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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1
交通安全的责任书1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保障师生的交通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学校搭乘各类车辆上学、放学回家学生。
二、责任目标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摆到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从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切实加强领导,重视学生交通安全。
(二)学校根据需要在规定时间到重点路段安排部分老师协助交管部门维护学生的交通安全,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违犯交通规则的现象,教育引导学生安全出行,遵守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三)学校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列入安全教育教学内容,根据不同学段的学生接受能力确立教育目标和内容,请交管部门到学校为学生作交通安全报告,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防范和救助能力。
(四)学校教育学生不乘坐超载车辆、无运营资格、农用和不符合营运要求的车辆。家长接送学生车辆必须注重安全,尽量不乘摩托车,电瓶车。生乘坐车辆必须符合交通安全的`需要,确保出行安全。
(五)学校要及时了解学生的交通安全状况,教育学生提醒家长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特别是骑自行车、电动车不走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
(六)机动车辆接送学生时要减速慢行。家长不得将车辆驶进家长止步线以内,原则上不得在校门前调头,以免造成车辆拥堵,影响学生的安全。
(七)家长接受学生必须注意安全,出了任何交通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月x日
交通安全的责任书2
学生安全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确保接送学生途中的安全,学校与家长签订接送孩子安全责任书:
一、要求学生遵守作息时间(上午6:35-6:55到校,下午16:45-16:55离校,学生按时到校,按时回家,不提前到校,不随意留宿他家,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由家长承担责任。
二、家长教育子女在道路上走路和骑车时要靠右边;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并注意观察两边来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
三、坚决杜绝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四、严禁家长驾驶车辆顺路接送别家孩子,如果出现此类现象,所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该家长承担全部责任。
五、家长在学到校接送学生时,务必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不要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学校规定的区域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六、学生家长要按照学校上放学时间准时接送,切勿误时误点。以免错过接送学生时间。
七、学生因为生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及离校必须第一时间与班主任及时联系。
责任班主任
年 班 学生
学生家长
年 月 日
交通安全的责任书3
为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确双方责任,根据《松滋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规定》,学校与机动车驾驶员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二、积极参加驾驶员培训,主动接受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上级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和学校对机动车驾驶员提出的各项要求。
三、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讲究交通公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驾驶证按时进行年审。
四、加强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做到出车前、途中、收车后仔细检查车辆,发现问题及时修理。车辆存在故障时,不得接送学生。车辆按时进行年审。及时购买交强险。
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点做到五“不”,即不酒后开车;不疲劳驾驶;不闯红灯;不超速超载;不在大雾、雪天路滑时出车。
六、对接送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路途安全管理。
七、如违反上述要求,出现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及机动车驾驶员各执一份。
责任人:
日期:
交通安全的责任书4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保证学生上学放学的路途安全,依据道路交通法规,特制定学生道路交通规则,并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1、学生上、放学时间:早上7:50到校,11:50放学;下午春秋冬季13:50到校,17:30放学;夏季14:00到校,17:40分放学。希望家长掌握好上、放学时间,防止孩子过早出门和过晚回家。
