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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化报告范文1
近年来,我县农业机械化工作紧紧围绕农民“买得起、用得起、用得好、有效益”的目标,坚持以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为核心,着眼农机推广实际,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机化事业得到快速发展。
(一)农机装备总量持续增长。中小型农机具得到快速发展,先进适用的新型农机具得到推广应用。截止目前,全县农机总动力达42.8万千瓦,同比增长11%,农业机械原值1.8亿元。现已拥有拖拉机313台、联合收割机125台、耕整机12000台、步行式插秧机65台、乘坐式插秧机1台、稻种催芽机4台、一条龙播种机2台、烘干机1台,拥有排灌机械9500台套/65000千瓦,拥有固定提灌站255处,常年提水量可达到3000-3600万立方米,较好地解决在自然灾害中人畜饮水困难,确保了本县农业生产用水。
(二)农机作业水平逐年提高。2013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生产水平达58%,比2012年增长6个百分点。其中,完成机耕作业面积63万亩,机耕水平达77%;机播面积8.9万亩,机播水平为15.8%;机收面积47万亩,机收水平为80%。2013年9月至2014年上半年,我县推广油菜全程机械化作业1万亩,现已丰收在望。2014年我县大力推广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现已在伏龙乡的三夹沟村,石垭镇的云峰村、张口楼村,顾县镇的桐子树村等地完成水稻机械插秧面积近1万亩,预计全县机插秧面积推广为3万亩,力争2014年水稻全程机械化作业面积占全县水稻面积的21%,比去年同期增长33%。
(三)农机服务体系初具规模。近年来,不断强化农机组织建设,构建农民与农机作业市场的纽带和桥梁。农机服务网络正在形成,全县现有农机销售网点88个,农机维修网点170个,乡镇农机技术推广站10个,农机服务协会1个,农机专合组织15个,发展社员2487人。把有能力提供农机专业服务的农民组织起来,组建了农机机耕服务队、抗旱服务队、机收服务队、机械维修服务队、机电灌溉服务队,积极开展油菜直播、春耕、水稻机插秧技能竞赛,切实解决了机械购置资金不足、技术人员缺乏、服务机制不活等诸多问题。努力推行跨区作业,去年“春耕”期间,组织8台大中型拖拉机到区、武胜县、南充市等地跨区耕地10000余亩,探索了有偿与无偿服务新路子,走出了农机大服务的新格局。
(四)建设基础设施更加夯实。全县农用排灌机械9500台/65000千瓦,拥有固定提灌站255处。去年至今年上半年,新建维修提灌站37处,新增提灌面积10.1万亩,机电提灌面积达到69万亩,较好地解决旱灾中人畜饮水的困难问题,确保了全县农业生产的正常用水;全县机耕道1232公里,解决了农民生产生活出行难的问题。
(五)农机购置补贴全面落实。2006年开始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至今,全县累计补贴农机购置资金2207.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890万元、省财政补贴资金22.25万元、县财政配套补贴资金295万元,拉动农民投入购机资金4092.75万元,补贴机具作业收入2800万元。今年1-3月,全县44个乡镇1002户农民购置的1068台农机具享受了农机补贴,中央补贴资金126万元,带动农民投入294万元,但由于2012年前县本级财政实施了地方累加补贴,从2013年县本级财政停止了对农机购置补贴的累加补贴,导致我县今年1-3月全县只补贴了126万元,与前几年同期相比大大降低了机具购买力。
二、农机化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受自然环境、政策环境、经济状况、人口素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全县农机化发展在进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制约因素,不能完全适应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主要表现在:
(一)农机装备不合理。存在“六多六少”问题,即小型机具多、大型机具少;动力机械多,配套机具少;粮食作物机具多、种植机具少;低科技含量机具多、高科技含量机具少。
(二)政策性资金投入不足。宣传投入少,导致群众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农机重要性认识不足,购机积极性不到位;培训投入少,导致机手熟悉农机安全常识不够,掌握农机操作规程不熟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少,导致农机作业便道和提灌站建设滞后,农机正常使用受限。
(三)农民购买力不强。多数农民渴望在农业生产中能得到类似联合收割机的机械化程度较高的新机具,但由于农业收益微薄、新机具的价格偏高、地块分散(导致作业成本高、新机具成本回收慢,经济效益不好)、农机作业季节性强等原因,使得农民对新机具望而兴叹,影响了农业机械化的纵深发展。
(四)农机油料价格高(或紧缺)。油料涨价太快,农机作业费用陡增,使用成本太高,相当部分农民因油料价格太高而“望机兴叹”,甚至出现农忙买高价油或买不到油的现象,影响了农民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
三、加快推进全县农业机械化的对策思考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我们应牢牢把握当前良好的发展机遇,强化农机在现代农业中的基础地位,以建设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社会化服务为主线,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节支为核心,突出“兴机富民”,不断提高农业装备水平和农机作业水平。
