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财政政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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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财政政策

绿色财政政策范文1

关键词:节约型社会;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有效开展

近些年来,资源危机已经成为了全球性的公共问题,而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俨然已成为全世界的共识.在我国节约型社会理念的提出下,建设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以及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要要求.从当前世界环境状况看,其资源、能源数量正在逐年减少,我国作为世界大国,需要积极采取有效性措施,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而绿色财税的实施,对于保护环境,实现资源节约,促进我国环保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1概述绿色财政税收政策

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主要是为了推动社会经济向着绿色化方向发展所提出的一项国家性政策,该政策旨在对资源进行合理地运用,并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社会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从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发展看,该政策在上世纪的七八十年代,已经在西方的发达国家中得到了完善.而我国由于实施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时间还相对较晚.所以,在政策的完善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局限.但不可否认的是,但该项政策的实施,对构建节约型社会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由于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企业组织、个人行为都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很容易忽视了环境的保护,而是为了实现眼前的利益,造成较大的资源浪费与生态破坏问题,不仅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还导致社会的未来发展受到较大阻碍[1].而利用科学的财政税收政策,能够充分发挥税收对于市场的杠杆调节作用,并实现公共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相互协调统一,让经济主体在实现经济发展的同时,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的重视,以更好地实现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型.从绿色财税政策作用上看,该项政策能够让投资主体的效益与社会效益实现协调统一.而实现持续发展与自主创新,成为了财税政策制定的主要着力点.环保节能技术在短期内不能达到良好的经济效益,会导致投资主体在节能技术的创新开发上承担一定风险,使其投资热情受到影响.而在这种环境下,若是政府充分利用自身的职能,并遵循市场发展的规律,对财税政策政策予以灵活的运用,就能够对市场进行有效调节,通过对节能产品、节能技术的适当政府扶持,以充分发挥其公共政策功能,促使社会经济的增长模式得到有效的转变.

2我国目前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不足

当前我国社会在发展过程中,更加重视经济增长形式的转变,虽然对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重视度不断提升,但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体制还不完善,不能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

2.1缺乏健全的税收政策

部分地方政府在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中,急于求成,为了有效转变贫困地区的落后状况,而忽视了社会经济的持续性发展,导致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对环境造成了破坏,并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同时,在财政税收政策方面,由于未将税收政策与各项财政政策的制定,与资源的节约利用充分结合起来,导致政策体系的滞后,使得社会范围内没有形成良好的环保意识、节能意识,也不能对资源浪费等现象进行有效性的约束,导致经济产业的优化升级受到了较大的影响[2].另外,在社会范围内,由于尚未形成节约型的消费形式、生产形式,使得与节约型的社会建设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很多地方政府为实现经济指标增长,而盲目引进高耗能的产业,这种做法不仅有悖于国家的产业结构调整,而且严重脱离了节约型社会的建设要求.与此同时,在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方面,相关政策体系建设也较为缺乏,使得节约型社会的构建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2.2缺乏具体的财政标准

当前,在构建节约型社会背景下,我国出台了相应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虽然,在政策的建设上,我国步伐逐渐加快,然而,在实际执行的标准上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使得收费政策欠合理、征税难度较大、税种不完善、政策执行力差等问题依然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由于资源节约型政策的标准配套制度建设还不完善,包括办公设备、家用电器、高能耗产品等节能标准,以及阶梯电价、水价、气价等政策在较多的地域还没有得到贯彻实施,使得在全社会范围内并未建立其相对有效的节约型社会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极大的限制了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执行与推进.

2.3缺乏良好的激励效果

我国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执行时间还相对较短,在政策的宣传与投入上还存在较大的不足,导致执行不到位,执行效果不突出等现象依然存在,同时也致使绿色财政税收制度对于资源节约方面的激励作用未能得到真正的体现.加之,政策对于社会上存在的资源浪费现象没有明确的惩罚措施,针对节能产品、节能技术的开发研究政策支持力不足,财政补贴欠缺等,使得社会各界的资源节约、节能技术研究积极性受到了打压.另外,我国在财政税收政策的执行上,还主要依赖于行政手段,没有形成相对独立、完善的政策管理体系,导致政策激励作用没有得到发挥,也不利于相关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落实.

