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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主体文化的核心范文1
[关键词]旅游;基本属性;社会关系;旅游立法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06(2009)03―0018―05
本文之所以从这样一个角度提出和讨论问题,是因为在中国近30年的旅游立法中所存在的偏差、所进入的误区,其根本原因在于对旅游的基本属性,即旅游是什么认识不清。由此看来,还要从关于旅游的AIEST定义说起。
一、从AIEST定义说起
1 AIEST定义
所谓AIEST定义,是指最初于1942年由瑞士学者亨泽克尔和克雷夫提出、后被国际旅游科学专家协会采纳的旅游定义:“旅游是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暂时逗留而引起的现象和关系的总和。这些人不会导致长期定居,并且不从事任何赚钱的活动”。
可以认为,这是迄今为止最完整、最符合科学规范的定义。前半部表述了定义的外延,后半部是定义的内涵。这里有3个问题需要特别注意:①按照这一表述,构成旅游的是一系列的现象和关系,是一种非实体性的结构;②导致这一系列现象和关系产生,从而成为旅游核心要素的是旅游者,即定义中所称的“非定居者”;③这些人行为的目的和性质是非经济性的。
2 国内学者对旅游基本属性的认识
随着旅游在中国的出现和发展,学术界也逐渐开始了对旅游的研究,其中包括对旅游的性质、旅游的形态与结构、旅游活动发生和发展的规律等基础理论方面的研究。国内学者也提出过一些旅游的定义。就这些定义本身而言,基本上没有离开AIEST定义的框架结构,只不过加了一些限定语或修饰语。但是就整个旅游研究而言,却反映出国内学者对旅游基本属性的不同认识。主要有3种看法。
其一认为旅游的基本属性是经济的。所依据的理由是,在旅游过程中涉及各种旅游企业的经营活动,旅游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将逐渐成为支柱产业。很显然,持这种看法的学者将旅游和旅游业这两种不同性质的事物混为一谈。
其二认为旅游的基本属性是文化的。所依据的理由是,作为旅游活动主体的旅游者所追求的目标不是经济利益,而是文化和精神方面的享受。依照哲学原理,事物的基本性质取决于主要矛盾之主要方面的性质。
第三种看法则比较令人费解,认为旅游的基本属性既是经济的又是文化的,或认为旅游是具有经济性质的文化活动,或认为旅游是具有文化性质的经济活动,或认为旅游的性质有时是经济的、有时是文化的。总而言之,持此类看法者没有搞清、更没有说出旅游的性质究竟如何。笔者在发表过的其他论文中曾对这类观点做过相关的评论。
3 政府旅游主管机构对旅游基本属性的认识
目前,中国实行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战略。因此,政府旅游主管机构对旅游的认识较之旅游学术界有着更重要的影响,它对中国旅游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令人遗憾的是,政府对旅游基本属性的认识始终存在偏差,将旅游的基本属性认定为经济的,在提到旅游时,事实上是在指旅游业,导致旅游立法工作进入误区,使一系列旅游法律法规没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使一系列旅游社会关系没能得到有效的调整,使一系列旅游纠纷的解决缺乏直接的法律依据,从而使中国的旅游发展与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化还有一段较大的距离。
二、旅游基本属性分析
笔者认为,旅游的基本属性是文化的。在对旅游的这一基本属性的分析和认识中,应当抓住以下几个核心要点:
1 旅游是市场经济的产物
此处所称作为市场经济产物的旅游是指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而不是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旅行和游乐行为。旅游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首先出现于欧洲产业革命以后。旅游学界和业界经常看重和提及托马斯・库克,主要是将他作为旅行社业的创始者。事实上,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托马斯・库克公司的出现,标志着旅游已经从少数人的行为和需要变成一种社会性的行为和需要,表明旅游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是欧洲产业革命以后所形成的市场经济的产物,而不是过去小生产经济时代的产物。
强调旅游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是市场经济产物的重要意义,一方面在于只有在这一历史条件下,旅游活动才发展出足够丰富的社会关系,才暴露出足够的矛盾、纠纷和问题,客观上才会向上层建筑提出立法的要求;另一方面在于作为市场经济核心价值观和行为准则的人本主义、平等和尊严、等价交换、诚实信用应当在政府的旅游立法中通过规定权利义务的方式予以确认。
2 旅游是综合性社会现象
所谓旅游是综合性社会现象,按照申葆嘉教授的解释,“是指旅游现象是多种不同性质、不同功能的社会活动的相互关系。综合性并不是形式上的联合或结合,而是实质上的各种活动的集成或整体化过程。亦即各类不同性质和功能的活动之间,为达到共同目标而存在的有机联系,这是使看起来互不相关的各个局部组合成一个有机整体之间的联系”。
旅游的这一综合性对旅游立法产生重要影响。它决定旅游立法的调整范围决不能仅限于旅游业,事实上,旅游者与旅游业之间的关系只是旅游者旅游活动所引起的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中的一个方面。如果旅游立法总是盯着旅游业,那就必然会使很大一部分旅游社会关系得不到有效调整,会使很大一部分旅游纠纷的解决难以找到直接的法律依据。
3 旅游的内核是文化
旅游的内核不是经济,也不是经济和文化兼而有之,更不是什么时而经济时而文化。旅游的内核是文化。因为旅游的核心主体是旅游者,旅游的性质取决于旅游者行为的性质。旅游者的旅游行为所追求的是文化目标,无论是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旅游,还是探亲访友旅游、探险旅游都无一例外。
有人可能会提出自认为有理的反驳,称在旅游过程中会有一系列的经济交易现象和行为,例如旅游者和各类旅游企业之间的交易,或者认为在旅游的分类中专门有一类是商务旅游,而商务旅游的性质很难认为是文化。
持上述异议者未免陷入一个概念的混淆。“旅游活动过程中存在经济交易行为和现象”与“经济作为旅游的性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因为经济交易行为和现象的存在就使旅游的性质当然地成为 经济,况且旅游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交易行为只是作为实现旅游者文化目标的手段,而不是旅游者所追求的目标本身。至于商务旅游,它的文化性质也是毋庸置疑的。尽管旅游是在商务活动过程中安排的,但它还是旅游活动,具有经济性质的是商务而不是旅游,商人在旅游活动中所追求的目标也不是赚钱。
4 旅游具有非实体性
根据AIEST定义,旅游是一系列现象和关系的总和。这就清楚地表明旅游是非实体性事物,它不同于作为实体形态存在的饭店、航空公司、旅行社,这种非实体的现象和关系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需要我们借助抽象思维,通过对旅游活动的观察和思考去发现和把握。旅游者与为他提供各种相关服务的人和机构,凭借各自的行为使这一系列现象和关系得以顺畅和谐地运行。此外,旅游者在旅游中所得到的不是任何产品,而是一种愉悦的感觉,一种精神享受,也是非实体性的。至于以物质形态存在的旅游纪念品,那只是一种附带的收获,其主要意义事实上也不在于纪念品本身,而在于由其引发一段美好回忆。因此,如果旅游立法工作的重点仅限于有形的、作为实体存在的旅游业,那就将蜕变为行业的产品服务质量标准。
5 旅游因运动而存在
这里所称的运动只能理解为旅游者的运动,他们的运动轨迹体现了旅游运行所特有的、由一系列点和线构成的一个封闭的环:旅游者从原住地出发,借助各种交通工具,穿梭于各个旅游目的地或中途经停地,旅游结束后又回到原住地。为旅游者提供各种旅游服务的机构是不动的,都停留在各自的位置上,在各个点和线上满足旅游者的各类需要,在各个点和线上形成与旅游者之间的各种关系。
在理解旅游的这一本质属性时需要把握住3个要点:①旅游者是旅游运动的主体;②旅游者的运动轨迹是在线和点之间的运动;③线点运动中形成的各种关系以旅游者为核心。因此,旅游因运动而存在,旅游运动和一系列关系因旅游者而产生,否则,旅游无从谈起。
6 旅游是一种多元系统网络结构
如前所述,旅游者是旅游活动的核心,是旅游的需方,供方在多数人看来是旅游业。事实上,供方的范围决不限于旅游业,而是整个社会。旅游者所需的服务不只是订票、住宿、餐饮,而且这些也都不是旅游活动的核心内容。旅游者更需要参观游览各种自然的和人文的景区景点,需要和旅游目的地的社区居民交往、访谈,了解他们的生活,并借此了解当地的文化,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需要良好的社会秩序,在伤病的情况下需要救治和医疗。此外,在旅游过程中,如果其合法权益遭到侵犯,还需要有关当局予以解决。由此我们看到,围绕着旅游者的需求,有为数众多的机构为其提供服务,这些机构形成了一个硕大的网络,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
三、旅游的基本属性决定旅游社会关系的特点
从以上对旅游基本属性的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旅游的运行有其自身独具的特点和规律,旅游的基本属性会对因旅游而产生的社会关系发挥重要的影响,进而决定旅游社会关系的特点。
作为一种社会关系,包括法律关系,通常由主体、客体、内容3个要素构成,此外,还有与之相关的范围问题。因此,本文在这里讨论由旅游的基本属性所决定的旅游社会关系在其主体、客体、内容和范围等方面的特点。
1 旅游社会关系核心主体及其行为动因
旅游社会关系的核心主体是旅游者。无论从前述的AIEST定义,或是从其他旅游理论,还是从实际情况看,旅游者的旅游动因是为了摆脱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压力、乏味、烦恼,将自己置身于一个全新的环境,放松心情,恢复体力和精力,了解外界的、特别是异文化中的新事物,学习新知识,开拓眼界,总而言之,是为了追求一种生活品质的提高和精神上的享受与升华。正如旅游学者格雷本所说,旅游者开始旅游是从世俗生活进入“神圣的游程”。
主体的行为动因决定着行为的性质,由于旅游者是旅游社会关系的核心主体,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因此,会在旅游社会关系中发挥主导作用,会在这一关系中影响和决定其他主体的行为。
2 旅游社会关系客体的非物质性
旅游社会关系的客体是主体的行为对象,从主体的行为动因可以看到,能够满足主体需求的事物,就其本质而非存在形态而言是非物质性的。例如,各种风景名胜的意境、异乡情调,度假胜地的休闲、观赏以及与此相关的服务。
