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品质提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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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品质提升

城乡建设品质提升范文1

会议传达了全省城乡建设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会议指出,加强城乡建设、推进生态文明,既是党委政府的重要责任,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今后一个时期,我市要贯彻落实全省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坚持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引领、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并重,围绕在全省争当“三个第一”的总体要求,以“共建美好新、共享幸福新生活”千日行动为主要抓手,紧紧抓住承办青奥会的历史机遇,高标准开展新一轮城市建设,大力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全面提升城乡建设水平。

会议明确,我市将分阶段作出贯彻部署,出台系列政策意见。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坚持规划为先,全面提升城乡发展引领水平;坚持建管并举,全力提升城市化现代化水平;坚持生态为基,全力提升城乡生态环境水平;坚持统筹为要,全力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要实施好城乡规划战略和总体布局,有序推进镇总体规划、镇控制性详规、新社区规划的全覆盖工作,重视和加强老城风貌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要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城市空间品质,构建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要全力构筑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大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统筹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帮促经济薄弱地区发展。

会议强调,要执行最严格的环境准入标准、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最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保考核倒逼,努力提升环保工作水平。要进一步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及国家生态市、森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结合实际,尽快出台《坚持生态为基,化解资源环境约束的意见》,指导全市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抓紧制定《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规划》,在加快生态市创建的基础上,同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工作。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工程、关停整治工程、蓝天清水工程、绿色工程、农村环保工程、环境安全工程等“六大工程”。

城乡建设品质提升范文2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在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民生工作会议精神,并以此为动力,厉兵秣马,推动县域经济高歌猛进,城镇建设快马扬鞭的关键时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今天召开2011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议,正式吹响了思想大解放、城乡建设大跨越、凝心聚力打造宜居城市的号角,这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城乡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抓好这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可以说今天的会议既是一次总结表彰会议,也是一次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自我加压、奋力赶超的动员大会、誓师大会。这充分体现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一班人严谨务实、早于谋划、扎实稳健的工作作风,也体现了建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一贯如一的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精神风貌。在此我代表县政府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刚才对2011年度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两个单位的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对2012年的工作任务签定了责任书,周继迎局长代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了一个很好的报告,目标准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我完全同意,希望同志们认真学习领会,吃透精神实质,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城乡建设工作的实际,再讲三点意见。

一、站在新高度、新起点审视城乡建设工作,成效突出,机遇难得,我们必须用心把握、积极作为

去年以来,在县委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抓住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机遇,用心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部署,着力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按照"三三四"的总体工作思路,解放思想,奋力拼搏,迎难而上,干事创业,经济社会呈现了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态势,开创了发展的新局面,实现了"十二五"的良好开局。2011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195亿,固定资产投资85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7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9500元,地方财政收入5.39亿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的成就,迈上了新的台阶。作为我们的城市建设部门,也和全县其他部门一样,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下,在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下,大家上下同心,左右合力,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应该说住建局和各部门、各单位做到了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事业上同干。局党组带领全体职工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努力进取,扎实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一是东城新区建设进展顺利。抽调人员充实工作力量,做好东城新区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积极推进入区项目单位完善手续。顺利完成了"三横"道路东延段建设,完善新区道路及绿化、美化、亮化建设,基本完成弱电、消防、供气等地下管网敷设。全力做好建馨嘉苑小区地面附属物清理、手续办理,完成奠基及施工图纸设计,正在实施基础建设。二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重点实施了南外环西段及西外环南段改造、郯子湖公园清淤改造、李墨干渠清淤、郯东路南段改造提升、城区公交车停车港湾等工程建设。三是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严格工程基本建设手续办理,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将行政审批事项纳入县政务大厅,实行集中会审会签制度,加强对工程招投标监督,遏制不合理竞争行为,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合理。开展建筑市场秩序综合执法检查,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做好建筑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综合竞争力。四是公用事业管理成效显著。成立联合执法组,开展"禁实"检查,协调6个单位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督促新原供热公司、奥德燃气公司完善供热、供气规划编制,完成了年度扩面任务。五是村镇规划建设、农房建设和危房改造以及社区"三上"工作稳步推进。以新型城镇化为主导,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组织完成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中心村建设规划编制。突出做好农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积极协调,加强监管,超额完成市里下达给我县任务目标,连续3年位居全市前列。积极组织实施社区"三上"工程,加快实施"气上楼、水治污、垃圾处理市场化物业化",组织实施并建成了社区等5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其中社区作为全市社区"三上"工程现场推进会的观摩点。

