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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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

森林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范文1

全乡现有森林面积和林业用地471余亩,地貌浅丘,随着“天保”工程实施,植被深厚,林农间杂,人为活动频繁,一旦发生山火往往难以控制,扑救更为困难。

二、森林防火的方针

1、“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是防火、扑救的行动指南。

2、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的思想、组织、制度、措施、设施“五大”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森林防火体系。

三、组织保障

1、乡成立以乡长为森林防火队队长,分管林业的领导为森林防火队副队长,乡组建专职扑火应急分队,村组建以村主任为队长的专业扑火队。

2、防火指挥机构负责进行防火,灭火常识的教育训练,印发宣传资料、禁火令1250份。

3、防火工具有铁锹30把、砍刀30把,斧头20把等,扑火经费5000元。

四、制度保障

1、完善防火值班制度,在防火期,乡领导带头值班。

2、村组干部的具体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乡政府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3、制定山火发生的应急信号,严明纪律,服从指挥。

4、强力推进“六有”建设(即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装备、有措施)。

五、森林火灾的扑救

1、由村主任为队长,成员有,及八、九社的农户为成员,成为第一梯队带领扑火工具投奔现场扑救,随时报告火灾情况。

2、乡上接到报告后,由乡长带领的乡森林防火分队随时待令出发投入抢救工作。

3、根据当时情况需要县森林防火队的支援时,立即请求。

六、基本要求

火情发现早,扑救行动快,领导指挥灵,灭火方法对。

1、扑火方法

在力量使用上以三人为一组,由组长一人负责,扑火工具要因地制宜,因情施用。

2、基本战术

(1)抓住有利时机打歼灭战,如在小火、风小湿度大、烧座火等情况下,要集中力量一举扑灭。

(2)以打为主,打隔结合,双线出击,必要时可开防火线,挖隔离沟。

(3)能打则打,能守则守,上不翻山,下不过沟。

(4)灭火不过夜。

(5)灭火后,专人监视火场迹地,防止死灰复燃。

(6)总的原则是:超前隔离树冠火,消灭地表火,挖断地下火,消除余火。

3、注意事项

(1)坚持四不打:即风大不打,悬崖峭壁不打,迎风火头不打,冲火不打。

(2)在火场行军只能走山脊,避免走沟槽。

(3)带上必要防护用品。

(4)不单独行动。

七、森林火灾的调查与统计

火灾扑灭后,由乡林业站配合有关部门对火场进行调查,查明火灾,找出肇事者,分清责任,严肃处理,同时做好火灾的统计工作,对发生火灾的时间、地点、起火原因、发现火情时间和组织扑救经过、林木损失情况及火场调查资料、责任分析和处理情况、火场迹地更新情况等,要逐级上报,并存入案卷。

八、奖励与处罚

1、对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有功人员按《森林防火条例》第六章三十一条规定报请立功授奖。

2、不服从扑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或者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按《森林防火条例》第六章三十二条处以100元至500元的罚款。

森林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范文2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消结合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确保本县各地及有关部门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上级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对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1.4基本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行县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办法。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预案的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森林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的作用,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1.4.2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各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对森林火灾的快速应急能力。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落实森林火灾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在应急处理工作中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1.4.3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把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森林危害。

1.4.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预防为主、常抓不懈,预防与应急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1.5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森林火灾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1)火场持续燃烧4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2)对林区居民地、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3)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4)乡镇政府请求援助或县政府已有明确指示。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由所辖地森林防火指挥分中心立即成立森林扑火前线指挥部,具体承担森林火灾应急处理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规定的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配合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2.1森林扑火指挥部

2.1.1森林扑火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分管副县长

成员单位:政府办、林业局、监察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广播电视台、教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旅游局、卫生局、工信局、电力局、气象局、大峪林场、联通公司分公司、移动通信公司分公司、人武部、公安局、县公安消防中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2.1.2职责任务

(1)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

(2)后勤保障。协调交通部门,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指导火灾事发地乡镇政府的扑火救灾后勤保障工作。

(3)现场督导。深入火场一线,对有关专项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和指导火灾事发地扑火前线指挥部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事发地乡镇政府在扑火救灾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2.2县政府应急支持保障部门

