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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政策的制定范文1
【关键词】金融稳定 货币政策 宏观审慎监管
一、引言
货币政策能显著影响金融系统稳定性。次贷危机以后,众多学者从货币政策的角度分析危机产生的原因,即长期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诱发系统性风险。Carmassi等(2009)认为宽松的货币政策导致了2007年的金融危机。央行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目的是为了降低储蓄率,刺激家庭和企业将消费和投资提前,来增加杠杆率水平,例如银行系统实行信贷紧缩政策来改善资产负债表状况,国家通过紧缩性的财政政策降低政府债务水平。刘吕科(2012)认为货币政策在中短期影响到通货膨胀水平和总需求,在较长时期和难以测算的滞后期内,影响经济行为主体的风险承担行为,使金融风险水平提高,最终影响金融稳定性。
二、货币政策与金融稳定的影响机制
(一)货币政策如何影响金融稳定
利率政策作为货币政策的实施手段之一,能够显著影响金融市场稳定性。
较低的利率水平不仅影响家庭和企业的支出水平,同时也提高了金融行业内部的风险。这是由于利率的下降使得金融资产价格上升,金融资产收益率与实体投资收益率存在利差(肇越;杨涛,2008)。金融中介机构将在市场压力下对金融资产重新设定杠杆率水平,增强金融市场活跃程度。信贷供给曲线将会向右移动,资产价格上升,信贷敏感部门对金融资产的投资增加。
同时,较低的短期利率和向上倾斜的收益率曲线鼓励金融市场参与者提高期限错配,即借入短期借款出借长期贷款的套利交易,增加了金融系统运行的脆弱性。因此,Mishkin(2000)主张将金融系统稳定性列为影响货币政策制定的整体和持续的因素。
(二)将金融稳定纳入货币政策目标的必要性
传统观点认为,以价格稳定为目标的货币政策与金融稳定的目标具有一致性,而金融危机的发生证明价格稳定并不等同于金融稳定(Bordo和Wheelock,1998)。Borio和Lowe(2002)认为物价稳定导致了价格刚性,使金融系统和实体经济的脆弱性难以被察觉,因此前瞻性货币政策的执行需要考虑到金融稳定,防范资产价格泡沫,保持金融稳定。
由于影子银行业务、监管套利等原因,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并不足以维持金融稳定,防范金融危机的发生。特别是当金融市场过热,风险集中于证券市场而不是银行等监管集中的金融中介机构时,使用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来维持金融稳定性被认为是最有效的防范金融风险措施,此时实行紧缩货币政策将有效阻止金融市场上大部分的过度投机行为。
(三)将金融稳定纳入货币政策目标的局限性
首先,将金融稳定性的权重列入货币政策的制定中,会使物价稳定和经济增长的货币政策目标发生暂时性偏离或是延迟。与传统货币政策路径相比,以金融稳定为目标的货币政策会使总产出和就业率水平降低,通货膨胀率也会因此降低。新环境假设(TheNewEnvironmentHypothesis)认为在低通胀的新环境中,需要重新定义货币稳定和金融稳定的关系(Schinasi,2003;Cukierman,1990)。上世纪90年代的日本,泡沫经济破灭的十几年内均维持了较低的通胀率,但大规模金融机构倒闭事件却连续发生。低通胀率导致较低的名义利率,触及货币政策的有效下限,因此造成负面的经济冲击。
传统货币政策工具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在金融市场过热时提高利率水平,会影响到传统行业和交易,放缓经济增长的过程。所以,将金融稳定纳入货币政策目标需要进行成本收益方面的权衡。当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政策无法达到预期目标时,金融稳定性风险迅速上升时,央行仍会实行紧缩性的货币政策来避免危机的产生,这是因为金融危机的成本将显著高于暂时性偏离物价稳定和经济增长目标的成本。
三、维护金融稳定的制度框架
(一)尾部风险
为了实现金融稳定的目标,应防范尾部风险。尾部风险指发生概率低但当发生时需要付出巨大成本的风险,也被称为“极端风险”或“灾难风险”。
未市场化定价的尾部风险一旦发生且具有外部性时,将会对金融市场稳定性产生最严重的影响。Stiglitz和Weiss(1981)从信息不对称角度分析货币政策如何影响金融稳定。在借贷市场上,高杠杆率的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而尾部风险通过借款人和贷款人对意外事件和交易对手方的反应来进行传导的。从尾部风险的特征来看,宏观审慎监管对于防范金融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多种金融稳定工具共同使用
实现金融稳定的工具包括以下方面:一是独立政策工具,包括宏观审慎分析、最后贷款人责任、危机管理、支付结算的监督;二是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包括信贷政策、利率政策、公开市场操作等;三是金融监管机制的协调,包括审慎管制与审慎监管;四是风险补偿机制的运用。
1.独立的金融稳定工具。作为独立的政策工具,保障支付结算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是实现金融稳定的基础性措施。我国支付清算系统的建设和制度的制定由中央银行负责,而资金流动方面的监管则由银监会负责,存在监管真空风险。为了保证支付清算系统的安全,应重点关注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充足情况、大额资金交易情况及创新支付手段等方面。
2.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货币政策可以通过影响利率进而影响资产价格的方式对金融稳定产生影响,但仍存在一定的负面效应,需结合其他金融稳定工具共同作用。
3.金融监管机制。宏观审慎政策工具对微观审慎政策中所使用的工具加以限制,应对系统性风险的发生,如对金融机构资本金和流动性的要求,或是对贷款条款进行限制――如住房抵押贷款的生命周期总价值或贷款收入比等。已有研究表明,信贷风险的波峰总是与商业周期的波峰重合,因此需重视宏观审慎监管,使微观与宏观审慎监管互相协调。
4.风险补偿机制。存款保险制度、投资人补偿机制通过建立金融市场退出机制,减弱政府救助负担,抑制系统性风险的发生。国际经验表明,存款保险机制能够形成有效的市场约束,从而防范由于投资者信心不足而在风险发生时的挤兑行为导致系统性风险。
经济政策的制定范文2
在各地落实再就业政策过程中,一些地方提出有关考核指标的几个具体问题。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作为各地落实再就业目标责任的依据。
一、 关于净增就业岗位的考核(一)净增就业岗位的概念净增就业岗位(同新增就业人数)作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类城市就业工作的考核指标,主要反映辖区内就业人数的净增长。净增就业岗位反映在统计数字上,是实际从业人数的净增。其计算公式为:
净增就业岗位个数 = 期末从业人数 - 期初从业人数(二)工作要求1.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提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类城市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把增加就业岗位、有效控制失业和岗位流失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提出明确的净增就业岗位年度目标,将此列为考核政府政绩的重要指标,并向社会公布。
