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处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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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处理办法

交通违法处理办法范文1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努力使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无证运输、不按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的情况明显减少,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力争不发生由交通运输事故导致的危险化学品泄露、燃烧、爆炸和群死群伤事故。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速行驶、低速占道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和无证运输、不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等违法行为。各地还可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其他重点整治的突出违法行为。

(二)重点路段。国、省、县道主干线路和主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线路。

三、工作措施

(一)迅速组织排查摸底。6月8日前,以大队为单位,对本县(市、区)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企业、车辆、驾驶人等基本情况重新登记,完善“交警队信息平台”中“重点单位和车辆”信息。准确掌握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剧毒化学品的运输路线、目的地等情况,要对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的进货和销货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核实并建立档案资料,以达到百分百的办证率。认真分析今年以来发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事故情况,对已达报废标准或逾期未检验的运输车辆及时核发整改通知,发现和掌握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

(二)集中进行安全教育。6月15日前,对取得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格的驾驶人集中进行一次以危险化学品运输装载、行驶速度和发生事故后处置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通报全国各地发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案例,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三)全面开展安全检验。7月1日前,会同交通、安监、质检部门,对辖区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全面展开安全检验,重点检查车辆安全技术情况,以及罐体后部、两侧是否喷涂和悬挂符合国家标准的危险化学品警告标志,罐体安装是否牢固。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一律停业整顿,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四)深入排查禁运线路。对辖区内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线路重新进行一次认真排查,不符合运输条件的线路,不得审批运输剧毒化学品。对辖区内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道路及区域,要向社会公告,及时设置明显标志。

(五)严管剧运输车辆。按照公安部《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及其相关规定,认真审核原有的档案资料中运输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严格落实“见人见车”制度,重点要检查驾驶人在上一个记分周期内违法记分是否满12分,车辆年检、安装行驶记录仪、喷涂文字、粘贴反光带、配置防护设备、悬挂标志牌等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一律不予核发通行证。运用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信息管理系统,对通行辖区路段的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民警,及时掌握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所属单位、驾驶人、押运人、车况以及通行时间、路线等信息,加强对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日常管理。

(六)强化路面管控力度。通过对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情况的分析研究,抓住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单位和重点车辆,科学调配警力,加强对禁行区域、临水路段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销售和仓储企业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依托公路卡口、交通安全服务站、公路收费站、以及固定和流动测速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奥运会期间,要加大对到北京和往来有奥运赛事城市的长途运输车辆的重点检查,严防非法运输的危险化学品进入奥运赛事举办城市。

(七)加强重点车辆抽查。强化对悬挂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抽查,重点检查车辆标志是否齐全、车身反光标识是否规范有效,有无押运人员、车辆年检合格证有效期、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以及车辆行驶的时间、路线和速度等事项。同时还要加大对未悬挂警示标志的罐式货车、载运钢瓶或桶装物品的货车、用油布或其他物品遮盖车厢的货车的抽查力度,重点检查载运的货物和货单。

(八)及时通报违法信息。将安全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专业单位,多次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的驾驶人等情况,及时通报给安监、交通等部门,建议采取暂时取消其从业资格、暂停上路运输等措施,提醒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支队将定期公布全市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详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是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尽可能联合安监、交通、质监、治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整治期间,每月10日、20日为集中统一行动日,各地要制定详细的行动方案,最大限度地调用警力和装备,确保统一行动取得实效。

(二)注重部门协作。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整治情况,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同安监、交通、质监、医疗、环保、治安、消防等部门的协作,及时通报整治信息、违法车辆信息,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救援机制,确保一旦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实施道路交通管制,落实现场处置措施,及时、有效地组织施救,减少事故危害。各县(市、区)的应急处理预案和救援机制修订好后,应于6月1日报支队秩序科。

(三)加大执法力度。发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格处罚;发现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无资质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要及时通报并移交交通部门依法处理。

(四)广泛开展宣传。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专项整治成效。对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和短信平台号码,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和有关企业,对举报查实的要给予相应的奖励。

交通违法处理办法范文2

第一条区直机关专职驾驶员的业务管理由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由区直各部门负责,各部门对车辆应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

第二条专职驾驶员应坚持定期自检车辆,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运行。

第三条驾驶员在行车时应做到遵章守法,文明驾驶,不得随意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

第四条车辆进出机关大院时,应按规定方向和时速减速慢行。

第五条车辆在机关大院停车时应按规定有序停放,乱停乱放一个月内达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一年内乱停乱放达十二次以上扣发年度安全奖。

