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分类标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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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分类标准

突发事件分类标准范文1

关键词: 突发事件 辅导员 职责

高校突发事件的界定

突发事件是近几年来比较热门和流行的新闻词汇,高校突发事件可以看作突发事件概念的一个子集,即发生在高校校园内或与高校及高校在校学生有关的突发事件。高校突发事件是“高校内突然发生的,并可能迅速演化为较大规模和影响、将危及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的事件。”,是“不以高校管理者的意志为转移的, 对学校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冲击或危害的事件”。高校突发事件的行为主体或主要的介入者是高校在校学生。综上,我们可以将高校突发事件定义为:由于自然、人为、或社会、政治的原因在高校范围内所引发的,以高校学生为主体的,对高校学生本人的心理、生理及高等院校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乃至社会安定造成伤害、损害、冲击等一系列负面影响的事件。

高校突发事件分类

从以上对高校突发事件的界定可以看出,引发高校突发事件的因素包括多个方面,因此参照不同的标准对高校突发事件作出不同的分类,有利于突发事件的预防及事件发生后采取有效的针对性措施。

按突发事件所属的领域划分,可分为如下几类: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2003年的非典疫情、甲型H1N1流感疫情等;2、突发政治性事件,如1999年美导弹误炸我驻南联盟使馆发生后的示威,游行、2005年在全国各大城市发生的反日游行活动。3、刑事案件与安全事件,如云南大学马加爵杀人案、清华北大学生食堂爆炸案等恶性刑事案件;4、由于自然灾害引发的事件,如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师生人身伤害、停课等突发事件。5、因学校管理存在的各方面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而引发的突发事件,如因教学管理、后勤管理而引发的罢课、罢浴,具有对抗性过激行为的舍区闹事、破坏公物等事件。

按事件作用的对象可以分为个体性突发事件和群起性突发事件。所谓个体性突发事件是指发生在单独的大学生个体身上的突发事件,如自杀、个人意外伤害及刑事案件伤害。群体性突发事件则指涉及在3人以上的突发事件,如群体性食物中毒、大范围的罢餐、集体外出活动中出现的交通意外等活动。

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与职责

我国高校辅导员工作制度首创于清华大学,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曾发挥重要作用,但此后由于各种原因在一段时期内辅导员制度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随着近年高校在扩招后学生管理工作中一些新问题和新情况的出现,辅导员工作的重要性再次得以体现。为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国家教育部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规定》对高校辅导员的职责作出了明确了说明,指出辅导员应“了解和掌握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明确了辅导员在高校突发事件中的职责。

突发事件中辅导员的具体职责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只是指出辅导员要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并没有明确的细则,各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借鉴以往处置相关类似事件的经验明确突发事件中辅导员的具体职责。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谈,即平时的日常管理、沟通与事件发生时的临场处置。

辅导员主要负责学生日常管理,与学生接触的时间多,往往能够了解学生群体的思想动态并掌握个别学生的个体问题。辅导员可以通过通过进课堂、进网络、进心灵的“三进”活动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来获得第一手的资料,了解到学生群体真实的生存状态与思想方向。做好这些工作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与精力,但其益处在于可以及时发现不良苗头,防患于未然。要搞好这些日常的工作就必须具有以下三种能力:热爱学生、把握学生需求、倾听学生的能力;深入学生,熟悉青年学生特点、知晓学生的能力;以情感人、真心地关心学生、帮他们克服与解决前进道路上困难的能力。

一些事件确实具有突发性、不确定性,通过日常的工作能够掌握或者避免的,如突发自然灾害、突发疫病、意外伤害等情况,在这类情况下就学要辅导员在遵照学校既有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前提下,拥有良好的应变能力与临场处置能力。

首先,及时到场履行职责。学校发生突发事件,辅导员必须第一时间赶赴到场、坚守岗位、绝不能推卸责任、擅自离岗,以免延误处置问题的最佳时机,造成更坏的结果和恶劣的影响。

其次,全面快速了解信息。到达事发现场后,辅导员可以结合平时所掌握的信息,从各种蛛丝蚂迹中判断突发事件产生的原因,进而快速了解事件的情况,对于偶发性突发事件则要求辅导员在现场调研,及时向当事学生或有关人员了解事件的简要经过,为妥善处理突发事件赢得时间。

