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务劳动的价值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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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务劳动的价值

家务劳动的价值范文1

【关键词】婚姻法;家务劳动;离婚财产分割

家务劳动,是指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为满足家庭成员的生活需要所从事的劳动,包括料理家务、抚养子女、照料老人等。家务劳动虽不能直接创造经济价值,却可以为家庭节约经济成本,从而间接增加家庭的财富。我国《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以下简称“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然而,家务劳动补偿制度规定严格以致在实践中适用困难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关注。文章从对《婚姻法》第40条规定的质疑出发,指出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确认家务劳动价值的重要性;接着,考察典型国家关于确认家务劳动价值的立法经验;在此基础上,笔者提出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确认家务劳动价值现实路径,为我国家务劳动的立法保护建言献策。

一、问题的提出:对《婚姻法》第40条规定的质疑

综合分析《婚姻法》第40条的规定,我们可以将我国现行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行使条件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即实行夫妻约定财产制;第二,夫妻必有一方在共同生活中对家庭付出了较多的义务,这是启动家务劳动补偿请求权的原因条件;第三,家务劳动补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限于离婚之时。明晰规范内涵之后便进入法律的适用环节,那么问题来了:这一条文规范的内容是否切合实际?适用率如何?是否能够切实地保护家务方的平等权益?争对以上疑问,我们将分别从家务劳动补偿请求权适用的三个条件进行分析,给出回应。

首先,从法定夫妻财产制的角度考察。调查显示,城市居民中仅有2.7%,农村居民中仅有1.1%的夫妻有采取约定分别财产制的意愿,绝大多数夫妻认为,采取共同财产制有利于稳定家庭关系,巩固夫妻感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财产做出约定的有13.2%,不约定的占49%,特殊情况下做出约定的25.1%,不清楚的为12.7%。透过数据,我们了解到,我国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实行约定财产制的比率均较低,而有实行约定财产制意向的居民比例则更低,这直接导致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适用范围有限。进一步说,司法实践中极少数提出家务劳动补偿请求的案例也正是因为夫妻双方没有适用约定财产制而导致败诉。

其次,我们看适用本条的第二个条件:夫妻一方对家庭付出了较多的义务。对此的疑问主要源于两个方面:第一,如何把握“较多”一词的程度要求,可否量化;第二,主张多承担家务劳动的一方应当如何举证。就司法实践来说,一方面对“较多的义务”的裁量标准没有定性、支持“较多义务”的证据范围不明;另一方面,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家务方面临承担败诉的风险。

再次,我们看权利行使的时间。《婚姻法》第40条规定,家务劳动补偿权的行使时间仅限于离婚时。由此引发的问题是:即使夫妻双方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多承担家务劳动的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不得向另一方请求经济补偿,这会加剧家务方对家庭的依赖,相应地,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离婚的自由。

综上所述,我们应当关注《婚姻法》第40条关于家务劳动补偿请求权的规定过于严格导致实践中适用困难的问题。考虑到家务劳动消耗成本,产生物质和精神收益,并且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其予以确认,是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在人格独立和财产处理方面的必然要求,符合公平合理的财产分割原则,实属必要。

二、典型国家关于家务劳动价值确认的立法经验借鉴

在肯定家务劳动价值的基础上,考察典型国家关于家务劳动价值确认的立法经验,以期为自身法律的发展完善提供参考。

《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第307 条规定:财产分配时要考虑“每一方对婚姻财产的获得所做的贡献,包括一方以操持家务的方式所做的贡献”;《英国婚姻诉讼和婚姻财产法》规定:在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应考虑“婚姻双方各自对家庭财产做出的贡献,包括以照管住宅或家庭的方式做出的贡献”;《瑞士民法典》第164 条规定:负责料理家务、照料子女或辅助配偶他方从事职业或经营事业的一方,有权请求他方支付一笔的款项,供其自由处分。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德国1957年颁布《关于在民法领域男女享有平等权利的法律》,将家庭法上的家务劳动定义为一种职业,且保留至今。德国家庭法关于家务劳动的规范主要包括一般规定和具体规定两个层次。首先,一般性规定体现在《德国民法典》第1360条:“婚姻双方互相负有义务,以其劳动或财产为家庭提供适当的生活费。如果婚姻一方承担家务劳动,则以劳务为家庭提供生活费义务,在通常情况下即通过从事劳务而得到履行。”其次,具体规定有效地配合家庭法一般规定的实施:一方面,婚姻关系解除后,家务劳动的职业性体现为婚姻一方享有的生活费权利。即,婚姻一方若不能负担其生活费,可以依照第1569条的规定向另一方提出生活费请求,将家务劳动职业性延伸至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另一方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务劳动的职业性突出地体现在个人所得税法和家庭法的配套实施上。根据2005年10月1日《德国个人所得税法》第10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婚姻生活的实际开销,收入高的配偶每年可将其收入中的13805欧元转让给收入低的配偶,这13805欧元从收入中减去,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法上的规定,实质是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务劳动职业性价值的及时承兑。

