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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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范文1

关键词:专业发展;培养目标;课程建设

中图分类号:F2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31-0182-02

引言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是国家教育部1999年分布实施的高校新专业目录中新设立的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资源、环境与规划管理能力的综合性人才。石河子大学于2001年招收第一届“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本科生,以培养环境科学及规划设计类人才为目的。借助于近几年社会对环境类及规划设计类人才的有一定的需求量,几年来生源相对充足,专业发展也一度呈现出良好的态势;但是面对整个社会就业压力大的事实,该专业的发展前景也开始令人担忧,或者说已呈现出衰败的迹象,而且也会时不时听到该专业的毕业生丧气地叹道:几年学下来,感觉比较空洞,我能找到什么工作呢?社会需要我这专业干什么呢?面对这种感叹和疑虑,引起笔者长久的思考。站在教育者的角度,笔者认为,解决该专业发展问题的关键在于人才培养方向的“定位”。

一、“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发展现状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属于地理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它是个涵盖面较广的专业,据统计,全国有160多个高校设有该专业 [1],而各高校对该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目标大相径庭,有的侧重于资源环境,有的侧重于城乡规划、有的以培养房地产管理人才为目标、有的以培养物流管理人才为目标等等。由于大部分高校的“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是在地理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所以偏重于地理学的人才培养模式及目标的高校偏多,同时各高校也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情况及专业发展基础设定培养目标,使该专业呈现出在同一专业名称下培养着不同方面的人才的现状。对此,要想使该专业有个良好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准确“定位”,也就是应明确培养目标,认真科学地构建课程体系,专业方向要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并根据需求做灵活的调整,以便能使学生感觉所学不空、切实有用,消除学生疑虑,培养出社会真正需要的人才,也只有这样,才能使专业的发展强劲有力,前景光明。

二、明确培养目标,确定人才培养模式

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在如今的社会环境下,这个“人才”应该理解为社会需要的可用之人。因此,石河子大学的培养目标就相当明确:培养社会所需之人。随着污染的加剧和人们环境意识的提高,有效控制和防治环境污染及公共卫生问题,需要大量的专业性人才,已经成为各级政府的共识,特别是在新疆这样的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任务相对繁重。针对社会需求,石河子大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培养目标应确定为:培养具备环境科学和规划设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行政部门等从事科研、环境保护、环境管理和环境规划设计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就需要确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模式。

人才培养模式中有以下几个要素: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培养方案、培养途径。其中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的具体化、实践化形式,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中心环节,是人才培养的实施蓝图 [2]。我们的培养方案经过几次大的修改,目前使用的方案相对完善,具体表现:(1)方案中着重加强了本科前两年阶段的基础教育,并适当增加了专业基础课学习;如增加了“计量地理学”、“景观生态学”等课程,将“环境规划与管理”、“遥感导论”、“地理信息系统导论”等课程调整到大学第二年开课,使学生及早接触专业知识,为以后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2)为了培养进一步深造与承担社会工作等多方面的人才做准备,加强了专业基础课与专业选修课程;如增开了“环境地理信息系统”、“专题地图设计”、“全球变化”、“景观规划设计”等课程,这些课程突出专业知识教育,同时拓宽知识面。(3)实行“两段”式培养,即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也就是在三年学校学习后,让学生到环境管理、环境保护单位、环境评价企业以及规划设计部门等实践半年,给学生提供社会实践经历,以提高实践能力和技能。

本培养方案的特点是以综合素质培养为基础,加强专业素质教育,突出人才培养特色,以培养出具有良好科学素质、专业知识全面、实践动手能力强的管理和设计人才。

三、课程体系建设

要实现专业的培养目标,不是仅仅靠一门或几门课程所能奏效的,而是靠全部开设课程的协调和补充。课程体系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所培养人才的质量。环境科学涉及自然、技术、社会和管理科学等诸多领域和学科,是一门跨学科和多学科交叉的科学[3]。“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通过学科间的交叉渗透形成了 “综合性强、研究领域广、相关学科多” 等专业特点。这即为专业课程设置提高了难度,同时也提供了广度。