(一)增强认识
1.充分认识到农业机械化是发展丘区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由于丘区坡地多,地块小而分散,作物种类多,基础设施薄弱,经济条件差,农民素质相对而言偏低,这些因素导致丘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严重滞后,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摞慌弃慌田地不断增多,要解决以上诸多不利因素,形成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机械化就成了现代农业的必备要素,没有机械化的实现就不可能有现代农业。
2.充分认识到农业机械化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农业机械化不仅能够把广大劳动者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促进农村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同时,农业机械化也是节本增效、增加丘区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农作物生产的农机化节本增效技术,可以大大降低劳动成本,减少物化投入,使有限的投入产生最大的生产效益,从而增加丘区农民收入。
(二)理清思路
1.坚持把发展作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为动力,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大力发展农机服务产业化,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农业机械化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不断增强农业机械化对农村经济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的支撑和保障能力,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节支提供强有力的农业机械化技术支持。
2.扩大示范、加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以专业技术人员、乡镇农机(技)站、种粮大户为支撑,把机械化育插秧示范工作推广到各个乡镇,加强新型农业机械的推广宣传,深入实地,组织开展现场展示、演示,让农户了解插秧机及其它新型农业机械的可靠性、适用性消除农户的思想顾虑,使农户对新机具、新技术全面认知了解,为今后新机具的推广打下坚实的基础,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
3.丘区是农机化发展相对薄弱的地区,也是今后发展的潜力所在。丘区自然备件差,劳动力缺乏,更需要农业机械化。要在少数条件相对而言较好的村,从水稻机械化推广到油菜多种经济作物机械化,逐步带动条件较差的村实行机械化,以推动丘区乡镇经济作物普遍机械化。
(三)加大投入
1.制定出台丘区机械化农业生产用油补贴政策。对从事农田作业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给予政策上更大力度的支持;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支持力度,将补贴比例由现行的30%提高到50%,并继续争取县级财政对购置补贴的累加补贴。
2.加大丘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的投入。一是加大农机作业便道建设的投入。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关键是提高农村干部生产水平,发展和实施农业机械化。而实现机械化的前提条件就是农机作业便道,没有完好农机作业便道再好的农业机械也难以下田作业。二是加大农村机电提灌站建设的投入。丘区水低田高,春旱和冬旱经常发生,老的提灌站多数损毁,已不能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农民生活的改善发挥作用。
3.加大农机基层人才培训的投入。把人才培训纳入培训纳入项目实施的重要内容,着力培养大批农机技术人才,提高农机手农机服务水平。
(四)完善机制
1.政府引导,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形成稳定的农机发展长效机制。
2.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运行机制。一是要结合各种农机补贴政策,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培育和扶持一批家机大户、农要种粮大户,使之成为社会化服务的主力军,带动其周边区域农机化的发展。二是促进机具、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组合,积极发展农机合作组织,推进农机服务向专业化、市场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农业机械化报告范文2
2011年9月27日上午,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执行情况和检查情况等两个报告。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如何进一步提高农机化水平展开热议。