旅游社会关系客体这种非物质性的特点,一方面决定了提供者的机构性质和范围,另一方面也决定了质量标准考核认定的难度:各种体验、感觉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纯主观的东西,因人、因时、因事甚至因主体情绪而异。在这一点上与物质产品的供需形成鲜明的对比。也正是由于旅游社会关系客体的这一特点,对调整这类关系的旅游立法行为以及作为其产物的旅游法律法规将产生重要影响。
3 旅游社会关系内容的文化属性
鉴于旅游者是旅游社会关系的核心主体,是旅游活动的主导方面,旅游者行为的性质决定旅游活动的性质。旅游者旅游行为所追逐的目标是文化,因此,旅游社会关系的内容属性是文化。
不能否认,在旅游过程中客观上存在一些经济交易行为和关系。例如,旅游者与旅行社、酒店、餐饮企业、交通运输企业之间的金钱收付关系,还有旅游者与旅游纪念品经营者之间的商品买卖关系。但是这些经济关系无论从旅游者的旅游动因,还是从其关注程度看都不占有重要的地位,只是旅游者为了实现文化目标的附属性需要。这些经济交易行为的存在不会影响旅游社会关系内容的文化属性。
4 旅游社会关系范围的非行业性
既然旅游的基本属性呈现出一个多元系统网络结构,因此,旅游社会关系的范围就决不可能限制在旅游业的小圈子内,而是遍及整个社会。需要指出的是,在过去近30年的旅游立法工作中,着眼点始终在旅游业本身。至今仍然是《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投诉暂行规定》、《旅游保证金管理办法》、《酒店星级评定标准》等在发挥主要作用。全面调整中国旅游关系的根本性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至今仍未出台,现有的上述法规不仅在整个中国法律系统中的位阶很低,而且它所调整的重点主要是政府的旅游主管机构与各类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纵向关系,即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然而,这类社会关系在整个旅游社会关系中只占有很小部分,且非旅游社会关系的重点。
四、旅游基本属性对旅游立法的影响
1 对旅游立法调整范围的影响
由旅游基本属性所决定的旅游社会关系的特点,又进一步决定了旅游立法的调整范围:旅游立法的调整范围是整个社会而不是某一个行业。事实上,随着中国国民生活水准的提高,旅游正在成为公众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由旅游者的旅游活动而引起的各种关系遍及全社会。所以,旅游 立法再也不能总是盯着旅游业。
旅游立法主要包括两大类调整内容:一是国家对整个旅游事业(不只是旅游业)的基本宗旨、发展方向,对国内各类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对旅游发展中的国内与国际社会文化交流等全局性关系进行宏观调控。这些内容需要在国家旅游发展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做出规定;二是对以旅游者为核心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规范、引导和协调。这部分内容由包括但不限于旅游业管理法规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构成。这部分内容就其主体来讲是调整横向关系的,因此,以任意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为主。
2 对旅游法律法规基本原则确定的影响
旅游法律法规作为中国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当然要遵循中国法律总的基本原则。与此同时,由于旅游法律法规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具有自己的特点和规律,因此,又有体现这一特点和规律的自身的基本原则。
将哪些内容确定为旅游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和探讨的问题。笔者认为,基本思路应当是:这些原则必须体现旅游活动的基本属性,必须遵循旅游发展的客观规律,能够有效地促进中国旅游事业的发展,能够使国民通过旅游活动提升生活品质和文化素养,能够促进中外文化交流。
根据笔者的理解,旅游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应当包括遵循旅游发展客观规律原则、国家对旅游资源永久原则、人本主义原则、有效保护旅游各主体合法权益原则、促进对外文化交流原则以及与国际通行做法保持一致原则。
3 对旅游法权利义务实现效果认定的影响
如前所述,旅游者的行为动因是追求精神上的解脱、愉悦和享受,旅游产品的属性是无形的、非物质性的精神文化产品,旅游社会关系的核心内容也是文化关系。这些与一般经济领域中的有形物质产品的生产和消费,与一般的经济关系有着明显的区别。这样便带来一个问题:对产品的质量、顾客的满意度如何制定标准?如何衡量?从法律的角度看,以旅游者为核心的旅游法律关系各主体权利义务的实现效果如何认定?例如,某家旅行社为某专业旅游团策划了一个文化胜地深度游项目,自认为在该项目的策划和提供中做出了巨大努力,尽心尽力完成,自我感觉良好。但该旅游团几乎全体游客对旅游效果均持否定态度,称他们在该项目中没有得到期望的精神享受,因此非常不满。这一例证中的难点在于,对“满意”这种主观感觉和判断往往双方各执一词,也能找出相关的根据,但是纠纷受理机构如何认定?认定权利义务实现效果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旅游实践已经使我们看到现有旅游法律法规的乏力,旅游实践也向旅游立法提出了一项严肃的课题:法律的规定如何能够准确地反映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点,如何能够合理地规范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如何使法律规范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4 对旅游法律责任承担形式的影响
旅游是一项全社会范围内的综合性活动,以旅游者为核心形成了广泛的社会关系,旅游法律法规的调整对象包括纵向的和横向的两种不同类型的关系。法律对这些关系的主体所规定的权利义务的性质也有所不同。因此,违反旅游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导致的法律责任情况也有所区别。
从法律责任的性质上看,多数情况下发生的是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前者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责任,后者则是有关主体违反了国家旅游法律法规的规定,要向国家承担的行政责任,需要国家有关主管当局对违法者施以必要的处罚。两类责任相比更以前者为主。
旅游主体文化的核心范文2
关键词:旅游综合体开发;旅游房地产;开发模式。
abstract:as the industrial structure upgrading,the travel structure from a single economic mode tothe diversity gathered,comprehensive of trav-el mode,produced by tourism resources and land based,dominating by tourism leisure function,combinedwith large travel leisure projects,high quali-ty service facilities,the interactive development of leisure tourism of real estate and so on,as werl as assemble of land-use patterns and industrialcluster model.based on the observation and concludes the basis of massive development examples,defined tourism complex development which realestated new complexes development mode of concept,analyzed the features of the model,put forward development phase mode and application mode,and on this basis concluded development strategic measures.
key words:tourism complex development;tourism real estate;development mode。WwW.133229.CoM
纵观当今世界旅游业的发展趋势,正在由“观光时代”转向“休闲娱乐时代”和“旅游产业时代”。与观光旅游相适应的旅游地产产品形态“住宅+景区”的简单形式已不能满足现代休闲、度假市场的需求。传统的旅游消费、旅游景区、旅游地产面临着转型升级。即旅游消费模式从单一观光旅游到综合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景区发展模式从单一开发到综合开发发展,地产开发模式从传统住宅到综合休闲地产发展。顺应这一趋势,“旅游综合体”这一集合式开发模式及产业聚集模式应运而生,它必然是推动旅游产业、旅游消费、地产业再次升级的主力引擎。近年来我国出现了许多以主题公园为主体的,融旅游、地产、娱乐、商业文化为一体的大型旅游综合体项目,本文基于这些项目开发实例的考察和分析,提炼出一种休闲旅游房地产全新开发升级模式———旅游综合体开发模式(tourism complexdevelopment,t-c-d),即“旅游+房地产”的综合体开发模式,实现地产开发与综合旅游休闲发展的完美融合,为旅游休闲地产的创新开发带来巨大空间。
1 t-c-d模式的概念及特征。
1.1 概念阐述。
“旅游综合体”是我国学者首创的词汇,国外几乎没有直接的相关研究文献,目前国内多是间接从实战的角度对旅游综合体项目进行分析,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其概念也缺乏明确的定义,主要研究见表1。
结合前人的研究及国内外大型旅游综合体项目自身的特点,对本文t-c-d模式作如下界定:t-c-d或旅游综合体开发是指在相当大的地域范围内,基于一定的旅游资源与土地基础,以旅游休闲功能为主导,以大型旅游休闲项目和休闲地产为核心,以房产收益为支撑、以高品质功能齐全的服务内容为根本进行土地综合开发而形成的综合服务品质较高的泛旅游产业休闲聚集区,是休闲度假时代旅游产业发展的终极目标。
1.2 t-c-d模式的表现特征。
t-c-d模式适应了世界休闲产业发展的潮流,作为一种休闲地产开发全新的生产力形态,是切合我国实际的必然选择。通过观察t-c-d综合体项目的表现特征,有以下表现趋势:①综合性突出,休闲产品多样。综合性是t-c-d模式的第一表现特征,主要包括:一是土地开发的综合性。t-c-d模式以泛旅游资源和土地资源为基础,实质是旅游休闲导向型的土地综合开发、打造的结果[7]。二是产业发展的综合性。t-c-d模式从单一的资源打造形成泛旅游产业,融合综合旅游项目、地产、会展、商业、创意文化、现代服务等产业,通过综合开发,进行多功能、多业态的集聚;三是功能的综合性,产业发展的综合性决定其功能配置的综合性,可一站式满足游客观光、休闲、度假、娱乐、体验等的需求。四是项目开发的综合性。