2.要将增加从业人数的工作目标分解到各级政府、各行业部门、大型企业集团,层层落实责任。
3.各基层单位要建立台账,记录从业人员数量变动情况。
(三)统计办法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统计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分别根据各自职能,对净增就业岗位进行统计,并按季度对以下三类人员数据进行会审,确定净增岗位数:
1.单位从业人员(主要由统计部门负责统计);
2.私营个体从业人员(主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统计);
3.社区开发公益岗位和其他灵活形式从业人员(主要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统计)。
上述三类人员汇总的期末人数减去期初人数,即为本期净增就业岗位数(或新增就业人数)。
(四)考核办法各地应建立督查制度,定期审核统计台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为保证考核的客观性,中央和地方将通过开展劳动力抽样调查和定点调查,考核各地就业岗位净增情况。
二、 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的考核(一)“就业”与“失业”的一般概念1.就业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60岁,女16-55岁),从事一定的社会经济活动,并取得合法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
其中,劳动报酬达到和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为充分就业;劳动时间少于法定工作时间,且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本人愿意从事更多工作的,为不充分就业。
2.失业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工作能力,无业且要求就业而未能就业的人员。
其中,虽然从事一定社会劳动,但劳动报酬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视同失业。
(二)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界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作为各级政府就业工作的考核指标,主要反映辖区内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情况。
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凡以下列形式实现就业的,均统计为已实现再就业人数:
1.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享受了税费减免等再就业扶持政策的;
2.已被用人单位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税收减免、社保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的;
3.在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中得到安置,并享受社保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的;
4.未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但已从事比较稳定的(如三个月以上,具体由各地定)有合法收入的劳动,并且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对于已实现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正在领取基本生活费或失业保险金的,应按规定对其基本生活费或失业保险金待遇作相应处理。
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虽从事有收入劳动,但其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视为不充分就业。对不充分就业人员,可暂不停发基本生活费或失业保险金,同时也不统计为已实现再就业人数。
(三)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的考核办法各地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应建立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台账,通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及时了解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状况,并定期上报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统计报表。有条件的城市应建立下岗失业人员计算机管理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逐级汇总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统计报表,作为考核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依据。为保证考核的真实性,我部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予以核实。
经济政策的制定范文3
环境经济政策已逐步成为我国环境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而对我国环境问题产生原因理论上更深入的认识以及我国新时期、新阶段面临的国内国外新问题,一方面越发凸显了作为连接环境政策与经济政策、全面协调发展与保护关系的切入点的环境经济政策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给环境经济政策的研究制定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
中国环境经济政策理论研究与实践
“直接管制”类环境政策的管理实践困境催生环境经济政策由社会经济活动的纯经济性和行为的无约束性所导致的外部不经济性,是环境问题形成的理论根源。同时,由于自然环境具有典型公共物品的性质,因此“直接控制制度”从一开始就成为环境管理的主要方法。我国目前已形成的以“三同时”等8项制度为框架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就大部分属于行政管理手段(表1)。
我国长期主要依赖行政手段控制环境污染,实践证明,采取行政命令手段在短期内可能能够获得较大的环境效益,但也逐步意识到,直接控制制度的社会成本过高,在有些领域的作用十分有限,甚至可能阻碍经济的发展。因此,政策制定者开始重点研究和运用成本更低、更有效、不阻碍甚至能够刺激经济发展的经济激励制度——环境经济政策。对环境问题成因更深入的理论认识,使环境经济政策的研究和实践越发受到重视除去极少的纯粹由自然效应和自然灾害所导致的环境污染事件外,绝大部分环境污染都是由于人类的各种行为所造成的,而人类行为归根结底可以分为两类,即生产行为和消费行为,为此,七次环保大会明确指出“环境问题本质上是发展方式、经济结构和消费模式问题”,具体来讲,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导致我国单位产出的资源能效消耗远高于先进国家,重投资贸易轻消费的不合理的经济结构使我国污染形势复杂、污染事故多发、污染留在国内、产品出口国外现象严重,无节制、不公平的消费模式极大地加速了资源和环境的耗竭速度,因而,新时期环境政策的制定应围绕“优化生产方式、引导消费模式”这一核心要求展开,而能够基于生产、流通、消费、再生产全流程制定相关措施,统筹兼顾投资、出口、消费三方面的发展与保护的环境经济政策就受到了更多的重视和应用。
