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建设的调研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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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乡建设的调研报告

关于城乡建设的调研报告范文1

一、宁阳县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实际情况

1.对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内涵的认识

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即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

这意味着,需要使用农民集体土地的经营项目,可以在符合规划的条件下,通过有形土地市场,取得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符合规划的集体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市场的,与城市固有土地一样,价格将由市场决定。这项制度提高了集体土地所有权地位,还原了集体土地所有权,使集体所有权真正成为和国家所有权并立的公有制所有形式之一。

2.宁阳县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现状

⑴国有建设用地一、二级市场情况。我县2009-2013 年共办理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出让手续38 宗,面积71.8511 公顷,收取土地出让总价款30180.29万元;办理新增建设用地出让手续169 宗,面积657.3612 公顷,收取土地出让总价款251005.8万元;办理国有建设用地转让手续295 宗,面积361.59 公顷,土地转让金为77593.8万元;办理国有建设用地抵押手续1238 宗,面积1693.41 公顷,贷款额为367991.83万元。

⑵征地制度制约一体化进程。根据现行的土地流程及政策规定,当用地单位确实需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必须通过国家征收将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转化为国家所有的土地,之后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此,征收制度决定了国有建设用地具有凌驾于集体建设用地的产权,集体建设用地基本被排斥在成熟的国有建设用地市场之外,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之间缺乏有机联系。

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现状。①配套制度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尚未建立,农民将土地视为安身立命的保障。在没有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情况下,允许农村土地进入城乡建设用地市场,容易使广大农民存在后顾之忧,不能积极正确的响应政策。

②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不明确将影响建设用地市场的进程。目前我县正在进行农村土地确权发证工作,在现实操作中,大部分农民对于土地归谁所有都存在疑惑,村内生产小组与村委会对于农村土地都有一定的管理权和控制权。因此,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极其不明晰,这对于城乡土地市场一体化进程中供给主体的培育极为不利,容易造成利益纠纷。

⑷农村宅基地流转现状。我县进行了新农村社区建设规划,但大部分村庄只注重规划占新区建房而不考虑旧村庄改造。有的经济条件好的到县城、乡镇驻地或新规划社区购房后,村里宅基地仍然闲置占用;部分村民不愿在老地方建房,年复一年,造成村内宅基地空闲闲置。另外由于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只能在同村内部转让,在新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用地确权遇到难题。

二、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议

1.健全相关法律制度,使符合条件的农村建设用地进入市场

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首要障碍是现行的土地管理法规,要使城乡建设用地市场健康,有序,规范的发展,必须修改相关的法律条款,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根据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相关表述,农村建设用地只能在符合规划情况下内部使用,如果外部使用,就必须经过征地。而按现行土地管理法,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参与联营,但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按物权法、担保法等相关规定,家庭承包土地、宅基地不能用来抵押。债权改变后,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和所有权。必须推动相关法律的统一,解决土地法规碎片化、矛盾化问题,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提供先决条件,使农村建设用地在符合相关规划的条件下进入建设用地市场。

2.制定有效的土地收益分配政策,促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

土地收益应当主要归集体所有,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作为管理者无权直接分享产权人的处置价款,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土地收益应当纳入集体资产统一管理,主要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社会保障和发展生产。在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农村土地承载着社会保障的功能,因此必然减低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必然会给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带来阻力。为了促进建设用地市场的发展,必须相应的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以此来保证失地农民的最低生活水平。

3.做好集体建设用地市场的确权工作,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产权

明确产权要依靠土地登记确权,实行土地统一登记发证制度。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据已确认的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权利证书,确认所有权及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避免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权属纠纷,维护合法权益。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转让,入股,租凭等。

4.规划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试点范围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宜先在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试点。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中,城镇土地市场和农村土地市场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通过农村建设用地入市,土地使用者可在土地市场中任意选取能满足自身需要的城镇土地或农村建设用地,实现城镇土地市场与农村建设用地市场的协调统一。

5.严格控制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后的用途

应严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必须征为国有。如果允许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商品住宅开发,难以实现控制房地产开发总量的要求,同时由于产权形式复杂,也难以保证商品住宅交易的安全,让小产权房入市有机可乘。

6.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所节约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调剂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并优先满足集体建设用地。

在宅基地的分配上,对扩展边界内的城郊、近郊农村居民点用地,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鼓励集中建设公寓式住宅或有特色的农民新居。对扩展边界外的村庄,严格执行一户只能申请一处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经济条件较好、土地资源供求矛盾突出的地方,允许村集体组织对新申请宅基地的住户开展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在基础管理工作上,要依法加快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妥善处理宅基地争议。积极建立农村宅基地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宅基地动态信息查询和管理。

关于城乡建设的调研报告范文2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以来,我局领导十分重视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纪检组长任常务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任组员,全面负责局效能建设工作,并在监察室成立了局效能办,具体负责效能建设工作的部署、督查和考核。我局在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下发了局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1月20日召开全局大会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我局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目标任务,紧密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强化思想教育,突出建章立制,规范行政行为,严格考核奖惩,突出解决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达到增强干部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争创人民满意单位为目的,努力建设用心想事,踏实干事,规范办事服务型、效能型机关。

