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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治教育计划范文1
关键词:依法治国;依法治校;法制宣传
从依法治国到依法治教,必须加强法治教育。加强法治教育,全社会有责,而学校教育具有最直接、最集中,最系统、最有效的作用,在加强法治教育中扮演着无可比拟的重要角色。
学校在教育工作中如何加强法治教育?
一方面是要对学校管理者加强法治教育,做到依法治校,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综合改革,推动内涵发展。依法治校是在学校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要求各个行业、领域都要实现依法治理。学校作为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社会组织,需要按照法律至上、保障权利、制约权力的原则,实行依法治校。依法治校是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新型政校关系的根本保证。建设现代学校制度要求实现政府与学校之间、学校与社会之间,以及学校内部的依法治理。切实转变办学和管理的理念、思路、方式与手段,为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奠定坚实基础。依法治校是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与效益,办人民满意教育的迫切需要。当前,学校管理活动的自主性、复杂性、权利义务关系的多样性显著增强,法律问题、管理漏洞与矛盾纠纷日渐突出,给学校管理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与挑战。学校必须通过依法治校,实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必须在管理中重视对自身法定义务的遵守,依法实现与公民、社会其他组织的对话与合作,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可与支持。依法治校是学校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加强青少年的公民意识教育,培养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各级各类学校把培养具有现代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作为教育的重要任务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目标。依法治校是构建符合法治理念的育人环境,培养学生学法明理、树立公民意识的重要保障。
另一方面是对教育工作者和学习者的法治教育,培养现代法治人才。教育工作者要充分认识到依法执教是依法治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校在学校教育中的具体体现。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全面加强依法执教,对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校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教师,落实依法执教,最根本的就是学法、守法、用法,注重师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实行依法执教的前提是学法、懂法。不懂法律知识,没有掌握教育法规,就不可能有运用法规的能力,也就谈不上做到依法执教。作为教师,既是社会公民,又是教育工作者,因此既要学习宪法、民法、刑法等国家层面的法律,也要学习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业法规,还要学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学习,知道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办事,依法执教,把教育办成公平正义的教育。
教师要自觉学习《宪法》《刑法》《民法通则》《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知识,要具备起码的刑法、民法和行政法的基本知识。教师尤其要注意学习有关教育工作的各种法律法规,如《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对教育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学习来系统掌握教育法的本质特征、法律规范、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实施教育法规。还要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地方性教育政策、文件,能够从总体上把握它的基本精神和主要条款的要求。在法律法规的学习过程中,要注意法条注释与法理分析相结合,通过案例释法、学法,储备知识,规范行动,不断提高依法执教的能力与水平。这样才能肩负起培养合格法治人才的重任。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导向,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和模式,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让法治成为人民的信仰、国家的信仰,是法治教育的核心。要实现从法治意识到法治思维、再到法治信仰的法治教育目标,全面提高全体人民的法治素质,必须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在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中纳入法治教育的内容,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形成以学校教育为主体,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法治机构共同参与的全面的法治教育体系。
进行法治教育,要从培养法治意识开始。法治意识是对法律法规和法治制度等的理性认识和把握,是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动力。培养法治意识,一方面靠学习,一方面靠行动锻炼,做到知行结合。为此,认真落实教育普法规划的要求,开展好法律进课堂活动,做到学生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中小学校要将学生法治意识、法律素养,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要深入开展学生法制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不断丰富法制教育的形式与内容,让学生通过课堂教学、主题活动、社会实践等多种方式,了解法律知识,培养法治理念。要把法治文化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利用各种校园宣传媒体与形式,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法律原则和知识,将平等自由意识、权利义务观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等理念,渗透到学生行为规则、日常教学要求当中,凝练到学校校训或者办学传统、教育理念当中,营造体现法治精神的校园文化氛围。
学校教育要与社会法治机构协同合作,共同做好法治教育与宣传。进行法治教育,要把培养法治思维作为重点。法治思维是一种运用法治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思维方式和能力。如果说法治意识使人有观念、有动机,自觉想到用法治来解决和处理问题的话,那么法治思维使人有方法、有能力做到用法治解Q和处理问题。
青少年法治教育计划范文2
关键词:阳光体育、学校体育、健康的生活方式和锻炼习惯、终身体育、健康第一
2007年4月29日上午10时许,李长春在北京主会场朝阳公园宣布“全国亿万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全面启动。这是一个不容小视的转身。我国启动“全国亿万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是新时期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战略举措。
1、“阳光体育运动”的内涵
所谓“阳光体育运动”,就是让学生走出教室,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沐浴阳光的温暖,享受运动的快乐,满足青少年在自然环境中快乐与健康成长的基本要求。其开展的目的主要是针对长期以来我国“重脑轻体”的教育观念及当前青少年体质健康方面令人担忧的现状而采取的措施。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与体育课教学相结合,坚持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开足并上好体育课,通过体育教学,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运动”;要与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配合体育课教学,保证学生平均每个学习日有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将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育计划,形成制度;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口号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制定具体的措施,组织本地本单位的“阳光体育运动”的实施。
