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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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

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范文1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就一件事——进一步做好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全国两会刚刚结束,通过镇村两级的共同努力,我镇的全国两会维稳和铁路护路工作圆满完成,为做好10年工作开了个好局,这说明镇村两级干部是经得起考验的,是能干事、干成事的。今天这次会议是过年完后召开的第一个全镇范围的会议,足见这次会议的重要性。森林防火工作是老生常谈,每年必须开展的工作。那为什么在去年冬季召开过防火会后,今天还要再次召开会议呢?刚才子旭镇长通报了我镇近期发生的几起火灾,不言而喻的说明了召开这次会议的必要性。为了更好的做好今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切实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

森林防火不仅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不仅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而且还事关资源、林业健康发展的大局。森林防火工作成败的结局,是天、地、人综合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天”就是指气候条件。近几年,降雨较为充沛,林地树木、山草生长繁茂,林内可燃物大量积聚,春季风干物燥,一遇火源极易引起火灾。特别是现在是春季,时常会有大风天气,会给林防火增加很大的难度。“地”就是指地理地貌。我镇大多村有山场,特别是蛇刘线以东的各村,山场植被较好,树木较多,一旦着火,就是大的火灾,很难扑救。“人”应该说要一分为二,一是要严防造成火灾的人,二是组织好火灾扑救的人。

目前对我镇防火不利因素主要有:一是正值春季,依我镇传统种植习惯,烧荒和燎地边儿时有发生,群众进山放牧带火种上山,登山游玩人员增多,火灾隐患普遍增多,火源管理任务也会因此更加艰巨,如果稍有疏忽,很容易出现用火失控、火灾多发的不利局面。二是清明节将至,农村有上坟祭祖烧纸钱的习俗,这是森林防火的一个重要关口。各村务必及早采取严厉措施,严禁在山上放鞭炮、烧纸钱,严防山火的发生。对森林防火的重点地区和部位,要设岗设哨,加强巡查巡护,严防死守,从源头上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三是镇村干部和群众责任意识不强。镇村干部对森林防火工作认识不到位,没真正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群众没有防火意思,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烧荒和燎地边儿能够控制,不会引起火灾。四是集体山场承包个人,发生火灾后在组织扑救工作上有难度。

二、强化措施, 齐抓共管,全力以赴抓好今春森林防火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防火意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是“防”。只有真正的防住,才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会后各村一定要马上行动起来,利用广播、标语标牌等方式进行防火宣传,杜绝带火种上山,烧荒和燎地边儿,清明烧纸钱行为;讲解扑火的基本方法和安全措施;讲清引发较大火灾是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追究。镇林业站与镇团委要深入到各中小学校,在学生中开展一次森林防火集中宣传活动,并由学生告知家长,形成防火的联动效应。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把森林防火工作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2、要科学合理管好火源,消除火险隐患。强化火源管理是控制森林火灾的根本措施。要进一步完善和强化林区各入山道口、重点部位的严防严守措施,充分发挥巡逻队和护林员的作用,加大巡查力度,缩短巡查时段,坚决禁止将火种带进山。发现火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镇政府,并及时组织人员采取科学的扑救措施。凡因延报、瞒报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玩忽职守、擅离工作岗位,造成重大火灾的直接责任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法律责任。

3、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森林防火工作,着眼于“防”准备好“打”,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镇政府制定了防火应急预案,明确了32人的义务扑火队员和20人的防火巡逻队。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防护队伍、巡逻队伍以及扑救队伍,并做好培训工作。各村在组织火灾扑救工作中,要杜绝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参加。从现在起,各村没有组建队伍的马上组建,并进入临战状态,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及时出击,快速扑救,打早,打小,打了。

4、抓依法治火的落实。要加大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的查处力度,对禁火期内发现在山上点香烛、烧纸钱、放鞭炮等野外用火行为的,除现场制止外,要交由公安机关视情节轻重予以治安处罚。对酿成火灾的肇事者,要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使依法治火深入人心。

三、严格奖惩,落实责任,打好春季防火攻坚战

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范文2

全乡现有森林面积和林业用地471余亩,地貌浅丘,随着“天保”工程实施,植被深厚,林农间杂,人为活动频繁,一旦发生山火往往难以控制,扑救更为困难。

二、森林防火的方针

1、“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是防火、扑救的行动指南。

2、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的思想、组织、制度、措施、设施“五大”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森林防火体系。

三、组织保障

1、乡成立以乡长为森林防火队队长,分管林业的领导为森林防火队副队长,乡组建专职扑火应急分队,村组建以村主任为队长的专业扑火队。

2、防火指挥机构负责进行防火,灭火常识的教育训练,印发宣传资料、禁火令1250份。

3、防火工具有铁锹30把、砍刀30把,斧头20把等,扑火经费5000元。

四、制度保障

1、完善防火值班制度,在防火期,乡领导带头值班。

2、村组干部的具体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乡政府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3、制定山火发生的应急信号,严明纪律,服从指挥。