二、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我局明确局长为全局效能建设第一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效能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日常工作坚持效能建设和业务工作两手抓,把效能建设作为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平时局效能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确保每个阶段工作落到实处。

三、注重结合,力求实效。加强效能建设是转变机关作风,推进机关全面建设的重大举措。我局在效能建设活动中,坚持做到结合实际,不走过场,从点滴做起,从工作抓起,从内部管起,从解决问题入手,从效能看结果。力求机关作风有明显改进;干部职工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机关整体建设有明显进步。具体工作有:

关于城乡建设的调研报告范文3

2014年1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农办、中央文明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资源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全国妇联在全国启动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四川省列为2015年第一批接受验收省份。遂宁市作为第三批验收城市,于2015年6月顺利通过国家“十部委”组织的验收。验收期间,我区加大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进度,成功筹办了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现场会,农垃治理工作机制在全省予以表扬推广。

农垃治理迎国检工作刚刚过去,各乡镇、街道都花了大量资金,建了大量池子,但运行管理中存在很多问题,已影响到群众生产生活。今年5-9月,全区效能热线共收到群众关于这方面的投诉有190余件(次),群众对此类问题反映强烈。10月15日,市委督查室、市目督室、市整治办对我区农垃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暗访,我区分水镇、东禅镇、保石镇、聚贤镇、横山镇、会龙镇6个乡镇农垃治理工作推进不力在10月26日《遂宁日报》第二版要闻栏予以全市通报批评。9月14日,四川省下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意见》(川城乡治办〔2015〕28号)文件,要求全省各地均要建立起农垃治理长效机制,所需经费由区、镇、村三级共同承担,要成立专门的治理机构负责这块工作。

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已刻不容缓,为借鉴先进,分析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与措施,10月19—22日,由区法制办冉光培主任牵头,组织区整治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财政局、区效能热线办等单位组成调研小组,选择了地理条件与我区差不多,机制比较成熟的安岳县及我区白马镇、拦江镇、东禅镇、分水镇、玉丰镇、马家乡、大安乡、柔刚办等8个乡镇开展了为期10天的调研工作。

一、调研活动安排情况 

10.19日,组织部分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和整治办主任,区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召开调研工作安排会; 

10.20日,前往安岳县考察学习农垃治理成功经验; 

10.22日,深入白马镇、拦江镇、东禅镇、分水镇、玉丰镇、马家乡、大安乡、柔刚办等地查看现场,走访群众,听取乡镇主要负责人关于这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0.23-28日,区整治办汇总各方意见,起草《调研报告》;

10.29-30日,将《调研报告》反馈至各乡镇及调研小组成员单位征求修改意见。

二、安岳县农垃治理情况

安岳县辖69个乡镇,926个行政村、35个社区,总人口162万。安岳县从2011年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罗江现场会”后就开始着手农垃治理工作,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责任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县治理办负责该项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由县住建局长兼任治理办主任,落实人员编制8名,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了该项工作有序推进。

从2011年开始,安岳县财政累计投入3120余万元,建设垃圾定点收集池31125个,分类减量池2454个,再生资源回收点1022个,小型垃圾填埋场10个,购置垃圾清运车103辆,手推车926辆,人力三轮车412辆。县财政每年投入垃圾清运及处理费1600余万元,其中垃圾清运费用1000万元,主要用于垃圾转运及设施设备购置、维护等;600万元主要用于无害化处理费用,按54元/吨计算。

2011年-2014年,安岳县每年财政定额补助农村清扫保洁费用1400余万元。根据国省干道、县乡道路、非公路沿线区域产生垃圾量大小和各村人口多少,确定了保洁人员数量。其中,国省干道公路沿线10个组以上的村配4名保洁人员、10个组以下的村配3名保洁人员,县财政将补助经费核定到乡镇,补助标准为每名保洁人员每年4000元;县乡道路公路沿线10个组以上的村配4名保洁人员,10个组以下的村配3名保洁人员,县财政将补助经费核定到乡镇,补助标准为每名保洁人员每年2500元;非公路沿线按1名保洁人员把补助经费核定到乡镇,补助标准为每名保洁人员每年4000元。全县共配场镇保洁员346人,农村保洁员2153人,实现了清扫保洁全覆盖。从2015年开始,安岳县政府明确各村级运行维护经费每年5万元主要用于解决村级保洁人员经费,该项经费不再列入县财政预算。

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安岳县财政将乡镇河道整治、绿化整治、设施整治、秩序整治等经费实行了定额补助,其大乡镇10万元/年,中小乡镇5万元/年,非驻乡集镇3万元/年。

安岳县通过到南部、乐山、绵阳、深圳等地进行实地考察,提出下步将建成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系统。计划引进垃圾焚烧发电等资源化利用项目,该项目已完成选址、地勘、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即将进入招标建设,目前已有10多家企业前来咨询,协商。安岳县还计划在9个片区乡镇积极筹划建设乡镇垃圾压缩中转站,以尽力降低垃圾转运成本。