我来工作有1个多月的时间,和住建局领导班子多次接触,我深切的感受到,住建局的领导班子,履职尽责,奋发有为,敢于创新,有着不甘落后,不辞辛劳,奋力争先的优良品质。住建局的干部职工,顾全大局,同心协力,忠诚质朴,有着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勇往直前的优良传统。我深感我们的干部好,职工好,我为住建局的同志们感到骄傲,更为自己有机会和大家一起工作,一起奋斗,感到无比的自豪。2011年住建局的大事多、难事多,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态势,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挑战,住建局的领导班子审时度势,沉着冷静,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分前台后台,不分一线二线,工作面前快决策,机遇面前快出手,矛盾面前快反应,任务面前快落实,说干就干,干就干好,不达目的决不罢休。正是有了同志们的上下同心,左右同力,迎难而上,共同奋斗,我们才赢得了社会的赞誉和领导的肯定。这一切都是大家团结奋斗,埋头苦干的结果,都是同志们辛勤汗水的结晶。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日夜奋战的城乡建设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在城乡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日益发展的经济需求还有差距;二是建筑市场管理方面,存在着个别建设项目未取得基本建设手续就擅自开工建设,以及部分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三是"禁实"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宣传力度不够,部分企业和群众节能环保意识不强,建筑节能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四是城镇规划修编没有全部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农房建设、危房改造、农村社区"三上"及小城镇化建设工作任重道远。目前进入一个大发展、大跨越的黄金时间,各方面的工作要求齐头并进,尤其我们城乡建设工作要上台阶、上水平,所以针对这些问题,请大家一定要给予足够的重视,认真的研究分析,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予以解决。

城市是资源要素的聚集地,是技术创新的策源地,是现代产业的发展地。当今社会,城市化浪潮不可抗拒、不可逆转,区域发展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城市的竞争,谁的城市化水平高,谁就能最大限度地聚合、吸纳发展要素,抢占发展制高点;否则就会被边缘化、附属化,就会被动落后。加强城乡建设,是扩大对外开放、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有效举措,是拉动消费、扩大内需、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途径,是保障改善民生,加快建设开放、进取、文明、和谐新的必然要求。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健康发展,目前正处在加速建设、全面提升的新阶段,面临着良好的发展形势。我们必须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进一步扩大城市规模、提升特色品位、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确保在新一轮的城市竞争中抢占先机,赢得主动。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把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制订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对加强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同时,中央和省、市都把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惠民生、促和谐的重要内容,在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廉租住房保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等方面,制定了扶持政策,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和目标,这些都为我们加快城乡建设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加速推进城乡建设,我县已经具备了很好的基础。近年来,通过坚持不懈地推进城乡建设,全县人民切实看到了变化,得到了实惠,对城乡建设的认识更加统一,要求更加强烈,参与的热情、建设的激情、发展的豪情不断高涨。可以说,目前,我县加快推进城乡建设是天时、地利、人和兼备。我们必须顺时应势、抢抓机遇,高点定位、大干快上,以更大的气魄、更实的举措,努力推动城市规模、档次、品质全面提升。

二、站在新高度、新起点谋划城乡建设工作,方向明确、任务艰巨,我们要突出重点,强力推进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县深入开展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省级宜居城市、省级文明城市",继而"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一创三建"活动的关键一年。全县上下一定要坚定信心、加压奋进,保持推进城乡建设的力度不松、投入不减、水平不降,进一步加快省级宜居城市创建步伐,努力把建设成为人民满意的现代宜居城市。

(一)着力做好宜居城市创建工作。住建部门要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在宜居城市创建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全力打造宜居宜商城市。一是重点提升城区市政设施建设维护水平。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做好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城建工程建设,全力推进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积极做好破损路面修复、路沿石、人行道整修和城市排水清淤疏浚,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二是做好城市公用事业建设管理工作。加快东城新区供水供电供暖供气污水管网建设,力争完成新区水厂、供热中继泵站建设,铺设供水管网26公里;主城区完成供热管网10公里,新增供热面积20万平方米;实施"气化",推进供气扩面和李庄天然气分输站建设,敷设中压管线15公里,新增供气用户2000户。三是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提早谋划改造项目,按照"分户计量、分室控制"的标准做好室内管网改造和外墙保温,力争在2012年冬季采暖期,对具备条件的居住建筑,实行按实际用热量计价收费。四是做好新型能源推广应用。加大新型能源的开发利用力度,促进地源热泵供热技术的推广应用,争取全县新建建筑推广使用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技术。积极申报新能源应用示范县,争取上级奖励资金。

