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森林防火工作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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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森林防火工作总结

县森林防火工作总结范文1

我县各级党政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将其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制定政策,狠抓落实。在森林高火险期县政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先后印发了14份关于森林防火的文件,要求上下狠抓落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明确责任。县防火办不定期到各乡镇对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重点检查防火措施、防火预案及防火责任人落实情况等,尤其是森林防火预案的制定作为安全检查工作的支撑点来抓,确保预案制定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县政府与20个乡镇签订了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乡镇与林区施工单位、煤矿业主、重点林区村社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乡镇对特殊人群、林区坟主严格落实监管和坟主责任并签订责任书,严防玩火、弄火及上坟烧纸引发的森林火灾。全县共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3300余份,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分解防火任务,层层落实森林防火任务和责任,全县形成了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今年以来,我们着重在提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保护生态环境上下功夫,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方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防火教育警钟长鸣 。一是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重点地段和风景旅游区设立永久固定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和悬挂宣传标语。共设立了永久固定宣传警示牌40块,对进山作业人员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二是集中时间,组织人员,出动宣传车,在全县20个乡镇、国营林场及人口密集地区进行广泛深入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三是充分发挥森林防火专职巡山员在其责任辖区内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法律法规、重点宣传、重点教育。四是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刷写标语、专题采访等形式,专题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形势和防火工作动态,进一步警示群众,自觉参与防火。五是要求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利用下乡检查工作时间,大张旗鼓地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六是要求全县所有中小学将森林防火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使中小学生做到入林不带火、不玩火,全力抓好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七是县气象局在进入防火期以后,在有线电视台上准确及时播放__县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县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之前滚动播放森林防火标语。八是对农村重点人群实行重点监护。据统计,全县共召开森林防火会议70余次,电视宣传40余次,刷写标语3万余条,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6万余张。通过灵活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森林防火的各项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县受教育面达90%以上,形成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林区野外火源管理,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环节。一是各乡镇以村组为单位划分了森林防火责任区,在每块责任区均落实了责任领导及包干责任人。在防火期,要求责任领导必须在责任区蹲点,包干责任人必须每天巡查到最边远村,并用当地固定电话向乡镇政府汇报巡查情况,由各乡镇汇总后向县防火办报当天的情况。在进山路口,最少落实一名巡山护林人员严防死守,坚决制止携带火种进山。同时,切实加强对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群体的监管力度。对这些特殊群体,各乡镇进行登记建档,并与监护人鉴订责任书,有效预防了因"五类人"而引发的森林火灾。二是加强隐患排查及监督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在森林高火险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乡镇、国有森林经营单位进行了森林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检查了值班看守,巡山员、协管员履职上岗、应急储备准备等方面的情况。在检查中做到了"沉到底、点、不遮丑",坚持深入第一线,到林场、管护点、林区村、施工作业点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绝不姑息迁就。

县、乡(镇)两级结合实际情况于年初修订了《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根据预案要求,及早做好规定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做好扑火物资保障。为保障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在对原有扑火机具进行了检修的基础上又购置了10万元的扑火装备。二是全县24支森林消防中队队员,充实到位,做好备勤应急准备,随时待命赶赴火场。同时,组织森林消防队员开展森林防火技、战术基本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扑火实战能力。

县森林防火工作总结范文2

暖水镇共有林地面积17万多亩,森林防火工作是一件长期,艰巨的工作,森林火灾更是一种突发性、毁灭性的灾害。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暖水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层层负责,全民参与,坚持以防范为主,严格野外用火管理,确保了林业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一年来的森防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值班值守情况

年初,镇党委、政府及时布署,高位推动。首先成立了由镇长杨渤担任总指挥的森林防火指挥部,森防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副镇长何书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特防期期间,晴天每天安排一名党政领导带班,值班干部全程参与,在暖水范围内不间断巡逻。清明、国庆期间,全镇党政领导、干部职工放弃休假,在镇里值班值守。