2.2.1组成

县森林扑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不含乡镇政府)。

2.2.2职责

(1)县武装部及驻迁武警中队: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和有关规定,组织部队、预备役队伍、民兵参加扑火救灾工作。

(2)县公安局:负责组织火灾事发地公安派出所积极参加火灾扑救,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及火案侦破等工作,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3)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保持火灾事发地交通部门管辖的公路设施完好,保障扑火物资和扑火救灾人员快速运送。

(4)县民政局:负责协调灾民临时安置、生活保障和灾区重建工作。

(5)县财政局:负责为扑火救灾提供经费保障。

(6)县卫生局:在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负责紧急医疗救助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7)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扑救的相关工作。

(8)县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协调森林火灾的新闻报道工作。

(9)县气象局:及时提供火灾事发地的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做好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的制作和工作。

(10)联通公司分公司、移动通信公司分公司:确保森林火灾应急处理通信畅通。

(11)县监察局:负责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因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引发森林火灾,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严厉问责。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与处理

3.1森林火灾预防

县、乡、村三级护林防火组织要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区域的监督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有计划地清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火险预测预报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气象部门的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和有关地区可燃物含水率及火源、地形、可燃物类型等情况,对可能发生火灾的乡镇火险形势预测预报。

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应对事发地的天气进行适时监测和预报,及时为森林扑火指挥部提供决策参考信息。

3.3火情监测

县、乡、村各级森林防火组织要对县内林区实施火情监测,并按规定及时、逐级报告。

3.4人工影响天气

气象部门根据天气趋势,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3.5信息报告与处理

各基层护林防火组织对辖区内火情要及时上报,一般火情,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林火日报、林火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核准情况后报县人民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受害森林面积超过5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本县与邻县交界地区发生的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4火灾扑救

4.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森林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三级。

4.1.1Ⅰ级响应

当发生火场持续燃烧8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或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发生在县区交界地区的情况,需要跨区支援扑救的火场时,报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4.1.2Ⅱ级响应

当发生火场持续燃烧4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受害森林面积5公顷以上,或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或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发生在乡镇交界地区的情况时,县森林扑火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及时向县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调动扑火力量,同时,县森林扑火指挥部指挥长赴火场组织协调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4.1.3Ⅲ级响应

发现火情,当地乡镇政府先行组织扑救。一般情况下,发现火情后2个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由县森林扑火指挥部和事发地乡镇政府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组织扑救。

4.2扑火指挥

森林火灾发生后,事发地乡镇防火组织立即成立临时扑火前线指挥部,先行组织和指挥扑火救灾工作,待县森林扑火指挥部到位后交接指挥。扑火前线指挥部设立扑救组、后勤组、保卫组、医疗救护组等工作机构。

参加扑火救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相关部门的负责人靠前指挥,火场范围较大时可以分片、分段安排扑火任务,落实扑火责任;火情蔓延速度较快趋于严重时,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之提高,人员组成作相应调整,并坚持由上到下逐级指挥。

4.3扑火原则

4.3.1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把保护灾区群众和扑火救灾人员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把保护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作为重要任务。

4.3.2在扑火战略上,要尊重自然规律,加强科学技术研究,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4.3.3在扑火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

4.3.4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方法,建立扑火、清理、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4.4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根据天气和火势的变化情况,合理安排,科学部署,确保扑火救灾人员的安全。

4.5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事发地乡镇政府、相关单位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在居民点受到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的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

4.6医疗救护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伤员由卫生部门组织救治,死难者由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4.7扑火力量

4.7.1扑火力量的组成。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为主,以经过专门训练的应急扑火队伍以及火灾事发地群众组成的扑火力量为补充。火场直接扑打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和经过专门训练的武警部队应急扑火队伍为主。负责火场清理和看守的单位、人员由火灾事发地扑火前线指挥部确定。严禁动员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员和孕妇参加扑火工作。

4.7.2扑火力量的调动。发生森林火情后,事发地的专业扑火队伍应当迅速控制火势、扑灭火情。在火情不能控制造成森林火灾时,事发地的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和经过专门训练的武警部队的应急扑火队伍共同完成扑火任务。

4.7.3跨区域增援扑火力量。在森林火灾事发地扑火力量不足,需要增援扑火力量时,根据事发地乡镇政府的申请,县森林扑火指挥部调动其他乡镇的扑火队伍实施跨区域支援扑火。增援的灭火力量原则上以乡镇专业扑火队伍为主,县武警中队为辅;以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

