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特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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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特点

突发事件特点范文1

执行;突发事件;;暴力抗法事件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在依法进行各类案件审判活动的同时,开展对各类案件的执行工作,也是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权的重要职能。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参与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的一项重要职责,可以为人民法院能够顺利执行案件,预防和处置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提供重要的警务保障。

近年来,人民法院在执行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发展,在人民法院各类突发事件所占的比例有所增加。特别是一些群体性突发事件、以及严重的暴力抗法事件,在一定的范围内造成很大的影响,引起有关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及广泛关注,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门应当加大对各种执行突发事件的防范控制力度,避免和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应当迅速及时地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处置,以避免或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各种损失,保障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和处置各类人民法院突发事件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重要职责,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首先要对执行突发事件的概念有个明确的认识,并且在掌握其特点的基础上,才能够进一步做好预防和处置工作,更好的履行法定职责。

1.明确人民法院执行突发事件的概念

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暂行规则》中提出“民事、行政案件执行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的概念[1]。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人民法院预防和处理执行突发事件的若干规定》(试行)中进一步确立了“执行突发事件”的概念,其中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执行突发事件,是指在执行工作中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危及执行人员及其他人员人身财产安全,严重干扰执行工作秩序,需要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予以应对的群体上访、当事人自残、群众围堵执行现场、以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抗拒执行等事件。[2]”根据此规定的内容,明确确立了人民法院执行突发事件的概念及其范围和含义。

对此概念应当深入的从以下方面加以理解:

执行突发事件是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突然发生的紧急事件。对此应当深入进行三层含义的理解:

对“执行”一词含义在这里应当进行狭义的理解。这里的执行一词的含义就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执行局、执行庭)依法所进行的执行,包括对民事、行政案件的执行,也包括对刑事案件中对罚金和没收财产的执行,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审判中民事判决部分的执行。既不包括人民法院对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也不包括其它行政机关的行政执行。

对执行工作中突然发生的紧急事件中的“执行工作”的理解。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是由一系列的执行环节和执行措施构成的。而执行突发事件主要是在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依法采取有关强制执行措施的过程中发生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诸多执行强制措施中,只有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搜查;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等少数几项执行措施的过程中易发生各种执行突发事件。据此,执行突发事件的发生场所主要有两个,一是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执行现场,二是在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

对执行突发事件所具有的突发性的理解。执行突发事件具有突发性主要是指对各种执行突发事件是否发生,以及可能发生的具体的时间、地点、参与人数、规模大小、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没有预见或难以预见,或者即使已经预见,但是由于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也难以防范和控制,致使事件的发生,进而导致事态规模不断升级,矛盾进一步激化。

执行突发事件发生的结果是造成或可能危及执行人员及其他人员人身财产安全,严重干扰执行工作秩序。主要是指执行突发事件后果的破坏性和危害性,这种破坏性和危害性主要表现在:

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是指由于各种执行突发事件的直接影响和作用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死亡或伤残的危害结果。造成或可能造成伤亡的人员主要包括: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包括人民法院执行机构的执行工作人员(执行员、书记员、司机等)和参与执行的司法警察;执行申请人或其人、家属;被执行人或其家属;执行现场围观群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预防和处理执行突发事件的若干规定》(试行)规定,造成人员死亡或3人以上伤残的事件属于特别重大的执行突发事件。其他分级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根据辖区实际自行制定[3]。

造成或可能造成财产损失。是指由于各种执行突发事件的直接影响和作用造成或可能造成公私财产的损坏或灭失。主要包括:执行现场房屋、物品的毁坏、灭失等财产损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的执行车辆、装备及物品的毁坏、灭失;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办公场所的设备、物品的毁坏、灭失;事发现场周围的房屋、车辆、物品的损坏、灭失。

严重干扰执行工作秩序,导致执行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是指各种执行突发事件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所造成直接的消极影响。这种消极影响主要表现就是严重干扰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秩序,直接导致执行工作无法正常进行,严重妨碍了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等情况。

执行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涉及执行的群体上访、当事人自残、群众围堵执行现场、以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抗拒执行等事件。