高校各专业的课程体系主要反映在普通课程、专业课程、职业课程、跨学科课程;理论性课程与操作性课程;必修课和选修课程;大、中、小型课程;潜在课程与显性课程等几个比例关系中[4]。经过几年的不断探索,目前在我们的“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建设中,首先,体现了基础与专业的结合:我们开设专业所需的各类基础课,如高等数学、英语、计算机、无机化学、自然地理学等。第二,体现了理论与应用的结合:一些课程除理论部分外,还开设实验或实习课,如环境监测学,该课程中一半的课时是实验课;再如遥感导论,该课程设有集中上机实习时间;还有野外实习,增加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感官认识等等。第三,体现了课程设置与社会需求发展的结合:面对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变化,及时调整部分课程,如面对社会对环境规划设计类人才的新需求,在原有“环境规划学”、“环境影响评价”等课程的基础上,增加了“城市规划原理”、“景观规划设计”等课程,使学生更能适应社会的需要。

目前该专业新的课程体系基本实现了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比例适当,理论性课程与操作性课程比例适当,必修课与选修课程比例适当等对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的要求。

结语

人才培养是为社会服务的,社会有什么需求我们就培养什么样的人才,社会需求直接表现在对某类专业人才的需求市场上,因此,我们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也会通过深入研究人才市场对人才类型的需求做灵活的调整。站在教育工作者角度,如何才能抓住每一个市场需求机会,培养社会所需的人才,推动专业的蓬勃发展,是每位教育者都应思考的问题。

参考文献:

[1]赵小风,黄贤金,等.中国高等教育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课程体系比较研究[J].高等理科教育,2008,(3):50-53.

[2]曾冬梅,席鸿建,黄国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构建[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2,(5):98-101.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范文2

为了保护现有耕地,限制使用实心粘土砖,加快我市墙体材料革新步伐,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快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见的通知》〔京政发(1993)4号〕的精神,制定了北京市《关于收缴实心粘土砖“限制使用费”的管理办法》,现予颁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收缴实心粘土砖“限制使用费”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限制使用实心粘土砖,加快墙体材料革新的步伐,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快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见》文件的通知(京政发〔1993〕4号文,以下简称“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设计、施工和建设单位,要优先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精心设计、精心施工,促进建筑业的技术进步。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翻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在目前情况下,除内、外墙不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现浇、预制钢筋砼结构外,其它结构建筑工程,均由建设单位依照“通知”和本办法缴纳实心粘土砖“限制使用费”。

第四条:收缴的实心粘土砖“限制使用费”作为市财政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专项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在建设银行设“基金”专户。

第五条:建设单位所缴纳的“限制使用费”,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内。这项基金不得做为设计、施工取费和其它纳税的基数。

第六条:缴纳标准,按每平方米建筑计算:

工业生产性建筑按单项工程每平方米建筑缴纳六元;

民用建筑按单项工程每平方米建筑缴纳九元。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向规划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同时交纳。

1.由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节能墙改办)委托规划部门设专人负责收缴。使用专用收款凭证(一式三联)。

2.规划部门凭建设单位的已收缴款凭证,办理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规划部门将每日收款全额送存建设银行设立的“基金”专户。

第八条:市财政局委托建设银行设立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基金”专户,作为专项“基金”收支核算总帐户。

建行经办行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收缴、支出“基金”情况书面报告市节能墙改办。

第九条:对已缴纳实心粘土砖“限制使用费”的工程栋号,经变更设计,施工采用了新型墙体材料(除实心粘土砖外,均视为新型墙体材料),结构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持设计、施工单位出具的证明及原专用已收款凭证,向市节能墙改办申报,经核实后,进行返还。

1.返还标准:按该工程已缴实心粘土砖“限制使用费”数额,只外墙未使用者返还40%;只内墙未使用者返还50%;内、外墙均未使用实心粘土砖者返还90%。

2.依据返还数额,由市节能墙改办开具专用返还单,由建设银行“基金”专户支付、返还建设单位,作为降低工程投资。

第十条:“基金”的使用,实行有偿和无偿使用。除必须保证第九条规定的返还外,主要用于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的科研、试验、制订规范、标准和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推广应用、奖励、重点新型墙体材料发展项目的银行贷款利息补助及有关管理费用等。具体使用手续实行预算方式管理。

1.由项目的主承办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预算,对其中需要由“基金”支付的数额,向市节能墙改办提交书面申请(附项目文件一份)。

