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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方面的政策范文1
Keywords:digitaleconomy;institution;innovation
数字经济是一场数字技术推动的经济革命。这场数字化革命正在以数字技术的不断创新为推动力,以开放的知识为基础,从制造领域、管理领域、流通领域的数字化扩展到包括政府宏观调控的一切经济领域,逐渐形成一个经济体系。
一、新自由主义思潮是美国数字经济繁荣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美国,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为解决凯恩斯主义所遗留的滞胀问题,新自由主义思潮逐渐抬头并呈现占主导地位的趋势。美国传播学者丹·席勒(DanSchiller)指出,以“应该让市场自己遵循其自然的逻辑”的新自由主义思潮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重新被奉为美国国内的正统理论[1]。80年代的里根时代和90年代的克林顿时代都很大程度上遵循新自由主义思潮的理念。最近几年,新自由主义思潮成为美国数字经济繁荣的重要支柱之一。
首先,作为数字经济重要技术推动力的因特网本身就是自由思想创新的产物。一方面,因特网的设计思想避免了垄断集中,体现分散自由;另一方面,因特网为数字化的信息提供了自由流动的空间。因此,因特网不仅是流通领域数字化的重要技术支持,更是新自由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新自由主义思潮在美国的发展提供了因特网生长的土壤,孕育了数字经济的发展。
其次,新自由主义思潮的自由市场观点和理念渗透到了美国的经济发展政策中,特别是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电信和传媒业发展的政策中,为数字经济的发展创造了适宜的宏观经济环境。20世纪60年代中期起,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通过一系列程序对电子计算机业、电脑业和电信业的界限一再进行重新划定,将蓬勃发展的网络业中越来越多的部分划到放松控制的电脑业一边,促进电脑业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后,主张把政府的控制管理降到最低程度、强调充分发挥市场原理的作用的思想,在美国电信和传媒业决策中逐渐占据优势,更使有关决策出现放松管制的特点。1980年,在《有关计算机的第二次调查》中,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决定,作为美国电讯基础设施的核心部分,受政府管理的电讯公司也可以成立分公司,不受制于现有管制措施。这一措施使得被赋予特别市场自由权的专业化网络行业向整个电信市场扩展[2]。1996年,美国通过了《1996年电讯法》,消除电信行业的垄断,开放所有的电信市场,放松了对不同种类的电信和媒体公司相互进入业务领域的限制,允许不同的媒体市场相互渗透,促使美国全国范围内的从电信运营到硬件制造、软件开发、网络通信、互联网服务、广播电视等各个领域展开新的竞争和重组,从而推动高速“宽带”网络的建设[3]。由此可见,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广泛渗透,为数字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宽松的市场环境。
二、美国政府的政策支持是数字经济健康高速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了保证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美国政府不仅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研发,而且还通过政策支持保障数字经济健康高速发展。首先,美国政府增强网络的安全性,提高消费者对网络的信任度。美国政府通过《关于信息系统保护的国家计划》构建联邦政府的信息安全模式,推动公众与民营之间的自愿合作,以保护信息基础设施。美国商务部企业服务局与产业界、消费者代表和政府部门共同合作,开发一种新的电子商务密码系统,专用于网上消费者的保护。另外,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采用网上冲浪的方法,对网上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对于网上的欺诈行为,司法机构按刑事犯罪进行审理。其次,美国政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1999年10月,美国通过了《域名权保护法案》,规定域名与商标保护统一,不得冒用、非法注册或使用与他人域名十分相似的域名进行网上商业活动。在域名的管理上,将过去的政府负责注册登记改为由因特网域名定名公司(ICANN)和网络解决方案公司(NSI)代表政府负责域名的注册登记,大大降低了域名的注册管理费。最后,积极发展电子商务。1996年底,克林顿亲自倡导成立美国政府电子商务工作组负责制定有关发展电子商务的政策措施,并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实施。1997年颁布《全球电子商务框架》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创造有利环境,并具体提出五项原则:(1)私营部门必须发挥主导作用;(2)政府应避免对电子商务的不当限制;(3)政府必须参与,并致力于支持和创造一种可预测的、受影响最小的、持续简单的法律环境;(4)政府必须认清因特网的特性;(5)应该在全球范围内促进因特网上的电子商务。200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全球和全国商务电子签名法案》,使在线合同或在线交易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进一步方便企业和消费者的电子商务。
三、官—产—学—公众创新模式是美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内在源泉
数字经济之所以在美国兴起和繁荣,最重要的原因是因特网演化处在官、产、学、公众各类主体组成的创新网络之中。正是这一网络机制促成因特网的迅速普及发展,带动整个美国经济向数字经济的转变。
美国数字经济是数字化技术在经济领域创新以及渗透的结果。创新包括了技术、制度和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单单市场需求的存在或者技术机会的存在都不能促成技术革新,单独看来,这两者都是技术发生革新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只有他们同时成立的时候,技术革新才成为可能[4]。也就是说,脱离了产品服务创新的市场需求,单纯技术创新不会促进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以美国苹果电脑为例,就可以清楚地认识这一点。苹果在PC发展过程中,一直扮演着先行者的角色。过去十年,苹果获得了1300项专利,相当于微软的一半,几乎相当于戴尔的1.5倍。但是,创新能力并没有使苹果公司置身于食物链的顶层。1981年,该公司营业利润率高达20%,而目前仅有0.4%,远低于行业平均的2%。目前,该公司在全球PC市场的份额仅有2%,无法与戴尔和IBM相匹敌。苹果公司充分说明业务模式创新比技术创新更为重要。戴尔、亚马逊、eBay等公司都是以更低的价格销售商品和服务模式,迎合更多的消费者[5]。因此,美国数字经济时代的创新是由技术创新需求和产品服务创新的市场需求相互推动。
事实上,传统的“官—产—学”三线螺旋体创新体系仅仅提供美国数字经济技术创新的需求。美国科研体系的特点是政府、企业和大学单独或联合资助进行研发活动,促成了美国产生大量创新成果,并得以产业化与商业化发展。因特网正是在这种政府、企业和大学创新体系中由国家投入基础技术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企业积极支持和参与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在这种建设新的创新环境的过程中,机构和国家的界限被打破。相反,原来互不联系的三类机构,即公共(官)、私人(产)、学术(学)三方面逐步适应共同工作,相互交织作用,进一步在创新进程的各个阶段建立了相互联系,形成了“三线螺旋体”。
