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政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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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政策

民营经济政策范文1

一、经济运行情况20__年1月份,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共计24家,其中民营企业7家,占规模以上企业家数的29.17。全区规模以上企业总产值和出货值分别为219304万元和54312万元,其中民营企业总产值和出货值分别为127908万元和10186万元,分别占规模以上企业的58.32和18.75。

20__年6月份,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共计63家,其中民营企业43家,占规模以上企业家数的68.25,比20__年1月份增加了5.14个百分点,全区规模以上企业总产值和出货值分别为509774万元和218878万元,其中民营企业总产值和出货值分别为299615万元和103405万元,分别占规模以上企业的58.77和47.24。比20__年1月份分别增长了1.34个百分点和9.15个百分点。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创新突破。区委、区政府及时成立了翔安区民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我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的制定充分体现周边地区的优惠政策我区都能借鉴的原则,为我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使我区对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上放得更宽,在投资领域上放得更开,在经营方式上放得更活,在注册条件上放得更松,真正做到了放心、放手、放胆。在贯彻落实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

(二)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全区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区五套班子领导和市民营办领导出席了会议,林国耀书记、吴南翔区长作了重要讲话。会议重奖了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和纳税大户,确定了20家区重点民营企业,重点民营企业实行五套班子领导和部门领导挂钩制度。会后,政府办、组织部、监察局等挂钩部门立即深入挂钩单位乐安制衣、大家族鞋业、吉和制香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困难。形成了“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

(三)根据自身实际,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区域经济的重点,在当地经济发展规划的领域和行业中,只要能向民营经济开放的,都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在内厝划出一定地块,创办民营创业基地,提供优惠政策,吸引周边民营入驻。

(四)除国家和省规定外,区级部门一律不准设置登记发证的前置条件,企业注册实行核发临时营业执照和预备期管理试点,允许跨行业经营,成立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挂靠在招商服务中心),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引下开展工作,为民营企业开展全方位的服务工作。

(五)鼓励民营企业参与能源、交通、水利、工业区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国有、集体企业的改组改造,参与投资兴办教育、文化及公益性事业。例如:鼓励引导大型民营企业银鹭集团进行巷北工业区标准厂房建设;出台相关政策允许部分民营企业与村办、镇办企业脱钩,进一步明确产权,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广泛的空间;规划文教园区,引进华天涉外学院等民办高校在我区兴办教育、文化及其他公益性事业。

(六)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探索“引进来、走出去”的有效途径,加强与国内外企业的经济合作,不断拓展发展空间。我区银鹭集团、如意集团、万里石集团、舫昌佛具成功嫁接了外资,近年来取得了长足发展。

(七)建立企业工作午餐会制度,为加强和改善政府与企业间的沟通联动关系,切实解决企业在投资、筹建、建设、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区政府决定建立企业工作午餐会制度,由区领导亲自主持,会议主要收集、了解企业在生产中遇到问题,明确责任部门,在下一次午餐会前必须及时解决并将解决落实情况反馈给企业,对因政策原因无法及时解决的,也向企业说明原因,取得企业谅解。例如:厦门弘信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反映,今年2月6号与翔安区鉴定《投资框架协议书》,征地100亩建立弘信翔安工业基地,但该基地建设审批手续缓慢,午餐会上,有关部门及时解释:公司与区政府签订的是《投资框架协议》,凡是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的项目其土地皆为基本农田,应待调整后方可建设。今年我区共举办四次午餐会,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45件。

(八)培育产业集群成效明显。开展了全区民营企业产业调研。目前,我区初具规模的民营企业产业集群比较突出的有粮食加工、汽车运输、农副产品加工、贡香制造,针对发展现状和民营企业的特点,更加明确地提出了培育全区民营经济产业集群发展思路,规划建设贡香城、汽车城等市场,引导全区以特色产业为依托、以区域聚集为特征,以功能定位、资源整合、科技创新为手段,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积极促进资金流、人才流、信息流的有效聚集,做强 支柱产业,提升特色产业,培养成长型产业,推动“三个转变”实现农民、企业、政府、投资者“四赢”的成功经验,指导各镇结合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目前我区银鹭集团、如意集团、兴盛食品被评为国家农业龙头企业;新时鲜、源水水产等7家企业被评为市级农业龙头企业;齐翔食品、华普水产等14家企业被评为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这些企业为我区农村民营经济发展起到带头作用。

(九)继续推进民营经济外向化发展。在积极帮助民营企业获取进出口经营权的同时,广泛组织企业参加产品交易和商务洽谈活动,引导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20__年我区13家民营企业组团参加了市经贸局组织的赴日考察活动,组织9家民营企业参加了20__年沈博会,组织9家民营企业参加第二届福建省网上投资洽谈会,组织6家民营企业参加第二届福建省商品交易会,进一步推动了我区民营经济的外向化发展。截至今年6月份,全区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累计出货值为49465万元,占全区规模以上企业累计出货值的41.77。

(十)政务环境进一步优化。积极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通过建章立制和流程再造进一步促进了局机关依法行政和职能转变:一是制定和完善10多项工作制度,进一步促进了广大干部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办事流程;二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三是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证》,继续清理、削减行政审批项目,并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例如:针对农业龙头企业、重点民营企业因历史遗留的产权问题、拓展用地问题采取相关部门集体办公的形式一次性给予解决;四是持续开展“治乱减负”,工作成效继续巩固扩展。

(十一)实行名牌战略。我区民营企业实施细则第十二明确规定,对20__年1月1日以后获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给予50万元的奖励,获省级名牌产品和省级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建立,获市级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扶持力度居全市各区之首,极大调动企业创优意识,从新区建立到目前为止,我区获得著名中国驰名商标一项,福建省著名商标一项,厦门市著名商标三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一项,福建省名牌产品四项。

