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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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1

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拖欠工程款及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和运行机制,科学指导和规范应急处理运行程序,最大限度减少“双清”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保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

2.编制依据

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意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解决建设工程中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市政府《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南京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辖区内建设领域突然发生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公共事件及有可能对农民工身体健康造成较大伤害的应急处置。

4.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4.1预防为主原则:“双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控制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建立“双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

4.2属地管理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和运行以各街道及各园区属地管理为主的“双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体系。

4.3通力协作及时处置的原则: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依靠各街道、开发园区及相关部门“双清”工作小组的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协调有序、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机制。

二、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

“双清”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在区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双清”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分管区长担任,成员由区“双清”领导小组成员组成,主要职责:

(1)启动“双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领导、组织、协调突发“双清”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双清”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重大事项决策;

(4)负责与“双清”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的重要信息;

(5)批准“双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2.“双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双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建工局分管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区“双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职责:

(1)贯彻区“双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统一指挥,组织实施“双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督促各街道、园区及各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件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3)协调解决“双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采取相关控制措施;

(4)向省、市“双清”领导小组及区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完成区“双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区“双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区建工局:负责全区建筑行业的“双清”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对全区“双清”突发公共事件做好业务上的指导和协调。

(2)区房产局:在区“双清”办指导下负责全区房地产行业的“双清”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监控,并根据全区房地产行业的情况确定和准备足以解决房地产企业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理的应急资金。

(3)区劳动保障局:在区“双清”办指导下负责全区劳动力密集行业的“双清”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并根据全区劳动力密集行业的情况准备一定数额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理的应急资金。

(4)区建设局:在区“双清”办指导下负责全区建设行业的“双清”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并根据全区建设行业的情况准备一定数额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理的应急资金。

(5)区交通局:在区“双清”办指导下负责全区交通建设工程的“双清”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并根据全区交通建设工程的情况准备一定数额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理的应急资金。

(6)区水利局:在区“双清”办指导下负责全区水利建设行业的“双清”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并根据全区水利建设行业的情况准备一定数额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理的应急资金。

(7)市公安局*分局:做好对“双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并预备好足够的警力,对“双清”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及时做好处置维护好社会秩序。

(8)区监察局:对“双清”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及时做好有关监察工作。

(9)区局:对“双清”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及时做好有关工作。

(10)区司法局:对“双清”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及时做好有关司法协调工作,并给予弱势维权者在司法上的帮助支持。

(11)区审计局:对“双清”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及时做好有关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工作。

(12)区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涉及民工工资的案件和以物抵付工程款及民工工资的标的物案件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及时立案、及时结案,需保全财产和变卖财产的及时办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3)区总工会:对“双清”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及时发挥好有关工会工作的职能作用。

(14)区财政局:在区“双清”办指导下负责全区国有投资建设项目的“双清”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并根据全区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建设的情况准备一定数额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理的应急资金。

(15)区发改局:在区“双清”办指导下参与全区国有和民营(外资)投资建设项目的“双清”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

(16)各街道、开发园区:在区“双清”办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双清”突发公共事件的协调处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确保“双清”矛盾在辖区内就地解决,并根据本辖区内的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做好应急预案,并准备一定数额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理的应急资金。

三、应急处理程序

1.报告程序

接到“双清”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各街道、开发园区及区各相关单位应立即报告区“双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突发公共事件快速报告内容要简洁明了,讲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事件原因、初步判断等情况;“双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将事件概况和初步判断发生事件的原因快速向区政府及市、省有关部门报告。

2.应急处理程序

“双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严格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职责分工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统一调度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3.应急事件调查

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大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3人以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职业中毒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1,2]。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关系到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经济的顺利发展,也是体现政府职能水平的重要方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主要是指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具体表现为预测预警、监测控制、监督管理、事件预防、信息收集分析、科学决策与快速反应、应急保障、紧急救援与医疗救治和事件综合处置能力等方面[3]。而其中各级医院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防治机构和最先感知部门,医院应对能力将直接影响整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成效。

