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城乡规划的认识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对于城乡规划的认识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对于城乡规划的认识

对于城乡规划的认识范文1

教学质量是教育的生命,实践环节教学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整个理工科的教学质量。城乡规划专业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专业,随着城乡规划一级学科的成立,以及《高等学校城乡规划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2013版)的出台,全国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育必将面临新一轮的改革和调整。对于地方高等院校,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高等院校如何在新形势下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将是地方院校学科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内容。

1 城乡规划专业实践

虽然城乡规划学在2011年才正式成为一级学科,但是城乡规划实践却是伴随着人类的诞生而产生,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完善。可以说城乡规划专业就是一门先有实践而后有学科的一门科学。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既是国家快速发展壮大的时期,更是城乡规划专业快速发展和完善的时期。国家的发展为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提供了重要的场所,城乡规划专业的实践也很好地指导和促进了国家的快速城镇化。面对新形势下国家建设和发展的转型,如何变革高校城乡规划专业教学,特别是民族地方高校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是地方高等学校城乡规划专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内容。

《高等学校城乡规划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2013版)指出“强化实践、重视能力培养是专业规范的重点。实践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具有:(1)认识调研的能力;(2)规划设计的能力;(3)规划管理的初步能力等。城乡规划专业实践体系包括实践领域、实践单元、知识与技能点三个层次。为此,所有的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必须紧紧围绕这“三个能力、三个层次”来进行展开。笔者认为在“三个能力”方面调研能力是基础,规划设计能力是核心,规划管理能力是目标;在“三个层次”中实践领域是对象,实践单元重点,知识与技能点是抓手。

为此,在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课程的设置和安排上必须遵循上述的逻辑顺序展开,针对不同年级、不同层次的学生展开针对性教学,从基本的调研能力培训开始到核心规划设计能力的培养,最终培养学生具备一定的规划管理能力。以基本的知识和技能点为突破口,促进若干实践单元的有效实施,培养城乡规划专业学生的专业实践领域认知。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的目的就是培养学生的专业业务实践能力。

2 城乡规划专业实践现状及问题

湖北民族学院地处中国西部武陵山欠发达地区,湖北民族学院城乡规划专业创办于2004年,学制4年,经过10多年的探索、实践,在培养体系、师资队伍和教学条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先后为国家输送了近千名城乡规划专业人才,为国家快速城镇化建设做出了贡献。在做出了部分成绩的同时,在专业学科建设方面,特别是专业实践教学方面也还存在众多的不足。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建设美丽中国,以及武陵山地区发展的需要,对武陵山地区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

2.1 城乡规划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有待进一步完善

经过10多年的教学实践,湖北民族学院先后编制完成了五个版本的《城乡规划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在每一轮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中都很重视实践环节。以湖北民族学院2014年版《城乡规划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为例,主要实践性环节有军事技能训练、暑期社会实践、城市认知实习、测量学课程实习、城市总体规划课程实习、城市社会学与调查课程实习、毕业综合考核、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主要实践设计课程有绘画基础、城市规划实用软件、建筑设计、居住区规划设计、城市总体规划设计、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场地设计等。所有实验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为30.85%。可见学院对城乡规划专业学生的认识调研能力和规划设计能力都有足够的重视。但是在规划管理的能力培养方面有一定的欠缺。随着湖北民族学院建设高水平地方性应用型民族大学定位的出台,势必加强应用型专业的培养和转型。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城乡规划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呼之欲出。

2.2 师资力量薄弱,因材施教困难重重

高校城乡规划专业教师稀缺,特别是高学历专业教师更是奇缺,这是当前国内开办有城乡规划专业高校的普遍现象。而湖北民族学院地处西部,经济欠发达,更是很难引进高学历的城乡规划专业人才。时至今日,湖北民族学院城乡规划教研室共有11名专业教师,其中副教授1名,高级实验师2名,讲师3,助教5名。硕士8人,在读博士1人,博士1人。专业构成方面,城市规划专业6人,土建类专业3人,测量学专业2人。在现有的教师构成中具备了一定的学科交叉能力,但是总体上要进行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教学,特别是要因材施教更是困难重重。急需建设一支队伍具有地方专业特色的一流城乡规划专业实践师资力量。