2、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必要性
“阳光体育”是社会开始补偿对孩子们欠下的由来已久的“运动债”。青少年的生活条件改善了,身体条件提高了,而体质情况却越来越差了。这是因为长期缺乏体育运动导致的“缺钙”现象,“阳光体育”是帮助青少年补钙的第一步,不过解决问题的关键并不是“万事开头难”,而是如何制定完整的配套政策,确保已经来到的“阳光”能够更加长久地照耀在青少年身上!但我们更需要整个民族身体素质的提高。“阳光体育”并不是让每名青少年机械地投入一小时的活动,而是让阳光的理念在社会上深入人心,让肩负使命的年轻一代都能健康、幸福地生活一辈子!“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树立“健康第一”理念,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对于青少年全面素质的培养和民族精神的形成有着深远的影响。我们要充分认识学校体育在强身健体、陶冶情操、壮美人生和弘扬民族精神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把青春体育运动的阳光洒遍校园,把“运动丰富人生”的理念植根于每一位中小学生心中。
3、“阳光体育运动”对学校体育教学的要求
“阳光体育运动”对学校体育教学、课外活动、校内外竞赛等内容和形式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明确了今后学校体育课程改革要以“达标争优、强健体魄”为目标;注重课程资源的开发,积极探索适应青少年特点的体育教学和活动形式,培养学生体育锻炼的兴趣和能力;指导学生开展有计划、有目的、有规律的体育锻炼,使学生形成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努力改善学生的身体形态和运动机能,提高他们的运动能力,并达到体质健康的基本标准。
3.1、广泛推开阳光体育运动,要求学校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思想,把规范学校体育工作当作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学校要规范学生作息制度,开齐开足体育课程,普及眼保健操、广播操和课外活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以科学的管理制度保证学生得到充足的锻炼,提高他们体育健身的意识,增强体育健身的技能。
3.2、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求学校大力营造青春健身运动的火热氛围,要把“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口号转化为每位学生的身体力行,把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课外群体性体育运动作为学生学习生活、学校日常教学和校园文化建设必不可少的有机组成部分。
4、“阳光体育运动”背景下学校体育教学改革的措施
体育与健康基本理论知识,是学生应具有的文化素养。它对于提高学生锻炼身体的自觉性,指导学生科学地进行体育锻炼,培养终身体育的意识和能力,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锻炼习惯,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学校体育理论课教学还存在一些问题。诸如教学时间不足,教学内容选择片面、缺乏针对性,教学形式单一、手段落后,学生学习态度消极,等等。为达到使学生学习、掌握并科学合理运用理论知识指导自身锻炼的目的,应实行课内体育理论教学与课外体育健康网络课堂互为延伸和补充的教学模式。一方面,把体育与健康的理论知识融入到实践课之中,使学生在参与锻炼的切身感受中自然地了解这些知识;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络资源,建立体育健康网络课堂,实行学生自主学习所需内容、自由选择上网学习时间、自由选择教师进行交流互动的“三自主”教学形式。该教学模式可拓展体育理论课教学的时间和空间,教学内容丰富,知识容量大,教学形式学生易于接受,具有较强的时效性、灵活性和互动性的特点,对于调动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和促进学生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指导自身锻炼大有裨益。
青少年法治教育计划范文3
一、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工作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了普法责任制、普法管理网络及专职工作人员,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每年召开普法工作会议,“五五”普法期间,每年开展专题检查活动,年底认真分析总结经验。为保证普法工作的实施,学校聘请了泉口派出所付警官为我校法制副校长,每学期为全体师生作法制专题讲座和孩子谈心。学校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并落实好教职工的“五五”普法学习资料,做到人手一册。组织全校师生认真学学习《国旗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常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毒教育读本》等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通过学习,全校师生员工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总结。学习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加大校务公开透明度,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设立公示栏等公开措施,大力加强普法宣传工作。
二、规范办学行为,依法管理学校、使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学校一方面采取通读法律法规与专题辅导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学习形式,利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时间安排学法内容,保证每月集中学习2小时以上,不断提高学习效率;另一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分层次的法律知识教育、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学校做到法制教育与纪律常规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正面引导与反面典型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弘扬美德相结合,依法治校与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提高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效。学校在了解并准确把握在校学生的情况的基础上,确定需帮教的对象,在掌握被帮教学生心理状态的基础上,落实行之有效的帮教与管理措施。通过党员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法制辅导员、退休教师等与被帮教学生结对子,与学校签订“结对帮教协议书”,开展“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等多种形式的帮教工作,正面引导学生,防患于未然。
1、重点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普法教育。根据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等四部委《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做到普法教育计划、教师、教材、课时“四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努力培养具有文化知识和法律素养的接班人。
2、建立完善的领导体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施民主集中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凡重大事项均在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形成决议后执行,实行了校务、政务公开。