第六条驾驶员一般交通违章全年达六次(含六次)或全年交通违章累计罚款金额达5000元(含5000元)以上,属区内专职正式驾驶员的,区内通报批评,并扣发驾驶员年度安全奖,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属合同制员工(即原临聘人员)的,单位应予以辞退。

第七条机关各车辆发生的交通违法处罚金全部由驾驶人自行承担。

第八条正式驾驶员私自出车,发生交通安全责任事故者,其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部分由驾驶员承担,全部损失达三万元以上的下岗,并限期调离。合同制员工(即原临聘人员)私自出车发生交通安全责任事故者,其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部分由驾驶员承担,并予以辞退。

第九条正式驾驶员因公出车发生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者,其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部分由驾驶员承担30%。全部损失达三万元以上的同时追究车辆使用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按其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部分的5%承担经济责任。合同制员工(即原临聘人员)因公出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并负主要责任者,其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部分由驾驶员承担50%。

第十条驾驶员不得将单位车辆私自外借,因车辆外借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由出借人全部承担,驾驶员属合同制员工(即原临聘人员)的单位予以辞退。

第十一条单位因驾驶员不足,确需领导干部驾车的,须按相关程序报区纪委备案。未备案发生交通安全责任事故者,按照市、区纪检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严格处理,备案发生交通事故者,参照正式驾驶员管理。

第十二条设立驾驶员全年零违章奖励600元/年,资金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第十三条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辆管理安全联组应加强与交通管理部门的联系,每季末调取一次区直机关公务车辆运行的交通违法信息,掌握区直机关公务车辆的交通违法情况,并将交通违章信息及时通报到车辆所属单位或驾驶员本人。

交通违法处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交通管理;行人依法管理;行人违章;非机动车

[DOI]10.13939/ki.zgsc.2016.32.191

在现实的交通管理中,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违章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像电动车在斑马线外横穿马路,行人违规跨越护栏,可以说司空见惯,这些违法行为在国内的城市不断出现,并且违规者数量极为庞大,是引发交通拥堵、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危害不亚于机动车所造成的损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笔者认为首先是要对非机动车的管理,从思想上引起足够重视。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 努力培养公民全民守法、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意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这实际上是对全民守法内涵高度概括,反映在交通管理中,就是要树立遵守交通法律的良好习惯。如何培养遵守交通法律的良好习惯呢,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是培养不敢违反交通法律的“畏法”境界;第二,培养公民遵守交通法律的良好习惯;第三是树立内心层面的“尊崇交通法律”的尊法境界。

第一、培养不敢违反交通法律的“畏法”境界,做到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违法处理同样严格,加强对轻微违法行为的执法,让公民树立起遵守交通法律的良好习惯。目前在交通执法过程中,普遍存在着重机动车违章处罚,轻非机动车管理,对于电动车、行人违章闯红灯的行为视而不见的现象。这其实是在执法过程中,所暴露的重要问题,对非机动车和行人轻微违法行为的轻处理态度,使法律缺少了应有的权威和威信,反而不利于公民树立遵守交通法律的习惯。法律早有规定:对于行人“闯红灯”行为可以处50元以下罚款,可实际上,却因执法成本过高和技术层面的困难重重,让惩罚长期流于形式。当人们发现闯红灯很少受到惩罚,利己主义意识就唱了主角,“大家都违法闯红灯,自己不闯,就显得挺傻”,自然也就成了人们违法闯红灯的借口和想法。交通法规在人们的心目中,缺少了崇高的尊严,这种“法不责众”的社会风气一旦形成,是很难扭转的。所以,无论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还是行人的违法行为,都要求执法的严格,用违法的不良后果去警示旁人,树立法律权威,从根本上提高违法成本,使之转化为公众的主观自觉行为。再以新加坡为例:他们的城市环境有口皆碑,但治理上相当严苛:第一次闯红灯,罚款200新元,第二次、第三次再闯,最重可以判半年,就是要通过严格的立法和日常生活中“小事”的规范执法,体现法律的权威。

第二层次是把自觉遵守交通法律作为一种习惯,体现的是公众对交通法律权威的尊重和认可,这个层次强调人们对交通法律、交通秩序的主动维护,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共识,任何时候把遵守交通秩序当成一种习惯,就像吃饭、睡觉、呼吸那样,成为民众平常的需求,并遵守之。

