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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政策的动态一致性范文1
关键词:演化经济学;碳交易;自主体
在2015年的中美两国《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中国承诺到2017年将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在这种背景下,开展碳交易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从系统的角度来看,碳交易过程具有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两个显著特性。(1)不确定性,主要表现为企业经济行为的内生不确定性、企业对政策响应的不确定性以及多种不确定的交叉组合。(2)复杂性,主要表现为微观企业行为与宏观产业结构间的协同演化关系,即宏观产业结构在影响微观企业的同时也会因企业经济行为反馈而进行相应调整。能否有效刻画这两个特性,是开展碳交易相关研究的前提。从理论的角度来看,碳交易过程所表现出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已突破了传统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假设。这就要求我们采取新的经济学研究范式,而演化经济学正契合了这种需求。所谓演化经济学是以经济主体的有限理性为基本假设,以动态的、发展的、非均衡的视角看待经济系统[1]。为此,将碳交易问题置于演化经济学的分析框架,通过构建微观企业行为与宏观经济政策相耦合的动态演化模型来分析相关的交易机制及其影响,具有重要的理论探索和实际应用价值。
1碳交易及其演化经济学基础
根据碳交易定义,合同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而购得碳减排额度,所购得额度可用于履行事先给定的碳配额限制,而当合同买方不能履行其配额限制时,将受到一定程度的惩罚[2]。在碳交易过程中,企业是微观层面的合同交易主体,也是碳交易政策的承受者;而政府是宏观层面的碳交易机制设计者和管理者,主要负责碳配额配给和过程监管。目前在我国试点的多个省市自治区碳市场中,具有较高排放水平的电力、热力、化工、石化、纺织、造纸、钢铁、水泥等多个行业都已被纳入到碳交易范畴。就现有试点市场的运行情况来看,要想将其推广至全国范围,仍需系统地考虑一系列问题。从演化经济学的角度看,碳交易市场是一个典型的复杂适应系统(ComplexAdaptiveSystem,CAS)。复杂适应系统是由美国SantaFe研究所的JohnHolland教授于1944年首次提出,其核心思想是系统的复杂性起源于其中个体的适应性。所谓适应性是指自主体(agent)能够与其所处环境以及其他自主体进行交互,并通过交互来“学习”和“积累经验”,从而改变自身的行为方式。这里的自主体是指处于一定的环境中并能与其他自主体进行交互的主体,自主体具有目标导向性,并能通过记忆和学习来改变自身的行为规则。在复杂适应系统中,微观层面的自主体是系统演化的核心。这些自主体能自主决策,通过改变自生的行为来适应系统的状态变化。随着微观自主体的行为变化,系统的状态也将发生改变,而最终体现为微观自主体行为的涌现。显然,在碳交易市场,微观企业自主体是系统核心,当外部碳市场发生变化时,包括交易价格、交易条件等,企业主体将通过改变自生技术(如创新)、交易行为等方式来适应新的环境;而企业行为的变化又反作用于碳市场的运行,结果表现为宏观产业结构的演化,即微观企业行为在宏观层面的涌现。除了企业自主体之外,政府作为配额分配和交易机制的设计者和管理者,其行为也会影响微观企业和市场的运行,也是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
2碳交易的自主体行为分析
对于复杂适应系统的剖析,可以从该系统的核心自主体开始。一般而言,这些自主体具备如表1所示的4个属性[3]。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现有区域碳市场试点还是未来全国统一碳市场都受制于既定的宏观调控政策。如果将政府自主体的行为设定为外生给定,那么企业自主体的行为特征及其与产业部门间的动态演化关系将成为关键。结合表1的自主体属性,为适应市场运行的状态变化,碳市场中的微观企业自主体往往表现出三个显著特性。第一,自主性。在碳市场中,企业对于是否交易、交易数量等交易行为具有决定权。为此,它们需要做出一系列的生产和交易决策。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1)调整生产规模。在碳市场下,碳排放权成为一种稀缺资源。而获取这一权利必将会增加企业产品的平均成本。为避免亏损,企业将所增加的成本转嫁至销售产品的价格当中。随之而来的是,企业市场份额也将发生变化。可见,在碳市场下,企业需要合理调整其生产规模以平衡因成本增加导致的产品价格上升与市场份额的下降。(2)确定交易数量。当企业所分配份额与其实际排放不相等时,企业可以决定自行减排还是配额交易以使其收益最大化。这主要取决于企业自身的减排能力。通常的决策是,当企业自行减排成本高于市场交易价格,企业倾于向市场购买碳排放权;反之,则倾向于自行减排。值得一提的是,企业减排成本可能会随着减排量的增加而呈现出非线性上升,这就要求企业对自身的减排能力进行正确评估。第二,异质性,即碳市场中的不同企业在生产和交易决策方面具所表现出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主要是因为不同企业所被赋予的劳动力、物质资本和技术水平的初始水平及后续演化的不一致性。资源禀赋的不一致性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未来的发展路径差异。其中,反映技术进步水平和创新能力的企业知识资本投资和积累是研究异质性企业主体演化过程中最难、也是最重要的环节(见微观企业子主题体的第三个显著特性)。一般的结论是,对于那些具有大量知识资本投资和累积的企业往往更偏好于通过发展先进技术来缓解减排压力。值得一提的是,企业规模的大小也会影响企业间的异质性格局。在竞争性的碳交易市场环境下,规模较大的企业往往容易躲避非系统性风险所带来的影响,其结果是这些企业在长期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了较好的竞争优势地位,而规模较小的企业则易于被市场淘汰。第三,创新性。为了在竞争市场上获得比较优势,异质性企业往往会在碳减排的研发创新领域进行研发投资,即创新。然而,创新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例如,创新能否成功的概率有多大;如果成功,能在多大程度上带动减排;创新减排的成本效益如何等。就创新过程而言,异质性企业具有不同的关注点。例如,是选择产品创新还是过程创新,是选择渐进创新、激进创新还是完全关注模仿等。在此基础上,大量异质性企业的微观创新结果可能最终在宏观层面表现出特定的涌现现象。对于这种涌现的分析是碳交易的自主体建模一个难点。
3微观企业行为与宏观经济政策融合的碳交易建模
目前关于碳交易建模研究主要有两种类型:自顶向下和自底向上。所谓自顶向下的碳交易建模方法是指,从宏观的高层出发,通过构建宏观经济部门间的关系,分析宏观政策对微观层面的企业行为的影响。这种分析方法多见于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ComputableGeneralEquilibrium,CGE),如郑玉歆,樊明太(1999)与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政策研究中心合作构建的PRCGEM模型[4]。与自顶向下相反,自底向上的碳交易建模方法是指,从微观企业行为出发,通过描述参与交易企业的主体特征及其间的交互,分析企业的经济和减排行为.这种分析方法多见于基于自主体模型(AgentBasedModeling,ABM),如朱潜挺(2012)等构建的基于自主体的全球碳交易模型[5]。可以看出,碳市场中的企业具有微观主体特征,它能根据经济环境和自身减排能力做出自主决策,适用于ABM建模方法。遗憾的是,虽然该方法在描述微观企业主体的自主决策和交互行为方面具有极大优势,但其在刻画宏观经济各部门间关系及产业结构演变等宏观问题上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为了完成碳交易建模,一个解决办法是将微观企业行为模型与宏观经济政策模型相融合。这里引入了投入产出模型(Input-OutputModeling,IOM)。作为分析宏观经济各部门及产业结构内在联系的重要工具,投入产出模型可以定量分析这些部门及产业间相关指标的相互依赖关系。与其他传统额宏观经济分析工具一样,IOM只能反映宏观产业或部门间的联系,而无法刻画微观主体在宏观经济政策影响下的自主决策和交互行为。将ABM与IOM相结合,既可以弥补两种方法各自缺陷,又能最大程度发挥两者优势。图1是ABM与IOM相结合的融合微观企业行为和宏观经济政策模型。模型以微观企业技术进步(创新)为核心,一方面大量微观企业创新在总体上改变了宏观IO结构;另一方面,IO结构的变化进一步反作用到所有微观企业行为。具体来讲,对于一个宏观经济系统,所有产业部门均有大量微观企业构成。将每个微观企业的投入产出结构汇总到一起就形成了宏观层面的投入产出表。由于受到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不同企业在其投入产出方面的变化不一,尤其是在各自不同创新能力下做出的调整。这种调整后的微观投入产出结构必反馈回宏观层面的投入产出结构,从而形成一个微观与宏观交互的闭合经济回路,并充分展现了其演化经济特性。就碳交易过程而言,图2是多主体交易的碳市场定价流程。模型以初始化碳价格零为出发点,开始计算当前市场价格下的企业碳排放量,通过比较当前碳排放与碳配额的大小来调整碳交易价格,如果当前碳排放大于其配额,则表示碳价格过低,需要增加调整(增加)初始碳价格,直至当前碳排放等于碳配额,此时,达到均衡碳交易价格。
4结语
基于演化经济学框架,研究通过分析碳交易的演化经济学基础及,从微观的主体行为的自主性、异质性和创新型为出发点,以企业自主体的技术进步为驱动力,采用微观企业行为与宏观产业部门联动的动态演化机制,最终构建了一个含碳定价机制的微观企业与宏观经济相耦合的碳交易模型,为进一步开展碳交易模拟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SafarzynskaK.Thecoevolutionofcultureandenvironment[J].JournalofTheoreticalBiology,2013,322(8).
[2]韩昭庆.《京都议定书》的背景及其相关问题分析[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
[3]吴静.人地关系分析的自主体模拟理论框架及其平台开发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8.
[4]樊明太,郑玉歆,马纲.中国CGE模型:基本结构及有关应用问题(上)[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1998(12).
宏观经济政策的动态一致性范文2
关键词:预期;不可置信的承诺;房地产业政策
中图分类号:F293.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176X(2008)09-0056-07
一、引 言
自1998年进行住房体制改革以来,中国的房地产行业迅猛发展,房价持续上涨,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3―2005年三年房屋销售价格分别较上年上涨了4.8%、9.7%和7.6%,2006年前三季度都以同比5%以上的速度增长。不断上涨的房价引起中国政府的高度关注,2003年以来出台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涵盖了行政、经济与法律等手段,主要有2003年土地实行“招、拍、挂”,2005年新旧“国八条”,2006年 “国六条”,上调房贷基准利率、对二手房交易征收营业税、个人所得税,限制外资炒房等。但是为什么政府在宏观调控的同时房价却一涨再涨?调控成为“空调”?