(十二)加大科技扶持力度。国家和市、区科技部门加大对民营企业的科技扶持力度,20__年国家和市、区科技等有关部门扶持我区民营企业资金高达563万元人民币,比20__年的165万元增长了2.41倍,截至目前我区共有民营高新技术企业4家、民营科技企业23家、通过ISO和其他管理体系认证的民营企业12家,为我区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十三)充分利用商会和行业协会作用。区人大、区政协充分利用区商会、各行业协会开展民营经济工作,多次调研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的依据。

(十四)加大了对发展民营经济的宣传导向,各级新闻媒体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大力宣传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民营经济对国家、对社会的巨大贡献,大力宣传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民营企业的典型人物,大力宣传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今年五一,我区评选7名市级劳模,其中就有4名是民营企业家,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民营企业的关心和爱护。

三、今后工作要点

(一)、发展目标

实施重点扶植工程,加快发展民营经济。重点扶持企业,推动中小民营企业上规模,力争至20__年底培育3-5家年产值达5亿元企业、30家年产值5000万以上企业、100家年产值500万以上的规模企业,把我区营造成厦门市最具活力的民营经济发展区域。

(二)、工作重点

1.积极实施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根据民营企业的特点及其在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统筹下,实施科学的符合其角色定位的发展战略。一是实施产业集群发展战略。结合我区产业发展规划,培育一批与我市大企业大集团配套的中小民营企业集群,不断提高地方产品协作配套水平,同时充分发挥中小企业的特点和比较优势,大力发展贡香、农副产品加工、汽车运输产业集群。二是实施集中发展战略。认真贯彻实施厦委[20__]14号文及配套文件精神,推动民营企业向工业集中发展区聚集。三是实施分区域推进战略。根据我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对中心城区、近郊区及远郊区不同区域要求的区别,在产业发展的选择上各自有所侧重,促进城乡就业和农民增收。

2.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新。二是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及14个部门的配套文件,把国家、省、市有关放宽民营经济投资领域、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投资主体和投资方式限制,以及在融资、税收、劳动用工等方面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到实处,并继续清理、废止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三是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国家、省、市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宣传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四是广泛听取企业呼声、广集民智。继续坚持实行领导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和对话制度,搭建党委、政府与民营企业之间直接、畅通、高效沟通的平台。五是切实搞好民营企业投诉受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投诉受理机制和工作网络,认真受理影响和制约民营经济发展、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各类投诉,有效地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3.继续推进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积极与市民营办联系沟通,争取市 财政支持,尽快筹建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

4.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开展项目年工作。一是鼓励和引导广大的民营企业紧紧围绕我区电子信息、机械(含汽车)、食品等主导产业的重大产业化项目和产业集群发展,积极与相关大企业大集团协作配套,在重大项目发展的分工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专、精、特、新”作用。二是紧紧围绕壮大农业产业化规模经营,以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为重点,下大力气抓一批农副产品深加工大项目,培育一批新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不断壮大龙头企业队伍,提升经营水平。三是积极组织民营企业广泛参加国内外各种商务考察、经济技术合作洽谈活动,不断提升开放水平,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特别注意招大引强,开展项目招商和专业招商,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带动我区扩大产业化规模,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密切跟踪引进利用外资、内资重点项目,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切实搞好后续服务。四是不断完善区民营企业服务中心功能,积极整合社会中介资源,为民营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企业诊断、信息咨询、市场营销、投资融资、贷款担保、产权交易、技术支持、人才引进、人员培训、对外合作、展览展销和法律咨询等社会化的服务。

5.大力推进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继续加强对民营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扶持,引导民营企业把握市场脉搏,加快技术创新步伐,不断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科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一是鼓励和引导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建立技术创新中心,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相关产品,做到产品生产、研发和项目储备的良性循环;二是鼓励和引导传统型加工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联系,快速提升企业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三是鼓励和引导广大的民营企业积极采取与大企业配套、加盟名牌企业等等方式,提升技术水平;四是积极争取国家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市科技专项经费、市级产学研技改资金,为我区民营企业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等提供支持;五是尽快建立区级产学研技改资金和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民营经济政策范文2

关键词:民营;经济;税收

一、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根据全国工商联对民营经济的概念做的具体阐述:“广义的民营经济是对除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外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统称,包括内资民营经济(含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集体企业等)、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狭义的民营经济则不包含外商投资企业。”

中国民营经济在经历了曲折发展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得到了恢复、发展和壮大,已经成为了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解决社会就业、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民营经济的发展遇到了诸多的困难,其中最现实的就是政策关,本文着重探讨税收政策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完善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的建议。

二、现行民营经济税收政策中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优惠政策方式简单并且政策导向不明显

我国目前关于民营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局限于税率优惠和减免税两种方式,国际上通行的加速折旧、税收抵免、再投资抵免、延期纳税、专项费用扣除等间接优惠方式却运用较少,而且缺乏对民营企业降低投资风险、加快技术创新、创造就业岗位等方面的针对性鼓励税收优惠政策,没能很好地发挥税收的导向作用。

(二)税收政策执行时随意性大

我国现行税收法规级次不高,大多数税种是依据行政法规开征的,而且几乎所有税种都是小条例(法律)、大细则,同时变动过快,稳定性不强,透明度不高。减免税规定更是如此,大多采用实施细则、临时通知或补充规定的形式,没有形成完整而稳定的法律规定,因而减免税受到一些地方政府较多的行政干预,人为因素多,随意性大,不能很好地保证税收的法律性。