2、学生骑车或步行上学放学的同学一律靠道路右边,需要横穿马路的,必须按信号灯或从斑马线穿过,不得在公路上玩耍、嬉戏、追逐等。
3、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得进入校园,使用的允许上路的各种交通工具必须停靠在大门主体道两边,不得挤占主体道和堵在校门口。
4、上学放学乘车的同学要求一律坐公交车,下车时一定要看清前后左右,在确定无车辆通过时快速穿过公路。放学乘车的学生要站在公路边以外等候,排队上车。
5、骑自行车的学生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抢行、不逆行,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骑车带人。过路口、穿公路,要下车。确定安全后推车通过。要主动避让机动车辆,不赛车、不超速,确保自己和行人的安全。
6、双休日、节假日出行亦应遵守上述规定。
7、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监管,共同培养学生守法、文明的交通行为,确保你们的孩子——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责任人:
日期:
交通安全的责任书5
为了预防和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村总支、村委会实行书记、主任负总责,成立交通安全“夏秋战役”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村支两委要制定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强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管理教育。
三、村对所辖区域通村通组公路实行定人、定路段、定责任确保对乡村公路的全程监控。
四、村支两委干部对所辖路段进行隐患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按时按要求上报。
五、严禁“三无”车辆上路行驶和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管段干部要和公安民警一道加大打击力度,同时畅通信息渠道,随时将交通隐患信息上报,以确保隐患及时整改。
六、管段干部要坚守工作岗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和夏季容易发生坍塌、落石、山体滑坡的路段,要确定人员24小时监控。
七、及时上报隐患或交通事故,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责任人:
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2
汽车行业在我国目前还处于成长期,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也经历着种种“成长的烦恼”,因此,在立足国内的同时了解和掌握国际技术法规动态,就显得更为重要。2004年,WTO成员的与汽车有关的技术法规通报共76个(其中我国5个;WTO其他成员71个),占TBT(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总数的10%以上。主要涉及以下两方面:
安全性
为保护人类生命和健康,保证财产安全,成员纷纷制、修订技术法规,增加汽车的安全系数,以期减少或避免伤害事故。从2004年来看,成员采取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主要为以下三类:
测试方法
详细规定某种测试方法,要求机动车辆通过该安全测试,从而起到防患于未燃的作用,以保证人身安全。
例如: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2004年5月底就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推出规则提案,要求机动车辆对乘员提供侧面碰撞保护。该规则提案通过对与窄物体碰撞时的保护要求,特别是与窄物体及与其它车辆侧面碰撞时,对乘员头部的保护要求,充分提高了其侧面碰撞保护标准。提案要求所有额定总车重为4536千克(10000磅)或更轻的客运车辆在车辆对标杆试验时能保护前排就座乘客免遭头、胸、腹和骨盆损伤。另外,该提案也要求机动车辆在通过车辆与车辆的碰撞试验时,除满足原来的标准(即:要求前座和后座乘员免遭胸和骨盆损伤)外,还要求保护乘员头部免遭损伤。同时,拟将试验用假人的配套数目从一个增加到二个。试验将用代表中等身材成年男子的新型第二代试验用假人替代当前在该试验中使用的假人,其保护性要求与为新假人制定的头、胸和骨盆防损标准一致。同时增加对新的代表身材娇小的成年女子的试验用假人的试验,其保护性要求与为该假人研制的防损标准一致,以增强对小个子成人乘员的保护。由此美方认为提高了其伤害评估能力,即:可提供侧面碰撞发生时,对伤害种类及伤害程度的更完整的评估,并使对改善乘员保护所采取措施功效的评估更为完整。
为满足试验时乘员头部免遭损伤的标准要求,建议车辆制造商考虑安装受力自动打开的侧面头部保护系统,如:受力后,从车门框上的内顶板自动落下的头部气囊或充气帘。这类侧面头部保护系统能避免或减少在客运车辆与杆或树侧面碰撞,以及与高前端车辆侧面碰撞时的头部损伤,对碰撞时避免乘员被从侧面车窗部分或全部甩出也有一定的辅助作用。
装置要求
直接对机动车辆的某一系统或设备提出技术要求,以达到提高机动车辆安全水平的目的。
如:2004年2月18日,欧盟委员会推出机动车正面保护系统指令草案。草案规定了在正面保护系统的设计中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如:对车头保险杠的要求。提案建议自2005年7月1日起,如未达到指令要求,对该机动车辆类型,或作为独立技术部件上市的正面保护系统类型将不再予以型式批准。自2006年1月1日起,所有安装了正面保护系统的新车辆和在市场上销售的所有新的正面保护系统均应符合指令要求。
对于机动车正面保护系统我国也有一定的要求。在另一方面,随着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的飞速发展,两地间的交通运输日趋方便,作为缓解铁路客运压力的主力,长途客运的发展方兴未艾,关注其他成员与此有关的技术法规,或者可以成为我们发展中的借鉴和参考。为此,我们注意到2004年3月22日丹麦道路安全与运输局推出部颁法令修订案。该修订案主要涉及3项内容:1)要求在卧铺间安装横向安全分隔物。安全分隔物必须有足够的强力防止睡眠中的旅客在碰撞事故中向前滑倒。2)要求长途汽车安装旅客能看得到的显示车速的数字显示装置。3)要求新的长途汽车安装ESP(电子稳定程序)装置,该装置可减少侧滑和翻车事故。
