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与经济政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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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与经济政策

经济法与经济政策范文1

一、国外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及法规政策概况

(一)美国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及其法规政策

1,美国循环型企业模式。循环型企业模式是企业层面的小循环范围,又被称为杜邦化学公司模式。基本特征是:推行清洁生产、促进资源能源综合利用,组织企业内各工艺间的物料循环使用,减少生产过程中能源和物料的使用量,延长生产链条,尽量降低废弃物和有毒物的排放,使得可再生资源最大限度地被利用,同时提高产品的耐用性等。其实质是人类对物料和能源消费最少活动的规划和管理,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减少能源和原材料的损耗,降低废弃物的数量和毒性,将循环经济中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控制在生产过程中。它是一种绿色化、生态化的生产全过程污染调控模式,以期通过绿色设计、绿色生产及绿色消费等手段,尽可能实现零排放的循环生产,以达到较少甚至没有污染物产生的目标。

2.美国循环经济法规与政策。美国循环经济立法模式被称为混合立法模式,因为在美国没有一部全国性的循环经济法律,有关循环经济或再生利用资源的内容都是在一些相关法律法规中所体现。如1980年修订的《资源回收和保护法》,1990年出台的《预防污染法》,都体现着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俄勒冈、新泽西、罗德岛等州先后根据各州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不同形式的循环经济法规。截至目前,已有半数以上的州制定了循环经济法规。这种立法模式中,美国将循环经济仅仅作为环境污染防治的一种方法,也就是从法律上确立环保优先序列,并实行多种经济政策。1990年美国颁布了《污染防治条例》,第一次提出源头防止废物的生成是环境保护首选策略,使环境保护的重心,从末端处理转向事前预防,从治标转向了治本。不过,相对而言,在1970年施行的《国家环境政策法》才具有最高的环境基本法的地位。因而,这种模式又被称为污染预防性模式。

在经济政策方面,美国主要采用四种生态税收、保证金政策、新鲜材料税、填埋和焚烧税、垃圾收费和一些税收优惠政策等手段。这些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废旧资源的减量化和再生利用。

(二)丹麦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及其法规政策

1.丹麦循环工业园模式。循环工业园模式属于区域层面的中循环范畴,典型代表为丹麦卡伦堡生态工业园,因此又被称为卡伦堡模式。丹麦卡伦堡生态工业园,已经成为各国循环经济膜拜的“圣地”。在卡伦堡生态工业园区内主要以四大企业为循环载体,其基本特征是:按照生态工业学原理,企业通过物质、能量和信息集成,形成产业问的代谢和共生耦合关系,使一家工厂的原料和能源都来源于另一家工厂的废物排放,如废气、废水、废渣等。这样不仅省去了各个企业末端排放物的处理费用,还降低了各自生产成本,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

2.丹麦的循环经济法规与政策。丹麦于1991年颁布施行了《预防污染法》。该法在清洁生产和回收废弃物一章中规定,资助采用清洁生产和回收废弃物而大幅度减少对环境污染的研究和开发项目,同时资助有关清洁生产和回收再利用方面的信息活动。一年后,丹麦着手制定废弃物排放和循环利用规划,并且要求各地方政府必须制订地区性规划。1997年,丹麦颁布法律规定所有可燃性废弃物必须作为能源回收利用,禁止填埋。

(三)德国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及其法规政策

1.德国废弃物回收模式。废弃物回收模式,属于社会层面的大循环范畴,是在社会层面上废弃物的回收再利用体系,又称DSD模式。基本特征是:建立废旧物资的循环再利用体系,实现消费过程中和消费过程后的物质和能量的再生循环。

德国的公共回收系统是指德国人用不同颜色的垃圾桶或垃圾袋分别回收不同种类的可再生利用的垃圾。德国的包装物双元回收体系(DualesSystem Deutschland),简称DSD,亦被称为绿点公司,它是专门组织对包装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的非盈利性社会中介组织。产生之初由95家产品生产厂家、商业企业、包装物生产厂家以及垃圾回收部门自愿联合组成,截止目前共有1.6万家企业加入。这些企业组织成网络,控制着德国包装废弃物的搜集、运输、分类、处理。

经济法与经济政策范文2

关键词:减税 供给管理 经济增长

供给学派的形成及主要思想

(一)供给学派的兴起

供给学派是20世纪70年代中期在美国经济滞胀中诞生的一个新自由主义流派,因强调经济的供给方面而得名。短短几年时间,供给学派关于税收影响经济行为的见解和税收替代效应就为大多数经济学家所接受,对美国经济乃至世界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曾被作为美国前总统里根、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制定经济政策的主要依据。供给学派认为,生产的增长决定于劳动力和资本等生产要素的供给和有效利用。个人和企业提供生产要素和从事经营活动是为了谋取报酬,对报酬的刺激能够影响人们的经济行为。自由市场会自动调节生产要素的供给和利用,应当消除阻碍市场调节的因素。提出减税、紧缩货币供给、减少政府干预、削减政府支出等政策。20世纪80年代以来,该学派一直在英、美等国用于治理经济,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经济实践中,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从而成为西方经济学的第。

(二)供给学派的主要思想

产出是生产要素投入的直接结果,而投入又会对各种刺激作出反应。在各种生产要素中,资本是最主要的因素,产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本数量,生产率的增长主要取决于投资规模。供给学派认为,产量是劳动力、资本和其它生产要素投入的直接结果。产量的增长不仅取决于物质资本和劳动力的投入,也取决于知识人力资本的投入。应当用市场制度来调节物质资本、劳动力和知识人力资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挥最大的作用。产量是经济主体行为的结果,而行为则是激励的结果。劳动者的劳动供给,人力资本的供给,决定于实际工资刺激和个人所得税的刺激;投资则受政府对企业的各种税收、政府管理体制、政府的各种规章制度的影响。因此,促进生产的增长,要在影响个人和企业经济行为的激励体制和制度方面进行研究,分析各种激励对经济的供给效应。

决定生产要素投入的关键因素是边际税率。供应学派认为,构成经济的基本单位是个人和企业。经济主体都善于思想、计算和推测未来并且对各种经济刺激做出合理反应。供应学派指出,刺激经济主体进行活动的主要是政府征税,规章条例。政府支出和货币措施等,其中征税是最主要的因素,因为经济主体活动的最终诱因是获得报酬和利润,特别是边际税率(指对工资、利润、租金等收入的增加部分课税的税率)又是关键因素。因为经济主体考虑是否增加活动,主要是看增加活动所增加的净收入是否合算,可见税率高低对生产率高低的影响极大。

主张减税,改福利性支付为激励性支付。供给学派认为,高的税收和不适当的征税办法,影响要素供给量和使用效率。高税率会直接降低经济活动的水平。因此。他们主张实行减税、增加个人收入和企业利润,以重新刺激私人和企业投资的积极性。而生产的扩大、生产率的提高,又会使政府税收总额增加。供给学派认为,各种社会转移性支付,特别是社会保障支出,有着降低人们工作积极性的负作用。应当减少社会转移支付的规模,并改进社会保障的支付办法。改福利性支付为激励性支付。

供给学派革命对我们的启示

(一)利用和强化供给政策解决微观经济基础的内在动力和活力问题

如果把当前主要作用于内需的积极财政政策看成是一种需求政策,那么政府还应该考虑一个供给政策问题。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利于拉动内需,但它同时造成赤字财政。因此,这一政策的效应是有限的。假如我们能够同时利用和强化供给政策,增强企业的活力,增加社会有效供给,那么中国当前好的经济形势至少有望继续三五年。在当前的特定国情和特定发展阶段上,我国宏观调控应强化理性的供给管理,以优化结构为核心的供给管理应成为我国经济调控中重要的可选择方式之一。

在经受住了发轫于美国的金融危机冲击之后,我国应当重视供给管理的问题。实行过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助长了2009-2010年的房地产泡沫和股市过度反弹,加重了现在结构调整的负担,如果过早地退出积极的财政政策又要担心经济二次探底。因此中国现在需要新思路。当前中国与其刺激需求不如改善供给。刺激需求刺激不好有可能再次催生资产价格泡沫,甚至发展成滞胀。

供给学派认为,经济进步及其速度始终依赖于供给者的创造能力,即经济发展来自于供给的真实扩张,来自于生产率的持续上升。经济的长期增长,在供给方面标志着社会资源或生产要素要有一个稳定的有保障的供给数量,同时也必须有一个高效率的、充满活力的社会生产机制。这就要求我们立足于经济改革的实际,结合供给学派的思想阐述,进一步深入思考改善我国宏观经济运行的微观基础问题。一是继续通过国有企业上市、国有股股权转让以及企业出售、破产等多种形式,使国有资本退出一般性竞争领域,同时解除对国内非公有制经济投资领域的若干限制,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二是对需要由国家控制的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化改造,建立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形成有效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使这些企业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富有活力的微观主体。

