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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动物检疫案例范文1
1台湾地区农产品输往大陆风险与影响
1.1台湾地区动植物疫情状况
台湾地区凭借台湾海峡与大陆隔断,其独特岛屿位置形成了相对独立的生态系统,有害生物分布与大陆明显不同。台湾地区发生的一些危险性有害生物在大陆和福建没有分布或呈局部分布,如香蕉穿孔线虫、番茄环斑病毒、西花蓟马、螺旋粉虱在大陆没有分布,香蕉枯萎病、椰心叶甲、三叶草斑潜蝇等在大陆仅呈局部分布。动物疫病方面,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猪伪狂犬病、副结核病、牛结核病、猪生殖和呼吸综合征、牛病毒性腹泻、牛地方流行性白血病、赤羽病、牛生殖道弯曲杆菌、绵羊痘和山羊痘、山羊关节性-脑炎、Q热,禽流感、新城疫、鸭病毒性肝炎、禽霍乱、马立克氏病,锦鲤疱疹病毒、真鲷虹彩病毒病、病毒性神经坏死病、白斑综合症、斑节对虾杆状病毒病、对虾Taura综合症等多种动物传染病近年来在台湾地区曾经发生或正在发生。
1.2台湾地区动植物疫情疫病传入风险
2007年以来,经国家质检总局立项批准,福建检验检疫局牵头承担并完成了台湾地区23种水果和13类主要动物及其产品的风险分析研究工作,结果显示大陆与台湾地区有害生物分布不同,存在多种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的巨大潜在风险。如在台湾地区广泛分布的香蕉穿孔线虫、番茄环斑病毒、西花蓟马、螺旋粉虱等植物疫病和虫害,桃拉综合症、白斑综合症等鱼病,口蹄疫、猪瘟、新城疫等畜禽病在大陆没有分布或分布不广,因此,传入大陆的风险较高,应重点关注。否则一旦传入,将会给大陆农业生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1.3口岸截获来自台湾地区有害生物的情况
多年来,全国各口岸从台湾地区输入的货物中截获大量重要的有害生物。据统计,2005-2012年8月,从台湾地区进境农产品、运输工具中截获各类有害生物1094种(属)、33261种次,其中昆虫15362种次、真菌2131种次、细菌15种次、杂草487种次,以及蜗牛、螨等其他有害生物2904种次;检疫性有害生物1492种次。在台湾地区发生严重危害的椰心叶甲、三叶草斑潜蝇已传入大陆,造成数百亿的经济损失;福建某地在对非法引进果树种苗一案进行调查时发现,黑松上大面积发生松突圆蚧,该地区85%左右的松树已染疫,重度染疫面积达2万多亩,其中1909亩松树已枯死,且危害已波及邻近县市;福建某公司从台湾地区引进火鹤花瓶苗,长势普遍衰弱,不断死亡,经专家鉴定系香蕉穿孔线虫危害。这些传入和截获的事例足以证明台湾地区有害生物传入的风险高,现实威胁不容忽视。综上,从台湾地区进口农产品应当实施风险管理,引进植物种子、种苗、活动物以及肉类等高风险产品应当严格实施检疫;鼓励企业和科研单位通过正规渠道引进,防止有害生物传入。
2大陆输往台湾地区农产品风险及影响
台湾地区对本地区农业生产保护面相当广泛,其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约有570种。由于名单中的部分有害生物在大陆有分布,因此,台湾地区认为大陆是多种重大动植物疫病疫区,对大陆动植物及产品进行输入限制。根据农业部通报,从2004年以来,大陆新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亚洲Ⅰ型和A型口蹄疫、猪链球菌病、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H3N8亚型马流感等动物疫情,而长期以来未扑灭的O型口蹄疫、猪瘟、新城疫等疫情仍然不同程度流行或发生。这些均是对畜牧业危害严重的疾病,也是各国或各地区重点防控的疾病,对国际贸易影响极大。台湾地区将此类疾病列为甲类动物传染病,禁止进口畜禽及其产品,大陆的这些产品不能通过贸易输往台湾地区。
在植物及其产品方面,大陆有水稻白条病、水稻萎缩病、柑桔麟皮病、香蕉条纹病等,水稻、甘薯、马铃薯、枣、龙眼、香蕉等农产品和水果不能输往台湾地区。因为可能携带有害生物和疫情疫病,大陆有贸易优势的水果、肉类、活动物不能通过正常贸易输往台湾地区,但由于台湾地区有需求,因此存在通过非正常贸易渠道进入台湾地区的事实。并且,由于台湾地区地域有限,对大陆的饲料、食品原材料、初级农产品的潜在需求长期存在,这些产品携带有害生物的风险也相对较高,输台农产品的检疫也不容忽视。
两岸动植物疫情疫病管理体系比较
1管理机构
台湾地区内外检合一,“农委会”是台湾地区农业主管机关,“动植物防疫检疫局”隶属于“农委会”,是动植物防疫检疫的执行机关,其执行范围包括台湾地区岛内与“进出口动植物检疫”;大陆内外检分开,国内动植物检疫分别由农业、林业部门负责,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由检验检疫机构负责。
2法规
台湾地区将动物检疫与植物检疫分开“立法”,内容涵盖岛内检疫与进出境检疫内容;而大陆内外检分别立法,有《动物防疫法》、《植物检疫条例》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以及相应的配套法规,分别按国内与进出境实施管理。
3两岸农产品检疫准入要求
台湾地区在市场准入方面,出台许多配套“法规”,易于执行。对于输入动物及其产品,分为“禁止输入”和“有条件输入”两大类。对于重要动物传染病,公布非疫区之国家名录,允许进口相关产品;未列入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属于疫区或疫情不明,禁止进口相关产品。对牛海绵状脑病,公布发生之国家或地区名单,相关产品禁止输入。对于输入植物或植物产品,分为甲、乙两部分,甲部分规定了禁止输入的植物或植物产品、疫区国家或地区以及禁止原因,实属需要的可有条件特许;乙部分规定了有条件输入的植物或植物产品、产地、检疫对象以及检疫条件。大陆方面侧重于禁止进口的疫区名单,规定禁止进口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种类,没有关于有条件输入动植物及其产品种类的规定,也没有规定需要隔离种植检疫的植物种类。在《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录》中,所规定禁止进口的植物及其产品只有8类,不能真实反映国际疫情动态。因涉及农业、林业等多部门主管,审批机关众多,难免要求标准不一,检疫名录不具体,口岸检疫存在执行难。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根据目前中央对台政策,对台要“先行先试”,要求各方尽可能为两岸贸易往来提供便利,满足两岸农产品快速通关、快速发展需求,给口岸检疫把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两岸相关管理体系等效性评估不足
一方面对对方的有关政策措施与疫情动态掌握不够及时,收集的有害生物信息不全,而且疫情疫病和有害生物动态也在发展,对台湾地区农产品病害与控制状况了解不深、不透,特别是某具体单一产品的控制与官方监管方面了解甚少;另一方面是提出风险管理措施不能落实,因两岸主管部门直接交流不便,一些具体控制要求不能体现在行动上,产地源头官方监管与输出前检疫不能很好落实,比如台湾地区出具的农产品检疫证书就无法满足大陆的要求,疫情疫病风险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2两岸疫情状况仍不透明
因两岸交流不便,两岸通报机制不畅,很多情况往往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后才知道,应急反应措施大大滞后,导致疫情疫病传播风险更高。比如,2012年3月初,台湾地区报道H5N2高致病性禽流感爆发,其实疫情首发在2011年11月底,事隔3个多月,被媒体报道,大陆才获知并从OIE有关疫情网站核实有关疫情信息,其间存在疫情早已传播扩散的风险。
3对台贸易口岸分布广、设施落后
海峡两岸贸易的特色体现在小额贸易点多、面广、线长,小额贸易每船进口货物繁多散杂,但对台小额贸易点的基础设施比较滞后,受人员和机构所限,把关能力明显不足,成为影响涉台检验检疫工作质量安全的一大隐患,具体表现在:①口岸除害处理设施不足。对不合格农产品的检疫缺乏专业除害处理设施,如水果需要低温、辐照处理设施,以提高除害处理水平。②口岸存放设施不足。冻鱼、水果等农产品入境后,大都需要暂存在符合一定低温存放条件的场所,但目前口岸这类设施明显不足。③口岸一线能力建设不足。一线普遍缺实验室,对有害生物识别和认知能力的局限影响现场查验的有效性,导致截获能力不足。
4口岸把关压力大
对台要“先行先试”,采取快速查验、抽检以及快速放行等便利快捷措施,那么把关集中在口岸查验环节。以从台湾地区进口水果和蔬菜为例,其准入未经风险分析、双边达成检疫准入的具体条件等一致意见,而是在特定历史背景下宣布开放,要求各口岸给予优先查验、优先检验、优先通关等优惠待遇,提出快速查验和快速验放的工作要求,而在种植源头环节没有对实际存在的有害生物进行监控,有害生物携带传入风险高。
5口岸协同把关力度有待加强
对台贸易管理涉及台办、外经贸、边防、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以及地方政府,对非正常贸易渠道、非法输入的打击等需要部门联合把关,疫情把关协同难度大。
动植物疫情疫病传播对两岸农产品贸易的影响
一旦发生疫情,直接致使相关产品贸易中止;若传入对方遭受损失,则对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间接影响两岸关系良好发展。
1对贸易的影响
目前大陆已经成为台湾地区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台湾地区为大陆农产品出口的第11大市场。而初级农产品受有害生物、疫情疫病的影响十分明显,一旦发生口蹄疫、禽流感、地中海实蝇等危害严重的动植物疫情,有关果蔬、肉类等产品贸易将会中止,两岸贸易均会遭受损失,特别是台湾地区市场有限,优势产品依赖出口市场,从台湾地区农产品对大陆依存度来看,对台湾地区影响远大对大陆的影响。
2对经济影响
由于台湾地区种/养殖业在其农业中占很大比重,果蔬占农产品产值比重超过60%以上。因此,大陆市场对台湾地区丰收增产实际效益显著,惠及广大台民。比如,2006年7月,台南地区香蕉进入盛产期,由于日本提高进口水果的准入要求,香蕉出现市场滞销问题,价格大幅下跌,大陆紧急采购了200t台湾地区香蕉。此后一直到2011年,大陆先后紧急采购大宗台湾地区水果2000多t,品种包括柳丁、香蕉、柚子、高丽菜等农产品6次。这几次采购均有效缓解了台湾地区果/菜农丰产滞销的困境,拉动了产地价格,维护了台农的实际利益。在石斑鱼养殖方面,台湾地区在技术、育苗以及育种方面都处于领先地位,石斑鱼产值从2007年的2700万新台币增加至2010年的24亿新台币,其中80%以上输往大陆。目前大陆已经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扩大台湾地区农产品进口,台湾地区农产品将通过有序的渠道和机制越来越多的进入大陆市场。