2.市节能墙改办经审核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批。

3.市节能墙改办根据领导小组批准的项目和金额办理批准使用“基金”通知单。由建行经办行“基金”专户支付。

4.已批准使用“基金”的项目完成后,主承办单位要向市节能墙改办报告结果。

第十一条:市节能墙改办,设专职机构负责组织“基金”的收缴、存储、使用等综合管理工作。并向领导小组会议报告年度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本项“基金”是推进全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的专项资金,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挪用。市财政局、审计局、建设银行要对“基金”的收缴、使用、返还等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对不按本规定缴纳实心粘土砖“限制使用费”的建筑工程和拒不执行市建委、首规委(90)京建材字第269号《关于在围墙建筑中禁用粘土实心砖的通知》的围墙工程,规划部门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委不批开工证,银行不予拨(贷)建设工程款。擅自开工者,市有关主管部门按违章施工处理。

对收缴、返还、使用管理工作中违犯规定,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贪污受贿者由市有关主管部门查处,触犯刑律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对积极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进行墙体材料革新、推广节能建筑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推广量大和具有重大意义的科研成果项目实行重奖。

有关奖励标准、奖励范围由市节能墙改办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批准。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范文3

[关键词]城乡规划;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6-0212-01

引言

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也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因此,做好城乡规划管理对城乡建设极为重要。

1 城乡规划管理的主要内容

城乡规划管理是指组织编制和审批城乡规划,并依法对城乡土地的使用和各项建设的安排实施控制、引导和监督的行政管理活动。

2 目前我国城乡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城乡建设存在盲目性

目前,我国的城乡建设处于快速推进的时期,一些城市盲目跟风,掀起了城乡建设的热潮,盲目引进部分企业,盲目促进城镇化,使城乡规划建设逐渐脱离城乡发展的客观规律。大多数城乡注重经济的增长而忽视环境质量,导致城乡建设混乱、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阻碍了城乡发展。

2.2 缺乏相应的法制保障

城乡规划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城乡规划管理的职能执行,但目前我国的城乡规划管理缺乏相应的法制保障,导致规划缺位现象严重,规划审批权滥用等问题。我国虽已形成较为系统完善的城乡规划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但在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对薄弱,因而导致行政处罚标准不明确,对违法行为的责任认定较为模糊,对违法当事人处罚不当等后果。另外,地方性法规的不完善,致使规划权威性受到损害,同时,规划行政处罚的条块分割,也影响了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因此,必须尽快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定一套完备的城乡规划管理法律体系,以使城乡规划管理做到有据可查,有法可依,更好的指导城乡建设。

2.3 缺乏公众参与和监督

我国现阶段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主要是通过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来决策实现的,属于少数人的决策,公众参与城乡规划工作的机会较少,忽略了广大社会群众力量和市民对于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合理性建议与评价,从而难以形成一个具有全局性、科学性的表达机制。这就容易滋生一系列问题,从而使城乡规划管理背离城乡规划目标,同时公共利益会被某些群体利益所取代,最终造成城乡规划管理的方向偏离原有的发展轨道。此外,由于缺乏有效监督,也会造成一些政府官员利用城乡规划管理对城乡建设进行干预,谋取个人利益,并产生各种寻租行为。

3 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措施

3.1 建立有效机制保障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

在城乡建设中严格执行规划是发挥城乡规划战略引导、综合调控和资源配置作用的保障,因此,应严格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和修编管理,强化城乡规划实施前、中、后每个阶段的监督管理;建立城乡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对规划的实施情况做出科学合理的评价;严格规划执法和问责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乱占地、乱建设、乱变更等违法违规现象,对违反规划的责任人进行问责;完善规划监督机制,始终将监督检查贯穿于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从而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3.2 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以现实为依据,通过实地调查和征求公众意见,以及征求专家学者意见等形式,形成与我国现阶段相适应的法规体系,更好的服务于城乡建设,把城乡建设的美好且适宜人们居住。

3.3 提高城乡规划管理的公众参与度

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度,本着对公众负责的态度全面开展和实施城乡规划。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应广泛征求群众看法及意见,体现绝大部分群众的共同价值观及物质文化需求;城乡建设项目要以公众为主体,确保社会资源得以科学、合理地分配;公开、公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保证群众的监督权得以实现;完善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制度,防止决策的片面性,提高规划实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4 结语

在我国快速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城乡规划管理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搞好城乡规划管理,应从当前实际出发,兼顾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环境等各个方面的因素,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而后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无论是规划决策者、管理者还是社会大众,都要主动行使权力,积极监督城乡规划建设,敢于指出城乡建设出现的错误,共同建设有规划、有秩序的美好家园。