旅游综合体本身是一个大项目,它包括三类主体项目,即核心吸引类项目、利润类型项目、配套延伸类项目,主要子项目有景区、饭店、社区、游乐场、高尔夫球场、休闲娱乐街区、购物中心及配套设施等。这些项目之间联系紧密,各类项目种类及配置比例对整个旅游综合体的运营有极大的影响。五是效益的综合性。t-c-d模式的本质特征决定了它不但追求经济效益,而且追求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追求全方位的综合性效益。此外,t-c-d在同一个区域中将观光、休闲、度假、娱乐、购物、地产等多种产品混合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泛旅游休闲产品”。
②以旅游休闲功能为主导,休闲地产产品为核心。随着中国旅游发展正由观光旅游向休闲度假旅游转变,t-c-d模式的主导功能必然是旅游休闲,同时融合观光、游乐、运动、会议等多种旅游功能,构成所谓的“综合旅游休闲”。当然,在实际开发中主要是以一项或几项功能为主,再配合其他辅助功能共同发展。同时,在泛旅游产业构架下,综合旅游休闲产品主要以休闲地产产品为核心,这里的休闲地产产品既包括休闲度假地产(如酒店、餐饮)、休闲商业地产(如商业零售、商务办公)、休闲住宅地产(如公寓、别墅)三大核心类别,也包括其他特色地产、创意地产和私人地产等,这是t-c-d产品开发的核心。③多元混合性突出,服务品质高。旅游者动机的多元性和旅游资源的复合性使旅游休闲产品开发组合多样,功能具有多样性和复合性,居住、餐饮、购物、娱乐、休闲、度假、运动、体验、会展各功能之间联系密切,互为补充,同时相关产业集聚、混合发展,这些特点的根本原因在于市场多元混合的需求,它们推动旅游开发从单一产品时代走向综合体时代。作为旅游开发的升级模式,旅游综合体拥有超越一般景区的较高品质的服务,推动区域旅游从景区时代走向旅游目的地时代,具有良好的智力运营模式,充分体现混合性、全局性、长期性、品质性。④政府参与主导,资金依赖性强。大量案例证明,t-c-d模式的开发成本和经营成本都很高,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运作,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同时,t-c-d模式的开发体量巨大、范围广泛,需要从区域发展的角度对其进行研究、分析,投资商无法在短时间内从宏观上把握方向。因此,t-c-d的开发除了需要资金的支持外,离不开政府参与主导。从目前t-c-d开发的实例来看,地方政府的政策倾注、资金投入都给予了大力支持。
2 t-c-d休闲地产创新开发模式。
2.1 理论模式。
成功的土地开发利用将大幅度地提升土地价值与品牌价值,创造可持续的现金流。旅游资源一般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只有配备综合功能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打造有机旅游综合体,才能引来人流,留住人流,从而扩大其消费,将生地变成熟地和旺地,促进旅游产业、地产业及相关产业发展[8]。
从地产开发的角度来说,旅游综合体为大地产开发特别是旅游休闲地产开发提供了一种创新模式[9](图1)。
辅助引导模式:任何可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的有形或无形要素均是t-c-d模式开发可依托的核心资源,t-c-d面向现代休闲市场需求,重新、创新、补充开发整合这些核心旅游资源,创造一个或者多个独特的核心吸引物,这些核心吸引物可以是一个地区独特的文化,可以是打造的特色景区,也可以是一些核心旅游休闲项目,如主题公园、主题博物馆、温泉中心、高尔夫中心、特色酒店等,它们是打造核心吸引力中心的基石。通过它们的打造,在原始土地上进行大环境建设,使其景观化、生态化、环境化,将原始土地变成环境土地,产生环境效益,这是t-c-d模式开发的前期工作,也是旅游地产开发的辅助依托。
主体支撑模式:一定规模的核心吸引物形成核心吸引力中心,它是吸引人流、提升土地人气的关键,主要目的就是为整个开发地带来客源,形成最初的消费者。但要留住人,构建一个休闲目的地就需要创造更多的综合休闲产品来满足客流的休闲消费需求,主要包括主题酒店群、特色商街、主题游乐项目、综合运动项目等。它们实际上是各种休闲业态的聚集,形成了休闲聚集中心。这是t-c-d开发模式的关键和主体功能部分,也是旅游地产开发的主要依托。核心吸引力中心和休闲聚集中心的成功开发将极大地提升土地人气和价值,把环境土地打造成人气土地,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辅助延伸模式:主体功能部分的开发提升了土地的人气及品牌价值,也能创造可持续的现金流,但要真正扩大其消费,提升土地的价值,获得土地开发上的巨大回报,就必须创造延伸发展中心,包括泛旅游产业、现代服务业及地产业的发展,其中地产业的发展是整个延伸发展中心的核心,也是土地开发利润的主要来源,提升了土地的价值,将人气土地变成增值土地,产生环境、经济、社会的综合效益。
2.2 应用模式。
综观我国成功的t-c-d开发实例,依据核心资源、功能、主题和开发目的的不同来划分,一般形成“x+旅游综合体”的开发模式(x指核心资源、产品、功能或开发目的)。在实际情况中这些分类相互交叉融合[10],主要形成四大类别,即“生态休闲旅游综合体”开发、“休闲商业旅游综合体”开发、“文化创意旅游综合体”开发、“娱乐度假旅游综合体”开发(表2)。
“生态休闲旅游综合体”开发模式:该模式是基于开发地的自然生态资源进行环境重造、生态恢复的低强度开发模式。它拓展了传统旅游区内单一的观光功能,开发同时配备相关的休闲项目、休闲社区互动发展,为游客提供生态观光、生态休闲、生态居住的机会。该模式往往先改善区域基础设施条件和生态环境质量,营造具有影响力、冲击力的旅游景观景区,靠旅游业的关联带动作用吸引人流物流,促使附近地产升值。从旅游起步,旅游改善环境,环境带动地产,地产促进其全面发展,是旅游与地产相互结合的典型。
“休闲商业旅游综合体”开发模式:休闲商业旅游综合体是都市综合体与旅游休闲相结合的产物,是一种商业地产项目,主要是以综合商业为主要功能,其他娱乐、休闲作为辅助功能。
它其发展必须要有一定的游客基础,客源层次多样,辐射范围广泛,对人流量吸引力较大。该模式对商业性设施的全面性要求高,包括酒店、餐饮、交通、商业街,涉及会展、娱乐等设施以及城市游憩商业区中的接待设施等。该模式一般依托城市副中心或旧城改造进行开发,收益较高,土地增值快,市场趋向性强,临近规划区的目标市场是首先被考虑的地区。其难点在于文化的活化、休闲业态的市场化、商业地产的盈利化。
“文化创意旅游综合体”开发模式:该模式以区域的历史、文化、民俗、风气等为核心吸引物,进行深度开发。围绕一种或几种文化主题以有形的物质载体(建筑形式、再生场景、旅游活动等)创意性地表达、展示出来[11],塑造一个具有特色文化个性的t-c-d品牌和地区。该模式能激活一个地区无形的文化魅力,对文化的修复、保护和延续具有重要的作用,一般适用于具有特色文化资源的地区或兼具较强经济实力和号召力且艺术文化基础深厚的地区开发。该模式各种旅游项目和活动都是在特定文化主题背景下通过创意手段进行演绎的,形成独特的文化体验,产品的专属性较强,因此对后续旅游地产的开发构成一定的制约,要求建筑实体要符合整体文化的风格才有利于t-c-d地区综合体形象的塑造。
“娱乐度假旅游综合体”开发模式:该模式基于市场规模大小投入巨资,专注于大型游乐项目的开发,以娱乐设施作为主要吸引物,加上与之配套的酒店、餐饮、休闲地产等多元化的活动内容,吸引多种消费人群。该模式的开发对传统旅游资源依附性很低,不受特定资源、文化或者不同类型游乐项目的束缚,但对环境、配套设施和服务有较高的要求,开发具有高投资、高风险、高收益和成片占用土地的特点,需要庞大的客流量来维持正常营运和收回成本,要求在宏观选址上必须是经济发达的大城市或特大城市,微观上则选择用地限制较小、地价便宜的城市边缘地区[12]。该模式具有较好的延展性,可以带动会议会展、文化创意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多种产业发展,有助于泛旅游产业的形成,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土地开发的巨大回报。
3 t-c-d模式开发的战略措施。
3.1 综合打造为指向,定位突破为先导。
t-c-d开发模式本着“复合型资源、综合性利用”的理念,以休闲旅游为导向进行土地综合开发、产业综合发展、功能综合配置、目标综合打造,效益综合实现,这是t-c-d开发的第一要领。一个成功的t-c-d开发,已经超越了单个旅游项目的层面而走向旅游聚集区,整个旅游聚集区的打造应聚集以某项功能为主导的多种旅游功能,一站式满足游客全方位的旅游体验需求,最终形成一种泛旅游产业综合发展构架,包括商业、娱乐、会展、创意等[13]。目前旅游综合体迅速发展,多元化、特色化、主题化的定位将成为未来发展的趋势,也是其赢得多元化市场竞争的关键,主要从区域功能、开发主题、文化挖掘、市场需求、游客行为特征的角度进行特色化定位。
3.2 功能构架为核心,房产收益为支撑。
大量案例表明,t-c-d的开发是一个有序的推进过程,其中核心吸引力中心、休闲聚集中心和延伸发展中心的营建是核心,它们是整个t-c-d的主体功能构架。要充分研究其主要作用、互动模式和内在联系,抓住功能构架这一核心,同时对整个区域的旅游资源、产品、市场深入研究与创新,才独具吸引力。t-c-d开发的各功能构架的收益水平和回收速度是不同的。核心吸引力中心和休闲聚集中心投资高、更新快、风险大而且回收慢,因此,开发商需要充分考虑整个t-c-d地区的资金平衡,需要在延伸中心发展地产业,从中得到更多的、更快的收益,地产业无形中就成了t-c-d开发与收益的支柱,这里的地产业是一种“泛地产”、复合型地产,不局限以房子为核心,房子可能是主体,也可能是附属的配套设施,它要求营造的不仅是一个自然景观的空间,而是一个更好的组合空间、服务空间、综合空间[14]。
3.3 专业团队为基础,操作运营为保障。
t-c-d开发模式错综复杂,开发无论是规划、策划还是运营机制都需要高水平、高专业的团队来支持。在开发建设中,要整体定位、整体规划、整体设计,并在以后运营中,要整体经营、整体管理,将开发模式与运营模式统一起来,无论是前期的定位、设计、空间考虑,以及经济指标的制定还是后期的运营管理,都需要专业的团队和科学的统筹安排。一个成功的t-c-d开发方案要选择特色化、创新化的高水准的运营模式,对t-c-d运营的要求非常高,无论是独立开发还是统筹开发,都要体现全局性、长期性、品质性,同时要根据不同的功能部分引进最为专业的合作伙伴,共同来管理运营t-c-d地区的项目,才能够为目标市场提供周到的综合服务。
4 结语。
随着我国休闲旅游时代来临,旅游消费模式、景区发展模式、地产开发模式、产业转型模式已不能很好地适应旅游产业升级的需要,由此产生了t-c-d模式,它是旅游开发的最终形态,是休闲度假时代旅游产业发展的终极目标和复合形象的体现方式。本文基于t-c-d实际案例的观察和分析,尝试性地对这一全新模式从概念、表现特征、理论模式、应用模式到开发战略措施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己取得一定的成果,但t-c-d开发模式是一个摆在理论界的全新课题,目前这个研究领域基本上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只有盲目的实践,更缺少相应的管理措施,因此,研究的后续工作就是进一步对t-c-d项目进行考察,形成一套成熟的理论来支撑指导相关行业发展。
参考文献:
[1]平文艺。创建“西部旅游综合体”的理论思考[n].经理日报,2004-10-25.