3对社会的影响
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目前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初步形成宽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双赢发展格局,影响台湾地区与大陆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两岸民众高度关注。在2004、2005年大陆高致病性禽流感高发期,台湾地区方面曾明确提出禽流感疫情通过非法输入禽鸟方式从大陆传入台湾地区,媒体大肆炒作,并通报大陆有关非法输入的船只情况,但经大陆认真核查、检疫并抽样检测,没有查实定论。2008、2009年期间,大陆面临全球对包括食品在内的产品质量全面信任危机,台湾地区媒体广泛炒作大陆大闸蟹输台引发的“毒螃蟹”案例,引发台湾地区民众对大陆食品不信任。当然,更主要的是因疫情疫病产品不能出口,对整个产业的打击会造成破产、失业、不能持续发展等一系列社会问题。随着两岸关系的全面改善,经贸往来的迅猛增加,动植物疫情疫病通过多渠道传入传出的潜在风险加大,在信息不畅、两岸合作机制不全、口岸基础设施和人员能力不足以及协同把关存在问题的情况下,极有可能因检疫能力不足造成疫情疫病传播,进而影响两岸农产品贸易与通关,影响两岸经贸健康快速发展。
对策措施
近年来,在“先行先试”政策指引下,国家质检总局积极落实中央对台工作部署,扩大台湾地区农产品进口,全方位服务两岸三通,适时扩大进口台湾地区农产品准入范围,进一步实施动植物检验检疫便捷措施。目前,检验检疫部门在防止疫情疫病的传入和传出,为农、林、牧、渔业生产安全保驾护航,为促进对台农产品贸易的健康、持续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两岸合作交流注入了新的活力。
1检疫准入
对有实际和潜在贸易需求的动植物及其产品,通过加强交流了解、风险分析、管理体系评估、企业考核等市场准入评估后,根据需求动态,双方主管部门尽快商定检疫准入的具体要求,明确准入产品和具体条件。
2把好进口检疫关
①实行风险管理,从政策法规、管理、执行等方面“先行先试”,加强产地监管与出口前把关,进口监管前移,实行进出口农产品全过程监管,在确保安全的同时,采取多种灵活风险管理措施,尽可能为对台贸易农产品提供有效、优质服务,满足便捷通关的需求;②加强基础设施、人员和能力建设,确保口岸能够检得出、检得全、检得准;③加强口岸部门协同力度,加大对非准入或非法渠道入境产品的查验力度,重点查验风险高的产品,联合有关部门打击非法输入行为,引导非正常渠道贸易的产品回流正规贸易,以有效防止有害生物的传入,避免对大陆农、林、牧、渔业安全生产造成影响。
3把好出口检疫关
按照双方达成检疫要求和条件,监管生产企业主动按要求组织生产,加强质量安全管控,确保产品符合要求。严防疫情疫病传出,促进农产品贸易双向发展。在大陆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流行期,严禁来自疫区的肉类等产品输出,防止疫情传入台湾地区。同时,积极为输台农产品提供多种便捷、优惠措施,促进大陆优势农产品输台,满足台湾地区消费者的需求。
4建立两岸常态的交流与疫情疫病信息通报机制
进出口动物检疫案例范文2
关键词 动物防疫与检疫技术 教学改革 教学模式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动物防疫与检疫技术是动物防疫与检疫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该教材,全书 1.42万余字,内容包括家畜屠宰加工卫生检验,禽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鉴定与处理,畜动物性食 品持染与控制,冻乳、的卫生检验和市场肉类的鲜肉、蛋鱼兽医卫生监督等章节。该课程是专门研究如何针对动物疫病防控及畜产品检验的一门应用学科,实践性和综合性都很强。目的在于使学生掌握动物防疫与检疫的基本技能,并且培养良好的专业素质。笔者在多年实施该课程教学过程中,采取灵活的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将以前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有机地与检验、检疫监督相结台,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合理组织教学,对提高学生动物疫病检验、检疫的专业素质水平,虽然收到不错的教学效果但教学中还存有很大的问题。为了使学生能够将《动物防疫与检疫技术》课程中学到的知识更好地运用于实践,要改变教学现状,加强对该课程的教学改革。
1动物防疫与检疫技术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1.1缺乏实践性训练
由于动物防疫与检疫专业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实物操作性,所以除了理论教学之外,实践性教学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在当前的动物防疫与检疫技术教学中,不管是教师还是学生在动物防疫与检疫技术操作上都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并且动手能力都比较弱。很多高校的畜牧兽医专业用于实践的硬件设施薄弱,例如没有专门实践训练的仪器设备和场所,学生的校内实践训练仍然停留在简单单一的水平上,很难全面、系统地掌握动物防疫与检疫的主要操作技能和操作方法。学生不能体验动物检疫中商品动物检疫技术流程的操作过程,如在动物外调与进入审核检疫证、填制相关单据、报关和防范疫病传播风险等方面都缺乏实践经验。在当前竞争日趋激烈的就业形势下,学生动手能力差直接影响了他们在动物防疫与检疫行业的就业机会。
1.2课堂教学模式过于陈旧
很多老师在讲授动物防疫与检疫技术课程的过程中,一般都把教学重点放在基础知识的讲解和理论的研究上。教学仅仅依靠粉笔和黑板进行抽象性的讲述,其结果是形成了一种老师“讲动物防疫与检疫技术”、学生“听动物防疫与检疫技术”的脱离实际的教学模式。在这种教学模式下,学生的实际操作程度较低,结果会出现遇到具体操作时,学生往往会表现得不知所措,更不知从何处下手。这种课堂教学的模式不能让学生真正掌握和运用动物防疫与检疫技术的各种技能操作过程中的具体流程。
1.3教学不能理论联系实际
在当前国内大多数高校中,主讲国际动物防疫与检疫技术课程的教师大多数是毕业后留校或者从学校直接分配过来的,他们没有动物防疫与检疫技术实践工作的经历,在讲授实务实践课程时显得很空洞。甚至有些老师讲了多年的动物防疫与检疫技术课程,却没有见过防疫证、检疫证、畜产品安全证等单证,根本没有去亲身体验过防疫检验业务环境,也没有参与过实际操作。所以在教学过程中,大部分教师都比较重视理论教学,非常注意理论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但是往往轻视实践,对知识的实用性强调不够,理论与实践不能有效结合。这样的教学方式会导致毕业生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动手能力,不能单独完成业务。
1.4考核考试方法陈旧
当前,大多数高校的考核的方式主要采用以一张考试卷子的成绩决定最终成绩的考核方式。这种考核方式,卷面成绩的高低很难体现出学生实践技能的水平,也就很难测出学生实际掌握内容的高低。而且这种考试方式,可能会给学生的学习造成一些误区,认为只要卷面成绩高,就算学好了动物防疫与检疫技术,就会忽视加强实际操作能力培养的实践性训练。
2教学改革的建议
2.1鼓励教师参与实践锻炼
只有具备较高实践能力的教师,才能培养出较强实务处理能力的学生。因此,建立一支既有动物防疫与检疫专业理论知识,又拥有丰富的一线业务经验的师资队伍至关重要。高校应该鼓励专业教师在不影响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利用业余时间或者寒暑假在一些畜牧企事业做兼职,直接参与动物防病防疫务的实际操作。教师走出课堂,参与实践,就能打破纸上谈兵的尴尬局面,能够将动物防疫与检疫技术课内理论与动物防疫与检疫技术课外实训有效地相结合。由于教师具备做业务的亲身体会,在授课过程中,内容就会显得真实而不空洞,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同时积极邀请与动物防疫与检疫有关单位的专家来校进行学术交流,如畜产品加工集团、公司、畜牧局、海关、疫检部门等。或者对一些操作性较强的章节,例如如何用检疫证来证明动物健康运输流通,可以请来自业务一线的专家来讲授。通过这种请进来的方式,极大丰富了师生的专业知识,不仅能够学习到较多的实际工作经验,而且还能了解最新的动物防疫与检疫技术方面的信息和动态。
2.2改变原有的教学模式
教学需要师生双向沟通,在本课程中,会涉及到一些动物检疫法、动物检疫的操作技能,这些内容需要老师积极引导学生去学习,不能只是简单的机械记忆。在教学过程中,可以通过一个典型案例、一个实物、一个图示等比较具体的现象作为导言,引出所要讲的实务知识,从而能够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如果条件允许,可使用多媒体教学,这种教学方式改变了传统教学中粉笔加黑板的单一、呆板的表现形式,能将抽象、生涩、陌生的知识直观化、形象化,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要使学生了解一项畜产品进出口业务的全过程,熟悉每个环节的知识和各环节之间的连贯性,帮助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对案例进行讨论和分析,培养学生能够用书本知识解决现实检疫问题的能力。为了能够让学生进一步了解我动物检疫易发展状况、进出口养殖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求发展的经验、当代从事动物检疫业务的人员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等,还应多聘请企业领导和优秀的青年员工作报告,进一步开阔学生的视野和提高学生的学习自觉性。
2.3加强学生参与实践训练
在实验项目和实验内容的设计上,首先要突出应用性,建立一个完整的实验流程,从化学实验、动物生理实验开始,然后是动物病理实验、动物药理实验、动物饲料营养分析及加工实验、微生物侵害实验、动物临床诊治实习最后是校外动物营养保健和动物养殖。在专业实验实习过程中包括不同环节,有基础实验,专业基础实验,专业技术实验,专业实习等主要实践性教学。让学生在指导老师指导下亲自操作每个实验过程,得出实验结果,建立起一个完整逼真的体验和认识,为将来的实际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在教学实践方面,建立一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是也实践教学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选择当地动物医院、动物研究所、动物防疫与检疫公司等单位积作为实践教学的基地。学生在实际业务的操作过程中,通过实践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得到真实的动物防疫与检疫业务能力训练。
