前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善于捕捉各种有利于医改发展的良机,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统筹谋划整体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努力提高思想境界和理论素养。勤于实践,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3.1.2增强责任意识,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医改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任,各级政府要强化对深化医改的组织领导,细化分解工作指标,层层落实责任。完善组织领导体系,构建分工明确、上下畅通、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工作机制,使各项医改任务和政策措施能够及时有效地落实到基层。充分调动每一位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做到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殚精竭虑、真抓实干求实效。

3.1.3增强效率意识要统筹兼顾,注重效率,突出重点,狠抓不放。高度重视抓好落实,落实重于一切。坚持把督查考核作为推动医改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逐级督查、定期督查、随机抽查等制度,加强对改革进展和效果的考核评价,对各项任务进行动态监督管理,及时查找不足,落实整改措施。结合医改目标任务的落实,查找并解决管理不严、执行不力、效率不高等问题,通过治庸治懒,改进作风,优化服务,提能增效,创优争先,使管理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效能明显提高。

3.1.4加强舆论宣传医改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最终要看老百姓是不是满意,看病难、看病贵的困难有没有实质性的改观。应该做到“人人知晓,个个参与”,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坚持正面引导,广泛宣传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绩,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科学引导社会预期,让老百姓知道惠从何来、惠在何处,增强群众的改革信心,消除群众疑虑,增强群众信心,使社会各方面和广大民众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改革。充分发挥企业,慈善机构,社团团体,非政府组织,民间自助组织,宗教组织的作用,汇聚民力。重要制度设计应该充分论证,多方征求意见,汇聚民智。

3.2突出重点、化解难点,当好改革者

3.2.1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制度在考核导向上,要突出公益性,坚持社会效益优先,促进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高。在考核内容上,要突出服务效率,合理量化,综合评价,实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在考核方式上,要突出群众参与,将行政部门考核与群众满意度调查结合起来,将专业评估与群众感受结合起来;在考核结果运用上,不仅要把考核结果作为财政核拨补助经费和绩效工资的依据,而且要作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评价、任用的依据。同时,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内部绩效考核工作,形成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的奖惩机制。

3.2.2建立健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通过技术支持、专家定期坐诊、人员培训等方式,带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发展;通过合作、托管等方式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逐步实现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加快建立社区首诊制度和双向转诊制度,努力形成公立医院与基层机构之间长期稳定的、制度性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上下联动、城乡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家庭医生制度,以家庭医生式服务模式起步,逐步形成家庭医生首诊制和医保预付制,使家庭医生真正成为居民健康的守护人。

3.2.3高起点规划和推动卫生信息化建设一是要认真研究制定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方案,根据医改的目标和方向,按照整体设计、系统集成、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实用高效的原则,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目标和任务;二是要加快建设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逐步将疾病控制、医疗服务、医疗保障等业务系统整合、联通起来;三是要同步推动医疗卫生系统的纵向和横向合作,对医疗管理与服务等进行整合规范,促进分工协作、双向转诊等机制的建立,有效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效率和公平程度;四是统一各医院就诊卡,建立病人唯一号,实现医院间就诊卡通用。将医保卡、身份证等与就诊卡捆绑,多种形式并存,实现城镇居民一卡通。“一卡通”工程要以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医保卡为基本卡,以湖南省卫生信息中心为平台,以各医疗机构自行研发的多功能自助服务机为载体,以整合医院、预防保健机构、社区、社保、银行信息资源为突破口,实现区域内居民在不同医疗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个人健康信息的实时共享。

3.2.4加快培养使用农村卫生人才一是加强培训工作。组织乡镇卫生院医生到县医院、县医院医生到三级医院层层进修,提高在职人员技术水平;二是大力培养一批人才。做好农村定向免费培养大专生工作,并积极为农村基层免费培养本科层次医学人才;三是构建人才培养使用长效机制。建立和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制定完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办法,努力用好的制度和机制留住人才、用好人才。

