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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范文1
本次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检查为期一个月,即从现在开始到10月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和工作责任,对整治工作作出周密部署。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搞好舆论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法律法规及其重要意义,提高人们对开展节日市场专项检查净化节日市场的共识和参与意识。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自身卫生管理,搞好企业自查,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促进企业自律和提高诚信经营水平。
(二)全面整治阶段。各街道办事处和各督导检查组要根据整治重点和任务目标,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漏查一个摊点,不遗留一个死角,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别是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卷烟和经营注水肉病害肉的不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做到该曝光的曝光,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9月底,区节日市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对五个督导检查组和各街道办事处华盛江泉北区节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各有关单位要做好迎接市整规办督导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节日市场专项检查活动结束后,各街道办事处北区华盛和各节日市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搞好检查总结,认真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查找不足,要对今后食品市场管理制定出具体的意见和措施。总结材料要在10月9日前报区整规办,由区整规办汇总后上报区政府和市整规办。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抓住节日消费旺季,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不法行为,净化节日市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愉快的节日。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区节日食品专项检查工作,区政府成立罗庄区节日市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宣传经贸农业卫生畜牧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烟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指导协调节日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同时设立5个专项检查督导组,分赴各街道具体督导并开展检查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密切配合,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检查工作。
三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本次节日市场专项检查的重点是酒类卷烟月饼肉及肉制品等节日旺销食品。
(一)酒类月饼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件,企业从原料购进产品生产质量查验包装销售广告宣传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生产经营,企业各类证照齐全,生产现场卫生,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生猪屠宰点严格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组织生猪宰杀检疫检验和肉品销售。对检查发现的如下问题,要给予严厉查处。
1对无证从事酒类月饼生产和私屠滥宰生猪窝点要依法取缔。对组织生产不规范生产工艺落后,产品检验能力低下的企业,要责令限期停产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吊销有关证照。
3对加工注水肉经营未经检疫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罚,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上市,切实提高肉品质量。
2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伪造厂名厂址伪造认证标志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给予严厉打击。
(二)酒类卷烟月饼肉及肉制品批发零售企业和个体经营门店要有合法的进货渠道和经营手续,建立健全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追究措施。不经营来路不明,商品无标志质量无保证和过期变质的食品。
对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卷烟月饼肉及肉制品的不法商贩要给予严厉查处,决不姑息。同时,查清进货渠道和生产厂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彻底铲除制造假冒伪劣食品卷烟的生产经销窝点。
(四)加强对餐饮业的管理,依法取缔无证卫生条件差的单位和摊点。特别要对建筑工地和学校机关食堂各类露天餐饮烧烤早餐夜市餐饮等流动摊点进行集中治理,进一步规范其经营行为,确保饮食安全。
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范文2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2018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隐患排查。春节前,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做到了“全覆盖、无遗漏”,共排查各类企业128家,发现问题和隐患75处,问题和隐患全部及时整改到位,确保了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稳定。
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1、召开了会议。2月7日、3月2日分别组织召开了由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对春节期间工作、复产复工工作和全国“两会”期间及防范2.28现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制定了工作方案。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固安工
业区实际制订了《节后复工复产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方案》。
3、及时传达贯彻。一是制定发了《节后复工复产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方案》2个文件,及时将工作部署和精神传达到了基层和企业。二是以通知形式向企业下发了《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通知》,告知企业督导检查时间和重点内容。三是利用微信群不定期向企业发送防范2.28现象相关知识、复产复工注意事项和重点时期安全提示、警示以及安全生产相关知识,促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4、开展检查。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稳定,不出事故,开展了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复产复工前的员工教育情况、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2018年教育培训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定情况、企业内部责任书的签订情况,同时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了验收。92家企业基本符合复工复产条件,准予复产复工;36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和隐患,都下达了督导检查意见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经复查后36家企业的问题和隐患全部整改,符合复工条件。
三、汛期、“安全生产月”工作开展情况
1、制定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关方案。
2、安排部署。分别召开了由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2项工作进行了安排。
3、工作开展情况。①汛期工作。一是组织企业开展了汛期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二是企业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开展了督导检查工作,督导检点企业15家,发现问题和隐患5处,下达了督导检查意见书,问题和隐患全部整改。②“安全生产月”工作。一是在辖区主要街道及社区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15幅,营造氛围。二是组织企业员工每日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网上答题活动,以此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三是组织企业开展了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以此检验应急救援预案的实用性。四是配合上级宣传部门对辖区企业进行了新闻采访报道活动。