但是,“官—产—学”三线螺旋体创新体系忽略了产品服务创新的市场需求,还不能够完全成为数字经济的创新源泉。结合苹果电脑失败的教训可以看出产品、服务等业务方面的创新同技术创新同样重要,而且这些归根结底取决于对公众偏好的满足。公众的偏好需求驱动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的创新方向,引导政府政策与制度的制定。在进一步满足公众偏好的基础上,公众积极广泛地参与在线购物、虚拟社区、数字学习、数字娱乐等都构成推动美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坚实动力。而且,当前美国的部分研究机构在统计数字经济发展状况时,都对公众的上网比率、上网时间等进行了详细的统计。兰德公司在加强美国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议中同样认识到设法让民众了解创新活动的重要性以及民众通过什么方式来支持创新。这些都说明公众是推动美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公众与“官—产—学”三线螺旋体创新体系相互作用,形成“官—产—学—公众”创新模式,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所必需的技术创新、产品服务的业务创新,成为美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内在源泉。
四、风险资本是美国数字经济转型的“革新力量”
美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新技术企业与创业资本或风险资本的互动式发展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所谓风险资本是由职业金融家(即风险投资家)连同管理一道投资到年轻的、快速增长的、并且有潜力发展成经济重要贡献者的公司中的资本,风险资本是初创公司重要的资金来源[6]。美国风险资本市场制度是一种增进和分享创新收益为目标的有效率的融资制度安排。风险资本投资的运行特点包括三方面:一是投资面向新兴产业(主要是信息产业)中的初创企业;二是风险资本还通过资本经营服务直接参与企业创业;三是风险资本具有良好的退出机制。正是这三个特点使得风险资本能够通过独特的创新试错机制和风险分散机制,把资本、技术和知识联系起来,赋予美国经济支持技术型初创公司发展的优越环境。20世纪90年代,风险资本投资在美国发展迅猛(见表1),相继培育出DEC(数字设备公司)、Intel(英特尔公司)、Microsoft(微软公司)、Compaq(康柏电脑公司)、Apple(苹果电脑公司)等著名的高科技企业。这些高科技公司为美国数字经济的发展起到巨大的示范效应。
进入新世纪,美国数字经济遭遇挫折,风险资本投资的绝对数额出现急剧下降的趋势,但这并没有削弱其对美国经济的贡献。统计表明,2000—2003年期间曾经接受过风险资本投资的企业在就业创造和销售收益增长方面对美国经济的贡献仍然超过其他同行企业。在信息产业部门这一现象更为明显(见表2),比如2000—2003年期间,计算软件整体行业出现裁员8%,销售额仅增长5%,而风险资本投资企业却仍然创造了17%的就业机会,销售额高达31%。因此,风险资本投资正在很大程度上拉动当前美国经济的复苏。
总之,无论是在美国经济繁荣或复苏阶段,风险资本都对美国经济做出重要贡献,是美国数字经济转型中不可替代的“革新力量”。
参考文献:
[1][美]丹·席勒.数字资本主义[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3.
[2][美]丹·席勒.数字资本主义[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10.
[3]郭庆光.21世纪美国广播电视事业新构图——“1996年电信法”的意义与问题[J].国际新闻界,1996(6).
[4]Rosenberg,Nathan.InsidetheBlackBox[M].NewYork: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82:231-232.
数字经济方面的政策范文2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数字消费者市场,2014年全国网购规模高达4508亿美元,占消费品销售总额的10.7%。良好的数字基础设施和政府陆续出台的支持性政策,为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诸多积极的推动因素。
埃森哲2015年的《寻找中国经济的数字化红利――数字化密度指数报告》显示,在经济各个领域全面应用数字技术将推动中国新一轮经济增长,而这种转变已经积蓄了巨大势能,促使数字化即将成为中国产业升级和生产率提升的重要推动力。
消费者很成熟,企业技术还不足
资本投资推动了中国的经济增长,但中国经济的数字化却主要由消费者拉动。随着中国进行数字化转型,网络消费者已变得更加成熟,热衷尝试新的产品和服务。
与中国消费者全面拥抱技术相比,中国企业的数字技术应用却明显不足。在游戏和社交网络等网络服务的推动下,中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的手机市场,并在2013年成为全球总值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但是,相比其他领先经济体,中国企业对数字技术的应用程度仍存在巨大差距,虽然也开始利用数字技术管理企业,不过就目前情况而言,这项工作还仅仅只触及表面,尚未充分挖掘出数字技术的潜力。
中国不同行业间企业应用数字技术的程度差别也很大。以百度、阿里巴巴和腾讯等为代表的领先网络企业,拥有非常卓越的用户基础,并且在采用大数据、分析法和云计算等技术方面处于领先地位。电信和银行业等被大型国企统治的主要行业,基于巨大的规模经济和丰富的资源,也积极支持应用数字技术,虽然其等级结构和避险倾向不利于其提高创新能力。
相比之下,主要由中小企业组成的各个行业则处于落后地位,不仅承受能力有限,而且其自身以低劳动力成本为竞争基础的低利润业务特性也导致其对数字化转型缺乏紧迫感。此外,虽然中国已经是全球最大的智能手机和笔记本电脑生产商,华为、联想和中兴等中国企业都已成为全球主要的信息通信技术硬件供应商。但在软件和服务方面,却鲜有领先的中国企业。中国企业IT开支方面也存在类似的不平衡,软件和服务所占比例远远低于发达经济体。
提升数字化密度,跨越转型鸿沟
埃森哲最近的一项全球高管调查发现,相比其他国家,更多的中国企业高管认为,在不久的未来,数字技术将会对其企业起到重要作用。很显然,中国的企业高管和政策制定者都意识到了飞速发展的数字创新,并希望积极利用技术推动增长和提高竞争力。
但事实上,相比其他领先经济体,中国的数字化发展状况究竟如何呢?埃森哲与牛津经济研究院合作共同测评的“数字化密度”,揭示了中国数字化的发展现状。对于“数字化密度”,埃森哲大中华区战略与可持续性业务董事总经理李广海是这样解释的:“一言蔽之就是数字技术,以及数字业务,数字的应用在经济体里的渗透率,或者覆盖率。”
对一个国家的数字化密度测量,主要衡量的是数字技术的普及程度,而非仅仅针对信息通信技术领域。测评结果显示,中国目前的数字化密度在17个主要经济体中排名第十位,居荷兰、美国和瑞典之后。
基于对数字化密度得分卡的综合分析,埃森哲认为可以通过提升三方面的数字化程度来提振经济表现――投资于数字资本;打造数字机构和数字市场;实现企业行为数字化。
1、投资于数字资本
中国的企业高管和政策制定者应当重点关注商业环境和经济基础设施的质量问题,这是企业增长不可或缺的考量因素。具有支持性的灵活数字基础设施需要长期统一的战略投资来鼓励数字创新和应用。
2、打造数字化机构和数字市场
决策者必须确保市场已做好适应数字化的充分准备。这条路径重点关注互联网覆盖、网络商业活动、组织灵活性、社会态度、政府数字政策、监管环境以及开展数字业务的便利性等方面。要想取得进展,需要重点关注企业和消费者的网络文化,发展本土信息通信技术行业,并以制定数字友好型政策为优先考虑。
3、实现企业行为数字化
埃森哲对数字企业的定义是,能够通过利用信息、企业资源和数字技术,打造独特的客户体验,从而取得成果,并最终实现增长。在寻求数字世界成功的战略过程中,中国企业应可以通过更好地服务客户和消费者,推动创新,实现增长。这包括制定数字经营战略,以新的业务成果为目标;开发新的产品和服务;探索更优化的全新客户渠道;向新市场进行有效扩张;以及采用新的定价和盈利模型,实现利润最大化。
激发数字化潜力,把握增长红利