3、做好校园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彻底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加强校园的治安管理,学校安排一名教师为保卫再配备一名保安,与值班领导、值班教师值班巡逻,确保学校良好的治安环境;加强学校消防和用电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时更换老化电线,确保学校用电、用水安全;制定了安全方面的各项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状况下,师生能够迅速疏散,同时利用班会、集会时间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
4、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以《守则》、《规范》为主线,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法制教育。在法制教育上做到了“四落实”,即有教师、有教材、有课时、有活动。学校每年度把九月份定为“普法”宣传活动月,集中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5、规范收费行为,切实治理乱收费现象。凡涉及向学生、家长收费用的,我校都严格按照财政、物价及上级教育行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着先审批、后收费的原则,并在收费期间向学生、家长进行公示,维护了学校、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四、普法工作见实效
1、在多年的努力下,学校领导干部熟悉各项教育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教职工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受到广大学生及家长的一致认可和拥护。
2、学校坚持依法执教,多年来师生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在校师生违法犯罪率一直保持零记录。
青少年法治教育计划范文4
自“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推行板块式普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勉治县组发〔2012〕1号)精神,结合《勉县教育体育系统“六五”普法实施方案(2011—2015年)》,创新方式方法,有序完成了“六五”普法现阶段各项任务,全县教体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方面卓有成效,现就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为确保全县“六五”普法和板块式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序推进,切实加强活动的领导,成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教育体育局局长陈有志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教育督导室主任代永安同志,团县委书记王立、县妇联副主席刘晓菊、教育体育系统工会工委主席李君华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李翊任办公室主任。
二、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1、加强机关领导干部、公务员队伍法制建设。全系统始终坚持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普法宣传教育,以“普法创新”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为引领,通过集中学习、阶段性政治学习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将普法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以《公务员法制教育读本》、《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为主,紧扣密切联系教育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强化广大领导干部顾全大局意识、法制意识和优化服务意识,广大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水平大幅提升。
2、提高学校领导干部队伍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水平。始终坚持对全县各学校领导干部队伍加强岗位培训,通过“岗位提高培训班”、“教育管理干部研修班”,对全县120多名完小以上的正、副校长进行了为期1至3个月的脱产培训;暑假对县直中小学校长、镇中心学校(九年制学校)校长和即将走上管理岗位的中青年教师进行法制教育与管理专题培训,加强在职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公平、公开校领导聘任,把教育法规知识作为主要内容和指标进行考核,对于不熟悉、不善于运用法规来管理和指导教育工作的人员不得参与竞聘。把依法治教统一纳入镇、学校工作中进行考核,对违反《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学校和镇不得评选先进单位、单位领导不能评为先进个人、校长不能续聘。
3、强化教职工队伍的依法治教、依法执教能力。 一是要求各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法规,并作为业务考核的内容进行检查和考评;二是把法律知识作为一门基础课列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各学校教职工每学期学法时间不少于30学时,并计入教职工业务档案,成为教职工考核、晋职、和晋升的重要依据;三是在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中增加了教育法律知识;四是在加强教育的同时还向教师提出了“五不准”的职业道德要求,去年举行的陕西省教育系统法律知识考试中,全县3000多名教师过关率达100%,优秀率达90%以上。
4、切实加强校园法制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各学校紧扣“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主题,通过会议、文件、广播、网络、报栏、专栏、宣传页、报告会、演讲会、法制小节目、志愿者活动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法律法规,实现法制教育与课堂教育相结合、与思想教育相结合、与课外实践活动相结合。提高了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整合各种教育资源,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教育内容和形式,开展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5、积极营造群众集体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从本系统实际出发,以每年“6.26”禁毒宣传日活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科技文化三下乡”活动、“三问三解”等活动为契机,布置宣传台、宣传栏、印制宣传材料、传单等,积极为广大市民进行普法宣传并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累计服务近千人次,落实了阳光政务工程和崇尚科学、反对等普法宣传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法制第一课”活动。
近年来,各学校在每学期开学之初认真开展 “八个一”法制教育活动。一是组织一次法制报告会;二是上好一次法制主题班队会;三是上好一堂普法教育课;四是举办一次法制教育小节目比赛;五是印制一张法制宣传页;六是搞好法制课教师培训,到法制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七是配合多部门开展了校园周边法制环境整治及法制宣传活动;八是大力开展创建 “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大力倡导各中小学实行“一校一章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
四、确保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一是继续从政法部门为全县中小学选聘(续聘)了121名法制校长,培训600余名法制课教师,加强了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二是各学校积极主动配合法制校长的工作,把法制教育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每周上一堂法制课,每月开一次法制报告会,鼓励学生结合自身实际展开讨论并发表法律小文章在全校交流推广。三是在省、市各级部门的深切关怀下,各学校都定制了法律知识读本、法制教材将法律知识渗透于学科之中,如在思想品德课中渗透《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语文课中渗透《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生物课中渗透《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四是各学校每学期从公用经费中支出专项教育经费用于校园法制建设。
