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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区房地产开发市场的主要特点
(一)房地产开发规模快速扩张。目前,新区房地产开发市场在过去理性降温的基础上,逐步呈现商家增多、开发面积增大、投资总额增加的趋势。年,落户新区的房地产开发商仅3家,投资额不足900万元,施工面积不足18000平方米。年,在县委、县政府大力优化经济环境,强势推进招商引资的政策推动下,开发商增加到5家,投资额4230万元,施工面积升至78600平方米,市场规模显著提升。截止今年6月,在新区投资的房地产开发商达到9家,计划投资额54548万元,已完成投资10290万元,施工面积达到348731平方米。其中,仅迅邦置业一家就完成投资2570万元。据统计,目前全县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例由年的1.6%上升到7.86%,占全县GDP总量的比例由年的0.39%上升到4.27%(具体情况见下表)。
(二)商品房销售形势火爆。经历年的回落后,近两年由于开发商的市场炒作和居民购房需求的增加,新区商品房销售大幅升温。年,新区竣工商品房548套,成交出售574套;今年元至6月,竣工商品房489套,成交出售626套,出现了商品房市场“供小于求”的现象。—年新区商品房供求关系见下表:
新区商品房供求关系
(三)商品房价格迅速攀升。城市化进程加快,居民生活水平提高,购买力增强,以及土地等中间成本的增加,推动了新区房价的大幅上涨。目前,新区的房价已全线突破千元大关,且平均房价高于市其他县市区。
(四)房地产开发档次不断提高。目前我县房地产开发已经由过去本土建筑企业的小型开发,发展到大集团企业的规模开发。如伟星房产由浙江伟星集团巨资打造,前后三期工程,计划总投资2亿元,一期工程已全面竣工,二期工程正在建设;年初由武汉迅邦集团投资建设的“凤凰花园”,成为我县第一批“豪华电梯商品房”。同时,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小区建设中,十分注重自然景观及人文氛围,建成了一批面积不大功能全、房价适当品质优、占地不多环境美的花园小区,房地产开发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五)对消费及相关产业的拉动作用明显。新区房地产开发市场的活跃,促进了我县商品流通领域的快速增长。年,我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2779万元,同比增长13.6%;今年上半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85907万元,同比增长13.9%。受房地产市场的带动,建筑材料、装饰、家居产品等相关行业发展迅速,各类建筑材料价格一路上扬。据统计,我县年6月CPI达到了3.5%,不仅超过了国家的平均水平,而且到达了国际警戒线。
二、新区房地产业快速发展的原因分析
(一)地方经济的发展,为新区房地产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平台。近三年来,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工业兴县”战略,工商经济发展速度加快,汽车零部件、塑料新材、纺织、生化医药等支柱产业进一步壮大,全县经济社会呈现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6.2亿元,年均递增8%;完成财政收入3.53亿元,年均递增10.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3.3亿元,年均递增7.1%,全县人均GDP5515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8545.82元。县域经济的迅猛发展,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的提升,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
(二)政策的引导,为新区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空间。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了一批省内外知名房地产企业进入。同时,国家对单位集资建房的叫停,以及对商品房开发系列优惠政策的出台,引导居民在住房上加大投资力度,出现了预购现房与期房同步上升的现象,很大程度上加速了房地产开发的进程,致使房地产开发商投入不断增加,建设规模不断扩大。
(三)管理的规范,为新区房地产开发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目前,我县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和管理机制已基本健全,房地产市场管理体系已初步形成,为合理配置房地产资源,加强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规范化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目前新区房地产开发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规划执行随意性较大,商品房定位过高。县委、县政府在新区建设规划中,对区内功能划分有明确的规定。但受房地产业高利润驱使,投资商在新区置地后,多数首先投入商品房开发,致使商品房开发成为目前新区的主要建设项目,不按功能规划建设的现象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规划的严肃性。同时,由于房地产开发商过于追求利润最大化,加上职能部门调控手段较弱,致使新区商品房开发定位过高,“大户型”、“豪华型”趋势日益明显,真正按国家标准开发的经济适用房所占比例微乎其微,不能满足大多数群众的消费需求,普通居民购房压力越来越大。