二、宣传、责任落实情况

首先镇里在年初新制作40块固定宣传牌,明确一名专职司机特防期每天进行宣传和巡逻。近段时间共发出禁火令8000余份,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套村村响广播,全体护林员、部分干部职工、村主干共配备90个巡逻小广播,悬挂横幅200余条。同时组织各村、各有关单位采取贴标语,开宣传车、发宣传单以及驻村干部下村开展农家夜话等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违反野外用火规定可能造成的危害及其后果。其次,在特防期间,制定了镇、村联防责任制,由镇驻村领导、驻村干部,村主干进行包片,各负其责,做到层层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执行镇、村干部值班和汇报制度,做到24小时值班和每天一次的汇报。第三,各村设2名以上的专职护林员(其中包含一名贫困户护林员),坚持天天巡逻,保持高度警惕,发现野外用火及时制止,并进行教育处罚,随时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值班室,做到“扑早、扑小、扑了”。

三、森防物资储备情况

我们调整并进一步充实了森林扑火队,镇里成立了30人以上、各村成立了20人以上的半专业扑火队伍。同时,我们加强了扑火后勤保障。制定了完善的应急扑火预案,准备了防火战备物资,镇里储备了扑火筢200个、风力灭火器4台、钩镰100把、油锯2把。各村配备了30把扑火把,力争在发生森林火灾时,切实做到“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县森林防火工作总结范文3

一、全面压实安全责任,提高重视程度

我镇根据《省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市森林防火宣传月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联系镇派出所、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以及全镇11个村居委会对本辖区内的安全风险形势研判,积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同时充分利用镇级大会、村坝坝会、村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二、广泛参与

本镇认真贯彻上级精神指示,镇党委书记郭灵僧、镇长带头宣传落实《关于公职人员带头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要求的规定》,全体镇村干部认真学习了“五个带头”“五个不准”,本镇4月2日开展了森林防灭火承诺活动。组织培训学习《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关于建立“两书一函”制度督促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落实的通知》《关于分区分级抓好森林草原火险精准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系列规章制度。

三、扎实开展日常宣传和防范工作

由镇长牵头,各联片领导、镇派出所、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各驻村干部及各村社具体负责落实,责任到人,做实做细安全防范各项工作。在清明节前对我镇辖区内的重点目标和重要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镇派出所加大了对森林防灭火宣传巡逻。镇村干部开展安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以下简称“五进”),大力加强公众森防安全教育。

四、做细宣传工作

我镇坚持刚性执行“四个一律”工作要求,完善森林防灭火群防群治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和森林防灭火值班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工作,截止目前为止,我镇11个村、社区,累计设置森林防火临时检查卡点55个,卡点值守人员累计124人,巡护人员累计400余人。镇级扑火应急处置队员30人。制作悬挂横幅标语36幅,宣传标牌9个,防火令40张,宣传督查车标识牌1个。县上分发加本镇制作宣传资料,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五、强化宣传效果

县森林防火工作总结范文4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qizhicong”为你整理了这篇应急管理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工作亮点情况汇报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应急管理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工作亮点情况汇报

一、安全生产工作方面

1.危化品及烟花爆竹方面。一是坚持企业全面自查,全面组织辖区内所有危化品、化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自查自纠,深入全面查摆安全风险和隐患;二是坚持清单管理,逐条逐项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措施,指导企业抓好隐患整改,实施隐患整改闭环管理;三是聘请高水平专家,坚持高水平、“四到达”、严整改,对重点化工危化品企业、烟花爆竹公司进行检查指导服务。

2.工矿商贸方面。一是严格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企业疫情防控到位,安全生产平稳有序;二是扎实开展集中整治、百日攻坚和拉网式大排查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聘请专家重点对煤矿、非煤矿山、涉氨制冷、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等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三是狠抓宣教培训,针对疫情特殊时期,依托省厅安全生产智慧平台,采取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开展培训工作。