新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有越来越多的新技术应用于机动车辆。这些新技术、新设备是否足够安全,也是成员在考虑的问题。
如:出于节能的考虑,很多成员都在进行车用替代燃料的研究。2004年7月19日,美国交通部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推出有关氢燃料电池(Hydrogen-powered fuel cell)及机动车辆用替代燃料安全研究的四年计划。要求从安全角度对氢燃料电池、氢燃料内燃机和以燃料电池为动力的机动车辆进行研究,并对该项燃料节约措施进行评估。同时美国寻求全球氢燃料车辆技术法规的国际协调,拟制订相关技术要求,以保证该类车辆与目前美国境内使用的其他车辆具有同等安全水平。
为保护人身安全,我国也先后出台了一些相关规定。如:对机动车辆某些装置的3C认证要求。特别是2004年3月15日,我国就道路车辆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草案通报。该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国汽车制造商和其产品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外国汽车制造商,规定了汽车缺陷的定义、缺陷汽车的管理范围、汽车缺陷的报告、调查和确认、主动召回和指令召回的工作程序。该管理规定现已生效。
环境保护问题
随着环境问题日益引起关注,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身的观点日益深入人心,成员也纷纷通过不同渠道对机动车辆加以管理,采取措施保护环境。从2004年来看,成员采取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主要为以下两类:
控制污染物排放
为保护环境,对机动车辆尾气排放进行限制。我国于2005年1月10日,就以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不小于50公里/小时,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千克的M1类、M2类和N1类汽车,推出我国控制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的第Ⅲ和第Ⅳ阶段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草案,涉及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该强制性国家标准拟于2007年7月1日生效。同时,并就装用以汽油和两用燃料为燃料的点燃式发动机、车辆最大总质量在3,500千克以上的车辆,分别推出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曲轴箱污染物和燃油蒸发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草案。
美国则在2004年6月28日,为控制新机动车辆空气污染排放,提出了一个新思路,即:拟对重型柴油发动机和车辆进行使用中测试。提议为2007年及以后出厂的重型柴油发动机车辆制定一个使用中排放测试计划。计划要求发动机制造商使用便携式排放测试装置测量其柴油发动机的废气排放。这也是首次要求全美汽车制造商定期向美环保署提供由正常运行的发动机产生的排放量数据。美环保署将对其进行评估,以确保这些发动机符合特殊排放要求。
无独有偶,瑞士从另一角度也对柴油车排放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除限制有害气体外,法规更延展到对可吸入颗粒物的限制。由于柴油能量密度高,具高安全性和燃油经济性的特点,温室效应气体排放少,与之相应,柴油发动机可靠性高、动力性能优越,油耗低、运营成本低,同样具有低温室效应气体排放的特点,因此,柴油车的市场份额不断增加。特别是随着近年来柴油机技术的快速发展,在欧洲,柴油车日益受到消费者青睐。但柴油车会产生比相同大小的汽油车高出千倍以上的可吸入颗粒物。这些颗粒物可致癌,或造成心、肺系统疾病,因此瑞士政府认为有必要对其加以限制。2004年3月5日,瑞士就柴油车微粒排放浓度推出限定指标草案。该法规草案适用于装有压燃式发动机且总重量不超过3,500千克的M1型车辆。要求此类柴油车的颗粒物排放浓度不得超过1011个/公里,否则不得上市销售。这一排放指标适用于20至500毫微米范围内的所有颗粒物。其颗粒物排放浓度的测量程序基于“欧洲经济委员会―污染与能源专家工作组(ECE-GRPE)”颗粒物测量程序(PMP)专家小组的初步研究成果,具体包括抽样、样品制备、检测和计算等。该废气排放测试必须由经认可的瑞士技术服务机构或根据相关的欧洲经济委员会(ECE)法规或欧共体(EC)指令由经认可的外国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所有国外的测试报告均应提交给经认可的瑞士技术服务机构,由其对该类报告是否符合瑞士要求进行核准,如符合,则颁发证书。只有获得上述合格证书,才能获得机动车辆的型式批准。该法规草案拟于2006年1月1日生效。
为满足瑞士对柴油车微粒排放浓度的限值要求,建议安装颗粒物过滤器。据了解,安装颗粒物过滤器可减少90%以上由柴油车排放的此类物质。
减少废物处理
垃圾成山,一直是对环保的一大挑战。对垃圾进行各种科学处理,固然是一大课题,但从源头抓起――釜底抽薪,也是成员努力的方向,即:尽量减少报废车辆。如:2004年4月21日,欧盟委员会为减少报废车辆,推出“关于机动车辆可再用性、可再造性及可复原性型式批准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和修订理事会指令70/156/EEC的提案”。提案制定了具体要求以确保3500公斤以下的新客车(M1类车辆)和轻型卡车(N1类车辆)的设计在可再用性、可再造性及可复原性方面满足最低鉴定等级要求。在该指令获得批准三年后投放市场的新客车和轻型卡车必须按以下要求设计和制造:可再用性和/或可再造性最低占该车质量的85% ;可再用性和/或可复原性最低占该车质量的95%。其鉴定等级将根据ISO 22628 : 2002标准中的方法进行计算。以上新条款将作为欧盟机动车辆型式批准制度的组成部分,并将应用于有待批准的新型车辆和已经通过批准的新造车辆。此外,提案还包含了一份可能会对安全或环境造成危险而不能在制造车辆时重复利用的部件列表。
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承诺书,承诺书由标题、启语、正文、结语、署名、日期六部分组成。你所见过的承诺书是什么样的呢?为了让您在写的过程中更加简单方便,一起来参考是怎么写的吧!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承诺书,欢迎阅读!
