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性事件的特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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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事件的特点

突发性事件的特点范文1

关键词:突发性事件;警察行政执法;铁路警察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8-0117-02

铁路运输场域具有流动性大、独立性强、区域跨度广的特点,这一场域的铁路警察行政执法面临着其他警种不曾遇到的突发因素。比如:春运、暑运等铁路运输的特别期间,铁路旅客数量的骤增剧减;铁路线的延伸带来的铁路沿线及周边环境的变化,线、路周边人员情况愈加复杂,利益诉求多变、防控难度增加;列车运行中面临人员复杂,流动性强、不适的乘车环境易使人情绪激动;自然灾害、人为因素引起的突发性事件极易发生列车事故和运行障碍等,所有不止前述的突发因素给铁路警察行政执法造成严重困难,也彰显了关注突发事件中铁警行政执法的困境与出路的价值。

一、突发事件对铁路警察行政执法的影响

《突发性事件应对法》将“突发事件”界定为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可见,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雪灾、地铁桥梁因质量倒塌、铁轨变形引发的事故,因工资待遇、房屋拆迁等诱发群众集体上访而发生的,列车相撞引发的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具有爆发空间的无序性、时间的突然性、矛盾的积聚性、较大的危害性等特征,一旦发生,就会极大地危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对社会造成较大的影响,增加了铁路民警有效执法的难度。

列车的运载量大,速度快,运行列车遭遇突发事件,救援难度大,一旦发生,其后果将无法估量。突发事件直接冲击铁路运行秩序,严重威胁到铁路警察行政执法的目标。铁路警察积极应对铁路突发性事件,致力于保障旅客的人身安全,维护列车的运行安全,意味着更繁重的工作任务和责任担当,也要求具备更高的警务素养和执法能力。可见,在应对突发性事件中,铁路警察的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压力更大。充分认识突发事件的重大危害性和不可预测性,增强其积极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是铁路警察无法回避的重大现实课题。

二、突发事件中铁路警察行政执法的困境

(一)法律制度的不完善造成铁路警察行政执法规范的缺失

囿于立法的稳定性和滞后性,社会实践的无限丰富涌现出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无法被现行行政法律规范调整。在现代法治主义看来,警察执法必须有法定依据,否则不得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铁路警察的行政执法必须有法可依,但铁路警察行政执法中经常遇到法律规范缺失或过于抽象,使铁路警察的行政执法出现盲目性和统一性的缺失。除此之外,铁路警察行政执法依据及其相关条款时常出现矛盾冲突,使得铁路警察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出现适法困惑,甚至引起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另外,法律规范用语模糊,使铁路警察的行政执法活动出现混乱,造成“同责不同罚,罚不当过”等不良现象。法制的缺失与滞后无疑是挡在铁路警察行政执法道路上的一大障碍。

(二)警务保障的不足造成铁路警察行政执法能力不足

铁路是现代运输的主要载体,点多、线长、面广,总体上呈网状分布,并与社会各种空间区域广泛接触,其环境复杂性、区段独特性、空间移动性,给警务保障带来重大压力。这一特点突显在行进的列车当中,列车流动性大、信息获取难,列车乘警人数少,警械配备不齐全,在应对铁路突发性事件的过程中,无法及时得到支援,给铁路警察的行政执法造成了较大困境,特别是当事故发生在偏远地区时,铁路警察在一定时期内处于孤立状态,因部分应急措施难以施展,救助或维护秩序的能力被最大压缩,极易激发新的恶性,加剧社会治安的不稳定性。

(三)警务合作不够使铁路警察长期缺乏战力支持

区域间、警种间协作的不足,使铁路警察长期处于个体作战的窘迫局面。一直以来,我们致力于建立联动预警系统机制,针对突发性事件,匪警、火警、交警等多个警种全面积极应对,以最高效的方式处置突发事件。但现实中,部门间联系不够、协作少,缺少必要的联动预警方案和演练,使铁路警察在应对突发事件的行政执法过程中,长期处于“以单打一、一枝独秀”的不利局面,长此以往,铁路警察的执法威信将受到销蚀,最终加剧铁路警察行政执法的困境。

(四)警务素质不高使铁路警察行政执法障碍重重

社会发展转型期,铁路站车突发性事件频发,对铁路警察的警务素质提出了较大挑战。铁路站车上发生的案件呈现流动性强、侵财案多发、信息化特点增强等景况,严重扰乱铁路站车秩序、影响铁路运输稳定、危及铁路运输行车安全。列车一般实行一车两警制,铁路警察警务工作呈现出警组值乘、跨区域作战、流动性大、远离公安机关、在铁路站与车执行公务时空间狭小、人员拥挤、与犯罪分子近身接触的鲜明特点。新型突发事件层出不穷、执法难度不断提升,对铁路警察的警务能力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铁路车站派出所民警和列车乘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高低、实战技能强弱影响铁路公安的整体执法能力。扭转警务能力素质与铁路发展不同步的问题,积极应对铁路突发事件带来的不良后果和影响,是铁路警察面临的现实而紧迫的任务。

