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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突发事件基本原则范文1
一、媒体报道重大突发事件时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新闻媒体自2004年“非典”事件至2008年汶川地震事件,经历了对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转型,从旧有的政府统一调配信息资源、管控信息渠道、媒体缺乏与受众互动的单向信息传播单向模式,逐步发展为以新闻价值为信息选取原则、受众的信息需求为中心、媒体直接接触信息源的新闻报道模式,与政府实行的积极的信息公开相呼应。
但是近年来,新闻媒体矫枉过正,对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报道出现了夸大事件危害程度、传播谣言流言、重视信息的时间性而忽视国家信息安全和信息保密等负面效应。由于媒体的过分报道,使得处理重大突发事件时的社会参与程度骤然加重,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事发地政府的救灾过程和应急处置过程出现管理混乱、组织机构协调不力等情况。
可以说针对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报道究竟应该采取怎样的方式、遵守怎样的报道原则是媒体业界和新闻学界越来越应予以重视的课题。从重大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媒体的信息传播渠道和信息把关人的性质以及其担负的社会责任来看,媒体针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除了以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及时为基本原则之外,要坚持正面报道为主、正面报道为先的报道原则。
二、突发性与阶段性决定了媒体正面报道的必要性
1.突发性与社会舆论的关系
重大突发事件的特性不仅符合新闻媒体选取报道信息时所依据的新闻价值判断标准,使得媒体对重大突发事件通常给予长时间、全方位的报道,也符合了吸引人们关注新闻信息的基本条件,让人们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关注度高于一般新闻报道。因此这种传播者与受众之间互相积极互动的传播模式,就让媒体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态度很大程度影响甚至决定了社会舆论对该事件的态度。
正面报道可以有效地引导人们用正向思维去思考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将社会舆论的关注重点放在处理事件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上,而不是散布造成社会恐慌和秩序混乱的负面情绪和虚假信息上,这样才能维护正常的管理秩序和最大程度地调动社会资源。
2.阶段性与信息需求的关系
在事发之初的混乱阶段,也是媒体最容易无意识或有意识地发生不当报道行为的时期。无论是事发地的一般群众、事件当事人、事发地政府还是其他地区的受众,都处于缺乏对事件的足够了解、缺乏可靠信息源、缺乏对信息权威的判断依据,这也是为什么重大突发事件通常会导致社会上蔓延着普遍的焦虑情绪。一旦政府与群众处在了紧张关系中,那么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行动就会陷入僵局,最终损害了当事群众的利益。
为了避免这种严重的后果发生,在事发之初的混沌阶段,媒体除了要第一时间报道出事件之外,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议程设置功能,坚持正面报道为主的报道风格和报道方向,要科学、理性地安抚社会上可能产生的负面情绪,帮助人们稳定这一时期的生活节奏,客观地评价事件规模和影响程度。
随着事件的发展,在事件基本稳定的事后处理阶段,媒体可以将报道的持续性和影响力相结合,逐步披露事件中发生的负面事件,在受众处于基本理性的氛围中时,引导舆论进行全面的事件回顾和反思,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这样才能真正有效地辅助政府职能部门对处置方案进行合理、准确的效果评估,提出有针对性、有实际意义的完善社会管理机制的提议,总结经验和教训。
处置突发事件基本原则范文2
一、疫情风险分析
物业为服务行业,服务公司为公开性办公场所,人员结构复杂且流动性大,防控难度高、强度大,且责任重于泰山。一旦疫情扩散,不仅仅是威胁到员工的身体健康,同时隔离等一系列措施会影响到业主的正常工作与生活,给物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给社会生产带来灾难与损失!
