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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范文1
如何加大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此项工作真正贯彻落实,抓出成效,通过调研,笔者谈谈几点建议:
一、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找出宣传教育的难点。流动人口主要分三类:一类是固定型,指得是用工单位使用的农民工和外来工(也就是通常说的整建制务工人员),这类人员住所相对固定,人员比较集中,管理也相对有序。经调查,整建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抓得比较紧,学习的效果也较明显。二类是半固定型,这类人员基本上是散居在居民、村民家中的流动人员,也就是暂住户和半家户。半固定型又分两种,一种是个体经营户,基本比较稳定,属于季节工,管理起来难度不是很大;第二种是生活无着落、居住不固定,或是临时性打工,流落在外,做一天换一个地方,没有固定职业,或靠收废品、拾荒、小贩小卖糊口,为闲散和“三无”盲流人员,这种人员管理起来难度很大。三类是外来流窜型,这部分人往往是有前科的流窜犯罪分子,乃至“逃犯”,以打着“务工”、“做生意”等幌子,干着违法犯罪的勾当,这类人员是社会治安的隐患和焦点,是政法机关重点整治和打击的对象。综上分析,半固定型和外来流窜型的法制教育难度尤其大,难就在于他们住所分散不固定,流动性极大,而且大部人员成份复杂,文化素质普遍低劣,法律意识非常淡薄。
二、领导重视,摆上日程,确保流动人口的普法教育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首先,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从宏观的、组织的、经济的多个角度,将流动人口的教育、引导、管理列为政府工程,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全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实现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局面。其次,各部门和单位在制定“四五”普法规划时,要始终把流动人员作为普法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之一,要把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和管理列为目标管理项目,纳入年度工作的考核之中,做到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同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到位,使流动人口普法教育工作能够正常有效地运作。第三,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员各种学法管理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例如,用工单位对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先经过法律法规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学法合格证后,方能上岗;对未参加普法学习的个体经营户,行政执法部门要暂缓办理登记发证等。对没有开展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的部门和单位,或达不到考核标准的,不得授予其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的荣誉称号。
三、抓住重点,落实责任,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宣传教育的活力。从流动人口的特点来分析,普法教育的深入确有一定的难度,单靠普法主管机关一家开展工作难度颇大,笔者认为,针对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的难点,作为普法主管机关应与其他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密切配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责任到人,其次要克服重管理收费、轻教育服务的错误倾向,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和服务网络,形成管理与教育相结合,教育与服务相结合的新运行机制,同时,多种形式和全方位地开展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要依托街道(社区),利用多种形式对流动人口进行经常化的法制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要抓住重点,区别不同的对象,着重加强对三个重点对象,即私房出租户、个体经营户和无固定居住地的流动人员的法制教育。方法可采取集中学习、自学、法制环境烘托等。有条件的街道应建立流动人口普法培训中心,定期地培训流动人口普法骨干,以点带面,树立学法用法的典型。在教育的形式上,可采取向流动人口散发法制教育手册和宣传材料,组织普法小分队以喜闻乐见的说案故事会形式,进行案例剖析,并充分利用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板报宣传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普法主管机关应加强对流动人口法制教育的检查,及时地为街道、社区流动人口提供法制宣传教育素材,派出人员进行普法教育辅导并总结典型经验加以推广。同时街道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等有关部门,要经常性地开展对流动人口法律服务活动,为流动人口解答法律疑难问题,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二是发挥用工单位(驻地企事业单位)外用工比较集中的优势,本着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整建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用工单位应把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列入本单位普法教育规划,列入年度精神文明考核目标,充分利用本单位的政校、职校开展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并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一般来说,外来务工人员干的工种大都劳动强度较强,操作技能比较简单,且工时是三班倒的活,若把他们集中起来搞法制教育必然脱离实际,在教育的时间上也难以保证。用工单位应针对这一特点,在招用外用工之前,进行培训之中,通过传输技术知识的同时,穿插地讲授必要的法律知识,并进行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以确保普法的质量。同时用工单位也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教育,例如:利用宣传橱窗、广播、宣传标语、横幅等多种宣传形式,聘请政法系统的干警集中讲案说法,组织外用工参观法制宣传教育展览等。三是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覆盖作用,报纸、电台应专门辟出版面和制作节目,针对流动人口的特点,宣传法律法规、党的政策、典型案例以及流动人口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先进事迹,以营造一种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农贸市场,就可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式地播放宣传标语、口号,车站、码头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也可采用广播、宣传栏的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范文2
关键词: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开展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开展
收录日期:2014年5月5日
我国自1985年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至今已经历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目前正处于“六五”普法期间。近30年的实践证明法制宣传教育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企业而言,法制宣传教育更是推动了企业管理能力和法律风险防控能力的提升,促进了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面对更加开放的市场环境和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如何更加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企业提供更高效、更有力的法律服务支撑?笔者作出如下思考: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升企业法制宣传教育责任感和紧迫感
曾强调:“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实践证明,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提高全民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企业进一步增强依法经营能力、防范企业运营中各类法律风险的迫切需要,也是企业建立现代管理制度、应对国内外市场日益激烈竞争的内在要求。