4.8火案查处

森林火灾案件由县森林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

4.9信息

4.9.1森林火灾的信息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人心安定和公共利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散布未经核实或者没有事实依据的有关森林火灾的信息和传言。

4.9.2重、特大森林火灾及其扑火动态信息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森林火灾及其扑火动态信息的,由县森林扑火指挥部。

4.9.3森林火灾的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

4.10应急结束

重、特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需要宣布结束应急状态的,依照《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请县政府批准后,适时宣布结束应急状态。

5后期处置

5.l火灾评估

火灾扑灭后,基层防火组织及相关技术人员要及时测量火场面积、森林受灾面积,绘制火场面积图,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并将有关材料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虚报、瞒报。

5.2善后处置

在对森林火灾进行应急处置的同时,事发地乡镇政府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导下,迅速采取措施,救济救助灾民,切实解决灾民的饮食和居住问题,保证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群众情绪的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依照有关规定,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征用的劳务和物资、装备给予补偿,并及时返还征用的物资和装备。征用的物资和装备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损坏或者丢失的,进行修复或者依法予以补偿。

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人员被抽调参加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的,其工资和奖金由原单位照发,原福利待遇不变;城镇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和农村村民参加应急处置工作的,可由事发地乡镇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因参加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其抚恤事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3恢复重建

森林火灾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事发地乡镇政府进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当地受灾情况、恢复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评估,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督导事发地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5.4工作总结

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结束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进行总结,重点是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扑火救灾的成功经验、应当吸取的教训和今后的改进措施。

6综合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有线和无线通信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县与各乡镇以及重要林区互通,反应迅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森林火灾应急通信系统。

6.2后备力量保障

县、乡、村三级护林防火组织要加强森林半专业扑火队伍的建设,配备必要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在重点装备半专业扑火队伍的同时,重视后备扑火队伍的装备工作,保证有足够的扑火力量参加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

6.3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并根据各乡镇实际,对乡镇防火组织配发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和装备。

6.4资金保障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所需的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列入财政预算。

6.5培训演练

有计划地开展对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干部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术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常识。

7附则

7.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县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定期组织评估,并视情况及时修订后报县政府批准。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理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的人员需要追认为烈士的,依据国务院《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7.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森林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范文3

关键词:南华县;森林防火;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S762.3 文献标识码:A

1 南华县概况

南华县地处滇中高原西部,哀牢山北端,境内以亚热带季风气候为主,境内山岭纵横,地势垂直差异显著。全县土地总面积226738hm2,其中:林地面积166652.6hm2,占73.50%,森林覆盖率65.86%,活立木总蓄积量7293750m3。

2 南华县森林防火现状

南华县森林防火县级机构为森林防火指挥部,各乡镇设森林防火指挥所,并成立相应的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全县共配备灭火水枪、风力灭火机、灭火弹、油锯等共120余万元的防扑火物资。有各类消防车辆11辆。建有各类森林消防队、义务扑火队共152支5464人。有护林、监测人员646人。南华县地处滇中高原干旱地区,为国家Ⅰ级火险县,森林防火工作仍然还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火灾发生的频率仍然保持一定的状态。据统计,1990~2012年,全县共发生森林火灾55起,过火面积1261.27hm2,森林受害面积251.46hm2。

3 南华县森林火灾情况分析

3.1 森林火灾发生规律

3.1.1 日规律

根据森林火灾的起火时间来看,每天12:00~18:00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占全天火灾次数的86%,这是由于该时段气温高,风速大,火险等级高,并且此时段人为活动最为频繁。

3.1.2 季节性规律

从资料来看,一般12月初出现森林火灾,2月底开始剧增,3月底~4月初达到高峰,5月初开始下降,5月底基本很少发生,这与南华县的气象因子及民俗节日有密切的联系。

3.1.3 地域性规律

自1991年以来,全县共发生森林火灾55起,其中:发生最多的龙川镇20起,最少的兔街镇2起。因此,在森林防火工作上应当注重地域差别,要有所侧重。

3.1.4 较大森林火灾发生规律

据资料显示,南华县每10a左右会有1a容易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如:1990年徐营乡“5.3”森林火灾,过火面积89hm2;1999年龙川镇发生“3.23”森林火灾,过火面积46.67hm2,6人死亡;2010年龙川镇发生“2.12”及“3.3”森林火灾,过火面积233hm2。重灾年后的第2、3年森林火灾的发生次数及过火面积明显减少,这一规律与各级政府和群众对森林火灾的重视和认识密切相关。