2.4改革考核方式
传统的一张卷子定最终成绩考试方式不能测试出学生对专业技能的掌握情况,因此必须将卷面考试成绩与平时实际操作能力的高低结合起来。由于本课程的实践性较强,在考试中应加大实践操作的考试力度和比重,比如在试卷中让学生根据提供的资料填写动物健康证、运输单据和动物检疫单据等。改变了原有重理论、轻实践的考核方式,能够突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考核。
3结论
动物防疫与检疫技术课程的教学改革是与我国当前动物防疫与检疫发展相适应的。为了使动物防疫与检疫专业的学生毕业后能尽快地适人才市场需求,本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应该从多个层面拓宽学生的知识,积极改进原有不合理的教学模式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出高层次的动物防疫与检疫人才。
参考文献
进出口动物检疫案例范文3
关键词:绿色壁垒;中国农产品出口;农产品出口技术壁垒;食品安全
中图分类号:F752.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894(2007)01-0006-06
一、绿色壁垒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全国的60%以上,农业在我国有着很重要的位置。农产品出口一直是我国出口创汇的来源之一。原本中国预期加入WTO后,我国农产品可以凭借价格上的优势促使出口迅速增加,利用WTO相关条例减少对中国农产品的限制。然而,在加入WTO后的几年来,我们发现事实并非如此。从下面表格中可以看到,入世后我国农产品出口总额虽说年年增长,但占出口额的比重却在不断下降(见表1)。
数据来源:中国商务部网站
中国农产品出口遇到强劲阻碍。农产品出口频频遭到预警通报、退货、销毁,甚至暂停进口的事件近几年来常常发生。入世后,在传统的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取消的情况下,中国农产品出口遭遇到了更多的绿色贸易壁垒。所谓绿色贸易壁垒,就是进口国在从事贸易进口时,以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以及人、动植物的健康与生长为目的,通过颁布法律、法令、条例、规定,对进口产品所采取的措施。如建立技术标准、认证制度、卫生检验检疫制度、检验程序以及包装、规格和标签等标准。它不仅对产品本身环保性、安全性提出要求,而且对产品的加工过程和生产方法也提出了特定的限制。它是技术性贸易壁垒(TBT)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TBT具有形式上的合法性、内容上的广泛性、保护方式的隐蔽性等特征。因此,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各进口国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它可以演变成一种限制外国农产品进入本国的主要手段,也是目前我国农产品出口发达国家的第一大非关税障碍。近几年来,中国农产品企业受阻于TBT的比例呈上升趋势。
近几年来中国农产品因绿色壁垒而遭遇损失的典型案例有:2001年1~5月,我国最大的水产品出口市场――欧盟因食品安全问题全面禁止进口我国的动物源性食品和水海产品,导致水产品出口下降了70%;2002年,欧盟对我国100多种动物性产品实施禁令,使我们损失1亿多美元;2003年,日本对我国各种蔬菜实行多种限制,多是以农药残留超标、抗生素问题为理由,给我国造成了惨重损失;美国禁止河北鸭梨进口,直接损失5 000万美元;2003年1~11月,美国拒绝中国产品共计1 283批次,其中食品、农产品就占一半多。2003年商务部的调查数据显示农产品出口因技术壁垒损失95亿美元左右。2004年,欧盟提高苹果汁进入标准。根据欧盟新的标准,我国果汁企业100%达到要求比较困难,至少近几年出口到欧盟不易;2005年,欧盟根据2005/34/EC指令,决议对动物源性产品中检出药物残留问题作了新规定,添加了孔雀石绿、甲孕酮等苛刻的检测指标,使我国淡水小龙虾出口面临新的技术、绿色壁垒。绿色壁垒对中国农产品出口造成的影响是巨大的。它使得我国农产品出口受阻,出口大量减少,从而影响到我国的出口创汇,直接造成出口企业和生产农户的经济损失。就进口中国农产品最多的国家――日本而言,从2006年5月29日起该国已正式实施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肯定列表制度”。其核心是禁止含有未制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且含量超过一定水平的农用化学品、食品销售。“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必将大幅度抬高我国出口农产品的技术门槛,直接影响到我国近80亿美元的出口额,涉及6 300多家对日农产品出口企业,及主产区的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并以此可以预见,在国际农产品市场发展中,绿色壁垒不会像传统的贸易壁垒那样在国际贸易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地被淘汰,而是会不断地被强化。
二、 绿色壁垒的成因
1. 绿色壁垒具有的法律基础绿色壁垒的形成具有两个法律基础: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SPS)和TBT。按照SPS协议中有关规定:允许成员国采取正常的以保护人类健康和动植物生长安全为目的的检疫措施,但这些措施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不应该构成不公正的歧视,从而造成对农产品贸易的隐蔽性限制;所采用的检验措施和依据的原则应以国际标准、准则随科学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各国可以实施高于国际标准、指南和建议的措施,但这些措施必须以科学为依据。根据WTO/TBT、WTO/SPS有关规定,在涉及国家安全、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各国可以制定本国的标准和规则,甚至可以实施超出国际标准的技术性措施。这意味着,只要进口国家制定的技术、法规和标准是出于健康、安全、环保等目的,就可视为为达到“合法目标”而采取的合理行为。因此,发达国家越来越多地将农业化学品限量标准作为绿色壁垒来使用。
2. “中国”的存在和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国际地位的提高,引起了一些发达国家,特别是不同意识形态的发达国家的“中国”的叫嚣。一方面,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若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太低,则这个市场没有发展潜力;另一方面,如果中国发展太快,发达国家又会觉得自己的地位受到威胁。所以,一些发达国家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态度是:既要发展,又要遏制。在此情况下,中国农产品出口在国际市场上频频遭遇新贸易保护主义的障碍――绿色壁垒,也必有其政治上的原因。
俄林―赫克歇尔①的要素禀赋论认为,一个国家出口的应该是那些在生产中密集地使用了这个国家最丰富的生产要素的商品。由于廉价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使得我国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因此,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就获得了价格优势,从而能够大量进入国际市场。我国农产品中的蔬菜、水果、禽肉、水产品已经得到了国外消费者的认可,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定的份额。对进口国来讲,农产品的大量进口势必会对国内同种行业的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基于这个层面的考虑,进口国难免会采取一系列措施,对我国农产品的进入设置障碍,以对国内同类行业进行保护。加入WTO之前,由于我国不是WTO成员,相关国家可以肆无忌惮地对中国进行反倾销,或利用关税壁垒等手段保护本国的产业;中国加入WTO以后,一些WTO成员在取消对中国原有的单边设限后,为保护自身利益,必然会变换手法转而通过绿色壁垒的设置提高进口门槛。
3. 食品安全问题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现在,全世界越来越关注食品安全。根据WTO统计,食品贸易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比重为9%左右。每年的贸易值约为4 000―5 000亿美元,每年有4.6亿吨食物在100多个国家之间流动。任何一个国家的食物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影响到其他国家消费者的健康,甚至发展成为国际性食品安全事件,如英国的疯牛病、多国的禽流感、欧洲的口蹄疫等,都涉及到几个甚至数十个国家。所有这些给有关国家经济造成损害,成为影响国际贸易的重要因素。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各个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由此导致了中国在食品安全上的缺陷,这直接和间接影响了我国农产品出口,使得中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不具有优势。