综上所述,美国、英国、瑞士和德国关于家务劳动价值确认的经验各有特色,其共性之处在于肯定离婚财产分割中应当考虑家务劳动价值要素。其中,德国将家务劳动定义为一种职业的做法具有较强的前瞻性,是家务劳动社会化和人权保障强化的大势所趋,具有示范性意义。

三、离婚财产分割中确认家务劳动价值的路径展望

肯定家务劳动作为离婚财产分割的考虑因素,理性借鉴典型国家关于确认家务劳动价值的立法经验,并结合文献研究,笔者对如何在法律层面确认家务劳动的价值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将家务劳动作为国家正式职业列入全国职业分类和标准职业分类表,明确肯定家务劳动作为一种职业的法律地位。

明确肯定家务劳动的作为一种职业的做法已在德国取得成功实践,就我国家务劳动的发展和保护现状来说,肯定家务劳动的职业性同样具有积极的意义。一方面,从人权保障的应然角度说,将家务劳动规定为一种职业,无论是对于夫妻中的家务方还是专门从事家政劳动的工作人员来说,都是对其劳动价值的积极肯定,有利于提升其工作的自尊心和认同感,进而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从客观条件发展的实然状况来看,市场经济环境下家务劳动的社会化为肯定家务劳动的职业属性提供可能。

第二,尊重价值规律,建立家务劳动价值评估体系。

在尊重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建立家务劳动价值评估体系,也即量化家务劳动价值,有助于更好地突出家务劳动的职业性,并为司法层面确定家务劳动补偿请求的数额提供重要的参考意见。鉴于婚姻关系的人身属性,对家务劳动价值的确认,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标准,同时须考虑夫妻人力资本及预期利益等方面的因素,综合全面地对家务劳动价值进行评估。同时,应依据社会发展状况及时调整部分必要的评价指标,不断完善家务劳动价值评估体系。

第三,进一步完善家务劳动补偿制度。

进一步完善家务劳动补偿请求制度,笔者提出如下建议:其一,扩大家务劳动请求权的适用范围,将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家庭涵盖在内,如此规定既与我国绝大多数夫妻均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客观情况相符,也有利于引导夫妻双方树立利益共同体价值取向。其二,扩大家务劳动请求权的行使时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离婚时均可提出。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允许权利人提出经济补偿的请求,一方面是家务劳动职业性和有偿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直接体现,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规避义务方为准备离婚转移财产而导致补偿不能的情况。其三,准确界定夫妻家务劳动收益的范围,将家务方配偶的期待财产权和人力资本收益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四、结语

家务劳动是家庭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婚姻法》第40条赋予家务方在离婚时向对方提出家务劳动补偿的请求权,但由于其适用条件规定严格,在实践中遭遇适用困难。考虑到肯定家务劳动价值是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在人格独立和财产处理方面的必然要求,笔者提出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确认其价值实属必要的观点。接下来,考察典型国家关于确认家务劳动价值的立法经验,美国、英国和瑞士关于家务劳动价值确认的经验各有特色,而德国将家务劳动定义为一种职业的做法具有较强的前瞻性,符合家务劳动社会化和人权保障的趋势。最后,笔者提出在我国离婚财产分割中确认家务劳动价值的现实路径:第一,将家务劳动作为国家正式职业列入全国职业分类和标准职业分类表,肯定家务劳动的遏制也行;第二,在尊重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建立家务劳动价值评估体系;第三,进一步完善家务劳动补偿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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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蒋月.夫妻的权利与义务[M].法律出版社,2000.