3.2.5扎实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1)着力解决卫生行政部门与公立医疗机构管办不分的问题。这是因为:第一、由于管办不分,尽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名义上是法人,但其法人治理结构根本没有建立起来,其法人代表根本不能自主决策,更难以独立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第二、由于管办不分,卫生行政部门必然要保护公立医疗机构的利益,在其履行医疗卫生行业监管职能时,必然会不公平地对待非其下属的或民间资本举办的各类医疗机构;第三、还是由于管办不分,医疗卫生事业行政管理体系支离破碎。目前医疗卫生事业可谓九龙之治水,而相当一部分政府部门实际上缺乏对医疗卫生事业进行公共管理的专业知识、专业信息和专业技能。在管办分离得到落实的前提下,医药卫生行政部门应该也必须成为医疗卫生事业全行业的监管者,因此,医疗卫生监管体系的整合必须提上议事日程。这一整合的必然选择就是“大卫生制”,而“大卫生制”的可行组织形式可能是“湖南省健康委员会”之类;(2)建立协调统一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明确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发展建设、投资补偿、资源调配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公立医院的宏观调控、依法监督职能;落实公立医院法人地位,建立以医院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公立医院院长任职资格、选拔任用和以公益性为核心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建立公立医院院长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成立隶属于卫生行政部门的公立医院管理中心,履行对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重大事项审批和相关事务管理职能。建立公立医院所有权和经营权相互分离,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3)建立高效规范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建立公立医院内部决策议事机制和规范化管理运行体系,推进医院管理的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度,切断医院与医药销售之间的利益联系,促进医院合理用药,减轻群众用药负担。科学合理地核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以聘用和岗位规范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合同用人机制;完善医护人员以专业技术能力、医疗服务质量、业绩成果和医德医风为主要标准的考核评价和职称评定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落实医院内部审计制度和引入现代会计管理制度。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规范用药、检查和医疗行为,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制度,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严格医院内部准入制度,健全诊疗规范标准和常见疾病检查路径,逐步实行统一的医院电子病历。强化医疗安全管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全面实施医院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鼓励医院参加医疗意外、医疗责任等多种医疗执业保险,减少公立医院的医疗事故责任风险。

3.2.6建立保障有力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政府主要承担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全额补助,对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公共服务经费给予保障,对急救中心、中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予以全额补助。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财政补助和服务收费两个渠道。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后,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但政府补贴必须要把握:第一,政府的财政补助不能过多地干预医疗服务市场;第二,财政补助必须要透明、公开,不能是一笔糊涂账。如由于医院管理经营不善而导致的亏损不应属于财政补贴的范围,否则医院依然没有脱离原有的靠政府吃饭的行政管理体制。

3.3政府为主、市场为辅、当好监管者

3.3.1切实保障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强化各级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强化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促进公平公正。转变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实行卫生全行业管理。按照“行业管理、统一规则、培育主体、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的职责要求,实行管办分离,通过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高效、透明、廉洁、公正的医疗卫生市场监管体制。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研究制定公立医院设置规划,合理确定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优化结构和布局。实行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资源有机结合,推进我省国有医疗卫生资源战略调整。各级政府不再新办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公立医疗机构,重点资助一定数量的能确保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及体现区域水平的综合性医院。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在新区、远郊新建多元化多层次的医疗机构。推进城区社区卫生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各级政府在新建小区的公共建设配套设施中,应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需要。各区、县(市)要加大乡村医院建设的力度,加快乡镇卫生院逐步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完善各项配套政策。着重研究“管办分离”、“宽进严管”、“医药分家”、营利性医院和非营利性医院“两条腿”走路等重点、难点问题。针对“产权”和“人”等改革症结,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大胆探索,突破不利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条条框框,以改革创新的理念,制定符合湖南省实际的医院改制、医药分离、公共卫生、药品流通、医疗补助、医疗救助、农村合作医疗、企业退休人员门诊医疗费社会统筹等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方案。

3.3.2着力构建新型医疗服务体系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并存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建立以高水平的综合性医院为龙头、以特色专科医院为骨干、以提供“六位一体”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医疗服务网络;建立科学、协调、灵敏的公共卫生管理体制,保障有力的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机制;形成具有多元组织形式、规模结构、所有制成分,符合群众防病治病健康要求,适应市场机制运行的药品消费格局;构建城乡一体化、覆盖全社会的医疗保险救助制度。以小病不出社区、大病确有保障为目标,构筑满足人民健康需求的较为完善的现代医药卫生和医疗保险救助体系,让群众享有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医疗服务,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设立慈善医院。按照“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两项任务”的运行模式,依托现有非营利性医院兴办慈善医院,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业管理,对全省城乡低保户、特困户和困难户等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慈善医院在挂号、诊疗、护理、住院等方面为基本医疗救助对象实行优惠减免措施。取消市场准入限制,制定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对慈善医院进行投入,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通过各级慈善机构向慈善医院捐资赠物的,在年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个人30%以内)的部分给予税前扣除。