污染物是食品不安全的主要因素。中国目前的主要任务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然而一段时期内却忽略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不协调、难循环、低效率”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使我国为生态环境付出了昂贵的代价。森林的过度砍伐,植被的大面积破坏,河流、湖泊、海洋水资源的污染,可耕地面积的迅速减少,气候的恶化等,都对我国农产品生产和出口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此外,一些发达国家、地区的企业,受本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制约,把在本国、本地区内不准从事的对环境和生态造成严重破坏的项目转移到积极吸引外资的我国来生产。这种把发展中国家作为转嫁污染场所的做法,无疑进一步恶化了我国的生态环境。土地、大气、水是农产品生长所需的基本要素。由于人们的不当行为,例如大量排放生活、工业污水,工业废渣、废气,滥用农药和肥料,以及酸雨的破坏,导致土壤、大气和水体受到污染。通过一环环的相互作用,使有害物质附集在生物体中,引起食物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下降,甚至不合格。其中,人们滥用农药和兽药危害尤其大。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超标是我国食品出口受限的主要因素。
此外,由于中国食品分析检验技术发展时间比较短,我国在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标准水平上与发达国家存在一定的差距。如我国有关食品及食品原料卫生标准严重滞后,甚至缺少对应的法规和标准。在我国1 845项涉农国家标准中,75%标龄在5年以上(见图1)。而同期一些发达国家的粮食卫生法规和标准修订发展很快。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上,我们长久以来,对进出口所采取的管理模式是对产品“批批检验”,这不符合风险分析原理要求,在计划经济时代,还能满足进出口食品贸易的要求,但在加入WTO后的今天,则显得尤为落后甚至无效。
三、突破绿色壁垒的对策
1. 依法治农,加快建立健全符合WTO规则的我国农业法规体系我国农业发展过程中法律法规不健全是多年来的一个弊病,加入WTO后,我们必须与世界多边贸易体制接轨,按照国际规则办事,尽快清理和调整不符合WTO规则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定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充分享有作为WTO成员所应享受的权利。一方面,可以约束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交易的安全;另一方面,我们可以按照WTO的农业法律法规要求,对农业实施有效保护。比较一下欧盟和我国有关食品安全法规可以看出,欧盟具有一个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是以“食品安全白皮书”为主要框架。到目前为止,尽管已经制定了13类173个有关食品安全的法规标准,其中包括31个法令,128个指令和14个决定,然而其法律法规的数量和内容仍在不断增加和完善中。白皮书提出了一项根本改革,就是食品法以控制“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为基础,包括普通动物饲养、动物健康与保健、污染物和农药残留、新型食品、添加剂、香精、包装、辐射、饲料生产、农场主和食品生产者的责任,以及各种农田控制措施等。在此体系框架中,法规制度清晰明了,易于理解,便于所有执行者实施。相对欧盟的法规体系,中国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存在着5方面的缺陷:(1)现有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2)系统性差;(3)可操作性差;(4)更新速度慢,不能与国际接轨;(5)法律在执行过程中缺乏持续性和规范性。
以上的种种缺陷使得中国食品安全仍没能得到保障,还没有足够力量来确保服用的安全性。所以,我们要加强法律建设,从“农田到餐桌”,保证食品安全,使中国食品安全让人信服。
2. 尽快采用国际标准并开展产品认证和生产体系认证绿色壁垒的核心就是检测标准,而我国农产品出口面临的最突出问题,就是检测标准与国际标准不能实现“对接”。我国标准技术水平相对较低。由于缺乏对有关国际标准和先进国家标准的系统研究。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中技术要求与指标都不同程度地与国际标准存在差距。许多标准中的指标没有充分利用风险评估技术,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都有待提高。这在有毒有害物质的检验方法标准以及高新技术产品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目前对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监控主要是针对安全卫生指标,这些指标多是以微量、痕量水平存在,常规的分析手段很难检出。而我国目前虽已有500余项分析方法标准,但多为常规的重量法、容量法或比色法,与发达国家采用的离子色谱、等离子质谱等微量、痕量级分析技术相比差距很大,难以满足大批量产品检验及产品的快速通关检测需要。如茶叶农药残留标准,我国迄今仅规定了六六六、滴滴涕、甲萘威、丁硫克百威、多菌灵、残杀威、抗蚜威、氟氯氰菊酯等9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而欧盟对茶叶农药残留的限定达56项,日本制定的茶叶农药残留指标则高达64项。
从国际农产品贸易摩擦的情况来看,农产品标准化水平高低也体现了一个国家在国际农产品贸易中的保护水平。我们也需建立统一的技术法规体系,在应对他国的TBT中实现攻守兼备:既通过立法手段积极主动地参加国际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协调活动,使我国的国内标准与国际接轨,又充分利用标准这把“双刃剑”,参与制定和实施对国外产品有一定针对性、抑制性和限制性的有关法律、技术标准和检验制度,把未达到技术标准的产品拒于国门之外。标准是市场准入的前提,市场开拓的关键。所以,要加快采用国际先进标准的步伐。为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企业应建立质量可追溯系统,开展产品认证和生产体系认证,鼓励有机农产品、特色农产品和深加工农产品出口。
3. 加强对国外绿色壁垒的动态研究要时刻关注国外绿色壁垒的动态,及时收集、整理、掌握信息,最好建立信息库,以免造成经济损失。例如,2001年初,欧盟指令增加对中国茶叶的检测项目:由原来的6种残余农药检测增加到62种,其中氰戊菊脂农药最大残留药量(MRL)值由10毫克/千克降到0.05毫克/千克,喹硫磷(MRL)值由2毫克降到0.1毫克/千克。然而国内许多茶叶出口厂家却忽略了新标准的调整,没有适时做出战略调整,导致中国2002年对欧盟的茶叶出口减少了37%。我们也可以针对各国标准的不一致性,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标准。如欧盟对氯霉素残留量的标准规定为0.1~0.3ppb,日本标准为50ppb,美国标准4~5ppb。
4. 培育农业龙头,创造中国的农产品品牌按农产品技术标准组织生产,实施绿色品牌战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关键是按农产品技术标准组织生产,这对于千家万户分散经营的中国农业现状来说,确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做好这项工作一要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地方政府涉农部门、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农户应学习掌握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并按标准组织生产,以确保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标准化。一些基地和龙头企业还应能按进口国的高标准组织生产。据统计,目前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近1.4万家,其中年出口金额1 000万美元以上的仅367家,而年出口低于100万美元的中小企业超过1万家,占全部出口企业总数的70%以上。通过扶持农产品龙头企业,整合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力量,可以克服企业规模小、分散的局限性,便于做到“统一计划、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施用肥药、统一采收”,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提升农产品出口能力。培育农业龙头,有利于创造属于自己的品牌。21世纪,市场竞争的关键是品牌。随着产品间的差异越来越小,品牌成为关键。品牌效应影响着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在消费者心里,品牌代表着优秀的产品,过硬的质量。人们对品牌的忠诚度是很难用时间衡量的。我国正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基础就是产品,没有产品,农业产业化就不能快速发展,而现代农业更重视对品牌农产品的培植,要求推行精品名牌战略。
5. 开展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绿色食品农业生产整体水平偏低是农产品遭遇绿色壁垒的重要原因。我们要应用科技手段,大力发展农业科技,建立无污染的基地,保证从“从农田到餐桌”,产品绝对的无污染。例如上海孙桥农业园区,种植无公害绿色食品,开展高效生态农业。“绿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指定的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证、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它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打破绿色壁垒的通行证。到目前为止,中国还没有发生一起绿色食品被退事件。所以,绿色食品是开拓国际市场的有利武器。
