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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免疫的方法范文1
(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18200)
免疫是预防动物疫病的重要手段,符合国家实行以预防为主的动物疫病防治方针。在动物疫病发生之前,通过免疫建立科学有效的保护屏障,保障动物安全。但由于动物类别不同、疫苗种类不同、免疫方法不同等因素制约,容易造成免疫效果参差不齐,影响较高免疫抗体防护体系的形成。只有按照免疫规范操作,选择正确科学的免疫方法,才能保证动物接种疫苗后,获得较高水平的抗体保护,提高动物群体抗击动物疫病的能力。本文结合基层实际工作,对动物免疫技术要求作简要介绍。?
1 人员要求?
1.1 人员培训?
免疫前对防疫人员进行培训是十分必要的。通过传授理论知识,强调技术操作要点等,使得广大防疫人员自身素质得到提高,保证免疫工作的高效开展。只有切实做好防疫人员培训,才能提高基层防疫人技术水平,使得免疫工作顺利开展。?
1.2 个人防护?
在免疫过程中个人防护不可或缺,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手套、口罩、胶靴等。积极完善防疫人员个人防护,一方面能够降低动物病原及疫病的传播风险,另一方面可以尽量避免或减轻免疫过程中不必要的伤害。?
2 疫苗要求?
2.1 疫苗贮藏?
目前基层常用疫苗有两种贮藏要求,弱毒活疫苗贮藏于零下15℃以下;灭活疫苗贮藏于2~8℃,日常贮藏疫苗要保证贮藏设备的正常运转,保障冷链的有效运行。?
2.2 疫苗运输?
运输大批量疫苗需要采用冷藏车,小剂量应放置于冷藏箱或保温桶。一般冻干苗还需在冷藏箱或保温桶中加冰以达到要求的运输温度。运输疫苗时要做到冬季防止冻结,夏季防止高温曝晒。?
2.3 疫苗使用?
疫苗使用前,防疫人员要认真阅读说明书,了解疫苗的接种对象、接种剂量、接种部位、注意事项等相关事宜。仔细观察疫苗瓶体是否完整,是否过期,有无漏液、冻结、沉淀等不良现象。严格按照稀释比例稀释疫苗,疫苗稀释后应在一定时间内用完,一般活疫苗在2h内用完,灭活疫苗24h用完,没有用完的疫苗应废弃。疫苗使用过程中需要防冻、防暑、防晒。?
3 动物要求?
免疫前防疫人员要查看动物体健康状况,对于体弱畜、幼畜、病畜、妊娠畜禁止接种疫苗,避免应激反应的发生。?
4 免疫要求?
4.1 免疫器械?
免疫前要将注射器、针头等免疫器械灭菌消毒,根据免疫数量备好针头,严格做到一畜一针头,防止交叉感染。?
4.2 免疫方法?
根据动物种类,免疫病种等不同,动物体免疫方法也不尽相同。动物体常用的免疫方法有皮下注射、肌肉注射、滴鼻、点眼、饮水等。免疫时要确保接种剂量,防止打飞针等造成的漏注,剂量不足等现象。免疫过程中要遵守操作规范,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免疫。?
4.3 免疫时间?
夏季免疫时间一般安排在早上,气温适宜。冬季免疫时间一般安排在午后,温度相对较高。?
5 环境要求?
提高动物饲养管理技术,能够形成干净卫生的免疫环境,降低应激反应发生几率。免疫前对动物圈舍进行消毒,免疫后3天以内禁用消毒药,防止影响免疫效果。?
动物免疫的方法范文2
免疫毒理学是毒理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是研究外源性化学物、物理因素及生物因素对机体免疫系统不良反应及其机制的一门学科。在某些情况下,免疫系统是容易受到攻击的靶器官,在其他器官系统尚未观察到毒作用时,免疫系统可能已经受到损害,如免疫病理学改变、细胞免疫异常、体液免疫异常、特异性免疫改变或宿主抵抗力下降等。因此,免疫系统的效应变化是某些危害的毒理学安全性评价中较为敏感的指标,而选择敏感的生物标志物检测早期健康危害效应将会极大的提高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效率。例如,美国有毒物质和疾病登记局(agencyfortoxicsubstanceanddiseaseregistry,ATSDR)在制订砷、狄氏剂、镍、1,2-二氯乙烷、2,4-二氯酚的安全限量时,就采用了免疫毒理学的安全性评价结果。20世纪80年代初,许多国家的相关部门相继尝试制定免疫毒性的评价策略。其中有关杀虫剂和药物的免疫毒性评价方案最早出台。欧洲(欧盟、荷兰等)和美国(美国环境保护署EPA、美国国家毒理学规划NTP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等)都进行了早期的免疫毒性试验指南的制定。但由于免疫系统组成和功能的高度复杂性,以及免疫毒物毒作用的靶细胞和靶分子的多样性,目前尚未有一种免疫毒理学试验方法能够从整体、细胞和分子水平全面反映外源性化学物对整个免疫系统的影响,因此国际上一般采用一组试验多项指标来进行综合评价。而且分级筛选的试验方案也逐渐被多家国际机构所认可,成为免疫毒理学安全评价的精髓,目前各国将免疫毒理学安全评价方法的重点放在分级试验策略的优化和国际间的协调统一上。
1美国的免疫毒性评价程序
1.1美国FDA的免疫毒性评价指南
1982年美国FDA颁布了红皮书I,就免疫毒性评价而言,内容仅涉及在一般毒理学试验中进行血液学指标、血生化指标以及免疫器官脾的组织病理学检测。考虑到所要监管的产品可能具有免疫毒性,1993年FDA颁布的红皮书II《直接食品添加剂和着色剂的毒理学安全评价指南》中将免疫毒理学安全评价方法纳入其中。2007年修订的红皮书2000中免疫毒理学安全评价方法继续采用1993年版的内容。该指南适用于食品添加剂、药品、生物制品及医疗器械等的免疫毒理学安全性评价。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推荐采用个案处理原则。制定了标准试验,同时建议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其他合适的试验或指标。试验分为两个水平:水平I,无需向动物注射抗原,可以采用标准的毒理学试验进行免疫指标的测定;水平II是免疫功能试验,通常需要多个系列组,每个系列组用来进行不同的试验。水平I包括基础指标和扩展指标,基础指标通过标准的动物短期和亚慢性毒性试验测得(主要的免疫毒性指标包括血液学指标:白细胞数及其分类;血生化指标:血清总蛋白,白/球蛋白比;组织病理学:淋巴器官如脾、胸腺、淋巴结、骨髓等),以及啮齿类动物发育毒性试验(包括:a.母体发病率和死亡率;b.组织病理学:胎体的肝脏、胸腺和脾脏;c.F1和F2代的血液学指标、血生化指标、组织病理学、器官重量和体重等);扩展指标:血液学指标中外周血或脾脏B淋巴细胞数、T淋巴细胞数和T淋巴细胞亚群分析;血生化指标如血清白蛋白、血清免疫球蛋白、补体、血清细胞因子如IL-1、IL-2和γ-干扰素、血清自身抗体水平等;组织病理学:动物脾脏以及淋巴结B淋巴细胞和T淋巴细胞的免疫组化,脾脏生发中心和动脉周围淋巴鞘的精密测定,淋巴结中淋巴滤泡和生发中心的精密测定,胸腺皮质和髓质的形态学测定。体外免疫细胞的功能测定:NK细胞活性测定;B淋巴细胞和T淋巴细胞增殖试验;巨噬细胞功能试验;骨髓干细胞测定。水平II也包括基础指标和扩展指标,基础指标包括T细胞依赖性体液免疫应答、T细胞非依赖性体液免疫应答、迟发型变态反应等,扩展指标包括宿主抵抗力(PYB6肿瘤细胞、细菌、病毒、真菌和寄生虫等)。