(二)着力推进东城新区建设。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基础设施带动和引进大企业参与等方式,推进天元综合服务中心、实验中学新校区、110指挥中心、电力调度中心、防空救灾指挥中心、环境监察监测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馨嘉苑小区等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新区"三纵三横"道路工程和供水、供气、供电、供暖、污水等基础管网,形成重点突破、全面开花的良好局面。要抓住春季绿化苗木成活率较高的有利时机,努力做好东城新区路网绿化、美化工作,完成道路两侧绿化栽植。加快推进滨河景观工程和亮化、美化、绿化工程,把沭河西岸打造成景观长廊、生态长廊和旅游长廊。督促入区项目完善各项手续办理,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三)着力做好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秩序管理。一是加快建筑业稳健发展。为建筑企业搞好服务,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鼓励本县企业外出施工,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力争年内完成外出施工产值过1亿元。二是加强建筑市场秩序监管。严格规范工程交易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服务机制,优化工程交易管理系统。强化基本建设程序,保障工程建设手续完善,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管理。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以创建安全文明工地为抓手,做好对工程建设关键节点的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四)着力推进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突出抓好村镇规划编制,在建筑风格、主色调等规划设计上下功夫,把好关,规划建设特色小城镇;加强村镇建设管理,完善机制,加大投入,切实维护村镇建设良好秩序;继续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重点抓好沿河沿路村庄和乡镇驻地村的改造提升,尽快取得明显成效,形成新的亮点;大力开展农村社区"三上"和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工作,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全面实现城美乡美。

(五)着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快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和驻地详细规划编制,明确乡镇驻地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建筑主色调、建筑风格,规划建设特色小城镇。积极为重点镇、优先发展镇建设提供服务,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小城镇承载能力,吸引周边居民到驻地居住。

三、站在新高度、新起点推进城乡建设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必须凝心聚力、落实责任

县住建局面临的建设任务十分艰巨,有许多的城建项目和村镇建设项目等待你们去建设,去改造,去完成。希望同志们要正确对待组织的信任和全县人民的期望,立足本职,胸怀全局,以更优良的精神状态、更饱满的创业激情、更科学的工作方法、更有力的推进措施,确保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如期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并严把工程建设进度关和质量关,突出每一个环节的管理控制,真正做到"建设一个项目,推出一个精品,增添一个亮点"。借此机会,提几点要求:

一要增强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好地服务于城市发展。城市建设关系政府形象,关系百姓利益,也关系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后劲。建设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增强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改变城市面貌、树立城市形象、改善民生环境、增强城市发展后劲为已任,进一步提高城市建设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大局。

二要敢于攻坚,善打硬仗,全面推进城市建设。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城建项目,要抢时间、抓速度,严格时限要求和质量标准,确保不折不扣如期完成。同时要学习先进地区关于规范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经验做法,积极推进工作创新,促进全县建筑市场长足发展。

三要培养造就一支高效廉洁、敬业奉献、优质服务的干部队伍。继续严明三项纪律、落实四项要求,完善机关内部管理,提升机关服务效能,突出加强建设队伍的业务技能培训和廉政勤政教育,做到既干事又干净,推动城乡建设更加高效运作、群众办事更加公开便捷,为经济发展搞好服务。

城乡建设品质提升范文3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市委五届七次全委会和市“两会”精神,回顾总结20*年建设工作,部署2009年城乡建设各项任务,动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抢抓机遇、迎难奋进,推动城乡建设向更高目标迈进。会上,陈*副市长还将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城乡建设取得新突破

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城乡建设取得重大突破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为契机,紧紧围绕工程推进年、管理提升年和作风建设年目标,团结拼搏,奋发有为,较好地完成了城乡建设和行业管理各项任务。

(一)城乡建设树形象

市区共实施城建项目114项,当年完成投资超过140亿元,其中实施重点工程39项,当年完成投资72亿元;市区共实施拆迁面积245万平方米,完成178万平方米。其中由市建设局系统直接实施的城建项目43项,当年完成投资18.74亿元。

打造*新城。新行政办公楼桩基工程开工。建成九华山路、九华山支路等11条道路,总长13公里,完成团结河改道。规划展示馆主体封顶,启动体育会展中心征地拆迁工作。拆迁安置房封顶43万平方米,竣工37万平方米,交付20万平方米,凤凰家园一期340户顺利回迁。

改善市民生活。整治周家河新村等22处积水区(点)和市区59万平方米老住宅小区,改造街巷道路67条、2.5万平方米。对李家大山等片区进行二次供水改造,区域供水管网基本实现乡镇全覆盖。建成西*、解放路高架桥停车场。实现公交客运收入1.22亿元,新增环保节能公交车90辆,新辟和优化线路11条。平稳快速推进市区出租车新一轮更新,更新车辆700辆。