(二)实行“中国式”减税以推动“居民户”生产向“市场部门”生产转移

罗伯茨指出,税率也会影响纳税经济与非纳税经济(即家庭经济和“地下经济”,这两种类型的经济是不用纳税的)之间的相对价格。在罗伯茨看来,如果税率过高,就会降低人们从事纳税经济的收入,从而提高不纳税的家庭经济、“地下经济”的相对收入。人们为了避税、逃税,就会将生产活动转向不纳税的家庭经济及“地下经济”,或者把资金转移到不纳税和少纳税的非生产性领域,这样一来。税基就将减少,最后的结果可能是不仅没有增加税收,反而使税收减少。根据供给学派的税收理论,“居民户”的生产效率要比“市场部门”的生产效率低,促使生产要素从“居民户”向“市场部门”流动,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影响生产要素在“居民户”和“市场部门”之间流动的关键因素就是“税收”的高低。在我国,虽然企业的名义税率并不算高,但是有税外如收费、摊派、罚款等负担,这些费用对于企业来说也是一种变相的“税收”,这使得企业的实际负担变得相当高。因此,要推行“中国式”的减税,加快税费改革的步伐,坚决取消不合理的收费,以减轻企业负担,取消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若干限制,同时严厉打击黑社会和惩治腐败,降低企业外部成本,为投资者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提高投资者和劳动者在“市场部门”生产和工作的收益率。

(三)降低税率、税收弹性以刺激投资

供给学派经济学家罗伯茨把消费的机会成本定义为:一个人把一单位收入用于现期消费所付出的代价,或没有把这一单位收入用于储蓄和投资而损失的未来收益。消费的机会成本支配着人们决定其收入在消费和储蓄之间如何分配。消费机会成本的大小即相对价格的高低,取决于边际税率和税收弹性——边际税率越高,税收弹性越大,相对价格就越低;边际税率越低,税收弹性越小,相对价格就越高。若消费的机会成本大即相对价格高,人们就会减少现期消费而将收入多用于投资和储蓄,相应地会刺激生产与扩大供给;若消费的机会成本小即相对价格低。人们就会把收入多用于现期消费而不愿意去储蓄与投资。

(四)降低税率、税收弹性以刺激劳动供给

罗伯茨把闲暇的机会成本定义为:一个人每增加一单位闲暇而付出的代价或因放弃工作而休息所损失的现期收入。闲暇的机会成本(相对价格)决定着人们在工作与闲暇、或闲暇与通过提高技术而增加人力资本之间的时间分配。这种机会成本(相对价格)的大小,同样也决定于边际税率和税收弹性。在税收弹性大于O的条件下,边际税率越高,闲暇的机会成本越小,较低的相对价格就会使人们选择少工作而多休息;反之,边际税率越低,如果税收弹性大于1,闲暇的机会成本就会提高,较高的相对价格就会使人们愿意多工作而少休息。

(五)减税促进供给增加和生产率提高

拉弗曲线的内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在税收“”里减税,可以刺激生产要素投入的增长,经济的总产出即总供给也随之增加,因此当税基扩大以后,政府的税收收入在减税情况下还有可能增加。二是减税政策效应的大小与税率所处的区域以及税收弹性大小有关,因此减税主要应当削减边际税率。三是供给学派所主张的减税是从刺激供给的角度入手的,通过增加生产者和个人的税后利润来改变对微观经济主体的刺激,由于利益的驱动。使生产者、投资者和居民生产、投资、储蓄和工作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最终促进供给的增加和生产率的提高。

(六)支持企业技术进步以提高生产率

供给学派认为,降低企业税收和加速设备折旧有利于企业资本的积累和刺激企业对技术改造的投入。近几年,我国企业的技术改造投资情况不甚理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产业资本收益水平低,而资产市场的回报率相对偏高,致使大量的社会资本流入资本市场或房地产市场进行投机性炒作。有必要通过财政税收政策提高产业资本的投资回报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刺激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投资。

一是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将财政投资的重点从直接投资转向财政技术改造贴息。二是国家制定有关环保、节能等技术标准,利用税收政策加快落后设备和过剩生产能力的淘汰。三是加快建立和大力发展中小企业金融体系,解决非公有制经济的融资渠道问题,对中小企业创业初期实行税收减免政策,鼓励其把利润的一部分再投入到企业发展中去。四是运用财政、税收手段,积极扶持技术风险性投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七)财政支出、投资等宏观政策要着力于刺激有效供给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要避免那些影响投资乘数和投资效率的因素。一是运用积极财政政策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涉及居民生活的各项改革,确保生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切实稳定社会成员对预期支出的认识。二是清除消费障碍,扩大有效供给。当前要创造条件,实行教育支出抵税政策,努力扩大接受高等教育学习机会的供给,同时应注意控制高中和高等教育的收费水平。三是放宽私人资本的产业进入限制,基础设施建设走市场化的道路,推动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指导和约束下,建设项目充分向社会开放,鼓励国有、集体、私营个体经济以各种形式向基础设施项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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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银行监管 委托—— 政策性负担 预算软约束 解决途径

一、引言:金融危机带来的思考——银行监管与“政治性控制”

2007年美国大量次级抵押信贷违约,引发了次贷危机,稳定金融体系成为各国政府最重要的任务。危机过后,国有化或暂时国有化、加强对银行的政治控制成为稳定金融体系的最后手段。美、英、法等主要发达国家相继采用向商业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注入资本、持有股份、提供担保的方法拯救陷于严重困境的银行,防止金融体系崩溃。到2008年底,主要发达国家的货币当局向金融机构注入了近3万亿美元的流动资金,行政当局共拨付1.5万亿美元购买陷入困境的金融机构股权及不良资产,其总和达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6%。

政府直接介入银行的运行,用注入国有资本等方式解决银行的不良贷款等问题,这是各国面对危机的艰难之举。但对我国来说,却并不鲜见。

银行业监管制度中存在储蓄者——银行监管者(政府及其官员)——银行(银行经营者)的多层委托——关系。这其中,政府(及其官员)一方面作为广大民众的人,拥有对银行进行必要监督的权力;而另一方面,政府作为代表所有储蓄者利益的委托人,同银行之间也存在着委托关系。在这些委托——关系之间,各方均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动机;加之信息不对称和过高的监督成本,这些都带来了银行监管的效率损失。

我国国有银行监管要解决的“委托——”问题很多,“政策性负担”与“预算软约束”便是其中之一。在面对国有银行因“政策性负担”而拥有的不良资产时,财政补贴是政府对银行控制的直接成本。同时,政府与管理者之间的不对称信息使后者有获取更多财政补贴的激励,这将导致道德风险不断积累,由此产生新的不良资产。在长期内,政治控制、财政补贴和道德风险之间的恶性循环使政府财政不堪重负,而最终的成本则由社会公众承担。政府在面对以上问题时,一方面代表民众行使银行监管的主力军职责;而另一方面,则担任着国家政策和战略的具体执行者。“双重身份”的作用下,政府对银行的监管难免出现偏差。

基于以上思考,笔者对“政策性负担”和“预算软约束”的相关理论加以综述,在对国有银行监管“必要性”及其中的“委托——”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指出“政策性负担”和“预算软约束”给国有银行监管带来的不利影响,并提出初步的解决建议。

二、国有银行“政策性负担”、“预算软约束”问题的理论综述

关于“政策性负担”概念的提出,林毅夫和李志(2004)认为,在经济转轨过程中,中国国有企业承担着两种政策性负担:在赶超战略下投资不具备比较优势的资本密集型产业形成的战略性政策负担;承担过多的冗员和福利形成的社会性政策负担。这是中国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内生产物。他们进一步指出,国有银行在政策性负担的指令下发放贷款,政府对其给予补贴的情况下,由于信息不对称政府无法区分银行经营不善或亏损的原因究竟是政策性因素还是经营性因素,从而引发银行管理者的道德风险问题:银行管理者有动机将银行业绩不佳或亏损归咎于银行承担的政策性负担。在这种情况下,国有银行的管理者会偏离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只满足于完成政府的指令性任务。另一方面,这又加强借款人与贷款人寻租和事后不履约的动机,造成了我国银行巨额的不良贷款。

政策性负担带来了银行贷款行为的异化。张璟和刘晓辉(2006)认为由于我国金融机构的管理层大多由政府任命,转型经济中银行信贷决策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政府行为,这样就导致银行贷款行为的异化,具体表现在:一是银行不能完全自主地根据资金成本和收益原则选择贷款对象;二是银企关系并不是建立在市场化的信用契约基础上,而是基于个人及非正常手段的竞争。

从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的关系来看,樊纲等(1993)指出,在商业化改革前,由于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是“兄弟关系”,因而并不存在严格市场意义上的借贷关系和清偿压力。国有银行因承担“政策性负担”而导致不良资产集聚,承担了大部分经济转轨成本。

政府对国企给予的“政策性负担”会直接带来“预算软约束”的问题。“预算软约束”是Kornai(1980)在分析社会主义经济时所提出的一个概念,它描述的是社会主义经济中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即政府不能承诺不去解救亏损的国有企业,这些解救措施包括财政补贴、贷款支持等等。预算软约束会带来经济中很多的问题,比如企业经理的道德风险、银行的呆坏帐、财政风险等。