1999年美国FDA的医疗器械和放射健康中心(CenterforDevicesandRadiologicalHealth,CDRH)颁布了免疫毒理学试验指南,这一指南用于指导医疗器械及组成成分的免疫毒理学评价,提出最佳的试验方案。包括一个流程图和三个表格。流程图用于决定是否进行免疫毒性试验(G95-1/ISO10993),如果某种医疗器械与已合法上市的医疗器械的材料、与人体接触方式、剂量和接触时间一样,或其有长时间使用历史但无毒性结果,或文献报道其无毒性,则不需进行免疫毒性试验。如通过流程图建议进行免疫毒理学试验,则通过三个表格的指示来进一步选择所要进行的免疫毒性试验,对免疫抑制、慢性炎症、超敏反应、免疫刺激和自身免疫进行评价。表格1列出根据医疗器械的材质、类型、与人体接触途径和时间选择不同的免疫毒性试验;表格2包括关键指标和非关键指标,组织病理学是炎症和自身免疫的关键指标,而是免疫抑制、超敏反应和免疫刺激的非关键指标;体液免疫是免疫抑制、超敏反应、免疫刺激和自身免疫的关键指标,而是炎症的非关键指标;T淋巴细胞免疫分析均为关键指标;NK细胞活性和宿主抵抗力仅是免疫抑制的关键指标;表格3则列举了表格2中关键或非关键指标的具体方法。2002年美国FDA的药物评价与研究中心(CenterforDrugEvaluationandResearch,CDER)公布了审查新药的免疫毒理学评价行业指南。该指南较为全面和详细,涵盖了免疫毒性概念中的所有内容如免疫抑制、免疫原性、超敏反应、自身免疫和不良免疫刺激。免疫抑制筛选试验首先进行标准毒性试验,通过动物重复剂量试验测定血液学指标、血生化指标(血清白蛋白和白/球比)、组织病理学(脾、胸腺、淋巴结和骨髓)、免疫器官重量和脏体比以及动物感染和肿瘤发生率;扩展试验对免疫功能进行测定如对绵羊红细胞的初级免疫应答、对绵羊红细胞的次级免疫应答、NK细胞活性测定、细胞毒性T细胞杀伤试验、迟发型变态反应试验、宿主抵抗力试验、骨髓祖细胞功能试验、巨噬细胞功能测定、中性粒细胞功能测定、免疫细胞表型及标志物。免疫原性用于测定药物引起免疫反应的可能性,但采用非临床毒理学试验手段仍困难重重,因此CDER未推荐明确的方法。超敏反应分为I型-IV型,该指南主要针对小分子药物进行评价。
I型超敏反应的评价方法包括:主动皮肤过敏反应试验、被动皮肤过敏反应试验、主动全身过敏反应试验。但上述方法对于确定是否具有潜在的I型超敏反应仍十分有限,并未正式推荐使用。目前尚无标准的非临床试验可以很好预测II型和III型超敏反应,但CDER认为如果病理学检测结果显示可能异常即推荐按照“个案处理原则”进行深入研究。IV型超敏反应推荐的方法包括:Buehler封闭斑贴试验>豚鼠最大值试验(GuineaPigMaximizationTest,GPMT)>局部淋巴结试验。目前尚未制订标准的试验方法用于测定药物的自身免疫毒性和不良免疫刺激。该指南同时提供了一个流程图用于指导免疫毒理学评价方法的选择,主要考虑了药物的给予途径、免疫抑制方面的证据、针对人群、针对的疾病、药物代谢物是否在免疫系统有蓄积等因素。
1.2美国EPA的免疫毒性评价指南1982年,美国EPA最早出台了农药免疫毒性评价指引,要求对新农药按照两级筛选程序进行评价。但当时该指引所推荐的方法和动物模型没有被标准化和验证,是不成熟的。之后的十多年时间里多次对早期版本进行了修订,曾先后提出了OPPTS800.3550、880.3800和870.7800等指南用以指导免疫毒性评价。1996年美国EPA修订了免疫毒性试验指南OPPTS800.3550,该指南主要针对农药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免疫毒理学安全性评价。尽管超敏反应、免疫刺激和自身免疫也是免疫毒性的重要内容,但该指南仅限于免疫抑制。作为受试物免疫毒理学安全评价的I级筛选试验,包括标准毒性试验和免疫功能试验。标准毒性试验即进行动物重复剂量毒性试验,小鼠和大鼠是首选试验动物,可选择单一性别的动物,但必须保证该性别动物对受试物更为敏感,每组动物至少10只,连续给予受试物至少30天。试验设阴性对照组,阳性对照组,低、中、高3个受试物剂量组和1个卫星试验组。测定血液学指标(白细胞数及其分类、红细胞数、血小板数、血红蛋白、红细胞压积),血生化指标(血糖、谷丙转氨酶、尿素氮、白蛋白、总蛋白等),组织病理学(脾、胸腺、淋巴结、骨髓、肝、肺、肾、肾上腺、脑垂体、性腺),免疫器官重量及其脏体比,脾、胸腺和骨髓细胞数和细胞存活率。免疫功能试验中体液免疫包括抗体空斑形成细胞试验、血清免疫球蛋白测定;细胞免疫包括混合淋巴细胞试验、迟发型变态反应、细胞毒性T细胞杀伤试验;非特异性免疫毒性试验包括NK细胞活性测定、巨噬细胞活性测定。如果以上试验出现一项阳性结果、结果无法解释、有资料显示该受试物具有免疫毒性或与其结构相关产品具有免疫毒性,均需进行II级筛选试验。
随后美国EPA公布了OPPTS880.3800,本指南为II级筛选试验,如果OPPTS800.3550I级筛选试验中细胞免疫或体液免疫出现异常则必须进行宿主抵抗力试验,另外可采用其他的试验如血清补体、抗体对T细胞非依赖抗原反应、T淋巴细胞和B淋巴细胞亚群分析、粒细胞功能测定、骨髓功能测定、细胞因子测定、空斑形成细胞反应、淋巴细胞对有丝分裂原的增殖反应、体内注射异源淋巴细胞后腘窝淋巴结增大反应、激素、免疫系统发育、巨噬细胞发育及其功能试验。
1998年美国EPA制订了OPPTS870.7800,该指南主要针对农药和有毒有害物质重复暴露的免疫抑制评价。并且引入限制试验的概念,即如果受试物经口摄入量至少1000mg/kg或经呼吸摄入量达到2mg/L仍未观察到毒性反应,则不需设计3个剂量,只需依据人体暴露量进行较高剂量的试验即可。小鼠和大鼠为首选试验动物,可选择单一性别的动物,但必须保证该性别动物对受试物更为敏感,每组动物至少8只,连续给予受试物至少28天。试验设阴性对照组、阳性对照组和低、中、高3个受试物剂量组。进行免疫功能试验如抗体空斑形成试验、免疫球蛋白(SRBC免疫动物后4天测定血清IgM)、NK细胞活性测定、血液或脾T淋巴细胞和B淋巴细胞亚群分析等。
1.3美国NPT的免疫毒性评价指南
1988年LUSTER等提出外源性化学物和药物小鼠免疫毒性评价方案,被美国多家毒理学机构及实验室采用。此方案分两级,第一级筛查可能的免疫毒性物质,包括七类十余项指标;第二级包括四类八项指标,对于第一级试验中的一个或多个试验有影响的化合物需进行进一步的试验研究。
1.4美国NRC推荐的人群免疫毒性检测方案
