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处罚管理制度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供应商处罚管理制度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供应商处罚管理制度

供应商处罚管理制度范文1

关键词:基层;政府采购;问题;建议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社会事业的不断进步,政府拥有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呈现出数量增长、质量提升的新特点,由此对基层市县政府采购提出了更高的现实性要求。一方面,市场经济蓬勃发展,买方市场逐步成长壮大,各购买实体的自主权明显扩大,政府采购牵涉的范围更加广泛;另一方面,适应市场经济的政府支出管理制度并未健全,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机制不力。实际运行中不可避免地造成采购行为不规范、财政支出资金使用效益低下,采购过程以部门或小集团利益为重,并引发不同程度的“暗箱操作”和腐败行为,弱化了政府、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这些问题的存在,仍需要从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加以完善。

1 当前政府采购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有些单位认识不到位,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还有一定阻力。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其根本目的就是加强支出管理和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然而,少数部门单位认为财政揽事过多,实行政府采购后,部门单位本身没有了采购自主权,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无非是将各单位的采购项目和资金归集到一起,增强腐败的集中性。因而产生了较强的反感和抵触情绪,想方设法规避政府采购,加之现行的法律法规对规避行为也无具体的立法处罚依据。所以,致使这种矛盾长期以来一直影响着政府采购的进一步深化。

(2)政府采购规模偏小,效益有待提高。当前政府采购项目主要集中在空调、电脑、汽车等货物类商品及定点加油等个别服务类项目,财政支出较大的工程项目和其他服务项目虽然都经过公开招投标,但有的地方中标后的采购并未纳入政府的采购。另一方面,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供应商的数量、分布、来源不一样,采购资金的节约率也不相同。较多供应商参与竞争的项目,通过公开竞标,节省的资金数量较大,反之就比较少。总体上看政府采购资金节约不到位,资金节约率有待提高。

(3)政府采购机构不健全,人员素质不高。尽管各地市县在推行政府采购过程中,政府采购办公室和政府采购中心分设,但政府采购管理职能问题上仍存在界定不清,出现财政职能越位和缺位现象。另外,政府采购人员应通晓相关领域的法规政策,熟悉国际贸易的政策规则,掌握国内外市场动态,而这方面的专业人员短缺,多数采购办没有建专家库、评标办法不完善、不科学、评标专家不是在开标当天随机抽取,造成评标专家名单事先泄露了出去,甚至参与评标专家人数根本达不到科学合理人数,影响了政府采购的质量。

(4)政府采购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采购管理基础较薄弱。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采购程序和方式执行不严,缺乏采购管理的实施细则,缺乏采购台账管理制度,很多单位没有采购管理办法。缺乏采购档案管理制度,采购项目档案资料不全。

(5)政府采购的信息建设相对滞后和时效性不强。《政府采购法》要求政府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质量好。但部分地区因信息建设滞后,采购规模小、供应商少以及电脑类电子产品价格竞争激烈、变化较快等客观原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采购的效率。采购时效性不强,采购单位突发性临时采购报来的项目往往数量不多、金额不大、时间要求紧,通过集中采购效率又不高,不能满足采购单位的要求。

2 改善政府采购管理的建议

(1)加大《政府采购法》的宣传力度。对政府采购进行广泛、深入、多层面的宣传,提高各级领导、供应商、政府聘用的专家等相关人员对政府采购制度的认识和理解是十分必要的。可以采取学习、培训等形式,也可以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为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质量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2)完善配套法规,拓宽政府采购范围。尽快出台政府采购法配套的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将政府采购制度纳入法制化轨道。拓宽政府采购渠道,扩大协议供货供应商范围,县一级采购单位允许在市一级、省一级采购供应商中选择供货单位,增加基层单位在采购制度内的自主选择权。

(3)理顺机构关系,提高人员素质水平。要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要求,明确集中采购的设置模式,合理界定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集中采购机构的工作职责,理顺两者关系,明确机构设置,可探索政府采购新模式,利用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减轻集中采购时工作量大的压力。大力培育政府采购中介机构,引入竞争机制,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机构的业务水平。另外,通过学习、培训、参观、交流等等多种方式努力提高采购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以适应当前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使政府采购的质量不断提高。

(4)加强政府采购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规范政府采购管理行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推行政府采购的基础。在《政府采购法》的原则框架内结合本地实际,对政府采购的范围、方式、方法、程序、资金管理及违纪处罚等制定明确、可操作的规定。通过建立各项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政府采购的各类台账管理,如采购责任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及政府采购操作规程等,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行为。