参考文献

[1] 孟志强.探究当前形势下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的发展[J].世界家苑,2012(8).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范文4

【关键词】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优化

二十一世纪是城市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城乡差距也在不断扩大,中小城市城乡规模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只有解决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针对中小城市城乡规模和发展现状制定出相应的规划方案,才能逐渐缩小城乡差距,推动经济、社会福利、教育等各个方面的全面发展,实现中国城市的总体发展目标。

一、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现状与管理模式

(一)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现状

我国当前阶段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道路规划等市政建设和教育体制、社会福利制度、环境建设等各项发展达不到预定的要求标准[1]。很多中小城市还没有建立单独的规划管理机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仍然依附于政府的宏观调控,很难制定出具体可行的规划措施,导致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停滞不前,严重阻碍中小城市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中小城市的现代化发展。

(二)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模式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进行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的主要方式就是“市场”和“规划”,因此,在此基础之上,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就是指导城乡规划区域内的空间利用方案和制定具体的执行措施[2]。目前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主要涵盖三个方面的内容:规划编制与项目审批、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城乡规划项目的编制由城市政府部门组织所在地乡镇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进行,项目审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并对合理有效的规划方案颁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进行许可,整个规划建设过程当中由当地政府部门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法规不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作为城乡规划建设的基本法,是其他城乡规划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的基础,但是该项法律只是对城乡规划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对具体执行过程缺乏相应的规范指导[3]。我国大部分的中小城市都编制了自身的城乡规划体系,但是仍然没有制定出详细具体的实施办法,造成规划目标不明确,权责划分不严谨,城乡规划执行过程中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约束而出现诸多问题。

(二)公众参与程度不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逐步建立起来,虽然政治民主观念深入人心,但是中小城市城乡规划却没有给予人民充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导致公众参与程度和参与热情不高。许多公众参与环节仅仅流于形式,而没有将其纳入到规划管理体系中,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使社会公众无法对城乡规划发表己见。

(三)决策执行与监督不到位

中小城市城乡规划属于当地政府的行政行为,因此城乡规划的决策者和执行者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权利的绝对性就会使决策监督不到位,失去客观的监督评价标准,因此很难保证城乡规划决策和执行过程的合法性。

三、优化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的措施

(一)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

城乡规划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种表现形式,不能脱离法律制度的约束。因此,需要立法管理部门和各级政府部门在现有《城乡规划法》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一套完善的有关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的法律制度,使其作为约束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行为的唯一依据[4]。下级的城乡规划在实施过程中也要服从上级法规和行政条例的指导,秉承因地制宜的原则,形成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规划管理办法。在城乡规划管理决策的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多方利益,有些利益还是对立的,因此需要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妥善协调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减少利益摩擦,保障规划管理方案的顺利进行。

(二)提高公众参与程度

西方城市规划实践表明,单个的市民并不会对城乡规划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无组织的公众参与也无法发挥团体的力量和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因此,当地规划管理部门应当成立相关的基层组织或赋予已有的城市市民自治组织以管理职能,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员会等基层自治组织的力量,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同时还要通过立法确定公众参与的合法性,集中人民群众的集体智慧,使公众参与成为城乡规划的重要环节。

(三)加强监督制约

中小城市城乡规划决策的制定和方案的执行往往都归于规划管理部门,如此一来就会导致规划管理过程中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为了保障规划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需要建立有效的城乡规划监督机制,由上级主管部门安排专门的监督员,对下级的城乡规划全程实行有效的监督[5]。现有的监管机制存在许多漏洞,因此这种派驻监督员的方式可以弥补现有监管的漏洞,并作为一种应急处理机制,对可以预见的违法行为进行及时的纠正和预防,避免危害的进一步扩大。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明确责任人的义务,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还要进一步追究上级主管部门的责任,增强监管制度的权威性。

(四)加大信息反馈力度

城乡规划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因此从这一核心目的出发,就要通过设置信息反馈热线、部门邮箱等方式建立相应的信息反馈机制,使人民群众能够各抒己见,提出规划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决策者和执行者能够充分了解城市公民对规划建设的满意度,意识到现有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反馈回来的意见和建议,合理部署下一阶段的规划工作,使城乡规划建设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

结语:

与大型城市相比,中小城市的城乡规划管理有着不同的管理方式和特点,因此,中小城市在进行城乡规划管理中不能一味的照搬大型城市的管理经验,需要抓住重点、难点问题,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当地的自然条件,优化管理方式,逐渐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城乡规划管理的水平,促进地区经济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岳小红. 中小城市规划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方法探讨[J]. 建筑知识,2012,02:135.