3.2 南华县森林火灾特点

非生产性火源居多。通过分析南华县近23a来森林火灾发生原因有以下特点:非生产性火源较多,占到了67.3%;林内可燃物增多,易形成大火。南华县森林类型大多数属于可燃物载量大的次生林,且林相残缺不全,植被主要以极易引发森林火灾蔓延的云南松为主。近年连续的自然灾害使林内枯死木剧增、可燃物严重过载;气候恶劣,地形复杂,扑救难度大。南华县地处滇中干旱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水热时空分布不平衡,容易出现大旱年份。从县城到最远的兔街镇行车需5h,一旦发生大的森林火灾,专业扑火队伍难以快速到达火场。山区地形复杂,山陡箐深,火势漫延极为迅速,给安全扑救森林火灾带来了极大难题。

4 南华县森林防火对策

4.1 加强宣传督查,严格责任落实

增强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力度、高频率地进行防火宣,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防火、人人关注防火的共识。严查火灾隐患,把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持之以恒地抓实抓好,对林区内主要通道、重要设施、仓储重点、景区景点、村舍房屋等周边的危险可燃物,一律组织力量清除。严管野外火源,进一步落实与林区农户、坟主签订的防火责任,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管住人为火源。明确防火关键时期,对重点林区、城市面山、林区坟山实行封山管理,做到严防死守。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各乡镇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抓落实,亲自抓整改。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部门分工负责制的要求,承担起相关责任。

4.2 加强基础建设,改善森林防火自然条件

实施综合治理工程,积极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森林火灾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加强林火预测预报、监测、通讯、交通和扑救等网络建设,实现落实责任、资金投入、防救措施和依法治林“四到位”,提高群防群治的能力。加强营林防火措施,将营林工作与森林防火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通过营林措施不断调节森林的结构与森林的组成,改善森林的抗火性。加强防火阻隔网络建设,在全县逐步建立以自然阻隔、工程阻隔为主,营造生物防火林带为辅的防火阻隔网络体系。

4.3 坚持“四强两严”,在预防和扑救中减少人为影响

强化预警监测、队伍建设、应急处置、扑救保障。认真落实管护责任,明确巡护人员,确保巡山护林人员、望监测人员在岗在位,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进入防火期后,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要进入战备状态,提前做好处置突发火情的行动准备,确保第一时间做出应急响应,确保在火灾扑救中正确的决策、科学的指挥、有效的组织。严打违法用火、严格责任追究。要组织森林公安、乡镇林业站等有关人员,实行划区包片责任制,对在林区内随意用火行为立即制止并依法从重处罚。对每起森林火灾都要进行责任倒查,确保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处理,整改措施落实。

5 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宣传督查、落实责任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森林防火自然条件,减轻森林火灾的损失是能做到的。

参考文献

森林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范文4

一、森林防火工作主要情况

去冬以来,我市森林防火工作主要抓了五个方面。

1、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市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森林防火工作,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检查、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在防火紧要期,经常深入基层、林区,加强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针对人动,市、县区政府及时调整了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矿业集团舜泉公司也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办公室,沿山乡镇和各国有林业场圃也都分别成立了相应机构。目前,全市县处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8个,森林防火人员200多人,基本做到了森林防火工作层层有人抓、有人管。

2、明确工作职责。按照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我市特点,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组织领导下,修定完善了《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市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各基层防火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森林防火主要责任人的职责。在森林防火期内,各森林防火单位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森林防火人员在防火期内分片划定防火责任区,严格交接班制度,矿业集团大通林场实行签字交接班,护林员挂牌上岗制度;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及防火办人员经常深入到林区检查指导,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市防火办还修改完善了森林防火值班制度,火灾报告制度,火灾处置制度等八项制度,并在防火紧要期修订了防火预案,县(区)及各基层有林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防火预案,使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井然有序。