供应商处罚管理制度范文2

关键词:物资 监造 管理 措施

1.引言

质量是影响安全的关键因素。国网公司加强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推行“安全年”活动,物资管理作为其中重要一环,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在物资管理环节显得尤为重要。物流服务中心在做好合同签订及履约工作的同时,十分重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为提高入网产品质量,满足电网建设、运营及发展提供了优质的物资保障。

2.物资监造工作现状

目前物流服务中心物资监造工作的现状是,按照总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开展产品物资监造工作。建立了质量监督组织机构,制定了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成立了专门的质量监督部,制定了物资监造工作流程,基本规范了监造管理工作。监理公司选择主要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了具备监造资质的监理公司开展设备监造,中心与监理公司签订了委托监造合同,每月制定监造计划,通过监造周报、月报收集上报信息,组织有关人员按时参加关键点见证、现场抽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处理闭环,监造费用及时支付。已逐步开始使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监造及相关信息的处理工作,物流中心物资监造专责负责维护电子商务平台信息。每月定期参加基建工程物资沟通协调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协调解决,对生产厂家发生的质量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对有不良行为的供应商采取了处理措施,加强了对设备全寿命周期的质量管控。2011年符合监造条件的设备全部进行了监造,有力的保证了电力公司产品供应质量。

3.物资监造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针对质量监督工作目前的进展情况,物资监造作为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之一,尤其是重点设备的监造工作,通过一年来的监造工作实践,突显了物资监造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3.1监造管控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充实

物资监造设备作为电网的重点和关键设备,在进入电网的关键环节,确保从源头保证电网设备质量,物资监造工作显得特别重要。

由于物资监造工作开展时间不长,工作经验不足,物资监造管理工作基本上处于边工作边总结的过程,没有形成成熟有效的管控机制,在实际的物资监造管理过程中,对于物资监造管理制度的落实不到位,管控深度不够,管控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3.2物资监造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

中心开展物资监造工作时间短,在物资监造管理工作过程上还需要加强规范。对于监理公司的选择方式、监理公司的技术实力、设备监造的范围、监造工作计划的确定及具体实施,都需要逐步完善和规范。对物资监造管理过程存在流程的可操作性不够清晰、不够具体、监理公司专业技术力量配置不均衡等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规范物资监造管理工作。

3.3对监造单位的考核有待加强

在做好物资监造工作,确保监造设备生产过程的动态质量控制工作方面,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考核机制及管理办法。管理考核机制的滞后,直接影响到物资监造设备工作任务完成质量。中心物资监造工作主要考核指标是同业对标考核,如果考核机制跟不上,对监理公司的监造业务考核制度不完善,就无法保证同业对标指标的完成。

3.4供应商管理有待加强

加强供应商管理,是确保产品质量的重要保证,在实际的监造工作中,出现大大小小的质量问题并不在少数,而真正反应到监造管理人员的问题较少,目前主要停留在与供应商的沟通协调方面,缺乏有力的管理办法。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后,对供应商在招标环节和处罚方面力度不够,一般基本上采取事后处理的方式,产品质量的保证措施力度欠缺。

4.做好物资监造管理工作的措施

针对国网公司对于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加强闭环管理,从源头保证电网建设质量,结合物资监造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普遍和共性问题,对于如何做好物资监造管理工作,以适应新形势的物资监造管理要求,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规范和加强物资监造管理工作。

4.1进一步深化物资质量管控机制建设

深化质量监督体系建设,健全组织体系,优化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标准,提高物资监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执行并完善物资监造技术标准,健全物流服务中心物资监造组织体系,逐步形成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物流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项目单位全力配合的组织体系,充分发挥监理公司的技术支撑作用,促进责任落实。

4.2规范物资监造管理工作

以物流服务中心为管理单位,配备足够的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物资监造工作的管理、组织和协调等。选择技术力量强、实力雄厚的设备监理公司,加强监理公司监造人员资格审查,提出监理工作重点,严格监造计划的编制实施,结合厂家排产进度制定监造实施细则。监理公司作为物资监造的具体实施技术支撑单位,明确相关职责,加强监造过程管理,提高对现场的管控力度,确保物资监造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实现监造过程的“全程、实时”管控,提高物资监造成效。

4.3加强对监造单位的有效考核

监造管理单位制定针对监理公司物资监造工作的监督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力度,完善考核记录。对监理公司的物资监造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动态监督考核,尤其加强重点设备和重点监造环节的监督考核力度,提升其在监造工作中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确保物资监造工作有效深入开展。

