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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论文范文1
改革开放25年来,尤其是1998年以来,我国加工贸易取得长足进步,对改善国际收支状况、扩大就业、推动结构升级和技术进步,都起到重要的作用。1981年,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25亿美元,占我国进出口总额的5.7%;其中出口11亿美元,占比5%;进口14亿美元,占比6.4%;加工贸易增值率-21.4%。到2003年,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达4048亿美元,占我国进出口总额的47.6%;其中出口2418亿美元,占比55.2%,进口1629亿美元,占比39.5%;加工贸易增值率47%;当年创造贸易顺差789亿美元。多年来,加工贸易累计创造3000万个就业岗位,累计贸易顺差3942亿美元。
在我国加入WTO的背景下,由于国内外相对增长率差异、外商直接投资存量增长以及相对价格差距等综合因素的作用,我国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的规模、外商投资企业的进料加工贸易以及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出口都取得快速增长。2
003年,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占总加工贸易的80%;进料加工出口的比重达77.5%,高于来料加工出口27个百分点;外商投资企业、国企和其他企业在进料加工出口的比重分别为90.2%、6.6%、3.2%,增速分别达到43.5%、16%和53.8%。同时,进料加工进口的比重也达到76%,高于来料加工进口26.2个百分点;外商投资企业、国企和其他企业在进料加工进口的比重分别为93.4%、4.1%、2.4%,增速分别为41.9%、9.2%和64.4%。是年,我国机电产品出口2275亿美元,占总出口额的51.9%,其中加工贸易占到75%左右;高新技术产品出口1102亿美元,加工贸易占到90%左右。
从加工贸易的发展过程看,我们经历了从“三来一补”到进料加工、从“两头在外”的作坊到外商投资企业为主体、从简单技术加工装配到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为主的结构转换,这代表着我国加工贸易不断转型升级的轨迹。当前,经济全球化和新科技革命带来国际产业分工的新格局,世界各国的跨国公司开始把不同的生产环节、分销网络、供给链治理以及研发、运营中心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合理配置,这无疑为我国加工贸易未来的转型升级带来新的机遇。
二、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面对的新机遇
首先,经济全球化对我国加工贸易的影响,使中国成为世界加工制造业的重要基地。当前,一般制造业已成为全球供给普遍过剩、边际收益严重递减的成熟技术行业,国际相对价格的剪刀差已从工农业产品之间转化为知识产品与工业产品之间,发达经济的优势已转型升级到虚拟经济、服务经济和知识经济阶段。我国不是新技术的策源地,而是国际产业转移的接受地;不是全球加工制造的控制和运营中心,而是中低端技术和产品加工制造环节的供给地。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低生产成本优势,在全球占有明显有利的地位,“中国制造”成为中国的国际竞争优
势,是现阶段不可逆转的必然趋势。因此,通过新形式的加工贸易来提升我国的加工制造能力,为世界大跨国公司提供全球范围内的生产、销售、售后服务以及治理的配套体系,是加快我国企业“干中学”过程,积累全球化大生产经验的最有利捷径。
其次,在全球化背景下,以产品内部的工序或工艺细分化为特征的全球分工新体系正在逐步形成。一个趋势是随着跨国公司在空间上把不同的生产环节或工序分配到具有不同比较优势的地区,建立研发、生产和分销系统的全球体系,使国内分工转化为国际分工;另一个趋势是充分的市场竞争带来产业的集聚,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本、技术、治理以及加工制造的空间和范围集聚所带来的外部性规模效应。在这种情况下,跨国公司不仅由于“成本驱动”而把采购、加工制造、组装配送环节转移到中国,同时由于“市场驱动”而把技术、治理和资金带进中国。而且,由于中国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跨国公司不得不主动把区域研发中心、运营治理总部、地区物流中心逐步转移到中国。可见,国内市场的充分竞争,是获得国外先进技术、治理和资金资源的重要手段。中国低生产成本优势与跨国公司生产以及综合物流运作能力相结合,就可能形成为跨国公司全球网络提供从采购、加工制造、仓储运输一直到分销和售后服务的合作。从发展前景看,全球化不仅可以带来使中国加工制造能力转化为国际竞争优势的机遇,而且能够创造把加工贸易升级为综合优势的机会,使加工贸易的发展开始新的转型。
再次,我国目前的整体竞争优势仍在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和中低技术产品或工序上,即主体技术和加工制造档次仍处于低端。我国与印度相比,虽然后者对外开放比我们晚12年,近年来实际使用的外商直接投资只接近我们的十分之一,整体经济实力有明显差距,但印度近年来通过吸收新技术、海外分包合作以及委托加工制造,不仅在闻名的软件、信息技术咨询、呼叫中
心、芯片设计以及未来的金融服务、工业工程、风险和行为分析以及药品研发等服务领域为跨国公司提供海外分包业务,从而大大压低了世界服务业成本;而且在汽车、制药、化学制品以及资本货物等领域正形成国际竞争优势,并吸引世界大跨国公司寻求规模化进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仅应当尽快把我国加工制造技术整体升级到中等档次,而且应加快形成生产和研发、品牌优势。为此,要研究制定加工贸易发展的新战略,促进其转型升级。
三、加工贸易未来转型升级的方向
l、扩大加工贸易活动的领域,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作为涉及外资、外贸和国内产业的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要重点考虑加工贸易的发展对国内产业、企业、产品以及产品内部工序的带动、辐射和扩散作用。在吸引外资和大力发展加工贸易的同时,要考核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鼓励和扶持内资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为国外跨国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加工配套的情况,鼓励包括民营中小企业在内的国内企业积极参与跨国公司的加工贸易体系和全球采购体系。在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外资的同时,应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切实解决国内中小企业缺少融资能力、缺少国际市场资讯和人才、缺少关键零部件生产技术、缺少技术和产品更新能力等具体困难,使更多国内企业在为跨国公司提供配套的过程中,逐步学会“走出去”搞加工贸易。
2、不断提升“世界加工制造业重要基地”的功能,通过与跨国公司开展深层次合作提升外资的技术、治理和资金档次。要鼓励国内有竞争力的企业为跨国公司提供更高层次的合作配套,不断加快“干中学”和毕业的速度,使加工贸易环节由简单技术和工序的组装,提升到辅件、一般零部件、主要零部件、关键零部件的加工制造,以至升级到高级复杂的知识技术密集型组装环节,真正把握参与和治理全球化企业的经验和窍门。在这方面,政府提供公平竞争的准入平台,创造更规范的投资和竞争环境,比优惠政策
竞争更重要。