第三,及时主动汇报情况。有些突发事件涉及面广、影响力大,辅导员处置职权有限,在了解情况、控制现场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取得到上级指示,在没有进一步指示前绝对不能贸然行事。

辅导员在突发事件处置中发挥着主力军和先锋队的作用,承担着稳定现场、危机处理与信息通报的责任,为更加科学、合理、有序的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有力的前期保证。作为学生日常管理的一线力量,辅导员在处置高校突发事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广大辅导员应不辱使命,在突发事件处理中践行时代赋予的光荣职责。

参考文献:

1“高校突发事件的概念、类型、特点及成因探析”李佐卫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2004年6月第四卷

2. 张平, 尹跃进《高校突发事件与辅导员工作》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8年5月第28卷第5期

突发事件分类标准范文2

关键词:高校;校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近年来,高校突发事件时有发生,不仅严重地威胁高校正常教学、管理和高校师生生活、工作、学习秩序,还严重影响到高校的形象和声誉,甚至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因此加强高校应急能力建设,完善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成为高校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当前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1.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健全

虽然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从总体上为高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提供了指导性的作用。但大多数高校并没有制定与自身实际情况相适应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度不完善与措施不配套的现象普遍存在。各大高校依然凭借行政力量来处理突发事件。对于事件的问责追究及奖励没有一套规范化的标准作为参考,给高校在突发事件的处理上造成了很大的困难,一些高校往往被动地采取一些临时性的措施予以回应,而结果往往显得秩序混乱。

2.管理理念和模式滞后

我国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相关学术研究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无法满足实际工作的需求,管理理念和模式显得尤为滞后。目前许多高校尚未完全落实国家要求的全程管理控制的手段,仍采用把应急管理当作高校管理的偶然内容的模式,普遍存在着轻视事前预防现象,日常的危机意识教育、预备防范、预案演练、安全管理、设施检查等工作相对薄弱,不能提前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而是等事情发生后才开始寻找解决措施,事件解决后也没有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及责任追究等,使高校丧失将突发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的意识与时机。

3.心理干预不足

当前,大部分高校的心理工作者数量较少,心理咨询教师的专业化程度较低,心理健康教育往往依托讲座等单一的形式,对高校突发事件应对策略的研究不够深入,因此缺乏专业知识人员对于校园师生进行完善的指导教育,严重制约应急管理所需要的心理干预支持力。对心理危机的干预不足是构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4.善后工作不足

在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工作过程中,很多高校把工作重心放在事件的实时处理过程及事后的经验教训吸取过程中,而忽视了应急管理善后工作。一方面,只注重物质方面的重建与恢复,缺乏对受突发事件影响的师生的心理辅导、心理援助等方面的心理重建;另一方面,也未对导致事件的相关责任人或是事件处理过程中失职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的问责。

二、完善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思考

1.制定与高校相适应的法律体制

在依法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应急管理组织体制,能够统一指挥,有效地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高校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高校应立即根据事件性质,按照预案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事件的应急处理。并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由高校统一指挥调度,迅速控制事态并有效、妥善地处理突发事件,将突发事件的破坏性尽量控制到最低限度。

2.增强高校应急管理工作的创新意识

在日常教学、工作和生活中,高校可以根据现实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知识讲座,充分利用校内宣传栏、校园网络、校园广播等媒介,组织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加强引导学生的自律行为,加强突发事件的应对演练工作,提高学生在面对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理能力。学校也可以将应急管理的教育纳入所修课程,提高高校应急管理工作的业务水平和实战能力,增强学生的危机意识,培养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或自救能力。

3.增强高校应急管理的协调能力

校园突发事件具有突发性、破坏性、危害性等特征,单靠学校的力量是无法与其相抗衡的。因此,学校应当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引下,以学校作为主体,当地政府、企业、大众传媒等联合行动,实行动态的网络化管理。组织各部门联动协作,科学应对,对校园突发事件进行综合协调,使各方合理有序地参与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高校应急管理指挥中心根据突发事件分类,对不同程度的突发事件进行分级管理,根据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分配各职能部门的应急工作,配合地方相关职能部门抢险救灾。

4.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结束后,首先就是要做好善后处置工作,主要是对因突发事件造成身体伤害或经济损失的人员给予相应的抚恤或补偿。其次是恢复与重建,不仅包括建筑物或设备的复原和重建,也包括精神与组织形象方面的恢复与重建工作,如对高校社会声誉的重建,帮助师生恢复健康、良好的心理状态和正常生活秩序等。紧接着就是做好调查与评估工作,主要是调查校园突发事件的起因、责任、存在问题等,评估应急管理协调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应急管理制度。最后依据应急管理法律、制度,对突发事件处理工作中执行不力的人员进行问责和对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或奖励。