3基于节约型社会环境下推进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有效开展的对策

要真正实现社会经济的发展转型,还需要在全社会范围内提高社会各界对于资源节约、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视.同时,我国政府也要结合资源环境发展现状、实际财政税收政策状况,来构建出更加合理、科学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体系,确保政策的贯彻实施.

3.1加大财政力度支持绿色循环经济的发展

在节约型社会构建背景之下,我国要加大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方面的财政投入力度,并建立完善的财政资金划拨渠道,并构建细化节能发展等相关的专项资金细则,实现真正的专款专用,把循环经济发展与财政支出相关的财政支持,作为我国财政补贴与财政支出的常规项目,以推动我国节约型社会的发展,并为其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预算支撑.基于此,就需要各级地方的政府部门更加明确财政补贴的范围以及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一方面,构建滞后产能的退出、淘汰机制,让高能耗、高污染企业推出市场经济主体;另一方面,则需要对节能技术、重点节能工程、节能产品的开发生产等提供财政上的支持;最后,还要建立关于矿产资源的有偿利用形式,并对生态补偿形式予以完善,从整体上促使我国财政政策绿色程度的提升.

3.2完善绿色财政税收制度

从我国税收政策现状看,其绿化程度还不高,没有真正形成产品全寿命周期的绿色税收体系,因此,其政策在全社会范围内激励与调控作用并没有得到真正的体现.所以,我国还需要完善绿色税制的建设,对税收提醒进行完善.具体包括:其一,在相关产品的生产环节,要增开垃圾税、污染排放税等不同的环境税种,而针对贯彻落实资源回收利用、污染物净化处理上,要适度给予奖励,进而促使生产环节实行环保、节能,避免严重的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让资源得到高效利用.其二,在资源开采环节,要对石化能源、水资源等增加资源税,并适度托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确保资源税征收的合理性,且在计征方式上,要使从量征税不断向着从价征税方向转变,以更好地发挥税收对于节能、环保的促进作用.其三,在消费环节,需要适当的扩大消费税征收,尤其对高污染、高能耗的产品,更是要进行重点征收,以更好的引导社会生产出低能耗的环保产品,并促使消费者树立绿色消费的理念.[3]

3.3应用科学绿色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财政支持政策

虽然在当前我国的财政税收政策体系中,已有较多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税收优惠、财政支持政策.然而,由于政策体系的适用范围相对狭窄,且宣传力度不足,形式过于单一,导致绿色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所以,就需要遵循市场的发展原则,并结合环境实际状况,制定出更加完善、科学的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并注意提高政策执行的灵活性,最大限度地降低税收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阻力.此外,在财政税收政策的范围适用性上,还要进行适度的拓展,对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资源回收利用等行为进行相关的财政补贴及税收优化,并对不利于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方面的政策进行调整,形成多种形式的税收优化政策,以便推更好地构建节约型社会.与此同时,需要注意到,消费者是产品的使用者,其消费意识与消费观念,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产品的生产.所以,也要通过提高税率形式,来适度提升一次性产品的价格,让消费者降低对高能耗、高污染产品的消费,促使产业结构趋于合理化、节能环保化.

4结束语

在我国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中,构建完善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有利于推动社会经济向着健康、持续、稳定的方向发展.在节约型社会环境下,我国要建立更加完善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就需要结合实际发展需求,并综合性分析环境发展状况、经济发展状况,并提高政策执行的灵活度,高效实施与绿色环保相关的优惠政策,以提高全社会的环保节能意识,并利用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为我国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提高强有力的支持,以促使经济增长方式向着积极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平.循环经济发展与两型社会建设中财税制度创新研究[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7(05):88-92.

