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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政策范文1
区域经济政策衍生于区域经济理论。另外,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开始腾飞,城市化进入和空间不平衡发展较快的时期是区域经济政策发挥最大作用的时期。
日本作为一个经济强国,它的经济开始加速发展始于二战后,所以选择二战以后的日本(战后直至90年代初)作为研究对象。
一、战后日本经济概述
1.战后日本经济发展概况
二战结束到90年代初期,日本大致经历了恢复期,高增长期和中增长期,具体如下:
经济恢复期(1945—1955年)。战争毁灭了日本42%的国民财富,经济混乱,物价飞涨,大量失业,通货膨胀。借助占领军的巨大影响力,日本政府提出了“增加生产以平息通货膨胀,稳定国民生活”的政策,进行了经济和社会的民主化改革。1949年基本稳定了通货膨胀,经济开始恢复,1953年接近战前水平。
高速增长期(1955—1973年)。18年间国民生产总值(GDP)增加了12.5倍,人均国民收入增长10倍多,年均增长9.8%。1966年追超英国,1967年追超法国,1968年追超西德,在资本主义国家中仅次于美国,成为亚洲新巨人,引起全球经济界的注目,被称为“世界经济奇迹”。
中速增长期(1974—1991年)。受两次石油危机的打击,日本经济进入中速增长期。靠贸易立国的日本经济被迫加快产业结构的重组和调整,重化工结构转向知识密集型产品结构。这期间GDP年均增长4.3%,比高速增长期下降一半。
2.战后日本区域发展的五次全国性综合开发规划
通过战后10年的经济复兴期,日本的国民经济已经恢复到了战前的水平,并提出了“国民所得翻一番”的口号。在此基础上,日本进入了经济高速增长的时期。但是,随之而来的是产业及人口向大城市的集中和由此导致的地区间收入差距显得越来越大。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1962年10月5日由内阁议会决定,以1970年作为目标,将1960年至1970年作为规划完成期,开始实施最初的“全国综合开发规划”。这也标志着全国性的区域规划与开发正式开始。
而作为日本区域开发中最具权威性的规划——“全国综合开发规划”,在战后50多年间编制了5次。它们分别反映了当时的时代背景,从每次规划的内容就可以看出当时区域开发的思路。由于第五次规划时期超出了本文的研究范围,本文只涉及前四次的综合开发规划。
二、战后日本的主要区域经济政策与理论依据
战后日本的区域经济政策主要是区域开发规划政策,依据四次国土综合开发的实施时间,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四阶段:
1.第一次全国综合规划开发规划(1962-1970年)
这个阶段实施的区域政策及相关理论基础主要有:
(1)外来型经济开发政策与增长极理论
为了缩小地区差距,首先实施的经济政策是于1962年10月出台的《全国综合开发计划》。这是一个以建设新兴产业城市为中心的“据点式”也即“增长极式”的开发政策。其构想是通过对“据点”城市进行公共投资和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招揽和诱导原料生产加工业型企业投资设厂,以带动农业及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雇用的扩大及劳动者收入和地方税收的增加,进而提高居民的福利水平。这一政策的主要特征是把地区的产业发展和福利水平的提高寄于外来资本的投资之上。
该政策的理论依据在于增长极理论,它指的是社会经济客体在特定城市的集聚而使经济的高效发展,同时在这种集聚基础上又进一步向地区扩散,带动这些地区的发展。它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区域发展政策,并且单纯依靠外力(外来资本以及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等)。
(2)区域产业布局政策与主导部门序列变化理论
1960年,政府制定了旨在以重化工业的发展带动国民经济全面起飞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提出了建设太平洋工业地带的设想,并在1962年制定的《全国综合开发计划》中明确指出:“工业的正确配置必须逐步向投资效果高的地区集中。”为了吸收重化工业企业在太平洋沿海工业地带内投资设厂,日本政府采取了对这些地区的公共设施优先投资的政策,不惜巨资在这些地区大兴土木、填海造地,建设高速公路和新干线以及大批世界一流的大型港湾和码头,形成了四通八达的交通运输网和交通联络网络,并采取了一系列减免税政策。日本政府为实现集中开发,将行政投资的重点放在“三湾一海”地区。据1968-1972年4个年份的统计,在这些地区行政投资的比重一般占投资总额的65-70%,其中集中在东京等8个都府县,约占全国行政投资总额的40-46%。
该政策主要根据罗斯托的主导部门序列变化理论进行设计,具体指的是一个地区的主导部门随着该地区经济的不断发展而处于演变当中。一般的,主导部门从基础性的初级产品部门到加工部门再到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等第二产业部门,进而发展成服务业等第三产业为主导部门的产业结构。因此,政府大力投资于公路、新干线等交通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有助于加快主导部门的演进速度,从而改善区域产业结构,使其优化。以此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腾飞。
(3)落后区域发展的财政援助政策与中心理论
为促进落后地区的开发,日本政府在财政、税收、地方债发行、地方开发基金、开发许可以及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都采取了一些优惠政策措施。日本政府考虑到落后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其公共设施建设的特别补助率都比较高,如北海道河川整治、国道及港口建设由中央特别补助达80%以上,冲绳河川、河堤、治山、海岸、港口及机场等建设的国库特别补助率高达90%以上。落后地区开发基本上都有较为充足的经费支持,如为了加快北海道的经济开发,日本政府对北海道开发实施了长期的资金倾斜政策,1951年开发费用仅70亿日元(国家补贴部分)。到1998年开发费已达9871亿日元,保持了年均10%左右的增长速度,目前北海道每年所使用的开发补贴费占日本全国国土开发费的10%。
该理论认为,(落后地区)相对于中心(发达地区),处于依附地位而缺乏经济自主,从而出现了空间二元结构,并随时间推移而不断强化。不过,政府的作用和区际人口的迁移将影响要素的流向,并且随着市场的扩大、交通条件的改善和城市化的加快,中心与的界限会逐步消失,即最终区域经济的持续增长,将推动空间经济逐渐向一体化方向发展。从总体上看,日本对落后地区的开发虽有一定的滞后性,不可避免地遇到某些难以解决的问题,但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政策体系,特别是北海道和冲绳地区开发中的一些成功做法,为日本政府促进落后地区发展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2.第二次全国综合规划开发规划(1969-1985年)
该阶段的主要区域政策有:
(1)区域振兴和开发政策与平衡发展理论
根据地区振兴与开发的有关法律规定,日本的地区振兴与开发活动有相当一部分可以享受高比率的国库补助。地区振兴整备公司每年用于上述事业的预算相当庞大,且总额不断上升,1978年为1015.6亿日元,1985年为1241.4亿日元,1993年为1760.8亿日元。其中用于地方城市开发的占首位,其次依次为核心工业集中配置地段的建设、高技术城区、促进产业业务设施再布局、产业高技术化设施等项目。