2.3 认识调研环节力度不足

在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中,认识调研是基础,是城乡规划专业的敲门砖。就目前的专业认识调研环节来说主要有暑期社会实践、城市认知实习、测量学课程实习、城市总体规划课程实习、城市社会学?c调查课程实习、毕业综合考核、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环节。而其中暑假社会实践、城市社会学与调查课程实习和毕业实习环节以学生自助进行为主,老师只是实践前期指导和后期把关,未能全程参与指导学生实习。城市认知实习与城市总体规划课程实习是专业老师全程指导,但是由于师资力量不足,往往是两个专业老师要指导60个学生实习。老师的指导深度严重不足。

2.4 课程设计总体质量不高,学生规划设计能力不足

对于城乡规划专业学生来说,规划设计能力是核心。目前主要开设有建筑设计、居住区规划设计、城市总体规划设计、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场地设计等规划设计课程。由于城乡规划学科的知识体系十分庞大,哈佛大学建筑学院的院长曾提到,大约需要1992 年的时间才能培养一个通晓规划各个领域的通才。为此,在有限的师资条件和办学条件下要针对性地教好每一门设计课程是几乎不可能完成的工作,更不用说因材施教。

2.5 忽视规划管理能力的培养

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的最高境界,就是规划管理能力的培养,而规划管理能力的提高本身需要全面掌握规划认识调研和规划设计能力。目前,我校与规划管理相关的课程主要就《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一门理论课程,在培养学生规划管理能力方面有待进一步优化培养方案。

3 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

3.1 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善实践教学体系

好的实践教学培养体系,必须要有好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做支撑。以湖北民族学院建设高水平地方性应用型民族大学为契机,以《高等学校城乡规划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2013版)》为指导,结合学校现有师资教学条件及武陵山地区特色制定科学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专业理论课程为指导,以培训学生认知调研为基础,规划设计能力为核心,规划管理能力为目标的实践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2 因材施教,因师施教,教学相长

教与学是一个相辅相成的过程,不同个体有不同特征,不同老师也有不同擅长专业领域和专业设计方向。因此,在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中一定要结合教师与学生的实际情况做到因材施教、因师施教,做到教学相长。在注重培养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同时,培养一支专业结构合理、专业背景丰富、年龄搭配合理的“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

3.3 课内课外相结合,校内校外相结合

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不仅仅是课堂教学,更多的是要走向课外,走向社会。加强教师与业界的联系,以及学生与业界的联系来提升教学活动的水平。课堂上严把教学理论关,让学生掌握扎实的专业设计基础理论。课外引导学生拓宽专业视野,学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同时,鼓励和带领学生走向社会,通过学校与校外设计企业签订校外实习基地,定期将学生送往相关设计企业进行规划设计实习。此外,也把优秀的规划设计师请进校内,引入课堂。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将这个学习生涯置身于专业实践领域之中。

3.4 严把实?`教学环节和教学实践质量关

严格按照科学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各项实践教学环节,严格按照相关规范严格组织,细心辅导。建立严格的过程质量管理和考核方式,建立完善的教学实践环节考评机制。严格要求学生,全面系统掌握现行的城乡规划种类,及各类规划的设计的内容深度要求,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提高学生的规划设计能力。

3.5 构建地方实践教学特色

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师队伍培养、认知调研能力培养,以及各类设计课程案例点的选择等各方面密切与地方相结合。系统挖掘武陵山地区建筑、村落、城镇等特色,并将其应用于城乡规划实践教学各个方面。同时,与地区相关设计和管理机构密切合作,联合培养学生的专业设计能力。探索出一套具有湖北民族学院特色、武陵山地域特点、能充分凸显地方城乡规划专业办学特色的实践教学模式。

对于城乡规划的认识范文2

关键词:城乡规划, 适应性 , 和谐文化, 创新

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城乡规划工作成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城乡空间领域的分割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视。城乡规划是一门科学,因此也带有浓郁的文化气息,特别是城乡规划涉及到民生问题,也是更加敏感。在城乡规划中,应该认真探讨其适应性和和谐型。尤其在如今大力提倡和谐社会建设的今天,城乡规划中的适应性和和谐性都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规划中的文化因素,也是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目标的需求,体现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的文化之源,文化是一个国家的魂,是一个民族团结向上的凝聚力。

1.城乡规划适应性的涵义认识

城乡规划适应性建设是目前城乡规划部门非常重视的一个问题,业内人士不断地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一直认为改进城乡规划建设问题不是一项技术问题,应该做为一个理论基点问题。很多的学者为此都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建设部仇保兴副部长曾提出一个新概念:“引入概念性规划手段,提高城市规划方案的预测能力。”提高城乡规划的适应性,应该自上而下的实施分层次控制,规划指标,有总体控制向分布控制发展,加强对城乡规划的特色控制和弹性控制,使规划的适应性更高。规划适应性建设的理论研究最近一个时期也是比较丰富,适应城乡规划的长远发展,对规划问题有一个前瞻性的提前预测,是规划适应性的核心内涵。

