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处罚管理条例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互联网处罚管理条例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互联网处罚管理条例

互联网处罚管理条例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市文化局《关于开展全市网吧专项整治统一行动周活动的紧急通知》精神要求,切实解决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网吧经营场所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使全市网络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的得到根本好转,创造良好的网络文化环境。

二、网吧专项整治周的重点和目标

1、对无证经营、证照不全的“黑网吧”和以电脑学校、劳动职业技术培训班、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房等名义变相经营的网吧以及违规设立的网吧进行全面检查,对违规设立的网吧及时给予取缔。

2、对无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公安部门审核意见书、工商营业执照或执照、意见书不齐全的网吧,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及时联合公安部门、工商部门予以查封和取缔,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及函告监督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停止互联网接入服务。同时,对设立在距离中小学校周边不足200米和居民楼(院)内的网吧坚决给予关闭。

3、对网吧超时经营和非网络游戏等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对超时经营、经营非网络游戏的网吧,一经查处,严格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管理条例》给予处罚,直至取缔《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4、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未核对、登记,以及记录有关上网信息情况的,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或者在保存期内修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的坚决予以处罚。

5、经批准设立的网吧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限期整改,依法给予处罚。

6、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设置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的网吧,及时函告公安机关予以处罚。

通过一周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使无证和证明不全的黑网吧在我区基本消失,违规设立的网吧全部限期整改,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超时经营和黑网吧互联网接入切断问题基本解决。

三、专项整治工作的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由区政府牵头,成立由文化、工商、公安、通信管理、教育、财政、广电、法制办、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区文化局),统一协调指导专项整治工作,研究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

互联网处罚管理条例范文2

截至年底,我市文化市场发展趋势良好,保持健康发展势头。全市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共有396家(文化市场221家,新闻出版市场175家),其中歌舞娱乐70余家、经营场所面积13700m2,从业人数817人;电子游戏(艺)36家、经营场所面积5700m2,从业人数128人;网吧66家、经营场所面积11000m2,从业人数150人;演出经营单位6家、经营场所面积1030m2,从业人数132人;艺术培训4家、经营面积800m2,从业人员20人;音像制品50余家、经营面积1590m2从业人员110人;艺术品经营单位39家、经营场所面积1280m2,从业人数173人;出版物经营单位41家、经营面积770m2从业人员71人;印刷企业33家、经营面积近30000m2,从业人员1045人;打字复印经营单位51家,经营面积1160m2,从业人员106人。

二、以行政审批法规为核心,行政工作有效展开

截至11月底,我局依法办理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物市场行政审批(变更、年检)420件,无任何违法行政收费现象,无一例被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无群众行政投诉、无举报反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也无因具体行政审批行为不规范而引起的行政赔偿。文化市场项目审批合格率达100%。完善局行政审批信息系统运行工作,实时接受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监控。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操作,全面、真实、准确填写业务资料,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着力于行政审批提速,以增加审批时效。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无“红、黄牌”预警纠错,无违纪违规行为,无绩效扣分。

三、积极开展法规培训工作,加强文化市场监管

为了更好的规范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增强文化市场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开创我市文化市场依法经营、守法经营、文明服务的良好局面。年以来,市场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分期分批组织了游艺娱乐、歌舞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音像制品、演出、游泳池、印刷企业等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针对《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省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省演出管理条例》、《省体育市场管理办法》、《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条例、法律法规及业务技能的学习培训,参加人员2000余人。为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我局还对特定执法人员举办了3期业务知识培训、行政执法案卷评比、典型案件分析。

四、农家书屋全覆盖,检验验收率100%

我市农家书屋建设工作从07年至今,已在全市157个行政村达到全面覆盖,农家书屋网报工作率达到100%,切实解决了农民群众看书难、买书难的问题。6月中旬省、市新闻出版局相关领导就我市157家农家书屋建设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检查中各级领导对我市农家书屋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肯定,同时也指出了一些细节问题,要求尽快整改完善,切实把农家书屋建设做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真正做到文化惠民,服务三农。

五、切实履行文化执法工作职责,文化市场安全平稳,规范有序

互联网处罚管理条例范文3

为完善外债统计监测与管理,防范外债支付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和《外债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实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包括企业出口预收货款和进口延期付款。预收货款指出口货物合同约定收汇日期早于合同约定出口日期或实际收汇日期早于实际出口报关日期的收汇;延期付款指进口货物货到付款项下合同约定付汇日期晚于合同约定进口日期或实际付汇日期晚于实际进口报关日期90天以上(不含)的付汇。

二、企业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实行登记管理。企业应通过互联网或前往所在地外汇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的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网址:n),办理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的逐笔登记和注销手续。

三、自2008年7月14日起,企业新签约出口合同中含预收货款条款和合同中未约定而实际发生预收货款的,应在合同签约之日起或实际收到预收货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预收货款合同登记手续,企业合同中未约定而实际收到预收货款的同时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手续。企业按合同约定收到预收货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手续。

