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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范文1
一、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地各校要始终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着力在“强基础、抓规范、提水平、增实效”上下工夫,扎扎实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要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
二、做好安全教育,指导学生珍爱生命,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切实把各项要求和规定落实到每所学校、每位师生。要深入细致地做好交通安全、校园集体活动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盗、防溺水、防传染病、防拥挤踩踏、防校园伤害和预防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组织好防灾应急演练,开展好第18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
三、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保障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和追究责任制度,用制度保障安全工作。认真建立和完善门卫制度、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卫生制度、消防制度、责任制度、奖惩追究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分解到人;完善应急预案,扎实做好安全应急准备工作。
四、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消防法》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令第28号),加大消防设施设备投入,对学校老建筑的消防设施进行改造,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和应急报警系统建设,购置安保器材和消防装备,提高消防工作的科技含量和防范能力。有森林林场的学校加强森林防火能力,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五、加强实验室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将学校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新进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岗前培训,层层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对学校危险化学品仓库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强化剧毒、一类易制毒、易爆药品以及放射源等领用管理,严格实行台账登记制度。对购买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和放射性物质实行归口管理,严格遵循有关规定,经公安机关或环保部门备案审批后,向有经营资质供应商购买。对购买进口含源仪器设备或射线装置,从采购招标环节开始把关,严格审批程序,及时登记备案。同时要加强对锅炉、电梯和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检查。从体制机制、制度责任、检测检修、合法性及安全隐患等方面对特种设备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有效运行。
六、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要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各项要求,因地制宜为学生提供安全的交通服务。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要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好校车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2013年12月2日是第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各地各校要举办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氛围,增强广大师生文明交通安全意识。
七、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防疫。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坚持采购索证制度,不购买无检疫证明的禽类肉类及其制品。保持食堂环境和食品加工操作的卫生清洁,严格执行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食物留样等食品安全加工操作规范,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严防各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清洁卫生,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随时了解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及时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
幼儿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范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强化冬季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我县工作实际,组织发动广大干部职工,集中精力、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全员抓安全、时时刻刻抓安全、安全生产全覆盖”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体系。
三、时间安排(略)
四、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重点开展9个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一)森林防火安全整治。由李俊杰副县长负责。主要责任单位: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参与单位:县公安消防大队、旅游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牵头单位: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要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山林巡查力度,加强林区内和林缘带居民、单位的管理,坚决查禁野外用火;加强对乡镇防火工作的督导调度,确保责任落实、物资装备、灭火队伍“三到位”;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火灾扑救能力;落实好重要节日县、乡、村三级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划片包干,严看死守,确保不发生问题。县旅游局要加强旅游景区内山林防火管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配齐村级护林人员,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看护人员,加强各辖区内的山林看护。
(二)海上运输安全整治。由郑钧副县长负责。主要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海事处。参与单位:公安边防大队和港务公司。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对全县航运企业和蓬长航线所有客货运输船舶进行检查整治,带病船舶一律不得出航;督促海上运输企业特别是客滚运输船舶,严格执行超抗风等级停航避风、车辆安全检查、车辆绑扎、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制度;加强对北五岛营运船舶的安全管理,合理安排航班,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障北五岛客货运输畅通,严禁非法运输和超载等违规行为。海事处负责组织对船舶海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查处逃避签证船舶违规出航等问题。县公安边防大队负责查处违规出航、非法载客的“三无”船只。港务公司要加强对游客进出港和上下船环节的管理,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船,确保人员安全。交通运输、海事、边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开展非法登陆艇、采砂船和运输石料船只专项整治,对海上运输非法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联合各乡镇和渔业部门加强对航道的清理,及时消除海上运输隐患,确保海上运输安全畅通。
(三)渔业生产安全整治。由马克勤副县长负责。主要责任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参与单位:县公安边防大队、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牵头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
县海洋与渔业局要加强对渔业船只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渔船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配备情况,严厉打击渔业船舶违规作业、违法载客行为,纠正漂载、超载、超航区作业不穿戴救生衣等行为;加强对渔业运输船只、各种垂钓船只的监控和管理,深入开展江瑶贝非法开采和违规“海上拖泥”船只清理整活动,对各种违法违规渔业生产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渔船动态管理责任,确保所有船只可控、在控;加强恶劣天气的预报预警,大风恶劣天气要及时通知每一位渔民,落实渔船返港、渔民撤离上岸措施;加强渔港内的船舶防火管理,防止出现渔港火灾事故。县公安边防大队要加强对“三无”渔船的查处,共同打造安全有序的渔业生产环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辖区内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冬季渔业安全专项治理,加强渔民安全教育,督促落实好大风天渔船返港、渔民撤离上岸措施。