新时期、新阶段的新问题及外部新挑战对环境经济政策提出新任务、新要求
一是我国现有的资源环境压力巨大,由于资源匮乏、环境脆弱、人口众多、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环境监管滞后等历史和现实原因,导致我国当前所面临的资源环境问题比任何国家都要突出;
二是发展的新阶段可能带来新的资源环境问题,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接近5000美元,进入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前一时期快速发展中积聚的各种矛盾可能集中爆发,加之该阶段我国发展将面临后工业化等一系列新特征,使得我国可能面临新的资源环境问题;
三是国际形势的变化对我国解决资源环境问题提出了新挑战,当下发达国家可能集体遭遇“失去的十年”,房地产泡沫破灭、资产价格下跌、失业率高企、消费低迷等现象同时出现,在金融领域去杠杆化并重启国内制造业,国际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同时,以我国限制9种原材料出口案败诉为标志的资源环境领域的贸易争端有进一步加大的趋势,极大地压缩了我国一直以来倚重的通过贸易限制保护资源、倒逼环保升级的政策空间,国际贸易形势发生重大变化。
环境经济政策研究应用仍存诸多问题
一是对环保的促进作用还有限,“十一五”时期,以污水处理收费政策、脱硫电价补贴等为代表的环境经济政策对促进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减排起到了重大作用,但是除对大规模污染源(如火电厂和污水处理厂)外,将环境成本内部化的工作整体进展缓慢,市场机制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企业节能减排的内生性动力仍然不足;
二是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环境经济政策种类少、作用小,绿色贸易、绿色金融、绿色信贷等能够有效促进先进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的环境经济政策受重视不够、研究不深、实践不广,目前上述政策的应用基本仅停留在通过限制落后来倒逼污染治理和环保升级上,而对能够通过环保优化发展的鼓励先导类的贸易、信贷和金融的环境经济政策研究和应用的还非常少;
三是对环境经济政策政策效益的评估尚待深入,区别于传统的直接管制类政策,环境经济政策的作用对象界限不清晰、作用机理复杂、政策协同运用多,导致其政策效益较难评估,具体体现在,首先,缺乏对部分环境经济政策环境效益的评估,比如绿色信贷政策,对其效果的评述仅局限于“4万余条环境违法信息、7000余条项目环评审批验收信息进入银行征信管理系统”。其次,缺乏对大部分环境经济政策经济效益的评估,各项环境经济政策减少了多少污染、减少了多少资源消耗等资源环境效益,相对来说较好估算,但是,其具体减轻了多少环境代价、取得了多少的经济效益、相对备选的直接管制类政策的成本效益究竟如何,研究较少。
再次,对环境经济政策效益的定量化评估,整体上进展缓慢。新时期环境经济政策的体系在认清国情、妥处世情的基础上,七次环保大会制定了“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总基调,提出了“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保新道路”的总要求,指导“十二五”时期环保工作的开展。七次环保大会为新时期、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连接环境政策与经济政策、全面协调发展与保护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的研究制定,赋予了新任务、提供了新机遇,具体来讲,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
一是要从宏观层面研究制定覆盖再生产全过程的环境经济政策。针对经济活动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环节均存在环境污染的现象,应有针对性地设计研究相关政策手段从而建立覆盖整个经济活动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影响企业生产环节的环境经济政策主要有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环境财政、环境税/费政策,其中,来自金融机构的资金是企业生产活动得以维持的根本,因而绿色金融政策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环境税/费政策一方面通过惩罚性手段使得外部性内部化,增加企业生产成本,另一方面通过优惠政策来激励企业改善自身环境行为,降低企业生产成本;而环境财政政策通常为激励性政策,通过补贴或转移支付的形式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影响商品消费环节的环境经济政策主要包括绿色采购政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政策、环境税/费政策和信息公开政策,上述政策主要是需求侧管理,其中,绿色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和信息公开政策可直接引导各消费主体选择环境绩效较好的厂家生产的商品或本身环境污染较轻的商品,而环境税/费政策通过增加或降低消费者的消费成本,引导绿色消费。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可有效降低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风险。绿色贸易政策旨在抑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可以鼓励生产过程中污染轻、生态影响小的产品出口,从有针对性地抑制和鼓励国外消费的角度,引导和倒逼国内环保升级。上述多环节、多层面、多角度且各有侧重的环境经济政策,为达到刺激内需、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发展质量的政策目标,从“经济增长、结构调整、民生改善”这个聚集点和连接点,直接提供了灵活、有效的备选政策工具组合。#p#分页标题#e#