家务劳动的价值范文2

论文摘要:马克思对服务劳动的性质和作用、服务产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等问题,即服务劳动是不是生产劳动、创不创造价值的问题,做了较具体的研究和论述,形成比较系统的服务价值思想。马克思的服务价值思想比较于古典经济学的服务价值思想有很大的进步。他没有像古典经济学那样把服务劳动茏统的看作是非生产劳动。对服务劳动的种类做出了区分。马克思对服务的性质作了原则性的概括.认为“服务就是商品”。马克思关于服务价值的思想能给我们提供重要启示。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指的物质生产部门—生产生产资料的部门和生产生活资料的部门,在当代社会总劳动中所占的比重日益下降。与之相反,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众多非物质生产部门,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日益提高,已成为带动整个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服务业和服务劳动的发展程度也是经济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这无疑给经济理论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服务业的劳动是不是生产劳动、创不创造价值?目前国内学术界大致有两种认识倾向:一种以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的一般规定为基础,坚持直接从事物质生产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因而服务业的劳动不是生产劳动,也不创造价值。另一种是把服务劳动的内涵加以扩大,并以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是能为资本带来利润的劳动的定义为尺度,认为服务业的劳动能带来利润,因而是生产劳动并创造价值。这两种观点的持有者一直争论不休,其主要在于误解了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中服务劳动理论的相关原理和结论。为此,深人探析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的服务价值思想,将有助于这一问题的理清,并对促进我国服务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

一、服务劳动可以是生产劳动,也可以是非生产劳动。

马克思对生产劳动有“生产劳动一般”和“生产劳动特殊”两个定义。“生产劳动一般”指的是人们在自然形态下从事的生产产品的劳动;“生产劳动特殊”指的是人们在某一特定社会形态下从事的反映该社会特性的、生产产品的劳动。在“生产劳动特殊”的意义上,马克思认为服务劳动可以是生产劳动,也可以是非生产劳动。判定服务劳动是非生产劳动,“不是从劳动的物质规定性(不是从劳动产品的性质,不是从劳动作为具体劳动所固有的特性)得出来的,而是从一定的社会形式,从这个劳动借以实现的生产关系得出来的”。马克思判定服务是非生产劳动的条件是这些劳动“不同资本交换,而直接同收人即工资或利润交换”,如果服务经营的方式改变了,服务“作为活的要素来代替可变资本价值合并到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去”,服务劳动直接生产资本,那么,服务劳动就是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生产劳动特殊。他明确指出:“一个自行卖唱的歌女是非生产劳动者。但是,同一个歌女,被剧院老板雇用,老板为了赚钱而让她去歌唱,她就是生产劳动者,因为她生产资本。”当代西方发达国家第三产业中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进行的的服务劳动,就是这样一种生产劳动。在马克思看来,从生产关系的角度来考察,在“生产劳动特殊”的论域内,服务劳动可以是生产劳动,也可以是非生产劳动,关键的问题在于它是否从属于决定当时社会性质的生产方式。