(三))税收政策存在不平等

多数民营企业一般经营规模较小,相对于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存在着税收负担不平等。

三、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

(一)改革和完善流转税

1.推进增值税转型和扩大行业范围

应尽早把增值税由生产型改消费型的试点工作从东北三省向全国铺开,为避免重复征税的弊端,同时扩大固定资产准予抵扣的行业范围,降低投资成本特别是新创办成本,以鼓励民营中小企业创办和再投资,加快技术进步,促进新工艺的开发使用。

2.放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时,取消销售额标准,企业只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遵守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无偷漏税行为,那么不管规模大小都应该享受一般纳税人待遇。即使对于不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也应该降低增值税征收率,或适当提高小规模纳税人的起征点,使其实际税负接近一般纳税人水平,以维护民营企业的平等竞争地位。

3.调整关税

对民营企业减少许可限制和减征关税,对其进口的属于国家产业鼓励的设备和技术可进一步降低关税税率甚至免征关税,从而达到提高民营企业的产品技术水平和出口竞争力。

(二)改革和完善所得税

1.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

现行所得税制度在改革开放之初确实起到了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初衷,但现在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合形势发展需要。

2.降低所得税税率,实行超额累进制度

近年来世界各国纷纷下调企业所得税税率,目前发达国家的所得税税率一般在15%左右,而我国却还一直保持着33%的基本税率,名义税率过高,不能反映企业的实际税负水平,也不利于吸引投资者创办企业。可以考虑适当调低税率,并设置多档优惠税率,实行超额累进制度,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促进企业发展。

3.放宽税前费用列支标准

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法税前费用列支标准原则上向现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税前费用列支标准靠拢,彻底消除对内资企业的限制,特别是对中小企业的歧视。

(三)完善税收征管模式

严格依法治税,严禁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税务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我国的税法,保证税法的权威性。明确税务机关的执法权限,制定严密、科学、易于操作的执法程序,保证税收执法的规范化和效率化,建立合理、有效的税收执法体系。同时要改变目前税收机关为完成税收任务而存在的“抓大弃小”的做法,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税收宣传和纳税辅导,及时为民营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发票购买等涉税事宜,提高税收机关的工作效率,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针对滥用“核定征收”现象,应改进征收办法。同时要针对民营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低、账证不全、经营管理水平相对滞后的现状,采取“重服务轻处罚”的管理模式,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参考文献:

[1]马海涛,李军岩.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分析[J].财会月刊(综合),2005(4)

[2]曾庆宾,刘明勋.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税收政策[J].税务研究,2005(6)

民营经济政策范文3

吉林省工商局局长王宪林在6月4日召开的新闻会上介绍,省工商局在总结近几年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从拓宽民营经济投资领域、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条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强化扶持和服务措施等方面,制定出台了25条政策措施,如:下放民营企业登记权限,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参与电力、电信等领域的投资与经营,放宽市场退出规定等。

吉林省中小企业局局长倪连山表示,今年是吉林省实施民营经济腾飞计划的关键一年。省工商局出台的25条政策,进一步降低了民营经济市场准入门槛,在民营经济投资领域、注册资本金出资形式、设立条件等方面作出了有利于发展的新规定,充分体现了机制的灵活性,为民营企业发展打开了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有利于形成重视民营经济的导向,带动社会资本更广泛地进入民营领域。

吉林省从2007年开始实施民营经济三年腾飞计划,计划实施首年即取得良好成效。截至去年年底,吉林省民营经济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090亿元,同比增长33.8%;实缴税金180亿元,同比增长40%;民营企业户数达到7.7万户,同比增长9.5%。

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8年翻1番

5月22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获悉,2007年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已达8560.30元,比1981年的348.02元增长了23.6倍。1998年房改后,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迅速增加,1999年为10.28平方米,2007年达到20.6平方米,8年人均居住面积翻1番。

恩格尔系数降到40%以下

调查资料显示,改革开放30年,吉林省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呈逐年下降趋势,2007年恩格尔系数为33.2%,比1978年降低了24.3个百分点,表明吉林省城镇居民生活水平已由温饱跃上小康。2000-2007年,随着城镇居民收入大幅度的增加、基本消费的满足以及其他消费强劲增长,恩格尔系数降到40%以下,表明吉林省城镇居民生活正在向富裕型迈进。

另外,吉林省城镇居民衣着支出逐年上升,据调查,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支出1127.09元,比1981年增长20.4倍。

去年人均住房面积20.6m2

民营经济政策范文4

一、走向国际市场:民企拓展空间的必然选择

我国改革开放已进入了一个与国际体制接轨的新阶段,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空前的竞争压力将民营企业推上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客观上要求民营企业必须自觉地走向国际市场,以此提高自己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空间。

过剩经济的全面来临使民营企业迎来了“争夺市场”的竞争。在短缺经济时代,旺盛的市场需求曾创造出不少民营企业发家的神话,一些民营企业只凭借一两个产品驰骋市场,就可攫取高额利润迅速致富。但在过剩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已到了白热化程度,充裕的生产能力和不足的市场需求,完全有可能使任何一种产品在顷刻之间成为过剩的滞销品,传统市场的空隙越来越狭小,通过技术、管理、营销等方面的创新,去开拓新市场、占领扩张新市场成为每个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在这样严峻的生存竞争压力下,民营企业要突破竞争重围、寻求发展空间、实现自身的二次创业,首先就必须树立“放眼世界、走向国际市场”的全球化发展理念,以此规划企业发展战略、找准市场定位、有效配置资源、规范内部管理。竞争的时代逼迫民营企业从更大范围内寻求增长空间。