〔2〕苏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与财政政策选择[J].经济研究参考,2014,21(61):3-22.

绿色财政政策范文2

节约型社会通常指在社会生活与生产的过程中,通过政府政策干预、科学技术支持、群众思想教育等方式,提升对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以及可持续生态建设的重视程度,促进低碳节约型社会的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具有诸多优势,主要体现在如下3方面。(1)促进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尽管我国自然资源的总体储备量巨大,但面对大量的人口,人均资源占有率却始终较低。在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自然资源逐渐变成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因此,降低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消耗速度,提升资源的利用率及循环使用率是我国经济实现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2)在新时代的社会背景下,低碳环保已经成为时代的发展主题,实现对自然环境的有效保护成为全人类的共识。节约型社会理念的提出符合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不仅能提升社会群众的资源节约意识,更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3)在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衡量国家综合国力的标准不仅包括经济实力、军事实力、文化实力,还包括国家的能源储备含量。因此,促进节约型社会的建设,有利于降低我国的能源损耗程度,并通过开发新能源等方式增加我国的能源储备量[1]。

2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内涵与作用

绿色财政税收的基本含义是指财政部门通过税收手段实现社会经济的节约、高效、绿色发展,其主要目的是保护自然环境、促进资源高效利用,进而实现国家及社会的良好发展。我国目前的财政税收体系较为传统,在实行过程中难以有效实现行业的绿色健康发展,经常会出现资源过度开发、能源浪费等现象,与节约型社会的基本理念背道而驰。而绿色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能够更好地约束各行各业,使人们从根本上树立环保意识,进而促进国家和社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3我国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阶段,我国对绿色财政税收体系的建设已经初具规模,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也不断完善。但由于绿色财政税收制度在我国实行较晚,同时受自然资源、国家发展情况、社会经济条件以及人口数量等因素的影响,绿色财税体制在建设和实际执行的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2]。

3.1节约资源的意识有待加强

目前,我国在建设绿色财政税收体系的过程中,对自然资源的节约意识不强,社会也未形成绿色低碳的消费氛围,限制了绿色财政税收的发展。首先,大部分社会群众对节约型社会缺乏科学的认知,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仍然采用传统的方式,缺少足够的环境保护及能源节约措施。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部分企业利用绿色财政税收制度的法律空缺,私自大规模开采资源以及排放污染物,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

3.2绿色财政税收的政策体系不健全

由于我国绿色财政税收体系建立的时间尚短,仍处于探索阶段,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税收制度不合理、税收标准不统一、政策制度不科学等问题,限制了绿色财税体系的进一步发展。现有的绿色税收政策更多针对大型企业,对中小型高能耗企业以及家用电气设备的约束力度不足,甚至部分地区尚未出台相关对策。

3.3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激励效果不明显

我国绿色财政税收体系奖罚制度不完善,导致其实际激励效果不明显,社会群众对于相关政策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限制了绿色财税体系的有效实施。首先,财税体系对于企业、个人的环境破坏以及浪费资源等行为的处罚标准不严格,导致大部分企业对处罚不以为意。其次,对节能技术研发及使用的优惠政策较少,很难有效促进相关科研机构节能产品的研发以及企业对节能产品的选用,导致企业更愿意选择高收益且高能耗的设备。

4节约型社会背景下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优化策略

4.1加强政府的指导干预作用

财政税收体系的建立是促进国家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方式,绿色财税体系的建立也离不开政府的指导。地方政府要秉承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基本理念,结合地方发展形势,制定科学合理的绿色财政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好地方财政长期发展的格局,大力发展绿色经济。

