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处置情况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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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处置情况

突发事件处置情况范文1

[关键词] 高校公共突发事件;常态化管理;机构建设

【中图分类号】 G6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3)05-161-2

高校中的大学生是比较容易出现突发事件的高危群体,这就决定了高校是公共突发事件经常出现的场所。高校作为一个管理体系比较松散的组织来讲,其不同利益及价值取向可能成为公共突发事件的起因。不同的利益需求所产生的公共突发事件不同,甚至潜伏一段时间后突然出现,这就为处理高校公共突发事件增加了难度。所以,成立高校公共突发事件处置机构,形成全面管理条例,把常态化的管理机制融入高校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中可以更好的降低高校公共突发事件的产生,提高对其处理的力度,从而保证学校的学习环境。

一、高校公共突发事件处置中的常态化管理原因

高校就是小型的社会,在高校中发生的公共突发事件经常被看成因不可控条件导致的偶然事件,其解决方法也为出现一个问题就解决一个问题,并没有对事件进行总结,吸取经验。在社会不断发展的今天,社会中的矛盾问题日渐严重,高校公共突发事件也从昔日的偶然发生转变为频繁出现。所以,在高校突发事件的处置模式中应用常态化管理可以提高高校处理问题的能力,更好的改善处理效果。

这里所说了常态化管理就是在日常工作中建立符合标准的管理措施及管理机构,实现突发事件责任制、管理的全面化。

二、高校公共突发事件处置中的常态化管理标准

(一)运用动态方法分析问题

在高校突发事件出现的成因有时候会随着事件的不断发展而改变,这就要求管理人员在进行事件处置时对固定的条件进行整理,更要对动态的因素进行分析,并推论出其发展趋势,不断调整解决方法,把公共突发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资源的合理分配

高校在处置突发事件时经常会面临资源不够的情况,进而不能更好的处理突发事件。高校应更合理的进行资源分配工作,从机会成本的分析方向出发,最好的对资源进行调控与利用,完成对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理。

(三)处理过程进行管理

高校在处理公共突发事件时,重点依据公共突发事件的特性进行预测、处理、恢复、评价等工作,这就需要管理人员根据最优效果对处理过程进行管理。在对事件的处置过程中,会有很多重要的环节,只有针对这些环节都加以管理,才可以完美解决突发事件。

三、高校公共突发事件处置中的常态化管理构建

对高校公共突发事件进行处理主要表现为:解决事件形成人、原因及发展等。在进行高校公共突发事件处置中的常态化管理构建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构建网络管理机制

随着科技不断进步,计算机得到了广泛应用,网络凭借其自身的特性成为了信息的主要来源之一。突发事件形成后,社会人群及媒体对其都表现出了积极的关注态度,媒体的报道与评价对民众认识突发事件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应用网络管理机制对媒体进行管理,可以保证事件的影响降至最低,维护社会稳定。

面对公共突发事件,高校应先采取主动出击的方法,及时用准确、公平的信息对事件进行公开,保证信息的透明度与便捷度,将那些流言止于襁褓中。然后要用积极的态度引导公众进行事件的评论,当互联网络中出现大量的信息时,民众一般会感到无所适从,他们对官方的评论会更信服一些,高校就可以利用醒目的色彩及积极的言论引导民众的思想。最后同媒体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在突发事件的处理中给予积极正面的报道,将事件影响缩小。

(二)构建群体管理机制

因为时间、资源、信息量等条件的约束,再加上公共突发事件的不稳定性,高校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理环境、价值表现、约束情况、决策顺序及影响等都有别与其他的事件处置。针对这种情况,就应该构建群体管理机制,从而保证事故处理意见更多元化、全面化,更好的保证事件的处理结构及影响。群体管理机制可以从不同管理人士角度对事件进行全面衡量,进而制定出更利于事件处理的方案。高校在构建群体管理机制时,应该将决策及监管相结合,保证方案提出符合实际情况,更好的保障事件的未来走向。

