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政务处分条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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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政务处分条例

事业单位政务处分条例范文1

一、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1、加强公务员素质建设。贯彻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印发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抓好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对在职在岗工作人员的跟踪检查,强化考勤、签到、请假等工作制度落实,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

2、抓好公务员培训教育。落实“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组织公务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网络学习培训,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培训。继续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进一步培育和弘扬“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公务员精神。

二、抓好招才引才工作

3、加快引智和柔性引才步伐。积极组织引进县外智力工作,及时为企事业单位申报引资项目,引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高层次人才和县外专家为我所用,支持和鼓励县外人才以兼职、咨询、讲学、科研等各种方式参与我县现代化建设,鼓励用人单位运用合作、联办、智力入股等多种手段,引进我县紧缺的各类创新人才,尤其是通过“柔性流动”形式,解决我县目前高层次人才紧缺状况。对各类紧缺的优秀人才,可实行“先入户、再创业”的人才储备政策。

4、加强人才能力建设。在全县各单位中开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和实务方面的培训,根据各单位需求继续组织培训,培养一批适应我县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要求的创新人才。会同教育部门与各单位联合,探索开展“订单式培训”,强化对各类人才的实用操作技能培训,继续开展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实施技能人才的实训计划。

5、做好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整合人事人才资源,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础信息数据库、公务员、离退休人员基础信息数据库、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人事人员信息数据库,建好人事人才数据信息总库。做到人事人才信息数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网络化、自动化。做好人才流动、档案管理、人才培训、人事信息、促进毕业生就业。同时,完善我县农村人才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发农村人才资源。积极开展乡土人才技术培训、智力引进、职称评定等项工作,大力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乡土人才队伍。

三、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6、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机制,继续推行“评聘分开”制度。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程技术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工作,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发挥职称政策的导向作用,鼓励、支持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到社区、农村基层单位服务。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完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任务。

7、加强专业人才能力建设。认真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探索培训教育新机制,增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教育的实效性。抓好行政、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把培训与考核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培训成效。

四、抓好管理制度落实

8、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在抓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基础上,加大完善人员聘用制的力度,进一步抓好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工作,规范聘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增强事业单位用人管人活力。

五、做好安置工作

9、落实安置任务。会同有关部门接收安置好干部,对自主择业干部办好安置补助、医保、社保等工作。

10、做好企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做好一人一事思想解惑工作,了解企业干部家庭生活工作情况,关心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企业困难干部群体的稳定。

六、统筹抓好各项人事人才工作

11、加强人事法制建设,大力开展人事政策法规宣传。切实维护人事政策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公务员申诉控告和人事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重视处理来信来访,推进政务公开,完善行政监督检查。

12、做好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围绕“六个老有”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使退休干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发挥退休人员的作用。抓好到龄人员退休手续办理,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

13、抓好人事人才宣传调研报道工作。继续推行人事人才宣传报道奖励办法,加大人事人才工作宣传报道力度,认真探讨新形势下人事人才工作新做法,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

七、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措施,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检查

14、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法,完善管理措施。继续推进编制实名制工作的开展,认真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进一步完善编制管理证(卡)制度,加强对编制、领导职数使用情况审核,依托实名制研究建立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机构编制综合约束机制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机制。

15、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控制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增长,积极探索除自然减员外的其他消化超编人员的方式,确保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只减不增。

16、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抓好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管。开展实地核查,重点对年检期间发现问题的事业单位、财政核补和经费自筹事业单位进行检查。

八、加强人事部门自身建设

17、加强政治政策理论学习,提高思想业务素质。抓好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主要内容学习活动,坚持每周一次学习制度落实,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实际,组织开展好学习调研,有针对性、有重点解决人事干部队伍工作中存在不足和问题。加强人事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创新性。