这是指执行突发事件的具体表现类型。

涉及执行的群体上访事件。涉及执行的群体上访事件是指涉案当事人因对人民法院案的执行工作表示不满,聚集或纠集多人到人民法院进行上访的事件。

这种群体上访违反了我国有关条例的规定,同时在群体上访的过程中易出现一些过激方式,如围堵人民法院的机关办公及审判场所,拦截人民法院的公务车辆,堵塞交通,甚至出现上访过程中携带危险物品或者管制器具,侮辱、殴打、威胁人民法院的机关工作人员等事件的发生。因此,涉及执行的群体上访事件属于人民法院的执行突发事件。

当事人自杀、自残事件。是指涉案当事人因对人民法院的执行事项表示不满,在人民法院或执行现场以及其他场所通过自杀、自残的方式,企图达到抗拒阻碍执行的事件。

当事人进行自杀、自残的原因主要是出于对人民法院的执行事项的表示不满。具体不满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满;二是对人民法院的执行的方式方法的不满;三是对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执行人员的工作方式态度的不满等。

当事人自杀、自残的方式主要有通过跳楼、上吊、喝毒药或使用刀刃等利器进行自杀、自残的情况,实施自杀、自残的地点主要有:在人民法院的办公场所或大门等处所实施自杀、自残的;在人民法院的执行现场实施自杀、自残的;在其他场所实施自杀、自残的,例如在当事人家中或其他公共场所实施自杀、自残的情况。

当事人实施自杀、自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达到抗拒、阻碍人民法院的执行,或制造事端,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同情。除此之外,有的自杀、自残事件发生后,可能诱发群体上访和群众围堵执行现场的事件发生。

群众围堵执行现场事件。是指人民法院在对案件执行的过程中发生的群众在执行现场进行围堵、哄闹甚至冲击执行现场,导致或可能导致执行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事件。

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在采取各项执行措施中,出现群众围堵执行现场的情况,只有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搜查;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等少数几项措施的过程中存在群众围堵执行现场的情况,这些执行现场往往远离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的各种警务保障措施无法落实的情况下,加上执行现场周围又是这些群众长期生活和熟悉的场所,因此在执行过程中往往出现群众围堵执行现场的情况。

群众围堵执行现场的方式主要有:通过静坐示威、遮打横幅、多人拦阻、设置障碍等的方式堵塞执行现场的出入口,阻碍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和车辆进出执行现场;执行人员在执行现场依法履行职务执行案件的过程中,遭到执行现场周围群众的封堵道路、侮辱谩骂甚至人身攻击的情况等等。

以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抗拒执行等事件。即所谓的暴力抗法事件,是指涉案当事人或其他人员,以暴力或暴力相威胁的方式方法,抗拒阻挠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执行案件的事件。

以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抗拒执行的事件的主体,一是涉案当事人,多数情况执行案件中的被执行人,个别情况也有执行申请人;二是其他人员,包括上述当事人的亲朋好友以及被执行人纠集的其他社会闲散人员等等。

以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抗拒执行的事件的方式方法主要有:抗拒者使用刀、斧、棍、棒、绳索等工具或者直接对执行人员采取殴打、捆绑、阻拦、设置障碍、进行人身攻击等方式,抗拒阻挠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对案件进行执行的情况。

2.掌握人民法院执行突发事件的特点

人民法院的突发事件具有事发的人为性、人身危险性、处置的复杂性、影响的严重性等特点。执行突发事件在具备人民法院突发事件的上述特点的同时,与审判突发事件和其他类型的突发事件相比较,具有多、暴力倾向严重、不易防控等特点。

群体突发事件多。群体性突发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间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负面重大影响的各种突发事件。近年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转型,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增多,呈上升趋势,成为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成为各级党政机关亟需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近年来在各级人民法院执行各类民商事、行政案件过程中,所引发的群体突发事件大量上升,尤其是一些中围攻殴打人民法院的执行公务人员、围堵人民法院办公场所、严重干扰人民法院的办公秩序及群体上访等事件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严重的影响了社会稳定与和谐,阻碍了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的开展,也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公正形象造成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使得已经成为人民法院执行突发事件的一个明显的特点。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事件造成极大障碍和不利因素。

当前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引发有三种类型案件:一是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均是群体的执行案件;二是申请执行人为群体的执行案件,三是被执行人为群体的执行案件。法院面对群体的要求执行与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方法不当很可能激化矛盾。

当前诱发导致人民法院执行中群体突发事件的主要原因:

执行人员自身问题所致。由于执行人员对案件性质把握不准,认识偏差和方法的简单粗暴,当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自身的利益要求得不到妥善及时的解决时,便对法院产生不满,进而产生怨气或过激行为,以至引发。

涉企业职工案件。涉及企业经营亏损、改制中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执行案件,当数十、上百名职工的个人利益得不到妥善解决时,利益上的一致性很容易使群体聚合,加上企业改制中的政策问题和执行人员对劳动法律法规掌握不够深入透彻等,执行中稍有不慎便会引发。

涉征地拆迁、拆违案件。主要是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经国土资源部门或建设部门依法对非法占用土地建厂房、征用土地、违章建筑等房屋拆除行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当事人拒绝自行拆除,法院经审查合法而执行行政处理决定的内容,势必造成被执行人的巨大经济损失,其亲属都可能举家背负债务。因此,执行中也容易引发。

涉多个债权人申请执行的案件。主要是业主与开发商购房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和债务人财产远远不足清偿债务的执行,有些债权人不顾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纠集在一起哄抢债务人的财产,因执行中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难以控制,不及时有效地执行判决,可能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或引发。

具有严重的暴力倾向:这里所谓的暴力是指制造事件者往往采取一些非常规的手段和方法,对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进行阻挠和干扰,或者使用非常规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威胁,对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予以施加压力,企图阻挠干扰执行活动的情况。这些非常规的方法和手段主要有,使用爆炸物品或纵火方式制造突发事件,使用刀、斧、棍、棒等工具持械制造事端,有的使用上述方法和工具、毒药,或者以跳楼、悬索自杀、自残相威胁等等表现形式出现。

这些为了阻挠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案件的执行的方法和手段的出现的暴力行为,导致矛盾不断加剧深化,事件性质不断升级,在给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造成巨大阻力的同时,也为案件的最终执行和解决带来了新的生机,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应当充分抓住这一机遇,充分合理利用应对暴力出现的局面,为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不易防控。执行突发事件不易防控的特点,即执行突发事件所具有的突发性的特点,是指对人民法院对各种执行突发事件是否发生,以及可能发生的具体的时间、地点、参与人数、规模大小、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没有预见或难以预见,或者即使已经预见,但是由于各种主、客观复杂因素的影响,也难以防范和控制,致使事件的发生,进而导致事态规模不断升级,矛盾进一步激化。

人民法院的执行突发事件不易预防、控制的主要原因:

人民法院的执行突发事件的发生地点,大多是发生在执行现场,在这些地点,往往缺少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的警务保障的各项措施的保障,例如严格的安全检查措施就可以防止事件的制造者将各类爆炸物品和危险物品带入事发现场,加上人民法院的法庭警卫、值庭和安全监控等各项措施,可以有效的保障和防控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以及事态的蔓延。而由于法院的执行现场往往缺少这些防控措施的有效保障,从而使得执行突发事件具有不易防控的特点。

人民法院的执行突发事件由于的因素影响,加上大多是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出现的情况,导致在采取防控措施和处置上的复杂性。特别是一些涉及公众群体利益的案件的执行,这种情况尤其严重。近年来各地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生数起此类事件,导致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法警多人受伤、车辆损毁、案件卷宗甚至警械具备抢的恶性事件。

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只要对人民法院的执行突发事件的概念和特点有个明确和清醒的认识,才能进一步做好对各类执行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更好的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1]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暂行规则

[2]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建立预警机制

突发事件特点范文2

【关键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分析 河北省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当前社会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为进一步掌握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给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特对2008年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如下分析。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数据来源于河北省传染病与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监测报告系统,所有事件均已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临床、流行病学、实验室等专业调查证实。

1.2 方法 采用描述性流行病学研究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

2 结果

2.1 基本概况 2008年河北省共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00起,报告发病2 416人,死亡23人。其中一般事件97起,较大事件2起,重大事件1起,无特别重大事件。

2.2 事件分布

2.2.1 时间分布:全年12个月,出现了2个高峰,即3~5月和12月,分别报告53起、14起,分别占事件总数的53%、14%。2次高峰共报告67起,占事件总数的67%。见图1。

2.2.2 地区分布:全省11市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其中,石家庄市最多,共报告40起(40%);承德市次之,共报告17起(17%),其他市均在10起以下。

