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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范文1
一、领导重视,明确职责,精心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我所把此次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作为目前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专门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副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职工为成员的运管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隐患排点和具体实施步骤。
二、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合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我所安全隐患排查组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工作。在道路安全方面,*县客运站从*年至今未出现过较大交通事故;在隐患排查过程中,我所主要检查了县内两个客运站的制度建立、规范经营、承诺书落实情况、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这四个方面;并从制度建立、运营管理、车辆管理、派车卡制度、投保情况、驾驶员管理、事故报告这七个方面对县内的两个客运企业进行考核。检查发现制度建立不完善、客运站未实施封闭式管理和未向社会公示《班线客运经营安全管理承诺书》这三个问题。对于出现的问题坚决下发整改通知;针对县内的维修企业,我县所重点排查了无证经营者和占道经营者,对无证的予以警告,一经发现经营活动将立刻没收其违法所得,并按相关规定处罚;占道经营的一律责令整改;并对各维修的设备、安全制度建立、环境卫生条件进行了统一的检查;针对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黑车,我稽查人员在全年的工作中都予以严厉打击,在此次隐患排查行动中重点查处无从业资格证件人员和报废车辆经营行为;并特别排查了通村公路以及施工地区的黑车情况。*县目前为止善无危货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所以在这方面没有进行相关排查。
三、健全机制,强化监督,全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推行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创新,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一是实行隐患整改落实制度,做到整改期限落实到位、整改内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责任人员落实到位。对查处的各类隐患,实行“一患一档,分类治理”对列入整改计划的隐患,实行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定责任。二是对各类隐患实行分管领导分线负责制度,分别由各股室的分管副所长挂帅,负责隐患的整改落实。
四、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在隐患排查治理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道路运输安全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由于客观原因,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三是县内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档案还不健全;
五、下一步重点做好的几项工作:
我们将以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未指导,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切实抓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加大力度,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由排查静态隐患向动态隐患深入,重点加强隐患的排查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
二是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工作中具体看隐患排查整治到位了没有。
三是健全完善应急预案,逐步建立完整的应急预案,并尽快形成相应的工作制度和程序。
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范文2
关键词:危险货物; 道路交通; 运输管理
Abstract: combining with the construction of large scale irrigation heze city related situation, existing problems and research the countermeasures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large scale irrigation construction work.
Keywords: large irrigation; Restricting factors; suggest
中图分类号: D035.3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危险货物的概念和分类
1、危险货物的基本概念
危险货物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是由具体并且明确的描述的,具体为:危险货物是指容易发生爆炸、容易燃烧、有毒有害、容易产生感染、具有高腐蚀性和放射性的货物,并且在运输的过程中,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容易造成财产损失并对环境产生污染的货物,这类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需要加以特殊的防范和保护措施。这一定义是依据国家关于危险货物的最新标准来制定的。
2、危险货物的具体分类
目前我国对危险货物是有着详细的分类的,具体为:(1)容易发生爆炸的物品,(2)经过压缩的特殊气体及具有压力的液化气,(3)容易发生燃烧的气体,(4)容易发生燃烧的固体、液体和气体,(5)本身形态活泼的有机物,例如过氧化物,(6)有毒有害的物品和具有感染性的物品,(7)具有强放射性的物质,(8)具有高腐蚀特性的物品,(9)其他存在危险性的货物。