事业单位政务处分条例范文2

一、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完成9亿元收入任务 认真研究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加强预算执行分析、税源情况分析和重点税源监控,及时分解落实财政收入目标任务,研究完善财政收入目标考核措施,狠抓财政收入进度管理,努力将经济发展的成果体现到财政收入上来。依法强化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征管,完善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的征管措施,严厉打击偷税、抗税、骗税行为,认真清理到期减免税优惠政策,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积极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规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完善罚没收入、政府捐赠收入、土地出让金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二、落实财政优惠政策,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认真落实东向发展战略,建立健全财政激励扶持机制,研究制定相关财税政策,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建立经济增长的长效机制。大力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加快全县创新体系建设,支持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充分调动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整合各类专项资金,支持优势骨干企业发展,促进“东向发展”战略的实施。充分发挥县信用担保公司作用,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推进“全民创业行动”。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一些体制性的遗留问题,在财力分配上研究解决办法,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三、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深化乡镇机构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积极推进乡镇为民服务全程办(代)理改革,扩大乡镇服务中心建设。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扩大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的范围,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村庄规划整治建设,推进中心镇建设,支持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加大改水改厕和农村沼气建设力度,积极支持乡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现代远程教育建设试点,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加强合作医疗基金收支监管。积极支持农村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支持开展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试点,积极探索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建设新农村的经济。

五、实施县乡财政振兴工程,巩固财政体制改革成果

进一步完善乡财县管改革及各项政策措施,健全财政激励约束机制,调动乡镇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占县财政收入的比重。扩大对县级财政预算审查范围,强化县乡财政供养人员动态管理,加强对乡镇财政的指导、管理和监督。适应政府职能转变需要,逐步建立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县乡财政体制框架。进一步完善对乡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新增财力适当向困难乡镇倾斜。抓紧落实县乡财政振兴工程的具体措施,对县经济开发区继续给予重点扶持,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认真总结近年来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县经验,积极研究化解旧债、控制新债的政策措施。[此篇文章来源于大-秘-书-网-kt250.com-大*秘*书*网-帮您找文章,12小时内解决您的文章需求]

六、深化财政制度改革,提升财政综合管理水平

按照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注重制度创新,逐步提高理财水平。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公开性和透明度。完善公用经费定额体系,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扩大项目支出绩效考评范围,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监督,实行重大项目资金使用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和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改革,做好县级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的衔接工作。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将所有补贴资金纳入统一管理和集中发放的渠道,规范和简化发放程序,方便农民群众,保障补贴对象利益。严格“人,车、会,话”等一般性支出管理,全面厉行节约,坚决制止铺张浪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推进各项财政基础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七、加强依法理财行政,健全财政监督检查机制

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安徽省财政监督暂行办法》等财经法规,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部门的财务监管。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扶贫、再就业、中小学危房改造、退耕还林、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进行跟踪问效。继续清理财政规章、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理财,自觉接受人大对预算的监督审查。开展“xx”财政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依法理财。深化会计管理政革,认真做好新会计准则宣传、培训及实施准备工作,加强会计人员管理,狠抓会计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积极推进财政政务公开,主动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

事业单位政务处分条例范文3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适应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今年我局及时调整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加强了领导,充实了力量。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志勇任组长,副局长雷云、县人才办副主任杜红松、县仲裁办副主任吕世军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并确定胡志勇为局综治及维稳工作负责人,吕世军为局综治及维稳工作联系人。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把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全年人事人才工作要点,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并做到了季度分析研究,半年总结检查。

二、明确任务,落实职责

(一)明确任务

一是根据《*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维护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我局印发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全年综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二是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综治办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了干部考核内容,与职务任免、政治名誉、级别升降挂钩;三是要求各股、室、中心做好了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与教育培训,完善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加强了对社会各类人才的统一管理,并提供了优质服务;四是及时调整健全了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规范程序,加强了对单位用人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了职工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落实责任

一是重新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其成员职责,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单位、个人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二是层层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将领导责任、具体目标、奖惩措施层层落实到各股、室、中心和个人,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考核、职工政绩考核以及全县人事系统“争先创优”活动范围,并与津补贴、评优评先挂钩,实行一票否决,逗硬奖惩。三是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加强了内部执法监督检查。由于机构健全,人员落实,措施到位,防范有力,全局未出现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三、加强教育,广泛宣传

加强干部、职工的法纪教育,增强职工的法制观念,是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减少社会治安问题的有效措施,为此,我局切实加强了以道德、法律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专业法律法规培训为主的教育工作:一是抓好了局干部职工的教育,做到了学习资料、学习经费、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和学习效果的考核五落实;二是通过工作会议等形式,注重在日常业务工作中抓好了机关、事业单位政工人事干部的培训教育;三是抓好了学习法律、法规的考试工作,制定了20*年全县公务员培训方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积极筹备了全县公务员培训工作。