已有的文献对房价的高涨从不同角度做出了解释。在需求与供给方面,影响房地产价格的主要因素有房地产市场需求量、租金、开发量、供给量、转让价格与开发成本。华伟、闫雷[1]的研究表明人民币汇率升值的预期推动了外资炒房,从而加大房地产的投资需求;易宪容[2]认为目前国内房地产市场人为操纵的情况非常严重,导入了过高的空置率及价格快速上涨,当国内房地产市场投资者过多,特别是当外国资金对国内房地产市场长驱直入时,这种炒作就更为严重,同时由于转让土地成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地方政府也乐意与开发商合谋推高房价;况伟大[3]从空间竞争的角度指出房地产市场的基本特征是空间竞争,而不是集中于点的非空间竞争,空间垄断与价格合谋是房价刚性的根本原因;张晓晶、孙涛[4]从房地产周期与金融稳定的角度利用1992―2004年的季度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指出无论是房地产业发展还是房地产价格总水平,在今后较长时期内都会呈现稳中趋升的态势。
以上的分析都能对近期的高房价做出一定解释,但无法真正说明为什么在中央政府不断出台宏观调控政策的同时房价还保持高速上涨,没有从政策制定者的角度分析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有效性。Kydland和Prescott[5]开创性地提出了政府政策的动态一致性问题,认为一个政策不仅在制定时应该是最优的,而且在制定之后执行阶段也应该是最优的,只有这样的政策才是动态一致的,才能获得社会公众的信任。如果政府公布的政策只在制定阶段是最优的而在执行阶段不是最优的,政府就没有积极性真正落实这项政策,理性的社会公众则可以预期到政府的这一行为,同时造成宏观经济政策的失效。另外,如果政策在制定之时就不是最优的,则问题会更加严重。本文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为基本模型分析,从政策承诺的角度建立一个简单的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来分析中国房地产政策的动态不一致性;第三部分结合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具体情况与典型事实来分析政策承诺不可置信的原因;第四部分运用中国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最后总结全文。
二、基本模型
1.房地产业的特征与政府调控目标
房地产业作为基础产业,有着产业链长、波及面广的特点。王国军、刘水杏[6]的研究表明,在OECD各国35个产业中,除政府服务业外其余34个产业均与房地产业相关;而在中国的40个产业中,除废品及废料业外其余39个产业均与房地产业有关联,房地产的收益会直接影响到其上下游产业的变化。王国军和刘水杏的研究结论表明,中国的房地产行业的带动系数为1.416,房地产行业增长1个百分点可以带动其他40个行业增长1.416个百分点,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各产业具有明显的带动效应。对此,梁云芳等[7]经过测算,在2004年的中国经济增长中,房地产投资开发拉动部分达到2.7%,贡献率达28.5%。这些研究结论表明,房地产业的发展对中国国民经济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房地产业已经成为中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大量的研究将目光集中于房地产价格的快速增长对宏观经济的冲击之上。在实质资本收益率确定的情况下,如果存在的话,适当的资产定价泡沫对中国经济有益,能促使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在实质资本收益率随机的情况下,资产定价泡沫对经济的影响不确定[8]。袁志刚与樊潇彦[9]给出了地产均衡价格中,泡沫形成与破裂的相应条件。崔光灿[10]用一个包含金融加速器的动态宏观经济模型分析中国以房地产价格为代表的资产价格波动对宏观经济稳定的影响。房地产价格上升带来银行以房地产为抵押的信贷数量快速增加,而这些信贷将会形成房地产投资或是对房地产的需求,在短期,房地产需求增加会推动房地产价格的进一步上升,而对房地产投资的快速增长可能会带来整个宏观经济过热。同时,过高的住房价格也会增加居民的住房支出,降低社会公众的消费能力;火爆的楼市会吸引大量的社会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从而挤出其他生产部门的社会投资。因此,政策制定者在面对持续高涨的住房价格时,不仅要考虑过高的房价增长速度所带来的风险集聚,同时还要评估房地产市场降温对整个宏观经济的加速冲击,也就是说政策制定者的目标函数是多元的,这也间接证明了政治组织的多重任务(multi-tasking)特性[1]更完整的政治组织中的激励特性评论可以参见王永钦等(2007):“中国的大国发展道路――论分权式改革的得失”,经济研究,第1期,PP4-16。。
2.模型的构建
我们假定政府的效应函数为:U(y,π)=y-(π-π*)2。在这里,y表示国民产出,π为房价增长速度,π*为政府认为的一个可以容忍的房价增长速度,即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行的阀值。对政府而言,房价增长速度超过或者低于这一阀值都不利于其效应最大化。如果房价上涨过快而超过了π*,则房地产行业有过热的危险,如果不加以调控,会对整个经济产生较大负面冲击;反之,如果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房价总是处于低水平运行,房地产对各行业的带动作用就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不利于GDP的增长。这样,政府的效应为国民产出y与房价增长速度π以及政府可以容忍的房价增长速度π*的函数,政府不喜欢一个较大的房价增速,但是如果房价能保持一个合理、稳定的速度增长,由于房地产行业的带动效应,政府则会容忍这一增长速度。
显然,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与公众的预期是不可分割的,政府希望保持一个合理房价增长速度的政策如果能够被公众理性预期到,社会公众则会通过调整其他资产的持有比重或是通过要求增加工资来抵消政策执行的效果。由于交易成本和时间成本的存在,短期内公众改变资产组合或是其他行为决策是不可能的,或是由于交易成本太大而不经济,这样如果公众事先没有做好预期防范,未预期到的房价增长速度会影响实际产出。特别地,我们假定房价增长速度对产出的影响函数为y=y*+(π-πe)。其中,y*为潜在的国民产出,πe为公众的预期房价增长速度,如果实际房价增长速度超过了公众的预期增长速度πe,则总产出会有所增长。
3.政府行为分析
政府在房价增长迅猛的情况下,希望通过宏观经济政策来平抑过快的房价增长速度,以降低经济泡沫破裂的风险。假定政府宣布将会将房价增长速度控制在可以容忍的π=π*,如果公众相信政府的承诺,即:πe=π*,而政府履行它的承诺,严格执行它事先宣布的控制房价增长速度的政策,则政府的最终效应为U1=Y*,π1=π*。但事实上,给定公众相信政府的承诺,π=π*并不是一个动态一致的政策,此时政府所面临的问题是:
解上述最优化问题,政府的最优房价增长速度为π2=π*+12,而均衡的效应则为U2=y*+14。由于U2>U1,政府并没有积极性来遵守自己的承诺,也就是说给定公众相信自己将会控制房价,“理性”的政府就有激励不执行事先承诺的平抑房价上涨速度的政策,通过选择一个π2=π*+12>πe=π*的房价增长速度来最大化自身的效应。
但是理性的社会公众是能够预期到政府有违约的倾向的,事实上,由于政府的承诺在没有其他沉没成本的条件下并不是那么可靠,这样理性社会公众就不会相信政府的政策宣言。政府面临的问题是在给定公众的房价增长速度预期下选择最优的实际增长速度,因此均衡的实际增长速度π满足:
解上述最优化问题,我们得到政府短期最优房价增长速度为π=π*+12,政府的均衡效应为U=y*+(π*+12-πe)-14,假定公众有理性预期,能够预测到政府的最优增长速度,从而πe=π*+12,那么政府的最终效应为U=y*-14,U<U1<U2。这样,一方面,政府的政策被公众理性预期到,没有增加实际产出,y=y*;另一方面,由于房价增长速度高于阀值,π=π*+12>π*,政府最终效应减小,U=y*-14<y*,政府没享受到高房价增速带来的产出增长。
可见,由于政府的政策信誉得不到担保,或是政府的声誉并不可靠,政府在宣布政策时,在理性预期的条件下公众并不会轻信宏观经济政策,从而造成政策的动态不一致,现实的均衡是一个高的房价增长速度与低的政府效应,也就是宏观经济政策失效。
三、不可置信的承诺:具体分析与中国的典型事实
一个承诺要有可信性,它必需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事前十分清晰并可观测;(2)事后不可逆转(迪克西特,2004)。转引自周业安与包林梅.承诺和经济政策的有效性分析[J].教学与研究,2005,(4):26-33.更为详细的论述请参见[美]阿维纳什•K•迪克西特.经济政策的制定:交易成本政治学的视角[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如果能根据未来的每种情况,制定相应的相机规则,那么政策制定过程中就不会出现机会主义,或者说是一个完全契约。但现实中契约往往是不完全的。契约不完全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三方面:一是预见成本,由于参与人的有限理性,或是社会环境的不可预测性,导致无法预测到所有的或然状态;二是缔约成本,即使当事人可以预见到所有或然状态,但是以一种双方无争议的语言写入契约也很困难或是成本太高;三是证实成本,即关于契约的重要信息对双方是可观察的,但对第三方(如法庭)是不可证实的。由于事先无法签订一个完全契约,那么对这个契约的承诺也就变得不可置信了。可信承诺的第二个条件要求政策制定之后不可逆转,但政治组织委托人的异质性却与之冲突。政治组织中的激励不同于经济组织中的激励,政治组织委托人的偏好往往是异质的,而企业组织中股东的偏好基本一致,也就是收益最大化,而在政治组织当中,每个利益集团都有它自己的偏好与利益[11]。由于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是一个长期动态过程,因此,经济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也就成为不同利益集团竞争与协调的过程。经济政策的出台往往是多方利益妥协的结果,政策的落实也就成为不同利益集团的动态博弈均衡。不同利益主体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要求不同的政策倾向,不能综合各方利益诉求的政策往往成为事后“违约”的诱因;而事后由于客观环境的改变,在契约不完全条件下,事前能协调各利益主体的政策也许不再是均衡,成为事后“违约”的口实。具体到执行过程中,在多级政府框架下,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竞争成为经济政策是否完全执行的主要决定因素。
以下结合中国近年针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来分析承诺不可置信的原因。
1.政策效果的不可观测性
纵观中国政府近年来所出台的针对房地产市场的种种政策,涵盖了房地产市场的各个方面,从行政与法律手段,到财政、货币政策,显示出政府希望控制房价增长速度的决心。但从政策执行后的房地产市场反应来看,调控效果并不明显。政策的实际执行效果与制定者的主观意愿发生偏差。以征收二手房转让营业税与个人所得税为例,政策制定者希望通过提高交易成本来控制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或投机,从而保证住房的真实需求供应。从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住房的需求弹性很小,流转税的增加只是提高了二手住房的供应价格,而供给量或是二手住房的成交量并未有很大幅度的减少,这样,税收更多的是转嫁到了购房者,而非住房投资者,客观上反而助长了房价的上升。相反,更多的讨论集中于对住房持有环节征税,同时取消或降低流转税,在提高房屋囤积成本的同时降低交易费用,加快存量房地产市场的流通速度,降低住房空置率关于房屋持有税详细的论述请参见陈钊与陈杰(2007) zhaochen-cces.blog.sohu.com/59983969.html。同时,也有议论集中于提高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率之上,不仅存在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实际认定困难,同时对政策所针对的目标群体也存在偏差,因为能大量投资于住房并能实际拉动房价的投资者并不缺少个贷资金支持。他们可能用大量的自有资金投资,可以通过其他变通方式从银行融资间接投资于房地产市场,并不一定得通过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这一渠道读者如果对此观点感兴趣不妨参见郭凯(2007)kaiecon.blog.sohu.com/65847188.html。这两个事例说明,政策制定者的主观意愿与政策的执行的实际效果并不完全一致,甚至存在较大的偏差,政策的执行效果事前并不可观测。
2.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事后逆转
上面所分析的是政策的客观不完全性会造成效果偏差,但是,由于政治组织委托人的异质性,即使一项合理的经济政策也不一定能得到完全实行,造成事后逆转。以土地市场的调控为例,2002年5月9日,中国国土资源部出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明确要求转让国有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而2004年3月30日,中国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又联合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就“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进行全国范围内的执法监察,明确各地要在2004年8月31日前将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否则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土地,纳入国家土地储备体系。这充分说明事前的政策并没有得到完整的实施,政策承诺出现了事后逆转。之所以出现政策的事后逆转,我们可以从如下两个角度分析中国的特征事实。
首先,事后逆转可能来自中央政府的不完全落实。由于政治组织的多任务性质,中央政府在关注高房价增长速度带来的风险集聚的同时,也不可忽视房地产市场对宏观经济的拉动作用,因此在政策落实当中可能存在对“度”的把握,不会严格执行事先的承诺。而如果社会公众预期到政府的事后“担心”,则会将之理解成为中央政府的“隐性担保”,也就不会改变其原有的投资决策。
其次,中国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事后逆转更有可能来自财政分权之后的地方政府行为异化,而这与中国特有的政府激励机制相关[12]详尽理解中国的分权式改革与地方政府激励可以参见周黎安(2004,2007)与王永钦等(2006,2007)。。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奠定了中国财政分权的基础,在财政分权的前提下,由于地方政府享有高度的财政自,地方政府有强劲动力发展地区经济来获取更多的财政资金。但是单一的财政分权并不足以构成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全部激励,中国特殊的政治激励也是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不可或缺的一环。中国政治体制的两个特征,一是以GDP为主的政绩考核机制,二是(基于民意调查基础上的)上级官员任免制度。上级官员任免制度牢牢控制了下级官员的晋升激励,形成自上而下的标尺竞争,而上级政府主要通过考察下一级政府辖区的经济发展(尤其是GDP)的相对绩效来晋升地方官员。在一个这样的地方政府激励机制框架下,地方政府有着强劲的动力在短时间内通过各种措施来促进辖区内GDP的快速增长。房地产投资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容易成为地方政府通过投资来迅速拉动GDP增长的主要方式。再者实行分税制后,与房地产业相关的绝大部分税种――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都属于地方税,不少地方财源对土地出让金、房地产营业税、契税以及管理费形成了较高的依赖。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税收与费用收入以及土地批租收入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行业的繁荣所带来的GDP增长有利于地方政府政治晋升,同时税费收入与土地转让金也成为财政收入的重要部分,地方政府就有着强有力的内部激励来通过各种措施化解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保持房地产市场的高度繁荣。虽然通过房地产投资能短期内迅速拉动GDP增长,但从长期来说过于依靠投资增长的经济增长方式不利于地区经济的长期发展,但掌握更为充分信息的社会公众并没有充分的官员评价权力,上级官员任免制度同样可以保证官员的政治晋升。