4.4加强供应商关系管理

继续加大对供应商产品质量监督的管控力度,引导供应商树立以质取胜理念。完善供应商质量责任追溯机制,认真做好供应商绩效评价和招标采购联动工作,对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到位、不诚信及存在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加大处罚力度并及时通报,规范供应商对质量问题的确认程序,对问题较多的供应商实行约谈和现场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和市场退出力度,形成对供应商质量保证的高压态势,全面降低质量风险。

5.结论

综上所述,物资监造管理工作要紧紧围绕国网公司“三集五大”和坚强智能电网建设的总要求,优化监造管理模式,深化全过程质量管控措施,加强产品全寿命周期质量监督,深入开展供应商产品质量监造,引导供应商提高产品质量。把物资监造工作关口前移,健全物资环节协同共管、闭环联动的物资监造管控机制,全方位、全过程把好物资质量监督关,推进物资监造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供应商处罚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采购审计管理 预算 计划

伴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完善和行政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相关管理制度也得以逐渐建立和完善。采购审计管理作为把控行政事业单位采购过程的合规合理性的重要管理制度和有力的保障,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延伸财政支出监督职能,规范政府消费行为,从源头抑制腐败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本文在阐述采购审计相关概念的基础上,探讨构建行政事业单位采购审计管理制度的相关举措,以期更好地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采购工作,发挥政府单位为人民服务的职能。

一、采购审计相关概念阐述

狭义的采购审计是指物资采购审计,即指组织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物资采购各部门和环节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等所进行的独立监督和评价活动。这里所称的“物资”是指组织在产品生产、基本建设和专项工程中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工具、配件和设备等。

广义的采购审计包括物资采购审计以及基建审计、合同审计。

二、行政事业单位采购审计管理制度构建探究

(一)行政事业单位采购审计的主要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审计管理工作内容繁多,涉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多个部门,其主要内容根据采购流程的流转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审计:一是对采购计划进行审计。主要审查公司采购部门物料需求计划是否合理、科学,与实际上的生产计划是否一一致,是否存在偏离实际的情况;对采购数量、采购时间、运输、使用、质量是否有保证措施;二是采购询价审计。每个材料是否有不同供应商的成本比较,是否做到货比三家,甚至N家;三是采购选择审计。供应商的生产状况、质量保证、供货能力、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调查。对于一些长期合作过的供应商,是否每年对供应商进行周期性的评审,包括供货质量、工程能力、履行合同次数、准时交货率、价格水平、合作态度、售后服务等进行评审;四是合同的审计。审查合同的内容和交货期执行情况,是否有完整的收货、验收的原始记录,是否严格按合同规定付款。如有与合同不符的情况,是否及时与供方协商处理,对不符合合同部分的货款是否拒付。是否对有关合同执行中的来往函电、文件都进行了妥善保存,以备查询。五是验收入库的审计。是否对收货、入库、发放过程进行验收控制;对不合格品控制执行情况审计,审查是否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及时记录,是否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供应商的处理方式是什么;是否保持一定的产成品存货以规避缺货损失;是否保持一定的料件存货以满足需求增长引起的生产需要;是否建立牢固的外部契约关系,保证供货渠道稳定,降低风险,规避成本。

(二)行政事业单位采购审计管理制度构建举措

1.深化行政事业单位采购审计意识。把好钱袋子,是当前形势下行政事业单位关注的重点,也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其为人民服务义务的基础和前提。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公共事业单位,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单位,是非营利性的单位,其主要职能是为人民服务,因此,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营成本,时期保持一个合理、合法的范围就显得十分重要,因此其采购工作以及后面的采购审计工作,在控制行政事业单位运营成本方面有着十分关键的作用。行政事业单位采购审计工作是一个系统性的流程,关系到行政事业单位中的各个部门和所有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应当深刻意识到采购审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全员关注采购审计管理工作,全员配合采购审计工作,全员监督采购审计工作,让采购审计工作得以更好开展,发挥成效。

2.完善采购流程相关管理制度。制度是行政事业单位行事的依据,也是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健康有序运转的重要手段。构建行政事业单位采购审计管理制度,首先应当对行政事业单位采购流程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和推行,对采购流程中的采购计划――即预算制度;对采购流程中的询价环节――即价格控制制度;对采购流程中的采购选择――即供应商管理及准入制度;对采购流程中的合同管理制度;对采购流程中的验收入库――即出入库管理制度。对以上各项制度,行政事业单位都应当予以重视,并合理制定,落力推行,并不断检验成效加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意识到制度在规范采购流程,监督采购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制度的形式将采购中的各项规定、流程不断细化并加以落实,做到采购审计整个过程有据可一,有据可查,有迹可循,有责可究,真正做到采购审计人人监督,公正透明。