广泛深入地进行法律宣传,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在今年3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月活动中,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制作灯箱、组织职工收(看)听法制节目、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做到了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刊有文,得到了县综治委的肯定。

四、建章立制,依法行政

我局结合人事工作实际,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章立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预防了事故苗头,减少了社会治安问题。

(一)建章立制

健全了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人事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人事局部门执法责任制建设;充实完善了内部管理的各种机制,大力推行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政务公开,着力完善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机制,实行阳光下作业,把行政事务纳入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有序轨道。

(二)依法行政

第一,做好事业单位制度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一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职称制度改革有效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管理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前公示制全面实施,建立起公正、透明的职称评审新机制。二是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日趋完善,对专业技术人员按确定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会同组织、财政等相关部门做好事业单位津补贴规范工作,确保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按标准足额及时地发放。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人员工作做到宣传发动广泛,社会知晓度高、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有效开展;程序严谨有序,社会公信力高。上半年,全县各机关单位公开考调人员11人。四是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逐步完善续聘、解聘、辞聘等聘后管理制度,指导新设立事业单位科学、合理设置事业单位岗位,规范了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任制。上半年,共评聘专业技术职称196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9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28人,初级专业技术职称129人。五是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密有序,及时进行了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登记管理工作;着力推行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继续实行人员编制管理卡、增人增资卡等制度,并按规定进行了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办理完结各部门上报的调编、更名、增设内设机等编办日常事务,为构建和谐、平安*奠定了基础。

第二,做好安置及维稳工作。一是继续做好部分企业干部安置及解困维稳工作。通过把解决实际问题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认真落实了“五包”责任制。按政策规定,上半年落实了全县企业干部的生活困难补助、救助、医疗保险、再就业、节日慰问和个案解决特殊困难等优惠政策的兑现工作。每月发给补助、救助费30000元,累计发放补助、救助和慰问金达540000元,建立起解困维稳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稳妥做好来信来访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认真办理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案、提案和议案2件;积极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理书记“百姓网上通”群众件2件;办理“县长民情信箱”件3件;办理其它来信来访15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第三,大力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及保先创优活动。从4月8日起至5月底,我局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了以认真学习提高、认真查摆问题、认真剖析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为中心的作风效能建设及保先创优活动,圆满地完成了作风效能建设暨保先创优活动的各项工作,机关干部职工服务态度进一步改善,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廉洁勤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随到随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局干部职工的廉洁性、纪律性、自觉性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大大提高。

五、加强防范,健全机制

充分利用调解机构,加强疏导调解,指导单位、乡镇建立健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对人事纠纷在“防”字上狠下功夫,发现纠纷做好“三不原则”,即受理不过时,调解不过夜,处理不过度,特别是在处理集体上访时作好疏导工作,避免矛盾激化。

事业单位政务处分条例范文4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德监发4号文件下发后,我局及时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分析行政监察工作,调整和充实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监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行政监察日常工作。

局领导高度重视行政监察工作,年初组织召开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行政监察工作会议,安排工作,明确任务,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切实解决损坏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强化对行政监察工作的领导,把行政监察工作作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一个重要方面,列入民政工作的重要工作之中,与民政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规划,认真研究,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局各科室积极发挥好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各项任务的检查指导。市民政局监察室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每月不定期组织督查,促使行政效能、政务公开、服务承诺、作风建设等工作落到实处,推进我局行政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目标明确,重点推进

为进一步加强民政局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民政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我局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心,细化工作职责,公开机关的办事程序,做到机关事务管理有章可循,凡事按制度操作,用制度规范机关的内部管理,用制度规范党员干部的行政行为。

1.全面实行严格的服务事项公开承诺制度。大力推进和完善党务和政务公开,充分利用网站等现代化工具,及时录入相关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以构建阳光政务为目标,继续修改和完善民政信息网站内容,把涉及我局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承诺事项以及各类行政事项的办结时间、办事程序和所需材料、流程图等内容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2.加强对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的检查。围绕市委提出的“四个一流”和“三大要求四项务必”的要求,按照“23444”作风建设工程的统一部署,突出“领导干部、权力部门、关键岗位、基层一线”四个重点,着力解决“慵懒散软”、“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三类突出问题,狠抓机关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开展形式多样和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强化整改、公开曝光、严肃问责。