该政策制定的理论依据是平衡发展理论,该理论的出发点是为了促进产业协调发展和缩小地区发展差距,认为一个国家或地区需要同时在各产业、各地区进行投资,既促进各产业、各部门协调发展,改善供给状况,又在各产业、各地区之间形成相互支持性投资的格局,不断扩大需求。因此,平衡发展理论强调产业间和地区间的关联互补性,主张在各产业、各地区之间均衡部署生产力,实现产业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与此相应,日本的地区振兴与开发计划体系包括部分,即全国性计划、大都市圈计划、地方圈计划、产业振兴计划和特别地区振兴计划。
(2)“技术立国”的区域产业布局政策与不平衡增长理论
1980年以来,日本更进一步推行“技术立国”政策,积极开拓新能源技术、工业机器人、生物工程等新产业领域,使生产知识密集型的高科技产品成为日本经济的主要支柱。
该政策以赫希曼的不平衡增长理论为出发点,该理论认为经济进步并不同时出现在每一处,经济进步的巨大推动力将使经济增长围绕最初的出发点集中,增长极的出现必然意味着增长在区域间的不平等是经济增长不可避免的伴生物,是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同时日本许多经济学家在吸收上述理论的基础上,主张为迅速实现经济增长和工业现代化,应当选择确立战略性主导产业部门,大力扶植其发展,通过其“前向联系”和“后向联系”效应,推动产业结构高度化,以带动经济发展。这也是此政策产生的另一原因。
3.第三次全国综合规划开发规划(1977-1986年)
该阶段主要区域政策及理论基础有:
落后区域的开发规划政策与平衡发展理论
1972年5月15日,美国将琉球群岛的行政权交与日本,日本随即设立冲绳开发厅并制定了《冲绳振兴开发特别措施法》,以拟定冲绳振兴与开发计划。到目前为止,冲绳共实施了三期振兴开发计划,每期10年。其中第二期振兴开发计划(1982-1991年),大体上延续了前期计划开发的方向,主要目标是缩小冲绳与日本本土的收入差距。
同样地,该政策也立足于平衡发展理论,它是指为了促进产业协调发展和缩小地区发展差距,一个国家或地区需要同时在各产业、各地区进行投资,既促进各产业、各部门协调发展,改善供给状况,又在各产业、各地区之间形成相互支持性投资的格局,不断扩大需求。最终目标是实现区域间的收入平衡与均衡发展。
4.第四次全国综合规划开发规划(1987-2000年)
此阶段主要区域政策及相应地理论依据主要有:
(1)区域重点开发政策与区域平衡发展理论
推出了一种以民间力量为主导的新的区域开发政策。1987年出台的《综合保养地域整备法》便是这种开发政策的典型。其规定采取以促进民间企业的开发能力为重点的措施,对娱乐休闲设施及疗养地进行开发。由此,众多企业的投资战略转向了用以满足国民休闲消费的第三产业,在许多拥有良好自然条件的偏远地区,掀起了以吸引企业前来投资娱乐休闲产业的新一轮外来型开发热潮。
该政策同样以均衡发展理论为指导,它不仅强调部门或产业间的平衡发展、同步发展,而且强调区域间或区域内部的平衡(同步)发展,即空间的均衡化。认为随着生产要素的区际流动,各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将趋于收敛(平衡),因此主张在区域内均衡布局生产力,空间上均衡投资,各产业均衡发展,齐头并进,最终实现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因此,结合本阶段的日本具体情况,政府提出了对娱乐休闲设施及疗养地等第三产业的开发计划,有助于第一、二、三业的齐头并进,实现平衡发展。
(2)基于财政转移支付的区域发展支持政策与网络开发理论
日本通过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取得了显著的效果。1989年高收入的东京地区财政能力指数是低收入的四国地区财政能力指数的6.1倍;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后,前者只相当于后者的1.5倍,两者的差距大大缩小。另一方面,还通过实施财政投融资的措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性贷款的作用,以达到缩小地区发展差距、促进地区经济均衡发展的目的。日本地方政府的资金主要是直接借自财政投资性贷款的资金,也有通过公营金融公库这一金融机构间接融资的资金。
该政策以网络开发理论为基础,它是点轴开发理论的延伸,强调加强增长极与整个区域之间生产要素交流的广度和密度,促进地区经济一体化,特别是城乡一体化;同时,通过网络的外延,加强与区外其他区域经济网络的联系,在更大的空间范围内,将更多的生产要素进行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促进更大区域内经济的发展。该理论宜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应用。由于该理论注重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因此它的应用,更有利于逐步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由此形成了缩小地区差异的政策雏形。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作为一个客观的经济与社会现象,具有普遍性。
三、简要分析与评价
日本在战后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通过制定明确的区域经济政策目标,辅之以有效的政策措施手段,并在法律法规、有关规划的规范和指导一下,使区域经济政策在促进日本经济发展、保持地区均衡发展及加快落后地区开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政府高度重视,根据经济发展阶段适时调整区域经济政策
日本区域经济政策能取得良好的效果,与政府的高度重视密不可分。日本在制定与组织实施区域经济政策的过程中,成立了国土厅等专门机构,负责对政策做出权威解释,根据有关措施分配经济和社会资源,协调与其它政策的关系。保持区域经济政策执行的连续性、稳定性和针对性。
2.规划协调指导,发挥对地方和企业的指导作用
日本的区域经济政策在其实施的几十年中,不仅在不同的阶段都有明确的目标,而且制定了详尽的、全国性的发展规划以保证目标的实现。不仅是各级地方编制中长期计划的重要依据和指南,而且是国民了解政府关于区域发展政策或施政方略的一条重要途径,有利于引导地方和企业的投资方向,避免盲目建设。
3.法律制度保障,实现区域经济政策的法律化
日本的区域经济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不仅在不同阶段都制定了详细的发展规划来保证目标的实现,而且充分运用立法手段以确保区域经济政策的连续性。自1950年颁布《国土综合开发法》以来,有关区域发展的法律法规己经形成体系。
4.财政金融支持,强化财政金融工具对落后地区的援助
日本中央政府财政占总财政收入的70%,其中大部分拨付给地方政府,在非均衡发展时期,主要是拨给重点开发地区,在均衡发展时期则主要拨给落后地区。对落后地区的支持明显体现在财政补贴上。
5.基础设施推动,大力建设和完善交通系统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建设和完善交通系统是日本政府缩小地区差异的重要措施。道路建设是开发落后地区的前提条件,日本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支出很大部分是用于交通系统的建设。近年来,日本的调整公路不断向偏远的落后地区延伸,加强了这些地区和东京等大城市的经济联系,为推动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6.区域经济政策与相应区域经济学理论的结合
具体指,日本在每个时期都有相应的区域经济政策,用以促进落后区域的经济腾飞和较先进区域的经济稳定发展。而制定政策必然以关联的基础理论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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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政策范文2