四、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开展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从7月初到12月31日开展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一是动员部署。7月9日,组织召开了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题会议,对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制定方案。参照固安县方案,结合固安工业区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固安工业区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三是成立机构。成立了固安工业区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党政只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安委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四是加强宣传。第一是利用固安工业区企业QQ服务群、企业微信交流群播发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目的、意义以及相关要求,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第二是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营造安舆论氛围。第三是通过企业召开动员会、班组会的办法让每名员工明确此次攻坚行动的目的、意义、以及重要性,让所有员工参与到行动上来,达到全员参与的目的。五是全面排查。第一是督导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制定并下发了“一台张三清单”,要求企业按照《责任清单》规定的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按时上报固安工业区。第二是全面检查。在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基础上,开展了对企业的全面检查工作。一是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计划,首先对规模以上及重点企业进行了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规模以上及企业35家,发现问题和隐患101处,下达检查意见书35份,已整改问题和隐患101处。二是检点企业15家,发现问题和隐患62处,整改问题和隐患62处。三是领导检查包联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固安工业区领导包联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在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期间,党政主要领导及其他班子成员都按照包联分工开展了相关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形成了一级包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实现了安全生产责任包联全覆盖。切实落实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原则。
下一步工作安排
1、继续做好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第二阶段(集中排查整治)和第三阶段(“回头看”和总结)相关工作。
2、结合季节特点,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力争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划上圆满的句号,确保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
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范文3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有关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战略目标,正确处理好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关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服务中心,深化改革,全面做好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计划、利用管理、执法监察、依法行政等工作,努力实现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双保双赢”。
行动主题:惠民生促进科学发展,守红线坚持数质并重。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总体要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和保护耕地红线为主线,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贯穿落实到土地利用、管理、调控和制度改革的各个环节。在保发展方面,坚决落实中省经济调控政策目标,把保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保障科学发展;在保红线方面,把实现耕地面积净增长,质量有所提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十二五”开局之年,为筑牢耕地红线打下好的基础。
主要目标:(1)保证中央调控政策的实施,做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2)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实现耕地面积净增长,质量有所提高。(3)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和工作机制,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县(区)达标建设,为全市三年实现达标奠定基础。(4)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得到加强,土地执法形势继续好转。(5)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在土地征收、建设用地审批等关键环节改革形成法制、政策成果。努力实现我市“国土资源服务管理水平大提升,违法违规用地宗数面积大下降”的目标。
三、工作重点和具体安排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统一部署,“双保工程”年行动分为中心任务、专项工作和策应工作。我市坚持以保护耕地和合理供应土地为中心任务,以专项工作为重点,以策应工作为支撑,加强重点工作和制度改革、基础建设、舆论宣传等的衔接配合,保障主要工作目标有效落实。
(一)中心任务
1.完善土地调控政策。
工作目标:保障土地调控政策规范执行,坚决杜绝向违
反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的项目供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落实市政府房地产调控政策,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
具体任务:优化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分析观测点布局。每季度形成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报告。配合省国土资源厅修订出台《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年本)》,指导各县(区)制定完善适合地方特点的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和其它供地政策。修订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和实施政策。严格执行土地供应和利用政策,遏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重复建设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项目用地。坚持土地招拍挂制度,完善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政策。落实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编制实施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对房地产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进行动态监管,适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2.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工作目标: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做好农村土地整治,确保耕地保有面积实现净增加,实现耕地质量有所提高。
具体任务:运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和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监督占补平衡到位,上半年完成和通报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情况。完成我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将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深化应用农用地分等定级等成果,开展耕地质量等级监测试点。
制定规范推进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配套文件,对全市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建设田间水利设施配套的高标准农田,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专项工作