(二)开发商垄断定价,炒房现象升温。调查中一位开发商表示,楼盘开发建筑成本仅占房价的25%,开发商可获40%的利润,其余35%的利润被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层层剥离。由于中间成本高,房地产开发商为提高利润,联合对商品房进行垄断定价。目前,我县房地产市场价格在很大程度上由少数开发商操纵,市场无法用供求关系衡量。同时,房地产市场价格的不断上升,使居民产生“买房可以增值”的心理,把积累资金大量投入购房,参与“炒房”,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区房地产市场秩序。
(三)住房产权制度不健全,中介服务体系有待完善。目前,居民在新区购买住房一般只可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不能发放土地使用权证,对房屋上市交易、办理抵押贷款等方面带来一定困难。同时,房屋买卖、租赁等中介服务比较滞后,正规中介服务机构数量不多,规模不大,发展速度明显落后于房地产开发的速度,潜伏在房地产市场背后的矛盾与问题不断积聚。
四、进一步规范新区房地产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科学规划,推动房地产有序开发。年,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房地产开发合理规划,科学建设,适度消费,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我县新区经过近几年的建设,现已基本成型,区位功能比较齐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吸引力日益增强。当前,规划部门要加强新区房地产建设的统一规划,减少重复性、浪费性投资建设,扩大经济适用房的开发比例,提高城市整体功能和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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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温州 高利贷崩盘 民间借贷
从今年3月份到现在,一直被冠以民间资本“晴雨表”的温州,正经历着一场罕见的民间金融风暴。《第一财经日报》从温州市金融办获悉,截至27日,已经有26家企业的企业主“跑路”,涉及金额正在调查之中。仅9月22日一天就有9家企业主“跑路”,加剧趋势明显,“中小企业倒闭企业主“跑路”出现较为集中现象。”当地政府的一份工作文件注意到,“企业关停倒闭由规模较小企业向大企业蔓延,眼镜行业龙头企业浙江信泰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福林跑路,影响巨大并带来了连锁反应。”“温州现在碰到的困难甚于2008年金融危机。”温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直言。然而,温州小企业高利贷崩盘只是全国民间借贷市场这一金融灰色地带危机的一个缩影,就目前了解的情况看,借贷风险高危区除了浙江省之外,还有江苏、河南以及内蒙古等省区。有专家认为,若无严格监管,恐酿成中国式信贷危机。
所谓民间借贷,简单来说,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民间借贷作为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当前已成为中小企业及“三农”经济获得资金支持的重要渠道,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因素。此外,民间借贷同时也扮演着当前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一条重要通道。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近日指出,有3万亿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市场。
当前我国民间借贷市场现状:
一、我国民间借贷发展迅猛,民间借贷疯狂扩张,市场初具规模
据调查,今年全国的中小企业都面临着劳动力价格上涨、原材料价格上涨、人民币升值、税负过重等不利因素的冲击,一些小企业由于自身经营不佳导致资金链出现问题,另外大多数小企业还正处于萌芽期和成长期,资金周转问题迫切待解。“以前,小企业向银行贷款就非常难了,今年银根紧缩,银行额度受限,小企业涌向民间借贷势头爆发。民间借贷市场早已是温州众多小企业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如是分析道。尽管此前监管部门早已出台了《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等一系列支持办法,并且放宽对小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但目前,银行依然对小企业贷款热情不高。据了解,大部分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0%至40%,年化利率在8.13%至9.18%之间,不少商业银行对缺乏房产等抵押物的中小企业贷款依然避之不及。①日前,央行研究局的一份调查报告指出,在去年我国民间借贷市场开始抬头之时,这一市场的资金存量就已超过2.4万亿元,占当时借贷市场比重已达到5%以上。而近两年来,我国民间借贷资金量逐年增长,存量资金增长超过28%。