二、预防及应急措施
1、预防措施
做好对员工的宣传及教育培训工作,运用宣传栏、组织宣贯会的形式科普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定期进行环境消杀等措施。
2、应急措施
准备好应急物资并制定相应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以保证物资不被他用。每年度生产经营费用中规划事故应急处置的资金列出,按时拨付,确保应急状况下应急经费及时到位。对全员进行应急预案培训,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并对培训、演练进行记录,根据预案演练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及修订、完善。
三、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基本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事故发生的应急处置要以人为本,安全作为首要目标,再考虑其他,做好防患于未然的准备工作。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应急指挥领导统一组织下,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应急管理机制。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各职能部门接到警讯后立即奔赴现场,按照预案既定方案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应对突发灾害。——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按照《BZ
203-01-2017
应急管理规范》要求,公司成立应急指挥小组(三级应急指挥中心),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项目负责人、班组长任组员。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安全保卫组、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
图1
应急指挥小组(三级应急指挥中心)组织机构图
(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决策和部署,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救援和决定应急结束等工作。
(2)统一协调和调度公司一切有效资源进行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
(3)接受上一级应急处理指挥部对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资源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2、安全保卫组职责
负责人员进出登记、体温检测;接待外来人员或应对外界媒体;负责隔离人员的监督监视;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项目的安全秩序;监督抢险、抢修人员的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预防次生事故的发生;生产、生活区域的安全警戒;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
3、综合协调组职责
根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示,协调外部应急力量;项目现场人力资源的调配;安排人员协调与当地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将当地政府的指令、卫生主管部门和疾控中心的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和要求,迅速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
4、医疗救护组职责
负责组建抢险现场的医疗救护站;负责项目现场防疫物资的领取与发放。
5、善后处理组职责
负责稳定员工情绪,确保生产自救工作顺利进行等工作。
四、处置程序
五、处置措施
根据传染病疫情事件的严重情况,分级实施控制措施,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扩大应急响应,积极寻求外部社会救援力量。
1、通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根据防疫要求进行范围内封锁与隔离,建立防疫通道,对进出人群进行体温检测与防疫装备配备情况检查。对疑似病人予以有效隔离,同时向上级疾病控制部门进行报告,根据政府有关规定,统一专人专车转运至定点治疗医院进行进一步确诊、医学观察及治疗处理。各级健康人员要在不被传染的情况下坚守本职岗位,使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2、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部门接到应急反应的通知后,应按各自的职责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对部分健康的运行、检修和管理岗位人员进行集中居住,统一食宿,减少外界接触,以保障上述人员不被感染。
3、现场应急指挥部对事故的发展态势及影响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并随时反馈给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为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如升级达到启动高一级响应程序条件,应及时提高应急响应界别、改变处置策略,同时向上级和社会救援力量求助。
4、预案结束
在应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员均得到有效治疗,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官方指令统一部署,由组长宣布“传染病疫情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结束。
5、后期处置
疫情事件结束后,按照把事故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原则,及时做好生产、生活恢复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制。
6、总结归档
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处置突发事件基本原则范文3
物
保
护
单
位
应
急
预
案
江南镇文化站
2021年5月25日
一、总则
为了及时处置我镇文物保护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文物的危害和影响,根据文物法律、法规和《国家文物局突发性应急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全江南镇各部门管理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遭盗窃、盗掘、损毁、火灾、丢失的事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文物单位发生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
预防为主:要始终把预防突发事件发生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细致排查各类文物突发事件的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
(二)
依法管理:文物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的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