3.县安委会办公室综合监管方面。一是持续推进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开展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全县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排查集中行动、以及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等;二是开展专项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如开展全县沿街商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临建板房安全专项整治、流动灌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等;三是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全面把控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定出台我县《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制规定》、印发《2020年嘉祥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每月全面调度、排查风险隐患,建立全县各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清单、推行企业隐患挂牌公示警示制度等。

2020年来,县应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20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575家次,查改各类安全隐患3226项,立案72起,处罚261万元。

二、应急管理工作方面

1.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一是应急管理体制基本理顺。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基本建立健全了嘉祥县应急管理体制,成立了嘉祥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二是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及时修订整合我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镇街(开发区)应急预案、30余个生产安全类及5个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三是应急处置能力基本符合。整合应急信息资源,利用区块链、大数据、感知网络、融合通信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在应急局辅楼三楼,建设了嘉祥县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类和自然灾害类)。

2.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一是建立健全防汛抗旱防台风体制机制。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应急局、水务局、住建局各指派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业务人员组成专班,在县应急局联合办公,14个镇街(开发区)防指办均调整到应急办,构建了上下贯通、分工明确的指挥体系和职责体系。二是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应急救援综合演练。5月23日上午,县防指组织各镇街和相关成员单位在金屯镇小王河105国道桥西侧开展了防汛抢险应急救援综合演练。三是健全基层抢险队伍,强化物资保障。县防指对全县各镇街(开发区)和成员单位抢险救援队伍进行摸排,共有1130余人,各类物资490余项,其中吨袋740条。

3.森林防火工作。一是提前谋划,周密部署。针对防火重点时段,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前召开专题会议,切实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森林火灾事故发生。二是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由7名县级领导对我县6个镇街的23处重点区域进行包保,同时对23处重点区域明确了镇街、部门及村级责任人。三是多措并举,广泛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的重大意义,采取粉刷标语、拉条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森林火灾防范和扑救知识,不断增强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三、工作亮点

1.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开展“主播走现场”直播活动。6月16日,县应急局借助济宁邮政抖音直播平台,由局执法人员担任主播,采取“主播走现场”的形式,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县森林防火工作总结范文5

一、抓林业站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工作。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林业形势教育活动、作风建设和创建“文明窗口单位”活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林业法律法规和林业典型案例及相关技术知识,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意识和业务技术水平,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推进镇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做坚实保障。

二、履行职责,全面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各项林业生产任务。今年县政府下达给我镇的营林生产计划中,其中造林任务是1739亩,完成1938.5亩,占计划的111.5%;迹地更新任务1539亩,完成1733.5亩,占计划的112.6%;中幼林抚育任务600亩,完成1800亩,占计划的300%;四旁植树任务1.0万株,完成1.578万株,占计划的157.8%;新发展茶园计划500亩,完成650.5亩,占计划的130.1%。

三、落实分片负责制,做好森林防火和采伐限额管理工作。镇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措施,落实森林防火的实施方案。为此,林业站根据全年每个时期的森林防火形势,及时做出防火工作建议,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的政策法规,做好防火工作。同时,为抓好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依法有序地采伐林木,保护森林资源,林业站实行分片负责制,指定专人负责从林木采伐设计开始,全程监督,伐后验收打印为止的有关责任事项,并与相关人员签订《预防职务犯罪目标管理责任书》,在此基础上,严格按有关规定程序实施操作,无出现滥采、乱挖、乱砍、滥伐的恶性事件,圆满完成年度木材生产计划。

四、做好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管好护好生态公益林。我镇拥有以粗加工为主的主要方式的几十家竹木加工企业,森林防护和管理任务及其繁重。面对众多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林业站积极组织人员不定期的对一些小额案件进行查处打击,主动及时地向县林特局领导汇报重要案件,配合森林警察大队进行调查取证,有效的提高了案件的查处率。建立“镇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领导小组”和“镇重点生态公益林监管领导小组”两套领导班子,加强对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完成补偿资金的发放工作。组建专职护林员队伍,整顿半专业化消防队,加强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和扑火工作的力度。