Berglof和Roland的研究表明,银行和政府的关系密切会导致预算软约束。国家是银行的所有者,银行有必要向企业提供廉价资金和服务,而且政策性负担的增加进一步加剧了银行的预算软约束。这是由于:银行会帮助国有企业隐瞒政策性负担导致的亏损,因为银行管理者存在被辞退的风险,所以会试图通过允许不良贷款而隐瞒损失,结果会出现逆向选择。而且,只要存在政策性负担,银行相信政府会救助而不愿意迫使债务人(企业)进行清算而产生预算软约束。

国有银行预算软约束的负面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预算软约束增加了银行机会主义行为,即冒更高风险追求更大收益加大产生不良资产的概率;也可能增加银行的消极性,即由于国有银行知道政府会事后干预,从而产生对坏项目的“复活的投机”Mitchell,1997)。

二是银行的预算软约束可能会强化借款者寻租和事后不履约的动机,即预算软约束不仅会强化银行自身的道德风险,而且也会强化借款人的道德风险。(Dweatripont and Maskin,1995)。由于银行预期政府将予以拯救,这使其没有积极性清算坏项目而产生“对营救的投机”(gambling for resurrection)。当出现金融市场的失灵时(如银行间拆借市场的失败),政府就有必要介入进来,提供流动性以防止银行挤兑的蔓延(Mitchell,1997)。而且,银行贷方和借方都知道那些贷款很可能成为“不良资产”,贷方知道这些贷款很可能无法收回,借方也知道他们会还不起贷款。事实上,这些贷款是对国有企业亏损的一种政府补贴,这正是政策性贷款的实质所在(Lau,1999)。

除此之外,一些学者还提到了“金融歧视”的问题。La Porta(2002),Shleifer和Vishny(1994)“认为,当国家控制银行时具有政治关系的国有企业更方便得到银行信贷资金支持,发生金融危机时陷入财务困境的国有企业也更容易获得政府的金融救助,但这种“金融歧视”的所有制破坏了市场效率原则,导致大量呆坏账的发生,加剧宏观金融风险。

国际比较研究方面,我国学者王一江和田国强(2004)对比了中日韩三国银行业的经验,认为政府介入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使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之间形成非经济借贷关系,从而导致银行信贷资源配置的无效率和金融风险上升。

笔者认为,以上学者的研究主要针对我国国有银行运行中存在的“政策性负担”与“预算软约束”的概念、特点和危害进行了探讨,这些都为对其监管提供了必要性的依据。但是显见有学者从“委托——”的法经济学方向对此问题加以分析。这也成为本文研究中的创新点所在。

三、我国国有银行监管的“委托——”问题——基本分析框架

银行业金融交易中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为银行业的政府监管提供了必要,性的依据。首先,储蓄者在与银行的金融交易中,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是一个普遍现象。在我国,这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更加突出,只不过由于国家信用的担保而得以长期掩饰下来。其次,银行和储蓄者的目标利益不一致、责任不对等的问题,使得银行在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损害储蓄者的利益。此外,高效、安全的银行体系已经成为一种公共产品,如果由个人或组织来提供,“搭便车”问题将会无法避免。因此,只能由政府为广大储蓄者(银行的债权人)提供一个代表即银行监管者,对银行采用预防性监管措施,尽可能化解银行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避免问题积累扩大而引发的金融危机。

在我国的金融体系中,国有商业银行居主导地位,在政策执行和传导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国家作为第一大股东,仍保持对国有银行的控制。但通常政府不直接干预国有银行的经营与日常业务,政府干预的手段主要表现为对管理者的任命、晋升和罢免以及决定对银行的财政补贴数额(俞乔、赵昌文、蒲璞,2008)。而在对银行业进行监管的过程中,国家拥有“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双重身份,其所委任的监管机构,在政策制定和执行的过程中也就不可避免的存在复杂的委托——问题。

我国的国有银行监管,是一个由多重委托——关系组成的网络,其问题集中表现为以下两个层面:社会公众(代表广大存款人,由一些政治家作为代表)与监管当局之间的委托——问题;银行机构与监管当局之间的委托——问题。下文中笔者将就这两个层面;分别展开分析。

(一)社会公众与监管当局之间的委托——问题

由于银行监管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使得监管供给先天不足,因此,作为社会公众利益代表的政府部门理所当然地成为了银行监管的供给者。社会公众将自己监管银行的权利委托给监管机构,以实现他们的利益;同时,他们也通过纳税的形式给监管者一定的报酬,从而形成社会公众与监管当局之间的委托——关系。

但是,监管当局的独立客观性是否能够得到保证?尤其是在我国这样政治体制较为集中的转型国家,国家政策的控制力通常是监管当局不能抵抗的。身负监管使命和政治目标的双重压力,监管的效果恐怕难以客观。

事实上,政府常常会把社会目标纳入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目标中,而且往往把实现社会目标放在第一位。所以,监管当局在国有商业银行的部门效益与整个宏观经济的增长、社会秩序的稳定之间,往往更为关注的是后者。为此监管部门有着强烈的倾向,要求各国有商业银行配合政府的经济政策,为改革的推进和经济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在承担商业性经营活动外还要承担支付改革成本等政策性活动。

监管当局只是观念性象征物,其具体职能由银行监管者个人来执行。在社会公众与监管当局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监管者的经济人理性导致银行监管的道德风险,接受委托的监管当局的目标有可能偏离社会公众福利最大化的目标,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在我国的实践中,部分监管者希望获得更多的物质利益和权力威望,而国有银行问题的出现是他们工作效率低下的信号,会使其职业前途受损,直接影响他们的个人利益。所以产生了“监管宽容”(Regulatoryforbearance)、“监管俘获”(Regulatorycapture),或者是Shleifer和Vishny(1998)所说的“攫取之手”(Grabbinghand)等问题。“

为了保证银行监管者不折不扣地按他们的意愿来执行银行监管权力,储蓄者就必须对银行监管权力的委托运作情况进行监督。但由于银行监管权力的委托人是广大的储蓄者,并且每个人置于公共领域的私有权利也是有限的,所以每个储蓄者都没有监督的积极性。因为,一方面,我国监管执行人员的资格和报酬均由政府决定,不受储蓄者意志的影响;另一方面,每个储蓄者监督银行监管权力的执行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这部分机会成本对自己来说非常大,而且即使监督得好,他能获得的利益也非常有限。这对于有理性的、又符合经济人本性的储蓄者来说是得不偿失的。而且,我国公众存在这一种“监督惰性”,每个储蓄者都会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希望别人来监督银行监管者,自己则“搭便车”坐享其成,最后导致无人监督。如此以来,银行监管者就会有可能与被监管银行合谋。银行监管者一旦被收买,就会更重视银行经营者和所有者的利益而忽视储蓄者的利益。此时,银行监管失灵所产生的后果将会更为严重。

(二)银行机构与监管当局之间的委托——问题。

银行监管者作为广大储蓄者的代表,处于委托者的地位,会努力诱导银行(含银行经营者),在追求银行所有者和银行经营者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兼顾银行债权人及广大储蓄者的利益。而银行的经营者在披露信息,保护储蓄者方面担当着人的角色。

对国有银行的监管实际上是一个信息甄别问题。因为银行监管者掌握的信息仍不完备(虽然比储蓄者要多),所以银行监管者需要设计一套监管措施,诱使被监管银行披露所有信息。一般而言,银行监管者以有关法规为依据,加之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对违规的银行进行惩罚。这些监管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银行业的信息壁垒,但仍存在一些弊端。

首先是信息不对称问题。如果银行监管者计算各项比例所依据的信息是从无法信赖的银行管理人员那里获得的,或银行监管者无法以合理的成本获取有关的信息,那么监管就不可能达到预期的效果。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的高层管理人员都由政府任命,选拔标准更注重政治觉悟、能理解上级的意图等行政标准,而不是具备的现代金融企业管理能力,系统的金融知识,良好的业务水平的职业经理人。银行高管人员往往在银行家、官员之间飘忽不定。银行高管人员关心的是与上级领导搞好关系、自身权利地位的升迁,而并非专心于银行的经济效益。所以他们或者受专业技能所限无法提供准确的信息,或者倾向于隐瞒不利于自己的银行经营信息。政府由于难以掌握国有商业银行的真实经营情况,也难以正确界定经营失误责任,从而造成激励与约束机制失灵,高管人员手中的控制权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