而不可忽视的一个现象是:在相对绩效评估的锦标赛下,赢家的数量是有限的,而大部分则是输家[11]。落选的地方官员往往就失去了再次晋升的机会,而官员的晋升与落选有着巨大的利益差异,在既有的职位得以保存的前提下,如果晋升失利或是晋升的可能性比较小,地方政府官员往往会伸出其“攫取之手”[13],寻求替代的办法进行补偿,如。具体到房地产市场,地方政府可以与开发商合谋,接受来自开发商的贿赂,不严格执行来自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这也可以解释近年来房地产市场成为腐败重灾区的一个原因。
四、实证检验
1.变量选择与数据来源
为了全面考察公众预期与政策承诺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本文选取1998年1季度到2007年2季度共38个样本的国房景气指数、房地产投资占GDP的比重与房屋实际价格进行实证研究。就反映社会公众对市场的预期而言,中国编制了相关的预警信号图与景气指数,如国民经济预警指标信号图、消费者景气指数、行业企业景气指数等,具体到房地产业有国房景气指数。它由中国国家统计局编制,选择与房地产紧密相关的土地、资金和市场三大类指标来量化反映房地产行业的变化趋势与变化程度,每月公布1次。本文利用国房景气指数(jq)变量来反映社会公众对房地产市场的预期。由于原始数据为月度数据,为了获得季度数据,我们将之进行算术平均处理,数据来源于中国经济景气月报。国房景气指数在2005年进行了模型变化,数据相应进行了更新;同时在2006年采用了新的季节调整方法,历史数据也进行了调整。本文2004年到2005年的数据为2006年更新后的月报所得。2004年及以前的数据由于月报未进行更新,故用原始值。为了量化政府的政策承诺,本文选取了房地产投资占GDP比重这一变量(ratio),数据来源于中经网统计数据库。一般而言,房地产投资对GDP的占比越大,则房地产业对地区经济增长的贡献越大,这样中央政府就会更加慎重考虑其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政策,而地方政府也有着更高的积极性维护当地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以保持地区GDP的快速增长和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当然也就有更强的激励去化解来自中央政府的政策压力,这样,房地产投资占GDP的比重越大,说明政府政策承诺的可靠性越小,它们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房屋实际价格(hp)用全国房屋销售价格指数替代,数据来源于中经网统计数据库。由于全国房屋销售价格指数为季度同比数据,为求得反映房价变动的时间序列数据,在实际研究当中一般将同比数据定基化处理,并假定基期年的各季度数据反映了当年房价的实际变动。况伟大(2005)、张涛、龚六堂、卜永祥(2006)采取了同样的方式对数据进行了处理。本文在此基础上搜集了2006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变化的月度环比数据,根据各月的环比数据推出2006年各月房价变动的定基数据,据此再推出2006年前后各季度的房价定基指数,从而使得我们的数据更加真实地反映房地产市场的实际价格变动。由于是季度数据,在建模之前我们对所有的变量都进行了季节调整,以消除季节因素与不规则因素的影响;并对房价数据与景气数据取了自然对数,以消除异方差影响。
2.相关变量平稳性的单位根检验
传统经济计量学理论以序列平稳为前提,因而在揭示模型变量间结构依存关系时,往往不能给出客观、准确的分析结论。事实上,在实际问题的分析中,所涉及变量往往是非平稳的。现代经济计量学以非平稳、非对称、非线性为特征,以一定的经济理论为基础,选择更加科学的方法与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拟合与预测精度均较高的模型,对宏微观经济政策进行模拟分析。由于变量之间因果关系的确立,仅当各变量的单整阶数相同时才有效。本文相关变量的单位根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
由表1可以看出,loghp、logjq和ratio都是一阶单整I(1)序列。换言之,它们均为非平稳时间序列,不能使用传统的经济计量学理论来构建模型。为此,我们使用现代经济计量学中的协整理论及向量误差修正模型(VECM),来研究中国1998―2007年间公众预期、政策承诺与房价之间的长期动态均衡关系。这需要首先确认相关变量之间的Granger因果关系。
3.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从表2可以看出,在5%的显著水平下,我们可以拒绝相关原假设,认为国房景气指数和房地产投资占GDP的比重与房价之间至少存在单向的Granger因果关系,国房景气指数的自然对数序列logjq 和房地产投资占GDP的比重ratio是实际房价对数序列 loghp的Granger原因。
5.脉冲响应函数与方差分解分析
通过Granger因果关系分析与协整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公众预期、政策承诺与房价之间的因果关系及长期均衡关系。下面我们通过脉冲响应函数与方差分解方法来研究系统的动态性。从图1可以看出,社会公众对房地产市场的预期提高带来的冲击对房地产价格会产生长期为正的动态影响,而且这种冲击是动态变化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效应逐渐增大;房地产投资占GDP的比重对房价也有着长期的正向冲击,冲击在前三期效应相对较大,对房价的正向影响快速上升,之后保持继续保持一个稳定上升的势头。这样的结论表明,由于房地产行业在地区经济中的支柱性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各级政府对房地产业的政策态度比较模糊。一方面,房价的快速上升不利于地区经济的稳定,社会公众的消费支出与投资支出受到挤出,公众的经济压力增大,政府需要采取措施来调控房地产市场;另一方面,由于房地产业给各级政府带来了政治晋升的“资本”与各种税费收入,即使承诺将控制房价,但这一承诺也不会得到完全实行。这样理性的社会公众预期到政策承诺并不可靠时,就会改变当期的行为,不再等待政策调控后的房价稳定或下跌,而是立即购买,进一步推动了房价的上涨。并且,脉冲响应函数的冲击结论表明,由于政策承诺的不可靠性导致的上涨预期一旦形成,其影响长期持续并且逐渐增加。
图2是不考虑房价自身影响的公众预期与政策承诺的不可信对房价影响的贡献率。从图2可以看出,在第1到第5期,预期对房价的影响要小于房地产投资对GDP占比对房价的影响,但在长期,上涨的预期一旦完全形成,它对房价冲击的贡献率要高于房地产投资对GDP的占比。
五、结 论
本文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研究了中国房地产市场的预期与不可置信的政策承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效果的影响。本文建立了一个简单的社会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模型的结论表明,如果政府政策得不到有效保障,社会公众的理性预期会使得政策无法达到政策制定者初始的预期效果,现实的均衡是一个高的房价增长速度与低的政府效用,也就是宏观经济政策失效。在中国房地产市场典型事实的基础之上,本文指出,由于政策制定者对个别政策执行效果事前不可观测,且在政策执行过程当中各级政府都存在对政策事后逆转的可能性,房地产调控政策往往成为不可置信的承诺。在此基础之上,本文的实证研究表明,预期与政策承诺的不可置信性对房地产价格有着长期的正向动态影响,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影响逐渐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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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政策的动态一致性范文3
本文通过梳理现代宏观经济学演变发展历程中的三个重要阶段,主要学派形成的历史条件、思想渊源,以及其理论要点、政策主张和实践,分析其演变发展过程的特点。
总体而言,现代宏观经济学的产生和演变发展,是随着西方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些重要历史事件的出现而发生的,一直围绕着国家干预和经济自由这两大主题进行争论和融合。这两种基本力量此消彼长,相互批判,相互融合,不断深入发展,从而丰富了现代宏观经济学理论和经济政策的实践。
一、凯恩斯主义:现代宏观经济学的形成
(一)凯恩斯主义
1929-1933年,资本主义国家出现了普遍性的经济大萧条。首先是股市的暴跌风波,接着是生产大幅度下降,企业大批破产,失业急剧增加。资本主义世界工业生产下降了37.2%,倒退到20世纪初的水平;失业和处于半失业状态的人数接近5000万。据估计,危机期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总额达到了2600多亿美元。传统的经济理论对此一筹莫展,既无法从理论上给予解释,也无法从政策上提出摆脱困境的办法。1这场危机促使人们对资本主义经济生产和基本矛盾进行新的思考。统治阶级迫切希望有一种新的经济理论,既要承认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和失业的存在,并且能提出应对的政策,但又不要将危机的根源归咎于资本主义制度。
在这种背景下,凯恩斯在理论、方法和政策上,都提出了与传统经济学不同的观点,其思想主要体现在1936年出版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中。凯恩斯主义的思想渊源是重商主义的国家干预学说、马尔萨斯的有效需求不足学说、孟德维尔的高消费促进繁荣的学说和霍布森的过度储蓄导致失业和经济萧条的学说。
理论上,凯恩斯反对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理论遵循的“供给会自动创造需求”的萨伊定律,强调总需求是决定国民收入的关键。他提出三大心理规律: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资本边际效率递减规律和流动偏好规律。在它们作用下,有效需求不足将导致大规模失业和生产过剩,而市场机制无法自动调节并实现充分就业均衡。方法上,凯恩斯开创了宏观经济的分析方法,即总量分析法,将货币经济和实物经济合为一体,克服了此前传统的将货币经济和实物经济分开的“二分法”。政策上,凯恩斯反对“自由放任”和“无为而治”的传统做法,主张国家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经济生活进行积极干预来消除失业和摆脱经济萧条。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国家相继接受凯恩斯理论,并根据“有效需求理论”来制定宏观经济政策。例如,1945年,英国政府了就业政策白皮书》,声称政府将稳定就业水平作为主要目标和责任;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政府也宣布将充分就业作为战后施政的重要目标。1946年美国通过的“就业法案”规定“促进最大限度的就业、生产和购买力是联邦政府的一贯职责”。50年代以后,凯恩斯的宏观经济理论进入鼎盛时期,成为西方国家制定经济政策的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
(二)新古典综合派--凯恩斯主义的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逐渐恢复,此后的20多年是相对繁荣和稳定发展的时期。凯恩斯的经济理论和政策主张,主要是针对经济危机提出的,追随者必须对其理论进行新的解释,以适应新的经济发展状态。这个时期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发展比较缓慢,又面临着通货膨胀的威胁,需要对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所忽视的长期发展、价格和工资问题进行研究。此外,凯恩斯主义和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的不一致性,需要加以调和;经济结构的改变,也要求将反映市场经济的微观经济学和反映国家干预的宏观经济学结合起来。在这种理论和现实背景下,形成了新古典综合派。
新古典综合派的思想渊源是凯恩斯的经济理论和新古典经济理论。该学派理论的最大特点体现在“综合”上:①综合凯恩斯的经济理论和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把凯恩斯宏观经济学的总需求所引起的“收入效应”,与传统的微观经济学的价格变动所引起的“替代效应”结合起来。②综合凯恩斯的短期分析方法与古典学派的长期分析方法。③将传统的对市场自行调节的机制与凯恩斯所主张的政府干预机制结合起来。④把新古典经济学强调的货币政策与凯恩斯强调的财政政策结合起来。⑤把非均衡分析方法与一般均衡分析方法结合起来。⑥80年代以后,其“综合”的特征还表现为对凯恩斯主义反对派各种理论的综合。其代表人物萨缪尔森曾经说“星期一、三、五,我可以是一名萨伊定律的侍从,而星期二、四、六,我却可以是一名凯恩斯分子。”
新古典综合派的核心政策主张是“需求管理”思想,提倡由政府采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收入政策,对社会总需求进行适时适度调节,稳定经济增长。1950年代,新古典综合派的政策主张是补偿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1960年,肯尼迪总统采纳了新古典综合派代表人物托宾和奥肯的政策建议,削减个人所得税,生产与就业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但这又对1970年代的“滞胀”困境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为了应对这种困境,新古典综合派又提出运用多种政策工具实现多种经济目标的策略。
二、新自由主义宏观经济学的兴起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于资本主义国家纷纷推行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政策,实施扩张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虽然缓和了阶段矛盾,推迟了周期性危机的爆发,剌激了生产与经济的发展,但是却造成了通货膨胀的加剧。20世纪60年代后期,美国发生了急剧的通货膨胀,并在70年代初形成了高通货膨胀率和低增长率并存的“滞胀”局面,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对此束手无策。。5在这种情况下,新自由主义宏观经济学,包括现代货币主义和供给学派在反对凯恩斯主义的论战中迅速崛起。
(一)现代货币主义