参考文献:

[1]刘祁.高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报,2010

[2]张娅岚.我国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研究[D].重庆大学,2008

突发事件分类标准范文3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重要紧急信息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保障应急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促进重要紧急信息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根据省、市及各专项预案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要紧急信息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坚持分级负责,互相配合,逐级上报,渠道畅通,反映迅速,传递高效的原则;坚持信息准确,反映快捷,反馈迅速,处置得当的原则。

第三条各村(社区)委会、镇属各单位为信息报告主体;公安、消防、交警等部门为联动单位;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应急办)作为信息报告中心单位,负责全镇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管理工作。各村(社区)委会,镇属各单位及联动单位得到重要紧急信息及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及时向镇应急办报送。镇应急办接报后,立即报送镇主要领导及市应急办。

第四条当突发公共事件征兆明显时,知情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镇应急办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公民有义务通过110、119等报警电话和其他各种有效途径,迅速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第二章信息报告标准和时限

第五条报送信息标准按照各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警标准执行。

第六条信息报告时限:

(一)当突发公共事件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一般预警标准时,镇应急办要向各有关应急工作部门、单位预警;

(二)镇应急办在接到较大、重大或特大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报告镇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并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

(三)当较大、重大或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或单位必须在突发事件10分钟(最迟不得超过半小时)内立即向镇应急办报告。在对较大、重大或特大突发事件信息工作,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四)特殊情况下,有关部门值班人员可越级直接向市应急办报告。

(五)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第三章信息报告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重要紧急信息及突发事件信息实行分级报告,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以及可能引发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都要向镇应急办报告。

第八条重要紧急信息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内容要简明、准确,应报告的要素: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对突发公共事件及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并随时报事件的发生和处置情况。

第九条建立重大情况信息报告登记。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以书面报告为主,遇有特别紧急重大情况发生,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可先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补报事态进展和处置情况,随时报送进展报告;事件处理结束后,要报送总结性报告。

第十条在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由各单位的现场指挥机构负责人或指定专人与镇应急办保持密切联络,及时、主动报告有关情况。其他级别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机构也应确定信息报告人员,具体负责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第四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镇应急办负责做好各单位及各部门的重要紧急信息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镇信息联络员及相关人员的动态更新。

第十二条根据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各单位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单位主管单位有责任及时向镇应急办报告重要紧急信息及突发事件信息。

第十三条重要紧急信息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各单位、各部门的应急信息报告工作由分管应急工作的领导负责,并配备有较高政治敏锐性、责任心强、熟悉工作规程和情况的应急工作人员充实值班和信息工作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通,确保信息畅通。节假日或特殊、敏感时期,安排领导在岗带班。

第十四条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重要紧急信息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联络制度,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多发、易发地,聘请当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相关企业人员作为专职或兼职信息报告员,收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并及时上报。

第十五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应加强对信息报告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十六条各信息报告主体单位和个人必须及时、全面、准确的报告公共突发事件,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

第五章信息报告的基本程序

第十七条信息接收。镇应急领导小组通过应急办、110、119等应急平台接收下级部门、群众报送的重要紧急信息及突发事件信息接收。

第十八条核查核实。镇应急办要对收集到的重要紧急信息及突发事件信息进行核检。对信息要素不完整的,要立即向有关单位了解情况,进一步补充完善。对通过其他渠道报告的信息,要进行审核,确保获取的信息真实准确。

第十九条分析处理。镇应急办对真实准确的重要紧急信息及突发事件信息要进行全面分析,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拟办意见。

第二十条上报信息。镇应急办在突发事件发生后10分钟(最迟不超过半小时)内报告市应急办,不得以报告条线部门和分管领导代替向市应急办的报告。向市应急办报告重要紧急信息及突发事件信息须经主要负责人审签。