二、危险货物的道路交通运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直以来,我国的危险货物的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工作都引起了各级管理机构的重视,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机构也对危险货物的道路交通运输采取了严格的监督管理手段,目的是确保危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安全可靠抵达目的地,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尽管如此,我国的危险货物在道路交通运输管理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道路交通运输发展。具体存在问题为:
1、危险货物道路交通运输管理的相关标准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目前我国关于危险货物道路交通运输管理的相关标准仍然沿用多年前的老标准,有些条款已经不适应危险货物道路交通运输的最新形势,所以需要对相关标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2、经营危险货物道路交通运输的公司缺乏有实力的大公司和大企业。现在涉足危险货物道路交通运输的公司多为一些小公司,不但规模小,而且由于自身硬件条件的制约和限制,无法做到在运输过程中对危险货物进行有效安全管理,这就造成了危险货物在道路交通运输中存在安全隐患。
3、经营危险货物道路交通运输的公司和企业未按照规范的安全程序操作。首先是在危险货物道路交通运输中没有专用的危险货物运输车队,其次是没有建立相应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再次,未执行押运员与驾驶员分开的制度。
4、在经营危险货物道路交通运输的公司和企业中,某些运输车辆存在个人车辆挂靠在公司名义下的现象。这种现象直接导致了公司对挂靠运输车辆无法实行规范化的管理,无法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最终的结果是容易诱发危险货物道路交通更运输安全事故。
5、对于危险货物的道路交通运输违法行为,道路交通管理机构在处罚手段上还存在欠缺,无法对违法行为采取行之有效的处置,这主要是因为危险货物的特殊性导致的。在实际的道路交通的违法行为处罚中,常常会遇到无法处理违法车辆的情况,所以,必须想办法解决之一问题。
6、目前我国的危险货物道路交通运输行业的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缺乏安全防护意识,对危险货物的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并且在实际的危险货物道路交通运输中,从事这一行业的人员没有配备相应的专用工具,除此之外,也缺乏专业的安全知识,这些都导致了危险货物道路交通运输存在安全隐患。
三、加强危险货物的道路交通运输管理的具体措施
针对目前危险货物的道路交通运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各级道路交通管理机构需要改变工作模式,创新工作方法,制定具体措施,做好危险货物的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工作。具体措施为:
1、根据目前的危险货物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实际情况,修订原有标准,制定新条款,使之适应现有的危险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形势,保证危险货物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工作有据可依,真正使危险货物道路交通运输管理起到应有的作用。
2、对现有的从事危险货物道路交通运输的公司实行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和规范化管理,提升公司的硬件设施和设备条件。此外,还要鼓励有实力的大公司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业,通过大公司的参与,提升整个危险货物道路交通运输业的整体素质。
3、加强对现有经营危险货物道路交通运输的公司和企业的安全检查力度,检查的重点是是否制定了安全规范和安全程序,是否使用专用的危险货物运输车队,是否建立了相应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执行押运员与驾驶员分开的制度。对于未达标的公司和企业,要暂停其从业资格。
4、取消经营危险货物道路交通运输公司和企业中的车辆挂靠现象,规范经营公司和企业的车辆管理行为,对经营企业的车辆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和资格备案制度,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之后,才能认定为合格危险货物道路交通运输车辆。此外,还要对从业车辆发放专用的资格牌照,保证从业车辆达到安全要求。
5、加强对危险货物的道路交通运输的执法行动,对违法车辆和司机实行扣押制度。制定详细的扣押制度和扣押措施,做到既处罚了违法行为,又保证了危险货物的安全性。使执法行为不影响危险货物的安全运输。
6、增加我国的危险货物道路交通运输的设备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行全面监控和车辆定位,并引入国外先进的通讯器材和监控手段,完善危险货物道路交通运输的监控手段。要求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必须是专用车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危险货物道路交通运输的整体安全。
参考文献:
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范文3
关键词:道路运输;运输管理;保障体系;建设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人们的购物也由逛街采购变为了网上订购,网购的发展带动了物流的发展,尤其是最近几年,物流行业的发展可谓是突飞猛进。在物流行业的发展的同时,人们对于道路运输的安全和通畅性问题渐渐开始关心起来。加之近几年我国各地自然灾害频发,物资的运输也给予道路运输管理体系更多的考验。可见,加强我国道路运输管理保障体系的建设已经刻不容缓。
1 构建道路运输管理保障体系的意义
1.1 就目前我国的发展状况来看,我国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都有着显著的变化,道路交通自然也不例外。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道路运输行业已经成为了保障经济运行的最主要途径。交通运输线路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环节,交通运输的发展对于各项事业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影响。然而这种影响和发展也使得人们对于道路交通安全也愈加的重视。有关单位建立了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的新机制,以保障交通运输的安全。