三、突发性事件中铁路警察行政执法的出路

铁路警察要立足于现实的危机、困境和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有重点地规划、制定出应对方针,突破现实的危机和不良境遇,提升对铁路突发性事件的处理能力,实现执法目标。

(一)加强法制建设,完善司法保障

法律规范既是权力行使的依据又是合法权利的保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铁路警察的行政执法能够满足时代变迁的需要,实现有法可依,打破“法制真空”的不良状态,这是铁路警察应对铁路突发性事件最根本的依仗。因此,我们要规范相关法规,减少相互矛盾和冲突,形成一个相互补充和支撑的法律体系,推动铁路突发性事件的规范控制和解决。在保障铁路运输绝对安全的前提下,管控好铁路治安,加强法律的前瞻性、适用性,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法律规范,为铁路警察积极应对突发性事件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提升警务素养,提升战斗力

强化警务技能的培训,使铁路警察成为需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综合素质拔尖的综合队伍。要立足于铁路的特殊环境条件,针对拦车断道、冲击铁路、围攻上访、扬言要挟拦截列车等线路上的特殊突发性事件,展开积极有效的演练,做到事前苗头能察觉,事情发生能制止,事后能妥善处置;面对危情不慌乱,敢打敢拼有底气、能干能上技能高;遇事处置能力强,方法措施得当;应对大众传媒能力强,掌握舆论动向、引导舆论方向、及时平息负面舆情。

(三)建立完善突发性事件应急体系,增强铁路警察的应变能力

应急管理体制应该是事先预防、事中高效反应、事后合理评估有机统一,该应急机制要求思维方式上追根溯源、标本兼治;总结反思上要坚持以人为本、举一反三、高效能动。当突发事件无可避免地发生后,铁路警察要积极应变,做好善后事宜,确保不留隐患,并及时公布信息,做到信息透明化,做好正确的舆论导向。建立完善突发性事件应急体制,增强铁路警察主体行政执法的应变能力,对于维护好、保障好铁路的发展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四)加强区域间协调合作,提升警民同心的责任意识,推动铁路警察执法环境的友好化

建立长效联动机制,解决好目前严重存在的“不联不动、联而不动、联而慢动、联而乱动”的问题,使区域间、警种间长短互补、优势互助,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演练。“寓非常态于常态”,提高预警意识,促进铁路警察行政执法能力的提升。同时,要充分认识到“警力有限、民力无穷”,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辖区内群众的法制教育和爱路、爱车、爱货教育,树立“人民铁路人民管”的主人翁思想,使每个民众都成为铁路安全建设的维护者,自觉主动做铁道安全的守护人,促使铁路警察应对突发性事件的行政执法更高效、合法、便民。

(五)强化信息技术支持,提升铁路突发性事件应变能力

随着社会信息化、信息数字化的发展,汹涌的网络民意表达极易引发网民将泄愤转移到现实社会中,造成突发性事件;或是现实不良事件引发网络热评,进一步导致突发性事件恶化。尤其是近年来,旅客与铁路警察纠纷引发的突发事件频发,并通过网络得以蔓延发酵,造成恶劣影响。因此,我们要切实强化铁路警察对网络舆情的掌控能力,增加信息收集,及时甄别网络民意真伪,制定应对措施。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积极应对突发性事件,是铁路警察走出现实困境的重要手段。

(六)借鉴外国应对铁路突发性事件的有效经验,健全防范机制

突发性事件的特点范文2

关键词: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对策

中图分类号:R1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3) 24-0000-0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含义是指,对社会公众的健康具有严重的损害的、突然发生的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它包括重大的食物中毒、群体性的不明疾病、重大传染并疫情等,其具有危害严重、影响范围大、紧迫性、非预期性、突发性等特点,在面对突发性的公共卫生事件时,政府能够进行及时有效的应急管理是对整个突发事件进行控制的关键所在,本文就将对此予以简单探讨。

一、我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生了很多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在这个过程中,为了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很好的控制,我国逐渐建立起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运用这些应急管理体系,在突发性事件中,政府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与控制作用,非典期间,为了对其进行很好的控制,国家还专门成立了卫生应急办公室,并制定了各种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预案,组成了完整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网络,国务院还在2003年批准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扩大了各级医院的传染性疾病医院的建设规模,并在各级医院开展了紧急医疗救助中心的建设工作,虽然在一次一次的事件总结过程中,国家在不断的对应急管理体系进行完善,但是在后来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过程中,还是暴露出了不少我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下面予以详细分析。