(四)公共消防安全整治。由郑钧副县长负责。主要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参与单位: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教育体育局、商务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县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对商场、超市、宾馆、饭店、歌厅、网吧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学校、“九小场所”、医院、敬老院、重点机关单位等逐一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防火通道是否通畅,防火设施是否配足,电力线路是否老化,技能操作是否到位,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等,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好各项防火措施,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全县所有网吧和文化娱乐场所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特别是要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县教育部门要组织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教学楼、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消防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学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县商务部门要组织对各类商场、超市和工业企业消防安全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齐全、性能良好。医院、敬老院以及机关单位也要加强本行业和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居民区的检查,教育群众摒弃私自堆放柴草、堵塞通道等行为,要加强对私自存放燃油居户的教育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五)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由李俊杰副县长负责。主要责任单位:县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参与单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单位:县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
建设部门要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排查建筑材料是否符合建设安全需要,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坚决杜绝不达标的材料进入工地、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从事建筑施工;针对事故高发环节和重点部位,坚决打击各类违法建设和违章操作行为,抓好塔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管;加强对燃气经营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液化气行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加强对供热、燃气经营企业压力容器、管道、筏门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加强对液化气罐的检测检验,严防爆炸、泄漏事故发生。
(六)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由郑钧副县长负责。主要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林水务局。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县公安交警部门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纠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报废车上路、超速、超载、摩托车不戴头盔等各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人防和技防并举,加大路面警力投入,发挥电子警察作用,加强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学生放学等重点时段、事故多发地段和人员密集路段的管控,坚决杜绝恶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对乘驾人员和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的教育,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的管理,加大对机动车技术状况、驾驶员资质、运输企业安全制度落实等情况的督导检查;加强对挂靠车辆的管控,密切掌握其运行动态,逐一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不出现脱管、漏管问题。公安、交通部门要特别加强对公交车、接送学生车辆及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管理,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县农林水务局要加强对农业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重点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农机违法违规行为,解决好乡镇农机挂牌率、年检率和驾驶人持证率低的问题。要与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海泥运输车辆管理,严禁证照不齐、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运送“海泥”。
(七)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由胡志德常务副县长负责。主要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公安局。参与单位:县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县工商局、海事处、港务公司。牵头单位:县安监局。
县安监部门负责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市场和安全准入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隐患的排查治理,防范危险品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对存在的重点隐患要严格督促整改,确保按期完成。县商务局负责加强成品油经营资格的审核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成品油经营不予核发经营批准证书,并加强监管。县交通运输、海事、公安部门和港口企业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及装卸场所的安全检查,严禁出现偷运和夹带危险品运输行为。县安监部门负责做好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许可和批发企业春节销售旺季的安全监管工作。公安、工商部门要加大对冬季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非法贩运、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八)电力安全整治。由吴吉壮副县长负责。主要责任单位:县商务局、供电公司。参与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县商务局负责依法加强全县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督促供电公司、风电公司等电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开展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重点排查治理市场、超市、学校、医院等公共聚集场所及危化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和育保苗企业的用电安全隐患;对重点隐患和涉及多个部门的电力安全隐患,及时协调进行整改。县供电公司负责对电网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排查线路及设备安全隐患。要加强电力施工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配合乡镇和用电单位对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协助开展隐患整改。
(九)校园安全整治。由陈端梅副县长负责。主要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县教育部门要组织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校园安全整治。重点检查校舍、学生宿舍的建筑、消防、用电安全情况。检查学校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学生食堂卫生情况、放射物质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以及实验室、礼堂、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走廊和平台的护栏高度是否符合规定。要组织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全面排查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任何违反校园安全规定、危害师生安全的隐患必须立即予以整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校舍及其它设施设备坚决停用,安全制度和措施不完善、落实不到位的要立即整改。
其他各行业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扎实开展冬季安全生产整治活动。质监部门要组织开展针对供热锅炉和冷藏企业液氨管道的安全专项检查。工商部门要严肃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广播电视、通信、供水、供暖等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搞好自查,加强内部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运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在辖区开展冬季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各级领导要按照职责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各自分管单位的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冬季安全生产整治对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迅速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要按照工作职责和工作分工,制订冬季安全生产整治措施方案,开展好大排查、大整治。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深入一线进行检查落实;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力靠上去,严格细节管理,解决好具体问题。要按照“四不放过”要求,严查事故原因,严格责任追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保障支持力度。