在“生产劳动一般”的论域内,服务劳动是否属于生产劳动一般则要进行具体分析。马克思将服务分为两种,一种是可以物化的服务劳动,“把自己的劳动固定在某种物上,并且确实使这些物的价值提高了。”这些服务劳动都是生产商品,即创造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劳动。马克思以运输服务为例对生产进行了分析,认为生产是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的延伸,因此它是生产劳动创造价值,这点大多数人都同意。另一种马克思称之为纯粹的服务,这种服务“不采取实物的形式,不作为物而离开服务者独立存在。”这种服务劳动所提供的消费品是一种无形产品。“服务本身就是商品,服务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想象的或现实的)和一定的交换价值”。马克思将官吏、艺术家、牧师、律师、教师等归人“纯粹的服务”。这些人的服务可分为三类。第一类:艺术家如演员、音乐家等,他们的表演服务有使用价值(能够满足人们对文化生活的需求)和交换价值(通过服务取得报酬获取生存资料)。如果这些演出被录制成片,他们的劳动就物化了,若不被物化,他们的劳动一经提供随即消失。第二类:教师和医生。马克思指出:“有一些服务是训练,保持劳动能力,使劳动能力改变形态等等,总之,是使劳动能力具有专门性,或者仅仅使劳动能力保持下去的,例如学校教师、医生的服务……这些服务应加人劳动能力的生产费用和再生产费用。”第三类:国家官吏、军人、法官等。马克思说:“他们的劳动有一部分不仅不是生产的,而且实质上是破坏性的,但他们善于依靠出卖自己的‘非物质’商品或把这些商品强加于人,而占有很大部分的‘物质’财富。对于上述三类纯粹的服务,马克思都肯定他们的服务是商品,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马克思对纯粹服务的分析,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纯粹服务在“生产劳动特殊”的论域内可以是生产劳动也可以是非生产劳动,在“生产劳动一般”的论域内则不是生产劳动,理由是这种劳动不具备马克思所说的物质规定性;也有人认为纯粹服务无论在“生产劳动特殊”的论域内还是在“生产劳动一般”的论域内都是生产劳动,理由是马克思认为“以产品或某种使用价值为结果的一切劳动、一般地以某种成果为结果的一切劳动”都是生产劳动。我们认为物质规定性只是在物质生产领域中成为生产劳动的前提条件,而生产劳动不只存在于物质生产领域中,它还存在于非物质的生产领域如服务生产领域中。 二、服务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四卷即《剩余价值理论》中对服务进行了原则性的分析和阐述,认为服务具有使用价值。他在分析非物质生产领域时,多次提到服务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他认为,商品的使用价值是指商品“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这种需要的性质如何.例如是由胃产生还是由幻想产生,是与问题无关的”。不管是物质产品还是服务产品,都是以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物质或非物质的需要,都具有使用价值。马克思认为使用价值就其形态而言包括两类,一类是“物化、固定在某个物中”的“实物形式”的使用价值;一类是“随着劳动能力本身活动的停止而消失”、“不采取实物的形式,不作为物而离开服务者独立存在”的“运动形式”的使用价值,后者就是服务的使用价值。马克思说“服务这个名词,一般地说,不过是指这种劳动所提供的特殊使用价值,就象其他一切商品也提供自己的特殊使用价值一样;但是,这种劳动的特殊使用价值在这里取得了‘服务’这个特殊名称,是因为劳动不是作为物,而是作为活动提供服务的,可是这一点并不使它例如同某种机器(如钟表)有什么区别。可见,马克思认为服务具有使用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服务也具有交换价值,服务具有活动形式的特点。马克思认为服务具有可消费性,“在服务形式上存在的消费品”与“在物品形式上存在的消费品”一道构成社会消费品,服务消费品能够“满足个人某种想象的或实际的需要”,这点与其他商品没有什么不同。马克思分析了服务生产、交换和消费的特点,服务“只是在它们被购买时才被创造出来”,只能以“活动本身的形式”出售,在生产过程结束之后就完全消失了,这说明服务具有生产、交换和消费的。因为服务能满足人们的需要,“工人自己可以购买劳动,就是购买以服务形式提供的商品,他的工资花在这些服务上,同他的工资花在购买其他任何商品上,是没有什么不同的……工人作为买者,即作为同商品对立的货币的代表,同仅仅作为买者出现,即仅仅把货币换成商品的资本家,完全属于同一个范畴。同时马克思也认为“服务只是劳动的特殊使用价值的表现,因为服务不是作为物而有用,而是作为活动而有用。

马克思认为“服务”也和一般商品一样,不仅具有使用价值,而且具有价值。马克思说:“对于提供这些服务的生产者来说,服务就是商品。服务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想象的或现实的)和一定的交换价值。但是对买者来说,这些服务只是使用价值。马克思并且指出:服务产品“不采取实物的形式,不作为物而离开服务者独立存在,不作为价值组成部分加人某一商品。这种产品无论是有形还是无形,都体现了具体服务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耗费,而对这些服务劳动的补偿,就形成了服务商品的价值。这就是说,服务产品的价值不需要凭借物质商品来表现,即其价值不需要加人到商品价值中,成为商品价值的组成部分。服务产品本身就可以利用非实物使用价值作为其价值的载体,体现服务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换关系。正如马克思所说:“如果我们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来看,说商品是劳动的化身,那仅仅是商品的一个想象的即纯粹社会的存在形式,这种存在形式和商品的物体实在性毫无关系。服务产品既然是社会劳动的化身,它就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成为完整意义上的商品。可知服务产品的存在形式不能作为服务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的依据。

家务劳动的价值范文3

〔论文摘要文章着重研究了劳动价值论和现代财务学的价值范畴与价值决定,深入分析了两种价值观的内在联系,指出劳动价值论不仅构成我国传统财务学的理论基础,而且能够为我国现代财务学的发展提供养分。既研究了价值运动本身,又研究了财务关系是现代财务学的根本任务。