在国外,一般将绿色食品称为有机食品,其标准相当于我国的AA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生产贸易在国际市场上发展,具有巨大的营销潜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ITC)预测,有机食品的销售额年增长率将在5%~40%之间。在国际上,发达国家的有机食品发展得非常兴旺,有机农地占全球供给的90%以上,而亚洲(除日本)还刚刚起步,中国绿色食品的发展前景看好。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利用作为WTO成员的权利或通过WTO积极与进口国家、地区政府协商寻求解决方案,消除国外对中国的偏见。必要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以维护我国农产品出口商的合法权益。在国内,我们要加强政府管理,控制污染。
6. 完善农产品出口公共服务体系开展企业培训,积极应对日、欧盟等食品安全卫生新法规。 商务部可在主要出口地区举办应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和欧盟等食品安全新法规的培训,使地方和企业尽早了解信息,及时调整生产,减少不利影响。同时,进一步拓宽信息服务领域、增加产品内容,编写出口指南、重点出口商品的月度报告、主要进口国的市场信息月报,撰写并农产品出口月度分析报告、农产品出口ABC等公共信息产品。2006年5月,商务部对外贸易司、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联合《对日出口农产品风险评估报告》。这是商务部首次针对进口国的重大政策调整对我国出口产品进行全面风险评估,也是农产品出口行业组织首次行业预警信息,在行业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此外,还可利用非商业性办展等各类资金,继续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参加国际展会,藉以扩大中国农产品的国际影响力。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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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eter McDonald. The Organic Food Market in Europe, Queensland Government Trade and Invest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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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赋论认为各国资源禀赋的差异是国际分工与贸易的根本原因。该理论是由瑞典
进出口动物检疫案例范文4
摘要:检验检疫实验室是负责检测、检疫来往于国家出入境口岸的外国产品并从事科研的实验场所,研究的项目包括动植物与食品检疫、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以及机电产品检测等方面。实验室的科研工作水平和国家的科技发展有着重要联系,对国家经济有着直接影响。
关键词:实验室建设;检验检疫;设计与应用
本文以实验室整体水平发展、实验室模式的构建特点等方面作为着眼点,并以上海检验检疫局检测技术中心为参考实例来分析如何对实验室进行合理规划以及如何对实验室资源进行充分合理的调配。
一、构建功能完善的检验检疫实验室
(一)实验室构建中应注重的方面
我国在出入境疫情监测和控制方面一直做得不错,全国每一个可以出入境的登陆口岸都有检疫实验室,这些实验室发展迅速,而且有许多实验室已经完成了分级管理。
1.理论发展
目前,全国出入境口岸的检验检疫实验室在硬件设备上发展十分迅速,虽然这些硬件设备缩短了我国检验检疫实验室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但在“软件系统”方面,也就是理论上仍与国际水平有着较大的差距。而在这一门学科上,我国的检验检疫实验室要在理论上进行深度地研究。
2.加强质控
虽然我国的出入境口岸的检验检疫实验室已经向着分级制管理迈进,但各出入境口岸对产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还可做得更好,各口岸的检验检疫实验室必须在质控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上继续加强。
3.提高检验检疫人员的素质
因为检验检疫产品的质量问题也是多种多样,实验室的检验检疫人员必须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够对世界上的各种新理论、新设备和新技术应用自如,并能在本学科的科研工作中取得成果,以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
4.实验室自身的发展
目前我国各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的快速发展,从某种角度而言是依靠国外先进的硬件设施的应用,所以我国的检验检疫实验室必须根据国内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个属于自己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模式,在理论方面研究出自己的成果,避免我国检疫事业发展受制于国外的技术水平。
(二)实验室构建模式的特点
1.实验室设备
在检验检疫实验中,先进的分析仪器可以给出精确可靠的数据。我国的检验检疫实验室要根据自身的情况条件来改善和补充硬件方面的资源,在手工操作较多的检验工作,如动植物检疫等,全部可以采用全自动仪器进行工作,如细菌分析仪、DNA分析仪、血培养仪等,提升检疫工作的效率,在紧急疫情处理中可以快速地发现进出口岸的疫情并及时进行控制。
2.实验室管理
对实验室里的所有信息使用国际通用的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包括对实验数据的储存、分析和查询,分析项目的分类、试剂的选择等都可以通过条码系统进行完成。实验室的软硬件建设可以同时进行,让其他各部门可以直接利用到实验室的资源。
3.实验室的布局
实验室的布局可以采用集约化的布局形式,现代的实验室医学日趋集中化,例如在理化实验室尽可能地在一间开放型的大型实验室中进行统一分布,这种布局方式有利于产品的统一接收,也可以充分地利用实验室的空间和人员,便于交流和管理。
另外,实验室的自动化对实验室的布局也有着影响,实验室的仪器大部分都是自动化操作,从对产品的检验到实验报告的储存和分析全部是仪器自动化操作,这样不仅可以高效率地完成实验室的检疫工作,还能使更多的工作人员投入到理论研究中。
二.实例分析
上海检验检疫局检测技术中心是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技术保障部门,随着产品检测范围的不断扩大,原有检测大楼用房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日常检测工作的需求,所以拟新建实验楼来满足各部门实验需求。
(一)总体布局
项目总体布局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分为综合实验楼区与专业检测实验区,考虑到东侧申江路为城市快速道路,其车流量较大,载重卡车产生的震动会对实验室内的精密仪器产生影响,将导致实验结果出现误差,故将专业检测实验区部分设于地块西侧,保证其实验精度。
专业检测实验区整体成E字型向内分布,根据各技术中心检测产品的特点,三大技术中心由三幢独立的建筑组成,其中受理大厅位于E字型中间体块,由连续柱廊、连廊构成,有机的连接各检验检疫功能。同时,根据上海季风性气候的特点,处理后的实验废气应布置在下风方向,由于机电产品检测技术中心产生实验废气最少,故三大技术中心布局由北向南依次是机电产品检测技术中心、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和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技术中心。
检疫实验楼的整体布局充分展现了集约式布局的优点,实验楼充分利用了每一寸空间,每一个部门在沟通、协作的时候显得非常方便,在遇到紧急疫情的时候可以做出快速反应。
(二)平面布局
检测实验楼规划布局主要涉及垂直布局和平面布局:垂直布局有通排风管道、电梯、空调、各种管路走向等;平面布局包括检测工艺流程控制(样品管理、前处理、检测等),各种功能区实验室的内部布局(动物房、洁净室、恒温恒湿室等),设备层的各种设备布局(空调机组、废气处理系统等)。同时,还要防止检测过程中的污染,包括防止样品污染、试剂污染、仪器污染等。
实验建筑的内容众多,工艺复杂,管道较多,每一层的布局都关系到检疫实验室的工作效率,实验室采用内敛的矩形平面,单走廊形式,核心筒位于建筑物两端,将送检样品的流线和检疫人员的工作流线分开设置,同时位于中心的大空间可进行灵活对空间进行分割,实验楼为了给实验室预留空间,采用了空间模块化来分割大楼空间,为未来的检疫工作和理论实验发展提供了可能。
实验楼的平面分布充分考虑到了实验的每一个流程,使检疫人员在进行检验检疫工作的时候能够更加高效,空间模块化增加了实验空间分布的灵活性,让检测人员有更多的时间进行理论实验。
此外,实验楼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减少了能源的浪费,给实验留下了更多的发挥空间。
结束语
本文以上海检验检疫局检测技术中心项目作为案例来分析大规模综合性的检验检疫实验室的构建。实验室的设计要根据实验室的性质来进行构建,其中实验室的建设性质、建筑面积、公害处理、目的等都是在实验室建设过程中十分重要,一个功能完善的实验室,可保证研究者的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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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动物检疫案例范文5
关键词:三聚氰胺;理化性质;检测方法;危害
中图分类号:062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79X(2008)11-0066-04
Introduction to Character, Detection and Toxicology of Melamine
YANG Sheng-lin, HUANG Si-ling
(Shandong Freda Biochem Co., Ltd., Jinan 250101, China)
Abstract:This review briefly introduces the structure, physico-chemical property, detection method and toxicology of melamine.