属地负责:处置文物突发事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江南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发生涉及文物的突发事件负总责;镇文化站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处置文物突发事件;县文物局指导协调全镇文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四)
快速反应:各文物单位应相应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各级预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应急组织及职责
设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江南镇人大主席唐福桥担任,副总指挥由事发单位的主管贺定军担任,其他职能班子领导为指挥部成员。
(一)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指挥、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研究解决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处理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应急方案的具体执行等工作。
2、及时向县文物局上报有关情况和信息,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
3、按照县文物局和我镇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工作指导方针,拟确定或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信息的内容、时间、方式等,并实施。
4、负责做好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法律咨询。
(三)
比照县文物局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本地、本单位应急指挥部。
五、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
预防预警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各部门单位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文物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
(二)
预防预警行动
1、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本单位文物安全工作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定期演练各种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能力。
2、制定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日常安全工作措施。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
3、对外开放的文物单位,尤其是旅游旺季,要提前制定相应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上级文物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4、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文物单位的治安管理工作。文物单位应主动接受公安机关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三)
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岗位职责;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防范技术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对外开放的文物单位严格核定人员容量,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的监控,在售票处、出口和主要通道要设置识别标志,指定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六、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一)
重大突发事件(I级)
1、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被盗、损毁、文物建筑坍塌的。
2、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重大火灾、严重被盗、大面积损毁、重要文物建筑坍塌的。
(二)
较大突发事件(Ⅱ级):
1、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被盗、损毁、文物建筑坍塌的。
2、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重大火灾、严重被盗、大面积损毁、重要文物建筑坍塌的。
(三)
一般突发事件(III级)
1、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被盗、损毁、文物建筑坍塌的。
2、馆藏文物丢失、损毁的。
七、应急响应
(一)应急预案启动
1、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启动本预案,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情况核实后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文物局。
2、I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应急处置工作。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情况及时上报市文物局,市文物局在迅速核实情况后,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在及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省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的同时,积极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3、II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应急处置工作。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情况及时上报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迅速核实情况后,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在及时将情况上报市文物局的同时,积极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三)
信息报送
1、基本原则(1)迅速。突发事件发生后接报信息并核准,应立即向县文物局报告,时间最迟不得晚于知道事件发生后40分钟。(2)真实。报送信息应尽可能客观实际,真实准确。(3)全面。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断章取义,更不能对上报信息层层截留、级级过滤。
2、报送内容(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2)事件的简要经过、文物受损及人员伤亡情况。(3)事件原因分析。(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方案。(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报送形式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应附音像资料。
八、指挥和处置
(一)