人群免疫毒性检测对于确定外源化学物对人体健康危险度评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上世纪80年代由美国国家研究委员会(NationalResearchCouncil,NRC)提出的人群免疫毒性检测方案分为三级,所有接触免疫毒物的人均需进行一级检测,在一级检测中发现有异常的所有人或选择部分接触人群进行二级检测,如发现异常则需进行三级试验。
2欧洲的免疫毒性评价指南
1983年欧盟首次提出对新医疗产品进行免疫毒性评价的意义和必要性,虽存在很多的不足,其仅对免疫器官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测,但引发了学术界和官方管理机构对新医疗产品的非临床免疫毒性评价的广泛关注。欧洲医药评价署(EuropeanAgencyforEvaluationofMedicalProduct,EMEA)的专卖医药委员会(CommitteeforProprietaryMedicinalProducts,CPMP)在1998年首次引入免疫毒性的新概念,即免疫毒性评价的重点不再局限于免疫抑制,明确强调药物诱导的自身免疫和超敏反应也是免疫毒性评价的重点内容。2000年CPMP了重复剂量毒性试验指南,其中第6部分对上述免疫毒性指导原则进行了更新,可适用于人用药物如生物技术衍生物、疫苗、抗癌药物等的毒性评价。一般选用两种哺乳动物进行试验,其中必须有一种为非啮齿动物。试验设阴性对照组、阳性对照组和受试物3个不同剂量组,试验周期为28天。初级筛选试验中进行血液学检测、免疫器官重量及其脏体比、免疫器官组织病理学检测、骨髓细胞数、淋巴细胞亚群分析和NK细胞活性测定。如任一结果呈阳性,则需进行体内或体外免疫功能扩展试验如迟发型变态反应、淋巴细胞对有丝分裂原刺激的增殖反应、巨噬细胞功能试验、对T细胞非依赖抗原的抗体反应以及宿主抵抗力试验。
EMEA更名为欧洲医药署(EuropeanMedicinesAgency,EMA)于2005年加入了“人用药物免疫毒性研究ICHS8”,并于2006年实施。
该指南用于对人用药物的非临床免疫抑制和免疫刺激的评价,而不包括自身免疫和超敏反应。值得一提的是,该指南并不适用于ICHS6所评价的生物技术衍生药物和其他生物制品。试验包括标准毒性试验和追加试验。2008年EMA下属的人用医药产品委员会(CommitteefortheMedicinalProductsforHumanUse,CHMP)的“基因治疗药物临床使用前的非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也指出,有些基因治疗药物可能携带可编码对免疫系统具有影响的生长因子、细胞因子或大分子的基因,要评价其免疫原性和免疫毒性需进行体液和细胞免疫功能试验。
3日本的免疫毒性评价指南
在欧洲医药署和美国FDA的指导原则出台之后,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于2004年了免疫毒性评价指南草案,基于这两家机构的指导原则,MHLW也采纳了分级筛选的评价策略。首先进行标准毒性试验,通过动物重复剂量试验测定动物体重及脏器重量(脾、胸腺、肾上腺)、组织病理学(脾、胸腺、淋巴结和骨髓)。如在常规免疫毒性试验或其他研究中发现毒性时,需要在开始I期临床试验前进行初级抗体反应试验并选择性进行NK细胞活性试验。如出现阳性结果时对免疫毒性进行深入研究,包括骨髓细胞计数,免疫细胞表型分析,血清免疫球蛋白,免疫组织化学,抗体水平,NK细胞活性,淋巴细胞增殖反应,细胞毒性T细胞杀伤试验,血清补体,细胞因子,巨噬细胞或中性粒细胞功能试验,迟发型变态反应,宿主抵抗力试验,关节腔淋巴结反应(lymphnodereactionofarticularcavity),速发型超敏反应,自身抗体,尿蛋白。MHLW也提出超敏反应的检测方法包括GPMT、贴片试验(patchtest)和Buehler试验,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试验组合:Draize试验、佐剂和斑贴试验(adjuvantandpatchtest)和Buehler试验;弗氏完全佐剂试验(Freund’scompleteadjuvanttest)、开放皮肤试验(opencutaneoustest)、最优化试验(optimisationtest)和裂口辅助试验(splitadjuvanttest)。
4国际组织的免疫毒性评价指南
4.1ICH的免疫毒性评价指南
1997年国际协调委员会(InternationalConferenceofHarmonisation,ICH)制订了人用药物登记技术要求的生物技术衍生药物的临床前安全性评价指南S6[18],其中涉及免疫毒性效应的有免疫抑制、免疫原性、自身免疫。考虑到药物对人体产生免疫原性的可能性,应进行抗体反应试验、抗体水平测定、补体活性试验、免疫器官的组织病理学检测。常规毒性试验不足以对生物技术衍生药物的免疫毒性进行评价,还应涵盖体液免疫、细胞免疫等方面的内容。但这一指南并未系统提出免疫毒性评价的具体方法。2005年9月15日,ICH了专门针对免疫毒性评价的ICHS8指导原则即“人用药物免疫毒性研究”,对于国际免疫毒理学来说是一个极具里程碑的事件。ICHS8将欧洲医药署(EMEA)、美国FDA药品评价和研究中心(CDER)以及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三方关于免疫毒性评价的观点中一致的方面统一起来,即关于免疫抑制和免疫刺激的评价。该指南主要用于人用药物的免疫抑制或免疫刺激评价,但不适用于ICHS6中涉及的生物技术衍生药物和其他生物制品的评价。初始筛选试验包括对啮齿类动物的标准毒性研究和非啮齿类动物的慢性毒性重复试验,试验方法涉及血液学(白细胞数及其分类)、血生化(球蛋白和白/球比)、免疫器官重量和组织病理学、血浆免疫球蛋白、感染和肿瘤发生率。然后对初始筛选试验结果、药物药理学特性、潜在目的人群、与已知免疫毒性物质的结构相似性、药物在人体的分布以及临床信息等因素进行权重分析,决定是否进行追加试验。追加试验包括T细胞依赖性抗体反应(TDAR)、免疫细胞表型分析、NK细胞功能、宿主抵抗试验、巨噬细胞和中性粒细胞功能试验以及迟发型变态反应(DTH)等。新的ICHS8指导方针指出如果恰当的评价标准试验终点,可以检测到大多数药物的潜在免疫抑制作用。ICH三方关于免疫毒性指导原则的进度和方式各有不同。对于是否在常规的标准毒理学试验中加入免疫功能性试验存在争议,只有EMEA要求常规筛选试验中应包括淋巴细胞亚群分析和NK细胞活性的测定。2010年初ICH又了ICHM3,即“药物在人体临床试验和上市授权前的非临床试验指引”,该指引在欧洲、美国和日本之间达到共识,并且希望能对药物的非临床试验方法达成国际间协调,尽量减少各国和地区间的分歧。对免疫毒性评价仍采用个案处理的原则,并依据ICHS8指导原则进行。
4.2OECD的免疫毒性评价指南
