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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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范文1

一、突发事件处置存在的问题

一是,应对突发事件的责任不够明确,统一、协调、灵敏的应对体制尚未形成。

二是,一些行政机关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不够强,危机意识不够高,依法可以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不够充分、有力。

三是,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制度、机制不够完善,导致一些突发事件未能得到有效预防,有的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未能及时得到控制。

四是,社会广泛参与应对工作的机制还不够健全,公众的自救与互救能力不够强、危机意识有待提高。

二、突发事件处置的基本思路

一是,重在预防,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从制度上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突发事件的演变一般都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从本质上看是可控的,只要措施得力、应对有方,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是完全可能的。因此,突发事件处置要把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作为处置的重要目的和出发点。

二是,既授予政府充分的应急权力,又对其权力行使进行规范。突发事件往往严重威胁、危害社会的整体利益。为了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需要赋予政府必要的处置权力,坚持效率优先,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以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协调指挥各种社会力量。

三是,对公民权利的限制和保护相统一。突发事件往往具有社会危害性,政府固然负有统一领导、组织处置突发事件应对的主要职责,同时社会公众也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应对突发事件中,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不仅需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有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还需要其履行特定义务。因此,突发事件应对法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监测和预警、应急处置和救援等方面服从指挥、提供协助、给予配合、必要时采取先行处置措施的法定义务。

四是,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实行统一的领导体制,整合各种力量,是提高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效率的根本举措。借鉴世界各国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建立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三、突发事件处置的制度措施

建立健全有效的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制度,是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基础。

第一,建立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责任制度

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并严格予以执行;城乡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危险源、危险区域的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的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危险源、危险区域;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

第二,教育训练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整合应急资源,建立或者确定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与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合作,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和器材;中国人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的专门训练。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

第三,经费、物资、科研保障制度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财政措施,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国家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人民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国家发展保险事业,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并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保险;国家鼓励、扶持具备相应条件的教学科研机构培养应急管理人才,鼓励、扶持教学科研机构和有关企业研究开发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

第四,监测和预警制度

突发事件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是及时做好应急准备、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前提。国务院建立全国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或者确定本地区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并与上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监测网点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应当通过多种途径收集突发事件信息;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建立专职或者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立即向所在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

预警机制不够健全,是导致突发事件发生后处置不及时、人员财产损失比较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及时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并及时上报;三级、四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加强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信息的分析评估,定时向社会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及时向社会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一级、二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还应当责令应急救援队伍和有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及时向社会有关避免或者减轻损害的建议、劝告,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警报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

第五、应急处置与救援制度

突发事件发生后,政府必须在第一时间组织各方面力量,依法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避免其发展为特别严重的事件,努力减轻和消除其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害。

一是,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二是,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有关人民政府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人员救助、事态控制、公共设施和公众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措施。

三是,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有关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强制隔离当事人、封锁有关场所和道路、控制有关区域和设施、加强对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等措施;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时,公安机关还可以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

四是,发生严重影响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突发事件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保障、控制等必要的应急措施。

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范文2

1、全体领导和教师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学校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班主任要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2、出发前班主任要集队做好安全教育及宣布活动安排。

3、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4、本次活动的路线地点,学校政教处制定,老师不得随意更换,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5、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上车要注意车号,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6、到达目的地后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要随时注意学生的活动,要经常清点学生的人数。

7、如需分散自由活动,要求学生三五成群,指定好小组长,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跟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8、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班主任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上车,班主任及跟班老师跟车回校,待学生离校后,才能离开。

二、组织与指挥 :

(一)现场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李月梅 13853687480

副组长:李如喜 13851233488

组 员:蒋苏林 13851255321 柳敏杰:13775471508

(二)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

1 、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 、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 、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四)应急状态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各成员之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活动的各年级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年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加以督察和指导。

(五)参与活动的任何老师和学生都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所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班主任积极做好对学生的安抚工作,突发事件涉及的其他配班老师应当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疏导工作。

三、活动过程安排:

1、汽车到校 2、教师清点人数 学生上车

3、出发 4、教师清点人数,集合上车返校

四、监测与报告 :

(一)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集体活动带队的学校领导汇报,集体活动带队的学校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随时与上级保持密切联系。

(二)突发事件向外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五、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范文3

一、水利工程应急管理的概念和特点

1.水利工程应急管理概念

水利工程应急管理是针对水利工程项目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水电工程项目突发事件发生突然、偶然,对项目计划的正常实施产生较大冲击制约了水利工程的进度,也影响了水利工程质量的提高,对项目目标实现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水利工程应急管理是要用最低的成本,采用计划、组织、控制等方法和手段降低突发事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最大限度地实现水利工程项目的目标。