尽管国家对于市场的经济发展有着一定的调度作用,但是对于个体区域来说,区域的经济政策对于区域经济的影响程度更大。区域财政政策是我国对于市场经济的宏观掌控下的细化掌控,对于不同区域间的企业经济发展有着极大的影响。因此,政府在宏观的经济配置指导下,根据本区域的特点制定适合本区域的财政政策尤为重要。本文主要重点研究区域财政政策对区域经济的重要影响。
关键词:
区域财政政策;区域经济;发展;影响
一、前言
由于我国土地辽阔,国家统一下发的经济指令并不能很好的控制区域的经济市场发展。为了促进区域的经济发展,区域政府经常利用制定区域财政政策来对区域经济的发展速度与发展方向进行一个更为宏观的调控。只有给予区域政府制定区域特殊财政政策的权力,才能更为科学、合理的对区域里的特有经济资源进行调配,进而达到一定的经济指标,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
二、区域税收政策的具体内容及影响
1.区域税收政策的含义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收入之一,对于区域经济来说,区域内税收政策的制定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区域经济的发展。而对于国家来说,针对快速发展的区域或者地区制定更为细化的税收政策能够较快的发展国家经济;利用税收政策的调控,如适当减免某些企业的税收以减轻企业的负担,进而更加专注有力的发展;再有,利用适当增加某些高污染企业的税收以控制其发展速度,加大环境保护的力度,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通过这些一系列的税收政策调控来控制区域内经济的发展,是区域税收政策的主要理念。税收政策具有独特的优点,它由区域政府直接制定,能够快速有力的改变区域内的经济发展状况;同时,由于在制定上具有一定的自由性,区域政府能够更有重点的针对不同的企业不同的区域税收政府,这使区域内不同企业经济发展更加平衡。另外,国家也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发达程度制定不同的税收政策,防止过度发达地区的经济高速膨胀,也能帮助扶持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
2.区域税收政策给区域经济带来的影响首先,区域税收政策的制定能够为区域带来更多的投资商。由于区域的税收保护,较贫困地区通过减少外来投资者的税收,减轻投资企业的负担,降低企业运营的开销,为投资商带来更多的利益,同时也可以为较落后的区域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但同时,对于较为发达的区域,这种优惠税收政策就没有必要实施了,相反的,我们能够通过适当提高相对发达地区的税收,以减少工业等污染企业在这些地区的进一步发展,保护环境。另外,在不同的产业之间制定不同的政策,辅助重要但是效益低下的产业进行税收优惠,提高高效益产业的税收,用来保证区域内不同产业的协调发展。
三、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的具体内容及影响
1.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的具体内容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是政府为了减少国家中央及地方经济的差距而制定的一项政策。这个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平衡了不同的地区之间的市场经济和市场产业不平衡,让大部分地区处于共同平稳发展的状态中。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政策就是对一定的区域进行财政补偿,这是国内外公认的,具有较好的效果的财政转移政策,能有力的缩减区域间的经济收入差异,控制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情况。同时,它也能提高相对落后地区的公共福利政策,保障区域居民的正常生活。
2.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给区域经济造成的影响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带来的影响是相对有利的,它能更为直接的减少不同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状况,通过一定的转移政策,对落后区域的经济起到一定的扶持作用,有效减缓我国贫富差距增大的速度,减少贫富区域之间的矛盾。此外,合理的实施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是我国中央政府对经济采取宏观调配的重要手段,体现了国家政府的经济执行能力。这种制度,短期之内能够形成相对发达区域对相对落后区域的扶助系统,促进我国经济的全面发展。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能够有效的将相对发达区域的边缘资金利用起来,避免了区域内资金的不流动,促进两者之间的经济流通发展。而且,这种政策的实施能增加区域政府的经济控制能力。但目前,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尚未得到完全的发展,还需要进一步的提高。
四、区域投资政策的具体内容及带来的影响
1.区域投资政策的具体内容投资对于区域经济的影响力在所有的影响因素中占有极为重要的比例,国家政府合理的进行投资的区域分配时非常重要的。只有合理的对经济投资进行配置分配,才能既保持相对发达区域的经济发展速度,又保护相对落后区域的经济发展,进而达到国家统一的发展。区域投资的只要内容主要体现在两点:首先,是国家对于社会基础设施的布置。社会基础设施包括了所有的市政工程项目,例如公路道路的建设,公园、广场等基础生活设施的建设等;其二,是对于工业企业的分配布置。这两个基本内容涵盖了许多的基础设施配置。也包括我们赖以生存的供电、供水等系统的合理设置。只有良好的建立了这些基础生活设施,才能吸引投资商,进而对该区域进行一定的经济投资。同时,这些基础设施是城镇化与城市化的必要流程之一,也是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体现。
2.区域投资政策对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影响区域投资政策是区域政府对区域经济发展实行的最为重要的政策之一,也是国家队不同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给予的有力调控。通过区域投资政策的控制,相对落后区域在国家政策的倾斜下能够得到更多的投资,避免了相对发达地区的垄断,进一步增大我国区域之间的贫富差距。
五、结束语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只有所有区域都稳步的逐渐发展才是国家发展的象征。但是,现阶段,我国不同地区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不同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差异逐渐增大,区域政策的制定与实行也逐渐的成为国家政府及区域政府的工作重心。只有制定合理的区域财政政策并进行全力的实施,才能降低不同区域之间的经济收入差距,保证国家的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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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政策范文3
关键词:区域协调政策;经济增长;产业转移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10)06-0056-06