现代货币主义的思想渊源是费雪的货币数量论和芝加哥大学的经济自由主义理论。该学派强调货币问题的重要性,主张通过货币政策来消除通货膨胀。其最重要的代表人物米尔顿?弗里德曼从50年代中期起,根据费雪和芝加哥大学的传统观点,对货币数量理论作了新的论述,主要观点是:货币是唯一重要的因素,货币数量变动既影响物价水平,又影响商品和劳务的生产量或国民收入的变动;通货膨胀不仅被看成是纯粹货币现象,而且被认为是国家干预破坏市场机制作用的后果;反对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政策,提出有计划地稳定货币供应量增长率(即按照国民收入增长率有比例地增加货币供应量)的政策主张。
现代货币主义者曾提出过六大政策命题:中央银行的首要任务是控制通货膨胀,而不是失业;中央银行需要使用明确而有效的目标框架和工具变量;合适的工具变量是全额准备金(制度);中央银行能够充分精确地控制货币供给;货币供给是适宜的高层目标;货币应以稳定或不变的比率增长。。]
货币主义在整个80年代成为撒切尔主义的理论基础。撒切尔的通货紧缩政策使失业率一路攀升:50-60年代,失业率只有1%-2%左右,1979年撒切尔上台时为4.5%,1981年猛增至9.1%,1985年高达13%。
1979年,美国进行了一场“货币主义者的实验”,美联储不再以利率为中心,而是使银行储备和货币供给遵循事先确定的增长路径。这项政策在控制通货膨胀方面取得了成功,从1978年到1982年,通货膨胀率从13%降到了4%,失业率从6%上升到10%;但是却使货币周转率变得越来越不稳定,因此美联储渐渐不再以它作为货币政策的风向标。
(二)供给学派
供给学派强调要注重经济运行的“供给方面”,其理论与政策的核心是说明财政政策的变化,尤其是边际税率的变化,对剌激劳动积极性、储蓄与投资等的作用,进而对总供给和经济增长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
供给学派的学术渊源主要是古典经济学,具体来说,主要是指从亚当?斯密到约翰?穆勒,并由萨伊建立的“从供给出发,将生产、成本、生产率作为研究重点,并以经济自由主义为主要政策主张的经济理论体系”。供给学派反对凯恩斯“需求管理”的国家干预主义,认为它是导致产生“滞胀”的根源,针锋相对地提出了“供给管理”,强调财政政策的作用应该影响供给而不是影响需求,以促进私人储蓄和投资,主张全面恢复新古典经济学的自由主义精神,尤其是萨伊定律。
供给学派的政策主张在经济陷入“滞胀”和凯恩斯主义失灵的背景下被里根政府所采纳。里根政府大幅减税:1981年第一次总统预算将非劳动所得收入的最高税率从70%降到50%,把资本收益的最高税率由28%降到20%。1983-1984年,美国成功地实现了经济复苏,失业率降低。1986年,失业率回到70年代末期水平。
里根政府推行供给经济学,目的是通过增加供给提高生产率、消除“滞胀”。但推行减税却使税收降低、赤字高涨,并造成低储蓄率、低投资率、低生产率、高汇率,投资下降,国际市场竞争力下降。
三、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和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
(一)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理性预期学派)
在20世纪70年代时,西方国家经济面临“滞胀”和大量失业的困境,凯恩斯主义和现代货币主义的经济理论和政策主张都未能改变这种局面,一些经济学家从现代货币主义中分离出来,形成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
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的学术渊源是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的自由市场经济理论。该学派有3个重要的假设:理性预期(经济行为人对经济变量的主观预期将符合这些变量实际的或者客观的条件数学期望)、持续市场出清(工资和价格变动非常迅速,因此市场总是处于均衡状态)、经济当事人最大化。从这些假设中可以推导出一些重要的政策主张:①政策无效主张。如果货币当局宣布打算增加货币供给,理性的经济行为人会考虑这一信息并完全预见货币供给增加对一般物价水平的影响,因此,产出和就业保持在自然水平上不变。②减少通货膨胀的产出和就业成本。为了减少通货膨胀,经济体要承受产出和就业的损失。③动态时间的不一致性、信誉和货币规则。最优政策选择是在动态过程中发生变化的,由于存在试图预期政策行为的当事人,会导致政策制定者在一定时期内的相机抉择政策不会导致社会目标函数的最大化。因此,要制定一些长期不变的政策规则,而不是相机抉择,建立对规则的信誉比具体的规则本身更重要。④中央银行的独立性。独立的中央银行更能建立信誉,以更低的代价实施抑制通货膨胀的政策。⑤宏观经济政策增加总供给的作用。附加预期变量的总供给曲线自然隐含着增加总供给的微观经济政策,即增加产出或者减少失业的适宜政策是那些促使厂商和工人提供更多产出和劳动的微观经济动机的政策。卢卡斯曾指出“福利的潜力来自较好的、长期的、供给方的政策,其收益远远超过短期稳定政策进一步提高所带来的福利。”⑥政策评价的“卢卡斯批判”。卢卡斯批判使用宏观经济计量模型来评价不同政策方案的效果,因为当事人会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而调整他们的行为,参数可能因政策规则的不同而发生变化,所以无法比较不同政策产生的效果,即宏观经济模型对于政策评价没有用处。
(二)新凯恩斯主义
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长期在西方宏观经济学处于主流地位的凯恩斯主义在应对“滞胀”问题时一筹莫展,陷入困境。新凯恩斯主义的产生的理论条件是凯恩斯主义的理论缺陷和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在解释现实问题时的软弱无力。凯恩斯主义的宏观经济理论缺乏微观基础,没有清楚阐释名义工资刚性和价格刚性。尽管新古典综合派的萨缪尔森后来把古典微观理论引入凯恩斯经济理论中,但是却没有形成有机的结合体。新古典宏观经济学虽然发展了一种有微观经济基础的宏观经济理论,但是过于追求理论结构和分析方法的完美无暇,其市场出清的微观分析严重脱离了现实,宏观政策无效性的结论也难以令人信服。在这种背景下,新凯恩斯主义产生了。由于主张政府干预,它被看成是凯恩斯主义的复也。
相比旧凯恩斯主义,新凯恩斯主义的“新”主要体现在:①在解释经济周期波动方面,强调的是名义价格刚性,而不是名义工资刚性。新凯恩斯主义的重要内容包括“菜单成本”理论、“近似理性”模型、长期合同理论或价格交错调整理论。②强调实际不完全,主要是不完全竞争和不完全信息,并用它们来解释工资刚性和价格刚性。③试图为解释工资和价格粘性现象提供一个可以接受的微观基础。新凯恩斯主义把名义不完全与实际不完全的相互作用和理性预期假说、自然率假说结合在一起,说明名义总需求的波动如何能够对产出和就业产生重大的实际效果,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说明干预政策如何可以稳定经济。
四、现代宏观经济学的演变发展特点
虽然现代宏观经济学在产生和演变发展过程中,存在不少争论和分歧,但是在也存在一些共识:①真实GDP的运动方向基本上是由供给方面的因素推动的。M②真实GDP在长期内是螺旋上升的,而短期内实际GDP的波动基本上是由总需求的冲击引起的。③通货膨胀和失业率之间的替代关系在短期内存在,但在长期内不存在。④在长期内,货币供给的增长率决定通货膨胀率,货币政策的主要目标应该是追求一个较低且稳定的通货膨胀率。⑤不主张政府使用不谨慎的“微调”总需求的政策,来使产出和失业水平接近或保持在它们充分就业时或自然的水平上。⑥经济稳定被看成是一个博弈理论的问题。政府的政策体系能够影响人们的预期和行为,因此建立政策的可信度和相关的制度很重要。
20世纪30年代现代宏观经济学产生后,经历了凯恩斯主义的产生和兴起、新自由主义宏观经济学取代凯恩斯主义成为经济理论的主流、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和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趋同与综合这三个重要的演变发展阶段。
宏观经济政策的动态一致性范文4
论文摘要:以博弈研究为切人点,运用博弈分析的方法,将博弈理论与区域政策相结合,详细阐述了区域政策的博弈论基础与博弈方法,并以政府与企业行为博弈为案例,对政府与企业的经济行为进行深人地分析论证,为政府和企业进行理性决策提供理论支持。
1博弈理论溯源
博弈论是研究理性决策主体行为在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如何进行决策及决策均衡问题。博弈(game)最早产生于下棋、打牌、划拳等游戏中,m年冯·诺依曼和摩根斯坦《博弈论与经济行为》一书的问世,首次提出“大多数经济行为应当按博弈来分析”的一般博弈论思想,为经济博弈论的构建与完善奠定了基础。随后,纳什明确提出“非合作博弈均摸卜-一纳什均衡”的基本概念,为非合作的一般理论和合作的讨价还价理论奠定了基础。进人50—60年代,博弈论研究空前高涨,围绕“纳什均衡”博弈理论不断完善,由静态博弈到动态博弈、重复博弈、不完全信息博弈等,尤其是随机分析方法下的“贝叶斯一纳什均衡”成为博弈论发展的又一里程碑。
90年代以后,博弈论开始融人主流经济学并对经济学产生革命性的影响。其研究方法已作为一种理论工具在宏观、微观经济学、产业组织理论、环境、福利经济学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
博弈分析是博弈理论的核心,其基本内容包括对弈者、策略、报酬(动态赛局还应加人赛局树、分配法则及咨询集合)。对弈者指参与博弈的双方,是博弈分析的主体;策略是博弈双方在各自信息基础上所采取的对策,它受到博弈规则(相当于游戏规则)的制约;报酬亦称支付,是博弈双方通过对弈的预期所得。对弈者在追求报酬最大化前提下通过适当的策略组合使博弈双方达到某种特定的均衡—纳什均衡,此均衡亦是所有对弈者的最优策略集合。
2区域政策的博弈论基础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充分体现了政策分析的博弈特征。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及外贸政策等方面,西方经济学家已将博弈论运用的淋漓尽致。而涉及到区域政策,这一研究尚属起步阶段。用博弈论观点来看区域政策的制定、实施与结果,有着鲜明的实际背景。
区域政策是政府为解决区域经济问题而制定并实施的各种社会、经济政策的统称,是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产物。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伴随问题区域(落后区域、萧条区域及膨胀区域)的出现,市场调节失灵,市场机制对解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许多问题无能为力,由此,政府干预成为经济发展的必须。政府对市场经济的介人是区域政策形成的基础,它决定了区域政策的特征:首先,它产生于市场机制对解决区域问题失灵的欧盟地区,是欧盟国家解决区域发展问题,缓解经济发展差距的重要工具。其次,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是区域政策的重要内容,转移支付在促进问题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必将使中央及各地方政府的经济行为变得更为复杂。第三,政府通过制定区域政策,采取相应措施,支持有发展前景型产业,遏制、淘汰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无发展前景型产业,从而达到援助、引导、开发问题区域的目的。政府的这种经济行为,在促进区域内新兴产业发展的同时,极易导致消极对抗、寻租及搭便车等现象的发生,进而使得政府与企业间的经济行为变得复杂起来。
区域政策的基本特征决定了其可博弈性,博弈双方即为政策制定者(中央政府或各级地方政府)和政策接受者(各级地方政府、公众或企业),二者不同的目标和利益追求,导致博弈双方出现利益冲突及行为不一致现象,从而使区域政策分析具有十分典型的博弈特征。
区域政策博弈一般包括四个要素:①博弈双方,即区域政策主体和客体,政策主体指政策制定者,即中央政府或各级地方政府;政策客体是指政策的接收者或政策的实施对象,即各级地方政府、公众或企业。②预期报酬,即区域政策目标。区域政策目标从总体上说是引导区域经济活动、协调区域经济关系,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高国民经济整体效益。从中央政府角度来说,一般可归纳为两类:效率目标和公平目标。追求效率目标是使资源在空间的优化配置,获得最好的经济效益,实现地区经济高速增长;追求社会公平目标,就是通过运用政策手段逐步缩小地区间发展差距,取得最大的社会公平,实现地区间相对均衡发展,提高整个社会的和谐程度。而地方对区域政策的反应,一般仅仅是为了促进地方政府管辖地区范围的经济发展。公众和企业更是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③博弈策略,即政策手段。针对区域经济问题,中央政府会采取有区域性差别的措施—区域政策。对经济活动主体的行为进行诱导、限制、规范、鼓励等,使其按政策所制定的方向进行。而政策实施对象会以变通的手法来“应对”政策。④博弈规则。就区域政策博弈而言,“制度”与“法律”是博弈正常进行的保证,即“游戏规则”。
3区域政策博弈方法解析
区域政策博弈本身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公众及企业关系博弈的一种表现,在进行博弈分析时,也应围绕这层关系展开。区域政策博弈分析一般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3.1区域政策目标函数的选择
确立各类行为主体的目标函数,必须把各类行为主体作为独立的利益主体,以局中人的角色相互博弈。如中央政府制定区域政策的起始目标一般是追求效率和社会公平,而其最终目标乃是预期国家整体利益最大化,追求效率和公平只不过是实现整体社会利益最大化的必要步骤。各地方政府实行区域政策的目标函数是以地方利益为中心,力图使地方利益最大化。公众和企业则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确定目标函数。在进行目标选择时,博弈论要求任一局中人的决策函数必然受到另一些局中人策略选择的影响,即充分考虑对方的反应,当局中人的目标之间发生一定程度的冲突时,能够协调相互关系,实现博弈均衡。
3.2区域政策工具的选择
区域政策工具是达到区域政策目标的保证。通常情况下,经济政策工具包括直接控制措施和间接控制措施两类。直接控制措施是通过强迫某些类型的主体从事既定的活动来实现目标。如进口配额、消费配给、最高贷款限额、建立公共部门企业和各种形式的规则等;间接控制措施指通过影响、引导主体决策的变量来达到目标,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贸易政策等。财政政策是国家为了一定时期的路线和任务而选择确定财政行为的基本规则,它通过税收、公共支出、转移支付等手段来达到发展、稳定、实现公平与效率、抑制通货膨胀等目标的长期财政战略和短期财政策略。与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相比,财政政策作用范围很大,它不仅涉及到就业、通货膨胀及经济增长等各方面,而且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需一定的立法程序来完成。货币政策是货币当局为了追求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而实施的紧缩或扩张的货币政策,它以影响社会就业、价格水平、国际收支、经济增长等为最终目标。货币政策实施的工具主要包括存款准备金制度、再贴现政策、公开市场业务等,它通过改变货币供应量对社会总需求产生迅速而直接的影响,具有作用范围小,行政时滞短,效果时滞长,受财政政策、贸易政策等其他宏观经济政策影响或制约程度相对较小的特征。由于货币政策使用灵活,作用效果独立性强,它在宏观经济政策调控中倍受青睐。贸易政策一般包括关税政策、非关税政策、鼓励出口政策、倾销与反倾销等内容,带有浓厚的政府管制色彩。
区域发展政策是区域政策的重要内容,它抽象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及贸易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同时又具有自身特色,是增强地区发展活力,解决地区间发展水平差距的政策的综合。区域发展政策由与地区发展相关的财政投资、财税管理、金融信贷、外经外贸等方面的政策组成,它包括国家直接投资地区的发展政策(政府直接投资、建立和完善各项发展基金、支持基础产业和重点地区建设等)、国家间接投资的发展政策(金融管制、规模化投资基金、鼓励联合投资等)及特殊地区优惠发展政策(经济特区、特殊贫困区等)。