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承诺书1交通安全事关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家庭幸福。近年来,中小学生交通事故频发,惨痛的教训已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为此,我们号召广大学生及家长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乘坐安全的车辆,并养成良好的乘车习惯。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学生及家长承诺如下:
1、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时刻提醒自己注意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2、严格遵守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不骑“病车”,不违章骑车,骑自行车不带人。
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不满16周岁的学生不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
3、严格遵守行人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走路靠右行,不违章过马路,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红灯停,绿灯行”,不翻越护栏,不横穿绿化带,不向过往车辆抛掷石块等。
4、严格遵守乘车时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上车时不拥挤、遵守“先下后上”规则,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不在车内戏闹或大声喧哗,下车时不急于过马路等。
5、严格遵守“四不”原则,即:不搭乘“三证”不全的车辆;
不搭乘超载车辆;不搭乘车况不好的车辆;不搭乘驾驶员有问题(酒后、疲劳等)的车辆。
6、家长要教育子女不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教育子女不在公路上踢球、溜滑板、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7、家长接送孩子的车辆要经常检修,不违规超载,不违章驾驶。
8、严格遵守其他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20__年_月_日
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承诺书2安全无小事,防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从我做起。为增强学生防交通、防溺水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性和提高抵御溺水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溺水事故,保障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溺水安全,我们愿意作出以下承诺:
家长承诺:
1、对孩子履行监护人的义务,保障孩子在校外的交通安全和溺水安全。
2、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交通、溺水安全教育,提高子女防交通、防溺水安全意识。
3、加强对孩子交通安全管理,发现孩子的不良交通行为及时教育和纠正。
4、指导孩子正确骑行自行车,严格禁止孩子骑电动、摩托车等机动车上学、放学。
特别是严禁孩子飚车。
5、教育自己孩子不私自下水游泳;
尽到监护责任,做好孩子上学、放学路途中、双休日、节假日溺水监护工作。
6、密切与学校沟通共同教育管理学生。
学生承诺:
1、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
严禁骑电动、摩托车或其他机动车辆上学。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骑自行车时不要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者手中持物;
不追逐打闹,不三五并肩行驶;严禁后座带人;严禁在校园内骑车;不违章骑车。
3、在道路上行走做到:走路靠右行,不违章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
“红灯停、绿灯行”等。在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或横穿公路时要慢行,注意观察、看清来往车辆。
4、严格遵守“五不”原则:不搭乘证件不全的车辆;
不搭乘超载的车辆;不搭乘非客运车辆;不搭乘司机酒后、疲劳等的车辆;不搭乘危险驾驶车辆。
5、严格执行学校、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溺水安全教育。
6、未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不下河游泳;
不擅自邀请其他同学下河游泳;不到河边或者建筑取土形成的水坑、水窑、山溏边玩耍、戏水、嬉闹。
7、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不能避而不见或者冒然下水救人,采取大声呼救或者报警(110)等措施。
承诺人:学生(签名):
年级班
家长(签名):
年月日
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承诺书3安全无小事,交通安全从我做起。众多的事故告诉我们,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只是行人、车辆一念之间的疏忽、大意。为了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保障每一位同学的生命安全,保障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学校开展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的承诺活动。要求每一位学生自觉做到以下承诺:
1、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
时刻提醒自己注意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2、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红灯停,绿灯行”,走路靠右行,不违章过马路,不向过往车辆抛掷石块,不在马路上踢球、溜滑板、游玩、奔跑、戏闹等,放学后按时回家。
3、乘车、乘船时不要拥挤,要遵守“先下后上”规则,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不要在车船内戏闹或大声喧哗,下车时不要急于横过马路,要注意道路上有无过往车辆,确认安全后再行走。
4、严格遵守“五不”原则:不搭乘证件不全的车辆;
不搭乘超载的车辆;不搭乘非客运车辆;不搭乘司机酒后、疲劳等的车辆;不搭乘危险驾驶的车辆。
5、严禁12周岁以下儿童骑车上路(包括上下学)。
6、严格执行学校、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
7、把在学校学到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传达给家长,请他们对自己在遵守交通安全行为进行监督与教育。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贴教室,一份交学校存档。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__年__月__日
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承诺书4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从我做起。交通文明关系到每一个学生和家庭的幸福,也是现代文明人必备的基本素质。每一位市民都有责任与义务维护城市交通文明安全,增强自身交通安全意识与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促进城市文明环境改善与文明指数提升。为此,我们郑重承诺:
学生承诺:
1、认真学习有关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时刻提醒自己注意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2、严格遵守行人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和交通信号,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红灯停,绿灯行,杜绝闯红灯,不违章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或过街天桥,不翻越护栏,不横穿绿化带等。
3、严格遵守乘车时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上车时不拥挤,遵守先下后上规则,文明让座,下车时不急于过马路。
不搭乘超载的车辆,不搭乘车况不好的车,不搭乘驾驶员有问题(酒后、疲劳等)的车辆,不搭乘无牌照车辆。
4、在公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离路边不能超1米);
没有人行道的要靠右边行走,要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
5、为了自己的安全,家庭的幸福,做到不骑电动车及摩托车上公路。
6、积极参加学校、公安交通部门和学校组织的各项交通交规的学习。
家长承诺:
1、支持孩子参加学校、公安交通部门、学习为保障学生交通安全所开展的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的主干道环境和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2、以身作则,给孩子做出榜样。
