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规管理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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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管理总结

企业合规管理总结范文1

关键词:合规管理;企业管理体系;风险设计清单;内控管理

一、引言

从宏观角度来看,当前世界经济的发展正经历着快速的变化,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中,企业为加强风险管控水平需适时优化内部管理体系,在融合管理体系与合规管理期间,管理人员应主动找出其内部生成的各项风险,在精准识别后设计出良好的应对策略,从而促进企业的整体发展。

二、合规管理的主要内容

其一,企业管理人员在开展合规管理时,其应严格遵循协调性原则、专业性原则、公正性原则、客观性原则与独立性原则等。由于合规管理为企业内部风险管理中的重要组成,在进行合规管理期间要加强企业内部的事前控制,在监管层面带有极强的功能属性,采用此管理方式也符合企业管理中的内生性要求。运用合规管理时要增强监督水准,监管目标要与项目完成的目标保持一致,且该项管理带有全覆盖属性,其内部的各项措施会应用到企业全过程的管理活动中。其二,在实行合规管理的过程中企业的经营活动需与其内部规则保持一致,此管理内容中的多种手段都要遵从于企业适用的法律法规,即管理措施需与目标连用。针对合规管理系统来说,其拥有独立的监督流程与工作内容,其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形式上都要遵从于行业特定的法律法规。其三,合规管理中还存有不同形式的风险,该项风险主要针对的是管理或工作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或经营管理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会给企业的声誉与财产带去极大损失。合规风险中的主要内容为管理风险、制度风险、流程风险、控制风险,其外在表现中的风险诱因多源自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企业合规管理中的核心理念为合规创造价值、主动合规、全员合规及合规要从管理层做起。

三、合规管理进入企业管理体系的必要性

(一)确认管理体系与合规管理的关系

企业内部管理可带有多种方式,如审计、纪委监察、法律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而合规管理也属其治理的重要方式。虽然企业管理中的各项内容带有不同侧重,但其仍然带有许多的共同点,即预防、处置管理制度中的多重风险。对于企业内部管理来说,合规管理属于底线管理,其依靠的主要方式为制度与流程,也就是说,在开展合规管理期间,其内部员工需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内部规章、法律法规等。针对企业内部的风险管理来说,从本质上看是应对与预测相关风险,并将多项监督与制衡要求放置到业务管理流程与系统中。企业在进行法律管理期间,管理人员应将法律风险控制当作基本手段,实现企业管理效率为根本性目标,运用多项法律条款来保障企业的顺利运行,因而合规管理与企业管理系统的融合极有必要。

(二)增强企业管理的规划性

企业内部防控风险最为重要的系统属内控体系,其在管理上要耗费的时间较长,且规模极大,因而将合规管理加入其管理体系内可提升企业管理的规划性。企业管理体系在与合规管控相融合的过程中,若想真正发挥作用,需精准结合其内部的业务流程,二者在完成融合以后,企业不只有内控风险一项高风险业务,还在合规管理维度上存有风险,继而使风险管理成为其内部管理的重点内容,利用各项改进措施同时加强合规风险与内控风险的防控水准,因此,借助二者的高度融合有助于实现企业合规管理与风控内控的一体化。

(三)更好地掌握企业内部管理的重点

首先,在开展企业管理体系与合规管理融合的过程中,管理人员需确认此类融合的基本原则,其与风险防控相关的管理体系要变得更为高效、简洁、适用,完美融合推进与部署两项管理体系,在此原则的领导下,企业内部管理系统需借助与合规管理的融合,全面改进信息管理系统、文档、各项管理要素与制度的运用水平。其次,利用两种制度的高效融合还能及时删减、增补、合并各项管理系统中的各项内容,在制度层面确认全新的管理系统,借助其优化后的措施来发挥与保障其内部机制的主要作用。最后,两种不同类型的管理制度在有效融合后还能加快其内部信息系统的改造工作,具体来说,各项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中会涉及到诸多庞杂的字段,若采用人工输入或管理难以保证该系统的正常运行,而现代合规管理与管理体系中带有极强的信息化特征,可借助先进的互联网系统来完成系统的改造与建设。管理人员在运用互联网技术期间会全面梳理合规管理与内控制度中的各项措施与需求,将业务流程与信息文档巧妙融入在管理系统内,因而借用两类管理系统的融合可切实增强企业内部的管理效果。

四、企业管理开展合规管理时遇到的问题

通常来讲,企业内部的合规管理包含档案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等,在合规管理与管理体系开展融合时,企业会进行一定的内控测试、审计与巡查,在查询期间常会因融合问题而出现多种不合规现象,企业管理人员需借助该现象而看到本质,切实改进各项融合问题。

(一)管理意识

从管理意识上看,企业管理者可将不合规事件归为客观因素与主观因素,其在生产部分部件的过程中若其受自然灾害影响而出现不良现象,其为带有客观性质的不合规事件,企业在进行发展与管理期间只能尽量降低客观因素带去的影响;若执行者在开展某些项目建设时有意违规,则该行为会带有极强的主观要素,严重阻碍了企业的正常管理与发展。

(二)管理流程

针对企业内部的管理流程而言,不合规现象多出现在设计层面与执行层面,具体来说,部分不合规现象在于合规管理与管理体系在融合期间,其顶层设计并不合理,既与实际相脱节,又与当前的实际工作要求不符,借助不完善的制度与流程来影响各项措施执行的合理性。同时,在企业的执行层面也会出现违规现象,比如,在某工程项目建设中部分管理人员因缩减环节或赶工期在执行时规避某些程序,部分工程可能存有边建边补手续或未批先建的情况,针对合同的签署也存有滞后现象,严重影响工程项目的正常建设流程,因此,企业管理体系在与合规管理融合期间也存有管理流程问题。

(三)管理要素

依照管理要素而言,企业管理者主要将其分成无实施证据与有实施证据,一般来讲,在开展合规测试的过程中,管理人员需详细查看其是否带有执行痕迹、实施证据,若某项业务在开展期间其完成了企业内部的主体内容,未能留下痕迹或实施证据,则该行为也属不合规事件。比如,当前多数企业都制定了与合同管理相关的实施细则,在该细则中明确规定了台账登记的基本要求,若合同经办人在完成合同章的使用后没能立即登记,该行为也在不合规的范畴中。在探寻合规管理问题生成的原因时,企业管理人员发现其内部出现的各项问题,如内部管控制度不健全、对合规管理的原则较模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较弱及缺少必要的监督制度等,因此,要加快管理体系与合规管理的融合速度,利用更为完善的管理理念来提升企业运行水准。