埃森哲数字化密度指数在最宏观的层面上揭示出,数字化密度在五年内增加10分(百分制),就将推动发达经济体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率提升0.25%,而新兴经济体的增幅可达0.5%。预计到2020年,中国则有望实现4180亿美元的增加值(见图),也就意味着数字化将给中国经济增长带来超过四千亿美元的红利。
研究发现,为了实现数字化的全部潜力,中国必须确保数字技术覆盖所有行业和企业。为此,政策制定者和企业领导者都需要发挥重要作用。埃森哲认为,实现中国经济发展的数字化红利,有三条有待加速发展的转型路径。第一条是继续投资于数字资本,即进行商业环境和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第二条是支持数字机构和数字市场建设,关注企业和消费者的网络文化,发展本土信息通信技术行业,并以制定数字友好型政府政策为优先考虑。最后同时也是最重要的一条路径则是实现企业行为数字化。中国企业高管在企业通过数字化转型来推动增长、培养新型数字化企业等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中国企业不仅应当专注于通过数字技术,提高生产率和效率,降低成本,同时还应当利用数字技术更好地服务客户和消费者,推动创新和增长。此外,他们还应当积极探索产业物联网,寻求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数字经济方面的政策范文3
财政金融论文3900字(一):数字创意产业财政金融体制创新研究论文
摘要:数字创意产业属于一种高风险和高回报并存的新兴产业,是一种技术密集型的产业,在资本上对于政府的财政支持很是依赖,并需要在投融资市场的帮助下加快自身的发展进程。文章在分析了历年来数字创意产业的数据基础上,发现了我国财政对于数字创意产业的扶持力度不大,在参考之前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探索提出相关的改善措施,以帮助我国数字创意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数字创意;财政金融体制;创新研究
引言
从2019年查询到的数据可以看出,中国的网民数量已经达到了8.54亿人。互联网的普及率已经达到了61.2%。其中,我国手机网民规模高达8.47亿,手机已经成为人们上网的常用工具。人群的基数造就了一个数字产业巨大的市场,为数字游戏、数字电影等数字产品带来了大规模的潜在消费者。从近年来数字创意产品的增长趋势中也可以看出,数字创意产业在大环境各个产业都放缓增长的同时,以每年增速20%的速度,爆发式逆势增长,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又一个重要的驱动产业。
一、数字创意产业的含义和类别
1、数字创意产业的含义
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出现了“数字创意产业”这个概念,但是实际上这个概念在2007年就已经在学术界出现了。陈刚、宋玉玉认为数字创意产业是以创意为基础,在数字技术的支持下,创造价值,帮助人们生活和生产领域的结合,以推动数字产业的发展。臧志彭和陈洪认为,数字创意产业是一种技术和生活互相结合的新型产业,是一种围绕着创意和依靠数字技术才可以实现的新形文化形态。王博等认为数字创意产业是一种建立在创意的基础上,通过现代化的互联网传媒科技,来进行文化传播的新形产业。本文认为,数字创意产业是建立在互联网科技、数字技术和传媒技术的基础之上,把创意当作产业核心思想,以电影和游戏等作品形式当为载体,提供娱乐产品的新型文化产业。
2、数字创意产业的类别
根据数字创业产业的含义,大体可以分为两个类别: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包括了影视产业、音乐产业等,这些产业的共同点是,在互联网技术存在之前就产生了。在科技发展后,这些产业借助新的技术手段,向数字化转型,之后就出现了数字电影和数字音乐等新形式的出现。新兴产业包括了文学小说产业、游戏产业、虚拟现实产业等,这些主要是在互联网技术的帮助下,发展起来的新型文化产业形态。新兴产业在产品的体验上,更加吸引消费者,可以说,新兴产业代表了数字创意产业的最新技术和未来发展的方向。[1]
二、财政金融体制创新的原因
1、数字创意产业处于发展初期
通过大量的数据可以看出,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还在一个发展的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的产业,对于国家的财政政策很是依赖,需要在税收及融资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来帮助企业增加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处于这个阶段的产业,企业的抗击风险的能力较差,产品的技术不完善,产品的推广已经花费了企业大量的宣传费用,而国内的消费者群体,主要来源于支持国产技术的消费者。这对于高投入、高风险的数字创意产业的企业来讲,急需政府的财政支持,帮助企业的初期发展。[2]
2、数字创意产业的资本要求
数字创意产业有以下几个特征:高投资、高风险、高科技、重知识产权、高回报等特征,是文化产业中最具风险的行业之一。数字创意产业的这个特征,造成了它发展需要的初期资本投入较大,风险也大,如果政府没有相应的政策对其进行担保和支撑,就会造成民间资本不敢投入到这个行业。除此之外,数字创意企业生产的核心在于创新,但是创新有时候并不能带来预期的经济效益,这就让文化创意的企业面临着高投入、高风险的境地。所以,数字文化产业的资本风险率过高,预期回报率不明确,这就使得金融机构不愿意对文化创意行业的企业投资。[3]
三、我国数字创意产业财政金融体制的现存问题
现在中国在财政方面,对于文化产业的扶持政策资金,主要有两个类型,分别是国有资本的经营预算资金和专项资金。文化产业的专项资金是指,从2009年出台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相关文件以来,国家成立了帮助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专项资金,会对影视制作、文化创意和出版发行这些领域的发展,进行更加针对性的帮助。同时设立项目补助、绩效奖励、贷款贴息等相关项目,促进帮助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改善产业的资源分配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意思是,财政部会通过出资的方式来代表国家向文化企业购买其股份,主要是通过费用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两种方式,来促进文化、科技和数字的创新。另外,在财政扶持的方面,在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九个部门,一起了一个《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的文件,提出了针对文化市场的信贷、保险、融资、评估、检测等方面的有关政策。在2014年,财政部、文化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一起颁布了《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的文件,提出了要开始重视创新文化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自身条件过关的文化企业,通过股票和债券的融资形式,去吸引社会上闲余资金的投资。虽然随着国家有关政策的相继出台,财政和金融市场对于数字创意产业的重视不断的提升,但是还是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1、出台的有关政策对于数字创意产业的促进不足
我国的数字创意产业还处在一个发展的初级阶段,企业需要的资金量往往比较大,但是因为现在我国对于数字创意产业投入的财政资金较少,投入的资金数量完全不能满足数字创意产业对于资金的发展需要。而且当下有关的金融政策对于文化产业的融资限制比较多,文化投资的资金数量没有办法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资本市场没有在这里完全发挥自身的作用。现在我国的金融创业板市场,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比较频繁,但是数字创意企业在其中的占比却很小。在银行贷款的总体资金里,因为数字创意企业的资产是一种无形化的,这就没办法给银行提供大额贷款所需要的有关担保,这让大量的数字创意企业没办法获得银行的贷款。而在银行的风险投资中,因为数字创意的投资项目,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银行通常会对这种投资项目采取一种保守的投资态度。这就造成了大部分的数字创意企业保持着一个低资本经营的生存状态,很难实现规模经济,從而开发不出来高技术含量的新产品。