2.2.3 人群分布:100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各类学校、幼托机构等报告共89起(89%);发病2 251人,无死亡病例;其中小学70起,中学12起,其他学校7起;城市学校43起,农村学校46起。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部为传染病疫情。

图1 2008年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间分布图

2.2.4 类型分布:事件主要以传染病疫情为主,报告94起(94%);职业中毒和环境因素事件分别3起,各占3%。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以水痘为主,共报告50(50%);其次是流行性腮腺炎20(20%);风疹13起(13%);其他11起,包括甲型肝炎、其他感染性腹泻病和手足口病各2起,戊型肝炎、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感冒和其他传染病各1起。见图2。

图2 2008年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型分布图

2.3 2008年与2007年比较 2008年与2007年相比,报告事件数、发病数、死亡数分别下降了45.7%、47.2%、34.3%。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分别下降44.3%和80.0%。2007至2008年无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见表1。表1 2007与2008年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比较

3 讨论

2008年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型以传染病为主、分布人群主要是在校学生,并呈现季节性高峰,这与近几年情况基本一致。但也呈现本年度特点:(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大幅度下降。全年报告事件数、病例数、死亡数较2007年分别下降45.7%、47.2%、34.3%。(2)全年未报告食物中毒事件。(3)职业中毒事件有回升趋势。全年共报告3起职业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为68人和17人。发生的1起重大职业中毒事件主要是由于炼钢高炉煤气泄露导致,死亡17人,占全年事件总死亡数的73.9%(17/23)。考虑造成这些特点的原因,主要与河北省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工作措施落实较好有关,同时,也与2008年全省开展“迎奥运、保安全”活动,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加大防控力度有关。

综上所述,学校是人群集中的场所,容易发生各种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近年来,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发生在学校,这与我国现阶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和趋势相似。并且呼吸道传染病传播快、传播力强,极容易在适宜年龄人口密集的场所发生,如学校、幼儿园等[2]。因此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别是农村地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控制,是做好整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重要组成部分[3],也是当前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工作的重点,尤其要加强对水痘、流行性腮腺炎、风疹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并加大与教育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加强晨检和学生因病缺课情况统计[3],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参考文献】

 

1 王陇德主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理论与实践.第1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2324.

突发事件特点范文3

关键词:突发事件;护士;应对能力

突发事件具有演变迅速、危害性大、处于急速变化的环境中等特点[1]。护士在临床实践中不可避免的要面对各类突发事件。正确面对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是护士需要加强训练的内容。本文旨在探讨提高护士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途径方法。

1护士应对突发事件中面临的几个问题

1.1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缺失 目前护理专业教学训练中缺乏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知识、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流程、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系统知识,导致护士进入临床实践工作后,没有应对突发事件理论基础,实践能力缺失。

1.2自我防护意识淡薄 近年来,就诊患者中携带乙肝、丙肝、HIV病毒人数不断增多,加之突发事件中可能面临某些烈性传染病的导入,使处理突发事件的护人员感染危险性增加。护士因不能准确及时评估突发事件中患者综合情况,导致不能采取正确有效防护措施。自我防护意识淡薄增加了处理事件时自身感染的危险性。

1.3处理不当贻误处置 因突发事件常处于急速变化环境中且演变迅速,故第一时间内采取正确处置方法将最大限度提高救治成功率[2]。护士在有限时间内若不能及时做出正确协助处理措施有可能贻误最佳处置时机。

2提高护士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对策

2.1多样化培训 结合各院医疗中心任务特点,有针对性的对可能面临的突发事件处理方法做多样化培训。

2.1.1集中理论培训 以《急危重症护理学》为基础,结合相关资料,组织护士学习停电、停水、地震、火灾等突发事件护理应急流程;暴徒暴力事件、大批中毒、外伤伤员、乙类以上传染病等防护救治程序,并通过考核巩固所学理论知识。

2.1.2实践模拟训练。将护士随机分组处理不同突发事件,模拟演练正确处置流程,同时演示单人徒手心肺复苏术、急救包扎术及转运各类患者等方法,并将此内容做为操作训练重点,要求人人掌握。

2.1.3护理骨干专项指导。抽调科室专科护理骨干就处理突发事件中常见急救操作进行专项指导。如气道开放、心电监护、电击除颤等操作的配合,避免紧急状态下面对复杂操作护士手足无措的现象发生。