五、优化企业管理体系与合规管理相融合的有效措施

(一)合理加强内控管理

在开展内部控制的过程中,企业管理人员应科学梳理合规后生成的风险,并对其内部要素实行科学管控。具体来说,以石油化工企业为例,在完成合规管理与企业内部管理体系的融合后,管理者依据该企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对其业务风险与流程进行了针对性管控。针对合规后的风险来说,此类企业正面临多项合规风险,如员工健康安全、环境保护、信息安全、国际制裁、出口管制、反洗钱、产品的质量责任、企业的资产利用、反不正当竞争、反商业贿赂与反利益冲突等。管理人员要根据合规风险中的各项内容,科学梳理其可能生成的高风险业务,将其内部衍生的系统性风险、合规性风险一一罗列出来,如商业贿赂、环境污染、出口管制与国际制裁等风险,再通过适宜的讨论与研究,找出更具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在降低其各项风险的基础上提升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准。此外,在详细分解与分析内部控制中的各项管理要素时,要精准掌握其内部的工作内容,对于管理要素的分解要足够细化,通过针对性的管理指标,提升内部控制风险的管理效果。一般来讲,在描述控制点时,要制定出详尽的控制措施与具体控制内容;而在分化风险描述期间则要全方位呈现企业遭遇到的风险、表现形式与风险生成的后果等;在对待内部控制目标的过程中,管理人员可架构出精准的管理目标,其目标要与该企业的实际发展状态相符;针对内控矩阵的业务流程来说,需在特定的系统内将业务流程的所有名称都呈现出来。在了解与掌握内控矩阵多项管理要素后,其合规风险的控制将更具针对性。

(二)设计风险清单

企业管理人员在确认其内部的各项合规风险以后,要将合规风险的主要内容录入企业管理系统中。一方面,在编撰合规风险清单的过程中,企业管理人员要将风险清单中的内容与其衍生出的关键要素相结合,即设置与合规风险清单有关的表格,其主要内容需涵盖合规中的控制点、主要的合规风险与合规后的控制目标描述等,在掌握多项管理要素后,该清单内容的编制将更为合理、科学。通常来讲,企业内控业务的主要流程多为内部控制,其主要内容还没有触发内控风险的监管与法律法规要求。由于合规风险的多数内容属外部风险,管理人员需罗列出其可能触发的合规风险,并指出与其对应的监管与法律法规要求,继而更好地完成合规管理工作。在设置合规风险清单的过程中,在其内部表格中需添加相应的合规义务[1]。另一方面,企业内控流程在与合规风险的融入期间,管理人员不必设置专门的合规业务流程,若当前内控流程难以覆盖多重风险管理,比如,部分企业的内控流程并不存在反垄断业务,可当作个案将其编撰到合规控制流程中,在将其当作内控流程的说明与补充后,丰富企业内控流程的各项内容。

(三)改进内控设计计划

其一,在改造内控设计计划前,管理人员应精准找出企业管理体系与合规管理相融合的核心内容,要详细比对企业管理体系中各项要素与合规风险清单中的各项内容,如业务流程、各项业务名称等。在进行研究与调查的过程中,要对可能出现的合规风险实行科学整理,并查出其对应的内控流程,利用适宜的手段来完成优化工作,可起到降低风险的作用。比如,在某供应链企业中,其内部管理人员在经过详细调查后,发现内部控制系统中存有合规风险,在经过管理系统与合规管理的融合后,给其管理体系带去了诸多风险,内部人员在发现了内部合规风险后,其找出了对应性的业务流程与内容,通过及时优化在降低了企业合规风险的同时,提升了内控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其二,通过对内部合规风险的了解,企业管理人员应开展必要的内控设计方案,比如,其可高效融合内控矩阵与合规风险清单的表格,将两项内容进行科学的整合与优化。具体来说,为保障合规风险的控制力度,管理者可在矩阵表格内设立与当前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合规义务,即要求业务控制点需遵守有关的监管要求与法律法规内容;在描述控制目标的过程中要增加与之对应的合规目标表述;针对内控管理中的风险描述,工作人员需适当增添与合规风险有关且出现违规后果类的内容;且在内控管理中的控制点描述中详细阐述与合规风险对应的有效的合规管理措施。在完成多项内容的改造后,企业管理人员需高效融合两类管理系统中的文档内容,给此后的管理体系融合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四)设置系统性评估

企业管理人员借助内部管理体系与合规管理的巧妙融合,还需进一步优化自身的内部控制体系,要适时开展管理体系管理内容的系统性评估,及时测试各项风险防控措施的有效性。针对评估与测试工作的主要内容,管理人员需保证该系统带有可操作性、有效性、及时性与完整性等,在要求上进一步弱化管理形态,注重二者融合的实质,继而使合规管理与管理体系的融合更具效果。与此同时,为全面增强系统性评估的准确性,企业管理人员还可利用与此风险机制相关的中介机构来共同完成测试与评估工作,依照评估意见或建议切实改进企业管理系统中的合规风险,使管理体系中的内容与风险管理要求相符,有效化解与防范企业可能存有的经营风险、重大合规风险等,利用多项积累性措施提升其整体发展水平,使其发展愈加稳定,因此,通过合规管理与内部管理体系的高效融合,使其内部治理体系得到持续性优化,切实改进治理能力,提升企业整体的管理水准。

(五)创新管理方式

企业管理体系在与合规管理融合的过程中,应不断创新自身思维与管理方式,部分管理人员在执行某项任务时因担心不合规而消极怠工,此行为不但不符合合规管理的根本性内容,也无助于管理效率的提升,因而若想同时实现“办事不违规”目标,企业领导层应与管理人员牵头,设置良性的头脑风暴,借助创新性思维解决工作中的多项实际问题,使管理工作的主要切入点变为分析问题、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通过问题的解决来逐步优化内部管理系统。同时,企业管理人员还需精准地分析与探索出各项规章制度的隐含内容,在保证不触碰红线的基础上查找出业务革新的新途径,继而搭建起一道应急通道。在制定各项内部管理措施的过程中企业管理人员需详细分析经典案例,使管理制度中的各项内容更为健全,借助合规管理内容,找出其生产经营中的各项问题,设置多种科学的解决措施,避免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规现象[2]。此外,企业管理者要利用多重管控方式来加强制度的有效性,一般来讲,企业内部的管理体系应带有即时性、科学性、先进性,在强化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同时还要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因而需要严格管理内部流程与其整体的执行性。通过合规管理与管理体系的高度融合,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会更为完善,企业管理者需开展顶层设计,运用一定的手段加强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在结合实际并确认岗位职责的情况下,设置适宜的问责制度,适时优化合规管理系统,及时改良监督考核、确认控制方式及风险点识别等内容。