二、我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部门在突发性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没有做好与其他社会组织的协调工作。虽然政府为了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并为了提高应急管理体系的成效,在不懈的努力,但是对于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与控制,是一项关系到全社会人员安全的巨大的工程,社会其他组织的力量是非常大的,政府在管控的过程中,没有做好与其他社会组织的协调,没有很好的动员其他社会组织的力量。

(二)关于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知识的宣传力度不够。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的健康及生命安全有着重大的威胁,做好相关疾病的预防、控制、处理工作是整个应急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但是在实际的应急管理工作中,政府对于相关的处理知识的宣传力度的缺乏,导致很多地方的防疫人员并没有完全掌握相关疾病的预防、诊断、隔离、治疗相关的知识,这会对防控工作的效果造成很大的影响。

(三)中枢管理体制不够健全。我国现行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突出特点是参与管理的政府部门众多,条块分割,很难进行统一的调度及指挥,在这种应急管理体系之下,面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所带来的对公众安全的威胁,很难对分散的医疗资源进行统一的规划、统一的配置。

(四)预警责任制度有待完善。在我国现行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中,并没有对各级政府官员的责任制度进行明确的规定,这就使得即使有人在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处理不当,也没有法律依据进行相关的追责,在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应该有明确的第一责任人,以便于出现问题之后,能够在第一事件找到相关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五)政府对于信息的公开度不够。我国政府在处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过程中,对于媒体信息的报道,存在一定的限制性,为了避免在民众中引起过度恐慌,政府对于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的公开程度,是进行有选择的半公开,如在重大传染性疫情的信息的纰漏的过程中,通常会对死亡人数进行一定的隐瞒,媒体所报道的信息也是经过一定的过滤的,这样使得民众失去了最基本的知情权,这也造成了民众不能及早的对公共卫生疾病进行有效的预防。

三、完善我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对策

(一)政府部门应该加强与其他社会组织的协调。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工作是一项全社会参与的工作,在应急管理的过程中,政府部门要能够以自身的力量为主导,做好与其他社会组织的协调工作,积极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促进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控制与处理。

(二)应该在防控的过程中积极的做好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通过前文中的分析可以看出对防疫人员及民众进行相关的突发性疾病的知识的宣传工作是十分有必要的,提高防疫人员的应急服务技能,对民众没有进行相关疾病的知识的宣传与指导,很容易造成民众的紧张情绪,导致一些盲目的哄抢事件的发生,对公众看站相关的预防控制知识的宣教,消除民众的恐慌强徐,同时能够帮助民众进行科学的预防,能够有效的促进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

(三)完善中枢管理体制。加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的中枢管理,对传统的条块分割的应急管理体系进行改善,建立起完整的、独立的应急管理部门,有利于在应急管理的过程中能够实现快速响应,同时能够对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避免资源的浪费。

(四)明确各部门的责任机制。不管政府制定出何种有效的预警机制,只有得到落实才能真正有效,这就需要在应急管理体系中明确的规定各级政府人员的职责,完善各级人员的问责制度的建设,促进应急工作的开展。

(五)加大突发性事件的信息公开度。政府应该建立起公开的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对于突发性事件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及反馈,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要充分尊重民众的知情权,对于突发性事件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布,对各种信息进行准确、全面的公开。

四、结束语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威胁到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在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过程中,政府起到了主导的控制作用,完善的应急管理体系对于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是非常重要的,本文针对应急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完善对策。

参考文献:

突发性事件的特点范文3

关键词 贵州 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机制 高校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高等教育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部分高校可以将这个机遇抓住,积极进取,对资源加以整合,扩大规模。全国各地先后将大学城建立了起来,高校发展呈现欣欣向荣的景象。可是这种繁荣景象的背后,由于社会、学校、学生等原因造成的突发事件却不断发生,比如说在学校发生了食物中毒、重大疾病、学生自杀、火灾、群殴、交通意外、犯罪侵害、事件等。各高校正常的科研、教学以及生活秩序等都会受到此类事件的严重影响。

1 突发性事件特征

1.1 自然属性

促使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原因是来自于自然界,并不是来自于社会。比如说由于地球内部区域性对应力的调试导致的地震,水循环平衡遭破坏引发的洪涝灾害,同样是为了平衡整个大气圈。像这样具有自然属性的同人为因素导致的社会经济或秩序混乱的突发公共事件区别明显。

1.2 社会属性

促使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原因是人为因素或者社会因素,并非来自自然界。比如说2012年7月2日,贵州省师范大学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一名徐姓男子不顾保安人员劝阻,持刀强行闯入贵州师范大学校园内,值班保安对其进行盘查、制止,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刺伤3名保安,其中2名保安因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1.3 突发性