步行时,不闯红灯,不违章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或过街天桥,不翻越护栏,不横穿绿化带等;驾车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不闯红灯,不酒后驾车,不违章停车,不违规超车等。
3、做和谐交通的宣传者和实践者,劝告家人、亲戚和朋友,时刻遵守交通法规,对自已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用自已的行动尊重生命,善待生命。
承诺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承诺书5为了提高自身道路交通中的安全意识,保证自身上下班途中的人身安全,更好地防止意外交通事故给个人、家庭及企业带来伤害或损失,特签订本安全承诺书。
一、本人自觉学习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讲究交通公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指挥。
三、根据道路交通法规,靠道路右边行驶、按车道行驶,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
四、驾驶车辆精力集中,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驾车不接打电话,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车,不飙车。
五、个人和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车)左转、横穿马路要下车,要走斑马线,按规定通过路口。
六、机动车有牌照,证件齐全有效,驾车有安全带的必须系安全带,牌照、证件不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不上路和进入厂区。
七、严格遵守单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管理。
八、雨雾雪天气谨慎缓行,出现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岗,应及时与自己的直接领导或部门负责人的电话沟通,绝不赶时违规行驶。本人严格遵守以上内容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时时刻刻把安全放在心中,体现在行动中,每天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
第一章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杜绝或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促进企业稳步发展,现结合总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安全管理包括行车安全管理、劳动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及内部治安管理。
第三条:安全管理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一票否决权。总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认真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安保科负责实施。
第二章 安全管理机构
第五条:总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安全(消防)生产委员会,总公司内的重大安全问题必须通过安全消防生产委员会研究解决。
第六条:总公司设立安保科为专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检查和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措施,负责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第七条:总公司所属各单位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下设安全班组,并且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服从安保科在业务上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章 领导责任制
第八条:总公司总经理为本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负责具体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对安全工作负重要责任,其它副总经理协助搞好安全工作,负协调管理责任。
第九条:总公司所属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二级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重要责任,如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工伤事故、治安或刑事案件,分管领导必须亲自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向总公司或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第十条:安保科长对安全工作组织综合协调,并在分管经理指导下,负责日常工作贯彻落实。
第十一条: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严格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
第四章 行车安全管理
第一则
驾驶员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驾驶员安全管理实行“严格考核、三级审批、持证上岗、共担风险、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十三条:新招录用驾驶员管理:
①招聘驾驶员必须由本人写出申请,经办公室通知,由安保科会同客运分公司、机务科共同考核合格后报总公司研究同意,方可录用。
②录用的驾驶员必须向总公司缴纳10000元安全风险抵押金,如发生事故或违纪违章按有关规定扣除,无上述情况可以退还。同时还须缴纳培训费1500元(不予退还),但对于正式分配或调入的驾驶员一次性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5000元及培训费500元(不予退还),才能成为总公司机动驾驶员,并跟车实习至少一个月后方可顶班或承包车辆。
③录用驾驶员必须认真遵守总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管理,维护总公司利益。
第十四条:车主本人作为驾驶员的,必须向总公司交纳5000风险抵押金,经总公司安保科会同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其准驾证,凭准驾证方可驾驶总公司所属车籍的车辆。
第十五条:承包车主聘请驾驶员上车必须在总公司机动驾驶员中聘请,不准聘请外单位及无机动驾驶员资格的人顶班上车。如私自聘请驾驶员发生事故,其损失概由承包车主承担,公司不预支,不垫付事故费用,原则上不派人参加事故处理。每发现一次私自聘请非机动驾驶员上车顶班的,处以300---500元罚款。
第十六条:总公司所属车主和驾驶员必须签订《行车安全责任状》和《交通事故承付委托书》,未签订合同发生事故的按总损失的10%予以罚款,不享受安全奖,原则上总公司不派人参加事故调处。
第二则 安全行车
第十七条:总公司所属驾驶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及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文明行车、严禁“三超”(超速、超载、超疲劳),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八条:车辆进、出站必须遵守场区安全管理规定。营运线路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车辆,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累计不得超过行驶8小时。
第十九条:严禁私自带学徒和将车交给无准驾证和证驾不符合人员驾驶。发现一次予以300----500元罚款。
第二十条:驾驶员必须配备和保管好车上消防器材、防冻、防滑及打击车匪路霸器材,且保证完整好用。严禁载客加油,人工直流供油和空档熄火滑行。
第二十一条:营运车辆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高速公路管理办法》及总公司的速控规定。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必须自觉做好车辆“三勤三
检”工作,精心爱护,检测维护,使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安全要求,避免因机械故障引发事故。同时,要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接受总公司的车况检查,对隐患要及时整改,坚决杜绝“带病”车行驶,按规定时间检测,凭合格单报班。
第二十三条:站、乘人员必须密切配合驾驶员搞好旅客安全乘车知识宣传,严禁“三品”上车,保证关门起步,停稳开门。车辆启动前,站、乘人员必须检查货、梯、车门等处是否有人。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的,一次予以罚款50----200元。
第三则
交通事故处理
第二十五条:事故处理一律本着“四不放过”原则。驾驶员发生事故后,应写出事故经过及检讨交安保科,在驾驶员会上作出认识,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承包车主及当事人负责事故处理,如车主在肇事拘留期间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委托人负责事故处理,安保科派人协助。如承包车