(六)强化监督审查机制

企业内部在融合管理体系与合规管理期间,可能出现不同程度的违规现象,引发该现象的主要原因为监督审查机制的不合理,由于监督的效果较差,在工作人员出现责任缺失时,其执行力也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在设置二者的融合流程时,企业内部需设置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其内部人员应承担起监督审查职责,并将审查手段运用到每项审核节点中,其内部监督需覆盖企业管理的全过程,再配合巡查、审计、内控等方式优化自身监管机制。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内部人员实行专业性考核,设立有效的奖惩制度与考评,确认利、责、权各项内容的实际范围,既抓好员工思想又保证其业务能力的提升,在源头解决各项问题,在找出准确的原因后,其措施的改进会更加带有针对性,并实行真处罚真批评。在改善问责制度的过程中,管理人员应依照当前优化后的管理系统,适时追责失职的有关人员,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利用“一案双查”“一岗双责”等基本原则,追究业务部门与相关领导的责任,使之增强内部管理的规范性,为工作人员创建出极佳的工作氛围。同时,借助两种管理方式的融合,企业管理人员还需借助此类制度培养员工的使命感与思想认识。在创设合规管理期间,企业要利用多重宣传与培训来加强员工对自身的认同感,既要相信企业制度,又要利用该项制度来发展自己的目标,因而管理人员需在加强控制、规避风险的同时,将合规管理与企业文化相融合,加固其思想堤坝,提升其工作中的主动性、积极性与热情度,切实保障企业的快速发展。

六、总结

综上所述,在融合合规管理与企业内部管理体系的过程中,管理人员应直面其融合期间遇到的问题,找出此类问题出现的原因,通过多种科学方案创建出更多的优化措施,在解决各项合规风险的基础上,增强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其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田冠军,袁道平.“一带一路”和“互联网+”背景下境外投资企业税务合规管理[J].财会月刊,2020(21):91-96.

企业合规管理总结范文2

“思想文化——政策制度——组织行为”的合规风险管理基本框架已经形成,并开始在我行经营管理实践中发挥功能,功能发挥的过程同时也是检验和修正上述框架的过程。我们已经认识到:健全而又灵活的合规功能是银行从事业务的基本前提,合规的功能除了体现在战略层面外,还能广泛应用于日常业务运作的协助、顾问和监控;此外驱动合规功能发挥的因素还有银行产品的复杂化和业务间的不断交叉,这些都使得合规管理的功能更加重要也更加复杂。

在我行的探索和实践中,合规风险管理初步发挥了以下功能:

(一)确保法律、规则和准则得到遵守的功能。只有遵守法律、规则和准则,才能避免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以及随之而来的声誉损失。不仅如此,法律、规则和准则本身对银行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内在规律的描述和总结,有其内在科学性。自觉学习、运用和遵守上述规则,有利于银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避免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同时,提高驾驭风险的能力。但“术业有专攻”,银行高级管理层、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不可能像法律、合规风险管理人员一样对法律、规则和准则有全面深刻的把握,他们既有可能判断失误,过失违规;也有可能裹足不前,错失良机。这就需要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对法律、规则和准则进行跟踪和解读,明晰尺度,并最终将其“翻译”成为极具操作性的规程和手册,为建立长效的遵章守制机制奠定基础。此外,合规风险管理部门还通过积极揭示合规风险成为决策时的重要参谋,并促使管理层在决策时主动在监管要求、合规以及商业利益问寻求到均衡,以将违规风险降至最低。

(二)整合流程,促进业务发展的功能。如同刘明康主席在首届合规年会上指出的“当前几乎所有中资银行的业务流程都存在重大弊端,仍只是部门银行,而不是流程银行”,我行正试图以合规为契机,整合流程,明确各职能部门在流程中的位置和作用。为此,总行合规部负责对重要规章的审查,以及规章执行后的评价等,以确保不同部门颁布的规章能和谐统一,能够对同一业务有相同的规定,而不是相互矛盾使基层无所适从;我行还在规章制定中贯彻“问责制”原则,使行内规章符合法律上的逻辑规范。此外,合规部还积极介入部室职责划分和全行授权管理,积极创建“权责明确,衔接紧密,授权控权相统一”为特征的总行部室内部以及总行与分支行之间的关系。

“合规创造价值”的途径在于嵌入业务促发展。合规要敢于说“不”,但是合规不能只说“不”,如果一项业务只是某一点上存在不合规,不能因此就否认整个业务的可行性,应该力图将合规升华成为一种存在可能性的艺术,既“挑刺”,更要“拔刺”,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优化方案。只有这样,合规的价值才能体现,合规的功能才能发挥,合规部门才能得到全行的尊重。合规文化才能具有长久的生命力。

(三)良好企业文化的培育和形成功能。合规是良好企业文化的重要特征和必要内核,合规管理机制的建设过程也是良好企业文化培育和形成过程。银行经营应当注重稳健和操守;既关注结果,也要关注过程;不能“只问结果不问过程”、“成王败寇”或者“一俊遮百丑”;可以倡导“在发展中解决问题”,但是决不能“用发展来掩盖问题”。

合规就是使银行经营管理符合法律、规则和准则的过程,法律、规则和准则虽然属于技术性法规,是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内在规律的描述和总结,但在其背后同样也蕴藏着公平、正义和诚信的理念,对其遵守的过程,就是实践这些理念的过程。一家合规的商业银行必然拥有良好的企业文化;而不合规的银行,企业文化必定是错位和扭曲的。

(四)监管接口的功能。**农商银行成立合规部门,实施合规管理不仅有源于自身的强烈需求,也是顺应银行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合规的监管接口功能主要是通过银行内部合规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来实现的。一是合规部门负责对监管部门下发的监管文件等进行阐释,并从专业的合规角度向高级管理层提出有效执行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给予员工理解这些文件的指导,并对文件的执行持续跟踪。二是对于监管文件不明之处要求监管部门给予解释,以准确把握监管意图。三是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代表银行参加监管文件的制定过程,积极反馈意见和建议。通过“有效互动”,可以有效促进外部监管规则的内部化,实现“主动合规”,同时有利于保证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在监管规则制定过程中的话语权,主动争取有利于自身未来发展和业务创新的外部政策。

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的健全与完善

**农商银行在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初步形成了一套系统的工作方法;但毕竟合规是一项新生事物,其在“移植”进入银行肌体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面临着排斥和吸收,同化与异化的反复。在这一过程中,既需要我行改变原有经营管理习惯以适应合规;也需要合规接纳和“容忍”我行现状,自我修正以实现尽快融入。合

规风险管理机制的健全和完善能有效地加快这种适应和融入的过程,为此,银行应争取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

首先,促使合规不断深入地“嵌入”业务。“嵌入”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程序上嵌入,实现合规对具体业务的全流程控制,重点对流程中的风险点进行排查,对存在较大隐患的风险点进行持续监测和评估,并向管理层报告和建议;二是人员上融入,合规部应与其他职能部室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合规工作人员不仅要熟悉法律法规,还应该掌握业务条线上的工作规程和方法,以期与职能部室和操作人员有相近的知识背景和共同的对话平台;三是树立合规管理的服务意识,合规应以促业务发展为己任,积极为业务部门和操作人员提供合规咨询与帮助,避免合规风险,并为业务和产品创新提供业务支持。

其次,控制合规管理成本,拓宽合规的价值创造途径。合规创造价值,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带来成本,控制合规成本不是指要减少对合规管理的正常投入和资源支持,而是要减少合规对现有银行管理体制的冲击。正常的合规风险管理应维持对经营者和营销人员雄心壮志的一种制约和平衡,如果不当就有可能挫伤其斗志,从而不利于正常的经营和发展。为此,我们力图向全行干部员工传递一种理念,即好的合规风险管理应对所涉及的业务人员提出正面的建议、顾问和协助;合规风险管理应是一种寻求可能性的艺术,既要敢于说“不”,但又不能只说“不”;同时合规风险管理应该在流程整合与优化具体业务方案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三,建立合规风险的识别和监测体系,明确报告路线。