第三是树立内心层面的尊法境界,这是更深层次的要求,它体现的是公民对遵守交通法律的高度自觉和理性认同,是公民发自内心的对法律的尊崇。

2 制定城市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

实现良好的交通秩序,离不开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也离不开拥有交通管理权限的各个政府部门通力协作,尽职尽责,更离不开城市千万居民的鼎力支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如何提高机动车驾驶人的守法意识?行人及非机动车管理,是一个难点问题,也是城市交通管理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建立城市《文明交通信用办法》,让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实树立文明交通的观念,可以有效减少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发生数量,帮助行人、机动车驾驶人及非机动车驾驶人树立安全意识。为此,结合城市实际,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可以由公安部门牵头,联合本市文明办、信用办、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住建部门、交通部门、城管部门、人民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确立了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个人和单位文明交通信用分级管理体系,并以市政府的名义印发《城市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

《城市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可对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认定为构成失信行为(前提是交通违法行为多次发生而不改正),交通违法失信行为可分级认定为一般、较重、严重交通失信行为,通过实施对个人交通失信信息共享应用、部门和单位联动失信惩戒、企业安全信誉等级评定等制度,对驾驶人、所有人实施相应的联动惩戒。这种联动惩戒表现在:个人交通信用情况作为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劳动用工以及劳动模范、优秀党员、优秀公务员德行考评的重要参考;纳入文明单位评比、企业安全生产考核、交通运输市场准入资格考察等;将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纳入有关保险费率浮动依据。将个人交通信用信息作为银行信贷的参考内容,如果交通违法行为频繁而不改正,银行可考虑适当提高信贷利率和成本,从而大幅杜绝和减少交通失信行为,发挥社会监督制约作用。

《文明交通信用办法》的出台是构建社会诚信管理体系、强化遵守交法的自我约束力,形成良好社会诚信风尚,提升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作用具体来说,第一,能够统筹文明交通工程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等工作的关系,将单位人员、车辆文明交通情况纳入文明单位考核内容,落实各地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单位的文明交通责任。第二,制定城市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各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能够针对发现的问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约谈部分失信单位、个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城市文明交通程度。第三,通过每年媒体、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城市文明交通信用指数测评结果,政府、单位和公众能了解自身文明交通状况,促进地方政府重视、社会关注、人人践行文明交通。第四,将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的发生数量,极大缓解城区交通易堵、易乱等城市顽疾,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全市交通秩序顺畅、安全形势平稳。

3 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

电动车作为不少城市市民出行的交通工具,具有重量轻、便捷快速、价格成本相对低廉的特点,所以,在全国范围内电动车的保有量是巨大的。但是,电动车这种新生事物,一方面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便捷,另一方面,因其庞大的使用人群和立法管理方面的不健全,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所以,确实有必要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建议:其一,针对不同行业的特殊要求,制定电动车进入市场的标准,例如,对于快递行业,允许适当提高电动车的载货量等标准;其二,可以研究制定电动车的相应的牌照管理制度,给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动车发放牌照,将电动车纳入统一监管之下;其三,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前提下,创新电动车违章的处罚方式。

交通违法处理办法范文4

始终坚持把加强路面管控作为预防事故、提高通行能力的着力点

(一)切实提高现场执法管理力度。交警的主战场在路面,执法管理的威慑力体现在现场。要始终秉承“从严从严再从严”的方针,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切实提高查处的有效性和震慑性。科技的广泛应用,解放了警力,提高了管理实效,在严密路面管控,有效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但也出现个别地方现场执法力度弱化,非现场违法查处比例达85%以上,并呈逐年上升趋势。对此,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对路面通行秩序、违法行为发生率以及形成事故成因的有效分析研判和碰撞,科学引导路面民警执法管理的重点和方式,切实提高民警现场查处的比重,并以此作为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的有效举措。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省际卡点建设,切实做到警力、科技、设施三到位,切实落实勤务职责,不断加大对过境车辆特别是外省籍交通违法车辆的查处力度。(二)做到严重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常态化。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全省公安机关深化禁“酒驾”五条严管措施》和《关于实施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五条常态严管措施的通知》,特别要建立健全“酒驾”查处小分队,切实做到天天查、夜夜查,让老百姓认可、社会肯定且事故预防有效的事一抓到底,常抓不懈,管出规矩,管出安全。要继续加大对5次、10次以上车辆违法行为记录未处理的查处力度,提高执法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省公安厅交管局将继续对禁“酒驾”和“三个率”等重点工作进行排名,以推动重点工作的落实。前几年对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的有力整治,在改善秩序、事故预防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1年下半年开始,由于全力推动民警上路,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第四季度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6起,同比减少8起,其中9月、12月未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经验和实践再次证明,加强路面管控是预防事故、改善交通秩序的最直接最有效举措。同时,要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下大力气解决好影响本地道路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要全力做好党的十、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保障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畅通。