主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不予配合,总公司安保科有权处理,所有费用由承包车主负责。
第二十六条:承包车主聘请的驾驶员发生行车事故,按照承包车主与被聘请人的协议执行。
第二十七条:二人以上合伙承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承包车主平均承担事故损失(如两人签有安全管理协议,按协议内容承担损失和费用),事故处理预支费用由当事承包车主支付和打借条,事故未结算前总公司借支的费用先扣到承包车辆。
第二十八条:发生违章引起的扣证扣牌由驾驶员自己处理。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证驾不符人员驾驶发生交通肇事,其损失由车主全额承担,总公司不垫付事故费用,不派人参加事故调处。
第二十九条:交通事故预支费用50000元以内由当事车主支付,50000元以上总公司借支50%。事故费用核销:经保险公司理赔,差额在50000元以下由当事车主全部承担,差额在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含10万元)总公司核销30%,当事车主承担70%,差额在10万元以上总公司核销40%,承包车主承担60%。
第三十条:发生交通事故,总公司对肇事驾驶员或承包车主按事故总损失的3%给予罚款。
第四则
车辆保险
第三十一条:总公司所属机动车辆,必须由安保科统一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费由承包车主承担,投保险种和保额不得少于下列规定:
㈠车辆损失险,按车辆重置价投保。
㈡第三者险;以保险公司当年同意承保最高额度投保。
㈢承运人责任险。
第三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及车主必须保护现场,及时施救和报案(报案指向交警和总公司安保科),不得谎报和瞒报;统一由安保科向保险公司办理事故登记报告及索赔手续,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第三十三条:事故赔回的款项由安保科统一办理保险理赔转帐单进总公司帐,任何个人不得到保险公司索要或取闹。
第三十四条:机动车辆必须按期投保和续保,不
得以任何理由掉保、漏保。续保车辆安保科提前15天向所属单位下发续保通知;所属单位必须及时通知承包车主并协助按时办理续保手续,否则所属单位有
权停止车辆运行,因承包车主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车主承担。
第五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必须加强消防工作领导,认
真贯彻执行《消防法》,相应成立义务消防队,并建
立健全有关制度,明确职责。
第三十七条: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证齐全有效。
第三十八条:各单位要认真加强电源线路、压力容器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按规定储存、保管、检查和使用,对重点部位应设置醒目的防火防爆标志。
第三十九条:总公司整体布局及房屋建筑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条:仓库物品要摆放整齐,通道符合安全要求。
第四十一条:火灾事故处理:
①发生火灾,所属单位负责人必须及时报“119”火警,按照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进行现场施救。
②接到报案,总公司领导、分管领导及安保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按照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进行现场施救;消防部队赶到后协助消防部队施救、调查处理。
③发生火灾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根据事故大小,对所属单位和当事人作出罚款和行政、刑事处理。
第六章
劳动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所属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根据岗位工种配齐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佩带使用,严禁招收和聘用未成年劳动用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三条:所属单位岗位工种必须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或制度,并严格按规程作业。
第四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业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十五条:严禁“三违”现象发生,发现“三违”现象,一次罚款50元。
第四十六条:各单位要为安全班组提供活动场地、活动时间及一定的活动经费。各安全班组要切实按规定开展活动,作好记录,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安全管理和职工监督职能。
第四十七条:各级工会充分发挥安全监督管理职能,杜绝违章,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十八条:工伤事故处理:
①发生工伤事故,应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的同时,立即上报总公司安保科和有关部门。
②发生轻伤以下工伤事故,由安保科会同事故单位负责人组织调查,由事故单位负责人在两天内写好事故报告分送总经理、安保科和工会;发生重伤事故,由总经理组织调查,并迅速将事故报交通局,劳动局及总工会。
③发生轻伤以下工伤事故,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200----500元,并承担所有医疗费、误工费及直接财物损失,同时由事故单位组织及时召开现场会。
④发生重伤以上工伤事故,报请劳动部门处理。
第七章
内部治安管理
第四十九条:总公司所有干部职工及职工家属必须严格遵纪守法,遵守总公司的一切管理规定和制度,服从安保科管理,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时刻维护总公司利益和声誉,确保内部稳定。
第五十条:总公司老站门卫、现场管理组、夜间巡逻组、宿舍区门卫由安保科直接管理;检测站门卫由该单位直接管理,接受安保科监督管理;中心站、修理厂门卫由
中心站、修理厂直接管理,接受安保科监督管理。且严格门卫值班制度,门房严禁外人留宿。
第五十一条:各单位职工之间发生纠纷,由单位分管安全领导牵头,工会和安保科派人参加配合调解处理。
第五十二条:总公司宿舍区职工家属之间发生纠纷,由安保科牵头,职工所属单位分管安全领导,工会参加配合调解处理。
第五十三条:对打架斗殴、偷窃财物、无理取闹、拦车堵塞交通、损害公私财物及其它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由安保科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所属出租门店和宿舍区的住户必须与安保科签订《治安防火责任书》,服从安保科管理,搞好治安工作综合治理。严禁外来人员占房或长期留宿。
第八章
安全教育
第五十五条:总公司和各生产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①总公司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职工安全、法制及消防知识培训教育,二次安全分管领导及安全班组长培训。各单位要相应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
②重大节、假日前后,要针对安全生产的情况和特点,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③班组应建立安全活动日制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
第五十六条: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每月组织一次职工安全会议,驾驶员必须每月参加市驾驶员协会和安保科组织的安全学习,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30元。并按规定参加交警部门的年度审验培训学习,否则,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第五十七条:新进职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岗,由总公司办公室通知,安保科培训建立档卡。
第九章
安全检查
第五十八条:总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安全检查,由总经理或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组织。安保科协助做好安全检查的组织、计划、协调、资料整理和总结工作。
第五十九条: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及重大节假日的安全检查由安保科组织进行总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参加。每月一次的车况检查由机务科牵头,安保科及客运分公司配合进行。
第六十条:安全管理人员、生产调度(含现场管理人员)及各单位安全负责人对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应进行经常性检查、并登记备案,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第六十一条:总公司所有车辆执行发班前的安全检查,由安保科车检组实施,驾驶员凭车辆安全合格证报班。调度不得安排未经检查和不合格的车辆应班。
第六十二条: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安保科应经常深入现场查找隐患。
①发现隐患,应尽快向总公司安保科进行反映登记,由安保科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