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现状

1997年以来,上海市的社区卫生服务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并已进入了体制创新的阶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了承担常住居民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指导 “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外,同样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如在2003年SARS的防控过程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迅速掌握社区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第一手资料,发挥街道、机关团体、医务人员和家庭的群体优势,在控制传染病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方面构筑起了三道防线,为SARS防控工作的胜利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4]。作者所在的淮海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过先后2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水平有了较明显的提升,在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疫情,切实保障和维护广大社区居民的健康和正常生活秩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又如2009年4月份,全球甲型H1N1流感疫情出现了快速上升的趋势,上海也出现了大量输入性病例,严重威胁着广大市民的健康和安全。中心从完善组织管理、加强预检分诊、病例筛查和登记、快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控制、加强重点场所督导检查、广泛深入开展健康宣教、开展重点人员流感疫苗免费接种等多个环节入手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了甲型H1N1流感的发生和传播,顺利完成了27名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其中电话随访4名,居家医学观察17名,集中医学观察6名,未发现续发病例,完成8名轻症病例的居家医学观察和随访,切实保障和维护了广大社区居民的健康和正常生活秩序。

2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建设以及医院应急能力建设的相关研究时有报道。但是研究者的关注点多集中在二、三级综合性医院,对于处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网络网底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角色职能以及相关的能力建设往往被忽略。这也导致了近年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虽有显著的提升,但是在工作实际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较集中地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急能力建设相对落后,组织、人员、财政保障相对不足。

2)医务人员识别和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3)缺乏规范可操作性强的预案系统。

4)人员培训、实战演练不充分,缺乏相应的考核评价等。因此立足社区医院应承担的公共卫生职能,进一步提高社区医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夯实区域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工作网络显得尤为重要。

3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高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的对策

淮海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近年来结合世博会安全保障、甲型流感、手足口病防控等工作实际,从以下4个方面探索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建设的有效措施,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

3.1 建立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综合评价指标

中心通过人员访谈、现况调查等方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现状进行了调查和评估。在此基础上按照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的要求,遵循科学性、可行性、层次性、灵活性和动态性原则,借鉴其他省市和地区医院应急能力建设的经验,从应急组织协调机制、应急预案系统、信息监测预警报告、应急人员、应急物质储备、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等6个一级指标和19个下设二级指标入手 [5],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综合评价指标。相应指标建立后,中心结合应急处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和修订,逐步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急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2 建立一套规范可操作性强的预案系统,定期评估修订

中心立足社区应承担的公共卫生职能,自2010年起对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行了梳理和补充,形成了1项总体预案、2项工作制度和13项工作预案,预案的重点内容是急性传染病疫情的现场处置,这也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遇到最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型。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客观准确的评估,是保证预案能够取得理想处置效果的关键[6] ,因此中心成立了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应急预案评估小组,定期对预案内容的全面性和预案的可操作性进行评估,并对预案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全面性的评估内容指预案内容包括工作原则、疫情发现与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应急接种、现场控制措施、健康宣教、事件进程观察、事件解除报告等要素。预案的可操作性是评估预案在日常工作中的实践指导作用以及需进一步完善改进的地方。

3.3 提高医务人员识别和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医务人员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体,他们识别和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直接影响到能否快速、准确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中心结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实际情况,对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医务人员的基本情况、知识水平、专业技能、现场处置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现况等情况进行了了解和调查,参考国内外相关评价指标选择和确立的方法,筛选出本中心医务人员识别和报告突发事件能力的影响因素指标,包括基本情况(下设年龄、工作时间、学历、职称、健康状况、学术任职等二级指标)、知识结构(下设基本认知、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法律知识等二级指标)、实践与技能(下设专业技术、培训演练、参与经历、沟通协调等二级指标)3个一级指标和14个下设二级指标。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调整了中心应急处置队伍人员的结构和组成,进一步提高了应急队伍的现场处置能力,逐步建立起了一支稳定并具有战斗力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队伍。

3.4 加强实战演练,建立对演练过程的考核评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承担的公共卫生职能的局限性,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情况并不是很多,这就很容易造成医务人员对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要求的淡忘,因此尤其需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这也是检验、评价和保持应急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增加应急演练的真实性,随机性和突发性,使应急处置队伍熟悉和掌握类似事件的处置要求,同时加深对相关预案的了解[7],并及时发现预案的不足,为应急预案的改进和完善提出建议,使之更有效地指导突发事件的处置。