2.2心理认知能力的建立 处理突发事件时,认知能力的欠缺及判断力的不成熟常会导致护士产生各类应激反应,若不能正确引导,则会给其心理健康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及时疏导突发事件处理中护士异常心理是确保其身心健康的重要措施。由于处理突发事件时情况危急,患者病情变化迅速、环境变化或者各族患者的处理特异性(语言交流困难、宗教习俗差异、文化差异等)都会给护士生理心理造成双重压力。针对以上问题,除对护士开展全面防护培训外,还可根据现有条件聘请感染科专家、心理咨询专家通过专题讲座、个别谈心等方式及时疏导护士心理问题。组织多样化文娱活动,如棋类比赛、羽毛球比赛、猜谜游戏等活动,缓解护士工作压力,最大限度的帮助护士调整心态,使其以积极良好的心理状况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2.3督导应急预案的演练,强化危机意识 按照各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护士参加预案演练,包括接诊患者、分诊患者、准备抢救环境到协助救护及转运患者等系列环节。通过"似真非真"情景模拟,对抢救过程进行再现,树立现场危机意识,培养护士周密思考,果断应对,默契配合与协调能力,从而提高护士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2.4根据地区及医院实际,设立特色任务 各地区存在地理位置、民族情况的差异,间接导致突发事件的某些地域性特点,如高原地区的肺脑水肿;边疆地区的民族情况;军队医院的维稳任务等。可根据本地区地域特质及可能面临突发事件的特点,设立特色任务。如边疆地区设立少数民族护士担当门诊导医工作,畅通与民族患者的沟通交流渠道,组织护士学习本地区常用民族语言,做到能和民族患者进行基本的问候和交流;军队医院强化条令条例的号令意识,开展野战条件下救治演练等。

以上是正在或有待解决的、有关提高护士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途径和方法。通过分析护士面临突发事件中存在的问题,围绕多样化培训、心理认知能力的建立、督导应急预案演练和根据地区特点及医院实际设立特色任务4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力争增强护士综合素质,面对突发事件,护士不因知识的匮乏或心理上的恐惧而退缩,从而最大限度提高护士积极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3]。

参考文献:

[1]杨一风.危机管理在中国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反应中的应用[J]第二军医大学学报,2004,25(3):268.

[2]方桂珍.提高护理人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培训方法与体会[J].护理管理杂志,2007,

突发事件特点范文4

近年来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发生的频率和危害程度日益增加,SARS事件作为典型的突发事件以及铁路交通工具在其传播链中起到的作用已被引起高度重视。铁路作为大众化交通工具,具有客流量大,客流成分复杂、人员密集,物流、人流的位移速度快、跳跃式、远距离、活性大等特点,在突发事件发生时,铁路也是最容易受到直接波及、间接影响或无形侵害的场所。卫生部在《关于非典预防控制有关技术方案的通知》中强调了“预防非典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指导原则”,进一步催生了铁路系统根据自身特点建立处理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1铁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的含义

1.1铁路突发事件是指国内突然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共健康严重损害,并有可能借铁路传播的事件;铁路车站、列车发生3人以上集体性或者有死亡的食物中毒事件;铁路单位内部发生的3人以上集体性职业中毒、食物中毒、传染病爆发流行事件。

1.2铁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是指铁路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各种制度保障以及运行程序的总称。具体应包括组织保障、预警、预防和应急准备、信息报告、应急处理和监督管理机制。根据突发事件牵涉面广,不明因素多,控制难度大的特点,建立健全铁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才能最大程度地减低突发事件产生的可能和危害。

1.3铁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原则应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管理,快速反应;条块结合,路地联控;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基本原则。铁路是全国大联动的运输行业,呈走廊式分布,系统内部工种设置复杂,管理以铁道部、铁路局、分局、站段纵向管理为主,因此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铁路逐级负责,实现内外全面控制是非常关键的。