企业合规管理总结范文3

[关键词] 城市商业银行 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管理 合规文化

合规风险的有效管理不仅能够保障城市商业银行遵纪守法、审慎经营,而且有助于城市商业银行维护良好声誉、提升自身品牌价值、增强核心竞争力,可以降低当地银行业的系统风险,提高当地资金融通效率,使当地经济平稳健康地运行。

一、合规风险、合规风险管理的涵义

(一)合规风险

根据新巴塞尔协议的定义,“合规风险”指的是:银行因未能遵守所有使用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自律性组织的标准以及行为准则(简称为“法律、规则和标准”)等可能给银行带来的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物损失和声誉损失等风险。从内涵上看,合规风险主要是强调银行因为各种自身原因主导性地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等而遭受的经济或声誉的损失。这种风险性质更严重、造成的损失也更大。

(二)合规风险管理

合规风险管理是指商业银行主动避免违规事件发生,主动发现并采取适当措施纠正已发生的违规事件。合规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框架,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二、城市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规风险管理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近几年,城市商业银行发展迅猛,通过增资扩股、跨区经营等方式急速扩张,导致多数城市商业银行出现重业务拓展轻合规管理、重事后管理轻事前防范、重执行层操作人员管理而轻管理层人员约束的发展局面,合规没有引起高管层的足够重视。

(二)尚未建立完善的合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一是合规管理没有形成完善、垂直的风险管理体制,表现为没有成立独立的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对合规风险统筹管理,合规管理与事后监督、内审等职能混在一起,缺乏必要的独立性;二是合规风险管理职能分散,合规性管理由各业务管理部门进行监管,出现各自为政的局面,缺乏统一的组织协调,使得合规风险管理出现管理重叠、管理真空的局面。

(三)制度不健全、可操作性不强或执行不力

目前,城市行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尚不能适应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需要,不能适应银行审慎经营和银行业监管的需要。有的银行内不缺乏一整套统一、完整、科学的合规风险管理制度及操作规则,不少制度规定套用监管规则,没有根据本行具体流程和特点进行细化,执行中缺乏可操作性。

(四)尚未建立成熟有效的合规文化

管理层的价值取向往往决定了一个企业的价值取向,城市商业银行高层对合规风险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决定了其合规文化的缺乏,而合规文化的缺乏又会影响员工的合规意识。

(五)缺乏专业人才

根据我国银行业监管要求,银行合规管理人才需要具备“多面手”的特点,即法律知识和银行专业知识并重。然而,目前城市商业银行合规部门人员普遍存在着知识结构单一特点,即只熟知法律或只熟知金融业务,缺少既懂法律又知晓金融业务知识的专业型人才。同时还存在合规人员比例无法满足合规管理工作需要的问题。另外,城市商业银行关于合规风险管理的奖励约束机制不健全,无奖励与惩罚机制或奖励与处罚的力度较轻。

三、城市商业银行完善合规风险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一)树立全员合规理念

许多制度的废弃,看似在员工身上,其实根源是在高层。或者不从严管理,不从严要求;或者不率先垂范,不认真执行。合规是商业银行所有员工的共同责任,并应从商业银行高层做起,只有坚持“合规从高层做起”,才能打破看领导眼色行事的怪圈,真正做到对制度负责。每个人都必须按制度操作,牢固树立制度高于一切的意识。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制度之上。制度需要不断完善,但是在修订之前,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变通执行。

(二)建立高效的合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由于合规管理贯穿银行各项经营活动的全过程,是银行内部最为核心的一项风险管理活动,因此,构建高效运转的组织架构既是保证高度执行力的前提,又是实现全面风险管控的基础。城市商业银行应结合自身的资产规模及业务特点,不断改进公司治理结构,构建符合自身特点的合规风险管理模式,从源头上稳固合规管理的基础。而无论采用何种模式,都要保证合规管理部门能够顺利履行职责,高效管理合规风险。此外,要坚持风险条线和业务条线相分离原则,注重合规管理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形成从董事会、监事会到合规管理部门,再到各业务负责人全员参与、分工合理的合规管理组织体系。

(三)内控优先,制度先行

城市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业务流程和特点,对“外规”进行细化和梳理,对“内规”进行修改和完善,使后者能够与时俱进,并具有良好的操作性和可行性。此外,在内容上,既要求专业合规,也要求非专业合规,并能与组织架构相适应。为使合规风险降到最低,要围绕某一业务流程对操作岗位、审核岗位、事后监督岗位分别构建详细的操作规范,打造多道风险防线,使合规制度贯穿业务流程始终。

(四)以人为本,建设强有力的合规文化

城市商业银行应从培育员工合规意识入手,提高主动性和自觉性,使每名员工深刻认识到依法合规与个人的成长、企业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密切相关,形成“合规经营、人人有责”的共同信念。只有当每一名员工完成从“要我合规”向“我要合规”的转变时,良好的合规文化才真正形成。此外,合规文化还应该成为银行企业文化的核心构成要素,确保其具有良好的传承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有利于合规制度更好地发挥作用。

(五)狠抓落实,确保合规管理工作收到实效

1、树立先进典型,对于好的做法、成功的经验、先进事迹、模范人物要善于总结和及时推广,努力形成一种人人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抓好案例剖析,及时发现本行合规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分析问题,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地解决问题,通过活生生的案例,使全行员工受教育。要抓好预警和预案系统的建设,尽快提高城市商业银行对异常情况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做到临危不乱,处理果断。

2、检查纠改要到位。一定要严查细纠,防微杜渐。该查的一定要查出来,该查出而没有查出来的,应当承担失职的责任。查出来的问题一定要纠改,要加强后续的跟踪检查,对屡查屡犯的要分析是态度问题还是习惯问题,是个性问题还是共性问题,对确实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的,应当坚决拿下。

3、查处问责要到位。应明确合规管理的责任体系和查处办法,一级对一级负责。对问题查处应从严、从重、从快,决不姑息纵容。各级管理者要敢抓敢管,对下属有问题而不敢按规定处理、怕得罪人、上交矛盾、甚至帮助下属隐瞒问题的,一定要严肃问责。

参考文献:

[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Z].2006-10-25.

[2]邵平.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

[3]周慧.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研究[J].北大法律网法学在线.2009.

[4]杨照宇.我国商业银行合规管理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D].山东大学,2007.