已登记预收货款项下货物报关出口和货物未出口退汇的,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或退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预收货款注销手续。超过登记预收货款项下货物出口时间30天(含)的,应书面说明预收货款未注销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外汇局存档备查。退汇手续按照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有关退赔外汇的规定办理。

企业出口买方信贷的提前收汇,应办理预收货款登记手续。企业出口押汇、福费廷、保理等贸易融资项下的收汇,不需办理预收货款登记手续。

四、预收货款可收汇额由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依据企业预收货款登记和出口收汇情况及其所属行业特点生成。银行应按照货物贸易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等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在相应可收汇额内为企业办理预收货款的收结汇手续。

五、自2008年10月1日起,企业新签约进口合同中含延期付款条款和实际发生延期付款的,应在合同签约之日起或在海关签发进口货物报关单后90天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延期付款登记手续。已登记延期付款项下货款对外支付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企业应办理延期付款注销手续。

六、企业登记的延期付款的年度累计发生额,不得超过该企业上年度进口付汇总额的10%。大型成套设备进口、签订长期进口供货合同等超过前述比例的延期付款需求,以及新设企业的延期付款需求,由外汇局根据企业所属行业特点及实际情况征求商务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意见核定。银行应根据货物贸易进口售付汇等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在额度内为企业办理延期付款的购付汇手续。

七、外汇局对企业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的登记和注销登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企业未按照本通知规定办理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登记、注销手续的,或以虚假合同办理登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外债管理相关规定处罚。企业接受处罚并经核准后,应办理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补登记手续。未经补登记的延期付款,银行不得为企业办理购付汇手续。

企业超过预收货款项下登记的货物出口时间90天(含),仍然没有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且不能说明合理原因,并根据外债管理规定被认定为违规对外借款的,由外汇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外债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责令预收货款原路退回,并按本通知规定办理预收货款注销登记手续。

银行违反本通知规定为企业办理预收货款收结汇、延期付款购付汇手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外债管理相关规定处罚。

八、企业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项下涉及外汇核销管理和超过90天(不含)的信用证等非货到付款项下延期付款的管理,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九、本通知适用于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和保税监管区域内具有外贸经营资格从事非保税货物贸易的企业。

十、本通知自2008年7月14日起开始施行。自2008年10月1日起,以往法规与本通知有关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互联网处罚管理条例范文4

关键词:大数据;信用信息;金融消费者保护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5(10)-0004-04

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各国政府及理论界在反思危机发生根源的同时,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给予了特别关注,个人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作为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及表现形式,也受到广泛重视,大数据时代又对个人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带来新的挑战和问题。因此,研究如何构建个人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实现从注重处理微观的矛盾纠纷向构建权益保护长效机制转变,既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也符合我国征信业务的发展趋势。

一、我国传统个人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的现状和问题

随着征信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在个人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制度体系、权利内容、权利有效履行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个人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制度体系不够完善。近年来在人民银行的推动下,《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及《征信投诉处理规程》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初步构建了个人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的法律框架。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涉及个人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过于原则,且分散在诸多法律条文中,不成体系,还存在一些盲区,加之《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配套制度未出台,法律实践中司法解释还是空白,使得个人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工作在细节上还存在一些漏洞。例如,信息主体认为被侵权的可以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投诉,但相关制度中却未明确人民银行可以行使哪些权力、可以采取哪些手段来核查和处理投诉,使投诉可解决纠纷的范围受到限制。

(二)个人信用信息主体权利内容还不够丰富。征信实践中虽然赋予个人信用信息主体知情权、同意权、重建信用记录权、异议权、救济权五项权利,但这些权利未得到明确定义,相关规定尚不完善,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较,同意权、退出权、直接营销禁止权等还没有涉及,并且伴随着信用信息二次使用、信用信息跨境流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权利内容还不够丰富,权利的落实还存在漏洞。

(三)个人信用信息范围界定不够清晰。征信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个人信用信息的范围目前尚无统一的界定,《征信业管理条例》只是明确了禁止采集个人敏感信息的范围,并没有明确划定信用信息的范围。范围界定的不明晰,导致实践中容易使一些与信用无关或虽与诚信相关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被纳入到征信系统。据问卷调查显示,73.66%的受访者对“电信欠费信息”及“水电费欠费信息”应不应该纳入征信系统存在争议;69.41%的受访者认为“计划生育”、“醉酒驾车”等信息属于个人隐私范畴,不应采集。再如当前互联网机构也在采集个人的交易记录、评价信息、社交信息等,但是没有明确规定这些信息是否属于其可采集的范围。

(四)个人信用信息使用中存在违规行为。一方面,商业银行作为个人信用信息的主要使用者,其在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还存在着未经授权查询、授权书因要件缺失而缺乏法律效力、查询授权未约定用途、查询授权条款在内容繁杂的格式合同中难以引起注意、查询授权条款用词不规范等方面,侵犯个人信用信息主体权益的案件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征信机构和商业银行等信息使用者可能接触到大量个人信用信息,利益驱动下个别员工可能铤而走险,非法出售、倒卖个人信用信息的案例近年来也呈上升态势。