3、加大资金投入。市林业局、市防火办公室克服资金困难,多方筹资,相继投入近10余万元为部分县区及国有场圃补充、更新了风力灭火机、割灌机、灭火弹等森林防火物资,维护保养对讲机等通迅器材。各森林防火单位采取多种方法筹集经费,购置、维修防火器材。市建委投入几十万元为洞山林场购置防火专用车、灭火机、通迅工具等防火器材。凤台县、舜泉公司、上窑林场、市苗圃拔专款,解决了森林防火期的通讯和护林防火人员的伙食补助。上窑林场、洞山林场及妙山林场等单位投资数万元,修建防火道,开辟防火隔离带,这些基础设施的改善,在应急处置,及时扑灭火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据统计,目前全市有风力灭火机96台,割灌机22台,油锯14台,对讲机58部。

4、提升应急能力。按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五个国有林场分别调整充实了20人的兼职防火队伍,所在单位为他们配备部分扑救火设备及通讯工具;主要有林单位在防火期,还增加了护林员,成为林业系统防火的主要力量。这里特别提出的是,我们各级消防队伍在接到火情报告后,都能迅速赶往现场,积极组织扑救,在森林防火中发挥了骨干作用。有的有林单位发现火灾,不分行政区域管辖,及时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火场扑救火灾。洞山林场不分区划,在防火期内出动人员近60次,为防火做出了积极贡献。由于各级各部门各有林单位的协同作战下,去冬今春所发生的一般森林火灾都能在最快的时间内得到控制,全市没有发生一起较大森林火灾。

5、注重宣传教育。市、县(区)及有关单位坚持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护林防火的第一道工序紧抓不放,采取多种方法、利用各种媒体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和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同时,各级森林防火单位还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等,在公众场合展示护林防火宣传图片,印发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横幅等,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的基本知识和重大意义。在市广电局的大力支持下,市电视台在黄金时间进行了森林防火滚动字幕的宣传。在日报社的大力支持下,在《日报》上公布我市重点森林防火单位责任人和相关资料。在市气象局的大力支持下,对我市森林防火期的森林火险等级进行播报。在市电台的帮助下,录制了《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宣传磁带,在森林防火期内出动宣传车,深入林区和沿山各乡镇进行播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通过致广大市民一封信,市防火办、市绿化办通过致沿山各大学学生一封信,引导教育广大市民关心、关注森林防火。市森林防火办公室还注重利用森林防火的典型案例的宣传,加强对市民的森林防火教育,不断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6、加强重点防范。在森林防火期,各级进一步加强林区火源管理。市、县(区)和各基层有林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了重点防火地段和重要防火时期,实行林区生产用火申报管理制度,对林区坟主逐个进行登记,进一步明确森林防火人员岗位责任。在春节和清明森林防火紧要期,各地各单位普遍增加巡护人员,配带袖标在林区巡回检查和宣传,并落实山头、地块、路段,分片包干,死看硬守,对违反用火规定不听劝阻的,当场严肃处理。舜泉公司大通林场坚持携带灭火器材分组巡逻制度,护林员坚持面对面交接班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做法,保证了林区的安全,防火期内无一起火情发生。上窑林场坚持扫墓登记制度,护林人员对上坟的群众逐个登记,并进行森林防火基础知识的宣传,效果良好。市防火办还与周围长丰县、寿县、怀远县等县加强了联防工作,互相协作,共同做好毗邻地区的防火工作。

二、今冬明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今冬明春全市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气候条件不利。我市处于皖北片,秋冬季节,全市降雨量偏少,近几年气温又偏高,并经常出现多晴干旱天气,火险等级较高,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二是防火环境不利。随着退耕还林及封山育林等重点工程的实施,林内可燃物载量增加,构成了发生森林火灾的物质基础。尤其是我市部分林区马尾松、黑松等针叶林较多,属易燃树种,一旦发生火灾,蔓延速度快,造成损失大。

三是火源管理难度大。我市烧荒、上坟烧纸等用火现象还比较严重,尤其是舜耕山等山林坟墓较多,加之学生野炊、市民游玩等人为活动剧增,火险隐患不断增加。

四是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近年来,一些地方森林防火资金投入不足,扑救火器材、通讯等基础设备不足,与日趋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差距较大。