2.和谐文化因子与城乡规划的关系

城乡规划中和谐文化的内涵,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重要的基因功能,代表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成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部分。也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内涵体现。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必不可少的“文化基因”脉络,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1以和谐文化因子的思想价值为导向

和谐文化是城乡规划中的核心理念,城乡规划中应该以和谐文化基因作为一种重要的价值导向,引导城乡规划工作向长远和健康方向发展。和谐文化基因是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的高度整合,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内涵,是人们追求高品质生活目标和价值取向的表现。城乡规划工作影响着城乡的发展和人们的生活,其规划的具体实施应该以和谐为尺度,用和谐发展的眼光去判断和衡量社会风尚、行为规范。城乡规划工作中的和谐文化是一定的社会主体在对历史的、现实的社会生活实际进一步认识判断的基础上对一种理想社会生活的憧憬和向往,和谐文化因子指导下的城乡规划既反映和代表了政府的政治利益,同时也是体现了社会文明及科技进步,城乡规划的生成和形成,代表着历史和未来的发展,是社会进步和文明发展的集中反映,城乡规划的适应性和谐性是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的高度融合。

2.2发挥和谐文化因子的改革创新作用

和谐文化因子指引下的城乡规划有利于促进文化自身的繁荣、创新和发展。和谐文化因子对于城乡规划工作所蕴含的创新作用,体现了文化发展规律与改革创新的内涵。创新是21世纪的主题,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人类的文明和进步就是在不断创新中得到发展,没有创新便没有科学的发展和技术的革命,因此一切工作都需要具有创新的意识和实践。城乡规划中的适应性也是需要创新理念,创新的规划方案和规划设想,对于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具有高屋建瓴的指导作用。具有创新意识才有创新的设计方案,才会提高适应性和谐性。

3.城乡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城乡规划中的谋划意识,是城乡规划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谋划是作为政府对城乡改革和建设规划的定位,但是这种定位往往具有时间性限制,一届政府对此都会提出一个定位,这种规划工作的短视行为,导致行政和规划部门以成败论英雄,规划工作定的快,变的也快。

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今天,人们对于各项事业的发展都怀有一个长远的目标和打算,特别是城市规划工作如何体现科学发展观和适应性问题,也逐步得到了应有的重视。但是我们也看到城乡规划中的一些弊病,只重视眼前,不重视未来,一些急功近利的规划设想,只能是短暂的生存理念,而不是长远的发展理念,因此对于科学的长远发展没有实践作用和引领作用。谋划理念指导下的规划和具有长远发展规划的结构性规划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在一定意义上,还没有实现规划的立法化,没有以法律的形式将城乡规划的实施框定下来。

急功近利是城市规划和发展的大忌,一些城乡规划方案往往过于注重谋划,其方案的提出和制定都是围绕一定的目标,为了实现高效而过于粗放,表现为简单和不科学,短视行为导致的急功近利,或者计划由规划部门提出,一旦成为过去式,那么改和不改的自由度极大,规划部门一句话;也有的城乡规划控规全覆盖,权利过于集中,导致在空间资源转移的过程中,一些不规范现象出现,谋私利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4.城乡规划适应性理论基础研究

4.1将“普遍意识”作为规划工作的前提

城乡规划工作不仅仅是技术和政策的问题,它的理论层面意义重大,是促进社会发展的体现,也是反映社会价值取向和生活目标的体现,是城乡人民生活空间领域的行动纲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城乡空间发展也是资本主导的形势,在这样的状态下,单纯以良知进行城乡规划工作的设计是不够的,应该从厉害关系人的角度进行考虑和度量,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可以通过听证的方式提高和增强群众对城乡规划的参与意识。

4.2城中村规划的“文化交融”模式

城市的扩张,不断地吞噬着城郊的土地,“城中村”一词便应运而生。所谓“城中村”是城市地域粗放式外延的后果,就字面理解,城中的村子,村子的地域空间实体被完整的包围在城市建成区之内,在城中村居住的农民可以依然保留他们的风俗和居住方式,只不过是被整体地城市化了。所以这里的设计文化 依然要保持农耕文化,保持这种文化形成的网络。“城中村”的规划以血缘、亲缘、宗缘、地缘、民间信仰、乡规民约等因素作为一种主导,但是还要顾及城市的生存规则和生活理念。