二是从中观层面研究制定针对特定区域和行业的环境经济政策。针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环境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政策、开展工作,就是牵住了环保工作的“牛鼻子”。电力行业和钢铁行业是典型的高硫、高氮行业,二者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工业排放量的60%左右,造纸行业和印染行业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占工业排放量的40%左右,控制住了四个行业的排放总量,就为总量减排目标的实现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我国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重金属等污染,均呈现典型的区域化特征,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粒子导致的灰霾天气,湘江流域、“锰三角”等区域的重金属污染等,如果能够针对区域性的问题出台一些地区性的环境经济政策,或是将一些主要环境经济政策的试点选择在重点区域,将对区域性的环境质量改善起到巨大支撑作用。具体来讲,主要有针对重点行业和区域开展排污交易试点,针对重点行业深入开展差异对待、兼顾奖惩的绿色贸易和绿色信贷研究,在区别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的基础上对电、水、气等涉及民生的资源产品实行有区别的价格政策,以及完善旨在维护区域间发展与环保机会公平均等的生态补偿和绿色财政政策等。而且,上述中观层面的环境经济政策,一方面是促进总量减排、质量改善和风险防范等环保重点工作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促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和改善环境基本人权、更好地发挥环保在服务民生中的重要作用的政策保证。
三是从微观层面研究制定直接作用于企业的环境经济政策。直接运用价格、税收、财政、金融等经济调节手段,给予经济主体足够的激励,将环境问题内化到企业的决策过程中,成为其决策的变量,这样企业在做决策之前就会像考虑劳动力与资金成本一样,将对所采取的行动作为一个决策因素,或是将保护环境本身作为一种可赢利的事业加以发展,从而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具体来讲,该部分的环境经济政策主要包括资源定价、绿色税收、环保投资、绿色保险、绿色证券、排污收费等。这是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催生企业节能减排的内生性动力而进行的资源环境改革的关键环节,是牵一发动全身的基本制度和根本措施。
经济政策的制定范文4
关键词:生态文明 循环经济 政策设计
生态文明强调积极协调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人与社会三类关系,要求人类创造物质成果的生产方式的生态化,要求经济发展方式的可持续化。循环经济以减少资源能源消耗、提高经济效益、降低环境负荷为核心目标,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途径,是实现“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方式,符合生态文明理念的客观要求。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循环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完善的政策支撑体系。在生态文明理念的指导下,探讨循环经济政策设计的原理与机制,提出循环经济政策优化的具体思路,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以生态文明理念指导循环经济政策设计的必要性
生态文明是针对工业文明所带来的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的困境,人类选择和确立的一种新的生存与发展理念。在价值观念上,生态文明强调人类要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在实现途径上,生态文明反对工业条件下追求无限增长的“资源-产品-废弃物”的线性发展模式,提倡“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型发展模式(王丽珍,2011)。循环经济强调生态系统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倡导符合可持续发展的、与环境和谐的发展模式,即要求以对废弃物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方式发展经济,在最大程度上减少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资源能源投入,降低向环境中排放的废弃物数量和对环境的危害,实现经济发展的低投入、高效率和低排放。可见,循环经济的内涵完全符合生态文明的要求,是生态文明观的集中体现。
虽然我国已将循环经济提升至国家发展战略目标的高度,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推进循环经济的各项工作,但现有政策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集中表现在没有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中的一部分予以具体化,使得现有政策与循环经济的具体实践之间缺乏一致性,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政策仍然游离于主体经济政策体系之外,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并没有通过具体的政策措施加以细化。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的准确把握,在开展政策设计时缺少科学、清晰的规划思路,相关政策之间未能形成有效衔接与配合。以生态文明理念指导循环经济政策优化,能够在宏观层面使生态文化融入到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在微观层面能够将生态文明的核心理念渗透到具体的政策制定过程中,有助于形成促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合力。
生态视角下的循环经济政策设计原理与机制
从生态视角探讨循环经济政策设计问题,关键是要将生态理念纳入政策设计的考量范围,解决生态系统以及社会经济系统的协同演进问题。
(一)循环经济政策系统的概念与内涵
循环经济政策,是指一国政府以构建和推进循环经济为目标而制定的关于引导、调节和管理政府、企业以及公众等主体行为的一系列行动方案和行为准则。政策系统是指“由政策主体、政策客体及其与政策环境相互作用而成的社会政治系统”(陈振明,2003)。循环经济政策系统是指由循环经济政策主体、循环经济政策客体以及循环经济政策环境三个要素有机结合、相互作用形成的统一体。
循环经济政策主体即循环经济政策的活动者,包括各类直接或间接参与循环经济政策决策、制定、执行、评估和监控的个人、团体或组织。其中,政府肩负着有效配置公共资源、实现公共利益和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职责,是最重要的循环经济政策制定主体。循环经济政策客体即循环经济政策发生作用的目标人群,可以大致分为企业(生产者)和公众(消费者)。循环经济政策环境是指影响和作用循环经济政策决策、制定、执行、监控、评估和终结的一切外部条件和因素的总和,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其中,社会环境下的政治状况、经济状况、法律状况、科技状况等等,在很多时候决定了政策工具的选择和组合,因此对循环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效果有着更为直接而重要的影响。
(二)基于政策系统与循环经济系统互动关系的循环经济政策设计
政策系统与循环经济系统的互动关系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循环经济系统的稳定运行对于政策系统提出了诉求。另一方面,循环经济政策系统通过政策问题的识别、政策目标的确立、政策工具的选择与组合等政策设计活动,对循环经济系统提出的政策需求予以回应。