三、我区农垃治理情况

从2008年全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来,我区就着手农垃治理,但仅局限于乡镇场镇(莲花、安居镇除外)及国省道公路沿线105个村庄。全区共设置有72个垃圾固定转运点,由所属乡镇将垃圾转运至转运点,由城管局组织乡镇与意佳源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外包协议,由外包公司将固定垃圾收集点内垃圾清运至市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协议经费共266万元/年,其中区财政解决225.8万元,乡镇自筹40.2万元。

2011年全省“罗江现场会议”后,我区曾启动实施“户集、村收、镇转运、区处理”的农垃治理模式,但因投入过大,财力不足,仅在玉丰镇、安居镇、西眉镇、磨溪镇4个乡镇进行试点,建设了少量垃圾池,配备了少量保洁人员。终因覆盖面不大,机制运行不起来,被搁浅。

2014年11月18日,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提出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5年专项治理,使全国90%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2015年3月20日,全省召开验收动员大会,提出以“95%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为目标,以“五个保障”(有垃圾收运处理设施,有清扫保洁队伍,有再生资源回收点,有村规民约,有资金投入机制)为重点,以4月、5月、6月三个批次为时间节点开展验收,遂宁作为第三批验收城市,提出以“10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为目标。

安居区积极响应上级政策,全面启动并推行“户定点、组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 农村生活垃圾生态处理模式,按照“五个保障”要求,在镇村一级新建垃圾池5696个,再生资源回收点471个,区财政按照每个池子补助200元,每个再生资源回收点补助500元的标准,补助乡镇建设经费135万元。区整治办向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争取到项目资金11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遂资眉连接线、G318线、遂安快捷通道沿线乡镇。

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机制不成熟,财政投入不足,引入市场手段不充分等因素,导致农垃治理问题越来越突出。

(一)乡镇面临巨大压力。按照农垃治理覆盖100%行政村的要求,原不在治理范围内的垃圾也必须得到有效治理。垃圾池建成后,由于乡镇经费保障不到位,存在资金缺口,导致保洁人员聘请不到位,大量垃圾迟迟得不到转运,上级检查,群众投诉经常反映问题,社会影响较差。加之农垃治理保洁面宽、转运路程远,人员需求量大,村级运维经费又要承担“六联机制”、“村村响”、“村道路维护”、“村级活动室”建设等,乡镇普遍没有经济来源。特别是街道办,区财政未匹配村级运维经费,没有垃圾处理费征收来源,治理经费全靠办事处兜底。

(二)外包公司提出追加经费。随着村(组)垃圾池的建成,原未纳入转运范围的村(组)垃圾也急需转运及处理,导致区统一选聘的转运公司垃圾转运量及处理量增大。据现场核实,全区每日新增垃圾量17.3吨,年需增加转运经费61万元,年增加市垃圾处理厂的无害化处理经费29.5万元,共需追加经费90.5万元。转运公司压力增大,提出需追加转运及处理经费,才能确保日产日清。

四、我区下步工作建议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借鉴安岳县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下步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提请区委、区政府研究。

(一)建立完善社区、村庄管理机制。在各乡镇、街道大力推行农村社区“1+N”综合管理和村庄院落“一长五员”管护机制。组织开展“幸福美丽家庭”评选、“法律七进”等活动,打造平安和谐幸福社区(见附件一)。

(二)全面推行“户集、村收、镇运、区处理”模式。农村生活垃圾采取两级运行。一是镇村清运。由乡镇增配保洁人员,每日负责村(组)清扫保洁,将村(组)垃圾池内垃圾转运至镇中转站。二是区转运及处理。由统一选聘外包公司将镇中转站垃圾转运至市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引导村民做好垃圾分类,源头减量。由各乡镇指导各村,由各村指导各户,要求农户在家门口设置垃圾坑,将可以降解的垃圾分解至垃圾坑里面,将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分解至再生资源回收点内,将不可回收、有毒有害垃圾扔进垃圾池内,从源头上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减量收集工作。

(四)调整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月考核办法。将各乡镇、街道农村社区“1+N”综合管理和村庄院落“一长五员”管护机制建立、落实情况纳入我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月考核的重要内容,逗硬实施考核(见附件二)。

(五)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督查考核机制。对乡镇、街道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严格考核,考核方式由区整治办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实施季度综合考核,平时不定时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排位。分别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对获得名次的进行奖补,奖补资金从城管局预算外农垃治理专项资金30万元/年中列支,每季度支出7.5万元,其中: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0.5万元。获奖单位以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下发的考核文件为依据兑现奖励资金,该项经费列入区财政每年预算(见附件三)。

(六)加大财政支持引导力度。

1.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为减轻财政负担,我区保洁人员配备建议借鉴安岳县模式,国省干道公路沿线10个组以上的村配4名保洁人员、10个组以下的村配3名保洁人员,补助标准为每名保洁人员每年4000元;县乡道路公路沿线10个组以上的村配4名保洁人员,10个组以下的村配3名保洁人员,补助标准为每名保洁人员每年2500元;非公路沿线按1名保洁人员,补助标准为每名保洁人员每年4000元。场镇社区根据实际需要配备,补助标准为每名保洁人员每年9600元,全年所需保洁人员经费847.03万元。建议区财政每年承担50%,计423.515万元,剩余50%由乡镇从村运维经费中予以解决(见附件四)。