2、对于数字创意产业支持的失衡
现在的有关政策对于数字创意产业的扶持有着明显的失衡问题存在。一方面是财政政策对于创意人才的培养,知识产权的保护,公共信息的平台建设,对于文化产业跨国之间的交流等方面,都有着明显的问题。第二个方面是财政政策的偏向不平衡,比如在不同的地区,投入的结构失衡,财政政策的自身内容不合理,对于投入太过看重,而忽视了考核的重要性。在数字创意产业的内部,金融资金的支持上也存在着不平衡。政策主要偏向一些已经成长起来的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大企业,而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比较排斥。在企业的所有制上,对于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明显不足。而在制度上,对于兼并重组的数字创意企业重视不足。
3、有关政策对于数字创意产业的帮助机制不完善
现在我国财政对于数字创意产业的技术平台、信息平台等基础建设的政策支持明显不足,这就造成了产业发展的相关机制不够完善,这样不利于产业资产的增值,也不利于文化资源的培养发展。除此之外,没有帮助数字创意企业筹集资金和上市的服务的平台和咨询机构,但是数字创意创作团队大多是以互联网和数字技术为主的创业组织,因为现在缺少了解金融和数字创意的复合技术人才,造成了企业在争取投资和运营上市等方面处于一个非常被动的处境,难以通过资本市场中的投资来解决企业需要资金的问题。
四、对于财政方面相关的策略建议
1、发挥税收的积极作用
让市场在资源的分配里起到一个基础的作用。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积极作用,促进数字创意产业的资本进入,调整资本的结构,把政策完善成相关体制和法律。例如英国,对于电影和动漫,这类数字创意产品就是实行的零增值税,来减轻企业的资金负担;而法国在产品的流通过程中,对数字创意类的产品实行财政的补助,但是同时限制了外来的数字创意产品。
2、改善相关投资体系
资本是一个国家发展本国经济的重要动力之一。所以要不断的完善我国的金融资本市场,引导资本市场的资金向数字创意的相关企业流动,来促进数字创意行业的发展进程。第一个方面要通过政府或者行业协会的推动,来創建数字创意产业资金的担保体制,为数字创意的相关企业提供信用的担保,来减少对产业的相关资金风险,让企业可以顺利的获取贷款和投资。第二个方面是加强相关的指导咨询服务,增加数字创意企业的资本运作水平。促进企业把上市作为自身努力的方向,改善企业自身的资产结构和经营机制,规范企业的组织架构,促进企业引入投资来帮助企业的快速发展。第三个方面是,增加无形资本在数字创意产业里的融资能力。数字创意产业属于一种技术密集型的产业,企业的人才和技术这些无形的资产在企业的资本中比例中很高,应该用合理的方式去核算企业的无形资产,增加企业的总价值,来达到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的目的。
结语
总而言之,完善我国的财政金融体制,对于促进我国的数字创意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要引导资本市场偏向数字创意产业,完善资本市场秩序和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担保制度,加强平台建设,不断探索改善相关政策的方法内容,全面推动数字创意产业在我国的发展进程,让数字创意产业在我国尽早的成熟起来。
财政金融毕业论文范文模板(二):关于财政金融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析论文
摘要:我国是世界农业大国,在农业生产中一直以政府财政拨款作为资金支撑,但是在工业化发展进程下,对农业建设的投入的资金较少,对农业现代化发展形成一定程度的制约和影响。本文主要针对财政金融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分析和探究,希望给予我国相关部门以些许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财政金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措施;分析
我国是世界农业大国,农业生产也是推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支柱型产业,但是当前,在我国产业结构角度分析,农产业与工业发展存在较大差距,对农业生产者的经济效益和生产热情带来负面影响,甚至对社会稳定发展带来一定制约。在此背景下,想要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序进行,需要以财政金融作为支撑,通过提升资金扶持力度,推动农业的稳定以及可持续发展。
一、财政金融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积极意义
(一)缓解环境压力
我国农业在长期发展进程中,受到粗放式经济模式的影响,对生态环境保护没有给予重视,农业生产大量使用杀虫剂、除草剂、农药以及化肥,对附近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影响。推动结构性改革可以促使农业趋于绿化型和生态型方向发展,缓解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矛盾,对促进二者的协同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二)优化产品质量
当前,我国居民的生活质量获得显著改善,对农产品质量也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不仅要吃的好,还要吃的健康。推动结构性改革可以转变农户固化的生产理念,更加重视农产品质量和当前市场的需求,进而为我国社会提供更加健康的农产品。
(三)降低生产成本
当前,随着我国农业的不断发展转型,在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者以及农业企业等新型生产主体中,其普遍存在生产成本高的问题,不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深化结构性改革是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的重要举措。
二、财政金融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优化途径分析
(一)整合金融机构职能
在开展结构性改革中,农村金融机构承担着重要职能和关键任务,想要发挥其职能,需要对金融机构进行整合和优化,改变以往的职能缺位问题。首先,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给予政策扶持,规范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发挥各大银行的核心力量;其次,鼓励国有大型银行的经营重心从城市转移到农村,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更为便捷、更为广泛的金融服务;最后,建立农村区域金融组织,与国有银行相互作用、相互促进,鼓励更加资金从城市流向农村。
(二)改善农村金融环境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金融环境改善与优化属于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对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重要价值,尤其对于结构性改革而言,更是起到了基础性作用,因此,当地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金融环境。首先,优化征信管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全面建立征信体系,完善相关业务、建立农户信用数据库,为征信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其次,政府、企业以及银行要构建合作关系,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信息化平台,政府要起到牵头以及引导作用,与企业和银行机构进行有效对话,根据当地农村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提供金融服务;最后,利用重大节日、农村赶集等途径,普及以及宣传金融知识,尤其对于金融犯罪要重点宣传,通过典型案例的方式突出金融犯罪的危害性以及严重性,为了帮助农村居民更好的接受知识,还可以利用土话歌谣或者趣味手册的方式进行宣传,促使其加深理解和记忆。