3.规范“三公”消费,厉行勤俭节约。一是深入推进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贯彻落实《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委办1号),修订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并完善措施。二是巩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成果。建立健全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坚决制止以学习考察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行为;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认真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全面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

4.抓好制度落实,严格党内监督。一是全面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局机关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规范从政行为。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克服好人主义,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认真组织开展“5+8”系列廉政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市领导干部廉政从政“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预警办法(试行)》;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4项监督制度,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全过程的监督。

5.推进党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一是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党委及各支部的党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方式、公开保障等方面狠下功夫。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机制,及时巩固和深化工作成果。二是做好对局机关党委及各支部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制定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标准、注重结果运用。确保市委、局党组下达的任务落到实处。

(三)完善制度,转变作风

今年我局结合惩防体系“三化”建设,进一步建立规范了我局相关制度。我局在积极主动地做好城乡低保、救灾救济、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工作中,要求干部职工在加强工作的同时,自身对业务知识要进行学习和宣传,把相关内容及时传达给基层的工作人员,通过适时的检查指导,发现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

一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工作与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相结合,教育单位职工及其家庭成员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思想教育,组织学习《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教育干部职工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踏踏实实为民工作,认认真真为民服务,实实在在为民解忧。二是坚持领导带头。要求干部、职工做到的,领导首先做到;要求干部、职工不做的,领导首先不做,工作讲团结、讲党性,遵纪守法,照章办事。要像爱护自己的家庭一样爱护自己的单位,要像关心自己的家人一样关心单位的职工,要像珍惜自己的眼睛一样珍惜自己的岗位。三是教育干部职工用信心干好民政工作,用爱心扶助弱势群体,用贴心关注优抚对象。对重点解决的问题,严禁出现“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

(四)全面清理,加强督查

我局严格按照民政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范围及要求,对社团、民办非企业、收养登记、地名等许可项目进行了认真地清理,未发现违反行政许可和超越行政审批事项范围的行为,未出现乱收费现象。5月底6月初,由纪检组长带队、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社会救助、救灾,福彩公益金、财务等相关管理部门参加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五保资金、救灾救济、福利公益金“三项资金”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组领导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对账目、入户抽查、反馈意见等方式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掌握了全市“三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通过民政部、民政厅的抽查,对我市专项资金的规范有效使用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赞扬。

二、明年工作打算

我局将根据党的十对民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党的建设新要求,结合职责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加大行政监察工作力度,继续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形成行政监察工作长效机制。

2.加强对民政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民政干部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广大民政干部的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水平。

3.进一步加大民政工作宣传力度,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4.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责令限期整改。

事业单位政务处分条例范文5

一、当前监督现况

一是监督方式仍然老套。尽管网络建设尤其是财政系统努力了这么多年,“金财工程”搞得那么响,但与财政监督实际操作衔接不多。目前的监督检查仍然是以查账为主的老方式老方法,几十年了都没有改变,没有创新,而且有的查账检查很不负责任,走过场的多得是。一方面是多数监督检查活动仍是“老查账”,去一个单位查账十天半月,甚至数月半年地凭手工劳动查账翻凭证,帮单位拢账查收支而已,纯粹是“马后炮”式的监督;另一方面是决定是否查处仍由“领导批”,而不是按照法规制度“对号入座”地去依法审查。尤其是谁的官大谁审签处分意见,然后再由执查单位执行处分,因为种种原因甚至是不可告人的因素,往往都是最后处理从轻,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专班小组数人搞了十天半月甚至数月成年地查账定性,结果啥事都没有。再就是要开展某项检查监督,提前下发文件,没有半点保密性,让违法乱纪者明明白白地准备好逃避检查监督,实在是不可取。