区域经济增长的差异性是世界各国及各区域普遍存在的现象。江苏省位于中国东部沿海、长江中下游流域,根据地理位置和自然禀赋的差异,分为苏南、苏中、苏北三个区域。从1952年到1978年,苏南、苏中、苏北工农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速度分别为7.4%、7.4%和6.6%,区域间经济发展差距并不显著。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实行沿海开发和浦东开发战略,苏南经济发展在地理位置和人文传统方面的比较优势充分表现出来,到上世纪80年代末期,苏南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大力地推动了苏南农村工业的发展。苏中地区借由沿江港口,发展了一大批重工业项目,但经济发展速度远落后于苏南。苏北地区的农业占据了全省的半壁江山,但工业发展严重滞后。全省区域间的经济发展差异迅速扩大,三大区域的人均GDP的比值从1978年的2.8∶1.6∶1扩大到1993年的5.4∶2.1∶1。
上世纪90年代之后,江苏省委将“区域共同发展”作为江苏现代化建设的三大发展战略之一,推进了区域间的各项交流与合作。在这些政策的指导下,江苏省区域经济发展的差距逐步得到缓解,2007年三个地区的人均GDP比值缩小到3.4∶1.7∶1,区域产业政策初显成效。然而,伴随着“区域共同发展”战略的进一步推进,这种强行政色彩的资源配置方式受到了质疑。在区域产业政策的实施过程中,政策从哪些方面对落后地区的经济增长发挥了促进作用?已有的政策在多大程度上强化或者削弱了已有的诸种增长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本文的研究目的正是通过回顾已有的研究成果和江苏省区域协调发展政策,运用江苏地级市层面1996-2007年的面板数据实证分析江苏省区域协调发展政策的实际经济效应,从而为其它地区通过区域政策来促进落后地区的经济增长提供理论和经验支持,也为江苏省今后区域政策调整的方向提供指引。
一、江苏区域发展政策回顾
(一)江苏区域政策演变
改革开放之后,江苏省三大区域间的经济发展差距整体上呈现波动性的扩散趋势。从1984年,江苏省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积极提高苏南,加快发展苏北”的方针开始至今,各项政策轮番登台(如表1所示),为缩小江苏省区域间的经济差距发挥了或大或小的作用。
(二)江苏区域政策评价
尽管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一直是江苏省经济政策的重要内容,然而,这些政策的具体实施情况则由江苏省政府的财政实力和整体政策目标来决定。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区域协调政策往往由于省级政府的财政约束以及促进苏南地区优先发展政策取向而得不到有效的执行。对于苏南地区而言,自身发展的要求以及与苏北地区的竞争性,导致他们不会自发地向苏北地区提供发展援助。进入90年代以后,由于苏南地区的先发优势给省级政府带来的巨大的财政收入,政策往往更多地支持苏南地区进一步的结构调整和产权改革,如优化苏南的产业结构,通过企业改制提高企业的效率。而以农业为优势的苏北地区得到的政策支持反而不及苏南。真正有力的政策支持开始于2001年。因为这一年江苏省政府专门成立了苏北发展协调小组,其宗旨是促进江苏省区域的协调发展,从而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组织保障。江苏省雄厚的财政实力也为这项政策的实施提供了经济保障。这种支持苏北地区发展的政策取向通过不同的渠道影响着产业资本的转移,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直接促进区际产业转移
从1984年江苏省开始实施江苏区域发展政策干预以来,产业转移一直作为区域共同发展的重要手段。江苏南北合作的领域也不断拓宽,涉及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加工、工业、商贸、教育、科技、旅游、房地产等各项产业。并且,大额投资规模项目不断增多,“十五”期间,苏南向苏北转移500万以上项目663个,项目总投资165.4亿元。如连云港药业、盐城汽车、淮安钢铁、新沂的斯尔克纺织、沛县的盐化工项目,都是上10亿元甚至是超过100亿元的投资规模。同时,越来越多的资本向着有较好产业基础的机电、纺织和化工等领域集聚。苏北地区轻重工业结构由2002年51.1∶48.9调整为2007年38.5∶61.5,2007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656亿元,比2005年增长一倍。
2.加强苏北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是促进苏北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早在1991年,江苏省就提出要加强苏北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2004年所颁布的《关于促进苏北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中提出要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苏北通村公路的补助标准由每公里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县乡河道疏浚补助资金由3600万元提高到6600万元。2005年颁布了《关于鼓励苏南产业向苏北转移奖励政策有关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苏南投资者在苏北同一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总额达3亿元起,每年奖励1千万元。
3.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在信贷支持方面,各大商业银行在产业政策的引导下对江苏产业的南北对接提供有力的帮助。如2006年10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授信120亿元用于支持苏南企业“北上”。这次参加签约的苏南企业,均为农行多年支持的重点客户。根据协议,江苏农行将对签约客户提供一揽子融资优惠政策。2007年8月21日,国家开发银行为苏宿工业园提供6亿元10年期的贷款,用于方便苏南产业转移的基础设施建设。
促进落后地区经济增长的一个最重要的条件是人力资本的作用。而人力资本的流动方向不是政策能够轻易决定的。尽管江苏省政府的区域政策可以通过财政、税收、土地以及信贷手段降低苏南和其它地区的产业向苏北和苏中地区转移的成本,增加转移的收益,但是,这些政策并不一定意味着可以吸引人力资本向落后地区转移。相反,通过刺激发达地区的产业向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有可能会降低人力资本在促进落后地区经济增长的作用。因为相对于发达地区而言,欠发达地区吸引产业转移的优势主要在于廉价的劳动力、土地要素以及税收政策,所以转移过来的产业往往是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业,而基于人力资本的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则继续保留在发达地区。鼓励产业转移的区域政策往往会强化这种效应,促使苏中和苏北地区的人力资本加剧向苏南地区流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人力资本对落后地区经济增长的作用。当然,不可否认的是,这种偏向欠发达地区的区域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方式从“背井离乡”转变为“离土不离乡”,从而有利于促进本地经济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江苏省政府采取了大量的区域协调发展政策,但是整体而言,江苏省区域发展差距仍然在扩大。从图1所描述的江苏省三大区域经济发展差距的泰尔系数①来看,三大区域间的经济发展差距在整体上呈现波动性的扩散的趋势。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区域政策没有发挥作用。一个可能的情况是,如果政府不采取这些政策,区域发展的差距可能会更大。当然,政府政策也可能会导致扭曲效应,关键在于其净效应是否为正。