二、民间借贷利率飙升
随着企业的需求旺盛,今年以来民间借贷利率飙升,有的甚至为5分至1毛,利率诱惑又反过来促使民间高利贷市场疯狂扩张。据前不久央行温州市中心支行《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报告》显示,温州民间资本超过6000亿元,每年以14%的速度增长,温州民间借贷市场规模约1100亿元,占全市银行贷款的20%左右。借贷利率也处于阶段性高位,年综合利率水平为24.4%,9月,这一数据已升至25.44%,并且,温州市大约有89%的家庭个人和59%的企业都参与了民间借贷活动。目前,银行贷款利率跟民间借贷利率的差距太大,民间借贷(利率)最高可能达到100%以上,普通的年利率在60%左右。与银行利率相比,民间贷款利率有巨大的套利空间。②
三、对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外部监管的缺位
借贷资金用途违规,出现一些资金由银行流向民间借贷市场的现象。多数小企业都将资金用于补充短期用于生产的流动资金缺口。但央行研究局也在报告中指出,在民间借贷市场的资金流向方面,不能排除一部分民间借贷资金用于炒股、炒房。而据观察,目前,高利贷用于炒房的危机已经开始显现。内蒙古鄂尔多斯民间借贷的规模在2000亿元以上,且最高年利率普遍在60%以上,这笔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额度相当可观,分析人士表示,由于今年房企资金链断裂,导致鄂尔多斯的烂尾楼已呈现遍地开花之势。同样,被外界戏称为“宝马乡”的江苏省泗洪县中小企业众多,特别是地产企业,据当地不完全统计,该地资金需求量的激增导致高利贷民间融资占全县民间融资规模的85%以上,约20亿元,而其中也有相当一部分流入了楼市。还有部分借贷资金在最终用途上并未完全流入生产领域,有一些地下钱庄或专业从事民间借贷的个人,将资金拆借到赌博等非法活动中,从中收取高额利息。
四、民间借贷资金来源以个人为主
融资渠道及形式多元化。除个人和企业间直接借贷、企业集资(集股)、私募基金、合会或抬会、资金中介以及地下钱庄外,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自发性金融与产业协作组织等机构大量参与民间借贷,组织化程度有所提高。但借贷行为缺少正规合同,往往以借条协议、口头协议为主。民间借贷活动不规范,带来经济社会的不稳定风险导致纠纷时有发生。
五、民间借贷区域发展不平衡
民间借贷的活跃程度与各地经济总量、民营经济发达程度以及区域金融生态发展水平相关。北京、上海、天津等正规金融机构多、金融生态环境好的大城市,中小企业民间借贷相对不活跃;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民间借贷规模相对较小,利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一些民营经济较为发达地区,民间借贷规模居全国前列,利率水平大多数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目前我国民间借贷多集中在江浙地区以及内蒙古、山西等省份。
根据我国金融法规的规定,企业之间禁止私相借贷,公民参与的借款最高利率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者不予保护。但是,对高利贷的认定标准,我国法律却无规定。在其他国家法律中,至今也难找到一个明确的法定标准。长期游走于法律边缘的民间借贷进入了一个危机集中爆发期。而连日来,各大网站相继爆出民间借贷崩盘的消息――作为经济发展中一种必然产生的现象,缺少明确的法律规范,是民间借贷危机产生的根源。对于当前民间借贷危机的集中爆发,经济学家马光远分析说,民间借贷的风险最终是否爆发,要看是否有产业支撑。比如,很多民间借贷将资金贷向中小企业、房地产、矿产等,这些产业如果没有正常的现金流,投资回报比较低,那么最终有一天可能还不上钱。一旦民间借贷的钱无法偿还,肯定会引发严重的金融风险。而且民间借贷这种游离于银行监管体系以外的融资方式,一旦出现市场风险,肯定会传导到银行体系。
注释
①让民间借贷监管处于阳光下东南早报(泉州)2011-09
②温州高利贷屡现崩盘灰色金融酝酿中国式危机地产中国网.2011-9-30
参考文献
[1]让民间借贷监管处于阳光下[N]东南早报(泉州)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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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资产弃置义务是指企业因获得、购建、开发和正常使用长期有形资产,根据法律法规或契约而承担长期有形资产在未来弃置阶段的拆除、清理和环境修复等义务[ 1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规定了会计处理与报告的对象以及相应的经济业务范畴。
在资产弃置问题的研究上,西方发达国家关注较早,尤其是美国。1957年,第一个利用核能发电的核电站落座美国,以核能进行发电取得了较优的效益。但是,当核电站废弃时,由于存在大量的核反应堆,很显然会给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和破坏。基于此,1994年在美国证监会(SEC)的建议下,FASB将核电站弃置费用问题列入议程项目。而后英国和日本也积极投入到弃置费用问题的研究中,但其研究无论从广度还是深度上都远不及FASB。