(三)建立完善保险机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保险行业获得快速发展,但是在众多保险企业中,尚未有一家专业为农业发展提供保险服务的机构,对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制约和阻碍,因此,国家要鼓励保险企业推出各种农业保险服务,并且从国家层面建立保险企业,落实和贯彻国家出台的各项保护政策。首先,通过各种形式的农业保险服务,可以帮助农户分摊经营风险,例转移农业生产所承担的市场风险和灾害风险,并且通过自愿自主的形式参保;其次,保险企业要积极落实和相應国家相关政策,并且结合当地农村实际情况,推出各种形式的保险产品,加大在农民群体的宣传教育力度,让更多的农户认识到农业保险的作用和价值;最后,鼓励各种证券公司、信托租赁以及保险企业向农村转移,与农村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构建多元化的保险组织体系,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资金与活力。
(四)财政支持创新模式
财政支持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抓手和重要驱动力,但是以往的财政支持模式较为固化陈旧,当地政府要结合市场经济体制的特点,引入财政支持创新模式。首先,制定普惠金融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和价值,政策要向农业主体倾斜,提升财政资金的应用效率,强化信贷产出和投入效率;其次,对于部分贷款以适当给予政策贴息,并且鼓励大型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到住房财产权和土地经营权抵押朱红,扩大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最后,对于偏远山区要极大贷款服务力度,并且开展各种保险工作,为当地农户提供保费补贴,转变农户对保险的错误认识。
数字经济方面的政策范文4
[关键词] 国外信息资源产业 发展战略 启示
世界各国普遍认为,信息资源产业将成为今后增长最快的产业之一,是推动经济增长和提高国际经济竞争的一个新的制高点。因此,各国纷纷采取措施,大力促进信息资源产业发展.
一、制定明确的信息产业导向政策
欧盟早在1996年5月就公布了《关于促进欧洲多媒体内容产业发展和鼓励在信息社会中使用多媒体内容的决定》。在此基础上,欧盟又于2000年12月颁布了《关于在全球网络发展欧盟电子内容与信息社会发展多样化语言的决定》,目标是通过全球网络来发展欧盟的电子信息内容,提高欧盟数字内容的使用率和内容产品出口能力。
英国于2000年2月公布的《英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明确指出,应从建立数字内容产业门户网站、建立数字内容论坛、提高从业人员信息技术水平、为创业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出口水平、鼓励开发政府信息资源等方面入手,促进数字内容产业发展。
日本的《e-Japan战略》指出,要通过各项扶持政策促使数字内容产业的合理发展。2003年7月推出的《e-Japan战略II》把发展数字内容产业列为优先发展领域之一,并指出,未来的信息化社会在知识、文化方面应达到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综合推进内容产业的发展,利用日本的知识文化资产创造新价值,从而提升日本内容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加深世界对日本文化的理解。
1.制定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由于数字内容研发需要大量的先期投资,而市场风险较高,投资回报率难以确定。
为此,英国和日本等国家已经出台或正在酝酿税收、资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以扶持数字内容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的发展。
英国政府在与投资机构保持对话的基础上,积极为创业企业和中小型企业提供投资来源指导;设立贷款衔接资金,以便数字内容企业在投资未到位之前开始先期运作。此外,贸工部与“数字内容论坛”协商,向财政部提交有关降低数字内容企业增值税税率的建议。
日本政府为创业企业和中小型信息技术企业提供了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特别折旧制度,即这些企业除了选择普通的两年折旧制度外,还可以选择特别的10个月折旧制度。此外,日本内容制作企业还可以使用银行投资基金等低风险资金。
2.法律法规和标准化体系较为完善
为了保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有序、健康发展,国外重点国家或组织很早就认识到信息资源产业的重要性,组织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通过对一些国家信息资源相关立法的研究,可以看出,这些国家的法律法规主要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商业化开发、电子记录管理、数字内容产业、个人信息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安全等方面。更为特别的是,有些国家(如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在法律法规和标准尚未正式出台以前,还先行了一些政策性指导文件,以及时地适应发展的需要。
3.协调管理机制
为了加强对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和协调,发达国家都指定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领导和协调机构。在这些机构中,一般有一个主管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机构。该机构对各政府部门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进行跨部门协调,其他有关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其开展相关工作。对数字内容产业的管理,国外许多国家或组织都积极倡导行业自律,政府只提供政策性指导,行业协会在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不仅如此,为了确保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健康有序地开展,发达国家还建立了监督机制和报告制度,指定某一机构或者独立行使职权的官员,对信息资源管理的实践进行监督并及时公布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二、我国信息资源产业发展现状
1.产业规模小,结构不合理
我国的信息产业规模小,产值低,手段落后,信息资源利用率低,信息产业内部各个分支行业间联系松散,缺乏“互动互补”的协调机制。一方的发展不能带动另一方的发展,一方的落后却制约着另一方的进步。信息服务业所占比重较小、“重硬轻软”的倾向严重,信息加工有些还处于手工处理阶段,信息产品或服务仍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知识技术密集型的信息产品比较匮乏,信息技术还较落后。
2.信息法规尚不健全