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文物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的建议。
(二)
文物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分类,根据各自职能分工,投入到应急工作中。(四)信息按有关规定执行,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地信息。
九、后期处理
(一)文物行政部门组织文物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受损文物的价值评估,提出修复和保护的意见或建议,组织开展对突发事件的事后补救和受损文物的保护工作。
(二)事件处理结束后,及时将情况书面报告县政府、县文物局。
(三)根据事件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四)奖惩有关人员。
十、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文物单位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各文物单位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制度。
储备足够的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物资放在交通便利、储运安全的区域。
(三)人员保障各文物单位应组建突发事件的处置应急队伍,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各级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宣传、培训保障加强各文物单位突发事件预案的普及工作,公布应急指挥部和接警电话,宣传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常识,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和减轻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处置突发事件基本原则范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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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xx天然气有限公司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天然气突发事件,对天然气突发事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
1.3
适用范围
1.3.1区域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建设、运行、管理的西温庄门站、丈子头门站、小店高中压调压站、新张村高中压调压站、高压输气管线、高压储气管线和中压输配管线、中低压调压站(箱、柜)。
1.3.2适用事故类型
天然气泄漏、火灾、爆炸、突然停气24小时事故、电气灾害、特大暴雨造成的洪涝灾害、雷电灾害、地震灾害
1.3.3事故级别
1.3.4响应级别
根据事故大小启动响应级别的预案
1.4
应急预案体系
1.4.1预案构成
公司应急预案由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部分组成。
1.5
应急工作原则
应急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的原则。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分级管理,先期处置的原则。统一指挥,专业救援的原则。即报情况,跟踪落实的原则。
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
公司基本概况
企业名称:xx天然气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范围:天然气输气管网的规划、设计、建设、管道施工;天然气储配、销售、运营、管理、用户设施设计安装;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天然气汽车改装及零部件的经销;天然气器具的生产、加工、销售;天然气相关技术咨询及开发研制。
主要安全设施:丈子头门站、西温庄门站、小店高中压调压站、新张村高中压调压站、CNG母站,高、中低压管线。
供气范围:xx市区居民用户,工业用户,营业用户,福利用户。
设计供气能力:一期工程设计能力为年供气能力6.9亿m3。二期工程实现后,将达到9.6亿m3/年。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2.1
重点危险源
丈子头、西温庄门站、小店高中压、新张村高中压调压站、CNG压缩天然气母站、高压储气管线、DN200以上的中压输配管线
2.2.2事故因素分析
天然气介质因素、管道沿线自然灾害因素、管道系统潜在的危险因素、场站系统的危险因素、来自自控系统潜在的危险因素、可能受到职业危害的岗位及危害程度
2.2.3重点危险源周边环境分析
丈子头、西温庄、新张村周边无重大危险源。主要危险来自站区内自身危害。南侧是加油站距离为47米。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但是油由于加站属重点危险源,因此小店高中压调压站是防范重点。
高压储气管线沿环城高速公路绿化带敷设,周边空旷,沿线基本无重大危险源。主要危险源来自管道本身和沿线阀门。中压管线主要是调压站与煤气管线相衔接部分。主要危险来自外界野蛮施工、超载车辆碾压和自身腐蚀等原因,造成线路漏气危害。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抢险组织机构设置
3.2
应急抢险组织机构职责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门站和高中压调压站为我公司重点保护范围。预防措施有:甲烷气体监测仪、摄像监视系统、红外线报警系统、应急电源,还有专门设置的天然气放散系统。在工艺区内和控制室内所有接线安装了防雷单元。
应急处置要点:泄漏事故处置方案要点、火灾事故处置方案要点、爆炸事故处置方案要点、人员的安全防护。
4.2
预警行动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确认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启动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要时请求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协调。
特别重大供气安全事故Ⅰ级、重大供气安全事故Ⅱ级、较大供气安全事故Ⅲ级发生后,立即向市政府应急中心报告,同时向市建管委、安监局和当地区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一般供气安全事故Ⅳ级,向市建管委、市安监局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向当地区政府应急部门报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公司应有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和内部报告方式,信息处理的基本原则:迅速、准确、直报。
并做好应急资料的保管和存档
5、应急响应
6、保障措施
做好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经费保障
7、附则
应急预案由天然气公司安监处、总工办负责组织修改和解释
处置突发事件基本原则范文5
关键词:电力系统 电力应急管理 管理体系
1. 电力突发事件
根据对电力系统以及社会的影响程度,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可分为以下三类:第 I 类: 造成普通企业、小城镇等停电的事件; 第 II 类: 造成重要企业、重要城市大量居民停电,使居民生活受到影响的事件; 第 III 类: 造成重要机构、重点用户以及重要场所停电,可导致社会混乱、城市瘫痪的事件。