突发事件是突然发生的,没有预期,突然到来的事件。比如说2009年 8月18日,贵州省贵州大学南校区生物楼一楼实验室发生了火灾,没有人预见会发生火灾,当火灾发生的时候学生们才赶紧去报警,提前没有任何预防措施。

1.4 难控制性

因为突发公共事件预先是没有预兆的,同时加上事件的发展速度非常快,在短时间内就会造成很严重的影响,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产生了严重损害。甚至还不知道事件的发生原因,在短时间范围内也不能够找到真正原因,控制事件发生后的事态,人为因素并不能够全部解决。人们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来正确的认识突发事件,通常是被动情况下采取控制突发公共事件的措施。这些对策均出自实践经验总结,有些甚至是先辈用鲜血换取而来。

1.5 毁灭性破坏

突发性公共事件引起的负面影响是显著的,对于公众的健康菜场安全威胁尤为突出,部分突发性公共事件是全面性且潜在的。一般而言,突发即指意料之外突然发生的,也是最让民众以及整个社会所措手不及的,社会动荡随之产生,社会秩序混乱。所以,加强并建立突发性公共事件预防及处理机制尤为重要。

2 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案例分析

贵州省6·28“瓮安事件”这一突发性公共事件不但是对政府的挑衅,而且也从侧面反映出我国公共安全保障性不高。由贵州“瓮安事件”我们还可以看到,我国应对突发性公共事务时反应过慢,应对能力仍然较为欠缺。各级政府的应对能力可以说是逐级递减,镇政府、县政府的能力薄弱,但是却是最靠近群众的一环。正因为如此,我们不得不引起对提高较低级别政府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实践能力的重视。首先是要重视,然后才能使处理事件的能力不断加强,将此类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损失最小化。

贵州省6·28“瓮安事件”不但是一次突发性事件,也是一次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其涉及的群众范围更广,对于社会秩序的扰乱程度也更深。若是不能得到及时的协调,动辄引起群众的围观和静坐示威,更有甚者,会引起一系列暴力事件。这些状况导致的后续问题可能更严重,社会经济和社会秩序两者都会受到打击,政府机关遭受围攻在过去屡屡发生,执法者必须为自己敲响警钟。更为严重的是,突发性公共事件还会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致使社会动荡。如果给那些对我国社会的高速发展和前进不怀好意的人以口舌,他们必定会借机制造事端,扩大矛盾,破坏我国改革开放的大好局面。

3 高校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

高校应急管理机制系统是由应急管理机构、应急预案的编制以及应急管理的运行三者共同构成的。

3.1 应急管理机构设置

(1)应急决策。当面临突发性公共事件其特点——不稳定性和突袭性,这就要求管理层的高速反应,即便如此也要像对待普通事件一样,但要以更沉着冷静的态度去指挥引导决策的制定。让信息渠道保持完整畅通,将实际情况和之前类似的事件处理方案相结合,实事求是,突破难点,掌握事件核心,更精准、细化地制定相关决策,并保持应急工作的稳定有条理地开展。有关部门不推诿扯皮,在其位,谋其事,也是相关工作开展顺利的保障之一。

(2)实时协调。有关应急协调,还是一个如何将突发性公共事件的伤害最小化的问题。针对突发性事件的特性,协调工作应该保证两点:第一,在最短时间内协调成功;第二,针对不同的协调人群实施不同的调解方案。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的时候,正是人心大乱,社会秩序不稳定的高峰,及时协调安抚人心,稳定群众情绪是相当必要的,这有赖于决策高层和群众沟通桥梁畅通的保证。同时突发性事件影响的范畴涉及较广,不仅仅是学生,还有家长甚至整个社会。在媒体舆论效应日趋上升的当代,高校决策层也可以通过媒体来释放缓解人心的药剂,第一时间协调将负面影响最小化。

(3)应急预案。机制的塔基要稳,必须要夯实基点,而在应急管理的机制建设当中,高校应急管理的建设必须不断完善机制的基础环节,使预案尽可能科学化、合理化,加大落实的可行性,以便应急时更好实施。古话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从中得出的结论是,必须防患于未然,敌不动我先动,提高危机意识和反应速度,可以高效地稳定校园环境的稳定与和谐。

3.2 应急管理运行

(1)预警机制。为了能够防患于未然,尽快的发现问题并且在萌芽阶段就将问题解决,应该建立应急预警机制。一旦有突发事件发生,就能够在最快的时间内将预案及时、熟练的启动,应急处置机构工作成效和资源利用率仍有待提高,要做到事无巨细,方可有备无患,胸有成竹,将突发性公共事件带来的损失最小化。预警同时,也不得不对既定风险进行识别判断,可借鉴以往做法,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择优选择最合理、有效的方案,从而建立起分工明细清晰的系统。