第六章奖惩

第二十一条实行值班工作制度。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应尽快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构,调整充实应急值守力量,确保应急值守和突发公共事件接报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十二条拓宽信息报告渠道。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通过积极建立开放的信息报告平台,接受公众的重要紧急信息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探索在企业、社区、农村、学校等基层单位实行信息报告制度和建立风险隐患报告激励机制,进一步拓宽信息报告渠道,及时收集和掌握重要紧急信息及突发事件信息及其相关社会动态,保证及时、全面、准确地获取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第二十三条提高信息报告质量。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应采取措施,不断提高信息报告的质量。应按照信息报告要素及有关要求,做到重要紧急信息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要素完整、重点突出,表述准确,文字精炼,特别要注意突发事件的动态变化,做好续报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连续性和完整性。

突发事件分类标准范文4

Abstract: The unconventional incident refers to the emergency whose precursor is not sufficient, with obvious complexity and potential secondary harm as well as serious damage, and which can not be well disposed by conventional management modes; the emergency management focuses on monitoring and early warning and the response to the command. Whether natural disasters, accident disasters, social security incidents, public health events or other kinds of unconventional emergencies, will all bring harm to people's lives, property, political stability and so on. In order to better take emergency measures, we need to make a reasonable prediction of emergency resources, select the appropriate Central Government reserves of rescue goods and materials, and optimize the emergency resource scheduling when the incident happened and after it.

关键词: 非常规突发事件;应急资源;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资源调度;预测

Key words: unconventional emergency;emergency resources;the Central Government reserve of rescue goods and materials;resource scheduling;prediction

中图分类号:C9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02-0256-02

1 非常规突发事件

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同时,社会问题逐步积累,环境灾害频繁发生,社会面对各种灾害的脆弱性与日俱增。近年来非常规突发事件频繁发生,我国是遭受非常规突发事件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因此,如何在较短的时间内对非常规突发事件所需要的资源进行分析预测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

1.1 非常规突发事件的基本概念

非常规突发事件于2008年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启动重大研究计划“非常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研究中”首次被提到。在以往的研究中,非常规突发事件并未明确定义,经常被突发事件、危机事件、紧急事件、自然以及人为灾难所替代。非常规突发事件,是指前兆不充分,具有明显的复杂性特征和潜在次生衍生危害,破坏性极为严重,常规管理方式难以处置的突发事件,其应急管理重点关注监测预警与应对指挥。它不同于一般性事件和事故主要因为它具备以下特征:

①突发性和信息的极不完整性。

非常规突发事件的发生在事前毫无征兆或征兆很少,难以完全预测它在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发生以及危害程度多大,存在很强的偶然性。由于非常规突发事件发生的突发性,导致事件信息的极不完整性,造成无法预测接下来会呈何种方式蔓延、需要多少救援物资,给处突带来了不利影响。

②特殊性和蔓延性。

发生同类事件的频率极低,使救援主体在处突过程中无经验借鉴的特点,致使每年造成逾百万人员伤亡,经济损失高达几千亿元,严重危害了社会的稳定、人类的生命财产安全。由于常规的处突管理方式难以应对非常规突发事件,使得事件的危害在短时间内迅速扩散、危害程度不断加大。

③环境复杂性和多范畴性。

非常规突发事件的发生会造成多种灾害的并存或次生衍生灾害,事件涉及的环境、社会、政治、经济等因素较多,存在很强的耦合性,交织关系复杂,同时,转化方向不确定,难以辨别深层次与位置因素。在处置一个主要中心任务的同时须朝向多个目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而这些目标并非可以划归为同一范畴,它会涉及多个行业、领域和学科。

④规律性。

虽然非常规突发事件的爆发具有很强的爆发性、复杂性及蔓延性,但它仍然遵循发生、发展、衍生扩散到平稳、削减这一客观规律。因此,我们在对应急管理的方式研究上,考虑到这一客观规律,提炼出高效的应对措施,削减事件的危害性。

1.2 非常规突发事件的分类

由于管理不当、决策失误等原因,极有可能将一般事件演变为突发事件,甚至恶化为非常规突发事件,非常规突发事件可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四类。

自然灾害也称为天灾,指自然界中所发生的异常现象,并给周围的生物造成悲剧性的后果。主要包括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如,2016年特大洪灾的突然袭击,致使573县受洪涝灾害,近900万人受灾,800多万亩农作物受损,直接经济损失超138亿元。2016年台风“海马”导致江苏、福建、广东三省189.9万人受灾,239.5千公顷农作物受灾,600余间房屋倒塌,3200余间不同程度损坏,直接经济损失47.6亿元。