系统正常运行时发生I类故障,应能保持供电和稳定运行,并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实现电力系统经济调度。系统安全性可能降低进入警戒状态时,可通过预防性控制恢复安全性。正常运行时发生II类故障,可能进入紧急状态,允许且应能通过紧急控制保持系统稳定和完整性,允许损失部分负荷。当发生第III类故障时,可能进入极端紧急状态,但应能通过紧急控制措施防止系统崩溃造成大面积停电。恢复状态表示正在采取控制措施,以便将所有设备重新接入并恢复系统负荷。根据系统的条件,可从这一状态转到警戒状态或者正常状态。
2. 电力应急管理的控制及实现
2.1应急原理
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主要包括对突发事件的预警、预案管理、对事件的处理和事后处理。所谓预警就是根据一些突发事件的特征,对可能出现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进行规划,给出警示。预警的目的是对可能发生的事件进行早发现、早处理,从而避免一些事件的发生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危害。
预案是对具有一定特征的事件进行应对时可能采取一些方案的集合,由一系列的决策点和措施组成。预案管理贯穿在应急管理的主要过程中,如预案的准备和制定就是总结突发事件的处理经验,把它们作为案例记录下来,用于指导处理可能发生的事件。对事件的处理过程就是预案的实施和调整过程。预案管理对一些可能出现突发事件的规律进行分析和预测,通过研究事件之间的联系,寻找其中规律性特征,来指导预案的准备和修订。预案的完善程度发映了应急组织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是应急管理的核心,它表现为各种资源的组织和利用,在各种方案间进行决策。当突发事件发生以后,对事件产生的影响进行整理和分析,对事件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根据分析的结果,对各种应对措施做出相应的决策。
事后处理是在突发事件的影响减弱或结束之后,对原有状态的恢复,对事件的相关部门、人员的奖励和追究责任,对发生的事件及时形成案例,总结经验教训。
2.2应急控制
预防控制。预防是应急管理体系的基本目标之一,加强预防工作把突发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电力预防控制是指在系统正常运行时保持安全稳定裕度,主要通过改变系统的工作点来保持系统的安全性,其实质为降低系统正常运行的安全储备来提高安全性。通过改变电网结构、继电保护装置来实现。
战时控制。战时控制是指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系统进入战时状态,并根据事态的级别,由相应层面的应急机构做出决策。战时电力应急控制根据事件级别又可分为: 紧急控制与极端紧急控制。紧急控制是指系统防止稳定破坏、事故扩大及大面积停电而应及时采取一系列紧急控制措施,迅速抑制事件对系统的干扰,并防止其扩大干扰系统的非故障部分,使系统恢复到警戒状态,并进一步进入正常状态,其实质是在故障时改变系统状态来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 极端紧急控制是指系统失去同步时解列,低压低频时切负荷,以防止系统崩溃。通过极端紧急控制( 有序解列、切负荷) 使系统的运行状态恢复到紧急状态,防止大面积停电。
恢复控制。恢复控制是指事态在紧急状态得到控制或在极端紧急状态事件升级后的控制。分为局部故障的恢复控制和全停后的恢复控制( 也称黑启动) 。
2.3应急实现
实现电力应急管理功能的应急管理体系由5 个不同的功能模块组成: 指挥调度模块、信息管理模块、处置实施模块、资源保障模块和决策辅助模块。
指挥调度系统是应急管理体系的大脑,是体系中最高决策机构,由调度机构行使其职能。值班调度员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事故处理。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处置实施系统是对指挥调度系统形成预案、指令进行具体实施的系统,即由应急分队执行指挥调度系统下达的命令,现场完成各种应急任务。
资源保障系统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资源保障。主要工作包括: 应急资源的存储、日常维护,在决策辅助系统的协助下进行资源评估,负责应急资源调度等。
信息管理系统是应急管理体系的信息中心,负责应急信息的实时共享,为其它系统提供信息支持。满足应急指挥中心与各电力生产单位、事故处理部门以及各重要用电用户之间的应急指挥、调度、通信的要求。
决策辅助系统是在信息管理系统传递信息的基础上,对应急管理中决策问题提出建议或方案,为指挥调度系统提供决策支持。
目前,电力系统管理体系是按分层分区建立的,其事故处理原则也是分层分区逐步恢复供电,而没有按照系统整体最优化、社会成本最小化的思路去处理突发故障,使得恢复成本、故障损失加大。应当确定分层分区、保证重点的恢复供电原则,在现有应急管理体系制度基础上进行优化决策,保证系统安全稳定恢复前提下的社会效益最大化。
3. 电力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重点
加强预防。预防为主是应急管理的可能性。一是电网建设要与电源建设应协调配套并适度超前; 二是要通过市场运营规则建立新的厂网关系; 三是要大力推广和加强状态维修(RCM) 和状态更新( RCR) 以及FACTS (柔流输电系统)技术,提高抗事故能力和紧急事故处理能力。
加快推进电力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是应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电力应急能否发挥作用、取得成效的关键。构建完善的应急指挥平台与各级应急机构互通互联、与有关职能部门相互衔接、互有侧重、互为支撑的电力应急指挥平台体系,为应急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保障应急指挥迅速畅通。
完善应急指挥系统。健全各级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实施突发事件分级分层管理。加强信息与指挥系统和应急组织建设,使全局应急体系运作系统化、规范化、程序化,形成完整、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形成处置快捷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规范预案管理。电力应急管理基本目的就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突发事件的发展,将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而电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之一。建立统一的应急预案编制、实施的标准应坚持下列基本原则: 一是重要性原则,明确各类电力突发事件对各类用户的危害,对影响重要用户的突发事件预案要重点管理; 二是可操作性原则,电力应急预案必须简洁明了,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在战时能及时、充分发挥作用; 三是标准化原则,编制电力应急预案制定、实施的管理标准和程序,提高预案管理效率; 四是闭环管理原则,以应急预案指导突发事件的处理,而突发事件的处理效果又可指导预案的修订,使得电力应急预案不断完善、持续改进。
加强应急资金保障。为保证电力应急管理体系得以建设、运行,应尽快建立电力系统应急处理专项基金,如政府拨款、电价剥离基金等,即政府应急体系建设专项拨款和从电价中剥离一定份额的应急专项基金; 建立安全投入补偿机制,根据电力系统安全特点,电力紧急事件的社会经济损失和影响远远大于电力企业自身的经济损失和影响,因此,要建立社会投入的补偿机制。作为电力应急体系资金之一,电力应急基金要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建成一支“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专业应急队伍,同时确保应急物资满足电力应急工作需要。