1.2 目前,道路交通运输方式已经成为了我国交通运输行业的主流,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都离不开道路交通的运输,可以说道路交通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但是与我国飞速发展的道路交通运输行业相比,我国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则很落后,使得我国道路交通运输事故频发。要解决这种交通隐患,就必须要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道路运输管理保障体系,这样可以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减轻交通运输事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对保障交通运输的安全和通畅有着积极的作用。加强道路运输管理保障体系的建设对于促进交通行业的发展和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1.3 我国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国民经济取得了飞速的发展
在这样一个经济飞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的运输行业也取得了良好的发展。在我国,经济的发展与交通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经济的发展促进着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交通行业的发展刺激并带动经济的发展,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随着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加强,交通运输量和物流的流通量大大增加,使得交通运输的事故也逐渐增多,这不仅是我国的道路交通面临的问题,也是世界范围内交通运输所面临的重大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国民经济的发展超过6%就会加剧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而我国的经济在近十几年国民经济发展一直处于8%以上,所以可以说我国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是受到了客观经济发展因素的影响。
2 构建道路运输保障体系的措施与建议
2.1 不断完善道路运输管理技术支撑体系
道路运输管理的最主要行政部门就是交通部,交通部对于道路运输管理具有最直接的责任,要想不断完善道路运输管理保障体系,最主要的就是要先明确交通部的职责,并加强对道路运输管理保障体系的建设,加快交通技术支撑体系的建设速度,运用有效的技术手段,通过科学的途径加强对交通事故的处理能力。对于各个部门的相关道路运输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其重视道路运输安全的重要性。对于道路运输安全相关理论和政策进行细致的研究,包括对各项事故的处理技术和决策都要进行详细的分析,以提高道路运输安全保障体系的科学化水平,加快道路运输管理保障体系的建设步伐。
2.2 加强运输队伍建设,强化运输保障体系
要加强对交通事故救援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大对交通运输保障方面的人才建设力度,培训专门的人才,在技能上对其进行强化,使其在道路救援中能够充分发挥其职能,保障事故人员接受及时的治疗,减少事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加强高素质救援人才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技术专业优势及特长;以地市为单位整合组建应急救援及运输保障队伍。发挥和利用社会救援力量的作用,努力构建“专群结合、军地结合”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及运输保障体系。积极构建运用市场机制组织协调专业运输企业、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救援的应急管理服务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专兼职队伍结合的道路突发事故救援及运输保障队伍,勇于探索建立健全社会参与的动员机制,力争实现道路突发事故应对工作的社会化。
2.3 加快对道路运输应急救援机制的建设进度
加快对道路运输事故预警机制的建设步伐,结合现实情况可建立四级预警体系,形成规范科学的预警信息、更新及解除程序,并对有关的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加强信息报告制度的建设,建立健全应急信息的报告、举报、传递和共享机制,明确各个级别的应急信息报告标准、时限及相关程序,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的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应急决策机制建设步伐,尽快建立责任明确的科学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危机决策问责机制,明确责任追究的相关细则,积极探索构建应急保障事后独立调查制度。
2.4 加强道路交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演练
构建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各级、各类交通应急预案的衔接和互补,针对事故损害严重程度编制相应级别的事故救援应急保障预案,形成覆盖面广、种类齐全,有很强实用性及操作性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对道路交通应急危险源的相关调查,尽快建立分级和分类管理制度,就道路突发事故整个过程的每一个环节详细设置相关人员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工作责任的追究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努力实现动态监控和管理。规整现有的各类各级道路事故应急救援及保障的相关培训和演练设施等资源条件,规范培训内容,逐步形成基本上能覆盖各类道路突发事故的应急培训和演练体系,推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深入全面开展。
结束语
道路运输管理保障工作是积极有效应对当前交通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道路运输保障能力和事故应急处置效率的重要手段。因此,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务必要下大气力积极构建运输管理保障体系,开拓思路,提高认识,全面提升道路运输管理保障水平,维护运输企业合法权益,保持国民经济健康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李伟华,刘丽.浅谈构建道路运输生产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及其完善措施[J]. 黑龙江交通科技,2009(8).
