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哲学的基本问题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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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哲学的基本问题

如何理解哲学的基本问题范文1

关键词:学为主导;学案设计;学什么;怎么学;如何评价

一、基于学标“四步走”明确学习目标:告诉学生学什么

“学为主导”始于学有目标。学习目标,是学生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贯穿学习活动的一条主线,是课堂学习的“核心”。实施以“学为主导”的学案设计,首要的是告诉学生学什么,这就要求教师具体准确、科学可行地叙写学习目标。在《哲学的基本问题》(《思想政治》必修四,2013年4月4版)的教学设计中,笔者以“四步走”来完成学习目标叙写:

第一步:依据《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确定学习方向。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对《哲学的基本问题》框题的内容标准表述:

(注:《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2004年3月第1版,第21页)

显然,课程标准对本框内容目标的规定具有方向性,是教学的总任务和总目标,但因表述过于笼统和含糊,因而可操作性不强,需要进一步具体化。

第二步:依据学标定位学习具体目标。学标对本框三维目标的具体表述如下:

必修四1.2.1 解释哲学的基本问题

(注:《高中思想政治学业质量评价标准》,2012年6月第1版)

很明显,学标以课程标准为基础,对课程标准的内容目标进行了目标分析,分解出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目标。知识目标叙写层次分明,分别从哲学的基本问题“是什么”和“为什么”两个层次明确学习认知目标,而情感态度价值观叙写则是从“怎么样”的角度提出学习认知目标,能力目标的叙写用了“动宾”结构,清晰明了表达了学习能力的要求。三维目标的叙写相辅相成,三面一体,内在统一,具备具体地指导教学实践的

功能。

第三步:依据《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学》认知过程维度的类别,选择更精准的“动词”来精确定位学习能力目标。学习目标要让学生“一见便知”,方可有的放矢,增强学习的信心,提高自主学习的有效性。《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学》认知过程维度可为我们叙写学习目标提供更多的选择和严谨规范的表述。

第四步:基于“生情与学情”,叙写“个性化”的学习目标。课标与学标的目标要求都是面向大众学生,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但每位教师面对的“生情与学情”都具有特殊性,因此需要在依据学标的基础上,结合特殊的“生情与学情”叙写“个性化”的学习目标,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学生自主学习的随意性,从而保证“学为主导”课堂的有效性。以下是对《哲学的基本问题》学案的目标叙写:

学习目标 (明确目标,心中有数)

目标1.在积极参与学习讨论后,能说出哲学的基本问题。

目标2.能运用哲学的基本问题所包含的两方面内容,评论哲学家的观点。

目标3.能结合个人生活与实践及哲学发展历程,说明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的原因。

目标4.能依据哲学的基本问题,尝试制订(设计)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

以上学习目标的叙写,笔者结合学标进行了“个性化”处理:

首先,学习目标的叙写并没有“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这是因为“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的评价方式,主要根据学生在学习过程的表现情况来进行质性评价,是学习的过程性评价,不是学习的具体对象,不需要直接呈现给学生。

其次,为了使学习目标具有完整性,增加了“学习目标4.这是基于学标对学习与能力目标的表现是从哲学的基本问题“是什么”和“为什么”两个维度来表征的,缺少了“怎么样”的维度。增加“学习目标4”可以弥补这一不足,而且可以引导学生“学以致用”,有利于更好地达成情感、态度、价值观“在生活和实践中自觉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的目标要求。

再次,把知识目标与能力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叙写,使学习目标“问题化”。如“目标2:能运用哲学的基本问题所包含的两方面内容,评论哲学家的观点。”问题化的学习目标具有更强的指向性和操作性,可测评,更加符合本校学生的认知水平,也符合常见的命题思路,可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内在要求,提高自主学习的效能。

总之,基于学标“四步走”叙写学习目标,在教学实践中可大大提高目标叙写的速度、准度和效度,明确告诉学生学什么,这是实施“学为主导”课堂的前提条件。

二、基于学标确定学习路径:告诉学生怎么学

学习目标确定后,学生通过怎么样的路径才能实现目标,这是“学为主导”学案设计的中心环节。这一环节的有效设计,主要处理好了三个关键点:素材的选择、有效的设问、科学的方法。

1.基于学标的素材选择――激活学生求知的“兴奋点”

哲学观点的抽象性与思辨性对素材的选择有其特殊的要求,从知识目标看,要蕴含丰富的哲理,可达成知识目标;从能力目标看,对学生的思维有一定挑战性,要有利于学科思维能力的培养和提高;从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目标看,哲学素材贴近学生的空间,贴近学生的时间,贴近学生的情感,能激发学生深厚的学习兴趣。

基于“学标”的建议:“从生活实践中理解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在《哲学的基本问题》学案设计中,笔者选择六祖慧能与其“风动与幡动”的佛家经典故事作为情境素材为切入点。选择这一人物故事是因为,六祖慧能是具有浓重传奇色彩的广东本土人士,2010年12月《六祖慧能》被评为岭南文化十大名片之一,在时空上贴近学生;又因他目不识丁,而能成为中国佛教真正始祖,与代表东方思想的先哲孔子、老子,并列为“东方三圣人,如此巨大的反差,能引起学生强烈的好奇心;在此基础上,引出其有代表性“风动与幡动”的佛家经典故事,能够激发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激活学生求知的“兴奋点”。

2.基于学标的连环追问――点燃学生思维的“火焰”

学标强调“以能力为重”。思维能力是学习能力的核心,哲学课堂尤其要注重学科思维能力的培养。如果说优质的素材,成功激活了学生求知的兴奋点。那么苏格拉底式的追问,则是点燃学生思维的“火焰”的火种。

例如,借助“风动与幡动”的故事进行情节“再生”,引进了苏格拉底式的追问:

……

老师:……如果是风吹幡动,那么又是谁引起了风动?