[2]官卫华. 城乡统筹视野下城乡规划编制体系的重构――南京的探索与实践[J]. 城市规划学刊,2012,03:85-95.

[3]陆华君. 关于加强中小城市用地规划管理的探索与思考[J]. 江苏城市规划,2011,07:21-23.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范文5

一、加强领导,大力宣传,有力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

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是推进城乡规划部门依法行政,提高规划行政效能,保障城乡规划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完善城乡规划管理监督约束机制,防范腐败行为发生的重要举措。我局能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要意义,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大力宣传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领导组织机构。为了保证各项工作有效开展,我局在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同时成立了相应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黄焕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冯伟光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明确了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二)积极开展宣传动员。我局根据文件要求召开了干部职工动员大会,认真组织学习了省、市《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专项检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形成了共识。通过这些方式,使全局干部职工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工作任务和目标。同时,还积极利用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意义、目标和工作步骤,调动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规划效能监察的积极性。同时我局还设立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监督举报电话。

(三)加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教育力度,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规划建设城市的法制意识。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培训。坚持把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以增强领导干部的规划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二是加强规划管理人员业务培训。邀请县法制局和法院的法律人事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制度。

(四)定期进行自查自纠。我局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能定期组织各股、室开展了互查工作,着力清理城乡规划工作中存在的,不严格执行城乡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划许可工作拖沓、推诿、扯皮和违规办事,以及城乡规划实施缺乏有效事前、事中监督,失职、渎职等问题,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通过认真自查,不断总结以往在城乡规划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摸清了工作的差距,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和重点。

二、认真编制城乡规划、依法履行审批制度

(一)近两年城乡规划的制定情况

为适应我县经济和社会迅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按照《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法》)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要求,两年来,我县重新修编了县城总体规划,完成了__县新城20__-2020年总体规划修编;完成了__县蝴蝶岭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__县木京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__县县城生活服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完成了__大道、新河大道、广场大道、行政大道、仙塘大道等沿街道路城市景观规划,初步形成了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以及近期建设规划相互衔接、配套的规划体系。

(二)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

我局按照《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县城规划实施事项全部进行了清理、规范,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城乡规划集中统一管理,健全决策监督机制。

一是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两年来,我局按《城乡规划法》的要求,认真做到“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管理一个法、建设一盘棋”。办理规划用地审批项目421宗,规划用地面积388万平方米;办理建设工程审批项目209宗,规划工程面积95.1万平方米 “一书两证”办证率达到100%。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下,我局能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取得相关部门的配合,使“一书两证”这一《城乡规划法》的核心制度得到了较好落实。有效堵住了规划管理的漏洞,维护了“一书两证”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威。

二是加强县城规划管理工作。推进了县城生活服务区开发,改造了__大道、广场大道、新河大道,新建了县人民公园,加快了县城东岸防洪堤建设。县城总体

规划的五个功能区(行政中心区、滨江区、站北功能区、仙塘功能区、观塘功能区)基本建成,使县城初步形成了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目前,各功能区建设情况是:

行政中心区 东江大桥、__大道、行政大道、新河大道、仙塘大道、农林街及其绿化、亮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己完成,政治中心基本形成。

滨江区 完成了木京电站、广场路东段、回迁地等建设,滨江花园、俊园轩等商住小区已开发建成。

站北功能区 完成了工业园开发,建成了县城工业一区、工业二区、徐洞工业区。

仙塘功能区 完成了仙塘工业园、蝴蝶岭工业城、水厂、市场、商业等项目开发。

观塘功能区 正在建设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厂,其它基础设施建设也正在进行中。

三是推进了县城房地产业的发展。为加快县城旺城战略工作的实施,我局积极响应县政府号召,推出多项措施加快县城房地产业,目前我县已建成商品房建筑总面积近50万平方米,其中滨江花园、俊园轩、康华小区等4个商住小区开发建筑面积约为12万平方米,从根本上缓解了我县住房紧缺的状况。。