关于城乡建设的调研报告范文4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农民工;市民化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3

一、农民工生存状况及市民化意愿

2012年辽宁省农民工总量约为420万人,其中:来自本省农民工331万,占79%;来自外省的农民工89万人,占21%。来自本省农民工市内流动的260万人,占79%;跨市流动的71万人,占21%。来自本省农民工是来自外省农民工的3.7倍,本省农民工占绝大多数。市内流动农民工是跨市流动农民工的3.7倍,市内流动是农民工的主体。

1.农民工就业分布

2011年全省农民工415万人,从事建筑业93.7万人,制造业51.3万人、采矿业25.5万人、保安业22万人、餐饮业及其他行业112.5万人;主要分布在沈阳市66万人,大连市92万人,其他城市163万人,分布在县城、小城镇的有94万人。辽宁省农民工主要分布在沈阳、大连等大中城市,并且大量从事就业门槛较低的传统二、三产业。这说明大中城市的就业机会比县城和小城镇多,承载能力也比后者强。

2.农民工社会保障

2013年,辽宁省医疗保险参保的农民工106万人,参保率约25%;在工伤保险方面,全省参保的农民工188.55万人,参保率约45%;在养老保险方面,全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46.4万人,参保率约11%;在失业保险方面,全省参保的农民工27.3万人,参保率约7%。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与长期居住关联度较大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仅为11%,更是偏低。在技能培训结构方面,参加技能培训39万人,参与率约9.4%,取得技能证书仅11万人。从这项调研来看,我省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水平还比较低,农业转移人口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公共服务的差距还比较大。

3.农民工住房情况

据沈阳市(2012年)的抽样调查显示,农民工的居住方式主要有租住、借住、集体宿舍、活动板房、帐篷和在建建筑五类。其中,租住的占43%,借住的占2%,集体宿舍的占26%,活动板房的占13%,帐篷和在建建筑的占16%。租住和住集体宿舍的农民工比例占7成左右。

4.农民工市民化意愿

据统计,2009至2012年,辽宁省已有47万农村人口落户城镇,对推进城镇化建设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从现实情况分析,我省农村人口落户城镇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2009至2012年分别为22万、9.5万、9.2万、6.1万,其中,落户小城镇、购房、投亲落户比例较大,分别为11万、6.3万、4.5万。

据辽宁省公安厅2013年问卷调查所知,在调查的10000名流动人口(农民工)中,愿意落户城镇的有3217人,占32.2%,不愿意落户城镇的有6783人,占67.8%;在不愿意落户城镇的人口中,不愿意放弃土地的有2680人,占39.5%,认为城镇消费水平高的有1508人,占22.2%,城镇没有住房的有1092人,占16.1%。可以看出,土地、住房、收入问题是制约农村人口落户城镇的主要因素,同时,惠农政策、征地补偿、生活习惯等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二、农民工市民化的制约因素分析

1.成本因素制约

目前国内有关农民工市民化成本研究基本上是从公共成本、个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三个方面进行的,尚未形成普遍认可的成本构成体系和测算方法,而且测算结果差异较大,从人均2.5万元到119.7万元不等(见表1)。。

表1 农民工市民化的综合成本

全国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公共

成本 城镇建设维护成本(元/人年) 677 716 603 547

公共服务管理成本(元/人年) 806 1623 505 465

社会保障成本(元/人) 41356 45547 34362 39832

义务教育成本(元/人) 14180 15066 12384 12616

住房保障成本(元/人) 12011 15214 9512 10305

公共总成本(万元) 13.1 17.6 10.4 10.6

个人

成本 生活成本(元/人年) 14710 16981 12139 12351

住房成本(元/人) 100906 126013 83634 91159

社会保障成本(元/人年) 2975 2742 2970 3839

个人总成本(万元/年) 11.9 14.6 9.9 10.7

从研究文献来看,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主要包括公共成本和个人成本,其中公共成本主要是政府为市民化人口提供各项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新(扩)建基础设施等而需增加的财政支出。个人成本主要是农民工个人及其家庭在城镇定居所需支付的生活费用和发展费用,二者缺一不可。

辽宁处于东部地区,如果按照平均每年实现70万人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目标,则全省每年需拿出28.7亿元(17.6万元/43年*70万人)财政收入用于支付市民化的公共成本。2012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3103.7亿元,可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对公共财政压力并不是很大,政府财力负担并不是制约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主要因素。

而就农民工个人而言,市民化的最大成本是住房成本,如果按照户均3口人计算,每个新市民家庭需要的住房成本将达到37.8万元。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2年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290元,全年收入约为2.75万元,也就是说农民工在维持全年人均支出成本后很难承受购房成本,这也是前述租住和住集体宿舍的农民工比例占7成左右的主要原因。

2.现行制度约束

一是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及其附属福利政策的约束。尽管在2009年辽宁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在全省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称作“居民户口”。但是在诸如就业、住房、医疗、教育、养老等制度方面,居民待遇仍然与户口挂钩,城乡福利待遇的差距明显,而在不同城市之间这种差距也同样存在。