4、强力推进“六有”建设(即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装备、有措施)。

五、森林火灾的扑救

1、由村主任为队长,成员有,及八、九社的农户为成员,成为第一梯队带领扑火工具投奔现场扑救,随时报告火灾情况。

2、乡上接到报告后,由乡长带领的乡森林防火分队随时待令出发投入抢救工作。

3、根据当时情况需要县森林防火队的支援时,立即请求。

六、基本要求

火情发现早,扑救行动快,领导指挥灵,灭火方法对。

1、扑火方法

在力量使用上以三人为一组,由组长一人负责,扑火工具要因地制宜,因情施用。

2、基本战术

(1)抓住有利时机打歼灭战,如在小火、风小湿度大、烧座火等情况下,要集中力量一举扑灭。

(2)以打为主,打隔结合,双线出击,必要时可开防火线,挖隔离沟。

(3)能打则打,能守则守,上不翻山,下不过沟。

(4)灭火不过夜。

(5)灭火后,专人监视火场迹地,防止死灰复燃。

(6)总的原则是:超前隔离树冠火,消灭地表火,挖断地下火,消除余火。

3、注意事项

(1)坚持四不打:即风大不打,悬崖峭壁不打,迎风火头不打,冲火不打。

(2)在火场行军只能走山脊,避免走沟槽。

(3)带上必要防护用品。

(4)不单独行动。

七、森林火灾的调查与统计

火灾扑灭后,由乡林业站配合有关部门对火场进行调查,查明火灾,找出肇事者,分清责任,严肃处理,同时做好火灾的统计工作,对发生火灾的时间、地点、起火原因、发现火情时间和组织扑救经过、林木损失情况及火场调查资料、责任分析和处理情况、火场迹地更新情况等,要逐级上报,并存入案卷。

八、奖励与处罚

1、对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有功人员按《森林防火条例》第六章三十一条规定报请立功授奖。

2、不服从扑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或者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按《森林防火条例》第六章三十二条处以100元至500元的罚款。

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范文3

为了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群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按照《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紧紧围绕"5.30”国务院督导州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情况反馈会议精神,结合我乡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防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总理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工作方针,始终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作为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贯穿工作的全过程。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吸取木里"3.30"、西昌"3.30"等森林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增强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切实保护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宣传工作重点

不断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备地要结合实际因地施道,大力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教育引导不断向众深推进。要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介,通过多渠道传输,共同发力。《森林法》《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及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及安全避险等基本常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大举措、进展及成效等动态信息:森林防火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和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开展丰富多彩的森林草原防火主体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活动。在高森林草原火险期,各村要充分利用群众节日集会的机会,通过举办森林防火专题讲座、森林防火文艺演出、森林防火知识竞赛等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有趣的宣传覆盖范围,提高群众参与度和积极性。

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范文4

一、检查部门安全制度建设

对部门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痕迹资料管理工作基本完好,并在实践中不断得到更新,部门员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二、加强对各代售点和酒店客栈的安全宣传教育

经营部为了搞好安全服务的宣传工作,要求各家代售点加强对游客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旅游咨询点的工作人员利用游客咨询时间,对游客、导游、旅游车司机等进行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景区游览安全知识、索道游览的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教育和引导广大游客熟悉和掌握旅游安全知识,规避和减少旅游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游客在景区游览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三、扎实有效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经营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服从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的领导,在平时的工作中,将会做好紧急应对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了对各家代售点的森林防火安全,特别做好对游客的防火宣传,加强了对景区经营商户的宣传教育,严格遵循景区防火“五统一”和“十不准”。

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范文5

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森林防火层级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防火组织机构,以校为主体,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个人为关键,实行校长包教师、教师包学生的包保责任制,将森林防火责任层层分解。

二、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各校要与班级、班级要与学生家长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和人的头上。

三、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灭结合、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以法治火的森林防火方针。各校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要把森林防火工作拿入日常工作范围,纳入学校工作的全面管理,提高森林防火综合能力。

四、加强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形式,拓展宣传广度,确保宣传实效,各校要在醒目的地方设置宣传标语,宣传森林防火工作,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

五、在森林防火期内,自觉做到不携带火种进山入林。

六、自觉做到不在林地内吸烟、不在林地周围用火,并提醒、引导家长和亲朋好友以身作则。

七、要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果园枯枝落叶等陋习。

八、进入森林防火期前,要提醒家长自觉将自家的墓地杂草清除干净。向家长宣传文明祭祀,如家里遇红白事等,确需要到墓地祭祀的,一般要在烧纸池内焚烧,要自觉备好灭火桶、铁锨等必要的防火、灭火工具。