区域政策是一个为解决区域经济问题而制定并实施的各种社会、经济政策的集合。在以实现社会公平和社会效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前提下,其政策选择充分体现了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区域发展政策、贸易政策及其他相关经济政策的统一(图l)。
3.3区域政策效应分析
区域政策效应分析主要强调对区域政策的实际效果进行事前和事后评估。事前评估是运用多种方法和手段,对已设计的若干区域政策方案在未来实施过程中的结果和效益进行系统评价和综合分析。主要内容有:①分析预测影响区域政策方案实施的各种因素;②根据区域政策目标,确定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③进行相关资料的收集、处理,确定评价参数值;④确定评价方法;⑤分解估算区域政策方案的投人产出项目,用确定的评估方法对区域政策未来实施结果进行评估。事后评估是当区域政策实施到一定阶段时,对其实施背景、条件、结果和效益等方面进行系统评价和综合分析。内容包括:①对已实施的区域政策效果进行计量,并与预期目标进行比较,确定政策效果;②对区域政策实施背景、条件进行分析,修订评估结果;③根据新条件、新因素确定的评估结果,微调原政策方案,以保证政策的时效性。另外,对区域政策效应评估还应注意以下四方面内容:①该项政策的实施能否(或是否)达到预期目标;②对现实经济产生或即将产生多大影响;③影响政策效应发挥的因素有哪些,如何解决;④政策效应的“时滞”有多长。
3.4区域政策的调整与协调
从发展的观点看,区域政策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时间动态的”,不同时期政策目标的侧重点和政策手段不一定相同,对经济产生的影响也不一样。如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为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实施了经济重心向沿海转移的区域发展战略。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在第二步战略目标实现后,我国区域政策目标开始由追求社会效益为主转向兼顾公平和效率,在把握好公平度的基础上突出效率,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另外,由于各项经济政策目标之间的不一致性,政策制定者为了达到既定目标必须在各个经济政策之间保持协调。
4政府与企业行为博弈分析
政府和企业作为两个不同的主体,分别代表了政策制定者和政策实施对象,即构成博弈双方。在这一博弈中,政府为达到其区域经济效益最大化目标而制定出相应的经济发展政策。例如,通过贴息贷款或直接投资等政策给予区域内新兴产业或重点行业以资金支持,通过出口信贷鼓励产品出口,通过税收优惠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了调控区域内部分行业、企业的发展方向,如对工艺落后企业、污染严重企业,政府可能通过提高税收、提高资源利用率、限期达标、发放许可证、设立专项贷款用于设备改造等政策逐步改造甚至限制部分企业发展。另外,政府基于总体的考虑,对区域内同一产业或行业在不同阶段可能实施不同的区域政策。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通过观察政府行动来获得信息,并进而采取自身行动。二者的相互对弈就构成了一个不完全信息赛局(game of incomplete informa-tion)。为讨论方便,我们假定只有一个政府和企业,政府对企业政策的制定有“鼓励支持”和“抑制发展”两种形式,企业本身存在两种可能,即政府支持型(有发展前景型)与政府抑制型(无发展前景型)。该博弈的支付矩阵及其扩展式见图2、图3。
分析上述支付矩阵及其扩展式,首先,企业有两种可能形式,属有发展前景型的概率为µ,无发展前景型概率为1一µ,政府出台影响企业发展政策有两种态度——支持和抑制。在企业为有发展前景型企业时,政府支持的概率为,抑制的概率为();企业为无发展前景型企业时,政府支持的概率为,抑制的概率为()。而企业为求得自身利益最大化,对政府政策有两种反应,即积极利用与消极对抗,其概率分别为x和(1-x)。若企业为有发展前景型企业,同时积极利用政府支持政策则政府可得报酬为3,企业可得报酬亦为3;若企业对政府的支持政策采取消极对抗,则政府可得报酬为1,企业可得报酬为2,当然,这种现象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若政府抑制有发展前景型企业,当企业积极配合时,政府可得报酬为0,企业可得报酬为一1,如果企业采用消极对抗方式,则政府可得报酬为一1,企业可得报酬为1。若企业为无发展前景型企业,同时积极利用政府支持政策则政府可得报酬为一1,企业可得报酬为2;若企业对政府的支持政策采取消极对抗,则政府可得报酬为0,企业可得报酬为一1。若政府抑制无发展前景型企业,当企业积极配合时,政府可得报酬为2,企业可得报酬为1,如果企业采用消极对抗方式,则政府可得报酬为一1,企业可得报酬为1.5。
在上述支付矩阵的支持下,我们来寻求该博弈的贝叶斯纳什均衡点(BNE)以找出不同情况下的最佳策略选择。
政府的决策:政府知道自己的策略,对有发展前景型企业,一般情况下采取支持态度,而对于无发展前景型企业则采取抑制态度,即
宏观经济政策的动态一致性范文5
摘要:中国扩大内需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不理想主要不是政策本身的原因,而是政策背后的市场基础与制度条件方面的问题。文章从宏观调控政策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观点出发,通过比较内生安排与外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的不同绩效,给出了一个解释中国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理论框架,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通过对政策边界的明晰界定,从理论上揭示了短期的总量稳定与长期的经济增长的关系,以及如何正确地把握宏观调控政策的问题。
关键词宏观调控政府安排制度基础政策效应政策边界
与20年来的市场化改革进程相伴随,中国的宏观调控也先后经历了总需求大于总供给背景下的抑制需求型和总需求小于总供给背景下的扩大需求型两个阶段。如果说1997年以前,面对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的情形还能通过强制的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压制总需求来实现宏观经济总量均衡的话,那么,1997年以后,面对在市场机制作用不断扩大基础上形成的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的宏观总量非均衡情形,尽管政府实施了更为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一系列积极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但三年来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与预期结果仍相距甚远。对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实证分析和政策的规范研究业已引发出大量的研究成果。然而,目前学术界大多数关于宏观调控的研究往往因暗含宏观调控政策能完全解决经济衰退的假定前提以及由此演绎的逻辑推论而陷入了宏观调控认识的误区。本文基于宏观调控政策也是一种制度安排的观点,依据现代宏观经济学理论,在对市场经济宏观调控政策有效性的制度基础与边界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试图构建一个解释中国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理论框架。
一、作为一种制度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内生与外生的绩效
当新制度经济学家们摒弃制度是外生或中性的新古典假设从而将经济运行分析由“无摩擦”的新古典框架转向“新制度”的框架下进行时,市场被描绘成一种为降低交易成本而选择的制度安排(Coase,1937,1960;North,1981,1990)。在将制度分析引入新古典的生产和交换理论并更深入地分析现实世界的制度问题中,新制度经济学家同样给出了各种非市场形式的制度安排理由,这就是,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的客观存在使对市场的使用存在成本,因而,为把有限理性的约束作用降到最小,同时保护交易免于机会主义风险的影响,经济主体必然会寻求诸如政府安排的制度(Williamson,1975)。任何特定制度的安排与创新无非是特定条件下人们选择的结果,而有效的制度安排无疑是经济增长(绩效)的必要条件。正是通过对产权、交易成本、路径依赖等问题的强调,使新制度经济学得以将经济增长问题纳入制度变迁的框架中作出深刻的解释。由于制度安排的范围相当宽泛,这里,笔者并不打算涉及所有正规和非正规的制度问题,而只是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某些术语(这些术语可能并不一定具有相同的内涵),在阐述宏观调控政策也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基础上,就它相对市场基础而言是内生还是外生的角度来解释中国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问题。
市场经济中,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是市场机制,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理论已由标准的一般均衡分析框架给定。尽管市场实现帕累托效率的前提条件过于苛刻而被认为在现实市场中不可能具备,但市场经济的发展史表明,对市场制度作用的认识不是削弱而是加强了。出于完善市场配置功能的需要,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在市场基础上日益衍生出了其他一些非市场形式的政府制度安排。其中最主要的有:(1)针对市场失灵而由政府进行的微观规制(管制);(2)针对市场经济总量非均衡而由政府运用一定的宏观经济政策进行的宏观调控。作为典型的政府安排,宏观调控是政府在宏观经济领域的经济职能,是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干预经济的特定方式,它的内在必然性实际上可由市场经济运行的本质是均衡约束下的非均衡过程推论出来(吴超林,2001);而它的作用机理已在标准的凯恩斯主义模型中得到了经典的揭示,并被战后西方国家长期的实践所验证。
众所周知,宏观总量是由微观个量组成,宏观经济不可能离开微观基础而存在,宏观调控也必然要依赖于现实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我们可以简单地从宏观调控是否具有坚实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出发,将宏观调控区分为内生的制度安排和外生的制度安排两类。市场经济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意指宏观经济政策具有与市场制度逻辑一致的传导条件和能对政策信号作出理性反应的市场化主体。相对而言,如果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宏观经济政策是在没有或不完善的市场基础和传导条件下进行的,那么宏观调控显然就是一种外生于市场制度的安排。一般地,在有效的边界范围内生安排的效应显著,而外生安排的效应则会受到极大的限制。有基于此,我们可以给出一个分析中国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为何不理想的理论框架。
中国1993—1996年的主导政策被普遍认为是经济转型时期的一次比较接近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宏观调控,并成功地使1992年以来总需求严重大于总供给的宏观非均衡经济实现了“软着陆”。但宏观经济只经历了短暂的均衡之后,旋又在外部冲击和内部制约的条件下,陷入了持续至今且严峻的另一种类型的宏观总量非均衡即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的状态。面对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出于“速度经济”的要求及基于宏观经济学的基本常识,中国首先选择的是以货币政策为主的宏观调控政策安排,目的在于阻止经济增长率持续下降的势头。然而,到1998年7月为止,尽管包括下调利率、取消贷款限额、调整法定准备金率、恢复中央银行债券回购业务等市场经济通用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几乎悉数释出,经济减速和物价下跌的势头却并未得到有效的遏制。鉴于直观的宏观经济现实,当时人们普遍的共识是货币政策失效。关于失效的原因,大多数的分析是借助IS-LM模型进行的,其中主要的观点是“投资陷阱”论、“流动性陷阱”论、“消费陷阱”论等。应该说,这些观点基本上是在给定货币政策的制度基础和传导条件的前提下,主要从货币政策本身的作用机理方面实证分析了制约货币政策效应发挥的各种因素,这些政策层面的分析无疑是必要而且也是有针对性的。可是,如果给定的前提在现实中并不存在或不完全具备,那么,这种仅在政策层面的分析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提出有效的对策。
事实上,中国仍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进程中,市场制度基础的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还不完善。中国以增量促存量的渐进式改革方式形成了微观基础的二元格局:一方面,改革后形成的增量部分——非国有企业——基本上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起来的,它们具有产权明晰的特征,能对市场价格信号作出灵敏的反应,其行为由市场机制调节,是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主体;另一方面,改革后仍然保存的存量部分——国有企业——虽然历经不断深入的改革也日益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但其积重已久的深层问题并非短期内能得到彻底解决,无论在产权结构还是在治理结构中,国有企业都存在着明显的政企难分的特征,因而其行为具有对市场与政府的双重依赖性,是不完全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主体。目前国内经济学界对这种二元格局的另一种流行划分法是所谓的体制内的国有企业与体制外的非国有企业。其实,这是相对计划经济体制而言的,如果相对市场经济体制而言,则体制内的就应该主要是非国有企业,而体制外的是传统的国有企业。