3.提升采购审计人员素质。人才是一个企业竞争力中最重要的板块,行政事业单位要做好采购审计工作,发挥采购审计工作的真正效用,采购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起到很重要的作用。首先,行政事业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就应当重视对采购审计相关人员的招聘工作,专门针对采购审计工作的人员要求招聘具有专业能力的优秀采购审计方面的专才和人才,严格人才准入制度。其次,在采购审计工作推进过程中,要注重对人才的培训和提升,通过定时和不定时开展的内部和外部培训,不断提升采购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更新和优化采购审计人员的理论和技能体系,使采购审计人员在理论和实践上能够与时俱进,不断精进,不断优化。最后,要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审计人员考核机制,实现有奖有罚,优胜劣汰,赋予采购审计人员工作的压力和动力,推动他们更好、更积极地做好采购审计工作。

4.完善行政事业单位采购审计评估考核制度。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没有采购审计管理评估考核,行政事业采购审计管理工作就没有全力执行的动力和压力,也没有发现问题和不断完善的可能。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单位采购工作展开审计管理,对采购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和处罚,对采购审计中做得好的部门予以表扬和奖励,并将单位采购审计结果与员工工资直接挂钩的形式,强化员工采购审计概念,提升单位采购工作的成效。与此同时,行政事业单位还应当对采购审计管理工作本身及其负责人员展开评估考核,检验采购审计管理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效,采购审计管理工作的具体成效和存在问题,在此基础上,对行政事业单位采购审计管理工作加以不断改正和完善。

三、结束语

伴随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也得以不断改进完善。伴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完善,民众对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服务质量和要求也在不断提升。面对当前形势,行政事业单位唯有不断完善自身各项管理制度,提升为人民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才能更好地履行为人民服务的职能,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趋势,成为百姓信赖,人民称赞的好政府,好单位。

参考文献

[1]吕震,张秀娟.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浅析.当代经济,2009年第16期.

[2]赵志瑜,马正恕.行政事业单位审计问题思考.财会通讯,2013年31期.

供应商处罚管理制度范文4

一、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做到应采尽采

(一)明确财政性资金的范围

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纳入财政管理的其他资金,以及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以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占有或使用的国有资产作担保的借贷资金均视同财政性资金。

(二)切实做到应采尽采

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采购事项,均应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对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必须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年国务院第613号令)第二条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要全部纳入工程招投标范围,与工程建设项目无关的设备和材料均须实行政府采购。

二、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财政资金

(三)加强采购预算执行管理

对于已列入年初预算的采购项目,采购单位要抓紧完成项目立项报批工作,其中公开招标项目立项报批工作要在每年10月15日前完成,非公开招标项目立项报批工作要在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属于按正常程序追加预算的采购项目,随时批复、随时办理。市财政各业务部门在采购要件齐全的情况下,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立项审批。对到年底没有完成采购任务的,该采购项目作废,采购资金收回,第二年另行研究。

(四)提前启动部分采购立项工作

对满足下列条件的采购项目,经采购单位申请、财政业务部门同意,可在部门预算批准前启动采购立项。

1.经常性项目中具有采购连续性的项目;

2.经市政府批准的追加采购项目;

3.财政资金已落实,市政府对相关事项有明确意见的项目。

(五)推行批量集中采购

参照精神,对通用性强、技术规格统一、便于归集的政府采购品目,如台式电脑、打印机、复印纸、煤炭等,由财政监管部门依据采购需求测算编制批量采购计划,统一确定采购参数,实行批量集中采购。

对适合批量集中采购的项目,原则上采购单位不得自行设定采购标准。确需设定特殊参数或附加额外条件的,须经财政监管部门组织专家组审核,报市长办公会议审定。

(六)扩大协议供货产品价格动态监管范围

市财政监管部门和市政府采购中心要将动态监测产品从目前的台式计算机逐步向全部协议供货产品扩展,如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要定期对协议供货产品型号和价格进行更新。

(七)做好前期论证和标前答疑工作

在采购项目立项前,采购单位可邀请采购机构共同开展立项前期论证工作。市政府采购中心要建立完善采购文件模板库,供采购单位参考借鉴,切实提高采购文件编制效率。

对于公开招标项目,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由采购机构、采购单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以提高采购成功率。财政监管部门可视情况派人参加。