其次是经验不对称问题。被监管银行要比银行监管者具有更多的业务经验,也很清楚如何才能以最低成本令监管者认为已经达到监管目标。

再次是银行监管的执行问题。有些监管方案复杂且难以执行,但银行监管者为了降低执行成本,形成了“一刀切”的惯例,造成被监管银行负担轻重不均的错位。

除此之外,当经济受到金融危机等外部冲击时,我国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为了实现经济发展目标,常常介入国有银行的信贷活动以保证和支持地方的重点项目建设。由于政府的干预,银行往往根据地方政府财政收支状况和偿还能力做出判断,而无法做到对具体贷款的债项评级,从而弱化了对项目收益和风险的甄别和控制能力。当激励机制与监督机制不健全时,商业银行管理者可能凭借在经营中获得的信息优势进行“政策”套利,特别是政府出于政治性目的对银行实行“指令性贷款”干预而与银行经营目标不一致时,过度的政治干预可能成为改善银行治理的障碍,从而加剧银行的道德风险行为。

四、“政策性负担”和“预算软约束”对国有银行监管的制约及解决途径——基于委托框架的分析

笔者上文的分析,试图给出一个国有银行“委托——”问题的基本分析框架。但是我国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面临的一些更特殊的情况,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国企“政策性负担”的贷款和“预算软约束”便是我国国有银行面临的特殊问题之一。

国家发展战略给予国有企业政策性负担,国有银行承担了对国企贷款的任务而产生了亏损,政府为了让这些国有银行继续生存,就必然对其进行事前的保护或者补贴。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银行的经理人员会将各种亏损,包括政策性负担形成的亏损和道德风险,管理不当等造成的亏损都归咎于政策性负担,在政府无法分清楚这两种亏损的差别,而又不能推托对政策性负担所造成的亏损的责任时就只好把银行的所有亏损的责任都负担起来,因此形成了预算软约束。

我国的国有银行监管是建立在公有制经济的委托关系基础上的,但它同时也具有一般银行监管所不存在的委托问题。一方面,国家是银行的所有者,拥有对国有银行的控制权和剩余财产索取权,于是事实上银行就承担了对政策性负担进行贷款的任务;另一方面,政府又代表国家对国有银行进行监管。因此笔者在委托关系的框架下分析政策性负担对国有银行监管产生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改变监管效率的途径。

(一)“政策性负担”和“预算软约束”监管中的“委托——”问题

1.政府角色的双重性——监管者与执政者

政府作为全民所有制的人,成为银行的实际所有者和委托人,国家租金替代了利润而成为公有制企业的行为目标。政府的目标是双重的:作为监管者,要努力降低界定、谈判和实施作为经济交换基础的合约所引起的交易成本,实现社会总产值的最大化的;而作为执政者,则通过产权结构的竞争与合作的基本规则使其的垄断租金最大化。政府的执政目标既包括社会政治目标又包括纯经济性质的目标,反映在银行领域就是:既要银行保值增值,又为了实现其他社会政治目标可能要求银行承担大量政策性贷款(为了研究方便,这里只考虑一种政治任务,即国有企业承担政策性负担而引起的国有银行对国有企业的贷款),因而银行具有内在的政企合一的制度特征。

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负担可以给政府官员带来好处,比如炫耀已经取得的政绩、从中获得政治资本等。但是银行对国有企业的政策性支持造成了银行的巨额不良贷款,扭曲了社会资源的配置,造成了社会福利的损失。这是因为;一方面,银行对国有企业承担政策性负担而给予的贷款,占据了大量本可以投向其他地方的资金,而贷款本身并不能给银行带来利润,反而会带来巨额不良资产。另一方面,由于银行承担了对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贷款后,银行经营者的努力随之也会分为两种,一种用于经营活动,为银行带来经济收益的经营性努力,另一种则是银行经营者为上级部门实现政治性目标而进行的活动,为非经营努力,它本身不能给银行带来效益。通常而言,为达到前一种目的而需要的努力程度是高于后者的,而对于管理人员来说,收益并没有质的区别,所以他们有动机因此而使银行经营偏离市场轨道。

因此监管者会在收益和成本之间权衡,以追求社会福利的最大化,也就是根据不同偏好的目标组合价值减去政策性贷款带来的资源浪费的剩余价值的最大化。但是中国的情况是,监管部门在面对政府的强大压力时,并不总会坚守立场,作出正确的决策。作为具化的每个监管者个体,当监管的后果是导致国有企业得不到政策性贷款,或者国有银行因大量政策贷款坏账而陷于困境,直接威胁到广大储户的利益时,怯于监管是他们迎合上级,保护自身利益的选择。

2.监管者与国有银行间的委托问题——信息不对称

退一步讲,假设监管部门和具体执行人会选择客观独立地履行职责,监管效果仍然取决于委托问题的其他因素。这其中,信息不对称是重要的因素之一。

首先,在银行对政策性负担进行贷款后,如果出现经营状况恶化的情况,监管者无法区分是由银行经营者经营不善导致的亏损还是承担政策性负担贷款后引发的亏损,银行经营者比国有企业更加容易推脱责任,其行为更难以观测。

其次,这种信息不对称体现在银行的内部人控制上,拥有内部信息的银行经营者比监管者更了解银行,也更有能力在监管者面前隐藏自己的不良行为。如在职消费、信息披露不规范、短期行为严重等。

再次,与国有企业不同,政策性负担的贷款对于银行来说是一种事前调节,具有负的效用,它降低了经营者的经营性努力。这是因为银行经营者的一部分努力用来弥补国有企业的亏损,给银行带来的只是不良资产,这势必会降低经营性努力的积极性。由于不对称信息,银行经营者可以从所承担政策性负担的贷款中获取灰色收入,而不被监管者发觉。

3.评价体系的偏差——控制权的激励方式

就激励方式而言,银行家不但受到利润收益的激励,同时还要受控制权收益的激励。委托理论认为,任何使委托人效用最大化的合约安排均应该使经理报酬与产出相关,使经理承担部分经营性风险,有效激励的机制是要采取比如奖金、购股选择的激励方式和可考核的业绩作为衡量标准的评价体系。我国的银行激励方式主要是以控制权为主,控制权激励方式强调固定收入(月薪)与行政级别和职务挂钩,固定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比率很大行政职务越高,其月薪也就越高。但是奖金比例很小,一般不超过10%。通过行政级别的晋升来激励经营者努力工作,忽视了产出对经营者的激励,这可能导致对银行经营者的激励建立在主观绩效之上。并且,存在信息不对称时,监管者也很难做出公正评价,因为控制权的取得不是以经营业绩为考核标准,而是以政府的政策性目标为标准。

在这种激励方式下,在承担了对政策性负担的贷款后,银行经营者容易把精力放在游说和建立人际关系这类非生产性活动上,完成政府所交代的政策性任务,甚至不惜以损害银行的利益来维护自己的控制权,这会诱导银行经营者偏离利润目标。政策性负担使经营者的行为不易观测到,这种非生产性活动给监管者带来了监管盲区。

(二)对问题解决途径的思考

“政策性负担”和“预算软约束”成为摆在我国银行监管面前的一道难题。笔者认为,通过以下途径,可以改善现有的监管困境,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

首先,分别建立国家账户和企业账户。为了兼顾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职能和市场化运作的双重要求,可以对银行的政策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进行隔离,以便分别监管。国家账户,对政策性项目实行专项管理、盈亏单独核算,从而让这些政策性业务的损失体现在明处,把政策性不良贷款与日常经营性不良贷款区分开来,避免银行高管把承担政策性业务当作经营不善的借口。必要时可封闭运行,提供财政专项补贴或其他形式的支持。企业账户是对银行经营性业务的核算,风险自担、自负盈亏,政府不进行任何干预,也不注入资本金。监管者对国有银行的效率要求,应主要看其在企业账户上的表现。

其次,建立透明的金融监管制度和财会制度。进一步完善与银行监管相适应的各类经济法规和制度,力求银行的监管法律完整配套、协调灵活,具有可操作性。根据《银行监督法》和《商业银行法》,完善国有银行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强对于“政策性负担”货款有关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强制性。进行商业银行会计制度的改革,统一银行会计制度和报表报送要求,确保银行的经营信息和政策性贷款的运作情况便于监管人员了解与分析。

再次,吸纳有效的社会监督力量。从成本和收益角度考虑,储蓄者会对银行监管者的工作状况保持“理性的无知”,但并不意味着储蓄者就不愿了解其工作状况。一旦储蓄者能以极低的成本获得此类信息时,他们就会以很高的热情对其予以高度关注。借助媒体的力量是一个有可能实现的选择。媒体也能够通过披露此类信息来扩大自身的知名度,增加其收益,并且这些收益足以弥补它为获取该类信息花费的成本。

最后,革新国有银行的人员组成,通过外部经理人市场选贤纳才。除保留董事长的“中管干部”身份来实现中央对银行一定的控制力外,取消行长、副行长、监事长的“中管干部”身份和行政级别,对他们的选拔任命应更多地依托外部经理人市场,以利润为核心,实行招标竞聘制,选拔真正懂经营善管理的金融人才。将企业账户中反映的经营性业绩作为高管们的主要考核标准,使高管的酬金与银行经营绩效和风险责任紧密相关,股票期权等多种经济性激励手段,激励形式应动态化、长期化。借助市场化的手段,使因“政策性负担”贷款而造成的错误激励回归正轨。