五是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存在许多实际问题。由于经费等原因,部分林区森林防火人员不足,有的林区护林员年龄偏大,一旦遇到火情,报警迟、反映慢,难以适应新时期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以上问题,需要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和改善。

三、关于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安排

从11月1日起,我市进入森林防火期。针对目前火险隐患增加及防火难度加大的严峻形势,各地务必早安排、早检查、早落实,切实抓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1、提高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把森林防火的责任落实到各级领导政府、各个部门。各地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基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防、扑火措施落实到实处。

2、严格管理,彻底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各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力量巡山护林,查禁野外违章用火。节假日期间,对风景点、旅游区、墓地等重点地区进行设防,严格用火管制,严禁在林区内烧香烛和从事野炊等活动。要加强对农事、林事等生产性用火的管理,科学设防;高火险天气,要禁止野外用火。

3、严阵以待,全力做好扑救准备。各单位要切实做到“预案早落实、思想早发动、人员早到位、物资早准备”,扎扎实实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县区防火预案要进一步完善,并根据各自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演练。重点要加强对护林人员教育和培训,要求他们坚守岗位,增强责任心,对年纪大等不适合护林员工作的,要及时调整,五个国有林场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兼职森林消防队伍,并始终处于临战状态,一旦接到火情报告,能够迅速集结,快速出动,及时扑灭森林火灾。各种扑火机具、设备等要保护完好,并补足配齐;运输车辆、通讯设备要经常检查,确保处于良好状态。要加强防火安全知识和扑救火技能的培训,全面提高森林消防队伍扑救火战斗力。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提高各级防火指挥人员的防火工作能力,周密组织,科学指挥,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不适宜人群参加扑救,坚决杜绝扑火人员伤亡事故。

4、大力宣传,不断提高市民的防火意识。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知识,不断提高市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意识,使防范森林火灾和保护林区安全成为市民的自觉行为。要针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根据不同阶段、不同时期、不同区域、不同人群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要抓好林区防火安全宣传,重点抓好旅游景点、重点林区、墓地等重点部位的宣传。要加强对学生、城镇居民的宣传教育,尤其是沿山各大学学生,引导他们不到山上野炊使用明火,以免酿成森林火灾。

森林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范文5

关键词 森林防火;问题;对策;广西玉林;福绵区

中图分类号 S7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5-0214-01

森林火灾是危害生态安全的突发性自然灾害,是森林资源的天敌。每一次森林火灾,都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不可估量的危害,同时对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建设造成很大的影响[1-2]。可见,有效预防森林防火尤为重要,林业工作者务必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早日实现福绵区提出的“富民强区新跨越”战略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为此,笔者结合福绵区实际,对当前该区森林防火存在问题进行简要阐述,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供参考。

1 存在的问题

1.1 重视不足,责任不明

现在有部分乡镇的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不够重视,没有认真执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森林火灾防范与扑救各项工作措施没有真正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具体的责任人、具体的山头地块,工作开展比较困难。

1.2 宣传力度不够,农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淡薄

宣传方式单一、陈旧,氛围不够浓厚,单单局限于组织短期的流动宣传车、悬挂横幅、粉刷标语,缺乏进村入户、面对面的宣传,致使农民群众对森林防火的重要性没有很好的认识,更没有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责任意识不够强,存在“山上树木不值钱,烧毁无所谓”的麻痹大意思想,时而出现乱烧乱点现象,见火也不及时扑救。

1.3 森林防火队伍基础薄弱

据统计,目前福绵区护林员只有76名,承担着全区3.47万hm2森林防火工作,且年龄结构不合理,老龄化程度高,工资报酬较低,导致个别人工作积极性不高;此外,大部分护林员为非专业人员,未接受过专业培训,缺乏扑火经验,森林火灾一旦发生,护林员往往盲目扑救,为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

1.4 野外火源复杂,管理难度大

清明节、重阳节期间,群众上山扫墓祭祖活动习惯烧纸钱、放鞭炮、烧杂草;每到春夏耕山区农民烧田边草;林区道路四通八达,人员流动性大,路人乱丢烟头、精神病人沿路烧柴取暖煮食等,这些现象都使得火源管理工作点多、面广、线长,管控难度大,发生火灾几率高。