始终坚持把加强基础性、源头性工作作为提高交通管理水平的立足点

(一)扎实开展“三项排查治理”工作。要以深化“平安畅通县市(区)”创建工作为载体,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三项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第一,积极会同交通、安监等部门并发挥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的作用,在5月底前开展以乡道、村道为重点的新一轮公路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及事故多发点段的基础排查,并建立档案,推动当地政府制定治理计划,以进一步改善乡村公路安全通行条件。第二,积极会同交通、教育、安监等部门全面开展营运客车(包括旅游车)、校车、企业自备接送车的排查,参照户籍管理的办法,建立专门档案,落实民警专管,对校车和企业自备接送车驾驶人管理可借鉴原交通安全片组的形式,实现户籍化管理,以此进一步推动企业、单位交通安全主体职责的落实。第三,积极会同交通、农业以及有关警种认真开展对外省籍常驻我省车辆,包括客车(含小客车)、货车、工程运输车、农用汽车等基础排查工作,参照外来人口管理办法,认真研究解决这些车辆的安全检验、违法处理不及时和安全教育不到位等问题。开展“三项排查治理”是加强基础性源头性管理的重要内容,是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重要举措,也是全年交通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精心组织、精心实施、务求实效。目前,全省车管部门按照部局的要求对营运客车、校车等排查已全面展开,要结合省公安厅交管局的统一部署与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二)不断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2012年是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关键之年,要继续扎实开展“四个六”活动,不断提升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实效性,确保文明交通环境的形成。要建立社会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建设,大力推进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推动客货运企业进一步完善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和责任制的全面建立,不断扩大宣传教育领域。要不断培育宣传教育基地和阵地,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逐步推广应用国家科技行动计划在本省的相关示范项目,继续联合FM93交通之声等新闻媒体开展“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月”等公益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同时,会同有关部门拟在全省范围开展新闻媒体交通安全宣传报道突出贡献奖评选活动。(三)不断提高科技应用能力。始终坚持科技强警建设,引领交通管理可持续发展。要力争在年内基本完成省、市、县际公路卡点和主要国省道沿线交警中队的卡点拦截系统、视频系统建设,形成省、市、县三级管控防线,努力提高交通管理整体水平。要加大移动警务、多功能移动勤务车载系统、交通警务巡逻缉查系统和大队重点车辆动态监控平台的实战应用。充分利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一步完善实战应用系统建设,加大对套牌车、盗抢车、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进一步推进跨警种、跨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共享,提升系统资源支撑实战应用的效能。要扩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行动计划示范建设成果,尤其是指挥中心应用软件在全省的推广。逐步深化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在交通管理工作中的应用,不断提升科技管理水平。加强科技设施建设的日常使用、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对省级直接投入建设的道路监控等项目通过验收后,一律移交当地大队,实行落地管理和维护,省、市两级将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规范应用。(四)进一步加强基层实战单位建设。严格落实《交警基层单位用房功能区管理规定》,加强对公路中队的分类指导,特别要规范农村交警中队的勤务规定和装备保障。交警专项编制要落实到位,确保全部充实到新建农村中队,同时要继续加大对新建中队以及营房改建中队的经费保障力度,不断改善一线民警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积极争取财政在政策上的支持,进一步完善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经费保障工作机制,完善部门内控制度建设,抓好县级交警业务装备配备标准规划的实施工作。继续严把车辆登记、检验和驾驶证考试关,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摩托车检验率。抓好杭州支队复杂道路路段模拟考试试点工作,同时要研究加大在驾驶证考试中交通事故预防常识等内容的比例和份额,不断提高驾驶人考试质量。