4.2积极支持创新和推广节约技术

绿色财政税收体系的建立离不开创新节能技术的支持,只有企业逐渐采用更加节能环保的方式进行生产,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绿色财税。目前,国外企业更加注重节能产品的研发与利用,通过创新技术,提升能源的利用率,将污染程度降到最低。例如研发新型水资源再利用设备,通过回收过滤等方式,有效去除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中的有害物质后再进行排放,降低水污染的程度。

4.3创新绿色财政税收管理措施

绿色财政税收体系的完善离不开创新型的财政税收管理方式,地方财政部门要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绿色税收管理方案,结合地区经济发展以及自然环境保护情况,完善具有当地特色的税收管理方案。例如对于沿海城市,税收管理部门可以加大对海水排污单位的税收力度,如果企业的污水排放情况不合标准,需要支付额外的税收;如果企业严格遵守节能环保的基本要求,财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免其税务。这种奖罚分明的税收方式不仅可以对企业起到严格的监督作用,还能起到一定的鼓励作用,推动企业朝着绿色环保的方向转型。财政部门通过采取具有创新性、针对性的税收方式,能够更好地促进区域性绿色财税体系的发展。

绿色财政政策范文3

政府绿色采购在法律和制度层面上须具可行性、可操作性。完善绿色采购相关法律、制度及配套措施,如尽快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或者出台专门的《政府绿色采购实施条例》,对绿色采购的主体、范围、责任、执行标准等进行细化和完善,为推行绿色采购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在实践中,为了落实政府采购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扶持,一些地方性规定已经相继出台,如辽宁省纳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投标产品,按照相关规定对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可以对其投标价格给予5%~10%幅度不等的价格扣除;对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标项目总分值4%~8%幅度不等的加分;对采用性价比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在技术评标项目中给予相应评标项目总分值4%~8%幅度不等的加分,在价格评标项中给予投标价格4%~8%幅度不等的价格扣除。在各地实践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我国完善的政府绿色采购法律制度体系。

同时,建立统一的绿色采购标准。应该由国家权威部门联合各机构,发动各行业,充分整合现有的认证资源,通过科学的认可办法,选择采购所涉及的优先领域,分行业、分产品制定统一的绿色采购标准和清单。政府绿色采购实践落实

首先,对政府采购相关人员,如公共机构、集中采购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等实施培训,同时在目前节能减排的大环境下,加大绿色采购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采购绿色产品、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重大意义的认识,促使绿色采购成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实现的重要抓手。

各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具体采购活动中,应不打折扣地实行绿色采购这一政策功能,发挥政府绿色采购的导向作用,激励企业加大技术投入力度,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以达到政府采购所要求的节能环保要求。

其次,相关专业协会应该充分发挥其对政府绿色采购的推动作用。如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等行业组织实施的“绿色之星”产品综合技术评价,有助于各公共机构充分了解相关采购产品的环保节能的特性和技术指标,为政府绿色采购提供具体的采购依据。

再次,把政府绿色采购落实到采购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在编制采购目录以及采购限额标准的时候,就需充分考虑绿色采购的范围;并且要及时完善《节能产品清单目录》,有的企业就认为清单更新时间太长,企业研发出的最新节能产品不能及时登上目录,待一年之后清单目录更新时就不算新产品了。

同时,要强化绿色采购的预算编制,从源头上保障绿色采购的落实,在采购过程中,加强各预算单位绿色工作消费意识,加大绿色采购的执行力度。

绿色财政政策范文4

1.绿色转型是顺应时代潮流的客观要求

新世纪以来,经济发展方式的绿色转型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理念,促进传统经济和工业文明向绿色经济转变逐步为人们所接受。世界各地的很多国家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发展模式,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优化各类能源结构,将协调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同环境保护有效结合起来。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我国要对绿色经济房展方式进行正确的定位,顺应时展的潮流,谋求人类自身发展与环境的和谐发展,将绿色转型发展成为可以应对国际经济危机的力量。