面对这一形势,企业应当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站在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到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深刻理解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企业全员都要不断提高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脚踏实地地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成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局面,为企业平稳、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推动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化和规范化
做好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企要有健全的制度保障。企业应当健全制度、规范管理,逐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首先,健全组织制度。企业的高级管理层应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应逐步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真正摆上议事日程,列入企业的工作和发展规划之中,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其次,健全学习制度。企业应建立高级管理人员中心组学习制度、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全体职工基础法律培训制度等。要重点加强对宪法、合同法、公司法、担保法、会计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培训,全面深入地推动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再次,健全考核制度。企业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制度建设,应逐步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的评估考核机制,包括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和依法经营管理的考核,对经营管理岗位任职培训和上岗的考核,对全体职工普遍提高法律意识的考核等,做到学用结合、学考结合,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
最后,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不断加强法律顾问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法律顾问的任职要求,制定法律顾问的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同时,认真做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取证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企工作中的作用。
三、围绕重点,狠抓落实,增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普法教育的效果取得和目标达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和计划的落实情况,企业应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首先,要围绕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各级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和法律培训。在普法教育过程中,应始终坚持以领导干部和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以增强领导干部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升领导干部和经营管理人员的依法治企能力为抓手,定期对领导干部和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同时,把能否“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作为领导干部和经营管理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提高他们依法治企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此外,还要坚持对新入场的员工进行普法教育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使新员工能够基本熟悉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使他们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更好地开展工作。
其次,要狠抓落实,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按照国家每年“12・4”法制宣传的有关要求,围绕普法主题,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密切联系实际,认真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注重实际效果,切实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防止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同时,要坚持普治结合,对当前影响企业普法教育和依法治企工作的突出问题,要高度重视,依法依规进行解决和治理,为企业普法教育和依法治企的顺利开展肃清障碍。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范文3
普法,这一伟大的创举,为我国法制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彻底改变了人们的观念。自1986年实施普法规划以来,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累了大量经验,取得了很大成就,公民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制化水平显著提高。但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主法制进程不断加快,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断增长的物质与精神文化需求,使人们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分析和研究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形式与任务,积极探索普法工作的新理念、新方法和新途径,实现普法工作的新突破和新跨越,对和谐社会的构建起着重要意义:
一、普法教育内容重普及性,轻针对性
目前法制宣传教育尽管覆盖面非常“广”,内容却显宽泛,缺乏针对性,表现在:重“面”轻“点”;重公民义务条文,轻公民权利条文;重实体法,轻程序法;重宣讲法律条文,轻传播法治精神。因此公民虽然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知识,但与切身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掌握不够,法制观念不够牢固,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和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意识和理念仍待提高。所以法制宣传教育必须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针对不同对象施以不同的形式和内容,要一切以适于公民掌握、满足公民需要为标准。
二、普法教育形式应从“静态”向“动态”转变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公民法律素质的不断提高,公民对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提出了新的要求。从本质上来说,法制宣传教育是宣传工作,也是教育工作,既要遵循宣传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把握好宣传舆论导向,也要按照教育工作规律和特点,遵循因人施教、因材施教的原则。既往那种“静态”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越来越难以赢得公众;而把法制宣传教育有机地融入国家和公民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动态”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则越来越受到公民欢迎。在这种情况下,既往群众运动式、灌输式、指令计划式、居高临下式的法制宣传教育等,这种以“教”为中心的传统法制宣传教育模式,公民总是处在一个被动、压抑状态之中,很难体会到法制宣传教育的乐趣,很难理解法治的真谛,所以也就很难达到法制宣传教育的真正目的。因此,应该树立一种新的传播理念,即法制宣传教育应该是参与的、互动的、立体的、全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教育不应该是灌输,不是由一群人灌输给另一群人,应是受众面对法制宣传教育的主体和过程的一种体会和理解,是一种交流和感染;应根据受众的需求和心理特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形式上注重趣味性,善于开发新奇的形式和做法。如法制类电视节目和广播、大规模法律咨询、定期举办的专题法制讲座和培训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案例或新闻。