目前为止,经济发展和合作组织(OrganizationforEconomicCooperationandDevelopment,OECD)尚未单独制订免疫毒理学安全评价指南,但在后期修订的一些非啮齿类或啮齿类动物28天经口毒性试验、啮齿类和非啮齿类90天经口毒性试验、慢性毒性试验和致癌试验等指南中阐明应观察免疫系统的毒性反应。对免疫器官脾、胸腺和淋巴结要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测,这是免疫毒理学安全评价的一大进步,但遗憾的是缺乏必要的免疫功能检测,而后者在预测免疫毒性方面更为敏感。
动物免疫的方法范文3
一、总体目标
(一)免疫目标
1、高致病性禽流感。对所有家禽实行禽流感强制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2、牲畜口蹄疫。对所有猪实行O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的牛、羊实行O型和亚洲I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免疫密度均要求达到100%,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要求达到70%以上。
3、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对所有猪实施猪瘟和高致病猪蓝耳病强制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4、鸡新城疫。对所有鸡实施鸡新城疫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5、狂犬病。对所有犬只实施强制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二)免疫建档目标
在做好动物免疫工作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畜禽免疫的登记工作,建立以自然村为单位的动物免疫档案,建档率要求达到100%。对畜禽饲养专业户、规模饲养场(指家禽存栏量1000只以上、家畜存栏量40头或母猪存栏10头以上)严格按照免疫工作要求,采取分类建档的方法,切实抓好免疫档案管理。对免疫的猪、牛、羊佩戴二维码新耳标,并建立档案。
二、免疫原则及免疫程序
(一)免疫原则。
1、规模化养殖场按规定的程序,以常年免疫为主,并积极创造条件对母源抗体和免疫抗体检测,根据抗体水平的消长规律制定相应的免疫程序。
2、散养的家畜以集中免疫为主,常年补免为辅。
3、家禽饲养周期短,出栏时间快,宜采取常年免疫、月月补免的方法。
4、对各种疫苗免疫接种,严格按照相关产品的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剂量和方法执行。
(二)免疫程序。
1、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程序
(1)种鸡、蛋鸡免疫。7-14日龄雏鸡(雏鸭和雏鹅14-21日龄)使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或禽流感一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1-H5株)初免,3-4周后再用以上方法加强免疫一次。开产前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强化免疫,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隔4-6个月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免疫一次(原则上避开产蛋高峰期免疫)。
(2)商品肉鸡免疫。雏鸡7-10日龄时使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1-H5株)免疫一次。优质地方品种鸡在首次免疫后2周和3个月时各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强化免疫。
(3)种鸭、蛋鸭、种鹅免疫。雏鸭或雏鹅14-21日龄时使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初免。间隔3-4周再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加强免疫一次。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隔4-6个月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免疫一次(避开产蛋高峰期)。
(4)商品肉鸭、肉鹅免疫。雏鸭或雏鹅7-10日龄时使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免疫。肉鹅间隔3-4周再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加强免疫一次。快大型肉鸭一次免疫即可,饲养期长的肉鸭3-4周后再加强免疫一次。
(5)农村散养禽免疫。在夏季集中免疫时对7日龄以上的鸡、鹅和鸭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全面免疫。此外每月应定期对新增家禽补免。
2、鸡新城疫免疫程序。
(1)种鸡、蛋鸡免疫。7-14日龄雏鸡使用鸡新城疫弱毒疫苗或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1-H5株)初免。隔3-4周后和开产前用鸡新城疫灭活疫苗加强免疫。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隔4-6个月用鸡新城疫灭活疫苗免疫一次。
(2)商品肉鸡免疫。快大型雏鸡7-10日龄时使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1-H5株)免疫。2周后再用以上方法加强免疫一次。优质地方品种雏鸡7-10日龄时使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1-H5株)首免。免疫2周和3个月龄时用鸡新城疫灭活疫苗或新城疫I系疫苗强化免疫一次。
(3)农村散养鸡免疫。在夏季对7日龄以上的鸡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1-H5株)或鸡新城疫灭活疫苗集中全面免疫。此外每月应对新补群的鸡定期补免。
3、家畜口蹄疫的免疫程序。