学生:气压变化。

老师:有的同学说是气压变化,又是谁引起了气压的变化?

学生:是温度的变化。

老师:又是谁引起温度的变化?

学生:太阳辐射。

老师:太阳辐射,无限追问下去,那大家想想,那谁才是世界的第一推动者呢?

……

从“风动与幡动”的自然现象引发一连串的追问,能激发学生强烈的求知欲望,把课堂的气氛推到一个情绪的,更重要的是把学生的思维从生活带到哲学的高度,学科思维能力在此过程得到了锻炼和提升。

(1)由“学生的回答”归纳提升到“哲学派别学说”

对于“谁才是世界的第一推动者?”的追问,每一小组经过热情讨论后,都给出了自己的答案,8个小组的答案分别是:人、能量、气压、神、规律、宇宙、理、经典力学。在此基础上运用归纳法,把学生零散的、朴素的世界观,上升于系统化、理论化的三种世界观对接,分别是:之一“上帝第一推动”说,如神、理;之二“仁者心动”说,如经典力学、人的精神;之三“宇宙自我运动”说,如能量、规律。这一归纳,源于学生生活,而又高于学生生活,有助于学生“从生活实践中理解哲学的基本问题”。

(2)由“世界本体论”与“(不)可知论”归纳出哲学的基本问题

在学生的思维上升到“世界本体论”阶段,进一步引导学生思考:“世界的本原是思维还是存在,有不同的回答,那么何种回答是对的,我们可以知道吗?”学生的回答,可知道或不可知道。然后进一步分析:何为可知,可知即“思维可以反映存在,这就是可知论的观点”;何为不可知,不可知即“思维不可以反映存在,这就是不可知论的观点”。至此,再进一步引导学生归纳世界本体论与(不)可知论,都是围绕什么问题作出的回答,学生可在讨论的基础上归纳出:二者都是在围绕“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展开的,哲学的基本问题便水落石出,水到渠成了。

三、基于学标的自我评价:我学得怎么样

“学为主导”,要求以学生自我评价为主,老师的评价为辅。学生的自我评价是检验学习效果,诊断学习问题,修正学习方法,端正学习态度,不断优化学习过程的重要手段,是实施“学为主导”课堂的重要环节。在《哲学的基本问题》的学案设计中,笔者从学生的认知规律、建构主义教学理论及学标的“三维目标”设计的学生自我评价表:

评价与反馈――吾日三省吾身

参考文献:

如何理解哲学的基本问题范文2

关键词:是|有|本体论|译名之争|中华思想

无可否认,西方哲学的译介与研究对中国思想现代化进程产生了全面而深远的影响。即使在中国哲学与马克思哲学中谈论本体论,为了寻根究源,人们总要追溯西方哲学中ontology一词的涵义、问题与历史。事实上,西方哲学对本体论讨论的影响之深甚至超乎我们的自觉,第一哲学的提法、本体论在第一哲学中的地位,甚至本体论一词的标准涵义,都是从西方哲学得到规定与解释的。通过这种解释,中国思想所关心的“本”、“体”问题也被顺理成章地吸纳到ontology之下了。

但从西方哲学研究界内部看,对于本体论这样一个牵涉哲学本身的大问题,其最久远、最广泛、最深入的争论却是在探讨具体的翻译问题时出现的。有关Being②以及与之有形态关联的其它词汇的翻译已经造成了把好几代西方哲学研究界头面人物卷入的漫长辩论。迄今为止,这场争辩已经引发许多出自不同背景,却均发人深省的高论,但远未取得一致意见。③但如果Being一词的翻译尚待商榷,那么对源于该词的ontology的理解,就不会全无可议之处。事实上,关于本体论的任何讨论首先应该澄清Being的涵义。这种澄清就是所谓译名之争的基本内容。

一、译名之争及其引出的问题

关于Being一词的翻译,历来有“存在”、“在”、“有”、“是”等若干种翻译。这些译名基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强调Being的系词来历,主张以汉语的“是”予以对译。另一类则专注于Being指涉存有的一面。汉语的“有”与“存在”(“在”)自然有区别,但这个区别对两派意见来说都不是第一位的。④值得注意的只是,系词派从陈康开始,一直主张“是”的译法,且不时以一系列论证发起有益的争论。而存有派很少主动正面阐述自己的意见,且所主张的译名有变化。就目前状况而言,大陆流行“存在”的译名,港台则多主张以“有”译之。这显然与这种背景有关:大陆思想界的经典地位由文献占据,①而港台学界主流仍然保有中国传统典籍的记忆。

为什么关于这个词的翻译总是挂一漏万、难以统一?扼要地说,基本理由无非两条:第一,Being一词的歧义太多;第二,没有一个象Being那样常见的汉语字、词同时具有其所有基本歧义。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第五卷第七、八章里列举了to on(实是)与ousia(本体、那是着的、是着性)的若干种歧义。前者主要有:谓词(云谓)或属性、断真与潜在-现实。就大体说,即分为“本性之是”与“属性之是”。后者基本有主词(基底)与分离独立(“这个”)两层涵义。②据语文学的研究,早在巴门尼德时代,希腊词einai主要具备这样三种歧义:系词、表示实存、断真。③这个说法虽必须加以补充,④其大体则是可以成立的。它也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得到哲学家与哲学史家的印证。总结起来看,Being一词最重要的歧义应当是存有、系词、断真(同一性可以归入系词结构)三种。其它歧义或多或少地可以追溯其上。而在这三种之中,断真的功能在形式上可以归并到系词-谓词结构中去,在实义上则又与存有直接相关,那么为简化讨论计,可将Being的基本歧义定为存有、系词两种。