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为抓手,清醒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巩固“政府统一领导,公安、交通部门主抓,安监部门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健全事故预防综合机制,进一步认真开展有针对性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系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最大限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努力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现根据《全省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省政府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纪要》(〔〕89号)要求,今年下半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要突出六个重点:一要突出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的整治。二要突出加快标准化建设步伐,全面落实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三要突出重点车辆(工程运输车辆<土方车>校车、私家车、摩托车)的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四要突出隐患路段排查整治,确保在年底前全部完成已确定的事故隐患路段的排查整治工作。五要突出驾校的清理整治,力争在2015年底前打造出7家管理规范、制度严密、教学认真、师资队伍雄厚、培训质量良好的精品驾校。六要严把高速公路路口关。通过综合整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形成合力,分兵把关,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并比去年明显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重有所下降,严防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交通事故,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恶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到10月31日):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及工作职责,深入研判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剖析当前影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突出问题,主动查找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和对策措施,明确整治目标,细化实施方案,落实措施要求,确保整治工作落实。
(二)组织实施(11月1日至12月25日):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分类函告、限时申报阶段和自查整改、自评申报阶段工作,严格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路面交通秩序管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健全交通安全管理综合机制,确保综合整治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三)考核验收(12月26日至12月31日):市安委会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对我县开展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全面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明确改进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分工
各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应急救援装备、事故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有关部门要定期对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必要时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有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和乡镇交通安全委员会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中的作用,并对各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办给予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
安监部门要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要针对省道、县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特点,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路面管控,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积极联合司法、教育、新闻主管等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车管、驾管、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等窗口开展阵地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交通参与者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觉守法意识,消除交通事故隐患。严把车辆报牌关、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关和发证关,加强车、驾管业务工作的管理,监督机动车检测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组织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提出整改建议上报政府并配合开展隐患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营运车辆违法违规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向有关部门和客运企业公布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严重违法的运输企业和客运车辆名单。
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要加大对有关道路交通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力度,严格审查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加大对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公路建设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将安全设施费用纳入公路建设项目概算,落实公路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按照职责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危险路段的隐患整治工作,逐步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组织有关部门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无牌、无证、报废等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加强汽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汽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按规定实施培训,负责汽车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工作,严把营运驾驶员准入关。
住建部门要加强工程运输车辆(土方车)管理,确保施工运输生产安全。要督促城区道路交通建设项目业主将安全设施费用纳入城区道路建设项目概算,按照“三同时”要求有效落实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城区道路建设、养护工作,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组织职责范围内城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整治。
住建部门要加强公共交通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公共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公交汽车安全设施配备。督促公共交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鼓励、引导公共交通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卫星定位系统。
教育部门要监督指导各类学校落实校区道路、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指导督促各类学校校区内的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师生员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安全出行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校车档案信息管理,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监督管理,打击各类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非法、违法行为。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计量认证和检验资格许可,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校准,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所需的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检定。