(1)种畜场和规模养殖场免疫。28-35日龄的仔猪、用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进行初免,羔羊和90日龄的牧场犊牛用O型-亚洲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进行初免,仔畜使用剂量分别为成年猪、羊、牛的一半(ML)。初免后一个月进行强化免疫,以后每6个月免疫一次。
(2)散养家畜免疫。夏季对所有应免猪、牛、羊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应对应免家畜定期补免。
4、猪瘟免疫程序。
(1)规模养猪场猪瘟免疫。种用或肉用仔猪20日龄时用猪瘟弱毒细胞苗实行首次免疫,60日龄时加强免疫一次。种用猪每4-6个月免疫一次。
(2)散养猪免疫。夏季集中免疫,每月对新增猪补免。
5、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程序。
对所有20日龄以上的猪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实行免疫。60日龄时加强免疫一次,以后每4-6个月免疫一次。每月对新增补栏猪补免。
6、狂犬病,对全镇所有犬进行免疫且发免疫证明。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夏季集中免疫时间短,接种的疫苗种类多,技术要求高,应科学安排猪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和猪瘟等各种疫苗的接种时间,避免在短时间内连续注射疫苗免疫,造成动物机体免疫应激反应现象发生。我镇秋季免疫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准备动员
在2月下旬召开的秋季动物免疫工作部署会议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向社会广泛宣传动物免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好疫苗组织、器械购置、人员组织等工作,抓紧时间举办夏季以会代培免疫操作技术培训。
(二)集中免疫阶段
按上述的免疫原则和要求,对所有的家禽和家畜开展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等动物疫病接种免疫,并在规定的免疫时间后抽检免疫抗体。
(三)补漏复查阶段
对集中免疫中漏免的动物进行查漏免疫,并进一步完善免疫档案。
(四)总结阶段
夏季动物免疫工作全部结束,认真做好夏防总结,档案材料汇总和上报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动物免疫工作是预防动物疫病的重要环节,是保障畜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维持社会安定的重要措施。各村和有关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夏季免疫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今年夏季动物免疫工作。镇成立2016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领导小组。
(二)组织免疫队伍。镇农业服务中心的防疫技术人员和村级防疫员是动物免疫的主力军,各村要在市畜牧兽医局的业务指导下,积极组织免疫队伍,分片、逐村、逐户、逐场全面开展免疫。各村应及时将免疫队伍人员报镇政府。同时配合市畜牧兽医局抓好村夏防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
(三)经费保障。镇农业服务中心应采取多种办法和多种渠道,积极筹措免疫器具、消毒药品、急救药品、检测试剂、业务培训、冷链维修运转、村级畜牧兽医员补助经费等。
(四)疫苗组织和供应。严格执行《省动物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贮存、运输与使用技术规范》。镇农业服务中心疫苗储存发放的冷链设备要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疫苗安全存放,有效使用。防疫人员须检查携带式冷藏箱的保温性能是否良好,有问题的冷藏包应及时维修处理。保证在每个环节不影响疫苗的使用质量。
(五)建立免疫示范村。每个村委会要建立3-5个以上免疫示范村。在免疫示范村范围内,强制免疫动物的免疫率、猪二维码标识的佩带率和动物免疫的建档率均达100%。非免疫示范村的猪二维码标识的佩带率和动物免疫的建档率至少达70%以上。以后各村的免疫示范村以每年2个村以上的基数递增。
(六)建立规模养猪场二维码标识及生产防疫信息月报制度。按照《畜禽标识与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及《农业部关于开展规模养猪场标识及生产防疫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07]17号)要求,必须督促做好以下强制性工作。一是在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建立二维码标识及生产防疫信息每月报送制度,数据报送终端由规模养猪场自行配置。二是建立动物标识及溯体系建设的检查验证制度,今后年出栏1000头以上规模场出栏的生猪,没有佩带二维码标识的,不得出具检疫证明,不得上市和进入消费市场。
(七)免疫效果监测。免疫效果监测是免疫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检验免疫成败的重要手段。镇农业服务中心要积极主动配合市畜牧兽医局对重大动物疫情实行常年监测、集中监测和随机抽检监测,确保我镇禽畜产品质量安全。
(八)检查、督导、验收和总结。免疫工作开展期间,镇农业服务中心要组织有关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下到各村检查督促和指导免疫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进行阶段性总结和阶段汇报。夏季免疫工作结束后,每个村首先进行自我验收。镇政府将组织农业服务中心的业务骨干组成若干个夏防检查验收组,深入各村、组、农户、养殖场进行抽样检查,并将全镇的夏季动物免疫工作认真总结和评比,表彰夏季免疫工作中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有关要求
(一)免疫结束后,镇农业服务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免疫档案的统计、上报、整理归档工作,并于4月30日前将免疫档案上报市畜牧兽医局。
动物免疫的方法范文4
【关键词】动物吸伤;伤口处理;注射狂犬疫苗;免疫球蛋白血清