[2]赵弘中。打造高品质的湖滨南山路国际旅游综合体[j].杭州通讯(下半月),2009,(4)∶5-16.
[3]王文君。旅游综合体发展模式研究[d].浙江工商大学,2010∶15-16.
[4]王国平。加快推进“1+6”工程全力打造南宋御街国际旅游综合[j].杭州通讯(下半月),2009,(6)∶5-7.
[5]毛润泽。旅游综合体:概念、类型与模式[a].第十五届全国区域旅游学术开发研讨会暨度假旅游论坛,2010.
[6]陈雯婷,金权杰,程澄。基于城市化背景下的旅游综合体研究[j].现代城市,2011,(2)∶27-28.
[7]吴必虎,徐小波。旅游导向型土地综合开发(told):一种旅游—房地产模式[j].旅游学刊,2010,25(8)∶34-38.
[8]祝晔,黄震方。旅游景区房地产开发模式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06,34(21)∶5676-5677.
[9]朱怡婷。干旱区hopsca旅游地产开发模式研究———以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例[d].新疆:新疆大学,2009,(4)∶65-66.
[10]罗红宝,林峰。让“旅游综合体”成为旅游综合改革创新的战略抓手[n].中国旅游报,2010-12-17(11)。
[11]吴悦芳,徐红罡。大理古城旅游房地产的发展及社会文化影响研究[j].人文地理,2010,(4)∶67-71.
[12]林立民。休闲度假旅游地产市场的消费趋势与开发策略[j].中国高新技企业,2009,(17)∶90-91.
旅游主体文化的核心范文3
关键词:城市旅游节庆;体验价值;提升策略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3-08-05
作者简介:黄猛(1982-),男,湖北随州人,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城市旅游与服务经济管理;李丽霞(1982-),女,湖北仙桃人,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教师,研究方向:酒店管理。
基金项目:武汉轻工大学校立青年科研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10Q25。
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我国城市旅游节庆活动,现已在各大城市如雨后春笋般地开展起来,并呈现出“百花竞放”的发展态势。城市旅游节庆是依托城市某项或一系列旅游资源和基础设施,而举办的大型主题性节日盛事,不仅为公众制造了一个集体愉悦的大氛围,也为旅游者提供了一个接近城市文化、欣赏当地民族风情的机会。因此,对于旅游者而言,城市旅游节庆更具有极大的旅游体验价值,能够满足体验文化传承的心理需求[1]。
一、城市旅游节庆的兴起与发展
1. 体验文化时代的到来为城市旅游节庆活动的发展提供了契机。未来学家托夫勒在《未来冲击》中预言“服务经济的下一步是走向体验经济,商家将靠提供这种体验服务取胜”。随着体验文化时代的到来,人们在旅游态度上和出游方式选择上都发生了巨大改变,游客参与旅游活动主要是为了获得某种舒畅而独特的文化体验。因此,在出游的形式上不再以传统的远距离的出游为主要方式,选择近距离或者就在当地参与旅游活动已成为一种时尚,城市旅游节庆因而应运而生。旅游节庆融丰富多彩的产品组合、各式各样的氛围营造、全民热情积极地参与为一体,迎合了体验文化时代人们的特殊需求。所以,体验文化时代的到来为城市旅游节庆的发展提供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2]。
2. 全民休闲观的日益普及推动了城市旅游节庆的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休闲观念已逐步取代了过去传统的生活观念,摆脱工作压力、获得身心解放、宣泄内心烦闷是生活在大都市人们的渴望,休闲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由于远距离旅游活动的种种不便阻碍了一些人休闲的实现,他们往往就近寻求一些能够释放烦恼、获得身心解放的方式,城市旅游节庆活动恰好迎合了他们的需求。
3. 城市旅游产品需求高涨是城市旅游节庆发展的动力。乡村、城市和景区是旅游者的三大旅游目的地,城市要获得持续的旅游吸引力就要大力发展旅游产品,要在产品的类型、形式和质量上有所突破。开发城市旅游产品应充分利用城市的各种现有优势和基础设施条件,充分发挥城市旅游的特色,显现出城市旅游的风采,体现出全民参与的热闹氛围。只有具备以上特点的城市旅游节庆,才能理所当然地成为城市旅游的焦点和热点。
二、关于城市旅游节庆体验价值的解析
(一)城市旅游节庆体验价值的内涵解读
体验文化时代的到来使得“体验”观念深入人心,旅游产品所具有的体验价值业已成为旅游者所关注的焦点。对于不同的感知主体,客观事物的价值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客观存在和主观感知构成了价值研究的核心问题。城市旅游节庆带给旅游者的体验价值,反映了旅游节庆对旅游者的吸引物核心构成及效用大小,它在没有被旅游者所感知之前是一种客观存在,在旅游者感受的过程中就形成了一种体验价值[3]。由于这种体验价值具有主观特性,不同的感知主体体验到的价值存在差异,由此产生了个体体验价值和群体体验价值。
(二)城市旅游节庆体验价值要素的构成
由于价值概念涉及到客观存在和主观感知两个方面,城市旅游节庆的体验价值客观对应的是城市旅游节庆的旅游价值,主体价值对应的是旅游者在旅游节庆活动中的文化体验价值,它们又可分为个体体验价值和群体体验价值。
1. 客体价值构成。景观美学价值、城市文化价值、环境氛围价值是城市旅游节庆价值三大主体构成部分[4],而这三种价值又是由旅游节庆的各类要素构成(见表1),其中景观美学价值是城市旅游节庆的“形”,既是核心旅游价值,也是吸引旅游者和发展旅游节庆的基础价值;城市文化价值是城市旅游节庆的“魂”,是旅游节庆的内涵,它外显为各种节庆景观,并表现出一种极大的凝聚力和感召力,是城市旅游节庆发展长久不衰的内核;环境氛围价值是城市旅游节庆的“神”,在旅游节庆举办的整个过程中起着画龙点睛的作用。
(1)景观美学价值。城市旅游节庆的景观美学价值由灯光系统、各式焰火、体现各类旅游主题的人工景观构造物构成,是城市旅游节庆对旅游者的核心吸引要素,它在形态、线条、色彩等方面表现出的是一种多元化的审美特征,以及节庆与所依托的外界环境共同构筑的协调性景观。旅游节庆是有别于一般自然景观的旅游产品,它的景观美学价值依托于人造景观来实现,要体现现实与历史、传统与时尚、文化与艺术的完美结合,这是区别于其它类型旅游产品的显著特征。城市旅游节庆的景观实体是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体现不同的文化内涵,采用不同的表现形式展现出特定的主题形象,能够对旅游者产生极大的旅游吸引力,这种吸引力更多的是由整体景观的协调、外加以灯光的效果共同表现出来的。
(2)城市文化价值。城市旅游节庆所体现、展示的是一种城市文化价值,是古代文化与现代文化的一种交融,它构成了吸引旅游者的“灵魂”要素。文化的差异性价值是城市文化价值的内核,体现了城市在其漫长的发展历程中所沉淀出的文化底蕴。所以,城市旅游节庆的吸引力来源它所展现的城市文化价值,而城市文化价值最终要体现在城市精神和城市品牌上。城市精神主要体现着城市历史发展的文脉,不仅沉淀了深厚的文化特色、悠久的传统文化和现代的外来文明,它们也共同构筑了城市精神。城市品牌是根据城市的地理位置、现代化程度、传统与现代的文化之间的互动而培养出的品牌与特色,反映了城市的整体风貌和特征;城市旅游节庆将这些文化运用各式各样的表现形式展现出来,反映的是城市文化的缩影。
(3)环境氛围价值。旅游节庆的环境氛围是以城市文化价值为中心,配合节庆的实体景观所营造的,以满足游客多元化旅游需求为目的的场景。环境氛围价值主要体现在景观的组合价值、活动空间价值、生态价值、氛围价值等方面,并通过对节庆产品的支撑效应而体现出来。环境氛围的营造主要是为了凸现节庆的主题,烘托主体景观,优化节庆的整体表现形式,为旅游者创造出一种持续的体验,并让旅游者拥有一个美好的回忆。因此,它自身具有多变性、配合性、附加性的特征;它的价值并非节庆的主导价值,而是一种附加价值。
2. 主体价值构成。
(1)个体体验价值。个体体验价值由感觉体验、情感体验和情绪体验构成,是指不同的主体在参与旅游节庆活动时对价值客体能满足其需要、并达到一定效用的实际大小。感觉体验是通过节庆活动中的声、光、电等效果,或各种节庆主题景观及城市景观刺激旅游者的五种感官所留下的一种体验;情绪体验是通过一系列节庆活动的开展,给旅游者带来积极的、愉快的、高兴的,甚至是兴奋的情绪;情感体验是旅游节庆活动设计关注的核心内容,旅游节庆活动中的文化要素能给旅游者带来情感上的体验,是比情绪体验更深层次、更长久的体验,它让旅游者留下一段值得回忆的愉快的节庆体验。
(2)群体体验价值。群体体验价值由行为体验和气氛体验构成,是指参与旅游节庆的人们对旅游节庆的一种主观效用感知度。行为体验是指旅游者在参与旅游节庆活动中所得到的一种满足感,它往往不是单个的个体行为,强调的是一种参与性,是一种集体的行动,具有群体体验的特性,由大多数人共同创造出来的一种愉悦的大环境;气氛体验是在节庆活动所渲染的环境下,配合城市其它景观的支撑效果,由公众所共同创造的一种主观感受,同样具有群体体验的特征[5]。
(三)城市旅游节庆体验价值的形成机理
旅游节庆体验价值是旅游者在参与旅游节庆的过程时,对城市旅游节庆的价值客体所形成的一种主观反映或主观感受,它重在强调旅游者的主观感觉。对于不同的价值主体,旅游节庆体验价值存在着极大的差异性,而其共同点也就是体验价值的最高目标,是要达到一种身心的愉悦。在旅游节庆体验价值的模型中,基础部分是其构成要素,即主体价值和客体价值,它们通过节庆产品或服务这些有形或无形的物质载体,体现的是一种客观存在和主观感受之间的逻辑关系,而它们之间的这种内在的联系及运行机制构成了整个模型的框架(见图1)。
旅游者对节庆体验价值的需求是整个模型构建的基点,也是主体体验价值得以实现的主观前提条件。首先,城市旅游节庆的价值定位是基础,也是形成城市旅游节庆客体价值的指导思想[6]。组织者在此基础之上对形成节庆客体价值的各种要素进行全面整合,并借助外部环境的支撑集中体现在景观美学价值、城市文化价值和环境氛围价值上,并通过各种形式的具体节庆旅游产品有效地向旅游者传达旅游价值,获得旅游者的主观感知,实现个体或群体的体验价值。其次,对个体及群体的体验价值进行实证调查、评估,将反馈回来的信息进行综合加工,作为提升旅游节庆体验价值的一个参考,从而对城市节庆旅游价值进行重新定位,以达到城市旅游节庆体验价值不断提升的目的[7]。
三、案例:武汉国际旅游节体验价值的提升策略
(一)武汉国际旅游节四大系统构成