Key words:melamine; physico-chemical property; detection; hazard
近期,我国各地区出现了多起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事件,其主要原因是患儿食用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中有较高含量的三聚氰胺(melamine,cyanuramide)。三聚氰胺为一种非食用化工原料,按照国家规定严禁将其添加到食品中。三鹿牌等婴幼儿配方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是不法分子为增加原料奶或奶粉的“蛋白质”含量而人为加入的。本文就三聚氰胺的结构、生产方法、理化性质、检测方法、毒理学研究及发生危害的相关案例作一简单介绍。
1结构1
三聚氰胺,简称三胺,是一种三嗪类含氮杂环有机化合物,化学名称为2,4,6-三胺基-1,3,5-三嗪(2,4,6-triamino-1,3,5-triazine)或1,3,5-三嗪-2,4,6-三胺(1,3,5-triazine-2,4,6-triamine),CAS:108-78-1,分子式C3H6N6,相对分子质量126.12,其结构式如图1。
2 理化性质
三聚氰胺为纯白色单斜棱晶体,无味,密度1.573 g/cm3(16 ℃)。常压熔点354 ℃;快速加热升华,升华温度300 ℃。溶于热水,微溶于冷水,极微溶于热乙醇,不溶于醚、苯和四氯化碳,可溶于甲醇、甲醛、乙酸、热乙二醇、甘油、吡啶等。一般情况下较稳定,高温下可能会分解释放出氰化物。
三聚氰胺呈弱碱性(pKb=8),遇盐酸、硫酸、硝酸、乙酸、草酸等均能形成三聚氰胺盐。在中性或微碱性条件下,与甲醛缩合形成各种羟甲基三聚氰胺,但在弱酸性条件下(pH 5.5~6.5)与羟甲基的衍生物进行缩聚反应可生成树脂产物。
3生产方法
按照反应条件不同,三聚氰胺的合成工艺可分为高压法(7~10 MPa,370~450 ℃,液相)、低压法(0.5~1 MPa,380~440 ℃,液相)和常压法(
国外三聚氰胺生产工艺大多以技术开发公司命名,如德国巴斯夫法(BASF Process)、奥地利林茨化学法(Chemical Linz Process)、鲁奇法(Lurgi Process)、美国联合信号化学公司化学法(Allied Signal Chemical)、日本新日产法(Nissan Process)、荷兰斯塔米卡邦法(DSM法)等。目前世界上技术先进、竞争力较强的主要有日本Nissan法和意大利Allied-Eurotechnica的高压法,荷兰DSM低压法和德国BASF常压法。
我国三聚氰胺生产企业多采用半干式常压工艺,该方法是以尿素为原料,0.1 MPa以下,390 ℃左右时,以硅胶为催化剂合成三聚氰胺,并使其在凝华器中结晶,粗品经溶解、过滤、结晶而得。
4用途
4.1正常用途
三聚氰胺是一种用途广泛的有机化工中间产品,最主要的用途是作为生产三聚氰胺甲醛树脂(MF)的原料。三聚氰胺还可以作阻燃剂、减水剂、甲醛清洁剂等。该树脂硬度比脲醛树脂高,不易燃,耐水、耐热、耐老化、耐电弧、耐化学腐蚀,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光泽度和机械强度,广泛应用于木材、塑料、涂料、造纸、纺织、皮革、电气、医药等行业。
4.2非法用途
由于食品和饲料工业蛋白质含量测试方法的缺陷,三聚氰胺也常被不法分子用作食品添加剂,以提高食品检测中的蛋白质含量,因此三聚氰胺也被称为“蛋白精”。通用的蛋白质常规测试方法“凯氏定氮法”是通过测定含氮量来估算蛋白质含量。蛋白质主要由氨基酸组成,其含氮量一般不超过30 %,而三聚氰胺的含氮量约66 %。因此,添加三聚氰胺会提高食品的“蛋白质”测试含量,从而使劣质食品通过食品检验机构的检测。有人估算在植物蛋白粉和饲料中使测试蛋白质含量增加一个百分点,用三聚氰胺的花费只有真实蛋白原料的1/5。三聚氰胺作为一种白色结晶粉末,无臭无味,因此掺杂后不易被发现。牛奶生产厂家应该严格控制其牛奶来源[1],以保证牛奶的安全性。
5检测方法
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发生时,我国对食品中三聚氰胺的检测方法尚未形成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曾于2007年6月14日颁布并实施了行业标准“饲料中三聚氰胺的测定(NY/T 1372-2007)”[2],可作为三聚氰胺检测方法的参考。2008年10月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了《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GB/T 22388-2008)国家标准,标准自之日起实施[3]。
GB/T 22388-2008标准规定了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S-MS)、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LC-MS/MS)3种方法为三聚氰胺的检测方法,检测定量限分别为2,0.05和0.01 mg/kg。标准适用于原料乳、乳制品以及含乳制品中三聚氰胺的定量测定。检测时,根据被检测对象与其限量值的规定,选用与其相适应的检测方法。
2008年10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又实施了《原料乳中三聚氰胺快速检测 液相色谱法》(GB/T22400-2008)国家标准,规定了LC法作为快速检测原料乳及不含添加物的液态乳制品中三聚氰胺的方法[4]。
下面就以上标准提到的方法作一简单介绍。
5.1HPLC法
NY/T 1372-2007标准中将三聚氰胺用三氯乙酸溶液提取,提取液离心后经混合型阳离子交换固相萃取柱净化,洗脱物吹干后用甲醇溶液溶解,用HPLC法(C8柱,检测波长为240 nm)测定。
国标GB/T 22388-2008标准中试样用三氯乙酸溶液-乙腈提取,经阳离子交换固相萃取柱净化后,用HPLC进行测定(C8或C18柱,检测波长240 nm),外标法定量。同NY/T 1372-2007标准方法基本相似。在添加浓度2~10 mg/kg范围内,回收率为80 %~110 %,RSD
倪沁颜[5]用Water 2695 HPLC仪,Symmctry C18作分离柱,二极管阵列检测器(DAD),检测饲料中三聚氰胺的含量(λmax=236 nm),平均回收率>90 %,RSD
张美金等[6]用岛津HPLC仪,Discovery C18分离柱,检测波长240 nm,检测了饲料及宠物食品中三聚氰胺的含量,检出限1.0 mg/kg,平均回收率>85 %,RSD<10 %。
5.2GC-MS法
NY/T 1372-2007标准中三聚氰胺用三氯乙酸溶液提取,提取液离心后经混合型阳离子交换固相萃取柱净化,用N,O-双三甲基硅基三氟乙酰胺(BSTFA)衍生化,以GC-MS法进行定性和定量。
GB/T 22388-2008标准中试样经超声提取、固相提取净化后,进行硅烷化衍生,衍生产物采用选择离子监测质谱扫描模式(SIM)或多反应监测质谱扫描模式(MRM),用化合物的保留时间和质谱碎片的丰度比定性,外标法定量。
王征[7]建立了一种用于动物食品中三聚氰胺含量检测的GC-MS法。通过甲醇/水/三乙胺混合液提取动物食品中的三聚氰胺,氮气吹干、硅烷化衍生,再用GC-MS联用仪检测,苯代三聚氰胺内标法定量。该法在饲料和动物食品中三聚氰胺的加样回收率为82.0 %~105.6 %,RSD≤5.8 %,在0.1~50.0 mg/L范围内呈现良好的线性关系,灵敏度高,最低检测限达0.1 μg/g;选择性好,能有效消除复杂基体干扰。
5.3LC-MS法
GB/T 22388-2008标准中试样用三氯乙酸溶液提取,经阳离子交换固相萃取柱净化后,用LC-MS/MS法测定和确证,外标法定量。在添加浓度0.01~0.5 mg/kg范围内,回收率为80 %~110 %,RSD<10 %。
黄芳等[8]建立了饲料中三聚氰胺含量检测的HPLC-MS法。采用正离子模式的电喷雾质谱检测,以一级质谱得到的准分子离子m/z 127作为母离子,进行碰撞诱导解离(CID)二级质谱分析,选择母离子和二级质谱的碎片离子m/z 85、109定性确证,提取m/z 85、109、127三个离子质谱峰面积定量。线性范围0.01~0.5 mg/L,检出限0.01 mg/L(S/N=3),回收率80 %~99 %。
丁涛等[9]建立了HPLC-二级管阵列检测法(HPLC-DAD)及HPLC-电喷雾串联质谱(ESI-MS/MS)测定植物源性蛋白质中残留的三聚氰胺的方法。用HPLC-DAD进行样品中三聚氰胺的初筛,用HPLC-MS/MS进行确证。采用三氯乙酸溶液沉淀样品中的蛋白质,同时提取目标分析物,质谱检测时样品再经强阳离子固相萃取柱富集净化。HPLC-DAD和HPLC-MS/MS的检测限分别为10和0.5 mg/kg,添加回收率分别为76 %~88 %和72 %~82 %(基质匹配曲线校正),两种方法的添加回收率RSD为3.4 %~6.4 %。
6毒理学研究
6.1急性毒性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筛选资料数据集(SIDS)中关于三聚氰胺的数据[10]显示,F334大鼠的口服半数致死量(LD50)为3 161 mg/kg,B6C3F1小鼠的口服LD50为3 296 mg/kg,为轻微毒性。但由于三聚氰胺在高温下可能分解产生氰化物,毒性较强,故三聚氰胺及其制品应避免高温。
林祥梅等[11]将三聚氰胺磨成粉后溶于水,灌胃昆明小鼠。20 000 mg/kg最高剂量组给药后9 h,小鼠开始出现不安,呼吸急促,随后在几十分钟内死亡。其他剂量组(5 000~17 500 mg/kg)小鼠仅见精神不振,反应迟钝,闭眼伏卧,不食等症状,随后在24~48 h出现个别死亡。灌胃死亡的小鼠输尿管中均有大量晶体蓄积,部分小鼠肾脏被膜有一层晶体。
6.2长期毒性
动物长期摄入三聚氰胺会造成泌尿系统损害,引起膀胱及肾的结石,并可进一步引起移行性细胞增生进而诱发膀胱癌。