有效的货币政策除了要有能对政策信号作出理性反应的微观基础外,还必须有政策赖于传导的条件。在市场经济中,利率是解释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最重要变量,它通过多种途径传导并影响到实体经济。Munddl(1968)与Fleming(1962)分析了开放经济条件下利率变化经由总需求和汇率波动效应传导的过程;robin(1969)通过对q值(资本资产的市值对重置成本的比值)的定义并将它作为把中央银行与金融市场连接到实体经济的重要因素,分析了资产结构调整效应的传导过程;Modidjani(1977)从居民消费需求角度分析了财富变动效应的传导过程。所有这些传导过程都是以利率市场化为前提、并以相对完善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为基础的。严格地说,中国的利率基本上是由政府确定。利率机制传导的市场化前提不存在,所谓的“流动性陷阱”、“投资陷阱”、“消费陷阱”失去了分析的前提。假定政府确定的利率反映了市场供求,被认为是一种准市场化的利率,那么,在资本市场受到严格的管制以及金融市场被制度的性质强制分割的情况下,金融市场制度基础的局限也极大地制约着利率机制的有效传导。谢平和廖强(2000)明确地指出了利率传导机制的资产结构调整效应与财富变动效应之所以不佳,原因正在于中国的非货币金融资产与货币金融资产、金融资产与实际资产之间的联系不紧密、反馈不灵敏,金融体系与实际经济体系各行为主体和运行环节之间远未衔接成一个联动体。张晓晶(2000)则在MundellV-Fleming模型结论的基础上论证了开放条件下由固定汇率和资本有限流动引致的套利行为以及外汇占款必然制约中国试图通过降息刺激经济政策效果。结合对微观基础的更进一步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两点结论:第一:非市场化的利率使中国的货币政策在总体上成为一种外生于市场经济的政府安排,实体经济难以对其作出灵敏反应;第二,假定这种利率等同于市场化利率,那么,货币政策虽然相对于市场经济体制内的微观基础是一种内生安排,但金融市场的制度分割与局限使体制内的主体无法对利率作出反应,而体制外的主体使货币政策相应地又变为外生安排,加上体制外的改革滞后于金融制度本身的改革,金,融微观主体基于金融风险的考虑必然又会限制体制外主体的反应(这就是所谓的“惜贷”)。
金融市场制度的局限使得中国货币政策的传导实际上更主要是通过信用机制来进行的。理论上,货币政策的信用传导机制主要有银行借贷和资产负债表两种典型的渠道。Bernankehe和Blinder(1988)的CC-LM模型从银行贷款供给方面揭示了前一种渠道的作用机理,Bernankehe和Gerfier(1995)从货币政策态势对特定借款人资产负债状况的影响方面阐明了后一种渠道的作用机理。信用机制能否有效地发挥传导作用,其关键的问题是如何降低在信息不对称环境下存在于借贷行为过程中的逆向选择或道德风险等问题,从而使信用具有可获得性。就中国的现实而言,体制内外不同的微观主体的信用可获得性是完全不同的。市场体制内的微观主体(非国有企业)因金融市场的制度歧视被隔绝在以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之外,货币政策相对于它们是一种外生的安排,效应当然无从谈起。市场体制外的微观主体(国有企业)的反应则可从两方面来分析,一方面是,对于那些效益和资信状况均良好的主体,它们并非惟一地依赖银行借贷渠道融资,这就意味着信用传导机制所必需的银行贷款与债券不可完全替代的前提难以成立,即使这类主体不受市场的制度歧视,而且金融机构也愿意与它们发生借贷行为,但货币政策对它们的效力相当微弱;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效益和资信状况均不良的主体,由于它们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和过大的监督成本,金融机构出于自身稳健经营的要求,又往往不愿与其发生借贷行为,所以形成银行普遍的“惜贷”或“慎贷”现象,货币政策对这类主体的投资引诱也不明显(只是较大地减轻了它们的利息负担)。由此可见,中国货币政策效果不显著并不是(或主要不是)货币政策本身的原因,而是政策背后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问题。
中国积极财政政策的效果同样可以在制度内生与外生安排的框架下得到说明。1998年中期,当日益严峻的“通货紧缩”和“有效需求不足”问题使得货币政策一筹莫展,以及东南亚金融危机致使通过出口扩大外需受阻的情况下,为了解决总体物价水平持续下跌、经济增长率递减、失业(下岗)面不断扩大等宏观经济问题,政府秉持通过宏观调控扩大内需以启动经济的思路,确立了以财政政策为主并与货币政策相互配合的积极的宏观调控政策取向。针对有效需求不足,积极财政政策主要是通过移动IS曲线的方式实现扩大总需求的目的,实际上是凯恩斯主义政策主张在中国的一种实践。对积极财政政策选择实施的时机和它的重要意义(稳定人们的预期)几乎没有人表示怀疑。尽管以增发国债为主要内容的积极财政政策被认为在扩大基础设施投资进而拉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权威部门统计测算的结果是增发国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1998年和1999年分别达1.5%和2.1%),但作为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一种宏观调控政策,财政政策的主要功能并不仅仅体现在扩大支出的直接效应方面,而是在于通过政府支出的扩大去拉动民间投资的间接效应方面,否则,财政政策就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投资没有两样。就后一方面而言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不少人担心积极财政政策长期继续下去有可能导致计划体制复归和债务危机。
关于积极财政政策为何难以有效地拉动民间投资需求增长的原因,学术界已展开深入的探讨并提出了多种解释。其中大多数的分析都将问题的症结归咎于基础设施的产业链太短以及整个产业结构不合理方面,强调正是基础设施的产业关联性差,当把财政资金集中投向本来就已存在生产能力严重过剩的基础原材料部门,并且主要又是以政府大包大揽而不是贴息、参股和项目融资等方式投入的情况下,民间投资自然不可能参与进来,最终的结果是积极财政政策的乘数效应不大,经济启而不动。无疑,中国积极财政政策效应在现象层面表现出来的因果关系确实如此。但根本的原因却正如光教授(1999)所指出的,是政策扩张与体制收缩的矛盾。如果从财政政策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观点出发。我们可以就它与微观基础的关系对政策效应作出进一步的解释。这就是,由于财政政策与政府关系紧密的行为主体(特别是国有主体部门)具有较强的内在一致逻辑(这种较强的内在一致逻辑恰恰又是人们所担心的计划体制复归的重要表现),积极的财政政策对这类主体的投资引诱效果相对明显;由于财政政策相对市场体制内的微观主体是一种典型的外生制度安排,积极财政政策的各种乘数效应受到体制的摩擦,因而对民间投资和居民消费需求的拉动效应不明显,亦即IS曲线移而不动。
上述给出的仅仅是制度基础的分析框架,它并不是宏观调控分析的全部内容。如果到此为止,则很容易使人误解为:只要宏观调控政策是内生的制度安排,就可以实现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其实,即使是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也并不必然意味着它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凯恩斯主义政策70年代在“滞胀”面前的失灵就是明证)。因为,如果宏观调控作用的仅仅是宏观经济总量,就不能要求它去解决结构问题;如果宏观调控政策的本义只是一项短期的稳定政策,又岂能冀望它来实现长期的经济增长?这实际上也就涉及宏观调控政策是否存在一个有效的边界问题,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也只有在有效的边界范围内才能得以释放出来。
二、宏观调控政策的期限边界:短期还是长期?
关于宏观调控政策的长期与短期之争,实质上也就是关于政府经济职能边界的理念之争。在西方,现代宏观经济学各流派之间对此也展开过激烈的论争,从凯恩斯主义到货币主义再到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和新凯恩斯主义,其政策理论的核心实际上也可归结为宏观调控政策的期限边界问题。比较分析各流派不同的政策理论主张,应该会有助于我们对这一问题的理解。
(一)短期边界论:凯恩斯主义、货币主义及新凯恩斯主义的政策主张
在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背景下,凯恩斯从不变的价格水平可以存在不同的总产出水平及相应的就业水平的现实出发,以现实存在的货币工资刚性、价格刚性、流动性陷阱和利率在长期缺乏弹性等作为分析前提,把经济分析的重点放在宏观总体的真实变量上,指出宏观经济总量的非均衡主要是总需求波动(有效需求不足)的结果,市场力量并不能迅速有效地恢复充分就业均衡。根据总需求决定原理,凯恩斯进一步推论出,只有通过政府制定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引导消费倾向和统揽投资引诱,并使两者互相配合适应,才能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从而使经济在充分就业的水平上保持稳定。
在凯恩斯看来,针对有效需求不足的总需求管理政策是相机抉择的短期政策,因为“在长期我们都死了”。关于宏观调控政策的短期边界论,我们可用标准凯恩斯主义的AS一AD模型加以说明。在图1中,假设总需求曲线AD0与总供给曲线AS相交的A点表示经济最初处于的充分就业均衡水平(Yn),当经济受到现实总需求的冲击,即AD0左移至AD1之后,由于现实中存在着货币工资刚性和价格刚性,必然导致厂商削减产量和就业量(从Yn减到Y1),这时,经济将在小于充分就业水平的B点实现均衡,而不可能任由价格的自由下降调整到C点的充分就业均衡水平。正是投资者不确定预期及由此形成的有效需求不足,使得AS在A点以下演变为一条具有正斜率的总供给曲线,它意味着完全依靠市场力量很难迅速有效地将Y1恢复到Yn。因此,要使经济在较短的时间内从B点回复到A点,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政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使AD1,移动到AD0。在有效需求不足问题解决后,AS曲线恢复到古典的垂直状态,市场价格机制继续发挥作用,此时如果继续实施积极的政策会加剧价格水平的上涨(通货膨胀)。从凯恩斯主义的AS一AD模型中不难看出,总需求管理政策的边界只限于AS曲线具有正斜率的部分,亦即存在于有效需求不足的状态。
在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正当凯恩斯主义需求管理政策在“滞胀”面前日益失灵的情况下,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主义学派提出持久收入假说和自然率假说来解释“滞胀”现象,并对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政策发难。货币主义者认为,长期菲力普斯曲线是一条起自自然失业率的垂直线,不存在失业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的交替关系。虽然短期内通过政府积极的财政政策可以影响产量和就业量,但就长期而言,财政政策的“挤出效应”使得财政扩张的量不过是对私人部门支出的量的替代,税收的变化也因不能影响持久收入而仅有非常微弱的乘数效应。货币政策也同样只会在短期内当人们按错误的价格预期决策时对产量和就业量产生影响,而在长期一旦错误的价格预期得到纠正,即“货币幻觉”消失之后,实际工资、产量和就业量都将复归到各自的自然率水平。因而任何通过政府相机抉择的需求管理政策试图保持较高的和稳定的产量和就业量水平的努力,最终只会导致通货膨胀的加速上升和经济的更不稳定。与重视财政政策作用的凯恩斯主义者不同,货币主义者从稳定的货币需求函数出发,坚持经济在遭遇需求冲击后仍会相当迅速地恢复到自然率的产量和就业水平附近,强调即使是短期的需求管理政策也不会使事情变得更好,因为政策制定者为了某种政治利益而操纵经济导致的政府失灵可能比市场失灵更糟。因此,为了稳定经济,应该用旨在稳定价格预期的货币规则取代相机抉择的需求管理政策。
新凯恩斯主义从最大化行为和理性预期的基础上去探寻关于工资和价格粘性的原因,进而建立了包含确定价格和接受需求的厂商、新古典生产函数、市场不完全性、信息不对称等方面具有坚实微观基础的宏观经济模型(Mankiw&Romer,1991)。由此导出的政策含义强调,由于经济自动均衡将以长期的萧条为代价,因此,通过政府的总需求管理政策可以使经济在短期内稳定在产量和就业的自然率水平附近。新凯恩斯主义关于短期政策的观点分别以工资粘性模型(图2)和价格粘性模型(图3)来说明。在图2中,LAS是一条与古典一致的垂直总供给曲线,SAS则是由一定的预期价格水平(pe=p0=W0或pe=p1=W1)给出的短期总供给曲线。假定经济初始在产量和就业自然率水平(Yn)的A点上运行,当发生意外的总需求冲击后(总需求曲线从AD0移到AD1),即使价格可自由伸缩,但由于工资已由谈判合同固定,经济必然从A点移动向小于充分就业均衡(Y1)的B点。正是因为工资合同需要交错调整不可能使劳动市场在C点出清,新凯恩斯主义者强调政府对意外冲击的反应远比私人部门协商调整工资迅速。因此,在短期内,通过政府的总需求管理政策能够将经济稳定在自然率水平附近。图3表明的是,总需求的冲击之所以使经济从A点移向B点,主要是因为存在价格粘性(比如菜单成本)。如果商品市场不可能在C点迅速出清,那么总需求管理政策在短期就应该有所作为。
(二)零边界论: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的政策主张
建立在理性预期、自然率假设和市场连续出清基础上的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包括以卢卡斯为代表的货币经济周期学派和以巴罗、基德兰德、普雷斯科特等为代表的实际经济周期学派。前者从需求冲击、信息不完全及闲暇(劳动)的跨期替代效应方面建立起解释经济周期波动的原因和传导机制的货币经济周期模型,认为在短期内,虽然不完全信息下发生的意料之外的货币冲击会导致经济总量的波动,但在长期中,由于人们能够根据不断获得的信息去修复错误的预期,经济将自行恢复到自然率的增长路径。基于预期到的货币冲击对经济没有实际的影响,因而旨在稳定经济的货币政策在任何时候都无效。这种货币政策零边界的推论可由图4说明。
在图4中,垂直的LAS曲线表明具有理性预期的经济主体行为完全由市场价格机制调节,每一条倾斜的SAS曲线则由相应的预期价格水平给出。假设现期发生了出乎意料的总需求增加(货币冲击使AD0移到AD1),则货币工资和价格水平必然会因商品和劳动市场存在超额需求而上升。此时,如果具有不完全信息的厂商(工人)误将一般物价水平(货币工资)的上升当做相对价格(实际工资)的上升并相应地增加产品(劳动)供给,那么经济将暂时“意外”地沿SAS0曲线从A点移动至B点。然而,一旦经济主体理性地认识到实际工资和相对价格并未发生变化并完全调整预期,则SAS0会迅速移到SAS1,产量和就业复归到自然率水平(C点)。因此,除非货币政策不被意料到,否则,无论长期还是短期的货币政策都归无效,而意料之外(欺骗公众)的货币政策本身只能进一步加剧经济波动。如果用“适应性预期”替代“理性预期”概念,则图4也是一个货币主义的AS—AD模型。
实际经济周期学派坚持货币中性论,认为货币对实际经济变量没有影响,因为是产出水平决定货币变化而不是相反,所以货币政策的作用为零。他们主要从生产函数与总供给的关系方面建立起分析模型,强调实际因素(尤其是技术)冲击是经济周期波动的根源。在他们看来,当一个部门出现技术进步后,它必然会通过部门性的波动源传导到经济的其他部门,技术冲击的随机性使产出的长期增长路径出现随机性的跳跃,产量和就业的波动实际上并不是对自然率水平的偏离,而是对生产可能性变化的最优反应,因此,任何反周期的政策都是反生产的没有意义的。关于实际经济周期模型的政策含义,巴罗通过复活李嘉图等价命题,认为公债是中性的,经济主体的预期理性会抵消政府无论是以公债还是税收等方式筹资的效应,因而试图刺激经济扩张的积极财政政策无效。基德兰德和普雷斯科特则通过比较有无约定条件下的均衡解,从政策的时间不一致性和政府信誉方面论证了凯恩斯主义的相机抉择政策是无效的。
由上可见,凯恩斯主义为政府提供了市场经济中反萧条的最初的政策理论,并将其边界严格地界定在短期,它的效应也被战后西方国家20多年的实践所证实。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将宏观经济政策的期限边界定格为零,虽然这种政策主张远离现实,但作为政策理论却为反思传统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提供了一种路径。现代宏观经济学中,几乎没有任何一派是把宏观调控政策当做长期的政策。
三、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与目标边界:总量稳定还是结构增长?