【中图分类号】R64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515(2011)07-0147-01
动物咬伤是门诊常见疾病,而宠物、家畜等温血动物咬伤或抓伤可以引起人畜共患的疾病,如狂犬病,鉴于狂犬病的100%致死性和暴露后处置的安全性,伤口的处理尤为重要,现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全部伤者来自2008.3.13-2011.5.30本院门诊病人,男142例,女89例,年龄1-5岁20人,6-14岁64人,15-60岁138人,60岁以上9人。致伤动物:猫20例,狗196例,鼠1例,猴1例,兔1例。处理时间:1小时处理198例,4小时处理23例,8小时处理25例,≥24小时处理:2例。伤势程度:II期228例,III期3例,缝合2例,全部狗咬,1例肌注免疫球蛋白,肌注破伤风112例,肌注狂犬疫苗231例:其中1小时内肌注113例,1-8小时内62例,8-24小时51例,24小时以上5例。
1.2 处理方法:伤口用皂水或肥皂、流动水彻底冲洗,无论是否自行处理经伤口,未结痂,处理至少15分钟,由医务人员规范处理,用生理盐水将伤口洗净,然后用干菌脱脂棉将伤口处残留液吸尽,避免在伤口处理留肥皂水,较深伤口清洗时,用注射器插入伤口深部进行灌注清洁,做得全面彻底,伤口较大时可使局部麻后进行冲洗,伤口深时应用双氧水,最后碘伏或碘酒进行消毒。2例颜面部给予缝合,3例给予5天静滴抗生素防感染,10例给予抗生素口服。1例处理伤口用免疫球蛋白在伤口及周围作浸润注解。
2 结果
伤口全部治愈,无并发症,1例肌注狂犬疫苗后发热39。C,给予对症处理。随访无并发症。
3 讨论
讨论:狂犬病是引起人类共的急性传染病,狂犬病在人体内潜伏期可以是几天长至数年,发病后病程进度较快,一般1月患者即痛苦地死亡,死亡率高达100%,狂犬病疫苗的使用对减少狂犬病的发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使用。
3.1 狂犬病预防:
3.2 及时处理伤口:尽快用20%肥皂水或0.1%新洁尔灭反复冲洗,办求去除狗涎,挤出污血。如果是穿通伤口,应用插管插入伤口内,用注射器灌清水冲洗,冲洗后用5%碘酊反复烧灼伤口。除非伤口大血管需紧急止血外,即使伤口深大,也不应缝合、包扎。对伤口周围的皮肤有针刺,尽量挤压出血或用火罐拔毒,。切忌用嘴吮吸伤口,以防止口腔黏膜感染。严重咬伤及伤口靠近头部的病人,用抗狂犬病免疫血溥 或免疫球蛋白在伤口及周围作浸润注射。此外,需要防止细菌感染或破伤风[1]。
3.3 狂犬疫苗接种:我国对暴露后接种的方案为:一般咬伤按5针法免疫(0、3、7、14、28天各接种1针),严重咬伤者应于第0、3天加倍量注射。疫苗应在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儿童应在大腿前外侧区肌内注射,严禁臀部注射。
对于某些免疫低下和特殊人群应在首针注射加倍或3倍剂量注射,如:注射疫苗前1个月内注射过免疫球蛋白或抗血清;慢性病病人如肝硬化;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病病人;接受免疫抑制药物(包括皮质类固醇和抗疟疾药物)病人;老年人;暴露后48小时更长时间接种疫苗者;严重营养不良者。由于狂犬病的潜伏期很长,因此对暴露后已过数月者也应与刚被暴露者一样以相同方案接种疫苗。
关于禁忌证的问题,专家认为因为狂犬病是致死的疾病,对高度危险的暴露者由于某种原因而不给予全程治疗的做法应慎重考虑。患者对一种疫苗发生过敏反应可以改用另一种类型的疫苗。只有在接种疫苗后出现无法控制的严重过敏反应时才能中断疫苗接种。有严重变态反应史的患者接种疫苗时应备有肾上腺素。孕妇不应作为狂犬病疫苗接种的禁忌证。对于一般患者必须给予全程足量的疫苗免疫[2]。
3.4 狂犬人免疫球蛋白狂犬人免疫球蛋白主要用于接触狂犬病动物对象的预防,被病犬2咬伤后立即按每公斤体重肌内注射20IU狂犬人免疫球蛋白,若与狂犬疫苗联合使用,效果更好。在预防狂犬病过程中,疫苗可作为重要补充,生效快,使用安全可靠,不会引起变态反应[3]。
4 动物咬伤处理应注意
4.1 动物咬伤,会造成狂犬病的传染,可疑动物、温血动物、野生动物、啮齿动物、猫、蝙蝠等,一定要接种疫苗。
4.2 可疑动物舔伤抓伤,伤口处理是预防狂犬病的关键,伤口处理愈早愈好。
4.3 预防伤口较深、较宽可给予破伤风疫苗,狂犬病疫苗、狂犬病等免疫球蛋白的预防。在经济条件的一定给予用抗狂犬病免疫血清或免疫球蛋白在伤口及周围作浸润注解。
4.4 健康教育:尤其是学校、幼儿园的小朋友,掌握狂犬病的常识,在被抓伤、舔伤后能及时告诉家长得到及时处理,更好防病。
参考文献
[1] 蔡淑清.狂犬病.杨绍基主编.传染病学.2006.6.100
[2] 王辉.狂犬疫苗的接种[J]〈中国临床医生》2006,34(5)10
[3] 沈永才.李彦.常用被动免疫制剂[J]《中国临床医生》2006,34(5)12
动物免疫的方法范文5
一、目标任务
(一)认真做好冬季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冬季免疫工作,要求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特别要注意由于牛羊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生产厂家不同,疫苗注射剂量不同(中农威特公司生产的牛羊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注射剂量为:牛1ml/头,羊0.5ml/只;其余厂家生产的牛羊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注射剂量为:牛2ml/头,羊1ml/只),各养殖场(户)在免疫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中规定的使用剂量进行免疫注射。小反刍兽疫按照免疫程序只对新生羔羊和新补栏未免疫的羊只进行免疫,做到应免尽免,抗体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坚持集中免疫和常年补针相结合的方式,坚决消除免疫空白。
各村动物防疫员、养殖场(户)在冬季集中免疫前对于今年首次使用的不同厂家的疫苗要进行小群试验,确保无副反应发生后,再全面推开免疫工作。
(二)做好布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控