三、普法教育考核重形式,轻实效
法制宣传教育属于思想意识形态领域,意在培养人的法治意识和观念。对于法制宣传教育这项长期的、复杂的、投入高而见效慢的工作,需要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但是多年来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评价,大多是以开了多少会、开展了多少次活动,办了多少培训班,发了多少材料作为判断依据,对于形式与效果是否达到有机统一,是否实现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最大效能,往往考虑不够,这也导致了部分单位只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而忽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性。另外,由于普治工作考核措施不硬,缺乏强有力奖惩措施,考核结果与单位绩能绩效、领导干部晋级、晋职挂钩不紧密,无法引起单位领导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也导致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不够。
四、要树立法治文化的法制宣传教育理念
在我国这个缺乏法治文化传统的国度树立法治文化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纵观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中国传统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衍生出的中国传统法治文化是由特定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观念构成的。这种传统的法律观念的核心内容就是权力本位和义务本位,缺乏法律至上的思想渊源。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人们的思维定势必然是“情、理、法”的人治思维,而不是按照“法、理、情”的法治思维来作为。这种文化背景带给我们这个民族的经验和教训是十分深刻的,从中我们也能感受到:要培养全体社会公众的法律情感和心态,使之成为普遍的社会民情是非常艰难的,也是需要我们着力加以培养的。
五、要树立整合社会资源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理念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范文4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确定的“两个一百”奋斗目标,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其基本内涵、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和重大举措,为实现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2、深入学习宣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系列讲话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关于社会注意民主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精髓以及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3、大力宣传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围绕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宣传,围绕党的十确定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2015年度区重点普法目录》,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反腐倡廉等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提升年活动,加快推进法治建设
4、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一是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提升年活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各级法制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召开一次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议和一次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充分发挥协调职能,检查、指导和督促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完成。二是继续抓好《法制建设纲要》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做好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评议考核;不断强化司法行政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公正执法能力,做好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开展学习培训,将依法行政知识、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各级各类培训班培训的重点内容。
5、做好全国青少年普法示范区创建验收工作。根据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示范区”评选标准和创建任务分解表,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不断查找和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的薄弱和不足,积极开展自查,为国家、省、市、区逐级检验验收打好基础,全力确保示范区验收通过。通过普法示范区创建相关系列工作,达到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同时加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教师队伍法制培训,提高教师队伍法治意识和法制教学能力,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实效。
6、广泛开展多层次的法治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基层创建工作,扩大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范围,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纳入美好乡村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推进“依法治校示范学校”、“银行法治之窗”、“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7、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考评。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考核指标的导向作用,将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标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
三、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法律七进”、“江淮普法行”、“12.4”等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8、突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根据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不同重点对象的特点,分类指导,全力推进,加大落实力度。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委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律培训、领导干部宪法知识测试等制度,促进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加强公务员法律学习培训,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针对青少年不同年龄段,通过不同的形式,加强法治理念和未成年人运用法律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坚持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常态化,继续加大“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力度,加强行政村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切实增强农民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利意识。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升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引导企业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公平经营,引导企业职工依法维权,努力打造开放文明、规范有序的经济发展环境。