提升城市功能。市区建成*大道*、健康路*东段和江洲路一期工程,完成*支路和*改造。开工建设*新城公交停车场和城市照明控制中心,建成公交江大枢纽站。全面实施西*历史文化街区二期保护工程,小码头传统商贸街对外开放。完成大港污水处理厂扩建和丹徒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京口、谏壁污水处理厂土建主体工程完工,开工建设大港第二污水处理厂,征润洲水源口保护工程开始拆迁。实施句容天然气利用工程,发展天然气民用户8000户,销售天然气1.35亿立方米。

辖市城市建设快速推进。*市完成了车站路改造、行政广场等8项城建重点工程,句容市实施了河滨南路改造等20多项城建项目,扬中市建成*南路、新扬路南延等城建重点工程,城市面貌有了新的变化。

加快城乡统筹。完成11个省级环境综合整治示范试点村庄和2个特色村庄环境整治和改造,高桥镇获市新型示范小城镇称号。建成扬中新坝华威村和丹徒世业卫星村2个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项目。开工建设环太湖流域省级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13个基本建成。

强化资金筹措。落实20*年贷款资金计划,巩固与各大银行的合作,推进贷款总额达44.7亿元的项目包,新增贷款12.15亿元,融资净余额46.7亿元,周转金额25.7亿元。完成10亿元企业债券申报工作。积极运作土地资产,新增配置土地2000亩,出让土地188亩。

(二)行业监管上水平

全力推进房屋拆迁。紧紧围绕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目标,全力做好拆迁管理和维稳工作。坚持依法拆迁、阳光拆迁、惠民拆迁、和谐拆迁,深入开展平安拆迁活动,强化属地负责制,深化拆迁工作督导制,积极探索和建立绩效考核、任务奖惩、助拆责任等工作机制。市区核发拆迁许可37件,培训拆迁人员2000多人次,受理裁决案件93件,调解结案88件。全年未发生一起重大恶性案件,较好实现了拆迁工作快速推进、平稳可控的目标。

强化建筑市场管理。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46亿元,同比增长15%。市区办理发包项目409个,发包率、招标率、应公开招标率保持100%。全面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创“金山杯”优质工程67项、省“扬子杯”工程14项。规范施工图设计审查和抗震设防工作,共审查项目945项,审查面积400万平方米。提升文明工地创建水平,55个项目被评为省级文明工地。

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市区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57亿元,住宅竣工面积10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2.2%;住宅新开工面积15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6.7%;住宅销售面积10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5.9%。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21万平方米,竣工10万平方米。严格执行住宅小区先验收后交付制度,小区品质有了新的提高。

深化科技创新。局系统共设立市级以上科技项目19项,4个项目获得省建筑科技和市科技进步二、三等奖,完成市级以上鉴定验收10项,全年投入科技经费800万元。有4人获得*市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全面推进新建建筑节能全覆盖。

(三)行风建设显成效

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争创党建先进局活动,着力提高党员和干部队伍素质,举办党员干部理论轮训班,提拔、交流、调整科级干部28名。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分解落实各项任务,建立科级干部廉政档案,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制约机制。对所有城建重点工程,实行“双合制”,从源头上预防犯罪。

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强化舆论宣传,被省、市以上新闻媒体录用稿件1870篇。加快学习型、服务型、勤廉型机关建设,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市建设局和市政公用局机关再次获得市级文明机关称号。组织纪念改革开放30年系列活动,圆满完成第四届世界城市论坛江苏城市展*展厅布展工作。加大职业技能和人才培训力度,多人获得江苏省杰出技能标兵、创新能手等称号。全局爱心涌动,在扶贫帮困、“慈善一日捐”和向地震灾区捐款中,干部职工踊跃捐款达100多万元。

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对199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和重新。制定出台10个规范性文件,提请市政府出台3项行政措施。开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培训,我局获得全市“五五”普法中期评估先进单位称号。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1293起,局行政处罚文书被评为全市“十佳”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

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切实做好稳定工作。重视安全生产,对建筑工地、供水、燃气、公交等行业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实施建筑工程远程视频监控试点,确保奥运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稳定。加强12319城建服务热线建设,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100%。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积极支援灾区重建。充分发扬建设系统能吃苦、敢打硬仗的传统,在全省率先完成绵竹市1403套活动板房援建任务。对口支援绵竹市板桥镇恢复重建,组织专家完成该镇3.7万平方米的房屋鉴定工作,开工建设板桥小学、卫生院、幼儿园重建工程。

与此同时,共青团、工会、妇女、人武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的成绩。

20*年,城乡建设工作在困难中奋进,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

只有解放思想才能激发活力。一年来,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深刻剖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思想根源,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争先意识和创新意识,理清了发展思路,找准了破解问题的办法,出台了优化发展环境的具体措施,充分激发了争先创优的动力和活力,各项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形成了加速发展的良好态势。