吴国华副主任:我省农业机械化推广存在以下制约因素:一是自然环境,如地貌、人口等等;二是技术因素,机械化本身的水平和质量等;三是政策环境,这个政策最后归结落实到运用机械化的成本和运用人力成本之间的比较;四是实行机械化以后,一系列运用机械化的水电、服务、维修等等配套问题。我省地少且零碎,种植机械化低于全国水平,是由省情决定的,在情理之中,所以要实事求是从省情自然条件出发。同时,机械化程度和城镇化水平紧紧关联,如果农村人口很少,机械化是必然的,如果人口较富裕,机械化的成本必然高于人工成本,这是一个自然进化的过程。我感到在这样的省情下,我省农机化工作已经做得很好了。我赞成政府的报告。
钱宝荣委员:提几点具体意见和建议:一、目前我省农业机插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业成本降下来很难。建议抓住农机推广的薄弱环节,通过技术和服务,突破农机推广的瓶颈,努力促进地区平衡。二、一直以来,农村综合用电电价偏高,导致农业机械化大量推广后,农民用电负担加重。建议加快农村电网改造,改变农村电价远高于城市电价的现状,实现城乡同电同价。三、支持农机行业发展应该作为推进农业机械化的重要内容,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农机制造业的扶持力度,尤其要加快对农机行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从而大大加快龙头企业的发展动力和优势。
龚昌成委员:我提两点建议:一是要从浙江实际出发,对农业机械化的定位要准确。我省人多地少,山地丘陵较多,要加大对适用对路的农业机械的研发,以满足我省农民的实际需要。二是加大农业科研队伍建设,加大对农业机械研发的投入。根据我省的实际,积极组织科研单位进行研究开发,依靠我省自己的力量,尽量提供质量比较高,价格比较低廉的农业机械。目前我省农业科研力量比较薄弱,这是下一步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
魏真柏委员:我提点建议:一是要整合土地资源,这是促进农业机械化的重要前提。二是调整农业耕作思路和耕作方法,改变现在一家一户的模式,通过农业合作社,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
农业机械化报告范文3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工作,加强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农业机械使用者和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机械质量调查(以下简称质量调查),是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在用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状况进行调查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质量调查工作,统一质量调查规范,协调跨省的质量调查,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国质量调查计划,公布调查结果。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调查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质量调查计划,公布调查结果。
第四条质量调查的具体工作由省级以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承担,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安全监理等机构配合。调查涉及地区的农业、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协助。
第五条质量调查坚持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农业机械使用者、生产者、销售者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条质量调查不向调查涉及的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章质量调查的确定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农机质量投诉机构,负责受理投诉,统计、分析、报送投诉信息,为制定质量调查计划提供依据。
农机质量投诉机构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应当加强质量信息收集和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质量调查建议。
第九条质量调查计划应当根据农业机械使用者的投诉情况和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制定,并及时公布。
省级质量调查计划在公布前应当报农业部备案。
第十条质量调查计划应当明确质量调查的名称、目的、内容、范围、对象、时间、方法、实施单位等事项。
第十一条列入质量调查计划的农业机械产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属于国家财政补贴、优惠信贷、政府采购等政策支持范围的;
(二)对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有重大影响的;
(三)出现集中质量投诉或者重大质量事故的。
第十二条质量调查内容包括:
(一)安全性调查:对农业机械影响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的程度进行调查;
(二)可靠性调查:对农业机械故障情况进行调查;
(三)适用性调查:对农业机械在不同地域、不同作物及品种或者不同耕作制度的作业效果进行调查;
(四)售后服务状况调查:对企业质量承诺和售后服务承诺兑现情况进行调查。
第十三条承担质量调查任务的省级以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以下称调查承担单位)接受任务后,应当制定实施方案,报下达任务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任务下达部门)批准。