(2)应急处置机制。应急处置就是应急管理的重中之重,它有关应急处理机制能否得到有效的实施,是应急处理机制的根本保证。应急处理机制的原理就是通过应急预案对信息进行一系列的通报和发表,同时能尽快找到对策,加以对应急方案落实。第一步我们是要凭借应急管理预案和应急处置流程向有关部门以及领导进行及时报告,使应急预案得以启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就应该加快组织协调与发展,使人力、物力调度、资源配置得到充实的分配,全面并且有序的从发生、遏制或者处理与善后等方面处理这些突发事件,保证机构的实施。然后就应该用正式的应急管理途径对社会、广大师生通报及时应急处置信息,这样他们才能够对事情的真实性有所了解,并清晰的认识事件。这种透明公开的方式也能够使社会矛盾与误会有效减少,同时他们也能更加听从指挥,执行法案能够更加认真,从而保证大局的稳定。

(3)心理干预机制。高校应急管理是针对大学生进行的,作为社会特殊群体的大学生,各高校理应以大学生的心理以及生理特点为依据,同时和事件的性质、诱导因素以及危害程度等相结合,再采取对应的解决办法。所以在制定预案以及考虑一些大学生具有的特殊性,心理干预机制就是要以此建立并得到很好的实施。关于大学生的特殊性,主要在于大学生本身情绪容易激动燥热,所以要启用心理干预机制,使大学生的激动燥热的情绪得到慰藉,使得他们能够在突发事件中迅速并有效地脱离,保全自身,令突发事件的不良后果伤害最小化,这样他们才能够恢复情绪进而保持正常的学习与生活。

参考文献

[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6号.

[2]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文).

[3] 李燕凌.突发公共事件管理机制研究[J].领导科学,2009(5).

突发性事件的特点范文4

关键词 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

中图分类号:F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97(2013)022-149-1

所谓应急管理工作,主要针对的是一些突发性的事件。这些时间的发生时出乎人们的意料的,是人们在事发之前无法预测到的。正因为事发之前无法预测到,所以也就没有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然而,由于突发事件的危害性性比较大,做好事后的应急管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了。纵观世界各国,应急管理工作无不是国家的重点工作。无论是对应急管理工作工作过程的研究、还是对实际应对办法的实践,亦或者是对专门工作人员的培养与训练,都是各个国家极度重视的问题,我们国家也不例外。近些年来,随着科技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电力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电力与人们的日常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是社会发展的支柱性产业。然而,出于各种原因,我国地区电力系统突发性事件频频发生,严重影响了人们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现如今,我国地区供电局应急管理工作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如何构建和完善供电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做好供电应急管理工作,是摆在地区供电局面前亟待解决的工作。

1 供电突发事件的特征

造成供电突发性事件的原因有许多,既包括自然原因,如雷雨或者冰雪天气导致电力设备受损,也包括认为原因,如认为引起的火灾,因或者认为的毁坏供电设备。而供电突发性事件的主要特征体现在三个方面:1)供电突发事件难以预测。导致供电突发事件的原因往往是非正常的,是非常偶然的,毫无规律可循。正因为如此,人们对于这类突发事件的发生毫无心理准备。2)难以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预防。供电突发事件的第二个特征和第一个特征是相关联的,正是由于这类突发事件的难以预测性,供电局工作人员也很难提前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对其进行预防。3)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供电突发事件往往是在一个很大面积的区域内发生的,电力是我国的基础性产业,是人们日常生产和生活顺利进行的支柱性产业。一旦大面积停电,人们的生活和生产无法进行,损失及其严重。尤其是近些年来,我国曾有过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给我国经济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也对稳定的社会秩序造成了很大的威胁。基于此,建设完善的供电应急管理体系,做好供电应急管理工作,积极应对供电突发事件迫在眉睫。

2 我国地区供电局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2.1 应急机制不完善

通过上文对供电应急突发事件的特点进行分析,我们已经知道造成此类突发性时间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很少有同一个原因造成的突发事件频频发生,这也就决定了地区供电局应急机制应该是逐渐进行完善的。每一次突发事件发生后,供电局应总结事件发生的原因,对现有的应急机制进行完善。而我国部门地区供电局的应急机制及其不完善,针对比较单一,不能很好的处理不同原因造成的突发性事件。由于应急事件发生很紧急,需要供电局各部门的工作人员默契配合,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将损失降到最低。然而,由于应急机制的不完善,很多工作人员把应急事件当成普通的停电事件对待,在分工上浪费过多的时间,不能很好的解决问题,导致损失加大。