五、不断创新法制教育工作中的方法和亮点。
1、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远程教育设备的作用,定期组织村民、村干部、党员进行法制培训,包括:《义务教育法》、《婚姻法》、《刑法》等普法材料。同时,我们还组织农村学校建立学生普法宣传小组,由学生向家长、亲戚朋友、乡里相邻开展法制教育和宣传活动;城镇学校充分利用市民学校、家长学校等平台开展对广大市民和学生家长的法制教育;成立社区、街道法制教育宣传小组,定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逐步形成了村村有组织、家家有老师的法制教育工作局面。同时要求县职教中心对毕业生加开不少于30节的法制教育课。
2、联合政法部门配合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广泛开展社会综合治理和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的活动。一是全县政法单位与中小学“结对子”,每年定期到学校讲法制课,以生动的法制案例教育中小学生坚持不懈,长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二是在全县中小学建立健全警务室,公安部门在重点时段派警力到学校执勤,维护学校治安秩序;三是健全学校安全保卫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四是联合“勉县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查处违规经营的“三厅一吧”和侵占学校校产、侵害中小学生的违法事件;五是联合公安、工商、卫生、文化等部门在全县50多所周边环境复杂的学校周围设立了以“严禁在学校周边200米内开设三厅”,“ 严禁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停放车辆”,“严禁闲杂人员骚扰学校危害师生”为内容的警告牌;六是实行安全定期检查制度,每学期联合县工商局、卫生局、药检局、消防队对全县中小学的校舍、食品、交通、消防、用电、危险化学实验品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六、加大督促检查,以法制促教学质量,效果显著。
我局把普法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纳入全县教育工作之中,制定了《勉县教体系统“六五”普法自检自查对照表》,要求各学校每学期进行对照检查,将结果计入了学年综合考核的分值之中。在检查中,我们善于发现学校法制教育的新情况、新举措,并及时在全县推广。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中,由于思想重视、目标明确、方法得当、措施有力,勉县教育工作不断攀上新的台阶,小学教育质量逐年增长,初中教育质量位居全市前列,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稳步协调发展,高考上线率连续几年稳居全市第一。
总之,我县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为进一步圆满完成“六五”普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与构建法制勉县和平安校园的要求还有差距,2013年,我局将以全新的姿态和更加坚实地步伐,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围绕新一轮普法工作,改进体制、完善机制,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营造优良的中小学校园法治环境和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XXXX局
青少年法治教育计划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和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提出的“依法治市”的总体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本部门及各科室的执法权限和职责,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为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作出贡献。
二、目的要求
通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提高本部门、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促进职能的转变和工作效能的提高,达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程序规范化,监督机制完善化,为逐步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科学的、规范的行政执法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局决定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
四、法定职责和行政执法管理目标
(一)法定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组织实施。
2、管理和指导全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3、管理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4、指导全市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及司法助理员工作,参与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制订全市的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执法检查;组织、指导、开展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和法学教育工作。
6、负责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工作。
7、负责和指导全市的社区矫正工作。
8、负责和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工作。
9、管理和指导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10、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进修。
11、归口管理全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对外联系、交流与合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行政执法管理目标
1、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按照我市“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重点突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市场经营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外来建设者的普法教育。加强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完善各项工作措施,紧紧围绕市里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实践。
按照市委提出的“依法治市”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深化依法治理工作,大力推进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2、律师管理工作
围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律师法》,进一步深化改革,严格依法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和分配机制,督促律师事务所建立事业发展基金、执业风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培训基金。严格依法规范律师行为,切实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切实做好律师继续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律师的业务素质。
3、公证管理工作