(八)建立废标项目会审制度

对废标项目,由采购机构指定专门人员会同采购单位和评审专家,对各个采购环节进行问题排查和会审,有效降低重复废标率,并将结果上报财政监管部门。

(九)简化采购运作程序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办公系统,除采购立项、变更采购方式及选择机构保留纸质审批外,其他审批流程全部实行网上电子审核。各采购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工程预(结)算审核、电子政务类产品采购审核、进口产品论证及车辆编制审批等采购立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对于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首次采购废标后,采购单位可重新选择符合规定的采购机构。但对于已完成部分品目采购的项目,不变更采购机构。

三、建立考核评价制度,严肃政府采购纪律

(十)建立政府集中采购评估机制

市政府将组成评估机构并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对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工作的采购价格、采购效率、服务质量以及评审专家履职情况等进行评估考核。

(十一)完善供应商考核评价制度

采购中心要进一步强化对供应商的动态监管健全供应商库,定期对供应商库进行维护,实行清退和禁入制度。要及时记录供应商基本情况以及不良行为,对供应商围标、串标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并公示。同时,要扩大质量检测机构参与履约验收项目范围,加强对供应商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管。

(十二)加强评审专家使用和管理

要进一步健全评审专家库维护管理与抽取使用相互制约的管理制度,完善评审专家的更新和淘汰机制及责任处罚办法。

(十三)加强采购机构队伍建设

采购机构要切实加强采购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对业务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其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

供应商处罚管理制度范文5

关键词:成本管理 作业成本法 战略成本管理

成本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管理的一个分支, 是现代企业制度下生产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其目的是为了最大化和最高效率利用组织资源。目前,我国企业普遍存在成本意识淡薄、管理观念落后,成本管理范畴狭隘、核算方法陈旧,成本管理制度缺失、人为操纵成本信息现象严重以及企业机构设置臃肿、人浮于事等问题。然而,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现代企业成本管理早已成为国际先进企业取得竞争优势最有力的武器。我国企业成功运用成本管理的寥寥无几,显然是不合时宜的。

从我国企业发展的战略需要出发,我们在学习国外先进经验和方法的同时,务必要结合本土的成功经验,发展一套适合我国企业的成本管理体系,从而以最优的成本,最高的资源利用率,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来提高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的核心竞争力。因此,任何企业都应实施有效的成本管理。

一、现代企业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成本意识淡薄、成本管理观念落后。成本管理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在传统的成本管理理念中,其主要目的是降低成本,基本手段是节约。以现代成本管理的理念,这就显得消极与低层次。在今天市场经济的环境下,现代企业的成本管理绝非简单地降低成本,而是以宏观的眼光,放眼企业整个生产经营的价值链,优化资源配置,资本产出,达到整个成本管理过程高度集成化。

然而目前,我国一些企业的管理者在实施成本管理的过程中,缺少系统的管理思想。他们常常认为自己只要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即可,完全没有认识到成本是反映一个企业生产技术、管理质量最直接的综合指标。他们对于成本管理不予以重视,更不用说通过灵活地运用成本管理来管理企业。

多数人也会有这样一种观念,那就是成本管理是会计领域的概念和问题,隶属于财务部门,与自己的日常工作没有多大关系。诚然企业财务部门对成本管理的理解相对较明确,但其主要职责只是停留于日常企业成本核算上,并没有形成诸如风险价值、机会成本、知识资本等财务管理观念,这是当下亟需转变的!

2.成本管理范畴狭隘、核算方法陈旧。成本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至关重要。如若其做不到位,往往会给企业的成本计划、成本决策等管理带来困难,如:缺乏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从而导致企业做出不当或错误的决策。

目前我国众多企业只是从自身经济利益角度出发进行成本管理,将企业独立于其他关联方之外,没有正确认识到企业外部价值链的重要性,没能全面开发企业竞争优势,没有形成科学、系统的企业成本管理体系,这是企业管理决策的严重失误。因为企业不可能独立于任何关联企业而存在,关联企业中的任何一方出了差错,都会影响到企业产业链的连贯性,以致于企业管理中断,造成浪费而抬高成本。

虽然有部分企业进行了先进成本管理方法的试点,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纵观全局,成本管理方法还是略显陈旧,已明显不能适应新的经济环境的要求。在大量企业中,对成本管理与控制还是依赖于会计账本和报表,而财务人员对成本的核算和统筹是一种事后行为,并不具有前瞻性,无法对企业的发展提供更直接有力的数据支持。