Okumara等[12]用含有3.0 %,1.0 %,0.3 %三聚氰胺的饲料连续36周饲喂F334大鼠,结果发现3.0 %组有5 %大鼠发生膀胱癌,3.0 %组和1.0 %组的结石发生率分别为100 %,70 %,表明三聚氰胺可以诱发膀胱癌和结石。Ogasawara等[13]给F344鼠饲喂含3 %三聚氰胺饲料36周,同样发现三聚氰胺可引起结石生成,结石的主要成分为三聚氰胺和尿酸(总含量为61.1 %~81.2 %),两者的摩尔比相等。
7相关案例
2008年9月,中国爆发三鹿婴幼儿奶粉受污染事件,导致食用了受污染奶粉的婴幼儿产生肾结石病症,其原因为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
2007年,美国爆发宠物食品受污染事件。事后调查表明,掺杂了≤6.6 %三聚氰胺的小麦蛋白粉是宠物食品受污染的原因。
2007年深圳进出口检验检疫局从台湾进口的3批“爱族牌”观赏鱼饲料中检出三聚氰胺,且含量较高,分别为0.35,0.47,0.51 g/kg。
2007年福建、天津、山东、珠海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在自马来西亚、泰国、秘鲁进口的鱼粉中检出三聚氰胺,已依法对进口鱼粉进行退货处理。
2007年北京检验检疫局从进口澳大利亚的宠物食品中检出三聚氰胺阳性,并依法对进口宠物食品进行退货处理。
据FDA官方消息,FDA首次在美国国内生产的饲料中发现含有三聚氰胺,有关企业已经开始自动召回相关产品。
此次三鹿奶粉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本文的目的就是使广大的消费者能够对三聚氰胺有一基本了解,以引起大家的重视。另外,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zard analysis critical control point,HACCP)是确定、评估并控制食品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生物、化学、物理危害的安全保障系统,已在许多国家的食品加工行业中应用[1]。我国各乳品企业,也应逐步在生产、加工、储运等环节推行HACCP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原料乳和乳制品的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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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动物检疫案例范文6
一、我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及遭遇贸易壁垒的趋势考察
作为农业大国,我国在蔬菜、水果、水产品等农产品生产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近年来这些产品的出口额逐年增加。以蔬菜为例,从本世纪初的245万吨增加到2012年的934万吨(如图1所示),12年时间增长了两倍多。与此同时,为满足本国消费者对安全农产品的需求和保护本国生产者的利益,发达国家制定了更加严格的技术标准作为市场准入条件,这些标准主要包括动植物卫生检疫标准、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包装要求、环境保护和动物福利等。这些标准在某种程度上都与农产品质量有关,对出口国而言我们称之为质量壁垒。当前农产品质量壁垒已成为影响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重要因素。仅2013年上半年,我国农产品出口亚洲国家的质量问题事件有几十起,典型案例如表1所示。
(一)我国农产品出口中的质量安全问题
1.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农药残留超标在被通报的出口农产品中占有很大的比例,主要反映在种植类农产品上。例如,2011年10月至2012年2月,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报警系统累计通报我国出口柚子农残超标12起。2012年1月24日至26日期间,欧盟连续通报4批包括茉莉花茶、绿茶和乌龙茶等茶叶的农药残留超标。兽药残留超标主要表现在牲畜类和水产养殖类产品上。例如,2011年6月份的美国FDA 拒绝进口通报中显示,6月份我国共有193批次的产品被美国FDA拒绝进口,兽药残留成为“头号”被拒原因,我国三家公司因海产品中兽药残留超标被列入黑名单。
2.微生物、重金属超标。出口食品中的微生物和重金属超标在出口农产品中占有一定比例。生鲜农产品和加工类农产品都有被检出微生物、重金属超标的经历。2013年我国出口到加拿大的大芋头因带有有害微生物被通报,本年度出口日本的鱿鱼圈串因检出大肠杆菌超标而被禁止进口,2013年我国出口美国的扇贝多次检出重金属超标而被预警通报。
3.违反添加剂使用标准。为了保鲜或增加农产品的色泽或口感,出口企业常对加工类农产品和生鲜农产品使用一些食品添加剂。添加剂的不当使用成为目前影响农产品出口的一个重要原因。2013年厦门某公司出口日本的干燥香菇因未按规定生产,导致二氧化硫超过日本限量标准。据澳大利亚农渔林业部(DAFF)消息,2013年6月25日澳大利亚的5月份进口食品违规通报中显示,我国香港一家公司生产的蛋卷使用了非法的添加剂。
4. 检出禁用投入品。在我国现阶段的农业生产中,一些农业投入品如化肥、农药的使用还是必不可少的。为降低成本和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部分生产者会使用一些被国家明令禁止的投入品,如三氯杀螨醇、除草醚等高毒高残留农药,或孔雀石绿、呋喃唑酮等兽药,使用了禁用投入品的农产品出口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会遭遇质量壁垒。如2013年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通告显示,绍兴某公司出口到日本的绿茶因使用了禁用物质而被预警通报;福建某公司出口新加坡的蛋品多次被通报检出苏丹红,也被进口国通报。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质量壁垒的趋势考察
其一,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实施质量壁垒的国家进一步扩大。我国农产品贸易遭遇质量壁垒最多的国家主要是日本、欧盟、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截止2013年上半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加拿大食品检验署等多个部门针对从中国出口的食品通报 833次。以宁波为例,该地区企业共有7个批次的产品受到通报,产品涉及菠菜、脱水胡萝卜等农产品,通报原因分别为检出杀虫剂、亚硫酸盐含量超标。我国出口韩国、马来西亚、越南、新加坡的蔬菜和冷冻农产品也有被通报的经历。除了我国农产品的主要出口国外,我国出口农产品遭遇质量壁垒的国家范围还在不断扩大,例如,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公告,将针对我国牛奶和乳制品的进口禁令从2013年6月23日起再延长一年,多米尼加共和国从2013年8月3日禁止从我国进口冷冻虾和鲜虾等虾类产品。
其二,遭遇质量壁垒的农产品种类和范围日益扩大。我国出口的蔬菜、水果和水产品是被进口国通报最多的农产品。从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网站上检索,2013年上半年,蔬菜、水果和水产品被通报的概率占所有农产品的一半以上。畜牧产品、园艺产品、谷物产品等都有过因不同程度的化学成分超标而被禁止入境。不仅如此,我国出口受阻的产品的种类和数量还在不断地扩大,坚果、豆类和淀粉也不断被进口国通报或暂停进口。
其三,贸易伙伴国对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不断提高,抽检项目越来越多,手续越来越复杂。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规定的检测范围和限量要求对我国输日农产品构筑了一道很高的防线。2013年5 月6日,欧盟委员会通过旨在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的一揽子法案,该法案比现存的有关法律法规更为先进、力度更大。泰国为了对木薯、红葱、柑橙、猪内脏等4类食品农产品加强进口管理,规定进口商必须先向外贸厅或外贸厅的外贸办公室登记注册为进口经营商,进口时须提品的卫生许可证、产地证和产品标准认证等文件,并要保证产品保存在与其它货品分开的仓库,并将进口、保管、出口地、销售和转让、剩余库存等资料每月定期报告。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质量安全壁垒的原因考察
(一)国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高于国内
目前我国已建立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国家标准近700项、行业标准1600多项、地方标准7000多项。标准数量较多,但在标准的水平与指标方面低于国际公认标准或进口国标准,不能与国际市场很好地接轨。主要表现为:一是质量安全水平低于国际标准要求。以常见的毒死蜱为例,我国标准中规定,叶菜类蔬菜的残留毒死蜱最大限量是0.1mg/kg,菠菜作为叶菜的一种适用此标准,而在日本菠菜毒死蜱残留要求是0.01mg/kg,比我国要严格10倍。二是国外标准具体,国内标准笼统。国内是对农产品大类制定一个标准,而国外往往具体到一种蔬菜。例如我国针对叶菜制定标准,针对果菜制定标准,而日本制定的标准并不使用叶菜类这样一个笼统的概念,而是直接具体到某种蔬菜,以葱为例,我国没有专门对葱的检测标准,日本的农药检测项目达10项,限量要求从0.2ppm到15ppm。三是国内标准欠缺。如蔬菜的重金属含量尚未纳入市场的日常检测范围,但是一些国外的蔬菜进口企业已经把铅、汞、砷等重金属含量作为必须检测项目。如韩国于今年明确了干、鲜蔬菜中重金属含量标准。