财政部门要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监管必需的工作经费。
司法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新闻主管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督促指导有关新闻单位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取得实效,县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适时对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整治工作结束后将对整治期间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大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安监局、公安局、交运局、住建局、教育局、财政局、司法局、广电局、旅游局、卫生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路分局、农机站、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为成员,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日常事务。综合整治工作由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组负责牵头组织,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具体实施。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成立整治工作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细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区域的整治,明确整治方向。县政府决定对今年来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发生比例较大的乡镇及路段进行重点整治;对问题较多、监管较为薄弱的工程运输车辆(土方车)、校车、私家车、摩托车实行重点整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超常规的办法、创新的管理模式,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死亡率降下来。
(三)突出主体责任,落实整治任务。客运、货运、公交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我县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要求,狠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必须全面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不断加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自觉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管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考评细则》、函告单、达标时限等文件送达每一家道路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务必做到一家不漏;要严格督促客运、货运、公交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认真做好“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自查整改、自评申报阶段工作。交通运输、交警、安监部门要全面排查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以及驾驶人从业资格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跟踪督促落实整改。要对2010年以来发生1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道路运输企业,实行挂牌督办,要坚决采取限期整顿直至依法限制、取消其相应的经营范围等处罚措施;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安全管理混乱的,责令限期整改。
(四)突出重点车辆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全面抓好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行动的谋划和组织实施,集中整治重点车辆(私家车、摩托车、校车、土方车)安全隐患和各类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继续抓好道路客运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客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严厉打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区域性统一行动。坚持依法严管,集中力量加强客运班线集中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查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疲劳驾驶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教育等部门强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适时组织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依法从严查处校园周边机动车辆乱停放、乱调头、超速行驶、逆行、闯红灯、乱鸣喇叭、人行过街横道不让行人、“黑校车”接送学生、摊点占道经营以及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校车超员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教育部门要严查“黑校车”,加强对校车的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防止校车交通事故。特别是要大力开展对农村及山区接送学生的非法校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法拼装车和“摩的”等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
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从严整治二轮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超载、超速行驶、闯红灯、酒后驾车、不按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或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二轮摩托车(电动车)擅自加装遮阳蓬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扭转摩托车交通事故多发态势。
公安交警、行政执法、住建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建筑废土管理规定的通知》(政文〔〕131号),由住建局牵头,各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运载沙、土、石及建设渣土、垃圾的车辆和搅拌工程车辆的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依法从严查处报废车辆等不合格车辆上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行为,依法查处遗洒、飘散载运物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严查、严管、严惩、严治的方针,着力打击整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期间,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要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即依法应当拘留的一律拘留,应当吊销的一律吊销,应当暂扣证照的一律按最高限暂扣,应当扣留车辆的一律扣留。
(五)突出隐患路段排查整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对省、市两级确定的8处事故隐患路段及其他排查的道路安全隐患,各有关单位务必从关心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关爱生命的角度出发,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在财政上要确保资金投入到位,在整改上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务必在年底前保质保量全部整改完毕。对今后排查确定的事故隐患路段,都要分级挂牌督办,并形成机制。要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严格落实道路工程建设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督促建设单位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费用纳入道路建设项目概算,并作为道路工程验收的必备条件,未经验收不得交付使用;对已通车但尚未配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监控设施的道路,要健全该路段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并尽快明确和实施安全及监控设施的建设计划。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37号)和公路隐患路段排查有关督办标准要求,对本辖区内的隐患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要按部门分类制定整治方案和整治计划,落实资金来源,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实施单位和验收单位责任,并逐一建立档案,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路段要纳入地方政府挂牌督办。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对道路的安全防护,将“安保工程”延伸至农村的县、乡、村公路,加快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及长下坡等路段安防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普通公路防撞墙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的工程建设。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和道路施工路段现场的交通秩序维护和安全监控,发现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设施养护或管理部门设置标志;要进一步对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进行排查与完善,清理整治不规范的标志标线,推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六)突出驾校的清理整治。交运局要把整治驾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按照我县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要求,制定一套严密可行的考核方案,每年严格组织考评,严格实行末位淘汰制,逐年减少驾校数量,力争在2015年底前打造出7家管理规范、制度严密、教学认真、师资队伍雄厚、培训质量良好的精品驾校。