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快使民营企业面对一个更为自由开放的世界。市场空间不断伸展,市场的边界不断被打破,使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的边界日趋模糊,企业无论是否走出国门都意味着是站在国际市场大舞台上,面对的竞争对手都是全球性的。如果说,发展对外贸易、进行跨国投资、实行国际合作是走向国际市场的一种选择,那么在国内市场上与国际跨国公司进行竞争、合作,角逐市场,那也是走向国际市场的一种姿态和标志。尽管我国目前大多数民营企业属于中小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相对处于规模劣势,但在一个更为自由开放的多样化市场上,民营企业只要具有技术专业化、产品特色化、层次多元化等优势,同样可以在国际市场中拥有一席立足之地。另外,民营企业的制度优势和生长潜能也可通过国际市场竞争得以体现。开放的世界向民营企业展示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政策环境分析:民企走向国际市场的现状

从政府促进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提高国内企业市场竞争力的角度来分析,民营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政策环境与国营企业仍存在明显的差异,由于准人限制、政策性歧视等因素导致的不公平竞争和非国民待遇,使民营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相对迟缓。

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垄断及准入限制制约了民营企业发展对外贸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贸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外贸公司一统天下的格局得到根本改观。1999年,我国政府颁布了有关赋予私营生产企业外贸进口经营权的试点办法,政策禁烟终于被打破了,民营企业被允许可以自营进出口了。外贸经营权对民营企业的放开有益于民营企业更直接更广泛地参与我国外贸活动,这对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从营造市场经济各主体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来看,我国对外贸易政策上主要还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外贸专业公司的行业垄断依旧,主要允许国有资本准入,对外资的进入已开始试点(如在上海浦东已试点设立中外合资外贸公司),但对于设立民营专业外贸企业,目前政策上还没有松动的迹象。这种市场准入的限制对于民营企业发展是不公平的,从我国加入WTO、融入国际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来衡量,这种政策歧视是不符合国际贸易统一规则的,必须加以改革。二是民营生产企业获得进出口自营权的门槛设得太高。从目前政策规定来看,赋予自营进出口权的民营企业一般要求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年进口额100万美元以上。对于大多数中小型民营企业来说,这样的准人条件是太高了,由此也就意味着它们仍无缘获得自营进出口权,仍必须按原有的方式和途径进出口。准入门槛过高的后果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整个民营企业发展外贸的内在需要,压抑了其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

制度结构和相关政策歧视限制了民营企业的助资渠道和利用国外资本的范围规模。

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发展中外合资合作,是民营企业增强规模实力、引进先进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市场综合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和途径。但是,长期来我国大多数民营企业是通过自筹资金或非正规融资渠道来创业、扩大生产和经营。通过国内银行贷款和资本市场融资的比例很低;国外资本介人民营企业的则是寥寥无几;通过国际资本市场渠道进行融资,如海外上市、发行债券的民营企业根本就没有,更谈不上国外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有什么信贷业务。据国家经贸委与国际金融公司1999年对北京、温州等城市民营企业的抽样调查显示,只有3-4家民营企业在国内股票市场上市,还没有一家被调查企业曾从国外资本市场获取资本。而有15%的企业计划通过股票市场进行融资,有23%的企业希望跟外国公司建立合资企业,有11%的企业表示愿意向外国银行借钱。

造成我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狭小和利用国外资本规模不大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我国目前的金融制度结构安排客观上不利于民营企业。现行正规的金融体系仍处于国有经济的全面垄断之下,仍具有极强的计划经济烙印,信贷投放和证券发行的选择主要向国有企业倾斜,处于传统体制外围的民营企业是属于完全的市场经济,所以大多被排斥在现行金融体系之外,难以获取相关的融资支持,表现在国内融资上尚且如此,国外融资则更是难上加难,政策限制紧上加紧。如在B股、H股发行的企业审批和安排国外发行公司债券等方面,国有企业优先,民营企业大多受到政策歧视。

另一方面,长期来我国的外汇管制比较严格,国际资本流动受到我国政府的严格控制,民营企业利用外资条件限制较多。我国的外汇管理制度从改革前严格的计划管制到目前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已经显示了很大的开放性,人民币在经常性收支项目方面已实现了自由兑换。但在资本项目下的货币不可兑换制对外资流入具有相当大的,表现在债务融资方面。但在资本项目下的倾向不可兑换制对外资流入具有相当大的影响,表现在债务融资方面,只能允许少数几家银行或企业,以国家的名义对外从事债务融资,这使国内企业在公司融资渠道方面受到相对多的限制,民营企业作为体制外围的经济实体,在举债方面的约束更多,一些国外金融机构和有意于推动民营企业的地方政府望而却步。允许民营企业与外商合资合作经营,这也是民营企业利用外资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是中外合资企业成立审批的条件对于大多数规模狭小的民营企业来说,具有相当多的限制力。据调查统计,目前上海市中外合资私有企业有近百家,相对于私营企业总量比例是相当低的。