以“亲民娱民,为群众办节;呼朋引客,提升城市旅游功能”为目的武汉国际旅游节,自2002年以来已成功举办10届,深受游客及市民的支持和欢迎。武汉国际旅游节以声势浩大的场景吸引了众多的国内外游客,丰富多彩的旅游项目激发了人们的参与积极性,更以鲜明的主题形象,配合各种表现手法,全面展现了以“楚文化”为代表的武汉特色文化。武汉国际旅游节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适当地引入了西方文化,全面提升了武汉国际旅游节的档次,对旅游者产生了极大的旅游吸引力和体验价值。
从历届武汉国际旅游节的活动内容来看,其旅游节庆系统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1. 形象演示系统。形象演示系统是一个概念系统,是武汉国际旅游节一个系统性的外在形象代表,由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主题形象遵循一定的规律共同构建。它的作用与功能在于有效地向外界展示、宣传、推广武汉国际旅游节,体现其特色,传达一个整体的旅游形象。2006年武汉国际旅游节的主题是“激情长江、魅力武汉”,这是一个整体主题形象,为支撑这一整体形象而设计了由不同的主题所反映的四大板块的活动内容,分别为“精彩武汉”开幕式晚会、“激情长江”音乐艺术焰火大会、“魅力三镇”大型花车巡游、“欢乐江城”各区和重点景区专项活动。
2. 景观层次系统。城市旅游节庆的开展一般都是依托于城市极具特色的场地来布置场景,配置各式的旅游项目,并与周边的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相搭配,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不同层次的景观系统,构筑了一个系统性的景观体系。2012年武汉国际旅游节在选址上富有一定创新性,形成了两大景观层次系统,其中一个景观层次系统是由节庆举办的集中地――汉口江滩和各重点景区――分区形成的一个大区域上的系统,另外一个景观层次系统是各举办分区自身的独立的景观系统,如在汉口江滩就形成了水体、江滩生态及人文景观、人工主题景观为对象的层次景观体系,凸现了个性化、特色化。
3. 氛围营造系统。氛围营造系统是在景观层次系统的基础之上,借助一系列动、静结合的旅游项目和旅游活动,为旅游者创造各种体验,从而创造出的一种大众愉悦的氛围。它的作用与功能是激发人们的兴致,极大地投入到旅游节庆活动中体验旅游节庆。如2010年武汉国际旅游节的开幕式,晚会的法国管乐队,街舞、山地车表演队,以及中外旅游风情队伍表演与花车方阵相互穿插结合,配以大型音乐江面艺术焰火;在节庆期间,有各类主题的大型花车巡游,打造魅力武汉靓丽新装;在各个分区进行不同主题的节庆活动,以营销各种氛围。
4. 体验参与系统。体验参与系统是基于以上三种系统,为了提高旅游节庆的大众参与程度而安排的一系列主题活动,这些活动一般具有易参与性、趣味性、大众性等特征,其核心目的是为了提高旅游者的体验价值。如2011年武汉国际旅游节依托景区景点形成10多个分会场,各区域依据当地的文化特色设置了各具特色的主题活动,极大地促进了旅游者的参与度。如在首义园区开展了湖北省第二届民间绝技绝活大赛,在洪山区举办了洪山科教之旅系列活动,在汉口商贸聚集地安排了江汉商贸都市之旅大型系列活动。这些主题活动都具有很强的地域代表性,极大地调动了旅游者的参与积极性,同时也提升了武汉国际旅游节的体验价值。
(二)城市旅游节庆体验价值的提升策略
城市旅游节庆体验价值是旅游者主观地去感受节庆旅游价值这一客观存在的过程中形成的,然而节庆旅游价值本身并不是一个物质实体,它是要通过各种有形的产品和无形的服务作为载体来体现,并有效地传达给旅游者以形成体验价值。因此,城市旅游节庆体验价值的提升最终还是要落实到旅游节庆中的各种有形实体的转变而实现,具体可以从节庆的主题形象、功能分区、本土文化、产品设计、营销推广这五个环节入手,以提升城市旅游节庆体验价值[8]。
1. 以主题形象为导向,传达体验的要素。主题形象是整个城市旅游节庆的灵魂,是旅游节庆所传达的文化的缩影,同时它又是旅游者对旅游节庆产生的“第一印象”,借助于特色鲜明、亲切感人的主题形象的树立,可以适当向公众有效传达旅游节庆中所涉及到的体验要素,而主题形象本身也是为公众提供体验的途径之一。主题形象不仅仅只是一个标语、一句口号,或者是一个形象物,而是传达的一种体验性的文化要素,要把旅游节庆的主题形象设计为一个完整的概念体系,作为一种理念向公众有效地传达城市旅游节庆。首先,要对旅游节庆要展示的各种文化要素进行一个综合的整合,树立一个总体的主题形象。其次,针对不同类型的旅游活动板块,确立它们的主题形象,并保证它们会对总体形象起到一定的支撑效应。最后,将主题形象层层分解下去,形成一个完整的主题形象系统,从主题形象这一角度传达旅游节庆所具有的体验要素。
对于武汉国际旅游节而言,它的主题形象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元素就是武汉城市文化。由于武汉在地理位置上处于华夏文化中心地带的特殊性,各种民族文化都在这里融合碰撞,其中只有楚文化才是武汉文化的本底文化。在突出楚文化这一核心的同时,还应整合其他文化,以共同构筑具有武汉特色的文化,并以主题形象为载体,向旅游者传达文化这一重要的体验要素,是提升体验价值的重要途径之一。
2. 以功能分区为基础,营造体验的环境。功能分区是城市旅游节庆活动成功设计必须考虑的一个关键因素,功能分区具体到旅游节庆的实践,就是对节庆活动进行板块分割,每一个活动板块都具有一定的独立功能,而由功能所派生出来的是板块的主题形象,功能支撑着形象,形象又刺激着旅游者的感受。不同的活动板块可以处在同一个大的区域范围内,也可以在不同的区位,它们的目的就是为旅游者提供各类主题鲜明的体验。旅游者在城市旅游节庆活动中要有效地获得体验价值,必须借助一定具体的旅游节庆产品才能实现,而要强化某种具体的体验价值就必须连续地采用各种方法对旅游者进行不同方式的刺激。
在同一个功能分区内的旅游产品都是围绕着特定的主题设计的,它们在相对集中的区域范围内从不同的方面、不同的角度为旅游者营销体验的环境[9]。例如2008年武汉国际旅游节四大板块之一的“激情长江”音乐艺术焰火大会,焰火燃放采用世界顶级设备进行燃放,规模、内容、形式及观赏性均创造武汉市燃放的新纪录,为游客创造了一个难忘的体验经历。武汉国际旅游节在以后的举办中不宜将活动板块设计太多,在板块数量合适的前提下不断地细化、深化活动板块的内容和形式,扩大活动的规模,以达到营造体验环境的目的,这是提升旅游节庆体验价值的又一重要方式。
3. 以产品设计为载体,提供体验的平台。产品设计是城市旅游节庆产生极大吸引力的核心环节,节庆产品的最大卖点在于它充分利用了各种资源,传达出一种区域文化,并结合节庆活动开展的各种环境要素,创造出一种全民愉悦的环境氛围,从而为旅游者提供了一种别具一格的体验。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旅游产品,节庆产品的原身一般都是静态或动态的人造景观,因而具有更大的可塑空间和发展余地,具备更多为旅游者提供体验的机会。节庆产品是一个系统性的旅游项目,对于不同的主题活动板块,有各种类型的旅游项目来支撑这一主题,一般来说每一个活动板块都有主题性旅游项目和支撑性旅游项目,它们共同传达了一种理念、一种文化,为旅游者提供各种类型的体验。例如2006年武汉国际旅游节提供的“魅力三镇”大型花车巡游这一节庆产品,就是通过花车的样式、外观等展现了武汉特色文化,并通过在武汉三镇的巡游活动,独具特色、形象化地向公众提供了一个体验武汉文化的物质载体,节庆产品是为旅游者提供体验的最佳平台。因此,武汉国际旅游节体验价值的升华还需在节庆产品的设计和开发上不断地创新产品形式、增加产品内容、提升产品功能,以达到不断升华旅游节庆体验价值的目的。
4. 以营销推广为支撑,增加体验的环节。营销推广是城市旅游节庆举办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它是宣传城市旅游节庆的有效方式,旅游者可以通过营销活动,对旅游节庆获得一个整体的感知,并且营销本身也就是一个体验的环节,成功的营销可以有效地增加旅游者在旅游节庆中的体验环节,是旅游节庆举办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体验营销还可以进一步拉近旅游节庆与旅游者之间的距离,将旅游节庆在大范围内有效地推广开来。例如桂林推出的“印象刘三姐”就是一个成功的营销案例,它通过影视的宣传作用,再次树立了桂林的旅游形象,同时也是提升桂林旅游体验价值的方式之一,城市旅游节庆同样如此,不仅要树立一个鲜明的主题形象,设计个性化、特色化的节庆产品,更重要的是要把旅游节庆作为一个整体宣传出去,并在宣传的过程中添加体验的要素,以增加体验的环节[10]。武汉国际旅游节举办的时间集中在每年的国庆前后,这已作为一种常识被公众所认可,而武汉国际旅游节的参与者中以武汉市民居多。因此,在旅游节庆的营销推广方面投入很少,没有将营销利用起来作为一个体验的环节。在武汉国际旅游节声势越办越大的趋势下,未来武汉国际旅游节的游客将不再局限于武汉市民,而是来自全国各地,这一转变将会提升营销推广在旅游节庆中的作用,以满足游客体验需求为目的的体验营销设计必将成为提升武汉国际旅游节体验价值的一个重要环节。
5. 以本土文化为核心,升华体验的效果。城市文化是城市旅游节庆的灵魂,也是向旅游者传达体验的核心要素构成。旅游者在参与城市旅游节庆活动的过程中,体验的核心就是城市文化,旅游节庆的主题、产品设计、营销推广等都是以文化为核心,而节庆本身就是一种文化的展示。它向旅游者展示的文化种类繁多,既有外来文化,又有本土文化;既有传统文化,又有现代文化。所以,在各种文化相互融合的情况下,为了鲜明的突出城市旅游节庆的主题形象,必须要树立一个核心文化,将其他类型的文化作为支撑以突出核心文化的主导地位。
核心文化是对城市文化的提炼,是具有独特性、垄断性、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具有以上特征的文化只有城市的本土文化,将本土文化作为城市旅游节庆的核心文化,既可以有效宣传本土文化,与其他文化形成一定的差异性,向公众传达个性鲜明的城市节庆形象,又能为旅游者提供别具一格的文化体验要素,升华了旅游者的体验效果。对于武汉国际旅游节而言,它所传达的核心文化应是武汉的本土文化。纵观武汉的历史发展历程,最具代表性、最有特色的本土文化为“知音文化”、“首义文化”、“商贸文化”、“山水文化”。因此,武汉国际旅游节在今后的策划与举办中,应以本土文化为核心,并积极运用其他文化作为支撑,为旅游者传达以本土文化为主导的各类文化体验要素,以升华体验的效果。
参考文献:
[1] Getz D. Event Management and Event Tourism[M].New York: Cognizant Communication Corporation, 1997:316-320.