经过几年的发展,我们虽然积累了一些经验,但缺乏严密的信息法规,因而影响了信息系统发展战略的实施,在全局上制约着我国信息产业的健康发展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尽管我国已经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涉及信息的法律法规,但是总体来说这些法律过于抽象、粗糙,而且间接性强,很难在这些法律中找到明确、清晰、直接、针对性强的条文。如:对剽窃商业信息、传播计算机病毒、破坏信息等信息违法犯罪行为难以援引现行法律条款,给予有效制裁。
3.信息市场发育水平低
我国信息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走出了一条从自发无序状态向自觉有序状态迈进的道路。但是,仍存在信息市场混乱的状况:信息商品有的是假冒伪劣,信息服务有的是漫天要价,有的信息机构名不副实,信息市场竞争不平等。这种状况严重阻碍了信息市场的正常发育,对我国信息资源产业的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一是阻碍人们信息商品意识的增强。由于市场不发育,特别是信息市场的发展严重滞后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使人们头脑中萌生的信息商品意识在现实中受到扭曲,极易转回传统经济运行的管理轨道。二是贻误或延缓信息商品价值的实现。信息产品创造的成果具有商品属性,只有纳入到市场中去,才能实现其价值和价值的增值。三是束缚产业结构的调整。由于我国信息市场的发育不良,新技术在转化中受阻,从而束缚了新技术在生产领域中的及时应用。这样就难以支撑产业结构的变化对新技术的要求,阻碍了产业结构的调整。
三、国外信息产业的发展战略对我国的启示
目前,发达国家己将信息技术作为增强国家综合实力的主要武器,成为经济增长的制高点。而我国与世界发达国家数字经济的差距正在扩大,经济竞争形势更加严峻。为了缩小我国与发达国家的距离,使我国信息技术跟上时代的步伐,必须在体制和机制创新方面抓紧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措施。借鉴国外信息产业成功发展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我们从中得到如下启示:
1.围绕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战略目标,加强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资源开发共享
坚持走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新型工业化道路,除了加快信息产品制造业的发展,更要着力在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推广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强化公共信息资源共享。这就要求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建立全社会的支撑体系,实现社会信息化和信息社会化。为此,要大力提高计算机和网络的普及应用程度,搞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公共信息资源的共享。抓紧实施一批信息化重大工程,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不仅政府、公共服务、企业要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而且要加快推进政务、金融、外贸、广播电视、教育、科技和公用事业等领域的信息化进程,并进行社区信息化试点,为消费者、企业和政府各部门提供多方位的信息产品和网络服务。
2.鼓励竞争、放松管制,注重发挥市场竞争的作用,并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
“自由竞争”是美国硅谷精神的核心,走硅谷之路,就是要放松政府管制,取消行政命令,政府要逐步地放开电信、金融等市场,要大力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自由创新的空间。而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主要是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律环境,维护企业之间的合理竞争,制定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吸引人才和鼓励人才流动的政策,加大国家在信息技术的基础设施、基础科研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投入,促进和支持信息技术企业的发展。
3.完善支持信息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
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信息产业发展的法律,包括电信、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加强技术标准的制定。在取得原始创新和重大突破的领域,加快建立自主的标准体系,并鼓励本土企业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运用政府采购,鼓励使用国产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支持国内信息企业的发展。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和信息产业部的协调职能,及时研究解决信息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参考文献:
[1]毛传阳孙昌宇:美日韩信息产业发展模式及对中国的启示.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3(2)
[2]谢阳群:信息资源管理.安徽大学出版社,1999
数字经济方面的政策范文5
关键词 广播电视;数字化;发展进程
中图分类号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5)134-0088-02
1 广播电视发展背景
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人们开始关注电视的清晰度,并对其进行研究,在八十年代,人们的研究成果就开始形成了一种数字电视体系,这种体系就是由高清晰度、标清晰度、低晰度组成的。
在欧洲的一些国家,对数字广播电视制定了一个统一的标准,例如:卫星电视,地面广播等。1998年,美国开始推行数字电视地面广播,此外,德国、荷兰、西班牙等国家也开始对数字电视进行研究,美国作为世界第一的经济强国,它的数字电视的用户已经过半。
2 我国的广播电视数字化现状
众所周知,我国在世界上一直是人口大国,我国的人口在世界排行一直是居于首位。我国使用电视的用户也是居世界第一,需求决定生产,由于人口众多,我国的电视机生产量也是世界第一。1995年,央视引进了美国数字电视的先进技术,是一种把数字进行压缩的传输技术。我国大部分的省市都使用该技术实现了数字电视的传输。当下,有线电视数字化已经在全国20多个城市实现。一些城市正在致力于研究电视数字化,使它的整体状况得到一个大的改变,开始拓展新的业务,数字电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3 数字化进程中的问题
广播电视数字化在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的遇到了一系列的问题,数字化的发展也是在探索中进行的,只有解决这些问题,电视数字化才能又快又好的发展,广播电视数字化与我国的广播电视事业是息息相关的,广播电视数字化所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3.1 市场竞争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就市场本身来看,其实是一个自由的,公正的、公平的市场,但其前提是,这个市场是一个有秩序的、规范的市场。根据市场调查的数据显示,我国的数字电视网络在建设方面重复率较高,造成资源的大量浪费,并且电视网络的覆盖率大打折扣,总之,是整个电子产业发展的一大弊端。数字电视技术在不断的提高,整个运营成本必然会下降,这时候,市场形成一种混乱的竞争,整个市场都不稳定,技术的推广和研发必然受到阻碍。作为企业来讲,盈利是其根本目的,所以它们会扩大市场的份额来占领市场,从而达到盈利的目的,但其实这种方式只能短期的盈利,并不利于长期的发展,并且仅仅占有市场,在技术方面停滞不前,会给我国数字电视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3.2 市场需求的问题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除了关注物质水平的提高,也加强了对精神层面的重视,企业的营销观念也从生产观念转变为市场观念,可见,人们的需求不再是单一的,电视节目非富多彩,但每个人的喜好都不同,当这些节目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的时候,这些节目不再具有吸引力,其市场占有率就会降低,其发展也会受到影响。就目前市场的状况来看,消费者关注的较多的是电视剧以及新闻,节目的质量是消费者重视的关键问