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宏观调控政策必然会存在一定的作用对象与目标。关于宏观调控政策作用的对象究竟是总量还是包括结构?它的目标究竟是稳定还是增长?对此的不同认识显然直接影响到对宏观调控政策有效性的评价,而在更宽泛的意义上则影响到能否正确地认识市场经济中市场与政府的作用。
(一)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是宏观经济总量
现代市场经济中的政府制度安排或经济职能从总体的内容层次上可以区分为一般的市场条件的创立与维护、微观经济规制、宏观经济调控三大类。与基于市场失灵外在地要求政府干预经济的微观规制安排不同,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内在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并导致经济总量严重非均衡基础上形成的政府安排。由于动态经济中经济出现周期的波动是不可避免的,虽然市场机制如果假以时日能够自动调节经济至自然率的均衡水平,但在经济达到均衡之前可能需要经历一个较长时期的萧条意味着必须付出总体社会福利损失的严重代价,因此,现代市场经济一般内在地要求通过政府运用一定的宏观经济政策(主要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去调控经济总量,以减少市场机制调节时滞产生的高昂成本。从宏观调控的内涵来看,它作用的对象显然是总量方面,但其作用的结果又必然会间接地影响到具体微观主体的行为。而正是这种直接对象与间接结果的传导表明了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这也是为什么说有效的宏观调控必须有坚实微观基础和传导条件的原因。有必要说明的是,如果依据作用结果来界定政策边界,那么也许可以把结构列为宏观调控的对象。不过,随之而来的问题可能就会陷入体制认知的误区(这点将在后面说明)。将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边界严格界定为总量的观点也明确地反映在现代西方宏观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中。
(二)产业结构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
前已述及,宏观调控政策作用的结果不仅会而且应该影响到微观主体的行为决策和产业结构的相应调整。但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却并不针对具体的行业和部门,否则宏观调控就等同于微观规制。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表明,对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普遍认同,推动了市场经济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发展。在市场经济中,通过市场竞争和价格机制对供求关系进行调节,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使资源在各产业和部门间得到有效配置,产业结构的形成和优化正是市场在产业间配置资源的必然结果。历史地看,产业结构的形成和调整也曾在不同的体制下完全或主要由政府来安排(通过产业政策),由此形成了典型的计划经济体制及所谓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体制(如日本和韩国等)。不过由政府取代市场、通过产业政策干预市场机制在产业间的资源配置而形成的产业结构从长期看是非常脆弱的,日本和韩国经济(金融)危机不断,中国重复建设问题严重,政府安排的产业政策不能不说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于产业政策在实质上是政府依据自己确定的经济变化趋势和目标设想来干预资源在产业间的配置,产业政策在资源配置的方式上与计划经济是相同的,计划经济所固有的缺陷必然会重现于产业政策的制定上(汤在新、吴超林,2001)。政府对具体产业的干预应以市场失灵为依据确定。如果将产业政策当做一种宏观调控政策,显然它相对市场基础是一种外生的安排,其绩效将存在体制的制约。不仅如此,如果将产业结构作为宏观调控的对象,也与产业结构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存在逻辑上的矛盾。应该承认,中国当前的经济问题主要是结构问题,但结构问题不是宏观调控直接的对象,结构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市场基础的发展和完善,这也是理解为什么要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关键之所在。
(三)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是为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创设稳定的外部条件
对于通过宏观经济政策减少经济周期波动、促进经济总量均衡从而为市场机制有效进行资源配置创设稳定的外部条件的目标业已获得广泛的认同,并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所采纳(除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反对外),不过,关于经济增长是否应该作为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则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存在重大的分歧。严格地说,经济增长属于总供给的范畴,它取决于生产要素的投入与组合,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一般坚信构成总量内容的总供给方面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即使出现总供给冲击的经济周期波动,认为也应该由市场机制来调节。在现代西方宏观经济理论中,宏观调控政策归属于总需求的范畴,政策的目标被界定在因总需求冲击引起经济周期波动后的稳定方面,而且强调的是短期。如果说凯恩斯主义所强调的积极财政政策的乘数效应中包含了一定的经济增长目标,那么这种增长主要也是随积极财政政策稳定投资者预期而来的私人部门的增长,公共财政支出的增长本身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仍然属于稳定的手段,目标是为民间投资的启动创设良好的外部环境。在主要发达国家的货币政策实践中,货币政策事实上也一直是以稳定通货而不是经济增长为目标。
最近10年来,随着现代宏观经济学的发展,特别是内生经济增长理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对政府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能够产生合意的长期经济增长表示怀疑,认为过分关注短期稳定的需求管理政策忽视了长期经济增长的问题。他们指出短期的产量波动虽然具有重要的福利后果,但长期经济增长的福利含义远远超出任何短期波动的影响(Romer,1996),强调现代经济分析的重点应该从总需求转向总供给方面(因为总量非均衡都是微观扭曲的结果)。这种从对短期稳定的关注转向长期经济增长路径探讨的理论发展方向所给出的政策含义是,政府既能够积极地也能够消极地影响长期经济增长,而积极政策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为经济的最优增长路径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像中国这样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由于市场基础不完善,政府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一直附存着经济增长的目标。在中国扩大内需的宏观调控实践中,先是1998年上半年明确地将货币政策作为保证8%的经济增长率目标的手段,当认识到依靠货币政策难以实现预期目标的情况下,又进一步明确提出启用积极的财政政策来保证经济增长。应该承认,一系列积极的宏观调控政策对于阻止经济增长率的严重下滑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现实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巨大差距表明,将宏观调控政策目标严格界定为短期稳定更为确切。实际上,多重目标之间的相互矛盾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释放,积极财政政策的短期经济增长目标在中国经济的存量部分还一定程度上存在,但在经济的增量部分则明显难容。目前,国内已有不少学者开始在关注短期稳定的基础上探讨中国长期经济增长的路径问题,如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宏观组(1999)就曾明确提出:“宏观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要始终坚持以市场化为取向,通过制度创新、加快结构调整来求得长远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扩大内需如果不是作为一项短期政策而是作为一项基本政策,一定要和供给管理的政策结合起来”。特别是从2000年5月中国经济出现重大转机后,关于长期经济增长要依赖市场基础和制度条件的完善已逐步成为共识。
四、简短的结语
在中国的经济发展进程中,我们一向重视政府制度安排的作用,这无疑是中国客观现实的要求。与此同时,我们又必须对政府制度安排在经济的不同领域和层次内容上的差异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事实上,就宏观调控政策作为一种政府制度安排而言,它在西方国家的理论和实践中具有比较清楚的界定,而国内对其内涵和目标等问题上的认识则是相当含混或者说是相互矛盾的。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对宏观调控问题的基本认识是:
——市场经济有效配置资源是以产权明晰的市场主体行为和形成理性预期从而能对市场价格信号作出灵敏反应为基础的。针对经济总量非均衡的宏观调控如果没有坚实的微观基础,那么,作为一种外生的制度安排的政策效应释放必然受到极大的制约。宏观调控政策的传导还需要相应有效的市场传导条件或机制。在中国,由于市场结构并不完全,特别是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仍属管制市场,缺乏有效的市场传导机制使宏观调控成为一种外生于市场条件的政府安排。因此,宏观调控政策能否发挥作用已不仅仅是政策本身的问题。
宏观经济政策的动态一致性范文6
关键词: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政策协调,宏观调控
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体系以间接调控为基本特征,即政府调控主体主要通过政策手段把经济参数附加到市场上多种生产要素的价格信号上,进而调节、引导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行为。间接调控所依仗的主要政策手段,便是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这两大宏观调控政策共同服务于宏观调控的总目标,但分工而互补,需要相互协调配合,促使经济运行趋于总量均衡和结构优化的理想状态。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和融入“全球化”的进程,经济运行的复杂程度大大提高了,财政、货币政策加强协调配合的必要性和复杂性也显著增加。本文试基于对我国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问题的思考,提出几点基本认识,以期就教于各方。
一、财政、货币政策的一致性、差异性和协调配合的必要性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具有紧密的联系,这种紧密联系从根本上说植根于双方政策调控最终目标的一致性。两大政策调控的着眼点,都是针对社会供需总量与结构在资金运动中表现出来的有悖于货币流通稳定和市场供求协调正常运行状态的各种问题;两大政策调控的归宿,都是力求社会供需在动态过程中达到总量的平衡和结构的优化,从而使经济尽可能实现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两大政策的紧密联系还来源于双方政策手段的互补性以及政策传导机制的互动性,一方的政策调控过程,通常都需要对方的政策手段或机制发挥其特长来加以配合策应,经济学理论对此可以做出很好的阐释(如蒙代尔—弗莱明模型)。从社会总资金的运动来看,财政政策对资金运动的影响和货币政策对资金运动的影响,相互间必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和连锁反应,各自的政策实施及其变动,必然要牵动对方,产生协调配合的客观要求。
在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存在紧密联系的同时,又由于各自在经济体系中所侧重的不同领域和具备的不同作用,而具有一系列的差异性特征。
首先,调节的范围不同。财政收支及其政策体现政府职能的各个方面,其调节范围不仅限于经济领域,也涉及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货币政策主要处理商业性金融系统功能边界内的事务,其调节范围基本上限于经济领域(当然,可以由经济领域间接传导到其他领域)。
其次,调节的侧重点不同。虽然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都对总量与结构发生调节作用,但财政政策相对于货币政策而言带有更为强烈的结构特征,因为财政收入按不同项目与不同规定来组织,可以直接调节不同地区、部门、企业及个人的收入水平,财政支出按资金性质与用途来安排,可以直接调节产业结构、部门结构和社会经济结构的各个方面;财政政策对总量的调节,则主要是以政府收支及其乘数作用影响社会总资金运动的全局。反之,货币政策相对财政政策而言带有更为鲜明的总量特征,因为国民经济中的一切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
都要表现为有支付能力的货币购买力,中央银行作为唯一能够直接管理全社会货币供应总量的部门,正是运用货币政策对之加以调控;同时,商业性金融信贷自身的市场化经营原则要求银根松紧的变化大体一视同仁地覆盖其全部资金运动,贷款差别利率等旨在区别对待不同产业、行业、企业、项目等以调节结构的手段,只能在比较有限的范围内实行和发挥作用,并将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推进而日趋有限。宏观经济政策的特定目标,可归纳为经济增长、资源优化配置、稳定物价、充分就业、反周期波动、收入公平分配、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级化等方面,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固然都服务于这一系列目标,但由于上述侧重点的不同,各自对于不同目标的作用,便有所区别。比如,在产业结构合理化、收入公平分配方面,财政支出政策与税收政策的重要性居先;在稳定物价方面,货币政策的重要性则排在首位。
第三,调节的手段不同。财政政策所依靠的手段,主要有税收、预算支出、公债、财政补贴、贴息等,货币政策所凭借的手段,则主要有利率、存款准备金率、贴现率和公开市场业务以及贷款安排等。
第四,在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功能空间不同。例如,人们可以把货币政策比作一根拴在经济之车上面的绳子,认为当经济向上步入通货膨胀时,它可以拉住其别走太远,但当经济处于通货紧缩而无力向上爬坡时,它却无法推动。这种比喻形象地描绘了不同经济运行状况下,货币政策作用效果的差异。一般而言,货币政策长于应对通货膨胀阶段的问题,而财政政策在应对内需不足、解决通货紧缩阶段的问题时更具优势。我国1998—2002年间政策实践中的调控效应,与凯恩斯理论中关于萧条阶段财政政策更具有效性的认识是相吻合的。