2.绿色转型时发展可持续经济的内部要求

一直以来,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是廉价资源和低成本要素,而这种模式在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也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的问题,恶化了环境、资源问题。在全球倡导绿色经济发展方式的大环境下,我国企业的竞争能力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可持续发展经济也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只有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绿色转型,通过走可循环发展的低碳经济道路,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集约型发展为新的增长点,才能在全球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为长期的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3.绿色转型是提高我国综合竞争能力的有效途径

长期以来,我国在产业结构上存在这样一个现象:结构长期处于不平衡状态,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较小,化工也比重较大。由于这一现象的存在,我国服务业对经济的带动作用非常有限,同时资源和环境承受着非常重的压力。而从产业升级上来看,我国多数企业仍处于传统的加工制造阶段,新型产业的发展总体上比重不大。从自主创新能力上来看,我国的企业缺少核心技术,科技创新不强,企业的增长大部分考规模的扩大和投入的增长来拉动,缺乏核心竞争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是有效解决上述问题的重要途径。

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财政政策举措

1.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打造绿色产业体系

产业结构的调整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突破点,财政政策应该全力支持以搞科技发展为依托的产业结构升级,推动绿色产业体系的建立。首先,要充分发挥财政税收制度的约束作用,对传统工业进行大力改造,逐步取缔能耗高、附加值低的重工业企业,尤其是化工业企业,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大力支持高耗能行业的绿色化转型。其次,通过发放财政补助、贴息贷款等手段,鼓励科研、信息、设计等生产服务型企业的大力发展,提高其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2.合理利用现有资源,普及资源节约理念

就目前我国的财政政策而言,对于合理利用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鼓励和支持海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因此,推进资源改革,构建与高效资源利用率相配套的财政政策显得十分必要。第一,要适当扩充征收资源税的范围,对一切可以进行计量的不可再生或再生难度大、时间长的资源拉入到征收范围,以减少企业对资源的掠夺式使用。第二,改变矿产资源的计算和征收方式,将从量征税的政策改为从价征税,这样可以有效的提高资源的开采率和回采率。第三,实行差别税率,提高资源税税负,循序渐进提高对不可再生或再生难度大、时间长的资源的资源税征收标准,激励企业有效提高资源的利用程度,同时大力发科研,研究可持续和可替代的资源,提高技术水平。

3.改进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经济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一大前提就是促进能源结构的改进。财政政策应注重对能源结构优化的引导,大力推进可再生资源的研发和使用。首先,通过财政对可再生资源发展的大力投入,有效改善能源使用结构,提高财政的支持力度,鼓励新能源开发,逐步提高绿色能源的比重。其次,推进清洁能源的产业化发展,大礼开展核能技术、二代生物燃料技术等新型技术的研发。最后,调整现有能源的价格机制,使其能准确的反映市场的供需关系,更好的体现资源稀缺度,引导消费者树立节约意识,扩大再生能源的使用比重。

绿色财政政策范文5

关键词:循环经济 财政政策 先进经验 建议和对策

一、循环经济概念概述

循环经济是生态规律支配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根据使用的资源为基础,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进行利用和回收,以这些为基本特征的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范式,其核心是用最少的资源消耗和更低的成本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环境效益的作用,以人为本,执行和实施科学发展观,实施开源污染控制策略,可持续发展,实现从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的不断转化。

二、循环经济发展的财政支出政策问题

(一)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金融部门投入资金不足

实现能源利用的高效,减少排放量将需要大量的资金。而中国对于循环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不是很足。据统计,在2009年,中国的中央政府支出在节约能源方面是45亿人民币,但这些资金投入相对比较松散,强度缺乏的问题就很突出。节能和中国发展循环经济的进度仍远远落后于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在2000年,发展经济发面的经济投资在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的整体投资比例是0.91%左右,因此,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还比较大。目前,我国在生态和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各级一般维持在1.2%左右,金融投资的百分比相对比较低,很难有效地遏制中国的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恶化的趋势。