二是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的约束。例如现有征地补偿标准较低,农村土地流转改革较慢,农业转移人口较难通过土地和房产的征收收益获得足够的市民化成本支持。同时,随着国家持续对“三农”的关注以及新农村建设的取得新成就,农民的财产意识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农业转移人口放弃土地获得市民身份的机会成本越来越高。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2011年)的调查,73%的农民工希望进城定居后能保留承包地,67%的农民工希望能保留宅基地。此外,当前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的政策,没有与吸纳农业转移人的数量挂钩,造成人口输入地与输出地之间人口与土地资源的配置严重失衡,农村土地出现闲置等浪费现象。

3.社会认同度低

由于大部分农业转移人口受教育程度低、缺乏工作技能,所以往往从事技术含量低、收入也较低的传统行业。此外生活观念和生活习惯的差异,以及个别治安案件、不遵守社会公德等行为,导致部分城镇居民对农业转移人口整体产生偏见或歧视。而农业转移人口原有的文化与行为方式以及经济生活方面的差距,也使得他们对所在的城市缺乏归属感。据一项关于农民工自我身份界定的调查,选择“城市市民”的人数只有19.31%,选择“农民”的人数占57.93%,选择“边缘人”的人数占22.51%(梅建明,2006)。对广州、深圳、东莞等地新生代农民工的调查显示,63%的人存在“我不属于这里”的感觉(张丽艳、陈余婷,2012)。

4.承载能力限制

由于资源配置的不均衡,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在就业机会、工资水平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差距悬殊。据《国家统计局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在直辖市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2561元,比上年增加259元;在省会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2277元,增加236元;在地级市和县级市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分别为2240元和2204元,分别增加229元和222元。大城市的务工收入水平和增加额都要高于中小城市的水平。从就业人数上看,在直辖市务工的占10%,在省会城市务工的占20.1%,在地级市务工的占34.9%,在县级市务工的占23.6%。农业转移人口向大中城市集聚,一方面使大城市特别是超大城市规模急剧膨胀,出现交通拥堵、环境恶化、房价高企等“城市病”,另一方面也使一些小城市和小城镇缺乏人气,出现相对衰落的现象。所以虽然现行政策已经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但是实际上对农民工并没多少吸引力,而大中城市虽然存在各种落户限制,但仍然受到七成左右农业转移人口的青睐。

三、农民工市民化的对策建议

国家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思想是实现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首要任务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这是城镇化政策从注重数量向质量与数量并重的重大转变。结合上述调研分析并借鉴国内典型经验,提出有关对策建议如下:

1.深化户籍改革

围绕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努力提高农民工融入城镇的素质和能力。一是实施差异化的落户政策。完全放开建制镇和中小城市落户政策,取消现有全部限制条件,只要在建制镇和中小城市有合法落户地址(含租赁)即可落户。适度放开大城市落户政策。对于购房落户,取消实际居住1年限制,只要合法取得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申请落户。二是进一步健全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实施居住证制度、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逐步剥离附着在户籍上的就业、住房、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福利和管理制度,建立统筹城乡的公共服务体系。三是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城镇落户的过程中要坚持自愿、分类、有序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这方面铁岭市正在探索的“单户城镇化”经验值得借鉴.

2.推进

一是将集体建设用地交易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统一管理,形成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体系。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新途径。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探索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管理制度。二是探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三是向国家争取政策,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跨县级行政区域的试点。四是推进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的改革,完善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体系,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提高单位建设用地上的人口承载能力。五是推进宅基地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探索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制定多样化的补偿方式和合理的补偿标准,赋予农民自主选择权利。

3.加强资金保障

一是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加大预算内新增财力对城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针对各项财力性转移支付的不同政策目标,在制定各项财力性转移支付政策时,逐步形成与农业转移人口规模相挂钩的财政转移支付分配制度。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的成本分担机制。二是充分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资金,并以之为契机学习和引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三是充分发挥财政信用,积极向中央争取地债发行额度或争取由省直接发行地债。四是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财政担保和贴息等方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公共事业领域,实现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

4.提升承载能力

一是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编制全省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科学的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和空间布局。以城市群为城镇化的主体形态,提升辽宁中部城市群地位,建设辽宁沿海城镇带。大力推进县城等中小城镇发展,提升其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能力。二是加强城镇住房保障。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将进城农民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制订和落实进城农民工享受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措施。三是提高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进集中供热。加强供水、燃气、排水等设施建设和地下管网改造。提升城市排涝能力和污水处理能力。完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四是加强产业支撑,统筹城乡就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传统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就业机会。统筹城乡就业,加大对农民工就业培训力度,提高农民工的综合素质,积极支持农业转移劳动力进城创业,认真做好就业困难农业转移劳动力就业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管理基础工作。五是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一体化。按照归口管理、整合资源、政策并轨的原则,整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个体系,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体系。同时完善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水平。

参考文献:

[1]辽宁省政协办公厅.关于解决我省农民工有序转为城市居民问题的调研报告[R],2001年。

[2]中国社会科学院编.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6[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