作为经济学重要分支的现代财务学,其管理目标和管理对象无不围绕价值范畴不断延展,呈现出显著的价值管理特征,价值增长、价值分配与价值评价构成现代财务学的基本框架。由此可以认为,研究财务学必须以价值概念为起点,构筑科学完整的价值管理体系。

一、劳动价值论的价值范畴与价值决定

古典经济学关于劳动价值的滥脑可以追溯到1776年斯密的不朽著作《国富论》。他认为“价值”的涵义是双重的,包括“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价值一词有两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斯密是从社会分工的角度引出了交换价值,并进行深人研究的,他认为一个人的贫富是由他所享受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多少决定的。社会一旦确立了分工的秩序,那么每人所需要的物品,只有很小一部分是自己的劳动生产的,很大一部分要依靠与他人劳动生产物的交换。所以,商品之间的交换实际上是劳动之间的交换,商品的交换价值也自然由劳动来决定。所以“只有劳动才是价值的普遍尺度,换言之,只有用劳动作标准,才能在一切时代和一切地方比较各种商品的价值”。但是,究竟是什么劳动决定商品的价值,斯密的回答是混乱的,他提出三种价值决定说,其一,价值由耗费的劳动决定。“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任何一个物品的真实价格,即要取得这一物品实际上所付出的代价,乃是获得它的辛苦和麻烦”侧。这一点肯定了商品价值由劳动决定,按马克思的观点看是一个科学的结论。其二,价值由购买的劳动决定。斯密认为,“对于占有财富并愿用以交换一些所需产品的人来说,它的价值,恰恰等于它使他们能够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川。在这里,斯密把劳动和劳动产品等同起来,从而混淆了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与商品交换中所购买的劳动。其三,价值由收人决定。商品的价值从由生产耗费的劳动量决定转化为由购买的劳动量决定,而购买的劳动量由工资、利润、地租三种收人决定。由此可见斯密未能彻底地坚持劳动价值论。

作为古典经济学的集大成者,李嘉图在批判斯密的价值决定论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指出商品的价值构成不仅包括生产这种商品时直接耗费的劳动,而且包括生产这种商品时所使用工具中的间接耗费的劳动。通过对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不熟练劳动与熟练劳动的划分,得出了在相同时间内不同性质的劳动创造的价值不同的结论。这无疑是劳动价值论的重大发展和历史性飞跃。然而,由于把劳动和劳动力混同一谈未加区分,李嘉图学派始终未能走出导致其理论解体的两个难题,即(1)如何用价值规律说明资本与劳动的交换?和(2)如何解决价值规律与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的矛盾?这两个难题直到马克思第一次将劳动和劳动力区别开来,指出劳动力成为商品,劳动力的使用即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源泉,并在《资本论》第三卷中完全建立了平均利润与生产价格理论后,才最终得以成功地解决。

马克思在扬弃前人劳动价值理论的基础上,建立起一个逻辑严整而“纯粹”的劳动价值论。其要点如下:

1.深刻分析了商品二要素—使用价值和价值。马克思把交换价值和价值明确划分开来,阐明了两者之间的区别和联系。他说:“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困“物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接着,马克思指出“同一种商品的各种有效的交换价值表示一个共同的东西。’,川这里的“共同的东西”是什么呢?马克思分析说:“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因而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马克思认为,一旦把使用价值撇开,就把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具体形态也抽去了,各种劳动也就不再有什么差别,都化为相同的抽象的人类劳动。“作为价值,一切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基于此,我国《政治学》教科书上给出了一个众所周知价值定义:“所谓价值,是指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而交换价值不过是价值的表现形式,所以说,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

2.科学论证了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二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所谓劳动价值论是指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而不是劳动价值的理论。马克思认为,任何商品都是商品生产者的劳动产物,商品的二重性取决于劳动二重性。他说:“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这便是“纯粹”的劳动价值论。