有丰富中文经验、一定中文知识的人都很清楚,中文没有同一个词同时具备“存有”、“系词”两类涵义。⑤语言史的工作已经表明,古代汉语的系词出现得相当晚,⑥至少晚于先秦时中国思想的高峰期。甚至在系词已然出现或接近出现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系词对当时玄佛问题的提出没有任何影响。实际上,系词与中国思想的基本问题之间根本没有什么正面联系。倒是系词的晚出及其在日常用语里的可有可无,从某个侧面暗示了中国思想的特点。那么,将Being翻译为“是”的主张,其代价也许就是对“存有”这层涵义的牺牲。而只有这层涵义而非系词,才能既提示中国思想固有的最高问题,又引出Being的源始意蕴。

对于将Being翻译为“存在”、“在”、“有”(姑且笼统地称为“存有”派)的意见,我们应予以更谨慎的辨析。首先,这个翻译肯定失去了原词固有的与系词的直接联系。但失去这种联系是否就意味着这种翻译全不可取?这要视语境而定。例如对于通过主谓句法结构研究ousia(“是着性”)的亚里士多德而言,“是”就比“存在”更妥当些。但对于力求将Sein从系词理解中解放出来的海德格尔来说,“是”并不比“存在”更合适(当然这也不意味着,“存在”是最合适的译名)。更重要的是,对于用汉语思考的人来说,这派翻译开启而又遮掩了中国思想的最高问题。说开启,在于它提示了从“是”以外思考“本体”问题的道路。说遮掩,乃因它基本没有注意“存在”与“有”的区别,而有把“存在”代替“有”立为思想最高问题的倾向。①在中文中,“有”与“存在”之间有着微妙而重大的区别。“有”的含义更为宽泛,它既可以包含“存在”之义,也表达“存在”一词所不可能有的“显现”、“出场”(“在场”)、“持有”(“具有”)等义。例如现代汉语可以说“今晚没有月亮”,但恐怕没有谁会说“今晚月亮不存在”(相反“月亮不在”倒也说得通)。现代汉语的这个情形其实是保留了古代“有”字的初义。“有”的“显现”、“到场”义,在字源上与思想上,都是本源性的。这一切揭示了我们必须面对的事实:“是派”与“存有派”的意见无法两全。中文在根本上没有可能提供对Being一词的贴切翻译。译名之争的一大功绩在于揭示了这个事实。我们的任务是把这个事实解释为中国思想的根本处境。并不是所有人都看到了这个简单的事实。陷入译名之争的大多数学者,执着地一定要为“Being”一词找到合适的翻译并为此不断争论。这当然说明他们是不承认这个事实的。也有个别清醒的学者看到了这一点。但在如何看待与解释这个事实的问题上,他们的看法也有耐人寻味的出入。本文即尝试就这一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二、没有系词本体论是中国思想的缺陷还是幸事

汉语无法提供对Being一词的贴切翻译。对于这个事实,国内学者的评价是有差别的。有的学者很正确地要求反思这个事实,但却把这点当作缺陷看待。②但也有的学者认为,汉语没有一个词兼有系词与实存的含义,这“也许是幸事”。③这主要是站在分析派逻辑哲学的角度说这番话的。在符号逻辑那里,系词消失在谓词函项的结构里,而实存被表示为量词,实存者即所谓“约束变项的值”。也就是说,汉语是符合理想语言的,用不同的字表示系词与实存恰恰是“逻各斯精神”的表现。我们基本同意这个判断:汉语的这个特点“也许是一件幸事”。但具体的根据不必完全相同。本文拟从形而上学基本问题的角度,提出一个理由。这方面的论证,也有学者提出过。④本文的持论则完全基于“是”与“有”的根本差别。我们不认为汉语的这个特点表明“中西学之不可比较”。⑤“也许是幸事”这个判断正基于某种“比较”。但这种“比较”不是解剖地甚至机械地找出“相同”、“相似”或者“差别”,而是诉诸对基本问题的把握及其展开的时机。也就是说,汉语思想的殊胜是从基本问题、最高问题方面说的,并且是对“现代”说的。

如果汉语思想的基本问题与最高问题与西方哲学或者哲学本身毫无关联,那么任何“比较”都是不可能的。但哲学的最高问题不就是本体论吗?本体论不就是研究to onheion(BeingquaBeing)也就是第一ousia(Substance)的问题吗?正如亚里士多德所云:“Kaidekaitopalaitekainunkaiaeizetoumenonkaiaeiaporoumenon,tito on,toutoestitisheousia.”(“所以从古到今,大家所常质疑问难的主题,就在‘何为实是’亦即‘何为本体’。”)⑥“本体”问题之根源既然在于“是”,在于那“只可能是不可能不是”的真之路。那么其基本问题从来不被“是”所引导的汉语思想之不是哲学,难道还有什么疑问吗?中西之间不是典型的风马牛不相及吗?

转贴于

亚里士多德所提的这个问题仅仅在亚里士多德式的“形而上学”中是最高问题。如果哲学就等于亚氏“形而上学”,那么“中西比较”云云在实质上只能是无稽之谈。但一部西洋哲学史还提供了其它的可能。在亚里士多德之前,柏拉图便将哲人王的最高知识确定为关于“善”的知识,理式(eidos,相、形)“从善得到它们的是(einai)与本是(ousia)”而善却是“在地位和能力上都超越了本是(ousia)”①柏拉图的这个洞见,及其在哲学史中留下的隐秘线索,这里就不多谈了。我们且来看一下也是将其基本视野保持“在亚里士多德之前的”一位“近人”:海德格尔。我们关注他有这样三点理由:首先在所有思考西方哲学最高问题的大师中,只有他基本算我们在现时代的“同代人”;其次他与那条柏拉图的隐秘线索有些关系;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近二十年中国思想界在西学方面的最大动力来自海德格尔。现在甚至连对马克思的解释都开始笼罩在他的阴影之下。人们之所以有那么大的兴趣重新讨论陈康先生在翻译柏拉图时提出的译名问题,主要缘于海德格尔的刺激。