只有科学发展才能提升层次。在城市建设中,我们牢固树立抓城乡建设就是抓经济工作、提升城市功能就是关注民生的理念,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按照突出重点、确保重点、攻克难点的原则,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完成重中之重的建设工程和事关民生的实事项目,极大地改变了城乡面貌,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和以人为本。

只有改革创新才能化解难题。面对城市建设诸多难题,我们深化改革、创新思路。在工程建设方面,推行代建制,代建工程得到了市领导和建设单位的一致好评。在资金筹措方面,努力化解金融危机带来的各种困难和压力,将水、气、道路等城建资产和老城区土地注入城司,扩大融资能力,公司总资产突破了200亿元,构建了城建运营的大平台,为今后几年的城建融资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房屋拆迁方面,实行房屋拆迁属地负责制,较好地解决了拆迁难题,20*年市区拆迁面积超过178万平方米,创历史新高。

过去的一年,成绩来之不易。在此,我代表局党委,向多年来关心支持城乡建设工作的各级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长期奋战在城乡建设和管理一线的广大建设者致以崇高的敬意!

城乡建设品质提升范文4

一、加强产业研究,制定产业发展规划

(一)加强房地产业经济特性研究。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规划、房管等部门和各县市区要加强房地产业与城市经济发展、房地产开发与城市运营、房地产业与民生、房地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发展关系的研究。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以建设“现代常德、幸福家园”和打造“区域中心城市、交通枢纽城市、生态宜居城市”为导向,以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环境为目的,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加强房地产业发展现状研究。深入分析房地产业发展现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加强市场供求研究,弄清市场总需求,为确定土地供应量提供科学参考;加强需求结构研究,丰富产品类型,满足购房者多样性需求,形成供需平衡、结构合理的房地产市场发展格局。

(三)加强产品研发。创新产品研发理念,提升产品研发能力,加强新技术、新材料运用,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发节能环保的生态住宅,加快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的“两型”社区建设。

(四)科学制定房地产业发展规划。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房管等部门和各县市区要根据城市总体发展战略,科学制定房地产土地供应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棚户区改造规划等专项规划,引导房地产业有序发展。

二、认真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

(五)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税务等部门要积极落实项目申报、资金投入、土地供应、规划布局和税费优惠等政策。要实行住房保障可持续发展战略,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归集专户和融资机构,推行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模式,健全准入退出机制。采取政府主导、社会融资、企业自建等多种方式,努力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模式,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2015年底前基本解决人均住宅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

(六)增加住房用地有序供给。国土资源部门应根据规划部门出具的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拟定供地方案。确定为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用地的,供地方案中要增加房管部门提出的住房销售价位、套数、套型面积以及开竣工时间、违约处罚条款等,并写入出让合同。

(七)加强风险防范和市场监管,稳定住房价格。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房地产业的调控政策,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规范预售许可等项目监管行为,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加大对闲置土地、捂盘惜售、囤积房源、违规预售、散布虚假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

(八)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商部门要严格企业注册资金管理,依法查处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要规范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切实加强日常监管,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过多、过滥的问题。外来房地产开发企业来我市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须到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登记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要严肃查处;对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开发业绩或未达到规定开发量的,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提请原审批机关降低开发资质等级,直至注销资质证书。

(九)建立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要建立房地产企业(含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及中介机构)信用管理档案,将开发企业超越资质开发项目、闲置土地、捂盘惜售、囤积房源、违规预售、散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作为信用评价内容,加强对信息录入、信用评价和披露的管理。加强信用评价成果的运用,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情况作为土地供应、企业资质晋级和工商年审时的重要参考。对信用评定等级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限制新购置土地和开发新的项目。对信用等级优良、开发产品品质高、配合行业管理、社会责任感强、社会反响好的企业实行激励机制,支持其发展壮大。

(十)引进培育品牌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当引进国际国内实力强、信誉好、水平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鼓励本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联合、做大做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资质晋级,培育本地房地产企业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引导企业加强培训学习和考察交流,提高企业管理和开发水平,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

(十一)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完善协会组织,加强产业调研,开展行业自律,参与企业信用评价,充分发挥房地产业协会的引导、纽带和维权作用。

四、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

(十二)调整产业结构。在确保基本保障住房供应的前提下,引导企业开发设计合理、功能完善、质量可靠、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产品;鼓励和引导房地产业与文化、体育、旅游、商贸、工业、医疗等产业相结合,发展复合地产;鼓励支持现房、全装修房销售,提高房地产开发产品品质。