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使人们希望从更多的角度加强对环境问题的探讨,而企业资产弃置问题研究则是从会计视角进行环境问题探讨。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以及相关法律的出台,一些行业的上市公司在资产弃置方面的义务将会面临越来越严格的要求,与此同时,与之相关的会计问题也在逐步得到关注与讨论。
一、资产弃置义务的会计核算发展
FASB从1996年起就对资产弃置义务如何处理进行了相应的探讨,但其间一直没有形成统一意见。直到2000年FASB相关修订草案后,关于该问题的研究才逐步走向规范。FASB于2001年世界上首个专门的资产弃置义务会计准则――FAS143《资产弃置义务会计处理》,该准则全面详尽地规定了资产弃置义务负债的确认、计量和披露,对发展中具体环境问题的处理进行了明文规定。然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并没有形成与资产弃置义务有关的特定会计准则,而以《备抵、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为核心展开工作,该准则IAS37于1998年提出。英国和澳大利亚全面采用了IASB准则,而日本则在FASB的基础上采用无风险利率进行计量。国际会计准则中对于资产弃置义务目前暂未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我国于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简称CAS13)、第4号《固定资产》(CAS4)和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CAS27),首次引入了弃置费用概念,但并未有一套完整的会计准则,在会计处理中仍持有不同的观点。
二、资产弃置义务的会计确认
(一)确认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第三部分?ζ?置费用进行了定义,明确了企业经济活动中属于该核算范围的内容。由于我国准则对适用主体和适用资产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使得其适用的范围大大缩减。欧阳小明和章美菊研究指出FASB提出的FAS143适用于与长期有形资产弃置活动有关的全部主体[ 2 ]。笔者认为,应该趋同于FASB的观点,扩大资产弃置义务的确认范围,如金属冶炼等对自然环境会造成重大污染的行业也应纳入确认范围。
(二)会计确认
能否确认为负债主要从以下方面考虑:(1)是否符合负债的定义;(2)是否满足负债的确认条件。至于资产弃置义务,确认的前提首先是存在弃置义务。本文在表1中总结并比较了美国FAS143、国际IAS37和我国CAS13准则关于负债的不同确认标准。
根据表1,笔者对资产弃置义务做以下归类。资产弃置义务,一般是由企业在之前生产过程中所导致的要对周边环境恢复处理的义务,这属于法定义务,而IASB和我国则将企业进行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推定义务也包括在内。对于金额的确认各不相同,FASB采用的是期望现值技术对公允价值进行估计,而国际则采用的是基于特定主体观的最佳估计法,我国没有对计量的方法提出说明。故资产弃置义务如若发生,且其满足负债的确认条件,才可以确认为负债。
根据我国现有的对资产弃置义务的确认条件,笔者认为“很可能”和“可靠”这两个计量标准欠妥。在实际生产活动中,经济利益是否流出企业的判断带有主观色彩,且流出金额难以准确估计,使得对弃置义务及其金额的准确计量存在较大难度。但往往与资产弃置义务有关的负债所涉及的金额又较大,将直接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从而使得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告并不能够为投资者、债权人等报表使用主体提供全面的资料信息供其决策之便,不符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所以笔者认为企业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只要由于自身的行为导致企业必须承担弃置义务(即与FASB趋同),就应该对弃置义务负债进行确认。
三、资产弃置义务的计量
(一)计量属性的选择
对于资产弃置义务的计量,现有观点主要集中在市场交易价格法和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价值的讨论。
1.市场交易价格法。张自伟指出这是FASB采用公允价值方式入账的途径之一,因为在活跃的市场中,该价格能够体现买卖双方进行公平交易的实质[ 3 ]。该办法还规定如果在活跃市场无法获取所要测量主体的公允价格时,可通过以相似主体的交易价格进行替代。
2.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FASB对于公允价值方式入账的另一种途径是市场不活跃或者市场报价无法获得时,可以采用以信用调整之后的无风险利率当作折现率的期望现值技术进行计量,从而将企业自身的信用等级当作一项因素纳入进来。而IASB则按企业未来将合理支付或转让给第三方所需的金额作为支出费用的最佳估计额入账。此外,当弃置义务发生距离现在较远时应考虑货币时间价值进行折现或是采用当前的市场价格。我国规定以现值作为弃置义务发生时所产生的弃置费用金额数,其中关于折现率的要求与IASB相似。但对未来金额的预计,涉及的因素较多,如要考虑时间、通胀等因素,此外还需考虑利率的计算。