(七)严把高速公路路口关。对不符合高速公路行驶要求的车辆要坚决卡在关口外,从本月起,每个路口由高速交警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分别派人进行联防联动,24小时值守,严把车辆上路关。各有关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要强化路面勤务管理,严查高速公路超速驾驶等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技术手段的作用,实行全方位实时监控,即时纠正违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震慑超速等违法行为。
(八)突出宣传造势,营造整治氛围。一要充分发挥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及时报道综合整治动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树立一批典范,形成良好的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氛围。二要在主要道路、主要路口及车站、学校、景区景点、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各单位醒目位置悬挂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利用LED显示屏、公交车车内广播,播放交通信息和法规知识。三要建立健全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与“文明单位”评选挂钩机制以及公务用车、公职人员严重道路交通违法抄告制度,震慑违法行为。四要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教育部门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教育计划;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刊播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开辟专题专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运输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农机部门要认真开展“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公安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逐步引向深入。
(九)进一步强化客运车辆驾驶人的日常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所监管行业从事道路交通运输客运驾驶人的管理和监督,督促相关企业进一步完善对客运车辆驾驶人的聘用、体检、学习、培训、离岗、奖惩、解聘等管理办法。公安交警部门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尤其是申请增驾大、中型客车驾驶证的,要严把考试关、落实责任倒查制度,严肃查处考试把关不严、违规办理驾驶证等行为。要建立数据平台、提供便捷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客货运输企业及机动车、驾驶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健全管理档案,利用手机信息平台,为客货运驾驶人提供临时交通管制、道路通行情况告知、重特大交通事故概况通报等相关信息服务,增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觉遵章守法意识。交通运输、农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含农机驾驶人)、教练员、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资质和培训质量的监管,严把机动车教练员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关,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无培训许可证件经营、租赁经营、挂靠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促进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严处理严重违法的客运驾驶人,对存在超员20%以上、超速5O%以上、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酒后驾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客运驾驶人,公安部门要依法从严处理直至吊销其驾驶证,并抄告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及时注销其从业资格,通报并责令相关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予以解聘或调整岗位等处理。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市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人员“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市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管理制度》、《市道路运输汽车驾驶适宜性检测和技术考核办法》要求,从源头上把好运输安全生产关,从机制上建立营运驾驶员进入和退出机制,健全从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凡新招聘的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都应进行驾驶适宜性检测和技术(含应急操作技能)考核,经检测考核合格后企业要再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同时,客运、公交企业要根据汽车驾驶适宜性检测报告提示驾驶人员的注意事项和技术考核的综合评定意见,对驾驶人员操作技能和应变能力差异进行分类,根据驾驶人员的差异分门别类建立档案,按照驾驶人的安全、技术、应变能力差异,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以提高驾驶人员的整体素质。
(十)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场整治。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把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站经营资质关,对所有客运企业、货运企业、危货企业、客运场站经营资质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的,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或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由原许可机关按照相关规定责令停业或吊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制度。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客运站安全源头管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按规定配置安检仪,由专人负责并做好检查台帐记录。严格“两部一局”规定,对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三级及以下的公路,严禁班车夜间发车。坚决做到道路路况不明的、车辆状况不好及已出现及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不发班。站场合理设置消防栓和适用于扑灭汽油、柴油、燃气等易燃物质燃烧的消防设施。安全出口要设置通用标志及照明设施,安排专人现场调度指挥,疏导营运客车进出站场停车、发车,保障旅客上下车通道安全畅通。公安、交运、安监、质监部门要对客运车辆的定期检查情况、安全技术状况、GPS系统安装使用情况和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凡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交强险过期,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非法改装、技术状况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范文5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把安全发展作为加强交通运输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核心内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贯穿于交通运输服务的全过程,以有效遏制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目标,以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提升客运驾驶人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客车被动安全性,完善并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机制和规范,建立健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制度,细化和完善客运站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为主要手段,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努力解决道路客运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高道路客运安全生产水平。