1.节约集约用地专项工作。
工作目标: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体系、技术标准、考核评比办法、激励和约束机制,树立一批节地典型,引导各县(区)政府和部门、用地单位落实节约优先战略。
具体任务:配合省国土资源厅提出新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目录》和《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修订建议;完成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按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安排公布评价成果,针对开发区用地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促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相关政策和对策;完成单位GDP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评价考核,扩大考核结果的应用范围;配合省国土资源厅积极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区)创建活动,表彰年度模范县(区),落实对模范县(区)的奖励措施,推广节约集约新模式、新机制。
2.执法监管专项工作。
工作目标:做好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努力实现违法违规用地宗数面积大下降的目标;建立健全全市土地执法监管体系,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
具体任务:4月初完成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动员、部署和培训;4至7月完成卫片执法检查实地核查、查处整改和督察验收工作;8月上报全市核查数据和验收评估报告;9月以后启动约谈问责工作。同时,每季度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3.制度改革专项工作。
工作目标:完善土地征收和征用安置补偿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索违法责任追究制度改革,形成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
具体任务:探索改进我市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工作的意见,指导做好报批工作;探索改进单独选址项目报批意见,提高重点项目审批效率;对连续两年被部省问责的县(区)以下国土资源部门主要领导,研究制订引咎辞职问责制度。
(三)策应工作。
工作目标:通过检查、调研、培训等指导各县(区)落实“双保工程”重点任务,总结地方土地管理机制创新经验。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强综合监管能力建设。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促进全社会认识、理解资源刚性制约的紧迫性、长期性。
具体任务:加强督导检查工作。5月份前做好年以来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抽查的准备;配合部省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的监管办法;8月份做好省对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的准备工作;年底前完成对全市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完成“双保工程”督导工作。第三季度做好部省“双保工程”年行动的调研督导检查准备工作;年底前做好对全市“双保工程”年行动的调研督导检查工作,并形成调研报告和一批典型经验报告。
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更新遥感监测和土地利用数据库;完善监管平台,推进应用成果;在上级指导下完成“金土工程”二期工程立项及后续建设工作;建立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加强地质资料的开发应用。
做好宣传培训工作。4月初制定“双保工程”年度宣传工作方案;积极参与《国土资源报》“双保工程”年行动百人谈活动;利用节日和重大活动,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开辟“双保工程”专版、专栏、专稿,宣传工作推进情况、成效和经验;组织县(区)搞好各项单项工作的培训工作。
四、保障措施和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推动“双保工程”实施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的协调联动,凝聚深化改革的合力,保证年度重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国土资源局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双保工程”年度行动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对承担的重点任务及早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安排,加强对全市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形势的分析及宏观调控政策执行过程中土地管理面临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的深入调研、及时评估,形成政策建议及时报省。
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关组织协调机构,加强部门联动。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双保工程”年行动的工作方案及组织领导机构人员名单,要在今年4月15日前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双保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加强督导检查。“双保工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重点任务分工协作,通过调研、培训、会议、检查等,加强对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政策指导,统筹安排好有关专项检查工作。各县(区)要掌握工作进度,把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明确目标,强化责任,主动推动工作,分解落实任务。
(三)加强宣传交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加强组织策划,会同各新闻媒体加强对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地方典型经验的宣传,把握舆论宣传的正确导向,突出宣传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的决心与信念,宣传“双保工程”的工作进展和成效。
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范文4
自《关于印发水区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府办发号)文件印发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成效。但镇在重污染企业限期治理工作方面进展缓慢,治理任务尾欠较大。为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现就对镇山龙带钢有限公司、久隆带钢有限公司、瑞新工贸有限公司、翔蓉带钢公司限期污染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环保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力度。镇要本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大对企业主的环保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埋单”的原则,重点整治辖区内带钢污染企业,规范企业排污行为。要进一步教育各企业主应本着可持续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原则,按要求加快整治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治理任务,实现达标排放。
二、进一步确定企业限期治理目标。1.久隆带钢公司停产整改。要加大对久隆带钢公司治污工作的督促监管力度,要求其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并确保在年10月31日前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再对运行情况监测,申请验收。2.翔蓉带钢公司停产整改。要求翔蓉带钢公司尽快对企业污水处理工程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并确保在年11月30日前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再对运行情况监测,申请验收。3.山龙带钢公司,要求按设计规程进行施工。保证治理运行质量,确保达标排放。并在年10月31日前完成,后对运行情况的监测,申请验收。4.瑞新工贸公司,尽快运行监测,申请验收。在年10月31日前完成。
三、进一步落实政府监管职能。镇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对四家带钢企业污染整治工作进行明确分工负责。四家带钢企业限期治理由镇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落实,确保四家带钢企业污染限期整治到位。对未按整治工作要求仍非法排污生产的,要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上限处罚,停产整改直至关闭企业等处理。