9、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江淮普法行”等重点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充分认识开展“法律七进”、“江淮普法行”等工作在推进全区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把“法律七进”、“江淮普法行”活动与“六五”普法阶段性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对“法律七进”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发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江淮普法行”等品牌效应,广泛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公民旁听庭审活动,总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普法教育效果。广泛发动和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使主题活动更好地深入基层,服务群众。
四、加强阵地和载体建设,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0、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地域特色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和研发,加大法治文化成果的转化力度。积极搭建法治文化建设平台,构建法治文化传播体系。突出加强和改进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加强法制宣传栏或法制宣传橱窗、门户网站开辟普法栏目等自有阵地建设的基础上,重点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规范化、标准化,户外媒体等公共阵地的建设。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同步推进,区广播电视台开设法治栏目,各成员单位门户网站设有法治文化板块,开通普法微博等,积极发挥新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提升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制长廊档次,并形成各具特色、主题鲜明的法治文化阵地,积极营造浓郁的法治文化氛围。
11、推进法治文化传播机制建设。结合市局工作部署,适时启动实施法治文化“四入行动”,即著名景区嵌入行动、繁华街区融入行动、乡镇村庄纳入行动、建制小区注入行动。积极参与全省“千百十工程”,开展千幅法治漫画、百部法治故事(歌曲)、十部法治微视频(动漫、电视剧、黄梅戏)以及法制公益广告征集宣传活动。
12、广泛开展各类法治文化活动。举办年度法治书画摄影作品竞赛及展览活动。推进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艺进乡村(街道、社区)活动,增强普法效果。
五、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13、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法制宣传工作体制机制,坚持固强项、补弱项,落实工作制度以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责任单位检查督查,完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全面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落实,确保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4、紧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扎实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利用法制集中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送法下乡等活动形式继续组织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5、继续完善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办公室建设。配齐、配强办公室人员,配备必要的基础设施,提供必要的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并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序推进。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范文5
20xx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三年,也是关键年。“五五”普法的重点对象是未成年人。为全面了解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状况,进一步推进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县法治办、县司法局提请县关工委对全县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现状开展调研。我们会同县教体局、司法局等8个县关工委成员单位对县一、二中等8所完全中学的法制宣传教育情况进行了调研,情况如下: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现状
近几年来,大部分学校能坚持“依法治校、以德治校”的法制教育方略,围绕预防校园暴力,综合治理校园环境,关心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等主题,在广大师生中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部分学校实现了在校学生零犯罪,先后获得“安全文明校园”、“文明单位”等荣誉。
(一)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网络较健全。8所中学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班主任为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法制宣传教育做到年初有计划安排,年末有工作总结。分别聘请了所在地派出所所长、民警、司法所所长为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部分学校做到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把教师学习法律知识纳入继续教育的范畴,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要求教职员工树立“依法治教”的思想,依法从教,依法执教。
(二)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较广泛。一是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普法学习和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操、每周政治学习时间、国旗下讲话等播放、宣讲法律知识;利用橱窗、板报等,张贴法制宣传讲稿、资料图片、学法心得等;组织学生开展案例征集,让学生走访法院、社区,调查、搜集有关资料,“以案释法”;通过发放法制宣传教育读本,张贴法律宣传标语、印发普法宣传教育教材,对师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意义及重要性的宣传。二是邀请县法制宣讲团、法制副校长作法制专题报告。官港中学、县职业教育中心邀请县法制宣讲团成员和本校的法制副校长为全校师生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题报告和有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制法规知识讲座,让全校师生接受教育。三是认真抓好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各校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大力宣传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组织学生参与维护交通秩序,增强青少年交通法规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邀请优秀民警深入学校举办安全教育讲座、进行现场咨询。县一中、二中利用校园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组织学生观看《火灾自救》、《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珍爱生命,拒绝”禁毒宣传等影像资料。官港中学还开展了“安全出行,遵守交通法”征文活动和“珍爱生命、远离”宣传活动。