1.生态视野下循环经济系统对政策系统的需求分析。循环经济系统改变了传统经济以单纯的经济增长作为唯一目标的发展模式,它以生态文明作为其发展的指导思想,着眼于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从生态伦理学的视角重新审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坚持代际公平的原则,客观地考虑生态环境系统承载力对经济发展的规模限制,寻求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在完善的市场条件下,市场是稀缺资源有效配置的最佳方式。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行为主体,依靠市场上的价格等经济信号做出最优经济决策,从而在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整个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李慧明等,2007)。然而,外部性和环境资源的公共物品属性的存在,使得市场在环境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受到严重影响。循环经济系统的内在特性要求政府合理地调整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从而规范和引导循环经济运行的路径,实现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多重目标的追求。
2.政策系统对循环经济系统需求的回应、循环经济系统的运行需要政策系统的支持作为保障,而政策系统的设计构造源于对循环经济系统的政策需求的回应,具体体现在政策问题的识别、政策目标的确立、政策工具的选择与组合等政策设计活动中。
循环经济政策问题主要表现为传统经济发展模式下日益加剧的人类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以及循环经济领域存在的市场与政府的“双重失灵”现象。由于“市场失灵”现象在调整环境资源配置方面的普遍存在,客观上需要社会、政府提供相应的制度规则加以矫正或修正。然而,“政府管制的实践表明:市场解决不好的问题,政府也不一定能够解决得好;即使政府能够解决得好,也不一定就是十全十美。这就存在所谓的‘政府失灵’或‘公共失灵’”(周小亮,2001)。循环经济政策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合理的政策设计,纠正循环经济领域中存在的市场与政府双重失灵现象,以利益驱动机制激活循环经济系统运行的动力,促使经济行为主体(生产者、消费者)主动改变自身的行为方式,从而规范和引导循环经济的运行路径。循环经济政策实践所涉及的内容广泛、形式多样,不同类型的政策工具之间在功能上存在互补关系。法律作为一种强制手段,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约束力,能够有效地促进政策目标的实现。而经济激励工具和能力建设工具则更有助于激发企业和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循环经济实践由生产领域到社会层面的逐步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基于生态文明理念的循环经济政策设计优化路径
(一)明确主体功能定位以激活循环经济政策设计优化的内在驱动力
首先,变政府“主导”为政府“引导”,实现政府职能创新。政府是由传统经济向循环经济这一变革的促进者,主要职能在于制定科学的政策目标并通过适当的约束和激励政策工具,对企业和公众形成有效引导,促使其积极主动参与各项循环经济政策实践。其次,整合循环经济管理机构,实现由部门“各自为政”向政府内部“协同合作”的理念转变,推动政府环境管理模式创新。再次,通过完善绿色采购政策,发挥政府在社会范围内的可持续消费模式引导作用。
其次,建立循环经济激励机制,激发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的动力。企业是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实践主体。经济手段是循环经济治理中最为有效的手段之一,体现为一种政府对经济的间接调控,强调改变市场规则来影响调控对象的经济利益,通过市场机制与价格信号来调整资源配置达到最优(周国梅等,2010)。要想激发企业主动采取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清洁生产方式,必须通过税收、财政补贴等经济激励政策,对企业形成有效的利益驱动。尝试推行符合循环经济理念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制,加大对循环经济生产流程管理的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企业循环经济生产流程管理组织,引领企业开展循环经济。
再次,提高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实践的意识和能力。公众作为消费者,是循环经济发展的最终驱动主体。为了提高普通消费者的参与,政府首先应在披露因盲目发展经济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的同时,加强发展循环经济所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的改善对人们生活质量有效提高的典型事例的宣传,使公众在思想意识上首先确立经济发展、生活改善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观念。其次,从增进人们生活质量提高和增强生活便利性的角度,加强对使用再生材料制作的产品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的绿色消费方式。再次,应重视行业组织和其他非政府组织在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完善鼓励环保NGO发展的各项法律规范,为其功能的有效发挥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二)通过制度创新增强循环经济政策优化的外在驱动力
1.完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推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正式制度变迁。加快《循环经济促进法》配套法规的制定。《循环经济促进法》在我国循环经济法律体系中处于基本法地位。从法律调整的方法上看,《循环经济促进法》具有明显的政策性立法特征,该法较多地强调政府的服务功能,在规范方式上采用大量的任意性规范、授权性规范和鼓励性规范。政府有关部门应依据各行业自身特点,制定完善有关废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产品强制回收以及公众参与等方面的配套法规,以增强《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可操作性,促使各行业在生产、流通、消费、回收等各个环节建立起循环经济保障机制。