(三)构建心理干预机制

在高校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中,构建完善、规范的心理干预机制可以使高校提高处理突发时间的能力,减弱突发事件的危害。当前的心理干预机制通常在事件处理结束后,采用教育为主,恢复为辅的模式,其实这种模式是不正确的。在公共突发事件产生到处理结束,教师同学生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压力,身心都会存在恐慌、焦虑等不安的情绪,针对这种情况,心理干预机制可以帮助其恢复身心健康,正确应对突发事件。高校的心理干预机制不仅要在突发事件中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更应该在日常的生活中对学生的身心成长予以正确指导。这就需要指定专业的心理辅导人员加入到心理干预机制中,提出更专业的辅导理念。同时全面提高心理干预机制中人员的自身素养,在没有突发事件出现时进行模拟试验,更好的在将来的公共突发事件出现时发挥自身功能,及时、专业的进行心理干预工作。

(四)构建科学化管理机制

高校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受到时间、资源及人力财力等制约,这对高校的管理能力来说是一个考验。在复杂的突况面前,管理者的思路应该清晰,全面,同时敢于承担责任,有很强的组织能力及协调能力,可以根据突发事件及时、准确的制定解决方案。在进行科学化管理时,主要针对公共事件自身进行评估与动态分析,制定解决方案,总结产生原因,为防范公共突发事件提出新的想法及应对措施。

总结

总而言之,对高校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常态化管理机构构建进行讨论具有重要意义,值得相关工作者深入思考、广泛推广。

参考文献:

[1]张婷,高雷.论高校管理制度缺陷与大学生突发公共事件的诱因[J].经济研究导刊,2009,(20).

[2]温淑春.网络舆情对政府管理的影响及其应对机制探讨[J].理论与现代化,2009,(05).

突发事件处置情况范文2

一、突发事件处置存在的问题

一是,应对突发事件的责任不够明确,统一、协调、灵敏的应对体制尚未形成。

二是,一些行政机关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不够强,危机意识不够高,依法可以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不够充分、有力。

三是,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制度、机制不够完善,导致一些突发事件未能得到有效预防,有的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未能及时得到控制。

四是,社会广泛参与应对工作的机制还不够健全,公众的自救与互救能力不够强、危机意识有待提高。

二、突发事件处置的基本思路

一是,重在预防,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从制度上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突发事件的演变一般都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从本质上看是可控的,只要措施得力、应对有方,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是完全可能的。因此,突发事件处置要把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作为处置的重要目的和出发点。

二是,既授予政府充分的应急权力,又对其权力行使进行规范。突发事件往往严重威胁、危害社会的整体利益。为了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需要赋予政府必要的处置权力,坚持效率优先,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以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协调指挥各种社会力量。

三是,对公民权利的限制和保护相统一。突发事件往往具有社会危害性,政府固然负有统一领导、组织处置突发事件应对的主要职责,同时社会公众也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应对突发事件中,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不仅需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有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还需要其履行特定义务。因此,突发事件应对法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监测和预警、应急处置和救援等方面服从指挥、提供协助、给予配合、必要时采取先行处置措施的法定义务。

四是,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实行统一的领导体制,整合各种力量,是提高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效率的根本举措。借鉴世界各国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建立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三、突发事件处置的制度措施

建立健全有效的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制度,是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基础。

第一,建立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责任制度

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并严格予以执行;城乡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危险源、危险区域的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的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危险源、危险区域;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

第二,教育训练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整合应急资源,建立或者确定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与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合作,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和器材;中国人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的专门训练。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

第三,经费、物资、科研保障制度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财政措施,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国家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人民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国家发展保险事业,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并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保险;国家鼓励、扶持具备相应条件的教学科研机构培养应急管理人才,鼓励、扶持教学科研机构和有关企业研究开发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

第四,监测和预警制度

突发事件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是及时做好应急准备、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前提。国务院建立全国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或者确定本地区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并与上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监测网点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应当通过多种途径收集突发事件信息;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建立专职或者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立即向所在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

预警机制不够健全,是导致突发事件发生后处置不及时、人员财产损失比较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及时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并及时上报;三级、四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加强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信息的分析评估,定时向社会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及时向社会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一级、二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还应当责令应急救援队伍和有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及时向社会有关避免或者减轻损害的建议、劝告,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警报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

第五、应急处置与救援制度

突发事件发生后,政府必须在第一时间组织各方面力量,依法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避免其发展为特别严重的事件,努力减轻和消除其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害。

一是,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二是,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有关人民政府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人员救助、事态控制、公共设施和公众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措施。

三是,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有关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强制隔离当事人、封锁有关场所和道路、控制有关区域和设施、加强对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等措施;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时,公安机关还可以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

四是,发生严重影响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突发事件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保障、控制等必要的应急措施。