(十三)优化项目规划设计。房地产项目规划设计要塑造城市个性,凸显城市特色。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房地产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严格把关,努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品质优良的城市建筑精品。规划部门审批时,要审核项目的公共用房和其他公共空间及配套设施的面积和使用功能,并在相关图纸上明确标示。业主共有物业和业主公共活动用房一经明确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须经业主大会同意后报规划部门审批。规划部门审批时,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十四)完善土地供应条件。国土资源部门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前,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期限,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物业、社区管理和业主文体活动等公共用房,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要求,公共用房和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产权界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和诚信情况等事项,应当分别听取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的书面意见,并纳入土地供应合同的附件内容。

(十五)严格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准入。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竞买人资格审查,对用地者欠缴土地出让价款、未按出让合同约定开竣工、闲置土地以及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国土资源部门要禁止其在3年内参加土地竞买。禁止个人和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参与商品房开发土地竞买;对信用等级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暂停其参与土地竞买。同时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竞买人资金来源的审查。

(十六)严格土地供应原则。城市新区建设应坚持统一规划、成片开发的原则,鼓励房地产企业成街区开发,确保项目功能完善、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及个性突出;旧城区改造要严格按规划进行,不得零星开发,零散地块应建设街头绿地、公共停车场、公共厕所或市民文化休闲设施。

(十七)加强对违规用地和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超出用地规模开发建设等违法开发行为,国土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依法予以查处。对超出开发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而未动工开发的,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征收相当于土地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对虽按期开工,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十八)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严格落实原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要求,停止审批集资合作建房项目。

(十九)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业主共有部分不得纳入预售范围(含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管理用房等房屋),有关信息应在预售许可证上注明。

规范项目分期预售。房地产开发企业事先应向房管部门申报分期预售计划,总建筑面积在6万平方米(含6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不得分期预售,6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分期预售规模由房管部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强化商品房住宅预售方案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商品住房预售方案销售商品住房。预售方案应当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进度安排、预售房屋套数、面积预测及分摊情况、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具体范围、预售价格及变动幅度、预售资金监管落实情况、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等。预售方案中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报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取得预售许可后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落实预售许可价格申报和公示制度,明码标价对外销售。要加大对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外公开销售或未将全部准售房源对外公开销售,不按申报价格及其他预售方案约定的内容销售以及故意采取畸高价格销售或通过签订虚假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等方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责令限期整改,暂停其商品住房网上签约,依法予以处罚,并计入信用档案。

(二十)加强项目资本金管理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认真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将项目资本金专户储存。房管部门要制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切实加强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存入预售资金专用账户内,并签订资金监管协议,预售资金只能用于相关的工程建设。项目资本金、预售资金根据建设进度按比例核拨,但必须留有足够的资金保证建设工程竣工交付。违者由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责令其限期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二十一)完善开发项目手册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要实行项目手册制度。内容应当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设计方案、建设进度安排、预售房屋套数、面积预测及分摊情况、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具体范围、预售价格及变动幅度、预售资金监管落实情况、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等。

(二十二)完善房地产开发项目验收制度。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房管)等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管部门应当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验收。

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房管、国土资源、市政、园林、消防、人防、环保、质监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的验收工作。供电、供水、排水、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部门,应当指导、配合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房地产开发项目专项配套设施建设。

(二十三)加强商品房交付管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商品房交付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向购房者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落实前期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擅自交付使用的,要责令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十四)加强商品房合同备案审查。要完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全面推行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商品房合同网上备案。合同应对商品房质量性能、物业会所、车位等设施归属、交付使用条件、产权登记办证时间及其违约责任作出规定,并将《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销售广告的内容作为合同附件,对于选择性条款要合法、公正。房管部门进行备案审查时发现违法或有失公允、推卸责任的条款应及时责令补正;要督促履行合同约定,对不履行合同的开发企业记入信用档案,并依法予以查处。

(二十五)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工商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销)售宣传广告的管理,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房地产广告和宣传资料中明示的内容和事项即为企业的承诺,开发企业必须履行到位。企业违法房地产广告或虚假广告的,工商部门要依法查处,并记入信用档案。

五、加强物业(企业)服务管理

(二十六)明确物业属地管理原则。房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市场准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的管理和指导。各县市区要重视物业管理工作,把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工作范畴。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委会)要对物业管理小区(单位)的治安稳定、就业与再就业、社会保障、城市管理与创建、计划生育等各项社会事务负责。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委会)要与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委员会建立联系工作机制。各物业服务企业既要服从房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又要服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社会事务和基层组织管理。

(二十七)所有新建商品房小区必须实行物业管理,并逐步扩大物业管理覆盖范围。

(二十八)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严格物业服务企业市场准入,健全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机制,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体系;鼓励企业兼并联合,培育本土品牌物业服务企业,引进外地优秀物业服务企业。