3.3.3充分发挥民营资本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1)开放医疗市场,构筑多元化投资兴办医疗机构的新格局。一是鼓励湖南省以外的境内医疗机构或民资、外资在湖南兴建中外合资、合作医院;二是鼓励境外资本、民资投资收购或兴建护理院、老年病院、康复医院、精神病院、传染病院等公益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三是鼓励境外资本建立专门为来湘商人提供医疗服务并连接境外医疗保险体系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四是设立公开、公正的游戏规则,一方面允许甚至鼓励医疗服务领域的多元竞争,另一方面通过指导或引导(例如提供配套资金或补贴等)来防止有害的过度竞争。(2)鼓励兴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坚持“政府不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基本原则,制定相应政策引导、鼓励境外资本、民营资本兴办营利性医疗机构。一是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受区域和数量限制均可申办,并且享受工业企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二是凡新办的医院,前3年取得的医疗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对财务制度健全、核算准确的,可考虑给予特殊优惠政策,如申请免征营业税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自产自用制剂的增值税等;按照前3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额度(含计税工资的纳税调整),通过单位申请,由财政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后3年参照企业有关政策所缴纳的各种税收(地方留成部分),通过单位申请,由财政给予减半补助;三是符合条件的营利性医疗机构经申请核准可为医保定点单位。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标准和考核办法,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并完善考核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四是新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采取出让和租赁两种方式供地。采用出让(租赁)方式供地的,按市政府批准的医疗卫生设施用地价格受让(租赁)土地,并按“收支两条线”返还一定比例土地出让金(租金)。(3)加快公立医疗机构产权制度改革。鼓励民资、境外资本以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参与公立医疗机构产权制度改革,改革后设置为营利性医疗机构的,3年内不减少原有经常性财政拨款。制定公立医疗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需转制的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清产核资,严格资产评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可以通过投标挂牌拍卖等形式公开整体出让。出让过程中,要注重投资者的信誉与资质,不以简单的出价高低为选择标准,注重医疗机构的无形资产,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对规模较大的公立医疗机构,可吸收境外资本、民资投资参股,进行股权多元化改造。原则上国有资本退出控股地位,鼓励经营者持大股,不提倡租赁承包、委托管理、分立改制等做法。现有公立医疗机构转制过程中,可享受改制企业的土地出让政策,土地出让金允许在3~5年内分期付清。公立医疗机构改制后,国有医疗卫生资产管理,组建一个独立的国有医疗卫生资产管理委员会,承担法人化后的公立医疗机构所有者职能,代表出资者参与其法人治理。这个机构最好隶属于财政部门或国资委,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3.3.4建立严格有效的医院监管机制管办分开是当前公立医院改革的最大难点,也是改革的主要瓶颈之一。目前改革试点中所出现的许多尝试大多囿于形式,并未真正突破管办合一的局面,一些法人治理结构也大多是议事性组织而非决策性机构,其人事制度改革也与所有事业单位改革一样面临着诸多障碍。必须彻底转变传统管理理念和政府的行为方式,实现办医机构的真正“独立”———相对于政府的独立,而对“独立”后的医疗机构的管理也必将从传统的行政化管理向专业化管理过渡。对卫生部门来说,管办分开意味着转型上的困难,必须要从原有上级主管部门命令式的管理方式向现代意义上的依法监管转变。实践中许多卫生部门对此并未有充分的准备和认识,因此始终无法突破。卫生部门的行业监管需要依法而行,因此要求相关法律规则的建立、细化与可操作性。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按照属地化原则,均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准入,依法实行全行业监管。建立对医疗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信贷行为;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范围,明确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服务的10%;控制公立医院非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完善公立医院管理评价制度和医疗质量安全评价体系,加大公立医院财务和资产监管,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财务决算审计和医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实行财务公开,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发挥商业保险等社会多方和医疗行业协会对公立医院的评价监督作用。