(二)没有设立特别基金的支持

节能基金由政府创建的一个循环基金,是一个长期的,可持续的资金来源。29个国家设立了节能创新基金,泰国在1992年的时候,创新基金就有了5亿美元,是世界上最大的节约基金。基金主要用于由泰国政府实施的需求管理方案。到现在为止,国家还没有建立独立的循环经济发展方面的特别基金和专项基金,循环经济产业投资的资金分配给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和高科技发展的新项目,相当不稳定。

(三)结构不合理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以产业为基础的思想是非常严重,在许多国家,许多省,直辖市提出这样的口号,“财政支出偏向重化工业,减弱农业和服务业的发展方面的投资。”许多地方政府为了实现绩效,追求经济的片面增长,一次又一次地减少农业投入,使农业支出的总支出比例开始不断下降。在这方面,三次产业结构失衡,特别是服务行业仍然是很低,另一方面,由于工业发展的资源消耗,环境的污染,导致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面临威胁严重。

三、发展循环经济的财政政策设计的思考

(一)加大对循环经济的金融投资

在未来的公共财政改革过程中,要对投资的范围进行改变,改变投资范围的太宽这个问题,逐步退出一般性竞争领域的投资,国家应该根据经济发展发面的需要,进行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方面的投资。政府应加大投入,支持促进有利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如水利建设,城市地下管道铺设,绿色园林城市建设和公路建设等公共设施建设,调动循环经济建设的积极性。此外,在污染控制,废物回收和再利用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方面,政府应加大投资力度。更好地发挥政策的指导作用和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政府应加大必要的财政投资力度。

(二)在消费支出方面,提高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政府绿色采购是一个重要的环境经济手段,包括非常丰富的内容,涵盖几乎政府办公室所有的方面和环节,如电话,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办公用品,各种车辆,小船,和其他办公用品等等。

政府提高绿色采购制度,应采取以下措施:建立绿色采购的基本理念,绿色供应系统必须有效率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完善绿色公共信息披露制度,根据国际惯例,政府采购应该有足够的信息透明度,主要是通过绿色采购的清单来具体实现。绿色采购清单是编制由有关政府部门认证的,政府采购的环保产品和节能认证的产品清单。现行国际体系中,包括强制性和指导性清单,可以被列入政府绿色采购的很多内容都可以给予考虑,政府采购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

(三)利用政府直接投资,促进节能和环保产业发展

确定主要的政府投资的内容和范围。为了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投资购买性支出的开支,我们的政府应该加大投入,支持公共设施建设,以促进循环经济有利发展,例如,水利重大项目,地下城市管道铺设,园林绿化建设,道路修建等。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经济负担相对比较低,这样可以调动循环经济建设的积极性。这些利国利民的措施,都可以采用政府直接进行投资的方式,这样见效比较快,也省略了其他方式的中间环节,是资金得以充分利用,不会发生资金分配比较松散的状况。

(四)设立专项基金

建立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是复杂的,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包括该领域的所有方面,政府要安排且落实好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预算支出,应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建立有关机构,动员社会团体和公众对循环经济进行宣传,教育,推广,执行和监督。通过各种途径来为财政方面的问题进行准备,例如经费可以来源于财政支持,可以来源于资源税改革方面,可以来源于社会捐赠等等。此外,专项资金投资,要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金融,科研机构在循环经济领域的的交流与合作,并鼓励市民进行循环消费,并且要明确规定节能及环保的投入增长速度要高于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

参考文献:

[1]陈立君. 发展循环经济的经济政策研究[J]. 经营管理者 , 2011,(06)

[2]赵杰;李明晓;循环经济与税收政策支持[J];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01)

绿色财政政策范文6

“将零星的财政补贴转化为规范的生态补偿机制,这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政策起步

《新理财》:目前,我国生态补偿工作处在怎样一个阶段?