四是建章立制,依法行政。在规划管理上,我们制订了专门的工作制度,制订了《规划审批会审制度》、《行政责任过错追究制》等制度,明确了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和目标要求。公开了岗位监督栏,在执行公务中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使执法过程做到公开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

五是加大规划执法力度,规范城乡规划建设行为。近年来,为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我们加大了对违法(章)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法建设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了城乡规划的严肃性。今年组织人员依法拆除了市理工学校选址所在地范围内的56幢违章建筑和7幢违章简易竹棚,拆除违章建筑面积达8200平方米(其中竹棚面积20__多平方米)。通过坚决有力的查处,打击了违法建设者,教育了干部群众,从而保障了县城规划的顺利实施,促进了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我局在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主要是:

1、存在规划编制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尽管县城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基本完成,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滞后,详细规划覆盖率达不到30%。对规划编制经费基本上没有按年度列入财政预算,没有安排专项资金。

2、城乡规划公示制度不健全。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尚未设立固定公示栏,大型建设项目没有设公示牌。

3、违法建设普遍存在,少批多建现象突出,查处力度不够,执法难度和阻力大。

4、未建立专门的规划管理监察执法机构,规划批后管理工作严重滞后,违章建筑、违法建设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全县城镇的健康发展。

5、效能监察配套制度不尽完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客观上要求我们,通过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构建科学合理的法制体系与管理机制,努力提高城乡规划的行政效率、行政能力,实现依法行政的目的。目前,效能监察各项配套制度尚不尽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将着重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1、细化、落实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做法的工作计划、工作进度和工作规则、工作程序、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并加大宣传和执行力度,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

2、完善行政审批流程。根据运行情况,进一步完善规划行政审批流程,规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行为,提高城市规划工作透明度,形成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良好工作机制。

3、加强规划效能建设。依据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对规划编制、审批,行政许可的清理、实施、监督,政务公开、勤廉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逐一疏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整改提高。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范文6

国家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推动我国早日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政府在这个过程中有不可忽视的职责。随着我国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对行政管理体制也提出了新要求,根据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内容不断深化提升,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开始建立并不断发展。城乡规划作为政府职能之一,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应该不断优化。但是目前我国在这个方面还比较缺失,所以本文将从目前我国城乡规划存在的问题出发,分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下城乡规划公示制度的影响因素,提出优化策略,为我国城乡规划公示制度优化提供有力参考,从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社会主义建设。

关键词: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城乡规划公示制度;优化;策略

国家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第一次提出建设城乡规划公示制度,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城乡规划公示制度提出新要求。城乡规划公示制度是保证城乡规划合理性的基础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同时也是以人为本的具体要求。但是我国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发展时间比较短,相关经验欠缺,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是优化城乡规划公示制度的重要环节。

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背景下我国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存在的问题

1.城乡规划公示的内容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

当前我国城乡规划公示有两大主要内容,第一个内容是城乡规划项目审批合格后进行公示,第二个内容是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变化内容,公示的内容并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一方面,公示内容的语言不利于群众理解。虽然国家出台相关条文规范公示内容,语言方面强调普通便于理解,但是公文模板套用现象严重,往往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文字,群众不能理解或者理解有偏差;另一方面,当前公示的内容不满足群众的需求,大部分内容都是规划的原因、时间、政策、联系电话和反馈的途径,而群众需要的是这样规划后能给他们带来什么方便和利益。

2.城乡规划公示制度流程和方法不成体系。

国家规定的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在流程方面,规定的内容系统性较强,但是在实际公示工作中,负责拟稿的人员或是专业性不强,或是对规定的流程理解不深入,往往缺少系统规划,将部分内容简化或省略,如收集群众意见等。而公示方法也比较局限,往往只采用一种或两种途径,忽略新闻传媒的作用,导致公示内容不能大范围传播。

3.忽视群众反馈的重要性。

上文已经提到,公示内容拟定的时候缺少收集群众意见,这都是忽视群众反馈重要性的具体体现。不仅公示之前忽视群众反馈,在公示之后也忽视反馈,在公示内容中提到的反馈平台,相关人员并不能及时查看群众的意见,或者对意见视而不见,只注重政府自身的利益,忽视群众利益。