二、实证分析
(一)变量的选取与说明
根据前文的分析,选择以下变量实证研究江苏省区域协调政策对苏中和苏北地区经济增长的影响。因变量为经济增长率,我们采用苏北和苏中8个地级市的GDP的对数形式来度量。自变量则包括劳动力成本变量(wageg)、外资进入变量(fdi)、基础设施变量(infra)、人力资本变量(tecw)、地理变量(sea,river)以及区域政策变量(policy)。劳动力成本采用区域工资的相对差异来度量,通过计算苏中和苏北各地级市的在岗职工工资与苏南地区在岗职工工资的平均工资的比值来获取。资本进入变量通过FDI来度量。基础设施变量采用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和每万人拥有的公路里程数来度量。人力资本指标由每万人中技术人员的比重来度量。由于江苏省于2001年成立了苏北发展协调小组,我们以2001年为界设定一个时间虚拟变量用以度量江苏省政策变量,该变量2001年之前取值为0,其余取值为1。地理变量构建方面,在苏中和苏北共10个地级市中,沿海的地区记为1,其余的记为0;沿江地理虚拟变量的构建与此相同。沿海的地区有连云港、盐城和南通;沿江的城市有南通、泰州和扬州。
基于研究的需要,我们构建了一个苏中和苏北地区的面板数据库。该数据库涉及到1996-2007年苏中和苏北地区的8个地级市的数据。这8个地级市分别是扬州、泰州、南通、徐州、淮安、盐城、连云港、宿迁,其中扬州、泰州和南通属于苏中地区,其余则属于苏北地区。所有数据均来自1997-2008年间的《江苏省统计年鉴》以及江苏省统计局官方网站。
(二)回归分析
根据已有的变量和数据,我们构建如下面板数据模型:
我们对回归方程进行Breusch-Pagan/Cook-Weisberg异方差检验,结果发现不存在异方差问题。对其进行hausman检验,结果发现固定效应和随机效应之间存在系统性差别,这意味着采用固定效应模型更好。但是为了观察地理变量的影响,我们在初步回归中保留了随机效应模型的估计结果。实证分析的结果参见表2。
表2给出的结果与我们前文分析基本一致。以工资差异度量的劳动力成本、以FDI度量的外资、两种不同的基础设施以及政策虚拟变量均显著地促进了落后地区的经济增长,但是地理变量却并没有对落后地区的经济增长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表3给出了政策与FDI、基础设施以及人力资本的交互作用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回归中剔除基础设施交互项主要是基于多重共线性以及该数据时间跨度较短的考虑。劳动力成本只有在固定效应下显著为负,这与表3的结论一致。FDI和两种度量的基础设施的影响与表4给出的结论仍然一致,政策增强了基础设施的增长效应。而且,交互项得出的FDI和基础设施的增长效应要超过没有交互项的情形。由(3)我们可见人力资本-政策交互项对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是与前文表2(3)相比,其系数降低了。这意味着区域协调政策弱化了人力资本对欠发达地区的增长效应,其原因在于政策促使的产业转移往往专注于技术含量较低、劳动密集型的被淘汰的企业,从而导致人力资本作用的余地下降。
以上分析表明无论是政策本身,还是通过其他影响因素,政策虚拟变量都对经济增长发挥了作用。下面我们将进一步了解,2001年之前和之后,不同的经济变量如何影响苏中和苏北的经济增长。我们以2001年为界,把所有的样本分为两个子样本,采用上面类似的方法分别依据固定效应和随机效应进行估计,估计结果参见表4。
表4中的(1)和(2)栏给出了2001年前后各变量影响苏中和苏北地区的经济增长的差距。2001年以前,劳动力成本与经济增长成正向关系,即工资越高,有助于促进苏中和苏北地区的经济增长,因而与效率工资的结论一致的。但是,此后这种关系逆转了,劳动力成本相对于苏南地区越低的地方,越有助于经济增长。这种逆转可以结合江苏省从2001年以来实施的区域协调政策来理解。在促进苏南产业向苏中和苏北地区转移的政策背景下,作为落后地区主要优势的廉价劳动力无疑是发达地区企业进行落户选择的主要因素,因而2001年以来,劳动力成本较低的苏中和苏北地区能够吸引更多的企业进驻,而地方政府也提供了更多的优惠条件来吸引企业进驻,从而实现经济的快速增长。同样支持这一观点的是FDI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在2001年以前,苏中和苏北地区的FDI对当地经济增长的影响几乎为零,但是2001年以后则迅速转为正。而从系数和显著水平来看,人力资本对苏中和苏北地区的经济增长具有递增的促进作用。这说明,虽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人力资本的效用,但并不影响人力资本对于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性。控制其它因素不变,沿海地区的经济增长速度在2001年之前要高于其它地区,但是此后并不显著。
表4中的(3)和(4)考察了2001年以后附加基础设施变量后的回归结果。以财政支出中基础设施建设比重度量的基础设施状况和以道路交通度量的基础设施状况对经济增长具有正向影响,在固定效应模型的情况下,其它变量的影响方向没有变化,但是显著水平有所变化。随机效应模型下地理变量变化很大,在(4)中,无论是沿海虚拟变量,还是沿江虚拟变量,均对经济增长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因而,这里的结果与表4基本一致。
四、结论
本文采用苏中和苏北地区1996至2007年地级市数据,实证分析了区域协调政策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在省级区域协调政策的影响下,相对劳动力成本对苏中和苏北的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影响,成本越低,越能吸引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该地区的经济增长速度也就越快。区域协调政策的实施有助于落后地区通过吸引FDI以及改善基础设施来促进经济增长。以2001年为界进行的分类样本分析得出的结论同样支持了江苏省级区域转移政策有助于促进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产业转移、从而促进落后地区经济增长这一事实。FDI、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人力资本是产业转移背景下政府主导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但是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却被弱化了。
值得注意的是,本文是从一个历史的视角来分析区域协调政策对苏中和苏北地区经济增长的作用,并没有探讨区域受政策影响而产生的经济增长差异。因而,江苏省区域经济发展差距不断扩大历史经验并不与本文的结论相矛盾。区际产业转移尽管可以促进落后地区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但事实上,这种基于低级生产要素如廉价劳动力所转移的产业往往是发达地区淘汰的产业,高级生产要素会由于发达地区先发优势形成的规模经济和外部经济而继续向发达地区集中,从而区域产业转移并不能保证区域发展差距的缩小。