[3]张加明.农民工市民化的几点思考[J].农业考古,2011年03期

关于城乡建设的调研报告范文5

现将三年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学习,明晰思路,确立工作总体目标。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参加了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市委党校《加强执政能力培训班》、《树立科学发展观研讨班》培训。利用在省委党校《城建领导干部培训班》进修机会,系统学习了政治理论和城建专业等方面知识。为进一步提高自己,于06年初考入省委党校函授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进修深造。做到学以致用,形成了《关于城市建设的思考》、《关于城市经营管理的探索与分析》等调研报告6篇,分别在《调查研究》、《城乡建设》发表。理清工作思路。针对我区“三多”(企业多、棚户区多、历史欠账多)、“三少”(资金少、合作少、可支配资源少)的实际,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确定了“强化经营理念,整合城市资产,广辟融资渠道,拓展城市空间,突出基础设施完善、老城区改造、环境整治及生态建设,全力打造生态石化新城”的总体思路,并付诸实施。坚持规划先行。论证编制了《龙凤区总体规划》,调整了《分区性总体规划》,完成了《龙凤镇镇域总体规划》、《董家泡水环境综合治理控详规划》、《南砖厂平房区控详规划》等16项专项规划,分阶段、有计划组织实施,使战略规划从宏观指导转变为具体操作,适时、有效地推进了城镇建设较高水平运行。

二、审视区情,广泛协调,破解资金瓶颈难题。

面对我区有限的财政现状,落后的基础设施,以及辖区企业效益下滑的客观现实,我坚持对上争取扶持、横向谋求合作、社会广泛融资。三年来,共直接争取资金2.9亿元,政策争取资金3.1亿元,协调企业投入资金6.9亿元。一是抢抓机遇协调资金支持。龙凤铁东跨线桥。争取市政府、哈铁分局投资3000万元。为提快车速,铁路部门原计划投资400万元建设下交桥,仅解决村民出行问题。得知这一消息后,我立即向主要领导建议并及时向市里汇报。经多方工作,更改为双向四车道上交桥。并规划了以跨线桥为枢纽,连接世纪大道、卧龙路、龙华路和万峰路的“四路”工程。目前跨线桥已完成工程总量的80。今年,又协调市政府投资300万元,开工建设了引桥与铁东村通村公路。“一桥四路”的建设,将进一步完善我区道路交通网络,拓展发展框架,带动周边20余平方公里土地大幅增值。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争取市政府、石化企业投资1000万元建设了管护中心;对保护区范围内土地按每年200万元,分50年逐年进行补偿,累计补偿资金1亿元。主城区供水管网改造。争取市政府资金500万元,现已竣工投入使用。城中村饮水解困工程。争取市政府资金800万元,现已开工建设。万峰路亮化。争取市政府资金180万元,已竣工投入使用。无人保洁区保洁权拍卖、退耕还林、规划编制。共争取市政府匹配资金300万元,已按计划全部完成。二是千方百计争取政策倾斜。南砖厂平房区改造。该项目是困扰政府多年来的老大难问题,经过两年多积极沟通协调,市长办公会议决定,将约3亿元土地出让金和行政规费实施先征后返政策,用于前期土地整理和动迁。土地整理项目。将前进村、刘高手村及龙凤区林场基本农田申报了国家土地整理项目,项目预计投资1380万元,实施后可净增耕地130.5公顷。三是政企合作携手共建。龙凤污水处理厂建设。经与石化企业前期运作,得到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批复,现90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已全部到位,正进行项目选址和筹建准备工作。光明路拓宽改造。经多次协调, 石化总厂在企业改制后非常艰难的情况下,克服资金等困难,与区政府共同出资1000万元进行了改造。协调企业投资项目。三年来,仅石化企业就投资6.5亿元,先后拓改道路4条、总长度8.6公里,建设住宅小区5个,辟建了体育场和水上公园各1处、生态园2处,并对部分老居住区进行了整体改造。另外,还协调石油分站、石油公司、龙凤热电厂、市建一、二公司等8家企业投资500余万元在亮化、绿化、净化等方面进行了建设。

三、完善功能,优化环境,提升石化城区品位。

三年来,总投资7.76亿元,总建筑面积50.4万平方米,共拆除各类建筑8万平方米,植树52万株,绿化面积80万平方米,人均绿地面积达8.07平方米。一是完善基础设施。新、扩、改道路6条、总长度13.7公里,铺设管网14.5公里,建设桥梁1座,主要包括:建设了环湖路、铁东跨线桥和通村公路,拓宽了光明路,改造了卧兴路、化谊路、兴化大街,以及主城区、平房区和城中村供水管网。同时对龙北路、外环路、万峰路等路段进行了亮化,亮化总长度40余公里,辖区街路亮灯率达98。二是推进城区改造。采取政府扶持、政策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方式,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主要包括:阳光嘉园、阳光馨园、阳光俊园、凤阳小区、龙祥小区等7个居住区,建筑面积42.3万平方米。投资1400余万元,对区属凤祥、龙化小区等35栋住宅楼全部实施了平改坡工程,安装了可视电子防盗门,改造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了凤祥广场、金世纪广场等3个综合活动广场,丰富了居民生活。城区品位日益提升,龙化小区被评为省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龙兴小区、上林小区、凤祥小区3个小区晋升为省级“安静居住小区”;全市亮化工作现场会、全省物业管理经验交流大庆现场会在我区召开,推广了我区的工作经验。我区在全市作了《突出以人为本强化经营管理全面提升石化城区品位》的典型发言。三是狠抓城市管理。深入开展了“四化一畅”(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和畅通工程)等系列活动。主要对光明路、万峰路以及澳龙小区门前进行了绿化,建设了三永近郊、厂西和化吉路三个生态园。辟建了省级龙凤湿地自然保护区,设立管理站4处,24小时全天候看护,维护了良好生态环境。开展了整治环境卫生、清理占道经营、车辆抛洒治理、小广告治理、露天烧烤和店外经营整顿、不规范牌匾整治等10余项专项整治,并把城市管理触角从主街道向背街小巷延伸,由中心区向城乡结合部延伸,对392.7万平方米无人保洁区保洁权进行了公开拍卖,城区环境由突击整治向长效管理根本性转变。开展了低空大气污染、工业污染、噪声治理,空气优良天数保持在340天以上。