始终坚持把注重民意作为提高服务社会管理能力的切入点

城市交通行车难、停车难的问题已蔓延至中小城市。要充分利用党委政府重视的有利契机,主动研究、有所作为,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积极争取在城市交通规划、政策方面的话语权。要在城市交通的规划、建设等阶段就积极参与解决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相互脱节的问题。要立足本职,持之以恒地开展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以严管来弥补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上的不足,有效抓好行车、停车秩序,同时科学合理适时地运用“单行、禁左、错峰、限行”等交通组织措施和交通需求管理,实现城市道路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深入推进信号灯智能控制系统、路口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的应用,不断提升城市交通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要善于借用科研院校、省市专家组等外力解决本地城市交通中的疑难问题,并帮助培养一批城市交通管理人才。(二)不断完善拓展为群众办事的服务平台。这几年来,全省创设了不少方便群众办事的工作平台,特别是社区交通管理服务站、流动车管所建设、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机制、方便缴纳罚款的牡丹畅通卡、交通违法行为异地处罚以及“网上车管所”等举措的推出和实施,创新了服务管理,方便了群众办事。对这些行之有效的方法,一定要加以不断完善和推广,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得到实惠。按照“少走路面、多走网上”的工作思路,继续倾力打造“网上交警队”、“网上车管所”平台,扩大网上业务办理范围,特别要扩大为社会提供交通违法行为查询、交通违法自助缴纳罚款等远程业务受理或办理的工作范围,实行网上选号和网上预约业务,尽量将群众吸引到网上办理交通管理有关业务,不断拓宽便民利民服务渠道。(三)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以深化“平安畅通县(市、区)”、“畅通工程”创建和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载体,加强与相关部门、相关警种的协作配合,全面推进交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特别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继续强化乡镇一级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建设和工作平台构建,进一步推进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建设。要继续抓好校车、危化品运输车的安全监管,特别加强校车交通安全工作,积极当好政府参谋,加大德清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模式的推广力度,全力保障学生安全。要继续配合有关部门推动重点车辆动态监管、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等工作的落实,开展好重点安全监管运输企业公布制度、评选安全运输企业和优秀驾驶员等活动,通过有效的载体,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合力夯实交通安全基础。

交通违法处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城市交通;交通管理;城市道路交通;现代化都市;发展

城市交通问题是本世纪以来,工业发达国家一直为之困扰的问题。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城市的经济贸易和社会活动日益繁忙,城市交通发生了前所未有的迅速增长,传统的道路交通设施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各种交通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和根本治理,必将对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构成严重威胁。

1、大城市交通管理问题的现状

目前我国城市交通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城市机动车密度还比较低。尽管如此,由机动车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和城市交通堵塞问题也很严重。这充分说明了我国在道路交通管理方面还存在体制上、行政上和技术上的问题。

1.1大城市规模不断扩大

到2008年底,全国百万人口以上大城市已发展到118个,城镇人口已超过6亿人。再加上数目膨大的流动人口,城市的生产和生活强度增加,使城市内部客货运交通承受沉重的压力。

1.2大城市作为区域交通的枢纽作用日益明显

大城市交通运输量在全国交通中占了很大比重。大城市负担着大量的客货运输、换乘、换装、中转、集散任务,突出表现为出入通和过境车辆的增加,严重地冲击着城市内部交通运输。

实践告诉我们,城市交通特别是大城市交通,必须要有一个适应经济社会的大发展,当前,世界现代城市交通正进入以信息化为目标的新时期,一个包括道路建设、客货运体系和交通控制管理组成的快速、便捷、舒适、高效的城市交通系统,是衡量当前城市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提高现代化水平,既是城市交通发展的客观趋势,也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那么怎样才能整治我国的城市交通紧张、逐步实现城市的交通现代化呢?我们首先必须弄清问题――特别是我国特有的问题――的生成原因;制定适合国情的发展目标;然后,采取现实的瞻前顾后的有效对策。

2、山东青岛市道路交通的现状及主要存在的五大问题

几年前,青岛的第一条快速路建成,解决了东西交通的问题。但目前,其问题多多,卡脖子路段存在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建设一个项目,首选应该充分评估其带来的效果,同时应该评估其风险。显然,第一条快速路的诟病,是建设之初始料未及的,至少也是估计不足的。第二条快速路的建成,又是一个缓解交通压力的重大举措,然而,它对于杭州路立交桥周边的交通状况,并未起到很大的缓解作用。目前充其量也就是解决了快速连接胶州湾高速公路的问题。 任何一个大交通项目的成功,都是一个综合性的成功,把城市交通状况的改善,完全寄托于某条道路的建设,或者某项措施的出台,都是片面的,也是不科学的。当前,市民出行的交通方式是:乘公交车、出租车或自驾车。