(二十九)加强物业服务项目管理。规范物业招标行为,建立服务项目登记制,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对服务项目的接管与退管行为;实行物业服务等级制,将物业服务等级与物业收费标准挂钩,建立服务等级和收费的申报制度,公布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房管、物价部门要联合开展达标验收活动。

(三十)完善和规范房屋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管理。所有新购商品房必须按规定缴纳房屋维修资金,不得减免。房屋维修资金归业主所有,由房管部门按统一归集代管、专户存储的原则进行管理。房管部门应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房屋维修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房屋维修资金收费标准由房管、物价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及项目建安造价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六、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和其他房地产工作管理

(三十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要建立健全房屋征收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资金的管理,保障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各级财政部门要统一筹集房屋征收与补偿资金,并实行专户储存。

(三十二)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房管部门备案;房管部门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房地产中介企业诚信档案和房地产经纪师、注册评估师等专业人员执业档案;房管、工商、物价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积极培育和引导房地产中介市场发展。

(三十三)加强二手房交易市场管理。房管部门要在市城区建立相对集中的房地产中介市场,打造公平、诚信的二手房交易平台。要加强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规范二手房交易行为,确保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切实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十四)加强房屋产权登记管理。房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并实施收件标准和登记程序,规范房屋登记行为。对缺乏产权登记必收要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新建商品房项目不予登记;违法建筑不予登记。开发建设单位申请房屋初始登记时应将业主共有部分一并申请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薄上予以记载,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市房管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和质量抽检,提高各县市区产权产籍管理水平。

(三十五)加强房屋租赁管理。房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全面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工商、公安、人口计生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予以支持和配合。

(三十六)加强房地产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建立测绘、预(销)售、交易、权属登记、档案管理、地理信息管理为一体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增加房地产信息管理内容,提高房地产市场信息的统计、分析能力。搞好各职能部门相关业务联网对接,大力开展“市县信息一体化”建设工作,搭建基础测绘平台,建立统一的电子登记薄,2012年底前初步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地产信息系统。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住宅信息系统,为依法征税提供基础。完成房地产数据信息异地备份工作,确保数据信息安全。

七、加强房地产管理队伍建设

(三十七)完善管理机制。市城区房地产管理除武陵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实行直接管理外,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分别实行机构派出制或依法委托制管理。

城乡建设品质提升范文5

关键词 果树;城乡绿化;应用;树种配植;经济效益

中图分类号 S7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9-0215-01

随着城乡一体建设的发展,人们对城乡环境的要求也日益高涨,在享受城乡发展及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红利的同时,也面临环境污染及雾霾等环境问题。当下各级政府下大气力整治环境污染及消除雾霾等环境问题,对城乡绿化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且要求城乡绿化与城乡可持续性发展、物种多样化保护等方面相结合。果树是特殊的集观赏、实用、独特的文化内涵及经济价值于一体的树种,且具有对抗雾霾的特性,在一些道路、公共绿地、大型景观、生态公园、社区均有分布[1-2],在我国的京、津及河北沧州地区被广泛利用。为使果树在城乡建设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现就果树用于城乡绿化的意义、树种和组合及选择要求、树种的配植标准及特性管理、经济效益等方面作一探讨,以供参考。

1 城乡建设中果树的应用要求

立足于提高绿化效能、推动城乡品位提升的大势,根据果树的物候期和生物特性,在街道、公园小区、生态园、工业园区栽植果树,使果树在集观叶、赏花、看果,采摘休闲景观于一身的同时,兼具其他乔、灌、草不具备的特性。更为重要的是果树能有效缓解和改善雾霾天气,在喧嚣的城乡环境中,增加了彰显人文关怀的胜景。科学管理果品品质,在获取可观的经济效益的同时,因地制宜,为广大市民及外来游客提供一处集休闲、采摘、娱乐为一体的新地标,打造一张纯绿色的城市名片。在城郊建设和改造观光果园,可作为市民身边的科教基地。在打造城市“后花园”为城市提供绿色“肺叶”的同时,使农民与市民互融,高屋建瓴以发展的眼光科学论证、规划,从而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快速发展[3]。