实施方案应当包括质量调查的具体内容、程序、样本数量和分布、技术路线、调查方法和依据标准、调查表格和填写说明、数据统计处理方法、工作分工、参加人员等。
第十四条任务下达部门批准实施方案后,应当向调查承担单位下达质量调查任务书。
第三章质量调查的实施
第十五条调查承担单位应当对调查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当次质量调查证件。
第十六条进行质量调查时,调查人员应当向被调查方出示质量调查任务书和质量调查证件。
质量调查采取问询查证、发放问卷、现场跟踪、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必要时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者企业质量承诺进行试验检测。
第十七条被调查方应当配合质量调查工作,按照调查要求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第十八条质量调查结束后,调查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汇总、处理和分析调查信息,形成调查报告,报送任务下达部门。
第十九条调查承担单位和调查人员对调查结果负责,对调查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保密,不得利用质量调查进行有偿活动。
第四章调查结果的公布
第二十条任务下达部门收到调查报告后,应当对调查内容、程序、方法是否符合实施方案的规定进行审查。
审查工作应当在收到调查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通过的,任务下达部门应当及时公布质量调查结果。
省级质量调查结果应当在公布前报农业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调查承担单位应当在质量调查结果公布后20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向有关企业通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对质量调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或售后服务问题严重的生产或者销售企业,由任务下达部门责令整改。
第二十二条企业对整改通知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整改通知下达部门应当在收到企业书面异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二十三条企业对整改通知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而未被采纳的,应当按照通知要求报告整改情况,由整改通知下达部门组织确认。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四条调查承担单位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对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取消调查承担单位或者个人的质量调查资格:
(一)不按规定进行调查、伪造调查结果、瞒报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
(二)利用质量调查从事有偿活动的;
(三)擅自透露质量调查相关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有其他、、行为的。
调查承担单位和个人利用质量调查获取违法所得的,予以追缴。
农业机械化报告范文4
一、现行农业机械鉴定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定型鉴定在全国没有统一的规定和管理模式。定型鉴定是试验鉴定的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农业机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可以委托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对其定型生产或者销售的农业机械产品进行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检测,作出技术评价。”农业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明确规定推广鉴定申请材料需提品定型证明文件,第四款又规定“产品定型证明文件可以是所申请产品的省级以上相关鉴定证书,也可以是省级以上农业机械定型鉴定证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生产许可证及其附件。省级推广鉴定证书可以作为申请部级推广鉴定产品的定型证明文件。”目前,定型鉴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农业机械定型鉴定证书”为主,省级以上农业机械定型鉴定证书由各省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管理需要组织开展定型鉴定后出具。由于各省的管理制度不同,开展定型鉴定的方式和方法也不统一,有些省开展定型鉴定直接提供定型鉴定证书作为定型鉴定证明文件;有些省开展推广鉴定不开展定型鉴定,提供推广鉴定证书作为定型鉴定证明文件;有些省由鉴定机构以型式检验代替定型鉴定。各省开展定型鉴定的方式方法也不相同,有些省根据不同产品采取会议鉴定、检测鉴定、函审的方式进行定型鉴定,有些省则用其中一种或两种方式进行定型鉴定。因此,对于企业来说,同一产品在不同的省可能会遇到不同的定型鉴定要求。同样是定型鉴定,需要提供的材料以及鉴定的依据、方法、时长可能也不一样。