政府政策鼓励支持体系的不健全影响了民营企业进行跨国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

选择跨国投资和进行国际经济合作,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市场指向型的。为了拓展产品出口市场、发展对外贸易;二是资源导向型的。为了利用比较优势,建立原材料生产基地;三是技术引进型的。为了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水平,收购兼并、参股或控股国外先进技术的企业。另外,发展海外工程承包和国际招标、开展国际租赁业务、买壳上市和BOT投资方式等,也是企业实行跨国投资的重要方式。目前我国民营企业的跨国投资主要还是属于市场指向和资源导向型的,尽管也有一部分具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开始进入国际市场,尝试用收购兼并等对外投资的形式,介入高新技术行业,但大多数民营企业还停留于以“边贸活动”为主体的小型对外投资上,民营企业进行跨国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总体上还处于相当初级的自发阶段。这不仅是由于我国民营企业的整体实力规模较小、产业发展层次偏低,而且还因为我国对民营企业发展还存有较多的限制条件,缺乏健全的鼓励民营企业跨国投资的政策支持体系。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尚低,目前跨国投资的发展还比较落后,主要属于政府主导推进型的。为此,金融型跨国公司、技工贸结合集团,民营中小企业主要通过适当“跟进”方式对外投资来参与国际分工的。从财政金融支持的政策措施来看,政府设立的一些对外投资基金主要面向国有大企业集团,财政税收优惠也往往从这些企业角度考虑。从扩大资本供给、拓展融资渠道来看,对外投资项目的国内外信贷、国际资本市场发行B股与债券、资本流出的外汇管制等政策措施,国有大企业都优先于民营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大多处于被忽视的地位。从信息咨询和辅助系统来看,政府有关服务部门的设立和运作主要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难以有效获得海外经济信息、商业咨询等服务;从风险防范和补偿系统来看,多边投资保障体系是政府为保护企业对外投资的经济利益而设立的措施,一般由政府、保险机构企业、互助基金、特定企业组成,现阶段我国政府出面建立的多边投资保护协定所覆盖的国家微乎其微,民营企业海外投资的风险防范还难以得到政府政策的有效保护。

另外,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在国内市场的竞争中,也显得缺乏相应的政策保护环境。民营企业是民族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主体,是我国对外开放中必须加以大力扶植和鼓励发展的。但在政府的实际操作上,三资企业有享受着越国民待遇政策优惠的倾向,而民营企业则承受着非国民待遇的政策歧视,两者的反差在行业准入和税收优惠上体现得十分明显,这也是两者不公平竞争的现实,使民营企业在走向国际市场过程中显得更为困难重重。

三、若干对策建议:民企需要怎样的政策环境

政府营造一个宽松自由、公平公正、统一规则的政策环境,是民营壮大的根本制度保护,也是民营企业加快走向国际市场的重要前提条件。从民营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现状和存在的来看,我国政府要集中进行的政策环境建设主要应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放宽行业投资、市场准人范围的政策;二是逐步改变不同所有制企业在财税、、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政策落差;三是完善民营企业财产利益等方面保护的政策。具体落实到对外关系层面,可以作重点突破的政策环境建设表现为:

放宽民营企业外贸经营权的准入条件,允许发展民营外贸公司。

从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和我国加入WTO后的情况来看,改变外贸进出口经营的垄断权,使所有相关工商企业包括民营企业机会均等地都享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并将外贸经营权的审批制改为注册登记制。打破外贸专业公司国有垄断格局,是我国外贸发展的趋势,也是外贸体制改革必然的选择目标,届时各种类型的企业将按照统一的国际贸易规则开展对外经贸活动。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短则3-5年,长则10年以上。为此政府应利用加入WTO后的这一过渡时期,尽快提升我国民族产业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以对付强大的国际竞争对手,因为外资一旦进入我国外贸经营领域,其竞争优势十分明显。放宽民营企业外贸经营权的准入条件、允许发展民营外贸公司,使更多的民营企业进人国际市场,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民营企业市场竞争力。这不仅有利于加快提升民族产业的结构层次,而且也有益于提高国有外贸企业的竞争意识和改进经营管理方式。另外,政府要进一步完善进出口配额的管理办法,完善招标制度,扩大招标范围,允许有出口实力的民营企业参与招投标。因此,政府如不利用过渡期在外贸经营上给民营企业一个宽松、公平的政策环境,让民营企业更多地参与国际竞争,那么就会错失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良机,最终不利于我国民族产业的振兴和整个经济竞争力的提高。

在上认同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具有相同的外贸经营权也许相对要容易些,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许多难以逾越的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原有利益格局难以突破。一方面由于大多数民营企业规模小、信用等级低、产品技术含量不高,在开拓国际市场方面具有交易成本高、经营风险大等现实问题,这一定程度上了政策制定者的视线,以为过多赋予其外贸经营权不仅是政策资源的浪费,同时还不利于我国对外经济的宏观调控,并可能会影响到我国的经济安全和国际形象。另一方面,外贸经营权作为政府掌握的一块重要的侍权资源,具有为政府带来高收益的特性,政府之所以赋予国有企业是因为其资产是国有的,其利润和收益能汇入政府口袋。如果让所有企业都来分享这一权利,那么其原有的垄断收益也就会逐渐递减乃至消失。这就是为什么在体制改革卓越有成效、市场化进展加快的条件下,外贸特权还根深蒂固、不易彻底改革的根本原因。匆匆使政策操作能顺利进行,我们认为取决于三点:一是政府与企业关系的界定程度,其前提是政府机构改革落到实处,政府职能规范化;二是民营企业对国有企业改革推进的深化,其关节点是企业制度建设顺利推进;三是WTO后跨国公司角逐国内市场的力度和强度增强,其影响力可唤起人们对民族产业的关注。