企业合规管理总结范文4

合规风险管理工作计划一

**年我行法律合规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是:紧密结合省分行党委确定的全年中心工作,以合规文化建设为主线,突出依法合规人人有责,依法合规创造价值理念,重点以开展依法合规管理达标升级活动、深化反洗钱和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内外部审计检查问题整改真实性、加强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两支队伍作用为手段,为全行合规经营管理提供全方位支持和保障。

一、深化合规文化建设,积极倡导和贯彻依法合规创造价值理念

(一)开展 “合规从高层做起、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创造价值”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多种载体,让不同层面、不同条线的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合规管理知识,提高对合规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促进全行员工将合规文化的理念融入到经营管理和决策中,为我行依法合规经营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开展依法合规管理达标升级活动。在去年开展“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的基础上,巩固成果,深化措施,制定标准,分级验收,针对各级机构,在全行范围内深入开展依法合规管理达标升级活动。

(三)开展“全行性的以合规管理与经营为导向的征文和辩论”活动。按照全员参与的原则,以合规管理与经营发展的关系为主题,开展一次征文和辩论活动,优秀征文编辑成册,对辩论竞赛活动的优胜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提高法律合规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健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完善监督检查办法,实现“两高一低”的工作目标,即:问题整改率高,整改真实性高,问题发生率低,达到问题数量逐年降低10%,整改率高于95%,整改真实率高于98%。实现全年全省**因合规风险被外部监管部门罚款“零”的目标

(二)建立健全反洗钱和关联交易管理长效机制。一是梳理反洗钱与关联交易的监管规则,按条线分类并下发,进一步加强对全行反洗钱、关联交易管理指导的针对性。二是根据部门分工,进一步明确省分行各部室在反洗钱和关联交易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同时,总结2008年签订反洗钱目标责任状情况,进一步修订有关内容,签订反洗钱年度目标责任状。三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反洗钱和关联交易工作检查和考核办法。四是针对反洗钱屡查屡犯问题,加强调研,向相关部门提出可行建议。

(三)加强规章制度管理,强化规章制度计划的指导作用,确保规章制度建设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将牵头各业务部门在年底前统一安排做好规章制度的清理和废止工作。整章建制,修订完善法律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优化工作流程。

合规风险管理工作计划二

有这么一个故事:在一个炎热的夏日,一对母子骑车走在宽旷的街道上,空气中和脚底下不时传来阵阵热风,实在酷热难耐,于是加快了速度,真恨不得立刻回到舒适凉快的家中。

可是,街口的红灯却不择时机的挡住了她们的去路。她们立刻停在了路口,因为母亲知道儿子平时最讨厌闯红灯的人,所以她们慢慢的等待绿灯亮了再往前走。

这时候,后面又过来一个行人,他很诧异的看了她们一眼,闯红灯过去了,那意思就好像在告示她们:没有车辆、没有行人、没人看见,干吗不过去呢?

儿子冲他的背影悄悄说:“怪不得我们国家的交通事故多,有交通规则大家不去执行,就这人的素质,真给我们国家丢人!”

是呀,交通规则既然制定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严格的去遵守去执行,为了自己的安全,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国家的制度!

记得有一年,一个朋友从德国回来,讲述了一件他印象深刻的事情:那天他步行走到一个十字路口,也是赶上了红灯,德国朋友很自然的停下脚步,可是其中一位中国朋友看看四周没有车辆经过,就直接闯红灯过去了,当时德国朋友很诧异,就问中国翻译,是不是中国的交通规则制定了可以不执行呢?当时翻译很尴尬的给他解释,也许那个人是色盲吧,他分不清红绿灯!回来后他一有机会就教育人们,我们中国如此强大,知识教育方面从不落后于西方国家,但一些人的思想素质确实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自觉性也应该加强,否则我们立足于世界就没有威信可言,会被外国人耻笑。 是呀,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一个国家要强大,要发展,就要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就要大家去遵守,去执行,大家的行为就要合规,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更好的发展。同样,合规对于我们行也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商业银行要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讲合规,必须以合规经营和合规性监督检查为基础。商业银行的事业要发展,就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遵守系统规章制度,确保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只有各方面合规了,才能保证商业银行的资金安全,才能保证各项业务健康的发展,才能保证商业银行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银行经营管理中的风险控制,离不开合规合法的业务决策和操作行为。银行资金损失和各种金融案件的风险,不仅与违规相伴,而且与违规俱增。监管机构不坚持抓合规监管,就不能成为有效的监管机构。商业银行不以合规经营和合规性监督检查为抓手,就无从落实风险管理。

当前,银行业竞争日益加剧,各种不法分子千方百计利用各种手段乘机牟取不正当利益,他们看准了有些银行员工有章不循的漏洞,乘机骗取银行资金,给银行造成的不仅是资金上的损失,更重要的是声誉上的损失,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所以,只有控制和管理这些风险才能增加收益,这也是合规风险管理文化的核心理念,是银行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当然,我们首先要知道哪一类风险会给我们带来收益,哪一类不会带来收益。比如,操作风险,出了案子,就没有任何收益,法律风险也一样,对这两类风险我们要坚决杜绝。

作为商业银行,应该深深认识到:“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创造价值”,要让合规文化的理念真正在全行深入人心,落实到我们每位员工的具体行动中,从点滴做起,从基本业务做起,在思想上重视,在行动上支持,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全员参与,提高整体素质,长期不懈的坚持下去,处处合规,时时合规,事事合规,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确保商业银行事业健康顺利发展,继续发扬光大!

一、合规及合规风险的定义/概念

合规,从字面上来理解,是“合乎规范”的意思;2005年4月29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合规与银行合规职能》指引,明确指出:银行的活动必须与所适用的法律、监管规定、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适用于银行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以下统称“合规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合规法律、规则和准则应包括:立法机构和监管机构的基本法律、规则和准则;市场惯例;行业协会制定的行业规则;适用于银行职员的内部行为准则;以及诚信和道德行为准则等。合规风险是指银行因未能遵循合规法律、规则和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合规创造价值。合规与银行的成本和风险控制、资本回报等经营的核心要素具有正相关的关系,违规加大风险成本,合规能为银行创造价值。

二、合规和三大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的关系

合规风险的定义与我们比较熟知的银行三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是有所不同的。其主要的不同之处是,合规风险简单地说是银行做了不该做的事(违法、违规、违德等)而招致的风险或损失,银行自身行为的主导性比较明显。而三大风险主要是基于客户信用、市场变化、员工操作等内外环境而形成的风险或损失,外部环境因素的偶然性、客观性、刺激性比较大。 但合规风险与信用、市场、操作风险之间又是有着紧密联系的。其联系之处在于:合规风险是其他三大风险特别是操作风险存在和表现的重要诱因,而三大风险的存在使得合规风险更趋复杂多变,且它们的结果基本相同,即都会给银行带来经济或名誉的损失。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可以说,它们之间有着某种因果或递进关系。