(三)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坚持预防为主,注重教管结合,把法制教育同学校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学校一方面构建综合治理网络,积极与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及乡镇综合治理办公室联系,建立了接处警快速反应机制,有效地提高了预防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为未成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与综治相关的配套管理制度,如安全防范等,定期检查,对重点时期,重点部门进行重点防范,对学校师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影响学校稳定的重大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专项整治。8所中学都实行安全、综治目标管理,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具体抓,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各级关工组织重视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县关工委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非常重视,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纳入每年的工作计划,并及时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二是政法各部门关工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失足青少年帮助矫正工作。县公安局关工组织聘请1o名局退休老同志为文化市场监督员,到网吧、电子游戏厅巡视,对违反文化市场管理、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业主进行监督和教育;县交警大队为全县中小学生举办“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从我做起,从小做起”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讲座,并向学校赠送交通安排挂图1000多份、光碟150盘。县司法局关工委积极组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宣讲团,赴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县共组建了30个法制宣讲团,共有宣讲成员95人,举行法制报告会150多场次,受教育青少年近5万余人次;为进一步了解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情况,县司法局通过深入部分学校与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交流和召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等,认真听取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共同研究在校学生法纪教育的有效方法和措施,并向县关工委提出开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现状调研》的课题;县关工委与县司法局、县法治办配合向县直中小学赠送了青少年法制教育专题系统电视片《与法同行》和县司法局与县电视合摄制的法制教育新闻专题片。《让未成年远离犯罪》等两套光盘。政法部门在全 县建立了帮教小组37个,参加帮助教育活动的政法系统关工委会员112人,帮助教育失足青少年26人。
(五)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初步成效。一是在广大学生中开展了向不文明行为告别的大型签字仪式,引导学生加强自我修养,自觉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学生遵纪守法意识明显增强。昭潭中学开展平安校园每周通报制度,实行周六晚上签名查岗制度,禁止学生在校外住宿,规范学生的行为,有效地预防了校园暴力的发生,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显著减少。二是把心理健康教育特别是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在法制教育教学活别之中,通过开设心理健康训练、问题辨析、心理知识讲座等,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使他们尽快摆脱障碍,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能力,有效地预防在校学生因心理异常而导致违法犯罪的发生。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法制副校长的配备流于形式,作用没有充分发挥。8所中学都配备了法制副校长,但是学校与法制副校长缺乏有效的沟通。法制副校长对工作职责也缺乏全面了解,有的在工作中积极性、主动性差。部分学校法制副校长“只见文件不见人”。法制课教育大多数是由各校的思想品德与政治课教师承担,他们法律知识不全面,教育不能结合实际、不能结合学生特点,法制教育效果差。
(二)学校对法制宣传教育重视不够。8所中学都存在将安全教育代替法制宣传教育的倾向。调研中,从听取的汇报、查阅的资料看,法制教育的内容基本上就是安全教育的内容。根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要逐步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纳入教学计划,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8所中学法制教育课都没有纳入年度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没有落实。在法制教育教学内容上,均由学校自行安排,年初没有邀请法制副校长来学校共同研究教学内容。
(三)教育针对性差,社会负面作用影响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学校大多采用集中授课,强制灌输的方法,尤其是初中、高中,不分年级,一概采用相同的教育方式,相同的教育内容,每学期举行一次大型法制讲座,几百甚至上千人集中听课,这种强制性的说教,大多缺乏趣味性,令青少年学生产生厌学心理,实际效果可想而知。法制教育的内容主要是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交通安全、自我防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内容比较单一。而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影响着学生的身心健康,抵消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如校园周边网络文化屡禁不止,学校一周5天的教育,抵挡不住两天周末社会家庭的消极影响,作为学校只能看管而无法取缔这些不良设施。
(四)保障不力。法制教育是一项需要经济投入的工作,学校教育经费不足,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又没有纳入学校财政预算,造成学校在法制宣传教育上基本没有投入,学校法制课师资力量薄弱,基本上没有,法制课教育也只能是“纸上谈兵”,难以满足青少年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
(五)各级关工组织参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不够。首先,各级领导对关工组织开展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其次,各级关工组织没有经费预算,限制了工作的开展;第三,各级关工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受到学校教学计划的限制;第四,各级关工组织自身的法律素质有待迸一步加强和提高。
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建议
学校法制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学校、家庭三方的整体作用,只有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才能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一)提高认识,增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感。未成年人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而未成年人的教育关键在学校。学校主要领导要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规划,学校要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纳入教学计划,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学校与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要进行有效的沟通,学校每学年要邀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针对学生教育需求,制定本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