(二)推广鉴定的管理和要求不够规范统一。推广鉴定是试验鉴定的主要方式,也是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重要依据,推广鉴定的地位和作用在农业机械鉴定管理中举足轻重。目前,推广鉴定在农业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中有相应规定。推广鉴定又分部级推广鉴定和省级推广鉴定,部级推广鉴定在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实施细则》中有规定,相对比较规范统一。省级推广鉴定,由于有各省根据当地情况进行规定的环节,不同省份开展的省级推广鉴定存在很多差异,出现很多不够规范统一和不一致的规定和做法,例如:(1)农业机械定型证明要求不统一,有些省开展农业机械定型鉴定有定型鉴定报告及证书,有些只开展农业机械型式试验,或者都不开展,直接进行推广鉴定;(2)批量生产时间要求不统一,有些省要求批量生产时间为一年,有些省要求为6个月,有些省要求为3个月等等;(3)销量凭证不统一,有些省按产品分大、中、小型,提出50台、100台、200台等不同数量的要求,有些按照产品销售价格规定不同的数量;(4)可靠性试验证明不统一,有些有可靠性试验报告,有些没有,并且可靠性试验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往往也不一样;(5)鉴定依据不统一,省级推广鉴定没有部级鉴定大纲的由各省制定省级鉴定大纲作为鉴定依据,各省制定的省级鉴定大纲在审定规定和具体编制内容上都会有区别,造成同一个产品在不同的省进行推广鉴定时依据的大纲要求并不一样,等等。
(三)鉴定机构鉴定技术能力不强,发展不平衡。一是农业机械鉴定机构在各省农业(农机)主管部门均有设置,分散在全国各省,按行政区域建设和受理开展鉴定业务,缺乏针对性和专业性,往往低水平重复建设,造成部分资源的浪费;二是鉴定机构技术装备投入不足,用于鉴定检验检测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缺少统一规划和调配,大部分鉴定机构基础设施落后,仪器设备无法及时更新,造成鉴定技术和能力落后,不能充分满足农业机械化发展需要;三是鉴定机构人力资源更新困难,人才力量薄弱,大部分鉴定机构存在人才结构不合理、人员流动和更新慢、高素质人才缺乏等问题,使鉴定技术开发、能力创新等发展滞后;四是政府部门对鉴定管理缺乏有效的体制机制,往往着重对鉴定业务控制管理,忽视对鉴定过程的监督和检查,使鉴定工作权责不清,鉴定机构在业务和鉴定能力上过多依赖政府部门,缺乏独立发展和创新提高的能力。
二、现行农业机械鉴定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随着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我国的鉴定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加快,鉴定制度的改革也得到了不断的推进,但是根本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主要原因有以下方面:
(一)管理体制改革不到位,造成鉴定工作权责不清。目前,农机鉴定机构从属于各省农业(农机)主管部门,大部分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少数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也有大部分划分在公益一类,只有少数有划分到公益二类。但是,政府掌控鉴定工作的管理和决策权,鉴定机构在业务工作上必须服从主管部门的领导,独立开展和承担鉴定工作的公益性职能还没有得到进一步明确,鉴定工作权责不清晰,鉴定机构只有鉴定工作的责任和义务,没有鉴定证书发放的权利和独立控制能力,在人、财、物、业务来源、业务拓展等方面受政府部门控制较多,而政府部门由于工作性质不同,往往不够了解鉴定机构鉴定工作的性质和管理需要,因此难以管理和控制到位,造成鉴定工作的职权利不清晰,不利于发挥鉴定技术优势和技术潜力,也不利于落实责任和提高工作质量。
(二)监督管理欠缺,造成鉴定机制运行不顺畅。由于鉴定业务按行政区域划分,各地政府对鉴定工作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不同,各省开展鉴定工作的鉴定机构发展也不平衡,有的发展比较快,有的发展比较慢。当前,政府对鉴定机构及鉴定工作尚缺乏有效的监督控制和协调管理能力,对鉴定主管部门、鉴定机构及获证产品的监督检查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体系机制,使监督管理缺乏力度和深度,不能确保鉴定机制的有效高效运行。
(三)财政投入机制不完善,造成鉴定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国家对鉴定基础设施缺乏统一的规划和投入,造成全国各地的鉴定机构鉴定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技术装备落后,基础设施老化,技术保障和服务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农业机械化发展需要,难以形成与国外同类机构相抗衡的能力和规模。
(四)人力资源调配不灵活,造成鉴定人才配置不合理。当前的人事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力资源的灵活调配,束缚了人才的引进和更新,很多鉴定机构出现人才结构不合理、人员老化严重、人才断层无法补充、高素质人才留不住、岗位调整缓慢等问题,不利于选拔、配置和培养优秀适用的鉴定人才,甚至造成人才流失严重的问题,影响了鉴定技术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三、关于鉴定制度改革的思考
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深入推进,农业机械鉴定已经成为确保农业机械产品质量和促进农业机械化快速、高效发展的重要手段,解决现有农业机械鉴定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打造实力雄厚技术过硬的鉴定队伍,使农业机械鉴定走上依法依规规范鉴定的轨道,至少要考虑以下方面的问题:
(一)正确定位鉴定机构职能,明确鉴定权责。农业机械鉴定的权责来自于农业机械鉴定机构职能,然而,农业机械鉴定机构的职能从当初成立鉴定机构到后来的机构改革,以及当前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都没有得到确切明确,更没有全国形成统一。长久以来,很多农业机械鉴定机构甚至单纯以检验机构的检验检测职能代替了鉴定机构的鉴定职能。由于鉴定机构主要是为政府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为农民消费者把握农业机械产品技术质量,确保农民消费者权益,无论从其工作性质还是从其工作内容来说,都具有全国性、公正性、服务性等特点。按全国各省行政区域不同定位鉴定机构及其职能,显然难以实现鉴定工作的公共服务职能,不利于保证鉴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统一,更不利于确保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实施以及农机工业的繁荣发展。因此,国家应该从全国农业机械化战略发展的高度,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为契机,统一规划和定位鉴定机构的职能,明确鉴定机构的鉴定权利和职责,打造职权分明、管理科学、工作规范的农业机械鉴定质量保障体系。
(二)规范鉴定管理模式及操作方法,统一鉴定要求。全国的农业机械鉴定对象是一致的,都是面向生产企业,全国的鉴定目的也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提供农业机械产品质量证明。因此,农业机械鉴定应该要有统一的方式、方法和规定,不应该出现不同地区不同人员不同对象有不同鉴定要求的现象。为此,应该着力解决鉴定“怎么做?做什么?谁来做?”的问题,在全国范围规范统一鉴定的管理模式及操作方法。首先,要统一对农业机械定型鉴定的管理和要求。如果农业机械定型鉴定是必须的,就应该建立定型鉴定统一的规定和模式,以便全国各省的做法一致,不再出现不同地区采取不同的定型鉴定方式和方法,间接上造成对农业机械生产企业的不公。如果农业机械定型鉴定可以不考虑,则明令取消;第二,要统一农业机械鉴定大纲。鉴定大纲,目前主要是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分为部级鉴定大纲和省级鉴定大纲,这是农业机械鉴定的依据,制定大纲的方式和方法应该要全国一致,除了个别特殊区域的特殊产品,只要是全国范围生产销售的农业机械产品,都应该执行一样的鉴定大纲作为依据。没有部级鉴定大纲由省级制定鉴定大纲的管理方式,难以在全国统一鉴定方法,并保证鉴定大纲的质量;第三,要统一推广鉴定受理的条件。推广鉴定之前的批量生产时间、销量凭证、用户数量、可靠性试验证明等对同一产品应该有统一的要求,不同的省执行不同的批量生产时间、销量凭证等,只会造成不同企业享受政策优惠的不公。
(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高鉴定机构水平。政府应该转变管理方式,改变对鉴定工作的管理模式,探索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加快实现行政监督与鉴定工作管理相分离,通过制修订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推进鉴定机构规划的顶层设计,着力建设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具有一定公信力的鉴定机构。鉴定机构也应该转变观念,加强质量管理体系与组织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内部管理规范化,增强自我发展和控制的能力。
农业机械化报告范文5
省农委副主任包维国,省农机处处长郑建东、副处长杜少辉,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徐莉,省农机管理中心郑铁志出席。郑建东主持开班仪式。
包维国指出,2016年,全省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这一核心目标,以加快“全国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省”建设为主线,开拓创新、苦干实干,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取得了良好的阶段性成果,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了坚实支撑。主要表现在: “敞开普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稳步实施,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加速推进;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持续推进,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机械化主力军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扎实创建,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培育集成加快;保护性耕作和农机深松高效推进,绿色节本增效农业发展取得新进展;农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全程机械化示范省”建设政策创设力度加大,农业机械化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安全监理工作扎实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农机化政务信息管理和宣传工作不断强化,农机化发展的氛围持续向好。