二是监督主体仍然混乱。现实存在着多个监督主体,人大常委会、审计、财政、税务机关、资金使用单位主管部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等社会中介机构,都拥有对财政经济活动监督检查的权力;各监督主体在财政监督中的地位实际上是一种平行或准平行的结构,即各监督主体根据各自监督的主体法律依据,对监督客体实施财政监督,所不同的只是各监督主体依据的法律层次、法规规定的监督范围、内容的多少和授权的职能权限的差异,多是重叠交叉,特别是同属于政府行政系列的财政和审计部门,均代表政府对财政财务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审计的范围、内容、实施的方式等方面均具有较大的同一性。财政监督主体的多元化、平行化与职能的重叠化,不仅造成了执法职能相互混淆,出现监督越位或缺位,影响着财政监督执法的严肃性,而且增加了监督成本,降低了工作效率,尤其容易出现争权夺利的严重恶果。而且,现行的财政监督主要是依靠行政手段、被动服务式的检查型监督,未能建立起公正、独立的财政管理型监督体系;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未能贯穿于财政管理的全过程;财政监督内容、范围和服务领域相对狭窄,未能实现质与量的根本转变,真正地起到服务于公共财政的作用。

三是法规建设仍然滞后。一是缺乏与财政监督行政法规相配套的具体制度。如为了有效监控和及时查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赋予了执法主体一定的执法手段和权限,主要包括:要求被调查、检查单位或者个人予以配合的权利;查询被调查、检查单位银行存款的权利;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权利;责令停止财政违法行为、暂停拨付财政拨款的权利;公告财政违法行为以及处理、处罚、处分决定的权利等等。以上除了对存款查询、证据先行登记已制定出具体的操作规范外,其他几项尚未规定相应的实施办法。二是缺乏与财政监督部门规章相配套的具体制度。《工作办法》提出了检查、复核和处理相分离的概念,但如何建立起“三分离”工作机制,目前还没有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财政部印发的《关于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建立检查、复核、处理相分离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也只是提出了相应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实践中仍难落实到位。三是部分制度规定缺乏适调性。部分具体制度规定不能根据条件变化适时调整完善。如对《工作底稿摘录的内容》,该规则规定要包括“被检查单位违法违规事项发现的日期、凭证号、原会计分录、金额和文件号等”。但随着财政改革不断深入,财政监督检查的对象和内容都在发生变化,如在检查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国债项目管理情况等工作中,主要是涉及工作程序、工作质量等等,会计账簿已不是检查的主要资料,工作底稿摘录的主要内容也不局限于会计分录和金额。因此,对工作底稿记录的内容要求也应随之变化,这些都有待于分类、细化和完善。

四是整体工作仍然失范。目前的财政监督中随意性较强,财政监督立法和执法工作都相对滞后。一是没有建立规范的财政监督法律法规体系,从法律制度上确保财政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检查有序运行、有法可依;二是没有建立规范的财政监督检查组织体系,从组织上确保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检查的实施,缺乏规范、法制和严谨;三是没有建立规范的财政监督检查执法体系,从严密程序上保障财政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执法检查的顺利开展;四是财政监督的过程中财政监督目标责任不明确,缺少目标责任约束机制。基本上都是查出问题、没查出问题都检查的日常工作而已,茫茫“账海”,茫然而行。如此监督致使检查人员与工作面极不匹配,往往多是履行差事走过场,很难保证监督质量。

二、监督环境甚差

一是职能定位不明确。直到目前,一些地方对财政监督的认识还不够深刻,未能将财政监督作为加强财政控制、推动财政职能实现、促进整个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以及助推整个改革的重要手段,而只是将财政监督作为一种应付突发性事件的临时工具,大量只是停留在查账检查翻凭证,查账过后搞总结式的财政业务监督,单纯的事后检查,基本没有开展事前和事中监督乃至整个财政运行分析和评判。理论上讲,财政监督本身属于财政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在管理中属于控制环节,涉及财政工作的方方面面,极具综合性的监督形式,本应参与到财政各项改革中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完善财政管理制度的建议,而不是就检查论检查。但当前许多地方的财政监督大多拘泥于单项业务检查,究其原因就是对财政监督的职能认识不清,定位不准,只定位在一种监督和检查行为,而未能赋予内部控制职责和权利,使财政监督在财政管理和改革中显得检查有余而改革推力不足。