3、加工贸易的主体要由外商投资企业为主逐步向国内企业、尤其民营企业为主转变。目前,加工贸易中外商投资企业占80%,民营企业仅占5%;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的加工贸易,基本是外商投资企业。这反映了国内企业目前参与全球化的能力仍很薄弱。但从长远来看,对中国这样的大国来说,主动参与全球化的进程,可以充分发挥我国在资源配置、供给链治理以及市场控制等方面的优势。因此,下一阶段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重点,应是培育、鼓励、扶持国内企业大力发展加工贸易,研究制定有关政策,鼓励国内企业通过国际合作以及政产学研联合,有效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搞进料加工出口。由于多数国内企业缺少全球化人才和国际资讯网络,应考虑建立开放共享互利的公共服务平台和合作机制。
4、对加工贸易要从严密监管向风险治理、贸易投资便利与规范高效科学的监管方式转型。对此,一是建立企业守法自律机制和随机检查监督制度相结合。对加工贸易的监管,最大的难度是遍地开花,监管执行的成本太高。因此,首先应建立企业守法自律机制,包括合同、票据、凭证以及财务帐目等原始资料。数据的完备性,企业诚信状况的评级及违法记录,企业法人代表和当事人的责任和义务等明确的规定;建立监管部门与企业的良好伙伴关系,把责任重点转移到企业自身而不是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在确保加工贸易企业贸易便利和诚信的前提下,实施随机的检查监督,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则严惩不贷。作为企业守法自律机制的保证,对企业诚信状况要有一套相对完备的评价体系。这套体系应与企业其他诚信认证系统相兼容,以全面获得企业是否讲求诚信的资料和数据。只有处理好企业自律和高效执法之间的关系,才能够真正提高监管效能。
二是建立和完善加工贸易的现代监管制度。这套制度首先是规则化治理,不能随意改变或任意解释;其次是有明确的执
行程序,公开透明,依法行政;再次是有合理的组织架构,这种架构应是由海关、边检、工商、税务、口岸治理等纵向一体化组织分别治理向扁平化的综合协调监管的组织架构过渡;最后,监管应当是简明有效。虽然加工贸易星罗棋布、遍地开花是中国特色,但监管体系建设仍应逐步向国际规则接轨。在这方面,政府职能要真正实现转换,明确监管部门的第一要义是提供“服务”,然后才是有效“监管”。要达到这个目标,就要求加快监管体制的改革,包括调整监管职能,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建立人才激励机制,使监管有利于加工贸易的发展而不是增加发展的障碍。
三是大力发展电子化监管体系。在简化程序的同时又要保证有效监管,就应加强监管手段和工具的现代化,包括监管的电子和网络化改造。目前存在着一种倾向,即技术和网络投资过度,投入了巨额资金改造技术和设备,使监管的技术基础设施达到了国际水准,但这些技术设备的应用效能很低,出现了硬件过度发展,软件严重滞后,资源严重浪费的现象。改变这种情况的一个办法,就是从监管对象的实际需求出发,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电子基础设施的软硬件投资和改造,并提高监管部门的应用水平和能力,从而形成有形和无形监管相结合的新监管体系。
四是对不同监管机构的职能进行横向整合。目前从加工贸易的发展来看,一是加工制造技术的不断升级,如从装配到简单技术零部件生产,再到较复杂零部件的生产等;二是从加工制造环节向下游延伸,如发展出采购、分销、配送网络;三是向上游延伸,如进入到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研发。在这种情况下,按条块职能分工的监管组织形式很难适应发展的要求。因此,应建立各种职能交叉的复合人才汇集的监管组织,并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地加以调整和重组。在这种情况下,监管机构往往需要跨部门、跨地区、跨职能作业,这就需要更大范围内的监管体制和组织的改革。
加工贸易论文范文2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结合山东省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目标,对山东省加工贸易的空间布局做出规划引导,注重向专业化方向发展。鼓励各地市根据资源与产业发展优势,明确功能定位与产业发展重点,促进形成各地市有序分工、相互协调的发展格局,克服功能交叉重叠和产业结构趋同。
东部地区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和外经贸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电子家电、通讯设备、船舶、集装箱、汽车等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提高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在加工贸易中的比重,成为拉动全省加工贸易升级的主力。中部地区则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重点发展化工产业、食品产业、机械、新兴材料。将劳动密集型的纺织服装加工贸易项目向鲁西北或内陆地区逐渐转移。根据国家的加工贸易政策导向,引导“两高一资”加工项目企业调整方向,引导其向更高产业层次发展,摆脱被动。
(二)将加工贸易与招商引资紧密结合
改进和提高招商引资的操作方式和层次,建立专门的引进外资机构,跟踪国际行业技术和领军企业的最新动向,瞄准有代表性的跨国公司,充分发挥山东地域的品牌效应与地域优势,多渠道主动招商。明确招商引资的指导方向。提高加工项目投资门槛,对于增值率低于目前平均增值率的新项目限制进入,分行业规定新进入项目增值率的最低限,确定国内采购的最低比率,推动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对于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资金、技术密集的加工贸易项目和“关联配套”型加工贸易项目,要通过税收、信贷等优惠政策大力引进;不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两高一资”加工项目坚决禁入。
要重点鼓励和吸引跨国公司,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来山东省设立生产制造基地、配套基地、以及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要继续加强对日韩企业的招商工作。充分发挥区位、劳动力资源的比较优势,抓住日韩企业海外加工布局结构调整的机遇,主动分析收集各类企业发展动向和信息,尽可能多地吸引日韩等地区企业来山东省开展加工贸易。扩大对欧美的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欧美的大型跨国公司来山东省投资建厂,扩大技术溢出效应,尤其是应该加强对欧盟各国的吸引,同时,借我国与非洲、东盟各国关系发展日益密切之机,多渠道地加强与其合作。
(三)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加工贸易
加快国有企业的体制改革,使其具备应有的激励机制、竞争理念和市场行为,从而发挥现有工业基础和产业技术基础的作用,为加工贸易升级换代提供有利条件。
民营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微观主体,积极扶持民营企业的发展,给予其资金、技术方面的倾斜和支持,降低进出口权的门槛,改变现行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规定,积极建立对民营企业发展加工贸易的激励机制,创造各类企业平等竞争和发展的新环境,从而促使内资企业加工贸易的快速增长。
鼓励和支持科技型、自主知识产权型民营企业密切跟踪有关跨国公司的产业发展,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提高产品质量,争取跨国公司的订单,融人跨国公司的产业链,为其提供配套产品,彻底解决技术扩散效应差的问题。