按照分区域、分病种分类指导的防控策略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镇畜牧站组织各村动物防疫员、养殖场(户)做好布病集中强制免疫工作,种羊场要做好布病检测净化,确保不发生防疫人员感染布病等意外情况;镇畜牧站积极配合县疫控中心完成奶牛布病、结核病的检测净化工作;包虫病防控重点做好犬类的驱虫、检测、无害化处理和宣传培训等工作,按照“犬犬投药,月月驱虫”的工作要求开展犬类驱虫和犬粪无害化处理工作,各村动物防疫员重点做好辖区内的犬只信息档案登记、驱虫药的发放记录、犬只驱虫记录工作,并将每月犬的驱虫数汇总上报镇畜牧站;统筹做好狂犬病、炭疽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
(三)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镇畜牧站、各村动物防疫员要加强非洲猪瘟疫情排查和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场(户)“一对一”监管措施,全面落实门禁、封闭饲养、定期消毒等制度,强化生猪调运监管和落地隔离观察措施,严禁泔水喂猪。做好疫情处置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现疫情,严格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上报规范处置。
(四)统筹做好常见疫病防控
镇畜牧站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羊痘、羊梭菌病、牛出败等常规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加强羊梭菌性疾病、羊痘、伪狂犬病、圆环病毒病等疫病监测与防治。同时,做好寄生虫病防控工作,推行羊程序化驱虫,重点做好羊泰焦虫病、肝片吸虫病、马巴贝斯虫、球虫、螨虫等寄生虫病的防控。
(五)认真开展集中消毒灭源工作
镇畜牧站要组织各村动物防疫员在集中免疫前对养殖场、屠宰场、交易市场等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消毒灭源工作,要求所有养殖场(户)全员行动,对场内外环境彻底洗扫,不留死角,做好消毒灭源工作,并督促做好常态化清洗消毒,全面净化环境,有效降低疫病发生风险。
(六)强化动物防疫培训工作
镇畜牧站负责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免疫技术和自身安全防护培训,特别加强布病等人畜共患病免疫接种人员的集中培训,重点在个人防护、免疫技术和操作规程等环节要明确要求,确保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有效,防治因免疫注射感染人畜共患病,确保免疫操作规范,防治人为传播疫病。
二、时间安排
2020年9月5日至10月30日为全镇集中免疫时间,分四个阶段:
(一)防疫物资发放和宣传培训阶段(9月5日—9月9日)
各村委会立即组织召开冬季动物防疫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并组织村级动物动物防疫员和养殖场(户)负责人积极参加冬季动物防疫技术培训班。镇畜牧站及时将防疫药品、器械、防护用品、免疫档案、免疫台账、免疫标识等相关防疫物资发放给各村动物防疫员。
(二)集中免疫阶段(9月10日—10月20日)
各村要组织好人力,统筹安排,全面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三)强化补免阶段(10月21日—10月26日)
集中免疫结束后,各村动物防疫员要及时进行强化补免,对未免疫的病畜、孕畜、幼畜、新补栏畜进行补免,确保畜禽的整体免疫密度。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27日—10月28日)
10月27日至28日镇畜牧站对各村秋防情况进行自查,并将验收申请报告和阶段性工作总结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组成验收组对秋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采集血清进行免疫抗体效价评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及时召开全村冬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明确村委会主任为村级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分析做好冬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镇村干部、动物防疫员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落实镇村干部的主要责任,确保全镇动物冬季防疫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宣传力度,增强村社干部、群众对强制免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依法防治的意识,引导广大农民依法履行防疫义务,使广大农民积极、主动、自觉地接受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实现全民参与、群防群控。
(三)加强人员防护。一是继续加大培训力度,指导动物防疫员熟练掌握防护用品佩戴方法和投药器具使用方法,不断提高操作技能,教育动物防疫员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防止人感染布病等人畜共患病事件的发生。二是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操作,坚决杜绝违规操作。三是加强管理,严防其他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疫苗管理。各村防疫人员必须加强疫苗管理,按要求保管、运输、贮藏疫苗。镇畜牧站建立疫苗管理责任制,健全接收和发放手续,做到记录清晰,存档备查。
(五)规范免疫档案。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免疫档案,详细记录畜禽存栏、出栏、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情况,严格落实畜主签字制,坚决杜绝动物防疫员代签。
(六)保障免疫质量。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使用疫苗,不得随意改变给药途径和使用剂量,确保注射部位和剂量准确,严格做到“一畜一针”,杜绝在免疫操作中人为传播疫病,防疫过程中疫苗必须用冷藏箱运输,用多少,领多少,防止疫苗长时间置于冰箱之外。
动物免疫的方法范文6
关键词:甲状腺相关性眼病;动物模型;研究方法