(五)有效的个人信用信息主体权益救济机制尚不健全。目前征信相关制度对个人信用信息主体侵权的救济,以合同救济、行政救济为主,设定了异议、投诉和诉讼制度。但是实际操作中,异议处理往往需要经过多个环节的反复核查,流程相对繁琐、耗时较长,渠道不畅也会导致部分异议信息无法及时处理,行政处罚主要以赔偿为主,但是对赔偿的内容、标准并未规定,仲裁救济、司法救济等其它方式尚无涉及。

二、大数据时代对个人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带来的新挑战

大数据以其大规模、高速性、多样化的特征,为征信业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数据化伴随的隐私权范围扩大、信息安全问题,也给个人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的现行制度、监管方式、行为约束、维权机制等带来新的挑战。

互联网处罚管理条例范文5

(一)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1.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及各部门工作贯彻落实工作部署情况。

2.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动员情况,网吧从业人员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专项整治政策了解掌握情况。

3.对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及变相网吧的查处取缔情况,网吧证照登记管理情况。

4.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情况。

5.对黑网吧和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责令停业整顿的网吧终止或暂停互联网接入服务的情况。

6.对网上传播有害文化信息行为的查处情况。

7.对本地区网吧调查摸底情况,对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数据的统计情况,网吧管理档案建立情况。

8.网吧管理所需必要经费的落实情况。

9.受理群众举报情况。

10.群众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反应。

(二)网吧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1.农村网吧现状和管理情况。

2.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安装、运行情况。

3.对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监管情况。

4.对未成年人开展不进网吧和青少年网络文明的宣传教育情况。

5.各级各类学校的上网场所对学生的开放及管理情况。

6.网吧社会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7.网吧行业协会建设及行业自律情况。

8.连锁网吧建设情况。

9.治理乱收费乱罚款等规范执法行为开展情况和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0.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情况。

二、监督检查的方式

(一)监督检查时间、人员安排

拟于**年8-9月,由全国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统一安排,每组成员3-5人,请人大、政协等部门人员、中央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检查组。

(二)监督检查的形式

除检查省会城市外,检查组还要深入到1-2个中等城市和1-2个县进行检查。在检查中要重视对城市的城郊结合部、学校周边地区的检查。对群众举报集中的地区也要进行重点检查。

1.听取地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和各部门的汇报。

2.对网吧经营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3.查阅网吧管理档案、行政处罚档案、新闻宣传报道。

4.召开网吧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老师、学生、行业协会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

5.检查计算机管理系统运行情况。

互联网处罚管理条例范文6

一、正视差距,查找不足,切实增强做好网吧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市的网吧等互联网经营服务行业发展较快,已成为我市文化娱乐市场中的新兴文化产业之一,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丰富群众文化娱乐生活作出了一定贡献。但是,我们也十分清楚地看到,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超时营业和未实名登记等非法经营问题也十分突出,虽然各相关部门已多次进行整治,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网吧违法经营现象仍然屡禁不止,导致一些青少年沉迷其中,学习成绩下降、违法犯罪甚至酿成人生和家庭悲剧。这些现象已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出建议和议案,要求各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对网吧的管理和惩治力度。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网吧整治工作也非常重视,分别就此问题做出批示和指示。因此,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把网吧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日程,落实落靠责任,攻坚克难,通力配合,扎扎实实地打好网吧专项整治这一仗,用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取信于民。

二、突出重点,明确目标,确保网吧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近期网吧整治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就是坚决依法取缔“黑网吧”、全面查处网吧非法经营活动。要严格执行《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把好审批关和执法关,对不符合全市网吧规划布局和设立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对现有的“黑网吧”该查封的查封,该没收的设备没收,使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活动。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对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累计两次必须责令停业整顿,累计三次一律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否则,网吧整治或取缔“黑网吧”就是一句空话,只能是今天取缔明天照常营业,上午查处下午照常接纳未成年人。

三、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全力打好网吧专项整治攻坚战

网吧整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涉及方方面面,关系千家万户。各相关部门既要分工负责、尽职尽责,又要团结协作、通力配合,全力打好网吧专项整治攻坚战。文化部门作为此次行动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协调和行业监管职能,切实加大日常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超时营业、未实名登记等违法违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登记管理,对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要会同相关部门依照《条例》和《无证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坚决予以取缔。公安、消防部门要切实抓好网吧的网络信息、安全监控和消防安全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网络违法行为,彻底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教育引导和管理,研究制定学校网络资源对学生开放的措施和办法,建立与家长沟通联系的制度,加强学生管理,防止学生进入网吧。网通、铁通、广电等部门对未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网吧经营业主,坚决不予入网。特别是要尽快在本行业、本系统开展为“黑网吧”接入信号或变相接入信号的清查工作,做到令行禁止。今后,凡哪个地方出现“黑网吧”,首先要查清楚是哪个部门提供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并严肃追究相关部门、相关领导、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互联网接入部门要坚决贯彻《条例》规定,对有关部门认定未执行限时营业规定的网吧,要在晚上零时到次日早八时切断网吧信号,从源头上解决网吧延时营业和开夜机的问题。

四、严格监管,强化巡查,巩固网吧整治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