中心结合日常工作中遇到较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型,先后组织开展了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世博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紧急救助演练、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疫情应急处置桌面推演和病媒生物应急控制现场演练等。同时组织考评小组和参与演练的医务人员对每一次的演练效果进行评估,考评小组侧重对从疫情发现与报告,直至现场处置结束,撰写调查报告的每个处理环节完成质量进行评估(表1)。演练人员则侧重于从自身参与的角度来评价通过演练得到的帮助和提高,并发现其中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具体评估内容包括演练目标的实现、演练内容与质量、演练内容与个人工作的相关性、演练过程的时间节点把握、应急处置人员的组织协调、演练过程的总体评价等,评估等级分为“差、不足、尚可、好、很好”五个等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的建设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中心通过这几年来的努力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逐步建立健全了应急保障机制,医务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也不断提高。但是随着近年来上海举办各类国际赛事不断增加、输入性传染病和一些不明原因疾病等的不断出现,使社区医院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中面临着不断涌现的新问题、新挑战.因此今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仍要坚持将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建设纳入中心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中,针对新问题、新挑战不断改进完善,确保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持续的提高和发展,切实保障辖区居民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参考文献

[1] 宋瑞霖,主编.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问答[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 117-134.

[2] 宋瑞霖,主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问答[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143-157.

[3] 张文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与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J].海峡预防医学杂志,2006,12(2):1-3.

[4] 庞连智,蔡静芳,施永兴.社区在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角色智能及对策研究[J].中国行为医学科学,2003,12(5):562-563.

[5] 徐枫,傅人姣,袁家麟,等.社区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综合评价指标分析[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10,24(9):19-20.

[6] 龚卫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评估及预警警示分析[J].湖南商学院学报,2007,14(6):41-43.

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3

各村、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夯实责任,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五一”的各项组织接待工作,确保“五一”期间平安有序,安全稳定。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旅游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在“五一”前认真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一是突出抓好旅游交通安全工作。派出所要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杜绝车辆带病上路。要进一步强化对司乘人员行车安全方面的管理和教育,消除驾驶人员麻痹思想。二是中心卫生院要加强食品卫生和食品加工场所的监督管理,对旅游接待酒店及农家乐的食品卫生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要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是要做好防汛、防火等安全工作。四是严格监管大型节庆娱乐活动。节日期间节庆活动丰富,元坝派出所等单位要严格监管“五一”期间举办的节庆及其他公众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精心制订好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节庆活动安全。

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一方面对镇内酒店、农家乐和带有危险性、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旅游项目进行全面拉网式检查,对宾馆、饭店、餐厅等公众聚集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对各种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消防栓及各类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处于完好有效状态,消防安全疏散通道要确保畅通无阻。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彻底杜绝各种安全隐患。另一方面要加大和查处强迫消费及变相强迫消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打击旅游购物欺诈,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各相关单位和旅游接待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针对存在的服务质量问题进行认真的自查,深入开展“微笑服务”、“细微服务”、“明明白白消费”等活动,净化旅游消费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各旅游经营接待单位要从维护市场秩序的大局出发,保持产品价格的平衡。严厉查处借机涨价的违规行为,宾馆、旅店要制作价格标牌,酒店农家乐等餐饮单位要制作规范菜单,做到商品食品明码标价经营,坚决防止“五一”期间出现物价暴涨的现象,维护黎坪旅游的良好形象。

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4

摘要: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上海在应对SARS、H1N1、手足口传染疾病、H7N9 等突卫事件中积累了丰富的危机处理经验,提高了卫生非常态化管理的整体能力,综合形成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三大体系与四大支持系统”的应急管理格局。

关键词 :上海市;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

一、上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三大体系”

1.法律保障体系

上海应对突卫事件依照和遵循的法律法规除了国家层面的以外,上海市也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情况和社会结构状况制定和实施了上海卫生应急预案及法规规章,《上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上海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上海市处置重大植物疫情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专项预案》《上海市处置突发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预案》《上海市手足口病工作预案》《上海市处理污染婴幼儿奶粉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法规预案已经实施执行多年。还印发了《上海市应急预案汇编》,预案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断增强。上海市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突卫法律规范进行日常管理的同时,也依法执行食品安全、动物疫情、流行疾病及植物疫情等应急预案及规范,从市区到街道、居委(村委),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疾控部门、卫生医疗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章及预案的要求进行预警监测,把政策规范落到实处。