4.3将最不利人群的保障意识纳入规划视野

城乡规划的实践中,其成果将成为特定空间领域内的行动限制,这种规划方案会涉及到很多人群,其中会有有力人群和不利人群。强拆导致的严重后果,不利于社会和谐,纠纷和事件不断出现在媒体上。所以在规划中要充分考虑到最不利人群的利益,考虑他们的切身空间需求,方便最不利人群对景观资源的使用。

结语

城乡规划中的和谐文化,是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法宝。城乡规划中的适应性以及和谐的具体文化形态,都是人们思想观念进步的表现,充分表达了人们对和谐社会的认知、感受,具有一定文化内涵而又保持和谐的城乡规划,是社会发展目标的描画,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因此作为一名业内员工,积极探讨城乡规划中的适应性和和谐文化因素,对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参考文献

[1] 邱建林.  统筹城乡背景下的城乡规划地方性立法实践——以《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为例[J]. 重庆建筑. 2011(03)

对于城乡规划的认识范文3

【关键词】城乡规划 学科设置 行为转变

一、学科升级是对城乡规划行为的肯定

学科升级不仅仅是学科领域本身研究方向和内容的变化问题,它还涉及后续的职业制度设计、职称制度调整、统计项目调整、职务与岗位设置等一系列问题,明确学科升级,就是肯定此类学科在国民生活领域中的重要性和其突出的社会地位。当然,学科领域本身也应该珍惜这种荣耀,及时调整研究方向和内容,打破原有积习,跳跃式思考,以其作出更大的社会贡献带来更丰富的社会成果。

(一)学科调整的积极意义

将城乡规划学作为独立的一级学科进行设置和建设,是我国国情所在,是从传统的建筑工程类模式迈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综合发展模式的需求,是有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客观需要,也是中国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与国际接轨的必由之路。在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纲要》中,将国家“城镇化和城市发展”列为重要的领域。近30 年来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使我们的国家竞争力不断增强。在未来的发展中,大中小城市和广大的乡村,都急需城乡规划学科的专门人才。将城乡规划学科调整为一级学科进行建设,这对于解决学科发展被制约的困境,推进当代我国城乡规划发展的理论与实践,促进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城乡规划领域仍为对学科调整带来的变化做好应对策略

城乡规划学科的升级问题探讨了将近十年,各种行为转变探讨也较为充分。然而,学科调整毕竟是教育领域的问题,源头上的调整完毕到最基层工作行为的转变还是有相当漫长的落实过程的。

二、学科升级后城乡规划行为应该主要思考的问题

学科调整后城乡规划行为需要思考探索的问题繁多而细致,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第一,升级——社会需求使然。我国从1952年设立城市规划专业,其作为工学门类下建筑学一级学科之中的二级学科,已经经历了近60年的发展历程。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建筑工程类的知识面已无法应对城乡综合发展的复杂性与多元性。规划工作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和市场经济体制下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城乡规划学的知识结构和职业需要已经远远超出了以建筑学为专业主体的传统内容,学科升级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第二,反思——“供需”尚有差距。庞大的需求推动了规划学科和规划行业的发展,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反思,社会对学科的需求有哪些。作为“供给”方,学科的知识构成与社会需求紧紧相连。第三,发展——紧抓核心内涵。城乡规划学升级为一级学科,无疑是让其有了一个更大的发展平台。如何在这个平台上更多地发挥自己的优势、服务公众是我们应该特别审视的一个问题。发展平台越大,研究领域越广,我们越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核心价值,把握住学科的内涵。保证城市土地和空间的集约利用、综合协调各方利益应该是城乡规划学的核心价值。综合协调是城乡规划学的核心方法,土地和空间利用是其载体。

三、学科升级后城乡规划行为工作原则

第一,城乡规划要为社会、经济、文化综合发展服务。实施城乡规划与城乡综合发展是相辅相成、互为依据的。没有城乡的不断发展就不可能为实施城乡规划提供物质基础。在编制城乡规划时是否有利于区域综合发展、长远发展,应当成为我们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也是检验城乡规划工作的根本标准。

第二,城乡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从根本上讲,城乡规划的目的是用最少的资金投入取得城市建设合理化的最大成果,对于国外的先进经验和优秀的规划设计范例,也应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吸收其精髓实质,而不是盲目追求它的标准和形式。