九、在重要节假日、民间祭祀日要自觉服从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服从防火值班人员及护林员的安排,严禁在林区内野炊、烤火、燃放爆竹等行为。

十、要积极学习保护森林防火知识,自觉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各校要在开学一个月内组织中小学生上一堂森林防火教育课,并有课程安排记录及备课教案等资料存档备查。

十一、一旦发现火情,及时向当地村委会或相关部门报告。学生不得参与森林火灾扑救。

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范文6

一、森林防火责任人

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为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政府分管领导为森林防火工作主要责任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和辖区内国营林场(以下简称林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自然保护区)主要负责人为森林防火工作直接责任人。

二、森林防火工作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省、市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和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制定和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

(二)各县(市、区)要设立森林防火机构,并在本单位编制内配备3至5人以上专职干部负责日常工作。镇一级政府应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

(三)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四)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人。

(五)将森林防火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资金及时到位并专款专用。

(六)制定野外用火管理制度,并按森林面积每3000亩至5000亩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护林员,具体负责野外火源巡查管理,及时报告火情,制止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七)建立森林防火信息监测系统,掌握火情动态,制定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级政府分管领导、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应及时赶赴火灾现场,了解火情,靠前组织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集中优势兵力,将森林火灾扑灭。

(八)建立森林防火物资贮备库,购置充足的扑救森林火灾物资;各县(市、区)应建立专业森林防火消防队伍,各林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应成立专业或半专业扑火队伍,加强专业知识和扑火技能训练,提高素质,快速反应,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扑救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三、森林火灾责任追究

(一)各县(市、区)政府、市级以上国营林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辖区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政府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

1、全年森林火灾发生率超过5次/10万公顷或受害率超过0.5‰的;

2、一次发生森林火灾森林受害面积超过30公顷的;

3、发生森林火灾后,分管领导没有特殊原因不到森林火灾现场指挥或者指挥不力的;

4、森林防火资金没有及时到位,森林防火宣传不力,森林火灾预防和安全扑火措施不落实,造成森林资源较大损失的。

(二)县属国营林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县(市、区)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给予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

1、一次发生森林火灾受害面积超过10公顷的;

2、乡镇(街道办事处)内发生3次以上森林火灾的;

3、森林防火宣传不力,巡山护林人员不落实,森林防火资金没有及时到位,预防和安全扑救森林火灾措施不落实,森林防火制度不健全,造成森林资源较大损失的。

(三)各县(市、区)政府、市级以上国营林场、森林公园、风景区、自然保护区,辖区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由监察部门给予其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辖区内发生一次森林火灾受害面积超过100公顷或24小时尚未扑灭森林火灾的;

2、辖区内因森林火灾造成国家级或省级风景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林木以及重要设施受到严重破坏的;

3、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接到森林火灾报告或通知后,无特殊原因,在1小时内未履行职责或因指挥调度扑救森林火灾迟缓,造成一次森林火灾受害面积100公顷以上的;

4、扑救森林火灾时,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2人以上重伤事故的。

(四)县属国营林场、森林公园、风景区、自然保护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处理意见,报同级政府审定同意,由监察部门给予其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对国家、省、市、县的森林防火工作部署贯彻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森林火灾时,不及时组织扑救的;

2、辖区内有森林火灾隐患,经森林防火指挥部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出但不组织整改消除的;

3、接到森林火灾报告或通知后,无特殊原因,在1小时内不到达火灾现场组织扑救或因行动迟缓而造成火灾蔓延的;

4、发生森林火灾后,因组织扑救不力而蔓延到毗邻县(市、区)级森林公园、风景区、自然保护区起火单位不继续扑救,擅自撤离扑火人员,不服从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的;

5、森林火灾尚未扑灭或明火扑灭后尚未达到安全程度,不组织人员清理火场,擅自撤离扑火人员,造成复烧而带来损失的;

6、辖区内发生一次森林火灾受害面积超过30公顷或连续24小时尚未扑灭森林火灾的;

7、辖区内森林防火宣传不力,野外用火控制不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不健全,全年累计森林火灾发生率超过5次/10万公顷的或受害率超过0.5‰的;

8、森林防火重点期内,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不正常的,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不按规定上报或瞒报、虚报火情的。

(五)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接到森林火灾报告或通知后,没有及时赶赴现场,查清事实,造成森林火灾案件积案、遗案多或对人为火灾打击不力的,根据有关规定和参照本制度,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六)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不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参照本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四、森林火灾责任调查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尽快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责任调查、处理,按照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