不错,海德格尔接过了亚里士多德的那个问题,甚至明确援引亚氏以说明自己。但他恰恰通过对后者的“现象学解释”②把系词导致的对Being涵义的预先领悟悬置乃至解构掉了。用海德格尔的语言,这就是说,Sein之系词涵义所对应的是现成存有领悟。③换言之,命题主词是对系词的分有,在这个意义上是存有者或者不如说是者。主词是在句子结构中得到规定的,而支撑句子结构的无非是联系动词。作为命题主词的存有者之涵义就只能从系词而非存有上加以领会。“形而上学”追问存有者的根据。无论这根据是“实体”还是“主体”,都被领会为现成的、在流变中常驻永存的、并因而掩藏在现象之后与现象对立的“本体”。这个“本体”不会为谓词的流转所动摇。它仅从系词得到单纯的规定,是纯粹的“是者”。本体的实质就是主词。主词的实质就是“那只能是,不能不是的”。纯粹主词、真正够的上主词或者说本体的,只能从“是”而非其它规定。主词的实质正在于系词“是”。

要之,“形而上学”在于对Sein的遗忘,这种遗忘正是通过以“是”解Sein完成的。那么,被“是”所遮蔽的Sein之本义何在呢?“是”何以遮蔽了这层本义呢?这种遮蔽是否全然的“错误”?如何破除这种遮蔽显露Sein之本义呢?

扼要地说,海德格尔的运思完成了这样几个任务。首先,在《存在与时间》中,他以“存有论只能作为现象学才可能”这一断言,将Sein与出现、显现、事情自身的站出等“现象”的原初涵义联系起来。在《现象学基本问题》中,他专门批判了整个系词学说的传统。④这两件事原是一体的。所谓现象学的存有论必定批判对Sein的系词理解。因为这种理解正是“现象”与“本是”(Wesen,一译本质)、“存有”(Sein)与“显象”(Schein)对立的根源。所谓系词理解,就是仅从“S是P”的基本主谓结构中理解“Sein”。由于主词(个体)或种(形式、相)与偶性在“是”上的逻辑不对称。⑤这种逻辑不对称被“形而上学”地理解为“是”(Being)与“变”(Becoming)的对立。现象是意见,是“是又不是”。现象是变,而在变中“是而不变”的则是与现象对立的,在现象背后的“本是”。现象学的最大贡献就是恢复了现象、流变的原初地位,悬置了其背后的“是者”,乃至从现象出发“构成”那“是者”。可以说,正是现象学才开始消解了从系词理解Sein的传统。从这里看,不问语境地将Sein翻译为“是”,乃是前现象学的旧“形而上学”思路支配的结果。现象学领悟的Sein,就是“有”。

出于种种原因,后期海德格尔不再把自己的工作归属现象学。但他强调Sein显现、到场的这一点不仅没有改变,而且得到了印证与发挥。他开始把对Sein涵义的提玄勾沉与哲学史、最终是语言史联系起来。不仅德国哲学的Sein,希腊哲学的to on、ousia、parousia等均当如是领会。例如他认为parousia最贴切的翻译是德文的Anwesen heit(在场性,在场这回事而非在场者)海德格尔认为,西方哲学的最大问题,或者西方哲学的命运,是遗忘存有者与存有之间的存有论差异。是以对存有者,或者不如说“是者”的探讨(即“形而上学”)遮掩了存有之思。后期海德格尔一直在思索:这种遮掩是何以发生的?对思想的命运来说它又意味着什么?语言史的工作表明,①印欧语言,例如希腊语有明确的动词、动词不定式与名词的分野,这点对存有领悟的影响是实质性的。存有最初只有动词的涵义。后来逐渐演化出不定式与名词。对存有的存有者理解、是者理解,就是把存有这回事误认为在这回事中存有着的存有者。从语言方面看,这就是以不定式乃至名词替代本源动词涵义的结果。西方语言的词类分野是无法撼动的,在这种语言之下的存有之思,只能通过对具有高度名词(是者)倾向的Sein“做手脚”来发动。这个情形导致晚期海德格尔甚至不再依据Sein,而是依据更为源初的Lichtung或Ereignis来思此前在Sein之下被思的东西。这就从根本上切断了我们从系词“是”去把握存有之问的基本脉络。

如果说,“转向”之前的海德格尔主要从在场者(存有者)与在场性(存有一般)之间的存有论差异入手。那么,其后他则更溯在场而上,追问An wesen lassen,这早已超越了“是”所标画的逻辑-形而上学范围,而进入了“有”之思。海德格尔很清楚,这一思之方向恰恰是背离西方传统的:

“在西方思想之初,存有(Sein)就被思了,但‘有’本身(Es gibt als solches)并未被思”。②

我们也许可以大胆地说,西方语言是不适合后期海德格尔期望中的存有之思的(虽然这种不适合被他看作存有之天命),但在一种既区别“是”与“有”,又没有固执名词形态的语言中,存有论能否得到真切的体认呢?这是西方哲学为中国思想留下的最大机缘。

中国思想的最高问题不可能源于Being,因此不可能属于以对系词进行逻辑分析为基础工作的系词本体论(即主要从系词“是”方面理解的ontology,可称之为“本是论”)。在这方面,翻译的胜利很可能导致思想的失败。也许我们能够通过“合适的”翻译在中国思想中找到与Being最有联系的问题。但翻译永远是抹消而非展露差别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会顺理成章地认为,中国思想的这个问题就是Being的问题,就是本是论的问题。其至尊地位与标准方法一如西方第一哲学处理的本是论。这样我们就会在根基处全然误解中国思想的基本问题。这种误解的代价是中国思想的形存实亡。