2.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和价格机制,使资源价格体现生态稀缺性。政府应当促进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在符合宪法对自然资源归国家或集体所有的规定的前提下,根据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特点,以法律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各类自然资源使用权人的主体范围,建立多元化的自然资源所有权体系。此外,政府应努力规范排污权交易市场,改变自然资源无价值、无产权的经济制度基础,使排污权成为企业的一种生产要素。党的十报告中提出“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为自然资源产品的价格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方向指引。政府应构建合理的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特别是要提高初始资源的价格,促使企业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原材料的浪费和废弃物的排放量。
3.建立完善的循环经济信息公开制度。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废弃物排放企业必须定期向社会公布废弃物的排放、治理情况以及企业的清洁生产状况等,使得以废弃资源为原料的循环型企业能够及时全面地获取废弃物的相关信息,运用舆论监督形成对循环经济政策客体的压力与行为约束,并增加活动的透明度,在循环经济的各类利益主体之间形成相互牵制与约束的制衡结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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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振明.公共政策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3.闫敏.循环经济国际比较研究.新华出版社,2006
4.李慧明,王军锋,左晓利等.内外均衡,一体循环—循环经济的经济学思考.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
经济政策的制定范文5
水工业是传统的给水排水工程,在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为适应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形成的一项新产业。水工业既然作为一项产业,就应该有相应的政策作为其发展的保障,其中水工业的经济政策就是水工业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我国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市场机制在经济活动中的基础性作用也正日益加强,如何加快建设市场机制下我国的水工业经济政策体系,更有效地利用经济手段来促进水工业的发展和完善,尽快地与国际机制接轨就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我国现行水工业经济政策分析
1.1我国的现行水工业经济政策基本状况
在我国,传统的水工业管理政策是以政府的直接行政干预和控制为基础的,其中的经济手段只是法规制度(尤其是排放标准)的辅助工具。目前,所使用的水工业经济政策本身没有形成一个独立和完善的体系,政策内容主要包括排污收费制度、综合利用水资源、水资源保护收费制度及民用水和工业用水的收费制度等。
1.2现行水工业经济政策存在问题
目前实施的排污收费制度和综合利用水资源等政策虽然对我国的水环境保护起到一定的作用,但这些制度和政策都是在计划经济体制或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提出的,依然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指令性的自来水水价的问题,由于自来水的水价不是按商品的价值规律制定的,历史的原因造成了自来水的价格相当低,结果自来水公司因没有足够资金进行扩大再生产或重大技术改造,导致城市缺水状况日趋严重,自来水公司多在亏损或微利的情况下运营。
②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已有的水工业经济政策就存在一个如何适应市场机制的问题,如排污收费的有偿使用和贷款豁免本身就不符合“污染者付费”的原则。由于我国当前合理用水水平还较低、单位取水量产生的经济效益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有很大,所以水工业经济政策没有真正体现价值规律(如排污收费大大低于污水厂的运行成本),同时,也未引入市场竞争和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水资源分配机制。
③现行水工业经济政策缺乏系统性,还没有形成有利于实施可持续发展思路的水工业经济政策体系。在制定政策时,往往局限于在水工业管理系统的内部考虑,较少从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向更多地应用经济手段转换的角度来制定水工业政策。
④已行的经济政策本身需要重构或改革,尤其是排污收费制度。我国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从严格意义上讲是一种违章超标罚款制度,在标准的制定、排污费的征收、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存在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
2.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水工业经济政策研究
笔者认为,在当前以建立市场经济为目标的改革大潮中,应不失时机地加快建立适合市场机制运行的水工业经济政策体系。该体系应包括价格、税收、投资信贷和微观刺激以及综合的水工业经济核算制度等主要政策。
2.1水工业的价格政策
水工业是集产、供、销及回收于一体的行业,也是唯一对产品用过后进行回收的行业。自来水就是一种具有“二重性”的商品。因此,自来水的价格,就应该将“二重性”商品的特点包括进去,按市场经济的原则来制定。这样,水价除水资源价格外,不仅要把自来水公司以及水厂等一切设施的修建经营、折旧以及扩大再生产所需要的费用包括在内,同时必须把所有废水的收集、回收以及最后排放等全部设施的相应费用也应包括在内。
而且我国水资源价格普遍偏低,在今后的价格改革中,应逐渐把水资源直接投放市场,根据价格规律和供需关系来调整水资源价格,使市场价格准确地反映水资源成本,最终建立一个可持续性水资源价格体系。
建议可以采取的政策主要有:
①根据全成本费用确定水价格,对那些明显不利于水工业持续发展的产品征收附加税,使这些产品准确反映经济再生产过程中的水工业成本。
②根据地区和质量差异实行差别价格政策,鼓励节约用水。
③在国家或企业制定水资源的开发投资计划时,采用经济价格以取代低于长期边际成本的市场价格或指令性价格;
④权衡价格调整的替代影响,充分利用其它刺激(如税收或使用收费)措施,以消除价格上涨对主要用户(如城市居民)的不利经济影响。
2.2水工业的税收政策
在完善水价格体系的同时,对一切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或产生污染行为征收一种税收。目前,正值税收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有关部门应尽快研究和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水工业税收体系。建议该体系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建立和实行税收差异或优惠政策,扶持、引导水工业的发展,近期可以在现存税种的税率基础上实行。
②对于废水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给予一定税收优惠,在一定期限内免交全部或部分税收。