加快国内外金融市场向民营企业开放,允许发展民营金融机构。

融资难是我国目前民营企业生存状态的最典型特征,也是民营企业走向国际市场难以成气候的一个关键原因,规模小、资金短缺、投资方式单一势必造成民营企业产品开发难、市场开拓能力弱、风险承受能力差,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力。这客观上反映了支撑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存在缺陷,所以加快国内外金融市场向民营企业开放,是改善民营企业发展政策环境的一个重要方面。从信贷市场来看,国家大政策上已允许和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向民营企业贷款,但实际操作效果并不理想,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的比例很低,不足三%。造成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缺乏与之相配套的化、商场化程度较高的中介服务机构和风险担保机构,为此银行与企业之间由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经营风险就无法有效化解,银行从规避经营风险的角度考虑对中小型民营企业的信贷就比较谨慎。针对目前我国设立民营金融担保机构控制比较严格的现状,我们建议,政府可加快中介服务机构的民营化改造步伐,并适当放开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担保领域,依靠市场化运作与化解银行和企业之间的风险问题。同时在加强金融监管、整顿金融秩序的前提下,仍要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民间金融机构,尤其可尝试加快发展民营商业银行,如通过中小商业银行的改制重组,导向民营化;还可通过“增量”发展,在体制外围新增民营银行。在此,政府只需设定规则,让各个主体在竞争中消长变化,演进,不必管得过多。

从我国资本市场形成和发展来看,政府政策长期明显偏向国有企业。改组上市、发行债券、收购兼并等筹资途径都向企业倾斜,民营企业则缺乏相应的政府支持。对此,政府应从完善证券法,规范证券上市和交易的角度,让符合上市条件的大型民营企业尽快进入主板市场。同时,加快推进二板市场建立,以便使更多的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高民营企业及中小规模的民营企业,能与其他企业一样公平地改组上市融资,解决其企业和发展的资金供给。就开放资本市场的角度来看,通过国际资本市场筹资,如发行B股、H股及有关公司债券,政府在政策制定上应赋予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以平等的权利。

提高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推进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

民营经济政策范文5

关键词:跨境人民币 政策管理 建议

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推出一年多以来,其发展速度远远超出市场及管理层的预料, 2010年银行共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5063亿元, 2011年上半年,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9575.7亿元,同比增长13.3倍。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指数级扩张,始于2010年6月,中国央行宣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从启动之初的5个城市扩大至20个省区市,参与的出口企业从365家扩大至近7万家,同时境外地域由港澳、东盟地区扩展到所有国家和地区。2010年8月,央行正式宣布允许境外机构以人民币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为人民币回流境内打开一扇窗口,增强了境外机构和个人持有人民币的意愿。今年1月,央行又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允许境内机构以人民币开展境外直接投资。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试点的顺利推进,其对现行货币政策、外汇管理、境内外金融监管协调等方面形成挑战,同时还存在一系列风险防范问题需要解决。

一、人民币跨境业务对现行政策及管理的影响

1、货币调控能力或被削弱,增加境内货币和资本市场的不稳定性

随着跨境人民币业务向纵深发展以及更广泛的流动,人民币将成为国际间经常使用的计价、支付和储备手段,因此国际上对人民币的需求量将会大幅度上升,将有大量人民币在境外得以累积和流通,或使我国货币政策的操作面临“内外均衡冲突”。跨境人民币流动,使得人民币的两种“身份”和两种职能有时候会发生冲突。人民币逐步国际化,本国货币与国际金融之间一体化程度将增强,这样,国内的货币政策将面临更加严重的“内外均衡冲突”问题。当我国出现通胀时,采用提高利率的货币政策进行调节,结果境外人民币回流,国内人民币增加,国内通胀加剧,货币政策失效;当国内通货紧缩时,采取降低利率的政策,结果国内人民币外流,国内货币减少,国内通缩加剧,货币政策失效,或会遭遇“特里芬困境”。也就是偿还能力与持有者信心之间的两难境地。并且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速,货币壁垒逐步取消,国际经济危机、通货膨胀可随时传递到国内,这种情况在金融自由化、大量资本在国际间自由流动的今天尤为明显。在外国投资者大量持有我国短期资产的情况下,国外对货币偏好的变化,往往会引起大量的资本流动,对我国金融市场乃至经济产生冲击,而这种冲击会对我国货币政策造成严重影响。我们现行的汇率制度和利率政策将首当期冲,受到大规模的套利行为的冲击,境内外人民币利率和汇率迥异会产生人民币的套利问题。随着境外人民币流通规模的扩大,形成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香港离岸市场的人民币利率主要取决于市场供求,而内地人民币利率则取决于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尚未完全市场化。不一致的利率形成机制使得两地人民币利率存在一定的利差。当这种利差达到一定程度时,投时套利活动就会产生,如果境内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步伐跟不上,境外完全市场化的利率和汇率就会对境内利率和汇率的管制构成冲击。大规模人民币资金跨境套利和套汇,将使得我国政府根据境内经济的发展情况确定利率和汇率变得更加困难。而且,国际投机分子可能在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积累人民币头寸,瞄准时机专门对我国的利率和汇率进行冲击,增加内地货币和资本市场的不稳定性,从而扰乱国际金融市场,特别是中国金融市场秩序。

2、外汇管理难以适应跨境人民币业务监管

境内和境外人民币货币名称虽相同,但身份大不同,境内流通的人民币是本位币,而跨境流通的人民币则具有外汇价值,跨境流入的人民币经过外汇管理部门认定,可以视同外汇作为外资企业注册资资本的出资货币,也可以视同外汇作为外债办理登记,但长期以来,我国对人民币和外汇资金实行分别管理。一方面,外汇局掌握外汇资金流入、流出、划转、结汇、购汇等情况,但并不了解与外汇资金相应的人民币资金来源及流向。

在人民币境外债权债务方面,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会形成外国企业持有人民币的现象。境外人民币将被作为对我国的债权(CLAIMS)存在;对我国来说则是一笔境外的人民币负债。由此而引申出“是否有可能因此形成境外人民币市场?”“因国际结算而产生的人民币兑换发生点是否可以在境外还是必须在境内?”“若境外人民币回流境内用于直接投资时能否享受外商投资一样的优惠政策?”等诸多问题。