(二)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增强效果。要根据青少年特点,进一步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有效形式,彻底转变靠书本灌输、枯燥乏味的现状,提高学生18学法用法的兴趣,增强青少年的法律素质。一是教学内容要有针对性,要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需求。采取开展主题班会、案例讨论、以案释法等方法,以发生在校园内、学生身边的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增强法制宣传效果;充分利用现代传媒,用生动、形象、直观的法制教育内容,或发生在学生身边的具体事例,教育引导青少年抵制消极、丑恶的影视作品和黄、黑、恶网吧的负面影响;结合道德规范教育和科技文化知识的学习开展学生学法用法活动;采取教、学互动,现场提问、解答,让学生写感想、谈体会、提建议的形式确保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总结现有成功的教育方法,大力开展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征文、模拟法庭、法律文艺小节目、法制手抄报等活动,丰富青少年的业余活动内容;二是要把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打击青少年违法犯罪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不仅仅要让青少年学法,更重要的是要让青少年守法、用法、护法,提高用法律保护自身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能力与水平。各部门各类学校在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同时,要积极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运用法律手段帮助青少年解决困难和问题,使每一次法律服务都成为一场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三是要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特点,编写适合其生理心理特点的法制课教材,提高针对性。四是要把加强对“双差生”的帮助教育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点之一,树立转变一个“双差生”比培养一个尖子生更
光荣的教育观念。
(三)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一是要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要明确各职能部门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职责,既避免重复交叉、浪费人力、物力、时间,又避免互相推诿扯皮、产生真空空白地带,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居中协调指挥;另一方面,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行使职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优良的社会环境,比如,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力度,净化影视文化市场,依法打击违法青少年犯罪,帮教失足青少年等等。二是要加强学校与社会的协调,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尤其是加强与留守儿童监护人的联系,密切注意青少年的思想动向,一方面加强对学生的正面引导,教师、家长要起典型示范作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另一方面,对于已经产生的错误,家长要配合学校及时批评教育,坚决予以纠正。
(四)加强领导,健全队伍,提供保障。一是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涉及范围广,牵涉单位多,必须由各级党委、政府牵头,出面组织协调,赋予各部门相应的职责权限,并给予必要的人、财、物支持,领导的重视,是做好这项工作的条件。要大力增强学校法制课的师资力量,提高法制课教育者的法律素质,鼓励现有的法制课老师参与法律学历教育,吸引法律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投身中小学教育事业,彻底解决中小学法制课师资短缺问题。二是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县级法制宣讲团的作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要对学校每学期的法制宣传教育教学计划和内容进行研究、安排。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完善他们的法律知识结构,改变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律知识的单一结构现状;要培养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聘用人才,同时要加强各种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建设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办家长法制学校等,为青少年学法用法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范文6
按照省林业厅《20*年辽宁省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市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要点。
20*年我市林业系统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的方针,推进我市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用科学发展观促进普法工作开展
(一)按照“五五”普法规划任务要求,要始终把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作为首要宣传工作来抓。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普法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深入学习宣传林业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今年要以新《森林防火条例》颁布和新出台的《辽宁省防沙治沙条例》为宣传重点,有计划地开展专题学习宣传活动。认真学习《*市林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继续深入开展《森林法》、《种子法》、《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与林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
(三)认真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不断加强对林业职工和林农安全生产、保护生命财产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法保障林业职工及林农根本利益。
二、用重点法制宣传带动全面普法深入开展
(一)继续做好林业主管部门领导干部、林业干部职工、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积极探索推进对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以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二)继续加强对林农和林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进一步加大对林农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帮助和引导广大林农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各种林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加强对林区青少年的法律宣传教育。
三、用多措并举的普法形式增强普法宣传实效
(一)继续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20*年要把法制学习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坚持和完善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制度、考试考核制度,使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经常化、规范化,在工作中做到依法行政。
(二)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在本单位门户网站、网页上进行法制宣传;加强对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创新报道形式,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如在案件报道中,可作案例分析,指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
(三)搞好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利用“3·12”植树节、“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6·17”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等,开展各种专项法制宣传;继续做好“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认真组织落实好国家林业局普法办统一部署的全国林业系统年度普法考试工作。
(四)继续运用普法培训证书制度促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法制培训情况及考试成绩登记入册,作为被培训、考核、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用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法制宣传教育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