第三,城乡规划应当贯彻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处理好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城乡规划必须树立贯彻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对于每项城市用地必须认真核算。落实各项节水措施。要大力促进城市综合节能,鼓励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完善城市供热体制,重点推进节能降耗。

第四,城乡规划应当贯彻建设人居环境的要求,构建环境友好型城市。城市的合理功能布局是保护城市环境的基础,城市自然生态环境和各项特定的环境要求,都可以通过适当的规划方法和环境门槛的提高,把建设开发和环境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力求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五,城乡规划应当贯彻城乡统筹、建设和谐社会的原则。城乡规划不仅要考虑城市设施的逐步现代化,同时要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复杂化的趋势,深入研究日益增长的城市居民各种层面的利益需求和矛盾关系,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条件。要建设和谐社会,还必须处理好继承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建设的关系。

四、学科升级后城乡规划工作行为内容转变

第一,由“城市规划”到“城乡规划”,一字之差,调整的对象即从城市走向城乡,从而将原来的单体研究对象转变为城乡统筹考虑。第二,从坚持的原则来看,升级后的行为措施应更注重资源保护、统筹协调而不是原来的单一强调技术手段。第三,从方法上来看,升级后的行为措施应注重规划的实施和监督,而不是原来的老编制和审批,这也是城乡规划自我发展的必须和前提。第四,作为更加独立的学科建设体系,学科升级后的城乡规划行为的法律责成体系必将更加完善。第五,作为刚刚独立的自由学科,以前工作强调规划部门的作用应转变为强调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以保证其行为措施与受众对象亲密结合。第六,独立完善的学科建设必将有配套的法律支持,这就注定规划执法行为更加明确、执法手段更加丰富,当然也更加科学和适用。第七,在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新的规划行为必须充满弹性,才能动态地适应城市的快速变化。

对于城乡规划的认识范文4

[关键词]土地管理 土地资源 城乡建设 规划

中图分类号:Y4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0-0173-01

1.城乡规划中土地管理存在问题

1.1 城乡规划建设形式单一

部分城乡规划建设形式单一,不重视土地管理工作,欠缺全面统筹规划,城乡规划建设缺乏地区个性与特性,规划偷工减料,基本上是照搬其他城乡规划的形式,最终影响城乡规划建设质量,欠缺生机活力,还很有可能为日后人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1.2 土地管理与城乡规划不到位

部分城乡规划建设布局混乱,土地管理不到位,规划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不高,城乡规划的许多细节都没有与当地实际情况相一致,只是简单套用常见的城乡规划模式,而且对土地资源管理不善,没有对公共设施服务区、工业区、生活区及商业区进行有效划分,给人们生活带来负面影响[1],阻碍城乡的统筹发展。

1.3 土地管理与城乡规划衔接不紧密

由于受众多因素影响,导致城乡规划与国民经济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土地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不协调,各项管理工作衔接不紧密,严重降低整个城乡规划建设质量和土地管理水平,给城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城乡规划建设中土地管理难点

为有效解决城乡规划建设中土地管理的存在问题,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做好城乡发展统筹兼顾,我们必须把握城乡建设中土地管理难点,优化城乡规划建设方案,推动城乡规划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2.1 土地管理不全面

任何一项建设规划都会对环境造成或多或少的污染,因此,在进行详细规划建设时,必须全面考虑对土地资源的破坏程度,尽可能将破坏降到最低。但许多开放商没有对城乡规划建设的影响因素进行全面考虑,只顾虑投入资金大且资金周转期长,在城乡规划建设时常常不顾气候和土地的影响直接开荒,造成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对该区日后的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2 土地管理质量低

由于土地管理涉及范围广、影响大,因此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土地管理质量将会直接影响到该地区的生态环境。但部分城乡规划建设开发商在规划城乡建设时,为追求短期经济效益而选择偷工减料,应用不合理的土地管理技术,对土地资源管理不到位,降低土地管理质量,拖慢城乡规划建设步伐。

2.3 政府资源有限

由于我国土地资源的总体管理者是政府,因此每一项城乡规划项目都必须得到政府批准方可实施,对于大型城乡规划建设项目还会适当进行投资,以推动城乡建设的进行。但我国经济水平有限,在管理土地资源的城乡规划建设时,虽持支持态度,但投入资金有限,导致本来预期效果极佳的城乡规划建设项目,因得不到政府资金支持而被延迟或取消[2]。