事故灾难是具有灾难性后果的事故,是在人们生产、生活过程中发生的,直接由人的生产、生活活动引发的,违反人们意志的、迫使活动暂时或永久停止,并且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或环境污染的意外事件。如,2015年8月12日,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开发区的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第一次爆炸震级ML约2.3级,相当于3吨TNT,第二次爆炸震级ML约2.9级,相当于21吨TNT,天津塘沽、滨海以及河北河间、肃宁、晋州、藁城等地均有震感。此次爆炸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68.66亿元,共调集了32个消防中队的128辆消防车、千余名官兵在现场全力灭火处置。

社会安全事件是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威胁部分地区的政治安定、经济和社会稳定,并有重大社会影响。包括重大刑事案件、重特大火灾、恐怖袭击、涉外突发事件、金融安全、规模较大的、民族宗教突发等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突发性事件。如,2001年9月11日在美国本土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美国经济损失达2000亿美元,对全球经济所造成的损害高达1万亿美元左右,使美国民众对经济、政治上的安全感严重被削弱。2008年美国大规模金融危机的爆发,25家银行倒闭,就业岗位减少了近16万个,GDP连续两个季节呈现负增长。

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如,2003年SARS事件的大规模爆发,国内累计病例5327例,死亡348例,全球累计病例8437例,死亡813例。

2 非常规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急资源管理

国务院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相继之后,颁布并实施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应对法》。目前,制定了对应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自然灾害20部、事故灾难43部、社会安全类42部、公共安全类12部,形成了以此为核心相应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框架。过去我国应急资源的管理低效,资源配置缺少绩效评价模式和管理标准,资源流动滞后,在救灾过程中无法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无法产生系统作用。这样的应急管理机理已无法满足非常规突发事件频繁发生的国际国内形势,我们应当建立专门的应急资源管理机构,不应仅仅是从研究情景-反应模式来模拟非常规突发事件,而应事先做好预测,优化应急资源管理,合理选址分配应急资源、合理分配应急物资种类、优化应急物流系统,特别是车辆调度的合理安排安排,这些都关系到了处理突发事件能否高效率的完成。

2.1 应急资源的需求预测

在非常规突发事件发生前,通过风险分析明确目标区域事故发生的严重程度,预测应急资源的需求,融入数理分析法、社会经济评价法。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从定量的角度,预测应急资源的需求情况并做决策优化。在评估方法上,我们可主要采用参数估计法、多目标规划法、动态规划法、模糊综合评价法、模糊马尔科夫链、信息熵与多指标综合评价法相结合等。

2.2 应急资源的选址

应急资源的选址对应急资源管理至关重要,合理设置设施位置,既可降低成本,还能保证救援的时效性,最大可能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目前,我国的12个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设立在了哈尔滨、沈阳、天津、郑州、合肥、武汉、长沙、西安、成都、南宁、青海格尔木、重庆,92%的储备库集中在了中部、南部和北部,其中中部占了约67%。内蒙古、东北三省、新疆、甘肃、、青海、云南占了我国的大部分领域,然而却没有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致使救灾物资运距过远,运输时间过长,影响了救灾工作的时效。新疆、甘肃等地一旦有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于西安储备库规模较小,储备物质较少,中央不得不从长沙、武汉、郑州、成都调运应急资源物资,增加了运输时间、成本,拖延了救灾时间。

在应急资源的选址中,主要考虑城市防灾救灾设施设立后,产生的直接与间接费用最小,运输路程最短,以及救灾减灾方面产生的直接效用和间接的社会效应。在量化方面,可采用规划论中的最大覆盖模型,实现应急资源的最优覆盖。同时,根据不同的应急目标,可用多目标、排队论、多灾种耦合条件下的部分覆盖、条件覆盖、概率覆盖及多标准覆盖的动态选址模型,优化不同目标下的覆盖率,得到最优覆盖。

2.3 应急资源的调度

由于非常规突发事件的突发性、复杂性以及蔓延性,在灾害发生中与发生后,应急资源的响应和恢复阶段资源的合理调度是减少事件带来的危害、保证抢先救灾顺利完成的关键环节。根据不同的应急目标要求、道路的通行能力以及受灾区域反馈的信息,可用后验概率重新进行风险估计,建立非线性多重反馈的动态模型,优化应急资源配置与调度,提高应急资源调度的科学性。

3 结束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过快发展,生态环境的自我修复能力已经远不及它被破坏的强度,导致越来越多的自然灾害产生。目前,国际国内不断遭受非常规突发事件的袭击,为了保护国家的财产安全、政治稳定、人民的生命安全,我们需对应急资源做专门的系统管理及优化。

参考文献:

[1]张一文,齐佳音,方滨兴,李欲晓.非常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热度评价指标体系构建[J].情报杂志,2010,29(11).