2.2 应急培训与演习缺少制度化

很多地区供电局对应急物资的存储、管理以及对应急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不够重视,导致突发事件发生后,手忙脚乱,方寸大失。应急人员的反应速度对于应急工作完成的成功与否至关重要,只有在应急事件发生后,应急工作人员能够从容以对,有条不紊的做好每一步工作,才能保证整个工作的顺利进行。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就可能导致整个应急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给国家和社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虽然有的地区供电局也会在平时进行模拟,然而大多是流于形式,很多工作人员在模拟突发事件过程中不能高度紧张起来,只是应付而已。没有相应的评估和手段,应急演习毫无价值可言。

2.3 应急设备不完善

有些地区供电局出于侥幸心理,减少对应急设备的财政投入,使得现有的应急设备非常落后,一旦发生供电应急事件,这些设备丝毫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3 完善地区供电局应急管理体系

3.1 组织体系建设

一个好的应急管理体系,应该有好的组织建设。地区各供电局应搞好与应急管理工作相关的组织建设,首先,应明确哪些部门是负责应急工作的,只有大的范围明确了,才可以从宏观上对各个部门的职责进行分配。明确负责应急工作的相关部门后,要明确规定各个部分的主要工作,哪个部门负责指挥工作,哪个部门负责抢险工作,哪个部门负责物资运输工作,只有将责任具体到各个部门,才不至于出现互相推诿的现象。每个部门应专门成立负责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训练,制定符合本部门的相关制度。认真对待供电局平时组织的应急演习,制定专门的评价机制对本部门应急人员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同时,在应急演习中也要对各个部分的分工合作能力进行培训,以更好的应对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供电突发性事件。

3.2 预案体系建设

所谓的预案体系建设,也就是说供电局应根据以往发生过的各种突发性事件,通过分析造成突发事件的原因,制定出专门针对此类原因的预案,为后来的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一些指导性意见。针对不同的情况,预案也分为不同的种类,有综合性预案,专项预案,以及现成预案。在运用这些预案的时候,要结合现场的具体情况,对预案进行适当的改变,不能一成不变的将预案运用到后来发生的突发性事件中。

3.3 保障体系的建设

保障体系的建设也是十分必要的,突发事件现成的情况随时都有可能变化,救援人员也可能无法控制现场局面,这时保障人员应时刻做好救援准备。否则现场局面一旦失控,后果不堪设想。保障体系的建设对于供电突发事件的顺利解决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

参考文献

[1]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33.

突发性事件的特点范文5

关键词 辅导员 突发事件 预防 处理

高校是为社会培养符合时代需要的未来人才,为国家科技进步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因此,稳定、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是教育和科研工作得以正常进行的重要保证。随着大学不断扩招,校园内人流密度急剧增大,大学生的构成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学生之间生活习惯的差异、道德素质参差不齐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高校突发性事件的发生频率。此外,在互联网信息交流的发展、高校后勤管理制度的改革、高校与社区建设联系的紧密等因素的影响下,高校再也不是独立于社会的“象牙塔”,这给高校的安全管理带来了更大的压力。辅导员作为学生工作的一线管理人员,在加强高校突发事件的预防与管理以及处理突发事件的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角色定位,且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 高校突发事件的相关定义和特点

1.1 突发事件及其处理的定义

高校突发事件是指高校内由于人为或自然的偶发性因素引起的,对学校的正常教学、科研秩序,对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着严重影响和威胁,乃至会危及社会和谐稳定的紧急事件。高校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从狭义上讲是指对突发事件的相关当事人和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协调,进而对突发事件做好善后工作并由相关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从广义上讲,善后处理还包括了做好突发事件管理系统的评估复原工作,从而保证高校危机管理系统能够不断完善创新。①

1.2 突发性事件的特点

(1)突发性。突发事件一般情况下都是缺乏精确的可预见性,它是事物内在矛盾被激发之后借某个契机瞬间发生的,因此存在非常大的偶然突发性。这一特点决定了突发性事件所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影响人群、事态规模、影响范围都难以准确预料,一定程度上使辅导员猝不及防。

(2)危害性。突然事件的性质决定了其必然会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科研秩序,给学校造成不同程度上的经济或名誉损失,甚至危及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另一方面,突发事件的后续危害性还体现在对其他学生群体造成负面的心理影响等。

(3)扩散性。随着通讯技术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更加多样且快捷。突发性事件一旦发生,通过多种信息渠道必能迅速在校园内甚至社会中传播开。而一旦在传播过程中出现信息不对称或扭曲、以讹传讹,则会对学校声誉和校园的稳定造成相当严重的负面影响。

(4)紧迫性。突发事件事发突然,瞬间对学校和学生都会造成不同程度危害,如不及时处理后果则会相当严重。因此,处理突发事件极具紧迫性,需要辅导员冷静、沉着、灵活地处理各种问题。