2.4 城乡规划不稳定

在规划城乡建设项目时,一些项目开发商对土地资源利用的灵活性和稳定性缺乏全面认识,经常在城乡规划建设初步开展时,盲目追求经济效益而随意调整城乡规划,导致城乡规划稳定性一降再降,也破坏了城乡规划的权威性,最终导致土地资源不合理利用现象时有发生。

3.土地管理与城乡规划建设对策

3.1 处理好土地管理与城乡规划建设的关系

土地管理与城乡规划建设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土地管理与城乡规划建设的关系,做到科学合理地规划土地资源,充分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坚持走好可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节约路线。对存在的违法占用土地、违法建筑的不良情况要深入探究其形成原因,加强土地资源执法管理工作,促进城乡规划建设顺利进行。

3.2 加强部门协调和沟通

完善的城乡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机制是保证城乡协调发展的关键,因此,我们必须逐步健全城乡管理体制,加强各部门间联系与沟通,促进各部门协调和联动,促进城乡发展统筹兼顾。其次,在城乡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过程中,应重视环境保护,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此外,由于绿化环境对城乡规划建设有重要作用,兼有保护环境、调节气候、保持生态平衡、美化城乡景观等功能,在城乡规划建设中要重视绿地规划、建设和管理[3],适当增加各种形式的绿地面积,提高城乡绿地覆盖率,提高土地有效利用率,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对当地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起重要促进作用。

3.3 优化城乡规划建设

优化城乡规划建设,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建设规划,用科学的思想指导土地利用发展,做好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效衔接,转变土地管理方式,全面统筹城乡规划发展,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加强土地管理规划的整体控制

各类与土地资源利用有关的规划都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最终制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必须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相符合,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计划安排的土地利用规划,必须及时作出恰当整改,核减用地规模。唯有如此,才能加强土地管理规划的整体控制,落实土地资源的合理规划,优化城乡规划建设。

(2)科学规划城乡建设基础设施

城乡规划应严格遵循合理布局、经济可行、控制时序的原则,加强与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协调和基础产业建设规划,避免盲目投资、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浪费城市土地资源。

对于城乡规划的认识范文5

关键词:城乡;规划;生态;建筑;设计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时期,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前所未有的提高,城乡建设也呈现出了日新月异的态势。在构建文明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运用生态环保观念,构筑绿色生态建筑,成为城乡规划设计的主要趋势和必然选择。实际上,现代城市的规划与设计是非常复杂的,如何确保生态建筑设计在城乡规划设计中发挥最佳效果,是市政部门和设计人员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1生态建筑概念

生态建筑是在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兴概念。主要是根据建筑所处区域的自然生态环境,运用建筑技术科学和生态学的基本原理,对建筑与其他相关因素之间的关系进行组织,使得建筑与环境可以成为一个有机的结合体,具备良好的室内气候条件和良好的生物气候调节能力,以满足人们对于居住环境舒适度的要求,使得人与建筑、自然环境之间,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系统。自工业革命开始,人类社会在工业文明与机械的带动下,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取得了难以估量的成就。同时对于自然生态环境也造成了巨大的破坏,资源紧缺、环境污染等问题的出现,使得人们终于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采取了一系列的补救措施,生态建筑就是其中的一种。运用生态建筑学的相关理论知识,对城市和乡村进行规划和设计,能够有效解决城乡生态危机,缓解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促进社会与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1]。

2城乡规划设计中的生态建筑设计

2.1城乡规划设计

城乡规划设计是指相关建设部门针对城乡发展的具体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对其发展进行安排和规划,对有限的空间和自然资源进行布置和利用,从而改善城乡现有环境,提升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水平。因此,做好城乡规划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带动下,我国的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要想对城乡建设进行合理的规划和设计,就必须立足全局,从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多个领域进行统筹,使得其均能够为城乡整体发展的大局服务,实现经济发展、文化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一致。事实上,城乡规划设计的最终目的,是同时满足城乡居民在物质以及精神层面的需求,因此,规划建设部门应该立足实际,不断更新理念,从全局层面做好各项工作。

2.2生态建筑设计

生态建筑是现代社会发展中产生的一种新兴概念,简单来讲,就是在建筑的规划中引入生态环保理念,通过自然环境的协调、人文环境的营造以及各类绿色生态材料的应用,实现建筑与周边自然环境的融合,运用自然的调节能力,对建筑进行生态层次的改造,在保持建筑原本功能的同时,对环境进行有效的利用,从而达到建筑与环境的和谐统一[2]。而想要将生态建筑合理应用到城乡规划设计中,需要关注几个方面的问题:

(1)制度观念的革新。一方面,要针对现有的城乡规划制度进行改革和创新,摒弃其中不合理的部分,构建合理、完善、高效的规划体系,将生态建筑设计的相关理念融入的城乡整体规划中,对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进行改善,确保生态建筑设计在城乡规划中能够得到有效落实。例如,可以结合城乡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生态环境,进行针对性的改革,在现代建筑中融入生态理念和人文观念,提升空间的利用效率,节约有限的土地资源,实现环境效益的良好发挥;另一方面,需要不断进行观念和方法上的创新,确保生态建筑设计能够发挥出最大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例如,设计人员应该不断提升自身,对一些优秀的设计理念以及经验进行学习,结合城乡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从一个相对更高的层面上去理解城乡规划,改变传统建筑设计中死板的理念和僵化的方式,通过多种设计思路的有机结合,做到因地制宜,对生态建筑设计进行完善。

(2)自然环境的协调。生态环境的主旨就是追求建筑与环境的和谐统一,因此与自然环境的结合是生态建筑设计的关键所在,也是设计人员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具体来讲,应该将当前的建筑建设放在区域的整体环境中,结合专业的生态建筑知识以及自然的调节能力,对建筑进行生态改造,实现建筑与环境的一致,在不破坏原本建筑环境的基础上,对环境进行更加有效的利用。

(3)人文环境的营造。人文环境主要关系着人们对于自身生活环境的体验,涉及建筑以及环境所能够带给人身心方面的体验内容。一个良好和谐的人文环境,可以给人更加积极、愉悦的情感体验,进而使得其更好的融入到工作和生活中。因此,在进行城乡规划时,应该强化对于人文环境的营造,为人们提供一个更加轻松舒适的环境,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3]。

(4)绿色建材的应用。现代科技的发展使得各类绿色环保建材不断涌现,也为生态建筑的设计和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支撑。在资金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该尽可能选择新型生态建筑材料,在维护人们身体健康的同时,进一步减少建筑对于自然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构建绿色生态城市,实现和谐发展。3结束语总而言之,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现代城乡建设意义重大,应该得到足够的重视。将生态理念应用到建筑设计中,从建筑、环境和人三个方面出发,寻求和谐共融的良好局面,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长远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因此,相关建设部门应该从城市自身出发,将生态建筑设计合理融入城乡规划设计中,更好的完成现代城乡的建设规划。

作者:张娟 单位:北京世纪中天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参考文献:

[1]赵兵.花桥新城生态单元制图与绿地系统规划研究[D].南京林业大学,2012.

对于城乡规划的认识范文6

【关键词】城乡规划;实施;制度

城乡规划的重点和难点均在于实施,有效的制度设计对于改善当前的实施困境具有重要意义。城乡规划制度设计应当以行政权与公民权的均衡准则为指导,以社会现实为依据,以贴近事实的主体行为假设为前提,并确定恰当的制度目标。

1制度设计的均衡准则

行政权与公民权的均衡,是城乡规划制度设计的基本准则。两者之间的“失衡”,必将导致制度不同程度的落空,均衡准则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当前我国城乡规划实体法中,规划主管部门处于管理者的优势地位,行政权明显优于公民权。而在城乡规划程序法中,行政权力又往往受到过多的限制。行政相对方利用法律薄弱环节钻空子的现象十分普遍,行政人员利用程序缺陷“寻租”或营私的空间也很大。在制度设计的起点上,就应当针对现实情况,在实体法上以增强公民权为主要方向,而在程序法上则以改善行政权的运行环境为重要目标。

(2)规划行政主体与相对方保持基本均衡态势,并通过博弈达到最优结果。目前在规划许可、行政处罚等主动行政行为中,规划行政主体的地位十分突出。而一旦进入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乃至等救济程序之后,则相对方占有一定优势。要实现规划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地位总体平等,就应当在主动行政行为中,充分提高相对方的主体地位。而进入救济程序后,也应当充分重视行政机关的主体地位。

(3)规划行政主体与相对方之间的互动与合作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因而相应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也必须与之同步。只有这样,城乡规划法所配置的资源才能实现最优化,从而实现规划权和公民权的配置与现实需求之间的动态平衡。