三、合规是一种文化(合规从高层做起、合规人人有责、主动合规、持续合规、执行力) 这种文化是一种边界的理念。

是一种精神上的东西,它是在银行长期经营活动中逐步形成的人们的共同价值观,是成员行为的思想边界,对每个成员都能形成自我约束。古代哲学家孟德斯鸠有一句话:“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易的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银行经营管理权限也是如此,业务权限分级授予,使不同级别的管理人员都具有一定的权力。银行要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只有在权力不被滥用的地方和时候,才会变成现实。但是,体制上的深层次矛盾、人员素质的多种差异、各种利益关系的相互制约以及经济学中所指的理性的经济人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因素交织影响,决定了权力在人格化运用过程中难免不会发生违法与不当行为,那么,要防止因越权、无权、滥用权或不尽职尽责给银行利益造成的损害,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确保权力的恰当运用,是无可辨驳和必要的。那么,合规文化的作用,就是要在每一个业务操作和管理层面,构筑一个意识行为边界,通过边界确保业务操作和管理指令是有利于银行利益的。这种共同的行为边界与每个成员个人的行为合拍,逐步形成银行的作风和精神。

具体地讲,合规文化包括以下几条准则:

1、合规从高层做起。所谓合规从高层做起,一层意思是银行业金融机构高层领导的所作所为首先要合规,要率先垂范,不仅要树立合规意识,更要在行动上以身作则,保持言行与银行的宗旨和价值观念相一致,为全体员工作出表率。另一层意思就是要求高层领导一定要重视合规管理,配备合适的合规管理人员,合规管理的职能要细化,职责履行要到位,提高整个组织成员的合规水平。

具体需要做的包括:一是高级管理层应确定银行合规基调,确立正确的合规理念,提高全体员工的诚信意识与合规意识,形成良好的合规文化,这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效管理包括合规风险在内的各类风险至关重要。二是建立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体系。监督合规政策的有效实施,以使合规缺陷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并配备充分和适当的资源,确保发现违规事件时及时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三是建立有利于合规风险管理的三项基本制度,即合规绩效考核制度、合规问责制度和诚信举报制度,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合规绩效考核,惩罚合规管理失效的人员,追究违规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对举报有功者给予适当的奖励,并对举报者给予充分的保护。

2、合规人人有责。“人人有责”的合规文化。合规并不只是专业合规人员的责任。合规风险分布于银行的所有工作岗位,这种分散化特征决定了每一个业务点都是合规操作的风险点,对合规部门来说,要求其控制住每一个风险点是非常困难的,即使可能,也是不现实的。实际上,我们每一名员工都是合规操作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坚持合规操作和管理是每个部门、每位员工日常工作的神圣职责,自觉养成按章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杜绝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现象,逐步确立起“合规人人有责”的理念。

3、“主动合规”的合规文化。倡导主动发现和暴露合规风险隐患或问题,并相应地在业务政策、操作程序上进行适当的改进,以避免任何类似违规事件的发生和纠正已发生的违规事件。商业银行

要形成鼓励主动报告合规风险的基调,如果发现合规风险而隐瞒不报,对瞒报者要实施严厉处罚,对于主动报告问题或合规风险隐患的,则可以视情况减轻处罚,甚至免责乃至给予奖励。从而形成全员尊重规则、严守规则并恪守职业操守的良好合规氛围。

合规管理必须是一个持续性过程。合规管理的主要目的是提高银行管理、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银行作为经营风险的企业,每时每刻都面临着风险,都需要管理风险。因此,合规管理必须是一个持续性过程。

管理要求细则的学习以来,本人对开展风险风险合规管理的心得体会: 《认真学习合规风险管理严格执行金融法律法规和金融业务规章制度增强资金运营防范能力》。合规是指使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其内涵:是强化制度约束,有效制衡,规范科学的现代金融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各项经营活动置于严密有效的制度、规章、流程的约束之下;各级管理者和员工要强化内部控制意识,严格落实各项控制制度,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正确处理合规管理与业务经营协调发展的关系,积极学习银行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促进邮政储蓄银行各项业务依法合规稳健发展 。

企业合规管理总结范文5

关键词:精细化管理 信息化 数据化

精细化管理是一种理念,起源于50年代的发达国家,其精髓是“五精四细”。它是管理者用来调整产品、服务和运营过程的技术和方法。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项目工程的精细化管理也不例外。本人所在的公司和项目部这些年来的精细化管理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有必要回头看,进行总结和再认识。这样有利于进一步转变观念,形成共识;交流经验,取长补短。在这里,本人结合工作实际,以项目管理为切入点,谈谈实施精细化管理几年来的一些体会和再认识,以供交流参考。

一、以信息化为手段,加快推进精细化管理

现在是知识经济时代,信息化已深入到社会发展的各项事业,加快推进精细化管理,必须以信息化为手段。随着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拓展,市场份额越来越大,管理幅度也就越来越宽,要实现集成管理,就必须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实行扁平化的组织结构,提高管理效能。许多企业和项目近年来在运用信息化方面有所进展,但还不能适应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办公网的功能不够强大,各类办公和项目管理软件应用不多,视频会议和远程控制等方面尚处于空白。这就需要大步的走出去,学习先进单位的成功经验,从而加大自身在信息化方面的投入,提升信息化水平,降低管理成本。此外还应在信息办公平台上增加普通员工的交流平台,与管理层和经营层形成上下互动,鼓励员工参与管理。

二、精细化管理必须从关注细节开始,从我做起

“细”是精细化的必经途径,“精”是精细化的自然结果。“细”就从关注细节开始,细节反映理念,细节体现素质,细节就是认真,细节贵在坚持,细节创造效益,细节决定成败。项目的细节体现在方方面面:踏实细致的两场(市场,现场)调查,科学周密的方案比选,精耕细作的过程管理,精打细算的成本控制,精益求精的质量追求,万无一失的安全保证,一尘不染的“勤”在廉形象,体贴入微的人文关怀,认真坚毅的企业文化等等,具体地讲,工地常见的诸如地方材料洒落,油料用电滴漏,一张纸等,质量上的通病,安全上的惯性事故等都是精细管理的对象。精细化不仅是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更应是人人参与的全员管理。这就要求不仅是中层管理干部对精细化管理的认知,还必须发展为全员的意识、全员的行动,必须从我做起,责任到人。

三、精细化管理必须以数据化为标准,量化考核

采用具体明确的量化标准取代笼统模糊的管理要求是精细化管理的精髓和方法,是科学管理的必然要求。学会用数据说话,运用数理分析,量化标准考核必须贯穿项目管理的全过程。目前项目管理中工程质量和安全有较周详量化的国家标准,有较强的操作性;工程量清单是计量和控制投资的依据,作为项目成本控制还不够细,操作性不强;人力资源和后勤管理的量化还较模糊。比如,去年我所在的公司就开展了精细化管理,实行量化考核,并对此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尤其在开展项目成本分析方面,对各类成本和关键指标都进行了量化分析,我认为完全可以再进一步梳理规范,将其作为指导成本控制的依据。除此之外,项目上人力资源的考核和激励机制,也是当务之急,要积极探索适应项目特点量化的方案。其他方面的量化也要迎难而上,形成系统化。