突发事件处置情况范文3

关键词:武警部队;突发事件;财务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中的财务保障既不同于战时,也不同于平时,它具有突发性强、经费开支范围广、保障对象复杂等特点。武警部队研究处置突发事件财务保障,对于履行武警部队职能,顺利完成处突任务,保卫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突发事件概念及特点

(一)突发事件概念

突发事件主要是指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现象或人为影响造成的,在不确定的时间、空间内发生的事件。它主要包括:1、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2、重大的事故,如爆炸、空难等;3、人为蓄意破坏社会稳定的骚乱与暴乱或恐怖行为。

(二)突发事件的主要特点

1、破坏性强。突发事件的突然出现,必定会给国家和群众造成很大的损失。如汶川地震、南方冰雪灾害以及“911”恐怖袭击等,这些事件虽然已经过去很多年,但是造成的损失是难以估计的。

2、不确定性大。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不确定、地点不确定、所涉及的范围也不能确定,这种不确定性给人们了解和控制突发事件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特别是一些重大的自然灾害和事故,如果没有提前充分准备,又不能及时控制这类事件,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损失是不堪设想的。

3、事态难以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是人力无法控制的,人们只能是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来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避免更大的损失。

二、武警部队处置突发事件财务保障的特点及存在问题

(一)武警部队处置突发事件财务保障的特点

1、保障时效性强。突发事件发生的“突然性”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巨大冲击往往会在极短时间内迅速扩散,事件能否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直接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因此,武警部队闻令必须立即出动,准备时间非常有限,这要求财务保障工作必须做到“边行动、边准备”,确保部队在第一时间得到充足的经费供应。

2、准备仓促,筹资困难。部队从接到命令到组织开进,通常只有短短几个小时准备时间,因此,处突期间,财务保障工作往往处于“边筹备、边供应”的持续紧张状态中,时常遇到筹资难题。

3、保障面宽,统筹难度大。处突力量编成比较复杂,由于增援友邻单位、公安等协同作战单位的参与,导致经费保障协调难度增大。

(二)武警部队在处置突发事件财务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忧患意识不强,应急思想淡化。相关财务人员思想麻痹,忧患意识淡化,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比如,有的认为如果有处突任务,也不一定轮到自己;有的认为应付突发事件与财务部门没多大关系;有的认为现在财务工作本来就很忙,没时间去关心和研究这些“莫须有”的事情。

2、资金储备不足,财务保障反应滞缓。目前,武警部队只有个别机动师、机动支队储有应急资金,其他部队储备很少。就有应急资金储备的部队而言,虽有专户储备资金,但因存储量小,很难满足处突需求。

3、规章制度不全,财务保障缺乏有序性。一是财务保障预案不完善,目前不少单位没有拟制应付突发事件的财务保障预案,即使有,内容也缺乏可操作性。二是缺少完整的经费标准,应付突发事件所涉及的经费开支范围广、经费分配难度大,但目前武警部队却还没有一套完整合理的经费标准,使部队在执行中难以把握。

三、优化武警部队处置突发事件财务保障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制定科学合理的保障预案

为了增强财务保障工作快速反应能力,必须从实际出发,结合突发事件的特点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财务保障预案。

1、必须遵循统筹兼顾、保障重点的原则。制定保障预案必须通观全局、把握关键,充分认识突发事件的特点、对象、环境、规模和强度,协调好当前与以后、重点与一般的关系,集中主要财力确保重点方向、重点部队和重要时机的经费供应,同时要兼顾一般,保证整体的作战效能。

2、必须有多案准备。财务保障预案的制定,既要立足现有的条件和基础,又要着眼于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需要,遵循多情况、多方向准备的原则。既要有对所属单位的保障方案,又要有对支援部队保障的措施;既要有应付自然灾害的保障方案,又要有应付恐怖袭击的保障措施。

(二)合理预计经费需求,确保资金供应

处突中,由于处突任务、环境以及规模等的不确定性,经费需求伸缩性较大。因此,必须坚持宏观控制、定量供应的原则,合理预计经费需求量,保证经费供应的及时性。

1、要明确部队处置突发事件的经费标准。主要是补助经费和特殊开支。在目前没有统一标准的情况下,各总队、机动师财务部门在处置突发事件初期就应及时与总部有关部门联系,明确经费标准,并及时通知一线部队,为定量供应提供依据。