2制度设计的现实依据

城乡规划制度设计不可能超越其所在的社会现实,当然,也并非完全是社会现实的消极反映,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反作用于社会现实。因此,制度设计必须在现有约束条件与发展趋势之间寻求平衡。制约城乡规划制度设计的现实依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经济发展条件。不尊重现实社会经济发展条件的制度设计必然造成不良后果,这一点在早期的城乡规划实践中已经得到印证。相同或相似的具体制度,对于不同地域而言往往意味着不同的价值或效用。

(2)信息传递机制。信息是主体决策的重要依据,信息不对称就可能诱发机会主义。深刻认识规划行政主体与相对方之间、规划行政主体与公务人员之间等主要信息传递机制的现状特征,并通过恰当的制度设计以消除或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对于促进城乡规划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3)现有城乡规划制度的制约。城乡规划制度设计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既有的城乡规划制度体系。一般而言,成功的制度设计不应当割裂历史,而只能通过局部调整和逐渐修正的方式。制度演化是一个“累积因果”的过程,是对物质环境和约束条件的逐渐适应。宋功德先生曾指出:“设计全新的制度蓝图虽然比设计制度过渡更加吸引人,但未必需要更多的智慧”,可谓一语中的。

3制度设计的行为

假设在制度设计中,主体行为假设只有接近城乡规划实施的真实情况,才可能确保其有效性。城乡规划制度设计的主体行为假定包含自利动机、能动个体和有限理性三个方面:

(1)经济人的自利动机斯宾诺莎认为:“按照人的本性,每个人总是以最大的热情追求自己的私利;只有在他认为这样做有助于加强自己的地位的情况下,他才会去支持别人的利益。”当然,他所谓的私利是广义的,包括主体获得的任何物质或精神的“满足”。

(2)主体能动性

传统微观经济学认为,个人决策是在给定的价格参数和收入的条件下,追求个体效用最大化。个人的最优选择只是价格和收入的函数,而不是其他人选择的函数,他既不考虑自己的选择对别人的影响,也不考虑别人的选择对自己的影响。而能动个体是根据博弈论的理论假设,强调个人效用函数不仅依赖自己的选择,而且依赖他人的选择,个人的最优选择是其他人选择的参数。

(3)有限理性

规划行政主体的理性表现为根据既定的制度制约、技术制约以及其他环境因素的制约,在进行综合权衡后选择自身利益最大化策略。当然,也表现为受自利动机的驱使而追求制度变革、技术创新,或者通过改变行为选择的约束条件来实现利益最大化。对于相对方而言,则是在不受到法律制裁的严重后果的前提下,利用实体和程序法上的缺陷,谋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规划主体应当推定为理性人,但这种理性人具有的理性是有限的。可以说,在制度设计中将规划机关的公务人员以及相对方假定为有限理性,与经济学和管理学的发展趋势基本一致。

4制度设计的主要目标

基于对社会现实的深刻认识和对主体行为的合理假设,通过恰当的制度安排,促使规划权和公民权的均衡,从而实现以下制度目标:

(1)城乡规划制度的相对稳定性

制度的相对稳定是其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因为其制定和修改要经过复杂的程序,因此不可能频繁地进行,而现实情况往往复杂多变。因此,制度的稳定性和延续性要求制度设计中应当充分体现“层次性”原则。对涉及城乡规划的重要制度和原则要经过科学论证并在主干法予以明确,一些根本制度甚至应当渗透到行政基本法律之中。至于操作层面,则完全可以通过下层次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方式加以解决。

(2)平衡地域差异和部门冲突

我国幅员辽阔,发展极为不平衡。制度设计中必须充分尊重地域差异。例如,公众参与制度在社会经济发达地区是推进民主化进程的重要举措。然而在内地的许多落后地区,这一制度的推行尚需要结合实际,拔苗助长往往适得其反,有时甚至沦为强势群体实现私利的“合法”手段。

(3)主体利益的尊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利益主体日趋多元化,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团体、各种集团和个人,都在成长为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在特定的规划政策环境下,他们都会以自身利益作为选择的依据。当期望得益远远大于损失之时,选择违法、违章或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可能成为城乡规划博弈中各类利益主体的“理性选择”。即使不违法,他们仍可能有极大的行动空间。

(4)提高违法成本和败露风险

城乡规划实施中的违法行为,主要根源还在于预期成本远远低于收益,因此,必须改变城乡规划行政相对方预期成本与收益的对比关系。

5结语

本文结合时下我国城乡规划实施的现状,根据行政法“平衡模式”的基本要求,以实现行政权与公民权之间的动态平衡为准则,提出了城乡规划制度设计的思路和一般方法,以期对制度建设有所裨益。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