1.5 对森林火灾惩治力度不够

近年来,为了对森林火灾进行防控,加大责任追求力度,福绵区出台了《福绵区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但是该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效果并不理想,导致森林防火工作停滞不前。一方面,一些森林火灾发生后,群众不重视,未积极提供线索,导致上报不及时,查处与追责难度大;另一方面,尽管对责任人和肇事者进行处罚,但是力度较轻,无法起到警示与教育作用。

2 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对策

2.1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进一步落实责任

各级政府部门必须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落实森林防火各级行政首长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制”。各级领导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真抓实干,敢于“碰硬”。同时也要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护林人员重要职责,实行报酬与防火责任挂钩,真正把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到保护生态的战略高度,保护好当地的绿色资源和生态环境[3-4]。

2.2 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林业工作者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来抓。要创新宣传方式,采取拉网式宣传,切实做到“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全覆盖”。通过进村入户、进校园,在人口密集地发放防火宣传资料、播放电视与电影、放高音喇叭广播等形式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及防火技术、方法。还有就是要在醒目的地方粉刷标语、树立警示标牌,切实把防火法规送到千家万户,增强农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2.3 多方筹措,保障护林员报酬及森林防火经费

森林防火工作是社会公益性事业,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并确保经费到位,并妥善解决好护林员的工资等福利待遇问题,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以保障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开展。

2.4 强化火源管理,落实预防措施

一是建立巡山护林员制度。各村要按照森林资源分布区域、特点对森林防火重点地段确定专职巡山护林员,落实他们对坟山的巡逻与管理。倡导清明、重阳期间上山扫墓祭祖时以种植长青树和敬献鲜花、花篮、花圈等文明祭祀新风。二是坚持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基本方针,严格控制野外火源,从消除隐患的角度抓好源头管理。三是加强森林防火督查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责成当地政府限期整改。

2.5 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一是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各乡镇要不断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既要加强专业扑火队伍建设,也要抓好半专业扑火队伍和兼职扑火队伍的组建管理工作。同时加强军警民共建,充分发挥军警官兵在扑救火灾中的生力军作用,提高福绵区扑救森林火灾能力。二是护林队伍建设。要进一步明确护林人员各自权责,认真解决好他们的待遇问题,加强专业知识的培训,增强他们的责任心,提高整体素质。同时要深化督查考核办法,严格护林人员责任追究,把森林防火责任真正落实到山、落实到人。

2.6 严格执法,提高惩治效果

对违反防火法规的行为都绝不姑息迁就,应当做到依法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尤其是加大对防火管理工作失职者和森林火灾肇事者的处罚力度,以儆效尤。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下定决心禁止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引导农民群众使用鲜花上坟,从根本上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3 参考文献

[1] 耿晓雪,陈辉.浅谈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措施与对策[J].价值工程,2010(21):196.

[2] 罗厚利.皖东人工林防火措施[J].现代农业科技,2010(16):224.

森林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范文6

今年以来,我乡的林业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乡林业站及广大干部群众的努力下取得了较大成效。下面我就森林防火工作作重点汇报。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毁灭性的灾害。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从去年火险期到目前为止,我乡共发生森林火灾起,火警起,过火面积亩,受灾面积亩。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我们的主要措施是:

1、强化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毁灭性的灾害。首先,我们从领导力量上给予加强。充实调整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增加乡供电所和电信站负责人作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明确了由各挂点领导负责所挂点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其次,我们制定和完善了《乡森林火灾综合整治方案》、《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处理重大森林火灾事故预案》等相关制度,下发了《乡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状》,制定并实施《乡2005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措施。我们多次召开班子会议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会议,并于月日、月日和月日分别召开了全乡森林防火工作专题会议,并邀请县林业局领导到会指导,对乡扑火队和护林员进行多次培训,详细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于月日乡政府下发《森林防火紧急通知》,要求各村、各单位要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一项关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按照计划生育大会战的要求,动员所有人员投入到森林防火工作中去,从而提高了思想认识,实现了森林防火工作齐抓共管。