题[1-2]。对消费者而言,广告很遭人反感,现如今电视的广告不仅多而且长,这样会降低人们的观看意愿。这样持续下去,人们会放弃电视这种娱乐方式,选择其它的娱乐方式,这样,会给传统的电视收视带来冲击。
3.3 政府的政策问题
就我国目前的发展状况而言,在竞争实力这一块,绝大多数的有线电视公司有雄厚的实力支撑,无法与其它行业一较高下,因此,广播电视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是需要国家政策的扶持的。政府作为市场的监督者,应该为市场提供一个公平正当竞争、合作共赢的平台。同时,电视网络公司除了注重自我的发展,还应该重视与投资商、节目供应商、设备供应商的关系,与他们形成良好的、稳定的关系才能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3.4 产业定位的问题
就目前而言,数字电视的定位并不十分明确,数字电视对于人们的生活而言是一种娱乐方式,但其本身是具有较大的经济价值的,广播电视的节目中,宣传和教育这两块是非常重要的。数字电视目前呈现出来的是政治方面以及政策方面的功能,在经济方面并不突出。因为定位的不明确阻碍了数字电视的发展,所以,应该对数字电视的定位进行调整,突出它的市场经济这一特
性[3],重视它的经济价值,对当前的制度进行适当的调整,当数字电视有了一个正确的定位,才能推动它的发展进程。
3.5 资源的整合问题
因为电视网络公司的竞争对手并未做出较大的市场行为,因此对数字电视的冲击并不十分明显,根据市场状况,为了盈利,很多公司都实行强强联合,提升市场竞争力,若此时,有线电视扔坚持孤军奋战,则难以在市场上生存下去。进行资源的整合,广播电视事业才不会在竞争中被瓜分,为了在市场生存下去,网络电视公司必须与其它企业联合起来对有线电视网络进行整合,才能不被淘汰。
4 促进广播电视发展的有效策略
4.1 节省广播电视数字化的成本
为了推广数字化电视的进程,使越来越多的用户使用它,就必须降低消费标准,降低消费就得从成本入手,数字化电视的使用成本降低,加大推广力度,使它普遍化,不仅仅局限于城市,也带入山村,扩大市场的占有率,使它成为一种平民消费,即使在偏远的山村也能消费得起。这样能有效地推动广播电视的数字进程。
4.2 制定丰富多彩的节目
就目前的市场而言,是消费者占主导的地位。广播电视数字化要得到发展就必须符合消费者的需求,制定的电视节目一定要根据观众的喜好来设计,在技术方面要有所提升和创新,但制定的节目必须具有正能量,一定是积极向上的,满足人们精神层面的需求。
4.3 规范广播电视数字化制度
广播电视发展的同时,数字化电视市场的混乱并没有得到解决。要促进广播电视数字化的发展,针对混乱的市场现状必须制定一套科学健全的制度,规范市场的行为,市场秩序得到了保障,广播电视数字化进程才能顺利进行。有效的管理制度能确保市场的稳定性。
4.4 重视电视设备
在广播电视数字化发展进程中,要重视电视设备。在现有的设备上进行发展与创新,实行新旧结合,使旧电视设备与新技术实现无缝对接。这样把旧电视设备利用起来减轻用户的经济负担,同时实现低碳环保的理念[4],在数字化发展进程中坚持这种理念,在推动数字化发展的同时也保护了社会环境。
4.5 遵守原则使电视数字化有序进行
广播电视数字化一定要遵守原则、按步骤进行,确保广播电视数字化健康发展。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注意:首先务必要保证电视节目的质量,按观众的喜好来制定节目;其次,对广播电视数字化的定位一定要清楚明确,才能促进广播电视数字化的发展:最后,在广播电视发展中,一定要以经济性为原则,确保数字电视的性价比高,才能立足于市场,扩大市场份额。
5 结论
广播电视数字化技术在我们的生活中是随处可见的,并且,随着它的发展对人们生活的影响也越来越大。我们要不断地推动电视数字化的进程,给广大的消费者带来更大的快乐。
参考文献
[1]董桂香.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的技术发展问题探讨[J].中国科技纵横,2014(12).
[2]孙英娜.广播电视数字化模式的研究与实现[J].电子世界,2014(12).
数字经济方面的政策范文6
关键词:文化科技融合;文化创意产业;版权产业;世界城市
一、文化科技融合定义
当今世界,文化与科技融合趋势日益明显。以数字技术和网络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科技,已交融渗透到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的各个层面和关键环节,在改造传统文化产业的同时,催生一大批新的文化形态和文化业态,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支撑和重要引擎。
科技对于文化有巨大的推动作用。科学技术的每一次重大发明和变革,都直接导致文化生产力和文化产品形态的革命性变化,从电影、电视,到今天网络文化产业的兴起,都是如此。每一次由科学技术引发的文化生产形态和文化产品形态的重大革命,都带来了国家文化管理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与体系的重大变革,进而推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进步与变革。
文化发展为科技发展建立了重要基础。人类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是互相促进的发展领域,没有社会文化水平的整体提升,科技也难以获得发展的土壤和应用的空间。文化的发展不但为科技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环境条件,也影响着技术的选择与发展路径,进而对社会发展产生新的影响。
文化和科技融合是文化和科技一体化衍生创造力的过程,既包括科技在文化领域的广泛应用,也包括科技领域的文化建设;既作用于文化创新,也作用于科技创新,更作用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文化科技融合表现形式
1.文化科技融合创造文化产业新业态
网络媒体产业、网络游戏产业等都是现代科技与文化产业相融合的产物,文化科技的融合不断产生新的文化产业的形态和种类。互联网载体的出现,带来了网络文化产业,数字技术的出现推动了全球数字内容产业的兴起,计算机信息技术则促进了新媒体产业。
2.文化科技融合为传统文化产业注入活力
文化科技融合促进了传统文化产业升级,现代科技为传统文化产业加入了新的元素。纸质出版下在数字技术的指导下,逐步形成了数字化出版模式。文化科技融合为电影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变化,数字电影逐渐取代了胶片制作的电影。同时基于科技元素的大量应用使文艺演出的场景布置美轮美奂,增强了观众的视觉冲击力,使艺术表演力更强。
三、世界城市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模式分析
1.伦敦文化科技融合,政府主导型模式
1998年英国政府旨在调整落后的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增长速度的前提下,提出了文化创意产业强国战略。文化创意产业被认为是经济增长的引擎,2007年文化创意产业占总附加值的6.2%,从1997年到2007年每年的增速为5%,远高于同期3%的经济增长速度。1997年至2008年间,文化创意产业提供的就业从的160万增长到200万,增速为2%,高于同期就业增速1%。2011年英国创意产业企业达到了10.67万家,占英国公司总数的5.13%。