四、以人为本,真抓实干,解决群众民生问题。

三年来,我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思想,立足群众,关注民情。一是大力实施民心工程。改造了主城区供水管网。引进了东湖水厂水源,并将水经营权整体移交进行专业经营管理(年可节约资金200万元),彻底解决了龙凤地区1万余户居民多年吃水难、吃水受制约这一久拖未决问题。实施了城中村饮水解困工程。涉及澳龙小区、南砖厂棚户区、动力社区、卧里屯铁路东、久青村、建兴村等11个区域,覆盖面积50余平方公里,受益群众约2万余人,现已铺设管线6000延长米。加快了宅基地审批进程。制定了《农村危房翻建规划审批意见》,完成了8个村集体土地测量和规划编制工作,农民建房难、办证难问题将得以有效缓解。二是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在征地拆迁中,严格执行政策标准,累计补偿资金800余万元,没有出现1例越级上访和冲突事件。落实农民工工资政策,累计解决拖欠款100余万元,并建立了约束保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49件,占总数的60,关注、解决群众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难题,合理办结率达100%。三是着力为百姓办实事。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认真落实职工住房、“两费”货币化补贴补差政策,共发放资金3329万元,受益面分别占到总数的90和96以上,职工多年期盼解决的问题成为现实。关注弱势群体,为环卫工人平均提高工资近200元,并配备了防寒棉标志服和安全警示标志牌,推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置了扫雪机、垃圾压缩车等环卫车辆5台,改善了工资待遇,降低了作业强度。

五、廉洁自律,高效务实,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关于城乡建设的调研报告范文6

县域经济是以县域为中心,以产业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村为重点,以县域行政范围为基础,以优化配置资源为目标,具有地域特色和功能完备的区域经济。

一直以来,县域经济在扩大我国经济总量、增强综合实力,统筹城乡建设、有效化解“三农”问题,促进就业、农民增收、财政增长、巩固基层政权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据统计,截至20xx年末,我国列入县域经济统计范围的2072个行政单位县域国土面积占全国的92%;人口总数约占全国总人口的73%;县域经济gdp约占全国gdp的60%,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实际利用外资等指标都占全国的1/3左右,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约占全国的1/4。

近年来,中央重新审视“重城轻乡”的非均衡经济发展态势,突破性地提出了“县域”概念,并将“县域经济”正式纳入国家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范畴,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都明确提出要“壮大县域经济”。宏观经济政策呈现出向县域侧重的明确的方向性变化,标志着中国已经进入了县域经济大发展时代。

20xx年中央实施东北振兴战略,为辽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了重大的历史机遇,特别是为辽宁县域经济的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使全省县域经济实现了前所未有的跨越式发展。但是,与浙江、江苏、广东、山东等目前国内县域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相比,辽宁差距明显。如何解决目前制约辽宁县域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在现有基础上实现本省乃至东北地区县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值得深入思考。

1辽宁县域经济发展现状

辽宁目前有44个涉农县区,包括27个县和17个县级市,土地总面积为12.83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的86.7%;总人口2315.3万人,约占全省的55%。在中央振兴东北战略的推动下,全省县域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升,态势良好。县域经济发展呈现出“全面提升、结构改善、活力增强、效益提高”的良好态势。

(1)县域经济总体实力增强,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增长。

20xx年辽宁县域地区生产总值为3300.1亿元,比上年增长了21.8%,占全省的35.6%,有7个县(市)的地区生产总值超过了10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3874元,增长了22.1%;实现工业增加值1453.03亿元,同比增长33%;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08.8亿元,增长了30.1%,占全省的13.3%,比上年提高了0.9个百分点。

在20xx年第七届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排名中,东北地区占5个,全部出自辽宁,最高排名34位,分别是海城市、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大石桥市。

(2)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工业和服务业持续提升。

20xx年辽宁县域第一产业增加值为767.1亿元,增长10.7%,占全省的78.6%;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480亿元,增长26.3%,占全省的31.3%;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053亿元,增长24.6%,占全省的29.7%。三次产业比重由上年的25.6:43.2:31.2调整为23.2:44.9:31.9。一产业下降2.4个百分点,二产业上升1.7个百分点,三产业上升0.7个百分点。