继续深化改革,要把改革的重点放在拓展业务、规范管理、完善机制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岗位目标责任制的修订,搞活激励机制。抓好事业发展基金、风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培训基金的建立。加强公证质量的监督、指导,建立自查、互查等一系列制度,严防错、假证的发生。加强公证形象教育,提高公证服务质量。
4、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加强法律服务所的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法律服务管理的各项制度,指导法律服务所工作,监督、检查办案质量。围绕“巩固一类所,强化二类所,撤并三类所”的要求,吸取律师工作改革的成功经验,推动法律服务所上规模、上等级工作。继续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力度。
5、法律援助(行政审批)工作
要建立健全我市的各项法律援助制度,建立健全镇(街道)法律援助站和社团法律援助工作部,规范法律援助的各项工作,组织、指派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事务,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开展法律咨询解答和法律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认真做好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初审,律师执业初审工作,严把律师、律师所年检、注册关。认真做好公证机构设立初审、公证员申请执业初审工作,并做好公证年检、注册工作。认真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登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度注册工作,做好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执照年检、注册工作。认真做好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登记初审、司法鉴定人员执业登记初审工作。
6、镇(街道)司法所的管理工作
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加强管理和指导,完善硬件、软件设施建设,加强对司法所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规范台帐资料的整理和司法文书的制作,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和基层社会稳定打好基础。
7、人民调解管理工作
要继续搞好标准化调委会建设,抓好社区、集贸市场、企业及周边地区调解组织的建设。要整合基层调解资源,深化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做到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有机统一。继续对调委会成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建立健全各项调解制度,逐步实现调解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做好民间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提高纠纷的预防和调控能力。
8、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
进一步深化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完善各类工作制度,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三支”队伍建设,健全社区矫正组织机构。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构建刑罚执行的“社会化模式”。形成一个党政领导下综治协调,司法行政为主,公、检、法各方协调配合、科学有效的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非监禁教育改造罪犯的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9、司法鉴定工作
健全完善司法鉴定工作制度,规范鉴定活动,保证机构和人员职业资格及服务质量,做好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调查、处罚建议和日常检查监督,严肃查处为牟取经济利益违法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行为。
10、队伍建设工作
抓好思想政治教育,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队伍目标管理责任制为龙头,抓好队伍建设,深化“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认真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五、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分解落实
(一)办公室
1、根据本局部署,制定和落实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协助局党组抓好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
2、负责行政监察方面的监督和违纪的查处工作,配合做好党员纪律的查处工作。
3、负责本局组织人事、老干部、工青妇工作,具体承办有关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工作。
4、协助局党组做好镇(街道)司法助理员的管理工作。
5、协助本系统的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等事宜。
6、掌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动态,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及督办工作,为局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7、协调各科室、处、所的工作,检查、督促各科室、处、所执行上级和局领导的决定、指示、决议。
8、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管理工作,以及对市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财务监督、检查工作。
9、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
10、负责草拟本局的重要文件。
11、负责本局法治创建、综合治理、档案、保密、保卫和工作。
12、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调查、处罚建议和日常检查监督。
(二)法制宣传教育科
1、管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普及工作。
2、承办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3、制订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计划,编写宣传教育材料。
4、指导全市各部门、各镇(街道)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承办本局机关的普法工作。
5、抓好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三)基层工作管理科
1、管理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
2、管理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
3、管理指导全市司法所工作,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4、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抓好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助理员及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
5、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合开展好农村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6、负责制订归正人员教育管理工作计划。
7、指导各镇(街道)抓好归正人员教育管理帮教工作,落实镇(街道)、村(社区)帮教组织。
8、承担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工作。
(四)法律服务管理科
1、监督、指导全市的律师、司法鉴定工作。
2、制定和完善律师、司法鉴定工作的管理规定,并负责督查、检查、考核、落实。
3、加强律师、司法鉴定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并负责执法检查和落实工作。