3.有力地回答了商品价值量的决定问题:商品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创造商品价值的是抽象劳动,决定商品价值的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必须指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与西方经济学中的均衡价格论不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市场供求关系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而绝不能决定商品的价值,也就是说,它可以制约着在什么条件下,商品价值是由什么样的劳动创造的。倘若市场交换呈现供过于求,商品的价值就不再由中等条件下耗费的劳动时间决定,而是由生产条件好的商品生产者的个别劳动时间决定;倘若市场交换呈现求过于供,商品的价值量就由劣等生产条件商品生产者个别劳动时间决定;只有在供求平衡的条件下,商品的价值量才由中等生产条件下的劳动时间来决定。这表明商品的价值虽然是由凝结在商品中的抽象劳动创造的,但商品价值量的大小却会受到市场供求状况的制约,必须联系具体的市场经济条件讨论商品价值的大小。

二、现代财务学的价值范畴与价值决定

现代财务学是一门研究微观经济主体价值管理和价值创造的应用科学。在计量手段上同会计学一样,它运用价值形式对企业经营活动和经营结果进行合理地规划和控制,实现企业效益不断提升、企业价值不断增长的目的。从财务学的具体管理内容看,主要涵盖四个方面:(1)对资产负债表左方项目的管理,即资产管理;(2)对资产负债表右方项目的管理,即资本结构管理;(3)收益表项目的管理,即收益管理;(4)现金流量表项目的管理,即现金流量管理。与会计学主要立足于过去的经济事项不同,财务学着重于现在尤其是未来经济事项的规划和控制。财务学上述四项管理内容归结到一点,就是价值管理。而资产和资本结构反映着价值的静态形式;收益和现金流量反映着价值的动态形式。因此,财务管理实际上可以概括为价值的静态规划和动态控制。其目的是实现价值增殖,即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那么现代财务学上的“价值”涵义是什么呢?我们认为,既然现代财务管理的目标定位于价值增殖或价值创造,那么,财务学中“价值”范畴必然与企业的收益能力息息相关,否则“价值”无法“增殖”,价值增殖的直接表现是获取了“收益”。然而,由于企业的收益计量采用了权责发生制原则,在特定时点上与现金净流人不相一致,且易受主观操纵所左右,因此,价值增殖如果用获得的“现金流量”加以反映就更显得客观可信。

基于上述分析,根据货币时间价值原理,站在财务学的角度可以将“价值”定义为:企业未来收益或现金流量按适当折现率折现而得到的现值。由此可以演绎出财务学的两条重要定理:

定理1,资产的“价值”代表着法人资产未来收益的现值。如果该项资产失去了收益能力,如经销的商品已落令过时,拥有的设备无法投人使用,某项专有技术已为更先进的技术所替代,则该项资产也就自然失去其“价值”;如果该项资产的收益能力发生增减变化,其“价值”也发生相应的变化。

定理2,资本的“价值”代表着出资人投人本金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包括债权资本和股权资本引起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在资本结构理论中,资本的价值等价于企业价值。即V=B+S,V表示企业价值,B表示债权资本现值,S表示股权资本的现值。

从财务学的“价值”涵义中不难看出,财务学的“价值决定”涉及如下因素:

1.资产的“量”与“质”。资产的“量”是指企业拥有各项资产的规模数量;资产的“质”是指企业拥有各项资产的比例关系、周转速度和盈利能力。

2.资本结构。在知识经济条件下,资本结构应有三重含义:(1)指股权资本或债权资本各构成部分之间的比例关系;(2)指股权资本总额和债权资本总额之间的比例关系;(3)指财务资本(股权资本和债权资本)和人力资本之间的比例关系。合理的资本结构,可以获得杠杆利益,提升企业价值。

3.收益水平或现金流量。是指现有资产或资本结构的未来收益能力。

4.风险。既然财务管理面向未来,就必然会或多或少遇到风险,要求得到相应的价值补偿。一般而言,风险的价值与承担风险的大小成正比例。

5.折现率。是指现有资本结构的加权资本成本或出资人要求的最低投资报酬率。

三、两种价值观之间的关系

1.劳动价值论构成我国传统财务学的理论基础。众所周知,企业财务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关价值运动(资金收支)方面的事务。它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经济现象,而这种经济现象存在的基础依然是商品经济。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企业的经济活动一方面表现为使用价值的生产和交换过程,即劳动者利用劳动手段作用于对象,生产出符合市场需要的使用价值(商品或服务)并进行交换的过程,这一过程称为物资的实体运动过程;另一方面,则表现为价值形成和实现的过程,即通过生产活动,将消耗生产资料价值和劳动者支出必要劳动创造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去,形成新的价值,并通过营销活动最终实现商品价值的过程,这一过程称为物资的价值运动过程。由于这种价值运动过程可以用货币表现出来,人们通常又把再生产过程中价值的货币表现称为资金,进而把物资的价值运动称为资金运动,当企业的资金运动构成其经济活动的一个独立方面时,便形成了企业的财务活动。这样一来,现代企业的经济活动可以分为两大部分,即生产营销活动和财务活动,相应的管理职能分别称为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如图1)。