2.水利工程应急管理的特点

1)突发性。水利工程的施工和运行,与社会和自然环境关系密切,而社会和自然环境突发事件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应急管理者往往要面对各种信息不完全,信息不准确或是信息不及时的情况。在整个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中都充满了风险性、震撼性、爆炸性的特征,突发事件的独特性使得在危机状态下应急管理者无法照章办事,亟须快速做出决策,迅速应对面临的问题与困难。

2)内容多样性。水利工程发生应急情况的多样性与水利工程施工的特点紧密相关。水利工程要承担挡水、蓄水和泄水的任务,因而对水利工程建筑物的稳定、承压、防渗、抗冲、耐磨、抗冻、抗裂等性能都有特殊要求。水利工程对地基的要求比较严格,工程又常处于地质条件比较复杂的地区和部位,地基处理不好就会留下隐患,所以必须采取专门的地基处理措施。水利工程多在河道、湖泊、沿海及其它水域施工,必须要根据水流的自然条件及工程建设的要求进行施工导流、截流及水下作业。

3)集中性。水利工程应急管理需要短期集中各种力量和资源来应对突发事件。突发事件的应对需要调用大量的资源,而资源的绝对匮乏是应急决策面临的又一主要特征。这也要求必须强化统一指挥原则,以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统一指挥资源的调动,避免不同部门或局部之间争夺资源的冲突和局部过激反应造成资源使用的浪费。为了有条不紊地解决危机,就要从全局的层面上抓住关键环节与分清轻重缓急,避免分散指挥可能造成的各自为中心,只见局部不顾全局的局面,可以集中优势资源抓住关键环节、解决最紧急的问题。

二、突发事件的分类

识别突发事件是应急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区别于不同突发事件的特点,对突发事件进行明确的分类,才能很好的识别和检测突发事件。按突发事件产生的起因可分为:技术突发事件,主要体现在技术上的错误、缺陷导致的危害;自然的突发事件,主要是自然外界环境突发性影响,如气候的变更、地震等;政治上的突发事件主要是由政治系统、战争及公共事业政策等引起的;社会上的突发事件是由于社会各方利益集团引起,如环保组织的抗议等;组织内的突发事件,是由组织内部结构、性质带来的,如工作人员不同的民俗、文化造成的冲突。对突发事件用事件链的原理可以进行很好的解释:事件链有三个特征因素,即长度、复杂性和显著性。长度指链内事件的数量;复杂性指事件间相互关系的多样性;显著性是指事件的明显性和易检测性。突发事件往往是由短的、显性或非显性的、复杂的因果链引起的。

三、工程建设项目应急管理系统

1.优化应急方案

应急方案是指能够快速解决当前突发事件引起的问题,保证决策目标的实现,具有可实施条件的可行性方案。所谓优化应急方案,就是在综合考虑现有资源的配备及事态发展的情况下,整合与突发事件相匹配的应急预案而制定的应急方案。应急方案是保证应急目标实现的备选方案集。事态和资源是处理突发事件必须牢牢掌握的重要因素,应急预案在处理突发事件时能明显地缩短决策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决策者的心理压力,为科学决策赢得宝贵的时间。应急方案备选集的制定过程是事态发展、充足的资源配置及匹配的应急预案的优化组合。

2.进行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是在突发事件爆发后立即采取的应急救援行动,包括事故的报警与通报、人员的紧急疏散、急救与医疗、消防和工程抢险措施、信息收集与应急决策以及外部求援等紧急措施,其目标是尽可能地抢救受害人员、保护可能受威胁的人群,尽可能控制并消除事故,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降至最低。应急处理可以分为:检测、确认、决策、执行四个阶段,由这四个阶段的相互关联和逻辑性组建了动态突发事件处理模式。首先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检测,信息确认后,就应组织各部门员工及外部专家进行分析、诊断,判断级别和类型。突发事件若是由外部重大事件引起或重要性极高,应由企业主要领导做出部署,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若是现场发生的局部隐患,通过检测和确认后,应及时将其化解或缩小。

3.加强了领导和协调配合,努力形成职工全员参与的合力

进一步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在水利工程党委领导下,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各部门加强了沟通和协调,理顺了关系,明确了职责,搞好了衔接和配合。各级领导干部不断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深入一线,加强组织指挥。并建立并落实了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大力宣传普及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加强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维护公共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深入宣传各类应急预案,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逐步推广应急识别系统。

参考文献:

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范文4

为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应急管理干部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我办举办了为期3天的培训班。

一、认清突发事件的内涵。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包涵核心要素为:

1、具有明显的公共性或社会性。突发事件应对法所要解决和应对的是“公共危机”,具有明显的“公共性”。国家制定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核心目的是为了应对突发公共危机。