青岛的另外一个现状,就是城市空间布局的问题。城市核心功能区过度集中在香港路、山东路周边,是造成目前交通压力的又一个直接原因。青岛市区三面环海,只有北面是出口,这本身就很容易导致交通压力过度集中。城市功能规划的片面性,又加剧了这种局面。因此,尽快落实政府提出的黄岛、红岛、青岛三点布。

2.1道路交通压力越来越大

近两年青岛市年均新增各类机动车8万余辆,其中私有小汽车每年增加近4万辆,使城市交通压力骤增,连锁产生停车难和部分道路高峰时段出现拥堵等一系列问题。与此同时,青岛市旧城改造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展开,给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增加了新的压力和难度。市内交通的压力逐年增大的原因,有下列几个:

①城市人口的快速增长;②城市车辆,特别是私家车的快速增长;③城市地面交通设施的陈旧;④城市空间布局过于局促;⑤交通管理水平赶不上交通状况的发展。

2.2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由于广大交通参与者整体素质不高,部分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诸如酒后驾驶、闯红灯、车辆超员超载、不礼让“斑马线”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仍较为突出,由此导致的重大交通伤亡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2.3管理手段不适应形势需要

管理手段单一,现代科技管理手段应用率还比较低,路面管理仍以执勤交警纠违疏导为主,警务效率和管控力度受到了制约。

2.4交通管理技术水平低下

由于历史和认识方面的原因,我国大城市中交通控制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的现代化设施很少。从停车场看,大城市别是中心区严重短缺停车设施,车辆大都停在道路和人行道上,加剧了拥挤堵塞和事故发生。此外,国际上正在研究并开始使用的信息化、智能化管理系统,在我国基本上还是空白。

2.5忽视公共交通的发展

公共交通是效率最高的交通方式,几乎所有国家和地区在经历了痛苦曲折之后,都鲜明地选择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政策。我国城市用地紧张,人口密度高,适宜于公共交通运输,所以国家早就制定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政策。但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有落实,城市交通疲于应付,导致了公共交通的萎缩。

3、针对青岛交通管理的现状和问题,分析并提出以下解决方案

3.1采取三个措施加强公路安全管理

(1)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指标考核,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2)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安全生产专业技术资格培训。(3)加强应急预案建设,加大设施和装备投入,完善应急机制。

3.2做好四个方面工作加强交通管理

(1)扎实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建设,不断提升畅通工程水平。(2)抓基层、打基础,进一步加强正规化建设,全面提升执法水平。(3)加强交通科学组织与管理。(4)强化交警队伍建设,提高整体战斗力。

3.3采取十个办法整治道路交通秩序

(1)深化文明交通“三让”活动、推进“五进”工作,巩固创城成果,进一步增强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大力倡导“六不”,有效地改善城市交通软环境。

(2)树立严管理念,持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不间断地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公路以治理客货运车辆超载为重点,整治超速、客货混装、农用车载客等违法行为,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城区加强违法停车治理,整治不遵守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违法,规范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行为。坚持严厉查处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驾驶,打击盗抢机动车等违法行为。

(3)提高交通事故防范能力。科学分析全市交通事故成因及特点,确定一批交通事故黑点,从警力投入、设施完善等方面进行整改。

(4)加强恶劣天气和重点时段高速公路的管理,全市公路确定多发事故段,实行承包责任制,确保重大事故指标零增长。

(5)通过设立举报奖励机制等办法,有效提高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严厉打击交通肇事逃逸犯罪。

(6)进一步完善路路路联勤网格化管理的公路管理模式,科学部署公路警力,扩大公路管理覆盖面,提高“见警率”和处置突发事件、交通拥堵的快速反应能力。

(7)运用交通视频监控系统,提高非现场执法比率,进一步规范道路行车秩序。

(8)围绕城市交通发展需求,加快《青岛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立法进程,落实《青岛市主城区停车专项规划》和《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修订。争取资金,加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规范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审批,推广应用停车诱导系统。

(9)要积极争取智能化交通建设资金,加快工程项目建设,重点增加路口视频监控设备、交通诱导显示屏、交通流量监测设备等,提高城市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

(10)要做好交通违法处理系统、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系统的开发与利用,本着实用、方便、高效的原则,提高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效能。