(3)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20xx年辽宁县域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达1004.3亿元,占全省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20.2%,比重较上年提高2.8个百分点,比上年增长57.2%,比全省增幅35.7%高22个百分点;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占gdp的比率为30.7%,比上年提高11.4个百分点。

电力、交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等投资均有大幅增长,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最为突出的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历时6年总投资129亿元的全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全面竣工并交付使用,改善了农村电网的落后状况,实现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使全省691万户农民受益;二是全省省辖市全部通高速公路、1170个乡镇全部通油路,形成了“一网五射两环”的公路交通总格局;三是在辽西北全面启动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使458万农民饮水难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4)对外开放步伐加快,重点项目不断涌入。

招商引资步伐加快。随着县域基础设施和招商环境的改善,20xx年辽宁县域实际利用外资12.2亿美元,占全省的20.3%;农业实际利用外资、农产品出口创汇同比增长20%以上。各县(市)普遍开工建设了一批重点工业项目。江苏雨润集团300万头生猪深加工项目落户开原,北票工业园引进浙江赐富、纵横两大集团,投资10亿元年产60万吨海绵铁项目进展顺利,盘锦大洼船舶工业园已签订项目总投资72亿元,42个重点项目中将有15个项目年内达产。

在省财政资金支持 的25个县(市)工业项目集聚地中,规模以上企业数已由20xx年的325个增至20xx年的577个,增加252个,增幅77.5%。其中1亿元以上的企业已由20xx年的42个增至20xx年的100个,增加58个。

(5)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生活质量不断改善。

20xx年,辽宁省农民人均纯收入4090元,比上年增加400元,增长10.8%。从44个县来看,11个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5000元,占25%,比上年增加4个,其中,长海县仍旧是全国最高,达15012元;4000-5000元的有20个,占45.5%,比上年增加5个;3000-4000元的有11个,占25%,比上年减少5个;20xx-3000元的有2个,占4.5%,比上年减少4个。

2从辽宁县域经济发展引出的思考

(1)目前制约辽宁乃至全国大部分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

虽然辽宁县域经济的发展取得了很大进步,已经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但放眼国内浙江、江苏、广东、山东等县域经济发展的先进地区,差距依然明显。

据20xx年中郡县域经济研究所《第七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与科学发展评价报告》显示,当前我国县域经济发展具有如下特征:

——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东部地区有90个,东北地区有5个,中部地区有11个,西部地区有4个。

——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的平均规模:人口81.45万人,地区生产总值268.17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3.36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3596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790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05%、15.86%、22.57%、16.43%、8.99%。

——新时期县域经济特色各异,竞争日益激烈:浙江省县域经济人均水平高,百强县比例大,为全国各省市区之最;江苏省县域经济规模大,百强县大而强;山东省县域经济单位多,差异性大,百强县增数多;广东省县域经济已经逐渐成为中心城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等等。

通过与上述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地区的综合比较,现阶段制约辽宁县域经济发展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一是经济发展整体水平较低,竞争力不强。除少量县(市)外,总体处于国内县域经济发展一般水平,与全国百强县(市)平均水平差距明显。

二是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依然滞后,产业现代化水平低。产业集群特色不鲜明,缺乏龙头企业的带动和规模化经营,没有发挥出自身优势,对整个产业的支持和推动力度不够。

三是县域经济发展不均衡,强者恒强、弱者常弱,各自为战,未形成类似江苏江阴、山东即墨等为代表的强县组团,体现出明显的集聚放大效应。

四是乡镇企业管理落后,没有树立起有市场号召力的特色品牌。

五是环境保护和资源优化配置意识不强,软硬环境建设亟待总体提升。

不难看出,以上问题正是一直以来制约和困扰中国大部分县域地区经济发展的通症,只是当前阶段更加突出、更加紧迫而已。

(2)关于我国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初步设想。

必须看到,在现代化都市大行其道的今天,发展县域经济是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战略支点。县域经济发展的成败,关系到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关系到我国的全面开放、发展和稳定,所以必须从六个方面入手:

①要坚定思想、统一认识,将县域经济的发展与区域总体发展联系起来,树立“县域立,城市兴”的思想,加速推进城市经济和县域经济的“双轮拉动、同步增长”。

②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规划,依据各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优势、现状、存在问题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准确把握自身定位,将工作重点放到培养县域主导产业、培育特色经济品牌、扶持县域龙头企业上来。

③建立和完善国家县域经济发展指标评价考核体系。依靠该体系,促进县域经济在领导机制、改革机制、考核机制、激励机制等方面实现创新发展。

④加速环境建设步伐,提高环境建设水平。在完善公共基础设施、产业配套设施的同时,加速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提升政府行政审批服务的水平和加快办事效率,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优良的配套设施环境和优质的公共、行政服务。

⑤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支持和鼓励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地县域产业发展方向的乡镇中小企业引入现代企业管理模式,积极引导其立足本地、开拓市场、扩大规模、加速集聚。

⑥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人才资源管理,为县域经济发展集聚各类有用人才。充分利用各项优惠政策和激励机制,大力引进和培养适合县域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级人才,形成优势产业集聚人才、重点项目吸引人才的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