四、落实管理责任,夯实管理基础,实现管理规范化

精细化管理是建立在常规管理的基础上,并将常规管理引向深入的基本思想和管理模式,是一种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所占的资源和降低管理成本为主要目标的管理方式。目前项目经理部基本上都是临时组建,导致人、财、物各类资源重新组合,加之近年来人才流动较快,新人较多,工作经验不足,这些因素都给项目管理带来新的挑战,而这些新的挑战往往需要较长时间的磨合,却与项目相对短和快的客观要求不相适应,很容易形成职责不清,相互推诿,信息不畅,管理混乱的相关问题;很容易造成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的缺位,第一手资料的缺失;基础管理上相对薄弱,何谈精细化管理。所以项目组建之初第一要务就是将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对照公司的项目管理规范落实到人并进行培训,对管理流程的运行进行检验。内业外业两手抓,两手硬,并抓好衔接,为精细化管理打下基础。

五、持续改进,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精细化管理是适应激烈市场竞争的有力武器,也是企业自身发展做优做强的内在动力,更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绝不是什么应景的口号和表面文章;精细化管理是在常规管理基础上的深入,是一个全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我们对它的认知才刚刚开始,由于它在工程上运用没有现成范式,所以决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被掌握,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这就要求我们要像对待贯标一样,既要有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又要有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既要立足于当前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又要放眼长远系统规划精细化管理目标,分步分阶段实施;既要全面推开,又要重点突破,搞好示范工程,要不断总结经验,持续改进,使精细化管理水平一年上一个新台阶,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项目的盈利水平。

综合以上观点,工作多年后,结合本人经历和工作经验,再认识精细化管理,它既是现代企业的管理理念,更是一种文化,需要管理人员以身作则,更需要注意细节,做到信息化、数据化、规范化,并持续改进和创新,这样才能保持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增强项目部的竞争实力。

参考文献:

企业合规管理总结范文6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必将对中央企业改革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中央企业要把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深入推进依法治企的各项工作。

高度认识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全面打造法治央企,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选择。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必将为中央企业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发展产生强大推动力。在全会精神的指引下,我国市场经济立法进程将不断加快,保障公平竞争的法律规范将更加完备;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的深度和广度将进一步加大;公正司法通过一系列体制机制改革得到有效保障,司法公信力将明显提高;全民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各类社会主体的依法治理能力也势必大幅提升。所有这些,都将为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也对中央企业平等适用法律、公平参与竞争、依法合规管理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挑战。

全面打造法治央企,是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内在要求。随着国资国企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我们所面临的问题大都是比较难啃的硬骨头,包括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组建和授权运作,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规范发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等等。全面深化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前所未有。改革必然带来利益关系的调整和法律关系的重构,因此,改革越是艰难,越要依法合规。中央企业只有全面提升依法治企能力,自觉将改革精神与法治思维有机结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制度,规范运作,才能落实好各项改革措施,有效避免在实践中出现重大矛盾和问题。

全面打造法治央企,是中央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近十几年来,中央企业经过跨越式发展,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经营指标大幅攀升,经济效益显著增加。而国内外大企业经验教训表明,企业越大,其经营发展就越依赖法治。正如一艘巨轮在大海航行,法治就是压舱石。如果离开了法治的保障,很有可能带来巨轮倾覆的大风险。未来一个时期,中央企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任务很重,提质增效和保增长的压力也不小。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市场需求不足、产能过剩以及融资成本偏高等不利因素,中央企业平衡短期增长与长期发展的难度将进一步加大。与此同时,中央企业还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内外部法律挑战。从国内市场监管看,有关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的统一规范更加严格;从国际经贸规则看,对国有企业的特殊约束将逐步加大。在这些挑战面前,中央企业只有信法守法用法,才能使企业巨轮在市场经济中乘风破浪驶向远方,才能在全球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全面打造法治央企,是企业法制工作向更高目标迈进的强大动力。打造法治央企,是中央企业依法治企的升级版,代表着企业法制工作的新高度。法制工作的价值,始终体现在保障和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的大局上。当前,中央企业主营业务伴生的传统风险依然很多,重组整合遇到的风险问题错综复杂,国际化经营中的境外风险更加凸显,社会各界对央企广泛关注期待的舆情风险交织呈现。可以说,各种风险“警报声”不绝于耳,中央企业对风险防范的需求比任何一个时期都更加迫切。然而,当前中央企业一些领导干部运用法治化解风险的能力仍然不强,对法制工作的重视程度仍有待提高,企业法律顾问的配备比例不足,队伍的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企业快速增长的法律需求。因此,在顺利完成三个三年目标基础上,将央企法制建设全面提升到法治央企建设,这既是企业应对法律风险挑战的现实需要,同时也是企业法治建设进程中要实现的一次新飞跃。

准确把握法治央企的核心内涵。

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要求中央企业根据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任务,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努力将企业打造成为对外依法经营、对内依法治理的法治社会模范成员。要深入理解法治央企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法治央企的核心内涵。

首先,法治央企是依法治理的企业法人。要使法治成为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价值观。企业治理结构要依法构造,各治理主体要按规履职。企业规章制度体系要健全完备,制度执行要严格有效。全员合规意识要牢固树立,依法办事和按章操作要成为广大员工高度自觉的行为习惯。

其次,法治央企是诚信守法的经营实体。要带头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违法牟利现象,为全民守法作出表率。要崇尚契约精神和诚信精神,重合同、守信用。支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善于依法维护企业权益,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安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充分发挥以总法律顾问为核心的法律顾问队伍作用,确保法律审核全面到位,企业经营发展的法律支撑和保障坚强有力。

此外,法治央企是公平竞争的市场主体。要在遵守市场规则的前提下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自主平等、规范有序的市场行为,引领带动各类所有制企业共同营造法治化的市场环境。要重视倡导公平正义,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要进一步增强参与国际竞争的主力军意识,熟练掌握国际规则和东道国主要法律,逐步取得有关国际规则制订的话语权。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国家如此,企业亦如此。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使法治成为中央企业实现做强做优、世界一流目标的基本遵循和保障,这是中央企业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承担的神圣使命和重要职责。我们一定要大力彰显法治精神,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经济的践行者、推进者和带动者。

今后一个时期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必然要求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在顺利完成三个三年目标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再深化、再提升、再创辉煌”。今后五年(2015―2019年),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企业改革发展中心任务,按照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总体要求,力争再通过五年努力,进一步深化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合规管理能力和依法治企能力,中央企业以总法律顾问为核心的法律顾问队伍全面实现专职化,法律人员配备比例接近国际同行业标准,全部中央企业法制工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三分之一以上企业力争进入世界先进行列,努力为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做强做优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根据上述总体目标,下一阶段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的重点任务是:

继续推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再深化。

这是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服务企业改革发展、更好发挥作用的核心要求。要围绕法治央企建设,进一步拓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领域。结合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规范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加快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重点改革任务,严格开展法律审核,确保企业各项改革于法有据,切实加强产权保护,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着力将法律服务全面融入企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和国际化经营,重视处理好风险与商机的平衡,以更加完备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促进中央企业提质增效升级。要加快建立全集团统一的法律管理信息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使法律审核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刚性约束,从而有效实现法律风险防范的全覆盖。要针对境外企业法律风险高发频发领域,深入研究制订法律风险防范的具体措施,妥善应对境外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坚持独立法人地位,有效防范因“刺破公司面纱”带来的法律风险。