2建立铁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的几点看法

2.1建立有效的组织管理体系正是由于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危机性以及政府履行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的要求,必须建立一个在宏观层面上指挥、决策、调度、协调权威性高的组织主体。铁道部、路局、分局要在国务院、各级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成立铁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铁路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根据突发事件波及范围、性质和管辖区域等不同情况,在服从国家统一指挥的前提下分工负责;其次成立专家组,负责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突发事件的预测、评估、指导和检查;在铁路疾控机构成立现场调查处理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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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制定有效权威的应急处理预案根据2003年SARS防治工作中牵涉到多部门、多专业、多岗位、多环节的相互支援和衔接才能达到全面控制的经验。因此,铁道部、路局、分局要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从管理和技术两个角度认真制定和完善有效的应急处理预案,达到5W的管理要素(Who、When、Why、Where、What)的要求,实现组织上下结合,程序流程贯通,分工责任明确,执行简便可控。这样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各部门的通力合作,环环相扣,保证各项应急措施落到实处。通过执行预案来规范行为,培训队伍,并通过建立防范和处理责任追究制度以保证其权威性都是非常重要的。

突发事件特点范文5

【关键词】突发事件 应急处理 效果 评价

我国政府在处理应急事件方面也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最为重要的是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理念落后,政府与民众间的信息传递尚未形成统一的机制,对突发事件缺乏系统的评测和监督。所以,针对突发事件而建立起来的预防效果评价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针对目前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现状,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措施,并对这些应急方案进行了效果评价,希望对相关部门有所帮助。

一、关于目前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现状分析

1、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理念落后

目前我国在对突发事件的处理问题上,仍旧注重救援过程,忽视了对突发事件的防御。重救轻防、事后设防的观念严重滞后了对突发事件的治理。事后应急,如果突发事件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可能会使结果影响扩大化,可能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又使得应急时的资源投入难以充分发挥有效的作用,使社会在应对突发事件打击能力更显脆弱,也势必影响应急相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2、缺乏应急处理相关的法律制度

我国目前制定了一些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制度,包括在防震减灾和防洪等方面体现出了我国政府强大的动员能力,比如在四川大地震中,政府较快的启动了应急方案,有效的降低了地震造成的损失。但是,对于这些应急条例和法规,其本身带有很强的地域性特征和部门特征,难以在全国形成整体协调性,在遇到群体性的突发事件时,难以进行有效的控制。

3、政府与民间缺乏信息良性互动

信息畅通在突发事件爆发后显得非常重要,加强政府与民间的信息沟通,能够降低突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恐慌情绪。但同时,目前的不少政府部门因为担心公布信息对社会造成过度的恐慌,刻意地屏蔽信息,不想民众公开突发事件的进展情况。政府与民间缺乏信息的互动,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政府在民间公信力的树立。

二、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的建议

1、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法制体系

我国在加强法律制度建设的过程中,要注重突发事件危机处理方面的法制体系建设。国家要加强群体突发事件的紧急状态法的制定,各地方城市也要落实突发事件的应急法制建设。明确各级政府在突发事件处理中的责任,通过法制建设来保障突发事件的处理有序进行。

2、建立政府与民间的信息良性互动机制

对于突发事件的处理,要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地将信息公布给民间。建立政府部门与大众之间的信息良性互动机制,注重群众对突发事件的关注。可以通过网络和其他多媒体传播工具,将信息传达给群众,可以有效地避免突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恐慌。在此基础上,加快政府信息化的公开程度,提高政府对突发事件处理的透明度。

3、建立常设性应急管理综合协调部门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是政府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面对影响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发事件,政府必须要提高行政管理能力。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在内部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部门和机制。并在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中,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演练,并根据演练的过程,设置各种决策方案,以应对实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需要。

4、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预警机制

针对突发事件潜伏到产生具有一定演变过程的特点,必须加强政府的预警机制建设。各地区也要针对地域性的自然灾害之类的突发事件,分析该类突发事件的规律,提高应急预案的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对于突发事件特点的突变,要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评估,使预案在处理突发事件方面具有可行性。

三、关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效果评价

1、如何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进行效果评价

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变革的转型期,政府工作的重点还在于扩大内需和缩小贫富差距的利益结构调整方面,面对的各种社会改革使国家工作重点难以顾及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整体性,客观上加剧了突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所以,在对待应急处理的效果评价方面,也必须认识到这一问题的客观存在,建立客观合理的评价体系,重点在于对突发事件管理过程和结果的评价,而评价的内容主要集中于突发事件中政府的应急管理能力。

(1)应急管理者必须树立危机防范意识

关于应急管理者的危机意识评价是突发事件预防效果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评价的首要任务。着重考察管理者能否预先做好防范危机的思想准备,包括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是否建设有必要的应急避难场所、医疗设施和抢险应急准备等。