通过市场化的方式,积极建立对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的出口信贷资金支持体系,促进外资经济与当地经济不断地融合,形成民营企业加工贸易群体,促进加工贸易本地化。
(四)发展加工贸易海外营销
品牌是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是竞争力的象征,仅仅从事劳动密集型的加工环节,不但导致企业从经济全球化中获取的利润极少,而且生产经营中始终不能掌握主动权。因此,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培育知名品牌企业,是新时期加快我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扩大增值率的重要环节。为保证加工贸易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政府和有条件的企业需要共同努力,开拓自己的销售渠道,培育自己的国际品牌。
企业需要转变思想,正确认识海外分销与品牌建设的重要性,积极融入到全球产业发展的大潮中;采用现代网络技术,及时了解国际市场供求信息,调整企业生产;多渠道获得融资,解决营销网络建设与品牌建设中的资金短缺问题;成立海外业务部,吸引国际经贸人才进入,积极接触海外跨国公司,争取直接接单;实施正确的营销策略,在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做好分销商的沟通与管理,加强合作,加强品牌宣传,逐步建立完善的海外分销渠道,提高国际市场的品牌知名度。
推动关联产业集群发展
引导配套产业向主体产业靠拢,推动关联产业集群发展,通过产业集群特有的技术外溢效应加快技术的扩散、传播和创新,释放科技创新能量。打破行政区划概念,各地在发展主要产业基础上,加强与其它地区的产品配套能力开发,形成中东部大产业群。
确立烟台、青岛、威海在加工贸易中的龙头地位,重点承接带动力强的大型机电、高新技术加工贸易项目,成为加工贸易对外的龙头,其中,青岛家电产业群,烟台汽车制造业群,威海轮胎产业群成为加工贸易发展的重点。潍坊、淄博等半岛城市群其他地区在重点发展海洋化工、石化、医药的同时,根据各自优势,重点发展与东部地区相配套的产业群,形成东部地区大量加工贸易企业相互配套、相互渗透且不断升级换代,带动整个地区产业结构提升的局面。
产业集群发展应该以各类开发园区以及出口加工区为核心,根据各园区发展重点规划,推荐一批重点发展产业的企业名单,规划、引导与之配套的关联协作企业在其周边集聚,有效解决加工贸易产品配套难的问题。
鼓励外资的跟随性投资,引导外资向专业园区发展,促进配套产业群的形成,培育新技术产业的配套生产基地,为加工贸易的升级换代创造更加有利的产业空间。
支持国内企业与加工贸易企业发展配套协作,不断提升包括加工配套、人力资源配套以及同行企业和相关企业聚集效应在内的加工贸易的整体工业配套水平。
改革和完善各项不利于配套产业发展的现行制度和政策。提高海关通关效率;鼓励加工贸易企业更多地使用国产料件;加强对配套企业的科技、资金和信息支持;发挥政府、科研单位和中介机构的作用,为有能力进行配套生产的内资企业提供技术咨询、联合技术开发、人才培训。
提高加工贸易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加工贸易,积极支持外资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子公司设立研发机构,促进中外企业的联合开发和合作,鼓励企业转移先进技术,培训员工,同时,严把审批关,将加工贸易审批和管理工作与促进加工贸易的技术进步和技术外溢工作结合起来,扩大技术溢出效应。
围绕工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着力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中心建设,提高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和水平,培育壮大核心技术,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推动加工贸易由OEM向ODM、OBM转变,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和国际化发展。
鼓励加工贸易企业重视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鼓励模仿创新。借鉴台湾等地的经验,设立高新技术发展促进基金和产业科技进步基金,积极支持大中型企业更新设备、引进技术和进行新产品开发;发放优惠贷款和各种补贴,用于中小企业的产品设计、工程技术进步、质量改进、自动化发展和员工培训,以有效地缓解企业技术进步中资金不足的问题。
促进企业与科研机构的联合与合作,加快科技尤其是高新技术的产业化进程,同时,大力宣传并采取适当鼓励措施,促使加工贸易企业实施合理的人才开发战略,鼓励员工创新,充分发挥技术创新主体的作用。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实施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技术进步的合法权益。
加强园区建设
加强各类开发园区的建设与管理,明确产业定位,避免园区的趋同发展,使园区成为发展加工贸易的重要载体,力促配套企业群、产业群的形成与集中。加强半岛制造业基地与其他地区的分工协作,建设专业产业园区,重点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现代装备制造业园、总部经济集中区、精细化工产业园以及传统加工工业园。对现有的开发区按照产业集聚的要求加快调整开发区的总体规划,入园企业和项目标准,按照是否符合开发区的产业定位,在能源、财税、金融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的产业政策。
完善政府配套服务
要充分认识加工贸易是山东省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更好地参与国际分工、推进新型工业化战略的一条现实路径,各级政府要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支持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加工贸易的发展环境。
对外做好山东整体形象宣传,为招商引资营造良好环境。组织各地政府集体对外招商,将外资项目与产业规划相统一,有重点、有秩序的引入优质加工项目。
推行信息化管理,提高通关效率。尽快在全省推广“无纸通关”和“联网监管、取消手册”的监管模式,试行电子底帐管理,扩大适用便捷通关措施的企业范围,全面解决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征税问题。做好信息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山东省国际经济贸易联合会等各类外经贸中介机构的桥梁作用,进一步完善“山东贸发网”等各种媒介的服务功能,为企业开展加工贸易提供更加快捷和有效的政策法规和信息服务。
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国际博览会、展销会,尤其是国际著名的专业博览会,将山东的产品推向世界,努力创造世界知名品牌,增强产品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参考文献:
1.易雪玲.我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理论研究[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
2.黄晓玲.发展加工贸易与产业技术升级探析[J].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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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尹浩华.我国加工贸易可持续发展的路径选择[J].国际贸易问题,2005(2)