说中国思想之最高问题并非源于Being,这并不意味着前者与Being丰富的源始涵义之间毫无联系。中国译介、领会西学的最高任务,恰恰在于如其所然地揭示、解释这种联系。如海德格尔所言不虚,Being的意义事关西方思想的天命。那么,这个任务同样也是中国思想的命运所系。

如何理解哲学的基本问题范文3

【关键词】哲学;基本问题;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是用科学的方法,研究人类社会的种种现象的各学科总体或其中任一学科,包括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等。社会科学的研究,与哲学有着生死相随的紧密联系。哲学为社会科学的研究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确立了一般性原则。哲学,作为彻底的、实践的、科学的唯物主义哲学,为社会科学研究确立了科学的一般性原则。

一、社会科学研究一般性原则的理论基础――哲学基本问题

哲学认为,劳动实践是人的本质属性,也是社会的本质属性。人在劳动实践中与自然界和其他人发生相互联系,形成社会关系,构成了人类社会存在的必要因素。社会科学把人类社会作为研究对象,实际上是研究人在劳动实践中的各种现象和问题。可见,哲学为社会科学研究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哲学的视野中,人的劳动实践,即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是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和规律的,因而社会科学也存在一般性原则,并且与哲学基本问题的原则一脉相承,也就是说,社会科学的一般性原则体现在哲学在哲学基本问题上科学立场。恩格斯明确指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1]因而,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所包含的内容就是社会科学一般性原则的基本内容。

1.社会科学研究的唯物主义原则。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个方面是精神与物质的本源问题。对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分水岭。唯物主义哲学认为,物质是第一性的,精神是第二性的,世界的本源是物质,精神是由物质所派生的。在现实社会中,人是以劳动实践区别于动物而显示其社会存在的,人类社会存在的各种现象,从根本上说,都是人的劳动实践产生的。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这一观点:第一,生产力水平从根本上决定着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等各个领域的基本状态;第二,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着上层建筑;第三,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的主体。哲学的基本立场为社会科学树立了第一个科学的一般性原则,即唯物主义原则。

2.社会科学研究的辩证性原则。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二个方面,是如何理解世界的存在状态以及用什么样的思维方法来把握世界。辩证法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和发展的,世界的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也不可能是静止的,而是与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的,并且不断运动变化的。在哲学中,辩证法与唯物主义是统一的。虽然物质是世界的本源,精神由物质派生,但是精神反过来也会影响物质,人们的社会意识也会对社会存在起着巨大的反作用。这一基本问题反映在在社会历史中就具体体现在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上。当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时,就会对生产力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反之,当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就会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二个方面为社会科学研究树立了第二条基本原则,即辩证性原则。

3.社会科学研究的实践性原则。实践是哲学的基础。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旧唯物主义时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2]哲学发现,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生产实践既是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过程,又是人与人之间互换活动的过程,同时还是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和观念的变换过程。[3]哲学基本问题,即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实际上是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之上的,可以说哲学的最大特点就是其实践性。运用哲学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基本要诀就是必须从人的实践活动出发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哲学的实践特性为社会科学研究提供了第三条一般性原则,即实践性原则。社会科学研究的实践性原则是唯物主义原则与辩证性原则统一的基础。社会科学研究的唯物主义原则强调物质对于人的意识的决定性作用、经济基础对于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中的主体地位,辩证性原则强调社会各个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而实践性原则贯穿于前两种原则之中,成为这两种原则融合统一的基础。物质与意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人民群众与社会历史,都是因为人的劳动实践而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因为人的社会存在方式就是劳动实践,没有人的社会存在就没有社会的存在,也就没有社会科学这个概念。因此,离开了劳动实践,唯物主义原则和辩证性原则就都将不存在;有了劳动实践,唯物主义原则和辩证性原则就具有统一性,统一于人的劳动实践。

二、社会科学研究一般性原则的方法论基础――世界观、历史观、整体观、发展观

社会科学研究一般性原则是哲学对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指导。具体说来,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主要受到的世界观、整体观、历史观和发展观的指导。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即对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根本看法,历史观是世界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世界观不仅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指导思想,同时也是社会科学进行研究的科学方法,而社会历史观则是社会科学研究的基础。社会科学的研究只有以正确的世界观作为选择方法的指导思想,才能坚持唯物论、排除主观先验论;才能从特殊中把握普遍性、从复杂现象中把握本质规律;才能坚持历史方法与逻辑方法的辩证统一。整体观是指从全局考虑问题的观念。作为整体的客观事物是一个有机的系统的结构体系,包含着物质多样性、丰富性。因此,作为反映这一整体性的人的观念有整体与局部、整体与层次、整体与系统、整体与个别、全面与片面等哲学范畴。社会科学的研究只能以整体之中的某一局部、某个层次或系统中的某个方面作为研究对象,但社会科学研究同时遵循着整体性原则。发展观是指物质世界的一切事物、现象及其在思维中的反映,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由旧质到新质的有规律的运动和变化过程。发展观是科学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它是世界观理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方法。

哲学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高度统一。的世界观,包括历史观、整体观和发展观,为我们在社会科学研究中遵循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提供了具体的方法论指导和运用这些原理时的基本规范,实际上就从方法论上为社会科学研究确立了一般性原则。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坚持的世界观、历史观、整体观和发展观,是坚持社会科学研究一般性原则的基本前提和方法论基础。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人民出版社,1995:223.