二是工作思维不与时俱进。体现为财政工作长期重收轻支、重拨轻管的倾向,监督的范围大部分还只能集中在财政内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以及财政收入质量上,且监督的内容狭窄、方法单一。从方式上看,表现为专项性和突击性检查多,日常检查少;从监督环节上看,表现为集中性和非连续性的事后检查多,事前、事中监督少;从监督内容上看,表现为对预算收入检查多,对预算支出检查少,对某一事项检查多,全方位跟踪监督少。这种传统的监督方式,导致监督的范围狭窄,监督的力度受到制约,难以适应急剧变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新要求。由于财政监督缺乏对整个宏观环境的考虑和分析,往往偏重于事后监督,使许多违法违纪行为都在既成事实后才被发现,从而造成财政、税收等重大经济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屡查屡犯,屡禁不止,严重失去了财政监督的积极效果。

三是监督机制不科学。不少地方把财政监督工作理解为一种单纯的事后检查或财政业务,把财政监督部门看成一种机械的检查工具,缺乏高度思考和研究,导致财政监督工作片面化。一是日常监管机制。虽然目前已经明确提出要建立日常监管机制,但在实际工作中,大多数地方的财政监督还未真正介入到事前监管和事中审核,大量精力仍然投入在事后监督环节;二是行政管理机制。虽然各地各级都有一定的财政监督力量和相应的管理体制,但机构设置和领导体制参差不齐,称谓、级别、隶属关系等都不统一和完善;三是经费保障不公平。财政监督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支出大,工作强度和难度不亚于公检法办案。相对而言,财政监督工作经费不足、工作条件总体较差,影响着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是工作激励机制也差。查不查、办不办案,工作成绩与报酬都没有挂钩,而是与其他财政业务机构一样地吃大锅饭;五是内部失职追究弱。许多违纪违规案件和财政内部各业务机构疏于管理、缺乏责任心皆有很大关系,而往往只查处外部责任,很少追究内部过错。

四是信息资源不通用。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甚至是县、镇、村之间信息都还没有互通,利用现代网络监督管理在地方任重道远。各级财政部门虽然都已建立了计算机信息中心,计算机技术在财政管理中也得到广泛应用,但都只是起步阶段,真正在财政监督实务中,利用率还远远不够,大多监督实务仍还在用手工操作甚至算盘、计算器,工作效率十分低劣。特别是服务于财政监督的信息网络很不齐全,信息渠道不够顺畅,信息反馈不够及时,计算机网络手段在财政监督领域应用滞后。从收入环节看,财政与征收单位、国库部门尚未实时联网,财政对征收执行、收入入库等情况难以及时、完整掌握。从支出环节看,财政部门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动态掌握限于拨付阶段,由于尚未形成规范统一的会计核算网络,资金具体使用情况的信息分散在各个预算单位,难以及时、全面、准确地同步反映到财政部门。从财政内部看,各职能部门与财政监督部门之间缺少沟通、协调和相互制约的正常机制,财政信息共享程度很低,传递缺少规范化程序,财政监督机关对预算单位和监督对象的基础资料掌握不详细,尚未建立有效的监督决策辅助系统和监督信息支持系统,极大地影响着财政监督质量和功效。有的地方一个单位、一个乡镇一年都难监督检查到一次。五是队伍力量不匹配。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与一般的财政业务有其相通的部分,但在业务知识、政策水平、处理和研究问题的能力等方面要求更高一筹。实践证明,一个只在一般业务科室工作过的业务人员不一定能胜任监督检查工作,而一个称职的监督检查人员要全面熟悉从总预算到部门预算、到会计核算、税收政策等财政财务方面的全部内容,还必须掌握电子信息方面的操作技能,可谓复合型管理人才,否则,难以胜任财政监督工作之需。现在不少地方和财政部门已经领悟到了财政监督人员素质的重要性,但在队伍建设上仍存在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特别是目前财政监督职责面很广,要负责财政收支监督、会计监督和内部检查等多方面工作,每一方面都是千头万绪,工作相当繁重。而在另一方面,财政监督机构和干部配备却又相对薄弱,二者很不匹配,无法适应工作拓展、职责强化的需要。有的地方甚至还在与其他机构合署办公、人员混同使用的现象依然存在,极大影响着财政监督工作的应有效力。