第五,两大政策所调控的资金所遵循的经济运行机理不同。货币政策调控下的商业性金融资金是按照追求微观直接效益(利润)目标的市场原则展开竞争的,只愿意“锦上添花”,即按照商业化原则投向尽可能高收益、低风险的领域和状态良好的企业,这对于商业性金融而言是合理的、无可厚非的。与此不同,财政政策下的资金运作在承认市场一般原则的前提下,可以并且应该超越微观直接效益的眼界而注重追求长远、综合、宏观、社会的效益,财政政策可以和必须在关注基本民生、施行“雪中送炭”式的支持扶助和调节收入分配差距、优化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最后,政策的时差与调节的时滞不同。政策时差,是指决策机关从认识到需要改变政策,到实际上实行新的政策所需的时间。一般而言,在财政政策的制定与修订必须经过立法机关审议、批准这样一整套程序的情况下,财政政策的时差较长;而货币政策由于通常是由具备较强独立性的中央银行的人数不多的高级决策层所制定,其时差较短。调节时滞,是指政策从其调节动作的发生到调节效果的显现所需的时间。一般而言,财政政策由于通常具有政府直接安排收支和可以运用某些强制性手段的背景,其时滞较短;而货币政策则由于通常完全依靠间接手段作用于调节对象,其时滞长于财政政策。
正是由于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之间存在十分密切的相互联系,同时又存在一系列不同特点和侧重点,因此,在宏观调控中,两者必须紧密配合,取长补短。
二、现阶段我国财政、货币政策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
现阶段进一步加强我国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紧迫性,源于我国改革开放新阶段的客观要求以及经济发展运行的实际状况。
我国加入WTO以后,无论是进出口规模,还是跨境资本流动规模都出现了迅猛增强,国民经济融入全球化的进程迅速加快,国内外经济运行的关联度和互动性大大增加,宏观调控既要考虑外部冲击对本国经济的影响,又要考虑本国政策对其他国家的影响及其反馈作用情况。同时,人民币汇率浮动的弹性不断提高,汇率浮动为经济主体带来更多交易灵活性、便利度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风险和调控成本。因此,宏观调控任务的复杂性显著增加,要求两大政策在更广泛的领域达成共识,在更为复杂的环境下,对更为复杂的政策事项作出及时、合理的相互配合。
同时,我国财政领域和金融领域的变革和创新都正向纵深推进,其最终目标都是通过体制改革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这在本质上有利于促进两大政策的协调配合,但是,改革的过程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阶段性的脱节、紊乱和矛盾,影响政策配合的有效性,为尽可能避免或减少这些问题,加强两大政策的协调配合也是必不可少的。
就国内经济形势而言,2003年以后,经济运行出现了通货膨胀的隐忧,2007年下半年以来,通货膨胀压力显著增加。为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的通货膨胀,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组合安排由“双稳健”转变为“一稳一紧”,这种新的组合模式也对两大政策的协调配合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全球经济的不确定形势和国际竞争环境下,我国迫切需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进行结构优化调整,宏观调控在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方面的任务都很严峻,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不仅要在各自的调控领域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还要加强协调配合,发挥调控的互补和联动效果,而避免相互掣肘和抵消。
三、当前财政、货币政策在协调配合中的角色侧重
我国二元经济结构和地区差异显著的特点,决定了经济增长过程中结构变动因素特别强烈,问题十分突出,涉及总需求结构、产业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等诸多领域的矛盾,而且在开放程度日益提高的环境中,这些结构性问题更容易传递总量问题,例如,在总需求结构中,消费需求比例偏低是导致出口压力大的重要原因,而出口快速增长又是诱发流动性过剩以及通货膨胀的重要因素。与此同时,我国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的赶超性质和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等,不允许我们坐等由漫长的平均利润率形成过程和调节资源配置过程来解决结构问题。因此,必须清醒地看到政府在现代化过程中通过国家干预促进结构优化的责任,在大力推进市场取向改革的同时,努力提高决策水平,积极而有分寸地把握好调节结构方面的工作。对此,财政收支可以成为非常重要的操作手段,财政政策可以积极发挥其结构调整功能的优势,以区别对待的方式,通过调整财政收支的流向和流量,达到促进结构优化的效果。另一方面,货币政策调控的特点决定了它不宜实施过多差别性的调控措施,因此,两大政策在我国结构优化调控方面的协调配合,应以财政政策为主,货币政策为辅。近期,财政政策的重点是合理把握财政支出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较大幅度增加在社会保障、教育、卫生、住房保障、生态保护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支出,同时积极探索有关税制改革和推进收入分配格局合理化。
在总量方面,目前我国所要解决的问题是避免经济过热和防止明显的通货膨胀,由于货币政策对于总量调控的功能更为显著,效果更为直接,尤其长于通货膨胀时期的总量紧缩,所以,货币政策应在当前担任总量调控的主力。而财政政策的总量调控效果具有间接性,并且我国财政政策需要在较长时期内承载优化结构和为改革提供财力保障的历史任务,不到非常时期,不宜实施过分紧缩的财政政策,因此,近期在紧缩总量的调控方面应以货币政策“从紧”为主导,财政政策发挥适当配合作用,使其在总需求调控方面的影响尽量保持中性,并在增加有效供给方面更多发挥财政政策的作用。
四、关注财政、货币政策调控的结合部,加强重点领域的合理协调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在宏观调控过程中虽然覆盖不同领域,使用着不同的政策工具,但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又在某些领域存在天然的结合点,例如国债和财政国库存款领域,而在有些特定领域,通过政策制定者的主动设计,也会成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结合部,例如通过发行特别国债购买超额储备的外汇建立基金。
(一)国债领域
国债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一个最基本的结合部。国债可作为弥补财政赤字的重要手段,从另一个角度看,其规模的扩大或者缩小,正是财政政策实现扩张或紧缩效果的一个重要工具,而国债进入二级市场之后,由于其低风险和高流动性,则成为中央银行通过回购或逆回购方式以回收或投放基础货币的重要载体。作为公开市场操作的工具,通常需要国债具有一定的余额和足够数量的中短期债券。但目前我国国债发行中短期国债发行存量不足,这为货币政策的公开市场操作带来了一定制约,因此,2003年之后,央行为避免通货膨胀,大规模发行央行票据对基础货币投放量进行对冲,央行票据已成为货币市场的主体交易品种,也成为中央银行回收流动性的主要手段,比较而言,通过国债回购回收流动性的操作手法应用不多。但是,央行票据的发行存在一定的成本,而且也存在“借新债还旧债”的现象,可用于冲销流动性的空间逐步缩小,从长期来看,通过央行票据回收流动性的冲销政策“独木难支”,有必要加强国债品种的配合。
2007年下半年,财政部发行了15500亿元左右的特别国债用于购买国家外汇储备中的一部分超额储备,人民银行通过商业银行买入这些特别国债,增加了人民银行持有的国债数额,为人民银行公开市场操作提供了载体,目前,人民银行已经开始用这些特别国债作为质押通过正回购业务回收流动性,从而降低了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的成本。这一举措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在国债这个结合点上进行合理协调配合的创新性做法,为货币政策进行紧缩调控提供了新工具。
但是,在国债这一结合部上,也还有可能出现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相左的现象,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时需要关注这方面的问题。原则上说,对于财政政策而言,在经济萧条时,可以通过增加国债发行、扩大政府支出的方式实现经济的扩张,而在经济过热时,则需要减少国债的发行,减少政府支出紧缩经济。但是,我国现阶段在趋于过热的情况下,央行要回收流动性却需要更多的国债作为载体,这就带来了一定的矛盾。当然,由于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本身的特点不同,其松紧配合的方式多种多样,同时采用紧缩性财政政策和紧缩性货币政策的时候较少,因此,我国现在可以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各自不同的松紧,来形成最佳配合来缓解国债方面可能存在的不协调,也包括今后探索在已有的国债“余额管理”制度框架下更多发行短期国债的办法。
(二)财政存款领域
财政存款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方面的另一个重要结合点。我国财政存款的数额由于季节性因素出现明显波动特点,会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操作带来一定的影响。近年来,随着我国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在中央银行的政府存款出现了逐年攀升态势,同时,财政存款规模变化的明显特征是前11个月存款余额基本上是增加趋势,而在每年的12月份会出现大幅度下降。中央银行在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时需要根据财政存款的季节性变化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货币政策调控的复杂性和难度。
现阶段我国财政存款的大幅增加也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推行的阶段性特点有关。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我国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财政收支规范性、增强财政收支透明度实施全程监督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方针继续深化过程中,不断减少在途资金和单位滞存资金,使国库库底资金和财政存款规模走高。在“国库现金管理”尚很幼稚而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阶段内,这一矛盾会较为突出。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预算制度以及国债发行管理制度的逐步完善,财政存款的较大波动问题会逐步得到缓解,国库现金管理的发展,也会使国库存款数量平均规模降低。但是,财政收支的不一致性是一直存在的,这意味着财政存款规模随着季节性因素而变化的特点在相当长时期内仍然会存在,因此,有必要积极探索相应的缓冲机制,合理明确财政部与中央银行在国库资金收支管理中的有关职责,发展财政、央行的动态协调机制,逐步提高国库现金管理业务水平,在加强与税收部门、非税收入部门、主要政府支出部门、整个银行系统的合作与预测信息交流的基础上,提高国库现金流的预测水平,使得国库在满足财政日常支出需要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拿出超库底资金部分进行安全投资,并提前消化财政存款余额大幅波动对货币供应量带来的压力。
(三)外汇储备领域.近年来,随着我国贸易顺差的不断增长,外汇储备规模也在不断扩大,通过外汇占款投放基础货币成为中央银行货币投放的主要方式,并已经超出了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央银行要使用大量的政策工具来对冲。这种被动式的货币投放使我国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操作增大了难度。与此同时,外汇储备资产变动的不可控性与波动性也对我国货币政策调控构成了较大的干扰。
2007年,15500亿元特别国债的用途是购买部分外汇,并通过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投资运作。这种做法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外汇存量储备资产的收益率,另一方面也是对目前我国推行的“藏汇于国”或者说是藏汇于央行的结售汇制的一种突破,可配合外汇体制改革,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做法明显降低了超额外汇储备对货币政策调控的干扰程度和运行压力,有利于在总体上降低宏观调控的成本,提高其有效性。
但值得关注的是,通过发行特别国债降低外汇储备的方式是受制约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进行这种协调配合的操作空间也是有限度的,不能期望仅仅通过这一种方式持续地解决我国外汇储备增长过快给货币政策带来的压力问题。在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双顺差”的国际收支格局仍将持续,因此,目前需要继续对外汇储备与货币政策调控之间的缓冲机制进行探索和完善,逐步改革外汇结售汇体制,探讨藏汇于国家结合藏汇于企业、藏汇于居民等制度安排的可行性与具体路径,研究解决债权性外汇储备与债务性外汇储备分类管理等问题的对策措施,以减轻外汇储备变动对货币政策的影响和提高财政、货币政策配合及其宏观调控的水平。
五、优化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配合所应注重的制度建设逻辑
总体来看,近年我国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配合取得了诸多进展,特别是在两大政策的结合部实施了一些颇具创新性的措施安排,对实现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平稳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相对于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而言,两大政策的协调配合仍存在着较大的改善空间。为了提高宏观调控的有效性,更好地维护我国在开放条件下的经济利益,两大政策需要在协调配合的各领域,提高协调配合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开拓协调配合的广度和深度。笔者认为,在优化两大政策协调配合的过程中,应遵循和注重的基本内在逻辑是制度建设导向的,而非只是解决技术性磋商层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