而且截止到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国内外共有成本管理方法和工具三十多种,如: ABC作业成本法、CMS成本管理体系、TCM全面成本管理等等,这些管理方法都有其各自的意义和作用。但我国企业应用或有针对性地应用这些方法的却很少,绝大多数企业仍然延续传统的成本核算方法,如:品种法、分批法、分步法、分类法。虽然传统成本核算方法简便易操作,但财务人员有必要不断更新自身知识库,以适应企业多样化需求。

3.成本管理制度缺失、人为操纵成本信息现象严重。成本管理制度是企业有序运营的保障工具之一,是为企业服务的。企业成本管理制度是一个动态的管理流程,在发展的不同阶段应有与之相适应的各种管理制度。优秀的成本管理制度,必然是科学、完善、实用的管理方式的体现。现阶段,部分企业没有明确的制度、流程保障,使得企业的财务管理并不规范化、专业化,职责也不够明确,这使得企业成本没有得到有效利用,管理的效果大打折扣。

此外,一些控股公司上层为了顾及各种关系,将企业生产用原材料的供应给关联方或关系户做,而不是通过公开公平的招投标来选择供应商。如此得来的价格往往高出市场价,其后果就是导致成本管理的不科学,企业资产的流失,股东权益受损。还有的企业,人为操纵成本是为了操纵利润,逃避税费。生产成本在产成品与在产品之间的分配直接影响到期末的利润。期末在产品成本分配多,则期末利润高;产成品分配多,则期末利润低,这是很多企业惯用的盈余管理的手段。

4.企业机构设置臃肿、人浮于事。企业机构设置的是否合理,对于一个企业的发展和生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员工来说,在一个机构设置良好的企业中工作,能保持较高的效率,并且能充分显示其才能。适当的企业机构设置可以使企业的各项业务活动更顺利地进行,可以减少矛盾与摩擦,避免不必要且无休止的协调。同时能保证整个组织分工明确,职责清晰,避免出现责任问题相互推诿。

然而,机构设置过于臃肿,除了会导致企业管理的协调成本过高外,还会导致企业管理复杂化,为企业带来一定的低效率成本。人力资源的严重浪费,会导致人浮于事,这也是企业管理费用增加的一个原因。由于分工层次及协作环节的增加,信息传递时间延长,不必要的停留环节则相应增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信息的损耗和失真,造成信息反馈难度的增加。这就使企业决策失误的可能性增加,企业管理的失误成本也随之增加。企业经济损失或人力资源严重浪费,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企业竞争力的下降。

二、现代企业成本管理问题的对策分析

1.树立正确的成本管理观念。首先,在学术理论层面,需要各大高校、学者推进成本会计研究。目前,我国学者们研究的方向主要为:一是追踪欧美成本会计发展的历程,应用于我国的企业;二是深入调研实践,向本土成功企业调研,了解其成功经验,总结出具有共性的可推广的方法。在理论研究方面,要注重做好学术界、实务界的联系沟通工作。

其次,在企业层面,要注重学习新的、前沿的成本管理理论与方法。

最后,在推进成本管理发展的过程中,需要政府、社会的鼓励与支持。

2.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人为操纵成本的现象,是市场经济下的一颗毒瘤。国家应制定相关法律制度,严惩人为操纵成本的现象。应该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将其列为公司内部控制的内容,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监督制度。

对于采购人员收回扣现象,从供应商的角度,这其实也是一种“囚徒困境”的博弈,供应商其实谁都不想给回扣,但是,如果你不给,别人给了,订单就被他接去了,所以大家就都给。破解这种“囚徒困境”,那就要靠法律制度的规范,靠相关行业自律组织,行业协会制定相关的行业准则来予以规范或禁止。同时,还要靠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的健全和完善。

笔者认为,禁止收受回扣现象,首先要从源头抓起。我们可以这样分析,之所以会出现“回扣”,无非是,供应商想要订单,采购人员想要回报,两种需求一拍即合,“回扣”应运而生。所以可以从供应商和采购人员两方面入手。对于供应商,企业可以建立起一套供应商评价体系,对于各个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原材料质量、报价各方面进行评价。评价标准可以仿效西方,由行业协会制定权威评价标准。此外,企业也可以和供应商签订类似“廉政保证书”的协议,以双方协议的方式规定一些约束性条款,并定下违反条款的处罚性措施,有长远目光的供应商应该会遵守协议条款。