(2)关于突发事件的预警准备

一方面,政府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的优势减少突发事件对公众造成的影响,建立政府与民间畅通的网络平台,加强两者之间的信息交流,提高突发事件信息传播程度。这样,在公众之间及时和准确的相关信息,并将如何规避突发事件带来的危险措施告知民众,使得广大公众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知道如何应对,避免产生恐慌。

(3)健全突发事件应对的保障体系,提高事后恢复能力

政府要从社会保障机制和社会资源配置方面入手,强化突发事件发生后对社会的保障措施,加强受突发事件影响群体的心理疏导,降低社会矛盾产生的可能性,规避突发事件成为导致恶性事件循环产生的风险。同时,要对事后损失进行评估,提高事后的恢复能力。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在以经济建设为重点的同时,必须加强政府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通过提高政府的组织动员能力,从而降低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对于地区性的突发事件,要完善相关组织体系,从法律建设方面建立整体性的应急机制和运行机制。而对于突发事件的演变特点,必须加强预警机的建立,提高政府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速度,做到防患于未然。

参考文献

1、 张英菊 闵庆飞 曲晓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评价中关键问题的探究.《《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06期

覃燕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效性评价.《科技管理研究》.2010年24期

作者简介:

姓名:杨宁,性别:女,出生年月:1972年1月21日,籍贯:辽宁省北镇

突发事件特点范文6

关键词:油田;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培训;探讨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1-00-02

企业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及员工健康的应急反应工作,是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和现代化管理发展而发展。作为国有重点企业的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工作要扎实开展、富有成效,除了围绕诸多生产环节,编制具有针对性、控制性、适用性较强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更重要的是围绕各类、各种应急知识开展有效培训活动,让油田岗位相关人员完全掌握和熟练运用预案,提高突发事件的控制处理能力,降低事件造成的各种损失。为此,现结合大庆油田基层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工作,进行应急知识培训的有效性分析与有效培训途径的探讨。

一、油田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培训的有效性分析

油田各单位要将生产应急知识培训活动开展得富有成效,必须围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探索、创新、运行有效培训新方式,体现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1.油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培训要具有针对性。大庆油田的二级单位很多,有生产与保障单位之分;大庆油田的工作岗位更多,有前线与后线岗位之别。油田每个单位的每个岗位都有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同的应急预案必须开展不同内容的培训活动。所以,油田不同的单位、不同的岗位要全面有效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必须区分不同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岗位人员针对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对号入座学习,只有搞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针对性培训,才能有效提升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者的执行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伤害与损失。

2.油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培训要体现时效性。油田任何突发事件,都是在某种条件下形成、某种环境下发生,往往反映某个时期、某个时段应急反应工作的特点。所以,油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培训应特别注重在事件易发期,开展相应的应急预案专项培训。油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培训有必要体现时效性。

3.油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培训要坚持经常性。油田应急预案是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对策,直接控制事件的损失程度,不但要求执行者学习掌握预案相应内容,更需要执行者长期熟记与熟悉预案全部规定。为此,要想持久牢记油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持续针对相应的应急预案开展经常性的应急反应知识培训,不断提升预案执行人的执行效率与处理能力。所以,油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之后或修改之后,不是培训一次结束,而是需要经常讲解培训、不断学习掌握、持续模拟演练,只有围绕应急预案开展经常性培训活动,才能为油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执行奠定坚实基础。

二、油田突发事件应急知识有效培训途径的探讨

如何增强油田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培训的针对性、时效性和经常性,我认为,油田各单位有必要探索“三、三、三”有效培训途径。

1.要搞好油田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有效培训,需要构建与运行“三定”培训管理网络

(1)构建与运行油田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定员培训管理网络。油田各单位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人员,是精通预案实施所对应岗位生产管理的多名专家。可以将这些人直接定为预案教培主体,集中先教会岗位生产操作骨干,再由骨干人员在岗位传播,构建与运行“定员式”拓展培训管理网络(见图1)。

图1 油田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定员培训管理网络图

(2)构建与运行油田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定点培训管理网络。油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执行点位是相关岗位,执行者是岗位操作人员。可以把预案执行的相关岗位设定为培训点位,将岗位员工确定为培训对象,由集中培训的骨干人员担当预案讲解员,构建与运行“定点式”传授培训管理网络(见图2)。