2、要掌握处突部队的人员实力以及处突时间,并了解各个部队承担的任务和动态,以便准确计算出各部队所需的日常开支和某些特殊性开支,以达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保障要求。

(三)多渠道筹措经费,增强应急机动能力

突发事件突然性强,短期内对经费需求量大,如果只靠自身单一渠道筹措经费将很难满足经费需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多渠道筹措经费,增强财务保障应急机动能力。

1、预拨部分机动经费。根据近年来部队执行抗洪抢险、抗震救灾、反恐治乱等突发事件任务的经验,在某些特定时期,如汛期、特定节假日等,应从机动经费中预留处置突发事件专项储备金,设立专项储备资金项目,为突发事件财务保障做好准备。

2、压缩各项经费开支。在接到处置突发事件的任务后,为保证部队紧急机动时所需资金,应当在最大限度推迟报销经费开支、借款的基础上,压缩基建开支项目,充实处置突发事件资金储备。

3、提取基层部分生活结余经费。参加处突的主体是基层连队,财务保障的重点也是基层连队。为此,财务部门可以预先从基层连队历年来的生活经费结余中提取部分资金。

4、依靠社会力量解决困难,尽可能地争取地方银行、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支持。

(四)加强监督,确保经费使用效益。

1、制定并完善突发事件财务管理规定。管理规定应包括保障原则、经费开支范围、供应关系、审批权限及资金结算方式等内容。

2、及时清理结算,不留悬案。突发事件的财务清理,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及时做好财务清理工作,有利于及时准确有效地实施经费供给,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分析经费保障程度和各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各项债权债务、往来款项都要及时清理与结算,特别是在特殊情况下向友邻单位、地方政府和个人的借款及采购物资器材、主副食欠款,要做到不漏项目,不留悬案。同时,要做到票据完整,账目记载清楚,资金安全。

[参考文献]

[1]于安.制定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理论框架[J].法学杂志,2006(4).

[2]黎云.《军队处置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颁布实施[N].人民日报.2006年.

[3]武政法.认真学习《处置突发事件法律手册》[N].人民武警.2005年.

突发事件处置情况范文4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粮食仅指原粮,适用于全县境内的粮食在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因霉变、污染和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等因素,导致粮食卫生安全指标不合格,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或群体性人体健康损害,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二)事件分级根据粮食质量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将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Ⅰ)、重大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Ⅱ)、较大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Ⅲ)和一般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Ⅳ)。1.特别重大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Ⅰ)。是指因食用质量不合格粮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以上遗留永久性严重健康损害,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2.重大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Ⅱ)。是指因食用质量不合格粮食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遗留永久性严重健康损害,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3.较大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Ⅲ)。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遗留永久性严重健康损害,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4.一般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Ⅳ)。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遗留永久性严重健康损害,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县局成立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指挥长,局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局办公室、人事股、纪审股、会统股、业务股、储备粮管理中心、监督检查股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均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一室四组,即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公室)和现场处置组、技术支持组、监督检查组、综合保障组。

(二)主要职责1.应急指挥部。启动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解除应急处置状态;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对参与处置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奖惩意见。2.应急办公室。按照应急指挥部的决策,组织、协调、监督落实本预案;收集和分析突发事件发展态势,提出启动、处置、解除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建议。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3.现场处置组。对突发事件发生场所进行调查和检查,封存可能存在问题的粮食并抽样送检,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使用可能存在问题的粮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员救治,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现场处置组由局人事股、地储粮管理中心组成,地储粮管理中心牵头。4.技术支持组。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参与事件调查;根据应急指挥部要求,对抽取可能存在问题的粮食样品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对确定存在问题的粮食提出处理意见。技术支持组由局业务股、会统股组成,业务股牵头。5.监督检查组。负责调查已经过具备法定资质的质检机构鉴定存在问题的粮食来源、流向和数量,依法责令有关企业限期召回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储存、运输、加工等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监督检查组由局监督检查股、纪审股组成,监督检查股牵头。6.综合保障组。做好应急车辆调度、通信、物资供应等保障工作;汇总有关信息,并通过应急指挥部统一对外信息;协调新闻媒体配合事件处置,引导舆论导向,消除群众疑虑,综合保障组由局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当全力配合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如有必要,应急指挥部有权征用各成员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

三、应急程序

(一)事件报告及前期处置县局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接粮食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后,应急办公室要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检查,并封存可能存在问题的粮食,控制好现场,了解和初步评估事件状态,同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二)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依据现场评估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三)下达处置指令根据应急指挥部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应急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工作组赶赴现场,并按照分工职责开展工作。