笔者认为,对于计量属性的选择,我国应该逐步采用以公允价值的方式(即以市场交易价格为主,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辅的方式)来构建核算资产弃置义务的核算体系。此前,基于我国市场发展尚未成熟的考虑,选择未来现金流量贴现值的方法来确定资产弃置义务是具有一定意义的。但是准则的制定与出台应符合现有市场条件下交易的经济实质。我国在经济建设方面已取得较大成就,会计处理基础也应逐步向市场观过渡,故折现率及其变动对公允价值后续计量的影响将是一个值得讨论的热点。此外,肖序和许松涛在其研究中指出,多数情况下非金融负债并没有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也难以利用其自身成本属性得以确定[ 4 ]。故对于非金融负债,本文不建议直接采用FASB的做法,可先行采用无风险利率为折现率,待非金融负债公允价值计量理论逐步成熟后再考虑包括企业信用风险在内的负债违约风险因素。
(二)初始及后续计量
关于初始计量,美国按公允价值辅以期望现值技术进行计量,而国际和我国则均采用最佳估计法。关于初始计量的选择笔者已在上文计量属性的选择中进行论述,在此不一一论述。
国内外关于资产弃置义务后续计量的规定也不尽相同。FASB注重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企业在每个会计期末都应该对资产弃置义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再次核算,保证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调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时间变更导致折现率变动,采用利息分配法计入期间费用;二是估计变更导致的负债变动,进行资本化处理。IASB则按长期资产的计价模式是成本还是重估估价,考虑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变化做不同处理。按照FASB和IASB分别对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所得的金额并不相同,但两者在处理时有一共同点,即美国和国际的规定均出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角度对负债进行处理。
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财会〔2014〕1号,下称1号文件)也对预计负债由于技术进步或市场变化等后续变动作出相应规定[ 5 ],将弃置义务按当时的公允价值对原估计的初始金额进行调整,有助于企业正确且及时处理固定的弃置费用,体现谨慎性的信息质量要求。
笔者认为,我国新颁布的1号文件其性质上属于会计估计变更,这与FASB和IASB的要求一致,体现了我国不断与国际趋同的会计处理。故适用未来适用法,应按照新准则调整的固定资产,在资产剩余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根据1号文件的要求,本文将相应的会计处理进行简单列示(见表2)。
四、资产弃置义务的信息披露
与准则一致,在列报与披露方面,除了FASB有详细的规定外,国际和我国均无成文规定。我国现有的列报和披露标准为《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是一个广泛性的适用标准,并未有针对资产弃置义务特点的相关条文。
笔者认为,资产弃置义务相关信息的合理披露使得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得以保障,故通过什么途径披露、披露什么内容,这两个方面的规范化发展对我国资产弃置义务经济活动的会计处理具有指导作用。在披露方式方面,本文认为可遵循上市公司一贯的披露原则,分强制性和自愿性两种来披露资产弃置义务信息,且对明确规定要披露的部分加强监督;在披露内容方面,由于资产弃置义务的确认涉及资产、负债,在后续计量中涉及成本与折旧的增加,这将体现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变化中。所以,在财务报表的附注中,应对资产弃置义务的确认依据、计量属性、金额变化等进行说明。
五、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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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第三方教育数据咨询和评估机构麦可思研究院了2013年大学生就业蓝皮书。其中显示,从2012年10月29日至2013年4月10日,被调查的2013届硕士毕业生签约率为26%,低于2012届同期11个百分点;本科毕业生为35%,低于2012届同期12个百分点;高职高专毕业生为32%,低于2012届同期13个百分点。就目前而言,2013届高校毕业生总体签约进程较之以往明显下滑。
各地的消息印证了麦可思的调查。4月1日召开的2013年广东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披露,广东2013届毕业生当时签约率为30%,比去年同期低10个百分点,就业形势较2008年更为严峻。
即使在经济活跃的深圳市,截至3月底,该市201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签约率也仅四成多,而企业校园招聘计划总量和招聘岗位数均比去年下降。
大学生就业被认为事关社会稳定,历来受中央重视,今年也不例外。5月17日,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要求“确保实现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有提高的目标”。 破解大学生就业难不仅要从供给方也就是高校入手,也需要从需求方即劳动力市场检讨。