加工贸易论文范文3
1.1私营企业增长迅速
由加工贸易出口构成层面来看,私营企业在2001年时,占据0.22%,加工贸易额为5.26亿美元;至2006年时,所占比重上涨到2.1%,加工贸易额达到176.75亿美元。而由加工贸易进口构成层面来看,私营企业在2001年时占据总比重的0.1%,加工贸易额为2.5亿美元;至2006年时所占总比重上涨至1.3%,加工贸易额增加为109.5亿美元。六年时间外资企业的贸易额实现了33.6倍增长,而私营企业增长速度则更甚与外资企业,达到了43.8倍的上涨水平。
1.2进料加工贸易占据主导地位
2009年时,进料加工贸易占据了总比重的81.4%,而来料加工贸易所占比重降低至18.6%。不难看出占据我国加工贸易主体地位的便是进料加工贸易,并且其所占比重呈现上涨的趋势。
2我国出口加工贸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占据较大比重
通过对深圳工业产业的调查后发现,其加工贸易总比重中,有70%均为劳动密集型产品,而这70%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企业所掌握核心技术的产品不足5%。另外,我国企业投入研发与销售收入的比例还不到发达国家与地区的五分之一。企业研发投入不足,直接延长了产业技术进步的周期,使得绝大多数企业的关键部件以及技术均依靠与进口,直接对这些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以及提升利润空间带来了阻碍。
2.2高污染,高耗能产业比重较大
我国出口加工贸易中,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占据极大比重,尤其改革开放之初,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加之过于重视就业率扩大以及短期经济效益,并且加工技术不够先进,使得我国进出口加工贸易在发展与引进过程中,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根据相关部门统计测算,我国每生产世界GDP的5%左右便需要消耗掉30%-40%的资源。另外,来华投资的出工外商加工企业,不仅对我国土地资源、劳动力等进行利用,更是寻找到我国尚未健全的环境保护体系中的漏洞,将资源价格进行扭曲,将许多其本国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加工业转移至我国。
2.3我国加工贸易产业基本处于国际产业增值链条低端环节
我国加工贸易产品处于国际产业链条的低端环节中。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能够占据价值链上游,随着不断投入设计与研发,能够促使产品保值增值。目前我国多数出口加工贸易企业均处于价值链低段,不得不依靠低廉的劳动力换取甚少的价值增值,不利于长久发展。
3我国出口加工贸易完善对策
3.1改善加工贸易产品结构,推进服务加工贸易发展
各级政府需要定制出一系列有关政策,推动我国加工贸易链条能够在国内完善运转,这样才能够使得相关企业把握更多的具有高附加值的内容,有传统的单纯加工发展为能够自主创造、营销以及服务等。另外则需要根据目前实际情况重新定制颁布限制类商品以及禁止加工贸易的商品目录,将落后的低技术含量、高污染以及高耗能的进出口加工贸易阻挡在加工贸易优惠政策之外,保护具有绿色环保特点的加工贸易的发展。
3.2提高加工贸易监管力度
首先需要利用“圈养式”代替传统的“漫山放羊式”,对进出口加工区进行模式管理,其管理需要始终贯彻限制增量、规范经营,优化存量以及提高水平的总原则。这样的管理模式能够使得各级政府对进出口加工贸易企业实行规范化管理。另外,我国需要不断健全以及出台新的法律法规监管体系,定制出相应进出口加工贸易准入规定,将目前诸多监管机构各自为政的现象改善,促进重点部门,如税务、海关、外贸等对进出口加工贸易的协调监管,提高监管的力度以及有效性。
3.3促进加工贸易企业技术创新
加工贸易论文范文4
关键词: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双高”阶段问题
实践证明,新兴工业化国家(如韩国、新加坡)和地区(香港)在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初期,都在自己国内或地区内设立出口贸易加工区,开展加工贸易与补偿贸易,取得了很大的成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抓住亚太地区乃至全球产业结构调整与转移的有利机遇,积极调整政策,使我国贸易迅速发展,加快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20多年来,加工贸易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从“量”和“质”上有了很大的飞跃。
一、来料加工阶段
为了抓住以我国香港为代表的亚洲“四小龙”向外转移劳动密集型加工业的机遇,1978年6月我国制定了对外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的有关政策。来料加工业务首先在广东、福建等省市开展起来,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来料加工开始向沿海其他地区乃至内地迅速扩展,加工工厂近3万家,加工商品品种成倍增加。1980年~1987年,来料加工进出口从13.3亿美元增至116.71美元,年均增加36.4%,在全国对外贸易的比重由1980年的3.4%上升到1987年的14.1%。
来料加工又称“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广义的来料加工包括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它是指由一国客户作为委托方提供一定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由另一国的被委托方按对方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由对方处置,被委托方按照约定收取费用作为报酬的贸易方式。来料加工发挥了我国的生产潜力,补充国内原材料的不足,为国家增加外汇收入;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有利于提高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发展我国劳动力众多的优势,增加就业机会,繁荣地方经济。
二、进料加工阶段
随着我国加工能力的提高和资金短缺状况的缓解,加工贸易由来料加工这一初级阶段向进料加工中级阶段迅速发展,并在加工贸易中居主导地位。1989年,进料加工进出口额达192.5亿美元,首次超过来料加工进出额,在对外贸易总值中比重由1987年的9.1%飙升至1989年的17.2%,1991年又升高到24.7%。
进料加工一般是指从国外购进原料,加工生产出成品再销往国外。由于进口的原料的目的是为了出口,所以习惯上称进料加工为“以进养出”。进料加工有利于解决国内原材料紧缺的困难,利用国外提供的资源,发展出口商品生产,为国家创造外汇收入。有些不能出口的产品还可以满足国内市场的需要。开展进料加工可以更好地根据国际市场的需要和客户的要求,组织原料进口和加工生产,特别是来样进料加工方式,有助于做到产销对路,避免盲目生产,减少库存积压。通过开展进料加工,可以充分发挥我国劳动力价格相对低廉的优势,并有效利用相对过剩的加工能力,扬长避短,促进我国外向经济的发展。
三、“双高”阶段
20世纪90年代以来,加工贸易升级的步伐明显加快,加工贸易产业构成逐步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资本密集型产业发展。我国进出口商品构成开始自高技术和高附加值的“双高”方向演变,最明显的例子是机电产品加工贸易迅速发展,并位居加工贸易主导地位,使我国加工贸易的技术档次发生了巨大变化。