(二)深入排查,狠抓事故隐患治理。要把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贯穿于冬季安全整治活动的全过程,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活动,对排查出来隐患,要登记备案,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必须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县安委会办公室要结合我县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对全县各行业、各领域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梳理,该监控的要监控到位,该停产的要坚决停产,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确保不出问题。对因历史问题造成的安全隐患,下大气力一个一个进行解决。
(三)突出重点,强化安全执法检查。一是要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加强对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要节日和“十”、“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期的安全检查,确保各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二是要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重点部位要开展持续的、不间断的检查,对重大危险源要落实专人监控措施。检查中,要将日常检查和集中专项整治相结合。对照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专项整治中有针对性地进行排查整改;对涉及多个部门安全隐患及问题要通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整治效果。三是要突出企业和基层单位。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基层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要结合网格化管理推进工作,加大对企业和基层单位的检查频次和力度,下沉人力精力,督导企业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消除隐患,切实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完善机制,增强应急反应能力。要切实加强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重要岗位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遇到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迅速靠前指挥、及时果断处置。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冬季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山林防火、公众消防、海上救生等应急演练。要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瞒报等现象发生。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发放明白纸、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逃生自救、互救等安全生产常识,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幼儿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紧紧围绕“和谐社会”和“平安*”建设大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网络,齐抓共管,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推进安全综合治理,做到服务与监管并举、规范与提高并重,全面推进城镇社区和农村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示范带动、全面展开、统一标准、分批实施、积极推进、限期达标”的工作要求,2009年底前全区所有村(居)安全网络建设达到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具体目标为:
今年10月底前,各村(居)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机构、人员、场所、必要的设备及工具配备到位,全区村(居)安全监督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全部完成,确保参训率达到100%,村(居)安全网络基本形成,安全排查、事故预防等基础工作全面展开。到今年年底,村(居)安全管理得到规范,村(居)民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安全基础设施相对完备,公共安全切实加强,村(居)安全建设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安全状况根本好转,安全生产、公共安全水平全面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有较大幅度下降,全区所有村(居)基本达到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
三、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
1、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村(居)安全网络创建工作,按照安全工作规范标准,认真组织实施。
2、区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村(居)安全创建活动的业务指导工作。
3、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村(居)安全网络创建活动的督促协调工作。
4、区安委会建立村(居)安全网络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组织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分析、部署下一步工作;实行履职报告和通报制度,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安全村(居)创建工作情况,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通报创建工作情况,确保创建工作实效。
(二)完善安全工作网络,建立安全责任体系
1、完善安全工作网络。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由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自然村、村办(私人)企业组成的安全生产工作网络。各村(居)委会要设立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别由村(居)委会主任担任。各行政村至少要明确2名安全监督员,社区居委会至少明确1名安全监督员。安全监督员应具备与村(居)安全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要完善办公条件,各村(居)委会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宣传教育场地,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服、安全检查设备和工具。
2、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要切实加强村(居)安全工作制度建设和安全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具体指导各村(居)委会制定安全例会、安全日常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报告、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安全会议台账、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台账、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台账、安全隐患整改销案台账,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资料台账齐全。
3、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由各村(居)委会主任为本辖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村(居)委会主任对本辖区的安全负总责。要与所属各村(居)委会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各村(居)委会要把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纳入管理范围,与村办企业、私人企业、九小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签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与村(居)房屋拆建户、居民楼院、所住单位、房屋出租户(租赁户)签订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保证书。
(三)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安全监管
各乡镇(街道)、村(居)、企业要按照上级安排和要求,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乡镇(街道)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检查,村(居)每月要对管辖范围内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企业要开展经常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落实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进行认真整改,确保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消除。
1、加强“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建筑安全管理。要切实加强对“九小”场所(小餐馆、小商场、小旅馆、小网吧、小学校、小诊所、小歌舞娱乐、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作坊)和“三合一”建筑(集生产经营、储存、居住等功能为一体的建筑)的安全管理,落实责任,积极开展排查摸底,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定期对“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建筑的用电线路、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配备等内容是否达到安全标准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消除。要加强对“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建筑主要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2、规范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合理布局城镇和农村液化气充装点、加油点,要严厉打击非法液化气充装点、加油点。强化对城镇社区高层建筑和餐饮单位瓶装液化气使用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农药、鼠药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毒鼠强等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物品。