包维国强调,当前,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机械化发展已成为现代农业生产的必然趋势,农业机械化生产方式的主导地位日益增强,农业机械化渗入到农业生产的各个方面,融入农业产业链条中,深刻影响我省农业现代化进程。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变应变、顺势而为,主动打破思维定式、路径依赖和工作惯性,适应发展新形势,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更加注重创新驱动和“三个融合”,加快推进“示范省”建设。
围绕“敞开普惠”,进一步抓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2017年按照惠民公平,便民高效的原则,继续实行敞开式普惠补贴,满足生产购机需求。
围绕“示范省”建设,抓好“一乡一农机强社、一乡一农机示范区”工作的落实。一是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二是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创建。全省粮食主产县(市、区),要按照 “一乡一个示范区”的布局,创建全程机械化示范区。每个示范区面积不低于3000亩。示范区建设要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科技示范推广等项目相衔接、相结合,集成优势,结成合力,共同发展。
围绕“绿色发展”,抓好推进高效节约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工作的落实。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的有关文件精神,扩大绿色环保、高效节约机械化装备和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农业生产绿色可持续发展。一是扎实做好保护性耕作技术补贴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提高认识,按照年度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分配给各地的任务面积,抓好检查验收工作。同时,要重视保护性耕作监测和数据采集工作,重点围绕省里年初落实的20个监测点,加强作物生长各阶段数据收集,整理形成完整报告,为省内大面积推广积累更多一手数据。二是扎实做好农机深松技术补贴工作。已争取中央财政农机深松补贴资金2.2亿元,计划完成深松作业面积1460万亩,同时,在长春、四平、松原、白城粮食生产功能区实施秋季高标准深松作业补助600万亩。三是启动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实用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在榆树等10个县(市、区)示范推广10万亩,并对播种和收获筛龉丶机械化作业环节给予每亩100元的作业补助。四是大力推进玉米籽粒机收与烘干实用技术示范。五是开展高效植保机、无人植保飞行机适应性和技术推广模式研究,建立试验示范点。六是在公主岭创建全省首个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突出解决农机农艺融合,以及研发、生产和应用问题,为我省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产品的示范应用创建平台,实现良田、良种、良法、良机集成配套。
围绕“现代农业”建设,集中力量推进全省农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是以“农机+互联网”为切入点,深入推进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2017年进一步完成全省农机化信息管理数据中心建设以及信息采集,实现核心数据统计分析,为农机化大数据服务提供支撑。二是加快农机精准作业远程电子监测技术示范推广。全面实现农机深松、玉米籽粒机收和马铃薯机械播种与收获作业面积、作业质量远程实时监测和调度指挥,实现农机化管理方式的创新和提升。三是大力培育以农机合作社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全程农机化示范合作社评选,示范引领农机合作社提档升级。创新农机合作社支持培育方式,在农安、公主岭、梅河口3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大学生“进社帮创”活动。四是加强农机质量监管工作的改革创新。
农业机械化报告范文6
一、深化认识
发展现代农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农业机械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广大农民在生产实践中探索出了以农机跨区作业为代表的农机社会化服务模式。通过农机跨区作业,提高农业机械的利用率,把分散的农业机械与分散的农户紧密地联系起来,把机械化生产与家庭承包经营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农业机械的共同利用,有效地配置农机资源,解决了千家万户小规模经营实现机械化的难题,加速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对促进粮食丰产丰收和发展现代农业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实践证明,以跨区作业为代表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为我国找到了符合国情的农业机械化实现途径,探索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推进农机跨区作业,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农机跨区作业涉及面广,部门联动是重要保证。各地要深化对农机跨区作业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做好农机跨区作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密切部门配合,强化工作力度,部署好、组织好、服务好农机跨区作业,推动农机跨区作业由夏季向春秋两季扩展,由小麦向水稻、玉米等作物延伸,由机收向机耕、机插、机播等领域拓展,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贡献。