二、活动内容
(一)强化道路客运驾驶人安全素质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切实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严格客运驾驶人培训、考试。运输管理处、驾培所要进一步加强对驾培机构培训质量的监督,组织推广计算机计时培训系统,突出驾驶人安全意识的培养,督促驾培机构落实培训大纲。从5月1日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考试,必须增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增加复杂条件实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从严查处违规考试违法行为。二是把好客运驾驶人从业准入关。运输管理处要加强考点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道路客货运输驾驶人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进一步规范从业资格考试,切实提高从业资格考试的权威性。要会同公安部门建立客货车驾驶人信息管理平台,实现驾驶证信息、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等信息共享;建立被吊销从业资格证件的营运驾驶人“黑名单”库,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三是加强道路运输驾驶人继续教育。全局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单位要督促运输企业按照《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要求,组织好本企业运输驾驶人的继续教育,重点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以及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紧急避险、应急救援处置等方面的教育,着重突出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提升从业驾驶人的职业道德和文明安全素质。四是强化经常通安全宣传教育。在全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专栏,以文字、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知识,在全社会营造驾驶人积极学习安全知识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和安监总局制发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提升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促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是加强客运企业规范化管理。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单位要依据职责,督促运输企业结合各自实际,切实落实《规范》要求,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强化运输组织管理,严格落实客车安全告知、双班驾驶员、途中落地休息、夜间禁行等有关规定,严禁客运车辆夜间在达不到安全通行要求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运行。二是联合组织宣贯活动。运输管理部门要会同公安、安监部门,组织对所有客运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的负责人、相关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相关领导、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宣贯培训。督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对照《规范》要求,进行企业安全管理情况自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一落实整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三是强化安全检查。7月底前,要对所有客货运企业和有车单位组织一次全面排查,签订安全责任状,严格责任倒查。运输管理部门要会同公安、安全监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对本辖区内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贯彻落实《规范》情况检查,确保《规范》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同时及时总结和推广《规范》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好、执行好《规范》。
(三)建立健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车辆动态监管的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卫星定位装置的应用水平,规范联网联控系统平台、车载终端的运行管理和安装使用,落实企业监控主体责任。一是要认真执行国家四部局和省政府关于“两客一危”营运车辆强制安装卫星动态定位装置并实现联网联控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我省四厅局《转发交通运输部等四部局<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规范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行为,完善相关管理机制和制度,明确运输企业监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发挥好动态监管系统的作用。对拒不安装、逃避监管的车辆不予年审。二是运输管理机构要按照《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道路客运企业落实企业监控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对拒不接受监管、故意破坏或关停车载终端的企业和驾驶员,对的企业监控值守人员要严肃处理。三是完善联合监管机制。运输管理机构要利用动态监控手段加强对运输市场秩序管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系统应用技术平台应尽快向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开放数据接口,实现车辆动态信息的共享。
(四)加强和改进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管理。运输管理机构要联合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旅游包车客运整治,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切实加强和改进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管理。一是运输管理部门要研究加强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旅游包车运营行为和路线,认真执行客运包车管理规定,严格审核办理包车运营手续并按照“一次一办理”、“谁发放,谁签字,谁负责,谁回收”的原则,严格包车牌证管理,严禁发放加盖公章的空白包车牌证,严查擅自变更旅游行驶路线和私自外出包车等违法行为。二是联合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运输管理部门要联合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所有旅游客运企业、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重点清理企业、车辆和驾驶人的资质,包车牌证的发放,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和使用情况。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要依法撤销相应许可证照;对未按规定安装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或未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旅游包车,一律停止营运。
(五)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客运使用安全带。针对乘客佩戴安全带意识淡薄的实际,通过开展“安全带一生命带”专项行动,提高道路客运企业和旅客对佩戴安全带预防交通事故伤害的认识,提高高速公路客运安全带佩戴率,有效减少事故伤亡人数。一是联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大众媒体大力宣传使用安全带的重要意义及正确方法,刊播公益广告。二是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对通行高速公路未按规定安装座椅安全带的客运车辆,联系客车生产厂家进行安装改造。对新进入运输市场的客运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座椅安全带。三是道路客运企业和客运站场要建章立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把握好客运车辆出站前、上高速公路前、服务区休息发车前等环节,提醒、检查旅客佩戴安全带。6月1日起,客运站要把高速公路客运车辆安装安全带的情况作为出站检查的一项内容,7月1日起,高速公路长途客车旅客不佩戴安全带的禁止出站。四是加强执法检查。客运站要将高速公路长途客车旅客佩戴安全带作为出站检查的内容,旅客未佩戴安全带的,禁止出站。
(六)严管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于所属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多发或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客运企业,运输管理部门要依法对客运企业及其负责人进行处罚。要每月检查客运车辆GPS记录,每月清理营运驾驶人违法记分。