甲状腺相关性眼病是一种与甲状腺疾病相关的器官特异性自身免疫性疾病[1]。在环境与遗传因素的相互作用下, 机体免疫系统产生了针对促甲状腺激素受体( Thyrotropin receptor, THSR )的抗体(TRAb)。其中,刺激性抗体(TSAb)可模拟TSH 功能,导致甲状腺激素过度分泌。其发病机制尚未阐明,治疗也比较棘手。TAO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而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用致敏的淋巴细胞可使疾病被动转移,并能在动物身上复制出与人类自身免疫性疾病相似的动物模型[2]。理想动物模型的建立向来是深入研究疾病的发病机制,探索有效治疗措施的途径之一。本文对 TAO动物模型相关的文献进行综述。
1 理想的TAO动物模型的特点
TAO 各方面表现可通过不同方式诱导。对于一个理想的 TAO模型,应具备如下几个或所有特征:①血清中总甲状腺激素水平升高或促甲状腺激素水平降低;②存在有活性的促甲状腺素受体抗体,至少有促甲状腺激素结合抑制性免疫球蛋白,即甲状腺刺激性抗体;③甲状腺有相应的病理改变;④具有甲亢的临床特征,如体重降低;⑤类似于TAO 的眼部改变,如眼外肌结构的破坏、水肿、淋巴细胞浸润和眶脂肪堆积。
眼眶组织的病理检查发现:水肿、淋巴细胞浸润和黏多糖改变主要发生在眶脂肪和泪腺组织。这种致突眼方法可能是使大量甲状腺抗原,包括TSHR释放入循环,打破免疫耐受,启动眼眶自身免疫反应,导致淋巴细胞浸润和眼眶水肿[3]。此外,高水平的循环TSH,包括内源性的和垂体提取物,都能刺激脂肪形成,导致随后的眶脂肪堆积。
2 建立TAO动物模型的方法学进展
2.1单纯TSHR免疫 采用人工合成 TSHR多肽诱导,或用细菌产生重组 TSHR的融合蛋白,即将 TSHR的胞外区(ECD)与麦芽糖结合蛋白(MBP)联结成为ECD-MBP融合蛋白后免疫动物;利用杆状病毒群将TSHR胞外部分的基因转入昆虫细胞,纯化后获得TSHR-ECD多肽,来免疫动物。
2.2 TSHR核酸免疫 核酸免疫是使真核细胞表达载体克隆出人类 TSHR的全长cDNA ,并将其注入小鼠胫骨前肌中获得免疫。注射部位的肌肉细胞摄取cDNA后将蛋白产物表达于细胞表面。用含TSH受体cDNA的PBS和25%蔗糖制剂处理 NMR I杂合小鼠后小鼠的血清中均出现TRAb,其中部分雄鼠(9/30)表现为甲状腺功能减退,部分(4/30)表现为甲亢,同时出现了类似人类TAO的眼部表现[4]。
2.3表达 TSHR的细胞免疫 利用表达人类 TSH受体和鼠 MHCⅡ类抗原分子的纤维母细胞免疫 AKR /N小鼠。经过 11~12w后,多数小鼠自发性死亡并伴有甲状腺肿大。30%~40%实验组小鼠的血清甲状腺激素水平明显高于对照组,并且在血清中发现具有刺激甲状腺活性的TRAb。或用ECD-MBP或核酸免疫活化T细胞,再将活化的T细胞移植给同源BALB/c和NOD小鼠,16d后均出现类似于ECD-MBP免疫小鼠的甲状腺炎,多数 BALB/c小鼠出现类似于TAO的眼眶组织病理学改变[5]。
2.4 TSAb转基因 TSAb模拟TSH的功能可持续刺激甲状腺,是导致甲状腺激素过度分泌并出现甲亢临床症状的关键。有学者发现,来自TAO患者的TSAb经过B细胞克隆后,同样能结合 TSHR 并刺激甲状腺,引起高功能表现。于是,他们把人的 TSAb基因转入小鼠的受精卵中,培育出TSAb 转基因小鼠。结果68 %的TSAb 转基因小鼠出现T4升高伴TSH降低,20%T4升高伴TSH正常,T4和TSA b-IgM存在正相关关系[6]。组织学检查发现有高功能分泌的表现,同时还发现TSA b-IgM-B 细胞的数量比预计的要低,提示B 细胞可能自我激活,发生了克隆剔除,这是免疫耐受的关键。
3 TAO动物模型的研究进展
多年来,研究者们尝试建立TAO的动物模型,模拟出TAO的特征如体重减轻、甲状腺肿等,更重要的是造成其眼球突出。人们认为采用接受"长效甲状腺刺激物"如甲状腺刺激抗体( TSAB)的方法建立的动物模型不被认可。随着对TAO的自身免疫性机制的逐渐认识,利用甲状腺轴建立合适的 TAO动物模型的方案被认为是不可行的。
令人信服的TAO动物模型需要应用TSHR的克隆技术以及大量用于免疫反应的受体[6]研究者尝试了很多诱导TAO的动物模型,包括用表达TSHR的B细胞或人类胚胎细胞293接种BALB/c鼠;用TSHR-cDNA的质粒作为载体接种杂交鼠;用腺病毒作为载体先接种树突状细胞,再接种到BALB/c鼠等。以上尝试的共同点是均用表达TSHR的活体载体接种动物,以激发动物的免疫系统;另一个共同点是均需多次接种才能产生有活性的抗体。最近,研究者用B6B7抗体的可变区结合人类IgM的恒定区培养了TSAb2转基因鼠TAO动物模型,其甲亢发病率达68%,并具有血T4和TSA b升高、TSH降低、甲状腺肿大等特征。
目前的各种动物模型有着各自的优势和劣势。Shimojo模型具备很多GD的特征,但是这种模型仅局限于AKR/ N鼠种,并且其高甲状腺素血症和TSA b活性仅维持3个月,相对较短。用TSHR-c DNA的质粒可以接种不同种类的实验鼠,并且其脾细胞可用于记忆T细胞应答性的体外研究,但是这种模型的重复性差,而且至少在BALB/c鼠种中,其甲亢发生率相对较低。腺病毒接种的实验鼠具有和质粒实验鼠相似的优势,并且在不同试验室间的可重复性较好,在BALB/c鼠种中甲亢发生率达50%,但是在C57BL/6鼠中仅25%发生甲亢,而在DBA/1J、DBA/2J、CBA/J和SJL/J鼠种中均未发生甲亢。
关于建立TAO动物模型的方法,Ludgate [7]认为以下方法值得推荐:①利用转染了同源的 MHCⅡ类分子的细胞和人类或鼠类全长的 TSHR免疫AKR/N小鼠;②将TSHR活化的T细胞传递给同源的BALB/c小鼠;③用人类全长TSHR的核酸免疫NMR I杂合小鼠。
4 小结
综上所述,目前在建立TAO动物模型的探索中已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离建立完美的TAO动物模型仍有较大的距离。随着对TAO发病的免疫学机制的认识,利用TSHR或其基因以及其他相关抗原来免疫动物的方法被多数学者接受。TSAb转基因动物模型发育过程中伴随了自身免疫的某些机制,如克隆剔除、对抗原的无反应以及对自身抗原耐受的突破,并且转基因模型可进行传代,避免了研究过程中需反复构建模型的麻烦,是一个全新的方向。TAO动物模型主要为鼠类,尚无精确评估测量活体鼠类动物模型的技术,另外鼠类体型小,缺乏硬性的眶缘,无法测量眼球突出度。Laitt等报道了吸入麻醉下抑脂 MRI 技术,可以很清楚地显示眼外肌和眶脂肪,动态随访模型动物的眼病变化。建立可供研究与治TAO的合适的动物模型还有待于多方面的探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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