③对于结合水源保护区管理,开展多种经营的收益,也应给予税收或减免优惠。
2.3水工业的投资和信贷政策
保护水源有很强的社会效益性,为了持续发展水工业,需要政府在财政预算、投资渠道和信贷市场方面给予扶持。政府部门应加快建立一个长期稳定的投资信贷体系,使更多的资金投放水工业生产过程中。建议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①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建立国家水工业基金或国家水工业投资公司,在国家政策性银行(如开发银行)中设立国家水工业专项贷款基金。
②国家也可以通过中长期债券,筹集大型水工业工程建设所需的资金。国家应对水工业投资项目的贷款利率、还贷条件和折旧等实行优惠政策。
③全面推行水工业投资有偿使用,包括政府财政拨款、排污费和资源补偿费等。地方水工业投资公司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吸收资金,包括中长期债券、股票或利用外资等。
④利用市场机制提高投资效益,如把水工业尽早推向市场,对水工业工程实行招标承包,推行自来水厂、污水厂的企业化经营。
2.4基于市场的水工业刺激政策
在建立宏观和中观层次上的水工业经济政策之后,必须有相应的微观层次的水工业经济刺激手段与其相配套,以真正体现“污染者付费”原则。除去前面提到的排污收费和水工业税收政策外,在我国还可以实行以下水工业经济刺激手段:
排污交易制度:国家应在一些地方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尽快推出有关排污许可证交易政策或规范,在其成熟时向全国推广。该项制度需要与现行的排污收费、限期治理和集中控制等政策相协调。
水工业的保险制度:条件成熟时建立水工业保险制度,解决由于无过失污染事件引起的经济赔偿和治理污染的经济责任问题。
2.5水工业与经济核算制度
水工业经济与水资源核算对于确定真实的国民财富价格,全面客观地评价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未来发展潜力,以及正确协调长期发展与短期增长,经济增长和水资源之间的关系等方面具有重大的意义,建议采用如下措施建立该项制度:
建立水工业与水资源的核算理论与方法体系,完善、改革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选择适当的部门和地区进行水工业经济综合核算制度的试点,把水资源核算以及水污染损失纳入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建立水工业与水资源的再生产活动为一个独立产业部门的核算体系。
3.结论与建议
现有的水工业经济政策已很难有效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目前,正值建立市场经济的关键时期,政府部门应抓住机遇适时制定和实施有关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水工业经济政策。而且,我国的大部分有关水的法规和管理制度都是在计划体制或转轨时期建立的,在新的形势下,应加快市场机制下的立法、管理体制重构或创新,为实施有关水工业的经济政策提供相应的法律保证和配套措施。由于我国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均衡,市场发育和管理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国家应允许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制定和实施有利于水工业发展的经济政策,并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当务之急,还应尽快着手制定价格政策、水工业税收政策、投资信贷优惠政策,并对这些制定或实施水资源的政策进行预评估和跟踪评价,以便及时调整政策措施或完善实施条件。这样,才能使我国的水工业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的不断需求,进而推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经济政策的制定范文6
关键词:宏观经济政策;理性预期;博弈论
中图分类号:F123.1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08-0009-03
源自美国的这场金融危机正使得人们对经济政策理论进行重新思考。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的政策无效论似乎不再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青睐,从美国到西欧、日本、中国,政府对金融领域的全方位干预和救市似乎不约而同。凯恩斯主义者似乎看到了新的曙光,政府干预经济似乎理所应当,而主张自由市场的新古典宏观经济学似乎陷入了困境。基于此,重新审视、研究经济政策的实际效果和影响是有必要的。
宏观经济实际上是由所有单个的市场主体的行为组成的,宏观的经济政策要产生效果最终必须落脚于各个独立的市场主体。消费者和厂商是市场主体的主要组成部分。消费者在决定是否购买一种产品或服务时会考虑这种产品或服务所能带来的效用,在没有使用这种产品或服务之前,这种效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消费者的预期;厂商在决定是否投资时会对未来的回报率做一个预期,厂商在决定是否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时会对市场容量也就是需求以及同行供给能力做预期。在一个完全封闭的经济体中,消费和投资决定了总供给,而消费和投资总是离不开预期,因此,要对宏观经济进行分析必须考察预期,要研究最终作用于所有单个的、独立的市场主体的宏观经济政策也必须考察预期。
无论是凯恩斯本人,还是后来的新凯恩斯主义者和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尽管分析的角度、研究的方法、得出的结论不同,但是,他们都非常重视预期的作用。凯恩斯在《通论》序言中说:“人们对于未来看法之改变,不仅可以影响就业之方向,还可以改变就业之数量。”实际上,凯恩斯的整个经济周期理论也是建立在长期预期不稳定基础之上的,这在《通论》中是非常明显的。后来的凯恩斯主义者进一步考察预期,提出了一个非常具有吸引力的模型――适应性预期模型,认为对当前价格的预期取决于上期的预期价格以及上期价格预期的误差,并且随着人们经验的积累这个误差对预测效果影响力将不断缩小。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的卢卡斯发展了穆特的理性预期理论并将之应用于宏观经济领域,他提出了一个近乎完美的模型――理性预期模型。理性预期模型成功的将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总供给、价格、就业以及公众对于以上各种因素的预期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尽管该模型未能穷尽一切因素,但是在目前,它可以说是一个囊括预期的最先进的综合性宏观经济模型,是分析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一个非常简单而又有效的模型。因此,本文的分析主要基于理性预期模型。
令y、g、m、p、u、v、y、g、m、p、y分别表示实际产出、政府支出、货币供给量、价格、误差项、实际产出的预期值、政府支出预期值、货币供给量预期值、价格预期值、潜在产出,a、b、c皆为参数。假定奥肯定率确实存在,假设向右下方弯曲的菲利普斯曲线存在或失业率与价格之间存在一种稳定的关系。如下,我们将得到:
y=a*g+b*m+u(1)
ye=a*g+b*m(2)