四、进一步加强对限期整治工作的跟踪和督促检查。为加强对四家带钢企业限期整治工作督促检查工作,区政府将成立督导组,督导组由区监察局牵头,公安分局、区委宣传部、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环保局等单位组成。督导组负责对重点整治企业进行跟踪、督查、报道,对工作不力、不到位,行动不积极的,及时曝光和通报批评,并要将有关情况报区政府,区政府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范文5
北京市教育督导制度的建立历史悠久,可以追溯到1906年(清光绪32年),随清末“废科举,兴学堂”设京师督学局。1987年,北京市教育局督学室建立,为北京市现行教育督导机构奠定了基础。1996年,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同时举行成立和挂牌仪式,这标志着北京市现行教育督导机构基本形成。2007年,市政府任命了正局级专职主任,进一步增强了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相对独立性。目前,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行政编制17名,设主任1名(正局级),副主任3名(副局级),内设综合处、督导一处、督导二处3个正处级内设机构。
2010年2月,北京市教育督导与教育质量评价研究中心成立,编制12名,同时核增处级领导职数1正1副,主要承担教育督导与教育质量监测评价的理论研究、工具开发、数据库管理和维护及事务性工作。2012年,筹备设立北京市督学研修中心,主要承担督学专业化发展的理论研究、督学资格认定、督学资源库建设和管理、课程的研发和培训工作。以上两个机构的成立将进一步促进北京教育督导的专业化发展。历经20余年,北京市教育督导积极构建现代化教育督导体系,扎实推进教育督导思想和理念、体制和机制、内容和方法手段、制度和督学队伍建设的改革和创新,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 制定督导监测指标体系
2007年初,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启动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方案、评价指标体系、实施办法和评价数据库等基础研究工作。2008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价方案》,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了督导监测的指标体系和工作方案。
同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价方案》,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了督导监测的指标体系和工作方案。督导监测的指标体系包括了《北京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督导评价指标体系》中可以量化的经费保障、办学条件、干部教师配置、普及水平等4项一级指标和27项二级监测指标。2008年6月,召开“北京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专项督导启动大会”,并对全市18个区县和燕山地区办事处进行督导、监测。
■ 建立督导监测工作机制
在督导监测工作中,我们抓住“数据采集、数据分析、撰写报告、结果应用”几个主要环节,初步建立了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监测的工作机制。
一是各区县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完成数据采集任务,形成本区县数据库,并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是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和督学,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核实区县数据,经过统计测算、分析整理和归纳总结,形成本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督导监测报告。
三是建立督导监测结果的报告和公布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督导监测,并建立了全市均衡发展状况数据分析系统和信息平台。2010年,我们通过综合差异系数和经济学领域的基尼系数,对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形成了北京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专项督导报告。这是全国第一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督导报告,在全市乃至全国都产生了积极影响,得到了教育部领导的高度评价。
■ 督导监测的结果及成效
从督导监测的结果来看,全市教育资源配置基本均衡,教育差距明显缩小。
一是全市义务教育区域间均衡状况。4项一级指标中,普及水平为均衡;经费保障、办学条件和干部师资配置等指标为比较均衡。27项二级指标中,9项均衡,主要为学生毕业率、体质健康和教师学历等方面;8项比较均衡,主要为专用教室和图书达标率、生均教育经费、骨干教师及高级职务教师比例等方面;8项基本均衡,主要为生均音体美器材室、占地面积、公用经费等方面;两项不均衡,分别为市级骨干教师比例和每台学生机使用人数。
二是城乡学校间的差距在显著缩小。对比城镇和农村两类学校的27项二级监测指标,农村学校有9项指标高于城镇学校,集中在办学条件和经费保障方面;6项监测指标与城镇持平;低于城镇的指标12项,集中在干部教师配置方面,其他指标差距不明显。
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范文6
一、工作目标
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集中整顿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监管与自律相结的原则,通过半年左右时间的集中整顿,进一步规范药店经营保健食品秩序,建立药店经营保健食品长效监管机制,使药店保健食品经营者法规意识明显增强,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帐制度进一步完善,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药店保健食品安全状况不断好转,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整顿内容
(一)开展保健食品经营品种集中清理。重点检查销售产品的合法性,是否持有销售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是否存在套用、冒用批准文号,一个文号用于多个产品等情况。药店经营保健食品要求做到:专册登记、专区销售、专档管理。
(二)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专项检查。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是否与批准证书内容一致,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产品的批准名称是否加贴其他商标;是否有虚假或夸大功效、扩大适宜人群、宣传具有诊疗作用的内容。
(三)执行保健食品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重点检查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执行情况和各种记录台帐是否符合要求,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可追溯。
(四)开展保健食品广告治理。检查药店保健食品广告是否经过审批或备案,广告内容是否与审批或备案的相一致;店内宣传资料是否存在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结合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份专项整治,开展对保健食品的抽样检验,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以假充真、套牌套号、违法违规声称27项功能等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7月1日-7月15日)。结合本市药店经营保健食品的现状、特点和日常监管工作计划,制订下发专项整顿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7月15日-8月10日)。要求全市所有经营保健食品的药店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分析,进行自我整改,形成自查报告,报辖区基层所。
(三)检查整治阶段(2012年8月10日-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店经营保健食品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顿,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10月31日-11月10日)。各基层所对专项整顿情况进行阶段性统计、分析和总结,统一报送到局食品科,再由食品科汇总后上报到市局保化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科室、各基层所要深刻认识当前保健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此次全市药店经营保健食品专项整顿行动,把专项整顿工作作为今年保健食品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细化工作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保健食品监管涉及到多个环节,食品科、药械监管科、稽查科与各基层所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要明确工作分工,落实监管责任,齐心协力,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广泛宣传保健食品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大力宣传药店经营保健食品专项整顿工作的意义、进展和成效,积极营造更加有利的监督执法环境。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对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要依法查处一批,曝光一批,有力震慑违法分子;要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科学理性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