②对总公司安保科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应认真执行,制订整改计划,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按规定时间整改。并由安保科进行复查,发现没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对单位或个人罚款100----300元。
③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或重大隐患,应及时上
报,同时必须采取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以确保安全,否则必须停止生产经营。
第十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总公司各生产经营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第六十四条:本规定的总公司属石首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和荆州神通集团石首市捷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十五条:本规定由安保科负责解释。
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5
一、全面提高全体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1.强化师生常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各学校要以组织开展好全省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教育活动为契机,开设公共安全教育课程,积极拓展校园安全宣传阵地,以校刊、文化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校园网络、假期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等为依托,以“开学第一课”、“国旗下的讲话”、“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3月30日)、“防灾减灾日”(5月12日)、“禁毒日”(6月26日)、“消防日”(11月9日)、“交通安全日”(12月2日)、“安全生产月”(6月份)等重要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和法制教育,逐渐培养和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2.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一是积极为学生创设情感宣泄平台,通过班会课、活动课等不同形式,增进学生之间感情,使学生合理宣泄、释放过剩精力和不良情感,严防校园故意伤害事件发生;二是强化法制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通过开展各种法制和思想品德教育活动,让学生知法守法,增强学生预防违法犯罪的免疫力;三是要密切关注问题学生、贫困学生、孤残学生、单亲家庭学生、留守家庭学生及特殊家庭学生的生活、学习、生理、心理健康状况,减轻学生心理负担,防止学生因心理因素导致出现过激行为;四是建立和谐融洽的校内外人际关系。高度关注各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要在保护和尊重师生隐私权的同时,注重排查化解学生之间、师生之间、教师之间、校内外人员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到跟踪问效、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将各种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3.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管理。一是加强交通安全教育,重点要教育师生遵守交通法规,自觉避让机动车辆,不非法驾驶机动车辆,特别要教育学生拒乘非法营运车辆、超载车辆、无牌无照车辆;二是公路沿线学校要在学校门口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三是联系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对使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行为的打击力度,因地制宜妥善研究解决接送学生问题。
4.抓好防恐防暴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实验室管理规定,坚决杜绝高危实验药品流出实验室。教育广大师生员工不要经常性到人员密集场所逗留,要善于发现身边、周围不安全因素,要善于识别不安全信息,做到知危险、会避险。
二、强化各项安全制度建设与落实
安全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是学校安全工作的根本保障。各学校要参照《2015年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及综治工作责任书》和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的相关内容,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落实“一岗双责,全员参与”制度、门卫值班出入登记查问制度、校园安全检查(巡查)制度、学生缺旷缺勤缺宿过问落实制度、校园管制刀具和危险器械排查清缴制度、师生员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开学第一课安全教育制度、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月报制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制度、校园反恐防暴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审批制度、寄宿生宿舍管理制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制度、节假日值班带班制度、节假日安全教育制度、学生请销假制度、家校沟通联系制度、应急疏散演练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各学校应结合学校实际,不断创新和完善各项预案、制度的内容,落实各项预案、制度,不断完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
三、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加强危险物品的管理和使用。要加强各类实验室的管理,加强实验室防盗设施建设,严格各类高危实验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杜绝各类高危实验药品流出校园;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采购、存放、保管制度;严格执行高危物品的检查、检测、库存、销毁登记制度;根据各种危险物品的性质、类别制作分类标签,分类摆放,严禁各类危险物品混装、混用;危险物品必须实行铁门、铁柜双锁保管,严禁将危险物品保管室兼作它用。
2.加强学生缺勤管理。要健全和完善信息沟通制度,建立健全学生缺勤、寄宿生缺宿情况过问落实制度等。高度重视寄宿学生缺旷、缺宿或擅自离校、请假离校等情况,严格落实学生请假、销假制度。密切关注学生身体、心理方面的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其家长(监护人),同时建立健全有关档案,做好相关痕迹记录。形成宿舍管理员(科任教师)——班主任(学校领导)——学生家长(监护人)之间的信息沟通联动机制。
3.强化自然灾害隐患的安全监测工作。特别是存在危房和地质灾害隐患的学校,要经常性、持久性进行排查监测,重点做好夏秋雨水季节的监测工作,做到有专人负责、有检查、有记录,及时上报,妥善解决。
4.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要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兼职消防人员培训,强化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硬件设施建设,及时更换老化的消防设施设备,定期对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等场所及供用电设施设备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5.抓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要加强与县工商、食药监、卫生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强化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创新安全防范措施,按规定配足配齐各类设施设备,坚决杜绝“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进入学校,严格执行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6.扎实开展应急疏散演练。要进一步健全学校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完善应急疏散场所和标识,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要根据不同的演练主题,加强与公安、地震、消防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邀请专业人员到场指导,帮助完善方案。要通过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的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逃生自救能力,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有序、迅速安全疏散。要重视对演练效果及组织过程的评估分析和总结,及时整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务求实效。从2015年3月起,中小学每月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