(二)农产品源头污染
在被通报的出口农产品中,农药和兽药超标占有很大一部分比例,也就是说农产品的源头污染是出口受阻的一个重要原因。源头污染一般由以下几个方面所致:一是农产品种植过程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或没有执行安全间隔期造成的农药残留超标。例如2013年2月份出口到日本的乌龙茶因茚虫威农药残留超标而被通报。二是畜产品和水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了违禁的兽药,或没严格按要求科学用药。例如2013年4月日本曾在我国产的养殖虾中检出兽药残留呋喃唑酮。三是禁用投入品被检出,例如2013年我国某出口公司出口到日本的烤鳗鱼串检出孔雀石绿残留,同年9月份韩国因在我国产的牛蒡中检出二氧化硫而对输韩牛蒡加强检查,并把牛蒡从“安全性保障食品目录”中删除。
(三)农产品加工过程中的污染
加工农产品的出口量在我国农产品出口中占有很大比重。加工过程中因没有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生产导致产品遭到污染也成为被进口国通报的重要原因。如2013年8月20日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消息,因在我国产豆类加工品和茶叶中检出二氧化硫和甜蜜素超标,韩国将加强对进口我国的豆类加工品和茶叶中二氧化硫和甜蜜素项目的检查;厦门某进出口有限公司加工的干燥香菇,加工过程未按按规定生产,导致二氧化硫超过日本限量标准,被日本拒收;欧盟2013年9月份检出我国出口挂面的重金属污染。总结案例可以看出,农产品加工过程中的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以及添加剂污染,是致使农产品出口遭遇贸易壁垒的重要原因。
(四)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污染
生鲜农产品在离开产地后还有生命,为保证到消费环节的新鲜度,需要采用一定的技术进行保鲜处理。目前国际上普遍的食品保质保鲜技术主要有干制保鲜、腌制保鲜、罐装保鲜、真空包装保鲜和冷冻冷藏保鲜等,这些技术基本上解决了食品保存的“长久”问题。由于我国的包装技术、保鲜技术与国外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储藏技术水平也较低,因此在农产品的运输、储存过程中会受到某种程度上的保鲜剂、包装物污染。甚至有些经营者为了保证农产品保存时间长和鲜美,忽视质量安全标准,在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用有害物质保鲜,我国曾出现过菜农用甲醛、农药等有害物质对白菜保鲜,对生姜防虫的事件。
(五)农产品生长的环境污染
为提高农作物产量,我国农户在生产过程中曾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造成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以河北省为例,在耕地面积减少的情况下,化肥使用量和农药施用量呈递增趋势,严重污染了土地环境,在这样的土地上生产出的农产品,往往达不到进口国的质量要求。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大量重金属污染农田和水体,在污染的环境中生长的农产品,极易产生重金属超标问题。重金属是很多农产品进口国的必检项目,以苹果汁为例,苹果汁是我国农产品中具有出口优势的产品之一,2012年全国出口苹果汁约60万吨,其中约30万吨出口美国,2012年美国正式设定苹果汁中砷限量,无机砷限量为10ppb。我国有广西、山东各一家梨汁厂,就因砷超标而处于自动扣留名单中。
(六)农产品包装及食品标签不合格
如果未按照进口国要求包装食品,也被认为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食品标签更是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发达国家对其要求越来越严,一般要求准确标明食品的名称、成分表、净含量、营养标识、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原产地、保质期、保存条件、过敏原等信息。若没按进口国要求注明会被进口国拒绝入境。例如,我国大量米醋被美国拒绝入境,仅2013年9月份我国35批次米醋被美国FDA拒绝进口,占不合格入境食品名单的一半以上,其标签不合格是主要原因。
三、加快改善我国农产品出口中质量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国内标准与国际市场接轨
针对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数量多,但标准水平低、笼统、覆盖范围窄的特点,应继续修订、不断完善和细化国内标准,尽量按农产品的小类、品种制定具体的标准,而不是笼统的兽药标准、农药标准和渔药标准。另一方面,注意研究发达国家质量标准的变化,尤其是我国主要农产品出口国家的标准,如日本食品卫生法实施细则的修订、美国的现代化法案、国外食品添加剂限量标准以及食品法典与安全都是出口企业应当关注的。再一方面,农产品主要出口省份可借鉴和推广浙江省出口日本农产品的经验,成立专门针对日本肯定列表工作小组,对肯定列表进行跟踪研究,把涉及本省出口农产品的变化内容及时反馈给出口企业和生产基地,以便迅速做出反应,有效避免退货和禁止出口事件的发生。
(二)强化农产品生产源头的质量管理
针对生产过程中的农残和药残影响出口农产品质量的现状,应强化对农产品生产源头的质量管理。一方面,对于种植的农产品,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另一方面,对于养殖的农产品科学使用兽药,合理使用抗生素、助长剂,杜绝违禁药品的使用。再一方面,相对集中生产某种农产品的区域,可按进口国要求组织生产。山东省莱芜市姜、蒜的出口给我们很好的启示,莱芜按照欧盟GAP有机食品生产标准,大力推行姜、蒜标准化种植,引导出口企业建立自属生产基地。在生产基地内实施标准化生产,浇水、施肥、用药、检测都执行欧盟标准,从源头上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此外,除了生产者和出口企业要做的工作,政府相关部门应深入乡镇农村,以种子、农药、饲料、肥料等为重点,从源头上集中治理,畜牧管理部门从行政许可、专项整治和案件查处等工作入手强化源头管理。
(三)加强农产品加工和流通过程中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
农产品在出口前的加工和流通过程中,有些可能降低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关键环节,如农产品储存环节为避免细菌污染使用保鲜剂,加工环节为增加色泽和口感使用一些添加剂,出口时包装物的使用。如果这些环节操作不规范,会降低农产品质量,从而遇到出口质量壁垒,因此应加强对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首先,企业必须保证关键环节采用安全生产规范、安全操作规范和良好卫生标准进行生产加工。其次,若有自属生产基地的出口企业必须对可能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和关键点进行监管,若非自属基地生产出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出口前应先组织抽检,发现问题,查找根源并及时反馈给上游企业或生产基地。再次,政府相关部门对农产品加工和流通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设置常态化检测,开展风险分析,防患于未然。
(四)保护农产品生产环境,扩大出口生产基地建设
政府相关部门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土地污染面积的扩大,同时,给生产者一定补贴,通过治理被污染的农田、轮次休产等途径改善农产品的生长、生产环境,保证生态的可持续性。同时,在已经建立了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的地区,如江苏、浙江、山东、广西等省份,在示范区成功的基础上,扩大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以获得规模效应。另外一方面,在扩大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一些具体措施:第一,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污染安全农产品产地环境的行为;第二,开发新型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以及有机、无机农药,降低农药在农地中的残留量;第三,开发新型肥料品种和肥料增效剂,提高肥料利用率,同时选育和改良高肥料利用率品种以及耐肥品种,减少化学肥料的使用量。
参考文献:
[1]赵建欣.质量安全视角下扩大我国蔬菜出口的对策—浙江临海西兰花出口的经验借鉴[J].对外经贸实务 2013(1):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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