2.全民参与体系

自从SARS发生以后,上海市不断强化信息和宣传教育的重要功效,通过加强疾病预防和疫情信息的方式,不断重视市民的积极参与和日常化引导。特别是H7N9疫情以后,上海市立即启动突卫事件应急预案,及时进行疫情分析和研判,在最佳的时间段把疫情信息和处理情况通过新闻出版、广电及公告张贴的形式准确传递给市民,减轻市民的担忧和恐慌,通过疫情知识宣传和疾病预防教育的方式经由媒体告知与。上海市自2003年制定实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来,通过社区定期应急演练和群居地应急培训的方式,加强市民的参与度和关注度,提高应对卫生危机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3. 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综合运作体系

(1)完善应对机制。上海市有比较完善的卫生应急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区县应急机构,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决定和部署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上海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市应急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政府办公厅。17区县应急机构在应急委和应急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他60个政府职能机关及国企单位承担应急日常管理工作。上海市自2003年以来不断建立健全完成了公共卫生应急指挥控制系统、预防控制系统、卫生监督管理系统、医疗救助管理系统、社会支持系统、应急信息系统以及卫生科研系统等7大公共卫生系统。

(2)应急救援机制。上海市及区县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总共有3896所,是我国医疗中心城区之一,医疗资源丰富。上海市不仅有瑞金医院、华东医院、长海医院等一大批集疾病预防、救治、检验于一体的救援队伍,还在社区安排有专门的疾病咨询、支援、防治窗口。另外很多专业性和权威性的传染病防治单位、疫情专职定点机构、综合性应急医疗部门等可以充分发挥医疗救治体系功能。

(3)监测预警机制。上海市通过加强预防控制系统建设,已经初步形成包括市、17个区县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市传染病专科医院为一体的预警监测机制。加强对突卫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风险信息采集,对医院、学校及核心商业区进行常态化监测和卫生信息抽取,把疾病防范和预警放在首位,及时疫情信息,通告疾病发展态势。在H7N9疫情发生前,市疾控中心、17个区县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市肺科医院及部分三甲医院及时进行相关禽流感疫情的,把监测的信息和疫情影响因素及时上报归类,及时参与相关工作。

(4)卫生监督系统建设。为了更好地监控和防控突卫事件,上海市建立从市到1各区县的卫生监督科研机构,建立健全具有垂直管理特征、横向协调协作的卫生应急监控体系,更好地配合政府机构、疾控部门、区县应急办预防和处理突发卫生事件。

二、上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四大支持系统”

1.应急演习和训练系统

上海市卫生局每年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有关培训演练,内容包括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公共卫生应急救援专业培训、反恐救治药品使用培训、批量伤员院内救援培训、世博会后等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培训、输入性及新发传染病临床诊疗能力培训、核化生医疗救治培训等。在做好培训工作的同时,市卫生局每年都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并参与由其他单位主办的演练、突发卫生事件批量伤员救治演练、城市突发事件应急医学救援演练等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模拟演练和突发事件批量伤员救援的实战演练,参与了反劫机演练、“浦江4号”反恐演练、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演练、特大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等全市性的综合演练。通过一系列演练和培训,全市卫生应急队伍专业素质不断提高,卫生应急处置实战能力明显提升。

2.科学和技术设施支持系统

上海应对突卫事件有着自身独特的科技优势和先进的设备仪器。2007年在世博会之前,上海就先期投入一亿元打造全国领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系统”,这个系统被认为是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系统控制卫生疫情和传染疾病蔓延的“中枢系统”,该系统在汶川地震救灾和手足口病、H7N1 及H7N9 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上海市利用先进科技做支撑,在全国首先建成了疾病预警(病例报告)、医疗救治、流程化处理、远程诊疗、全方位展示等一系列联防联控突发卫生事件的信息化管理。

3.资金准备系统

上海作为全国的经济中心、金融中心,不断加大应急事件经费和资金投入力度。除了固有的应急基础性投入、卫生医疗机构运转经费、公共卫生人员经费投入以外,上海市从2003年SARS发生以后,不断借鉴国外应急管理和国内先进城市的成功做法,将应急资金纳入市财政预算范围内,鼓励和支持17区县根据自身实际建立应急资金,以备突发事件的蔓延和危害。通过政府的宣传动员和社会舆论导向,鼓励企业、个人及社会组织吸纳社会捐赠,加强市民的防控应急意识,引导用人单位和个人购买意外保险、健康保险。