4、建议与展望

建议交通主管部门按照规划中市区近期交通组织管理规划的内容,加强和完善道路交通管理,改进存在问题的路段和交叉通组织形式;在停车、公共交通、智能交通系统、道路交通设施、监控系统和法规政策等领域中逐步落实规划方案。为了实现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建议尽快开展世纪大道、重要干线道路、交叉口的交通组织、交通控制问题及综合交通管理方案的交通设计工作,提高交通服务质量,最终实现达到模范管理水平的目标。

总体来讲,青岛市道路交通在城市布局、道路网及车辆拥有等方面具有较扎实的基础条件,加上青岛市日趋成熟的现代交通管理技术和管理水平,这一切均表明,青岛市已具备了向现代化城市交通体系迈进的条件。可以相信,随着《青岛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制订与实施,青岛市的道路交通管理与规划必将走上一个良性循环的轨道。

总之,一个好的交通状况是市民所需,也是城市发展的必需。城市的发展离不开交通设施的建设和发展,同时还依赖于交通管理水平的提升。这是科学,是硬道理,我们已经进入一个高效的世纪,我们要真正的本着科学的态度,认真再认真地进行调查、研究,借鉴国内外先进交通管理经验,尽快提升管理水平。朝着建设大城市现代化的多层次的综合交通体系这个目标发展。

参考文献:

[1]胡海岩.中国交通发展与研究[M].北京:中国民航出版社,2001.

[2]高晗.城市道路单向交通管理模式探讨[J].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6(2):22-23

[3]马俊来.单向交通条件下信号交叉口通行能力计算方法[J].公路交通科技,2005,22 (4): 103-107

[4]王丰元.青岛市城市交通需求管理策略研究[J].青岛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05,26 (2):67-70

交通违法处理办法范文6

强化人、车、路的源头管理,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建立“政府牵头总揽、综治协调落实、部门各司其职、基层责任包保、群众广泛参与”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和质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不断提高群众道路交通安全守法意识,总体目标:建立责任明确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和源头管控工作;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形成齐抓共管、方便群众、管理规范、控制事故的良好局面。

重大交通事故起数下降,具体目标:实现“三下降”三确保”即交通事故总量下降。死亡人数下降;确保不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和有影响的恶通事故,确保不发生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确保不发生因管理原因造成的严重交通阻塞。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市长任主任,为加强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市综治办、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委员会(简称“市交安委”市交安委办公室(简称“市交安办”设在市综治办,负责处理市交安委的日常工作,协调、检查、督办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各项业务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要相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乡(镇、街道办事处)综治办或各单位保卫部门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综治办主任或保卫科长兼任,并明确1名专职或兼职交通安全管理专干。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可聘请35名交通安全管理员,专门从事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村(居)委会也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办公室,与治保委员会合署办公,建立村(居)委会主任负总责、治保主任具体抓、中心户长协管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防控网络。建立交通违法行为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给予一定的奖励。道路交通安全实行领导负责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本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专干为具体责任人。

各村(居)委会、交通运输企业要组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会小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会小组在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会点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加强对驾驶人的自律管理。定期对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充分利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行业特点加强驾驶人的自律管理。

四、工作措施

㈠建立齐抓共管的运行机制。市交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在市交安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工明确、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运行机制。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要加大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载、超速、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市交通局要加大路政、运政巡查力度,及时查处和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积极做好列养道路养护管理工作,并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运管部门要着力解决农村客运网络建设滞后,农民无车坐、坐车难的问题,加大对非法客运行为的打击力度,努力规范客运市场秩序。允许符合法定条件的客运车辆挂靠公司参与乡村客运,对新开通和重新恢复的乡村客运线路给予三年的试运期。试营运期内,除享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省农村客运运力发展政策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通知》鄂交运安〔〕502号)规定的每客位补助400元的优惠政策外,并减免相关管理费用。同时,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规范乡村客运站点,逐步消除沿街(路)为站等现象,实施路站运一体化,做到人车归站,严禁客运车辆跨乡镇营运。工商部门要打击流通领域内的不合格车辆,协同公安、交通、城建部门加大对道路非法占道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安全乘车的教育,落实好安全保障措施。安监部门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要发挥好监督、协调、配合作用。农业局要严格拖拉机牌证的发放管理,加大对等外路、乡村道路及机耕道上拖拉机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整治农用机械违章行为,杜绝拖拉机载客营运现象的发生。