3.3.5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医改中的积极作用在我国医疗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障、多种补充医疗保险共同构成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其中,商业健康保健的作用主要是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险需求。市场销售的健康保险产品达到上千种,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此外,保险业还以委托管理等方式开展了新农合、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经办管理业务。保险业提供经办管理服务,建立了“征、管、监”互相分离、互相制约的运行机制,提高了服务水平和保障质量,节约了政府成本,拓展了保险业服务领域,取得了政府、群众、医疗机构和保险业多方共赢的局面。本次医改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健康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健康保障需求。建议从3个方面来推动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一是要开发个性化的健康保险产品,提供优质的健康管理服务。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保障需求;二是开发补充医疗保险市场。根据基本医疗保障对象和保障范围的变化,及时开发与其互为补充的健康保健产品,与基本医疗保障形成良性互补,满足人民群众更高的健康保障需求;三是积极稳妥地参与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业务,提高经办管理服务质量,确保基金安全,服务国家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3.4转变观念、创新机制、量入为出不冒进,当好购买者

3.4.1加大卫生投入,建立投入机制设立医药卫生发展资金,加大政府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各级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不低于同期财政支出增长比率,强化政府对公共卫生资源的配置。公共卫生事业投入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添置、业务项目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经费及经常性经费。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等其他公共卫生机构按其工作性质、承担的任务,财政予以一定比例的补助;新增卫生投入重点用于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城乡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按分级包干的原则合理划分市、区、乡镇各级政府的投入责任及机制。对境外资本、民资兴办的医疗机构从事公益性医疗活动,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和优惠政策;对兴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采用与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同样的税收、价格政策和财务制度。慈善医院的资金除通过各种渠道募集捐赠外,不足部分由政府用医药卫生发展资金资助。

3.4.2更新管理理念,健全多渠道筹资机制创新公共财政机制树立公共财政理念,探索公共卫生“政府出资,企业化运作”的市场机制,破除国家单一投资的观念,建立稳定政府主导的多元投入机制,明确政府、社会和个人投入分担责任和比例。力争用2~3年的时间,建立合理的政府、社会和个人投入分担机制,确保政府筹资在卫生总费用中的比重达到40%,稳定社会和人民群众个人投入,使得社会和人民群众个人投入在卫生总费用中的比重各保持在30%左右,并按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速率同步增长。采取国际上通行的“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养事不养人”机制,制定政策鼓励多元化产权的卫生机构参与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节约资源,提高效率。

3.4.3扩充医保基金,完善基金管理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一个重要基础条件是要增强医保基金的共济和保障能力,以让更多百姓获得医疗保障的机会,并通过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减轻百姓看病负担。加大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力度,切实妥善解决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实行“投资少回报多;特殊困难人员不需缴费,无门槛参保;扩大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实行直报,方便就医”等惠民利民措施。保障的范围也要从保大病为主,逐步向门诊的多发病、常见病扩展,逐步解决保障水平从低到高的问题,并且均衡城乡和地区之间的待遇。完善相关医保的管理办法、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最大限度地发挥基金使用效率。加强制度衔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卫生部门都有各自的医保基金管理队伍,两个部门应合作建立统筹城乡医疗机构保险基金的专业管理机构,有效降低行政成本。

3.4.4改革付费方式,提高基金效率目前,我国主要采用的“按服务项目付费”的支付方式虽然对每一个医疗服务项目有明确的收费标准,但整个诊疗过程中该使用哪些项目、每个项目该使用多少次,并没有加以规定。医务人员受利益驱动,无依据用药和扩大高值耗材使用的现象时有发生,加重了患者和医疗保险部门的负担。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已势在必行。按病种支付方式(DRGs)在美国正式颁布实施后,大大减缓了医疗费用增长速度,减少了医疗服务中的不合理消费,降低了平均住院天数,提高了医院经营能力及管理效率,并对世界范围的医疗费用控制产生了深远影响,目前发达国家的医保付费正在逐步统一地向DRGs模式转变。但病种支付方式(DRGs)是以临床路径为前提,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减轻企业和个人的医疗负担,又要照顾医院利益,不能降低医院收入,不是短期内可以实现的事情。推行病种支付方式(DRGs)这项改革触及政府各部门深层次体制性和机制性问题。在我国普遍实行现代的单病种付费制度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有很长的路要走,单纯依靠卫生部门协调单病种付费项目很难取得重大进展。因此,需要政府宏观主导,推行基于临床路径的单病种付费项目试点及以后的实施工作。我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展方向:一是建立多元化、混合的费用支付体系;二是“预付制”代替“后付制”,逐步实施DRGs;三是医院采取有效的举措适应医保支付方式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