县森林防火工作总结范文6

1.1 编制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确保我市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指挥协调、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全力维护森林资源和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市、乡镇两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市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乡镇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1.4.2 遵循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的原则。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根据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职责,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尽职尽责,确保处置森林火灾时职责明确,协调统一。

1.4.3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在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把保护火灾发生地区居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财产及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切实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4.4 坚持常备不懈,准备充分原则。随时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工作准备,深入落实各项火灾预防措施,建立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有效机制,确保反应迅速,处置得当。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市人民政府主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人武部政委、林业局局长、市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

成员单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团市委、市妇联、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交通局、林业局、广播电视台、旅游局、气象局、水务局、供电局、环保局、农业局、畜牧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报社、消防大队等

2.2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林业局,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

2.3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人武部:参与森林防火重大决策的研究与制定,组织、动员、调度各乡镇人武部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森林火灾案件,严厉惩处火灾案犯。

人民检察院: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

团市委、市妇联:组织动员青年扑火工作,负责灾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禁止孕妇、儿童参加扑火。

市报社:负责森林火灾新闻、信息管理和。

公安局:及时组织公安民警和消防官兵参加火灾扑救工作,负责组织维护火场治安秩序,搞好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理和火案侦破工作。

财政局:负责将本级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检查监督各乡镇森林防火经费的预算和执行情况。

发改局:负责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把森林防火建设规划纳入地方总体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和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

民政局:加强对市内公墓的管理,引导群众移风易俗,科学祭祀,防止上坟烧纸发生森林火灾。负责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协调处理因扑救森林火灾死伤人员的救济和抚恤。

教育局:负责安排、督导全市中、小学校和教育单位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未成年人森林防火意识。

卫生局:负责协调因扑救森林火灾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

交通局:配合森林防火部门搞好公路沿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森林火灾扑救人员和物资运输保障。

林业局:归口组织、管理、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策。负责指导乡镇落实森林火灾预防各项措施,直接指导森林火灾的扑救,督促做好森林火灾扑救的相关保障工作。

广播电视台:负责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宣传和报道。在防火期开办森林防火专题节目,适时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和森林火险等级预报。

环保局:查禁林区燎地边、烧秸秆等野外违法用火行为。

农业局:对林区农民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做好林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供电局:负责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或与林木挂碰等原因引起森林火灾。

水务局:做好河流渠道两岸及水库周围树木的森林防火工作。

畜牧局:负责对林区放牧者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并与其签订责任状。

旅游局:负责加强对旅游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检查风景名胜区、度假区、森林公园等旅游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预报和森林火险等级预报,提供重大森林火灾现场有关风速、风向等气象服务。

消防大队:负责参与火灾扑灭工作。

移动公司和联通公司:负责做好扑火中的通讯服务工作,确保火场与指挥中心的信息畅通。

3 森林火灾的预防、预警、监测和报告

3.1 火灾预防

森林防火指挥部和乡镇办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坚决贯彻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落实乡镇、村、组森林防火责任,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森林防火责任制;抓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防火意识;积极配合火案查处;积极开展林区可燃物的计划烧除,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加强痴呆、聋哑、精神病患者、老人和小孩等特殊人群的监护;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强化防火后勤保障;全面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基础工作。

3.2 火灾预警

根据我市防火期森林植被和气候特点以及火灾发生规律,按森林火险等级标准,当气象部门连续四、五级高森林火险等级预报时,市、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立即进入应急准备状态,保持高度戒备,加强值班调度,充分做好人员和物资准备。