五、结论及解决途径的展望

我国国有银行改革处于十字路口。与英美银行因危机出现大问题,不得不以国有化拯救银行的环境不同,我国政府习惯性地在给予国企政策性负担的同时,迫使国有银行承担起对其贷款的任务。这是一种在经济和政治上具有高昂的委托——成本的模式,在长期内是不可持续发展的。

从基本的委托——分析框架来看,我国的国有银行监管,是一个由多重委托——关系组成的网络。社会公众与监管当局之间的委托——问题,反映在监管当局面对政治压力时难以保证独立客观性,监管者对私利的追逐,以及公众对于监管者的监督惰性上。银行机构与监管当局之间的委托——问题则反映在双方信息不对称、经验不对称和监管执行的缺陷上。

从更具体的角度来看,我国国有银行又具有一些特殊的委托——问题,对国企“政策性负担”的贷款和“预算软约束”便是其中之一。在运用“委托——”分析方法进行研究后,笔者认为:首先政府作为“监管者”与“执政者”,其角色的双重性带来了监管目标的冲突,进而造成监管的缺失。其次,监管者与国有银行间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这使得监管者无法判断,银行亏损的根本原因是对政策性负担的贷款还是经营不善。国有银行中内部人控制、经营性努力积极性的降低,以及对于政策性贷款带来的灰色收入的追求,使得监管面临着很多困难。除此之外,控制权的激励方式,也直接导致银行经营者目标的偏离,为监管带来盲区。

经济法与经济政策范文4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国餐饮业保持了快速增长,行业规模不断壮大,营业收入不断增长,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1978年全国餐饮业零售总额64.8亿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例仅为4.16%。到2012年,全国餐饮业实现营业收入23448亿元,比1978年增长了361倍;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例也提高到12.55%。2001至2012年间,全国餐饮业收入总额年均增长17.48%,比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快3.19个百分点,呈现又好又快的稳步发展态势。但是受传统消费观念、饮食习惯和餐饮风俗等因素的影响,我国餐饮业的高速发展也带来一系列的资源与环境问题。一是资源浪费现象非常普遍,包括水、电和剩余饭菜等,尤其以剩余饭菜浪费最为严重。按照业界对餐桌浪费10%的保守估算比例计算,2012年我国餐饮业浪费的社会财富达到2345亿元,浪费的粮食相当于2亿人一年的口粮。二是资源消耗量大。有关资料表明,我国每年使用一次性筷子450亿双,耗费木材2200万立方米,需要砍伐树木2500万棵,相当于减少森林面积200万平方米。三是带来的环境污染不容忽视。餐饮业排放的废水、废气会对城市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废弃油脂容易被不法分子回收提炼成“地沟油”返回餐桌,严重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而餐厨废弃物由于可能含有肝炎、肺结核、口蹄疫等恶性传染病菌,管理不善更会造成严重的食物链污染。餐饮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固体废弃物对环境也存在不同程度的潜在危害。餐饮业是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餐饮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对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推动“两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餐饮业发展循环经济的驱动机制

(一)利益驱动机制

对经济利益的无限追求是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原始动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一切经营活动都以利润最大化为最终目标,会根据经济活动产生的效益情况进行行为选择。只有当某项经济活动能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时,如可以开发新产品、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利润、增强市场竞争力等,企业才会投入一定人力、物力和财力,才有持续发展的动力。企业的这种逐利本性,既可能驱使企业唯利是图,不择手段地追求眼前的、局部的利益;也可驱使企业在生产中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发展循环经济;关键要看社会是否存在促使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利益驱动机制。

(二)需求拉动机制

对循环经济的社会需求可以大致分为社会成员的个体需求和政府代表社会的总体需求。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追求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已经逐渐成为一种自发和自觉的行动。一方面,他们要求产品更优质、更安全,对环境污染更少,这就对企业构成了巨大的压力;另一方面,他们自身也会逐渐改变消费习惯,节约资源,减少浪费。从社会层面上讲,政府作为代表公众利益的组织,有责任、有义务,也有动力去倡导和实施节约资源、污染少而有益于环境的经济行为,因为这样可以为政府树立良好的形象,从而增加政府的执政收益。显然,社会成员和政府组织的巨大社会需求能够形成循环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这种需求拉动机制的形成需要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并因这种条件的不同而表现出作用效果的明显差异。比如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文化素质的差异往往导致对循环经济需求的不同。在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人们文化素质不断提高的背景下,社会绿色需求培育越来越成熟,并将逐渐成为拉动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动力源。

(三)技术推动机制

技术进步是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强大动力源,发展循环经济必须依靠技术进步。有了先进的技术,才可能改进工艺,再造流程,才可能按照物质和能量流动的规律合理布局企业和产业,才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物排放及其对环境的污染,从而达到循环经济的基本目标。循环经济所遵循的原则是“减量化”、“再利用”和“再循环”,其特征是“对资源的低开采、高利用、污染物的低排放”;显然,这些都是现有常规技术所无法或难以独力支撑的。必须以先进的科学技术作保障,加快开发和示范有普遍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的替代技术,再生资源的回收处理技术,以及绿色再制造技术等等,努力突破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障碍。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早已经被经济学家所证明;而循环经济涉及的因素更多、工艺更复杂,技术进步对循环经济的推动作用更加难以估量。

(四)政府促进机制

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政府既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也是导致经济衰退的根源,这就是著名的“诺斯悖论”。由于循环经济涉及面广,公益性强,影响巨大而深远,从观念到习惯和行为,从生产到流通和消费,从个人到企业和社会,都将与循环经济发生各种各样、或疏或密的关系,因此交易成本很高。通过政府介入可以显著降低这种交易费用,从而促进循环经济快速发展,这就是政府支持的促进机制。政府对循环经济的支持方式多种多样,包括直接投资兴建重大循环经济项目、对资源和要素进行价格管制、对符合循环经济思想原则的企业行为和个人行为给予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等。这些政策支持只要以适当的方式实施并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就能有效地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但是,政府对循环经济的促进作用始终是有限的,而且是有边界的,一旦超出边界,不仅不能发挥积极作用,反而有可能产生消极影响。

三、餐饮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思路

(一)完善法律规制

法律规制是指导企业循环经济发展的一个最基本手段,具有强制性、权威性、规范性、共同性和持续性等特征。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必须以一定的法律法规为依托,通过法律明确政府、企业、公众在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形成以法律为基础的强制性约束机制。西方发达国家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已形成一套体系完整的自然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制度,包括强制管理制度、协商谈判制度、经济刺激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环境标志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押金制度等。这些法律制度囊括了环境管理的各个方面,从而使得西方国家的环境管理与资源利用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应以现有法律法规为基础加快相关法律制度建设,建立完整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为餐饮业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创造一个优良的法律约束环境。

(二)加强政策激励

政策手段是政府引导企业发展循环经济、自觉保护环境的行政法规。从宏观层面上说,有生态补偿政策、财政投入政策、绿色税收政策、政府采购政策等。生态补偿就是对生态环境及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支付相应的开发者补偿及收益者补偿,补偿费用用于资源与环境的保护、恢复和更新。财政投入政策包括政府对于环境保护的直接投资和财政补贴,是行之有效的生态管理推进政策。财政投入政策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采取直接投资、资金补助、贴息贷款、回收奖励等形式。绿色税收政策可以是征收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的环境税,也可以是实行差别税收,即根据不同纳税对象的行为、产品、生产方式、环境保护活动等来决定其纳税水平。政府采购政策,就是通过干预科技政府的购买行为,促进环保节能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优先地位。应根据酒店餐饮行业生产经营与消费的特点,完善相应的财政、税收与金融激励政策,以此推动餐饮业循环经济的发展。

(三)强化市场调节

市场经济是餐饮业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循环经济虽然可以有效解决市场经济难以解决的资源与环境问题,但循环经济不能脱离市场经济而存在,只有以市场经济为基础,才能真正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这是因为“经济性”是循环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是否实现持续的“经济性”是循环经济能否得以持久发展的关键问题。只有真正“经济”了,才能调动起企业和全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如果不能做到“经济”,循环经济就不会有生命力。对于企业而言,只有在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的条件下,才会自觉的发展循环经济。虽然在循环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需要依赖政府给予政策资金支持的推动,但最终只有通过市场获得稳定的经济收益,循环经济才能得以持久发展。这就要求餐饮业循环经济发展要以市场运作为基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通过市场经济与循环经济的有效互补,实现餐饮经济与资源及环境可持续利用的共同发展。

(四)推动技术创新

经济法与经济政策范文5

【关键词】 民间审计业;竞争环境;发展策略

民间审计是由具有丰富知识和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在客观和独立的前提下,以合约形式向各类组织提供的一种鉴证、咨询性质的智力服务,包括鉴证业务、管理咨询业务、税务服务业务、会计服务业务及其他服务等。进入21世纪,民间审计业已致力于将最先进的审计思想、审计模式与现代化的IT技术手段相结合,为企业提供全面而系统的服务。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民间审计业被列为知识产业的重要领域,而在我国民间审计业还处于成长发展期。