突发事件分类标准范文5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为市政府掌握情况、科学决策、政令畅通了渠道。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单位对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不及时、不准确;有的未设专门值班室,夜间值班由传达室临时工作人员代替;有的值班室没有配备必需的设施,或已配备但损坏未及时修复。做好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是各级、各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搞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对积极应对各种情况,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提高对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做好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二、明确重点环节,狠抓工作落实

(一)进一步规范政务值班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水利渔业局、卫生局、环保局、林业局、安监局、管委、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均应设立专门的值班工作机构或赋予内设机构值班工作职能。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履行本级、本部门(单位)的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职能。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及重要活动、重大会议等情况,应加强值班力量。要按照市政府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标准和规范,加快应急平台建设。市政府总值班室(市政府应急办)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值班工作的检查指导,检查情况要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并视情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努力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效率和质量。突发事件信息实行分级报告。凡是发生在本地区、本部门或本系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级别的突发事件,各级、各部门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必须尽快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对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或可能演化为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也要及时报告。

根据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机制,突发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是报告相关情况的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报告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事件信息;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报告主管工作方面及发生在本部门、单位或系统的突发事件信息。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及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逐级上报到市政府的时间距事件发生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报告上一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以下要素: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情况、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对事件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现场指挥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专人要与市政府应急办保持密切联络,及时、主动报告有关情况。

(三)建立考核机制,严肃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对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行一次自查,重点检查政务值班工作制度是否建立;值班人员是否到位;是否实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突发事件是否及时报告和处理;值班通讯工具是否完备畅通等。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市政府办公室将建立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制度,强化监督考核。定期汇总分析各级、各部门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情况,对迟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予以批评;对因迟报、漏报、瞒报信息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突发事件分类标准范文6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能力,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要求。“*”期间,建成覆盖全市各县(市)、区和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管理法规、制度、政策体系,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建设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调度平台系统和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建设

(一)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和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设立应急管理机构,配齐配足工作人员。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领导机构,确定相关责任人员。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将应急管理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责任人,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需要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应急管理机构,指导本部门、本行业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在属地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要进一步扩大应急预案覆盖面,力争20*年*月底前,所有县(市)区、乡镇、社区和各类企事业单位都要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开展较大规模的集会、庆典、会展等活动,要督促主办单位及时制订应急预案。编制预案要符合实际,职责清晰,简捷实用,并根据需要不断修订完善。要加强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将各专项应急预案、市政府部门应急预案、县(市)区政府总体应急预案报市政府备案。各级各部门要抓好应急预案演练工作,针对本区域、本单位常发突发事件,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预案演练,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加强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加强各级各部门及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协调联动,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建立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联系工作机制,实现预案联动、信息联动、队伍联动、物资联动。加快突发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信息报告工作,并不断拓宽信息报告渠道。建立健全科学决策和快速反应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对于可能发生和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事发地县(市)、区政府要立即开展先期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防止出现次生、衍生事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制度。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客观公正地对发生的事件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

(四)加强应急体系规划建设。要认真制订并组织实施“*”期间全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优化、整合全市各类资源,统一规划建设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项目和基础设施。各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编制本级和本行业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相衔接工作。

(五)加强法制和政策体系建设。做好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各项实施准备和贯彻落实工作,研究制定配套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将应急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有关部门要尽快完善应急管理财政扶持政策;建立完善应急资源征收、征用补偿制度,研究制定保险、抚恤等政策措施,解决基层群众和专业应急队伍的实际困难;不断探索利用保险等各种市场手段防范、控制和分散风险;研究制定促进应急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鼓励研发适合基层、家庭使用的应急产品,提高应急产品科技含量;研究制定推进志愿者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和规范社会各界从事应急志愿服务;研究建立应急管理公益性基金,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捐赠,形成团结互助、和衷共济的社会风尚。