二、完善管理
坚持免费发放跨区作业证。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凭跨区作业证免交车辆通行费。联合收割机、拖拉机可在除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跨区作业证由农业部统一印制并编号,省农机、交通部门加盖公章,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免费发放,一机一证,登记事项真实,一年内有效。申领跨区作业证的农业机械应具备合法有效的号牌、行驶证、年度检验合格标志(插秧机等凭拓印的“机器号”领取),技术状态完好。积极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协会和农机大户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作用,组织联合收割机、拖拉机、插秧机等农业机械组队进行跨区作业,提高农机跨区作业的组织化程度。加强对中介组织和中介人的管理,严格从业资质,强化教育监督,提高从业水平,打击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的行为。做好部门间沟通协调,密切注意作业期间天气变化和作业市场供求状况,加强机具调度,强化作业市场的宏观引导与调控,推动机具合理有序流动。
三、优化服务
各地要切实做好服务工作,不断推动农机跨区作业健康发展。一是开展信息服务。充分发挥中国农机化信息网“跨区作业服务直通车”的作用,搭建供需交流平台。继续开展手机短信息服务,免费为机手提供有关的天气、供求、价格、交通等信息,促进农业机械有序流动,提高机手效益。重要农时季节期间,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随时为机手和农户提供咨询并解决问题。二是组织好检修服务。各地在作业前要组织农机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农机手对机械进行检修和保养,对农机手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农业机械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生产。三是做好接待服务。主要作业季节,基层农机、交通、石油、石化等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建立农机跨区作业接待服务站,做好机手接待、机具调度、作业安排、维修、供油以及后勤服务等工作,及时向机手发放当地跨区作业工作资料,介绍作业价格、作业常识、维修供油服务网点、政策法规等相关资讯。四是开展技术服务。要加强农机维修和零配件供应网点的监管,组织做好农机维修、零配件供应等工作。农机管理部门、农机销售企业、生产厂家要适时抽调技术、工作人员,开展技术巡回指导、售后和“三包”服务,构筑技术服务保障线,保障农机跨区作业的顺利进行。五是做好作业信息统计。及时统计作业进度和了解工作动态,供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掌握农机跨区作业动态,快速有效的指导农机跨区作业工作。
四、保证供应
要充分认识保证农业用油供应对农业生产的重要性,切实做好农机作业期间的成品油供应工作。各地农机、发展改革部门和石油、石化销售企业要加强沟通协作,把握农业用油的需求特点,结合市场供需形势及经营计划安排,及时组织成品油资源,增加重要农时季节和用油集中地区的资源投放,保证农忙季节农机用油。要建立成品油快速调度和沟通机制,充分发挥石油、石化集团成品油供应主渠道的作用,积极主动开展支农、惠农、便农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出台农忙时节农机加油优惠政策,支持农机跨区作业的发展。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加强对农用燃油市场的监管力度,打击超出国家规定价格水平销售成品油,囤积居奇、哄抬成品油价格,以及短缺数量、抬级抬价、变相涨价等违法行为,维护农业用油市场稳定和价格秩序。
五、保障安全
农机跨区作业期间是农机事故的多发期。农机、公安等部门要制定应急预案,提高预防、控制农机跨区作业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农机驾驶员和辅助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驾驶操作技术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对农机跨区作业的安全生产督察,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对农机跨区作业期间的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加强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及时处理农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部门要加强公路养护巡查,保证路况良好、畅通。各地公安、农机部门对辖区内发生的作业纠纷、事故,接到报告后,要按照各自职责,及时赶赴现场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