一、我国民间审计业的发展概况

目前,我国大约有300多万家注册的企业法人,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以相当的速度增长。另外,国家要求在深沪两市上市的1 000多家公司的财务报表年报、季报必须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才能向社会公布,而全国现有会计师事务所约700余家,它们中的相当数量并不具备独立承担大型和特大型企业审计的能力,有资格审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到100家,而且总体的执业质量不高,主要体现在:业务面较窄,咨询和服务仍停留在较低水平和较低层次上。面对来势汹汹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深刻地意识到,规模是生存的保障,于是合并风潮开始席卷我国的民间审计业,截止到2007年底,我国已批准近千家会计师事务所合并的申请。合并是一种短、平、快加大规模和提高实力的方法,德勤公司和永道公司都是在成功合并了50- 60家小型事务所后,挤入世界五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但是合并要有前提,即合并应是双方或多方利益的交集或互补,而非简单的物理联合。我国民间审计业迫切要求发展具有一定规模、专业性强、业务规范、人员素质高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我国民间审计业的竞争环境分析

根据波特(M.E.Porter)的观点,一个行业中的竞争,不只是在原有竞争对手中进行,而是存在着五种基本的竞争力量:潜在的行业新进入者、替代品的竞争、买方讨价还价的能力、供应商讨价还价的能力以及现有竞争者之间的竞争,这五种基本竞争力量的状况及综合强度决定着行业的竞争激烈程度,从而决定着行业中最终的获利潜力以及资本向本行业的流向程度,这一切最终决定着企业保持高收益的能力。本文借鉴波特的观点,从五个方面对我国民间审计业的竞争环境展开分析。

(一)供应者

民间审计业属于智力密集型行业,对固定资产的投入不高,注册资本只需几十万人民币,2-3人就可以成立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从性质看,采取企业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将实现利润最大化作为其追逐的目标。从提供服务的范围看,大部分服务的范围包括鉴证业务、税务服务业务、会计服务业务及其他服务业务等。从最终产品看,民间审计的供应者可以是报告提供者和建议提供者。前者提供独立整理、审核、分析所形成的具有权威性的审计报告,后者提供的智力资源为建议方案或特殊服务。

(二)需求者

我国企业对民间审计服务的需求具有个性化、地区需求的不平衡、行业特征明显等特点。

1.不同企业因所处行业的特点决定其业务品种及会计处理不同,导致审计重点不同。2.企业规模及内部控制的完善程度,决定审计的难度及审计风险的高低。3.不同所有制及带有不同目的的企业对民间审计的需求有所不同。如希望通过民间审计达到上市筹资、增资、扩股甚至宣传管理层业绩等。4.东部发达地区的企业对民间审计提供咨询服务的需求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企业往往期待民间审计业的管理咨询服务能协助自身解决行业问题以及个性化的企业内部管理问题。其中战略咨询和人力资源咨询市场份额最大,分别占26%和19%,IT咨询约占18%,营销咨询约占16%,BPR咨询约占12%,高管激励咨询约占9%。随着经济、科技的发展,管理咨询的潜在市场需求将是巨大的。

(三)行业竞争者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普遍现象。会计师事务所为了争夺客户,扩大自身的影响,获取更多的市场利润必然展开激烈的竞争。从世界范围来看,排名前5位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收入占行业比例已超过50%。在我国,民间审计业的竞争主要来源于国内同行之间以及国内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国内同行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开展业务的同质性方面。而国内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综合能力方面的异质性。以德勤、毕马威等为代表的国外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凭借强大的服务网络和丰富的知识库,占据市场份额的一半以上。在经验、管理、人才等方面拥有明显优势,但国内民间审计业具有本土化,对国情有较深理解等优势。可以肯定的是,国内同国外的民间审计业之间的竞争将长期存在。

(四)替代者

民间审计业所面临的替代者的威胁在不断增加,其业务主要包括鉴证业务、管理咨询业务、税务服务业务、会计服务业务及其他服务业务等。除了传统的鉴证业务,其余业务品种许多机构和组织都可以涉猎,例如一些会计公司、管理咨询公司、法律公司以及其他的专业机构等。特别是管理咨询业务,开展其服务所依赖的知识和信息广泛地分布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人们能利用网络快速便捷地获得,像各种行业协会颁布的研究报告、政府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研究报告,以及企业内部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都可能成为管理咨询服务的替代品。

(五)潜在进入者

民间审计业的从业门槛虽然较高,但一些跨国会计公司的前资深顾问以及跨国公司的前中国区总裁可能会凭借自身对中国企业的理解以及丰富的经验来创业。另外除了“五大”以外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相当数量看好中国市场,他们蓄势待发,一旦时机成熟,就会凭借自身的实力和经验,迅速侵占市场,将对我国民间审计业构成巨大的威胁。

三、我国民间审计业的发展策略

经过二十几年的发展,我国民间审计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同国外同行相比差距还十分明显。加快我国民间审计业的发展,主要应依赖于环境的改善以及服务质量的提升。

(一)改善民间审计业环境

1.加大政府的引导和扶持

当务之急,国家应明确民间审计业作为第三产业中的重点发展行业,在税收、准入门坎、工商管理等方面给予扶持,还可以学习美国政府的做法,在刺激企业对民间审计服务的需求方面采取一些措施,如作为需求方的管理咨询费可计入成本,不征所得税来鼓励民间审计业的发展。

2.发挥民间审计业协会的作用

行业协会本质上是一种互益性组织,它的成立能维护业内公平竞争,规范自我管理,实现行业自律。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协会可通过以下三方面的工作,突现行业协会的作用。一是开展资格认证,在政府的监督下,除了组织全国统一的专业资格考试外,还应增加综合能力测试,并尽快形成行业内的初、中、高级职称体系。二是分析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要求,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行业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以保证服务的质量和信誉。三是充分利用网络视频等现代科技手段,定期开展会员的培训和交流,增强不同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联系,提升会员的职业技能。

(二)提升民间业审计服务质量

民间审计业服务质量的提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行业的核心能力构建。核心能力结构(见图1)中的“显性知识”(know- what)与(know-who),容易沟通和共享,表现为可观察到的工具性知识和技能,包括案例、流程或规范、品质要求等。而“隐性知识”(know- how)、(know-why)更为内在,高度个性化,不易被复制和模仿,包括角色定位、共同价值观,以及其它组织特质(如社会责任、职业标准、道德原则、组织动机等),这些因素以共同心智、集体价值观、经营理念等方式表现。隐性知识对会计师事务所更重要,它负责辨认、产生、分享和管理显性知识,决定其在商业过程中的行为表现,它们不可直接看见、识别、发展或培训,但它们的增值作用更大,可形成持续竞争优势。构建核心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应做好如下方面:

1.建立知识管理体系。

首先,做好(know-who)和(know-what)方面的工作,与开设相关专业的有实力的高校合作,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深人员到高校讲学,加强本行业后备队伍的建设。建立培训基地,进行定期的人员交流,传递先进的理念和知识,提高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次,做好(know-why)和(know-how)方面的工作,对于提升隐性知识的学习效果,惟一有效的策略是具备比竞争对手更快的学习能力,最重要的手段是加强行业内部的交流和学习,将民间审计行业培养成学习型行业,以实现知识、资源在组织内部的共享。挖掘隐性知识的价值需要与个性化组织的使命相联系,个性化组织倡导建立灵活的、使注册会计师利用其特有学识和特殊个人能力的组织框架。

2.建立考核和评价机制。

这部分工作可由行业协会配合国家主管部门来进行。通过考核和评价的人员更容易找到合适的岗位。同时,对注册会计师实行“能本”管理,以其能力作为管理的对象,将提高其业务能力作为管理目标,通过能力发现机制、使用机制及开发机制,刺激注册会计师创造性劳动,实现会计师事务所的绩效和目标。

3.服务的细分化与规范化。

我国的民间审计机构要想在竞争中赢得优势,必须向专业化和职业化服务的方向努力,形成自己独特的模式。除了严格按照相关准则规范服务,还要有明确的目标定位,细分客户市场,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套标准化的服务程序,同时不断吸收服务对象的反馈意见,充实、完善知识库和案例库,建立一套系统的分析工具、分析模型和审计方法。

4.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双方的合作。

会计师事务所不仅提供服务,更重要的是与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世界500 强”企业中有50%拥有自己长期合作的会计公司。双方的合作,离不开委托方高层的支持,民间审计机构需要引入客户关系管理,特别在咨询服务方面满足企业的个性化需求,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建立一种长期的信任关系。

5.提高对社会责任的认知度。

在发展其隐性知识时,需要进一步从社会责任等深层因素着手。对于“社会责任”的概念,民间审计业认知度不高,因此,重视并强化民间审计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将行业特点、发展现状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政策法规相配套,承担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将是民间审计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笔者相信,通过不懈的努力,我国的民间审计业会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在模式上更加专业化、数据化、个性化,在不断壮大自身的同时,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 中国咨询业发展报告.我国咨询业发展概览[J].中国信息导报,2005,(3):14.