4.人力资源准备系统

上海市有21.78万卫生服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卫生应急管理人员、疾控专业人员以及卫生应急科研人员约2.6万人。首先,上海市致力于开展卫生应急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区县应急机构等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其应对卫生危机和卫生风险的宏观驾驭能力、事件应对水平;其次,不断加强奉贤、金山、崇明、青浦、嘉定、浦东(原南汇)、宝山等郊县区域应急人员的专业培养和培训,不断强化基层的应急综合效能。第三,上海市建立应急专家咨询库,通过学术交流和研讨的形式,强化卫生应急的理论提升和研判,有力促进了卫生决策的科学化和专业化。最后,上海市卫生局也努力提高医疗卫生部门专业应急人员的管理水平,定期考核应急人员的技巧和能力,强化危机安全意识,科学规制应急流程,提高应急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结束语

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5

l、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2、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在本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和职业中毒、放射性物质泄漏、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3、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建设

4、区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王德第同志任组长,傅保奉同志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设办公室,宫炳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区卫生局。

5、成立技术组: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技术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流行病学组、医疗救护组、消毒技术指导组、检测检验组、后勤保障组、疫情控制及宣传组,分别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指导和重大疫情的调查处理。

第三章各相关部门、组织的职责

6、政府职责。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负领导责任;

制定和颁布相关政策,调动和管理辖区内的一切资源,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和防治体系;依法对防治工作中的失职和渎职行为作出处理;组织协调大型应急处理活动。

7、部门职责

7.1卫生部门组织辖区内的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对辖区内的卫生资源进行统一调配;制定和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措施;组建专家咨询组织及应急处理队伍;建立定点救治机构;组建监测点和监测网络,及时收集分析有关资料,掌握突发事件发展动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协调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应急处置。

7.2经贸部门制定物资保障预案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处理突发事件用品的生产、采购、供应;做好物资储备调节和运输。

7.3财政部门筹集、拨付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资金,制定落实相关补助政策,做好困难地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及生活补助工作。

7.4新闻宣传部门搞好舆论引导,及时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科普知识和有关政策。

7.5公安部门加强社会治安,严厉打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期间的违法犯罪活动;承担疫情重点区域的警戒,维护隔离地区的社会治安秩序;加强外来人口管理;采取有力措施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项政策和技术措施的落实。

7.6工商部门组织开展处理突发事件用品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把好市场准入关,保证处理突发事件所需用品质量可靠和供应及时;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对人民身体健康有害食品及生活用品的违法行为。

7.7交通、铁路部门在相关地点设立留验站、卫生检疫站、救援站;做好交通工具和车站消毒工作;开展卫生检疫工作;必要时协助疏散人员、运送救灾物资。

7.8教育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预案;根据上级部署和应急工作需要相应调整教学工作。

7.9农业、科技、教育、建设、计生、劳动保障、人事、监察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民兵组织等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7.10基层组织职责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领导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居)委会协同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第四章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

8、建立突发事件监测系统.建立以疾控中心为中心、辐射各医院、镇(办事处)防保站、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形成结构严密、功能完善的监测网络,辖区内共设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42处,实施区域内突发事件的监测、信息收集、疫情分析。

9、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举报、预警通报制度.按《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条例》的规定,对各类传染病疫情和其它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报告、汇总分析、预测预报,必要时发出预警通报。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向区卫生局报告;接到报告区卫生局应当在2小时内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市卫生局报告。

第五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技术监测机构及其任务

10、流行病学组:流行病学调查队伍由业务水平高、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特别是应对突发事件经验的流行病、卫生管理、实验室监测和消毒等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全区突发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根据确定的流行病学调查线索及来源,对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可疑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对接触者受到感染的危险性进行分析和判断并采取相应措施。

11、消毒指导组:负责指导全区预防性消毒和疫点疫区消毒。

12、医疗救治组: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对突发事件中病人的救护与治疗,对有关医务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13、后勤保障组:负责防治药品、消毒药品的储备与供应;负责组织全系统有关物资的调运;负责统一调度卫生人力、医疗器械、药品、救护车辆等相关物资。