3.3 火灾监测

进入森林防火期,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将启动林火监测系统,各乡镇办也要发动巡山护林员和林区群众加强林区火情监测,保证林火监测范围全覆盖,实现森林火灾的早发现、早处置。

3.4 火情报告

森林火灾信息实行归口管理、逐级上报制度。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受理森林火情火灾报告,进行火灾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并按规定要求和程序逐级上报。

1、森林火灾报告的主要内容:发生时间、地点、范围、林火气象条件、伤亡人数、损失情况、危害程度、发展趋势以及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或“8927119”,防火办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火灾地乡镇迅速组织扑救,同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并区别不同情况,逐级上报。

3、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当地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迅速组织扑救,并将简要情况上报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4、重点林区、风景名胜区发生森林火灾,发生危及重点林区、重要设施、居民点安全的森林火灾,发生境外烧入或境内烧出的森林火灾,火灾面积较大且有继续扩大危险的森林火灾,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森林火灾,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必须按火灾报告内容的详细要求立即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情况及时调配专业扑火力量支援。

4 森林火灾扑救

4.1 扑火指导思想和扑火原则

4.1.1 指导思想

扑救森林火灾属抢险救灾工作,应按照先人后物,重急轻缓的顺序,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

4.1.2 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坚持发现早、行动快、组织有序,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3)在扑火战略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

(4)在扑火力量上,坚持以专业扑救队伍为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队伍扑救森林火灾的,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实行扑火和清理、看守火场责任制。

4.2 分级响应

根据突发自然灾害应对规定,结合我市森林火灾发生特点及规律,实行分级响应的原则,依据火灾发生地点,危害程度的不同,我市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四级,分别用Ⅰ级(红色)、Ⅱ级(橙色)、Ⅲ级(黄色)、Ⅳ级(蓝色)标示。其中,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4.2.1 Ⅳ级响应

当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一般森林火灾,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所动员组织本乡镇(街道)扑火力量,能在6小时以内有效控制,12小时内完全扑灭,不会造成人身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启动本级森林防火预案,乡镇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并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原因、范围、火场形势报告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指导乡镇组织扑救。

4.2.2 Ⅲ级响应

当森林火灾出现以下情形: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发生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威胁乡镇、村、居民区以及重要设施安全,可能造成人民生命财产和林区设施受损;县际交界线外县一方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威胁我方林区安全;延烧12小时以上,火场无法得到控制,随时有蔓延扩大危险。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由指挥长授权一名副指挥长组织指挥扑救,召集相关部门制定方案,分解任务,落实措施,紧急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4.2.3 Ⅱ级响应

当森林火灾出现以下情形: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重大森林火灾;发生1人以上三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直接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风景名胜区,极有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在县际交界线外县一方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严重威胁我方林区安全;延烧24小时以上,火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由市政府市长主持召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专题会议,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救任务,调动扑火力量。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扑火总指挥,统一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根据火情发展态势,请求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支援。

4.2.4 Ⅰ级响应

当森林火灾出现以下情形: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发生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风景名胜区和原始森林的森林火灾;延烧36小时以上,火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市政府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宣布启动《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市政府市长立即主持召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联席会议,制定扑救实施方案,分解下达工作任务,集全市之力迅速开展火灾扑救工作,市政府市长担任扑火总指挥。如形势需要,应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统筹安排全市扑火力量投入扑救,并给予技术支持和指导。

4.3 扑救指挥体系

当启动上述Ⅰ、Ⅱ、Ⅲ级响应时,由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扑火前线指挥部,下设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火场工作组、火案侦破组五个专门工作小组,各司其职,建立起完备的火场指挥体系。

4.3.1 扑救指挥组

牵头单位:政府办

成员:政府办、人武部、公安局、林业局、消防大队

职责任务:全面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前线指挥部扑火方案,统筹安排部署兵力;起草有关森林火灾的各类情况报告,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场情况;汇总各工作组情况报告,及时下达各项扑火指令;根据扑火需要和火场工作组请求,联系、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兵力。