三、改进强化对策

第一,重在强化思想认识。各级财政部门首先要围绕财政工作大局,不断创新监督理念,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要在严肃财经纪律、促进改革与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上做好文章,努力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监督工作应着重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上努力奋进,增强保障,着重以改革创新、推动转型统揽全局,积极服务财政工作中心,突出预算监督重点,深化财政大监督机制建设,提升财政监督干部综合素质,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具体应着重在以下六个重点方面深化和改进财政监督工作:一是要以“稳、进、改、创”为统揽,着力推动财政监督工作转型;二是要以严肃财经纪律为优先目标,着力深化财政大监督机制建设;三是要以预算监督为重点,着力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四是要以回应群众关切为己任,着力查处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五是要以联动检查业务指导为抓手,着力打通基层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即乡镇财政监督建设问题要完善到位;六是要以打铁还须自身硬的勇气,着力全面提升财政监督水平,使财政监督真正成为财政良性运行、促进经济转型、保障社会民生以及社会稳定、反腐倡廉建设诸多方面的重要支撑。

第二,重在强化信息互通建设。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财政监控提供了十分便利的条件,通过建立财政信息共享机制,可以降低监督成本,实现实时监控。信息系统应全面追踪监测财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逐步建立从财政收入的征收到预算支出的申报、拨付、使用的全程跟踪监督机制。一是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建立起政府部门间和财政内部数据信息共享体系,促成“金财工程”与“金税工程”、“金盾工程”相对接,尽快建立配套完善的区域网络或省、中央与地方财政系统计算机大网络;二是要重视计算机软件技术的开发,做到数据资料一次存入,多层次、多方面使用;三是财政监督部门要转变观念,建立财政与税务、财政与国库、财政与相关银行或资金使用单位在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信息利用上的共享机制;四是按照财政监督的客观要求,对财政收支、监控、评价的各指标和数据进行分析,构建一套财政监督的基础数据体系、规范的文本体系和严谨的程序体系,推进财政监督提档升级,快速反应,更加严密的监督机制建设。

第三,重在强化日常监督机制建设。要在各项财政管理体制相对稳定的情况下,逐步加大日常监督力度,探索日常监督新方法,随时掌握被监督部门情况,抓住重点、有的放矢,充分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进一步提高财政的透明度,公开财政工作程序、办理情况,接受人大评议、社会公众监督。一方面,要强化人大的监督。人大的财政监督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全过程,人大财经委在每年人大会议前对预算进行预审的方式是一种有效方式,可以弥补人大因会期短、内容多、时间紧难以详细审查的缺陷;另一方面,要强化舆论媒体监督,这是防止腐败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好多国家和地区的舆论监督力量非常大,被称为“第四种权力”。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发现有腐败方面的报道,有义务进行调查,在法律上保证了社会监督的应有地位,充分利用和不断推进这一监督机制和威力,也是对财政监督建设的重要完善。再是,要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应是明确向社会公开的具体内容,原则上凡是能够公开的都要公开,包括制度的制定、资金的分配、职责的划分、项目的评审、资金使用效果、查出的违规行为等等,这是改变暗箱操作、防止有人从中渔利的唯一有效做法,进而提高财政监督的实效性和前置性,必须当作重点工作予以推进。

第四,重在强化惩治机制建设。导致目前财政违纪普遍化、高层化、公开化和日趋严重化的主要原因在于惩治机制不到位。尤其是“全员办案大半年,最终领导说了算”的行政惯例,按法规制度去办事去惩处的成分较少,违纪成本过低,致使很多违纪违法得不到应有的惩治,反过来说也就纵容了违纪违法。因此,在今后尤其是市、县、镇、村级财政监督要重在打击、惩治上动真格,出重拳,坚持依法办事,按规当罚就得罚,按律当断就得断,不得以人情、面子去姑息迁就,增强震慑力,增大违纪成本,减少一犯再犯的行径。凡经监督查出违纪违规者,一律按律问责,严禁“说情拐弯”,变相放纵违纪违法的不良现象发生。大力推行查处惩治集体研究制度,实施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制度,减少和杜绝领导审批处理的现象,依据制度法规“对号入座”查处和惩处,并公开程序,公开对象,公开结果。如对违纪违法金额在万元、十万元、百万元甚至更高档次的,一律按违法金额予以惩处,让实施惩处和被惩处者都一目了然,明明白白地实施和接受,彻底结束惩处力度由少数领导拍板的不良机制,既确保财政监督检查与处理的规范化和威严性,又能有效地防范财政监督领域里的腐败高形,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