图2 油田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定点培训管理网络图

(3)构建与运行油田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定项培训管理网络。油田不同职能的单位、不同工艺的岗位,执行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有所不同。因此,为了增强油田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培训的针对性,有必要构建与运行“定项式”的专业培训管理网络,开展划分单位、细分岗位、区分预案的定项培训活动。如:大庆油田采油矿构建与运行生产岗位“定项式”培训系统管理网络(见图3),将预案培训细分到井站。

图3 油田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定项培训系统管理网络图

2.要搞好油田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有效培训,需要健全与实行“三分”培训管理机制

(1)健全与实行油田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分期培训目标管理制度。油田各单位既然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培训纳入到员工技能操作培训工作之中,就应该同技术培训一样,分期预案培训办班要有培训目标,既有培训通过率的总目标,也要有人员出勤率、理论考试及格率、模拟演练达标率等分目标。不但要确定预案培训的总目标与分目标,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培训有衡量标准,还有必要通过健全与实行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分期培训目标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全油田岗位人员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水平。

(2)健全与实行油田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分路培训计划执行制度。要实现油田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培训目标,需要实施具体培训措施加以保证,也就是要有措施具体的突发事件分路应急预案培训计划与计划执行制度。如:春季由安全管理一路开展以防火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重点的培训,夏季由生活保障一路开展以防中暑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重点的培训,冬季由井站管理多路开展以防冻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重点的培训,分路搞好应急预案培训的事前计划编制,并在培训中严格计划执行制度。

(3)健全与实行油田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分项培训检查考核制度。一项工作完成的如何,需要事中检查与事后验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培训也是如此。所以,要使油田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分项培训活动富有成效,除了确定培训目标、执行培训计划,还要在每次培训之中,采取以赛代培、以问代训等形式,进行培训效果检查;在每次培训之后,采取理论考试与模拟演练相结合、考评工作于奖金评定相结合等形式,进行培训验收与考核。因此,在每个单位、每个岗位开展的油田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分项培训中,有必要通过健全与实行分项培训检查考核制度,把油田应急反应的分项培训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3.要搞好油田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有效培训,需要探索与推行“三更”及时培训方法

(1)探索与推行油田突发事件应急人员更换后的及时培训方法。油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的组织机构是由各级相关人员构成,少则十几人,多则几十人,由于一些人员职务调整、岗位变动,应急人员经常出现更换情况。要让刚加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机构中的人员快速了解、掌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内容,需要探索人员调换跟近引导、人员更换跟踪指导、人员增加跟上宣教等及时培训新途径,推行油田突发事件应急人员更换后的及时培训新方法,达到突发事件应急人员人人懂应急、个个会应急的素质标准。

(2)探索与推行油田突发事件应急措施更改后的及时培训方法。随着油田的发展、管理的进步,对油田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经常提出一些新的要求。所以,油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的各项应急措施,经常会按照上级的要求和生产管理的需要,进行几项或多项更改。要使相关人员及时掌握油田突发事件新的应急措施,需要探索与推行油田突发事件应急措施更改后的修订人及时讲解、骨干人员及时传授等培训方法,使油田突发事件应急措施更改的跟进培训工作得到快速到位。

(3)探索与推行油田突发事件应急技术更新后的及时培训方法。为了有效提高油田应急工作能力与运作水平,岗位突发事件应急技术也在逐步更新。为此,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也随着应急技术的更新而进行匹配性的改变。所以,油田各单位在油田突发事件应急技术更新、预案修订之后,有必要探索与推行油田突发事件应急新技术请专家讲解、新预案由专人及时讲授等培训新方法,使油田应急技术得到更新的同时,应急新技术的及时培训工作也得到有效落实。

三、油田突发事件应急知识有效培训方式的探讨结论

油田各单位要将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及员工健康的应急知识培训活动持久开展并富有成效,充分体现针对性、时效性、经常性,有必要探索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有效培训新方式。本文明确了需要构建与运行培训管理新网络、需要健全与实行培训管理新机制、需要探索与推行及时培训新方法的三种观点,指出了突发事件应急知识有效培训方式的探索思路。得出的结论是:通过探创新、推行各类、各种应急知识有效培训途径,可以使油田岗位相关人员时刻掌握和熟练运用预案,提高突发事件的控制处理能力,并对油田应急工作管理创新具有一定的指导性与引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