在外汇管理方面,人民币用于跨境贸易结算可能会使当前的进出口核销制度出现操作性困难。因为,这里可能会存在人民币来源上的混淆,如何界定资金是否来自境外的问题。与进出口核销相关的还有出口退税的依据和凭证问题以及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题等。尤其是大规模扩大试点出口企业数量之后,出口牵涉到退税问题,就有骗税的可能性,原先用外币出口有海关和外汇局把关,现在用人民币结算并不纳入外汇核销管理,因此退税这块完全靠银行把握,外汇局须要研究如何加大真实性审核的相关政策。

3、境内外金融监管有待进一步建立协调机制

受法律管辖权范围制约,人民币的宏观调控只能在我国境内实施,跨境人民币业务客观上要求传统的局限于国内市场的人民币监测体系能够进一步延伸到海外市场,否则,国内货币政策的制定就会缺乏完整的判断依据。不仅如此,监管和调控体系之外的大量人民币流动,也可能为投机者提供工具。跨境实施需要其他货币当局的配合。因此,也存在着境内宏观调控对境外人民币的传导受阻或效率降低的风险,存在着国际货币协调与合作中的不确定性风险等。

4、现行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体系亟待完善和跟进

人民币的国际化将推动金融机构的国际化业务不断调整和扩张,商业银行在跨境人民币业务中同样发挥了多方面的积极作用,但现在大多的国内商业银行的国际结算系统主要针对是外币结算业务,不能经营人民币业务,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扩展到人民币,相应的资金管理、产品设计等都需要本币业务部门的支持。因此需要对人民币的国际结算业务系统进行调整和修改。此外境内商业银行还需要对人民币跨境结算的结算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海外分支机构和行的管理等有关制度做出相应的调整、补充和完善。在国内外清算安排方面,人民币用于跨境贸易结算对于银行的国际结算以及国内清算渠道都会有一定的要求,会涉及到网络问题、行账户问题等问题。

二、政策建议

1、强化国内和国际货币政策协调,推动人民币汇改

人民币跨境业务发展进而形成人民币跨境流动,意味着中国终将取消对资本项目的管制,使人民币最终成为完全自由兑换货币,人民币国际化的过程中,作为市场影响不断扩展的国际货币其外部性也不断增加。这就要求针对人民币的货币政策的制定和运行也应早日进入国际化的轨道,人民币国际化是市场进化推动的结果, 在这个过程中,金融监管框架必然需要根据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动态进行调整,因为政府所监管的对象将是不断国际化的金融业务和金融市场,在加强监管条件下积极推动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努力加强国际货币政策协调,防范可能的政策目标冲突,使人民币在保护本国经济利益的同时更好地担负起国际货币的义务。而其中最重要的举措就是推动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增强人民币汇弹性,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重在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继续按照已公布的外汇市场汇率的浮动区间,对人民币汇率浮动进行动态管理和调节。国际化的货币政策的制定应着力在如下方面作出努力以防范风险。增加人民币汇率的弹性,使人民币汇率及时调整至适当的水平;提高人民币利率市场化程度,使人民币利率水平与国际利率水平保持合理的水平。

2、由简单的外汇管理转为货本外币一体化管理

本外币账户分别管理,管理政策存在较大差异,难以对跨境关联交易实施资金流动全程监管。目前对于本外币账户的管理,人民银行和外汇局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职,人民银行依据《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负责人民币账户的管理,外汇局则以《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实施细则》为依据,负责外币账户的管理。银行账户作为微观经济主体资金活动的重要载体,本应全面地反映企业资金的变动情况。但是,我国目前这种管理尺度不一、管理部门多头的账户管理体制却割裂了资金的内在有机联系,把相互联系的本、外币资金活动的各个环节人为分割,使得本、外币资金流动信息缺乏必要的印证分析,只有实行本外币一体化监管,将这两方面的信息有机结合起来,才能理清资金的来龙去脉,形成对某一交易主体资金流动的全过程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另外一个选择本外币一体化管理的因素是外汇管理所管制的是他国货币对我国的跨境流动,若将本币纳入外汇管理,则势必造成人民币国际认同的下降,因此,将人民币纳入外汇管理或者比照外汇管理是不妥当的。

3、国内与国际金融监管应加强协同合作

人民币国际化的过程,也是人民币业务、机构、交易网络国际化的过程。人民币国际化在降低金融交易成本、提高金融市场效率的同时,也使国内金融体系在国际市场范围内面临着更多的风险暴露。为了更好地提高国内外市场的有效性和应对新的风险,需要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同时货币的国际化会不断提高原来相对分割的不同地区的金融市场的互动程度,同时国内金融市场和国际市场的互动和联系也会随之增强。这就对监管协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境外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勾通协调,研究探讨对相关金融机构开展人民币业务活动的监管,以维护人民币汇率及其离岸市场的平稳。我国内地金融监管部门也可以直接参与到人民币离岸的人民币存款规定一个准备金比率,通过准备金以及相关的机制,我国内地的监管部门也可以掌握相关市场上的人民币供求状况。

4、重点监测并推动境内商业银行的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

人民币的国际化将推动金融机构的国际化业务不断调整和扩张,发挥在多方面的积极作用,在政策宣传方面,商业银行利用其贴近市场、了解市场的优势配合政府部门做了宣传工作在信息反馈积极与政府部门勾通反映试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政策完善,是国家战略的执行者,政策制定的参与者,市场的培育者和金融产品的设计者。建议将人民币的跨境流通纳入商业银行体系,将人民币的跨境流通和兑换从“地摊银行”等机构中纳入商业银行等合规的金融监测体系,而且为人民币的流出和回流提供了便捷安全、可监测的渠道。目前,我国与越南等周边国家的边贸口岸中人民币的兑换汇率仍然受“地摊银行”的操纵,所以需要扩大商业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或者行网络覆盖范围,将人民币跨境流通纳入商业银行体系,提高人民币国际清算服务的便捷程度。强化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给银行清算系统带来的风险,加强跨境人民币资金流动的监测,及时将异常可疑的资金流动报报告给监管当局,同时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保证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工作的规范开展。同时也要督促商业银行内部作出国际业务结算和其它部门协调,完善本外币一体化经营模式。