(四)实施应急处置各工作组到达现场后,依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若遇有新情况,要及时报告应急办公室,以便及时调整工作方案。

(五)终止应急处置各工作组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向应急办公室报告。经应急办公室确认应急处置完成、事件危害消除或基本消除后,由应急指挥部下达应急处置结束指令。

(六)调查和恢复重建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应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分析,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监管和处置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处置措施

(一)一般事件和较大事件1.立即进行现场检查,封存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粮食,并抽样送检。2.追查问题粮食的来源、去向和数量,及时将情况通报市粮食局及所在地政府食安办、工商、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3.责令有关企业召回存在问题的粮食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员救治。

(二)重大事故1.实施一般事件和较大事件的处置措施。2.应急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协调处置有关问题。3.联系新闻媒体,通过应急指挥部有关信息,告知公众事件情况,消除恐慌情绪。4.开展粮食质量问题专项检查,对质量问题涉及地区的粮食经营、加工企业进行检查,第一时间封存问题粮食。5.配合公安,监察等部门对责任单位、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事件处理情况。

(三)特别重大事件1.实施重大事件的处置措施。2.责令存在问题的粮食经营企业立即停业,全力追回售出的问题粮食。3.安排抽验人员随时检验或送检样品。4.报告并经县政府同意,适时召开新闻会,向全社会通报事件有关情况,消费警示,防止问题粮食扩散。5.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粮食质量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清查可能存在问题的粮食。

五、附则

突发事件处置情况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政府支持为依托,建立健全防范企业突发事件的监管体系,对可能出现的区域内企业突发事件尽早预测识别,提出预警预报,采取措施妥善处置,确保辖区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各职能部门要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防范和化解各类突发事件。

(二)统一领导原则。论文百事通企业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街道防范和应对金融危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处置。

(三)分工协作原则。街道各职能部门在处置企业突发事件时,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做好工作。

(四)信息共享原则。鉴于企业突发事件具有时间、类型、程度、范围的不确定性,各相关部门要在信息资源利用上相互提供支持。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防范或处置街道辖区内可能造成金融安全、群众集体上访、聚众闹事等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企业突发事件。

四、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防范和应对金融危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xx同志任组长,xx、xx、xx、xx、xx、xx为副组长,成员由街道各职能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

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协调小组。

(一)职工安抚工作协调小组,组长xx。

由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牵头,街道党政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xx管理办公室组成。负责突发事件中企业职工的安置分流等安抚工作。

(二)维稳保障工作协调小组,组长xx。

由派出所牵头,负责突发事件中,聚众闹事、哄抢企业财务及伤害他人等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三)财产处置工作协调小组,组长xx。

由xx管理办公室牵头,及时摸清可能发生突发事件企业的贷款情况、民间借贷及互保等情况;根据企业意愿,提出企业债权债务处置预案;突发事件发生时,做好协调实施工作;会同企业做好资产清查工作。

(四)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小组,组长xx。

由街道综治中心牵头,负责对突发事件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司法援助;并为领导小组提供法律咨询。

(五)资金链维系保障工作协调小组,组长xx。

由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监测辖区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和资金链维系情况,做好企业运行安全的预警、预报工作;根据企业意愿,提出企业资金链维系预案并协调实施。

(六)舆论宣传组,组长xx。

由街道党政办牵头,负责突发事件企业状况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统一宣传报道工作,防止谣言的产生和传播,维护社会稳定。

各工作协调小组的牵头单位要负责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操作规程,并落实好专人负责。

五、工作程序

(一)突发事件的预警

1、预警信息。建立预测预警网络,加强对企业运行、裁员、银行贷款等情况的监测预警工作,及时掌握企业运行中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将突发事件企业的监测预警纳入日常工作。新晨

2、预警报告。一旦发现企业裁员、银行贷款等原因可能引起企业突发事件,各职能部门要立即向街道领导小组报告,及时掌握动态及趋势判断,提出预防措施建议等。

(二)预案的启动和结束

当辖区的企业可能即将出现或已经出现突发事件,或企业出现突发事件的趋势逐步扩大无法遏制时,即启动本预案。

本预案启动时,领导小组及各工作协调小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有关人员应及时进入现场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处置的进度和相关情况。需向社会公布的事件,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掌握舆论导向。