如何理解哲学的基本问题范文4

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国内行政哲学研究很少系统地探讨行政哲学的研究对象。从近年召开的哲学或行政学研讨会上的发言和已经发表的少量涉及行政哲学的有关论著看,国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行政活动”是行政哲学的研究对象,行政哲学是“关于行政活动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的科学”。事实上,对“行政活动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有成效有意义的研究只能属于行政科学研究范围,是理论行政学的研究对象。“行政活动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在行政哲学研究中,是终极意义的研究对象,行政哲学不可能也不能够取代行政科学去直接研究行政活动。第二种观点认为,行政哲学是以行政科学、行政理论为研究对象,是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即元行政学。这种基本思路是可取的,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符合逻辑的,但由于把行政哲学当成了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元行政学),因而存在两个难以自圆其说的问题:其一是如果把行政哲学当成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即名曰行政哲学又是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显然就会产生一个学科性质问题。人们必然要产生行政哲学究竟属于哲学学科还是属于行政学科的疑问。虽然行政学家和哲学家是可以而且应该联盟的,但行政学属于社会科学,它与超越科学的哲学在知识性质上有本质的区别,因而行政哲学不可能既是哲学的又是具体科学的。否则,只会产生一种非哲学非科学的怪异知识和学科。目前出现的那种把哲学的概念、术语往现实行政生活贴标签的“研究”,和直接借用哲学的原理、规律构建的种种行政哲学体系的“研究”,无不是受此种观点的影响。其二是把行政哲学当成行政科学的元理论,即元行政学,也不符合国际通行的学科研究规范。行政科学的元理论准确地说应该是“行政学学”或“行政学学理”。行政哲学属于“行政学学”的范畴,但行政哲学不同于“行政学学”,只是其一部分。行政学学或元行政学从不同的角度和领域对行政科学进行研究,行政哲学则是从哲学角度研究行政科学的行政学,它可以属于元行政学的一部分,但不能等同于整个元行政学。因此,行政科学、行政学学(元行政学)和行政哲学是三个不同的概念。第三种观点认为,行政哲学的研究对象是行政科学,是对行政科学的哲学考察。即,行政哲学以行政科学为研究对象的哲学。就学科性质而言,行政哲学属于部门哲学,是哲学的分支学科。

对行政哲学的研究内容,国内一些学者在涉及到行政哲学的论著中也作了一些简略的描述。如王沪宁认为,行政哲学主要研究和分析一定行政活动和行政关系的性质、行政活动的目的和宗旨、行政活动中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伦理原则等基本理论范畴[1]。薄贵利则将对人性的基本判定、政府的价值取向和现代政府的责任问题作为行政哲学研究的基本问题[2]。颜佳华在《行政哲学论》一书中构建了一个行政哲学的研究框架:行政活动论(逻辑起点)、行政主客体论、行政认识论、行政实践论、行政方法论、行政价值论[3];后来,他又在《行政哲学:一个亟等进一步开拓的领域》一文中,将行政哲学的研究内容界定为:行政哲学导论、行政学对象论、行政学结构论、行政学功能论、行政学评价论、行政学发展论等[4]。

仔细分析国内行政哲学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的界定我们不难发现,在我们称之为“行政哲学”的名称背后,实际上存在着两种行政哲学:一种是以行政活动为研究对象的行政哲学,一种则是以行政科学为研究对象的行政哲学。为了研究的方便,我们分别用“行政活动的哲学”(简称为“行政哲学”)与“行政(科)学的哲学”(简称为“行政学哲学”)这两个称谓来标示行政哲学研究的上述两种主题、两个方向。这两种行政哲学,一个涉及“实际的行政活动”领域,一个涉及“理论的行政科学”领域。

行政活动的哲学主要研究行政的本质及其分界、行政的基本假定、行政的目的和宗旨等问题。由此可见,行政活动的哲学是对“行政活动中的问题”或简称“行政问题”做出根本性的寻根究底的反思,以便为行政活动提供一些根本性的实践原则或“行政观”。这些根本性的实践原则不等同于各种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准则”,而是后者的“原理”、“基础”或“根据”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准则”除了要依据于这些原理之外,还要考虑具体实践过程中诸多的内部和外部条件,包括那些隐而不显的“缄默因素”。

行政学哲学则主要研究行政科学发展的模式、行政科学理论评价、行政科学研究方法及其评价、行政科学研究的价值判断等问题。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是对“行政学活动中的问题”或简称“行政学问题”进行根本性的寻根究底的反思,以便为行政学研究提供一些根本性的指导原则或“行政学观”。同样,这些根本性的指导原则也不等同于各门具体的行政科学的研究规范、方式、方法,而是为后者的研究提供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原理”、“基础”或“根据”。

行政哲学的上述两个研究主题之间存在着逻辑的与历史的联系:

从逻辑上看,对“行政学问题”的哲学研究是对“行政问题”研究的“次一级”的研究,是对实际的“‘行政问题研究’之研究”,具有元研究的性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们对任何行政问题的研究总是先在地包含一个方法论,即总是从某一个特定的角度、立场来研究的。这种角度、立场尽管可能不为研究者自己所知道,但却客观地存在着。而且,这种角度、立场本身就制约着对行政问题的认识结果。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立场出发往往得出不同的结论。要对这些结论的可靠性做出判断,就必须检讨他们的方法论。按照荷兰著名经济学家库普曼(197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的研究,无论是在自然科学中,或者是在社会科学中,任何系统的理论体系均表现为一个“价值观假定+逻辑推理”的结构[5]。库氏的这一逻辑式提示,至今尚未遇到有力的挑战。显然,任何行政学理论体系,均是从某种价值观或方法论见解出发的逻辑推理系统,其中的价值观或方法论假定,只能表现为某种行政哲学。因此,任何行政学理论体系都是以某种行政哲学的逻辑展示的,它不能不内含着某种行政哲学。从这个意义上说,“行政学哲学”是以“行政哲学”为思想资料的和最终归属的。我们也只有对行政学的根本问题进行了哲学的研究,才能真正地把行政问题的研究提升到一个自觉的、理性的水平和高度。