[2] 陈娅玲,马耀峰.基于旅游市场调查的游客旅游体验研究[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102-106.
[3] 黄翔,成曦.武汉旅游节庆品牌设计研究[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6(3):100-103.
[4] 丁宗胜.旅游节庆成功举办的要素分析[J].商业视角,2006(6):217-218.
[5] 史铁华,何玲.关于旅游节庆市场化运作的思考[J].旅游科学,2001(1):5-9.
[6] 邹统钎,吴丽云.旅游体验的本质、类型与塑造原则[J].旅游科学,2003(4):7-11.
[7] 谌贻庆,甘筱青.旅游资源的体验价值分析[J].价格天地,2005(9):22-23.
[8] 马凌,保继刚. 感知价值视角下的传统节庆旅游体验――以西双版纳傣族泼水节为例[J]. 地理研究,2012(2):269-278.
[9] 王金霞,段文杰,王志章.全国性传统节庆的历史演变及其时代价值分析[J].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2):1-6.
[10]唐楠,黄翔,张慧. 中国传统节庆现代旅游价值分析[J]. 资源环境与发展,2008(2):30-32.
旅游主体文化的核心范文4
一、旅游产业集聚区的概念
(一)旅游产业集聚
1、产业集聚。波特指出,产业集聚是提高产业竞争力的基本因素,并认为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过程中,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国际竞争力,关键取决于其产业集聚的竞争力。国外学者根据波特的产业集聚理论从产业链和提高竞争优势的角度来界定旅游产业集聚,提出了“旅游竞争集聚”的概念,认为旅游集聚是由有效的旅游供应链组织起来的一系列旅游活动和旅游服务,其目的是旅游目的地所有单位协同作用以便提高目的地的竞争力。
2、旅游产业集聚。国内学者对旅游产业集群概念的定义有以下共同之处:一是倾向于将旅游产业集群定义为旅游相关企业围绕旅游核心吸引物集聚的一种现象;二是强调旅游相关企业之间的经济联系。
(二)旅游产业集聚区。旅游产业集聚区是指依托相应资源,以旅游设施聚集为主体,形成的规模型区域。产业集聚区是由与某一产业领域相关的相互之间具有密切联系的企业及其他相应机构组成的有机整体。实施旅游产业集聚发展战略,是将休闲旅游业相关企业、供应商、关联产业和专业协会等机构加以整合,形成产业链、产业群和产业面。旅游产业集聚区的核心是产业要素,是集聚在一定地域空间的核心吸引物、休闲旅游供应商和服务商以及相关企业和部门,为了共同的目标,建立起紧密的联系,协同协作,提高综合竞争力。
二、河北建设旅游产业集聚区的条件
(一)同城效应促进京津冀旅游一体化的战略需要。随着城市和区域间交通设施的完善、信息沟通的加强以及要素流动的加快,京津冀“同城化”效应日渐显露。随着京津冀协商对话机制、协作交流机制、重要信息沟通反馈机制的形成,京津冀旅游一体化和环渤海旅游协作进程将进一步加快。根据京津冀都市圈区域规划,河北是现代化农业基地和重要的旅游休闲度假区域,休闲旅游业将会得到政策支持而优先发展。另外,河北与京津之间的产业梯度转移方面,旅游相对于其他产业更加容易承接北京、天津的产业梯度转移,引领河北由垂直分工向水平分工的转变,承接京津产业转移。
(二)全省旅游交通和项目建设将取得重大突破。目前,全省20多条高速铁路和客运专线、30多条高速公路、4个机场正在加快建设,3年内主要景区将全部通高速公路,阻碍河北旅游发展多年的交通瓶颈即将打破。此外,“十一五”期间投资建设的大批休闲旅游项目将在“十二五”期间投放市场,形成接待能力,为河北跨越式发展提供物质基础。
(三)河北旅游发展缺乏龙头型旅游目的地。从国际国内的视角来看,河北尚未形成游客的首选地和优选地,与北京、山东、河南等周边省市相比,落差较大,尤其是缺乏龙头景区,缺乏有影响力的经典线路和旅游品牌。同时,由于旅游市场竞争主体“小、散、弱”,缺乏产业带动力强、能与世界知名品牌企业同台竞争的龙头企业,严重影响了河北省旅游产品在国内国际上的竞争力。
(四)与京津市场需求对接不够。面对京津旅游市场的巨大需求,河北环京津地区观光产品偏多、休闲度假产品少,一般产品多、旅游精品和品牌产品少;由于基础设施的欠缺,旅游线路、交通设施、信息平台、咨询服务等与京津有较大差距,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影响了与市场对接和京津冀旅游一体化进程。
(五)面对周边省市竞争激烈。针对京津客源市场,河北旅游业不仅面临北京、天津自身发展旅游的竞争,也面临山东、辽宁、山西等周边省份争取京津地区客源的竞争;面向中远程市场,由于北京的排斥性竞争,大大增加了河北旅游产业和产品的增长成本;同时,区域整合、产业融合需要多区域、多部门合作,体制、机制问题协调难度大。
三、河北建设旅游产业集聚区战略思考
“十二五”期间,要以环京津休闲旅游产业带为核心,统筹环渤海、环京津、环省会旅游圈的发展,优化河北旅游产业的空间结构和各区域的产业布局,根据资源禀赋和旅游经济发展情况,重点打造十大旅游产业聚集区,形成区域发展的增长极和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探索旅游业发展新模式。
(一)秦皇岛-唐山湾滨海度假带。指秦皇岛和唐山湾沿海的带状区域,其中秦皇岛市以北戴河区、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新区为核心,唐山以菩提岛、月岛、祥云岛、曹妃甸及周边陆域为中心。以北戴河新区和唐山湾国际旅游岛的建设为契机,打造环渤海地区顶级滨海度假带、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形成集观光、休闲、度假、会议、会展为一体的国际热点旅游目的地和度假海滨。
(二)白洋淀温泉休闲聚集区:包括安新县、雄县、高阳县、容城县、高碑店市、白沟新城、霸州市、固安县和任丘市。规划以白洋淀为核心吸引物,重点建设环渤海地区的温泉休闲示范地,建设集湿地生态、温泉休闲、商贸购物、文化体验为一体的复合型休闲旅游区和国内热点旅游目的地。
(三)廊坊商务休闲聚集区:包括廊坊市区、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以全面对接和融入京津商务与生活休闲为主要切入点,重点提升廊坊市区和“飞地三县”(三河、香河、大厂)的商务休闲功能,将廊坊打造成为环京津第一商务休闲城市,构建与京津两市同城效应突出的复合型商务休闲功能区,打造京津首选、环渤海首位的商务休闲目的地。打造专业会展中心,建设综合商贸基地,建设京津第一休闲运动中心和面向京津的温泉养生名城。
(四)张承草原生态度假区:包括张家口的张北县、沽源县、尚义县,承德的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和隆化县。打造华北最具吸引力的草原避暑休闲度假区和国际水准的自驾车休闲旅游目的地,建设中国最大自驾车旅游公园,形成草原风情与皇家文化相融合的生态度假区
。
(五)崇礼-赤城冰雪温泉度假区:包括张家口的崇礼县、赤城县。构建华北冬季旅游胜地、国家级滑雪运动基地、山地温泉度假区,打造以滑雪休闲运动为主的国内热点旅游目的地。
(六)桑洋河谷、昌黎葡萄酒文化休闲聚集区:包括张家口的桑洋河谷(怀来县、涿鹿县、宣化县相关区域)、秦皇岛的昌黎县。建设集葡萄种植、采摘以及葡萄酒生产、包装、储存、品尝、销售等功能于一体的葡萄酒文化聚集区,打造国内一流的葡萄酒庄园聚集区和葡萄酒文化体验地。
(七)邯郸广府古城文化旅游区:包括广府古城、永年洼湿地。突出太极修学、健身养生、历史文化、休闲度假的特色,创建“中国太极养生第一城”,建设世界级太极文化旅游综合体。五年内建设成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世界知名的太极拳修学目的地和国内著名的热点旅游目的地。
(八)石家庄大西柏坡红色旅游区。主要指平山县域,并包括以西柏坡为中心向外2个小时能够到达的区域。以西柏坡革命遗址遗存为核心吸引物,以红色文化为主导,做大做强西柏坡红色旅游品牌,建设河北旅游业发展的龙头,打造集爱国主义教育、红色文化体验、生态旅游、温泉休闲、避暑度假、历史文化观光、乡村旅游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的国内热点旅游目的地。
(九)太行山-衡水湖山水生态旅游区。本旅游区包括两大组团:一是邢台的太行山旅游带;二是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其周边的沿湖区域。整合周边的旅游资源,以山水生态为核心吸引物,以特色产业为支撑,建设以生态山水休闲、民俗文化体验为主的旅游产业聚集区。
(十)沧州吴桥杂技文化旅游区。以吴桥杂技大世界为核心吸引物,构建集杂技表演、杂技文化交流、教育培训、道具研发生产等为一体的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综上所述,全省要着眼于差异竞争和错位发展,以大聚集催化大产业,构建一批集中度大、关联性强、集约化水平高的旅游产业聚集区;同时,要突出重点,以规划为指导,以项目为支撑,集中力量率先把资源品质优、区位条件好、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旅游产业聚集区打造成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形成一个布局合理、各具特色、分工合作,具有强大吸引力的旅游目的地体系。
四、河北建设旅游产业集聚区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旅游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旅游业的领导。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依法管理的发展思路,加快旅游业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旅游资源与产业管理一体化、景区资源保护与开发建设规范化、经营主体与配套服务市场化,从根本上解决条块分割、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等问题。
(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各级政府要抓紧建立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他部门在专项资金使用中要充分考虑旅游业发展需要。要完善投融资机制,拓宽旅游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推进金融机构和旅游企业开展多种方式的业务合作。
旅游主体文化的核心范文5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益主体;协调机制
一、导论
(一)相关概念
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名词的前身是“无形文化遗产”,日本在1950年颁布的《文化财产保护法》中首先提到,也是最先意识到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国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1]
旅游:世界旅游组织对旅游的定义“旅游是指人们为了休闲、商务或其他目的离开他们的惯常环境,去往他处并在那里逗留连续不超过一年的活动”同时强调“访问的目的不应该是通过所从事的活动从访问地获取报酬”。[2]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活动中的利益相关者是指,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活动中(包括保护活动、开发活动、游览活动)基于相同的经济要求或利益诉求而形成的个人或团体。
(二)研究背景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一直存在着两种态度。一种观点认为,要保持文化的完整性就要在静态环境中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要在其特定的环境中进行传承,要避免非物质文化与外界环境接触,避免改变非物质文化的原始形态。另一种观点认为,非物质文化具有动态性特征,他是在一代一代的传承人与环境适应的结果,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要适应环境的变化,在动态中传承非物质文化,保持文化“活态性”。
这两种观点都存在一定弊端,坚持静态的传承方式就需要大量的资金对非物质文化的传承予以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公共遗产,一般都有各级政府承担保护、传承费用。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性特征不明显,政府一般都不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政府的主要职能,结果造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流失。坚持动态的保护过程中,往往因为过度的吸收外来因素,对传统文化造成冲击。因为落后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者,面对先进的文明对生活带来的方便时必然会摒弃传统的生活习惯、方式同样也会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流失。
(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探索
由于以上两种保护方式都存在着弊端,因此要找出一条既能保护非物质文化,又能提供资金支持的道路。与此同时,我国旅游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国内游游客增多,入境游客增多,旅游市场有着巨大的潜力。旅游开发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当地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资金支撑,促进非物质文化的可持续发展,激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重要的旅游资源,文化是旅游的核心,游客到某一地旅游更愿意亲身体验一种文化,更注重参与性,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是无形的只有参与进去才能体会到,更能满足游客的好奇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旅游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巨大的文化价值,可以满足旅游者寻求差异的、体验文化的心理需求,是旅游开发中一种重要的旅游资源。[3]