本文的结论给政府制定政策来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提供了支持,也为其他地区实现区域协调提供借鉴意义。适当的经济政策,如对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财政支持,对转入欠发达地区的企业提供税收、土地以及信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落后地区的人才培养和使用等等,在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往往可以降低落后地区实现经济发展的门槛,促进落后地区快速脱贫。江苏的区域发展经验表明,省级政府必须发挥在其辖区内的不同区域之间进行财政转移的组织能力和经济能力,以实现其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的功能。同时,政府在促进区际产业转移过程中必须努力提高转移产业的层次,减少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在区际间的转移,提高全省的产业结构,实现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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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政策范文4
论文关键词 区域经济 政府障碍 消除策略
一、政府壁垒相关概述
(一)地方政府运用行政政策和规划时所造成的障碍
1.制定不合理的优惠政策。在我国资本总量供给不变且有限的情况下,各地方政府通过博弈之后,为了吸引到更多的资金流入本辖区,一般会选择对整体经济最不利的结果,也就是采取不合作的恶性竞争措施,给予进入本地的企业低于市场成本的资源,造成了国家资源的浪费。资源浪费的结果,并没有换来企业发展最佳配置,而是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2.采取户籍优惠政策,医疗保障制度以及教育制度等歧视性待遇。由于以上不对等制度的存在,人口的流动性就被限定了,从一个行政区进入另一个行政区,后顾之忧就得不到解决,人才的跨区域流动就很难实现。较少的人口流动,很难为经济的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这同样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障碍。
3.采取对本地区产业有利的经济政策。本地区的企业获得更大的税收减免,减轻及免除更多的收费,从而降低本地企业的成本,使得本地产品具有较高的竞争力。为了进一步提高本地企业的竞争力,当地政府可能会提供低于贷款利息的贷款以及其他优惠措施,降低企业成本。有些地方政府甚至限定外地产品的流入,设置行政壁垒,根本不给于其他外地企业进入本地的机会。即使产品可以流入,在经历了跨区域运输之后,高昂的路费也会增加成本,限制外地产品的竞争。
4.限制生产要素流出本行政区域。对于自然资源,地政府一般会限制本地自然资源的流出,而购买其他地区的自然资源。于此同时,限制劳动力的流动。为了增加本辖区的经济优势,地方政府一般限制高科技产业的外流。
(二)各地方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规与规章时形成的壁垒
地方政府不仅有制定政策的行政权力,而且宪法中规定了地方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与规章。由于是地方性法规与规章,地方政府一般会考虑到本地区的经济利益,而规定上面政策中采取的措施,从而将之规定为法规规章,形成正式性的政府障碍,在此不再多说。而且法规规章具有滞后性,曾经有利于促进经济合作的规定,可能在经济逐渐发展的过程中,而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
二、政府壁垒形成的原因
行政分权结果,造成地方政府在更多的领域内拥有更大的主动权,间接促进形成地方市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央高度集权,统一管理全国范围内的资源安排,各个地方政府只是中央地方政府政令的执行者,只要能够圆满完成上级任务即可,无法体现各地方政府积极竞争的情况。而中央政府分权后,相应地财政权与税收权由地方与中央共同行使,而地方政府同时取得了相应的融资权利以及企业管理权,就有机会取得地方财政收入盈余。然而事物都有双面性,原本为了激励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的策略,由于地方政府追求最大的经济利益,则出现了阻碍经济发展的现象。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利益,往往放弃规模经济和产品更新换代,采取低效的地方保护,阻碍了区域经济的形成。
1.我国的政绩考核制度间接地造成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在我国当前官员考核制度中,地方经济快速发展成为考核官员的主要指标之一。考核地方官员,主要看当地GDP增长速度,以致地方官员将GDP指标作为任期的主要目标,形成了注重发展GDP而忽视经济效益的情况。有些地方政府,为取得较快的经济发展,鼓励高税收及高盈利的产业进驻该地区,从而引起各产业重复建设,忽略了与其他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
2.地方政府大而全的职能,出现了与民争利的情况。地方政府本是市场经济裁判者和调控者,而在我国现有体制下,国有企业大量存在,地方政府又成为了市场经济的参与者,在这种情况下,市场分割也就慢慢形成了。
3.地方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也是地方政府壁垒形成的原因之一。由于各地区不同的资源禀赋、地理位置、历史文化、交通条件、基础设施等客观因素,各地区经济发展并不均衡。因此,也就形成了各具优势的不同产业,而由于相同行业在不同区域的重复建设,在地区经济竞争中,各地方政府为避免本地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往往采取“利己”的措施,使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不能形成优势互补和产业梯度的转移,不但阻碍区域间的经济合作,而且加剧了区域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情况。
4.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遗留的一些产业分配问题,由于先前的布局,难免会出现重新整合的阻力。于此同时为了获得一方百姓“父母官”的美誉,地方政府官员则可能束缚产业升级与转移,而只是的保持现有利益。
三、突破地方政府壁垒,促进区域间经济合作
1.改革政治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创立正确的政绩考核体系,避免各地政府之间的利益冲突。首先,在中央改革集权化政权的过程中,难免出现不适的情况,部分部门给予的权利过大,而有的则要求过于严格,现在普遍存在的现象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约束力越来越弱,所以有必要形成较严格的约束机制,以便地方政府在竞争的同时,也可以更好的合作。其次,政府职能需要从积极的市场参与者转换到裁判者与调控者的角色,不仅不参与市场行为中,而且尽量能不调控的就有市场机制来约束,只有涉及到公共利益的时候,才可以谨慎的调控约束。再者,在有限的自然资源约束下,快速经济发展作为政府官员最重要的考核指标,难免会引起恶性竞争,这时,需要将更多的指标纳入到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地位,比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产业的更新换代等等。更合理的考核指标,就更有利于减轻当地阻碍。
2.建立统一的市场经济竞争体制,继续深化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实现政企分开,实现企业的自由竞争,形成规模经济和各地区竞争优势。第一,区域内各地方政府应实行统一的市场经济原则,比如,非歧视原则、市场准入原则、公平竞争原则。逐步取消妨碍区域经济合作的制度与政策规定,以及妨碍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壁垒。第二,政府部门既是行政行为的实施者,有事市场竞争的参加者,拥有强制手段的政府为了取得更多利益,必然会约束其他主体地竞争。因此,要不断放宽对市场主体参与者的约束,逐渐改革国有企业制度,政企分开,使市场主体在平等的氛围中更加活跃的竞争。在企业主体都可以按照市场规律来进行生产与转移的情况下,规模经济也就会慢慢的形成。