继续推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再深化。

加强和深化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是推动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组织保障。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要求,切实把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央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在组织建设方面的重点任务。要继续推进总法律顾问的专职化和专业化,全面落实总法律顾问职责。在业务规模大、国际化程度高、法律工作机制完备的企业,积极探索推动专业素质高、管理能力强的总法律顾问进入核心决策层。要适应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的改革要求,深入研究企业法律顾问能力评价机制,抓紧推动建立并积极发挥全国性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大企业法律顾问培养力度,健全保障激励机制,拓宽职务职级和专业技术晋升通道,深入开展企业法律顾问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工作。努力打造一支适应法治央企建设需要、能与国际法律同行同台过招的优秀法律顾问队伍。

继续推动企业法律工作体系建设再深化。健全完备的法律工作体系,是进一步提升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层次水平的重要基础。要全面促进法律工作体系不断完善提高,确保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作用发挥三个方面同步推进。要科学界定企业法律部门承担的法律管控、法律服务、法律监督等职责,深入推动法律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有效融合。要加快健全中央企业境外法律工作体系,大力推动在境外重要子企业全面设立法律事务机构或配备专职法律顾问。要积极开展与国际跨国公司法律工作的对标,加快制订本企业法律工作规范和指引,全面明确法律工作内容、程序和手段方法,努力提高企业法律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努力实现企业合规管理能力再提升。大力加强合规管理,是未来一个时期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应对法律规则变化、支撑企业稳健发展的重要着力点。所有中央企业都要坚持把依法合规作为业务开展的前提、检验结果的标准,在处理合规管理与经营业务的关系上,要始终坚持合规要求高于经济利益,业务活动遵守合规制度,对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要尽快建立统一有效、全面覆盖、内容明确的合规制度准则,健全企业前期防范、过程控制及违规惩处机制。要结合各企业实际,探索建立分工负责、协同联动的合规管理工作体系,明确由总法律顾问牵头,法律部门作为合规管理综合部门,相关业务部门和纪检审计监察等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要突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反商业贿赂以及环境资源、税务、劳工、知识产权等合规管理的重点领域,面向企业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海外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加强合规教育培训,加快形成全员合规的良性机制。

努力实现依法治企能力再提升。不断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是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的最终目标。未来五年,要持续强化企业各级领导的法治思维,将企业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化、常态化,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指标。要深入推动将依法治企成效纳入所属子企业考核体系,积极探索具体有效的考核办法。要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依法治理水平,高度重视公司章程作为企业内部的统领性、基础性规范作用,依法明确公司治理各主体间的职责权限。要依法规范中央企业对子企业行使股东权,加快完善授权委托制度,正确处理好维护出资人权益与尊重子企业经营自的关系。要深入培育中央企业法治文化,努力为依法治企能力的再提升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

推动落实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五年规划的工作要求

上述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是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的五年规划。为确保完成,再提出五点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中央企业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实施新的五年规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我们要从推动国资国企改革、保证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研究明确新五年规划的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实行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健全相关督促检查和奖惩机制,确保这项工作落实到位。

制订计划,落实方案。所有中央企业都要以新五年规划为依据,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抓紧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和方案,把准时间节点,细化分解任务。要在制订方案中注重巩固三个三年目标成果,防止工作滑坡。要突出问题导向,将解决本企业法制工作的薄弱环节作为下一步工作的落脚点。要加强调研论证,切实摸清底数,明确对照指标,确保各项措施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要在实施方案中注重将落实新五年规划与支撑企业重点业务、保障企业重大项目结合起来,把能否依法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为检验法制工作的重要标准,争取做到边实施边见成效。

突出重点,深化提升。新五年规划的重点任务,概括起来就是“继续推动三项建设再深化,努力实现两种能力再提升”。要准确把握各项重点任务的内在联系,做到环环相扣、协同推进。要始终以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核心,以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为抓手,以深化完善法律工作体系为基础,全面提高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水平。要将合规管理能力的提升,作为当前推进依法治企的重中之重,尽快建机制、定规则、成体系。要重视总结实践成果,通过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手段,将依法治企的工作要求切实转化为企业各部门、各业务板块的行为准则和规范。

大胆探索,分类指导。中央企业在实施新五年规划中,要坚持区分不同子企业的法律需求,因企施策,分类指导。要针对上市企业与非上市企业的不同特点,将证券市场准则和有关监管要求,融入上市企业的法律管理。要区分境外子企业与国内子企业面临的不同法律环境,注重将国际经贸规则、东道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纳入境外子企业投资并购、开展国际贸易法律审核的重点内容。要根据资本运营企业与实体企业的区别,针对资本运作法律风险防范的特点,着重加强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和决策的法律程序监督。要区别混合所有制企业与国有独资企业,对混合所有制企业重点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行使股东权利等方面把好关。

广泛宣传,营造环境。中央企业要以全面建设法治央企为契机,积极宣传落实新五年规划的重要意义,努力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要重视调动企业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凝聚合力,协同推进。要按照四中全会要求,深入开展企业全员法治教育,持续推进普法工作,积极创新法治宣传形式,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2014年10月1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正式施行,中央企业要依据条例及时公示信息,维护企业信用,努力在全社会展示诚信央企、阳光央企的良好形象。

为切实做好对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五年规划指导推动工作,国务院国资委将采取以下三项措施:

第一,强化两类指导。一是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结合中央企业实际,研究制订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落实法制工作新五年规划各项目标任务。二是针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有关法律风险防范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出台有关工作指引,进一步发挥法治在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中的支撑保障作用。

第二,完善两项制度。一是继续推动完善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积极参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相关改革任务的落实工作,努力争取在立法层面进一步明确企业法律顾问的组织体系、职责范围和总法律顾问的职责定位、职级待遇等。二是探索完善企业法律顾问评价制度,加强与相关部委的沟通协调,研究建立企业法律顾问能力评价体系,逐步构建企业法律顾问专业技术晋升渠道,统筹发挥全国性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的作用。

第三,推动两个交流。一是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跨行业、跨区域的学习交流,树立国内先进、世界领先的标杆企业,宣传推广法制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二是积极推动中央企业与地方国有重点企业的广泛交流,在法制工作领域互相取长补短、加强“央地合作”,充分发挥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五年规划的示范带动作用。

最后,关于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我再强调三点:

第一,四中全会的召开为中央企业法制工作迎来了又一个春天。面对法治建设的大好形势,中央企业法治工作队伍要抓住机遇,借力发力,突破重点,攻克难点。关于四中全会提出的刚性要求和国资委作出的明确部署,中央企业要逐条对照、加以落实。

第二,国资委明确提出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的五年规划,是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向更高目标迈进的重要指引和强大动力。中央企业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总法律顾问和法律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完成目标,以实际行动为推进依法治国、打造法治央企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