英国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取得的成就与政府的高度重视是密不可分的。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初期英国政府成立文化创意产业工作组,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进行跨部门协调,并确定发展战略。伦敦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模式以政府为导向,英国文化创意产业具有产业架构上最完整的产业政策。
重视科学技术发展,特别是数字化技术。2009年英国提出了纲领性的文件《数字英国》,推广全民数字应用,提供数字保护,从而将英国打造成世界的“数字之都”。该文件旨在打造良好的数字文化创意产业环境,为英国的数字内容、应用和服务打造充满活力的投资环境,使英国的数字经济能够广泛吸引国内外的投资。为文化科技融合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政府在资金与技术上给予企业积极的指导。伦敦文化创意产业主要以中小企业为主,企业发展初期往往会遇到缺失资金,研发投入不足等问题,伦敦政府针对有创意的企业提供资金扶持,并提供可供给创意产业者资金的机构联络方式,指导相关企业或个人如何从金融机构或政府部门获得投资援助。政府会通过专案研究和研讨会的形式为文化创意产业和投资机构搭建桥梁,投资机构可以充分了解文化创意产业以及文化创意产业带来的高附加值,同时文化创意产业可以更好的选择投资机构,实现双赢的局面。
2.纽约——市场导向型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模式
美国文化产业之所以取得巨大的成就与他完备的版权立法是分不开的,美国政府先后通过了《版权法》、《半导体芯片保护法》、《跨世纪数字版权法》、《电子盗版禁止法》、《伪造访问设备和计算机欺骗滥用法》等一系列版权保护法规,形成了全球保护范围最广、相关规定最为详尽的法律系统。美国近年来不断修改版权法,推出了包括数据库保护在内的众多立法议案,不断完善版权保护制度,为版权产业的繁荣提供法律保障。美国是数字化技术及应用方面全球领先的国家。美国完善的制度为文化产业繁荣的市场化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与土壤。也成就了美国国内文化创意产业过去十几年快速发展的事实。其中纽约的文化产业发展尤为典型。
纽约作为世界城市,同时是美国最具有活力的大都市之一,十分重视文化科技融合产业的发展,集聚了大量的文化科技方面的人才,走在了全球创意经济的前沿。美国在国家层面上对文化产业给予了高度的关注,美国在文化产业发展中有其独特方面,在行政制度上没有文化部门,同时也没有明确的官方文化政策文件。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宽松的外部环境,美国的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是以市场为导向,政府提供优质管理服务为辅的发展模式。与英国不同,美国文化创意产业采用版权产业的分类方法,根据《美国版权产业报告》统计,美国2006年至2010年期间,美国版权产业增加值从14542.7亿美元增至16269亿美元,占当年GDP的比重从11.04%增至11.1%。产业增长率超过了美国经济整体增长率。其中,美国核心版权产业增加值从8372.8亿美元增至9318亿美元,占当年GDP的比重从6.35%增至6.36%。2010年美国核心版权产业解决了国内近510万人的就业问题,占美国劳动人口的3.93%。整个版权业解决了国家1060万就业人口,占整个国家就业人数的8.19%。
美国高度重视科技在文化产业中的作用,美国高新技术成功转化并有效利用于文化产业,对文化产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大众传播媒介,数字化技术,网络技术等高科技技术的应用,不仅拉动了国内的消费需求,同时广泛的传播到全世界各地,获得了更大的利润。美国在1998年就通过了《跨世纪数字版权法》,对数字版权实施保护。为今后数字化技术更广泛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比较有代表性的当属美国数字化电影,数字电影不仅为观众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震撼体验,同时为艺术家提供了发挥创造力和想象力的新渠道,并通过防盗技术等手段为知识产权提高了更高的保护技术,是人类历史上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完美案例。
文化科技融合产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在产业发展初期,资金往往成为限制企业发展的瓶颈。美国完善的融资体制,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主要有多元化的混合投资、通过金融制度创新筹措资金以及利用国际直接投资等多种渠道。
3.东京——产业带动型文化科技融合典范
日本在1995年确立了21世纪的文化立国方略,明确提出10年内把日本建成世界第一知识产权国。为了振兴日本的文化产业,日本政府制定了大量的扶持政策。制定长期规划,对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艺术提供综合援助。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联手举办全国规模的文化节。日本政府也制定了完善的法律政策,2002年7月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同年11月通过了《知识产权基本法》。2004年制定了《文化产品创造、保护及活用促进基本法》,该法律规定了国家和地方政府有义务推动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政府和法律的保障推动日本文化产业迅速发展,日本成为亚洲创意产业最发达的地区。
日本文化创意产业中最成功、影响力最大的当属动漫产业。日本享有“动漫王国”的美誉,是世界上最大的动漫王国和动漫输出国。向全世界输出日本文化,彰显了日本文化的影响力。在日本东京有著名的卡通产业集聚地杉井并区、练马区、武藏野、秋叶原等。产业集聚区有高档的数字设备,以租赁的形式为企业服务,实现产品的数字化,提高中小企业竞争力。动漫产业是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
日本的动漫产业形成了合理完整的动漫产业链条,链条有四个环节包括漫画创造与出版、动画片的制作、动画片的播出、动漫关联产品和衍生品的开发。动漫产业的源头动漫形象设计成功后会派生出一系列的衍生品,提升动漫产品的附加值,加快投资资金的回收,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
数字技术的应用改变了动漫产业的面貌,动画制作艺术日新月异,日本动漫注重制作软件的升级与电脑数码科技制作水平的提高,尤其是3D制作方面。日本动漫产业很注重技术的开发,每年举行东京国际动画节,并且在会上举行学术和科研活动,共同探讨动漫产业未来的发展。
四、世界城市文化科技融合产业对我国文化科技融合产业发展的启示
文化科技融合促成了世界城市经济快速增长,为各个国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世界各国对于文化产业的发展高度重视,并把文化科技融合产业作为国家支柱性产业。世界城市文化科技融合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世界城市对文化科技融合产业高度重视,从政策制定到立法保障,为文化科技融合产业的发展提供优越的发展环境。制定有针对性的文化科技融合政策,发展战略规划,引导文化科技融合健康发展。提高文化科技融合产业竞争力。
文化科技融合多为中小企业,发展初期往往受到资金限制。针对这个情况,国家通过政府引导,带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与文化科技相关领域产业化,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吸纳文化科技企业与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投融资平台。
文化产品在满足满足了国内文化消费的同时,积极进行海外文化传播,拓宽了国际市场,获得了更大的利润。
参考文献:
[1]王 晖:世界城市文化科技融合之研究,2012年城市国家化论坛.
[2]程丹艺:“英国文化创意产业融资对我国的启示”,金融发展评论,2012年第3期.
[3]陈名杰 孟景伟:《海淀区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