其次,对于采购人员,那就要注重培养其职业道德与职业素养。现代企业打造自身企业文化,就要让员工都认同,形成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使员工将企业文化作为自身的价值观。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只有满足了低层次的需求,即生理上、安全上、情感和归属的需求,才会去追求高层次的需求,即尊重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所以,首先在薪资福利上要合理,其次,培养采购人员的成就感,引导他们合理规划自己未来发展的方向、树立事业上的目标。

最后,应当将禁止采购人员收回扣现象纳入到企业内部审计的内容中。在内部审计的过程中要注重方式与方法的探索。有一位内审人员分享了他的经验,前些年该内审人员经手了一个案子,其专门在异地注册了一个“皮包”公司,然后以皮包公司的名义,分别向公司现有供应商询价。在同供应商谈判的过程中,不断向供应商施压要求降价并索要回扣,例如问供应商:“你给了某公司(即该内审人员的公司)采购多少多少回扣,为何不能给我?”最终结果是有三家供应商业务承认给了公司采购经理回扣,全部供应商都同意给回扣,并且用皮包公司名义谈下来的采购价,比公司采购价普遍低10%―20%。在此过程中进行了全程录音,文件来往加盖公章。正所谓“要想套住狐狸,就要比狐狸还要狡猾”。

3.改革机构设置、力求责任到人。我国企业应积极推进机构设置改革,减少不必要的分工。原有的工作流程中既有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部分,也有不适应的部分,企业必须对此进行认真的研究,并加以改进。并在此基础上,分析自身的竞争优势,确定企业的核心任务,撤销与此不相关的环节,减少不必要的层级。科学地设计和建设企业的信息渠道,使其在到达必要环节的同时减少不必要的停滞,保证信息技术的通畅和有效。

与此同时,明确各项成本经济责任制,努力在企业内部建立起一个科学、合理的成本管理系统。在日常成本管理中,积极运用社会心理学、组织行为学的研究成果,努力在职工行为规范中引入一种内在约束与激励机制。按照西方心理学家斯洛(A・Maslow)提出的人类基本需求层次理论,人类的需要由低级到高级可分为五个层次: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需要。引入内在约束与激励机制就是要注重人的最高层次需求,即自我发展、自我实现的需求。这种机制强调的是人性的自我激励,不需要任何外在因素的约束。改变企业常用的靠惩罚、奖励实施外在约束与激励的机制,实现自主管理,既是一种代价最低的成本管理方式,也是降低成本最有效的管理方式。

三、结论

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发展转型变革期,企业要想在波涛汹涌的经济大潮中谋得一席之地,就必须在成本管理上下功夫。我国广大企业应该加强成本管理的意识,树立起科学的成本管理观念,正视自己在成本管理、成本控制方面的问题与不足,研究之,解决之;积极学习新的成本核算方法,成本控制理论,做到与时俱进。

另外,对于企业内部存在的一些人为影响成本管理科学化的问题,应当从加强内部控制,完善企业规章制度方面着手,朝着企业管理民主化、科学化的目标努力。

参考文献:

[1]查尔斯.T.亨格瑞.成本与管理会计(第13版)[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2]崔红.现代企业成本管理若干问题的探讨[J].现代企业文化,2011(10)

供应商处罚管理制度范文6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政府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采购机构工作效率,保障采购机构的工作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河南省政府采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机构是指接受政府采购业务委托,在委托权限内,对货物、工程、服务等实行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采购机构指取得市本级政府采购业务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

各县(市)区政府采购机构,其监督考核工作依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郑州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对采购机构的监督考核工作,监督考核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考核分定期和不定期,定期考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不定期考核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

第二章考核要求

第五条郑州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小组对采购机构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小组可视情况邀请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采购人和供应商参加。

第六条郑州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向采购人、供应商、评标/评审专家等发放《郑州市政府采购机构工作情况反馈表》,征集对采购机构工作的反馈意见,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七条考核实行百分制年度考核法,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内容进行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总分达不到80分者即为考核不合格。

第八条每年度终了,各采购机构要将当年政府采购业务工作情况以书面的形式上报郑州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并按考核要求进行自我检查,形成自查报告。同时做好有关考核所需文件、数据及资料的整理工作,以备向考核小组提供。

第九条考核小组将根据采购机构当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和采购人、供应商、评标/评审专家的反馈意见等对考核内容进行量化打分、汇总,最终得出考核结果。

第十条郑州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根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向采购机构提出改进意见。采购机构应当按照郑州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意见进行整改。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十一条采购机构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包括采购项目的完成情况,是否按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采购程序是否合理合法,接受采购人委托完成其他采购情况。