[2] Vanya Kumar,Alan Simon,Nell Kimberley.Strategic Capabilities Which Lead to Management Consulting Success in Australia[J].Management Decision,2000,(1):24-35.

[3] Standard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 Manual [EB/OL].,2005-07-20.

经济法与经济政策范文6

1.发展中国家在其工业化初步发展阶段选择保护贸易政策的原因

在工业经济时代,尤其是20世纪50年代~60年代,发展中国家经济主要依靠农业,民族工业基础薄弱,没有形成完整的工业体系,经济结构呈现出单一化、畸形化的特征。发达国家的工业化则获得了较充分地发展,国内市场日趋饱和,急需向海外扩张其原料和销售市场。于是,发达国家大力提倡自由贸易。自由贸易在原则上要求国际贸易建立在比较优势的基础之上,因此,发达国家可以将其工业制成品销往广大的落后国家,以实现其经济扩张;而落后国家只能生产出口初级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经济结构无法得到改善和提升,经济发展将始终停留在落后的水平上。在这种不对称的经济发展要求下,发达国家往往会倚仗强势,大力推行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剥削和掠夺落后国家的经济资源,摧残和扼杀其新兴工业。在这种不公平的国际经济秩序中,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独立和发展利益将无法得到根本的保障。面对特殊的历史背景,发展经济学家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了保护民族工业的思路和口号。保护贸易政策的提出得到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认可,成为其在工业化初步发展阶段中的必然选择。

通过对本国民族工业进行保护,民族工业的建立和发展获得了一定的空间。生产力水平获得实质性的提高。保护贸易政策使落后国家固有的、静态的、结构水平低的比较优势转化为创新的、动态的、结构水平较高的比较优势,这体现了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保护贸易政策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2.实施贸易保护政策须具备的社会历史条件

贸易保护有利也有弊,因而实施贸易保护就有一个成本和收益的比较问题。贸易保护所须付出的成本和代价包括:一是减少眼前的贸易机会和贸易中的比较利益;二是容易形成行业中的低效率。要使贸易保护政策得以有效实施就应该使其保护成本降至最低,使其利大于弊。因此,实施保护贸易政策应该具备以下两个社会历史条件:一是经济全球化的物质基础尚没有形成。在此历史条件下,由于国际贸易会受到地域和时空的局限,比较利益无法得到充分地体现,因而可以从客观上降低贸易保护的成本。在工业经济时代,由于信息技术较落后,经济全球化的物质基础尚没有形成,落后国家采取贸易保护所损失的比较利益也是较为有限的。而通过贸易保护能够使落后国家获得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这种长远利益会弥补并超过近期保护所付出的代价。这体现了落后国家在其工业化初步发展阶段选择贸易保护的合理性。二是工业落后,国内生产力水平低下。贸易保护政策主要是为了保护生产力水平极其落后的国家建立和发展民族工业,在这点上贸易保护的收益是大于成本的,然而随着该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贸易保护的边际收益会不断下降而边际成本则会不断上升。这是因为贸易保护难免会导致国内行业的低效率、市场信号的扭曲等负面效应。当一国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贸易保护所造成的经济运行的低效率将会极大地阻碍经济发展和结构升级。此时,该国采取贸易保护的边际成本将大于边际收益。

3.贸易保护使许多国家民族经济得到振兴

战后许多发展中国家正是通过贸易保护而使传统的经济结构获得了明显的改善,主要表现为:(1)国内生产总值中工业的比重在上升;(2)工业生产总值中制造业的比重在上升;(3)制造业中重化工业和机电工业的比重在上升。这几个“上升”表明了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进程的合理化和经济结构的多样化。多样化的经济结构使发展中国家摆脱了历史上对发达国家过分依赖的状态,增强了独立自主发展民族经济的自信心。如韩国、墨西哥、巴西等新兴工业化国家,早期曾经只有劳动力和自然资源上的比较优势,后来却通过推行适度的贸易保护政策扶植起了一批竞争力较强的资本、技术和知识密集型新兴产业,成为当今世界经济格局中的一股新兴力量。

二、采取自由贸易政策是知识经济时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捷径

1.知识经济时展中国家继续实施贸易保护的理由和社会条件已渐渐失去

当今世界的经济发展格局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过去由于发达国家单方面海外扩张的要求而导致其对发展中国家的疯狂掠夺和剥削,形成不公平的国际经济秩序。如今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形成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新的世界经济发展格局。这种转变使得发展中国家继续采取贸易保护的理由不复存在。同时,发展中国家工业的迅速发展及生产力水平的极大提高,信息高科技的出现及经济全球化物质基础的形成,都令贸易保护赖以存在的社会历史条件日渐消失。

在知识经济时代,贸易保护的边际成本已开始超过其边际收益,这表现在贸易保护的负面效应日益突出。其一,对国内市场的保护抑制了企业的积极进取精神,使经济发展产生高成本和低效率。国内企业感受不到来自进口产品的竞争,这使其失去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的动力,形成企业的低素质和生产的低效率。其二,贸易保护造成市场信号扭曲,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推行贸易保护政策的政府对经济运行的干预较强,这会使市场信号出现扭曲,使产品价格不能正确反映一国资源的稀缺程度,从而导致资源使用上的浪费和产业结构上的倾斜。其三,在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时代,采取贸易保护将会损失更多的比较利益。经济全球化大大降低了国际贸易的比较成本,使国际贸易中的比较利益获得了最为充分的体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国仍然采取贸易保护将意味着损失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大得多的贸易机会和比较利益。

2.知识经济时代,自由贸易政策更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

1)采取自由贸易有利于降低生产经营的成本。由于当代信息高科技的飞速发展,信息传递已经变得十分便捷,一国的企业可以即时地获得世界市场的信息,可以将生产和贸易的各个环节分布到世界市场任何一个有利可图的地方,实现全球化的经营管理,从而大大降低市场交易费用和生产经营成本。发展中国家只有采取自由贸易政策,才能融入经济全球化当中,获得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好处。

2)采取自由贸易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形成后发优势,实现经济赶超。在自由贸易中,拥有先进技术的出口方为了贸易的需要而不得不把与贸易内容有关的技术、性能、特点和某些参数向进口方介绍,这样,就发生了“技术外溢”。这使得进口方的技术在低成本下得以较快的提高,这个过程是通过“干中学”来完成的。显然,“技术外溢”和“干中学”对于落后国家形成后发优势,实现经济赶超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3)采取自由贸易政策,有利于吸引国际投资,从而为国内产业结构的升级提供充足的资本来源,保证经济的持续增长。对于一个采取贸易保护的相对封闭的经济来说,产业结构调整效应通常会导致较长时期的经济低迷。由于物质资本资源在产业间转移困难,需求扩张的产业不能形成足够的资本存量,无法吸纳从传统产业中游离出来的失业人口。同时,传统产业由于市场萎缩的约束,物质资本过剩却难以转移,不断地形成新的失业人口。相反,在一个采取自由贸易的开放经济中情况完全不是这样。物质资本资源在产业间转移困难的问题在开放的经济中将不会成为产业结构调整或升级过程的重大障碍,因为国际间资本资源的平行转移会取代孤立经济的资本资源的跨产业转移,成为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物质资本资源及其物化的知识资源运动转移的主

要方式。所以对于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采取自由贸易政策,吸引国际资本的直接投资,有利于其产业结构的升级。

3.知识经济时代自由贸易能够加速发展中国家实现经济赶超

同以前相比,在知识经济时代,发展中国家同发达国家的经济结构日益趋近:经济结构多元化,工业化程度较高,信息科技发展迅速。在这种条件下,与发达国家进行自由贸易能够加速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和加速实现经济赶超。以下的理论模型可以说明自由贸易是怎样帮助发展中国家加速经济增长,实现经济赶超的。

假设两国都是多元化经济结构,工业体系较完善,都步入了现代经济增长,且两国间不存在要素流动。假定,只有两种产品,一种是消费品,一种是资本品,并且前者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后者是资本密集型产品;只有两种生产要素即资本和劳动;不考虑技术及其变动的影响。由赫克歇尔—俄林定理可知,发展中国家在最初阶段专门生产劳动密集型消费品,而发达国家则同时生产消费品和资本品。这样,两国间的贸易格局将是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消费品,同时从发达国家进口资本品。将发展中国家的(消费品)产出、资本和劳动投入分别记为Y、K和L,可将总量生产函数表述如下:

Y=F(K,L)(1)

假定生产函数是新古典类型的,并且是一次齐次的。人均生产函数形式可表达如下:

y=f(k)(2)

(2)式满足Inada条件

附图

产品市场是竞争性的。企业将在产品及要素价格给定的条件下最大化利润:

dY/d≤r/p(3)

dY/dL≤w/p(4)

r是实际租率,w是实际工资,p是以投资品价格作为尺度的消费品。P是外生给定的和始终保持不变的。

用人均生产函数的形式,上述条件可以写为:

dY/dK=dy/dk≤r/p(5)

dY/dL=y(k)-(dy/dk)k≤w/p(6)