待事件得到有效处置,人民群众的信心恢复,社会稳定,经评估后认定应急行动已无必要,则结束应急行动。

突发事件处置情况范文6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重大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所指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和证券业金融机构。所指“重大金融突发事件”,是针对金融机构并可能引发金融系统性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情况:一是支付危机,指一个或多个金融机构出现资金硬性流动性缺口导致无法支付到期债务,使金融机构间债务链断裂引发信用危机;二是挤兑存款,主要指受内部或外部因素影响,市场对一个或多个金融机构丧失信心,出现大批银行客户在短时间内大量提现或转移存款的行为;三是针对金融机构的暴力盗抢事件;四是金融机构内部出现严重违法违规事件,使金融机构流动性受到严重影响;五是其他可能引发金融机构系统性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

各金融机构应成立本系统或本单位突发金融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市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原则

在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要坚持统一领导、

多方协作的原则;坚持内紧外松、区别对待的原则;坚持将风险防范和处置关口前移的原则;坚持对防碍金融稳定、破坏金融秩序的人和事严肃处理、从重打击的原则;坚持快速、高效、稳妥和低成本处置的原则。

四、职责要求

(一)*市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对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决定重大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和处置方案;领导、协调相关部门进行重大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及时将突发事件引发的金融风险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接收、整理、上报重大金融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信息;制定重大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和处置方案;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筹备召开紧急会议;实施重大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案;指导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突发风险应急、处置机制。

(二)相关部门职责

人民银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有关要求,对辖区金融稳定状况实施监测和评估,与银监分局等金融监管部门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及时了解并掌握银监分局等金融监管部门对高风险金融机构的处置措施及其落实情况;积极参与重大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对发生支付风险的金融机构提出动用存款准备金和金融稳定再贷款的申请进行审查,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审批。

银监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有关规定,对高风险行(社)定期进行风险监管,及时将监管情况报告市政府、市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并抄送当地人民银行;与人民银行及其他金融监管部门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监督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风险控制措施;积极参与重大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

公安部门:及时掌握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制定维护社会稳定的相应措施;若发生暴力盗抢等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及时到现场维护秩序,控制事态发展;针对破坏金融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实施从快、从严打击。

宣传部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一旦发生重大金融突发事件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做好正面宣传和引导,防止恐慌情绪蔓延,维护社会稳定。

金融机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从根本上防止重大金融突发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小组、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及上级业务领导机构报告,并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妥善处置风险。

五、预案的启动

(一)实行严格的报告制度

1.基本要求:一旦发生前述重大金融突发事件,金融机构应迅速、准确将重大金融突发事件报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如发生前述一、二、四、五类事件,应在24小时内报告;如发生三类事件,应立即报告),并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立即启动本预案。

2.报告程序:(1)发生重大金融突发事件时,突发事件发生的金融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领导机构、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民银行、监管部门报告;(2)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领导小组报告并通报有关部门;(3)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应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向成都分行维护金融稳定部门汇报;(3)*银监分局应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报告四川银监局。

3.报告的内容:突发事件发生的金融机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可能造成的损失、发展态势、已经采取的或拟采取的紧急应对措施等。

(二)及时制定处置方案

市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在接到报告后,根据事件发生的性质、种类,迅速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协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予以实施。

1.发生支付危机。应在接到报告后8小时内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该金融机构进行自救,协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银监分局等相关部门予以救助。

2.发生挤兑风波。应在接到报告后4小时内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该金融机构进行自救,协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银监分局等相关部门予以救助。同时协调宣传、公安、新闻等部门做好正面宣传和引导,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3.针对金融机构的暴力盗抢事件。应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协调公安部门阻止犯罪行为,并在1小时内制定出处置方案,促进公安部门迅速展开侦破。

4.金融机构内部出现严重违法违规事件。应在接到报告后8小时内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该金融机构进行自救,协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银监分局等相关部门予以救助。同时协调公安、司法等部门对违法行为实施从快、从严打击。

5.其他可能引发金融机构系统性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应在接到报告后8小时内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该金融机构进行自救,同时协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银监分局等相关部门予以救助,组织公安、司法、新闻、宣传等部门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三)处置方案的实施

在处置方案实施过程中,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公安、新闻、宣传等部门和金融机构应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加强协调配合,防止因道德风险和职责不落实而发生相互推诿,导致处置不力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