可见,劳动价值论是构成财务学的基础理论,抽象劳动凝结成商品价值的思想变迁与财务学自身的特征相结合,衍生出财务学关于(劳动创造的)未来收益之现值的“价值”特定概念,也就是说财务学上所讲的“价值”与劳动价值论是一脉相承的。

家务劳动的价值范文4

自然资源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不稀缺的自然资源;二是稀缺的自然资源。

1、不稀缺自然资源的使用价值为零。

一般自然资源对于人类主体的耗散价值是相对稳定的,而其功能价值会随着人类主体对于它的利用规模的增长而不断下降,即服从“边际效用下降规律”。自然界中不稀缺的自然资源(如水分、空气、阳光等),由于可以充分得到供应,人们总会去充分地利用它,即不断地增大对它的的利用规模,其结果是:这些不稀缺的自然资源的功能价值在“边际效用规律”的作用下不断下降,直至趋近于其耗散价值,则其使用价值不断下降并趋近于零。使用价值为零的事物并不等于人们不需要它,而是因为它相对来说并不稀缺,能够充分满足人的基本需要,根据“边际效用规律”,事物的功能价值随着主体对它的消费速度(或作用规模)的增长而下降,当消费速度(或作用规模)增长到足够程度时,其功能价值趋近于耗散价值,该事物的使用价值就趋于零,这就是“边际使用价值零值定理”。

2、稀缺自然资源的使用价值大于零,但它归根到底来源于人类劳动。

对于稀缺的自然资源,由于其利用的规模受到限制,其功能价值通常不能无限地趋近于耗散价值,因此其使用价值通常大于零。在人类发展的早期,对于猿猴来说,除了水果(有时还有水、避署和御寒的洞),其余都是不稀缺的,都没有使用价值。人如果没有学会对火的利用,煤和柴都不可能具有使用价值,许多食物都不会具有任何使用价值,人也就不会成为杂食性动物;人类如果没有掌握炼铁和炼钢的技术,所有铁矿石都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因此,自然界稀缺自然资源的使用价值的形成和增长最终都可归结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其使用价值的增加总量就是与之相关的科学技术成果的使用价值总量。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类可利用自然资源的类型、区域、方式、内容和规模不断扩展和深化,自然界可供开发利用的自然资源总量在不断增大,这在根本上得益于科学技术的发展。现在我们地球上的所有自然资源之所以具有了越来越大的使用价值,就是因为人类一辈一辈地在生产实践中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过程中逐渐积累知识,使人们逐渐具有了开发利用其功能属性而产生的,这不是因为自然资源中天生地具有了使用价值,只待人类去开发和利用,而只能说明这些自然资源具有了某种功能特性,人类只是将这些功能特性转化为使用价值。显然,目前还有许多自然资源的功能特性还没有开发利用起来,将来还会有越来越多的没有使用价值(或只有很少使用价值)的自然资源转化为具有较大使用价值的自然资源。例如,目前的海水并没有多少使用价值,但如果人类掌握了可控核聚变的技术,那么海水将是人类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量之源。虽然,自然资源本身并不是人类创造的,但自然资源所具有的使用价值却必然是人类劳动的产物,是人类一代一代的知识积累而形成的,知识的使用价值在很大部分就是体现在对于自然资源的利用水平上,而这一点往往被人们所忽略。当然,使自然资源具有使用价值的知识包括直接知识和间接知识,例如,使铁矿石具有使用价值的知识除了冶炼技术,还有与之相关的科学、文学和艺术等,以及必要的政治与经济环境。另外,随着人类活动范围和规模的不断扩展,许多本来不稀缺的自然资源逐渐转化为相对稀缺的自然资源而造成的,这也是人类劳动的间接产物。许多自然资源(包括水、土地、草木、河流、山脉等)最早都是没有任何使用价值的(但有功能价值),只有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一方面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知道了怎样来利用这些自然资源,从而使这些自然资源具有了使用价值(这就是科学技术的价值体现);另一方面,人类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展,活动规模的不断扩展,活动内容的不断深化,使得许多自然资源由充裕转化为稀缺,从而使其使用价值由零值转化为正值,这也是人类在其活动扩展过程中的间接劳动所产生的。荒山的使用价值正是主要由这两方面的间接劳动所创造的。一些没有直接凝聚人类劳动的事物并不是没有使用价值,许多事物人类已经通过前人或他人间接地凝聚了劳动,因而具有了使用价值。例如,月球上的物质虽然没有凝聚直接的人类劳动,但是通过几千年的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逐渐了解到月球上的物质能够具有某种商业价值、科研价值、政治价值或文化价值,而且月球上的物质本身也往往需要通过无数科学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并冒着巨大的风险才能取回到地球上。