(七)进一步加强客运站安全监管。相关运输管理部门要按照《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及有关要求,加大对客运站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客运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客运站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客运站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规范危险品查堵、车辆安全例检、出站检查等工作流程,积极推行客运站安全监管的标准化作业。
三、活动安排
“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贯穿全年,分为制定方案宣传发动、全面推进、总结评比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
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安监局已于3月28日联合召开的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上就“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作出全面部署,各单位要按照会议精神和本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目标任务和活动内容,做好思想动员和宣传教育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
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的实施计划。全面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不定期地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区交通运输委将对各单位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情况,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三)总结评比阶段
各单位要对“道路客运安全年”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修改完善制度规定,评选出活动开展好的先进运输企业。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一定要提高对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的认识,认清当前道路客运安全工作压力依然很大、形势依然严峻的现实,进一步增强做好道路客运安全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为确保“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的有效开展,区交通运输局成立“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运管处),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按照本活动方案的要求,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周密部署,狠抓活动效果。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和上级要求,认真分析研究道路客运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抓住重点,周密部署,加强调度,确保“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取得实效。
(三)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时段。各单位要按照“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的整体安排,扎实有效地开展好“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同时要结合市政府的“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总体部署,重点加强五一、暑期、十一、冬季等重点时段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定阶段性活动方案和事故预防措施,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范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及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由于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存在部分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未落实,驾驶人员安全意识薄弱,违规操作、违章驾驶,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不力等问题,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分析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形势和特点,按照自身职能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
(一)注重客货运输安全管理。县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督促客货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配备专职安全工作人员,增加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要责令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客货营运企业依法停业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吊销经营资质。要加强客货营运车辆安全管理,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不予登记,禁止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营运车辆上路行驶。
(二)强化车辆通行秩序整治。县公安交警大队要健全道路交通事故分析研判机制,针对事故易发区域、高发时段和重点违法行为,通过定点查纠与巡逻查纠相结合,分阶段、有重点地对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规驾驶、厢式货车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做到发现一起、严处一起、教育一起,始终保持对辖区内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
(三)加大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县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县安监、公安交警等单位深入排查治理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新、改、扩建道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审验制度,确定隐患等级,制定治理措施,做到分级治理,挂牌督办。对尚未得到有效治理的事故多发点和危险路段,要加强路检路查,及时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基础设施,切实增强预警预防、公路安全保障能力。
(四)扎实推进车辆动态监管。县交通、公安交警等单位要引导、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在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上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GPS),并将安装范围逐步扩大到其他客运车辆、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逐步增加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车辆的行驶记录功能。同时,尽快建立GPS联网平台,利用动态监控手段加强对运输市场秩序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驾驶员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避免驾驶员疲劳驾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五)狠抓农村道路运输治理。各乡镇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落实人员和经费,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要充分发挥派出所、驾驶员协会以及村委会作用,建立专兼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加强对农村摩托车、三轮车和拖拉机管理,严厉查处拖拉机等农用车违法载客、人货混装、“黑车非驾”、擅自改型等违法行为。
(六)加强学生(幼儿)接送车辆管理。县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各乡镇,针对部分乡镇学生上学远、乘车难问题,逐步调整、优化农村客运线路,尽力满足边远山区学生就学交通需求。同时,县教育局要会同县交通、安监、公安交警等单位和相关乡镇,针对学生(幼儿)接送车辆突出问题开展拉网式巡查,严厉打击非法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确保学生(幼儿)上学乘车安全。
三、确保实效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切实践行“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按照《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扎实开展安全宣传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企业”活动,并利用电视、网站、宣传栏、培训会等形式,加强客货营运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学生等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要对客货营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考核,严格执行培训、取证、上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