y-y=c(p-p)+v(3)
y-y=a(g-g)+b(m-m)+u(4)
y-y=c(p-p)+v(5)
y-y=a(g-g)+b(m-m)+u(6)
式子(4)是有(1)(2)得到,式子(3)是该推导过程的关键,它的成立依赖于奥肯定率和菲利普斯曲线,又称为意外供给函数,综合(3)(4)(5)就得到了所需要的模型(6)。理性预期学派根据式子(6)认为,只要公众能够预测到政府的政策,那么实际产出与潜在产出的偏离就仅仅取决于误差项,也就是说,政策将是无效的。同时,理性预期学派又认为,追求效益最大化的消费者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厂商会利用并处理自己所能得到的一切信息,无论是自己研究分析还是借助于人和专业机构的力量,公众总能够对政府的政策做出合乎理性的预期,而且由于公众都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因此这种预测误差将会不断缩小。总之,理性预期学派认为,宏观经济政策是无效的。
理性预期学派的模型推导近乎是完美的,然而,根据该模型得出的宏观经济政策无效观点却是值得推敲的。我们首先来看(3)式,尽管奥肯定率的确存在,但在不同的时期产出与失业率之间的函数关系并不是稳定的,技术进步和制度变革等因素的存在使得这种函数关系具有阶段性变化的特征;至于包含了预期的失业率与价格之间的关系,费尔普斯和弗里德曼早已证明了附加预期的菲利普斯曲线是移动的。我们再来看(5)式,产出与价格之间真的存在一种稳定的关系吗?答案是否定的。产出与价格可能是正向的,经济高速增长时产出大量增加物价也随之上涨;也可能是负相关系,如滞涨。综上所述,式(6)的左端必定是不稳定的,甚至具有随机游走的特点;而式(6)右端政府的政策在较长时间内将是稳定的,因为制定政策的政府部门为了使得政策能够有效必须树立政策的权威性,而且制定政策需要一个过程,由于菜单成本的存在政策也不会朝令夕改。那么,在公众能够准确预测到政策的情况下,误差项必定具有较大方差。由于大多数人都是风险厌恶者,那么,这个较大的误差项必然会影响公众的预期,为了避免风险而采取的理将会使得这种行为本身变的反而不理性,本来理性的预期由于一个较大风险的存在可能变的反而非理性。同时,又存在一部分风险偏好者,为了追求收益的最大化,他们也会改变自己的预期,最初的理性预期也变的不再理性。这样公众对于政府政策就不再存在一致的预期,分歧的存在使得公众对于政府政策的预期更加混乱,无法再得到一个准确的结论。因此,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必将对宏观经济产生影响,宏观经济政策并非无效。
上文已经证明了宏观经济政策会对宏观经济产生影响,然而宏观经济政策能否收到理想效果,以调节总需求为主要手段的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政策对宏观经济有利还是有害却需要更加深入的分析。
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实际上是政府与公众的一种博弈,政府会考虑公众对于某种政策的反应,公众则会考虑政府更倾向于哪种政策。此博弈可以简单的表示如表(一)。
假设经济目前正处于过热状态,为了避免出现通货膨胀,维护社会稳定政府往往偏向于实施紧缩性政策,公众可以接受或抵制。如果公众接受该项经济政策博弈结果将是(C,D),如果公众抵制该项经济政策博弈结果将是(E,F)。政府为了使得经济政策产生理想的效果必将对公众的态度进行预测,假设政府认为公众接受该项紧缩性政策的可能性为a,则为了使得公众接受该政策必须满足C>G。然而,公众也会预期到政府会对其接受该政策的概率做预测,为了获得尽可能高的收益,公众会刻意展示一个似乎是较低的a。反之,公众也会对政府实行紧缩性政策的概率进行预测,政府亦会预期到公众对它实行紧缩性政策的概率进行预测,因而会尽量展示一个较低的不紧缩概率值b。然而,这种博弈进行下去往往会得到一种类似于“囚徒困境”的结果,每一方都希望获得最大收益可最终收益往往并不是最大的。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使得政府制定的政策无法实现最优。在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政府与公众博弈的结果将是满足(7)(8)两式的概率值a和b。
a*B+(1-a)*F=a*D+(1-a)*H(7) b*A+(1-b)*C=b*E+(1-b)*G (8)
在决定这个紧缩性政策是否实行的博弈过程中,要保证政府能够顺利实行紧缩性政策,公众接受该政策必须满足C>G、D>B。然而不完全信息的存在,使得公众和政府对a、b进行预测,加之所有的博弈结果也只是出于预测,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预测和感觉,这一切使得博弈的结果最终很难达到整体最优。
正是理性预期的存在使得最终的政策结果不再理想,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要么没有达到理想效果要么加剧了经济的波动。更为重要的是在反周期的经济政策往往是滞后的,之所以制定该政策是因为已经出现了该政策能够起作用的情况,然而当该政策付诸实施的时候情况已经改变了,不断的博弈更是放大了政策的负面效应。
当政府实施一项宏观经济政策时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呢?本文仅以政府实施扩张性政策为例加以分析,至于紧缩性政策的分析过程也是类似的,文中不再赘述。如图(一)。
假设经济的初始状态位于A点,初试的总需求曲线为AD1,总供给曲线为AS1,产出为Y*,价格为P*。当政府实行一项扩张性财政政策时,总需求曲线移动到AD2,此时总供给曲线将如何调整呢?由于公众能够预期到总需求的变动带来的价格上涨,他们必将调整总供给,但由于菜单成本和长期劳动合同的存在,即使公众(消费者和厂商)预期到了总需求的变动使得价格上涨也不能立即调整到AS3,可能会调整到AS2,此时实现了产出的增长并保持了较低的通胀率,是比较理想的。但是公众最终会将总供给曲线调整到AS3,此时的扩张性宏观经济政策无法再实现产出的增长,反而带来了较高的通胀率。总供给曲线的调整是否会到AS3就停止呢?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知道,为了避免风险、减少损失,公众的理性预期会变的非理性,总供给曲线的调整完全可能超过AS3到达AS4,此时产出减少的同时物价上涨,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滞涨”。当然,如果公众预期经济将继续稳定增长,经济发展仍然具有较大的潜力,消费者就敢于借贷消费,厂商就敢于增加投资,从而提高劳动者增加供给的积极性、产品供给也会增加,总供给曲线由AS1向AS5方向移动。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实现了经济的长期高速增长,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的稳定以及几次顺利的经济“软着陆”使得公众对经济前景充满了信心,这些成为近年中国经济高增长低通胀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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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ffectiveness of macro-economic policies
――Based on rational expectations model
XUE Wen-tao
(Graduate Student Collge,Shanxi Finance and Economics University,Taiyuan 030006,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