4、做好律师、司法鉴定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负责律师、司法鉴定工作人员办案质量的督查工作。
(五)社区矫正科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3、指导镇(街)社区矫正机构具体承担好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教育和考察。
4、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表现和考核结果,指导实施奖惩。
(六)公证处
1、监督、指导全市的公证工作。
2、制定和完善公证工作的管理规定,并负责督查、检查、考核、落实。
3、加强公证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并负责执法检查和落实工作。
4、做好公证员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负责公证员办案质量督查工作。
(七)法律援助中心
1、负责制订全市“148”和法律援助工作总体规划。
2、解答法律咨询,普及和宣传法律、政策。
3、指导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时调处、疏导投诉的突发性、易激化的各类民间纠纷和。
4、受理、指派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实施法律援助工作。
六、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的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实现职能到位,加强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树立执法权威,全面加强法制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是推动依法治市工作的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通过组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文件,统一思想认识,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分级负责。在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下,实行局长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局长对本局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负总责;分管局长对局长负责,认真抓好分管科室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和督查落实;各职能科室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责任人,上对分管局长负责,下将执法责任分解到人;科室副职和其他工作人员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具体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事务。
(三)努力学习,提高素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熟知本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执法职责、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四)追究过错,责任到人。本局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而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必须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过错责任,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公开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处分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本局及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1、违法或错误实施行政处罚;
2、依法应作为而不作为造成损害;
3、超越职权导致行政执法过错;
4、执法中、弄虚作假、显失公平,造成恶劣影响;
5、违反法定程序和超越或者,经复议机关复议后被撤销、变更或者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6、违反法定程序和超越或,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部分撤销或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7、其他应当追究的行政执法过错行为。
发生行政执法过错,依法由本局先承担赔偿义务或者其他责任后,根据造成过错的原因、后果和所采取的救济办法等因素,对负直接责任的行政执法人员追究过错责任。对于过错责任,分别适用或者合并适用下列责任追究:
1、批评教育;
2、责令检讨改正;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调离原行政执法岗位,并上报吊销行政执法证件;
5、责成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6、给予行政处分。
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纪检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由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决定,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本局决定追究行政执法过错、错案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后,属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检讨改正的,由其所在科室负责执行;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的,由办公室依法办理;涉及人事任免的,由办公室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涉及行政监察、纪检的,由办公室报请局党组办理;涉及经济赔偿的,由办公室(财务科)办理。
(五)认真考核,强化监督。对本局机关各科室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范围,主要从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工作、执法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其中:
1、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政务公开的基础工作,满分30分,每项6分;未达标准的酌情扣分,每项扣完为止:①科室领导重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岗位责任制有机结合,有本科室具体的实施意见;②根据《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执法责任,全面承担本科室的执法责任;③本科室将承担的各项行政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到具体执法岗位、人员;④本科室行政执法人员熟知本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执法职责、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程序;⑤科室领导重视推行政务公开,有具体实施意见;科室之间积极配合协作,无推诿扯皮现象。
2、执法责任制和政务公开的执行情况,满分50分,每项10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起扣2分,每项扣完为止:①年内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有相抵触的情况,或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按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②本科室及行政执法人员不严格履行法定执法责任,或者发生违法违纪情况;③执法责任制的各项指标未达到规定标准、要求,政务公开流于形式,向社会公开事项仍然存在暗箱操作情况;④执法活动不规范,程序不合法、量罚不当;⑤发生因执法错案引发行政复议或者诉讼,被撤销、变更、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或者发生行政赔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