由此可见,自然资源的使用价值最初都是来自于人类劳动,“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是一个内容简单但内涵深刻的哲学命题。劳动不仅是劳动价值的唯一源泉,也是使用价值的唯一源泉。

参考文献

家务劳动的价值范文5

文/大隐

敲打大腿可以视为一种复合性的刺激经络的运动,可兼治胆、胃、膀胱三经之疾患。敲腿几乎适合每位老年人。

敲击大腿的基本动作很简单,把两手握成空拳,用力敲打大腿正面和两侧,各二百下不等,直到大腿有麻麻的感觉即可。

胃经是人体很重要的经脉,起于迎香,往上走到山根,分成两支,一支沿着头角至额颅,另一支沿着颈部一直往下走,由乳中过大肠,再沿着腿的前侧走,经过膝盖,一直到脚趾的中趾及第二个脚趾底下。

胃经是人体一条很长的经脉,它牵动着身体上很多地方,所以经常敲打大腿的表面就是让胃经受到刺激而使气血运行通畅。

胃经上有一个很重要的穴位叫足三里,在膝下三寸处,它被认为是长寿穴。经常按摩足三里可以养护胃气,比吃香砂养胃丸还要有效果。

胆经从外眼角开始,一直沿着人的头部两侧,然后顺着人体的侧面下来,一直走到脚的小趾、四趾间,是人体经络中仅有的两条在大腿外侧的经脉。敲打大腿外侧就是敲打胆经。胆经敲打起来十分方便,通行的做法是:每天在大腿外侧的风市、阳陵泉、光明、悬钟四个穴位点用力敲打,每敲打四下算一次,每天敲左右大腿各两百下即可。

简单动作养护五脏六腑(之十)——踮脚尖,壮心田

文/大隐

如皋长寿老人把踮脚尖叫做“踮踵”。在长寿村,清晨或傍晚,您会看到很多老人在自家院门前或空旷之处,用他们个性的方式演绎着踮踵姿势。最明显的效果是,他们中的很多人通过这种方式治好了头晕的毛病。

踮脚尖养生的机理主要是通过增加下肢血液循环来防止静脉曲张及促进血液回流,继而调适脏腑特别是心脏的功能。

不要小看这简单的踮脚动作,它不受场地、时间的影响,却能改善您整个身体的血液循环,尤其适合那些活动不多的脑力劳动者。清代梁世昌《易筋经图说》所附《八段锦》“背后七颠百病消”法就有这种踮脚运动,一直流传至今,经久不衰。

如皋老人踮脚动作的具体做法:双脚并拢,用力踮起脚尖,脚后跟离地面约1厘米,然后用力着地,这样算1次(1秒钟内不得多于1次),30次为1组,每组锻炼1-2分钟,每天重复3-5组。

有经验的如皋老人在做这项运动时会利用环境附加一些动作,以谋求更好的效果。比如,男性会踮起脚尖小便,以起到强肾强精的作用;女性会在坐蹲的同时,把第一脚趾和第二脚趾用力着地,踮一踮,也可起到强肾利尿的效果。特别是在冬天,解小便后,人体毛孔和毛细血管松弛,因而会打寒战,中医称为“表气破于邪”,感冒便趁虚而入。如果您此时做踮脚运动,就可以避免寒气侵身。

家务劳动的价值范文6

现将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取消市劳动局部分收费项目的函》(京财综〔2000〕1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取消市劳动局部分收费项目的函

             (2000年2月12日  京财综〔2000〕157号)

北京市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