重视预案的培训与演练。加强专业应急培训与演练工作,重点提高应急管理人员和各级领导干部的应急知识和指挥技能;普及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救援专业知识和安全意识,加强同行业各单位之间应急管理工作交流,全面提升应急工作水平。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和严重设备故障的直接后果是重要用户、社会大面积停电,进行不定期演练和联合反事故演习工作,及时发现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对突发事件处理、应变的能力。同时,要重视重要用户及场所保安备用电源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问题,并要求特别重要用户配备必要的应急电源,最大程度减少停电损失。
处置突发事件基本原则范文6
一、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政府推动建设为主,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着力提高全区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
2.分级负责,整合资源。按照属地为主、分级分类负责的原则,充分依托、整合现有各类应急队伍资源,形成应急合力,避免重复建设。
3.立足实际,突出重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按需发展,针对常发、易发灾种确定队伍建设,先急后缓,逐步加强和完善,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
(二)工作目标。
在区级综合应急队伍基本建成的基础上,到2012年,各镇街、企业、学校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队伍普遍建立,重点领域专业应急队伍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和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健全,应急志愿服务进一步规范,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本区域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
二、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体制
(一)统一领导体制。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要设立由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协调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区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二)统一办事机构。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区政府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和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各镇街、各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有门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落实一至两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应急管理,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三)统一职责定位。各镇街、各部门和单位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认真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服务监督职能,在协助领导搞好防范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方面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方面发挥组织推动作用,在应急管理理论研究和教育培训方面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四)规范信息报告和。各镇街、各部门和单位要树立“窗口”意识,确立值班工作无小事的理念,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务值班工作,提高值班工作水平。建立健全应急信息员队伍,规范信息报告模式,明确基层信息报告的程序和格式,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畅通。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应当立即核实并在2小时内向区政府报告;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应当立即核实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区政府报告。逐级上报到区政府的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密切关注社会热点和网络舆情动态,探索建立舆情监控机制,及时报告苗头性、预警性信息。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预警预报,利用好网络、手机短信平台和新闻媒体等,建立健全实时监测、快速反应机制。做好重点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五)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各镇街、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深入开展预案评估课题研究,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的基层单位开展预案编制、修订及预案操作手册编制工作,进一步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预案演练,相关单位要协同制定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性应急演练。
(六)完善应急资源管理。各镇街、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完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运常态化管理机制,按照社会与专业储备、政府与商业储备、实物与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做好现有应急物资登记和整合。加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力度,依据全区人口分布和流动情况,在各镇街分别规划建设一批“标识明确、集散方便”的应急避难场所,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七)加强基层应急示范点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的意见》(鲁政应办发〔2010〕1号)要求,按照省里制定的基层示范点建设标准,年内每个镇街要围绕社区、企业、学校或其它基层组织确定并建设1处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6月底前书面报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引导基层应急资源合理布局,提高基层单位应急保障能力。
三、加强综合应急队伍建设
(一)加强区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区公安消防大队成立区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人数由其最高出勤人数来定,名称为“市区应急救援大队”。主要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规定的火灾扑救、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任务。