加工贸易是我国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的重要手段。实践证明,像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发展本国经济中,通过积极开展加工贸易,无疑是引进外资、提高生产力,使我国经济赶上和超过世界工业发达国家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四、加工贸易的作用及在发展加工贸易中应注意的问题
上述实证结果显示了加工贸易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和拉动度,加工贸易对我国经济增长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发展加工贸易有利于沿海地区经济快速增长。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地区利用优越的地理位置,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和政府引进外资的优惠政策,把握国外产业结构调整的机会,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带动了该地区经济的快速增长。其次,发展加工贸易可以增加就业机会。加工贸易以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为主,且这种产品生产对员工的受教育程度和劳动技能要求并不非常高,能较多地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下岗职工,增加就业机会,发挥我国劳动力资源丰裕优势。第三,发展加工贸易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工贸易可以利用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动力素质较高的比较优势,提高了生产资源的配置效率,加快了劳动密集型加工制成品的出口,使生产资源向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部门的转移,推动了我国工业化进程。
第四,发展加工贸易有利于推动外贸经营体制改革。来料加工的贸易方式为民营企业提供了宝贵的生产管理经验,提高了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降低了生产成本,扩大了生产规模,促进了民营对外贸易发展。
加工贸易论文范文5
关键词:加工贸易;承接;产业转移
1陕西加工贸易的现状及主要特点
(1)外商投资、私营企业加工贸易增速较快。外商投资、私营企业进出口总值达到8.7亿美元,占全省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的半壁江山,达到了52.95%,首超国企占比,其中中外合资、私营企业进出口增速均超过50%,分别为95.44%和54.53%;
(2)重点企业进出口增速较快。全省加工贸易进出口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共9家,进出口总值11.53亿美元,占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的70%,企业进出口增速最低在30%,最高达850%;
(3)对新兴市场加工贸易进出口增长较快。全年陕西省共计对82个国家(地区)开展了加工贸易,其中对拉丁美洲的出口增长最为明显,达到了458.37%,其次为大洋洲,进出口增长为303.07%,非洲排第三位,增幅136.12%。
(4)在西部地区优势明显。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16.48亿美元,在西部12省(区、市)位于第二位,比去年增加3.88亿美元。国有企业在以航空零部件、汽车零部件、机械制造加工领域优势明显,处于加工贸易首要地位;私营企业利用陕西得天独厚的果业自然资源优势,在以浓缩苹果汁为主的农产品加工易方面取得突飞猛进发展;一批外商投资企业则依托我省的科教及电子产业优势,在我省电子加工制造行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5)出口加工区产业聚集效应逐步显现。自2004年出口加工区封关运行以来,已有32家企业入区,24家进入投产阶段,2007年进出口总值首次突破亿美元大关,达1.2亿美元,同比增长286%。一批航空制造、机械制造、电子产品加工制造企业投入生产运营,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并且围绕现有加工环节,开始向两头延伸。加之出口加工区拓展保税物流功能的试点,当年实现保税货物进出口6000多万美元,将成为拉动出口加工区新的增长点。
2陕西在承接东部地区加工贸易转移上存在的问题
(1)加工贸易的规模小。加工贸易以中小型、低附加值、劳动密集型加工项目居多,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偏小,缺少完整的产业集群,产品更新换代跟不上国际市场的需求变化,造成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上不去。
(2)政策环境因素的制约。加工贸易管理的环节多,政府不同部门之间政策还存在不协调,因而影响了工作效率,降低了企业应对国外市场变化的灵敏度。
(3)内陆地区运输成本较大。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东部地区,与国内主要产品市场相比较远,物流成本比较高。由于西部地区比东部地区具有较高的运输成本,在生产成本相同的前提下,从事加工贸易出口就获利较少。
3陕西承接东部地区加工贸易的对策
3.1利用陕西优势特色产业,承接东部地区加工贸易产业转移
(1)资源优势。我们的矿产、电力比较丰富,资源优势明显,煤、天然气、水的供应,都有优势。比如,陕西是南水北调的水源地。资源、能源的优势,为工业生产和工业的再加工提供了很好的保障,如果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原材料就不需要运输。所以说我们有劣势,也有优势。
(2)科技优势。利用陕西科研优势,发展服务业的加工贸易。当前,软件服务外包业务需求很大,欧、美、日都有大量软件外包业务向我国转移,承接软件外包有广阔的市场前景。而且,承接这种业务受运输条件、固定资产投资和土地资源条件的约束比较小,主要依靠一定的人力资本条件,而人力资本条件恰是我省的优势所在。所以积极发展服务业的加工贸易,不仅是合理利用资源,发展陕西加工贸易的一个方向,也是在吸收东部沿海地区发展加工贸易的经验基础上的正确举措。
(3)产业优势。在工业门类方面,陕西有几个支柱产业比较占优势。一个是机械装配制造业,如汽车零部件、机床、高压输变电、鼓风机等等。这些产业国有企业比较多,我们将重点扶持产能比较好的,比较容易做大做强的企业,同时发展非公企业为之配套,形成以国有企业为龙头,民营企业为配套的产业链。第二个产业优势是电子及连接器,这些产业中的很多企业,在全国是数一数二的,产品出口到世界上许多地方。第三个产业优势是能源化工。这是我们具有后发优势的产业。比如说,我们的煤、油,是我们做强煤化工和石油化工产业链的最大优势。
同时,陕西还有农产品方面的优势。陕西的农产品主要在陕南,主要有茶叶、蚕丝、药材等,这些将有利于绿色食品和中药材的开发和加工。
3.2围绕产业转移,为转移企业创造发展条件
大力发展加工区和各产业园区,弥补内陆省份发展加工贸易的功能缺失。我们要进一步加快现有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建设,同时把开发区建设、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有机结合,使三者相互支撑、协调发展。通过招商引资、孵化创业、资产置换等方式,使这些园区成为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聚集地。西安——咸阳都市圈将重点发展以软件为主的电子信息产业、航天航空产业、生物和新型医药产业及环保科技产业,将作为“十一五”期间承接制造业外包和服务业外包的载体;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加速聚集涉农产品加工和出口龙头企业;宝鸡高新区和宝鸡城区重点发展新材料、先进制造及自动化等高新技术产业,提升电子、机械、食品加工等支柱产业;渭南市要发展化工、有色金属、农副产品加工;铜川市发展能源、建材、有色产业。通过发展各类园区的作用,加快培育产业集群,形成产业聚集,使其成为扩大开放的重要基地。继续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重要的物流园区和物流中心。