从历史上说,对行政活动根本问题的哲学研究是古已有之的事,历史上许多伟大的哲学家、政治家都对此做过深入的论述。而对行政学根本问题的研究则不过是近100年来的事。按照时间顺序,对行政活动的研究先后产生了行政思想、行政理论、行政学说或行政学、行政科学、行政哲学。其中行政思想是先于行政理论的分散的、不系统的、粗浅的行政理论;行政理论则是后生于行政思想的比较完整、系统、深刻的行政思想;行政学说或行政学往往是较为完整、系统的关于行政的知识体系;而行政科学则是更加系统化、科学化了的行政思想、行政理论、行政学说、行政学,是关于行政活动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行政哲学则是对行政理论、行政科学研究活动进行思辩的产物,是行政科学的哲学。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在出现了独立的行政科学时才出现的,是行政问题研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必然,对行政学活动的哲学思考是人类的行政认识和行政实践从童年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条件。行政学哲学与行政科学研究的问题是显著不同的,各自的任务和目的也是不同的。行政科学是通过对行政活动的考察——这种考察主要包括历史上的各种行政思想、行政理论和行政方法——概括出行政活动的一般原理,形成理论并给出某种行之有效的合目的的行政方法或模式。也可以说,行政科学主要关注的是为实际的行政活动提供一套具有普适性的系统的行政知识、思想、原则和可操作的方法,它的特点即在于它的工具性。行政科学为行政学哲学提供思想,行政学哲学则对行政科学起指导作用。任何时代的行政学哲学,除依据各自的一般的哲学观外,都必须吸收以往的以及现时代的行政科学研究成果。反之,行政科学研究要接受行政学哲学的指导,这不仅体现在任何行政科学研究者都要在一定的行政哲学观的指导下从事研究,而且,行政科学体系的构建、其逻辑分析与论证也要符合哲学方法论的要求。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考察的是行政科学的基础,行政科学的基本问题便是行政学哲学的研究主题。那么,这个基本问题究竟是什么呢?

一般而言,行政科学的基本问题,在正常的或是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是行政学者以及行政人员较少或不特别考虑的问题。情况也许就是这样,人们通常是在一种没有批判的前提下,追求行政知识的增长,提出概念、形成理论,获得某种高效的行政方法。这一切都是围绕着行政活动的目的而进行的,行政学者为的是行政知识的不断增长,而行政人员则是把行政学者的研究成果,诸如理论、方法、模式等,作为正确的东西应用于行政活动之中。他们的问题常常是一种理论或方法对他们的行政活动是否有效,也即如何使用一种理论或方法才能够达到一种活动的预期目的。人们一般并不考虑一种理论或方法的合理性问题,只是在少数情况下,比如当理论或方法的功用开始减弱或失效的时候。一些人才可能会对已有的关于行政的一些最基本的假定、理论和方法本身进行反思。在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说他们正在进行着对行政中的某些基本问题的哲学思考或批判。而所谓的对行政科学中的基本问题的研究,就是对关于行政科学元问题的研究。这个元问题就是行政科学中的最基本的核心概念“行政”。行政哲学正是以此作为出发点而展开讨论的,对“行政”这个基本问题的明确和把握,就构成了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三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行政哲学是对行政本质以及行政科学发展进程进行考察和反思的哲学。行政哲学能否有一个好的发展前景,从根本上为行政科学呈现出实质性的理论进步提供基本性的支持,使实际的行政活动更富有成效和具有合理性。这首先取决于我们对行政哲学本身是否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和把握。如果在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这一根本问题上,我们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不要说对行政科学的发展不会起到推动和支持的作用,就是行政哲学本身的发展和存在,都将会面临巨大的困难。笔者在本文的讨论中,就是试图在这个重要的问题上使概念理解得到澄清,消除“行政哲学”这一概念本身及其研究对象上存在的歧义性和含糊性。当然。我们在这里给出的关于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的讨论还只是探索性的和试验性的。但是,只要我们能够真正把握住行政哲学的精神实质,研究主题的问题就不再是一个理论难题了。因为,它将会随着我们研究的深入而不断得到扩展和进一步的完善。

【参考文献】

[1]王沪宁.行政生态分析[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

[2]薄贵利.中国行政学:问题、挑战与对策[J].中国行政管理,1998(12).

[3]颜佳华.行政哲学论[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

如何理解哲学的基本问题范文5

一、巧用成语典故,激趣促思导之以行

我国古代成语典故丰富多彩、生动有趣、通俗易懂,蕴含着深刻的哲理,闪烁着哲学思想的光芒,给人以启迪和教益。在教学中巧用成语典故不仅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活跃课堂气氛,而且能促使学生思维方法、能力的提升,引导学生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教学效果,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培养学生正确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在学习《意识的作用》一框时,引用了“画饼充饥”“掩耳盗铃”“望梅止渴”来说明意识虽然对物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但是不能夸大意识的能动作用,意识依赖于物质,物质决定意识的道理。引用“按图索骥”“郑人买履”来说明一个人做事情、想问题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道理,而不能违背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学习《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时,用“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纸上谈兵”“胸有成竹”等成语说明实践是认识的基础的道理。通过在教学中引用成语典故,既能增强课堂的感染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又能促进积极思维,从而培养学生发散性思维,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学生经过自主学习思考得出结论,从而使教材中的哲学原理进入自己的思想深处,内化为学生精神世界的一部分,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和评价事物,做出正确的行为选择。