据教育部内部人士预计,最终的官方统计,大学生初次就业率应该不会低于往年,但数据是否反映真实情况则需甄别。“虽然教育部三令五申高校不能以学生是否签约作为发放毕业证的条件,但难免有些学校为了数据好看而这么做,这使得最终的数据多少会有水分。”这位人士表示。
不论如何,今年大学生就业格外困难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1999年,中国高校迎来扩招时代,扩招的第一批大学生于2003年毕业,距今正好十年。十年间,大学生就业呈现越来越难的形势。这背后既有高等教育本身的失衡,亦有户籍、编制等制度性分割,甚至还有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失据的深度症候。 毕业即失业
就业的难易由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2013年到底有多少大学毕业生?答案是699万人,比去年整整多出19万人。
再看需求,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主任李洋的测算,如果按2013年GDP增长率为7.5%计算,新增就业岗位数为900万个,仅是毕业生人数的1.28倍,为历年的最低值。
而在十年前的2003年,大学毕业生人数是212万,GDP增长率9.3%,全年新增就业岗位850万个,是大学毕业生人数的4倍,就业容量毫无问题。
2009年,中国大学毕业生人数已达到610万,当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波及中国,由于及时采取刺激经济和就业的政策,当年中国的GDP增长率仍然达到8.7%,新增就业岗位1102万个,大约是当年大学毕业生人数的2倍,从而顺利度过了经济下滑带来的大学生就业危机。
在大学毕业生人数达到历史高峰的同时,今年新增的900万个岗位并非全为大学生准备,还有相当一批归国留学、中专、职高、高中等毕业生共同竞争。所有相加,2013年国内城镇待就业的劳动力已达2500万人,宏观压力一目了然。
就业率是衡量就业难易的直接指标。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院长赖德胜主持的《2012中国劳动力市场报告》聚焦于高等教育扩展背景下的劳动力市场变革。其研究发现,大学生“就业难”的第一个表现是初次就业率——毕业生在离校前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比率不高,近年来维持在70%左右的水平。
其实,就业难的问题并非今年独有。进入新世纪以来,在高校扩招的持续影响下,中国普通高校的毕业生人数从2001年的115万增加到2011年的660万。2001年至2010年以来中国大学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为70.03%,远低于2000年前的平均就业率85.8%。这意味着每年六七月的时候,全国普通高校还有30%左右的学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中20%以上处于待就业状态。照此计算,每年将有超过100万的高校毕业生无法在毕业之前找到工作。
考虑到时间滞后因素,近年来,一些统计机构开始用半年后就业率——毕业生离校半年的就业率作为衡量指标。从数据来看,它要高于初次就业率。根据麦可思刚刚的2013年大学生就业蓝皮书,2012届大学生毕业半年后的就业率为90.9%,比2011届的90.2%略有上升。按照这个标准,2012届毕业生共680万人,半年后未就业人数仍多达近62万人。
赖德胜带领的课题组还从另外一个角度进行了研究。他们搜集了相关年份《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对城镇失业群体的统计数据后发现,城镇失业人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比重均在增加。而其中“毕业后未工作”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数量上升迅速,由2005年的22.8%攀升至2010年的44%。
“这一数据非常惊人,意味着2010年所有毕业即失业的学生中有近一半是大专及以上学历拥有者,这也足见高校扩招带来的大学毕业生失业现象至少在短期来看非常严重。”赖德胜说。 结构性问题
如果将大学生置于整体的就业环境下考察,就会发现其中存在多重的结构性悖论。
一方面,大学生“就业难”和农民工“招工难”并存。“有趣的是,两者出现的时间大体重合。民工荒是2004年开始,也是那一年起大学生就业难也开始了。”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院长刘尔铎说。
据中国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监测中心一项对全国116个城市的调查显示,2001年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为0.71,即平均100个人竞争71份工作,供大于求。2004年初沿海地区开始出现“招工难”现象,一些用工企业以原有的工资标准难以招聘到足够的工人。
近几年,“民工荒”越演越烈,已从沿海地区扩展至全国,并从技能型工人向普工蔓延。2013年初,制造业重镇——东莞市的劳动部门统计,当地工厂用工缺口的80%为一线普工。多地餐馆经营者则开始抱怨,开出3000元一个月的薪水,想招一个端盘子的服务员竟不可得。此外,从时间来看,前几年用工荒只发生在春节后一段时间,如今则向常态化发展,长年都现“招工难”。2009年的时候,广州市的求人倍率(劳动力市场需求人数与求职人数之比)竟一度高达15(求人倍率大于1,说明人才供不应求;求人倍率小于1,说明职位供不应求),令人咋舌。