3.3制定引导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配套政策
实现加工贸易向中西部转移,除了市场规律作用外,还需政府的政策引导和推动。国家应该制定发达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加工贸易启用相应的鼓励政策,将有力地加强中西部地区对东部地区及境外资本及加工贸易产业的吸引,有效地实现产业结构的梯度扩散。为引导加工贸易产业由东部沿海地区向西部转移,出台优惠政策。对西部利用自然资源、人力优势发展一些资源性产品的加工贸易有控制地鼓励发展。设立“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扶持基金”,用于鼓励沿海地区企业向西部的产业转移,扶持西部地区优势产业,尤其是对加工贸易产业链重要环节的企业给予支持。在出口退税上,对东西部地区产品出口退税目录区别对待,对使用国产或地产原材料的加工贸易出口予以减免部分税收。按照西部地区的地域,设立经济圈范围并赋予国家现有特殊功能的政策,如目前提出的“关中经济圈”,应选择某一市区享有保税物流功能、保税区等优惠政策,减少企业运行环节和成本。
参考文献
[1]陈建军.产业区域转移与东扩西进战略[M].北京:中华书局,2002.
加工贸易论文范文6
我国对加工贸易一直实行由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合同、海关备案并进行实际监管的管理模式。海关对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演变:
(一)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后期,加工贸易处于成长期
加工贸易占全国进出口贸易的比重不大。企业取得订单、签订合同后向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批准,海关凭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件核发手册,企业凭手册进口料件,生产成品后出口。海关以手册、进出口报关单、核销表等为依据核销结案,并结合下厂核查、核销加强实际监管。合同的登记备案、核销均为手工作业。
(二)80年代中后期至90年代中期,加工贸易进入快速发展期
加工贸易占全国进出口贸易的比重迅速上升,从1987年的23.2%增长到1995年的47%。伴随着加工贸易合同和报关单数量猛增,“三假”案件频发。海关在监管过程中相应采取了防伪印油、防伪标签等打假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三)90年代中期,部分海关试行加工贸易计算机管理
90年代中期开始,海关结合加工贸易台帐的实施,大力推行业务科技一体化,运用计算机对加工贸易合同备案与核销进行管理,作业环节从单证作业转变为计算机数据与单证数据相互核对,进一步严密了海关监管。1999年实现全国加工贸易计算机数据联网传输,有效遏止了横行多年的利用“三假”走私违规现象。
同时,海关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审批和实地监管。如对进口敏感商品实行限量审批制度,从“双人作业”(初审、复审)转变为“三级审批”(经办人、科长、处长)作业制度;制定海关查验、核销量化标准,规定下厂核销比例、跨关区结转货物的核查率和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口查验比例,通过中期核查、下厂核销来加强实际监管。
回顾海关对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演变,不难看出:第一,随着加工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地位不断上升,对加工贸易的监管日益受到监管当局的重视;第二,随着加工贸易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复杂,如大量深加工结转业务的出现,海关对加工贸易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不得不进行监管模式的创新和引入新的监管手段;第三,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变化贯穿于海关工作方针的调整之中。上世纪80年代,海关工作贯彻“促进为主”方针,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比较重视促进加工贸易的发展。90年代中期,海关坚持“依法行政,贯彻政策”,从1995年实施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开始,监管工作更多地重视对加工贸易加以规范。2001年,海关适时地提出“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标志着监管部门力求在“把好国门”与促进经济发展之间实现均衡。
二、对现行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评价
1995年以后随着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制度的出台及完善,以及海关计算机监管的日益完备,加工贸易监管日趋严密。但与加工贸易相关的违规行为还没有完全遏止,国家税收保全机制仍面临挑战。2000年全国海关共查获加工贸易渠道走私案件752起,案值25.4亿元,虽然案件数只占全部走私案件数的7%,但案值比例高达42%,略高于加工贸易进口占进口总额的比重(38.5%)。2001年上半年,海关调查部门立案的走私案件,涉及加工贸易的案值,仍达到总案值的42.7%;海关缉私警察立案的走私案件,加工贸易的案件呈明显上升势头,共立案148起,增长48%,案值12.5亿元,增长76%,擅自倒卖保税料件、成品、减免税设备是走私的主要形式。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工贸易“漫山放养”的发展格局增加了监管难度
长期以来,我国对开展加工贸易实行不限区域、不限企业、不限商品的宽松保税政策,这对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扩大出口有着积极的意义。在加工贸易发展初期,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不是很多,生产规模不大,这种宽松政策并没有给监管造成太大的压力。但是,宽松政策的基石是企业守法经营、自律性好、不存在追求非法利润的利益驱动。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加工贸易的迅速发展和企业经营机制的变化,宽松政策中蕴藏的企业信誉风险就暴露出来。部分企业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利用加工贸易保税且无贸易管制的便利,绕开我国对一般贸易进口的管制,逃避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在这种情况下,“漫山放羊”的格局加大了海关对加工贸易的监管难度。加入WTO后,我国关税大幅度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走私的动力。但是,由于我国17%的进口增值税不会改变,因此仍会有部分不法企业继续从事违法行为。
(二)加工贸易周期长、涉及部门多,监管难度大
由于产品加工周期长,企业加工生产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多,有的企业因市场变化或经营不善,出现破产、倒闭,或外商毁约,或企业违法保税料件被查扣、拍卖,造成进口料件未能加工出口,或加工未出口,造成合同无法核销结案。这些企业的经营者往往一走了之。由于许多加工贸易企业的投入并不大,许多厂房设备破烂、陈旧,处理起来成本高,收益小。加工贸易逾期合同未能核销是多年来海关监管面临的难点问题。