2 辅导员在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理中的角色定位及作用

2.1 防患于未然,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虽然突发事件存在偶然性和不可预见性,但是辅导员通过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制定相关的危机应对预案,同时保证师生间经常的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动态,完全可以防患于未然,将突发事件杜绝在萌芽阶段。

(1)加强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教育,营造校园安全氛围。不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源于学生中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大学期间是学生构建个人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重要时期,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判断力,容易盲目跟从,以偏概全,否定主流。同时,大学生正值年轻气盛之时,容易冲动,做事极易情绪化。如被人怂恿或个人情绪得不到合理发泄,则可能寻找不当方式来实现自我表达,从而造成突发事件。重视对大学生的法制意识教育,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让他们了解法律的价值、意义,明白法律要求做什么,可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也可达到预防部分突发事件的目的。辅导员从源头抓起,加强在校学生的安全意识教育和法制意识教育是预防突发性事件的治本之策。

(2)树立危机意识,制定危机应对预案。突发事件对辅导员而言常常是“杀个措手不及”。面对急待处理的事件,若辅导员一时难以冷静处理,后果将更加严重。所谓“居安思危”,加强对突发事件处置的研究,拟定多项处置方案,制定详细工作流程,建立效率高、权威性强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决策。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可利用应对预案里给辅导员提供的诸多备选方案尽可能迅速地对事件作出响应,利用较为合理的手段处理当前事务,把突发事件对学校及学生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

(3)加强与学生交流与沟通,推进关爱型校园文化建设。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当下在校大学生接触外界信息的渠道多样而快捷,其中难免会接触到社会上一些偏激的思想。由于在校大学生社会阅历尚浅,容易被人煽动,同时,不同群体受感情波折、就业困难、升学考试等诸多因素影响,导致了他们的心理压力较大,情绪不稳定。这部分学生如果得不到合理发泄,对其身心健康都将存在负面影响,也对周围学生构成潜在的威胁。因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推进关爱型校园文化建设,确保学生感受到自己是受重视、被关心的,例如通过辅导员的“两进三同”深入学生当中,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状态,让学生对宿舍、班级和学院、学校形成较强的归属感,以方便长期开展积极有效的思想教育工作。②此外,辅导员应训练学生掌握冲突管理和团队合作的能力,给予有需要的学生个别心理辅导,帮助其度过特殊时期等。这些做法都可以降低突发事件的发生概率。

2.2 辅导员在突发事件处理阶段的四个关键点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辅导员应当把握事件处理的关键:明确自身角色,分阶段做好相应工作,以减小事件给学校和师生带来的不良影响。

(1)原则上保证第一时间到场,自觉履行辅导员在突发事件处理中的职责。在突发事件发生之后,作为学校管理的一线人员,辅导员要做到第一时间到场,坚守岗位,全面快速地了解事件相关信息,为后续妥善的处理赢得时间。此外,辅导员需及时主动向上级汇报情况,听从上级领导和部门进一步的部署和指挥,不冒然自行其事、自行处理,更不隐瞒事实,协助做好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2)善后处理阶段,在与家长交接前先充当“临时监护人”,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辅导员的角色有所变化:一方面辅导员是学生的老师,另一方面,在与学生家长交接前,辅导员也是学生的“临时监护人”。在遇到医疗、司法等问题时,辅导员要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与沟通,为学生提供及时的帮助。无论学生是受害者还是肇事者,辅导员都应保护其合法权益,避免学生遭受二次伤害。同时,辅导员应对事件中涉及的其他学生给予更多关心、多疏导,密切关注他们的心理状况,逐步培养学生对自己的信任感,引导学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为事件的后期处理打下良好的感情基础。

(3)在事后谈判阶段,辅导员应充当“协调者”和“协助者”的角色。当突发事件当事人或当事人亲属寻求谈判方式解决矛盾时,辅导员充当“协调者”的同时也需充当着“协助者”的角色。辅导员代表学校的一方,要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和领导处理事件,在维护学生权益的同时更要维护学校的利益。与此同时,辅导员作为与学生接触最频繁最直接的学校管理人员,又要在学校和学生及学生家属之间构建起沟通桥梁。一方面将学生及学生家属的意见反馈给校方,另一方面及时有效地将学校学院各部门领导的意见传达给学生及其家长。在协调工作中,辅导员要敢于充当当事人的倾听者,有同理心,设身处地地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去理解他们,这样才能更好地安抚当事人的情绪,让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平复情绪。

突发性事件的特点范文6

近年,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凸显出应急物流的建设在我国的重要性。本文介绍了应急物流的概念及特点,通过对国内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进行分析,总结我国应急物流存在的问题,并做进一步的研究。