二、引用名言警句,明理释疑深化主题

我国古代有许多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艺术家、军事家等,他们在社会生活和实践活动中,留下了不少真知灼见、富含智慧、发人深省的至理名言。在教学中适当引用名言警句,能说明和揭示哲学概念和原理,既能把深奥的道理说得浅显易懂,又能把抽象的东西变得具体形象;既有利于突出重点,又能深化主题。如在学习《哲学的基本问题》时,引用范缜的名言“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导入课题,在课堂上我提出了一系列问题:这里的“形”指的是什么,“神”指的是什么?你认为先有“形”还是先有“神”?“形”和“神”关系如何?“形”和“神”关系问题的实质是什么?范缜的这句名言说明了什么哲学道理?引导学生进行思考和讨论。通过创设问题情境,启发学生自主思考得出结论:“形”指的是“肉体”,“神”指的是“精神”;先有“形”后有“神”;肉体存在则精神存在,肉体毁灭(不存在)则精神毁灭(不存在);“形”和“神”关系问题的实质就是存在和思维的关系问题,也就是物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即哲学的基本问题。范缜的这句名言说明存在(物质)决定思维(意识),先有存在(物质)后有思维(意识),就是唯物主义;反之就是唯心主义。思维(意识)和存在(物质)何者是世界的本原、谁决定谁的问题,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大基本派别的唯一标准。这样,使学生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不断获取新的感受、新的体验,产生浓厚的学习兴趣,积极思考,加深了学生对哲学观点和原理的理解。

三、引用古典诗词,立疑激趣达成目标

古典诗词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宝库中的一朵奇葩,在教学中引用古典诗词,不仅能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而且能立疑激趣,有利于教学目标的达成。首先,新课导入时引用,能点击学生思维的兴奋点,激起学生强烈的求知欲望,把他们带入情境,使他们精神振奋、兴趣盎然地去探求新知。如学习《认识运动把握规律》时,我用多媒体播放自制的幻灯片“有意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这些诗句分别体现了什么哲理?通过这样导入新课,不仅能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而且能提高教学效率。其次,《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确立了思想政治课教学的三维目标是知识目标、能力目标、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在教学中引用古典诗词,有利于三维目标的达成和实现。(1)在讲授新课中引用古典诗词,有利于学生理解和掌握哲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方法。由于哲学原理比较抽象,而诗词具有形象、生动、具体的特征,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引用这些古典诗词,能使学生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从而激发了学生的求知欲望,使课堂教学变被动为主动。如在学习《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时,引用“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向学生发问,这些诗句体现了什么哲理?通过分析学生明白这些诗句体现了实践是认识的来源。(2)新课中引用古典诗词,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分析、归纳、理解、自主探究能力。如学习《坚持整体与部分的统一》时引用“国兴则家昌,国破则家亡”,让学生自主探究得出结论:整体居于主导地位,整体统率着部分,整体影响部分;部分离不开整体等哲学原理,从而培养学生理解能力、归纳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3)在新授课中引用古典诗词,有利于培养学生正确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古典诗词是文人情感的抒发和价值观的体现,从我国古典诗词宝库中不难搜寻出给予我们正能量的经典诗词。如在学习《价值的创造与实现》时引用岳飞的《满江红》,陆游的《示儿》,文天祥的《过零丁洋》等诗句来说明一个人要有坚定不移的决心和爱国精神,从诗中体味人生价值的实现。

如何理解哲学的基本问题范文6

关键词:哲学;创新;实现;原则

    完善自我、发展自我、超越自我是哲学的辩证本性和实践品格的要求。只有扎根于社会实践,倾听实践的呼声,汲取实践的智慧,接受实践的检验,周而复始,才能不断开拓创新。哲学研究的根据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唯物辩证法作为现实的哲学,要求对民族、国家和人类前途命运的根本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局限于形而上学的思维模式,从纯粹概念出发去构建林林总总的哲学体系,不是哲学的出路。

    一、的文本研究是哲学创新的基础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最根本的理论特征。的具体结论和问题域是可以被超越的,但哲学作为科学的方法论在总体上是无法超越的,马克思的思考方式不会过时。我们不但要研究马克思究竟“说了些什么”,更要研究马克思是“怎么说出来的”,研究马克思面对历史和现实的反思方法,而不是拘泥于他的种种结论。因为时代已经变迁,我们面临着全新的社会环境,不可能拘泥于马克思所涉及的那些具体问题和具体语境。的基本问题仍然存在于现代社会的结构之中,的方法论依然蓬勃地活在现代社会里,是现代社会客观存在的一支强劲的影响力和支配力,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深藏于文本之中,因此,文本研究是哲学创新的基础,我们要加强经典文本的研究。经典文本尽管不可能给我们直接提供针对现代社会发展现实情境的理论,但它提供了蕴涵着马克思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宝藏。脱离文本,就不可能真正理解哲学的本真精神,就不能把握的基本理论与方法。要全面而透彻地解读创始人的着作,把哲学的本真与其他人所理解的哲学区别开来,挖掘那些蕴涵在哲学经典着作中极具价值却未具体展开的论述,澄清以往甚至现在被误读的思想。展开马克思文本研究需要做到:

    (一)坚持历史性原则。杜绝教条主义和主观主义

    结合作者所处的具体历史条件来理解文本对于把握文本的本真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文本研究要求我们一定要努力贯彻历史性原则。对于我们而言,要想真正按照历史性原则研究马克思文本,就要通晓马克思文本所形成的欧洲资本主义的历史。阿尔都塞提出,要真正历史地进入到马克思自身的问题与思想深处,回到马克思当年思考与提出革命性理论的具体语境中去,研究马克思如何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唯心主义襁褓中挣脱出来、走向现实的科学的视野,必须承认真实历史对意识形态本身的影响,而不能内在目的论式地研究马克思。在研究中,要防止主观地把自己的思想粘贴到马克思身上。在理论研究的进程中,存在过和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粘贴现象”,使马克思本人的思想受到极大的误解和扭曲。只有坚持历史性原则,尽力杜绝教条主义地理解马克思文本,我们才能避免走进理论研究的死路,才可能真正历史地理解马克思的本真思想。

    (二)采用“问题对话一视域融合”的解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