(三)海关本身的监管力量相对不足
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监管力量的多少是提高监管效率的关键之一。据调查,法国负责监管加工贸易的海关管理人员有2万多人。但是当前,我国从事加工贸易的关员仅3,000多人,而2000年在海关有合同备案的加工贸易企业为9.4万家,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为2,302亿美元,不断增长的巨大业务量与管理资源不足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1995年保证金台帐制度开始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监管,但是由于是“空转”,实际作用有限。1999年10月台帐开始部分“实转”,但截止到2001年7月底,企业缴纳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金额占加工贸易进口商品保税金额的比例很小(约2%),海关的监管任务很重。
(四)监管部门协调不够,未形成合力
加工贸易管理涉及外经贸、海关、工商、税务、外汇管理等多个部门,共管格局虽初步形成,但仍然存在责任不清、难以落实的情况,对加工贸易的社会共管仍未有效形成合力。加工贸易相关的管理政策大多由海关负责执行,监管的责任也几乎都落在海关一家身上。虽然各个部门对加工贸易都在进行管理,但每个部门的管理都存在死角。如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审查企业的经营资格和生产能力,但是做不到,也不可能对每一家企业实施验厂,对企业的生产能力难以把握;海关受种种限制,也无法保证对每一家企业下厂核查核销。如果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管理风险将会大大降低。
(五)现行分类管理办法不利于加强惩罚走私的力度
对于买地建房、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的违法行为,容易查处;但是对于租赁厂房且生产规模不大的企业,一旦“飞料走私”,人去楼空,海关难以处罚,国家税款就会流失。现行的企业分类管理等办法,对这类走私企业很难事先防范和事后打击。海关既要严密监管,保证国家税款不流失,又要方便快捷,高效运作,管理工作量和难度很大。
对加工贸易现行监管形势,管理部门与企业的判断分歧日益明显。从政府管理的角度看,加工贸易成为走私一个不容忽视的渠道,尽管已经大大加强了监管力度,但仍然没有有效地遏止加工贸易走私,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管理。而地方政府和企业则感到,现行的监管效率由于手续繁琐,已经不能适应企业进一步发展的要求。这种矛盾揭示出,现行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加工贸易发展的需要。现行的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合同、海关备案核销的监管模式,在加工贸易发展初期,还是比较适合传统企业运作的。但是随着加工贸易的迅猛发展,加工的深度、广度不断延伸,加上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企业难以事先准确制定完备的计划,原有的按既定合同(计划)生产和监管的模式,与越来越多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的矛盾日益突出。企业往往先申请“虚拟合同”,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变更,但是变更又相当频繁,且涉及外经贸、海关、银行等多个部门,均需要一定的时间,企业和各管理部门都疲于应付,妨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和政府管理效能的提高。
因此,监管工作要实现既管得住,又保证加工贸易的顺利发展,提高我国加工贸易企业的出口竞争力,必须从根本上改革现行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积极探索适应加工贸易发展新形势的新的监管模式。
三、国际上完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经验
外国海关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有许多可供借鉴的地方。现在各国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模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封闭式保税监管,即加工贸易保税只能在海关监管的封闭区域内进行;二是先征后退,原料进口时先征税,等成品出口时再予以退税;三是实行在第三方担保前提下的保税监管;四是先进的开放式。不管采用什么方法,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国家税收保障机制是制定加工贸易政策的出发点和根本前提。
欧盟国家成立由产业部门参加的加工贸易品种、数量核定小组,定期审定可以开展加工贸易的品种和数量,依法使国内产业受到严格保护。他们具体采用两种管理制度:一是保税制度,要求企业以加工产品复出口为目的,货物进口前,向海关提出申请,经海关审核同意后发给批准证书(类似我国的加工贸易手册),货物进境时企业凭此免税,亦免受贸易政策措施管理,成品出口后由海关核销。这类似于我国目前的加工贸易政策,但这种开放式管理的基石是市场和法制的完备、企业守法自律性强及信息化监管网络的建立和健全。二是退税制度。如果企业在进口时没有把握将加工产品返销出口,但希望保留产品出口后退回已征收进口税的可能性时,可选择加工贸易退税制度。货物进口前,也要经海关审核同意后发给批准证书;货物进口时要先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受贸易政策如进口数量或配额限制。如果产品出口,可向海关申请退还进口时所缴纳的税款。《欧盟海关法典》规定,不论保税制度还是退税制度,海关如认为必要,在核发加工贸易批准证书前,可对加工贸易企业征收保证金或由企业提供银行担保。
日本、韩国也都积极鼓励开展加工贸易。但在具体管理上,日本海关对加工贸易实行三种监管模式:第一种,在指定区域内(目前仅指保税工厂)开展加工贸易,实行类同我国的保税政策;第二种是担保保税政策,对一年内加工复出口,进口时提供料件税款等值担保的予以免税,如届时不能加工复出口,海关将担保金或担保物抵缴税款;第三种是先征后退政策,料件进口时先征税,在规定的时间内加工复出口的予以退税。第二、三种监管模式是针对在保税工厂以外区域开展的加工贸易,企业可以自主选择。韩国目前对加工贸易实行两种监管模式:第一种,对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加工贸易实行保税政策,指定区域仅限于保税工厂和保税区(亦称出口自由区);第二种,先征后退政策。
有必要说明的是,韩国发展加工贸易始于60年代初,曾经实行了类似我国目前的遍地开花的加工贸易保税政策,遇到了目前我们正面临的情况和问题。经过10多年的探索、实践,证明不限区域、漫山放羊的保税政策(韩国不论是开展加工贸易的地域、还是加工贸易业务量、管理难度等,都比我国明显偏小)是不成功的。从1975年起,除保税工厂、出口自由区仍继续实行保税政策外,韩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实行先征后退的政策。