切实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市交安委其他成员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各自所承担的职责。强化日常管理,确保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㈡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实行市级领导包乡(镇、街道办事处)包交通主干道。村(居)委会干部包机动车辆、包路段、包驾驶人的包保责任制。此基础上,层层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将路段管理责任到人,车辆管理责任到单位,驾驶人管理责任到村(居)委会、单位,形成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三级联动,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局面,实现违章车辆不出村、不上路,把安全隐患控制在源头。

㈢加强对机动车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做到对本辖区、本单位机动车、驾驶人基本情况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和各单位要建立机动车、驾驶人台帐。要加强对本辖区、本单位人员的日常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做到守好自己的路、看好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车”凡单位职工或村(居)民购买新车和旧车未办牌照、驾驶人未办理驾驶证、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的村(居)委会、各单位交通安全管理人员要及时上门,向车主宣传交通安全和治安防范常识,督促车主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牌证,杜绝无证驾驶和驾驶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现象发生。

㈣做好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安全防控工作。春节、元旦、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等重点节假日和春运、大型活动等重点时段。由主要负责人带队,组织相关人员上路,按其各自的职责,对重点部位、重要路段实行巡逻执勤或定点守候,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各村(居)委会要根据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现况,确定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并建立安全值守制度,做到四个“必查”即学生上学放学时必须上路巡查,辖区内有红白喜事、重大活动时必须上路巡查,天气恶劣时必须上路巡查,重大节假日必须上路巡查。发现违法行为要进行说服、劝阻,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通知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等执法部门依法处理,确保违法车辆不出村、不上路。

㈤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创建活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公安部关于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的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交通安全乡(镇、街道办事处)交通安全单位”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村(社区)活动。市交安委要制定创建标准,加强指导督办,每年年终进行考核验收,评定授牌。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使我市达到平安畅通县(市)标准。

㈥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普及工作。把每年月定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月。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日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和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市委宣传部要积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的宣传工作,营造“时时讲安全、人人讲安全”浓厚氛围。市司法局要把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内容。教育部门要将交通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法制、德育教育内容,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子女教父母”工程,建立中小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市广播电视局要充分发挥新闻宣传主渠道作用,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纳入公益性宣传范畴,开办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栏目,定期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和交通安全提示语。协调电信部门通过手机短信等形式,气象、路况信息,提醒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

㈦提高交通应急处置能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交安委成员单位要制定操作性强的道路交通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交通安全事件。迅速到达现场,采取抢救和控制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市卫生机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保险部门要建立“交通事故绿色抢救通道”确保交通事故伤员能够得到优先、快速、及时、有效治疗,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损失。建立交通事故救助资金,由市财政局建立专户并统一管理。交警、保险部门要加大机动车辆保险宣传力度,动员群众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同时,主动购买商业保险,提高抗风险能力。

㈧完善道路安全基础设施。交通部门、公路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和整治力度。完善公路、城市道路、旅游线路的标志、标线、标牌、信号灯和电视监控等交通安全设施,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停车场点、市场、夜市等。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道路安全设施建设,提高农村道路通行能力,健全农村客运网络,努力解决农民出行难的问题。

㈨严格考核奖惩。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同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奖励制度,由市政府每年分别对考评在前5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按3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对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居)委会予以奖励。年终考核不合格单位,取消相关责任人的评先表模资格,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发生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负有事故责任的车辆、驾驶人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在单位,评先表模时实行“一票否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根据市交安委考核办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考核办法由市交安委制定。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街道办事处)本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

㈩建立六项管理制度。一是建立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市交安委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工作会议。部署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实行交通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由市交安委对参营的车辆按小车200元/台、货车500元/台、客运车辆800元/台的标准向营运单位和营运车主收取交通安全风险抵押金。各单位可对本单位车辆、驾驶人实行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三是实行村(居)民红白喜事、重大活动用车报告制度。村(居)民红白喜事、重大活动用车要向村(居)委会报告备案,杜绝村(居)民违章搭乘车辆或是搭乘违法车辆出行,预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四是建立党政干部交通违法通报制度。市交安委对党政干部严重违法驾驶车辆或乘坐严重违法车辆的情况进行通报,并提请相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五是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通报制度。市交安委每月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工作情况及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驾驶人严重违法行为进行通报,并列入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单位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年度考核范围。六是严格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严重阻塞交通、因交通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的严格依照《国务院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国务院〔〕302号令)省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省政府〔〕261号令)等文件的规定,实行责任倒查,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㈠统一思想认识。实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是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实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狠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