2、具有突发性和紧迫性。突发事件的发生往往是突如其来,如果不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危机就会迅速扩大和升级,会造成更大的危害和损害。

3、具有危害性和破坏性。危害性和破坏性是突发事件的本质特征,一旦发生本法所称的突发事件,就会对生命财产、社会秩序、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如应对不当就会造成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或社会秩序的严重动荡。

4、必须借助于公权力的介入和动用社会人力、物力才能解决。公权力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发挥着领导、组织、指挥、协调等功能,公权力介入突发事件的应对。

二、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应对突发事件,把预防和应急准备放在优先位置,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只有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意识,逐步把握规律,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才能从根本上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同时,在无法完全避免突发事件发生的情况下,要总结探索如何制度化、科学化、专业化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1、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加快应急管理的法制建设,形成有效应急管理法制体系,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2、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机制。认真制定应急预案,健全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加强专业救灾抢险队伍建设,健全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制度,搞好培训和预案演练,全面提高抗风险能力。

3、加快建设科技应急体系。高度重视运用科技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应急管理科学研究,提高应急装备和技术水平,加快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形成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的科技支撑体系。

4、加强组织协调应急管理。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落实各自承担的专项预案,要按照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纵向和横向的协同配合工作。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明确各方面职责,确保一旦有事,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遇事不乱。

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范文5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已于2007年11月1日正式施行。为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要意义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公布实施,对于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加强对突发事件应对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二、认真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培训与宣传

(一)积极开展学习和培训。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同志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并通过专题讲座、报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好本单位的学习活动,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都能了解、掌握这部法律。各级政府要组织城乡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认真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加大培训力度,推动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

市应急办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应急管理负责人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和培训。要将突发事件应对法纳入各级行政学院学习班和公务员培训学习内容,明确学习和培训任务。要以学习法律原文为主,并充分结合各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的内容和工作实际,深入理解法律的具体内容,全面、准确、熟练地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具体规定,明确各自在应对突发事件中承担的职责。

(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作为2008年法制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学习宣传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突出重点。突出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出台的背景和必要性、立法宗旨、基本原则、主要制度、核心内容等,让公众深入了解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政府在预案编制、健全应急机制和体制、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显著成效;分类宣传普及应急知识,重点宣传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预防与避险、自救与互救的基本技能,基本逃生手段和防护措施,以及后期处置等知识;介绍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剖析公众在遭遇突发事件时,运用自救互救知识配合政府救援,服从统一指挥和协调组织,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正确做法。二是创新形式。要开拓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上刊登、播出领导专访、公益广告、专题讲座、知识问答、现场演示和典型案例等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基本知识。同时,要把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结合起来,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宣传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宣传效果。

三、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保障措施

(一)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制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尤其是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各区市要抓紧建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区市级政府应急管理体制。要在重点行业、要害部门建立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和专门工作机构,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成立市场供应、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应急领导小组,增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机动性和灵活性,不断提高我市的应急管理水平。

(二)加强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的综合协调优势,以及各有关部门、机构的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通报、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舆论引导等方面的沟通协作机制,完善统一指挥、上下一致、部门联动、应急办综合协调的工作格局。着力抓好四项机制建设:一是健全信息报告和通报机制。依法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重视社会舆情,做好信息汇总和研判分析工作,提高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积极探索建立信息报告月通报制度,同时不断完善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与部门专项应急机构的会商通报机制。二是完善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联动机制。各级政府应积极整合各方面应急资源,逐步理顺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各级政府应急主管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有关部门要密切协同,尽快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三是强化信息和舆论引导机制建设。坚持快速反应、主动引导和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完善政府应急管理信息制度。依法做好重特大突发事件及敏感事件的信息和舆论引导工作,大力宣传党委政府采取的措施和干部群众的先进事迹,树立责任政府形象,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四是加强应急管理社会动员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红十字会等民间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公民在信息收集、灾害防御、紧急救援、救灾捐赠、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等方面的作用,配合政府共同做好防范处置工作。

(三)落实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的划分,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工作以及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中需由政府负担的经费,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对规划布局内的重大建设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适应应急队伍、装备、交通、通信、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资金的要求。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投入机制,增强高危行业企业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

(四)深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修订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并加强预案的管理和督促检查。预案要简便实用,可操作性强。各区市总体预案和部分大型企业、大中专院校预案要进行修订;2008年底,所有街道、社区、乡村和各类企事业单位预案编制要基本完成,形成覆盖全市“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要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建立完善预案修订、评审、备案制度,逐步建立各级政府预案库,提高预案信息化管理水平。既要积极开展地震、反恐、森林防火、海上溢油等大型综合应急演练,又要开展以楼座、车间、班级、家庭为单位的可操作性较强的小规模应急演练。要依据事故性质、地理条件、规模大小积极探索应急演练的各种有效方式,增强演练的实战性和可操作性,达到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提高能力的目的。