(二)加强区级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由区武装部牵头组建68人的区级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名称为“市区直属民兵应急分队”。主要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包括森林火灾、防汛抢险、冰雪灾害等自然灾害以及突发重大等危及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同时协助相关专业队伍做好地质灾害、气象灾害、非煤矿山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环境污染和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加强镇街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镇街要以机关干部、民兵、预备役人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和退伍军人等为主组建一支不少于60人的“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名称为“市区××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在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等方面发挥就近优势,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下开展先期处置,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工作。同时发挥信息员作用,发现突发事件苗头及时报告,协助做好预警信息传递、灾情收集上报、灾情评估等工作,参与有关单位组织的隐患排查整改。各镇街综合应急队伍要纪律严明,经常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应急保障能力。
(四)加强基层组织(单位)综合应急队伍建设。村(居)自治组织根据当地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建立应急义务救援队伍,可按驻地人口3%的比例确定,总人数不得少于15人。规模以上企业都要建立不少于企业在职人数10%的专职或兼职应急队伍,其他企业建立的应急队伍人数应与本企业应急任务需要相适应。中小学和幼儿园综合应急队伍人员不少于在校教职员工的30%。基层组织(单位)综合应急队伍主要承担突发事件信息报告、预警信息传递、突发事件防范、事故先期处置、事故善后配合等工作。
四、加强专业应急队伍建设
区水务局负责防汛抗旱及城区供水应急队伍建设;区林业局负责森林消防及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区科技局负责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区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区安监局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队伍建设;区国土分局负责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区农业局负责突发农业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区畜牧局负责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建设;区卫生局负责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区环保局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队伍建设;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局负责交通运输和道路抢修应急队伍建设;区海渔局负责海上渔业安全事故及海洋环境污染等应急队伍建设;区经信局负责通信保障应急队伍建设;区质监分局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队伍建设;区公安分局负责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及各类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建设;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各类市政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建设;区供电公司负责电力保障应急队伍建设;区旅游局负责旅游行业应急队伍建设。各支专业应急队伍的人数一般为15—50人,名称为“市区××专业应急(救援)队”。
各专业应急队伍组建后,应明确负责人,确定通信联系方式,明确值班备勤地点、工作职责及任务,实行人员动态管理。建设的牵头部门和单位要将应急队伍建设方案和应急队伍人员名单于4月底前(盖单位公章)书面报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电话:)备案。
五、加强应急管理专家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一)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要建立由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以及综合管理领域专家学者和实践经验丰富的行政管理人员组成的应急管理专家组,积极参与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提出对策建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根据需要,建立相关领域的应急专家队伍,名单同时报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红十字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作用,建立青年志愿者和红十字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科普宣教和辅助救援工作。团区委负责组建不少于100人的区级应急志愿者队伍,建立志愿者信息库,并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各镇街、企业、学校等基层组织(单位)要以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领域为重点,组建相应的基层应急志愿者队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支持民间组织建立自筹资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应急志愿者队伍或组织,畅通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应急志愿服务的渠道。
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保障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人民政府是推进应急队伍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要求,全力推进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引导、扶持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加大投入,建立应急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应急队伍经费保障力度,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有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工作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给予优先安排保障。按照政府补助、组建单位自筹、社会捐赠相结合等方式,建立多元化的应急队伍经费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