第六章应急处理措施

14、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卫生局应当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定突发事件的类型、级别,提出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

15、区卫生局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负责突发事件技术调查、确证、处置、控制和评价工作。

16、应急预案启动后,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相互配合、协作,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集中力量开展工作。

17、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生产、供应。铁路、交通等部门应当保证及时、优先运送。

18、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19、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发生地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20、区卫生局应当对突发事件现场等采取控制措施,对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群体防护等措施。

21、区人民政府在必要时可以依法作出停工、停业、停课,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活动及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的决定。

22、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依法对进入行政区域的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

23、区卫生局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有权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检验、技术分析和监督监测,对当地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24、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医学观察的立即收入专门的观察室,并做好隔离防护和会诊;对需要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诊治的确诊病人、疑似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安排专用车辆运送,并将病人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受的医疗机构。

第七章保障措施

25、区卫生局应当定期对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应急演练。推广新知识和新技术。

26、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人力资源考评体系,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队伍和预备队伍知识掌握、技能熟练程度、实战应对能力、防护意识及责任心等方面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管理策略,优化人员结构。

27、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规划储备应急处理预备人员,从医疗部门或医学院校划定相近专业医务人员或学生,平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6

为切实加强基层应急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应急保障水平,提高群众危机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发挥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作用,按照上级要求,现就创建应急管理示范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立完善基层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为重点,按照“统筹安排、整合资源、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选择若干乡镇、村、社区、企业、学校,建设以隐患监控、应急救援、应急保障、科普宣教、志愿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应急管理示范工程,不断提高基层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建设原则

(一)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区政府对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进行整体规划部署,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根据应急资源布局,选择一批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加强组织机构、应急预案、监测预警、应急队伍、应急保障、应急处置、科普宣传等方面的能力建设。

(二)整合资源,突出重点。整合公安、民政、安监、气象、卫生、教育等部门在基层的应急资源,实现资源共享、队伍联动、装备物资统一调配,提高整体应急能力,避免条块分割、各自为政、重复建设,使应急管理示范单位具有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

(三)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按事权合理划分各级建设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现实需要和实际能力确定建设项目,分级分步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项目建设。

(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实施政府导向,引入市场机制,调动社会参与应急建设积极性。把政府管理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社会化程度。

三、建设要求

(一)组织机构健全。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定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明确相应工作职责。结合地域、行业特点,建立应急值守、联席会议、隐患排查、信息员等四项制度。

(二)应急预案齐备。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结合风险隐患排查,制定实用性、操作性强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预案资料库,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实现常态化,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

(三)应急队伍健全。要整合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物业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及志愿者队伍等资源,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每支队伍人数不少于20人。应急队伍要制定管理制度,结合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训练,每年不少于3次10个工作日。训练要有训练内容,有训练目标,有影像等档案资料。要通过训练提升应急队伍装备,提高综合应急能力。

(四)隐患排查及时。要建立风险隐患经常性排查机制,一年至少开展2次风险隐患排查,做到风险隐患整治措施、整治资金、整治内容、整治时限、整治责任五落实,风险隐患排查率达到100%。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整改。

(五)应急设施完备。要结合自身设施特点,本着“一专多用、专兼结合、整合资源、综合利用”的原则,合理规划安排应急机构办公室、应急值班室、应急资料室、应急活动室、应急器材室等各类基础设施。

(六)应急保障有力。要有监测监控设施,辖区内发生的突发事件能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并迅速上报上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有必备的应急救援设备、明显的应急疏散标识和能够容纳2000人左右的应急避难场所,有不低于1万元的应急物资储备。

(七)科普宣教深入。要经常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群众广泛参与的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活动,群众自救互救知识普及,应急疏散路线清楚,风险隐患区域明确,预防和自救互救能力逐步提升,受教育面群众达到90%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切实抓好。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二)强化协作。区公安、民政、教育、安监、卫生、气象等部门要重点把应急物资、应急装备等用于扶持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急办要发挥综合协调的职能作用,牵头组织抓好村、社区、企业、学校以及其它不同类型的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区安监局负责抓好重点企业示范点建设,区教体局负责抓好区属中小学示范点建设。

(三)保障投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安排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示范点建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经费投入渠道。对符合要求的示范点,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