(五)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城乡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气象、危险源场所、防洪、抗震、防风等安全因素,使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等主要功能区尽量避开灾害源和生态敏感地带,提高城乡基础设施抗灾能力。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创造更多的开阔空间和疏散避难场地。拓展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的应急避难功能,设置必要的基本生活设施。推进台风、地震、地质灾害、洪涝等多灾、易灾农村地区的避难场所基础设施建设。

(六)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政府是风险隐患的监管主体,各有关部门是政府监管主体的组成部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作为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进一步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各单位、各重点部位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是对危险源、危险区域风险隐患识别、排查、评估、监控和公布等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自觉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管、监察和指导,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应急资源储备制度,做好对现有各类应急资源的普查和整合工作,统筹规划应急处置所需物料、装备、通讯器材、生活用品等物资,以及运输能力、通信能力、生产能力和有关技术、信息的储备。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区市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在应急物资的生产和储备方面的作用,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健全以公安消防、特警及武警、、预备役民兵为骨干,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负其责、互为补充,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不断提高其应急救援能力。逐步建立社会化的应急救援机制,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要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积极参与社会应急救援。各级政府和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各类应急救援专业人才库,成立应急专家组,为防范与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服务。

(八)加强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工作。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完善突发事件监测网络,增加监测点,扩大监测覆盖面,开发利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提高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的水平和效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预警信息;适时利用防空警报体系播放灾情警报信号。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制度,明确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及时准确地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受事件影响的地区。

(九)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及直接受其影响的单位要及时掌握、准确判断突发事件发展态势,根据预案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照应急预案规定及时采取相关应急响应措施。事发地人民政府要统一组织领导应急处置工作,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开展抢险救援,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要及时组织受影响地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灾后恢复重建要与防灾减灾相结合,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重大灾害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明原因,依法依纪处理责任人员,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十)加大应急管理知识宣传培训工作力度。各区市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制度,对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要在学校、家庭、车间广泛开展应急知识培训与宣传,强化意识,提高能力。学校应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学校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居委会、村委会、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四、加强对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监督检查

(一)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现行有关突发事件规定的清理完善工作。凡与突发事件应对法不一致的,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二)各区市政府要切实做好对下级政府的督导检查工作,推动突发事件应对法各项规定得到落实。对不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的,要依法予以纠正。

(三)监察机关要依法加强对有关行政机关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情况的监督检查。

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范文6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和维护广大考生利益为宗旨,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害程度为目标,建立健全我区各类考试保密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保密应急处理能力,确保考试顺利进行,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准备充分,防范在先;

(二)统一指挥,上下联动;

(三)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四)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六)加强领导,依法处置。

三、适用范围

考试保密安全突发事件特指国家、省各类统一考试、各类高中招生文化考试等统一组织的考试中,在试卷保管、交接、考试实施和评卷组织管理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

四、组织指挥

(一)成立**市**区考试保密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考试保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区保密局局长,副组长:区保密局副局长。区保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由区保密局承担,具体负责保密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区考试保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启动本预案;

2、及时掌握动态,统筹协调指挥,研究处置考试保密安全突发事件;

3、确认考试保密安全突发事件性质;

4、对考试保密安全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和提出处理意见;

5、制定考试保密安全突发事件补救措施;

6、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区委保密委员会报告考试保密安全突发事件情况。

五、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考试保密安全突发事件,区考试保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立即按本预案开展相应工作;

2、根据掌握情况及时制定事件补救措施,并逐级上报至区委保密委员会领导及市、省、国家保密局;

3、试卷在存放点被盗泄密,应及时通报公安机关追查和采取措施,并派工作人员协助公安部门及时破案;

4、在泄密案未破案之前,应及时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新闻媒体对考试保密安全突发事件有关情况进行报道和炒作,避免出现社会不稳定因素;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监控,防止有关信息特别是泄密信息在互联网上散布,发现或得知有关网站发出此类信息,应立即采取封闭措施;

5、试卷在运送途中发生意外情况泄密,应迅速通报公安机关,并请求增派警力保护现场,采取措施,隔离相关人员,全力保护试卷安全,防止泄密范围扩大;

6、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在查清泄密事件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六、应急预案实施办法

(一)我区各类统一考试进行时,各有关单位必须掌握考试保密安全情况,发生考试保密安全突发事件时,及时逐级上报。

(二)发生试题泄密等突发事件,发生事件所在地或部门(单位)考试保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在30分钟内报告区考试保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区考试保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在接到报告后30分钟内报告区委保密委员会有关领导和上级保密部门。同时,要立即制定补救措施,控制事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