国内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活动中的利益相关者的研究不多,中国知网(CNKI)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活动的利益相关者的研究不足30篇,且都是近五年来发表的论文,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利益相关者的研究是一个新的领域,利益是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活动各个主体的行为基础,只有准确把握各方利益矛盾,建立利益协调机制,才能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和旅游业的共同发展。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活动中的利益相关者界定
利益相关者就是宣城在某一企业里享有一种或多种利益关系的个体或群体。正像利益相关者会受到一家企业的行动、决策、政策或工商业活动的影响一样,这些利益相关者也会影响该企业的行动、决策或实践,对于一个组织机构而言,一个利益相关者可以被认为是任何影响或受到影响的个体或群体。[4]
本文所讨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活动的利益相关者是指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这个循环的过程中,影响和被影响的个人和群体。围绕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持有、维护和购买的行为而形成的政府、旅游企业、传承人、社区居民、旅游者等利益相关群体。
(一)政府
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管理机构、政府职能部门都是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主体,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人力、财力、物力上的保障。我国已建立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系统。我国现已确立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1517项,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90项,中国占有4项是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多的国家。此外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固定的形态,中国有着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可想而知今后会有更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待界定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体是政府,政府面临着巨大的财政、人才压力。有些地方政府热心于“申遗”其目的并不是单纯的要保护非物质文化更看重的是其背后的利益。一旦申遗成功会带来名利上的收获,进而通过开发获得经济利益,这种以利益为主的保护心理往往会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度开发,失去文化的“真实性”。
(二)旅游企业
旅游企业是以经济利益为目的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过程中,根据游客的喜好开发出适合市场需求的旅游产品,在实际的操作中往往会截取某一文化碎片,并是不完整的呈现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形态。比如白族的婚俗习惯是持续三天的时间,但旅游开发商将这一文化体验缩短到7分钟,游客并没有理解真实的白族婚俗习惯,游客在体验之后会形成自己的观念,这也是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传承,而他们的观念并没有反映真实的文化内涵。因此这种形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会获得短期的经济收益但不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长期保护。
(三)传承人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年纪普遍偏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遗产的继承者是最核心的要素。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无形的文化遗产,主要是以口传心授的方式来传承,传承人越是年轻越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将人口年龄划分为五个阶段:44岁以下为青年人、45岁至59岁为中年人、60岁至74岁为年轻的老人、75岁至89岁为老年人、90岁以上为长寿老人。[5]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38.6%为年轻老人,32.4%为老年人,6%为长寿老人,老人在传承人中所占比重为77%,传承人由于年龄偏大生产能力低,不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此外,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不健全,遗产继承人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文化遗产的继承者没有专利权,技术会被大机器所代替。如,大理古城所出售的扎染品,打着传统工艺的名号其实都是工厂机器生产的。在大理古城几乎找不到传统工艺的扎染品。机器生产的扎染产量大价格低廉,传统手工艺无法与之较量,在市场竞争中慢慢的被淘汰。传统技艺的继承者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经济效益低下,他们便会放弃自己继承的工艺,选择别的工作来维持生计,造成传统手工艺技术的流失。
(四)社区居民
社区居民是旅游社区的主人,是社区旅游发展的最终受益人,社区参与旅游发展主体的社区居民,有三种身份,即目的地主人、旅游资源或旅游产品的一部分、人力资源的提供者。[6]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活动中社区居民也有着文化传承人的身份,但这种身份是模糊的,社区居民自身意识不到自己的这种身份。一种文化是特定地域内长期的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是在人们日常生产生活中形成的,社区居民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生活方式其实就是文化的组成部分,保护意识薄弱。在受到外来便利的生产生活方式的冲击下,社区居民会选择先进的生产生活方式,摒弃传统、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受到工业化的冲击,中国传统的手工织布技术面临着消失的绝境。司马迁祠景区有一个展馆叫“守望家园”里面展示着中国北方人民传统的生活景象,陈列有织布机以及织布用的各种器物、花馍、热炕、手工缝制的布鞋、衣物等能够体现中国古代劳动人民优秀技艺的物件。这些物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化代表。而民间现存人口中能够做出这些物品的手工劳动者越来越少,只有在节日客流量大的时候才能看到旅游景区请来的三位传统老艺人在现场织布、纳鞋底、做花馍,他们的年龄都在70岁以上。而这些技艺曾经是所有妇女必备的一项生存技能。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取代了传统的生活方式,年轻一代都不愿学习复杂的传统技艺,不少非物质文化失去了生存环境,不断遭到淘汰甚至灭绝。
(五)旅游者
体验性旅游是旅游活动的必要构成部分,无论旅游者抱着什么样目的前来旅游最终都会参与体验到旅游目的地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旅游者希望在旅游体验中获得尽可能多的东西,希望他们的体验质量能够保持高水平,他们希望体验到原汁原味的目的地文化,从这个角度来说旅游者对目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抱有保护的心态。但是如果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交通不便、食宿服务落后影响着游览活动,旅游者将会产生强烈的开发意愿。旅游者由于知识水平各不相同,各自固有的生活习惯不同,旅游者希望体验到他们印象中的而不一定是真实性的遗产,在体验过程中不能完全理解文化的真实价值和意义,实际上旅游者并不能起到传播文化的作用。
三、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活动相关主体的利益协调机制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活动相关利益主体的协调机制,是为了处理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活动中各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以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活动能够健康、和谐、持续有效地开展下去。处理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最主要的是实现各自的利益,要兼顾各方利益的实现就要建立相关的利益协调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主体的利益协调机制包括:利益分配机制、利益约束机制、利益表达机制。
(一)建立利益分配机制
利益分配机制是利益协调机制的核心,也是各利益主体最为关心的内容。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过程中要兼顾各方利益诉求的实现。政府希望旅游活动能够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的同时提高目的地人民生活水平。社区居民和文化传承人的最大诉求是通过旅游开发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同时要求在开展旅游活动过程中社区的生态环境能够得以持续发展,旅游企业的利益诉求是实现利益最大化,游客的主要利益诉求是体验到目的地原生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这一些列的诉求都是通过旅游企业的经营活动来完成,旅游企业在进行旅游开发的过程中既要满足游客的需要,又要满足社区居民和传承者的需要,以此来实现可持续的旅游发展这样才能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
(二)建立利益约束机制
利益约束机制是指对于不合理的利益要求的约束和管控,只有对不合理的利益要求进行管控才能保证整个系统的合理运行,才能保证集体利益的实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遗产旅游活动中,各主体的利益是紧密联系的,传承者和社区居民要想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就要借助旅游企业的开发来实现,旅游企业和游客要想实现自身的利益诉求就要借助于目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政府的诉求只有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活动能够得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才能实现。然而各主体基于自身的利益诉求,都要求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往往忽略了其他主体的利益要求,这就要求建立利益约束机制来控制各方的不合理利益诉求。这些利益约束机制应该通过立法的形式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传承者和社区居民应该处于合法的监督地位,对于旅游企业的过度开发能够进行有效的约束和制止,对于游客的破坏进行及时纠正和制止。利益约束机制是相互的,对于传承人和社区居民的行为也要进行监督和约束,由于传承人和社区居民的数量庞大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予以监督,主要通过立法和舆论监督来约束他们的行为。
(三)建立利益表达机制
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导致利益需求的多元化,建立科学的利益表达机制使各主体利益能够及时有效的表达,减少利益矛盾。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活动涉及多方利益主体,各自的利益诉求有所不同,只有建立合理的利益表达机制,各利益主体才能合法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进而协调各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减少非物质文化旅游旅游活动中的矛盾和冲突,促进旅游活动持续、健康的发展。
四、总结
旅游开发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然而过度的旅游开发会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影响旅游开发与社区之间的关系,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遭到破坏,最终造成旅游核心资源的丧失。文章通过对于各方利益的分析,提出建立利益协调机制来实现各主体的利益要求,同时对于不合理的利益要求进行约束,以此来促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旅游活动的可持续发展。(作者单位:大理学院政法与经管学院)
参考文献:
[1]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32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2003年11月3日通过,2004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大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试一次会议批准.