孔志峰:我国生态补偿已经走过理论准备、地方试点阶段,目前正处在政策起步阶段。

2000年之后,国家环保总局就着手展开了生态补偿的研究。2005年3月,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的生态补偿机制和政策课题正式立项,该课题研究为我国生态补偿实现了最基本的理论准备。

2007年,环保总局印发《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就流域、林业、保护区、矿产资源开发、生态功能区等领域的生态补偿,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这个意见,总结了各地经验和现有的研究成果,也标志着中国的生态补偿,已经走在国家宏观指导下的起步阶段。

《新理财》: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我国生态补偿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请问我国现有的生态补贴做法是怎样的?

孔志峰:每个地方做法差距很大,但从总的看,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

第一,在宏观调控层面上。利用一些财政工具,如:消费税、增值税减免、财政补贴、水资源费等,在国家宏观中体现生态补偿的要求。

第二,在国家层面上。主要体现在一些生态项目中。如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等项目中的补偿政策,“三江源”生态保护等项目中的生态补偿。

第三,在地方政府层面上。一般采取政府间转移支付解决,纵向转移支付一般由省级财政向市县进行,横向转移支付则体现在同级政府之间。

政府摸索

《新理财》:对于环境保护,生态补偿能否成为一种普适的办法?地方政府应该如何做好生态补偿?

孔志峰:实际上,生态补偿一直是作为一项重要的环境经济政策来实施的。在目前环保部提出的七大环境经济政策中,生态补偿是最早落实的一项政策,因此,可以说是一项普适的环境政策。目前的问题是,生态补偿涉及到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两大领域,各地在试点形成的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都是比较零星的、分散的。如何将其转化为比较规范的生态补偿机制,这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建立规范的生态补偿机制,包括很多内容。如:如何把生态补偿的一些因素纳入现行的财政体制中,如何在税收体系中形成环境税收体系等等。此外,还需要考虑把财政政策与产业政策有机结合起来,调动企业家发挥社会环境责任;需要考虑把生态补偿政策与我国的生态功能区划分政策有机结合起来。

财政设计

《新理财》:在您看来,生态补偿方面的财政方向是怎样的?如何建立一套完善的机制实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孔志峰:从我参与生态补偿的研究与实践情况看,我认为,从财政的角度讲,进行财政政策的制度设计,需要从如下三个层面进行:

首先是形成调整人与自然交换方式的政策,把过去干预性、过度开发调整为可持续发展式的,具体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对产生生态服务功能地区的地方政府,要对其失去发展机会导致的财政收入减少,给予一定的补偿,这种补偿主要通过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制度来实现:二是对企业,通过财政政策的调整,在其成本中增加生态补偿的相关费用,要提高企业的环境社会责任;三是对个人,需要通过向它们发放生态补偿补贴的方式,来调整其与自然的交换关系。

其次,是要把生态补偿与地方产业转型结合起来。如果仅仅是发放补贴来实现生态补偿,最终会形成一种输血型的机制,难解根本问题。因此,生态补偿需要与扶贫、区域经济结构调整等结合起来,改变原来生产生态服务功能地区的经济结构,使他们的发展,从原来的GDP为核心,转化为以绿色GDP为核心。

最后,需要建立生态补偿资金的绩效评价制度,以绩效评价制度规范补偿资金的使用,将绿色GDP与生态补偿挂钩,由此达到生态补偿的目的,提高补偿资金的使用效率。

国际借鉴

《新理财》:作为环境保护的一种有效手段,生态补偿已经在国外较为常见,他们的做法能否为我国的生态补偿提供借鉴和启示?

孔志峰:国外的概念和我们不一样,我们讲的生态补偿,在国外叫做“生态功能服务付费”。这是一种建立在自然资源、生态功能产权基础上的市场交易行为。我国是公有制国家,土地是国有的,由此形成的生态功能是很难界定产权的。因此。利用产权交易的方式,形成市场主导型的生态补偿机制,在我国很困难。所以我国的生态补偿,还是政府主导为主体,两者差别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