不过,“民工荒”现象与象牙塔里的精英们毫无关系,多年苦读之后,他们并不甘于只做一名普通工人。在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院长刘尔铎看来,不能苛责大学生的眼光太高,“培养一个大学生需要国家和家庭的大量投入,上了那么多年学,搬砖去了,这是人力资本的浪费”。
而在悖论的背后,既有“学而优则仕”的观念因素,更多的则是高校的专业配置不符合市场需求的错位。
麦可思的2013年大学生就业蓝皮书用“红黄绿牌”的方式对2013年就业大学专业进行分类,红牌代表失业量较大,就业率较低,绿牌反之。被红牌警告的本科专业包括:动画、法学、生物技术、生物科学与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体育教育、生物工程、英语等,而且这些专业连续三年都是红牌专业。
高职高专获得红牌警告的专业包括:法律文秘、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金融、工商管理、法律事务、汉语言文学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等。
而绿牌专业都有哪些?本科的有:地质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石油工程、采矿工程、油气储运工程、矿物加工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审计学。高职高专的则包括:道路桥梁工程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两相比较不难发现,技术应用型专业更容易获得市场青睐,而偏管理型的专业则就业困难。麦可思公司创始人王伯庆分析,红牌专业有一个特点,一般都是名头特别响,比如国际商务、商业英语、法学等,因此受到家长追捧。然而这些专业办学门槛低,不像理工科专业,需要一定的硬件条件。一些学校盲目招生,同时不具备相应的师资力量,造成了毕业生质量低、数量大。“比如法学专业,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毕业生不难找工作,但是二本三本院校甚至高职院校都来设置法学专业,它们的学生找工作就难了。”
盲目招生的结果是过度教育。据刘尔铎介绍,德国的高中毕业生大约三分之一左右进入大学,其余的全部进入职业学校。而中国大学生与职业学校的学生基本上各占一半。
市场会检验产品。一项数据显示,从2010年四季度到2011年二季度,职高、技校、中专毕业生劳动力的求人倍率高达1.35及以上,但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者的求人倍率,却全部低于1。
南京工程学院是一所老牌工学本科院校,据该校副院长吴中江介绍,十几年前该校就定位于应用型人才培养,没有盲目地追逐研究型和精英型教育路子,当时不被高等教育界认可,但其办学思路坚持至今,终于收获了回报。根据麦可思的调查,南京工程学院近年来的就业率在96.6%-96.9%之间。“我们自己的调查更高,是99%。”吴中江说。
教育部门其实早已认识到这个问题,并试图对教育结构进行调整。早在2005年,时任教育部长周济就提出,坚决调整过多、过滥甚至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学科专业,对连续两年就业率不足50%的专业要严格控制招生规模,连续三年就业不足30%的专业要减少招生甚至停止招生。“但是这种调整的努力在大学扩招的大潮中显得螳臂当车。”前述教育部人士表示。
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胡瑞文表示:“我们的高校集中精力在培养杰出人才、创新人才和拔尖人才,而我们大量需要的95%以上是应用型人才和技术型人才、普通劳动者,他们需要在这个过程中成长为各行各业的领军人物,这是一个重大的变化。所以教育的重心要下移,未来十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的40%会进入蓝领灰领岗位就业,成为知识型工人、知识型农民和知识型的现代商业服务人员。”
刘尔铎则提出了一个更为“激进”的建议:把所有三本院校改成职业技术学校,以解决大学生结构性失业难题。 制度性分割
在半年多曲折的求职经历后,中央民族大学应届博士生方成(化名)现在的感受是“真想找人打一架”。
方成拥有令人羡慕的学历背景,其本科、硕士和博士就读的皆是国家“985工程”院校,考上博士前还有两年工作经历。仗着“一身武艺”,他以为在北京找一份工作易如反掌,不料却在与“史上最难就业季”的正面遭遇战中被打击得心灰意冷。
方成曾去一家宗教出版社应聘,笔试面试之后却再无音讯;国家博物馆招人,他看到所有要求自己都符合,就花了好几个小时在网上填报信息,却连个通知面试的消息都没接到,后来听说报名的人太多了;再去佛教协会应聘,笔试答了一道题之后,也不再有消息。他还去了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应聘行政岗位,被告知博士学位太高;前往北京某市属高校应聘行政岗位,学院负责人与他见面时说,“你是唯一没人打招呼的,我看你还行,就让你来面试了。”但是最终仍没有结果。
令方成愤怒的是,他眼见与他同台竞聘、不在北京上学、学校也不是“985”或“211”的毕业生却成功应聘,“挤进”了北京,区别只是因为他们“有关系”。“我身在北京,但北京对我来说却像一座厚厚的玻璃城堡,摸得着却进不去。”方成说。
方成所遭遇的一方面是中国特殊的非制度性的壁垒——人情和关系,另一方面是更强大的制度性壁垒——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分割。
1949年后,中国劳动力市场的作用渐微,及至后来,劳动力资源几乎全部由计划来配置。改革开放后,劳动力市场重新建立,时至今日,市场已经成为了配置劳动力资源的主要手段。但是不可否认,劳动力市场的计划残留尤存,严重的制度性分割仍是妨碍就业的重要因素。