3.完善相关法制,将政府行为纳入到法律规定之中,利用制定法律时的预见性,将部分阻碍经济发展的行为规定为法律禁止的行为,在一方做出该行为后,需要按照法律承担有关责任。为了促进法律更好的实施,则需要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严格依法行使,则可以很好的钳制政府官员实施“利己”行为。
4.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对区域内交通、港口、通讯等基础设施的统筹与管理,实现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体化。没有区域基础设施的一体化,地方经济就很难有效地流动。重复建设不仅不利于区域经济合作,而且造成资源浪费。因此,各地方政府间应该积极协调配合,完善各地区间的交通设施,通讯设施,教育科技文化设施,遥相呼应。
5.借鉴国外经验,消除政府障碍,促进区域经济合作。首先,我国可以借鉴全球区域经济合作的经验,世界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同国家间采取的区域经济合作方式,而每种合作方式都有其有力的一面。在这方面做的最成功尚属欧盟。欧盟在发展区域间经济时一般会采取以下三种措施:制定相关的区域政策,成立负责执行区域政策的专门机构或部门,建立专门的基金,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在我国各地方政府发展经济时,可以做借鉴。其次,借鉴德国经验。德国是世界上公认的区域协调发展做得比较好的西方国家之一,其区域政策深受世界各国的重视和推崇,其主要手段是区域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它分为两类:财政性转移支付,即横向财政平衡,是在各州之间进行财政转移支付,即财力强的州拿出部分财政收入“捐给”财力弱的州,使各州及地方的人均税收平衡;收入性转移支付目的是使各地区居民收入相对均衡。若是我国可以实现这一制度,那么在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就可以注意到平衡协调,并且避免不均衡的结果出现后在进行调整。最后,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经验,鼓励地方政府之间签订相关的政府协定与协议,规划经济,基础设施,教育等社会因素,促进各地区间更好的合作。
区域经济政策范文5
中国改革三十多年最大的成就就是消灭贫困,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区域性贫困的现实还广泛存在,地区间在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方面差距明显,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因地域偏远、交通闭塞、环境恶劣、资源匮乏等因素成为贫困人口密集区。党的十之所以做出“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基本形成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的重大部署,就是要正视区域贫富差距的客观存在并下大力气积极解决。
二、以财政政策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
(一)充分发挥资源配置功能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因自然垄断和市场缺陷等原因导致资源配置失效时,国家必须通过适当财政政策手段予以干预和弥补。公共财政势必要对这种干预和调控支付应有的费用,比如实行最高限价制度和强制拆分,这时政府就要从财政提供补助或弥补亏损。其他很多诸如城市公共道路、桥梁、防洪大堤等不能由市场方式解决的公共投资项目等就需要财政予以投资和补贴。
(二)充分发挥宏观调控功能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当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不合理的分配现象,影响了社会公平时,财政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就要发挥:调解社会分配关系,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培训市场体系,健全市场网络,维护社会公平。财政政策主要运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制定实施发展规划,完善和监督市场机制,协调利益关系,并为市场提供必要的服务。
(三)充分发挥经济稳定器功能促区域经济发展
财政政策的稳定功能指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采取相应的财政政策模式来影响社会总供求。当供求趋于平衡时采取中性财政政策,以巩固和促进经济增长及社会稳定;当供小于求时则采取紧缩性财政政策,以控制支出,力争结余,减少资金损失;当供大于求时,就要采取扩张性财政政策,以促进市场繁荣和发展。在结构调整功能上主要是通过税收调整、财政补助等,诱导企业和部门将资源往适合经济发展平衡稳定的方向投入。
(四)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财政政策的调整一定要为某一时期的发展战略和社会发展形势服务,是优化产业结构的有力杠杆。根据当前的问题和矛盾,首先要解决的是财政支出的“缺位”和“越位”问题。对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发展,财政政策要加大调控力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强化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淘汰落后产能,发展环保产业。
(五)充分运用税收宏观调控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国民收入增加和消费增加时会相应提高税收,当经济出现衰退时,又要减少税收,以此防止经济过渡膨胀或走向萧条。更重要的是要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产业制定和实施不同的税收政策,从而引导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
(六)通过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是中央扶持和平衡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急需国家进一步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办法,优化专项转移支付结构,加大转移支付规模,尤其对老工业基地、革命老区、边远贫困地区、粮食矿产主产区、生态保护区等加大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减少地域经济发展差距和城乡差距。
区域经济政策范文6