3、加强村(居)交通安全工作。农村道路要建设配套的安全交通设施并保证完整有效。在学校附近、危桥、人员密集的路段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和必要的减速设施,交通干道应当设置必要的人车分流设施,要切实加强湖区、库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4、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村(居)委会要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工作。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储存和销售,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小作坊、小商店。要规范燃放活动,做好儿童等重点人群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教育,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制定燃放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公众安全。
5、加强村(居)集会安全管理。对商品交易会、夜市、灯会、庆典、庙会、集会等活动,应当完善审批程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安全方案和应急措施,活动选址与公路、易燃易爆场所保持安全距离,要加强交通疏导和销售摊点、进场人员的现场管理,确保安全。
6、加强村(居)房屋安全管理。加强对村(居)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诊所等危房的排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安全等级。村委会应当加强对农村拆建房的安全管理,与业主签订安全保证书,保证施工安全和房屋质量。农村拆建房施工队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拆建房有防护网(栏)等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对房屋出租的登记管理,禁止将房屋出租用于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生产经营单位“二合一”、“多合一”。
7、加强村(居)防火安全管理。发挥公安消防机构的作用,大力发展乡镇(街道)、村(居)民义务和驻地企业联办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配备消防设备,落实家庭、企业和森林防火措施,禁止农村“三夏”、“三秋”季节燃烧农作物秸杆,控制消除火灾隐患源头。
8、规范村(居)用电安全管理。供电单位要加强村(居)供电设施安装、维修、调整、试验、进网作业管理,定期组织村(居)供电线路安全巡查,指导村民加强自有电器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用电隐患。变压器有护栏和警示标志,线路规范,用电设备各项性能和指标符合铭牌标示和安全标准。严禁私拉乱扯电线,杜绝使用老化线路,建筑物内严禁使用电线。
9、加强农业机械、农用车辆安全管理。加强农业机械、农村车辆的年检、驾驶人员资格年审和管理工作。所有农村运输车辆和大型农业机械都要依法登记,按要求检验合格,驾驶人员持证上岗。杜绝无牌无证、脱检脱审、无作业证和持假作业证等严重违章行为。严肃查处无证车辆上路和农用车载客等违章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车辆行为。
10、加强农村中小学安全管理。健全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排查治理学校危房,严禁用危房作教室、实验室,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公安消防、交通管理等部门应当定期深入中小学校进行交通、防火等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严禁中小学校在马路上上体育课、跑操和从事其它体育活动。接送学生车辆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从严查处超载等违章行为。
11、加强开山采石和农田机井安全管理。各乡镇(街道)、村(居)要切实加强对采石行为的安全管理,在采石场周围划定保护区域,严防飞石伤人;对积水坑塘,应当依法加强管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防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对农田现有机井要逐一排查登记,采取专人负责、设置警示标志或安装防护盖等办法,防止行人误入。
12、搞好各种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建立覆盖辖区内所有村(居)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联动机制,组织指导村(居)有针对性地组织排查、分析自然灾害可能对本村(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危害,科学制定防范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适时对村(居)民进行防范自然灾害的教育,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及其引发事故灾难的能力。
(四)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意识
1、深入开展安全培训。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村(居)安全监督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增强安全监督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监督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参训率达到100%。要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开展农村安全和务工安全培训,提高村民和农民工的安全防护技能。各乡镇(街道)、村(居)要明确专人负责统计农民工、村民参加安全培训情况,并逐级上报有关部门。
2、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要把“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安全宣传活动向村(居)延伸,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板报、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强安全常识宣传,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自防自救和应急处理知识。要在各村(居)委会、城镇居民小区、自然村的醒目位置设置安全宣传栏、安全画廊和村民安全公约,在居民小区和农村关键部位、重要地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强化安全知识宣传工作。
3、开展安全文化“六进”活动。结合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活动,编印安全手册和宣传资料,送安全常识、安全法规进企业、进村(居)、进集市、进田头、进家庭、进校园“六进”活动,提高广大农民和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确保受教育率达到100%,努力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片群众的安全教育效果。
(五)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处置安全事故能力
各乡镇(街道)要指导辖区内的村(居)根据本地安全工作实际,制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纳入乡镇(街道)和区级应急救援体系。要整合社会应急救援资源,加强村(居)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大力推动以地方力量为主体专群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扩大救援队伍覆盖和服务范围。加强农村和城镇社区安全与社会治安、医疗救护等工作的协调,实现险情预警、社会动员、快速反应、应急处理的整体联动。积极建立村(居)义务消防队伍,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的指导,充分发挥其应急抢险作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应配备消防专用车,努力做好应急抢险工作,提高村(居)安全保障的能力。
(六)加强安全规划,推进安全村(居)创建工作
村(居)规划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农村建设规划应当借鉴城镇规划经验,将生产、生活等功能区分开,严禁在重大危险源和易燃易爆场所安全距离内以及在煤矿塌陷区、采石场和水库附近等区域内建设村民居住区和公共聚集场所,严禁违章占压天然气、煤气等危险物品运输管线,不得在村民居住区及其周边建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和储存场所。对城镇液化气充装站要合理布局、统一充装,城镇建设应当同步建设消防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居民小区、农民住房道路建设应当满足消防车辆通过等安全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村(居)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村(居)安全工作的领导,把村(居)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社区)建设整体规划,列入“平安*”创建活动总体布局,将村(居)安全工作与其它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协调推动。
(二)加大支持力度。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对村(居)的安全投入,设立公共安全隐患整改专项资金,推动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同时,积极拓宽村(居)安全投入渠道,积极引导和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村办企业进行村(居)安全投入。各村(居)要设立事故预防基金,公布举报电话,鼓励村(居)民和职工举报事故隐患和事故,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同时,各乡镇(街道)对村(居)安全监督员要给予一定的岗位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