在赖德胜看来,这种制度性分割“世界少见”,主要是以户籍制度及其相关配套制度为屏障,将劳动力市场分割为若干个子市场。在早期是城乡之间的分割,之后不仅有城乡之间的分割,更有主要市场和次要市场、体制内市场和体制外市场等,呈现出一种多元分割状态。
这种制度性分割导致的不同市场之间除工作环境、工资待遇、社会保障、晋升机会等存在明显差别外,主要是相互流动的门槛高,难于跨越,使得大学生难以通过市场机制自由配置。
“市场配置能力发挥作用的前提是市场半径的扩大,市场分割意味着市场半径的缩小、资源配置空间的挤压以及竞争的减弱,这是不利于人力资本潜能激发的。”赖德胜说。
在中国,户籍和编制是分割劳动力市场的两大隔离墙。户籍分隔着大中城市劳动力市场和小城镇及农村劳动力市场,编制则分隔着体制内和体制外就业。
现实中,在大中城市就业意味着工作环境好、收入高、公共服务完善;而在体制内就业意味着工作环境好、稳定、福利待遇高以及体面等。
由于户籍和编制缺乏弹性,一个毕业生如果在初次就业时没有获得大城市户口和编制,要再进来,可能性很小,这就造成大量毕业生削尖了脑袋也要进入大城市以及体制内,从而造成就业难。方成便是这样的一员,他有意应聘的单位均可解决北京落户和编制。“如果去小地方,比如找个地方高校还是没有问题的,实在不行也只能去了。”他说。
可见,破解大学生就业难不仅要从供给方也就是高校入手,也需要从需求方即劳动力市场检讨。“关键是建立统一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此,要打破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分割,特别是要破除户籍制度以及依附于其上的各种福利待遇在劳动力流动中的屏障作用,打破行业和部门垄断,规范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赖德胜说。 放权激活市场
麦可思2013年大学生就业蓝皮书中有一项数据颇有意味:对毕业半年的2012届和毕业三年的2009届本科生的调查均显示,在“政府机构/科研事业”的就业满意度最高,在“民营企业/个体”的就业满意度最低。
王伯庆表示:“我们发现去国营企业特别是当公务员的毕业生中,放弃自己原专业的比例最高,所以,我觉得这里可能有整个社会价值导向的问题。”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也认为,过去教育由政府包办, “我们的培养目标实际上是朝着公务员培养。这个标准不光是在大学里,现在连中学,甚至小学都在朝这个方向发展,导致很多学生只会动嘴,不会动手,这是一个很严重的缺陷。”
价值导向的背后蕴藏着最深层的资源配置权流动。赖德胜带领的课题组还发现一个就业变化趋势:进入21世纪的第一个五年,随着中国加入WTO,外企纷纷进入中国,而国企面临剧烈改革,因此劳动者多选择离开国企去外企。后五年,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等事件的影响,国内整体经济形势出现变化,外企等非国有企业纷纷裁员,而国有部门成为对劳动力最有吸引力的去处。
这从近年来公务员的“报考热”就可见一斑。2005年至2010年间,国家公务员的报考人数从31万激增至146万。
近年来,国有部门进一步扩张。新加坡国立大学教授郑永年总结,金融危机以来,中国国有企业的发展呈现出两个大趋势。一是国有企业由原来在电信、石油、矿产等被定义为国家核心利益的领域,急剧扩展到包括地产业在内的一般性垄断行业。二是出现了各种不同形式的国有化,国有企业用股份等手段渗透到原来非国有部门的企业。尽管这种渗透是在市场名义下进行的,但在这过程中市场已经成了国有企业的工具,部分程度上破坏了市场规则。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张斌的研究显示,国有部门创造新就业岗位的成本高于私有部门,所以同样的经济增长速度,资本投入到国有部门,创造的就业岗位远远少于投资到私有部门产生的就业岗位。
中央高层也清楚个中道理,2013年5月13日,国务院总理在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扩大就业仅靠大企业、国有单位是有限的,必须大力发展中小微企业、多种所有制经济。
但是,与国有部门迅速扩张相比,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发展显得步履维艰,遭遇融资难、招工难、准入难等多重难题。而这些部门本应是创造就业最有效的部门。
“目前中小微企业就业已占城镇就业80%以上,成为我国吸纳就业的主体。但现在创办中小微企业还有不少限制,既影响发展也不利于就业。”说。
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新登记注册的企业同比下降6.7%,而有些地方率先试行工商登记改革,取消前置审批,新登记注册企业增幅高达40%-50%,其中多数为中小微企业。
还指出,就业、创业难,也与政府部门的资质资格要求多、认定多、考试多、证书多有相当大的关系。据统计,目前国务院部门许可的个人资格有110项,各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资质资格证书有229种,名目繁多的资质资格认定,事实上抬高了就业门槛,一纸证书漫长的认定过程挡住了不少人的就业、创业之路。
简政放权、激活市场,才是解决就业难题正途。张斌表示:“目前中国科教文卫领域的就业,与同等收入水平或收入水平稍高的国家相比,低得离谱。美国一个医疗保健行业的就业比整个制造业还多。”他认为,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在于,这些行业仍然受着国有部门的垄断。“单说医疗,如果放开市场,慢性病和老年护理人员的市场很大,护士可以增加1倍,同时还牵动了保险等相关行业,拉动的就业能超过300万到500万。”张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