一、进行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各项事业不断取得发展的源泉。与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相比,辽宁的落后表面上看是发展水平的现实差距,其根源则在于体制、机制的落伍,是市场经济观念、形态、体制在东北的不发育或发育不良,是国企背负历史包袱和民营经济的规模太小。东北要实现振兴,首先要实行制度创新。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改制培育出发展民营经济的市场生态和体制环境来。“实现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最根本的是要靠改革”,“要着力推进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消除经济发展的体制障碍”。总理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座谈会上的讲话主旨明确,振兴东北必须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在先。
以体制创新、机制创新作为关键环节和突破口,有利于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有利于化解老国有企业的沉重历史包袱,也有利于推动资源开采型城市的转型,进而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调整、改造和振兴。创新落实到一家企业来说,创新包括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组织创新、业务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市场创新等各个方面,它们构成了一个有机的系统。体制创新、机制创新也有利于辽宁经济增长由粗放型到集约型的转变。
二、加大调整所有制结构的力度
继续调整所有制结构,加快收缩国有经济战线同时,着力于扩大非国有经济的增量改革,采取以“增量”来盘活“存量”的改革战略。辽宁发展非国有经济,可以扩大就业门路,使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获得再就业的机会;促进国有企业减员增效,甩掉冗员过多的包袱,增强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发展非国有经济,首先,要把发展包括个私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非国有经济作为振兴老工业基地的突破口。在市场准入、投资领域、进出口、信贷担保、税收政策等方面进一步放宽条件,加大扶持力度,创造鼓励民间创业的发展环境。其次,采取国有股减持、外资嫁接和吸引珠三角和江浙民营企业参股、控股等措施,促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完善企业治理结构。
三、继续进行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第一,加快工业产业改组改造和结构优化升级。依托老工业基地的产业优势,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对加快作为东北现代化重要依托的传统工业进行技术改造,大力振兴制造业,努力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把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加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支柱产业做大做强。加大对老油田的勘探力度,形成大型煤矿基地,建设先进装备、精品钢材、石化、汽车、船舶和农副产品深加工基地,在装备制造、原材料等优势产业和数控系统、电子信息、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组织实施若干重大科技项目,搞好信息、生物和医药、新材料等重点领域的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第二,推进工业产业信息化。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工业,提高企业应对市场的变化能力。通过信息技术产业化,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提高工业信息化水平,特别是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第三,发展现代服务业,扩大总量,优化结构。要发展现代服务业,必须改组改造传统服务业。改造传统商贸流通,发展以国有连锁超市作为主导的零售业。发展交通运输业,改善城市公共交通网,扩大高速公路交通运输网。
四、加大国家财政支持的力度
国家对辽宁等老工业基地的财政支持,应针对辽宁等老工业基地的经济转型,主要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同时辅助一般转移支付方式。第一,加大对农业、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等的扶持力度。在农业生产基地建设方面,要加大对东北农机具购置补贴的支持力度和支持范围;在装备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化方面,国家在重大项目安排、政府采购、研发投入、税收优惠等方面应给予相应的倾斜。第二,对衰退产业的退出实行援助政策,为支持辽宁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改造,当前可以考虑对煤炭、森工、有色金属等资源型衰退产业的退出实行援助政策,重点放在因资源枯竭而导致矿井关闭以及相关产业的援助上。第三,设立辽宁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基金。建议国家设立辽宁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基金,专项用于辽宁等老工业基地衰退产业的退出、接续产业的培育、就业安置和职工培训等。
五、大力推进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加快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逐步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做好辽宁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城市的试点,通过多方渠道,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建设一批接续替代产业的项目。继续推进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加大矿山废弃土地的整理复垦力度。着力解决资源型城市的失业和贫困等社会问题,加大棚户区改造的支持力度。
六、积极推动对外开放
辽宁的对外开放与东南沿海的广东、深圳和上海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以及作为第三经济增长极的京津唐地区相比,相对较为迟缓,与对外开放密切相关的贸易和吸引外资水平等也相对滞后。在今后发展中,辽宁要面向东北亚营造一个全面大开放的氛围,进一步加强开发区和铁路等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重点是建设东部铁路,推进对俄罗斯和朝鲜的公路、铁路、港口一体化建设和巩固边贸物流通道。同时,充分发挥大连海运中心、大图们江开发区、绥芬河开发区等在交通、贸易、能源、投资方面的中心和辐射作用,带动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经贸科技合作。要积极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制环境、完善的服务环境、健康的环保环境和开放的人文环境,以利于国内外资金的进入。同时,重点做好对日本、韩国资金和技术引入,加快辽宁自主创新步伐,促进产业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