[2] 李玉华.旅游学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5
[3] 谭宏,历史考古视域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乡村旅游开发的促进意义探究[J].农业考古,2010(4):345-348.
[4] 万建华.利益相关者管理[M].深圳:海天出版社,1998:30
旅游主体文化的核心范文6
关键词 教学改革 课程群 旅游文化 实践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z.2015.03.026
Exploration on Tourism and Cultural Curriculum
Group Construction and Optimization
HE Lifang
(Hu'nan Women's University, Changsha, Hu'nan 410004)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course group is the most important signal for the improvement of the teaching quality and course teaching level, also have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solve of the common teaching problem.We need grasp 4 aspects to the improvements: Integrate course content and realize comprehensive knowledge;stressing the students' ability and training application-oriented talent; stressing practical teaching and building up platform for practical teaching; Emphasis on the cross-cultural research and build specialized teaching group.
Key words teaching reform; course group; tourism culture; practical teaching
1 旅游文化课程群内涵
课程群建设是以系统科学为指导,将内在联系紧密的相关课程纳入“课程群”,注重相互间的有机结合与相互促进,达到整体优化的目的。旅游文化课程群建设是全面提升旅游专业教学质量和提高课程教学水平的重要标志,是一项需要长期建设的基础工作。
1.1 课程群的内涵
在课程教学体系中,关联度较大的诸多课程内容一般存在较多的重叠或重复。从“微观”层面上来看,任何一门单独的课程教改,是无法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几门课程又达不到专业教学“宏观”层面的全课程、全方位教学目的。①课程群是从“中观”层面提出的教学改革,一般是指由3门以上内容相关或相近的单门课程组成的连环式的课程群体,它不只是将几门课程简单地凑合在一起的“掺合体”,而是将内容密切相关、相承、渗透、互补的几门课程组成一个有机整体,②并从课程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法和师资团队等方面进行重新规划、设计,③按大课程框架进行课程建设。
1.2 旅游文化课程群
旅游人才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必须具备较好的旅游文化理论与知识,层次越高要求就越系统、越全面。为适应现代旅游人才培养,旅游文化课程要打破以传授知识或理论研究为中心的模式,建立旅游文化课程群,理顺学科的理论体系,贯通技能之间的关联,形成深度不同的课程层次,以适应层次不同的课程体系,实现课程群教学的层次性、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
根据旅游文化内容庞大和复杂的特点,各层次教学所涉及到课程名称相当多,旅游文化课程群最少应选择五门课程纳入其中,包括为旅游从业人员学习掌握最基本文化知识的导游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理论论述,更重要的是旅游文化知识的系统全面介绍的中国旅游地理、中国旅游文化和中国旅游客源国概况等课程;研究旅游文化基本理论,适宜更高层次教育的旅游文化学。
2 当前旅游文化课程内容存在的问题
旅游文化类课程根据专业和层次不同,其教学任务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以事实知识为主体,为学生获取旅游文化知识的重要来源之一;二是以原理性知识为主体,使学生掌握旅游文化知识体系,以适应旅游发展对知识的更新;三是以研究探索为主体,培养学生旅游文化研究能力。由于旅游文化是一门年轻的学科,当前的这类课程存在理论薄弱、内容重叠或重复多、表达枯燥等问题。
2.1 结构体系不完善
旅游文化类课程的内容以旅游主体文化、客体文化、介体文化为主线,基本停留在旅游客体文化的介绍上。旅游主体、旅游介体的内容都少有涉及,中西文化比较和跨文化交流的内容更是缺少。这与现代旅游业的跨文化交流日益常态化发展是很不相适宜的。旅游文化类课程内容应随着旅游业发展态势变化,吸收新的旅游文化研究成果,诸如消费文化、经营文化、审美文化、服务文化、外国文化、中外比较文化、跨文化交流等,完善课程内容的结构体系。
2.2 理论贯通性不强
在对现有有关旅游文化类课程内容研读中,可以看出都还是从其从属的学科角度,对旅游文化事项及其蕴含的文化内涵进行分析。作为独立的各门课程论述是精辟深入的,但多凭借研究的直觉,缺少从旅游文化学科体系的系统分析。主要表现为:一是现有的旅游文化类课程都强调资源方面的文化,多是资料分析和直觉的成分,没有深入的田野调查,理论薄弱,造成了课程内容的许多重复,表达枯燥等问题,课程间理论贯通性不强。二是理论与实践断层,要么只有理论的阐述,没有实际案例,或者引用其他案例;要么只是各种文化现象的综合,缺少理论的系统化,课程内缺少理论贯通性。
2.3 课程内容雷同重复
目前,旅游专业开设的旅游文化类课程较多,这些课程在内容编排上有许多交叉,导致了课程内容的很多重叠和教学内容的重复。主要问题在于:一是将旅游文化课程内容等同于文化旅游资源,只是对旅游景区景点涉及的文化现象进行描述,对其本质和规律探究不够深入;二是将旅游文化课程内容等同于导游文化基础,导致诸多课程很多的内容与导游基础知识重复。
2.4 教学内容封闭僵硬
旅游文化作为一门年轻的学科,现有课程内容封闭,启发性和探讨性不足,缺少文化现象的深刻描述、案例。现有考核以考试为主,条条框框的“标准”答案,也导致内容封闭呆板。课程间缺乏横向交叉与沟通,不可避免出现重复现象,课程的低效率重复,导致学生兴趣丧失。
3 旅游文化类课程群建设与优化的方式
3.1 整合课程内容,实现知识贯通
旅游文化内容是一个庞大而复杂,课程内容就要透过现象提炼本质和精华,既要有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又要梳理各类文化使其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导游基础知识涉及旅游文化的方方面面,既包括中国旅游文化、中国旅游地理、中国旅游客源国概况等课程的内容,还包括旅游其他学科和地方旅游文化内容。中国旅游文化、中国旅游地理分别从传统文化和地理资源视角,对中国旅游文化进行的系统梳理。旅游文化学应该是对旅游文化的理论探讨和实证研究的课程,理论性比较强,要以丰富的旅游文化知识为基础。各类旅游文化通过梳理后以专题形式进入课程群平台,作为各门课程内容的拓展和补充。通过课程群的建设,明确界定各课程之间的边界,重新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剔除各课程中不必要的重复内容。
课程群的建设要对群内课程进行分解,区分核心课程和拓展课程,实现对素质和能力培养的目标。课程群内五门课程各有分工:导游基础知识课程为旅游从业人员必需掌握的、最基本的文化知识,还服务于导游考证,无疑是核心课程;中国旅游文化、中国旅游地理、中国旅游客源国概况等为拓展类课程,都是导游基础知识课程内容的拓展,有理论论述,更是旅游文化知识的系统全面介绍;旅游文化学课程研究旅游文化的基本理论,是高层次教育的核心课程,也可作为低层次教育的拓展课程。
3.2 注重学生能力,培养应用型人才
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大学生素质和能力培养,是高等教育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化教学改革的重要方向。旅游文化课程群应确立以跨文化意识和交际能力培养为目的的教学方式,将学生参与教学过程的表现作为成绩的一部分,改变传统的以期末一张试卷定成绩、定优劣的教学评价体系。结合课程群平台建立的各项文化专题,根据自己的兴趣进行拓展学习,考核引进平时考核、口试、实际操作、课程论文等方式,提升自学能力,拓展学生的知识面。
旅游应用型人才培养,重在“应用”二字。应用型人才教育目的就是要培养职业胜任能力,突出实践动手能力。旅游文化课程群的课堂教学中,要重视地方旅游文化引进教学中,在对地方文化与旅游发展的实证分析过程中,提升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创新精神。
3.3 重视实践教学,搭建课程群平台
充分利用网络资源,通过课程与专题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旅游文化课程群教学网络平台,拓展教学空间,确保教学目标的实现。课程群网站要以精品课程建设模式,建立健全的与课程群教学有关的素材,包括课件、教学大纲、教案、参考书、教学录像等课程资源。同时,利用课程群网站制作专题资料、汇编案例,进行教学交流互动,使课堂教学有效延伸到课外。
充分利用旅游文化课程群教学网络平台,以多媒体的形式给学生观看相关内容,既生动又直观,对提高学生的分析能力有很大帮助;通过多种合作,选择有建设代表性的文化旅游景区建立观摩基地,供学生实地观摩学习与分析研究,深化学生对旅游文化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掌握。
3.4 加强跨文化研究,组建特色教学团队
跨文化交际活动是现代旅游文化关注和研究的核心。一方面,旅游地的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传统文化以及文化生态让旅游者获得直接的观感;另一方面,旅游者自身的文化模式随着旅游者流入旅游地,或多或少地进行着文化的示范和散播,让旅游地的人们观感、选择与吸引。旅游活动之中客观存在的跨文化传播现象,要求旅游业从业人员有比较强的跨文化交际能力,才能有的放矢,更好适应旅游发展日益国际化的需要,以保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鉴于旅游文化的包罗万象,涉及学科多,课程群应整合师资和教育资源,组建旅游文化课程群教学团队,打造一支学科背景多元、专业素质高、教学能力强的师资队伍。团队之中的成员都要选择一至多个旅游文化专题作为研究方向,并在团队内大力开展跨文化交流研究,吸收相关研究成果,实现教学和科研的统一,通过课程群建设,实现教师教学和学生能力的提升。
注释
① 朱建安等.基于课程群视角的应用型高校经济学教学改革[J].中国高教研究,2012(12):99-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