4.3.2 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财政局

成员:团市委、市妇联、发改局、民政局、交通局、林业局、卫生局、旅游局、气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供电局、水务局

职责任务:充分保证扑火经费需要,联系供应扑火机具、后勤保障物资;组织应急交通运输,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负责受火灾威胁地区群众的安全转移工作;加强火场气象监测,为火场提供气象参考资料;建立火场有线或无线通信系统,确保信息畅通;做好火场医疗卫生服务和灾后救援及善后工作。

4.3.3 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广播电视台

成员:林业局、广播电视台、农业局、联通和移动公司、畜牧局、市报社

职责任务:对森林火灾扑救情况进行跟踪采访,撰写新闻稿件,适时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扑火先进典型事迹。协调上级新闻单位采访、报道事宜。

4.3.4 火场工作组

牵头单位:林业局

成员:人武部、公安局、林业局、教育局、环保局

职责任务:根据火情发展形势,对火场进行动态监测,因地制宜,科学施救;向扑火前线指挥部汇报火场有关情况,及时提出火灾扑救的详细方案,为指挥部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全面落实扑火前线指挥部的指示精神和工作措施;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授权下,处理解决扑火救灾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4.3.5 火案侦破组

牵头单位:公安局

成员: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森林公安局

职责任务:森林公安局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火场,调查了解起火原因,收集证据,对火灾肇事者及时进行控制,加强火案的侦破和查处;人民检察院负责火灾案件的,人民法院负责火灾案件的审理宣判。

4.4 扑救力量和物资装备

4.4.1 扑救力量

当启动Ⅳ级响应时,驻乡镇专业扑火队、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以及村组组建的义务扑火队作为火灾扑救的基本力量;当启动Ⅱ级、Ⅲ级响应时,市专业扑火队、预备役部队、市、乡镇应急民兵作为扑火的主要力量;当启动Ⅰ级响应时,市专业扑火队、驻沙部队、武警、预备役部队、市、乡镇应急民兵以及其他县区支援的专业扑火队为主要力量。在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火灾发生地乡镇必须组织足够的青壮年参与余火处理和火场看守,防止死灰复燃。

4.4.2 物资装备

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各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大森林防火保障经费投入,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保证应急抢险工作需要。在防火期各级政府必须配备森林防火专用车辆,落实值班制度。各专业、半专业扑火队要按照扑火队伍建设要求,配置风力灭火机、灭火水枪、对讲机等灭火机具和通信设备。扑火队员要按照安全规范要求着装,加强劳动保护。

4.5 扑火安全措施

当应急响应启动后,扑火前线指挥部要划定火场警戒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组织动员受火灾威胁的群众撤离危险区;组织群众队伍参与森林火灾扑救的,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火场指挥员要全面观察火情,客观分析火势,科学部署兵力,重点强调扑火安全和紧急避险要求。

4.6应急结束

火场工作组在火灾明火扑灭后,及时上报扑火前线指挥部,经总指挥长审核批准,由市政府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宣布森林火灾扑灭,解除应急状态。

5 灾后处理

5.1 火灾调查

1、森林火灾扑灭后10个工作日内,林业局要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同乡镇对火灾面积、造成的损失进行调查和评估,提出灾后恢复的意见和措施,并出具《森林火灾调查报告》,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建立森林火灾档案,同时上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公安部门要迅速查清起火原因和肇事者,确定森林火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依法处理。

5.2 工作总结

火灾扑灭后,各级指挥机构、参战队伍要认真总结扑火经验,查找问题,不断提高森林火灾的扑救水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深刻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吸取经验教训,完善森林防火各项措施。

5.3 奖励和责任追究

对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为挽救人民生命、保护国家财产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以及个人,市人民政府将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在扑救火灾中受伤或死亡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救护和抚恤。对森林火灾的发生和导致的后果负有主要责任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