5、加强对人民币跨境业务多部门协同监管

人民币境外流通规模虽然目前看来并不大,但是从趋势上看正在快速上扬,对人民币跨境业实施有效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单靠一个部门难以保证整个机制的顺畅运行,需要人民银行、海关、工商、税务等多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合作。目前人民银行、外汇局、海关、工商、税务等多部门监管合力尚未发挥。而目前我国各涉外监管部门各自为政的监管状态难以对复杂的人民币跨境业务实施有效监管。建议建立由外汇局牵头,海关、外经贸、税务、工商等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监管体系。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数据收集、监测、分析、预警,实现本外币统一监管,提高监测分析水平,及时发现异常及违规关联交易的动向和线索,对涉及违法违规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坚决查处。

参考文献:

1.弗雷德里克・米什金教授,《下一轮伟大的全球化――金融体系与落后国家的发展》[M] 北京 中信出版社 2007

2.范起兴 《人民币跨境热的冷思考》[J]中国外汇 2011(09)

3.梁中,许芯 《企业跨境关联交易的本外币一体化监管研究》[J]金融纵横 2008(02)

民营经济政策范文6

Abstract: Since China adopted reform and opening-up policy, the number of private enterprises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 grew rapidly which had played a great role in stimulating the local economic development. However, private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 still suffered from the problems of lagging change of governmental functions, the insufficient scale of industrial clusters, impeded financing channels, poor management practices as well as inadequacy of talents, and so on. This article proposes some measures to solve these problems.

关键词:黑龙江省;民营企业;民营经济

Key words: heilongjiang province; private enterprises; private economy

中图分类号:F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6-0099-02

民营经济,是以民为本、民有、民享的经济。民营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社会就业、繁荣城乡市场、增加财政收入、加快体制改革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1 政府职能转变滞后黑龙江省目前依然按部门管理民营及中小企业,致使民营企业遇到问题时得不到政府有效、及时的服务;在信息服务、产业方向、技术支持等方面存在渠道不畅的问题。此外,一些政府管理部门关注的重点仍然是大型企业、国有经济,而对非公有制经济则采取简单化、行政化管理方法,没有建立起为民营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为目标的管理体系,造成了重视不够或重视就是行政干预的结果。

1.2 民营经济产业集群化规模不足从行业分布来看,黑龙江省民营企业大多分布在产业价值链的下游环节,集中在批发零售和餐饮业、社会服务业及其他服务业,产业布局明显向第三产业倾斜。因此,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支持下,民营企业总数不断增加,但相对数量仍然较低,并且平均生产规模相对较小,经营比较分散,集团化程度低,产业集群化规模不足,很难形成规模经济。

1.3 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不畅黑龙江省的绝大部分民营企业的中长期投资主要依靠非正规、小范围的借债集资或股权融资,使投资缺乏稳定性与可持续性。从银行角度看,我国银行体系缺乏面向民营企业的服务商业化银行,加上信用中介服务体系滞后,国有大银行无法适应民营经济发展的需要。从民营企业看,整体发展水平较低,优良资产偏少,众多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获得银行的贷款支持相对比较困难。

1.4 企业管理方式落后当民营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以后,家族制企业中原来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一些积极因素逐步转变为消极因素,由血缘关系、亲缘关系、地缘关系而产生的宗法性和封闭性特征,极大地制约着民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其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亲情利益与企业利益的矛盾、企业决策水平与企业发展要求的矛盾、企业结构缺乏有效的用人机制等方面。

1.5 缺乏优秀人才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以及人们受传统就业观念影响,大学毕业生及高科技人才很少光顾民营企业,导致了民营企业优秀人才缺乏,高科技成果应用不多,科技开发能力弱,影响了民营企业发展的后劲。

2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对策

2.1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全省经济工作的战略重点,努力开创黑龙江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新局面。建立督查机制,建立和完善现有的督查机制,将民营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督查系统。政府在项目投入、信息咨询、政策扶持等方面为黑龙江省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积极的帮助。

2.2 促进民营经济产业集群化规模的形成在壮大民营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抓住黑龙江省的地缘、资源优势,明确“适度集中”的发展思路,以创造特色,培育整体优势。在促进产业集群的过程中,应注重运用经济手段进行激励和调节。继续发展普通中小型民营企业的同时,积极培育大型特色民营企业,通过大企业、大集团的龙头带动和中小企业的集群化发展,延长产业链,做大产业量,不断集聚生产要素和放大规模效应。

2.3 拓宽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尽快构建“大、中、小银行共同发展,国有、外资、民营银行互为补充”的多层次金融体系。加快构造面向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积极鼓励民间资本组建信用担保和贷款担保机构。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信用评级体系,国有银行应增加对那些规模大、业务往来多、资质好的民营企业的贷款额度。

2.4 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企业资本社会化,建立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力机制和约束机制。促使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建立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与发展共同体,并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素质。

2.5 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一方面民营企业必须完善人才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吸收社会人才,充实壮大技术人才队伍,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创造条件,鼓励人才到民营企业就业;另一方面要加强现有专业人才的培训,积极创造条件,为高科技人才提供发展空间。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形成科学有效的人才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保证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