二、我国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存在问题的影响因素分析

我国城乡规划公示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不符合行政管理制度改革要求,这主要是受各方因素影响造成的,这些因素主要有:第一,我国城乡规划公示相关制度还不完善,现有法律法规没有根据新要求加以改进,一些新出现的问题无据可依;第二,城乡规划公示管理有困难,现场公示的时候如何组织执行、保证群众都能观看公示栏有难度;第三,城乡规划公示专业性和信息含量不高,政府部门忽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宣传,尤其是新闻电视节目;第四,忽视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只依靠规划部门自身制定并执行,无法解答城乡规划中关于其他方面的内容。

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背景下优化我国城乡规划公示制度的策略思考

1.国家和政府不断完善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建立相关法律法规。

城乡规划要与群众共同进行,所以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必须有法律保障。当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建立,但是只规定了城乡规划的内容,而其他方面没有具体的条文,尤其是制定城乡规划公示部门的权责要求,内容不完善就不利于执行和管理,如果出现问题就不能有问责机制,所以要不断完善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建立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个过程要结合行政管理改革的要求,也要结合经济发展情况,严格要求城乡规划的项目,避免经济欠发达的城市建立“面子工程”,从而造成资源浪费,所以对财政部门也要严格要求。另外,各地区政府要根据国家的总规则,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符合当地的城乡规划公示制度,保证各环节都有统一的规则。这里需要强调一点,城乡规划公示制度一定要有灵活性,不能一味遵循规则,对不符合要求的内容要及时上报,方便上级改进。

2.提高城乡规划公示内容和水平的专业程度,注意以人为本。

首先,合理规范城乡规划公示的内容,让内容语言便于群众了解,也要了解群众的需求,让内容体现群众切身利益。其次,提高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内容水平,使之不断专业化,这里可以完善城市信息网络平台,推动平台在群众中的影响力,让懂得上网的群众及时查阅,而对于上网能力不强的群众要丰富城乡公共告示栏,丰富相关资料和设施。最后,加大对城乡公示的宣传,在全社会扩大城乡规划公示的影响,这里可以结合报纸、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等媒体,保证群众都可以了解并能参与进来。这三点主要内容都要注意以人为本,一定要结合群众的实际需求,注意角色转换,推动城乡建设。

3.加强管理保持秩序。

这主要是对城乡规划公示方法的要求,丰富公示途径,这一点上文已经提到,可以结合多种媒体进行宣传,但是一定要注意严格管理。一方面,规范工作人员,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工作要认真负责,在管理过程中要注意人文关怀,详细解答群众的疑问。另一方面,现场公示的内容,要注意规范现场秩序,对破坏公示内容的人员严格处罚,而对于网络等其他媒体的宣传,则要加强网络管理,在保证系统稳定的同时,杜绝谩骂等不良行为,提倡文明上网、文明阅读。这里需要强调一点,对重大施工项目,一定要采用多种途径结合的方式,网络宣传要循环进行,尤其是电视新闻等节目,一定要反复强调,这样才能保证公示的作用。

4.建立群众反馈机制,加强政府与群众的联系。

首先,相关部门提高对群众反馈的重视程度,建立群众反馈机制,严格要求相关规定,尤其是建立反馈途径平台。其次,加强对反馈平台的管理,相关人员要随时查看群众反馈,这个平台不要拘泥在网站,可以结合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丰富反馈平台,并依法处理,尤其是有建设性的意见,一定要引起重视,上级接到反馈后要认真处理。最后,加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联系,注意双向反馈,尤其是对一些疑问和质疑,要及时回复,这个过程要规范语言,禁止过激行为。此外,加强反馈机制的评价和监督,及时找到不足,对相应人员依法处理,提高城乡规划公示执行过程的力度,推动其不断优化。

四、结语

总之,根据时代要求不断优化我国城乡规划公示制度是促进社会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环节,各部门一定要重视起来。除了文中提到的几点措施外,相关部门还要学习新动态,深入了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合理规划城市和乡村,不断丰富城乡规划公示制度的内容,注重群众利益,从而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各方面共同发展推动建立“美丽中国”的目标早日实现。

作者:李芹 单位:宜宾学院

参考文献:

[1]葛先园,杨海坤.我国行政规划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研究——以《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为中心[J].法治研究,2013,12:93-97.

[2]王雷,张尧.苏南地区村民参与乡村规划的认知与意愿分析——以江苏省常熟市为例[J].城市规划,2012,02:66-72.