2 绿化果树的树种配植标准及原则

果树是特殊绿化树种,在城乡绿化中增加果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国家建设生态宜居城乡的决策,在选择树种方面必须坚持促进生物多样化、维护生态平衡、因地制宜发展的原则,使进城果树有利于调整城市树种结构,充分利用其特性,如花期和果实成熟期能吸引大量的虫媒和鸟类,以鸟治虫,降低城市绿化植被病虫发生率,形成良好的自然生物链,在消除雾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果树种类繁多,在绿化时要将自然环境与果树的生态习性相结合,认真分析土壤和气候特点、优先选择能够耐烟尘、对有毒气体抗性强的树种,使其能够在毒物高浓度环境中生长,并能够在春、秋雾霾高发期起到净化空气、减轻污染的作用[4],如沙棘、沙枣、桑树、银杏树、无花果等树。在沙碱地中以鸭梨树为主,在河北泊头地区可谓典范,在地势平坦、向阳且排水良好的平地或缓坡适宜种植葡萄等,在选择行道树时应以提供绿荫为主,冠大荫浓的树种,如银杏、梨树、核桃等,在小区和单位可以把观赏性与经济效益结合起来,适宜树种有柿子、石榴、枇杷、樱桃、杏、桃、苹果树等。在一些区域内还应考虑套种一些矮株果品,如草莓、樱桃西红柿、甜瓜等短期生长果品,可提升土地的综合利用率,形成树上花、地下果的立体果园相映成趣的城市中的“世外果园”。

公园和大型绿地树种的选择可根据立地条件、果园特点及造园手法,与景物和其他植被密切结合,达到情景交融的效果,应选观赏性强的多花重瓣的树种,栽植形式可孤植、丛植、片植或多种形式结合,以自然美观为宜,根据可选树种的特性科学调济规划。工业区及厂区应选一些能够吸收烟尘和有害气体的耐污染能力强的果树,在车间周围可搭架或种植藤本果树,增加绿化面积,达到最佳抗污染除雾霾的效果,适宜树种有石榴、无花果、葡萄等。

3 果树的特性管理及绿化经济效益

果树作为特殊绿化树种参与到城乡建设的大局中,在消除雾霾及环境治理方面得到广泛应用,并将被国内外城市借鉴、利用,但立足于长远的可持续发展,管理和经营至关重要。首先从树种选择开始,就应该注重“乡土乡果”与“外来适宜树种”相结合,还要多从经济角度考虑[5]。据哈尔滨和平绿化公司经销情况,2013年山杏、京桃、李子等性价比高的果树,在东北及华北地区被用以绿化的销售中力拔头筹。另外,在宁夏不少淘汰的果树大多用于城乡绿化中,以梨、枣、苹果树为主,可谓独树一帜。再者对绿化的果树的管理方面,应从施肥、灌溉、修剪及喷药等关键环节入手,精益求精,以提供优质果品为准则,聘请专业人才管理。利用有机肥,譬如城市的沼液等肥分,采用高效低毒的生物药剂喷施,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果品,在突显绿化效能的同时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从而反哺城乡建设,为消除雾霾及环境治理提供有力支撑,形成良性循环的长效机制,造福全人类。

4 参考文献

[1] 郭林榕,林旗华,翁伯琦.福建红壤山地果树生态栽培的研究[J].江西农业学报,2010(7):52-55.

[2] 姚连芳,扈惠灵,刘遵春.果树在农业观光园中的应用[J].河南农业科学,2007(7):73-76.

[3] 周继芬.果树在居住区绿化中合理搭配探讨[J].江西农业学报,2006(2):71-73.

城乡建设品质提升范文6

完善住房供给体系。首先,以改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为重点,在危旧房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廉租房、农民工公寓等保障房建设基础上,增加公共租赁房建设,合理确定“5+1”保障住房的比例。到2012年,在主城一、二环之间,布局20―30个点,建设2000万平方米的公共租赁房,切实推动主城“扩城”运动,启动主城城市建设的“外环时代”,使商品房与保障房互为补充,形成供求平衡的住房供给体系。其次,加大危旧房改造工作力度。全力推进全市危旧房改造和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使搬迁居民的人均住宅面积有较大幅度增加,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再次,打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房地产市场预测和宏观调控,有效控制建设成本,引导合理房价,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不断提高住房品质。一是积极创新和改进户型设计,增强住房空间布局的实用性、有效性,类型的多样性。二是加强建筑材料及装饰、装修材料管理,实行建筑材料淘汰、认定公告制度,全面推行绿色环保建材认定标识,引导市民健康装修。三是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大力发展智能住宅、绿色生态住宅和节能住宅,着力改善居住的热环境,提高居住的舒适性。到2012年,力争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住宅比例达到85%,住宅建筑智能化水平达到70%,拥有人均两平方米以上绿地的居住区比例达70%。四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建筑文化,注重建筑风格,凸显中国建筑元素和重庆建筑特色。

综合整治居住小区。以改善市民居住环境和提升城市品质为宗旨,遵循政府组织、居民参与的原则,积极倡导使用新材料、新技术,大力实施居住区综合整治。到2012年,力争完成主城区1.29亿平方米居住区综合整治,提高334万居民的居住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