7.经常性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继续实行安全工作日志制度和隐患排查月报制度,每月28日前将《县校园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月报表》交教育局安稳办。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实施动态管理,做到尽早发现,及时整改,不留隐患。定期对门卫室、师生宿舍、教室、实验室、食堂、小卖部、锅炉房等重点部位,以及各类电器、电路、监控设备和体育教学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定时不定时对校园内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巡查。定期不定期开展管制刀具、危险玩具等的清缴工作,严防管制刀具及危险玩具进入校园。完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建立相应的电子档案。注重季节性传染性疾病的防控。
8.加强安全管理工作队伍建设。根据《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进一步增强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强力提升安全工作管理水平、效率及执行力度;着力加强安全管理干部业务培训,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机构,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干部,逐步建立应急救援、消防志愿者、交通安全志愿者等队伍。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要高度重视学校门卫管理,学校门卫要真正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出入校园登记查问制度,严防非法人员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对学生在校期间外出要严格过问落实,坚决杜绝校外无关人员以任何借口将学生带出校园的事件发生。
9.注重教学安全管理。要加强体育课、活动课的安全教育和监管。体育课、活动课教师要全程参与,做好活动安全指导。要注重教育教学方法的探索,根据不同学生的性格特征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坚决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事件发生。
10.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要将“三防”建设作为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重要举措,纳入学校标准化建设范畴。要加大专兼职安保人员的配备力度,并通过组建校卫队,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和校园周边执勤,不断加强和充实人防力量,并为安保人员配备自身防护和紧急处置突发事件的物防设施,加大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力度,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真正形成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安全防范体系,逐步夯实学校安全工作基础。村完小以上学校要有警务室、报警点,住宿制学校必须安装警闪灯。
11.以评促建,以建促改。要以创建申报省、市级“平安校园”和县级“平安校园创建”单项考评为载体,按照相关细则认真工作,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已获得“平安校园”示范校称号的学校和幼儿园,要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质量,拓展创建领域,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加强部门联动,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6
一、以苦练基本功为重点,狠抓了队伍建设
一是组建成立了三个农村交警中队。由于我县道路交通管理线长面广,尤其农村地区道路十分险峻,农用车、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客现象十分突出,农村地区成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区,曾繁冬同志积极给县委、县人民政府汇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在茨岩镇、召市镇、洗车河镇分别设立一个交警中队,解决人员编制12个,通过多方努力,20__年8月三个中队正式挂牌成立,并解决了办公用房、车辆装备及办公设施等,农村地区的交通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二是研究制定了___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队伍管理规定》、《警用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办法》、《办公室规范管理标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了民警的行为。三是对交警协管的队伍实行了改革。清退了所有交警协管员,由保安公司面向社会招聘人员,通过公开考试、集中培训取得保安员资格,交警大队从中择优录用40人为交通保安员,交通保安员与保安公司签订用工合同,交警大队与保安公司签订派驻合同,对交通保安员的管理实行了以保安公司为主、交警大队为辅的双重管理体制,改变了过来交警协管员形象不佳、执法不规范、管理难度大的现象,受到群众的好评。四是加强了民警的学习教育培训,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全年共组织民警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12次,要求民警全年写政治理论心得和笔记20篇、业务学习笔记20篇。去年,大队有5名民警参加了省总队组织的驾驶人考试员培训,有4名民警参加了省总组织的事故处理培训,有6名民警参加了州支队组织的业务培训,从而打牢了民警的基本功。
二、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预防和减少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是突出开展了整治行动。组织民警开展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打击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无牌无证摩托车专项治理、警车整治、反“两抢一盗”、“一打三整”等一系列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专项行动,始终保持了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全队共投入警力260多人次,交通保安员300多人次,出动警车125台次,共检查过往客、货车1万多台次,其中九座以上的客运车辆3100台次,转运卸客395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500起,收缴假军警牌证7副,依法行政拘留51人,强制报废车辆12台,督促车辆入户701台,办理驾驶证813本,有效地减少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组建成立了8个城乡客运公交公司。一方面,从严查处农村地区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减少其非法营运的土壤。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帮助组建城乡客运公交公司,解决农民出行难、乘车安全的问题,目前已有82台新中巴车参与了农村市场的营运。三是加强了危险路段的排查和治理工作。要求每个中队对其管辖的路段按月进行排查,并及时给县人民政府报告,全年共排查出危险路段和事故黑点83处,治理整治102处。特别是针对恶劣天气,组织人员及时上路排查、疏导交通,提醒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将道路通行状况采取手机短信的形式给湘运___分公司的长途客车驾驶人和城乡公交公司的短途客车驾驶人进行通报,并在___有线电视台、湘西广播电台进行,保障了行车安全。四是加大了路面监控的力度。特别是针对春运、“五.一”、“十.一”旅游黄金周、恶劣天气及农村赶集,大队基本上是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将主要警力投入到路面,重大节假日 实行了24小时全天候监控,实现了安全、畅通、有序的目标。五是狠抓了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媒体、网站、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同时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创建活动,共创建交通安全示范乡镇6个、交通安全示范村18个、交通安全学校13个、安全社区2个、交通安全单位5个,增强了驾驶人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