关键词

自然灾害 应急物流 问题 思考

一 、应急物流的概念及特点

应急物流是指以提供突发性自然灾害、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性事件所需应急物资为目的,以追求时间效益最大化和灾害损失最小化为目标的特殊物流活动。应急物流与普通物流一样,由流体、载体、流向、流程、流量等要素构成,具有空间效用、时间效用和形质效用。但是应急物流多数情况下是通过物流效率来实现其物流效益。它具有以下特点:

(一)突发性和不可预知性

由突发性自然灾害、 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等引起的应急物流,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受灾地点和时间的不可预知性,由于无法准确地估计突发事件的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强度大小、所需物品的数量等因素,使得应急物流的内容和活动变得不可预知。

(二)时效性和紧迫性

当自然灾害突然爆发时,为了保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应急物流对时效性的要求非常高,必须最短时间内做出正确的、有效的反应,以最快捷的流程、最安全的方式来进行应急物流保障。应急物流速度的快慢直接决定了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的严重程度,故应急物流活动具有紧迫性。

(三)弱经济性和公益性

在自然灾害面前,人民的生命财产是最重要的,不惜一切代价把受困群众及时救出,及时救治。在应急物流中更多的是社会公共事业物流而非商业物流,把经济效益的重要性放在社会效益之后,而公共利益相对于经济利益也必然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因此应急物流在整个救助过程中对经济代价的考虑比较小,淡化了物流的成本,体现出了强烈的公益性特征。

(四)非常规性

由于自然灾害的突发性、不确定性,使得应急物流无法像普通物流一样按着程序来,必然存在"越权"行为,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许多普通物流的操作环节将被省略,整个物流流程将表现得更加紧凑、更加顺畅,此时应急物流行为表现出很浓的非常规性色彩。

(五)政府与市场共同的参与性

由于应急物流的供给是需求产生后,在极短的时间内从全社会采购所需的应急物资。为了保证应急救助工作的顺利完成,救灾指挥部门的运作必须首先依靠强有力的政府职权,所以应急管理工作往往伴随着政府和社会的介入,因而应急物流运作的主要问题就是应急物流活动的协调和一体化运作。

二、我国应急物流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对突发事件的预警不够

目前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对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监控水平有显著提高,但对于地震、雪灾、海啸等自然灾害仍不能做出较精确的预报,还是会对人类造成巨大的损失和痛苦。

(二)应急组织机制不健全

应急物流的组织协调人员大部分是从各单位临时抽调的,应急物资的采购、运输、储存、调拔等职能分散在不同的部门、地区和企业,彼此间缺乏有效协调、沟通和整合,缺乏系统性和预见性,组织效率不高,在应急物资的流向、流量、流程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杂乱无序的现象,尚未形成统一有效的指挥。

(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目前,我国物流基础设施和设备不完善,运输通道能力不足、铁路网络结构薄弱、民航支线机场数量缺乏、公路通达度与衔接度明显不足、分区域运输网稀疏。此外应急物流网络信息通信设施不够完善, 通讯保障措施不足,给指挥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四)物资储备体系不完善

当自然灾害发生后主要依靠国家调拨资源、或者利用军队的资源,以及国民捐赠的物资。救灾的物资分散于各部门、地区储备,物资保障成本较高。救灾物资捐赠基本属于应急捐赠,很容易出现种类、时间上的供需不平,以及救援初期应急物资缺乏而后期供应过多、浪费等问题。

(五)相关法律法规缺失

我国目前尚未形成完备的应急物流法律法规和政策,现存的通常以试行、暂行、意见和通知等方式存在,缺乏稳定性和强制性,彼此又各自为政, 缺乏衔接,内容严重滞后且可操作性差,大大降低应急物流的运送效率。

三、对我国应急物流发展的思考

(一)加强应急物流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应通过图书、报刊、电视、网络等方式向全民宣传应急物流知识,让民众了解应急物流的目标任务、运作流程和工作内容。对应急物流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职责和熟悉各环节。面向社会,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定期进行应急物流演练。

(二)建立协调统一的应急物流指挥系统

我国应根据政府结构和物流的运作流程,整合国家军队、地方相关机构建立一个专业的应急物流指挥中心,用于救灾指挥工作,以确保应急物流高效、顺利地实施。当自然灾害发生时,中心可以根据有关政策、应急预案和收集来的信息对国内外资源进行协调、调用,对物资采购、储存、运输等方面进行指导,对应急物资进行管理和调配,使整个应急物流体系高效有序地运作,在最短时间内将物资送入受灾地区。

(三)加强应急信息建设

自然灾害发生时,信息流的通畅直接影响应急管理工作的成败,是成功应对灾害性应急物流的物资基础。我国应建立功能齐全、反应灵敏的信息统管部门,专门负责信息收集、信息分析和战略判断。建设打破部门界限及不同部门的信息垄断边界的信息共享平台,尽快建成国家级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中心,达到应急信息的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