将工资对租率的比率记为Ω,可将静态效率条件记为:

Ω=(dY/dL)/(dy/dk)=y/(dy/dk)-k(7)

产品市场均衡条件可以表达为投资与储蓄间的均等:

I=p(F(K,L)-C)(8)

上式中,I是总投资,C是总消费。

假定贸易处于平衡,汇率是固定的。因此有:

M=pX(9)

上式中,M是总进口,X是总出口。为方便起见,我们将汇率规范化为1。

发展中国家完全专业化于消费品的生产意味着:

I=M=pX(10)

将上式代入储蓄—均衡条件,我们得到:

X=Y(K,L)-C(11)

到此为止,我们完成了对模型静态部分的描述。让我们转向模型的动态部分。我们有基本的资本积累恒等式:

I=dK/dt+δK(12)

上式中,δ是折旧率。

将上式代入基本的储蓄—投资均衡条件,得到下列的基本增长方程:

dK/dt=p(F(K,L)-C)-δK(13)

此外,由方程(11),我们有:

dK/dt=pX-δK(14)

假定劳动力的增长率为外生给定的:

dL/dt=nL(15)

上式中,L是劳动投入,n是劳动力增长率。运用人均形式,基本增长方程可以写为:

dk/dt=p(y(k)-c)-(n+δ)k(16)

上式中,c是人均消费。

由于投资品完全来自进口,有:

dk/dt=px-(n+δ)k(17)

上式中,x是人均出口。

比较这一方程与无贸易条件下的新古典基本增长方程,我们可以看出仅有的差别在于后一方程中的(y-c)为前一方程中的p(y-c)所代替[3]。在该模型中,发展中国家的增长快于它处于封闭状态时相对于发达国家的增长。这意味着贸易加速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赶超。因此,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当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都已步入了现代经济增长的情况下,自由贸易可以加速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有利于其实现经济赶超。

4.知识经济时代采取贸易保护容易导致产业升级缓慢和危机的发生

韩国政府从上世纪60年代起就制定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竭力扶持汽车工业的发展,到上世纪90年代,韩国已经建立起了颇具规模的汽车工业。但此时政府依然不放松对汽车产业的保护和扶持,最终导致汽车产业的市场根基薄弱。一场危机过后,现代集团已在戴姆勒—克莱斯勒帐下听令,大宇集团成了福特公司的囊中之物。日本的制造业企业很早已走入国际市场,置身于激烈的国际竞争之中,并造就了大批世界一流的制造业企业;但日本的其他产业,尤其是金融、保险等服务行业则处于政府的保护之下,长期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创新乏力,不能为制造业提供新的投资项目和金融工具,使制造业中的大量剩余资本只能涌入有限的房地产和证券投机领域,这成为日本经济在20世纪80年生严重泡沫经济的根本原因。20世纪90年代泡沫破灭后日本进入持续萧条期。与此相反,20世纪90年代以后,台湾鼓励中小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发展,因此台湾经济的整体状况比较健康,产业升级较为顺利,虽遭受东南亚危机冲击,经济仍能正常运转,这在电脑硬件设备制造领域中表现得尤为明显。而今,在世界电脑硬件制造业中,台湾企业的生产能力已占居重要地位。

三、推动自由贸易是当今我国对外贸易政策的正确选择

1.保护贸易政策已越来越不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要求

改革开放20年来,中国工业经济增长迅速,年均实际增长率达11.72%,第二产业在国内总产值中的比重从1990年的41.6%上升到1999年的49.3%。我国工业发展不仅规模相当可观,而且门类齐全,体系完整。“九五”期间,我国工业发展也已上升到较高阶段,一般加工工业在制造业中的比重相对稳定或有所下降,而技术相对密集产业的比重有所上升,尤其是技术密集度高和具有高新技术产业特征的医药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的比重明显上升,其中电子及通信设备行业的比重升幅很大,1999年的比重已高达8%[7]。技术密集型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迅速增长带动了工业结构的升级。

自1978年以来,我国外贸也有了长足的发展。1999年的进出口总额相当于1978年的17.5倍。1979年~1999年的出口与进口的年均增长速度分别达15.3%和13.8%。从1980年到1998年,我国外贸出口占世界贸易出口的份额由0.9%上升到

3.4%,世界排名由1980年的第26位上升到2000年的第7位。伴随着我国外贸出口的迅速增长,外贸出口的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工业制成品比重显著提高。我国制成品出口的份额由1980年的54%上升到1999年的89.8%,对出口总额增长贡献率达到97.0%。在工业制成品中又以机电产品出口为主。1998年机电产品出口达665.4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比重达36.2%,连续4年成为中国第一大类出口商品[7]。

由于我国工业与外贸的迅速发展,出口商品结构的不断优化,同20世纪70年代~80年代相比,我国经济发展的大环境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因而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保护贸易政策已基本完成了其保护落后民族工业的历史使命,保护贸易政策逐渐失去了其当初存在的社会经济背景,不再适应我国社会经济继续发展的要求

2.保护贸易政策的边际成本日益递增,消极作用日益增强

1)保护贸易政策造成长期以来我国价格信号扭曲。一方面,价格信号扭曲造成我国产业结构和需求结构脱节。由于限制了进口,这就为一些落后的企业提供了宽松的生存空间,市场的优胜劣汰作用不能有效发挥。长期如此,市场就出现有效供给不足和无效供给过剩。产业结构与需求结构的严重脱节,这也是造成我国目前通货紧缩的重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价格信号扭曲使我国资源和产业的比较优势无法得到准确地反映。保护贸易政策造成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的产品都存在人为的价格扭曲,而且两个市场是脱节的,造成我国资源和产业的比较优势无法在国际市场上得到准确地反映。我国的经济难以在世界经济体系中确定自己的市场分工和产业结构定位。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无法有效地实现,造成大量社会资源的浪费。

2)贸易保护政策造成我国企业技术落后和生产的低效率。表1反映了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工业劳动生产率低于发达工业国的历史状况。这是由于改革开放前我国长期采取贸易保护政策的结果。改革开放以后尽管情况已大为改观,但是由于贸易保护在相当程度上依然存在着,我国企业科技水平的进步就仍然大大滞后于较发达国家。这可以从我国出口商品结构长期处于较低层次反映出来。长期以来,我国出口商品技术含量低,大多数出口制成品是附加值低、加工程度低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到20世纪90年代,我国出口商品列前几位的主要集中在服装、家用电器、通讯设备、玩具、钢材等劳动密集型产品。1998年我国出口总额1837.57亿美元,其中纺织品出口额404.92亿美元,占出口总额1/4,而光学、计量、检验、医疗、精密仪器和设备的出口额仅为65.64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1/30。1999年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出口比重的13%,是发达国家的1/3。我国的技术进步对经济发展贡献仅为30%,是发达国家的一半[7]。

表1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和主要发达国家工业劳动生产率比较

国家工业

劳动力(百万)产值(百万美元)人均产值(美元)

美国50.31048224.320839

加拿大4.993960.019175

前西德19.5300416.815405

日本31.6446405.414126

荷兰4.445015.010238

英国15.4145632.09457

意大利16.9141136.08351

中国83.5123583.51480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1985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3.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中国只有融入其中才能提高效益,促进发展

20世纪90年代是人类从工业化向信息化、从一国经济向经济全球化加速转化的10年。经济全球化是建立在信息革命基础之上的,信息革命使得世界各地的生产、贸易及其他各种经济联系可以突破地域和时空的限制。经济的信息化和网络化还使全球资本市场连为一体。大量不受各国管理当局和国际组织控制的“无国籍”资本,遵循流动性、收益性和安全性的原则在国际上自由转移,推动着生产要素在世界各地的迅速流动。经济全球化可以突破单个国家市场规模和资源禀赋等方面的限制,在全球范围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带来更高的效益。因此,我国必须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以加速我国的经济发展。

4.知识经济时代我国产业结构面临进一步升级,对外国资本和技术的需求量将不断上升,这就要求我国扩大对外开放,推动自由贸易

当人类社会步入知识经济时代,我国产业结构将面临着进一步的升级。产业结构升级的过程中由于物质资本在产业间的转移需要高昂的成本,从而导致新经济的建立缺乏足够的资本存量,传统产业的物质资本存量却大量过剩。因此,我国就应该扩大对外开放,推动自由贸易,充分吸收外国的资本、技术和管理经验,只有这样才会加速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带动我国经济步入新的增长平台。

【参考文献】

[1]文贯中,郑志海.WTO与中国:走经济全球化发展之路[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2]陈漓高.经济全球化与中国的对外开放[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3]KINADA.FreeTrade,CapitalAccumulationandFactorPriceEqualization[J].EconomicRecord,September.1968.

[4]范爱军.中国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的适度保护问题探讨[J].改革,2000,(6):32.

[5]陆家骝.论中国“入世”的经济结构效应[J].中山大学学报,200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