与上述国家相对比,我国的加工贸易具有不同的特点,对监管工作的要求也更高。首先,我国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多,加工贸易规模大。2000年在海关有合同备案的加工贸易企业为9.4万家,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为2,302亿美元,已占全国外贸进出口50%。其次,我国加工贸易目前“遍地开花”,不限区域地全部实行保税政策,2000年国家设立了出口加工区,引导企业入区。从课题组的企业调查结果看,目前从事出口加工贸易活动的企业,只有极少数愿意搬入出口加工区。如果出口加工区政策适宜,也只有部分新增的加工贸易企业可能进入出口加工区。因此,我国加工贸易“放养”的状态在相当一段时期内是不可能改变的。再次,我国与不少发达国家在税制、金融服务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关税水平明显高于发达国家,而且进口还要征收高达17%的增值税(虽然欧洲国家也有较高的增值税,但由于其平均关税水平已经很低,因此,进口的综合税赋比我国低)。因此,在我国如果对加工贸易全面实行“先征后退”,给企业带来的资金成本将会明显高于发达国家。更为重要的差异则在于,发达国家退税手续简单,非常及时,而我国出口退税按指标而不是按出口实绩,加之手续繁琐,退税耗时长,平均时滞长达半年到一年,这就会进一步加大企业的资金负担。另外,发达国家金融服务体系完善,企业融资渠道畅通,融资成本低,商业信用发达,容易获得担保等金融服务;而我国金融体系极不发达,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如果对加工贸易实行“先征后退”,或要求提供担保,给企业带来的负担会大大高于发达国家。由于上述差异,我国在改革加工贸易的监管模式时,要尽量吸取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但不可完全照搬任何一国的模式,必须从中国的现实出发,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
四、完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建议
(一)正确处理“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的关系
从本质上讲,“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加强监管”不仅是为了维护国家税收保全机制,而且是为了维护国内企业与进口品的平等竞争,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在强调“加强监管”时,如果仅仅依赖增加管理环节而不是采用更加高效的监管思路、模式和手段,就难以避免强化监管与管理成本上升、经济运行效率受到影响的矛盾。经济发展是税收之源,经济发展快了,税收才会有增长的基础。因此,必须正确处理“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的关系,“促进发展”是目的,“加强监管”是手段,在不法企业利用加工贸易走私仍然严峻的形势下,要通过引进新的监管思路、监管模式和监管手段来提高监管的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从而实现既能有效防范走私,又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的目标。
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就是要通过政策与监管模式的创新,促进加工贸易不断提高国内采购率,带动国内产业参与国际竞争;促进加工贸易不断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提高加工贸易的国内增值率;促进加工贸易不断向高附加值、高技术产品升级,提高加工贸易对我国产业升级的带动作用;促进加工贸易从以OEM(原厂委托制造,又称“代工”)为主,不断向ODM(原厂委托设计制造)、OBM(自创品牌制造)升级,促进加工贸易逐渐建立国际营销渠道,提高我国加工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加工贸易赖以生存与发展的进口保税政策不能动摇,总体上必须维持。
(二)贯彻分类管理的思路,实现多种管理模式的共存
加工贸易企业多、产业分布广、地域差异大,因此,有必要在总体上保持进口保税政策的前提下,对不同种类的企业实行与符合其发展实际需要的管理模式。
第一,根据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以及监管成本效率,明确加工贸易政策的适用范围。建议将目前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加以细化,增强可操作性。对影响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安全的;违反国家环保产业政策的,如旧电机拆解等;对扩大出口作用有限、国内外差价大、海关难以有效监管的,如鱼翅加工等生产与进出动,不宜实行加工贸易政策,以便提高加工贸易监管的效率。
第二,完善特殊区域管理政策。进一步落实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的政策定位,充分发挥其区域封闭管理的优势。在保证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对加工贸易进口设备、料件和出口成品等给予税收上的最大优惠,给予通关等手续上的最大便利,如允许对出口到保税区的产品予以退税、下游企业可以从出口加工区保税进口料件等。这样既解决目前区外、区内企业的政策落差问题,亦有助于吸引大型的上游加工贸易企业向区域集中,并稳住已入区的加工贸易企业,促进其健康发展。
第三,加快对出口规模较大的加工贸易企业推广电子联网、电子手册等新的监管模式,为大型企业创造更加有效率的运行环境。加工贸易企业虽然近10万家,但其中规模最大的3000家企业,其出口额可以达到全部加工贸易出口额的七成以上,因此,要率先为这些大企业创造高效率的监管环境。
第四,对信用纪录不良、运作不规范,或首次从事加工贸易、信用无法判定的企业要实行“保证金实转”、担保等办法,在提高政府退税效率的前提下,还可以考虑对其深加工结转时部分税金实行“先征后退”。通过银行、保险等社会中介力量和风险评估机制,有利于缓解外经贸、海关等部门审批、监管人力不足的矛盾。加入WTO以后,关税税率将逐步降低,银行信用担保制度等配套措施将逐步完善,这些企业因此增加的成本将越来越低。这样先征后退适当地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换取企业进出口的便捷、政府管理成本和风险的降低、行政效率的提高,最终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现在有的企业已表示愿意选择这种交换。
(三)加强监管部门的有效协调与配合,形成对加工贸易协力共管的格局
经过近年来海关大力打击走私犯罪后,走私犯罪仍如此猖獗,究其原因,除进口关税和增值税过高外,主要是国内市场经济秩序过于混乱,一些地方政府执法部门疏于管理,甚至参与走私活动,普通百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因此,海关与工商、税务、质检、公安、城管等市场经济执法部门应共同组成一张打击走私的网,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并落实到位;加强加工贸易部际联席会议的组织,建议成立常设办公室,统一协调;加强各部门的联系配合,确保监管到位。增加海关人数,提高监管能力。建立举报走私的奖励制度,动员全民参与打击走私。这样,才可能真正遏制走私犯罪活动。也才可以适当简化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通关和转关的有关程序,提高通关效率。
(四)大力推广“大通关”试点取得的成功经验,提高监管的效率
提高通关效率,才能保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加工贸易企业适应国际市场快速变化。为此,要大力推广已经在上海“大通关”改革试点中的成功经验,实行“异地报关、电子报关、提前报关”,实现“一次报关、一次查验”,“全天候查验,24小时通关”。对于对通关效率有特殊要求的商品,实行“提前报关、舱单后核;即时提货、机场直递;实时监控、卡口验放”的通关模式。
(五)积极采用信息技术,提高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