2、大力宣传,强化火源管理。我们组织各村、各有关单位采取贴标语、播放闭路电视、鸣锣、开宣传车、发宣传单以及驻村工作队挨家挨户上门宣传、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违反野外用火规定可能造成的危害及其后果。同时,我们健全了乡挂点领导和工作队包村、村两委干部包片包山、村级巡逻和乡村24小时值班制度,乡村两级干部取消双休日,按照包村包片职责,上午入户宣传,下午到田间地头巡查野外用火,并对重点部位实行定人、定时巡护,对重点人头实行跟踪管理,严格落实禁火令。此外,我们还加大对野外用火人员处理力度。最近一段时间以来,通过不间断的巡查,发现了起野外用火事件,根据村规民约和有关法规从严处理,我们对当事人处以罚款、鸣锣等,并对名当事人报请县公安局治安拘留,对广大群众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3、完善预案,科学扑救。我们调整并进一步充实了乡级森林扑火队,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队长,名乡干部组成的森林扑火队。在各村,我们都成立了人以上,由有丰富扑火经验且年轻力壮的群众组成的村级应急扑火队。邀请了县防火办同志到乡政府讲授科学扑火知识,组织乡村两级所有扑火队成员参加了培训,提高了科学扑火能力。同时,我们强化了扑火后勤保障。制定了完善的应急扑火预案,在乡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还拨出了万元作为防火专项经费,准备了较为充分的扑火物资,力争在发生森林火灾时,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此外,我们在进行扑火时坚决杜绝组织老、弱、妇、幼上山扑火现象,确保扑火队员生命安全,至今未发生一起扑火队员伤亡事故。

4、疏导有致,不误生产。由于部分群众责任田多且杂草多,手工铲除费时费力,以致影响农时,耽误耕种。为此,我们根据群众实际用火需要,认真学习并结合实际,推广了大桥经验,采取了疏堵结合的方式,在经农户本人申报,乡村两级检查验收的前提下,组织乡挂点领导、包村工作队和村干部等人,帮助群众烧田塝和防火隔离带,既有效解决了群众生产困难,又确保了用火安全。

5、落实责任,严肃纪律。我们实行了乡班子成员包片、工作队包村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制度,全乡干部职工取消双休日驻村抓落实。下发了号《关于印发〈乡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文件,明确了乡村各单位和人员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职责,并制订了严厉的处理办法。规定对包片领导和驻村工作队因工作不落实,造成森林火灾的,扣罚当月工资的%,村主干除扣发当月工资外,另外视情况予以相应处罚;在发生森林火灾时,经办公室通知后,未参加扑火的工作人员,每缺一次扣工资元等。

当前火灾发生的原因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是个别群众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麻痹侥幸思想,烧田塝现象还时有发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二是受客观条件限制,扑火物资装备简陋,且各林区基本没有开辟林区防火带,在风力大、火势旺的情况下,火势难以及时控制,从而造成大面积过火。

三是动员群众困难,部分群众存在“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思想,甚至兴灾乐祸,做反面宣传,从而难以及时组织扑救。

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乡森林防火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广泛宣传,大造舆论。继续抓紧、抓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全乡干部职工深入各村大张旗鼓地进行森林防火工作宣传,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人头的宣传,做到不留死角,从而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观念、防火意识,形成干群联防的工作局面。

2、加大巡查力度,强化火源管理。各村要坚决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巡查制度,每天组织专人巡查。各挂点领导,各包村工作队员继续取消双休日,深入各村指导和协助开展巡查工作。乡主要领导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巡查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我们还要继续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巡护,对野外用火集中的地方要派出专人守护,严看硬守,杜绝一切火源进入林区,坚决防止用火失控。

3、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

一是村领导、工作队员对所包村森林火灾负责。发生一起扣发当月工资%,取消年终评优评先;无故未上山救火或救火期间在家擅自离岗的乡政府干部,给予全乡通报批评,并一次扣发工资元。

二是对于林业站未做好日常工作的,由指挥部通报批评;发现野外用火查处不力,且发生森林火灾但未突破“双控”指标的,林业站要做书面检查;年内突破“双控”指标的建议县主管部门对林业站站长予以行政记过乃至撤消行政职务的处分。

三是对于村两委成员和护林员,所在村发生一起重大森林火灾或发生森林火灾无故未上山组织扑火以及在火险期间擅自外出离岗的,村支部成员和护林员予以撤职处分,村委会成员先停职,再依法予以罢免。

4、强化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加快林权制度改革,提高群众保护财产的意识,通过具体事例加大对群众的教育引导,为扑救森林火灾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