第十三条采购机构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岗位工作纪律要求,工作岗位设置是否合理,管理操作环节是否权责明确,是否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第十四条采购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包括是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是否开展内部培训和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等。

第十五条基础工作情况。包括日常基础工作和业务基础工作。日常基础工作有,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是否规范有序,归档资料是否齐全、及时。业务基础工作有,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率,招标文件、招标结果和合同备案率,变更采购方式审批率和质疑答复满意率,有关收费和资金管理情况,有关报表数据是否及时报送等。

第十六条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情况。包括实际采购价格是否低于采购预算和市场同期平均价格等。

第十七条采购机构的服务质量情况。包括是否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政府采购各当事人对采购机构服务态度和质量的满意度,是否公平公正对待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等。

第十八条被质疑、被投诉的情况。包括质疑的内容是否属实,答疑是否及时、规范,投诉事项是否成立等。

第十九条采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包括是否制定廉洁自律规定;是否有接受采购人或供应商宴请、旅游、娱乐等行为;是否有接受礼品、回扣、有价证券;是否在采购人或供应商处报销应该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其他不廉洁行为等。

第四章评分办法

第二十条内部管理(20分):

(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程序,没有出现重大失误和违规现象的,得6分。每出现一次失误或违规现象的扣1分,扣完为止。

(二)设置专职部门,配备专职、固定人员从事郑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的,得3分。

(三)熟悉有关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加过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在政府采购业务理论考核中取得良好成绩以上的,得3分。

(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内部制衡机制的,每出台一个内部管理制度得1分,最多得5分。

(五)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参加各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人数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得3分。

第二十一条基础工作分日常工作和业务工作(40分)

一、日常工作(15分)

(一)政府采购档案管理规范、完整的,得3分。

(二)在政府采购调查研究、理论探讨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其经验材料被省、市级部门(含新闻媒体)采用的,得3分;被中央级部门(含新闻媒体)采用的,得5分。

(三)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大胆创新,对改进政府采购工作起重大积极作用的,得4分。

(四)积极配合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得3分。

二、业务工作(25分)

(一)委托协议签订符合要求的,得2分;

(二)按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的,得3分;

(三)按规定的时间制作采购文件,且采购文件编制规范、细致、严谨,没有出现重大纰漏的,得5分;

(四)采购信息的媒体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得3分;

(五)采购程序规范、合法,招标会场组织严密、秩序井然的,得4分;

(六)专家抽取、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得2分;

(七)按规定受理供应商的询问与质疑,答复满意率95%以上的,得3分;

(八)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及相关资料真实、齐全、完整的,得3分。

第二十二条服务质量(20分)

(一)能及时按委托协议有关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快捷、优质服务的,得4分;

(二)每个项目采购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够及时组织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得2分;

(三)政府采购当事人对采购机构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的满意度得8分;受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书面表扬的,得1分;

(四)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率高,出现废标标段现象不超过所政府采购项目数量10%的,得5分。

第二十三条廉政情况10分:制定廉洁自律规定的,得3分;无违规违纪行为的,得7分。

第二十四条其他综合因素10分。

第二十五条考核小组将对以下内容予以扣分:

(一)在政府采购业务过程中,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不予采纳或拒绝接受检查的,经多次督导无效的,扣5分。

(二)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因自己的工作失误或违规操作,造成采购人或供应商质疑和投诉。被质疑内容属实造成废标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内容属实不影响废标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被投诉事项成立造成废标的,每发生一次扣6分,被投诉事项成立未造成废标的,每发生一次扣3分;质疑或投诉事项成立造成采购活动中止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

(三)为获取自身利益,向采购人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不正当利益的,扣8分;与其他采购机构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扣5分。

(四)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挤其他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扣5分;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泄露应当保守采购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的,扣6分。

(五)出现篡改所的政府采购项目有关原始材料或丢失的,扣6分。

(六)未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批准,擅自承接列入采购目录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超范围承接政府采购项目的,扣6分。

(七)出现下列情形的每有一次扣3分,主要包括:

未在指定媒体信息的;信息公告时间不符合要求的;采购预算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项目未按要求公示技术参数并组织专家评审的;对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制度未在招标文件予以体现的;未按要求报送招标业务统计报表或报送材料不完整的;缺席参加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会议的。

(八)其他因素扣1-10分。

第五章考核结果及责任

第二十六条郑州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综合考核小组意见做出考核报告。考核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媒体上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