三、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设

(一)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搞好衔接、标准规范、整合资源的建设原则,在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上,建设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市级综合应急平台,并实现与国务院、省政府及同级政府主要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各县(市)、区也要建立完善相应的应急平台。各级各类应急平台要注重完善信息报告和预警功能,通过公用通信网络向街道社区和乡村等基层组织延伸,着力解决边远山区信息报告和预警的不畅问题,努力构建覆盖全市的应急管理信息网络。

(二)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要整合现有应急救援队伍资源,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骨干队伍、专业队伍、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应急救援体系。强化公安、消防、武警和驻地部队等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现有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布局调整和装备补充更新,强化队伍的培训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要逐步建立社会化的应急救援机制,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积极参与社会救援。研究制订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办法,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招募、组织和培训。各级政府和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应急救援专家队伍,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

(三)健全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在普查和整合现有各类应急资源的基础上,建立应急资源储备制度,统筹规划应急物资储备和紧急避难场所,以及运输能力、通信能力、生产能力和有关技术的信息储备,提高统一调配能力,形成完备的物资保障和储备体系。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在应急物资的生产和储备方面的作用,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依托现有各运输企业,建立应急物资和队伍的紧急快速运输通道,形成联合运输网络系统及协调机制;依托各通信企业,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应急管理和指挥机构间通信网络,保障突发事件现场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之间通信畅通。强化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加强公共安全新技术的引进和应用。加强对有关技术资料、历史资料、风险隐患等的收集整理,建立应急管理基础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根据防震减灾工作有关规定,将具备条件的广场、绿地、公园等规划为灾时避难场所。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各自实际,也要建立相应的应急保障体系。

(四)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切实保障公共安全以及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中确需政府负担的经费,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每年适当安排政府预备费,用作公共财政应急储备资金。健全应急资金拨付制度,确保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资金按时足额发放。通过提取安全费用、风险抵押金等手段,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投入机制,增强高危行业企业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

(五)强化风险隐患普查和监控。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力量每年适时开展风险隐患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各类风险隐患情况,切实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公安、国土资源、建设、交通、农业、水利、卫生、环保、林业、安监、质监、地震、气象、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监管手段,对本行业和领域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普查,落实各行业和领域安全防范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要切实落实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经常开展风险隐患的排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落实责任,限期整治,尽快消除。

(六)加强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完善突发事件监测网络,增加监测点,扩大监测覆盖面,不断提高监测水平。对监测中发现的不稳定因素,开展风险分析,及时做出预测。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建立预警信息通报与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预警信息。

(七)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市及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制订应急管理的培训规划,明确培训内容、标准和方式,建立培训质量评估和考核制度。要将应急管理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采取开辟专栏等形式,宣传应急预案和应急防护知识。要着重做好各中小学校、城镇社区以及农村基层应急预案的宣传、解读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知识的普及工作,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要引导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熟练掌握有关防范和应对措施;要引导高危行业企业重点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宣传和培训。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积极推进应急知识进校园,把公共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八)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制度,明确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及时准确地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受事件影响的地区。突发事件发生单位要及时向有关单位和救援机构报告;县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向上一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要通过鼓励社会公众报告、举报,设立基层信息员等形式,不断拓宽信息报告渠道。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制度,对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值班工作条件,明确值班人员责任,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九)全力做好处置和善后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及直接受其影响的单位要及时掌握、准确判断突发事件发展态势,根据预案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照应急预案规定及时采取相关应急响应措施。事发地人民政府要统一组织领导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开展救援工作,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做好受影响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事故现场环境评估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受影响地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灾后恢复重建要与防灾减灾相结合,坚持统一领导、科学规划、加快实施。健全社会捐助和对口支援等社会动员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重大灾害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明原因,依法依纪处理责任人员,总结事故教训,制订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十)认真做好统计评估和趋势分析工作。建立突发事件统计、评估和分析制度。每年年初,市政府组织有关方面对上年度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同时,对当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作出趋势分析。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在每年12月底前,向市政府报送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评估报告和趋势分析。各级各部门都要根据分类分级标准,及时、全面、准确地统计各类突发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相关情况,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突发事件的统计信息实行季度和年度报告制度,由市民政、安监、卫生、公安部门分别归口统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情况。要研究建立突发事件发生后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及时调查掌握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并预测发展趋势。

四、加强领导,积极构建良好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切实把应急管理摆到重要位置。要在党委领导下,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度和应急管理绩效评估制度,把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加强指挥,注意总结应急管理工作规律和经验,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不断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立完善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奖惩制度,对不履行职责引起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对预防和处置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